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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精彩20篇】

导语:祖国就是自己的国家。简单来说,祖国是祖先开辟的生存之地,人们崇拜、爱惜和捍卫这片生生不息世代相传的土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爱我的祖国征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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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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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依法维权和依法反暴的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2016年11月14日下午求雨山组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紧紧围绕社区维稳工作开展的。活动方式主要采用社区工作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目的是在居民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社区法治氛围,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推进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

通过这次活动,帮助居民学习法律、引导居民自觉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社区的居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以及维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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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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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讲座,我受益匪浅。法制,这是一个其实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寻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本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但要宣传遵纪遵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熟悉到:法律不但是对自制行为的束缚,更是保卫尊严

权利的有力武器。

很多同学会以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乃至是肢体的硬朗和不受杀害。以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

行动自若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切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魄的人,假如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 是非分明能力不强,糊里胡涂攀兄弟

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饮酒之意;假如他不明不白逞义气

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看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题目。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生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魄的人,假如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每天吸

处处吸,乃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假如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故寻愁觅恨 疯疯傻傻

痴痴狂狂,乃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题目。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脚踏实地地读好书,风平浪静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不管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暴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

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魄,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酿成的后果是残暴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

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魄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诗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死了。”我想,那些失往健康的精神寻求 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

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类“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心血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乃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暴.

大学生,已是一个基本成熟的一类人群,有自己的想法,有各种获得信息的途径。学会做人是最大的学问,也是做人处事的基础,进步思想到德修养关系到自己成长为怎样的人。进步思想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下意识地努力。多浏览一些名人传记等优秀书籍,学习他人的良好品德。逐日三省吾身,总结反思自己在处理事情或与人交往中存在的诸多题目,天天都这样强化,定能够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而建立优秀的道德品质。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

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大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 懂法 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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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精选法制在我心中话题征文1500字

全文共 1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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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以下是小编今天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话题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嫁妆是一套房子。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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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与法同行”安顺法制杯主题征文启事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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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宣传展示安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文联联合承办“与法同行”安顺法制杯主题征文活动,具体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示安顺法制宣传成效

彰显安顺文明城市风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文联

协办:市作家协会

市摄影家协会

顾问:曾永涛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赵贡桥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陈好理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组委会主任:

唐 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法制办主任

姚晓英 市文联主席

征文办公室成员:

杨 勇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罗念刚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邹春芳 市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 麟 市文联副调研员、《安顺文艺》编辑部主编

杨汝祥 市作家协会副主席、西秀区文联主席

林 媛 市文联办公室主任

李天斌 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关岭县文联主席

尹文武 市作家协会副主席

梅培源 市文联《安顺文艺》编辑部副主编、市作家协会秘书长

征文评审专家组成员:

佟建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启忠 地方文化专家

宋茨林 作家

唐 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法制办主任

姚晓英 市文联主席

胡一平 安顺日报社副总编辑(副社长)、党委委员

三、征文目的:

(一)通过征文活动,广泛传播安顺近年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二)通过征文展示安顺近年来法制宣传所取得的成效;

(三)通过征文突出法制观念提升对普通安顺人思想上和生活上的转变。

四、征文期限:2016年4月1日----2016年8月1日

五、颁奖时间:2016年8月下旬

六、参加对象: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七、征文内容:征文内容紧扣建设法治安顺主题,反映我市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新举措新成效新业绩,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成功经验、典型案例等。

八、征文形式:文字稿件,字数在3500字以内。

九、征文要求:

(一)征文作品必须客观真实,系作者原创,杜绝虚假捏造,严禁抄袭剽窃,若经发现,将取消评比资格。

(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应积极参与征文活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每个单位至少报送2篇文章;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至少报送10篇文章。

(三)征文版式为纸张A4纸,正文标题采用二号黑体,正文采用三号仿宋字体。

(四)所有作品务必在首页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

(五)各县区、各单位参加本次征文活动情况,将列入2016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

十、征文评审:

征文截止后,由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承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来稿进行评选。

十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每篇奖励1500元;

二等奖:4名,每篇奖励1000元;

三等奖:6名,每篇奖励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每篇奖励200元;

组织奖:3名,每个奖励1000元。

获奖作品将刊发在市政府法制办主办的《法制动态》刊物上,并由市政府法制办向省政府法制办主办的《政府法制工作》、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安顺工作》等推荐,对先进人物先进经验联系电视台进行专访。同时,对优秀征文作品编印成册,入选作者每人获赠1册。

十二、投稿方式:

本次征文统一接受电子文稿,来稿请注明“征文”字样。征文收稿截止到2016年8月1日。

联系人:林媛(市文联)

联系电话:33281925

收稿邮箱:770633119@qq.com

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安顺市文联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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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标语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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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以宪为尊,以法为本,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六五”普法教育

法治建设无止境,和谐**伴终生

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统一;

与法同行,成长有保障。

人生规划千万条,遵纪守法头一条。

遵章守法事事顺,违法犯规时时难。

风雨同舟建设法治**,并肩携手打造魅力都市

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

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实践科学发展观,法制**天地宽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守法走遍天下,违法寸步难行。

法制意识心中有,和谐生活更长久

经营似行船,守法似船桨;只有撑好桨,才会不翻船。

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天天学法明是非,时时想法强观念,处处守法树文明,事事用法维权益

学法,是人生的必修课;用法,是平安的护身符。

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以法为准以理说话理性维权

学法铭于心,守法践于行

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办事,维护法治环境

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普法教育你我他,法治建设靠大家

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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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80条

全文共 1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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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以下是小编带来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希望对你有帮助。

1. 美好人生,法治同行

2.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3. 法治城市,和谐家园

4. 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

5. 做守法市民,建法治城市

6. 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7.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8. 普及法律知识 构建和谐社会

9. 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10.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1. 增强公民宪法意识 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12. 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13. 知法守法用法,和气和谐和美

14. 知律法于心,守法律于行

15. 依靠群众抓"三打",搞好"两建"为人民

16. 抓"三打"促发展,搞"两建"惠民生

17. 为人要诚信,创业要守法

18. 学法用法,诚信守法

19. 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20. 实行依法治国 坚持执政为民

21. 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

22. 宣传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23. 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24. 学习宣传宪法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5. 推进依法治市 努力建设法治城市

26. 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27. 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8.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29. 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30. 弘扬民主法制精神 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31. 以法制为基,建和谐大厦。

32. 明德崇法,笃行致知!

33. 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

34. 以法律的智慧,谱写绚丽的人生

35. 美好人生,法治同行

36. 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制是社会的安全网

37.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38.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9. 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0.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41. 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42.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43.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4. 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45.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46. 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47.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速实现奋力崛起

48. 依法行使权利 自觉履行义务

49.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50. 人人学法用法 个个懂法护法。

51. 举法治大旗,倡文明新风;走小康之路,建和谐社会。

52. 守法律己依法办事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53. 普法教育你我他 法治建设靠大家。

54. 弘扬法治,崇尚文明,做诚信守法好市民

55.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56. 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57. 法律援助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58. 法律援助手牵手,和谐社会心连心。

59. 爱相随,法相伴,风雨同行。

60. 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

61. 贯彻十八大精神,传播法治理念

62.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63.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64. 普及法律知识,构建诚信侨乡

65. 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

66. 依法治国,是执政兴国的基本方略

67. 依法治国是公平发展的中国抉择

68. 学法和守法并重,平安和幸福相依

69. 手拉手与法同行,心连心和谐相处

70.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71. 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72.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构建诚信侨乡

73. 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74. 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快社会组织建设步伐

75. 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法治氛围

76. 高举宪法旗帜 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77. 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8.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79. 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80.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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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制在我心中话题征文1200字

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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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正义之火、文明之花,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有了法律,公民的素质才能不断提高;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那是我刚记事的时候,有一次,我牵着妈妈的手,在一个交通法普法教育栏目前,目睹了一帧令人惨不忍睹的画面,至今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有行人,也有机动车;有两鬓斑白的老人,也有活泼烂漫的孩子;有在喧闹的街市,也有在道路崎岖、人迹罕至的高速公路——那一幕幕车毁人亡、血肉模糊的场面,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曾使我年幼的心灵发出阵阵悸颤。妈妈面对展板,神色凝重地告诉我,缘于交通法规的淡漠,我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的伤亡,已成为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巨大杀手。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就可能毁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违法者以血的教训,甚至生命的代价,毁了自己,又害了别人,还给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深远危害。妈妈沉重的话语,就像一粒幼小的种子,深深植根于我的心中,随着时间的脚步,一直回响在我的脑海里,渐渐地生根、发芽。

此后,从我背上书包走向幼儿园的那刻起,在人潮拥挤的马路,在霓虹闪烁的十字路口,我记住并懂得了“红灯停、绿灯行”的含义,理解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警示。每当看到那些腿脚不便、步履蹒跚的爷爷奶奶,我总会自觉地担当起义务交通员的职责,去帮助他们安全地通过“斑马线”,用善意阻止那些违法者的行为,用行动竖起一道安全的屏障。尤其是遇到那些盲人,我的目光更是多了几分关爱。我会把自己当作他们的“拐杖”,主动引导他们避开障碍、走上安全的盲道。曾经在周末,在假日,在“牡丹文化节”期间,我也曾荣幸地和警察叔叔一道,自豪地站在交通要道,身披绶带,手执小红旗,疏导交通,宣传洛阳,为文明城市、文明洛阳走向世界贡献一份志愿者的力量。在洛阳的发展中,在千年古都的美丽蝉变中,我奉献、我快乐;我参与,我成长。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发展到今天,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个人朝夕相伴、息息相关。事实证明,社会越发达,对于法律的依存度越高,人们的法律素质、法制意识就越高越强。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法制进程的重要时期,作为一个中学生,从小就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成为法律的践行者、维护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近年来,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地质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威胁。地震、森林火灾、泥石流、网络犯罪时常发生,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国家就会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茫然失措,人们就会在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时束手无策。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法律中生活,我们在法律下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地学习,幸福地生活。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在祖国温暖的怀抱里,坚守法律赋予的阳光。《中学生守则》,让我们明白了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高尚的品德,刻苦学习、快乐生活,远离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地震、消防知识的学习,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使我学会了在灾难降临之际,如何自救、如何逃离危险,将生命之舟驶向平安的港湾。学习《森林保护法》,我懂得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不再为昔日森林的消失、水土的流失、沙尘暴的袭击痛心疾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我从中学会了感恩、懂得了敬老爱幼、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懂得了怎样传递文明、怎样做人……

法律是正义之火、文明之花,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有了法律,公民的素质才能不断提高;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我真诚地期盼,从现在起,让法律永驻每个人的心中,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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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意义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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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2、确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制氛围,让“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成为展示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节日,成为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节日,使现代法治的理念深入人心,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打下牢固的社会思想基础。

3、确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的一种创新。通过这一形式来引起广大公民对社会法律环境的关注,提高公民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增强参与社会管理和监督的责任感,从而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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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全国土地日征文

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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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作为一个国家及其居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保障我们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的物质源泉。由此可见,保护国土资源已成为我们不可推辞的责任。

众所周知,我国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是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之一;因此,保护土地资源已成为我国发展有现代化特色主义社会应该关心的问题之一。尤其是近年来耕地大量减少,人口日益增多,造成我国人均耕地在世界上处于低水平。不仅如此,人类的乱砍滥伐,乱占耕地又是造成人均耕地比例严重失调的原因。因此,我们应该清醒的意识到,保护国土资源,爱护自然环境的重责已落到了我们的肩上。

由于国土资源的缺乏,人类的破坏,再加上恶劣的天气,我国的自然环境已处于摇摇可坠的边缘。

人类所造成的恶果还不只现在一提就忘乎所以。你可否知道人类给大自然所带来的创伤究竟有多大,如果人类照长发展下去,最终自食其果的还是人类自己!

大自然终于被激怒了,海啸、地震、火山喷发都给予了人类一次又一次的警告;可人类还是依然我行我素,只顾眼前利益,大量开采人类所需的物质,还说什么“天有不测风云”,“都是天灾害的”……等愚不可及的话语来弥补自己的过错。想到这里,我不禁感概万千,以前人类改造自然,开辟自然的能力去哪了,是否被利益冲昏了头脑,把一个原本美丽富饶的天堂变成了一个面目全非的人间地狱,可见人类的错误已到了何等地步!

人就是在不断犯错,可终有醒悟的一天。人类当中有一些头脑还算清醒的人深刻意识到:只有一个地球,人类过分的破坏自然最终毁灭的还是人类自己!因此,人类开始呼吁要保住国土资源,爱护自然环境,才能使拥有长久发展下去的可能,这是毫无质疑的。

人类终于开始改善自然,恢复自然。一幢幢钢筋水泥的“森林”变成了生气盎然的树林,而各国也开始制定法律保护那些濒临灭绝的物种,并严禁猎杀野生动物,还开展了“退耕还林”,“退耕还湖”等维持生态平衡的政策。“保护国土资源,爱护自然环境”已渗入人心,环境正变得日益美好。

既使国家已经尽最大的努力去保护我们的国土资源,但是同时还需要我们众多公民的努力,才能做到事半功倍的效用。我们也一定要在保护国土资源时,做到不滥用资源,不随意开采资源,合理利用资源,并进一步发展资源可持续利用观,让资源永久地利用下去。

如今,世界各国已经开始执行相关的资源环境政策来保护国土资源,维护自然环境,鼓励人民要自觉维护国土资源,确护自然环境与经济相适应,并努力开展且加强周边的卫生活动,为爱护自然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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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制在我心中征文1200字

全文共 1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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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治在我心中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谓是“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从危险上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有一个17岁的学生,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而心情郁闷,整天不去学校,在外面遇到了许多游手好闲的人,与他们混在一起,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后来因为没钱,走上了邪恶之路,绑架了一名9岁儿童,还多次抢劫他人钱财。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17岁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这不仅仅是他的错,虽然他单纯,思想不成熟,但他还有一颗上进心在支持他坚持正义,然而,父母的关系不和,把他最后的唯一支撑的力量给毁灭了,使他从正义之路走向了深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中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正义的心,还要守法,不可以侵犯法律,还要学会开朗乐观地面对世界,不可以消沉沮丧!同时,父母也要为孩子的成长带来有益的帮助,而不是去破坏。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对于谁,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已有的制裁,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意义,尤其在正义的一面。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怀着正义之心,我相信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都会其余你无限的勇气和力量,关键是我们要用心去对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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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首届“书城杯”全国散文大赛暨“书城杯”安徽省少年散文大赛征文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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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心书城——作为亚洲最大的书城,矢志以知识传播为己任,以文化传承为担当,致力于为广大市民和少年学生营造舒适优雅的阅读环境,建设广通博览的精神家园。

阅读,可陶冶性情,增长才识;可立鸿鹄之志,养浩然之气;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可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合肥中心书城——作为亚洲最大的书城,矢志以知识传播为己任,以文化传承为担当,致力于为广大市民和少年学生营造舒适优雅的阅读环境,建设广通博览的精神家园。为此,书城欲借建设之机在合肥举办首届“书城杯”全国散文征文大赛和首届“书城杯”安徽省少年散文征文大赛,大赛将以阅读为主题,旨在让大家一起畅谈阅读的经历,探讨阅读的心得,分享阅读的快乐,提倡爱书嗜读的阅读风尚,使之根植于坊间,广播于社会。

征文对象全国散文组:从事专业或业余散文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无论国籍、地区、职业,凡使用中文书写者皆可报名参加。

安徽省少年散文组:面向安徽省全体少年(限1997年12月10日后出生)。

征文规定

1、应征作品长短及字数不限。

2、应征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且未曾在各类传媒(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等)公开发表。

3、入选作品的发表权、转载权归征文大赛主办者及承办者所有。

评选准则1、由知名作家、批评家、报刊主编及特邀嘉宾组成评审委员会。

2、评选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3、凡不符合以上征文规定者,一律不纳入评选范围。

奖项及荣誉1、全国散文组奖项和奖金(人民币):

特等奖(名额及奖金待定)

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1000元。

2、安徽省少年散文组奖项和奖金(人民币):

一等奖2名,奖学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学金:2000元;

三等奖5名,奖学金:1000元;

优秀奖50名,奖学金:500元。

3、组委会将邀请国内著名作家、知名社会人士等为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奖品等。

4、获奖作品和部分入围作品将结集出版。

投稿方式及说明1、全国散文组将征文发至邮箱:scbswd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首届‘书城杯’全国散文大赛征稿”;安徽省少年散文组将征文发至邮箱:scbsnswds@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首届‘书城杯’安徽省少年散文大赛征稿”。

2、在征文后另起页附作者姓名、所属国籍或地区、通讯地址及邮编、电子邮箱、联络电话及个人简介等信息。

3、应征作品无需交纳任何费用,所有评审费用及奖金由承办方支付。

4、应征作品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时间安排本届大赛征文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2016年3月31日;颁奖时间约为2016年5月中旬。

举办单位主办单位:中华读书报 深圳出版发行集团

承办单位:深圳市书城文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安徽联投地产有限公司

评委会组成1、评委会主任:吉狄马加、白庚胜

2、评委会副主任:尹昌龙、王玮、石厉

3、评委会委员:李国文、 张胜友、吴泰昌、柳萌、叶延滨、向云驹、王山、 徐可、刘琼、李晓东、那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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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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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近日,江西省国土资源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六个一”宣传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宣传国土资源知识。

6月20日—24日,江西省国土资源部门将在江西日报A2版开辟一个专栏,连续五天刊登“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相关政策解读内容。

同时,邀请省厅政策法规处、土地利用处、耕地保护处负责人做客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主题,就有关土地方面问题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互动。

活动周期间,江西省土地学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在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进行一次土地政策专题讲座。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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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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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

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__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纪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

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 好坏的能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 偷盗 吸毒 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美好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青少年犯罪,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家人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判断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牢记其中的道理,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己的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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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制征文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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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上午,学校举办了“法制大会”,讲了许多有关青少年犯法的不良行为,从而教育我们作为一个中学生要懂得遵守学校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将来做一个为他人,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有用之人。遵守学校法则,是我们作为中学生必须遵守的原则。

我们的社会属于文明社会,可是却总有不少的青少年做出一些违反学校纪律,国家法律所不容忍的事情,如:抽烟,斗殴,喝酒等,偷窃,抢劫,害人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些行为却会成为他们一生中无法抹灭的污点,会一生伴随着他们。

现在有许多不良青少年总是诱惑未成年人犯罪,如:吸毒,抢劫,偷窃等。当这些事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如:报警等,面对这些不良行为时,我们要理智的拒绝。远离这些不良行为,,从而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我们在学校读书,要好好努力的学习,锁定自己读书的目标,不让自己对未来迷茫,将来在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

自“法制大会”后,我们要学会学法,守法,用法,创造文明的社会,从小事做起,从学校做起,形成一种文明的行为:思沉学习,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做国家未来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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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全国爱眼日宣传标语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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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亮眼睛迎奥运。

2、人人享有看见的权利。

3、任何水晶眼镜对眼睛都有害。

4、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关心人们的眼睛。

5、儿童斜、弱视,切莫错过6岁以前最佳矫治年龄。

6、视力1.5不等于没有视疲劳。

7、不合格眼镜已成公害。

8、爱护眼睛,世界等你去发现。

9、孩子总眯眼,尽早去查眼。

10、迎奥运,迎残奥,我看见,我参与。

11、加强全民爱眼意识,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12、早期干预,减少可避免的儿童盲症。

13、防盲治盲,共同参与。

14、爱护眼睛,为消除可避免盲而努力。

15、保护儿童和青少年视力。

16、预防近视,从今天开始。

17、关爱老年人的眼睛,享有看见的权。

18、防治近视,珍爱光明。

19、保护老年人视力,提高生活质量。

20、防盲进社区,关注眼健康。

21、动员起来,让白内障盲人重见光明。

22、预防青少年近视,人人有责。

23、预防青少年近视,从一点一滴做起。

24、青光眼可致盲,早期防治极重要。

25、防治屈光不正及低视力,提高儿童和青少年眼保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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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法制在我心中主题征文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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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法律”讲座开始了,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法律素质,我们精心准备了这次的法律讲座。

现在让我们进入今天的第一个话题:“知法”,法律,指的是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可能有些同学会说:“法律这么复杂,我们怎么可能一一了解”。实际上,我们小学生需要记住的法律并不多,有些法律并不会真正实际运用到生活中。如《宪法》,是专门制裁一些贪官的法律;《劳动法》则是给许许多多的工作者权利的保障……我们中小学生要记住的是遵纪守法,不做不文明的事。当然,也不能知法犯法,那是不可取的。法律,创建出来就是为了让我们一些不良的习惯得到改变,我们应当用法律来约束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好。我们中小学生对法律可能还是懵懵懂懂的,但必须进行法制教育,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进入第二个话题:“守法”,法律,就像是一把能测量出我们行为对错,给予惩罚的量尺。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虽然,未成年人犯罪不会受到太大处罚,但也会给我们的人生留下抹不去的阴影。不久前,我市公安机关破获了一个盗窃摩托车团伙案,犯罪成员4男2女全是十七、八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全是辍学离家出走,在迪厅、酒吧相遇成为恋人、知己,他们模仿着电影里的情人非法同居。为博得恋人的欢心和像外国电影里的骑士那样潇洒,他们一次次盗窃他人摩托车,16辆各种型号的摩托车成了他们的战利品和情人节礼物。现实生活表明,大量中、小学生流失的存在,已成为未成年犯罪的后备军。这是为什么,未成年人怎么会干出比成年人做的事还威胁的事情呢?这是因为我们还没真正了解到法律,不清楚法律的重要性,才会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果,他们能早点了解法律,就会悬崖勒马,不会走到今天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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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皮掌柜”杯全国有奖征文大赛启事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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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鲁山县的张良镇,始源西汉,因汉代名相张良曾在此安营扎寨而得名。汉代后期,张良镇在中原崛起,经济迅速发展,明代形成商埠,清代名扬豫、皖、晋、陕、冀、鄂,民国时被省府列为名镇。新中国成立后市场更为繁荣。1992年,被河南省建设厅命名为中州名镇。

张良镇以皮革加工为支柱产业,以加工腰带为特色的非公有制生产形式,闻名遐迩。张良镇的皮革加工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尤其在改革开放后,腰带产业规模、档次不断升级,年产腰带20000多万条,带扣18000万个,产值年创利税2000多万元,品种花样达180多种,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在义乌、武汉、西安等地的专业批发市场设有批发网点,并出口到东南亚、非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早已成为张良镇的传统特色产业,被誉为“中华腰带第一镇”。

2016年,张良镇万华皮带厂,勇于开拓,与时俱进,把传统工艺与新潮时尚完美结合,注册“皮掌柜”腰带品牌商标,以质量和信誉稳步推进,为繁荣地域经济,佳绩颇丰。

为传承传统工艺,弘扬民族文化,充分挖掘鲁山张良皮革悠久内涵,倾力打造“皮掌柜”品牌,经商定,特面向全国举办“皮掌柜”杯有奖征文大赛

主办单位:河南鲁山县炎黄文化研究会;

河南鲁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河南鲁山县作家协会;

河南鲁山县万华皮带厂;

征稿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1月1日

具体要求如下:

一、体裁:以传说、故事、小说为主,其他题材均可,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要求:突出鲁山张良皮革文化,彰显“皮掌柜”品牌特色,传说、故事、小说可适当演绎。以“皮革加工、皮掌柜”为主题,格调积极,内容健康,所撰传说故事严禁剽窃抄袭。参赛作品必须原创,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其他文债自负;

三、奖项与奖励: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300元;所有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赠送“皮掌柜”腰带5条;

四、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由主办单位用以宣传推介;获奖作品在《尧神》杂志陆续发表。

五、投稿邮箱:yejianxiu0116@163.com

联系人:叶剑秀

六、参赛人员需将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写清楚。稿件截至后,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稿件逐一评选,评选结果对外公布,并于2016年12中旬,在河南鲁山隆重举办颁奖仪式,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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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4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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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11月10日垦利区召开第十五次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全面部署了“七五”普法工作,正值“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董集司法所积极行动、认真筹备、提前预热,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工作,立足群众需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董集司法所制定详实计划开展“12.4”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认真筹备了主题为“一个援助、两个送、三场法制宣传课”的活动计划。

“一个援助”。司法所联合民政办、残联、老龄办、扶贫办在辖区内开展一场主题为“风雨人生路、法援伴你行”的大型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活动,以董集镇幸福苑为宣传阵地,印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民法》《老年人防诈骗手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单页,将这些与弱势群体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他们手中。结合现在正在开展的扶贫脱贫工作将“法律援助绿卡”送到每一户贫困户手中,确保法律援助渠道畅通、应援尽援。

“两个送”即为“送法进企业、进社区”。司法所深入结合“12.4”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联合镇安监办、派出所重点对园区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向园区企业和职工发放有关《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现场接受并解答群众咨询,增强企业的法律观念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司法所选定董集镇杨庙社区和大王社区开展主题为“学法用法人人争当法律明白人”的法治讲座活动。聘请法律专业人员为居民开展法律讲座并现场解答各种法律问题,发放有关《劳动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等法律宣传资料,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社区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场法制宣传课”。在镇直机关干部中开展一场专题法制宣传课,以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力争在全镇机关干部中营造尊法、学法、宣法、践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

充分利用新型农民学校的平台在每个村开展一堂法治咨询培训课,以村干部和两委成员为培训主体,制定学习计划和考试考核标准,确保学法达到实效。

在镇中心学校开展主题为“今天学法知法,明天宣法用法”的专题法制宣传课,聘请法制副校长给学生上一堂法制课,结合本区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的讲解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生动深刻的法制教育。在学校学生中间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烈氛围,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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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制教育安全征文500字我是守法小公民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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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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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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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由省文明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主办的青海省“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西宁举行。祁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峨堡中队作为先进集体,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科副科长曹延军等9名最美交警、省出租租赁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驾驶员黄玉荣等10名最好司机受表彰。

据了解,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我省结合实际,将开展为期10天的主题活动,由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宣传、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重点选择城乡接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免费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等活动,利用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社会活动,有效带动全民关注、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倡导“交通文明”、践行“安全交通”。

活动当天,由西宁市公安局、西宁市文明办、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举办的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心广场正式启动。活动中,西宁交警向群众演出了自编自导的文艺节目,设置交通法规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展板,在3个视频点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也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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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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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报道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 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

●新闻媒体主动介入报道成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有力推手

编者按:自2000年以来,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普及爱耳护耳知识,避免和减少耳聋发生,提高听障人群生活质量,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通过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等16部委的积极推动、各级残联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爱耳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受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中国残联委托,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中央本级及各省组织、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简报形式予以印发,以便各省交流、学习。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三月的北京,春意渐浓。明天我们将迎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我谨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出席今天音乐会的各部门领导、全国政协各位提案委员、首都各界代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年全国“爱耳日”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导致听力损伤,造成听力残疾的重要原因。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噪声治理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噪声治理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人民群众听力健康不断改善。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急剧变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噪声导致听力损伤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通过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十分重要。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将揭开新的篇章。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的发展。同志们、朋友们,我国有2780万听力残疾人和13万听力残疾儿童,拥有健康听力是他们的期盼和梦想。今天“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将在北京等十个省、市、自治区同时举办,优美的音乐,将提醒我们更加珍视听力健康,为“人人享有健康听力”而努力!预祝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圆满成功!谢谢!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2012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3月2日晚,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隆重举行,中国残联领导王新宪、汤小泉、孙先德、相自成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广电总局副局长王莉莉,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等领导以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16个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提议设立全国爱耳日的部分第九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和首都社会各界人士近1400人出席了音乐会。音乐会前,出席音乐会的领导同志共同观看了《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音乐会上,孙先德代表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致词,充分肯定“爱耳日”活动对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强调,2012年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今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同时唤起社会为更多听障人士实现康复梦想奉献爱心,提供支持。据介绍,河北、上海、浙江、河南、广东、新疆、青海、大连、深圳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了公益音乐会,共同将这一活动打造成“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品牌项目。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的确定,旨在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对爱耳护耳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用耳习惯,自觉减少噪声影响,保护听力健康。同时,推动政府和社会关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中的噪声危害,加强噪声治理与听力保护。鉴于此次内容涉及环境噪声治理以及企业用人单位听力保护等工作,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大力支持和赞同,并新加环境保护部为会签单位。各地残联按照16部委会签通知要求,主动协调环境保护部门,千方百计开展活动,推动相关部门重视环境噪声,落实职工听力防护措施。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2011年12月,由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16部委共同会签《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1〕9号)并印发各地。各地残联、会签委办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调动医疗、康复、环保、教育等专业机构,学术、慈善等社会组织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爱耳日”活动期间又恰逢两会召开,给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上至16个会签部委、各级残联、会签文件委办局,下至区县、社区,都给予了“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极大的关注和支持。随着“爱耳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逐年开展,“爱耳日”已日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全国性宣传教育品牌。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后,为创新、活跃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精心策划了以《聆听•健康•和谐》为主题的公益摄影展。为扩大摄影展作品来源范围和影响力,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向各新闻媒体和各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发出《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征稿通知》,并联合人民画报社特邀人民日报、人民画报、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北京晚报、中国网、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等媒体摄影记者组成拍摄小组,于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分赴广东、上海、宁夏、青海四省市,深入基层残联、民办康复机构及听力残疾儿童家庭,进行采访、报道、跟踪拍摄。所到省、市残联、康复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拍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摄影记者更是将此行作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实践活动,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给所到之处残疾人工作者、听力残疾儿童家长留下了深刻印象。随着拍摄活动的深入,记者们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了解更加深入,宣传、报道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愿望更加强烈,回京后,九家媒体利用深入基层获得的第一手资料陆续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进行了图文并茂的报道。 2012年2月3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举行了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作品评审。评委会特邀《人民画报》副总编辑王继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龙墨、光明日报摄影部主任刘新武、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赵迎新、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担任评审专家。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任胡向阳、人民画报社社长徐步出席了评审会。此次公益摄影展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共计100人次近1000张作品。经评委认真评审,产生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及佳作奖25名。获奖作品以独特的创作视角,生动地诠释了此次公益摄影展主题,体现了在和谐环境下,人们感知美妙声音、拥有健康听力、关爱听觉器官的精彩瞬间,表现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致力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感人场面。 3月2日,《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举办,出席音乐会的主办部委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首都各界人士近1400人观看了摄影展。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悉数捐赠慈善机构进行认捐,所得善款用于资助贫困听障儿童康复训练。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举办公益音乐会,是创新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的有效措施。自2008年首届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4年,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宣传效果显著。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启迪公众听力健康意识、唤起公众爱心,已成为广泛联系社会,推动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的特殊舞台。2012年1月12日,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各地举办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工作的通知》(厅函〔2012〕5号),为保证活动统一,以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为主会场,各地分会场一律冠名为“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地名)会场”。 2012年3月2日,新华网发布题为《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粤等地共同举行》的文章,向社会发布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公益音乐的消息。 3月2日-3日,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分别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上海音乐厅、浙江音乐厅、广州星海音乐厅、新疆人民剧场、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厅、大连人民文化俱乐部、深圳大剧院、石家庄市人民会堂、郑州师范学院音乐厅、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福州、哈尔滨、乐山举行。 14城市在筹备和举办音乐会的过程中,紧密围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爱耳护耳知识与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广泛联系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慈善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紧密结合工作需要,整合开展相关活动。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举办省、市已达14个,通过举办公益音乐会,创新了“爱耳日”宣传形式,凝聚了社会力量,树立了公益形象。公众通过参加音乐会,得到一枚“爱耳日”纪念徽章,一本“爱耳日”科普宣传手册,了解残疾人事业,关注听力残疾儿童,传播“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前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积极推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三大运营商,于3月3日当天向全国范围手机用户免费发送了内容为:“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年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长期生活、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导致永久性听力损伤。”的公益短信。各地积极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主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及移动手机运营商,向省辖范围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公益短信的成功发送,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宣传普及,使“爱耳日”宣传效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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