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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薪酬改革意见合集11篇

乔迁之喜,现在也经常用在商业的搬迁时使用,尤其是办公室搬家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国有企业薪酬改革意见,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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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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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湖南省就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省直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和由各市州党委、政府所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副省长蔡振红出席。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后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3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省管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底考核评价结果,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系,主要是为了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发展,防止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

同时,要建立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将目前薪酬管理中对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重点考核生产经营业绩,调整为对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价。一方面,要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对不同功能性质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另一方面,加强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考核评价。而对于企业之中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实行契约化管理。

《意见》还明确了薪酬支付周期,规定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按考核年度一次性兑现,任期激励收入实行延期2年的支付办法。同时,明确实行追索扣回制度,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禁止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兼职取酬和国家规定之外领取由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发放的奖励。

《意见》还明确,要将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情况纳入厂务公开范围,将薪酬水平、福利性收入等薪酬信息向社会披露,接受企业内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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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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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将落实到各省市,广东或将最早开始实施相关改革。专家认为,国企真正实现“去行政化”还需明确企业和政府关系。据了解,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同时挂帅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两组长。

11月6日,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上述会议认为,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的合理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向财新记者表示,这次电话电视会议是根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的总体精神、以及细化的实施政策去部署,有关省市和主管部门将贯彻落实相关的已定政策。

广东省或将最早开始实施相关改革。全国会议结束后,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就表示,将按照“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总体要求,抓紧修改完善省级的国企实施方案,“确保明年起开始实施”。

但是,目前《方案》的具体内容却仍未公开,而早在8月29日,《方案》就已获审议通过,对此,一位接近方案制定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暂未对外公布的原因,可能是避免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国企高管的具体薪酬计算,比如“按公式算下来能拿多少,减多少”。

国企改革一向是舆论关注的焦点,由于改革过程需要厘清各方关系,内容复杂,因此推进较为缓慢,此次《方案》经“深改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后仅9天,中共中央政治局便给予审议通过,可谓高效,舆论也期望《方案》或能起到倒逼央企高管“去行政化”的效果。

但是,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对财新记者表示,国企“去行政化”的问题涉及了整个国企的管理体制,同时也涉及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这个关系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将来也应该会有这方面的措施。

苏海南也表示,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是国企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产权结构调整、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的建立健全,都将是国企体制改革的下一步内容。

实际上,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样由马凯挂帅。据《经济参考报》此前报道,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近日成立,将总揽国企改革整体,具体方案将由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和人社部四个部门分工负责。

目前,国企薪酬改革方案已经确定,但是国有资本投资的运营和监管方面,相关部门还未达成共识,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出台仍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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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有企业薪酬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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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体制改革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经过1993年至2003年的国企改革,国有经济初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随着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化,国有经济的布局更加合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加丰厚。然而,就其总体的工作效率而言,较之于国内企业的先进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合理的应用薪酬激励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促使其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思考改进工作的措施,在自身岗位上发光发热,进而实现工作效率的提高。当一定数量的职工在有效激励的作用下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探索工作新思路时,便会在企业内形成一种向上的凝聚力,促使更多的员工端正工作态度,思考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工作氛围,甚至会带来整个企业文化向着有利的方向改变。

但是,目前国有企业的薪酬体制显然没能充分挖掘出其巨大的激励作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薪酬体制的发展滞后于同一企业其他部门的变迁,甚至还存在有一些企业的薪资在随着物价上涨,但发放的机制多年不变的问题。不够明晰的薪酬支付依据很难让员工产生工作成就感,这就制约了薪酬制度对员工激励作用的发挥,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因此,充分发挥薪酬激励对工作效率提升的促进作用,有必要对现有的薪酬体制进行变革。

薪酬体制改革是适应国企市场化深度改革的需要。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全面深化改革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在国有企业内部,就表现为全面的市场化改革,以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具体说来,以全面市场化为方向的改革,首先体现在机构人员的变动上,用工形式将更加灵活,薪酬制度的行政性将会相应削弱。若仍延续原有的制度,工资水平直接与职工的行政级别挂钩,就很容易造成国企薪酬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失衡,固化的制度也不利于多种形式聘任工作的开展。总之,原有的薪酬体系已难以满足新生的需求,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薪酬体制改革是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的需要。新的形势下,各种思潮也在影响着企业员工的思想,同时开放性的环境也会使员工产生横向的对比,单纯的表扬或奖状已不能满足员工成就感的需要。尤其是年轻职工,要培养对于企业的归属感,还需要一定的激励作用。薪酬激励的表现形式为物质激励,内涵则还包括精神鼓励和地位激励,是一个全面性的激励体系。员工在获得薪酬激励后,会产生更加积极的工作动力,全身心的投入到国家的建设工作中,由对公司文化的认同而逐步产生“主人翁”意识,愿意为企业奉献全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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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关于济南出租车改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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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上午,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就《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齐鲁网相关报道:济南召开专车出租车改革座谈会)

邀请参加此次座谈会的人员有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专车司机代表、出租车司机代表、乘客代表,还有山东大学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专家、浪潮集团专家、物联网领域专家以及律师代表和媒体代表等,17位代表从各自行业领域、出租车、专车发展现状以及出租车、专车改革等各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张汝华:肯定能走出适合我们济南的一条道路

座谈会上,山东大学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浪潮集团副总裁张爱成和山东省物联网协会秘书长邢建平,作为本次座谈会邀请的专家代表,分别谈了对出租车改革的认识,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宏观调控不是最终直接调控的结果,而是产生各种因素,把因做好才会有最后的果。”山东大学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认为,关于出行难,出租车行业和交通拥堵本身没有本质性的联系。而是需要算出一个合理总量,对出租车行业进行结构优化。

“政府肯定能走出适合济南的一条道路,”张汝华建议,一是支持发展专车。保持目前出租车行业格局总体不变,给专车一个身份,控制专车的量不至于改变大局。二是用公平合理的方式放开出租车市场。

张爱成:有限制、可监管、有保障

浪潮集团副总裁主要针对“私家车介入网络平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互联网+共享经济这个潮流不可阻挡,”张爱成认为,“共享经济发不能把传统出租车灭了,政府在保护传统出租车行业稳固发展情况下,也在支持网络车的发展,不能打死。找出一个办法,不能传统的打法,一放就乱,一管就死。这样会影响互联网共享发展。”

张爱成提出了“有限制、可监管、有保障”三个关键词,他解释,“有限制一定对私家车介入网络这个事有限制。第二可监管,网络平台开发出客户端,看什么东西能看的到。第三有保障。使网络出租车能够和谐发展,满足乘客需求。”

邢建平:目前对真正违法的黑车打击力度不够

山东省物联网协会秘书长邢建平认为,专车和出租车应该和谐共赢,传统出租车公司和专车公司应该变成合作伙伴,而它们之间首先要解决的应该是“信息对称”问题。

“和谐的方式把对手最好能够变成合作伙伴。尤其是像滴滴打车这样大的公司和传统的公司,如果要配合不一定不挣钱。互联网最直接的应该是解决信息对称问题。信息对称了,并不是说非得什么自己干。”

从专车角度讲,邢建平认为“必须要有限制”,“专车专职才能专业,优配优化才能优质。传统出租车也应该在资源配置上进一步合理优化,出租车改革,济南在增加七座、残疾人座椅的基础上还要增加数量。”

另外,邢建平提到,不论是全国还是济南,对真正违法的黑车打击力度不够。他建议,“在打击黑车方面要制定规定,在地方立法处罚上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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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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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习主席的战略部署和决策指示,扎实推进深化国防军队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重大意义。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时代要求,是强军兴军的必由之路,也是决定军队未来的关键一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围绕实现强军目标,统筹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统筹军事力量建设和运用,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制定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提出一系列重大方针原则,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重大战略谋划和战略设计,必须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这是应对当今世界前所未有之大变局,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强军目标和军事战略方针,履行好军队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全军要充分认清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历史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定不移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努力交出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为引领,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战斗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军队活力,建设同我国国际地位相称、同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力量保证。

(三)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巩固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发扬我军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确保军队最高领导权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

——坚持向打仗聚焦。适应战争形态演变和世界军事发展趋势,牢固确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切实解决和克服军事斗争准备重难点问题和战斗力建设薄弱环节,构建一体化联合作战体系,全面提升我军能打仗、打胜仗能力。

——坚持创新驱动。贯彻科技强军战略,充分发挥军事理论创新、军事技术创新、军事组织创新、军事管理创新的牵引和推动作用,努力实现我军现代化建设跨越式发展,谋取更大军事竞争优势。

——坚持体系设计。科学把握改革举措的关联性、耦合性,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长期布局与过渡安排、体制改革与政策配套的关系,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最佳效果。

——坚持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与立法相协调,注重运用法规制度固化改革成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坚持积极稳妥。既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使这次改革成为突破性的改革,又立足现实、蹄疾步稳,把握改革节奏,控制改革风险,走渐进式、开放式的改革路子,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牢牢把握“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原则,以领导管理体制、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为重点,协调推进规模结构、政策制度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改革。2020年前,在领导管理体制、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优化规模结构、完善政策制度、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方面改革上取得重要成果,努力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按照总体目标要求,2015年,重点组织实施领导管理体制、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2016年,组织实施军队规模结构和作战力量体系、院校、武警部队改革,基本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2017年至2020年,对相关领域改革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和完善,持续推进各领域改革。政策制度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改革,成熟一项推进一项。

(二)领导管理体制。着眼加强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军委机关的战略谋划、战略指挥、战略管理职能,优化军委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完善军种和新型作战力量领导管理体制,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体系。

从职能定位入手,按照突出核心职能、整合相近职能、加强监督职能、充实协调职能的思路,调整改革军委机关设置,由总部制调整为多部门制。军委机关下放代行的军种建设职能,剥离具体管理职能,调整归并同类相近职能,减少领导层级,精简编制员额和直属单位,使指挥、建设、管理、监督四条链路更加清晰,决策、规划、执行、评估职能配置更加合理。

健全军种领导管理体制,优化军种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发挥军种在建设管理和保障中的重要作用。调整改革后勤保障领导管理体制,以现行联勤保障体制为基础,调整优化保障力量配置和领导指挥关系,构建与联合作战指挥体制相适应,统分结合、通专两线的后勤保障体制。改革装备发展领导管理体制,构建由军委装备部门集中统管、军种具体建管、战区联合运用的体制架构,装备发展建设实行军委装备部门—军种装备部门体制,装备管理保障实行军委装备部门—军种装备部门—部队保障部门体制。加强国防动员系统的统一领导。

(三)联合作战指挥体制。适应一体化联合作战指挥要求,建立健全军委、战区两级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构建平战一体、常态运行、专司主营、精干高效的战略战役指挥体系。重新调整划设战区。

按照联合作战、联合指挥的要求,调整规范军委联指、各军种、战区联指和战区军种的作战指挥职能。与联合作战指挥体制相适应,完善联合训练体制。

(四)军队规模结构。坚持走中国特色精兵之路,加快推进军队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裁减军队现役员额30万,军队规模由230万逐步减至200万。优化军种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压减军官岗位。优化武器装备规模结构,减少装备型号种类,淘汰老旧装备,发展新型装备。

(五)部队编成。依据不同战略方向安全需求和作战任务,调整结构、强化功能、优化布局,推动部队编成向充实、合成、多能、灵活方向发展。优化预备役部队结构,压减民兵数量,调整力量布局和编组模式。

(六)新型军事人才培养。遵循军事人才培养规律,构建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军委、军种两级院校领导管理体制,完善初、中、高三级培训体系,调整优化院校规模结构。健全军事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全员全时全域军事职业教育平台。创新人才培养制度机制,加强院校与部队共育人才。

(七)政策制度。适应军队职能任务需求和国家政策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构建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调整军队人员分类,逐步建立军衔主导的等级制度,推进军官职业化,改革兵役制度、士官制度、文职人员制度。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和管理机构。深化经费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和军人工资、住房、医疗、保险等制度改革。全面停止军队开展对外有偿服务。

(八)军民融合发展。着眼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分类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健全军民融合发展法规制度和创新发展机制。

(九)武装警察部队指挥管理体制和力量结构。加强中央军委对武装力量的集中统一领导,调整武警部队指挥管理体制,优化力量结构和部队编成。

(十)军事法治体系。全面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改进治军方式,实现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和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创新纪检监察体制和巡视制度,完善审计体制机制,改进军事法律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一场整体性、革命性变革,推进力度之大、触及利益之深、影响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必须始终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加强教育、统一思想贯穿始终,把强化责任、落细落实贯穿始终,把依法推进、稳扎稳打贯穿始终,把底线思维、管控风险贯穿始终,以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一)强化各级责任担当。各级党委要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提高领导改革的能力,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主要领导要当好第一责任人。要把调查研究贯穿改革实施全过程,深化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要建立健全改革评估和督查机制,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各改革机构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军委指导工作组要深入调整组建单位,加强跟踪指导、具体指导、全程指导,军委巡视组同步展开巡视工作。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要完善相关机制,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四总部既要做好自身调整改革,又要指导好全军改革。新的军委机关部门成立后,要抓紧完善运行机制,尽快进入角色、履行职责。新调整组建的单位要及时建立健全党组织,加强对改革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善后工作机构要负起责任,妥善处理各类遗留问题。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全军官兵深入学习习主席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一系列重要论述,组织抓好专题教育,深入进行思想发动,把全军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决策部署上来。高层领率机关和高级干部首先要统一认识,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职责,以上率下,为全军做好样子。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关注各级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工作,引导各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号令意识,引导官兵转变理念、更新观念,自觉站在全局高度认识改革,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正确对待利益调整,积极拥护、支持、参与改革。高度重视舆论引导特别是网上舆论工作,打好主动仗,传播正能量,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扎实搞好干部调整安置。把推进改革的过程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过程,贯彻军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搞好领导班子调整配备,选准用好干部,把坚定贯彻强军目标、积极谋划改革、坚决支持改革、勇于投身改革的好干部用起来。把妥善安置同保留骨干、改善结构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干部调整安置计划方案,合理确定干部进退去留,关心和解决干部实际困难。广大干部要把推进改革作为展示才能的最好舞台,在改革中经受锻炼和考验,争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老干部是党和军队的宝贵财富,要精心做好老干部服务保障接续工作。

(四)严密组织转隶交接。认真搞好人员、物资、经费等交接工作,确保新旧体制转换期间人员不失控,资产不流失,各项工作无缝衔接。严格军用土地、营房管理,抓好营区营房设施调整交接,做好在建工程善后工作。全面核实经费物资底数。跟进组织供应保障,及时解决供应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不断供、不漏供。扎实做好武器装备清点移交,周密组织装备调配保障,严格落实装备管理各项规定。

(五)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越是改革的关键时刻,越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的自由主义。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持按原则按政策按规矩按程序办事。妥善处理军地现实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纪检、巡视、审计部门要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调整改革期间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六)统筹抓好部队战备训练管理。密切关注改革期间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完善应对重大突发情况预案,严格落实战备工作制度规定,保持各级战备值班体系高效运行,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周密筹划组织年度军事训练任务。加强部队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和案件,保持部队安全稳定和集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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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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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前,工资制度国有企业当时的自身状况之间没有存在应有的联系,设定的角度主要是以确保技术人员对工作的熟练和国民生活的保障来设定的。国有企业在当时的社会中出现“大锅饭”的思想并且继续向中小型企业蔓延也是因为当时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工资制度在改革上开始出现转机是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为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带来了新面貌,使得工资制度更合理化、人性化。改革之后“大锅饭”的思想逐渐被新工资制度所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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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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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要成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加强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采用的科学方法。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和坚持法治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推进,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成熟,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

——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保护资源环境、加快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充分发挥。

——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四)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五)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对这些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也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特殊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对这些国有企业,在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同时,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的考核。

(六)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这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三、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七)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八)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要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改进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强化对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对重大决策失误负有直接责任的要及时调整或解聘,并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宽来源渠道。

(九)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上级党组织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广开推荐渠道,依规考察提名,严格履行选用程序。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

(十)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与激励机制相对称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严格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严禁将公款用于个人支出。

(十一)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十二)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大力推进依法监管,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十三)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边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

(十四)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总体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失业救济和再就业培训等的作用,解决好职工安置问题,切实保障退出企业依法实现关闭或破产,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推动国有企业加快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发挥国有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战略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重视培养科研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跨国公司。

(十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的原则,抓紧制定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六)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十七)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2935.646, 10.78, 0.37%)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安全审查规定,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十八)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

(十九)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资产评估,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防止利益输送。

六、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十)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视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企业内部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集团公司要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加强对子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

(二十一)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快国有企业行为规范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专业检查,开展总会计师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委派的试点。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明确职责定位,强化与有关专业监督机构的协作,加强当期和事中监督,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对企业国有资本的经常性审计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狠抓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

(二十二)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建设阳光国企。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检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十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标准等配套制度,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形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二十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中央企业党组织书记同时担任企业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设立1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坚决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切实解决企业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二十六)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正确履职行权。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与企业考核等挂钩,实行“一案双查”。推动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八、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二十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强国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优化制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建立稳定可靠、补偿合理、公开透明的企业公共服务支出补偿机制。完善和落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有企业退出的相关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

(二十八)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等方式,剥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医院、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二十九)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实践、创新。全面准确评价国有企业,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改革的典型案例和经验,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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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市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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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含市委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如果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将无法领到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按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方案中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这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年薪是指市属国企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

按照该方案,市属国企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原则上根据上年度市属国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2 倍确定,每年核定一次。市属国企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 0.6 至 0.9 倍确定,合理拉开差距。

绩效年薪是指市属国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系数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按照该方案,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依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得出,最高不超过2。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主要根据企业功能性质、所在行业以及企业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职工人数等规模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1.5。

任期考评为“不胜任”不能领绩效年薪和激励收入方案中明确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而且,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市属国企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不得增长。方案提出,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市属国企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 30%以内确定。市属国企负责人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实行任期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本人在企业负责人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励收入。

在薪酬支付和管理方面,基本年薪按月支付。按照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绩效年薪按考核年度一次性兑现,任期激励收入可实行延期支付办法。方案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一般 3 年一个任期。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后,原则上按 5:5的比例分2个年度兑现。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后,依据审计结果兑现。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市属国企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追索扣回办法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市属国企负责人。

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信息将向社会披露方案提出,将建立健全薪酬信息公开制度。未上市企业的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信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向社会披露。方案还提出,薪酬信息须通过其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披露。

此外,市属国企负责人如果兼职,不能领取报酬。存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兼职取酬、享受福利性待遇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追回违规所得收入。因违纪违规受到处理的,将减发或者全部扣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在福利性待遇方面,方案提出,市属国企负责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企业为市属国企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 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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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医疗服务价格将出改革意见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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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介绍,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完成了初稿,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今年年底前应该能够下发。

“当前医疗服务价格远没有理顺。”许昆林说,受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响,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未能完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另外,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也存在不规范问题,加重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情况时有发生。下一步改革将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价格形成的机制。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要及时放开价格来促进竞争。

许昆林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关注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须做好统筹兼顾。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强化价格、医保、医疗等相关政策衔接,不能单兵突进。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着力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充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相结合,二是与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相结合,三是与减轻患者负担相结合,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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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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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七大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项目;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了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

《改革意见》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同时,在分类监管、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重组整合等方面有不少亮点。

“本轮改革的一大优势在于,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比以往更完善,为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创造了条件。”民生证券研究院高级宏观研究员朱振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资产证券化一方面可以解决谁来盘活国有资产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开市场的竞价和监督促进政企分离,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于证券化程度不同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如整体上市、借壳上市、反向收购母公司等不同模式提高证券化率。

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在目标上,《改革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陈少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意见》锁定的国有企业改革主要目标都是定性的,没有定量指标。鉴于我国规模庞大的国有资产规模,国有企业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要统一部署。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搞拉郎配

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改革意见》要求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这些都是为了突出改革质量,防止一些地方和部门为改革而改革,防止改革结果与改革目标背道而驰。”陈少强表示。

在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层面,《改革意见》明确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七大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中央层面上关注纵向产业链混改,比如中石化销售环节的混改,地方国企层面则关注发达地区混改,PPP作为一种特殊的混合所有制形式,在能源、通信、电力领域有较大应用空间。”朱振鑫分析说。

在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领域,陈少强表示,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意见》鼓励通过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者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等持股,对科技类国有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

国有资产将形成三层管理体制

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层面,《改革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

朱振鑫表示:“现行国资管理体制由国资委主导,包括‘管资产、管人、管事’,国资委身兼‘裁判员’与‘教练员’双重身份。未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是参照国内的‘汇金模式’与国外的‘淡马锡’模式,形成独立的裁判员和教练员,推动政府职能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建立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经营性国企的三层管理体制。”

此外,《改革意见》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同时,将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的原则,抓紧制定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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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目前国有企业薪酬体制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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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支付依据不够明晰。虽然现在许多国有企业的经营部门和机构框架已完全符合现代企业的结构,甚至做到了完全的自负盈亏,但是薪酬制度更多的还是与干部职工的行政级别直接关联。虽然企业章程和文件明确规定薪酬的分配要考虑干部职工的工龄、学历、职称等因素,但是对于如何将这些因素纳入到薪酬支付,以及每一因素与薪酬的关联有多大,并未有细化的规定,因此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国有企业认为,明确的按照职工的贡献和价值来支付薪酬,可能会伤害到老职工的感情,甚至对企业的稳定产生冲击,不利于内部的团结。因此,薪酬体系的革新整体上滞后于其他部门的变迁。

职工薪酬差距划分不合理。在市场化的背景下,为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吸引新的人才加入,国有企业纷纷开展了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等灵活多样的职工录用程序,且使薪酬标准尽量与市场水平相一致。这一办法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同时也引进了一批技术型人才。然而,许多国企的财务部门对于原有的职工薪酬并未作出市场化的调整,还是与级别、资历相捆绑,企业内部存在薪酬“双轨制”。原有职工的薪酬较之于市场偏高,而新入职的员工薪酬水平则与市场持平,甚至很多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聘任制员工工资远低于“老人”的薪酬水平。这样,很容易产生企业内部的矛盾,甚至造成反向的激励。要想获得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终身制职工与聘任制职工的差距必须加以调节。

薪酬未能与市场接轨。薪酬制度与市场经济对接方面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完全市场化的企业应当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特征来调节自身的薪酬结构,其薪酬的支付应该是动态的,在供求平衡点附近移动的。但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大多还是按照自身的节奏来对薪资状况进行调整,甚至有些岗位的工资已经固化,造成自然垄断型企业的薪酬常年高于市场均衡水平。其二,不同的国有企业共用一套薪酬结构。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国企均将工资划分为职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三项,而难以作出因地制宜的调节,容易造成企业薪资与所处的经济生态圈市场环境差异很大,更难以形成对职工的有效激励。

绩效考核制度有待加强。绩效考核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概念,到目前为止,已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了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但是,由于基层国企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没有随着考核制度的应用而发生改变,出于“一团和气”的考虑,绩效考核轮流坐庄或平均主义的情况十分普遍,使得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的结果自然不能反映企业内部的真实情况与每位员工的贡献多少,绩效工资就成为了轮流坐庄的结果,无法对职工形成有效的激励。在一些国企,绩效工资甚至是以几人名义领取,所有人平分,这种情况下,绩效考核沦为了职工领取补贴的程序。

分配科目复杂,薪酬体系臃肿。薪酬体系臃肿也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很多国企员工的收入既包含国家规定的薪资,又含有企业单独的福利政策,名目繁多,科目复杂,员工难以知道每项收入的缘由,只知道总的数字。这样,员工不能切实了解到某月工资总量上升或下调的原因,自然无从坚持或更正某一行为,薪酬模式的导向不明一方面造成了企业刚性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对员工的激励效度。

这一问题虽非国有企业所独有,但在国有企业之中却较为典型,具体原因如下:第一,许多国有企业都是由政府部门改制过来的,虽在结构上进行了调整,基本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但员工的思想意识与业务能力还没有跟进市场化的模式,薪资的安排也出现了行政化与市场化两种方向同时存在的问题。

第二,国有企业出于平衡各种关系的需要,在薪资安排上既要体现国家规定,又要表征行业特征;既要契合地区经济环境,又要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以此来表达对各方面的重视,这就直接增加了薪酬与福利的数目。

第三,盲目跟风,缺乏统筹。近年来,各种行业协会在企业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行业间的比较与沟通的机会也多了起来,少数国有企业在与私营或合资企业的交流过程中,发现较好的薪资激励方式,就直接引入到自身管理当中,没有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这就直接造成了薪资划分的细碎,令员工不知其激励的目标所在。甚至还有部分空降的薪资制度因水土不服而在实施过程中夭折,造成了人力、物力与时间的浪费。除上所属问题与困境外,国有企业薪酬体制还存在着绩效工资主观分配,薪酬激励通道单一,“人情”观念等问题,亟待解决。

国有企业薪酬体制改革趋势探究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非常重视国有企业现代薪酬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明确指出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根据宏观的经济环境与企业管理变迁,可以初步看出国有企业薪酬体制改革的趋势。

市场将在薪酬的决定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今后,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将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形式存在,市场化的作用将贯穿于国有企业的整个发展过程,且渗透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之中。就薪酬体制而言,国资委更多的采取资本管理的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且其自身薪酬与相应级别公务员相同;国企管理者则作为职业经理人,按照市场上的均衡价格进行招聘,且采用市场化的管理方式;企业基层员工的招聘方式将会更加灵活多样,其薪资情况将按照市场行情与自身绩效进行分配,原有的薪酬完全由行政级别决定的问题将不复存在,职工的业绩、资历、品行等因素在薪酬决策中所占的比例随之逐渐加大。

在对薪酬体系进行市场化调整过程中,要注意先期的规划与设计,逐步开展改革,避免“一刀切”造成“老”职工的大量流失,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坚持做到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同时强化配套设施的建设,保证改革的平稳进行。

薪酬的支付制度将更加透明化。透明化的薪酬支付制度,一方面可以让每位职工的收入都被监督,避免激励发放主观性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又可以让每位职工都成为同事、领导收入的监督者,及时发现违规操作的现象。此外,国有企业较之于私营企业而言,承担的社会责任更为重大,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其行动也将成为市场上的“领袖”。公开的薪酬制度使得国企的神秘面纱被揭开,让社会公众不在单方面质疑国企职工收入,而是成为监督者,促进国企薪酬制度的不断完善;透明化的薪酬也有利于国资委制定关于国企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增加国企管理层的发展紧迫感;透明化的指标也是与国际上的“阳光政府”等理念相契合的,有利于其他国家与我国国企展开合作。

薪酬体系设计多元化、科学化。薪酬体系的设计关乎到后续财务部门的操作与企业的整体发展,必须得到应有的重视。薪酬制度细则制定随意性大、主观性强是过去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薪酬体系的参考作用较弱,不能发挥充分的激励作用与财务工作指导作用。此外,各地区、各行业的国有企业使用大同小异的体系设计,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未来的薪酬制度改革应当在体系设计上下功夫,提升测评指标的可量化程度,使薪酬支付的依据更为明晰,形成实现效益与薪酬总额的比例联动关系,从而鼓励员工为企业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积极性与创造性。收益分配方面,既要考虑长期收益,又要保证短期效益;既要满足个人基本需求,又要与国有资产收益相匹配。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让薪酬体系得到整个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认可,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促进作用。

建立起更为公正合理的绩效评估措施。在现代薪酬体系中,“大锅饭”、“轮流坐庄”将成为历史,每个人的薪资收入都将直接决定于其工作的成果与表现。出于公平、公正的目的,一个设计合理的绩效评估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编制考核细则,明确工作的重点方向,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程序,制定考核方法与考核计划,确保不遗漏每位员工的表现,也不会模糊评价。

第二,在有了指导性的考核标准后,还需要抓好绩效考核落实工作。将月度、年度考核与随机抽查结合起来,在客观的工作成果统计基础上,从上级、同级、下级三个层次展开对职工的调研,结合其自身的述职报告,确定对员工绩效的评估。

第三,绩效评估的结果与薪酬的发放应当尽量对应起来,对于一些非量化的、难以确定的绩效结果,要在薪酬确定时多方考量,坚持原则,做到有理有据。

最后,还要做好绩效评估的透明化工作,将薪资确定的原因、结果以文件或邮件的形式发放给被评价的对象,使其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与应当避免的行为,改进今后的工作。另外,还应疏通申述渠道,一旦员工对绩效评估的结果有所异议,可以第一时间将意见上达,并获得人力部门的充分重视,对评估结果或薪资情况进行检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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