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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楼市 政策(优秀5篇)

上海迪士尼乐园,是中国内地首座迪士尼主题乐园,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于2024年6月16日正式开园。它是中国第二个、中国内地第一个、亚洲第三个、世界第六个迪士尼主题公园。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上海 楼市 政策,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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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看点四五中全会有望定调楼市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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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蹿升的房价对许多城市居民而言已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9月29日,多个部委出台的“最严厉调控政策”,明确要求各地“立即”制定细则,已发细则的地区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不过,时至今日,多个地方尚未出台地方调控的细则。多位人士分析认为,地方的博弈源于GDP,这也是一些地方调控的细则迟迟不出台的主因。

记者了解到,在国家层面已对抑制投机和控制房价提上日程的背景下,很有必要选择一个适当的时机给“高房价”一个权威的定论,提纲挈领之后新政才能发挥威力。而这个时机正恰逢10月15日召开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高房价问题有望在十七届五中全会时给出“一个说法”。

瑞银证券指出,打破地方政府在城镇土地供应领域的垄断将有助于增加土地和房地产供应,并降低其价格。再加上征收物业税,将有助于防止房地产行业出现大的泡沫。不过,这些备受争议的政策短期内将对房地产相关行业产生不利影响,但长期而言对建筑业以及消费品相关行业应有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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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上海买房新政策二套首付最高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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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出台的严控房价的新政策,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天(3月25日)公布,9项政策包括:

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税或社保的年限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要求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五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贷款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

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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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海买房新政策:非本市户籍须交满5年社保才能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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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上午上海市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顾金山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

《若干意见》明确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托上海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按照上海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制度,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相关“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若干意见》强调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供应管理。特别是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住房,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单位租赁房),向职工出租。开展新一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还将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加快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着力扩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体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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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上海买房限购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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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将坚持以居住为主、市民消费为主、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继续支持自住和改善型住房的需求,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买房限购的政策,欢迎阅读。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 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 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 (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要求, 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 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继续加强对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同时,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节奏。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 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 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八、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九、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 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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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上海浦东将实行离婚限号,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政策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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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则由上海浦东新区婚登中心出具的告示引发热议。告示中显示,离婚登记工作时间每天受理50个号、上午下午各25个……

离婚也要限号?不少网友愤愤不平,认为这是“神经病规定,拍脑袋政策”,甚至呼吁“干脆彻底取缔离婚办事处好了”。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因此,尊重公民的婚姻自由,就不应该限号,再有理由也不能伤害公民的合法权利。

但是,浦东新区婚登中心真的是限号吗?去年12月,民政部印发新修订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新规范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如此来看,新规增加的程序无疑会增加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导致接待量下降,设定名额更可能是短期内工作现实的需要。

要看到,这样做并非不让公民离婚,而是更便民。一来可保证服务质量,二来能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何错之有?不设置一定名额,让当事人扑空,办理手续又浮皮潦草,才是对当事人不负责。

当然,仅仅限号还不够,应对新规定,浦东新区婚登中心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推出离婚预约制,减少等待时间;二是增加工作人员,尽量满足当事人所需。

此外,面对“限号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的质疑,我们也该探讨一个现实问题——如何看待劝和不劝离?“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自古以来就被不少人奉为圭臬,甚至被视为一件积德事。一些婚登工作人员还因劝人不离婚获得了表彰。比如,武汉市一登记员曾获最美“红娘”金奖,原因是多年来,她以“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借口,使500多对夫妇在离婚申请被迟滞后自主取消申请。诚然,有些夫妻嚷嚷离婚只是冲动,工作人员多劝解多撮合,确有必要。新规范增加分开询问笔录程序,想必也有这个目的。

其实,很多国家都在离婚程序中设计了冷静期或等候期制度。比如,加拿大法律规定,婚姻破裂而且分居达一年者,才准许办理离婚手续,除非已有既成的通奸或虐待证据。于此而言,如果工作人员发现申请离婚的人,并未到非离不可的地步,分开询问时花点时间尽力调解,又有何

不可?

至于有人说上海办理离婚手续的市民增多,可能与2月份颁布的上海房产新政有关,则是另一个话题了。总体来说,浦东新区离婚限号并非不近人情,也不是懒政,相反,能让人看出其中的善意。

和房产新政有关?难判断 上海市民政局婚管处副处长孙晓红告诉记者,目前仅浦东推出了限号措施,主要还是前来办理离婚的市民过多,“工作人员已经全员上岗,但原本应该下午4点半下班,一般能在晚上6点钟离开就很不错了。这也是一个不得已的措施。”

办理离婚手续的市民增多是否和2月颁布的房产新政有关?对此,孙晓红表示,今年春节后,确实离婚登记手续有突然增加的趋势,但是否因为房产新政直接导致,还无法判断,“因为即便是为了购房而假离婚,一般在问询时夫妻双方都会说是感情破裂,这个办理离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很难判断,只能对他们的离婚意愿进行认真审核。”

孙晓红认为,分开询问让弱势或被胁迫的一方,当着另一方不敢表达的,可以真实讲述自己的意愿,“但是从操作来讲,分开询问至少增加了10分钟时间,以前一对夫妻工作人员可以一起直接询问,一般二三十分钟就能办完,而现在从开始签协议到问询必须全部分开,也就是必须一方问完出去后另一方才能进来,这就导致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几乎要翻倍。”

限号措施是否会在全市各区县推广?对此,孙晓红表示,这需要看离婚的集中量是短期还是长期行为,“我们希望只是一个短期情况,如果是长期的,就可能需要采取限号措施。各区县目前还在观望,将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决定。目前各区县都已全线增加了工作人员和保障了办理离婚手续的房间。”

有网友认为离婚限号限制了人们的离婚自由。对此,孙晓红表示,离婚是双方意愿的表达,民政部门并没有对离婚自由进行任何限制,“网友所谓的自由并不意味着24小时公共资源必须对他们开放,比如医院专家门诊,同样也是限号,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市民在取号的时候肯定是平等的,只是时间上有个先来后到。”

孙晓红透露,目前正在和信息部门沟通,希望尽快推出网络预约和现场预约措施,以减少其等待时间,电话预约由于不方便输入身份证等信息,暂时还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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