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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总结汇集20篇

导语:地球,是一个美丽的星球,在地球上,空气新鲜,山清水秀,环境良好。以下“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总结”,欢迎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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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举行《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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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当天,环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

这次宣传活动由环县县委宣传部牵头,该县外宣办、网信办、文明办、公安局网安大队等单位共同筹办,通过现场发放法律条文、网络安全宣传手册、文明上网公约等资料,向全社会发起文明上网倡议。同时,该县还播放音频资料,现场解读该法律内容,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全文转载该法律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细节解读。

据悉,这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条文六千余份,发放《网络安全宣传手册》两千余份,发放《文明上网倡议书》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解读资料两万余份。在这次首日宣传活动之后,环县还将组织全县各乡镇(部门),开展网络安全法解读培训,组织驻村工作队开展法律宣传进农家活动,组织司法局、公安局网安大队、外宣办、网信办、文明办等单位,开展网络安全法律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一举掀起人人宣传、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网络安全法》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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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关于农村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指示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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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多种传播、教育和干预的有效宣传形式,更加广泛、深入和持久地开展全民预防艾滋病及相关的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的普及宣传,在人民群众中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动准则,改变不健康的行为;同时,反对社会歧视,倡导健康、相互关爱的道德风尚,为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1、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与重要时段集中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2、对一般人群以普及知识为主,对高危人群以结合干预措施的宣传教育为主。3、重点做好青少年、妇女及流动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4、认真把握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政策性。

二、基本措施

1、在社区、农村通过张贴宣传画、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控制艾滋病、性病的预防措施。

2、积极宣传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和防治知识,以突出科普知识教育为主。“12·1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全院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的常识学习与宣传。利用艾滋病日进行上街咨询,方法宣传资料。

3做好娱乐场所基线调查和重点人群的干预工作。

4积极完成上级宣传部门、防艾办及县防艾委交办的其它有关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任务。

三、活动的形式和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站里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做好组织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在单位内张贴宣传资料,出一期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版报。

3、要充分利用文明学校教育阵地,组织开展以预防艾滋病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4、印发预防艾滋病宣传资料的宣传、小组访谈和同伴教育等活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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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国际档案日期间开展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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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十个“国际档案日”。国家档案局、民航局档案部门要求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民航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宣传活动进行统一部署。为落实国家档案局和民航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宣传档案价值和作用,增强全员的档案意识,营造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中南局下发通知布置开展2017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

通知确定了“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的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包括张贴宣传挂画、报送档案实例、组织专题活动、参加征文活动四个方面,并就活动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突出强调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广泛宣传档案的重要价值和独特作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举办档案展览、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档案工作,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接下来,管理局将按照活动任务布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使档案宣传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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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第28个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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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25个世界人口日的到来,7月9日,阳朔县兴坪镇计生服务所围绕“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为主题开展了宣传活动,拉开了全县开展世界人口日活动的序幕。

兴坪镇计生服务所通过开设宣传专栏、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政策咨询台、派发宣传资料和发放药具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等进行集中宣传,主要宣传“婚育新风进万家”核心信息和标语口号,使单独两孩政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保健知识、打击“两非”、关爱女孩、诚信计生、流动人口等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普及了计生保健知识,提高了计生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折页1000余份、避孕药具500只、计生宣传纸筒200个,接待群众政策法规、优生优育指导、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咨询120人次。

据了解,在7.11世界人口日到来之际,全县9个乡(镇)均在各自集市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利用圩日集中对来往群众进行宣传倡导,使用计生宣传车播放计生政策巡回宣传,同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一对一宣传指导,以达到让群众更加了解我国人口形势,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转变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自觉实行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为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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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领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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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并举行大型咨询服务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县四大班子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实践县委县政府“惠民生、促和谐”两大任务、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过去的一年,我们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与电视台联合开办《维权3、15》栏目,就食品、饮用水、农资、手机等消费热点及时发布警示,深入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年共接待来访咨询578人次,受理投诉189起,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我们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商标侵权、霸王条款等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00起,查获劣质农资000种,收缴假冒伪劣食品00公斤,收缴仿冒、劣质手机186部,有力地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我县的消费环境。

20xx年,我们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消费者权益工作向纵深发展,把12315维权品牌建设成为政府和人民沟通交流的有效渠道,成为解决群众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平台。一是加大力度、确保市场安全。对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重点检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者安全、扰乱我县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二是加快效率、完善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12315集中受理、协作办理、应急处理机制,深入开展12315维权点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主动、热情、快速、到位的服务; 三是加强协作、共铸消费和谐。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与电视台等媒体的通力合作,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消费安全的浓厚氛围。

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工商局的领导下,我们将坚持消费维权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的理念,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WX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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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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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11月30日,第九屆全球健康促進大會在上海舉行。著名演員蔣雯麗身為中國艾滋病防治宣傳員,參與了『平行會議:地方性傳染病』的討論,介紹了自己擔任宣傳員的經歷以及中國的防艾進展。她提出,防艾教育要從中學生開始抓起。

艾滋病當前呈現出『低流行、高擔懮』的趨勢,總體感染率偏低,但是應當提起重視的是,青少年的感染人數正在急劇上昇。蔣雯麗指出,現在的年輕人了解艾滋病的傳播途徑以性傳播為主,並且十分清楚什麼行為屬於高危行為。但是由於這個年齡段的青少年都處於生理發育最旺盛的時期,在好奇心的驅使下,難免會因為衝動而做出一些不負責任、不安全的舉動,這也正是她今後在做防艾宣傳時要著重注意進行宣傳的地方。

提到如何開始擔任艾滋病防治宣傳員的工作時候,蔣雯麗面色沈重:『作為宣傳員,我的第一個工作是和感染艾滋病的小朋友一起拍攝宣傳照。拍攝當天,我一到攝影棚就看見小朋友站在角落裡,顯得非常緊張。我很自然地走過去,摟著他說話,他慢慢地放松了,接著露出了微笑,我們拍了很多很好的照片。但在拍攝時,孩子媽媽一直很緊張地叮囑我們,不要拍到孩子的正臉,因為他正在上學,如果老師、同學看到了照片,孩子就不能上學了。』從那之後,對艾滋病本沒有過多了解的蔣雯麗就開始不斷收集相關資料,決心做一名能夠呼吁大眾重視艾滋病問題的宣傳員。她不僅在國內各地慰問艾滋病感染者,更是去到肯尼亞等國家學習預防艾滋病的經驗,與各國專家交流、探討。蔣雯麗堅信,如果能堅持大力開展防艾宣傳與教育,艾滋病的感染形式一定會取得好轉。

『防艾教育要從中學階段就開始做起,教會孩子們如何保護自己。』蔣雯麗十分鄭重地呼吁,希望更多的演員、社會人士、甚至更多的青年學生,都可以加入到防艾宣傳的大隊伍當中。『每個人都能成為防艾宣傳的志願者,當你真正了解之後,就不會歧視感染者了,會給他們更好的生存空間。甚至你可以在朋友和家人的聚會上給他們講一講,讓他們更好地保護自己。』蔣雯麗也決心將防艾工作一直做下去,她堅信,如果能通過宣傳讓大家進一步了解艾滋病,不僅能控制感染的數字,更能讓人們去正視、關懷感染者,讓大家都有一個更加美好的生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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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2024年3月15日实施

全文共 1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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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实施满一周年。这天,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下简称《处罚办法》)也将作为新《消法》实施细则开始施行。记者查阅《处罚办法》发现,该细则比起1989年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实施办法》更贴近现代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其中针对网购、电视购物等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处罚办法》第八、九、十、十一条就消费者的退还权和信息安全作出了规定:商家再也不能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了。而且,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商家也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这或可杜绝推销垃圾短信满天飞。

超过规定时间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针对服务性消费,《处罚办法》也在第十二、十三条中作出了规定。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第十二条中禁止商家“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条款,以及第十三条中“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

违反以上行为的商家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

今后,汽车维修店、家居装修中偷工减料的现象或者会受到抑制。

“无理由退货”你该知道啥?

商家如出现以下4种情形,工商部门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处5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15天内未办理退货手续的;

●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的;

●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

●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15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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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4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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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报道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 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

●新闻媒体主动介入报道成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有力推手

编者按:自2000年以来,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普及爱耳护耳知识,避免和减少耳聋发生,提高听障人群生活质量,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通过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等16部委的积极推动、各级残联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爱耳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受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中国残联委托,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中央本级及各省组织、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简报形式予以印发,以便各省交流、学习。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三月的北京,春意渐浓。明天我们将迎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我谨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出席今天音乐会的各部门领导、全国政协各位提案委员、首都各界代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年全国“爱耳日”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导致听力损伤,造成听力残疾的重要原因。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噪声治理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噪声治理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人民群众听力健康不断改善。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急剧变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噪声导致听力损伤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通过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十分重要。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将揭开新的篇章。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的发展。同志们、朋友们,我国有2780万听力残疾人和13万听力残疾儿童,拥有健康听力是他们的期盼和梦想。今天“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将在北京等十个省、市、自治区同时举办,优美的音乐,将提醒我们更加珍视听力健康,为“人人享有健康听力”而努力!预祝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圆满成功!谢谢!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2012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3月2日晚,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隆重举行,中国残联领导王新宪、汤小泉、孙先德、相自成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广电总局副局长王莉莉,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等领导以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16个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提议设立全国爱耳日的部分第九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和首都社会各界人士近1400人出席了音乐会。音乐会前,出席音乐会的领导同志共同观看了《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音乐会上,孙先德代表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致词,充分肯定“爱耳日”活动对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强调,2012年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今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同时唤起社会为更多听障人士实现康复梦想奉献爱心,提供支持。据介绍,河北、上海、浙江、河南、广东、新疆、青海、大连、深圳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了公益音乐会,共同将这一活动打造成“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品牌项目。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的确定,旨在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对爱耳护耳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用耳习惯,自觉减少噪声影响,保护听力健康。同时,推动政府和社会关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中的噪声危害,加强噪声治理与听力保护。鉴于此次内容涉及环境噪声治理以及企业用人单位听力保护等工作,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大力支持和赞同,并新加环境保护部为会签单位。各地残联按照16部委会签通知要求,主动协调环境保护部门,千方百计开展活动,推动相关部门重视环境噪声,落实职工听力防护措施。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2011年12月,由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16部委共同会签《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1〕9号)并印发各地。各地残联、会签委办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调动医疗、康复、环保、教育等专业机构,学术、慈善等社会组织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爱耳日”活动期间又恰逢两会召开,给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上至16个会签部委、各级残联、会签文件委办局,下至区县、社区,都给予了“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极大的关注和支持。随着“爱耳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逐年开展,“爱耳日”已日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全国性宣传教育品牌。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后,为创新、活跃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精心策划了以《聆听•健康•和谐》为主题的公益摄影展。为扩大摄影展作品来源范围和影响力,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向各新闻媒体和各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发出《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征稿通知》,并联合人民画报社特邀人民日报、人民画报、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北京晚报、中国网、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等媒体摄影记者组成拍摄小组,于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分赴广东、上海、宁夏、青海四省市,深入基层残联、民办康复机构及听力残疾儿童家庭,进行采访、报道、跟踪拍摄。所到省、市残联、康复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拍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摄影记者更是将此行作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实践活动,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给所到之处残疾人工作者、听力残疾儿童家长留下了深刻印象。随着拍摄活动的深入,记者们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了解更加深入,宣传、报道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愿望更加强烈,回京后,九家媒体利用深入基层获得的第一手资料陆续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进行了图文并茂的报道。 2012年2月3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举行了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作品评审。评委会特邀《人民画报》副总编辑王继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龙墨、光明日报摄影部主任刘新武、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赵迎新、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担任评审专家。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任胡向阳、人民画报社社长徐步出席了评审会。此次公益摄影展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共计100人次近1000张作品。经评委认真评审,产生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及佳作奖25名。获奖作品以独特的创作视角,生动地诠释了此次公益摄影展主题,体现了在和谐环境下,人们感知美妙声音、拥有健康听力、关爱听觉器官的精彩瞬间,表现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致力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感人场面。 3月2日,《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举办,出席音乐会的主办部委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首都各界人士近1400人观看了摄影展。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悉数捐赠慈善机构进行认捐,所得善款用于资助贫困听障儿童康复训练。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举办公益音乐会,是创新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的有效措施。自2008年首届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4年,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宣传效果显著。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启迪公众听力健康意识、唤起公众爱心,已成为广泛联系社会,推动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的特殊舞台。2012年1月12日,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各地举办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工作的通知》(厅函〔2012〕5号),为保证活动统一,以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为主会场,各地分会场一律冠名为“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地名)会场”。 2012年3月2日,新华网发布题为《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粤等地共同举行》的文章,向社会发布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公益音乐的消息。 3月2日-3日,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分别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上海音乐厅、浙江音乐厅、广州星海音乐厅、新疆人民剧场、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厅、大连人民文化俱乐部、深圳大剧院、石家庄市人民会堂、郑州师范学院音乐厅、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福州、哈尔滨、乐山举行。 14城市在筹备和举办音乐会的过程中,紧密围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爱耳护耳知识与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广泛联系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慈善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紧密结合工作需要,整合开展相关活动。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举办省、市已达14个,通过举办公益音乐会,创新了“爱耳日”宣传形式,凝聚了社会力量,树立了公益形象。公众通过参加音乐会,得到一枚“爱耳日”纪念徽章,一本“爱耳日”科普宣传手册,了解残疾人事业,关注听力残疾儿童,传播“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前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积极推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三大运营商,于3月3日当天向全国范围手机用户免费发送了内容为:“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年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长期生活、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导致永久性听力损伤。”的公益短信。各地积极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主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及移动手机运营商,向省辖范围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公益短信的成功发送,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宣传普及,使“爱耳日”宣传效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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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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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台的3.15晚会明年必看,因为跟自己自身有关,我们都是消费者;也跟自己的专业有关,通过这个窗口我可以了解更多的信息。

因为3.15晚上临时有事,没有看到晚会的直播,昨天晚上的重播看到了。只能说感谢中央台这么用心地调查、拍摄,做了这样一期令人难忘的晚会。另外的就只有伤心和感叹了。

先不说网络黑客和违法者如何盗用个人信息进行诈骗,因为这个有些防不胜防,只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但是,就是个人隐私问题,也不是自己可以防备的问题,还是的依靠组织。其他的问题,如坑蒙拐骗、虚假广告、道路乱收费等等问题,似乎是愈演愈烈了,让人伤心,似乎又看不到希望。虽然今年晚会的主题是“有你更有力量”,我还是不能释怀,因为你我都不是专家,都是普通的消费者,无力也无能与这些违法的行为抗争。我以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还是得依靠制度、依靠法律、依靠政府部门。

作为消费者,我们与商家永远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境地,要信息公开、公正,必须依靠公共权力,而不是你和我。尽管,你和我的力量也是不可小看,但毕竟有限。如果法律完备、制度健全、监督到位、惩罚彻底,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比如完善《广告法》,虽然《广告法》第38条有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3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新闻媒体、电视台等广告发布单位的连带责任的惩罚规定还可以更加具体,惩罚可以更加严格,这样才能让改革的发布者心有余悸,才能起到威慑作用。还有对广告中个人的代言的虚假广告,规定惩罚的民事责任,甚至严重的如故意隐瞒事实,骗取消费者的钱财重的行为则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使广告代言人更加谨慎,如履薄冰。今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对广告代言的连带责任作了规定,但还不能够涵盖《广告法》的内容,所以,《广告法》要进一步完善对广告代言人的制约。有了法律,还必须有完善的监督制度和严格的执法程序,这样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才能慢慢销声匿迹。

关于乱收费问题,还得建立公共权力的约束机制,客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于乱用公共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也要建立惩罚机制,对相关人员和领导下实行问责制。对于给公众带来的利益损失要进行赔偿,就如浏阳地区的收费站问题,到今天仍无人过问和整改,不仅要追究这8年间的相关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现在的领导的责任。政府部门和收费站不仅要赔付司机过往的经济损失,还要依法上交非法所得,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没有真正的依法治国,还是行政命令,就无法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所以,我们的公共权力还要下大力气和加快立法步伐,讲治理纳入法制的轨道,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依靠个人其力量还是太薄弱了。

希望明年,还有以后的3.15,我们的问题越来越少,我们的叹息越来越少,我们的笑脸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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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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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是第6个世界肝炎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抗击肝炎,预防先行”。为了深入宣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普及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病毒性肝炎预防的参与和支持,7月28日上午,白银市疾控中心组织免疫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学生一起在白银区铝厂福利区门口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折页、播放“共抗乙肝 你我同行”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咨询和宣传,向群众宣传国家免疫规划相关政策,为市民讲解预防接种和病毒性肝炎防治的相关知识。通过宣传,提高了公众对防治病毒性肝炎的认知,进一步形成了公众踊跃参与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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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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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2日世界防灾减灾日即将到来之即,东兴社区组织辖区志愿者开展以“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为主题的上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拿着“公众防灾应急手册”、“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向沿街商户、过路群众进行发放。对防灾减灾了解不深的居民,志愿者们还会耐心地对他们进行讲解,并教导他们如何开展预防、自救、互救等技能,增强辖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社区主要向居民普及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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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宣传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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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法制处 刘延森

国家秘密主要产通过和存在于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加强对公安的保密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保密防范能力是非常必要的。笔者认为,应根据公安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量体裁衣,提高保密教育实效性。

公安特点一:职业生涯较长 建议:保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持续性

公安的工作性质和环境决定了其职业生涯较长,这就要求对公安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具有持续性。

第一,要持续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安上岗培训、任职培训的内容,打出提前量,使公安在职业生涯刚开始就牢固树立保密意识。笔者在进入海关接受初任培训时,保密教育是单独作为一门课来讲的,当时的教员就称此举是“没进公安门,先做公安人”,令人印象深刻。

第二,要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公安的保密教育必须与时俱进,要让他们及时学习最新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技能。同时,要做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让教育对象切实认识到泄密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学习会、局域网等平台,开展对公安的日常保密教育。

第三,加强对重点涉密岗位公安离岗时的保密教育。公安离职时

的保密教育可形成部门规章使其制度化,如观看保密警示教育专题片、签订保密承诺书等,以避免保密教育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公安特点二:具体工作直接涉密

建议: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应提高保密意识与提高保密技能并重每一名公安既可能是国家秘密产通过的参与者,也可能是国家秘密的使用者,相对于其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来讲,公安是一个涉密较直接的群体。因此,对公安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其工作岗位实际,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公安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在提高公安保密意识抽理,要扎实开展保密技能培训,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最近,一些单位发通过了泄密事件,大部分当事人都是“稀里糊涂”泄密的:他们或因自己的电脑接收了不明邮件,或因u盘违规交叉互用。可见,由于相关技能的缺失,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泄密者。

公安特点三:较多面向社会公众建议:主动向公众宣传保密知识,变被动为主动,同时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

公安所从事的工作是管理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这就决定了公安要较多面向社会公众,同时也承担了很多社会义务。针对这一特点,应促使公安承担好保密法制宣传员的角色,在自身学习的同时,适当向社会公众宣传,这样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同时,伴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大,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是每位公安要把握好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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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第18次爱耳日活动宣传简报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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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3日是第18次全国“爱耳日”,也是第4次“国际爱耳日”。在“爱耳日”来临之际,市残联联合市直各相关部门共同举行了第17次全国“爱耳日”城区宣传服务活动

本次活动以“关注儿童听力健康”为主题,市残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和任城区政府在市文化广场设立了11个便民宣传服务咨询点,开展义诊、听力科普知识宣传等便民服务活动,邀请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邀请华大基因开展免费4个基因24个位点的耳聋基因检测。服务群众1500余人,设置宣传展板14个,免费基因检测20人,义诊400余名群众,发放科普知识手册、宣传折页等5000多份。

据了解,兖州区、汶上县、鱼台县等县(市、区)围绕“推进爱耳日活动,多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同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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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祝福语大全

全文共 3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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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315,发条短信送商户,诚信至上对买主,顾客盈门来惠顾,小编收集了2017年消费者权益祝福语大全,欢迎阅读。

1. 3.15消费者权益日,伪劣产品“东风盛行”,打假工作“势在必行”。欺诈行为“满城风雨”,维权意识“呼风唤雨”。坚决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你我权益,祝你节日快乐哦!

2. 听说你被欺诈“绑架”,你需要找消协帮个忙。听说你被欺骗“勒索”,你需要找消协帮个忙。听说你被损害利益“恐吓”,你需要找消协帮个忙。3.15到了,不用害怕,有消费者协会做你有力的后盾。

3. 又是一年三一五,全国人民把苦诉,食品安全天天讲,讲完还是一个样。工商检查刚结束,买点东西又添堵,连锁超市杂货铺,真货假货不清楚。

4. 过期食品你不要买,小心吃了隐患埋;无保家电你留点神,出了问题很气愤;商家忽悠你别轻信,张张钞票不容易;消费权益你莫忘记,3月15请你维权要积极!

5. 买东西,被骗了,去购物,被耍了,想保健,被蒙了,出门玩,被拐了,没事,今天消费者权益日,给你一把利剑,斩妖除魔,维权行道!祝你幸福快乐!

6. 防腐剂使食品储藏时间变长,添加剂使食品的味道鲜美,化学原料使牛奶变成了有毒食品,3月15日,让我们共同呼吁,远离瘦肉精,远离三聚氰胺,远离非法添加剂,远离……

7. 三一五消费者权益日,看到其他消费者都维护了自己的权益,我也要维护我的权益:我用“真诚”购买到你的友情,我要求服务期限是“一万年”!

8. 把头脑多转下,防骗,把贪心遏制下,防蒙,把利益客观下,防诈,把思维清整下,防拐,3.15消费者权益日,武装自己,享受快乐人生,祝你幸福!

9. 早餐三聚氰胺配牛奶,午餐地沟油炒五花肉,晚餐火锅就着石蜡。哈,原来我们都是化学人。3.15消费者权益日到了,这是化学人的节日,愿我们携手维权,尽情狂欢吧。

10. 消费者来当家,维权维利咱是主,日常受侵害,今天来投诉,商家要切记诚信才是本,假冒和伪劣,成为过街鼠,祝:3.15节日快乐!

11. 值此3.15消费者节日来临之际,消协派我发送祝福短信:一祝您慧眼识珠识真货,二祝您消费开心气血通,三祝您收入日添消费涨,四祝您全家消费权利得保障!

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闪亮直播,看虚假广告逗你快活:1、牙刷广告。购买前:包不退毛;购买后:毛退不包。2、牛奶广告。只要你连续喝足一千二百个月,保你长命百岁。3、房地产广告。购买前:买房子送家具;购买后:没问题,你的家具在哪,我帮你送。

13. 真我3.15——明明白白的彻底;甜蜜3.15——彻彻底底的舒服;快乐3.15——舒舒服服的轻松;时尚3.15——轻轻松松的简单;爱情3.15——简简单单的幸福。拥有3.15,拥有幸福快乐。

14. 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了?别忍,今天就去把黑心商家投诉;遇到疯狂宰客黑店了?别烦,今天就去把恶劣店主声讨;你把维权条例忘记了?别急,今天就去把消费权益阅读。祝你度过一个顺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15. 一年一度315,发条短信送商户,诚信至上对买主,顾客盈门来惠顾,欺诈行骗不可取,消协工商去控诉,诚信美名传出去,欢天喜地把钱数。

16. 消费者权益日,送你一双“火眼金睛”,看破虚假,送你一张“伶牙俐齿”,道破坑拐,送你一副“三头六臂”,对抗诈骗,送你一条“正义神鞭”,鞭打无良!维权日,祝你幸福快乐!

17. “惟利是图”黑心奸商,造假成风惹民怒,把他拉黑;“货真价实”榜样商贩,童叟无欺得民心,将他关注;擦亮眼,辨别产品真假;养精神,讨回应有权益。消费者权益日,愿你消费的快乐。

18. 3,15到,发个彩信向你报道,购物要慧眼识真货,生产日期要看好,注册商标要记牢,如有假冒产品要上报,维护权益心情好。祝消费者节日快乐。

19. “真品真货”你还欠我们一个拥抱,3月15日到了,你应该还给我们这个迟来的拥抱,让我们和“你”相拥直到老。

20. 打假日,三氯氰,铲除清,瘦肉精,焚烧净,地沟油,全没收,注水肉,都拒购,3.15维权日,祝消费者,快乐消费,努力维护自己的权力。

21. 3.15到了,让我们一起把“假冒伪劣”的产品公众,把“欺诈”的卖家唾弃,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屏蔽。

22. 新来上任的“消协大人”,将“欺诈三兄弟”捉拿归案。3月15日,“看,他们在游街,掺杂走在最前面,随后的是掺假和以假充真。真是大快人心,这样以后我们就可以放心的消费了!”

23. 3月15号晚9:00快看“消协大哥”手擒“欺诈”,脚踩“欺骗”,坐在“损害利益”上,为民除害。我们再也不会买东西时担心受怕了!

24. 幸福店,今开张,全天候,不打烊。送祝福,无假冒,友情价,纯环保。好运道,送你了,愿你乐,没烦恼。3.15,你做主,请收货,享幸福。

25. 315隆重降临,假货劣品往边站,坑商骗主往牢送,生意讲究公道心,交易必需要诚信,才能广交天下友,在此愿君把权维,平安放心生活美!

26.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关注食品安全就是关爱你我的幸福,三一五,让我们共同呼吁,远离问题食品,狠打黑心厂家,抵制非法商户,还我食品安全。

27. 买到假货不必委曲求全,受到侵害不可以偏概全。维权斗争需要万全之策,计划周详方可全始全终。祝你打假竭尽全力,维权运动大获全胜。消费者权益日幸福无限。

28. 今天是消费者权益日,为了证明你对我的感情不是虚假的,不是无聊消费我的青春,趁315打假日,给你个表现的机会,晚上请我吃饭吧,让我肯定你的情意是不是能经过检验!

29. 这年头,怎一个"假"字了得!假烟假酒还搭上假广告,假情假意还带着假微笑,假人假事还拿着假钞票。还好朋友的问候是童叟无欺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祝朋友们3.15快乐!

30. 3.15到了,我以友情的名义郑重承诺,对你烦恼无条件退货,快乐全天候包邮,好运纯天然生产,健康原生态出品。对你的祝福绝对"三包":包真包乐包原创。

31. 快乐买一送十,好运免费发放,健康不用掏钱,幸福倒贴送你,只要你心高兴,我绝没意见,除了友情不打折,其他商品随便拿,要问这是为啥,3.15大酬宾呗。

32. 顾客:“我只用了一次你们生产的救生圈就学会了游泳。”店主:“多谢夸奖。”顾客:“您真谦逊。这个救生圈一见水就撒气,我只好拼命游了。”

33. 假冒伪劣坑人,坑蒙拐骗害人,千万多个心眼,消费维权留神。便宜不贪不占,购物多听多看,发票不要乱扔,证据保留齐全。今天3.15,维权你做主。

34. 交朋友切不可以貌取人,送祝福切不可以假乱真,搞经营切不可以次充好,作分析切不可以点带面-——3.15”让一切去伪存真!

35. 三一五,维权日。消费者,莫虚度。食品类,添加剂。搞明白,不乱用。家居中,装饰物。有辐射,要远离。买假货,损钱财。购假酒,伤健康。知情权,要维护。伪劣品,要消灭。祝福你,无烦恼。常开心,乐陶陶。

36. 爱情不强买强卖,亲情不短斤少两,友情不短尺少寸,糊口不偷工减料,心情不掺杂使假,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愿快乐成为买方市场,糊口的烦恼统统召回!

37. 315,送你三个“心”:买东西要细心,遇问题别担心,维权事来上心;送你一句话:消费者是上帝;送你五个字:维权要牢记!

38. 洁白无暇的玉之所以让人喜欢,因为它没有杂质的点缀;清澈见底的溪水这所以让人留恋,因为它没有污水的修饰;绿色生态的食品之所以让人追捧,因为它没有化学的污染。三一五到,让我们去亲近生态绿色的大自然吧。

39. 三一五,维权日,消费者,问题诉,食品事,排头位,三餐饭,不能缺,瘦肉精,地沟油,餐桌现,身体危,商家诚,何时现。

40. 一个老农夫,买来种子播下,到秋天几亩地竟然颗粒无收,因为种子是假的。老农伤心欲绝,买来剧毒农药一瓶喝下,居然没死,因为农药是假的。一家人高兴啊,庆幸人没死!于是买了一瓶酒庆祝,结果全家人都死了,因为酒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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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安排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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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为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湔氐镇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XX年第21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贯彻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

(二)深入宣传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广泛宣传宣讲国土资源国情、国策;

(四)围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简称“双保工程”)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及成果,突出宣传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推广农村土地整治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等取得的成效和型经验。

三、总体安排

(一)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纪念活动。XX年6月22日至26日为“土地日”主题纪念活动周,各村(居)委会、驻镇企事业单位要悬挂一幅醒目的横幅标语,制作一期贴近宣传重点的宣传橱窗,张贴“土地日”宣传图片、标语等形式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纪念活动。

(二)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咨询日活动。XX年6月 24日上午9点和6月25日上午9点,由镇政府国土所牵头,新街社区居委会、隆兴社区居委会设立街头宣传咨询台,分发宣传资料和接受咨询,集中搞好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各村(居)委会、驻镇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地搞好第2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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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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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河池市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举行。活动通过展板展示、现场互动、课堂授课等形式,积极宣传文明上网,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呼吁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活动现场,首先由学生代表宣读《争做中国好网民倡议书》,随后,学生们现场观看“重拳打击网络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等宣传展板,并纷纷在横幅上签字承诺。市网信办、团市委、市公安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现场发放网络安全宣传资料,并解答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之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专家在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多媒体教室为学生讲授了网络安全相关知识,授课间还开展了有奖互动答题环节。

据了解,此次活动的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旨在通过大力宣传倡导依法文明上网,普及网络安全知识,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活动期间,各县(市、区)还将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公益宣传、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网络安全知识公众体验展等活动,活动时间为9月19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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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举行《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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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上午,由白山市委网信办主办,市普法办、浑江区委网信办、区普法办、市公安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参与的《网络安全法》实施宣传活动在原市政府广场举行,通过展板展示、现场咨询、发放《网络安全法》书册等形式,积极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传播预防网络电信诈骗、辨别网络虚假信息、抵制网络谣言等应用常识。

活动现场,市民踊跃参与,纷纷驻足领取宣传资料,了解网络安全知识。记者从宣传资料上看到,上面不仅详细讲解了《网络安全法》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还对侵害网络安全的途经和方式、如何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等进行了详细介绍。据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网络安全法》书册1600余册,普法宣传单3000余张。

据悉,《网络安全法》是我国首部关于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保障我国网络安全和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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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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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中国宣传活动的主题为“携手抗艾,重在预防”。

11月29日,国务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在“十三五”时期,要针对艾滋病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推进联合国2030年终结艾滋病流行可持续发展议程,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青年学生和老年人健康受威胁

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法定传染病报告显示,今年1月-8月艾滋病新发病例34401例,死亡8817例。来自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数据显示,在青年学生艾滋病疫情当中,近5年我国15岁-24岁青年学生HIV感染者年均增长率已经达到35%。

今年6月29日,北京市发布的《2015年度卫生与人群健康报告》显示,2015年,47.81%的新增感染者及病人在25岁至34岁的年龄段;其次为15岁至24岁年龄段,占比达到21.2%。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新发布的报告中指出,在2015年,50岁以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达到580万人这一历史新高。在中国的一些地方,老年HIV感染者的数量也在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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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精选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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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2.火起莫贪财,生命胜万金。

3.小火要灭早,大火要快跑。

4.火场逃生身要低,逃生首选跑楼梯。

5.清理杂物畅通道,遇有火情方便跑。

6.火场烟气向上飘,低身逃生是妙招。

7.火灾逃生不能挤,快速疏散共平安。

8.火起湿巾捂口鼻,莫贪钱财速逃离。

9.逛商场,住宾馆,先看安全指引线。

10.防盗网上留扇窗,火灾逃生多条道。

11.车内着火砸车窗,有序逃离不要慌。

12.身上起火莫乱跑,脱衣打滚压火苗。

13.危险时刻显真爱,老弱病残先疏散。

14.进入公共场所,关注疏散通道。

15、严格消防法制,严肃查处火灾事故

16、火警电话119,报警早,损失小

17、严格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开拓依法治火新局面

18、加强消防法制建设,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19、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20、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21、依法治火,利国利民

22、大经济需要大发展,大发展需要大消防

23、人民消防人民办,办好消防为人民

24、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5、坚持专群相结合原则,实行放火安全责任制

26、加强消防工作领导,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27、《消防法》是消防工作的根本大法

28、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29、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30、积极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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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开展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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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公众对肝炎的认知,尤其是高危人群,促进医务工作者和政府对肝炎的重视,在2015年“7.28世界肝炎日”来临之际,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7月28日我中心开展了“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当日,我中心在富丽花园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挂起了巨大横幅“抗击肝炎,预防先行---疫苗接种好,铸就健康路”,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印制多种宣传资料,工作人员认真宣传,向参加宣传义诊活动的人群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耐心细致地向人民群众宣传肝炎病防治知识,肝炎不可怕,重在预防,及时接种疫苗。得了肝炎要及时治疗,母亲怀孕要进行阻断,防止传染给胎儿等。宣传人员详细地解答大家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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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世界牛奶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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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普及牛奶知识,展示我省安全优质放心奶,解答消费者有关乳制品的各种问题。2012年6月2日,广东省奶业协会联合广州市奶业管理办公室和广东省畜牧技术推广总在白云区百信广场举办了一场以“喝放心奶,强健全家人”为主题的2012年世界牛奶日公益宣传活动,并组织广东省有关企业共同郑重签署《〈开展“三打两建”行动,铸就安全放心广东奶〉承诺书》,积极投身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行动中,确保广东省乳制品安全营养新鲜,承诺将构建和维护广东放心奶品牌。

本次活动得到了广东省农业厅、广州市农业局和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大力支持,省农业厅郑惠典郑副厅长、广东省畜牧兽医局罗展光副局长、广州市农业局周彩信副局长、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刘瑜珉副秘书长和营养学专家、媒体记者、乳制品生产企业以及广大市民出席了开幕式。

开幕式上,广东省农业厅郑惠典副厅长致欢迎词并作重要的讲话,郑副厅长高度评价了举办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他说:“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我相信一定能够增强全省广大奶业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生产出更多安全优质放心奶;相信广大消费者的牛奶知识也能够得到提高,科学选用牛奶;相信随着国家奶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推进,乳品行业行为的不断规范,消费者信心的进一步恢复和重塑,我省的奶业一定能够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活动现场市民自由参观独具特色的广东奶业文化长廊,并由多名营养学专家现场为广大市民解答科学饮奶疑问,还举行了形式多样的知识问答抽奖和现场游戏互动活动,活动现场人群熙熙攘攘,热闹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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