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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后感高中【合集20篇】

人活一生,靠什么而活,无非就是追求而已。还有,追求什么其实是不重要的,因为追求的本身就已经足够重要了。今天小编就来分享双城记读后感高中,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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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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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我知道了圆明园是闻名世界的皇家园林;知道了圆明园的毁灭是祖国文化史和世界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损失;还知道了圆明园是世界上的博物馆、艺术馆。可是观看了《火烧圆明园》后,我又知道了圆明园是怎样被毁灭的。看了圆明园的毁灭,我真有些说不出的感情……

圆明园位于北京西北郊海淀镇北的一片平原上。原为清代的皇家御苑。始建于清康熙四十八年,到清乾隆九年基本完成。此后的嘉庆、道光、咸丰三代屡有修缮扩建,历时一百五十多年。它的名字虽叫圆明园,实际上它是圆明园、长春园、万春园等东、西、南三面的许多小园所组成。园中还有许多奇珍异宝等名人书画,所以,它又是闻名中外的一个博物馆、艺术馆与皇家园林。这是一座世上独一无二的园林,是一座人人都感叹的园林。

自视为天朝之国世界之王的大清帝国,自建政以来一个多世纪技术踏步不进,相信依靠马刀和弓箭就足以主宰统治世界,在群臣眼里西方先进的天文观测仪器不过是康熙皇帝的“玩意儿”。这种夜郎自大的自负心态直接衍生了闭关锁国的落后政策。在乾隆年间达到农业社会的繁荣时,西方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英国完成工业革命大肆扩展殖民地,建立不可一世的“日不落帝国”;美洲摆脱殖民统治,成立美利坚合众国;法国取得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西方的发展与东方的停滞形成强烈的反差。以致于出使中国的英国人马嘎尔尼一针见血地指出:“清帝国好比是一艘破烂不堪的头等战舰。它之所以在过去一百五十多年中没有沉没,仅仅是由于一班幸运、能干而警觉的军官们的支撑,而它胜过其邻船的地方只在于它的体积和外表。但是,一旦一个没有才干的人在甲板上指挥,那就不会再有纪律和安全了。”数十年过后,马嘎尔尼的论断得到了应验。

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了北京,他们拥有先进的枪炮,虽说那时清兵很多,虽然奋起反抗,可是清军的装备落后。英法联军拥有的是枪支炮弹,可是清军只有马刀和弓箭,没过多久清军就倒在了侵略者的枪下。他们很容易的就闯进了圆明园,英法联军进入圆明园后,什么宝贝都不放过,首饰珍珠等小物品能带走的就统统掠走,大花瓶等沉重的东西不能带走的就就全部毁掉。然而,这群强盗还不罢休,十月十八日、十九日,三千五百名侵略者奉命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直到我国人民这个用心血和汗水创造的结晶,化成灰烬。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烧杀掳掠,慈禧太后挟光绪皇帝逃奔西安,八旗兵丁,土匪地痞即趁火打劫把园残存和陆续基本修复的共约近百座建筑物,皆拆抢一空,使圆明的建筑和古树名木遭到彻底毁灭。从此金壁辉煌的殿堂没有了,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没有了,珍贵的历史文物没有了!这座万园之园,东方的博物馆,独一无二的人间仙境圆明园变成了一堆废墟。作文

我愤怒,因为一座精美绝伦的园林毁于一旦;我后悔,中国政府那么强大,为什么没有力量来反抗;我不解,同是女娲创造的人类,为什么要给我们带来灾难。我明白了,落后就要挨打,就要受压迫。《圆明园》,记录着一个民族的荣耀与屈辱。历史不堪回首,中国要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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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骆驼祥子读后感1000字高中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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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凭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政府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

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因为他认为“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现实主义,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骆驼祥子》是一本真正值得每个人去阅读的书,祥子的悲惨遭遇,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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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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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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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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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说到钱钟书想到更多的应该是杨绛,但其实他俩应该也一直是成对出现的,钱钟书“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让我知道了杨绛,而杨绛的《我们仨》又让我认识了呆呆的钱钟书。

围城》应该是我一直想拜读的一本书,这次用了将近八个小时读完,说实话是囫囵吞枣的,只能说是把文章内容大概读懂了。

钱老笔下的文字带着我们尝遍了方鸿渐的人生百态,更准确的是带着我们看透了每一个人。

鲍小姐是方在回国船上遇到的“诱惑”,鲍因为寂寞勾引他,而他也恰好耐不住寂寞“上了当”,却不过是逢场作戏,下了船便分道扬镳。苏文纨刚开始一直喜欢着方,所以嫉妒着鲍,等下了船之后没有了“情敌”,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对方鸿渐表示着爱慕之意,而方因为不知如何拒绝她一直拖着这件事,直到后来认识了唐晓芙才真正燃起了爱情的火苗。而苏文纨对待唐晓芙的勾心斗角也被描绘的绘声绘色。印象最深的是方鸿渐请唐晓芙和苏文纨吃饭,而苏文纨却假称病不去,而且一直监督着唐晓芙的一举一动,阻碍着她去赴约。除了温柔大度,女人的另一面被赤裸裸的揭示了出来。现实何尝不是如此,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是心机girl

or boy。

而最终方鸿渐和孙小姐走到了一起,其实是一种对爱情对命运的妥协。唐晓芙就是一朵玫瑰,香艳却带刺,摘不回家,孙小姐就是一朵月季,朴素而适合,对,是合适,因为合适,所以走在了一起,这样的结合,无关爱情。唐晓芙把他们的通信寄给方的时候,正是方爱情之火彻底磨灭的时候,而以后也不会再重燃了。

方和孙结婚后经常吵嘴,这不就是所以家庭婚姻的缩写吗?吵吵闹闹,床头打架床尾和。还有两个家庭之间的嫌隙,新式思维与传统旧派的矛盾,妯娌之间的“同仇敌忾”等等,都既讽刺又可笑。以及方在职场中遇到的一些勾心斗角与黑暗,一副副人生百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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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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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中国作家路遥所作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人物,在这平凡的世界,走着平凡的道路,过着平凡的生活;平凡的人物,在这平凡的人世,有着平凡的梦想,有着平凡的追求;可是奇妙的是,平凡的人物,在这艰苦的岁月,却有着不平凡的精神,有着不寻常的毅力;平凡的人物,在这艰难的时代,却有着过人的执著,有着异人的魄力。

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信和自强,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孙少平,是家中的二小子,高中毕业的他回村当了教师。在那个时代,教师已经是份不错的职业了。但他不甘于眼前的平静,满怀着自己的梦想,选择了出门闯荡。他去了黄原城打工,不畏艰苦,最终凭着自己的努力进了矿场工作,还与省报的女记者田晓霞谈起了恋爱。但令人遗憾的是,他的师傅和晓霞都为了救人和他阴阳两隔,而他自己,也为了救人毁了容。但是他并没有被重重困难打倒,坚持着希望,努力生活着。

哥哥孙少安是奋斗精神的另一个代表,与孙少平追求飞扬的生活不同。他的沉稳和精明都是内敛的。长子的家庭责任和过早的承担世事,使得孙少安难以走出土地和家族的束缚,变成了农村变革的先觉者。然而,他的爱情和婚姻都遭遇了挫折。最终,孙少安在初尝成功滋味的时候不得不面对妻子的去世,正如孙少平在享受爱情甜蜜的时候不得不接受田晓霞的突然死亡一样,唾手可得的完美生活消失殆尽。

人生的多雨期免不了有暴风巨浪。它如一条抛物线,即使站到最高点也会摔入深谷的低点,也许你会感到绝望、无助,但是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冷静,平凡的内心世界会为你排除万难,走出深渊,有朝一日卷土重来。波折重重,路途坎坷并不意味你就要低头。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年代,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平凡的,但一定要勇于进取,即使忍受着痛苦也要坚持下去,痛苦不是白受的,它使我们伟大。我们要做一个外表平凡,但精神层面不平凡的人,铸就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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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双城记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3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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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ale of two cities is a historical story, one of Dickens’ long fictions.The background to the novel is the revolution of France .It portrayed a brutal and bloody story , but it also contained love and friendship.

In the novel, Dickens sarcastically described a typical cruel nobleman—marquis of Evermonde . When he was young he and his brother stole a countrywoman by force and killed her family .What’s worse , he used his power to imprison Dr Manette , a kind and honest man who knew all the things they had done and wanted to disclose their crimes . In order to hide their crimes. Marquis of Evermonde and his brother threw Doctor Manette into prison for 18 years . During these 18 years,Doctor Manette lost his freedom and suffer a great in spirit .

I felt unthinkable that Marquis of Evermonde and his brother killed people just as easily as they killed chickens. They deprived other people’s freedom as they liked and they thought it was normal and unremarkable. They had never realized that they had done something wrong or something improper. Because their nature was cruel and evil, like demons. There is an old saying which means: People who commit too many crimes will kill themselves. After all, there is justice in the world. The demons can’t be rampant forever. Because the world will not forgive them. They will pay their lives for their crimes. Let’s see the consequence of the Marquis,’’He lay there like a stone with a knife pushed into his heart.” I think it was just what he ought to gain and it is a real exciting scene.

The Marquis’ death was just the beginning of people’s resistance to the nobleman. Gradually more and more people joined in the revolution. One after another nobleman were sentenced to death and their heads were cut down . However, some innocent people were implicated in the revolution. Charles Darney was one of them He was the nephew of Marquis of Evermonde. To the opposite of his uncle, Darney was a kind and independent young man.

Dickens spoke highly of kindness mercy and love in the novel too. This is the other thone of the novel when Doctor Manette was released from prison. It was his daughter Lucie who took care of him and helped him return to normal. During this time, Dr manette and Lucie knew Charles Darney and Sydeny Carton, the two young man fell in love with Lucie at the same time . At last, Lucie married Chares Darney .Dr Manette accepted Darney as his son-in-law although he knew that Darney was the nephew of the man who threw him into prison for18 years. This is the love between father and daughter. And Sydeny Carton , the very great man ,loved Lucie deeply. He promised Lucie that he would do everything for her happiness. He did it truely ,he sacrificed himself instead of Darney who looked the same as him. This is love for lovers . This is the most wonderful thing in the world. It also reminds us that no matter how no matter when there is true love existing. At the end , Lucie, Dr Manette and Darney arrived in England safely.

The tale of two cities is different from other historical fictions. Its characters and main plots are fictional under the real background of the revolution of France. The author made the experience of the fictional charactor Dr Manette as the main clue.The plots are complicated, and they are flexuous and dramatic. The structure is complete and rigorous.

Dickens had dear love and hate. He praised those who ought to be praised and attacked those who ought to be attacked. The motivation of the novel maybe just warn the English dominators. But I think we can learn something meaningful from the tale of two c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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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读后感高中生如何写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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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这本名著,我沉思许久,我随着主人公的喜而喜,随着主人公的悲而悲,下面就让我来说说读后的感受吧!

走进熙熙攘攘的大观园,一个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现在我的眼前:有慈祥的贾母;刀子嘴豆腐心的凤姐;直性率真地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其中让我记忆最深刻、最难忘的,就要属林黛玉、史湘云、惜春和晴雯了。下面让我一一介绍一下吧!

“天下掉下个林妹妹”,这个“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总是让我悄然泪下。她多愁善感,无论是悲欢离合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泪如雨下。她同时也是一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她不愿看花儿随风飘零,就给它们建造了一个花冢,让它们有了自己的家。

史湘云却恰恰和林黛玉相反。她是一个心直口快、乐观大方的女孩。虽然她只是贾母的远堂亲戚,很少来贾府,却和大家玩得那么开心,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不仅仅如此,她还在诗社中勇敢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她的诗也是非常乐观的。

惜春是贾府的第四个姑娘。她性格温柔、随和。有一次,贾母要惜春将整个大观园给刘姥姥。要知道画整个庞大的观园要画差不多一年。可惜春还是微笑着点头答应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整个大观园画了下来。我想:要是我,早就不耐烦了!没错,惜春不仅有着温柔的性格,还有着惊人的毅力。

一提起晴雯,很多人读后不理解地问:“这个不值一提的小丫头你为什么喜欢她呀?”我觉得晴雯是最有反抗能力的丫头。她敢爱敢恨。在抄捡大观园中其它的丫头都逆来顺受,只有她站起来反抗。虽然晴雯被赶了出去最后洒泪告别,但她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她使我明白了:做一天狮子也比做一辈子的绵羊强这个道理。晴雯你虽然是个丫头,但是在我心中是最勇敢的姑娘!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那形形色色的人物特征,引人入神的情节,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陶醉其中,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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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骆驼祥子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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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是冷冷冰雪中灿然开放的梅花,让你在严冬中感觉到春的气息;理想是茫茫黑夜里独自等待的灯火,让你在孤独中寻找家的方向;理想是漫漫长路上默默支撑的手杖,让你在旅途中重获新的力量;理想是茫茫大海上明亮耀眼的灯塔,让你在暗夜中找到航行的方向。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祥子怀着对北平别样的热爱,离开除自己外空无一人的农村,来到了北平,要在这儿成家立业,把北平作为自己的家。作为一位车夫,他不怕吃苦,有着乡间小伙子的健壮和诚实,也没有一般洋车夫的可恶。祥子最大的、唯一的理想就是买一辆车,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祥子认定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于是,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拥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当然十分的高兴,这是他努力奋斗的结果,这是北平给他的一道希望,让祥子干得越来越起劲。

可是现实是祥子难以预料的。

他的车被夺走了,他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夺走了,他一手经营的理想破灭了。祥子继续想着存钱买车,他怀着满腔的痛苦与委屈,继续拉着租来的车。但是社会对他的打击并没有停止,孙排长以“买命”的名义诈骗了祥子仅有的积蓄。当虎妞用自己的钱为祥子买辆车时,祥子开始接受虎妞。生活过得越来越好,正在这时,虎妞因难产去世,祥子又不得不去卖了车,为虎妞办丧事。天有不测风云,正当祥子十分难过时,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这时候又死了,他的理想又再次破灭了,这次的破灭使祥子对生活没了希望,没了方向。他开始走上堕落的道路。他觉得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他丧失了对自己的信心,以及对自己的信心。从此,祥子没有了对人生的规划,也没有了追求。他每天悠手好闲,甚至去作一些不被人尊重的事。他从一个有梦想有追求的洋车夫,现在沦落到一个狡猾、懒惰、好占小便宜的人。他精神彻底的崩溃,他没天都是吃喝嫖赌,还出卖朋友。

看到这里,我真是伤心极了,以前的祥子上哪里去了?现在的祥子又能干些什么呢?我很佩服祥子曾经对自己的要求,很佩服他永不放弃的精神,佩服他有很强的上进心。同时我也感到可惜,可惜祥子一个硬汉竟被生活打垮,竟然没有战胜自己,竟然没有战胜社会。

当时的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啊,伸出手来都看不见五指。像鲁迅那样忧国忧民,为国担忧的人,那是屈指可数的。如果天下的老百姓有那样清醒,那样明白的话,中国也不会被侵略了,也不会有这一段屈辱史了。

可是现在又不同了,只要你勤劳,你努力,至少不会沦落到像祥子这样,祥子堕落的原因是失去生活的希望,一次次理想的破灭,对他的打击是多么大!祥子的一生,开始是明媚的,最后是黑暗的。每个人都是有思想的,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并且持之以恒地去奋斗。我们应该做自强不息的自己,不应该自甘堕落。祥子最后的结局虽然不好,但最起码我们应该学习他奋发图强的精神。

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充满着矛盾的,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着。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个人的理想想而改变,祥子生活在那个年代,他的悲剧,他的无奈,他的遗憾是必然的。

一个人追求理想的过程是困难重重的,但我们绝不能被困难打倒,拼搏的意志不能动摇,勇者无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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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高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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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很好玩。《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已经津津有味地读了两遍,可还是意犹未尽。每次读这本书,我都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彷佛自己也登上了鹦鹉螺号,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周游海底世界,饱览海底变幻无穷的奇异景观和各类生物。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他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儒勒﹒凡尔纳把海底世界描绘得妙趣横生,引人入胜。可那时人类还没有发明潜水艇,难道他有先知先觉?这真是不可思议啊!

一百多年过去了,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这一切早已从科幻变成了现实。我想,等我长大了,也要登上潜水艇,作一次真正的海底旅游。那时我还要带上这本书,一边品读着科幻小说一边欣赏真实的海景,那该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讲世界上突然出现了一只“海怪”,这只“海怪”引起了全世界人民的轰动。

一个教授和他忠实的仆人一起去海上观察不明生物。不幸,船被击沉了,他们和尼德兰一起落到了所谓的怪物身上,结果,阿尤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捕鲸好手——尼德一起发现了那只“海怪”的秘密:那只海怪并不是动物,是一艘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

鹦鹉螺号的船长叫尼摩,他带阿尤纳斯教授和康塞尔、尼德一起漫游了海底,参观了南极大陆。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康塞尔,因为他就像阿尤纳斯教授的贵重物品一样,随身携带。

当阿尤纳斯教授与尼德意见不和的时候,康塞尔也会帮助阿尤纳斯教授打消尼德的阴谋诡计。

其中,有几章很有意思,分别是:从合恩角到亚马逊河、沉没的大陆、海底电缆、追击……我最喜欢的是沉没的大陆。

沉没的大陆主要讲的是11点时“我”和尼摩船长去海底旅行。一路上,“我”看到了一些可怕的动物:巨大的龙虾藏在岩洞里,瞪着眼睛,挥着大爪,还有庞大的海蟹、大得吓人的章鱼。最终来到了亚特兰帝斯,这可是十万年前的遗迹呀!“我”很惊讶,仔细地看着这里,想要把一切都印在脑子里,过了一个小时才回去。

我读完这本书后深深地感受到这么一个道理:科学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可能会被坏人利用,还有,我们不能随便屠杀海底动物。

另外,即使再发达的科学设施也可能会出现意外,像鹦鹉螺号就搁过浅,被土著人袭击过,在南极冰层困住过。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总认真对待,不能马虎。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好看,我百看不厌。我很喜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很爱惜它,连角都没有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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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童年高中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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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什么样的?童年理应是一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五彩缤纷、幸福快乐。然而,对阿廖沙来说,他的童年是灰色的,苦难、悲惨;却也不乏微弱而亮丽的光芒。

阿廖沙三岁时丧父,母亲把他寄养在染坊业主外祖父家。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感受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还有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的外祖母。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在书中,阿廖沙是不幸的,周围的人是不幸的,社会是不幸的。19世纪的俄国,底层人民麻木不仁,高等贵族贪婪腐败。即使是心地善良的人,也会在生活的苦难及社会的压迫下堕落。小茨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留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乐观、俏皮、活泼、善良。他是外祖父最得力的助手,连两个舅舅都对他青睐有加,外祖母和葛利高里对他的评价也很高。因此,阿廖沙和他成为了好朋友。小茨冈的出场仿佛让人眼前一亮,仿佛一缕阳光射进了那个空气污浊、争吵不休的家庭。但是后来,在小茨冈赶集归来时,阿廖沙听外祖母说,小茨冈的一大半东西都是偷来的!而面对这一现象,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不但不制止,反而大加赞扬,导致小茨冈把这种可耻的行为当做一种消遣。最后小茨冈死于非命,两个舅舅却毫无一点同情心。真是人情淡漠,令人唏嘘不已!

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如同暗淡的黑夜,可也不乏明亮的烛火。他的外祖母是个乐观开朗、心地善良的老人。她充满活力,总有讲不完的故事和唱不完的歌谣。她虔心信奉上帝,渴望去到那个光明、美丽的天堂。也就是她教会了阿廖沙在困境中充满希望。故事的最后,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是怎样的呢?是苦难、悲惨,有时也能得到一些温暖的。“此时虽是黑夜,前方仍有光亮”,这些经历,也成就了以后的高尔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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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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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岁时,常看见妈妈或是姥姥,抱着一本《红楼梦》不分昼夜地读,读得如痴如醉。令我很不解。“一本平平常常的书,有什么好看的?”

“你不知道”姥姥嘴里说着话,但是眼不离书,“《红楼梦》好看得不得了!它包罗万象,医学、文学、政治、艺术,都……”不等姥姥说完,我就摇摇头,走了。

那时的我,理解不了姥姥和妈妈的想法。只觉得这本罗罗嗦嗦的书,一点魅力也没有。

直到九岁多时,我再拿起那本书,才尝到了一点“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滋味。

《红楼梦》用一段爱情故事做背景,让我们了解了明末清初时一个皇宫贵族家庭兴衰的故事。用细腻的笔墨:人物的言谈举止中的每一个细节,让读者了解到了每个人物之间微妙的关系、促成最后结局的原因。

正如姥姥所说,《红楼梦》包罗万象。举例:医学则有:王太医为黛玉诊脉时道:“肝阴亏损,心气衰耗,只因六脉借弦,因平日郁结所致……”;文学则有:诗词。如:宝玉的《红豆曲》: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黛玉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睡怜?游丝软细飘春谢,落絮轻毡扑绣帘……;政治则有:贾政执政遇到的种.种问题:他一心想做一名清官,但却管不住手下的人去做坏事、薛蟠在外面闹了人命案,官方的处理;艺术则有:兄弟姐妹们讨论绘画、书法;其中还谈到了当时的种.种礼节等等。总而言之,《红楼梦》中包含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其实,对于《红楼梦》,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读后感”。红楼梦是读不完、读不懂的。作者曹雪芹,把每个细节都安排得那样周全,每个人物都塑造得那样鲜活、栩栩如生。走近《红楼梦》,接触《红楼梦》,给人一种梦幻的感觉,让人漂浮在“开辟鸿蒙,谁为情钟”“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幻境中。在《红楼梦》中,处处都充满玄机。如:贾宝玉与长相相同的甄宝玉,姓氏换成谐音字就成了“假宝玉”和“真宝玉”。这难道是曹雪芹在暗示:贾宝玉不是真正的人,而是历经红尘中悲欢离合的一块石头?这些令人疑惑的事情,难道都是曹雪芹安排好的?所以,当我暂时放下《红楼梦》时,这些众多的思绪涌上心头。《红楼梦》把我迷住了。让我懂得了有团聚必有分离,有欢喜必有悲伤。也让我知道了世界的复杂,懂得了为人要谦和、好学、善良、守信,懂得了只有自己实践、积极进取才能干出一番大事业。但是,让我懂得的这些道理,都隐藏在《红楼梦》的字里行间、每个人物所受到的教训中。也许,这就是《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吧!

以前觉得十分陌生、对它毫无兴趣的《红楼梦》,已经渐渐成为了我的朋友。我也渐渐理解了姥姥和妈妈。也学着她们,慢慢地走入《红楼梦》,体验那种梦幻的、懵懂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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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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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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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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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完了《围城》,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感悟,或许是我囫囵吞枣的缘故吧。这本书也是高中买的了,但一直都没看完,主要是看了几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字多没图,一上来就是一连串的人物故事叙述,前两次看都看到睡着,隔久了没看翻开完全没有记忆点,就一直搁置了。当没事干的时候又翻了一下,也许是心情比较平静,没有很着急地赶着看的原因,这次很有耐心地把它看完了。

如书名所言,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得不到的,我们总是觉得那么美好,或许冲进去之后也是一地鸡毛呢。我们时常对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满,总觉得要是当初做了不一样的选择,我们的生活该有多美好啊,殊不知哪怕选择不同,只是遇到的事情状况不一样,最终都是殊途同归,该有的荆棘一样不会少,我们只是习惯性对得不到的东西心存美好。

因为书中的内容都是叙述他们留学回来后所面对的一系列生活问题,很写实吧,人物刻画地很细腻,一度觉得这些事情就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但文末有杨绛先生的附录,她说书中有真实的成分,但没有人物的原型,有些也是编造的,更符合文学的创作。看完此书对“方鸿渐”认知比较深刻吧,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找这种男的,没啥用还拖后腿,给我的印象就是死要面子,学习不刻苦导致买证回国,做事犹豫不决,没啥魄力,还容易恼羞成怒......也不知道高学历有能力的“柔嘉”为何会看上他,或许是那段旅程让她产生了好感吧,结果婚后一地鸡毛,所以说,婚姻问题还是要慎重考虑。

读这本书,也没做啥摘录,只记了两句:“天上月圆,人间月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现在仍对书中故事情节记忆深刻,或许有时候不需要做很多的摘录来证明有所收获,只要有所思考也是很棒的读书体验吧。期待下次翻开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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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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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每一个人都满怀理想,却又归于现实。每一个人的平凡人生中都有着不平凡的故事,于人于己,都有着可歌可泣的某一段时光。

孙少安没日没夜致力于的是他的村庄,是他脚下的那片厚实的土地。而恰巧,支撑他走下去每一步的也正是他背后的所有父老乡亲,是曾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百姓。

那个年代,人与人的差距并不完全是书籍、金钱所决定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境界,可每个人都在不甘于平凡之中又归于平凡。

润叶曾不顾一切要和她的少安哥好一辈子,她的少安哥也在内心为彼此努力着。但,阻挡在,爱情面前的,是世俗的眼光、是不被支持的话语。所以每个人都活成了彼此心中的白月光。有人释怀,有人耿耿于怀。这便是生活。

同样,每一个人既有使自己强大的缘由,也自然会成为别人的天地。

以前的孙少安是村里人的希望,是烂包家庭的.希望,是田润叶的希望,但后来,秀莲给了他看到生活光亮的希望。总有一个人会为了你奋不顾身,这便是秀莲对少安的爱。

这是故事的一个片段,故事里的每一个人,在作者的笔下,将人性中的美丑善恶体现的淋漓尽致,读者深入其中,并不像是在读故事,更像是在看邻家生活的日常。书中的人物没有惯常的一些主角光环,也没有十恶不赦的反派人物,更多的是将每个人都有的情绪、思想、行为日常都刻画的生动又不失真实感。同样的,每个人的人生都有着自己的结局,或喜或悲,但都是命数。作者曾在整本书中将秀莲的形象刻画的那样鲜明又讨人喜欢,可在最后,秀莲也并没有逃离病魔的侵袭,这正是平凡,平凡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老病死,谁也逃不过。

故事的平凡之处在于刻画的日常人事物,人生的平凡之处在于生活的柴米油盐,世界的平凡之处在于世间万物的真实又生动。你我的平凡之处在于在这世间不畏惧理想不屈于现实的真实自我。

当每一个人都敢于直面人生的艰难困苦之时,在这平凡的世界之中,便实现了自我的人生价值。这也正是,我们来到这世界度过平凡一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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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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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作者(美)卡勒德 胡赛尼

著,书中主要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来吧,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很是值得推荐一部好书。

作者文笔优美,译者文学功底深厚。小说如此残忍而又美丽,读来令人荡气回肠,感慨良多。身为子女,感谢父母以正直、善良、诚实品质影响着自己,身为父母,希望子女健康成长,从生活中获得勇气,成为正直、诚实的人。“风筝”是象征性的,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哈桑为了阿米尔,他一次又一次的勇敢的保护着自己的小主人,风筝大赛之后,为了追寻那只象征着荣耀的蓝风筝,为了蓝风筝不被人抢走,哈桑悲剧的承受着恶少阿塞夫的侵犯,他的少爷阿米尔因为原本“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结果,我跑开了”。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应该勇敢地去追。在此明白无论生活在哪里,无论在哪个国家,人性的本质是一样的,追求真善美是人类永远不变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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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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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长江岸边,在神州大地上,在2000年前的中国,这片神圣的土地经历了什么呢?三国时期。虽然民不聊生,却趣事连连;虽然连年战乱,却英雄辈出;虽然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了长江、黄河,可是他们的事迹、这个年代的历史却永远流淌在我们心中,就像血液是热的,更是充满色彩的。我从小就看三国,6岁时,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的书摆在了我的书架上,怀着充满希望的心情翻开了这本书,书中的内容竟一下子吸引了我,我钻进了这本充满魔力的书,直到现在,我还在研究三国。

这本书记载的是东汉末年,由农民起义到群雄割据的一系列故事。这个时期没有谁是王者,没有皇帝,更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个个秣兵厉马,个个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老大,都有无数的兵马,无限的魅力,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八十多年后,终于决出了胜负,胜者不是魏、蜀、吴,而是新的势力晋,这个搞笑的结局为三国画上了“!”,或是个“?”。

三国时期,不仅有血肉横飞,猛将如云的战场,还有在战场后方,无数出谋划策、运筹帷幄的“战场”。有像吕布、赵云这样的猛将,有像诸葛亮、周瑜这样的不用刀枪却胜过刀枪的谋士。更有像刘备、曹操这样的王者。从这些英雄与历史的身上,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三国世界个个王者最终的目标无非是当上皇上,他们充满野心,自以为是,恨不得一步登天,但是最后却谁也没能得逞。做人就不要这样,野心越大,输得就越惨。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只有踏实的做事,一步一个脚印,从小到大,从无到有,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如果一口吃个胖子是绝对吃不下的。虽然一开始你可能像刘备一样渺小,但是只要努力,踏踏实实的来攀登生活的这个梯子,当爬到梯子顶端时,你会看到自己脚印,看到下面的世界那么美丽。成功需要努力,只有心还不够,除了有心还要有行动。滴水能把石穿透,万事功到自然成。看看袁绍这样的人,只是充满了野心,却不付出努力,一颗心是达到了成功,可是通过实际行动走的路,他还远没有走完。

这三国这个乱世中,其实每一个人都是我们的老师,曹操告诉我们做人必须有心计,刘备说想成功就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慈爱的心。诸葛亮扇动羽扇,告诉我们只有时刻谨慎、细心才能成大事。关羽满脸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这样得不到什么好的结局”。吕布来了,赵云来了,董卓来了,他们都来到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讲述他们的人生。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足够享用一生。《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读历史,让人明智,读国学,让人明理。从这些经典中,我们就可以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读三国,让我身处这个充满魔力的三国世界,我还要在这个三国世界中继续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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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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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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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双城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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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以下就是我的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埃瑞弗蒙德侯爵蹂躏农家妇女,她的哥哥知道了,于是跟侯爵干了一仗,以失败告终。而且他还受了重伤。可能侯爵也不想把事搞大了,不想弄出人命吧。就请了一个医生,这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的人物马奈特医生。而这可怜的马奈特医生也由于知道了内情而被侯爵送进了巴士底监狱。十八年后终于重见天日……

故事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权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这部小说虽然后来是以“大团圆”结束,但是当我读到卡顿为了露西而代替查尔斯上刑场时,我的心里充满了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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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爱的教育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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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语,没有惊天动地的事件,但它包含深情。它如同一本日记,记录下生活里点点滴滴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有爱,如同一股暖流静静流淌在人们的心间,亲情、友情、师生情……

《十七日,囚犯》,“昨天早晨,我和父亲去一位先生的家里,他的案上摆着一个奇妙的雕刻成圆锥形的墨水瓶,先生说这墨水瓶是他的宝贝。先生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他曾去监狱担任教囚犯的学科。这些囚犯之中,有一个个编号七十八号的比别人更用功。有一天,功课完了以后,七十八号告诉先生,他被解到威尼斯的监狱里去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深受感动。我仿佛看到了七十八号手拿着锤子,艰难地雕刻着。终于,他雕刻好了一个满意的作品。六年过去了,还有谁愿意再去触碰过去的伤口?可六年过去了,七十八号还是没有忘记教过他的老师。六年中,七十八号不知走过了多少条街,问了多少个人,在茫茫人海中终于找到了先生。先生为他的真情打动了,收下了他的礼物。

等到我们大学毕业,手里捧着荣誉证书,迈入社会的时候,又有多少人会想起曾经教过自己的、为自己铺设成功大道的老师?是他们托起了今天的太阳。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们真应该好好谢谢我们的老师。

我如饥似渴地往下读,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了,我仿佛长大了一岁,原来世间有这么多爱。

《一日,烟囱扫除人》,让我懂得了别人有困难时,我们就应该伸出援助之手,无偿地帮助他。那时,别人会高兴,自己也很快乐。

《二十三日,耐利的保护者》,让我感动在于我们这个社会,弱者没有受到歧视,反而得到了许多人的关爱。理解他们,帮助他们,使他们的心灵充满了阳光。

……

世界因为人人爱我,我爱人人而每天都有光辉的一页。我们之所以感到快乐,是因为我们的家人、朋友很爱我们。社会因为有爱变得和谐。爱可以温暖人心,让我们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我情不自禁地又翻开《爱的教育》,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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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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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浙江教育科技台》正在如火如荼的播放着新版《红楼梦》,我不禁又拿起《红楼梦》,再一次地细细品味起来,和电视一结合,还真有一种让我欲罢不能的感受。每每读到佳句,欢喜的紧,读到伤心处,泪眼连连。

《红楼梦》以贾府衰亡为主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上至朝廷,官场,下到市井、乡里的人情世故和风尚习惯,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最吸引我的就是上至宝玉,金陵十二钗,下至丫头都是那么的具有才华,个个都出口成章,让我刮目相看,更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印象最深的就要数黛玉和宝钗了。

黛玉或许是从小体弱多病,又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因此养成了她多愁善感的个性,她的眼泪总是又多、又细、又长。空有了一颗玲珑心和无人可及的诗情才艺,真是让我倍感遗憾啊!

反之,宝钗从小就在大户薛家出生,又有母亲和哥哥的疼爱,她的性格就大家闺秀所具备的大气了,因此也更得长辈们的喜爱了。更是“是非面前绕道走”,连丫头们都喜欢她。而我又觉得她虽然表面上是风光了,但做每件事都要思前想后,肯定是件特累的事。

《红楼梦》里对每个人都是刻画得入木三分,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心思,读了以后真是受益匪浅,更感到世态炎凉,真真假假,到头来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红楼梦》引人入胜的地方数不胜数,真不愧为是文学史上的瑰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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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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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喜欢扑在书堆里的感觉,嗅着淡淡的墨水香,仿佛亲临了书中的境界。我喜欢外国的短篇小说,也青睐中国的古典巨著。曾多次梦回红楼,让我感激万分。

红楼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书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我认为名《红楼梦》之最也。

我最欣赏的是此书中描写人物的手法,作者将闺中秀女无一不叙述得详略得体,内外兼中,无一疏漏之处。譬如,在描写王熙凤出场时,文笔就非常巧妙,用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手法衬托出王熙凤的大大咧咧,也表现了她在贾府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勾勒她的外表时,“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眉梢,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从面部到身材的刻化,充分显现出她的刁钻狡黠,谄上欺下。

又如,在林黛玉第一次与宝玉见面时,作者是这样叙述的:“泪光点点,娇喘嫩嫩。娴静时如娇艳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委婉的表现出她的美丽绝伦,聪慧灵秀,体弱多病。

从头到尾,作者把贾府的上上下下都描绘得十分详细,连一个小丫头也不放弃对于她的笔墨。在描写黛玉和宝玉初次见面时,文笔更是清新秀丽,焕然一新。在这一段,作者还用了反复的手法,如宝玉看到黛玉是就想:“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在后来跟黛玉说话时,又说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样的反复描写,从侧面反映了林妹妹和宝哥哥的缘分,好似这段情缘前世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方面也为下文作者叙写他们的感情做了铺垫。

我十分欣赏曹雪芹的文学涵养,他的写作风格焕发着一种自然的气息,十分华实,十分到位。

看了《红楼梦》,我也摘抄了不少名句。从中学到了不少描写人物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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