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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持股企业改革(推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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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改革方案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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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湖南省就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省直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和由各市州党委、政府所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副省长蔡振红出席。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后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3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省管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底考核评价结果,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系,主要是为了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发展,防止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

同时,要建立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将目前薪酬管理中对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重点考核生产经营业绩,调整为对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价。一方面,要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对不同功能性质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另一方面,加强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考核评价。而对于企业之中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实行契约化管理。

《意见》还明确了薪酬支付周期,规定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按考核年度一次性兑现,任期激励收入实行延期2年的支付办法。同时,明确实行追索扣回制度,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禁止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兼职取酬和国家规定之外领取由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发放的奖励。

《意见》还明确,要将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情况纳入厂务公开范围,将薪酬水平、福利性收入等薪酬信息向社会披露,接受企业内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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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国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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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2、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由上述的内容可知,如果劳动者在本年度内有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对于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的天数,用人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

(本站消息仅供参考,具体要以相关部门发放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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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改革方案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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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将落实到各省市,广东或将最早开始实施相关改革。专家认为,国企真正实现“去行政化”还需明确企业和政府关系。据了解,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同时挂帅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两组长。

11月6日,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上述会议认为,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的合理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向财新记者表示,这次电话电视会议是根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的总体精神、以及细化的实施政策去部署,有关省市和主管部门将贯彻落实相关的已定政策。

广东省或将最早开始实施相关改革。全国会议结束后,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就表示,将按照“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总体要求,抓紧修改完善省级的国企实施方案,“确保明年起开始实施”。

但是,目前《方案》的具体内容却仍未公开,而早在8月29日,《方案》就已获审议通过,对此,一位接近方案制定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暂未对外公布的原因,可能是避免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国企高管的具体薪酬计算,比如“按公式算下来能拿多少,减多少”。

国企改革一向是舆论关注的焦点,由于改革过程需要厘清各方关系,内容复杂,因此推进较为缓慢,此次《方案》经“深改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后仅9天,中共中央政治局便给予审议通过,可谓高效,舆论也期望《方案》或能起到倒逼央企高管“去行政化”的效果。

但是,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对财新记者表示,国企“去行政化”的问题涉及了整个国企的管理体制,同时也涉及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这个关系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将来也应该会有这方面的措施。

苏海南也表示,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是国企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产权结构调整、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的建立健全,都将是国企体制改革的下一步内容。

实际上,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样由马凯挂帅。据《经济参考报》此前报道,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近日成立,将总揽国企改革整体,具体方案将由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和人社部四个部门分工负责。

目前,国企薪酬改革方案已经确定,但是国有资本投资的运营和监管方面,相关部门还未达成共识,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出台仍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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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升至1895元/月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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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门公布,从今年5月1日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1550元/月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按照人社部《最低工资规定》的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而今年已是两年的调整时限。

此前,广州155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执行了两年,此次上调幅度达到约22.26%。

据了解,本次设置了2个多月的调整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做好调整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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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职工运动会的贺词

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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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风浩荡、万物萌发、生机盎然的春天,在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和谐发展”的伟大号角声中,在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省第三届职工运动会的隆重开幕。从塞外坝上到古城邯郸,从太行脚下到渤海之滨,全省广大职工群众热切期盼、翘首以待的体育盛会,在20年后再次举行。

这届职工运动会,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各级工会组织努力下举办的一次职工体育盛会,有着重大的社会意义。它满足了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求,传递出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工人阶级不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也是社会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受益者;体现了在注重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更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已成社会强音,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已蔚然成风,关注民生、关心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和身体健康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要务。

这届职工运动会,是我省近年来职工群众体育活动的一个缩影,是工人阶级精神风貌的大展示。通过运动会充分展示我省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充分展示各级工会组织和各部门的组织配合能力,充分展示全省职工的良好精神面貌。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省全民健身活动办法》,大力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各级工会组织因地制宜组织和吸引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各种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运动,活跃了职工文化生活、愉悦了职工身心、增强了职工身体素质。本届职工运动会是对全省各地、各产业及大型企业职工体育工作的总检阅,必将对全省职工体育工作产生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这届职工运动会,承载着“十五”辉煌和“十一五”的愿望,将进一步把全省广大职工谋发展的激情振奋起来,把创造力和积极性调动起来,为实现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建功立业。同时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弘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广大职工群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发扬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主人翁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为发展创立了丰功伟绩。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和谐”两大任务目标积极努力,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正在积极组织实施《省总工会关于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和谐”建功立业的决议》。这次职工运动会的召开,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总动员,工人阶级将以崭新的面貌,意气风发、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在实现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战场上再创佳绩。

我们相信,参加本届职工运动会的运动员,将会在重在参与的奥运理念影响下,在比赛中发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一定能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赛出成绩。

祝省职工运动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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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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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前,工资制度国有企业当时的自身状况之间没有存在应有的联系,设定的角度主要是以确保技术人员对工作的熟练和国民生活的保障来设定的。国有企业在当时的社会中出现“大锅饭”的思想并且继续向中小型企业蔓延也是因为当时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工资制度在改革上开始出现转机是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为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带来了新面貌,使得工资制度更合理化、人性化。改革之后“大锅饭”的思想逐渐被新工资制度所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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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全文共 1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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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条例及本办法的情况。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依照本办法执行。

船员的年休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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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有企业薪酬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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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体制改革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经过1993年至2003年的国企改革,国有经济初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随着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化,国有经济的布局更加合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加丰厚。然而,就其总体的工作效率而言,较之于国内企业的先进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合理的应用薪酬激励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促使其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思考改进工作的措施,在自身岗位上发光发热,进而实现工作效率的提高。当一定数量的职工在有效激励的作用下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探索工作新思路时,便会在企业内形成一种向上的凝聚力,促使更多的员工端正工作态度,思考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工作氛围,甚至会带来整个企业文化向着有利的方向改变。

但是,目前国有企业的薪酬体制显然没能充分挖掘出其巨大的激励作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薪酬体制的发展滞后于同一企业其他部门的变迁,甚至还存在有一些企业的薪资在随着物价上涨,但发放的机制多年不变的问题。不够明晰的薪酬支付依据很难让员工产生工作成就感,这就制约了薪酬制度对员工激励作用的发挥,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因此,充分发挥薪酬激励对工作效率提升的促进作用,有必要对现有的薪酬体制进行变革。

薪酬体制改革是适应国企市场化深度改革的需要。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全面深化改革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在国有企业内部,就表现为全面的市场化改革,以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具体说来,以全面市场化为方向的改革,首先体现在机构人员的变动上,用工形式将更加灵活,薪酬制度的行政性将会相应削弱。若仍延续原有的制度,工资水平直接与职工的行政级别挂钩,就很容易造成国企薪酬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失衡,固化的制度也不利于多种形式聘任工作的开展。总之,原有的薪酬体系已难以满足新生的需求,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薪酬体制改革是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的需要。新的形势下,各种思潮也在影响着企业员工的思想,同时开放性的环境也会使员工产生横向的对比,单纯的表扬或奖状已不能满足员工成就感的需要。尤其是年轻职工,要培养对于企业的归属感,还需要一定的激励作用。薪酬激励的表现形式为物质激励,内涵则还包括精神鼓励和地位激励,是一个全面性的激励体系。员工在获得薪酬激励后,会产生更加积极的工作动力,全身心的投入到国家的建设工作中,由对公司文化的认同而逐步产生“主人翁”意识,愿意为企业奉献全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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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企业职工请假条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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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主任:

您好!我是xx-xxx-xx级XX(专业名称)专业的XX(姓名),

企业职工请假条。因XXXX(请假理由)不能上X月X日的XX(课程名称)。特此请假。请批准。

此致

xx级XX专业班

请假人:XX

xx-xx年X月X日

关键是:

1、格式要正确,落款是XXX(代表小红的爸爸)

2、写清事由,请假要求。

3、用语要得当

请假条

“请假条”相当于公文中的“请示”,但比请示简便、灵活,格式可以不固定,也可以固定。一般最常用的格式如下:

标题(居中):请假条

上款(顶格写部门的名称或领导人的名字):

正文(请假缘由、起止日期及天数)如:因......需要请假,请假时间自2006年x月x日至2006年x月x日共xx天,恳请领导批准。

下款(标在右下)...............请假人:x x x

............................XXXX年XX月XX日

示例

请假条

张老师:

今天,我因感冒发烧,不能到校上课,请假一天,请予批准!

请假人:丁丁

在顶部正中写标题

请假条

首先顶格写称谓,即向谁请假,注意应加上其职务,以示尊重

吴老师:

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正文

首先写明请假事由,其次写明请假时间,最后加上请假习惯用语“请批准”、“请予批准”等。请假条内容较少的,不用分段。

语言应朴实,简单,不能作无谓的修饰,把事情说得清楚简明就好。

我因XXXXX(原因),,不能坚持到XX(工作、学习地点)XXX(工作或学习),特请假两天,( X 月 X日 至 X 日),请予批准。

正文内容结束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礼貌用语 (也可省略),一般用“此致”,然后再起一行顶格写“敬礼 ”

此致

敬礼

最后,右对齐署名,在名称下落下请假日期。注意:日期应正对在署名下方

请假人:XXX

XXXX 年 XX 月XX 日

有其它相关证明也可以附带上交,更有说服力,更容易批准。

*****请假条的格式如下

尊敬的陈主任:

您好!我是*****09级XX(专业名称)专业的XX(姓名)。因XXXX(请假理由)不能上X月X日的XX(课程名称)。特此请假。请批准。

此致

09级XX专业班

请假人:XX

xx-xxx年X月X日

*****请假条的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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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市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

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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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含市委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如果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将无法领到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按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方案中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这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年薪是指市属国企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

按照该方案,市属国企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原则上根据上年度市属国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2 倍确定,每年核定一次。市属国企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 0.6 至 0.9 倍确定,合理拉开差距。

绩效年薪是指市属国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系数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按照该方案,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依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得出,最高不超过2。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主要根据企业功能性质、所在行业以及企业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职工人数等规模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1.5。

任期考评为“不胜任”不能领绩效年薪和激励收入方案中明确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而且,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市属国企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方案提出,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市属国企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 30%以内确定。市属国企负责人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实行任期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本人在企业负责人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励收入。

在薪酬支付和管理方面,基本年薪按月支付。按照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绩效年薪按考核年度一次性兑现,任期激励收入可实行延期支付办法。方案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一般 3 年一个任期。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后,原则上按 5:5的比例分2个年度兑现。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后,依据审计结果兑现。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市属国企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追索扣回办法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市属国企负责人。

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信息将向社会披露方案提出,将建立健全薪酬信息公开制度。未上市企业的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信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向社会披露。方案还提出,薪酬信息须通过其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披露。

此外,市属国企负责人如果兼职,不能领取报酬。存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兼职取酬、享受福利性待遇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追回违规所得收入。因违纪违规受到处理的,将减发或者全部扣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在福利性待遇方面,方案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企业为市属国企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 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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