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初中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优秀20篇)

浏览

5124

作文

846

篇1: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81 字

+ 加入清单

心目中,有两位文人一生铭记,一位是现代童话大王郑渊洁,他给了我最初的启蒙;另一位便是鲁迅,那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

人们常说,一本好书,见证了一段历史,《朝夕拾》便是如此。

一本只有十篇文章的回忆散文集,见证了近代中国三十年的文化变迁,也留给了读者太多太多的感触。封建思想,帝国主意的压迫,中国六亿人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那时的鲁迅,只有十四岁。

十四岁,父亲去世,鲁迅阴遭受诽谤而远离绍兴,到了南京进入雷电学堂。十八岁,只身一人又开始了怨毒日本求学之路。不该那些年龄承受的苦楚,鲁迅用他瘦弱的肩膀担着。初到日本,鲁迅和孙中山先生一样,怀着相同的梦想——学医救国而努力。不同的是,一场讲述日俄战争的电影,改变了鲁迅今后的人生,从此弃医从文。这是莫大的勇气啊!一介平民,硬是用短小的笔尖,划开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埋下的阴霾,让一缕缕阳光,温暖了无数爱国青年的内心。

之后,鲁迅在北京东交民巷的旧屋里,多了一张藤野严九郎先生的照片,没有了完好的讲义,却给鲁迅今后的生涯做出了无限的铺垫……

在幼时的鲁迅,也有着平常的童年:“谋杀”自己隐鼠的阿长,却帮自己买来了梦寐以求的《山海经》;背完了《孟子见梁惠王》的前三卷,也伤逝了去看五猖会的热情;告别了逸趣横生的百草园,随着大多数学子一起,进入了三味书屋,请教了镜寿吾先生。仿佛人生都不会有偏差,直到自己父亲濒危,家境衰落。鲁迅的人生也从此逆转。

《朝花夕拾》并不如《百草集》那样有着浓厚的讽刺意味。相反,书中的背景,没有了夸张的手法,没有了可以的抨击,留下的只是一张张回忆的影子和一段段历史的记忆。腐朽的封建教育,崇洋媚外的社会风尚,还有大闹牛鬼蛇神的迷信之事,这些在《朝花夕拾》的任务里充分的体现出来。鲁迅就是鲁迅,只有经历了许多常人无法经历的故事,才会有今天所见的《朝花夕拾》。

鲁迅再给日本友人增田涉的信中曾提到:这十篇,原文载莽原上,后来被集成书了,原名叫“旧事重提”……后来想一想觉得……于是改名为《朝花夕拾》。起初,鲁迅准备写的十一篇,结果只写了最后一篇《范爱农》便草草结尾了。据回忆录中讲述:这篇写法较差,大概是路途奔波,思路有点乱罢!其实知晓鲁迅当时状况的人都知晓,鲁迅再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住在厦门大学图书馆的阁楼上,一边与“名人志士”作斗争的同时,望着一轮明月,写着这十篇——《朝花夕拾》。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雪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86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读了《很》一文,这篇文章的作者叫孙中旦,讲述了张排长,小骑手以及雪狠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战马已经飞奔了一天,在一个寒冬挂在树梢的时候,张排长才到达了一个原始山林的小村子里,在这里,张排长遇见了一位在作战中遇到过的人一小骑手,他们是在一次执行任务中遇见的,这次正好被配在一起执行任务一去711观测所,张排长其实并不了解小骑手,但能从他那一身结实的肌肉看出他是一个不错的小子。

他们出发了,走到一片空旷的雪地时,战马突然发出了一阵振耳的蹄叫声,战马为什么这样叫,莫非,这附近有什么野兽?张排长猜测着。

“小心!”小骑手大叫着,只见从草丛里蹿出来了一只身上挂满冰霜的,雪狼奋不顾身的向那只狼冲去,跟那只狼撕打了一番,最终,雪狼胜利了,于是,他们继续赶路。

又走了一段路,他们找了一片适合露营的地方准备吃些东西,这时,张排长才发现干粮和耐寒衣都不见了,“糟了,一定是那会忘在雪地上了,这可怎办呢?"“别急了,有什么用呢?对了,你不一直想知道雪狼的故事吗?”现在我就告诉你,张排长点了点头。

“雪狼是我从雪窝里捡来的,我到乡下用猎物换羊好喂它喝,它渐渐着一天天长大了,它从不偷懒,很勤劳,它什么都会……

它真的很好……对我也很好,它不比军犬差……小骑手有些说不下去了,但是,我……我要杀了它,杀了它!

“你疯了!张排长大惊失色,小骑手扣动机板,雪狼没有怕,它安静地坐在地上,小骑手不忍心看,闭上了眼睛……只听“砰”的一声,雪狼倒下了,它真的离开了!

天亮了!一棵大树下埋葬着雪狼的忠骨,小骑手流下了眼泪,他把两根手指塞进嘴里,向着林子的深处,向着远山,向着蓝天,打了一个长长的,几乎要震裂耳膜的唿哨,那唿哨凄凉悲壮,在整个山林中引起了一阵又一阵的回响,久久不断……

这篇文章很感动,讲了雪狼感人的故事,让我铭记于心,还记得在我年幼时,有一天,大雨滂沱,我没有带伞,而都妈在单位忙,没有接我,怎么办,我急得满脸通红,直至大部分同学都被接走了,我还有没有见到妈妈,没办法,我只好往家冲,雨水把地面冲得坑坑洼洼的,我一不小心摔倒了,腿开始不停地流血,我哭了,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孩子,你没事吧?”

我一看,是妈妈,赶快搂在妈妈,妈妈把我背回了家,我发现,妈妈的腮边有几颗晶莹的泪珠,我明白了妈妈对我的爱。

是的,父母的爱是无私的,让我们懂得感恩,去好好孝敬他们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 加入清单

静静的夜晚,只有窗外的明月与身旁的孤灯与我为伴,而我却不感到孤独;清茶一杯,手捧书卷,这是一种莫大的快慰,莫大的幸福。尤其我手中捧着的是我最爱看的书—《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让我重新认识了历史,从而迷上了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主要讲述的是1344年到1644年,这300年间明朝的那段历史。这套书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索,用小说的方式娓娓道来。更加让我兴奋的是,作者当年明月用麻辣的写作手法,把那么枯燥的久远的历史,活灵活现的的展现在我眼前,让我仿佛置身于那段历史,事事都参与其中。

说实话,以前从未觉得历史如此精彩。总觉得历史无非就是一段绕口的文字;一片破碎的城池;生锈的兵器;就是衰败、战乱、新的王朝雄起,鼎盛;然后再衰败,再雄起,再鼎盛------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周而复始,简直可以化成公式,甚至有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滋味。

可是历史真的是这样吗?历史真的就是那些残骸断瓦、古庙荒冢吗?真的就是那些泛黄的书页吗?当年明月告诉我:不是的,真的不是的。

"历史原来很精彩啊!"有人大声说。声音在空气中消失,那人踽踽而行,旷野上一片寂静。

"很精彩啊,很精彩!很精彩啊,很精彩!"远远地,传来一阵阵回声。声音渐渐消失,山野又归于寂静。

远处的古庙有点动静,走近一瞧,原来那个小和尚是朱元璋小的时候。他抖了抖身上的灰尘又呼呼大睡起来。达达达达的马蹄声越来越近,一个得意洋洋的将军来到了眼前。定睛一看,这不是平定北元的大功臣—蓝玉吗?!再看那边,一个书生模样的人,紧紧地拉住一位穿着龙袍,走路摇摇晃晃的皇帝,嗯,想起来了,这是方孝孺和朱允炆啊!呀,那是谁啊?是朱棣吗?难道他就是当年的永乐大帝?那边还有------

这些,都是明朝历史中响当当的人物。历史原来很精彩:那喷出的鲜血可以谱写出惊心动魄的文字;那看似无奇的和平却饱含着一位帝王的心血;那和蔼可亲的善面后面却隐藏着一颗阴险毒辣的心------这一切的一切,有血有肉,真实而自然。

原来历史不只是那些空泛的文字啊!

历史,犹如蒙上面纱的美丽少女,让人想近前一睹芳泽;历史,犹如冷峻潇洒的青年侠客,让人想不离不弃的永远追随;历史,犹如年老的智者,让人茅塞顿开;历史,犹如一面古铜镜,让人看到了沧桑,也看到了自己------

如此精彩的历史画面,若不是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那套书,有可能就要失之交臂了吧!什么?什么?你说根本不可能像我说的那么精彩?我不和你争,只是建议你,强烈的建议你,赶快买来读一读。对,跑步去买!要快哈!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16 字

+ 加入清单

拿到《快乐作文与阅读》3-6年级免费阅读样刊,一看到封面我就喜欢上了他。在红草丛中的小孩在和鱼缸里的金鱼嬉戏玩耍,诉说着心里话,这是一幅多么悠然、闲趣的儿童画面,是我一直向往的生活场景。

翻开一页,左边是读迷BBS。通俗的说就是读迷们的一些书画作品刊登在上面,你是不是也期望自己的杰作也可以出现在这里呀!看到这里你是不是马上就有话想对《快乐作文与阅读》的编辑叔叔阿姨们说呀?右边读迷会客厅就是让读迷们敞开心扉的地方咯!右下角还有上期一些活动送出的礼品样图,心动了吧!

往后翻一页就是本杂志的目录。主要栏目有:读迷会客厅,小记者别动队,HAPPY作文演义,造龙兵工厂,可口可乐,童话专卖店,成长密码等。目录底下有一栏艺术欣赏分析指导也不要错过哦,相信你看着看着也将成为艺术大师。

目录后面首个栏目是“作文绘”。一个经典的儿童场景呈现在我们面前,而且是图文并茂的呢!紧接着我们翻到了“小记者别动队”。我一看到这个栏目就梦想着有一天可以成为本刊的“首席记者”,真想在这里亮亮相,成为一个名人。“酷校园”、“快乐六一”、“个性跳板”、“成长密码”这些小栏目都是小学生的作文天地,用文字展现出了一幅幅儿童学习、生活的画面。“文学社主页”当然就是介绍一个学校的站,刊登他们文学社的一些精美文章啦!

“四格剧场”可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栏目,你可不要告诉爸爸妈妈哦!里面都是我们喜欢看的一些四格漫画,非常诙谐、幽默。相信你也一定会偷偷喜欢的。“HAPPY作文演义”就是用故事演义的方法指导我们写作,让我们在故事中不知不觉就学会了一种写作方法。“动感地带”?非常有趣的故事连载让你身临其境,欲罢不能。“以文会友擂台赛”有四个擂台,下期会评比擂主,还有丰富的奖品等你来拿。看到我的发文照片了吗?我可是很用心完成的哦,因为我很喜欢这个栏目啦,所以特别用心。

“作文急诊室”,我想你肯定猜到是什么内容吧!我之所以也喜欢这个栏目是因为它让我学会了修改作文,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我对编辑们还想提出一个小小的想法:让我们小孩子也参加评阅修改作文好吗!“校园流星雨”我也喜欢,他让我酷酷的,同学们都从我这里取经呢!

……

还有很多栏目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想了解更多自己去看吧!《快乐作文与阅读》一翻开就让我爱不释手,在阅读中我的视野开阔了,思维更灵活了,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的水平也有所提高。

《快乐作文与阅读》可以真正让我们“轻松阅读,快乐写作”,我在阅读中参与,我在参与中快乐收获!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19 字

+ 加入清单

这本《你在为谁读书》,我在一周内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深有体会。就如书名说的:你在为谁读书?看完这本谁我终于明白了。

“读书很苦,读书很累,读书很无味”这是序言中的一句话,也是我原来的想法:我到底在为谁读书。是为了家长,为了老师?书中的主人公杨略就和我一模一样。直到他收到那封信改变了他的想法。我们看看信中有些什么:在这封信中让我感受很深的句子是:“对于盲目的船来说,所有的风都是逆风”。这句话告诉我们在学习的道路上一定要设立目标,如果大的目标很难去完成,就把大目标分成几个小目标。就根据这句话看看以前的我:上课时开小差,作业不好好做,考试没考好也不在意,不放在心上,那时就想盲目的船。可现在我有了理想和目标:大的目标就是在中考考上重点高中。我也有几个小计划,在这个寒假里,我要在10天内复习完历史,生物,政治。过年后5天完成作业,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完成作业都是我现在要做的。我相信在这一次次学习和进步中我一定会成功。

在书中还有一句话一直让我记忆犹新:懒惰想生锈一样,比操劳更能消耗身体。这句话说中了我的问题。以前的我是一个懒惰的人,不仅是在学习中,更多的在生活中。家长有事让我出去买点东西我总是趴在电脑的前面,一副不屑的样子,即使同意了也是慢慢吞吞,丢三落四。到了早上,我总是起不来。书中说:天才久不用功也会变得碌碌为无。所以不能做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而现在的我改掉了那懒惰的毛病:到了起床的时间总是快速的起来,家里来客了妈妈让我去买杯子,我总是飞快的去,妈妈高兴极了。这就像背书,有的人看几遍就会,有的人要很长时间,可最后那要很长时间的人反而记得牢固。因为他在不断温习,操劳。

我认为我最应该做的事自发自动。因为自发自动比天才更重要。何为自发自动?自发自动就是不在他人的催促下做事,这样的人一般是社会上的白领。在不仅仅是在对自己的学习负责,更是在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在没接触这本书以前我总是不好好读书,每次就是父母拿着鞭子在后面赶着我我才差不多的把作业做起。不管父母再怎么吵我也不会在读书了。可现在我一回到家就开始写作业。而且写完了作业还会复习,预先。在课余时间还会看看书。这就是自发自动。

《我在为谁读书》在本书教会了我许多,那时我这么想:我为父母读书,我为应付老师读书。那是我这么做:上课开小差,不认真做作业,回到房间即使发呆也不看一个字。可现在我明白了:我为自己的前途读书,我为自己的人生读书。让我们大声的喊出来:“我为自己而读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09 字

+ 加入清单

看了雷夫的《第56号教室的奇迹》之后,我受益颇多,对我以后的教学有了很大的提示与帮助。同时,对雷夫设立的"终身阅读"、"生活中的数学"、"以运动为本"等的教育方法,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下面,我就对"生活中的数学"来写写我自己的看法。

看了第五章"加加看"之后,我感慨良多。数学,的确是一门让老师头疼,学生叫苦的课程。在我从事教师行业这么多年来,我们的确有些不及艾斯奎斯的地方。我们在教数学的时候,老师在唱着独角戏,不允许下面的孩子有任何的科学异议。的确,数学本身就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来不得任何的失之毫厘。不像其他的学科,比如音乐,没有一个特定的尺度,所以孩子们的各种声音我们都可以做出适当的评价。就要就造就了孩子们对数学的极端,要么很喜欢,要么很厌恶。还想起我以前学数学的经历,老师总是灌输了各种解题的方法,却不给我们解释这是为什么这么做的`。所以,我们在解题的时候就照搬着老师的模板解着一道又一道的数学题,却没有了自己的思想。久而久之,我们自然而然对数学失去了兴趣。细数我们的教育方式,可能就是"授之以鱼",也就是1+1就是等于2。确实,它不可能等于3什么的,但我们可不可以改变一下我们的教学方式,让这个2可以抓住孩子们的兴趣,并且一直对这门学科感兴趣下去呢?看了雷夫的方法,我似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答案。

雷夫的方法就是重质不重量,快乐学习。快乐学习,听起来像国足前教练米卢"快乐足球"的味道。不过,学习没了兴趣,什么学科都是不可能优秀的。我们不要重复的给孩子们做着同样的题目,只要他会的,做十题和做一百题的效果一样的,这样只会浪费时间,如果他不会,那么你让他做一百题的效果只会让他逃避,甚至会让他产生厌恶的情趣。快乐学习,就是在游戏与生活中学习。雷夫的游戏,心算暖身,玛西库克数学砖问题等,这种学习既不会让学生厌恶,反而使孩子们的学习热情大大的提升,使他们渐渐的爱上数学这门课程。在游戏的过程中,孩子们既学到了知识,也和老师的关系逐渐拉近。我想,雷夫抓住了孩子的爱玩的心态。其实我们也知道孩子们是淘气爱玩的,可我们总是让孩子们玩的时候像放羊式的没有任何动作,学习的时候却让他们规规矩矩的坐在位子上把知识硬塞给他们,这种效果和雷夫的教育方法的效果我不说大家也会知道。所以,在以后的教学中,我们要给孩子们带来的是快乐学习,不要他们厌恶学习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都可以像雷夫一样,使孩子们爱上学习,爱上我们这群可爱的老师!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初中昆虫记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66 字

+ 加入清单

在生物课上,老师初步让我们了解了昆虫。昆虫是无脊椎动物,属于节肢动物一类;它是生物圈中最多的生物,遍布所有地区。基本特征为:一对触角,通常有两对翅,三对足。但为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昆虫,我翻开了《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在这本书中法布尔用生动、活泼的语言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奇妙有趣的昆虫世界。

就拿作者所写的《昆虫记》这本书里的螳螂来举例吧。作者运用细节描写、修辞等手法,生动形象描绘了螳螂特征。螳螂外表美丽,身材纤细,体态优雅,但螳螂也是一种残忍的小动物,让我知道螳螂华丽的外表下隐藏着凶残,更让我懂得在动物或植物的鲜艳外表下,可能隐藏着浓浓的杀机!

书中还描写了螳螂的捕食过程。螳螂的猎物有蝗虫、蚱蜢、黄蜂、蜘蛛等。当一只蝗虫跳到螳螂的面前,螳螂会极力张开它的翅膀,将身体上端弯曲,并且不时地上下起落着。与此同时,螳螂还会发出一种声音。做完这一系列动作后,便死盯着蝗虫,这大大增加了蝗虫的恐惧心理。最后,蝗虫竟然靠近螳螂,主动送死!就这样,螳螂杀了猎物并得意的享用它的战利品。

这又何尝不是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说:汰劣留良、适者生存。一只小小的螳螂尚且可以通过它的聪明才智取得成果,我们也应该在前进着的人生道路上学会开动脑筋,解决问题。

在生物界中是存在着吃与被吃的关系的,因此,螳螂也不例外的有自己的天敌。幼时的螳螂,它的头号天敌是蚂蚁。一只只蚂蚁会在螳螂巢穴边耐心等待,然后在时机成熟后捕杀螳螂幼虫。虽然是呈人之危,但蚂蚁也巧妙的运用的计谋,得到一顿美餐。

除此之外,螳螂还有其他天敌——蜥蜴,蜥蜴通过它的舌尖舐起那些刚刚幸运逃出蚂蚁口的小昆虫。可见,自然界的生存斗争是多么残忍。世界本就是永无穷尽的循环着的圆环。各种物质的死,就是各种生物的生。

螳螂的生活惊险曲折,稍不留神,便会死于非命,但它却尽己所能,生存斗争,例如,保护色。而我们在遇到挫折与困难的时候,也应该不畏艰苦,积极突破重围。

不只是螳螂,更有千千万万个昆虫让法布尔耗尽自己的经历来观察研究。他不仅满足了自己的喜好,更是使生物学发扬光大。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他坚持不懈,敢于尝试的精神。让我们从身边的环境出发,了解昆虫,推开生物世界的大门,开始新的旅途。所以,我推荐《昆虫记》这本书。它适于所有年龄阶段的人阅读,它能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融入自然,了解大自然美丽背后的真相。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昆虫记》读后感初中作文

全文共 970 字

+ 加入清单

科学家也能创作出文学作品吗?当然可以,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就是最好的例子。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认为科学家只会摆弄着显微镜,注视着下面的世界,文学家只能整天挥舞着笔杆子。直到我接触到了一个词:“边缘性人才”后,我才明白,有些人不光是杰出的理科生,也是出类拔萃的文科生。比如爱因斯坦,他不但是物理学家,也拉得一手漂亮的小提琴。而法布尔的这部《昆虫记》,大概也是一本“边缘性书籍”吧!

昆虫记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言细腻文笔流畅,真是让人感觉到是一部散文。虽然是散文,但昆虫记处处都流露出科学的知识,把人以前错误一扫而光,使你不禁感叹:“哦,原来如此!”

法布尔有时真是一个“老顽童”。看,他把圣甲虫描述的多有趣:“咦?这只唯恐来的太晚,碎步向粪堆赶来的是什么虫呢?它那长腿像是由装在肚子里的一个机械所推动,生硬而笨拙的向前移动;红棕色的触角像扇子似的张开,表明它担心强烈的贪欲不能满足而惴惴不安。它来了,它挤倒一些捷足先登者,来到了大餐桌前。这浑身黝黑、粗大异常的家伙,便是大名鼎鼎的圣甲虫,现在它跟它的同胞们入席排排坐了。它用巨大的前足,一抱一抱地对粪球做最后的加工,或者给粪球再加上一层粪,然后走到一旁,平静的享受劳动成果”。好像昆虫也有各种各样的情绪,真像个活生生的小人儿。

圣甲早和法布尔似乎是有缘。当“美味蛋糕”从山坡上滚下的时候,圣甲虫毫不气馁,一次又一次的向上爬,不管斜度有多大。而法布尔为得到一片地,奋斗了四十年,尽管自己多么穷困潦倒。看,多么相似呀!昆虫记差不多就是法布尔的自传,他就是那些昆虫,和大自然在做勇敢的斗争。《昆虫记》是一本科学着作和文学经典,看过了之后,你一定会感慨:“这个世界真奇妙!”

我敬佩法布尔,敬佩他的细致入微。法布尔的细心,从《昆虫记》的字里行间里便一展无遗。这本书对昆虫的描写,小到连虫子的某个动作都描写得惟妙惟肖。读着《昆虫记》:昆虫们排着队向你走来,勤劳的蜜蜂在采蜜,威武的螳螂在比武,可爱的蝈蝈在歌唱……这些可爱的小精灵因为法布尔的细致入微而跃然纸上。读着这新奇、优美的文字,我不由得对法布尔肃然起敬。《昆虫记》真不愧是“讲昆虫故事的楷模”。

《昆虫记》固然值得我们去阅读、了解,但是法布尔的执着、细心的品质却是需要我们去学习的啊!

微风掠过,品读着《昆虫记》,我仿佛看到了这位昆虫大师痴迷观察的身影……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50 字

+ 加入清单

我在寒假期间,看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一本书,她写的这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非常有名,是当代欧美畅销小说。这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星期二,住在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先生看见一只花斑猫正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看地图,而且听电视上说:一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今天一早就四处纷飞,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这种反常现象。就在这天晚上,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波特神秘地出现在女贞路4号的门前,开始了在他姨夫姨母家饱受欺凌的生活。姨夫和姨母好似凶神恶煞,经常对他大吼大叫,一直把他关在楼梯下的碗橱里。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瘦弱的哈利拳脚相加。十年过去了,住在姨夫姨母家的哈利从来没有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上学。九月一日那天,哈利来到古堡般的魔法学校: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法。

这里还有形形色色的老师:慈祥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教授,严厉正直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处处呵护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找他茬儿的斯内普教授。不过最让哈利波特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当然,同学中还有趾高气扬、一心与他作对的男孩德拉科·马尔福。哈利开始学习自己以前从来不知道的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基础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视线中消失的隐形衣更给了他出入任何场合的自由。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似乎有一种更加神秘的力量始终萦绕在哈利的周围:他额头上那道由伤害他父母的凶手留下的闪电形伤痕现在比起十年来的任何时候都更加频繁地隐隐作痛,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哈利和罗恩、赫敏偶然发现学校三楼的一个房间里竟然有一条长着三个脑袋的大狗;魔法界的银行古灵阁离奇被盗;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奇洛的头上为什么总是莫名其妙地围着一条大围巾,还发出令人恶心的味道。这一切都与一块神秘的魔法石有关,都与那个杀死了哈利的父母、被人称为“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艰难多舛的命运。

读了这本书后,勇气有很多种类,对付敌人我们需要超人的胆量,而要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样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1001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读完了《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06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我阅读了《名人传》,深受启发。作者罗曼·罗兰是20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所著的作品是人们强大的精神支柱。《名人传》写的是关于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三个人的人生经历,他们历尽了各种的磨难,却始终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的最好锤炼!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贝多芬。他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辉煌而深邃,充满了幻想。但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1802年,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治愈,并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却能顽强的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那么多不朽作品的原因之一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屈服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伟大不屈的灵魂让黑暗的世界有了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读了贝多芬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海伦凯勒——一个同样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她的生活同样是很不幸的,儿时的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了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在她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但命运的不公没有让她失去希望,她渴望了解一切,于是她加倍的努力,最终成为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贝多芬和海伦凯勒在生活中遭遇着不同的磨难,但他们却有着同样的精神——永不向命运屈服!这不仅让我敬佩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他们的一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我认为,他们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和海伦凯勒,他们的世界是孤独的。因此,他们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但也正是如此,使他们的意志坚强起来,他们证实了一点——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作为21世纪的一名中学生,社会的竞争更加的激烈,我们的功课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也随之增多,面对重重的困难与压力,我们是不是也需要这种精神呢?答案毋庸置疑!在遇到难题时,在学习成绩下降时,我们要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现理想,以名人为榜样,见贤思齐。我衷心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成为贝多芬,成为海伦凯勒,成为苦心孤诣、登峰造极的大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最新初中感悟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978 字

+ 加入清单

记得小学第一次写作文,老师的题目是‘我的理想’我记得那时候我写的是‘成为一名科学家’。因为年少总觉得理想越大便可以获得越大的夸奖。当然这个理想现在看起来根本就是白日做梦。随着岁月匆匆,随着老师不再催促我的理想也束之高阁,不再提起。浑浑噩噩的过着每一天。不再有勇气追寻那些理想。但是当我看完《生命清单》,虽然这是一本鸡汤文学,但是在阅读中我却感受到了勇气的力量。

故事的女主角叫布雷特家里很有钱,34岁这一年,她的母亲去世了。母亲给她的遗言是一年之内完成十四岁时写的十二个人生目标,这样她才能得到遗产。而在完成这些目标之前她会失业、没有地方住……一无所有。这个清单里她必须面对自己‘想当老师可是她却有公开表演恐惧症’‘没有钱怎么生活’‘找寻失踪的父亲’……这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目标。但就是这样一份看似可笑而难以完成的清单,却让布雷特踏上寻梦之旅并不断检视自己的是人生,寻找到生命的热情。在这个过程中她不再害怕并逐渐变得强大,当她完成第十一个清单之后,她发现其实完不完成第十二个已经不再重要,因为她已经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其实有的时候我们并不是不能完成梦想,而是我们缺乏实现梦想的勇气。当主角陷入绝境不得不向上攀爬的时候,也是我们该反思的时候,是否我们都太安于现状?活在当下已经是很多人人生追求,可是如果有适当的恐惧感是否会让我们变得更好?乌龟因为恐惧而缩进壳子里的时间越长,便会忘记自己可以伸出头来。鸟儿在笼子里呆的越久就会忘记自己有一双翅膀可以展翅翱翔。狮子因为被驯化而忘记自己是百兽之王……而人类呢?在安逸中我们是否也会因此忘记还有梦想?

小说的作者洛里·斯皮尔曼曾为语言病理学家和指导顾问,所以她对于心理描述可谓深入。让我们随时都有代入感,并感同身受。故事中主角被逼迫着完成那些梦想,虽然过程曲折但是却在这一路越来越强大并遇到更好的自己。只有遇到更好的自己,之后才会遇到更完美的人生。才配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认为自己必须是完美的?但我知道某一刻,你失去了肆无忌惮的勇气。那个曾经快乐地喜欢讲故事,喜欢唱歌跳舞的小女孩变得焦虑有没有自信了。”

当我读到母亲的这句话时,令我触动很大,也在心中不停扣问自己,从何时自己变得胆小如鼠?从何时我们开始害怕失败?从何时我们安于现状?从何时我们不敢追求未来的广阔?给自己一个期限吧,寻找梦想,遇到更好的自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初中简爱学生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13 字

+ 加入清单

简·爱一路走来,鲜花与泥泞在她的人生剧幕中交替出现。从在里德府中受到的折磨,到学校里与朋友共同学习的快乐再到初至桑菲尔德的激动,知道真相毅然离开后的的艰难以及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幸福。整部书就像一曲悠扬的草原牧歌,时而高亢、时而低沉、变化多端,充满了转音与颤音。

不只是剧情,书中的主人公们也经常出现几百度的大转弯。不提里德府上的两位小姐,先说男一号罗先生——他由开始精神上的沉沦与腐朽,在和简·爱的一次次谈话中,渐渐得到升华变的热情、敢作敢为、敢爱敢恨。就连我们性格反叛、发誓永远不原谅里德太太的简小姐,不也在里德太太的病床前,陪她走完最后一刻吗?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九,人不可能事事顺利,我们总要在抉择来临之际做出改变,可能为了国家利益,可能为了明哲保身。要在夹缝中生存就要学会左右逢源,可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所以对于那些立场不坚定的人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树挪死,人挪活。这世界无时不刻的在变化,人也不能人死理,毕竟适者生存么。达尔文告诉我们物竞天择,通过变化来实现进化,适应周围环境。那么变化作为一种生存手段乎自然规律实在是无可厚非的。然而更重要的是不变的。

不变的分为不会变的和不能变的。前者如人性:人性是指人类共有的一些情感,与其相似的性格则因人而异,但它们都是天生的、固定的,往往会伴人一生。有句话叫性格决定成败,亦是在于其稳定性。若是性格如报纸一般一天一板又怎么可能决定成败呢?而后者如理想。还是原野牧歌,不变的是宽阔、绵延,简·爱不变的是对自尊、自由的追求,以及平等的理想。

理想这玩意儿好像对我们没啥用。今天有理想回家喝粥,明天没理想照样回家喝粥。当然,理想与追求的价值不能如此衡量。首先,有理想便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有一条笔直的线路,可不要小瞧这“笔直”二字,在漫漫人生路上有丝毫偏差最终都可能相去甚远。其次他是我们奋斗的重要推力,有追求向前的动力会源源不断。最后他是我们精神上的依靠。在苍茫海上,遥望远方倍感前途无望,而理想之塔在前方放出耀眼的光,会激励着我们继续向前。

而理想与性格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极易受外力影响。如果说性格是海底的漩涡,任你上面风吹雨打一样稳如泰山而理想就像海面上随风摇曳的波浪,外力的作用对他来说太大了,它不但会变还易变。理想追求为什么不能变呢?因为它与欲望不同,欲望会变大而理想只会越变越小。就像儿时我们不是想当科学家就是想当宇航员,可现在………

《简·爱》给我的启示——坚守理想是通往成功的桥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92 字

+ 加入清单

动物世界真奇怪,任何一种动物,无论它是纤小还是庞大、食草还是食肉、温顺还是凶残,只要成了一位母亲,她一定可以变得无限的智慧、勇敢和强大。正如著名作家沈石溪笔下《王梦》中的那头母狼——紫岚。

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她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追逐梦想的历程中,紫岚要用她的智慧去寻找食物让孩子们活下去。她自己饥饿万分,却要思索如何趁夜冒险去鹿场捉鹿,她用嘴衔着羊蹄甲花、在泥潭打滚的办法掩饰身上的血腥味。在鹿场捉鹿时被大白狗发现,为了不让孩子受到伤害,紫岚勇敢地将孩子藏在肚子之下,自己生生的被大白狗咬掉了一大块肉,这撕心裂肺的疼痛也没能击垮作为母亲的紫岚,这不得不让人动容。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紫岚一次又一次失败,她的孩子们一个个相继离去,把狼孙培养成狼王便成了紫岚活着的全部希望,以至于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她用自己的生命换取狼孙的平安。

从小妈妈就为我讲《狼和小羊》的故事,记忆中狼是凶狠、残忍的象征,但母狼紫岚的故事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她对孩子们无私的爱与天下所有的母亲又何其相似呀。《劝孝歌》里有一句经典诗句:“母苦儿未见,儿劳母不安”是啊,母岚为了儿女付出了一切。在生活中,哪位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儿女成龙成凤呢?既要辛勤工作,还要照顾儿女的起居,关心儿女的学习,只为他们将来能出人头地!就像我的妈妈,她为了我,不是一样付出了所有吗?

记得一个周末的早上,我突然发起了高烧,足足39度。妈妈见状,二话不说,背起我就往医院赶。家里离医院有好长一段上坡路,平时空手爬坡都会喊累的妈妈,却突然变成了“女汉子”,背着我一路狂奔。到了医院,妈妈已经大汗淋漓,不停地喘着粗气!可她根本顾不上休息,又脚不沾地般带着我去做这样那样的检查。诊断结果是口腔溃疡引起的发烧,妈妈生怕我使用抗生素对身体不好,于是在朋友圈四海八荒地收集各种降温的方法。回到家,一脱了鞋,妈妈还没歇上一口气,又开始忙着用各种物理方法给我降温,一会儿泡澡,一会儿酒精擦拭,一会儿退烧贴……我反反复复地发了一整天烧,妈妈也被我反反复复地折腾了一整天。半夜醒来,我看到妈妈居然还没有回卧室休息,而是坐在我的床头边打盹。此情此景,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心里不住埋怨着自己为啥要生病,为啥总是给妈妈添麻烦……

因为无私而伟大的母爱,让母亲不断变得智慧、勇敢、强大!也正因为阅读《狼王梦》,让我们懂得了用心去感受和感恩这份无私而伟大的母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儒林外史初中生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1005 字

+ 加入清单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 "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 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 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2024初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03 字

+ 加入清单

没课的时候,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其中有十篇散文,十分的优美。在这组文章中,鲁迅先生追忆了自己年少时的往事,有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还有对师友的怀念。其中有不少关于少年儿童的往事,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童年,也回想起自己童年时的日子。

里面有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也是初中时收录到语文课本里的一篇文章,所以对这篇文章颇为熟悉,不同年龄读这篇文章,也有着不同的感受。

十四岁时读这篇文章,我看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是鲁迅先生对百草园的描写,在这里,童年时的鲁迅先生是无忧无虑的,是快乐的。

可这样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

文章接下来就是对三味书屋的描写:“没有孔子的牌位,我们便对着那匾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这是鲁迅先生对自己第一次去三味书屋的描写,他被迫到三味书屋,百草园也就卖给了别人,这里没有百草园的活泼和乐趣,这里有的是严肃、是认真,让鲁迅先生的心灵也随之改变。

那时候读这篇文章,自己也是感同身受很多。儿时的我,虽然是个女孩子,但也会和弟弟或是邻居家的小伙伴一起去田野里捉蚂蚱、找蛐蛐,跟奶奶一起挖野菜,还会和小伙伴悄悄地到种枣树的人家中摘枣吃,有时被发现,一起被大人们骂也是开心的。那时的我们,会因为吃了别人家的枣而开心,会因为把沙土堆成城堡而兴奋,而渐渐地,我们长大了,到了背起书包上学的年纪,也就是像鲁迅先生那样,不喜欢那样枯燥无味的读书生活,不想去上学,不喜欢上学时老师严肃的样子,就连儿时的同伴也渐渐走远,分散在各地,开始变得陌生,或是失去音信。有人说,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烦恼越多,长大的我们变得成熟,所以现在十八岁的我再读这篇文章,虽然没有生活在鲁迅先生那时的年代,但也是体会到了心灵的变化。我看到了文章中所揭露的那时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

_在世时曾认为,鲁迅先生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若把文坛比作星空,那鲁迅先生的作品一定是其中最闪亮、最耀眼的星。

以上只是略微表达自己一些浅薄的看法和感想,相信以后,我会阅读到更多的鲁迅先生的作品,会更加深刻地理解鲁迅先生,也相信我们新时代的青年们,会更深入地实践鲁迅先生的教诲。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26 字

+ 加入清单

《小公主》是弗朗尼斯内伯特著的一部小说,小说的内容感人至深,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我第一次注意这本小说的时候是在电视节目里,但也仅仅只看过一些片段,而我真正认识它,是在这个烦躁的暑假,伴着窗外知了的歌声,我随着沙拉克鲁开始了一段辛酸的旅程。

沙拉克鲁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家闺秀,她虽然家境富裕,但从不在他人面前显摆,良好的性格品质给她带来了之后故事里的勇气。

在某一天的傍晚,沙拉随着他的父亲克鲁先生来到了伦敦的一所私立女生学院,在茗琪院长的带领下,很快熟悉了学院。但茗琪院长却是个见利忘义的人,她对沙拉的好只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这也給沙拉的不幸做了一个铺垫。沙拉是个优秀的女孩子,她在学院中认识了阿美佳,还找到了一个和她同样失去了母亲的“小女儿”罗蒂,因为身份和地位还有聪慧,在学院中可以说是焦点人物。但维妮,学生代表却看不惯她,生怕有一天她就会夺走她在学院中的一切,因此千方百计地为难沙拉,以至于茗琪院长对沙拉的态度慢慢地转变。但真正的转折点发生在沙拉生日的宴会上。

在沙拉的宴会上,传来了一个噩耗,克鲁先生因为感染“西红热”去世了,并且没有留下任何东西,这使忍了很久沙拉的茗琪院长一怒之下将沙拉收作学院的女仆。

但沙拉并没有丧失信心,她在调查清楚父亲的去世原因后,坚强地活了下去,并且认识了一位印度的仆人,几经转折,找到了那位父亲的合作伙伴,也是她父亲的多年挚交——一位找了沙拉一年的老先生。两人见面后很是兴奋,而那位先生也表示他非常喜欢沙拉,将自己名下的财产以及他父亲生前留下的钻石矿山的一半拥有权交给了沙拉。沙拉再一次转变为名副其实的钻石公主。

而维妮,也在沙拉去印度之前的傍晚表示其实她一直想和沙拉那样优秀的女孩做朋友了,于是她们两个化解了一年的心结,结成了一对好朋友。第二天,沙拉便乘船去了印度,并且表示在几个月以后会再次回到学院和同学们一起学习。随着一声鸣叫,沙拉的船只远去了,故事也就告了一个段落……

就这样,一个简简单单的故事,但是主人公在黑暗的生活里不远放弃希望的精神是崇高的,是值得人们尊敬的。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触动,我也知道了勇敢地向命运发起挑战,终有一天,你能够打败命运,你会迎来的是一片在微风中摇曳的绿色曼陀罗,它们告诉你——希望,希望……

在困境中不要放弃歌唱,要知道,停止歌唱只会让你觉得恐惧,只会让你堕落,让你迷失在命运的迷宫里,勇敢地放声歌唱,要相信,歌声会照亮你前进的道路,会引导你走出命运的迷宫,见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3 字

+ 加入清单

《绿野仙踪》是一个长篇的童话故事,读绿野仙踪有感900字。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来曼弗兰克鲍姆。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小姑娘,名字叫多萝茜,她有一只小狗叫托托,和她的亨利叔叔、艾姆嫂嫂生活在堪萨斯州大草原的中部。因为一次龙卷风,她和托托被卷到一个奇怪的世界,并无意间杀死了恶毒女巫,南方的善良女巫为了感谢她,就在她的额头伤情了一下,世间的万物都不敢伤害她,于是她穿上女巫的银色的高跟鞋去找伟大而神秘的魔术家奥芝希望他能够施展魔法让自己回到家里去。路上,她遇到了“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没有胆子的狮子”,他们成为了朋友,与多萝茜一同去找伟大而神秘的魔术家奥芝,途中有很多希奇古怪的事,但他们团结在一起闯过了这些困难。最后,稻草人得到了世上最聪明的脑子并成为了翡翠城的首领,铁皮人得到了一颗世上最善良最有富有爱的心并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狮子得到了胆量勇敢的领导了古老的森林的所有动物,而多萝茜和她的小狗也如愿以偿的回到了家里与叔叔婶婶团聚。

朋友是很珍贵的。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那奇怪的世界,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堪萨斯州大草原,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如果没有多萝茜乐于助人,那么稻草人、铁皮人、小胆狮就永远不可能去实现自已的愿望了。

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朋友会伸出援助之手;当你遇到麻烦时,朋友会替你一起分担。朋友很重要,所以我们要学会珍惜,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友谊。

经过他们不懈的努力,勇敢的克服了一切困难最终见到了伟大而神秘的奥芝,但是当他们非常高兴的时,奥芝说出了一件事,使他们如晴天霹雳,那就是奥芝要他们去杀死西方那恶毒的女巫,他们知道单凭他们几个的力量是不可能做到的,可是多萝茜想要回家、稻草人想要得到脑子、铁皮人想要得到一颗善良的心的愿望一直激励着他们一定要去尝试,最终他们成功了。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很不好意思。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多萝茜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初中作文读后感

全文共 951 字

+ 加入清单

她不愿描绘苦难的人生,赚取人们的“泪珠”,因而选择了“理想的”人生,作为自己讴歌的对象。在她的理想世界里,只有同情与爱恋,只有互助与匡扶,只有奉献与快乐。所以,母爱、童真和对自然的歌颂,便成了她的主旋律。她是一位恍如仙女般的老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著名女作家——冰心奶奶。

她有着含蓄隽永、富于哲理的两本小诗集——《繁星》《春水》。在这里,我读懂了人世间几乎所有美好的事物,我坠入了静谧的安详境界,我会想到人生是多么的美妙啊!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娇柔的造作,只有深入人心的字眼——使我沉默已久的心弦受到拨动。

她崇尚着大自然,她崇尚着大自然娴静温柔的性情,就好像她的一首小诗:“无限的神秘,何处寻它?微笑之后,言语之前,便是无限的神秘了。人类呵!相爱罢,我们都是长行的旅客,向着同一的归宿。一角的城墙,蔚蓝的天,极目的苍茫无限——即此便是天上——人间。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卧在宇宙的摇篮里。”

是的,诗人在这首诗中强调着自然对人的影响和人与自然和谐相生的生活方式。我们本来就是在自然的怀抱中孕育成长的,在于自然的关系上我们是永远都不会成为主人的。

但是人类总是想把世间的一切据为已有——飞禽、走兽、草木甚至纯净的空气,结果却是用刀锯和烟囱为自己挖了一个巨大的露天坟场。人类企图践踏自然而谋求私利,换来的却是自然对以人类更加残酷的报复。历史向我们证明了,由于人类的盲目自大,屡屡招来了毁灭自己的生态灾难。地球的保护伞臭氧层正在逐渐出现空洞,难道人们要学习古人来补天吗?!地球的环境在变暖,温室效应使得冰山融化,若干年后我们就会与鱼儿一同生活在一个环境里……几百年后会怎样?人类只会在声声尖叫中化为堆堆白骨,抑或是只留下孤独的人类在黯然神伤中自相残杀走向毁灭。

殊不知,美丽的自然正在在褪色,我们的健康正在被蚕食……

我们应该寻求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如冰心奶奶所说,如同婴儿一般“卧在宇宙的摇篮里”。现在弥补过错也许还来得及,从小事开始做起——多种树、少扔垃圾、保护环境……一些老话我们也要时时地铭记在心中!环保无小事,环保是生命,环保是事业,环保大于天,环保大于地,环保大于人。我们要做的,就是努力再努力地改善我们的环境。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这世世代代生存的沃土上大声呼吁:“让我们一起来热爱这美好的大自然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对狼的思考初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1004 字

+ 加入清单

前一段时间看完了《图腾》,我哭了好几次,真的被狼这种动物感动了。以前关于狼的评论都是负面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声名狼藉、引狼入室等。看完书才发现,那只是传统意义上我们眼中的狼,而实际上狼是最聪明的物种之一,它们团结、聪明、智慧、执着、忠诚、坚韧,是最有秩序和纪律的动物之一。狼是或许是动物界最具生命力、最具野性、桀骜不驯的,千万年来不曾灭绝,也不被驯服。所以主人公饲养的小狼会为了自由而战,甚至不惜生命。

狼被草原人民当作图腾——吉祥的象征,草原人对狼的感情犹如我们对龙的感情。狼图腾代表的是天——“腾格里”。草原人在死后会把尸体运到特定的地方,供狼吃掉.他们认为只有这样做,死后才能到腾格里享福,才能回到腾格里的怀抱,犹如我们所谓的上天堂。

“静如处子,动如脱兔;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是对狼狩猎的的最好描述。为了不惊动猎物,它们可以一动不动地盯上一天一夜甚至更久,跑起来速度更是惊人,死盯猎物不放。在享受猎物的时候眼睛和耳朵随时注意着周边的环境,有时会把刚吃进的东西吐出一部分,来增加奔跑时的速度。狼群不会把食物吃的很干净,往往会剩些残渣,不是他们浪费,而是留给那些跟不上队伍的母狼、老弱狼或是孤狼。这样看来狼比人更有团结、有团队意识。如果即将进食一顿丰盛的美味,他们会绕着食物奔跑,连从小被人工饲养的小狼也不例外,这仿佛是它们的天性,他们或许在感谢上苍。

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动物,它们懂得群起而攻之;在攻击前它们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在小狼有独立能力时坚决离开它,培养它的生存能力;它们团结一致,不会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失去狼崽的狼会和其他母狼一起哺育狼崽,甚至是人的婴儿;狼绝不花费任何多余的时间和体力在无意义的事情上,而且懂得毫不费力就到嘴的食物,不是毒药,就是诱饵。它们与猎物周旋,与人类斗智。

很多时候狼会给人上一课,人从狼那里学到了很多,不过人更“聪明”,把从狼那里学到的本领用在狼身上,而且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人们把狼看做“害兽”,将它们几乎赶尽杀绝,现在才明白它们在维持生态平衡方面功不可没,开始保护它们。

狼的长嗥悠长、苍凉,面对人类的屠杀,眼神中没有恐惧只有沉静,当然对于人类的保护也不会感恩,那是任何其他物种都不具有的野性,它们会继续奔跑,带着同辈的灵魂奔跑……寻找、发现、追求、获得是狼的生活要素,而团结、勇敢、智慧、狡猾、忠诚则是狼作为强者的生存之道。向狼致敬,向狼学习,做强者!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