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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孙思邈传断句800字【汇编20篇】

一个人的性格来源于父母,取决于家风。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封家书说家风。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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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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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三国志》作者陈寿的这句话,我觉得说得太恰当了,因为从小到大陪伴我的除了书还是书,一天不读书,就像缺少了什么似的。不知不觉间,读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了!

不知是不是天生的灵性,妈妈说我在婴孩时就与书有缘,特喜欢在书堆里爬,爬起来还特有精神,嘴里还时不时发出怪声,妈妈说怎么哄,我也不出来。有时,爬累了,还喜欢在书堆里睡上一大觉,你别说,还真奇怪,睡那么长时间,我连泡尿也不撒。妈妈现在回忆起来,还觉得很诧异呢!嘿嘿,可能我小时候就知道什么是“陶醉书海”了吧!

长大了,我开始正儿八经地读书了。起初,最吸引我的还足那些历史故事书,常常使我如醉如痴。有一次,我正在读《三国演义》,读着读着,仿佛进入故事中了。咦,我怎么变成曹操了,这不是那次赤壁大战吗?哼,这一次,我一定要让曹军胜。当黄盖带船来降时,我下令让大家一齐攻击来船。突然,敌方向我方发射了无数支箭,我正不解故事中有没有这个情节时,一支利箭向我的脑门径直飞来,幸亏我闪得快,双手利索地一接,来了个“空手套白狼”,转瞬间,我又把箭射了出去,以虎狼之势一箭刺穿了黄盖的心脏,只见他顷刻间倒了下去。此时,敌方士气大落。我方乘胜追击,夺帅旗,抢船只,终于赢了,我方将士齐声欢呼。可是,我却失望了,自言自语地说:“我的偶像诸葛亮可怎么办?多让他没面子呀!”说着说着,我终于从书中回到了现实,可对故事中的情节仍牵肠挂肚。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烈,妈妈经常因为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批评我,可我就是改不了。读书时,我真的很快乐,很满足。慢慢地,我拓展了阅读量,《中华上下五千年》中关于中国的历史让我留连忘返,《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侦探手段和方法让我折服,《水浒传》中的侠肝义胆之气让我振奋不已……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收获也越来越大。

昨天,书给了我知识;今天,书给了我信心和智慧;明天,我定要用书所给我的一切创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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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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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用墨香来装点我的花季,因为它让我感受到高雅的气息。

我爱读,因为读书教会我“巧言色令,鲜矣仁!”的道理;因为读书让我懂得“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高尚。

我爱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春日融融的午后,我与恩里科会面,它让我感受到少年的正义与童真;我爱读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多萝西的爱心让我感动不已,为我拂去夏日的炎热与烦躁;我爱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格列佛的冒险精神让伴着月光的我心胸澎湃……

但我最喜欢读阎崇年的《正说清朝十二帝》,是它带领我穿越时空,去追寻神秘的历史足迹。依稀记得那天晚上,我伴着微黄的灯光贪婪的读着关于努尔哈赤的传记。我为努尔哈赤的悲惨命运感叹。夜深人静时,我梦见我努尔哈赤一起挖人参,捡松子,拾蘑菇,采木耳;和他一起接受祖父和夫亲被误杀的噩耗;和他共建王朝,谋划战术,攻京畿。

在那段与这本书共度的时光里,我经常看书到很晚,我对书的“贪心”好像永无休止,总是在妈妈三番五次的催促下恋恋不舍的进入梦乡。一有时间我就那起它细细品读。读到高兴的时候便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每当我在学习疲劳的时候,捧起它就让我感受到生活中的绚烂多姿,犹如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田。在我读书的时候,我觉得时光飞逝,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与十二位皇帝经历了浩浩荡荡的生死。我认为我是幸运的,因为书在我骄傲的时候为我敲响警钟,也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催我奋进。每本书中的人物性格都在时时刻刻影响着我,让我快乐,让我谨慎,让我勇敢。阅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教会了我自信和坚强,替我抛弃了忧愁和烦恼。凡事皆如耕耘,有播种、浇灌、收获的过程。我相信在一声声的呼唤,一双双眼睛的期待下书一定会为我打开提高语文成绩和写作能力的知识之门。

我的花季正因为有这些墨迹而精彩,我不想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类空口号,我只想奉劝同学们“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需惜少年时。”让我们在有限的花季里留下无限的精彩瞬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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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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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苏联着名作家高尔基曾说过:“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于我们而言真的非常重要,它能够净化我们的心灵,洗涤我们的人生,使我们得到人生中真正的享受!

自从上小学以来,我这个“小书虫”越来越喜欢读书,在别人看来很无趣的书,我多会看得津津有味,沉浸在那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虽然我看过许多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世界上最美的百科图画书》。

这是一本由德国作家:科纳莉·海庭、哲尔德·英特迈尔、曼弗莱德·史蒙着作;德国插画师:西尔维娅·克里斯托弗等手绘的儿童百科书。这本书以它精美的绘图,丰富的内容,详细介绍了日常生活、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等百科知识,为我们打开了一扇认识世界的大门。

书中将世界分为日常生活、交通工具、我们的地球、我们之前的时代、植物的世界、动物的天地等门类,又把每个门类分为若干个主题,然后分主题介绍。每个内容由浅入深,既脉络清晰,又便于查阅。书中的每一幅图都是由德国着名插画师精心绘制而成,画面栩栩如生,色彩丰富,童趣十足,看到这些栩栩如生的图画,我感觉到了视觉上的冲击和享受。而且随图的说明文字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知识的.印象。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植物的世界》中的《各种真菌》这一章。看了这一章后我明白了:真菌是生长在潮湿的森林里和茂盛的草原上,靠坏死的植物获取养分,有地下的非常细小的菌丝组成的一种神奇的植物。它在每年的7~10月份由菌丝体向上蔓延,在地面上长出来的果实就是我们叫的蘑菇。

真菌的种类很多,蘑菇只是其中一种。蘑菇也分为可食用的和不可食用的。可食用的蘑菇大多是颜色暗淡,相貌普通,不太显眼,比如我们常吃的:黄皮牛肝菌、褐绒盖牛肝菌、红茹菌、杏绒菌、鸡枞菌等等;有毒的则颜色鲜艳,长相奇特,非常吸引人,像:蛤蟆菌、白毒伞、黄罗伞等。

这本书真是太有趣啦,它真是我学习上的好帮手!里面富含的知识非常丰富,非常详细;图画也非常精美,像真的一样。可以一边看图,一边理解,看不懂的地方可以看文字说明。有一本这样的书真好啊,这可是我的宝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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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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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英国的莎士比亚也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还深深记得邱老师对我们说过:“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在阅读中,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知识的力量。

小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七岁那年读的第一本课外书就叫《爱的教育》。在书中,描绘了一个个充满爱的,洋溢着浓浓亲情的,友情的真、善、美得故事。文中的那个年轻漂亮的充满爱心的那个“天使”老师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在天使老师的指引下,我与书为友,与文中的卡罗利那成了好朋友。卡罗只是一个八岁的男孩,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我伸出温暖的小手,抚慰他受伤的心灵。我把自己融入书中,和书中的小伙伴同欢乐同哀愁。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还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认识了正直、勇敢、善良有爱心的阿廖沙;我还阅读了笛福,从鲁宾逊身上学会了勇敢和刚强;还阅读了《安徒生童话》,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落下了同情的泪水;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喜极而泣;为那昏庸愚蠢的皇帝自哀自怜……一个个精彩生动的小故事像一块磁块深深吸引我,我喜欢故事中那充满真、善、美的小主人。

上了中学,我读的书更多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鲁迅全集》,《红楼梦》,《名人故事》……书中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是我学习的楷模,是他们给了我前进的动力。

在作文竞赛场上,我挥笔而就,一气呵成写成一篇“大作”,我的名字被印成了铅字。我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成了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在一片片的喝彩声中,我获得了莫大的成就感。我多么渴望自己有一只生花妙笔啊,像张爱玲、冰心、琼瑶、席慕容那样写出优美的文章,留下一些令人珍惜,令人惊叹的不朽佳作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让我们记住冰心奶奶说的那句话“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享受读书的莫大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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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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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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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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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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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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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喜欢阅读吗?在童年中,书是我们的朋友,是我门的知己,是我们的引路灯,她好像是一个学无止境的世界!

在浩瀚的书海中,我为书而痴,为书而狂,为书而疯!

难得的暑假里,同学们都像一匹匹脱开缰绳的野马儿,到处奔跑,到处游玩。而我却成了名副其实的书虫,在被窝里浏览着一本本有趣的书。正在我看得津津有味,痴痴呆呆时,“寒寒,去书市买书呀!去不去?”“恩-”正沉迷在书海中的我突然回过神来。“呀!买书哦。机不可知啊!”这时我大嚷道:“哎!等-等我!等等我!别走!”

我和朋友西夏到了书市,我摸了一下口袋,冷汗直冒:怎么了?贴身的宝贝咋不在呢?该不会我粗心地把它遗漏在家?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身朋友借,我结结巴巴地说:“借,借--我钱。”朋友明白了我的意思,把钱借给了我,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挤到人山人海的“书虫”中,一连拿了好几本书,其中有我最喜爱的《用望眼镜看天文书》,我看得如痴如醉,直到腿麻了才站起来,看了一下手表。“呀!这么晚了!”我抱着书直奔柜台,急匆匆地地付了钱。走到门口时,忽然想起:朋友呢?我傻眼地盯着那几本书!又是恼,又是喜!走在路上我又产生看书的念头,于是就拿出书来看。一路上碰碰撞撞的,跟这个说个SORRY,跟那个说个对不起。突然,天公怒吼,吓得我直打颤。天公真是不做美啊,跟我来个“突然袭击”下起倾盆大雨!我此时手足无措,首先的反映是把书塞到怀里,接着狂跑,被大雨淋得睁不开眼!终于,战胜了这场雨,到了家门口,我的手颤抖地按着门铃,此时一声声清脆的铃声就像惊心动魄的“催死曲”!忽然,门开了,我打了个趔趄,扑倒在地上……

第二天时,我睁开迷糊糊的双眼,没精打采地站了起来,胡乱地找起书来。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我心爱的书。接着我又爱不释手地看起书来……

书呀!你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你让我受益匪浅!你是一个甜人心头的果冻;是森林中迷路人的指南针;太平洋上引导人驶向光明的导航灯……

书!你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页,是我忠诚的朋友,是我心中最好的老师!

书!我大吼:“我决定为你而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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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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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兰质蕙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秀外慧中,豁达晓畅;读书,使人目光远大,志存高远;读书,使人思维活跃,才华横溢。

——题记

从我住进妈妈的肚子里开始,我就受到了书的影响。妈妈不知从哪里听说看书可以培养宝宝的智力,所以就叫爸爸把往年的一些名著翻出来: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巨作《红与黑》,被列为中国古典名著之首的《红楼梦》,具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简·爱》…………妈妈也就掉进了读书的“深渊”。后来听爸爸说,妈妈生我的几分钟前都在看《简·爱》,结果一阵剧痛,妈妈抓着《简·爱》就进了手术室,生我的时候手里也紧紧的捏着《简·爱》。

一出生,家里的书就全部被我“霸占”了,尽管看不懂书的内容,但我不管做什么事儿都要抱着一本书,就算是睡觉也要死死的抱住一本书,才肯入睡。

稍微大一些,因为读书还曾在家里闹过一场笑话呢!那年,我才三岁,那时,还没普及智能手机,妈妈爱看书的习惯也被保留了下来,晚上,定要看一会儿书才能睡得着。妈妈要看书,有灯光照着我,我也没办法睡觉,于是我抓起一本书,也跟着看了起来。那时我很小,不识字儿,但我却看的十分认真,不哭也不闹。所以妈妈想看看我是否能看懂书的内容,于是妈妈轻轻地放下书,把头凑过来,还没来得及看我是否读得懂内容,就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还边说:“哈哈……哈,宝贝,你怎么把书倒着看,哈哈。”原来是我把书倒过来看,还看得津津有味。

随着时间慢慢地溜走,我上了小学,我对书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但那时刚开始学拼音,识字非常慢,因此十分懊恼。于是,我为了增加阅读效率,我开始直接识字,对路边店上的广告牌“情有独钟”。每次去逛街,眼睛都会跟着路边的广告牌看,如果有我不认识的字的话,就会摇摇身边大人的手:“嘿,这个字读什么?”这样我喜欢上了识字,对书也是爱不释手。

认识了许多字以后,看书也是“一目十行”,偶尔遇到不认识的字,也要翻出躲藏在角落里的《新华字典》,非查到这个字不可。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予我知识,赋予我力量。书,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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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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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像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而我非常喜欢看书,从一年级就开始看课外书了。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童年》。突然一声,“宝贝,吃饭啦!”可是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书,根本就没有听到这话。“宝贝,吃饭啦!”我还是无动于衷。随着“咚咚咚”的脚步声,妈妈来到了我的房间。“吃饭啦!”“啊?”我很惊讶。“刚才不是叫你了吗?”“有吗?”“唉,不管怎么样,赶紧去吃饭吧。”“等一下,妈妈。”“怎么啦?”“我能不能……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呀?”“怎么可以?这样能好好吃饭吗?”“能,能,能!”“妈妈……”妈妈禁不住我再三请求,终于答应了。我一边吃饭一边认真地看着书。“啊!”我看书看得太入神,饭勺上连饭都没舀,就一口咬了下去,咬到了硬邦邦的勺子,妈妈对我也无语了。

上课时间,读课外书书的时间不多,所以我决定每天睡觉前半小时看课外书。这天,我拿出那本心爱已久的《童年》。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我忘了时间。一刻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已经十点钟了,妈妈来到我的房间,一手夺过我正看着十分入神的书,说道:“吃饭看书,睡觉看书,期末考试后给你看个够!”妈妈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我并没有放弃,上学时我又向同学借了另外一本课外书看。

还记得我一、二年级的时候,认识的字寥寥无几,我看着《西游记》时,把“美猴王打扮打扮”读成了“美猴王打分打分”,弄得爸爸妈妈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表姐在读书:“世上无难事,只要肯……肯……”“只要肯登攀!”我大声说道。表姐羞愧不已,想:一个四年级的表姐,居然比不过一个二年级的表妹。她说:“我以后也要跟你一样,多看书,多识字!”“当然,看书的好处可多呢!”我说。

书是全人类的瑰宝,是智慧的钥匙,我愿意继续与书为伴,在文字的海洋里徜徉,在书籍的风景中流连。书像一盏灯,为我照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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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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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的日子,六年的小学生活,六年不同的经历,已匆匆流过。在六年的学习生涯中,我一直与为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与一个个知识巨人对话的同时,我也和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书籍陪伴我走过了每一个岁月,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图画。它将什么也不知道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山峰;将我带进知识的宝库;使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使我有了想像的翅膀;使我有了奋斗目标。

为了与书为友,我和本本书籍一起遨游知识的海洋,和他们一起吮吸知识的甘露,也渐渐令我那知识缺乏的大脑日益充盈起来。我知道了日心说、大陆漂移说;了解了勇气号和机遇号;认识了玛丽·居里和爱迪生。在和书籍尽情遨游时,我逐渐感觉到自己的充实与成熟。

与书为友,使我懂得一则则人生的哲理,使我学会了做人的基本。书,使我懂得了人间的悲欢离合、善恶美丑。书,如镜子般的万能,使我增长知识,使我茁壮成长。是他教会了我什么是人生。

与书为友,使我品味了李白的诗情画意,摘下了易安的黄花;看到了杜甫的眼泪,苏东坡的华发。

他也是最真挚的朋友,在孤独的时候,他能给予最温暖的安慰;在悲伤时,他也默默地替你分担。他使我离悲伤远去,使我从痛苦中解脱,使我得到快乐,得到幸福。所以“一盏孤灯伴,两册书卷陪”。

与书为友的日子,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

与书为友的日子,我同他,一起去寻觅恐龙的.踪迹;探索人生的秘密;感叹时光的流逝。和邓布利多去追逐那个轻浮儿诱人的妖妇;同哈利一起面对伏地魔的淫威;同赫敏到魔法的课堂上学习;同中天爷爷去感悟三国的往事……

与书为友,改变了我的学习生活,与书为友,使我变得更有书香气了,与书为友,使我懂得世界真奇妙,与书为友,也使我的作文更上一层搂。

书,你是我学习的好伙伴,你是我学习路上的指明灯,你是我的良师益友,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我愿终生与你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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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在书中找亲属800字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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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很多人。虽然他们大多终将会成为过客,但偏有这么一群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他们就是——亲人。

我读过很多。虽然它们大多终会被我忘记,但偏有这么一本书,我至今未忘,它就是——《长袜子皮皮》。

“我的爸爸在南方的一个小岸上当着黑人国王,当他造好一只船时,会回来接我的!我的妈妈是天使,她一直在天上望着我呢!”

这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

皮皮的父母是一个肥胖的船长,在一次出海时,船被巨浪打翻了,当船员们都脱离了危险时,皮皮的爸爸却已经消失了。而皮皮的妈妈,也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可是,单纯而善良的皮皮始终相信,她妈妈在天上一直保护着她。

我们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他们在远方忙于工作,总是没能和我们待在一起。我们对此常常抱怨,也许还有一丝的不满。可皮皮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些问题,或许,她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吧。

她一个人住在小屋里,一个人吃着三人份的蛋糕,一个人坐在自己的马旁边,品着茶,还时不时望着身旁箱的金币,哼着歌,一个幽静的下午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这是属于皮皮的生活。

而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书桌上放着电脑,茶杯里装着气泡水,身旁的布娃娃整齐地排列着,彩灯一闪一闪地变闪着颜色。我嘴里含着酸酸甜甜的糖,手机里放着音乐,窗外放着烟花。

天气预报里说,明天是晴天。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考场上的紧迫感,把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每周一次的“周末放松”使我变成了“皮皮·韦”。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至少,我每年都会有一段时间和我的父母在一起,这也是值得欣慰的。

皮皮真像我的亲人一样,她让我懂得“此时无声胜有声”;忧郁时,她教会我“做好自己就行了,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思念时,她还教会我要转移注意力;困惑、悲伤时,她甚至会告诉我解决的方法。

从长袜子皮皮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也学到了坚强和独立。毕竟,生活是自己的,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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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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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因梦想而伟大,人不能没有梦想,试想:你连想都不敢想的事,那你会去做吗? Life is great because of dreams. People cannot have no dreams. Imagine: Do you even dare to think about, then you will do it?

题记

最近,我读了《哈佛凌晨四点半》里其中几篇,获得了很多人生的感悟,于是便想向大家推荐这本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一些事例来启发、告诫读者在人生与梦想目标方面要有追求,要有高度。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文中讲述丘吉尔的演讲,在这个“成功秘诀”讲座上,丘吉尔只说了三句话:“成功的秘诀有三个:第一是决不放弃;第二是决不,决不放弃;第三是决不,决不,决不能放弃!”当然这仅仅是三句话,但他却用简短的文字诠释了如何才能成功。

想成功就不能放:想成功就不能放弃,放弃就一定不会成功;只要坚持到底,你的梦想就一定能成真!每当我不管是在学习方面还是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就快要懦弱退缩的时候就会想起我曾经读的这本书,那些让人倍加信心的话语就会让我一直坚持下去,最终凭借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圆满做完这件事。

在人生的征途中,懒惰总是会一直侵蚀着你,让你奋进的脚步停滞不前,让你满怀希望的事业半途而废。就在初一时候,两次大考连续退了一百多名,成绩单上的分数更是让我目瞪口呆,那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快颓废了,渐渐也没了自信,导致成绩如同跳水一般落到了低谷。就当我快要绝望时让我想起书中的一句话:要是你再坚持一刻,熬过难关,也许你就尝到了奋斗的乐趣,分享到了成功的喜悦。这句话鼓舞了我,让我扬起自信的风帆,如同黑夜中一直指引我方向的那颗最闪亮星星!

《哈佛凌晨四点半》汇集了很多成功人士对于目标与梦想的追求与思考,当你每天夜里在窗台前奋斗的时候给予你走向成功的垫脚石,在你因困难而退缩的时候让你战胜自己!

勤奋如果不是抱有远大的目标就很难持之以恒,人生只是短暂的一瞬,生命的弓弦应紧绷不松,灯火阑珊,便是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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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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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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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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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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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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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位可以倾心交谈的益友人,有一句古话叫:“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是一只“书虫”,小伙伴都打趣我道:“书呆子的世界,我们不懂”让我羞得满脸通红,像个熟透的大苹果。

各种各样的书会让我浮想联翩,当我看《狼牙山五壮士》我会想起抗日的艰辛;《假如我有三天光明》引起我泪落如珠,心中涌起五味杂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福尔摩斯探案》会让揪心,每破一个案件,我心中的大石头就放下……

最令人难忘的是令人揪心不已的凄美故事,那些故事总会触碰到我们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记得有一次,两个小伙伴来串门,问我一些问题。一进门,就见我看着《假如我有三天光明》中的“我的老师”部分,她们看着我,看着看着,居然发现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滑了下来,一个小伙伴见了,连忙跑过来,大声地说:“妮妮,妮妮”。一边说,一边摇着,终于把我从书中“摇”出来了,她说:“妮妮,你怎么哭了呢?”我笑而不语,小伙伴苦恼地说:“我们要向你问《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海伦和沙利文”“如果你们听了,哭了,可别说是我八你们弄哭的啊”。说完,我便给她们俩讲起海伦和沙利文老师的故事。

“海伦小时候因为发烧,而不能看东,不能听别人说话,还哑了……”。她们俩听着听着,也沉浸在这个成功人士的故事里,眼里闪动着泪花,讲完海伦,我又滔滔不绝地讲沙利文,“沙利文老师曾经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一个强壮有力的爸爸,有一个温柔体贴的妈妈,却得了沙眼,弱视,母亲得病同时又产下小弟弟……”我讲完后,她们抹去泪水,问:“妮妮,你哪懂那么多故事?”“书”我回答她,“原来读书那么好。拜拜,我要回家去完成作业,完成作业我要去看书喽!”语音未落,就一溜烟跑了,我心中无奈地想:这两个人,真拿她们没办法。想完,我又光临了书的海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认为,这句古话说得没错,因为有了书,我们的生活也变得有趣而充实,还帮我的小伙伴完成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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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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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读初中时,家里还住在河边的老院子里。

我的房间在二楼,大大的窗户正对着院子里那棵大树,枝叶茂盛的时候,树枝会伸到窗口来。

老院子是热闹的,晚上12点还有邻居散了夜宵后的喧哗,早上4点就有摆摊的人儿早早起来准备的声音。因着老院子的嘈杂,妈妈总是尽量避免我们跟邻居们交流,放学后只准回家写作业看。对我而言,这简直太好不过了,因为我缺的就是看书的时间,唯一的担心是把租来的书藏在哪里才安全。

每个夜晚,我坐在地上看白天租来的书,一切的喧闹都与我无关,这个时候,对我而言是无人打扰而安静的。

我的书租自学校边上的一家书店。自从姐姐有了零花钱开始租书以后,我就开始给她跑腿,顺便蹭书看。当时的梦想是有一天要把这家店里所有的书看一遍,直到高中毕业,这个梦想才基本完成。

幼年看书,总觉得书里说的都是对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相信,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武侠的世界,有一个精灵的世界,还有伊丽莎白的庄园,有复仇的藏着金银珠宝的小岛,这些人跟我一起生活,就好像是院子里的邻居一样,只是更有趣。

书越读越多,又开始有点迷茫,终于发现书也有好坏之分。

原来好的书就像一扇门,你打开的那一瞬间,就跟随着作者进入了一个胡同,这个胡同既是狭窄的只能往前走的小巷子,又是宽广的有着无限想象的空间。好的书无论是悲伤喜悦,是激烈还是平缓,都将是一段酣畅淋漓的路。对我而言,最享受的就是这一段读书的时光,沉浸其中,在另一个世界消耗时光。至于读完书,能够在将来感悟什么,领会些什么倒不是那么重要。如同一场旅行,最重要的是在旅行中看到的景色,吃到的美食,走过的一街一巷,聊过的有趣或无趣的人,细细摸过的墙缝,斜躺过的椅子,跳着走的砖……

似乎每个家长都会头疼的青春期,我在读书中就安然度过了。回忆往事,仿佛还能看到那个灯光明亮的窗口,还能看到那个席地而坐,认真读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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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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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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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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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生存是离不开金钱的,每天都需要消费,但这里面却有很多技巧。今天,我想向大家推荐一本———《马一仑的秘密财富王国之零花钱变身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作家蔡渊,由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理财专家王翔、顾冰、曾勇、陈婷联袂推荐。大家听到这些,都应该知道这本书是关于理财方面的书了吧。这本书以马一仑听老爸讲理财课,学会了许多理财知识,同时也让我们学会了理财知识。

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好书!语言是那么生动有趣,故事是那么富含哲理。它在我眼前几乎已经不是一本书了,而是一位老者,他看着我,用那饱经风霜的声音在为我有声有色的诉说着一个个理财方面的知识,让我深深的被吸引住了!

这本书用讲故事的方式,使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很多理财知识。本书的开头就讲了一件“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故事:主人公马一仑的铁哥们儿刘鹏要过生日,正巧他的零花钱花光了,囊中羞涩的马一仑怎么给好朋友买礼物呢?他只好向老爸借,老爸趁机要求一仑听他的理财课,谁知误打误撞,越听越上瘾,最后,竟修的一身理财功夫。

读了这本书,我可是受益匪浅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理财等式、10%存钱法、利与弊、省钱小窍门、反季节购买。总之,生活中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一定要按照自家的经济条件来消费,不然,超出的部分没有人会替你买单的。要在生活中不断地摸索经验,不但要学会挣钱,还要学会花钱。

同学们,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我们的家长认为花钱不用教,天生就会的,以前,我还没有这本书的时候,我的零花钱都是随着性子花,到了月底就囊中羞涩,有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如何合理的掌控自己的零花钱,我希望同学们也能够合理的安排自己的零花钱。

踏上财富王国漫游之旅后,我才发现财富的世界可真是好玩!会吐钱币的存钱罐、总让妈妈头疼的购物清单、匪夷所思的高昂话剧演出票、奇怪的反季节购物现象、神奇的跳蚤市场。一切都大有学问呢!其实,财富王国离我们并不遥远,只要善于观察,只要善于挖掘,学会理财,里面满满当当的宝藏,全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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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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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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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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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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