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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总结汇总19篇

导语:地球,是一个美丽的星球,在地球上,空气新鲜,山清水秀,环境良好。以下“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总结”,欢迎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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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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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借此机会,我代表萍乡市人民政府对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我国目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把“健康·维权”确定为XX消费年的主题,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捍卫消费者生命健康权。这是非常适合民心、顺应民意的,是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高度出发,努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政府执法部门要竭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包括消费者本身,要增强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捍卫自身利益。

围绕“健康·维权”消费年主题,今年,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3·15等时机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要及时发布有关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警示、提示。三是要开展关于全市消费者生命安全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向政府提供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四是要勇于揭露和批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参与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永恒的民心工程,其任务既光荣又艰巨,我希望奋战在消费者维权工作战线上的同志,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消费者人人动手,热心参与社会监督,为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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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6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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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育龄人群安全避孕意识,唤起群众对生殖健康的关注,减少非意愿妊娠的发生,北关街道计生协以9月26日“世界避孕日”为契机,在北苏果广场开展“知性智行——爱要有一套”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了宣传横幅,设立了咨询台,为过往群众宣传科学、全面、安全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减少非意愿妊娠,提高生殖健康水平,降低意外妊娠和人工流产率,并向过往群众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的领取途径和发放点,活动吸引了群众纷纷前来咨询及领取避孕药具。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余份,避孕药具200余盒。向育龄群众宣传了正确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切实满足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提高了人们的避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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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6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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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上午,青秀区仙葫开发区充分利用“9·26世界避孕日”这个节日的特殊性组织辖区卫计专干、计生协会会员、青年志愿者等,在辖区人流量比较大的彩虹莫村路口开展了一场青少年艾滋病防治“青春健康,安全避孕”的主题宣传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宣传桌前吸引了不少居民群众围观,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预防艾滋病宣传册、避孕套等,传递安全避孕信息,宣传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提供卫生计生政策咨询。

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卫计宣传品、宣传手册1000余份,避孕药具1200只。通过开展预防艾滋病传播的宣传教育,推广使用安全套,让居民群众提高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做到洁身自爱,同时,提高青少年的避孕意识及自我保健能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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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第18届推普周活动宣传标语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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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2、 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

3、 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4、 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5、 推广普及普通话,学校是基础

6、 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7、 普及普通话要从幼儿抓起

8、 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9、 普通话,使你我靠得更近

10、 普通话:神州音,华夏情

11、 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12、 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3、 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14、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15、 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16、 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17、 规范使用语言,实现顺畅交流

18、 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

19、 普及普通话,四海是一家

20、 积极普及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

21、 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22、 推广普及普通话,促进科学跨越发展

23、 普通话——让生活更精彩,让社会更温馨

24、 普通话是实现顺畅交流的重要载体

25、 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26、 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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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幼儿园开展“3.3爱耳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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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是第十七个全国“爱耳日”。群英幼儿园结合“爱耳日”,有目的、有计划的在全园开展了“爱护耳朵,珍爱听力,快乐成长”主题活动,通过让家长与幼儿共同收集有关“爱耳日”的信息与资料,进一步了解用耳、护耳的科学方法;通过生动有趣的集体教学活动,了解人类耳朵的作用,进一步感受如何保护自己的耳朵。

当天下午,幼儿园的青年志愿者幼师们还来到位于西区第九大街的开封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志愿者为孩子们送去了小毛巾、纸抽等礼物,送去了群英幼儿园的一片关爱,微薄之力,温暖在心。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们也热情地带领大家参观了新校园、新教室,所到之处每一个学生都和志愿者们主动、大方地打招呼,孩子们的勇敢、乐观、活泼和灿烂如花的笑容深深地感动着志愿者们。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将此类志愿活动延续下去,伸出关爱之手,奉献真诚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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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9·26世界避孕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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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育龄人群的安全避孕意识,普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知识。9月22日,朱沱镇开展了以“知性知行——爱要有一套”为主题的“9·26世界避孕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是日上午,朱沱镇计生办、卫生院工作人员在该镇经贸广场设置咨询台2个,与群众面对面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全面两孩政策、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政策,对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药具、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和义诊,并现场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50多人次、接待义诊群众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免费发放围裙150条、避孕套200余只、香皂50块、宣传包50个。

此次活动使该镇育龄女性形成了科学、健康的生育理念,提高了生殖健康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促进了家庭的幸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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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4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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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对加强我国金融市场稳定,促进金融资源有效反哺实体经济意义重大。今天,小编给大家提供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对照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目前我国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如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推进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已成为新时期我国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金融消费者权益

保护工作的探索

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立法对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而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却大量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下,逐步探索和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造福于民的创新举措,也是人民银行强化履职的重要切入点。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晋中中心支行率先在辖内建立了金融服务维权网络,并以此为平台探索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在总结近三年来保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4月正式成立晋中市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以下简称“维权中心”),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创新机制,实现了金融维权网络的“全覆盖”。为确保维权中心的有效运行,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组,由人行晋中中支牵头,辖区所有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分管金融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参加。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人民银行各相关执法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以会员制的形式,所有参加单位严格按照《章程》来履行各自职责。

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设在人行晋中中支,下设咨询中心、投诉中心、评价中心和维权中心。在辖内各县(市、区)设立了业务分平台,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受理”的方式,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统一摆放金融维权服务牌匾,散发宣传资料,增进社会公众对金融维权中心的了解。目前,辖区53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和证券、保险公司的110个营业网点全部挂上了金融消费者维权标志牌,全部设立了金融消费者维权联络员,形成了覆盖晋中市12个县区的金融维权服务网络。

二是严格维权机制建设,实现了金融维权服务的“规范化”。先后制定了《晋中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章程》《维权中心操作流程》《维权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维权服务承诺》等,统一了金融维权的操作规程,建立了举报实名制、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全程跟踪制、再次举报或行政复议制、信息交流制等六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手册、工作规程、督查办法等各项内部制度,严格依法履职,规范了违规处置机制,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初步建立了规范化的维权处置程序。

三是加强金融维权宣传,实现了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的“经常化”。首先,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警示教育,利用法律法规约束其行为,指导各金融机构完善涉及金融消费者信息管理办法,细化信息披露内容,合理选择信息披露方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考核评价监督,针对金融机构出现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其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中心支行定期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了金融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等系列宣传活动,编制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建立金融知识教育载体,定期发布金融消费者资讯,接受金融消费者信息咨询,增进公众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认识。最后,进一步加大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的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的社会公众熟悉和认可,努力提高金融维权中心的影响和效果。

四是拓展金融维权内涵,实现了金融维权服务的“全方位”。在金融维权服务体系推进中,首先,采取会员制的办法,以《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为依据,将金融维权工作范围确定为金融服务相关领域,同时,先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进行试点,逐步延伸到辖区所有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其次,通过建立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工商消费者保护协会、政府便民服务热线以及相关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联系机制,对于超出人民银行监管权限的社会公众咨询、投诉问题,及时转移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也接受其他部门转来的金融消费者投诉,从而形成了金融消费者的“全方位”维权保护机制。

金融消费者维权中心运行三年多来,为金融消费者打造了一个快捷、高效的绿色维权通道,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政府欢迎、金融机构称赞、社会公众满意的良好效果,有效提升了基层人民银行依法履职权威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首先,金融维权工作架构初步建立,并且较好地经受了维权实践的检验,为全面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累了第一手材料。三年多来,维权中心共接听社会各界业务咨询1200多次,处理举报纠纷135起,有效化解了金融服务纠纷和群众投诉,维护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人民银行履职视角得到拓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使人民银行业务工作与社会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对通过处理投诉发现的监管线索及时响应并依法查处,扩大了监管信息源,丰富了监管手段,真正做到了充分履职。

最后,维护了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了辖区金融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维权中心运行以来,对于缓解城乡金融服务差异化问题,为社会公众特别是农民群众了解、咨询金融知识,及时反映和处置农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纠纷,维护金融环境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当前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在14个省(区)的47个分支机构开展了金融消费者保护试点工作,在探索建立人民银行主导、金融机构参与、社会公众认同的纠纷调解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也在各自监管范围内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实践环节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范尚不完善。目前,我国现有的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对公众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也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但这些法律针对性不强,没有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作出明确规定,甚至这些法律能否适用于金融领域还存在不少争论。在金融领域虽有《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法律,但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金融机构稳健运行,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鲜有直接涉及,在金融消费者的权利类型、保护措施、救济途径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对保障消费信贷市场公信度,划定消费者责任,防止不公平待遇和歧视等方面均没有做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金融消费者受到的法律保护远远不够。

二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制度安排尚不健全。我国没有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虽然工商、质监、消费者协会、中央银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都有一定的职权,但由于金融领域的特殊性决定了工商、质监、消费者协会缺乏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力,在事实上难以承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责。从金融监管的角度分析,我们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在现行法律制度下,“一行三会”如何在各自监管范围内开展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在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如何协调关系,如何划分职权等均缺乏明确的依据,给金融消费者维权增添了难度。

三是缺乏成熟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和平台。目前,虽然各金融机构设立了一定投诉渠道,各级消费者保护协会也受理金融方面的投诉,但由于金融稀缺性带来的金融机构的特殊地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如何进行调整,如何处理争议,由哪个机构处理,处理程序如何,怎样保证程序的公平公正等具体问题,没有明确界定。同时,我国也无明确的解决消费纠纷的特殊司法程序,金融消费者通过司法救济途径解决纠纷还存在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这给维权带来了较大困难。

四是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与能力不强。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金融产品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涵上都变得日益复杂多样,大部分金融消费者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根本没有能力认清其实质、分辨其优劣,也因此缺乏事先的风险辨析能力。同时,由于法律对消费者金融权益的界定、确认及消费者金融权益遭受侵害后的救济途径、具体处置部门等缺乏明确规定,消费者的法治观念又大多比较淡薄,即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未必能意识到,或者意识到被侵权却苦于不知道该向谁投诉,因此在金融财产遭受损失后,往往放弃维权。

进一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建议

从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框架及监管部门所开展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情况看,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还面临各个层面的障碍。因此,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当立足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阶段并着眼于国际金融业以及我国金融发展的未来趋势,从维护金融业稳健安全的全局,科学谋划,坚持突出工作重点,分布组织实施的原则,研究制订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整体规划,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研究制定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改革重点,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分工,确保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稳步推进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逐步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出台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保护原则、权益内容、金融机构义务、权益保护机构、救济补偿途径、纠纷处置程序、相关保护机构的责任、国际合作、处罚规则等内容。

二是研究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专职机构,有利于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专业而全面的保护。在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下,可以先行在各金融监管部门设立专门的从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设机构。

三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一套程序完备、公正、高效、低成本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是迅速解决金融消费纠纷、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和程序安排。

四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使消费者特别是弱势消费者真正知悉自身的权利,懂得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以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确保其金融消费权益得到真正保护。

五是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机制,也是应对危机的一个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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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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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

平安的学习氛围,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3月16日下午,学校聘请了朱王堡镇派出所所长曹万勇在我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懂法活动。我通过倾听学习,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 关爱学生

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认真履行义务和遵守道德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

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

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 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

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 错误性质严重

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当然,法制教育对学生而言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

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 生活的学校 家庭 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

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 自救 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

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 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

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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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6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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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9月26日是世界避孕日,一个国际性的纪念日。在第九个“世界避孕日”来临之际,秦皇岛作为全国6个省市承办城市之一,精心谋划,安排部署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按照预热、高潮、收官三个时间节点,筹备了青春健康主题艺术作品征集大赛、世界避孕日主题广场宣传、让爱发“声”歌唱展示会、走进高校主题讲座宣传、走进非公企业和武警部队义诊宣传、世界避孕日“爱要有一套”颁奖大会暨健走大赛六项大型活动。

9月20日,秦皇岛市计生协、北戴河区计生协联合北戴河区卫计局、团区委、司法局、科协、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院、区妇幼保健站、区疾控、卫生院、各镇计生协等多家单位,在北戴河好人广场举办了“爱要有一套”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计生协工作人员及志愿者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购物宣传袋、宣传折页和避孕药具等宣传品,向过往群众发放避孕药具知识、青少年保健知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此外在宣传活动中穿插了义诊、现场政策咨询、有奖问答等形式多样的互动,进一步增强了青年人采取安全避孕措施意识,促进年青人对自己的性行为与生殖健康做出负责任的选择,提高青年人的性与生殖健康,促使全社会关注少女意外怀孕,提高社会、学校、家庭、个人预防女孩意外妊娠的责任。

此次活动拉开了河北省暨秦皇岛市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序幕。此后一周内,秦皇岛市计生协将联合多部门开展青春健康主题艺术作品征集、大型公益健走宣传及青春健康知识讲座、走进非公企业、武警部队开展义诊等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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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开展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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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延吉交通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在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之际,作为延吉交通的参与者、管理者等群体,他们怎么理解“交通安全日”,他们眼中最讨厌的交通陋习又是哪些?记者走上街头,逐一进行采访。

公交车司机郑师傅每天驾驶着公交车穿梭在延吉的大街小巷之中,通过广播他知道每年的12月2号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他对于交通陋习很有感触。郑师傅告诉记者,出租车在公交站点靠活、私家车将车停到站点附近,最让他头疼,郑师傅说:“你就看这11路站点和15路站点,私家车都给占满了,11路没招就点停大道儿边。车到这边没地方停就调头走吧,发车走了,没地方停车往哪里停。”

由于车辆的增加,每天固定几个时段,延吉市区内多个路段就会出现车辆拥堵的情况。交警在路面上的疏导,多少缓解了拥堵状况。可在交警眼中,其实很多拥堵可以避免,只要行车人能够做到文明开车、文明出行。延吉市交警大队河北中队中队长崔东海解说:“像四中很多时候为什么堵,我们有时候在那发现有逆向行驶的,有闯红灯的,造成路口交通拥堵。现在,延吉市普遍存在的一些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停车的现象特别多。就像我们现在在延边医院治理,天天拖也天天有停车的。很多司机路口允许停车,他也不按正规要求停车,都是斜着停的车,那个现象特别严重。”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从主题上也不难看出,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需要的力量不是一个人,更不是一个部门。它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交通管理者共同协作完成。作为全州最专业的交通媒体,延边人民广播电台交通文艺广播也深知这一点,并一直在与交通参与者、交通管理者一起,为营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努力着。延边人民广播电台交通文艺广播主持人慕韬说:“今年的12月2日是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近期我们搭建了交通安全方面的建言献策的平台,把一些好的交通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反映给交通的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今年交通日的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我觉得作为交通媒体的工作者,我们的责任很重,我们也希望能够和交通管理者、交通参与者一道,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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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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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的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家知道这一天是怎么来的吗?

下边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它的来历: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他提出的这四项权利逐渐被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与1983年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中国也在1987年9月加入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我读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穷苦夫妻,遇到自然灾害,种的玉米、小麦颗粒无收,一大家人等着粮食下锅吃饭,他们心理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于是他们买来敌敌畏,准备离开人世,这对恩爱的夫妻一起喝下了毒药,可是第二天却发现自己还好好的活着,就如平时睡醒时一样,二人悲喜交加,庆幸老天爷没有收留他们俩,于是买了小酒庆祝一下,然而喝完酒的夫妻俩却再也没有醒来······这个故事让我深思了许久,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吧!

唉!现在的时代滥竽充数的商家有许许多多,假冒伪劣的商品数不胜数,如果再这样下去,不知会有多少悲剧发生呢,所以我们大家一定齐心合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还我们一方净土!3.15就是教给消费者怎么维权,怎样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消费者自己的权益。

3.15是消费者的节日!我希望天天都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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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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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近日,江西省国土资源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六个一”宣传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宣传国土资源知识。

6月20日—24日,江西省国土资源部门将在江西日报A2版开辟一个专栏,连续五天刊登“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相关政策解读内容。

同时,邀请省厅政策法规处、土地利用处、耕地保护处负责人做客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主题,就有关土地方面问题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互动。

活动周期间,江西省土地学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在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进行一次土地政策专题讲座。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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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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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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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第四章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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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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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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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26个“7.11世界人口日”的到来,宏伟社区计生协于7月8日开展以

“弘扬婚育新风,关爱弱势群体”为主题的世界人口日宣传服务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计生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计生新政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就目前居民普遍关注的计生热点问题——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问题进行详细的现场解答。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50余份、避孕药具30余盒。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居民提供了了解计生政策的知识平台,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了良好的人口计生服务氛围,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支持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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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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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个国家“防灾减灾日”将要到来之际,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主办的“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今天在北京开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减灾委员会主任回良玉致信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日”有关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社会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回良玉在信中指出,防灾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强化防灾抗灾基础、完善灾害管理体制,防灾减灾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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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街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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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的“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从2015年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三、宣传重点

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大力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我区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城区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四、活动内容

2015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通过区办公楼广告宣传屏滚动播放12.4的法制宣传及相关宣传口号,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张贴宣传日活动标语、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成果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报道活动;出动宣传车到全区主要街头及部分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3、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更换在主要街道、重点社区设置的法制宣传栏内容。

4、区科技、文体、卫生、农委、计生、五一路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要结合“三下乡”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向农村赠送法律图书、光盘、法制宣传挂图、法制春联等宣传资料。

5、教育系统要组织全区青少年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6、区法宣办在“12·4”活动期间将开展“五个一活动”,即:

(1)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博客。利用网络资源在新浪网开通xxxx区法制宣传博客,设文件精神、普法活动、志愿者活动、法律知识等栏目,并利用留言板功能和评论功能进行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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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青少年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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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5月28日上午,向阳区团委在沿江公园防洪纪念塔广场,组织开展了青少年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通过设立漫画宣教育传图版,介绍了地震、火灾等灾害发生时的安全逃生方法和青少年不良恶习、非法用童工等内容。向阳区的青年志愿者们向过往驻足的群众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青少年生活的详实案例,有力推进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受到了社会群众的广泛好评。

整个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90余本,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增强了青少年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的意识,全面提高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关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一把“平安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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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精选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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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2.火起莫贪财,生命胜万金。

3.小火要灭早,大火要快跑。

4.火场逃生身要低,逃生首选跑楼梯。

5.清理杂物畅通道,遇有火情方便跑。

6.火场烟气向上飘,低身逃生是妙招。

7.火灾逃生不能挤,快速疏散共平安。

8.火起湿巾捂口鼻,莫贪钱财速逃离。

9.逛商场,住宾馆,先看安全指引线。

10.防盗网上留扇窗,火灾逃生多条道。

11.车内着火砸车窗,有序逃离不要慌。

12.身上起火莫乱跑,脱衣打滚压火苗。

13.危险时刻显真爱,老弱病残先疏散。

14.进入公共场所,关注疏散通道。

15、严格消防法制,严肃查处火灾事故

16、火警电话119,报警早,损失小

17、严格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开拓依法治火新局面

18、加强消防法制建设,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19、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20、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21、依法治火,利国利民

22、大经济需要大发展,大发展需要大消防

23、人民消防人民办,办好消防为人民

24、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5、坚持专群相结合原则,实行放火安全责任制

26、加强消防工作领导,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27、《消防法》是消防工作的根本大法

28、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29、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30、积极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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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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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是全国第28个爱国卫生月,4月22日上午,菩提街道卫计办在洋世达广场举行了一场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活动中,菩提街道卫计办宣传了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治、灭蚊防病、除“四害”、戒烟禁烟、生殖健康、环境卫生等知识。

在现场,菩提街道卫计办发放了宣传“远离四害侵扰、建设健康家园”、戒烟控烟、男性女性生殖健康常识、宣传传染病的预防、清洁家园防蚊防病等宣传单。同时,现场还举行了有奖知识竞猜等互动活动,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据悉,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8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7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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