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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动物高中800字热门5篇

责任,一是指社会道德上,个体份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小编收集分享的我喜爱的动物高中800字,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仅供参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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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与动物高中6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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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爱动物,人杀动物,人吃动物,人护动物,人猎动物......人与动物有许多联系,而人与动物该如何和平共处呢?对这个问题,你在看了《荒野之王》后会有更深的理解。

金爪儿是一只被人搭救的小隼雕,由于“监护人”严守不溺爱、不干预的原则,它健康地成长着。然而,就在回归自然的前夕,尚未成年的它被偷猎者诱捕,辗转卖到大西北。为了驯服它,偷猎者动用了狠心的种种手段,使其变成凶残的“杀手”,偷猎的“帮凶”。它在那儿结识了雌雕银脖,并与之结成“生死之交”。获救后,双雕被放归保护区,扭曲的天性开始复苏。有一次金爪儿误食了偷猎者遗留下的“激素”,在毒瘾发作中杀死了豹崽,与另一丛林之王老豹结下仇怨。金爪儿豁达大度,屡次放过前来寻仇的老豹。深受刺激的老豹却认定,只有杀了它,才能争取后代的生存权。老豹舍身为陷阱,欲与金爪儿同归于尽。千钧一发之际,金爪儿机警脱身,并承担起抚育小豹之责。

整本书中,我最爱阅读最后一部分“荒野之王”。老豹的爱子之情可歌可泣,金爪儿的王者风范使人羞愧不已。老豹去世后,它又大度地喂养小豹,帮它们度过了一生中最为难熬的日子。金爪儿,它才是真正的王者呀!

老豹,它又是多么伟大啊!为了孩子们,那两只瘦弱的豹崽,为了它们的安全,它不惜以血肉之躯充当擒拿金爪儿的陷阱。多么伟大的母爱,多么伟大的老豹!

而对于幼小的金爪儿,它的父母也充当了它最好的老师。它们不像我们,以万物之灵自居的人类,它们不溺爱自己的孩子:小隼雕怕高,恐惧飞行,他们威逼利诱,迫使它们自己主动飞行,主动捕猎,使它们在将来能自己生活下去。看,哪怕是空中的猛禽也懂得优胜劣的生存规则,在这一点上,现在的父母考虑得并不多,他们从没想过,有朝一日,人类也会像恐龙一样从地球上消失掉呢!在这一点上,人类是应该向这些动物学习的。

人类啊,身为万物之王的人类啊,是不是该反思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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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爱的动物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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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五彩斑斓的大千世界,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有威风凛凛的大老虎;有蹦蹦跳跳的袋鼠;还有歌声婉转动听的小黄鹂……但是我独爱的只有那只活泼可爱的小白兔。

说起我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那还是刘青青生日那天,她邀请我去她家玩。我怀着兴奋的心情去了,因为我早就听刘青青说了好多次了, 耳闻不如目见哈。

到了刘青青家,她领我到小白兔那儿。只见那只小白兔被关在一个铁笼子里,正在悠闲的吃着大白菜。我仔细这打量着这只可爱的小白兔:小白兔长着一身毛茸茸的白色绒毛,远远望去就像一团棉花。它那红眼睛被包在那白色绒毛里,嵌在眼窝里像镶这一对美丽的红宝石。小白兔长长的耳朵,竟足足有两寸半,里面一层粉色的皮,外面是毛茸茸的,我想它听觉一定很灵敏!小兔子的鼻子扁扁的。嘴巴分成三瓣总是不停的耸动,也许是在害怕什么吧!小白兔的尾巴短短的正应了那句歇后语:兔子尾巴——长不了。怎么样,小白兔可爱吧?刘青青冲我笑了笑:“我们去喂它吃东西吧!小白兔吃食的样子更有趣呢!我相信你也想去喂它吧!”我朝她笑了笑:“还是你懂我,走吧,不过菜在哪?”“呵呵呵,在这呢,喽,给你。”她开心的说。我点了点头,接过空心菜,蹲下来,把空心菜撕成碎片片。轻轻的放到它面前,小白兔先是向后退了退,好像在说:“你是谁?我不认识你,最好离你远点。”我往前凑了凑。小白兔也许是知道我没有恶意,还是看见刘青青在我身边。无论如何它还是往前挪了挪,两个小爪子并拢,按住了我递给它的菜叶子。红宝石的眼睛不时的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谢谢你,你是我小主人的好朋友,那也是我小白兔的好朋友喽!”“呵呵呵”看着小白兔的憨像我情不自禁的笑出了声。

时间渐渐地过去了,开心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我该回家了,小白兔好像知道似的,跳到我的脚旁边蹭了蹭,好像在挽留我:“不要走再陪我玩一会儿嘛。”我依依不舍的看着它,走回家。

我安慰自己,反正明天还可以看见,我明天再去。谁知,没过几天小白兔便死去了。

在天堂的小白兔,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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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作文800字:关爱动物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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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自认为是万物之中的杰作,因为人性已从动物群中分离出来,且高悬于众生之上。而“野物”们,依然蒙昧未开,即使经人驯养,也仅显示一下本能而已。于是,有人把行恶造孽者称为衣冠禽兽,将罪责自然地推给动物。

禽兽不能申辩,就成为野蛮、贪婪、残忍的化身。然而,在人们如是说的时候,是否自审呢?报上披露过一个宰狗的场面,居然把狗皮活活剥下来,像脱一件衣裳,再牵着系在狗鼻子上的绳子玩耍。血淋淋的剥皮狗如一团红肉,哆哆嗦嗦地在地上乱走。痛楚已经让狗麻木了,充血的眼中溢出无限的柔顺和乞求。禽兽们尚保持原朴的习性,而人心在光天化日之下表现出来的残忍去集成祸水,横流世间。

人猿揖别了,人有了楚楚衣冠,自诩有了通视天地的思想,有了道德和良知,他的智慧可以更有效地去行善,也可以更有效地去作恶。为了一己之私欲,他要处心积虑,运用谋略去占胜同类,这同类有他的朋友、同事甚至同胞。

记得前苏联一位小说家曾说过:“世界上任何一只狗都不会把普普通通的忠诚看作是什么特殊的品格,而人们却偏要将其提到丰功伟绩的高度,这是因为并非所有的人都像狗那样具有忠诚不渝的品德。”的确,被物引诱的人,常常轻而易举地放弃先祖的遵奉,在名利场上明争暗斗。何必诅咒恶人为衣冠禽兽,其实,人的天敌不在动物那儿,恰恰是在人群里!

传说上帝要淹没恶贯满盈的史前人类时,让义者诺亚造方舟。并嘱咐:“你同你的妻,与儿子儿妻都要进入方舟,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样两个,一公一母,好在你那里保全生命。你要将各样食物积蓄起来,好作你和它们的食物。”古老的经文里,就暗示了人与动物共有的权利,而且还用了“它们”这个词。上帝在这里强调了生命的共存和生灵之间的平等,保护禽兽,原是上帝之爱的一个组成部分。

法国人道主义思想家史怀泽在非洲兰巴雷内建立丛林诊所,义务治病。一天,他驾船在奥戈维河行驶,看到母河马托起河马幼仔游动时,产生了对生命敬畏的概念,于是把他同情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生命。而人类对动物的伤害,不是以文明战胜了野蛮,恰恰是以理性的野蛮对付天然的兽性,这才是可怕的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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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作文800字:关爱动物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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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妈妈终于同意我看CCTV《纪录频道》了。我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故事:动物濒临灭绝。那是在南平洋的岛国新西兰附近,当地人一直以打鱼为生。他们整天在南太平洋公海上疯狂打捞,致使那里很多鱼类濒临灭绝,由于环境变化,成千上万只信天翁来到这里安家。由于人类大肆捕捞鱼类,而以吃鱼为生的信天翁经常没有食物,它们成群结队的去和渔船上的渔夫争抢食物,渔夫有时在杀鱼的时候扔一些鱼内脏给它们充饥,然而,信天翁争抢食物会影响渔夫的工作,而且,扔给他们的东西并不是所有的都能吃,有时候渔夫还会在里面掺毒,更有甚者会直接射杀。虽然信天翁对这些了如指掌,但它们为了生存,还是会在海面上争抢一切食物。由于渔民的大肆捕杀和食物,全世界曾经有22种信天翁现在只剩下3种了。

如今,很多人已经认识到自然界中,人与动物应该和谐相处。南太平洋公海已被联合国划定为保护区,但还是有渔船在这片海域进行破坏性的捕捞,很多动物仍然濒临灭绝,让环保人士叫苦不迭。

我们有时要酒店里,能吃到一种类似粉丝的汤,这就是鱼翅汤。它是用鲨鱼的背鳍做成的。在美国,一碗鱼翅汤要卖几百元,很多有钱人认为吃鱼翅汤是一种地位的象征。有一部份渔民长年在海洋中捕杀鲨鱼,他们将鲨鱼捕到渔船上,残忍地割下鱼翅后,将鲨鱼扔进大海。由于被割去鱼翅的鲨鱼不能游动,它们就这样慢慢的死去。为了阻止这种捕杀,联合国派遣“绿色小队”到海洋中去寻察,而捕杀者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逃避“绿色小队”的检查。有一次,检查人员登上一条渔船,船上有一个冷冻舱,里面有几十条死鲨鱼,但值钱的鱼翅并不在这里,而是被他们转移到其他地方藏起来,检查人员来到另一个冷冻舱,里面装着几十袋鱼翅,这已造成了百条鲨鱼的死亡,电视画面惨不忍睹。“绿色小队”立即废除了这艘渔船。

想起姚明做的广告,呼吁人们不要去吃鱼翅,它的营养和粉丝差不多。“没有消费就没有杀戮”。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人类也应该成为动物的好朋友,我们大家要爱护环境,保护动物,亲近自然,不要让动物离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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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爱的动物高中作文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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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狗,名叫“豆豆”,它是奶奶送给我的。我之所以叫它“豆豆”,是因为它很喜欢吃豆腐。

它美丽、可爱,全身长着黑色的毛,一张圆嘟嘟的小脸蛋上嵌着一双乌黑亮丽的、炯炯有神、水汪汪、调皮的大眼睛,不时东看看,西瞧瞧,仿佛在侦察四处的动静。头上立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倾听着周围的声音,一个乌黑的鼻子,还有一张贪吃的嘴巴。“豆豆”的四肢非常有力,可以快速地在陆地上奔跑,一条又细又长的尾巴总是来回地摇摆着。

“豆豆”很贪吃。有一次,我的奶奶来了,家人们忙碌了起来,切菜、烧菜、做饭、泡茶,忙得不亦乐乎。不一会儿,我们大家都开饭了。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吃着可口的午餐。而“豆豆”在桌子底下“巡逻”,等待着美味的食物从天而降。过了好长时间,它依然一无所获。“豆豆”开始有点不耐烦了,就来到我的身边,不停地用身子蹭我的腿,用温柔的眼神望着我,还发出轻轻的“哼哼”声,好像在可怜巴巴地对我说:“小主人,行行好,给我一点吃的吧!”我被“豆豆”的神情感动了,就拿了一块还有肉的骨头,放在它的头上方。“豆豆”见我舍不得给它吃,就开始抢了,只见它用爬上凳子,等嘴巴快要够到骨头的时候,用一只脚支撑身体,迅速地伸出另一只脚,凶猛地与我抢夺食物,几乎没让我看清楚就把食物夺下来了。我被“豆豆”的搞笑动作,逗得哈哈大笑,差一点就笑破肚皮。“豆豆”咬着美食,躲到角落里,独个儿、津津有味地享受着美餐。

它虽很贪吃,但也很忠守职责。有一次,我在楼上看电视,正看得入迷。突然,“豆豆”发现了陌生人,就汪汪地叫了起来。我跑下来一看,原来是一位送报纸的叔叔。我抚摸着它的头,说:“‘豆豆’,送报纸的叔叔来了,不要叫了。”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走到一边,不叫了。“豆豆“对主人也很忠诚。我每天放学回家,它总是第一个迎上来,冲我又蹦又跳,又摇尾巴,讨好我。

我喜欢豆豆,它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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