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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书范文【最新20篇】

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故事随时发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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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心中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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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张爷爷讲“法在我心中”有感

今天下午,我们五年级组听了一堂有教育意义的讲座,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当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心潮难已,心中充满了期待。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入了场,静悄悄地坐下来,等待张爷爷来给我们上“法律课”。

听完讲座后,令我最难忘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孩子偷东西的真实故事。故事情节大约是这样的:这个孩子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农村家庭,在冷天里,家里面没有煤烧火取暖,于是,这个孩子到一家煤厂里去偷煤,他的父母不但不制止这件事,还投来赞许的目光。渐渐地,这个孩子的胆子大起来,偷同学的文具盒,偷同学的衣服……这一偷不要紧,长大了居然去抢劫银行,被公安局抓去了,那可是要被判死刑啊!在押赴刑场之前,这个孩子唯一想见的就是他的母亲,他心里对她的母亲充满了忌恨。就因为那第一次偷煤,母亲没有及时制止他,而是默许了他,让他的胆子渐渐地越来越大,导致他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多么发人深省的故事啊!张爷爷用血的教训告诉了我们:“法律就犹如一根看不见的高压线,若你犯了罪,这根高压线就会电你;更严重的话可能会电死。若你遵法、守法,那么这根看不见的高压线你就碰不到它。”刘备也曾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所以,我们青少年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让法律永远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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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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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这个处世不深的我还很陌生,但是我明白,法律是无处不在的,现实生活中处处都涉及到了法律,人们都懂得了法律,所以人们知道有法律保护自己,从小到“一毛钱”大到“几百万”的官司,其实法律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成长

法律就像是维护正义的天使,它不仅是公正的、严明的,它还是庄严的、神圣的。法律是大众的,是不容侵犯的,它不仅维护了大人们的权益,更保护了我们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这样的案例,在我身边就发生了不止一件。

她,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的好朋友。在她12岁的那年,她的父母离婚了,这对于年幼的她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那段日子是昏暗的,她离开了自己深爱的家,跟随着妈妈远走他乡,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她认为自己失去了父亲,她的心好痛好痛,学习也一落千丈,即使这样,苍天还是没有眷顾她,她的妈妈又得了急症,她非常着急的找到了爸爸,希望爸爸帮帮她,可她的爸爸却以离婚了为由,不理她,她看着疼爱着急的妈妈正和死神抗争,非常的伤心,后来,姥姥知道了,劝她打官司,她迫于无奈听了姥姥的话,终于,她以爸爸没支付着急抚养费的名义将父亲告上了法庭。法律是公正的,也是无私的,最后,她赢得了官司,妈妈的病也治好了,她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好久不见的笑容。她从父母的阴影中走了出来,现在她和她的妈妈生活的非常快乐。

她常和我说,要感谢那场官司,让她又找回了妈妈。而从这件事中,我也懂得了法律对于我们的重要性。

法律和我们就像水和鱼儿一样,鱼儿和水不能分离,我们和法律也不能分离。如果鱼儿离开了水,那等待它的一定是死亡。如果我们离开了分离,那等待我们的一定是混乱的社会,不安定的生活。所以,我们要正视法律,尊重法律。

法律可以带给我们安定祥和的生活,也可以让那些恶势力自食恶果,法律是伟大的,法律总是用真理来面对谎言,用证据来检验事实。面对法律,我们一定要恭敬,它是我们通向未来的基础,是美好的向往,法律一直伴随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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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牢记心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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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心中,我们生活的地方处处需要法律,处处需要遵法、守法,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经常看关于法律的书籍,学习法律,不能成为一个法盲,因为法盲惹事经常发生,而且后果严重。

去年发生在北京八达岭动物园的老虎伤人事件,一个家庭来到北京八达岭动物园,买了开车进动物园的门票,门票上附着一张法律合同,上面其中有一点要求:把门窗关紧,如果无法做到此要求,一旦出事,动物园不承担法律责任。但那个家庭连看都不看一眼,就签了字,开车进去了。

结果女儿在游园时下了车,被老虎叼走了,她妈妈为救女儿也下了车,与老虎搏斗,最后女儿获救了,妈妈却被老虎咬死了。

后来,爸爸向法院起诉动物园,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原告说被告没有及时来救人,酿成了这场悲剧,要求赔偿,被告也不甘示弱,说原告已经在合同上签字,动物园已尽到了告知义务,活动过程中下车被老虎伤害与他们无关,双方在庭上各不相让,大吵大闹。

结果,法官给出的结果令人在跌眼镜:双方都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原告已经在合同上签了字,相当默认应当遵守不开窗不下车的规定,所以原告对此事有责任。而被告搞了一个如此危险的活动,又不加强防御措施,出状况后不能及时来救人,所以要接受法律的处罚,并关闭此活动。

这件事告诉我们要遵法守法,首先要学法知法,不要成为一名法盲,因为规则无处不在,法律无处不在。

法律牢记心中,时刻提醒自己遵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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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第六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征文启事

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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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 “中国法律实施论坛”是第一个专注于法律实施问题研究的高端论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形成后已经成功举办五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论坛始终紧紧围绕新时期、新形势下具体的、突出的法律实施问题,汇聚理论研究专家和法律实务专家智慧,及时对法治热点做出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回应。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管党、治党的科学化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党的“五大建设”中,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处于关键性的地位,只有制度建设搞好了,才能使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得以落实。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始终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制定出台一大批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大大提高了党的建设水平和执政能力。

为了进一步推进落实党中央精神,中国行为法学会拟于今年十二月在京召开“第六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专题研讨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与依法执政的相关问题。论坛组委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文

一、论坛的主题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与依法执政”。

会议将围绕(但不限于)以下议题展开: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

1. 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

2. 制度建设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价值

3. 制度建设与其他党内建设的关系

4. 如何进一步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5.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6. 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与执行

(二)党依法执政

1. 党依法执政的含义与意义

2. 党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党

3. 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

4. 党同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

5. 党委依法决策机制的科学化建设

6. 党的领导干部守法和违法惩戒机制建设

7. 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

二、征文要求

2.文章篇幅宜控制在6000-10000字之间,并有内容摘要和关键词,注释体例参照《中国法学》。文章首页脚注请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已发表的文章请注明发表刊物及时间。

3.除文章之外,请作者提交一份该文章的核心观点摘要,字数300-500字左右,并附3-5个关键词。该摘要不同于文章的内容摘要,应为文章核心观点的提炼。

文章模板和文章核心观点摘要模板请见中国行为法学会官方网站:http://www.lawcd.net/display/fbb849355664825f01572139db220004。

4.请同时提交文章电子版(word文档名为作者姓名+文章标题)和文章核心观点摘要电子版(word文档名为作者姓名+文章标题+核心观点摘要)至论坛专用邮箱:chinaflss@lawcd.net。

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第六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投稿”字样。

5.请作者附上个人简历(包括出生年月、照片、教育经历、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主要科研成果、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编、Email地址等);以单位、部门名义提交文章的,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10月30日。

三、文章评选与参会事宜

1.符合条件的文章核心观点摘要将集结成册并在论坛上发放。

2.部分高质量文章可入选《第六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论文集》,公开出版。

3.为鼓励原创,论坛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从应征的未公开发表文章中评选出优秀文章并颁发获奖证书。部分优秀文章作者将获邀参加论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人民法治》将从获奖论文中择优刊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21088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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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身边的法律故事400字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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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在我们古田的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学生打架致死人的事件。1个女生与1个男生发生纠纷,女生便叫了外校的学生来教训这个男生,结果那个男生当场被打死,叫人打架的女生和帮助打架的学生都受到了法律惩罚,也给多个家庭带来了令人痛心的悲剧。事后,有人通过了解发现,参加这次打架事件的学生,都有着特殊的家庭,有的父母离婚,有的父母长期外出打工,有的是单亲家庭等。这些孩子从小就缺失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虽然,发生这一惨剧的原因很多,但孩子缺乏家庭保护,应该说是造成这一悲剧的主要原因。在这里,我们不能不大声疾呼: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很关键,父亲母亲们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教育等职责。

如果把法律比作蓝天,我们便是小鸟,在蓝天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如今,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条目很多,让我们在法律的呵护下快乐成长。但就在我们的身边,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有的父母只顾自己玩乐或成天吵吵闹闹,或品行不端,没能给孩子创造1个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有的长期外出打工或忙于工作,对孩子不闻不问,任其发展;有的缺乏家庭教育知识,要么过于溺爱,要么方法简单、粗暴,甚至对未成年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等。这些,都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前面讲的学生打架致死事件,就是孩子缺乏家庭保护酿成惨剧的典型例子。孩子犯罪,主因是父母违法在先,使孩子在缺乏家庭保护时,受到了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和侵蚀。古人讲“养不教,父之过”。现在,养不教,即违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再看我们许多成功人士、杰出人物,他们的成功成才,无不与良好的家庭保护息息相关。如中国近代史上的名人曾国藩,就由于他的家教极其成功,致使曾家福运绵久,代代英才辈出。俗话说:“[〕富不及三代”,但曾国藩家庭,却是得到“曾家无一是废人”的美誉。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未来。100多年前,有一位叫梁启超的祖父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然而,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的趋势,成了当今世界各国的1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今青少年犯罪已列为继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3大世界性的问题。因此,当今关爱青少年是1个全社会都应该为之努力的宏大工程。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不可忘记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家长们,不要带头给孩子做坏榜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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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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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经常会听到许多有关法制方面的故事。这些故事使我明白:“法”是每个人一生当中一定要遵守的定律;“法”是一条无形中的链锁,把我们的无知行为牢牢锁住;“法”是一个花盆,把我们的不良行为紧紧约束;“法”是神奇的矫正器,它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

我们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尽量避免犯错,坚决遏制犯法和犯罪。犯错,是我们在生活中做的一件不该做的一件事;而犯法和犯罪呢?它是长满刺的玫瑰,虽然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得不偿失。

如果有人自以为是:“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那么,我要严肃地告诉这样的人:“不,这种想法是错的!18周岁以下的我们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把大伞的庇护,但是同样不能犯: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这5种罪。因为只要犯了其中一项,便会万劫不复。”我这并非在夸大其词,而是确有其事: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一位法制工作者说,如果这3名中学生多懂一些法律知识,了解赌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也许他们就不会铤而走险去杀人了。

自治区团委青少年权益部的有关负责人说,这起案件也反映了目前青少年维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尽管全社会都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但当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学校、家长,他们很难寻求其他的帮助渠道;当他们遇到难题时,也无法找到值得信任的咨询部门。今后应该加强各类青少年援助中心的建设,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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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第七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2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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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2];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条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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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身边的法律故事400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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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天能够快乐的上学,幸福的生活是因为在我们生活的世界有一把标尺,它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告诉我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它像一把大伞时刻保护在我们的身边。

就说每天和我们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吧,上幼儿园时老师就教我们唱儿歌:“红灯亮,停一停,绿灯亮,向前行。”我们就懂得了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能酒后驾车等。这样我们的出行才有安全保障,可是总有一些人不能很好地遵守交通规则,造成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

今年暑假的时候,我和妈妈去上补习班就看见一位20岁左右的叔叔从公交车上一下来就往马路对面跑,这时一辆出租车飞奔而来将横过马路的叔叔撞飞好几米,当时叔叔流了很多血,被120送到了医院如果那位叔叔能遵守交通规则,按信号灯行走,这场事故就不会发生。妈妈说:“过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生命无比珍贵,家中有爱你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

其实,遵守交通规则很简单,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认真实践,就不会有那么多交通事故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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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奖学金申请自我推荐信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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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大一上学期,我抱着对学习的热爱,刻苦努力、确立明确的学习目标。不逃课、不迟到和不早退以及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加上积极与老师同学沟通和请教、不耻下问、互相找出学习上不懂得问题及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以平均学习绩点4.257拿到了全班第一名。

在大学这段时间,我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全心投入大学的生活,在保持好自己学习成绩的同时,积极参与学校活动,与身边的同学老师互动,处理好人际方面的问题。做好 思想觉悟,不局限与课本上的知识,平时闲暇的时候就去图书馆补充各方面的知识,开拓视 野,拓展知识面,弥补自己的不足,让自己明白学习的路途还有很远,避免产生自高自大的心态。学无止境,在学习这方面需要进步的空间太多太多,我会一直努力的走下去,不会让 身边的人失望,不会让老师失望。

在性格上,比较开放,喜欢交朋友。我自己感觉还是很好与人相处的,至少朋友们都这么说。思想不那么迂腐,和周围的同学都能和得来,平时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都能互相帮助。这让我在大学的这段时间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能够更加专心的去学习,去走好 自己的路。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虽然我不是什么好汉,但是有那么多朋友在身边,我 坚,我的路会走的比想象中的更远。

关于在课堂上的一些问题,有些人一直认为记笔记是一件很麻烦很没有必要的事情,觉得自己的大脑都能记得住,其实不然,有些东西可能当时讲的时候会记住,过后呢?说不定一顿饭后再问起同样的问题就会想半天想不起来。

学习不是一堂课的事情,也不是一天两天 的事情,学过的东西终究还是需要多温习的,重复记忆,加深印象,这样才能学得更好。而且,每个老师在讲课的时候可以说方法都不会是一样的,每个老师有每个老师的优点,要善于去捕捉,去记忆,然后从中总结出一套自己的学习和处理难题的方法,用这种自己的方法来学习,有成就感,更能提高自己学习的兴趣。而我,也在每天的学习中一步步的改进,一步步的成长。在即将结束的上学期, 我会制定出一整套的小目标,一个个的实现,向我的大目标靠近,我会加倍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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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适用话题:法律、依法治国、法治思维、城市发展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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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下之仪也。”法律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保护伞,也是维护城市主体合法权益的定盘星。法治思维犹如血液,流经城市这个躯体的方方面面,融入到遍布城市的血脉之中。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推进法治进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中,奠定城市发展的坚实地基。

法治思维能规范社会主体弘义行善。无论是“老人跌倒扶不扶”,还是“嫖宿幼女罪的废止”,抑或是“收买妇女儿童一律按犯罪论处”。在一系列法律事件的背后,都深刻的凸显出:一个法律制度的善与恶对社会主体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其旧时的、愚昧的法律思维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坏人得利、好人受罪”的恶性风气。因此,要形成善的法治思维,坚决用法律的手段和途径维护我们每个社会人的权利,让罪恶得到应有的审批,让良善得到肯定的褒奖。这才是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

法治思维能规范政府主体依法行政。当前,不少政府官员存在着“人治”思维,抱着“权利大于天”,“老子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态度。各地曝出的钓鱼执法、强拆民居事件,是缺少法治思维的集中体现。凡此种种,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更割裂了党群、干群关系,不利于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现代化。可见,法治思维对政府主体的建设,对构建法治政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要坚决落实立法、司法、执法各个环节的法治思维,让法治思维成为政府人员办事服务的根本指针。

法治思维能规范市场主体遵循规则。从我国企业越来越多的主动起诉国外企业;到位企业减税减负、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再到对打车软件运营商的整治,都折射出我国市场主体的行为在法治思维的轨道上,呈现出良性的发展态势。市场主体往往存在着趋利避害的思想,在利益驱动的前提下,走入违法违规的死胡同中,这不仅对市场主体本身是一种伤害,无形中也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规律的正常运行。这就需要运用法治思维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向上的发展环境。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常驻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50%。面对城镇化进程中的诸多“无法”行径,我们要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让法治思维深入城市血脉,用法治思维引导人们走健康积极的发展道路,要求社会主体弘义行善、政府主体依法行政、市场主体遵循规则。否则,就算为城镇化披上了一层光鲜亮丽的外衣,也经不起法律缺失带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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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遵守法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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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可以防止大部分犯罪的发生,因为法律有严重的处罚措施。只要你犯了法,你就会有一定的处罚。因为法治人们惩惩恶扬善。因为法治使这个社会更加的公平。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青少年有时也会被一些物质所迷惑双眼,常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得不偿失。青少年的思想还没成熟,网络却给青少年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青少年对待事物并没有那么长远。他们常常会被一些利益所诱惑,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果不及时改正,他们将会走错了人生道路而终身后悔。这时需要父母加强教育,好好教导孩子们不要去知法犯法,而是要知法和守法。只有做守法的好公民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法律对未成年的态度是惩罚为辅教育为主。可见在铁面无私的法律面前,对青少年还是有一定的宽容的。所以说青少年一定要学好法律,你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懂得法律之后你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使自己的权益不受到别人的侵犯。只有法律才能使国家变得更加的廉洁公正。

同学们一定要好好学法律,因为法律在对你以后的生活中有非常大的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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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10.状告“哺乳被拍”是用法律捍卫权利

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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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伟德

近期,一位母亲在北京地铁上哺乳被拍照并传上微博,被“北京往事网站”官微批为“裸露性器官”。随后,拍照博主和“北京往事网站”纷纷发文致歉。11月30日,当事母亲称此事对其生活已造成困扰,其丈夫准备打官司维权。(12月1日《华商报》)

奶妈喂养乳儿,本是人之天伦,每人都有类似经历,也有相同的遭遇。露乳哺育的场景,即便按照现代文明的规范,只要当事人没有不适感,其他人也应给予理解与宽容。毕竟,所谓的场面尴尬与令人羞涩,那不过是一种道德式的矫情。然作为公益组织,拍人哺乳照片本就属于不道德的行径,然后将其放置于网上并批其为“裸露性器官”,既是对其隐私的泄露,更是对其人格的污辱,此举已超越道德边界而成为违法行为,理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歉表明对过错已有所认识,但更多的是形式大于内容。毕竟道歉并不具有惩戒性,其依然属于道德自律的范畴。相比较公开哺乳照片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仅有道歉显然远远不够。更为关键的是,若是当后果风险与行为不能成为正比,那么就不足以起到教育当示人,警示其他们的作用,更无以彰显权利不可侵犯的法治精神。基于此,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为自己维权,既是权利者自我捍卫的宣告,也是维护权利最有力的手段。一旦其诉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侵权行为被最终定性,那么被告一方不但会声名受损,也会为此付出经济上的代价。

时下,网络侵权行为相当普遍,隐私被暴露的案例不时出现,很多人的行为表现缺乏权利尊重和法律敬畏,除了跟网络本身的开放度有关,根子还在受到伤害的一方,多选择了默默承受或者过度宽容,侵权的风险太小,使得侵权者不会顾忌行为后果,自然就有恃无恐,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违法性,然而依然毫不在乎。基于此,就需要维权者变得更加强大,要勇于和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用最有效的手段来保护自身的权利。唯有如此,侵权者才会有所收敛和顾忌,也不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在法治社会里,不应存在法外之地,网络行为也不例外。相比于国外诸多法治成熟的国家,公众的法治意识普遍不强,维权能力偏弱,是法治建设的最大短板。其间原因在于,很多对司法缺乏信任,对获得良好结果缺乏信心,从而不愿为,不敢为和不能为,在权利受到侵害之后,往往选择隐忍的态度,无形中助长了侵权行为的泛滥,也造成法汉基础的薄弱,法律工具的虚置。假若每个人能把法律手段作为优先选项,为了维权而不惜代价,通过这样的实践,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的法律能力,也能以此促进整个社会法治的进步。国外的经验证明,国家法治水平的整体提升,跟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密不可分,彼此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

状告“哺乳被拍”是用法律捍卫权利,也是个体法律意识增强的体现,并给其他人带来了积极的启发意义。在大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当下,离不开个体对法律手段的运用,对司法途径的使用。当每个人都敢于、善于并能够用好用活法律的武器,个体权利的神圣性才会获得保障,并由此推动法治建设的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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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是小小法律“顾问”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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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只是一个小学生,但我对法律知识还是略懂一二的。不信,你且听我慢慢道来。

我们身处在法治社会,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在生活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出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购物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工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们上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还有保护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有时候我学习不用功,妈妈看了就生气地说:“这么不上心,你就别去上学了。”我立马回答:“妈妈,你这是不对的,小孩子到了6岁就必须去上学,这是我们受教育的权利。”有时候,我惹爸爸生气了,爸爸就说:“看我不揍扁你。”我立马说道:“爸爸,你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打小孩子的。”爸爸妈妈被我说得直摇头,问我:“你怎么知道这些法律啊?”我大声地回答他们:“我们上了《思想品德与法律》课呀!”爸爸妈妈笑了,夸我懂得真多!

出去旅游的时候,我告诉妈妈: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开车不能走应急车道,爸爸喝了酒就不能开车,不能闯红灯,看见黄灯闪烁时我们就要减速。逛超市商场时,我提醒妈妈一定要看商品的生产时间和保质期,还要看看有没有生产地址,万一买了不好的,可以退货。

在家里,我就是法律“顾问”,爸爸妈妈总喜欢和我一起讨论各种法律问题。

外婆带妹妹来我们家玩,妈妈看了担心地说:“这么大年纪了,舅舅他们怎么放心让您把小孩子带出来呀,路上车多人也多。”外婆说:“这有什么关系,别的事我做不了,只能帮他们带带孩子了。”我听了,笑着对外婆说:“外婆,舅舅他们做得不对,教育孩子是父母的责任,老人和小孩子都是要被保护的对象。”外婆听了,哈哈大笑:“我的乖孙孙懂得真多。”送外婆回家时,我和妈妈又说给舅舅听了一次,舅舅觉得很不好意思,再也没让外婆单独带妹妹出去玩了。

在学校,有同学的家长对老师不礼貌,妈妈问我:“那位叔叔做得对吗?”我告诉妈妈:“这个叔叔应该是违反了《教育法》,老师正常教育我们时,他不应该影响老师。”妈妈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我很喜欢看有关法律和推理断案方面的书籍和电视,《名侦探柯南》《福尔摩斯》都是我的最爱!长大后,我要当一名法官,从现在起,我要认真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将来才能做真正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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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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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勾勒出安定的社会。法律,洗礼出美好的未来。法律,演绎出正义的中国。法律是我心中的赞歌,它铿锵有力,振起我中华之心。法律是我心中的蓝图,它宏伟博大,舒展我中华之梦。法律是我心中的指南,它廉洁奉公,引领我中华之路。

法,是国家的保证,个人的保障。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基础上,法律的实现,给人民提供了和谐安定的社会,让我们有了依靠与寄托。

当我们的财产与个人关系发生纠纷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进行解决,法律还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我们在面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时,能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面对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时,我们则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移送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判决。我们的安全就在这层层法律中得以保障,他们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时刻体现着正义,时刻保障着人民的权益,在如今的法律社会中,正义主宰着人们的思想,遵纪守法掌管着人们的行为,时时刻刻体现着法律的威严与威严保证下的安定和谐。

法律不仅保障着人民的安全,还体现着人民的意愿。

自古“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如今和谐进步的社会中,法律规定我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使我们告别“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荒谬,让我们拥有丰富、多彩的时代生活。

在法律的引领下,我们的生活如和煦的阳光,但在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下,让我懂得要维护法律的平等,反对特权。

如果让特权大行其道,制度就会成为墙上的风景,原则就会成为莫大的讽刺,权利就会成为谋私的利器,法律就会成为时代的泡影。让我们在心中筑起法律的堤坝,抵制特权的洪流,维护法律的尊严。

法律时刻在你我身边,国有法则兴,家有法则旺。法律的大道正直而宽阔,法律的身躯高大而挺拔,我们无法离开法律的怀抱,它给予我们安全与温暖。而我们回报它的就是本分为人,遵纪守法。当然,我们也要发对特权,不让法律的道路染上瑕疵。

法律如一曲悠扬的乐章,每一项条例都仿佛跳跃的音符,使人欣然接受,在欣赏中遵守。

法律如一部科幻的影片,每一项执法都仿佛是特技的镜头,使人惊奇振奋,在钦佩中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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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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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像是大自然的守护神,让森林中的雀儿、小鹿、小熊等动物有一个安全、温馨的避所;让海洋里的鱼儿、乌龟、鲸鱼等海洋生物有一滴纯净、清澈的海水;让陆地上的青草、鲜花、绿树有一口新鲜清新的空气……所以,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的身边,悄悄地保护着我们。

然而,犯罪却想一双罪恶的魔爪,面目狰狞,不断地诱惑着意志脆弱的人掉入万丈深渊。它犹如一支尖锐锋利的矛,无情地刺向善良的心中,幸亏有法律这一张无坚不摧的盾在默默地保护着我们。

犯罪催使着无知的人类使徒肆意地破坏着大森林、大草原,毁坏了动物们的住所,使它们流离失所,失去了家园的庇护。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保护着大自然中的小动物们的生活环境,使它们有一个温馨的小窝快快乐乐地生活。

但是,犯罪并没有那么简单,它还破坏了海洋资源、水资源等宝贵的资源。犯罪催促着那些无良的商家和工厂不断地向河流湖泊中排放污水,使原本透明、清澈的水流变得浑浊不堪,使原本再水中快活自在的鱼儿等水生动物悄然离去,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这么恶劣的行为是不是没得到制止,任凭它四处污染呢?并不是那样的。国家很在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为海洋生物提供了保障,为它们提供了一个广阔而洁净的海洋,一条条汹涌澎湃的江河,并且按照不同的纬度位置,我国实施从6月1日起大约为期两个月的休渔制度,保障了海洋生物的繁殖,不易灭绝。

空气中弥漫着烟尘、有害气体等对动植物都具有非常坏的影响的物质,这也是犯罪的“杰作”,一种看似小事,实则大事的环境污染。汽车尾气、工厂废弃、燃烧秸秆放出的黑烟等都强行侵入空气中,使空气变得刺鼻难闻,导致了植物翠绿的叶子变得枯黄,熏得花儿都谢了。动物们也同样遭受灾难,有毒的空气导致了许多呼吸道疾病,甚至对天气造成了酸雨、臭氧层空洞等一系列问题。或许没有人能使空气变回清新了……不!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禁止工厂随意排放废气,限制购车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大气污染的程度和速度,为大自然的每一个生命提供了一份保障。

大自然遭受灾难,人类必定难逃一劫。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根据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拿起法律的武器与犯罪斗争到底,绝不退缩,学会保卫自己的家园。

我坚信——法律伴我成长,环境以我们而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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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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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落实“七五”普法规划,4月5日,阿拉山口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结合道路运输实际,就深入开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主题的自治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结合“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2.17”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国家安全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重点宣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二是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三是围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这条主线,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四是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做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五是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去极端化”宣讲、“基层法治建设年”等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六是充分发挥微信、电子屏、板报、组织愿者深入运输企业进行法治宣传等平台开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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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律伴我成长征文800字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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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这是古希腊学家亚里士多德说的一句法律名言。就如同亚里士多德说的一样,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而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爱护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法律的秩序。如果我们爱护法律,那么法律也会爱护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的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但是,也有些小学生破坏了法律的秩序而受到惩罚。

现在全国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父母离异、经常打骂孩子……已经成为现代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据报道:去年7月至9月,安徽当涂县城几十家居民及企业单位被盗,每起盗窃案数额不大,但作案手段高明,案发现场几乎不留痕迹,搞得当地人心惶惶。办案人员奔波数月破案后发现,作案者竟是14个8至13岁的小女孩。其中的“大姐大”13岁,组织“团伙”入室盗窃,是其“心血来潮”的招数。每次作案由她安排,一个暑假,她一人就获取赃款近万元,还制定了开学后每周末偷一次的计划。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孩子的父母对孩子偷盗来的金银首饰等赃物竟坦然“笑纳”,不加追问。那些犯罪孩子的父母有的只是一昧的责怪孩子,却没有想过自己所犯下的一点点错,就有可能造成孩子的犯罪原因。还有的竟是对孩子所给的赃物不加追问,就坦然“笑纳”。促使孩子的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我们小学生现在最缺乏的就是法律知识,如果知道了法律知识也就有可能不会犯罪,可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孩子所犯下的可能就是弥天大罪。就如同给自己色彩斑斓的生命,增添了一笔污黑的颜色。

法律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可能有些学生认为“只是违反一下学校纪律而已,没问题的,以后我就不违法了。”请你快点打消这个念头。因为现在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我们作为学生,总是要离开校园,来到这个社会打拼。才真正的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公民。所以就要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知识,预防孩子犯罪。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来源于家庭破例或者是家庭暴力。

总而言之,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能别人来代替自己。那么,从此刻起开始就让法律陪伴我们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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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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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阿克苏地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持续一个月。此次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

3月29日,地委宣传部、地区依法治阿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司法局联合印发《阿克苏地区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地区各部门重点结合当前“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和地区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2·17”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决策部署上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地区“七五”普法、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年”成果,建设法治阿克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活动期间,地区将着力突出“八大主题”活动进行声势浩大宪法法律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公共平台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和宣传片,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作为当前进一步深化阿克苏“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并在4月下旬开展覆盖城乡1500余个村(居)的“落实总目标‘去极端化’系列法治大宣讲”活动。

以“法治六进”为载体,开展一次“法治六进”微行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或发声亮剑座谈会;教育系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法治进课堂”主题活动;乡镇(场)开展一次惠民政策法律大宣讲;各类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再教育;街道社区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互赠小礼物活动。同时,结合阿克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律需要和基层治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驻村工作队专业干部进村入户以案释法,并编印发放十万余册《“去极端化”知识读本》《案例解答100问》、“去极端化”光盘等,让群众看得懂、听得进、用得上。

地区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地方特色,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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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律讲堂观后感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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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步骤是唱《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歌。“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大家唱着唱着,似乎身临其境,体会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明白了这首歌的.含义。

第二个步骤是交流一下我们收集到的有关助人为乐格言。有几个同学上去讲了几句,比如说”助人要从日常小事做起,不因善小而不为“、”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助人为快乐之本“等。但是我觉得,”助人为乐是共产主义世界观的体现“这句最好,因为这句话是站在共产党的角度来说的,更能体现帮助别人的快乐。

第三个步骤就是交流对”助人为乐"的感想。我是觉得,帮助别人,别人快乐,自己也快乐。再听听其他同学的感想,也跟我的差不多。第四个步骤,是看一个有关“义侠巴郎”--阿里木的视频。我们了解到:阿里木,男。40多岁,新疆人。十几年前来到贵州毕节,以烧烤为生,日子过的不怎么样,睡一块钱的大通铺,吃一块钱的凉粉、馒头,但他却被称为“烤羊肉串的慈善家”,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八年来,他自己省吃俭用,却一直资助上百位贫困生。他一共卖出了30多万串羊肉串,共计10多万元钱。但是,阿里木自己只用了非常少,大多数都捐给了当地的学校。最后一个步骤,是写写自己做过得好事。我写了”借同学一支笔“这样一件小事。这次”道德讲堂“,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助人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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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学生法律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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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我来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谢志英是一个婴儿,在他即将出生时,父亲谢秋生因别人开车把他撞进工地里的井溺水身亡。他的妻子在小志英出生后伤心过度,但她保持理智,并没有去找人复仇,也不接受别人的钱来私了,而是把对方告上了法院。法院的人因小志英不满周岁,相关人员不知这么小的婴儿能不能做原告,都无可奈何。后查到“只要出生,就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就可以参加任何公民的活动。”经过调查,驾车的人属于酒后驾车。工地的水井没有盖上,导致死者溺水身亡,是最直接的死因。经过判决,工地将给小志英母子生活费,也能安心生活。小志英母亲并没有因为伤心失去理智,而是通过法律使对方受到相应的惩罚,自己和女儿也能获得生活费,安心生活。谁能忍受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在壮年就离去,谁能忍受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因祸而别,更何况还有一个刚生下来的女儿!可是小志英的母亲忍了下来。她可能想过找那个人报仇,但是,现在还有一个女儿,如果自己坐了牢,那么女儿怎么生活?所以她只是把对方告到了法院。这就是守法行为,看着非常简单,实际难度非常的大。有一个母亲,在丈夫出车祸后,不仅向对方索要十万元,而且找人把他带走活活打死。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与敲诈罪判刑,但她认为是对方先犯了法。因为她法律意识浅薄,最终酿成了悲剧,孩子也只好送往孤儿院。

两个母亲同样是丈夫死了,却有不同的方式来解决,也有不同的后果。一个获得生活费,和女儿安心生活。而另一个进了监狱,孩子成了孤儿。提醒我们,一个人的心态必须要正,不能做亏心事。同样也不能触犯法律,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再让事故夺取一条条无辜美丽的生命……让血一次次沾染美丽的世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必须珍惜它!所以,遵守法律,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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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你对法律知多少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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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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