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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岳阳楼记》推荐19篇

雨后,天空划出了一道彩虹。于是,我放下书本从屋里出来,贪婪地呼吸这新鲜地空气,举头欣赏那道充满神奇的彩虹。小编收集了阅读人生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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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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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对西游记再熟悉不过了,从动画片的猴哥,到经典的电视剧,再到如今的什么张纪中版什么这个版那个版,翻拍一直不断。今天就让我们回归本质,谈谈罗贯中的《西游记》。

在《历史》中,我们学到《西游记》是根据《大唐西域记》改编的,而《大唐西域记》的原型是唐朝玄奘法师到天竺取经的故事,古代的人该改来改去将史实改成了神话故事,如今有的人说电视剧把神话故事,改成了科幻片。真是耐人寻味。

西游记的人物是是这部作品的特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一一分析。

唐僧是这部作品的中心,他的原型就是玄奘法师。他是个分不清黑白,颠倒是非的人,但他却有个善良的心,在路上遇到的九九八十一难也基本上都是因他而起,各路的妖怪都是想吃他的肉,因为妖怪们都听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我看了一条评论:最失败的人莫过于唐僧,因为不论是妖怪、徒弟、朋友、敌人都想送他上西天。这句话真是精辟!

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它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故称之为“石猴”。他曾经当过天宫的“弼马瘟”,因为嫌官太小就大闹天宫,最终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五百年。佛祖命他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在路上他斩妖除魔,却被唐僧指责滥杀无辜,两次被师傅赶走,结果都是由八戒和沙僧来收拾残局。他有勇有谋,火眼金睛,多次救唐僧于危难之中,是队伍中的主力人物。

猪八戒是唐僧的二徒弟。他好色,贪吃,是天蓬元帅被贬下凡间。在取经途中,他曾多次怂恿大家,解散、各回各家。但他最怕孙悟空,所以孙悟空讲的话他不得不听。

沙僧是唐僧的三徒弟。他忠厚老实,本是天上的卷帘,不小心打碎了玉帝最爱的花瓶被貶下凡间。他功夫不咋的,在路上他干的都是体力活。

小白龙是唐僧的四徒弟。因为误吃了唐僧的坐骑,所以就变成了白龙马。他任劳任怨,一路把唐僧送到了西天。

读了《西游记》,我懂了什么叫坚持不懈,在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但他们任不放弃,一直坚持才到了西天。在人生的旅途中,经历的困难不止这些,我们是不是也能像他们一样坚持不懈,迈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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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爱阅读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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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有读书才能增长我们的知识,开拓我们的视野,因为这样,所以我阅读

我记得第一次读书是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每次放学时,幼儿园门口都会有老师卖导刊,而我也经常拉着妈妈去买,虽然上面的字有许多不认识。但我仍然看的津津有味,读一年级了,我便向同学们借连环画看。读二年级了,我又要求妈妈给我买《神话故事集》,我也知道《女娲造人》,《干将镆铘》的故事,因为一二级时我看的书都带有拼音,所以根本不用担心有些字不认识。

现在,我已经读五年级了,开始看一些科幻小说和中国的四大名著。《查理九世》,《鲁冰孙漂流记》,《蓝色的海豚岛》……我全都看过,这些书中的知识有许多是教科书中没有的,每天晚上,我都要看课外书一小时。

有一天晚上,我看了一会儿书后正要睡觉。这时,我发现有一本我未看过的书,刚想睡的我顿时来了精神,于是我便悄悄的拿起那本书,看了起来,正当我看的如痴如醉的时候,妈妈发现了,把我痛骂了一顿。

书,就像一把钥匙,帮助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就像一根蜡烛,点燃我们对知识的渴望。读书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快乐,我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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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快乐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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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是我们放松的时间,也是我们学习的时间,更是我们阅读的最佳时间。跟往年一样,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的书,包括以前没读过的和已经读过的。

平时,我都是自己在家读书,有妈妈给我买的书、也有从图书馆借的书;有的时候,我会去图书馆看书或者是在书店看书,一呆就是一整天。每天沉浸在书的海洋,就是我最喜欢的事情,最快乐的时光。

有的人把阅读视作洪水猛兽,我却把阅读视为一种放松。读书时我会全身心投入进去,让自己进入到书中所描述的世界。我认为,书是没有好坏的,基本上所有的书——当然是中文的——我都能读,像四大名著的原著,我早都读完了。当然也有例外,这个暑假妈妈就从图书馆里给我借了一本《海伦娜的觉醒》,我就看不太懂,因为我总是不懂这本书在不同情境里说的“他”、“她”是谁。

有好多亲戚朋友都问我为什么那么爱看书,他们家的孩子就不感兴趣。对此,我只有一个回答:“因为我喜欢啊,这是我的爱好。”这就是我的观点。当然主要是归功于妈妈从小对我的培养。我看过一本书,上面倒是写了如何培养读书习惯,主要意思就是:先从喜欢的书看起,然后慢慢普及一下,坚持每天看,就能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我妈妈也喜欢看书,有时陪我一起看。我也会和妈妈分享我看的有趣的片段,有时刚讲了两句就笑的讲不出来了,浑身乱抖。书,是我们家里经常交流的话题。书,让我们家变得更加温馨,书,让我们家笑声变得更多了。

这个暑假,我又新看了几十本书,无一不让我受益。从书中汲取知识,从书中感受快乐、忧伤,这,不就是读书的意义吗?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也让我的整个暑假过的充实而有意义。

我读书,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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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二的爱的教育阅读笔记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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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位名人曾经说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是的,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朋友们你们喜欢看书吗?今天我想向你们推荐一本书——《爱的教育》。

这是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一部代表,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这本书主要是写小学生安利柯的成长故事。通过安利柯九个月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爱是整篇小说的主旨,就在最平实的字里行间,融入了种.种人世间最伟大的爱:老师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同学之爱……每一种爱都不是惊天动地的,但却感人肺腑、引人深思。这里有让安利柯深以为傲的好友卡隆的侠义之举,有品学兼优的班长代洛西的助人为乐;也有华梯尼的虚荣狭隘,诺琵斯的傲慢无礼;还有“小石匠”的朴实可爱,克洛西的坚强不息……完全在用爱去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篇文章是《勇敢的罗伯特》,故事讲述了:一次爸爸送主人公安利柯去上学时,目睹了一个小学生在上学的时候,跑到马路中间,正好有辆马车驶过,眼看小学生要被车子轧着了,罗伯特英勇地冲了过去把小学生抱开,小学生得救了,可罗伯特却被车子轧伤了脚,脚骨粉碎,从此残废了。罗伯特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们大家都应该向他学习。《爱的教育》这本书中还有许多这样感人的故事。如《扫烟窗的孩子》、《感恩》、《穷人》、《小抄写员》等等。

从我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每每被书中那些平凡人物的平凡事迹感动。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我想《爱的教育》这本书将会把“爱”带给更多的人。让我们的爱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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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让我更美好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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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可以带给我快乐,让我受益无穷。

因为我喜爱读书,每次我考试作文都是满分,阅读题也做的很好,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我非常开心。

每次一听到班里的同学说阅读题好难呀,一错就是一大堆,我脸上便会偷偷浮起得意的的微笑。我每天晚上都要看书,课后即使同学们都出去玩儿了,也要在教室里坚持看书。

因为读书,我变得很文静。叔叔,婶婶,姑姑总是拿自己家的孩子和我做对比,爸爸妈妈也经常夸奖我。每次姐姐们问我你那么爱看书,为什么我们就不喜欢?这时我只能回答: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书让我懂得如何与人相处。有一次家里来客人了,妈妈得朋友说她得孩子特别不听话,但是他有一个爱好就是读书。那个小朋友一来我家,我便把所有的谜语书拿出来让他看,但他没有看,反而要看那本《西游记》可是本书上有很多字,他根本看不懂,我就一个字一个字教他,给他读,他要走的时候,对她妈妈说:姐姐好厉害哟!

那一刻,我感到了无比的的满足,我觉得阅读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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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格列佛游记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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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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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带给我快乐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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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涵

阅读,是一个人的家常便饭,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就是它,给我带来快乐

每一天,我只要一有时间,你便可以看见我在读书。每天晚上,我只有看上一会儿书才能安然入睡。因此,我每天晚上睡得都非常晚,因为我的心中一直在喊:“再过一会儿不要紧的!”每天晚上都是妈妈来催我睡觉,天天如此,已成习惯。

在我悲伤时,我便会看一会儿《捣蛋鬼日记》,读了这本书,能让我开心:在我遇到问题和疑惑时,我会看一看《十万个为什么》,我能从这本书中找到答案;在我生闷气时,我会看一看《华山游记》,让华山美景平息我心中的愤怒;当我阅读时,周围好像安静了许多,我听不见汽车的鸣笛声,听不见市场上小贩们的叫卖声。我仿佛进入故事情节中,与主人翁一起玩乐,一起探索书中的奥秘……

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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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文学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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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战争来临时,我们应该做什么?是不知耻辱地向敌人屈膝做走狗?还是坚决抵抗宁死不屈做乱世英雄?亦或是默默无闻,在水深火热中活着?每一个选择,都关乎人生,《四世同堂》,会将战争中每一个选择都完美呈现在世人面前,呈现那一段峥嵘岁月。

《四世同堂》,讲述了一条叫“小羊圈”的胡同中的人情世故,以祁家、冠家、钱家为线索,重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后民不聊生的情景,“小羊圈”中的每家住户都代表了各阶层人民在战争中的生死存亡与荣辱沉浮,也无情地揭露了日本人的凶残和招人憎恶的品质。

老舍先生,还写过《骆驼祥子》、《茶馆》等小说,我们不难看出,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都非常有趣,极其个性生动,有很多地方语言的特色,使人妙趣横生。他的文字朴素却又凝练,就像一条河流,时而潺潺流动,时而水流湍急,他的文字中包含着极其浓郁的生活气息,使人感到不那么陌生,让读者感同身受。

《四世同堂》中有许多遗憾:祁天佑多么老实的一个人,又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却被日本人当做奸商,在大街上当众羞辱,投河自尽;妞子,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但她身上也有着不凡的品质,从她的眼里,我们可以看到她的自尊,她的坚强,宁死也不吃日本人给的食物,最终因急性阑尾炎而去世……

同时,那些汉奸走狗们都得到了应得的报应,“善恶终有果”,他们为了权利,为了钱财,不惜放弃尊严,忘记国家,而去巴结日本人,他们就算给日本人当狗,也极其愿意。

“乱世出英雄”,像钱先生,祁瑞全这些为国家效力,不肯向日本人屈辱求和的人,是多么伟大,他们下过监牢,受过毒刑,但心中却依然有着祖国,《四世同堂》中,就讴歌了许多这样伟大的人。

读这本书时,我真的融入进去啦:当保定,太原陷落时,我着急;当我军打退一次日本人时,我兴奋;当中国快沦陷时,我担心;当日本人投降了,我开心到了极点……

读完《四世同堂》,看完那一段屈辱历史,翻过那被占领八年的北平,我又想起了一段振奋人心的话:

“生如蝼蚁,当立鸿鹄之志!命如薄纸,应有不屈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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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阅读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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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听妈妈说:书是人类的朋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不大明白其中的意思,只知道妈妈是说读书好。

上小学后,说真的我不太爱看书,一有时间不是想着看电视就是想着玩手机,无论妈妈怎么提醒我该看看课外书了,我都无动于衷,提不起兴趣。家里课外书一大堆,我却没理过它们。

三年级的一个周末,我和姐姐做完作业后我无所事事,只听到姐姐在房间里不时的发出笑声,我好奇地走了进去,只见姐姐手里捧着一本《三毛流浪记》。我问到:“有这么有趣吗?”姐姐笑着回答:“是啊!你又不看书,看了你就明白了。不信你看看。”就这样,我怀着一颗好奇心把《三毛流浪记》拿过来,也试着读起来。随着对故事的了解,我时而为三毛的可怜感到无比的同情。时而又被三毛的搞笑感到无比的开心。谁知没一会,整本《三毛流浪记》竟然被我读完了。

姐姐告诉我,三毛系列的书籍可不止这一本,还有《三毛从军记》《三毛百趣记》《三毛解放记》等等……我一下来了兴趣,和妈妈说我还想看三毛系列丛书。妈妈听了高兴极了,立马就在网上把整套书买了下来。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阅读故事,我特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了全套。

最近这段时间,在黄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全班都在读《夜莺林的秘密》。为了找这本书妈妈跑了两个书店没买到,最后只能在网上买了。书虽然回来晚了点,但我一定会好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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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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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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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七年级名著阅读笔记600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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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

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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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史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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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里面的故事样样精彩,而且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含义在里面,把各国的兴衰都展现出来,让我知道古代的一些方方面面的事情。不仅这样,里面的人物刻画看得栩栩如生,让我知道每个人的谋略,每个人的性格。

短命的秦王朝,没看之前觉得秦朝不是很强大吗?它把另外几个国家全都统一了呀。势力不够大吗?看完后我知道了,这个秦王赢政小时候因他爸爸成了赵国的人质,所以在赵国尝尽了人间的苦难,他的城府渐深养成了不好的性格疑心。记仇。暴躁。

在还未统一六国时他有励精图治的目标,可是统一后不久,秦始皇就开始放纵自己了,不再像原来那样努力而是甩了手,原来百姓们还算幸福的,可是由于他用大量的金钱去建自己想要的王宫,百姓生活开始艰难起来了,可是正在享乐的秦始皇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地来临依旧如此,并且脾气非常暴躁,一不顺心就残杀百姓。看到这里我真想大声告诉秦始皇“您就不能像以前一样发奋图强吗?要想让自己国家长久,一定要爱戴自己的臣民呀!”

鸿门宴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熟悉。刘邦为人很好很宽厚,喜欢结交好朋友,不管别人犯了什么错,都会以礼相待。而项羽呢?恰恰相反,很辣毒不爱交朋友,很阴险脾气也挺暴躁。不接受别人的建议因而丧失了绝好的机会,因而王位就跟他失之交臂。你在看看刘邦由于他的性格和举止赢得了别人的爱戴,大家都追随着他。用现代话说“人缘好”。从这就可以看出来,你对别人好,别人不会忘恩负义的。

刘邦建立了汉朝之后,他的妻子吕后心狠手辣,皇上渐渐没有喜欢她了,夫妻之情有些疏远了,刘邦像把戚夫人的儿子立为太子,吕后并没让戚夫人得到利益,还是让自己的儿子当上了皇帝,自己的儿子当上皇帝已经该心满意足了吧,可吕后并没有放过母子俩,并用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用毒酒害死如意。砍掉戚夫人的四肢,挖掉她的双耳双眼,放在坛子里丢在猪圈里,这简直就太狠毒了。妒忌别人,今后也得不到好,心太狠会有报应的。

史记这本书使我受益无穷,对待别人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善待朋友,不要妒忌别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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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乐趣作文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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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一点,我深有体会。自从我识字开始,书籍就悄悄地进入了我的生活。

在小学三年级时,通过朋友的介绍我读了一本叫作《童年河》的书。书中讲的是小主人雪弟从崇明岛来到了上海,尝尽了那个时代上海的酸甜苦辣。主人公的命运深深地吸引了我,令我回味无究。另外,也让我知道了许多新的词汇,给予我学习上许多帮助。

随着知识量的增多,我和书的感情更加深了。几乎第一天都离不开书。我有一个“怪癖”,上厕所时必须看书。如果不看书,我就“上不成”。这真是一个不好的习惯,但是它足以证明我和书籍的感情。

记得我五年级时,有一次看书看得“废寝忘食”了,妈妈没有打搅我。等我看完那本书后,妈妈打趣着对我说:“书有那么好看吗?”我摸着咕咕叫的肚子笑了。妈妈怎么能理解书对我的吸引力呢?

不知不觉中,我喜欢上了《意林》的杂志。这是在班级读书课上老师特意推荐的。书中的故事,有的悲哀,有的欢乐,有的励志;有的让人看完捧腹大笑,有的让人看完黯然神伤。每当读书课时,我总是先“抢”到一本,急忙打开。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读起来,完全沉浸在书中。

另外,我还特别喜欢散文诗歌,比如《春水》、《天祺》、《雨》等等。沉浸到这些文章的意境中,有时让我快乐,有时让我悲伤。它让我懂得了诗情,让我感受到了画意。我明白了“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不经历挫折,哪见成功?”沉浸在书海中,一切烦恼都一扫而空,得到的只有快乐和启迪。

书籍,就像一盏长明灯,指引我前行的方向。我读书,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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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包法利夫人阅读笔记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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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他--现实主义作家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艾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形成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的转折。从《包法利夫人》出世以来,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仔细推敲。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一些影响。许多人议论纷纷,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

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书中的女主人公艾玛出生在外省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农家.她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艾玛迷上了看小说,其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艾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儿?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自从艾玛参加了安德威烈侯爵的那场舞会后,她的心也一样,一经富贵熏染,便不肯褪色。

她渴望刺激的爱情,莱昂、罗多夫给予了她,但只不过“逢场作戏”罢了。一个个抛弃了她。

最终她积债如山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艾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艾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艾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她,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最终导致了艾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

《包法利夫人》反映出当代社会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在繁华和虚荣里,也许你会忘了自己的正面目。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珍惜自己获得的,不要总陷入没有结果的幻想中,来虚度光阴。命运是虚无的,爱情也是虚无的,人们总是茫然的,对一些不属于自己的,总是去狂热的追求,而不知那些与自己的现实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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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西游记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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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西游记》,这本书是明代吴承恩写的,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书里面写东海上有一座山,叫花果山,山上有一块仙石,每天吸着日月之精华。忽然有一天,下起了大雨,一个闪电正好落在仙石上,把仙石劈成两半。石头里跳出一只猴子,两眼放金光,在欣赏着这个世界。金光惊动了玉帝,玉帝让两个仙人去看个究竟,才知他不是鬼怪。然后,小猴子成了这山上的大王,叫美猴王。美猴王去仙人菩提祖师那里学本领,祖师为他取名“孙悟空”。孙悟空学会了长生不老之术、七十二变、翻筋斗这些本领;又去东海要一个宝物,他拿了东海最强、最神奇的宝物——“金箍棒”。金箍棒听孙悟空的话,能大能小。龙王向玉帝告孙悟空的状,玉帝让天兵天将捉他,结果太上老君让孙悟空成了御马监。后来,孙悟空又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过了500年,孙悟空被西天取经的人唐僧救了,然后,保唐僧西天取经。他们一路上收了猪八戒、沙僧、白龙马。虽然路上有种种困难,但他们不怕,最后取得了真经。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就是我们家的孙悟空。我每天晚上一上床,又跳又蹦还打滚,不过1分钟,整整齐齐的床准就成了猪窝乱;一吃饭,我就像没下巴一样,米粒、菜总往下掉,我的饭碗前、桌子下就有很多饭菜了。我妈便是唐僧,每天喊我“周子轩写作业啦”、“周子轩,写作文啦”、“周子轩,背经典啦”什么的,让我烦透了。爸爸就是猪八戒。吃饭时,我们才吃了一碗,他就把饭全吃完了;睡觉时,他的呼噜声让我们不得安宁。我妹则是白龙马,我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非常听话。

这本书的道理是:要团结向上,才能取得真经。我也要努力,来取得自己的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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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曹雪芹《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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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红楼梦》实在是梦一场。打开《红楼梦》,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悲凉。她,让我深深震撼。一对柳叶眉,一双碎星眸,我隐约感到她娇弱的喘息,脑中浮现出她伤感的容颜。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弯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的过了。”他,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书中主人公之一——贾宝玉。宝黛二人在我看来都是浪漫柔情的人,可最后的结局却是宝玉与宝钗成亲,黛玉闻讯吐血而亡。而当贾宝玉掀起大红流苏盖头才知不是意中人黛玉时,悲痛欲绝,一气之下出家当了和尚。

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果真是噩梦一场。玉体易损,红颜易老。前途未知,不如早点放下恩恩怨怨,温一壶酒,沏一杯茶,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人生就像《红楼梦》,到头来也可能只是万念俱空。

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临,正如故事里家族的兴衰一样,我们只有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尽自己最大努力过好每一天,不要让过去成为遗憾。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故事中的贾府里山珍海味,琳琅满目,让人羡慕不已,都说贾宝玉生在了这富贵温柔乡中,可也正是这“温柔乡”断送了他的一生。可想而知,这荣华富贵也是一把利刃。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争名逐利之事屡见不鲜,都说人的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可这眼睛一红,心就黑了。做人做事,只有不忘初心,才方能始终。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画满楼。

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

《红楼梦》写情,却给了世人许多道理,今日看来,用三年时间邂逅一本《红楼梦》,也算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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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阿长与山海经阅读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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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阿长与山海经》之后我发现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之后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终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并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鲁迅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我从之后长毛果然进门来了,那老妈子便叫他们‘大王’,——据说对长毛就应当这样叫,——诉说自我的饥饿。长毛笑道:‘那么,这东西就给你吃了罢!’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掷了过来,还带着一条小辫子,正是那门房的头。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之后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我轻轻地拍着胸脯道:‘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

那里我想为什么老妈子不会吓晕过去呢最有意思的是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这让我捧腹大笑。我期望大家像长妈妈一样用关怀,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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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让我陶醉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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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像一把钥匙,可以为我们打开成功的大门;书籍如一架阶梯,可以使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似一叶小舟,可以带我们遨游学问的海洋。正如高尔基所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是啊,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怎能不让人陶醉呢!

学习之余,我总爱捧着一本好书,将自己与书融为一体,去感受主人公的悲欢离合。每当读到海伦·凯勒的”我只看我拥有的,不看我没有的“时,我总忍不住为她的乐观向上赞叹。每当读到岳飞的”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时,我总忍不住为他的爱国之心沸腾。每当读到《老人与海》中:”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时“我总忍不住为他的坚强感染。在书的城堡中,我有悲有喜,有惊有叹,总是陶醉其中,无法自拔。

还记得有一次,我正品读着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妈妈让我帮她看着火上的米粥,我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声,便继续沉浸其中:那个元宵节,盛极一时的南宋都城里,处处张灯结彩,宝马雕车,人们倾巢出动,笑语盈盈,只恨良宵太短。只有一个人,在灯火阑珊处,冷眼旁观,他清醒地预见了这虚无的繁华之后的落寞,一如那晚璀璨却短暂的烟花……不觉中,耳边传来一阵呜呜声,伴随着一屡糊味儿,一起飘进了那流光溢彩、车水马龙的街市中,这时才猛地想起了锅里的粥……哎,谁让阅读那么令人陶醉呢!

一本好书,胜过一顿山珍海味的大餐,超越一处美不胜收的风景。比起那些虚浮的奢华富贵,阅读要实在的多。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书中那些独特的心声,聆听那唯美的音律,陶醉于书籍的长河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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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中在阅读中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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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每天都这么过去。

没有回头,我们似乎成了只会往前看的路人。

慢下来吧!静下来吧!

也许只有在和书的相拥中,我们才会沉静下来吧。最爱慵懒地窝在沙发上,手捧着挚爱的书,左边是灯光,右边是夜空,旁边放着一杯淡茶,让沁人的茶香充斥鼻腔。

月光斜射进书架,有些光碎碎流过。而我,则是面对这一切的享受者。仿佛置身大海,看到一位女孩。她,看不见。一位带着微笑的老师正握着她的小手,去触碰流动的水。她的微笑是多么甜啊,仿佛就像真的看到水那样的兴奋。我知道,光明会降临在她的心中,永远永远;我知道,她是海伦?凯勒,那个和命运较劲、顽强的她。她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她的心是自由的。她告诉我:忘我就是快乐。

面对波涛汹涌的大海,我们又何必畏惧,再大的风雨都不应该浇灭我们的希望,我们要用坚定的脚步在泥泞的道路上写下:相信自己、相信未来。相信自己能走过挫折,我们要清楚的明白,暴风雨过后仍然是春暖花开,海阔天空。

海中,水的波动从我的指尖流走,我能感觉到它的细腻与温柔,阳光透过透明的湛蓝色的海洋,集聚成了柔和的光线,挥洒着别样的韵动。这时的沉静,静的有些让人寂寞孤独。而我,想起了福贵。那个只能和一头牛讲话的悲哀者,或许,他早已习惯了。他习惯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沉重,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苦难和平庸;似乎所有的不幸都聚集在他身上,谁又能想象他能承受如此巨大的苦难。它告诉我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读它,我能感到一股力量,它的力量不是自来于喊叫,而是坚忍。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我愿沉浸书海,慢慢体会。一面阅读,一面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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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阅读史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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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妈妈肚子里时,我就常常听妈妈讲故事。所以出生后的我,就超爱看书(当然,不是所有的书,我都会喜欢的)。

上幼儿园时,我不认识字也还不会拼音,就会翻看各种绘本。有些绘本内容很精彩,比如《猜猜我有多爱你》。那些绘本的插画还不如我画得好。那时候,我特爱公主故事,买了很多这样的书。我会拿着它跑到同学面前炫耀。每个女生在那个阶段都特别喜欢公主,即便公主现在离我们这个时代很远。

上小学后我不再喜欢绘本,开始看带拼音的童话书。但我依然会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公主,生活在华丽高大的城堡里,有仆人为我服务,有舞者为我表演,还有王子为我冒险,一切都是那么的无拘无束。可是从小学开始就必须看“必读书目”里的书了,虽然这些书好,但是似乎不是我的菜,我只把它们当成任务来完成。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阅读量不断增加,不知不觉中增长了很多课外知识。读书让我受益匪浅。

上四年级后,我发现自己看书的兴趣点又变了。我喜欢看各种侦探、科幻、历史小说。这些小说因为惊悚悬疑,很吸引人。我每天手不释卷地捧着它们,一本又一本,不会感到乏味。但我依旧不喜欢“必读书目”里的书,像《青铜葵花》。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大作家曹文轩。大家多觉得他的书写得很好,但我觉得太忧伤,脱离现在的社会,我喜欢欢快阳光的故事。所以我不会盲目的相信,我只选择自己喜欢的作品。

从幼儿园时看绘本,到刚上小学时的拼音书,再到现在喜欢科幻悬疑的书,我在长大,喜欢的书的类型也在变化,不知道再长大一些,我又会喜欢看什么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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