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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力选自冯骥才的哪篇小说汇编20篇

秦明,1981年1月生于安徽省铜陵市,毕业于皖南医学院。小说《尸语者》系列作者。现任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这里就是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些张大力选自冯骥才的哪篇小说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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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此一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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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周耀华和柳愉生也是甜到令人掉牙,但两人也是相当的虐,从曝光的预告片中可以看到两人被抓到狱中,但是怎么回事呢?周耀华说过,无论如何都会保护柳愉生不让别人伤害他,剧中很多场面都是高能预警。

据悉,原著小说里面《愉此一生》的结局是好的。周耀华最后带着柳愉生出了国,甚至带着他见了家长,只不过是以朋友的身份。后来两人关系曝光,周耀华被逼离开柳愉生,但是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柳愉生。最终柳愉生和周耀华一起到了七十多岁,踏上了故土,两人真正的实现了白头偕老之约。

《愉此一生》小说故事结局选段

坐车离开成都的时候,柳愉生的目光一直在车窗外,想到要离开这里去到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不免心中不舍越重。

因为战争关系走走停停,加上周耀华一路上又去拜访了一些诸如世交诸如父亲旧友之类的人,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仲夏了,美利坚在日本投下的原子弹轰动世界,日本军已经因《波茨坦公告》必须撤军,□和国民的党已经在筹划重庆谈判,但是“李闻血案”以及国民的党特务对□的暗杀,让有政治敏感度的人都知道两党在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即使谈判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周耀华说“内战不可避免”。

柳愉生看着报纸一直唉声叹气。

虽然看着自己的祖国战乱不断让人心情憋闷,郁郁难平,但是坐着豪华客轮里的头等舱去美利坚的行程却是非常美好的。

周耀华每日都教他说些最常用的英语,柳愉生体力不行,但脑子在学习方面却很有天赋,学起语言来最开始有难度,但过了一个坎,有了语感,就觉得非常容易了。

周耀华还夸他说他天生就是学语言的料,因为他的这一句话,柳愉生在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周耀华自然也对这一路行程分外满意,一路和柳愉生恩爱不断,身心舒爽。

到达美国后,周耀华先带着柳愉生一起去了洛杉矶的周家大本营,拜见了一众长辈,介绍柳愉生是他的大学同学,是来美利坚留学的,周家人不知道柳愉生和周耀华的关系,自然待他非常热情。

在洛杉矶没有呆多久,周耀华便带着柳愉生回了新奥尔良的家。

柳愉生因为要去伯克莱加州大学读书,周耀华便跟着过去做生意。

柳愉生因为周耀华夸他在语言学上有天分,便选择了英语语言学的学习,但因为怀念故土,想将博大精深的汉语传播向世界,之后成了一位著名的汉语言学教授。

他相信周耀华对他的爱情,但是,他从不认为爱情是持久的事情,爱情在他心里只是璀璨的但是瞬间明灭的烟花。

作为一个男人和周耀华在一起,他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能够持续几年便已经很不错了,于是从没有想过要依赖周耀华过一辈子,他努力学习,从大学助教开始,先教了一段时间的英语,然后又转教汉语,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出过自己的散文诗集小说,六年之后,周家人才发现他和周耀华之间的关系,自然勒令周耀华和柳愉生断绝关系,柳愉生以为这就是他和周耀华的结局,到这时候,他已经在美国站稳了根,并不会有初到陌生地方的惶恐,虽然难过,但他觉得将关系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不错的。

周耀华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按照家里的要求和他断绝关系回家结婚生子,而是拒绝了家里的要求,选择了和柳愉生在一起。

因为柳愉生实在太思念故土,但是却无法回国,周耀华为他建了一座愉生园,里面按照柳愉生当年在成都时的柳家公馆的样子修建,然后增加了一个小湖泊,湖边建成“临湖望月”“烟柳长堤”等七景。

两人互相扶持生活,在二十年后,周家老爷子去世,周耀华的母亲病重,柳愉生作为周耀华的伴侣的身份才得到周家的认同。

周耀华也从周家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养子周淙文,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他七十岁,便将所有的事务与权力都交了出去,从此和柳愉生过起了自在的生活。

到世纪之交,柳愉生才和周耀华重新踏上故土,这里的巨大变化让两人都欣慰不已。

当柳愉生再回来成都,记忆里的府南河再不是原来的模样,以前在这里的那些痕迹再也无法寻觅。不过,只要身边的人还在,或者,即使他和身边的人都不在了,那些美好的记忆,和一辈子在一起相互扶助而过的生活,都将不会因他们的消失而消失,那些记忆都被印在了他们的灵魂里,若是还有下辈子,那么,他们还会因为这些记忆而相逢,无论性别,无论年龄而在一起。

他的一生被他写进了书里,只要有人会去看,就能够体会到他和他在一起的美好,会理解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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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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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国家的兴衰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了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这五部分。读完《三国演义》,真是受益非浅!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书中人物诸葛亮是智慧的代表,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即使死后也能用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智者千虑,终有一失,忘记刘备临终嘱咐,错用纸上谈兵的马谡而失去了街亭,致使多年伐魏无果,未能完成刘备的遗愿,带着对蜀国无尽的牵挂病死于五丈原。

也许,诸葛亮再多活十年,隆中理想就能实现。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多学知识,争取象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养成积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为将来实现理想奠定基础。

《三国演义》是一本企业家创业之书。刘备有很大抱负,找到张飞原始资助,又与气度不凡、武功盖世的关羽桃园三结义,拉起几百人队伍开工了,干了几年,业内小有名气,属中小企业,但不懂包装升级,仍原地打转。于是董事长刘备亲自出马,三顾茅庐,请杰出CEO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在隆中就将企业升级蓝图计划完备,没干几年,就打败诸多竞争对手,商标“蜀国”上市了,占市场份额30%。但传到富二代“刘禅”手上,只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几十年先辈创下的基业没几年就给玩没了。

而曹操堪称创业大师级人物,他既是董事长,又是CEO,集中了优秀企业家必备的优点。优点一:会抓住机遇、投机炒作。刺杀董卓,胆略过人,随后揭竿而起,“曹家”有名了;优点二:重视品牌的建设。挟天子而令诸侯,实现了品牌的跨越式升级,成了垄断国企,中小企业已无法与他竞争。优点三:知人善用、用人之长,爱惜人才。曹操有许诸、典韦、张辽、徐晃、曹仁等千员猛将,谋士无数,在魏国发展的过程中从来不缺乏人才。即使这样,在竞争对手关羽走投无路时仍收留并待为上宾,赵云单骑入百万军中救幼主时曹操不忍用箭伤之。在打败袁绍后将手下通敌竹简全部销毁,将心比心,很有情商,气度如虹。优点四:善于总结成败原因,拿得起、放得下。经历过火烧赤壁等无数次失败仍谈笑风生,总结得失,鼓舞士气。不过,曹操疑心重,杀了名医华佗,而害了自己。

读完《三国演义》这部名著,我感到它里面蕴含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现在只能理解一点点,等长大了,一定会理解得更多。

阅读能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我渐渐喜欢上了阅读,今后就让良好的阅读习惯陪伴着我们茁壮成长。这是我在暑假里阅读《三国演义》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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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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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还认识我吗?不会把我给忘了吧?我是来自宇宙的可爱彗星呀!

我的头部很尖,尾部又四处散开,"外貌"有点像扫帚。就因为这特别的形状,致使我蒙冤生活了那么多年。

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哎!说来话长。不过,为了让你们知道,那我就长话短说,告诉你吧!

一些不科学的人们看见了我的模样,便称我为"扫帚星",更厉害的称我为"妖星",还将我与那些天灾人祸联系到了一起。

现在,科学渐渐发达起来,人们对我的看法也有了一些改变。可是有些人对我还不够了解,还是那么固执,继续他们的迷信观念,对我还是那么讨厌。这次,我为了我的兄弟姐妹们,也算是为了我自己,来做一次特别的"自我介绍"。希望通过这次的"自我介绍",能够使大家对我有更深的了解。对我的看法呢,也改变一下吧!

我知道,人们就是看不惯我那扫帚似的的身体,就是它使人们讨厌我的。那么我就先来说说我的身体吧!

通过科学家对我更进一步的研究,现已将我的身体分成了三个部分,那就是彗核、彗发和彗尾。彗核也就是我身体的中心,集中了我大部分的能量;在彗核外面包裹着一层云雾似的东西,是什么呢?科学家称之为彗发,顾名思义也就是我的"头发"。我的"核"与"秀发"联在一起,就变成了我的头。当我与太阳爷爷聊天时,距离越近,我的"头发"就越大,"头发"中间的一些气体与灰尘就被太阳爷爷推向了后方。这样,就形成了一条长长的"尾巴"。用科学语言就叫做"彗尾"。对我而言,就是我的"尾巴"。

哎哟!对了,你们瞧我这记性,还真差点把哥哥给忘了。在我们彗星家庭里,有数不清的成员,其中老大就得数"哈雷"哥哥了,"哈雷"跟我们这些小彗星们可不一样,它得74年才跟大家见上一次面,人们一般都可以见它一次或两次,可有些人恐怕一次也见不着。哎,哥哥就是哥哥,就喜欢摆架子。

好了,听完了我的这一番介绍,大家对我是否有了个更深的了解呢?可再也不要将我称为那令人讨厌的"扫帚星"了哟!否则,我可真要生气了。

时间不早了,哥哥姐姐要我早点回去的。再见吧,地球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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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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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的日记,其中还有他的家人给他的信。所有内容都告诉我们,要心中充满爱,做一个有礼貌、懂礼仪、讲文明、懂得感恩的人。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对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心怀感激,报以微笑,当他也遇到困难时,真诚地去帮助他。

我觉得,我们首先要感谢父母,是他们养育了我们,为我们遮挡一切风雨,保护着稚嫩的我们,是我们健康成长。父母为了我们,操碎了心,。我们有一点点不舒服,他们都会关心地问,深怕我们有任何闪失。父母,使我们第一个要感谢的人。

我们还应该感谢老师。老师每天为我们辛勤的教书,讲解知识,却无怨无悔;老师每天在一方讲台上,默默耕耘,却不求回报。老师为了我们,耗尽心血,“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如果没有老师,就没有我们满分的成绩;如果没有老师,我们就不会懂得这么多知识。老师那么平凡,却又那么伟大。我们也要感谢老师。

身边还有许多需要我们去感谢的人,感恩别人并不难,别人劳累时,给他一张椅子;别人伤心时,好心地安慰他;别人摔倒时,主动去扶起……我们要知恩图报,而不是忘恩负义,心中充满爱,懂得感恩,世界就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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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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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老师要求我们认真阅读《三国演义》这本书,并进行批注。妈妈将《三国演义》买回来后,我在家专心致志地看,并按要求做读书卡。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诸葛亮三气周瑜”、“勇关羽刮骨疗毒”。“诸葛亮三气周瑜”主要内容是:周瑜被毒箭射伤手臂,好不容易伤口才恢复。他又英勇上战场战斗,可被诸葛亮的几句话,一气,伤口崩裂,晕了过去;第二次……第三次周瑜终于被气得受不了,大叫一声便去世了。这个故事中诸葛亮不用刀枪,就用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就把周瑜给气死了,体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而“勇关羽刮骨疗毒”讲的是华佗给关羽刮骨疗毒的故事:关羽到樊城北门,叫曹仁投降。曹仁不仅不降反而指挥五百个弓箭手放箭。关羽躲闪不及,中箭落马。关羽的义子关平把他救了回去。回到营寨,关羽找人帮忙解毒。华佗听到这个消息马上来到了关羽的营寨给他疗伤。华佗给关羽刮骨疗毒时,他心里虽然也很紧张,因为没用麻药担心关羽坚持不住,但又不慌不忙的做手术,体现了其医术非常高明。而关羽在治疗过程中却和马良在下棋,竟然没有喊过一声痛,真是太勇敢、太坚强了。

我自己新编了一个故事《虎牢三英结吕布》:话说吕布叫阵:“谁来和我大战三百回合?”刘备三人应声答到:“我们来也!”“吕布,你乃一英雄壮士,何不加入我们,咱们四人义结金兰,一起打天下呢?”吕布心想:是啊,曹操整天指使我,又不讲义气,我为什么要听他的呢?刘备既胸怀大志又讲义气,跟他肯定没坏处。想到这,吕布答到:“那好吧!”“来,我们四人桃园再结义,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于是四人一起走南闯北打天下去了。

就这样,我和《三国演义》的奇妙之旅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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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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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伴随着熟悉的开篇词,我徜徉于三国乱世的海洋中深深沉醉。《三国演义》的主要构成是一次次战争,线索是一条条计谋,主角一位位主公。让我感到战场上刀光剑影的同时更能领会到军事家们彼此之间富于智慧的谋略。让我最记忆犹深的是其中最的三绝——“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_绝”曹操。看到书中关于他们的文字,一个个人物从书中走来,不断鲜活了起来。

诸葛亮,估计是整本书里面最有名的人物了。在我还没正式读的时候就已经听到了许多有关他的故事。自从对刘备讲述了隆中对,被三请出山以来,几乎全部的谋略都由他策定实行。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造就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传奇。尤其是赤壁一役,就是他“借”来了东风,助周瑜大破曹军,书中都有诗为证:“不是孔明施妙计,周郎安得程才能?”。一句,立马较出了两者间的高低。千古名计——锦囊妙计成功的帮助刘备摆脱了东吴,回到荆州。之后荐庞统,取汉中都是他立下的汗马功劳。

刘备死后托孤给他,他也倾尽了心力扶持刘禅。七擒孟获成功招降了蛮夷,保卫了边疆;六出祁山,险些成功,给予曹军巨大打击。用空城计退过敌,死后遗计吓走司马懿,借

刀杀魏延。其余的制作制作木牛流马更是小事。智绝称号,当之无愧!

关羽,以一身的义气闻名于三国。最的莫过于过五关斩六将和华容道义释曹操二事了。一骑绝尘,千里寻主,不背那时兄弟盟约;华容道上,义释曹操,还尽当初未断情谊。这样一位忠肝义胆、义薄云天的英雄,死后被后人封神为武圣也并不为过。

最后,就是三国乱世最的_雄曹操。年少时,旁人就有一句评价,伴随他走完了整个东汉末年“子治世只能臣,乱世之_雄”。他既有灭吕伯奢一家的心狠,又有宽恕许渚的仁慈。挟天子以令诸侯,谁可争锋?青梅煮酒论英雄,并非狂言。官渡一役,他处于弱势只因其求贤之性得了许攸,火烧乌巢,战败袁本初,平定了长江以北。即使有赤壁一败,他也能迅速从打击中走出来,汲取教训,挑拨孙刘两家。纵观其一生,有人说他_诈狡猾,有人说他审时度势。但无论我们怎么评价,逝者已矣,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遐想。这或许是《三国演义》所有人物具有的共性,更是整本书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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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双面胶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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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鹃觉得日子无比美好,呼吸都特别轻松。现在,她在家里悠哉游哉,抱着孩子想上哪上哪。宝宝已经习惯了一睁眼就看见妈妈的微笑,常腻在丽鹃的怀里拱。丽鹃的心都要化了,特别喜欢孩子依赖的表情,还有一张眼就露出的惊喜,看都看不够。丽鹃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开始沿袭玉喜以前的习惯,就这么不撒手地抱着晃着,就愿意宠着孩子,让孩子高兴。她终于明白了玉喜还有婆婆当时的心,对这样一个可人儿,再怎么溺爱都不过分。

亚平的妈出奇地沉默。大部分时间一个人蜷缩在厨房里或躲在卧室里不出来。很多时候一个人默默发呆。她已经意识到这个家的现实。她的儿子根本不做主,而她只是在这个家借住。很多时候她如果正在厨房干活儿,不巧丽鹃抱着孩子进门,她会吓得一哆嗦,赶紧低着头躲出去。而亚平无论找多少个机会跟他妈套近乎,他妈都报复性地死不开口。基本上,亚平妈在家说话的机会为零。

亚平妈的乐趣就在看孙子。有时候趴在门边偷偷往卧室里瞅,或贴在墙边听里面丽鹃逗孩子,心里向往,难得露出笑容。

丽鹃知道婆婆趴门口偷看孙子。这一向婆婆默不作声,她又觉得过意不去。内心里其实蛮希望婆婆能够走进来,抱抱自己的儿子。可嘴里就是放不出软话:“要看就进来看,别在门口偷偷摸摸的。”婆婆一听这话,立马转身就走。

转眼三个月产假到期,丽鹃要上班了。丽鹃这一走,整个家包括孩子就丢给亚平的妈。丽鹃想借这个机会跟亚平妈和解,一是为了孩子,二也是为了这个家。

上班前的头夜,丽鹃走进婆婆房间,看婆婆靠在床上警惕地看着自己。

她坐在亚平妈床头,拉着亚平妈的手说:“妈,我明天要上班了,今天晚上还有明天早上,我把奶泵好放在冰箱里,孩子和这个家就全靠你了。谢谢啊!”亚平妈不作声,轻轻点点头。

丽鹃心想,我要对婆婆好点,毕竟她是亚平的妈,是孩子的奶奶。

丽鹃上班一个礼拜,就觉得不对劲。

孩子回来并不饿,塞xx头也不怎么馋。按说孩子越长越快,每天四小瓶奶不至于撑得他不想喝新鲜的。硬往他嘴里塞,他要么使劲咬着玩磨牙床,咬到丽鹃皮破,要么含着就睡着了,并不吸。网上找资料,去问医生,问所有的同事,都说不正常,却找不到答案。

这天丽鹃长了个心眼,掐着孩子中午喂奶的时间回去,一进门,婆婆正把瓶子里泵好的母奶往水池倒,看见从天而降的丽鹃,吓得浑身一哆嗦。手赶紧藏背后。

灶台上,放着一瓶丽鹃从没在家里见过的婴幼儿奶粉,开着盖子。

丽鹃怒火中烧,恨不得冲过去扇那老娘们儿一巴掌,再将她从阳台扔出去。她掏出手机,直接拨到亚平办公室:“李亚平!你现在马上回家!打车回来!半个小时内你要是不回来,你就见不到你娘了!”

亚平妈赶紧伸手拿奶粉,被丽鹃一把抓住:“干吗?想销毁罪证啊!太迟了!你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我还妄想跟你同一屋檐下生活,对你好!我真是猪油蒙心!你就是时刻准备咬农夫一口的蛇!你老实等你儿子回来,然后你给我滚蛋!”丽鹃两只手捉住婆婆,让她动弹不得,任凭她苦苦哀求:“丽鹃,你听我说!我不是那意思,我不是那意思!”也任凭楼上儿子饥饿的哭声哭破天。

亚平一进门,就见老婆气得扭曲的脸和母亲吓得惨白的面色。

“怎么回事?你先放开我娘!你吓着她了!”亚平赶紧挤在中间,一手抱着娘护起来。

“好!既然你在这了,我也不怕她销毁罪证。我说我儿子怎么不吃我奶了,我说我儿子怎么不饿了。你看你妈,你那亲爱的妈做的好事!她把我泵的奶全部倒掉,喂宝宝吃奶粉。她安什么心?嗯?叫孩子跟她亲是吧?叫孩子不认我是吧!这可是她的亲孙子!她自私到心里永远只有自己!为了达到霸占这个家的目的,连个吃奶的孩子都要利用上!李亚平,你自己决定,今天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亚平反感地拉住丽鹃:“就为这事啊!我当什么大不了的。你别没事瞎咋呼好不好?你能不能不拿你的小人心度人啊?你听我妈说什么!”

亚平妈擦着眼泪,去拉丽鹃的手,被丽鹃甩开:“丽鹃啊!我是琢磨,你每天上班这么忙,还要泵奶喂孩子,越往后孩子越大,肯定不够吃。迟早得戒。每天听你回来说奶涨得疼,我和亚平都心疼的慌,想试试看,掺一点牛奶,以后慢慢加,等宝宝完全适应了,干脆就断了。省得你难受。再说,现在的婴儿奶粉,营养跟母奶差不多,有的比母奶营养都全,好多妈妈没奶全靠牛奶喂,都长得壮壮实实的。我绝对没有别的坏心,这孩子是我孙子,但最终是你孩子,我是不能和你比的,你尽管放心。”

“我妈这事在你刚上班就跟我说了。你又说奶疼,宝宝白天在家又饿得直叫,我们俩没办法才商量的这主意。就怕你疑心,才瞒着不告诉你。我们果然没看错你,小鸡肚肠一个。这个家,除了你在搅和,没谁想拆散。你自己想去吧!想清楚了,给我妈道个歉。”亚平声音里甚是不满。

丽鹃呆在那里,不说一句话。从内心里,怎么她都觉得不舒服,怎么都觉得别扭,可面子上,她就是说不出一句!内心里惟一感觉是:又被这老巫婆算计了一把!回回她都走在头里。

丽鹃想了半天,说:“我的孩子,我做主。在半岁之前,他只吃母奶。医生都这么说。我供不上那是我的事情,供得上就得让孩子吃。从明天起,我白天多带几个奶瓶,存起来,晚上带回来。以后不许再喂奶粉。”

现实的残酷性在于,你能和大人对抗,不能和孩子对抗。

宝宝在丽鹃上班一个月后,拒绝吃母奶了。丽鹃知道其中必定有因,可就是说不出个名堂来。现在的奶粉造得,真是具有商业侵略性。也许味道香些,有时候丽鹃甚至怀疑里面放了,总之,丽鹃的母奶在美国奶粉面前,彻底失去市场,在xx头上抹糖也好,抹巧克力也好,甚至贴上海底总动员的大头贴,都不能动摇儿子崇洋媚外的决心。丽鹃的xx头成了儿子的玩具,光摸不吃。日子久了,丽鹃的奶慢慢就回去了。丽鹃得以挟儿子以令诸侯的优势一去不复返。

丽鹃的内心失落又惶恐。儿子跟奶奶在白天玩得精疲力竭,每天丽鹃回来的时候,儿子都在酣睡中,有心去亲亲儿子,奶奶在一旁柔声阻止:“孩子都睡了,别弄醒了。”

丽鹃认定这是老鬼的阴谋,特地把孩子弄得时钟颠倒,跟自己没有交流。心生恨想:难怪那么多妇女辞职在家做全职母亲,原来全是为了对付婆婆!不然,得了工作,失去儿子,损失惨重。

儿子在半岁的时候,就会喊人了:“奶!”这个奶当然可以理解成是要喝奶的奶,这是丽鹃的诠释。但无论儿子的言下之意是什么,亚平妈总答得特别自豪加爽快,声音脆生生的,眼下的余光还不无挑衅地得意地看着丽鹃。至少丽鹃是这样解读的。

丽鹃绝不能让这个在自己身体里每根血管、每条神经都紧密联系了整整10个月,又经过惨烈的分娩痛苦而得来的儿子眼睁睁被另一个在她眼里毫不相干的老女人抢了去,并坐享其成。她抓住每一丝可以与儿子交流的机会,每一分钟都握着儿子的手给他灌输:“妈妈。”

起先的一个月里,儿子没有一点反应。这个妈妈的发音,对他而言,还不如电视机里鞠萍姐姐召唤小朋友,然后音乐声起来得亲切。每当丽鹃紧紧握住婴儿的小手,目带期盼地反复重复‘妈’的时候,儿子都冷漠地将头转到一边,不理不睬。逼急了便一撅小嘴‘卟卟’吹泡泡以表达不耐烦,甚至蔑视。

越是不理睬,丽鹃越是急躁,晃着儿子的小脑袋,掰过儿子转开的脸,用手指捏住孩子的嘴角,硬是希望孩子吐出一个妈字来。

否则,丽鹃的江山,半壁就没了。

孩子慢慢真的有反应了。

孩子先是仔细捕捉丽鹃的‘妈’字,再仔细回想,似曾相识又略有不同,非常急切地蹬着小腿儿期待着下话。可是,到‘妈妈’就没了。

终于,有一天,9个月的儿子憋不住了,在丽鹃不断地重复‘妈’这个字的时候,儿子非常清晰地吐出一个“坏!”

丽鹃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是宝贝儿子在会喊奶奶,会喊爸爸后能清晰吐出的第三个音节。这个音节是四拼不循环发音,拼音如huai,包含了一个声母,一个韵母和一个复韵母,发音的整个过程要先撅起嘴唇变成个小喇叭再迅速放开,咧出个笑模样才能发出来。这个音节的难度,相当于10个奶奶连发和5个奶奶加爸爸的连发。而且这个发音还需要智力和逻辑判断,必须跟在“妈妈”的后面。

丽鹃不相信自己儿子有这么高超的语言技巧,再次试探。摒着呼吸,捏着嗓子,试图将妈妈发音成咩咩,甚至截然不同的音调,第一次期待儿子根本没有反应,甚至像以前那样反感。

“妈妈~~~~~~”丽鹃如此小心翼翼,小心到甚至希望自己的发音只保留一个唇形。

“坏~~~~~~”儿子哈哈大笑着答。

“妈妈~~~~~~”丽鹃再试。

“坏~!”

丽鹃在一分钟之内,经过不下10次的试验之后,用尖利得可以刺破云霄直达天庭的尖叫大喊:“李亚平!!!!!!!!!!!!!!!!!!!!!!!!!!!!!!"

亚平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下来的,而亚平妈也慌慌张张用围裙擦着手从厨房奔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孩子摔着了?怎么这么不当心呢?没听见哭啊!

丽鹃等一家人等全部聚集在身边,冷笑一声,冲着宝宝喊:“妈妈。”

宝宝笑眯眯地以为妈妈在跟自己做游戏,迅速接一句:“坏!~”

全家一片寂静……

亚平反应机敏,他在沉寂了近一分钟之后,笑着弯下身来,拨弄着孩子的胖脸蛋说:“宝宝坏!宝宝是个大臭臭,宝宝拉在爸爸的脖子上,宝宝最最坏!”

宝宝毫不领情,干脆利落地反击:“妈妈坏!”

这是宝宝发出的第一个三音节,完整的句子,有主语有谓语,有人称代词有形容词,还带有阶级情感的语气。

丽鹃哈哈哈哈仰天冷笑,笑到眼泪出来:“我在家养了头野狼,不仅要吃掉我,还要吃掉我的儿子!”

丽鹃直勾勾看着亚平说:“李亚平!这个家,我想只能有一个女主人。那就是我!”丽鹃咬牙切齿,眼睛里发出如困兽般的莹莹绿光,如果眼睛可以吃人,丽鹃已经把慌张的亚平给一口吞进肚子里去了。“我的意思是,你没任何选择余地,我留下,这个老女人滚蛋!或者我留下,你们两个滚蛋!我的话已经非常清楚了。你明天早上告诉我你的决定,这个家究竟走几个人。”

亚平面带尴尬地说:“至于吗?就为个毛孩子一句话。他懂什么呀!你这发的是什么无名火?别老挤兑我妈。动不动就想撵我妈走。我妈整天介带孩子做饭收拾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离了我妈,孩子谁带呀!再说了,我妈现在能去哪儿啊!老家的房子卖了,我爸也不在了。你消消气呀!”

亚平妈在一旁,面色土灰,浑身颤抖,一句话也不说,凄苦的眼神里带着绝望的哀伤,求情地,告饶地,哆嗦地收紧身躯委顿在丽鹃眼前,顿时比平时矮了5寸。

丽鹃说:“我一点不计较我儿子说什么。他就是个留声机。他就是个传话筒。教什么学什么。学者无心,教者有意。我得庆幸我儿子学得快,学得好,在我还来得及改正以前。他要是贵人迟开口,到三岁才说话,一切就来不及了。你妈在我这里吃我的住我的,说是替我带孩子帮忙,心里指不定怎么恨我呢,你恨就恨吧!还要教唆我儿子恨我,我看她是空心笋子流黄水,坏透了!今天我不谈了。明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希望家里少一个或两个人。让我清静清静。我的话完毕,不想再多重复一句。”转身上楼。

亚平看着一切无可挽留,目露凶光,追着丽鹃喊:“要走你走,这个家,还有我妈,还有我儿子,还有我,都得留下,你给我滚出去!”

丽鹃掉回头走到亚平面前:“给你脸不要脸?那好,咱们法庭见。看谁赢。跟我斗?你脑子里有柏油!你也不想想,你儿子还是个吃奶的小家伙,法庭会判给你?这个家,你才出几个钱?法庭会判给你,让我们母子露天?你姐姐的借据还在我手里,我连利息一块儿讨回。我不但要讨回,我还得住着这房子,要你付按揭,付抚养费,让你的儿子姓另一个男人的姓,叫另一个男人父亲,我还要告诉他,他爹和他奶奶,都不是好东西,一窝子狼!狼心狗肺!就像他奶奶当年教他说他妈坏一样,我把你妈灌输给你儿子的一切,我加十倍还给她!李亚平,你跟我斗!你还嫩点儿!”

李亚平冲过去把丽鹃一把扑倒在地,拿拳头使劲砸下去,直击丽鹃的太阳穴。

丽鹃闷闷地发出一声哀号。

亚平的第一拳带着气愤却还略有犹豫。亚平的母亲在一旁,咬牙切齿地喊:“使劲打!打死她!打不死她不松手!这个烂货!捶死她!”亚平放开压抑在胸中许久的怨气,放开力气,像建筑工人砸石头一样放拳打下去,一拳又一拳。

亚平的儿子突然间从胸腔中发出哀号。似乎预感到了不幸。急促而哀伤的哭声并没有阻止他父亲殴打母亲的拳头,尽管他哭得一声赛一声地急。

奶奶抱起孩子,边抖边捂住孩子的嘴,口中解气地喊:“打!打!打死这个女人!就是这个害了我们一家!打!”

不晓得过了多久,疯狂的李亚平突然还魂,惊恐地住手。

丽鹃七窍流血,浑身瘫软,像面袋一样没有筋骨。

李亚平和他妈妈眼珠都要掉出来地对望良久,没有一个人敢去触碰倒地的丽鹃。

足有一个世纪的等待,丽鹃没有一丝反应。

李亚平开始抱住丽鹃猛晃,丽鹃却直直往地下滑。

“你!你!你起来!你你你!别装死啊!你你!你醒醒!你醒醒!醒!我跟你离婚,这个家都给你,儿子给你,钱给你,什么都给你,你听见没有?我跟你离婚!”

李亚平彻底崩溃,瘫软在地上失声痛哭。

亚平妈抱着孩子浑身一软,坐在地上不起,怀里的孩子哭不停。

丽鹃,没有心跳,没有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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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外国短篇小说《天堂之门》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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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逝世之后确实会走进天堂之门吗?也许你很难想象出来,下面是外国短篇小说《天堂之门》,欢迎阅读。

英国 马克

一个人死后,升进了天堂。在天堂门口,他遇见了圣彼得。圣彼得对他解释道:“今天,这里实在太忙了,所以,我只能接受那些死的特别窝囊的人。”

“好吧。”这个人便讲述道,“今天,我在上班,一个同事向我吐露出一个秘密:我妻子正在家里和情人幽会。我气急败坏地跑回家,发现妻子躺在床上,但是,她的情人却不见了踪影。于是,我朝阳台外面望去,看到一个男人吊在阳台外面,两手抓住阳台的栏杆。我朝他猛击了几下,可他还是死死不松手。我走进厨房,找来了一个榔头,照着他的手狠狠地砸了下去,他终于松手了,从二十五层楼上落下,却掉到了一棵灌木丛中。他只是晕了过去,还并没有死。因此,我又跑进了厨房,搬起了冰箱,朝阳台下扔去,将他砸了下去,那家伙立即坠地毙命了。不幸的是,恰在那是,我的心脏病发作了,很快便永别了人世。”

“哎呀!”圣彼得感叹道,“这确实是非常不幸的一天。你可以进去了,下一位!”

圣彼得又拿着排的满满的日程表向来人解释。

那个男人说道:“我本来在二十六层楼自己家的阳台上给花草浇水,一不小心失足滑了下去。所幸的是,我抓住了楼下阳台的栏杆,悬在阳台下面。倒霉的是,一个男人朝我的手上猛击了几下。这还不算,他后来竟然还拿来一个榔头砸我的手,我实在受不了,便失手从二十五层楼上落了下来。不过,一棵灌木救了我。我认为自己这下可以大难不死了,没想到不知从哪里又飞来一只冰箱,将我砸得粉身碎骨。”

“哇,确实死的窝囊。”圣彼得说道:“你可以进来了,下一位!”

下一个人说道:“也许你很难想象出来。我那时是一丝不挂,情急之下,我便躲进了一个冰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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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美国短篇小说《两块面包》

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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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块面包代表什么?讲述了什么?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两块面包》,欢迎阅读了解。

作者:欧·亨利

玛莎小姐的面包小店开在街角处,店门前三步台阶,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玛莎小姐今年四十岁,嘴里镶着两颗假牙,她心地善良,银行里有二千美元的存款。许多结婚机会远不如玛莎小姐的人都已结了婚。

有一位顾客每周都要光顾她的小店两三次。玛莎开始对他产生了兴趣。这是一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褐色的胡须修剪得十分整齐。他穿着一身旧衣服,有几处还打着补丁,虽然不修边幅,看上去却干净利索,彬彬有礼。他每次来总是买两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只,陈面包是五分钱两只——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

有一次,玛莎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据此,她断定这位先生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他准是住在一座小阁楼上,画着画儿,嘴里啃着陈面包,心里大概在惦记着玛莎店里的种种美味。想到这儿,玛莎那颗善良的心不禁跳得更快了。

为了证实自己对他职业的猜想,玛莎从自己的房中取来一幅威尼斯风景油画,把画挂在柜台后面货架上一个显眼的地方。两天以后,那位顾客又来了。果然,他看到了这幅画。“小姐,您的这幅画挺不错嘛!”“真的吗?”玛莎一边包着面包一边说,“我非常喜欢艺术和绘画。您觉得这是幅好画吗?”她为自己的成功暗暗窃喜。

“可它的构图不够均衡,”这位顾客回答说,“透视也不太准。再见吧,小姐!”从此以后,这位彬彬有礼的艺术家——她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每次来都要和玛莎聊一会儿。但他仍旧只买陈面包——从未要过蛋糕,从未要过馅饼。他渐渐地消瘦了,而且神情沮丧。玛莎想给他加点儿好吃的可又没有勇气,她怕冒犯了他,因为她知道艺术家们往往是自尊心极强的。

玛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站柜台时她穿上了那件蓝点丝绸背心。

一天,这位顾客又来了。他把一枚五分镍币放在柜台上,仍要他的陈面包。正当玛莎取面包时,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一辆消防车喧嚣而过。这位可爱的顾客赶快跑到门口去观望。玛莎灵机一动,她迅速地在每个陈面包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分别塞进一大块黄油,然后又将面包紧紧夹好。当这位先生返回柜台时,玛莎已像往常那样在用纸包着陈面包了。他们又聊了一会儿,欢快异常,然后这位顾客便离开了。玛莎暗自微笑,但又不禁焦虑不安:他吃面包时会想到那只把黄油放进去的手吗?

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这令人愉快的遐想。玛莎叹了口气,快步来到店堂,她的可亲的贫困不堪的艺术家却一反常态,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了后脑勺,头发乱蓬蓬的。他紧握着拳头,凶狠地向玛莎挥舞着,声嘶力竭地吼着: “你毁了我!”

玛莎要站不住了,她虚弱地靠着柜台,一只手揪着那件背心的前襟。这时,一个男人把那愤怒的家伙拽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对玛莎说:“我想您应该知道,小姐,他叫巴姆勃格,是个建筑绘图员。我们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他为一个市政厅的新设计图已经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了,为的是用它参加一次有奖竞赛。昨天他用墨水笔描出了底线。您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稿,再用墨水笔去描,然后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线。巴姆勃格一直在您这儿买陈面包,可是今天,您知道,小姐,那黄油把巴姆勃格的图,全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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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好看的男生励志小说

全文共 2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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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桃花源

正午的阳光赤裸裸地越过落地窗在房间里肆无忌惮地游弋,无处不及的光芒触手般的在房间里伸展,直奔向床上酣睡未醒的萧彤。一路的旅途奔波令萧彤疲惫不堪,一到住处简单收拾一下便倒头大睡。直至热烈的阳光不停的撩拨骚弄,她才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扭头望向窗外,阳光明晃晃地照耀着,萧彤看了一下时间已是中午。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坐起身听到了肚子传来的饥饿的提示,咕噜咕噜地响了一阵。理了理披散的长发,揉了揉空空的肚子,萧彤慵懒地下了床。进了厨房四处搜寻一番一无所获,只在偌大的冰箱里发现了一个极度缺水风干的土豆。萧彤拿着满是皱纹的土豆只觉得越发饥饿,无奈地扔进垃圾桶。转悠了一圈萧彤打开行李箱翻出路上买的零食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尽管不能完全吃饱但好歹肚子不再抗议,食物产生的能量也让萧彤有了力气。洗漱之后萧彤换身干净的衣服,当务之急是要找到大型超市或是菜市场,这样才能解决吃饭的问题。萧彤一出门立刻被灼热的空气包裹住,微风裹挟着热浪层层地扑过来,萧彤深呼吸了几次,她这个北方人还适应不了南方的这种粘腻的灼热。尽管如此她还是得硬着头皮出门,毕竟相比起来她更需要填饱肚子。萧彤在院子里转悠了一圈,熟悉自己居住的环境。她发现这是一个别墅区,一栋栋的红顶黄墙的别墅整齐却又孤单地伫立着。此时这座南方城市正处旅游淡季,这个别墅群仿佛惨遭遗弃,显示出一种华丽的凄凉。找人问路是行不通了,她走出院子走过那些空无一人的别墅。快走出别墅区时萧彤看见一个中年女人从一栋别墅里走出来。仿佛救星一般,萧彤快步上前倒把对方吓一跳。

“您好,我是刚进来的住户,请问这附近有卖菜的地方吗?”

对方甚是警惕地上下打量了一番萧彤冷冰冰地说到:“跟我走吧。”

“谢谢”。萧彤摆出个大大的笑容,丝毫顾不得对方的态度。

十五分钟后萧彤到了一个大型超市。四下看了一番再想致谢时领路的女人已经走远。

提着大包小裹累得气喘吁吁的萧彤回到住处时满身大汗却开心极了,看着自己的收获高兴地笑了,萧彤决定晚上好好犒劳犒劳自己。晚饭萧彤做了爱吃的西红柿炒蛋和可乐鸡翅,还特地配了瓶鸡尾酒,尽管只是一个人却吃得有滋有味。酒足饭饱之后萧彤斜靠在餐椅上,闭上眼睛,心满意足地享受着窗外的阳光。黄昏的阳光脱掉了刺人的铠甲,变得柔和而温暖。满满的幸福感油然而生,在身体里荡漾,一种从肉体至精神的宁静包裹着萧彤。萧彤记得自己似乎好久不曾这样宁静而愉悦了,就这样静静坐着,舒适得像一场梦境。

收拾完之后天色已晚,浓浓的困意袭击着萧彤。熄了灯,萧彤准备好好睡一觉。一片黑暗里萧彤突然觉得有些害怕,独自一人在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偌大的房间此刻显现出一种空荡的凄冷,空气里似乎弥漫着不安和危险。萧彤裹紧被子,脑子里尽是鬼片和悬疑片的场景,四周似乎有鬼影来回飘荡。不知哪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萧彤猛一激灵,寒毛倒立,心跳似乎都停止了。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番,只有一片可怕的寂静。萧彤躲在被子里,汗一层层地冒。萧彤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一个人跨越千里,由最北边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她想这时哪怕是林立阳在身边也是好的,至少她会有安全感。很多的念头在交替闪过,萧彤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醒的时候天已大亮,太阳仍是明晃晃地照耀。一个蛋饼配一杯牛奶,萧彤完成了自己的早餐。萧彤觉得自己正在适应这里的气候。

别墅区正对着一条笔直挺阔的街道,道路两旁的椰树浓叶舒展,迎风舞蹈,尽显热带风情。沿着街道东行,又左转南行,道路的左侧铺展着的草坪似天然织就的绿毯在别墅区外延伸开来,粉红色的三角梅绕栏穿行,花朵密密匝匝,铺排成一面花墙。空阔的街道上甚少行人,偶有一辆电摩拖飞驰而过,卷起一阵疾风而后又归于平静。天空蓝的像面镜子,映着点点白云的影子。萧彤觉得自己像是陶潜笔下那个误入桃花源的武陵人,在纷繁杂乱的红尘中忽然寻得了一片净土。半个小时后走到街道的尽头,眼前豁然开朗,无际的大海无限延伸,与遥远的天际相交,海浪前仆后继地涌向海滩,不知疲倦地冲刷。走下堤岸,被阳光普照的沙滩泛着柔和的光芒。走在沙滩上,细细的沙砾像少女的指尖轻轻揉揉地骚动着萧彤赤裸的脚丫。再往前行是被海浪冲刷的如同泥土般的细沙,萧彤的双脚陷在细沙中,那些潮湿的细沙再顽皮地从脚趾间探出头来。海浪不停地涌来,强有力地冲击着萧彤,带来阵阵清凉。萧彤站直身体,伸开双臂,任凭海风吹乱满头秀发。周遭的一切模糊成背景,只剩一片无关世俗的静谧,一场人与自然地深情相拥。

萧彤返回别墅区的时候被一阵优美的钢琴声吸引,萧彤不懂音乐却被这乐曲吸引住了,站在街上驻足倾听,那音乐似乎长了翅膀直往人的耳朵里飞。在萧彤想像里应该是一个长发披肩的妙龄女子,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琴键上灵活地跃动着。萧彤涌起想见见女子的冲动,除了美妙的音乐令萧彤欣喜的是在这座别墅区里除了她竟然还有人居住。门开了,上次的中年女人又出现了。打量着萧彤仍是一脸的冷漠和警惕,萧彤友好地笑了一下。中年女人面无表情,又转身回去了。萧彤无奈地笑笑。

萧彤开始适应这座陌生的城市,在这里时间似乎都是静止的。

每天晨起跑步,自己做一日三餐,晚上看看她特地带来的红楼,或者看看电视。因为适应和习惯她不再害怕,开始享受这份难得的闲暇。她常常想若是能一直这样下去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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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玄镜司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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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镜司作者是剑舞秀。这本小说大家看过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司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黑了,不是因为太阳落山了,事实上那滚热的晃眼的大火球就挂在天上,只是因为孟晓开始创造小世界了,所以引得本世界的法则开始出现波动变化。

不,应该说是所有的世界的法则都跟着出现了波动。这种波动也许是削弱,就像光,即使你知道它就在那却看不见了。也有可能是增强,就像是温度,冬天更冷、夏天更热。

这一幕自然会引起本世界与异界生灵的恐慌,本世界倒也罢了,魔族与联军的战斗几乎人尽皆知,从刚刚开始天象就接连不断的发生。本世界的居民都明白,那是天道高手接连死亡引起的现象,从这个局势看,似乎联军方面并不占优势。至于现在的天黑现象就完全闹不明白了。

相比本世界,异界的生灵就集体麻爪了,科技侧世界的生灵中会冒出各种各样的专家用无数奇葩的理由强行解释以求达到安稳民众的目的。而高灵力世界则会有各个顶尖高手站出来安抚民心。不过除了那些真正的异界至强者,其余人也根本就闹不明白这种现象到底是因为什么。哪怕是异界至强者也只是感受到了法则之力的变化波动,具体原因仍旧两眼一抹黑。

时间就这么缓缓的流逝着,一转眼就已经十几个小时过去了,月亮眼看着都要落下去时古沉等人在军舰上升起了篝火,一锅热气腾腾的浓汤架在上面,“这天黑到底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啊?将士们有点浮躁啊!”

小鱼没好气的用勺子乘起了一大口,“你还真是准备的齐全啊,打仗还带着这些东西。”一口饮尽只觉得心情舒畅了不少,接着道:“大概要等孟晓的小世界创建完成吧,不过一阵子晒不到太阳也没什么要紧的,何况并不是真正的晒不到太阳。光线依旧存在,除了感受不到,其余一点不缺。”

古沉撇了撇嘴却也不去安抚将士,反倒着急伸手从汤里捞肉片,只是刚刚伸出的手陡然僵在空中,只见因为气泡而不停翻滚的浓汤突然间变得一片平静。

出现变化的不止是浓汤,只要站起环望海面就会发现,如今的海面更像是一面光滑的镜面,彻底失去了海水的流动特性。

围着火锅一圈的众多小伙伴见状面面相觑,各种苦笑道:“现在这汤还怎么喝啊!”

……

孟晓现在也很不爽,倒不是因为往生树,事实上当一切开始的时候,孟晓第一个解决的就是往生树。

首先将三生石打入了往生树的根系之中,三生石的力量与往生树份属同源只要孟晓利用灵气稍稍调控就能对往生树进行克制,接着再用牵魂丝将往生树彻底捆绑,然后从笔记本电脑中调出界脉图,让牵魂丝携着往生树按照界脉图的路线编织出了一片大大的疆土。

在这过程中,孟晓并没有对界脉图有任何的改变,但当界脉图碰到其余神器时自动出现了一副玄妙的图案。这更加坚定了孟晓的信心。

这片疆土刚一生成便有无数海水倒灌,风起云涌间各种元素像是赶集似的向着这里聚集。只是整个场面混乱无比,还没有等孟晓做什么,各种元素法则之力就开始相互攻坚完全无法相处。

孟晓眉头紧锁一时间有些别扭,这样的世界肯定不对,手中净世壶紧了紧,福至心灵的将净世之水洒了出去。净世之水并没有像传说中那么一发不可收拾,反而环绕着新生的疆土流了一整圈,将整个疆土都包围了进去。

漫天混乱的法则之力在遇到净世之水的时候统统化为虚无,而没有了源源不断的补充,疆土内的法则之力也渐渐平衡宁静下来。只是……

这样的疆土似乎并不能够让孟晓满意,因为太过死寂了,没有任何的生机。这样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孟晓无奈的掏出花盆,这魂宝自进化以来他还没有真正使用过呢,以后怕也是没有机会了,想着挥手一扔,花盆碎裂,其中无尽的息壤开始遍洒整个疆土,而彼岸花的幼苗也随之落地。

鲜红的彼岸花像是由血液浸透一般,妖艳的摇曳着。明明需要不知多久的时间才能开花,此时却一朵接一朵的开遍了净世之水所包围的河岸,而彼岸花的落地也为这片疆土带来了崭新的生机。

孟晓看着已经变成一片美丽净土的疆域突然间苦笑出来,之后该做什么了,该用自己去弥补那碎裂的代天锁了。

呵呵,心里有些惆怅,只是自己惹的锅,就是哭着也得背完啊!

渡厄舟金光显化,承载着孟晓渡过净世之水,当孟晓一脚踏上岸边的时候,整片世界终于亮了起来,就像是大海中多了一根定海神针,滔天的波浪瞬间平息。而疆域之中的所有法则之力也像是找到了领头羊,一瞬间开始顺着孟晓的心意开始改变。

孟晓目光所及一切都不一样,他看到了苍穹之海上的古沉等人,看到了他们再次架起了一锅鱼汤,看到了在苍穹之海深处静观其变的参海蛇,看到了隐藏在不知名大川中的另两个天道级别灵兽,看到了新灵兽的诞生,看到了无数人类不明真相的祈祷。

一道长长的呼吸过后,本世界再次发生变化,以孟晓作为灯塔,六道轮回赋予本世界远超异界的生死法则之力开始转移向着孟晓涌去。

轰隆隆!天边传来一片雷啸,这一刻,天地屏障消失了,所有的世界在这一刻法则之力归于平衡。

古沉等众多小伙伴微微一怔,抬头望去好似太阳越发明媚了,然后一声惨叫从深海中传来。不过大家并不在意。

孟晓收回视线长长喘了口气,抬起脚步慢慢朝着前面走着,一步一步的慢慢前行,不知走了多久,当他停止时,六道轮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就像之前说的,此时的孟晓就像是一个灯塔,吸引的不止是生死法则,还有六道轮回。

闪耀着光泽的天道,厚重踏实的地道,玄妙异常的乾坤道,充满了生命气息的万物道,莫名感动的人间道,还有一片死寂的地狱道!

“地狱道不该这般死寂呢!”

孟晓轻轻抬手将神镜架在了地上,一束光芒自镜中射出连在地狱道中,一种源自于灵魂的敬畏在此时出现在了万界所有生灵的心中。善人心中突然间多了一丝坦然,如沐春风。恶人心中多了一丝拘谨,如同一柄钢刀悬在了头顶!

六道轮回完善了,这个世界顷刻间圆满无缺了。从此以后,万界生灵若入轮回先上渡厄舟过净世之水,再过神镜定今生罪恶,善人往左根据功绩实力在前五道中选择其一,恶人向右进地狱道!

嗯,至于地狱道中有什么,呃,孟晓可以慢慢往里加料,这事不急。恍然回头第一批灵魂已经到了,正坐着渡厄舟跨河而来,可不正是水晶宫主和他的死忠派,还有凡圣那帮天道高手。

孟晓讪笑,原来已经过了七天啊!

当然,这也不急,现在最需要着急的是,给自己和老婆们建一所大大的宫殿!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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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英语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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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years Spring Festival, I read"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is a famous American writer Hemingway wrote. I admire the old fisherman in the novel very much, he lets me understand that a person must have unremittingly spirit, could succeed. This novel is a description of a nearly sixty years old, alone in fishing, caught a big fish, but can not draw. The old fisherman and fish deal after several days, they find it is a big Malin fish over several times their own boats, while knowing that it is difficult to win, does not give up yet.

[英语读书笔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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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爱小说作文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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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和写小说,那是我的爱好,我也曾经想过,想过以后长大要当一名作家。

很小的时候,我还不喜欢看小说,那时候的我,一看到小说,头就头痛,因为小说里并没有我所喜爱的插图,所以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那些精彩的漫画。

接着接着,我渐渐地长大了,我还记得我是怎么喜欢上小说的,那些没有插图,小时候最讨厌的小说。

记得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里看书,一到书店,我就马上拿起了一本漫画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我还没看完,妈妈便走了过来,微微一笑,从背后拿出一本小说,我清晰地看见,那本小说的封面赫然地印着几个大字——“魔法海盗船”。

“妈妈,你拿这本小说过来干什么?”我好奇地问道。“拿给你看啊,你看,这里面的内容多精彩啊!”妈妈笑吟吟地望着我。“真的?”我半信半疑地拿过小说,细细地看了起来。

嘿!还真是!这本小说可真有趣。我有点兴趣地看了下去,心里也随着主人公的安危而七上八下的。

从此,我爱上了小说,只要有时间,我就窝在了书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游泳着,快乐无比。

日子过得越来越快,一眨眼,我就变成了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虽然有着很大的压力,可是我的眼睛从未离开过书里面一行行一列列的字,反而越来越喜爱“书”这个名字。

现在的我,由于看书的原因,作文越写越好,经常会受到老师的夸奖,我的心里就像吃了蜜那样甜,幸福而甜蜜。

我爱小说,更爱创造出它们的作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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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阅读技巧

全文共 2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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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它以刻画典型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 人物活动着的环境的描写也是语文考试中常出现的题,分享了小说的阅读技巧,一起来看看吧!

一、小说的概念

小说是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它以刻画典型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活动着的环境的描写,来反映复杂的社会生活的。

二、小说的三要素

典型人物、故事情节、典型环境是小说的三个要素。

三、小说中各种叙述手法的运用与作用

⑴顺叙:按时间(空间)顺序来写,情节发展脉络分明,层次清晰。

⑵倒叙:不按时间先后顺序,而是把某些发生在后的情节或结局先行提出,然后再按顺序叙述下去的一种方法。造成悬念,引人入胜。

⑶插叙:在叙述主要事件的过程中,插入另一与之有关的事件,然后再接上原来的事件写。对主要情节或中心事件做必要补充说明,使情节更加完整,结构更加严密,内容更加充实丰满。

⑷补叙:在叙述主要事件的过程中,插入另一与之有关的事件,然后再接上原来的事件写。对上文内容加以补充解释,对下文做某些交代,照应上下文。

⑸平叙:(指叙述两件或多件同时发生的事)使头绪清楚,照应得体。

四、小说的人物形象

1、人物描写的方法:

⑴正面描写:概括介绍、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细节描写、心理描写等。

⑵侧面描写:侧面烘托、环境描写、景物描写

形象刻画基本技巧——各种描写手法的运用与作用

⑴肖像、神态、动作描写:更好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及性格特征。

⑵语言描写:①刻画人物性格,反映人物心理活动,促进故事情节的发展。

②描摹人物的语态,使形象刻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⑶心理描写:直接表现人物思想和内在情感(矛盾/焦虑/担心/喜悦/兴奋等),表现人物思想品质,刻画人物性格,推动情节发展。

⑷细节描写:更细腻地展示人物某一特征。

2、分析小说对人物进行描写的具体方法及其作用。

解题思路:通过人物的描写(语言、行动、心理、肖像、细节)分析人物的性格特征,然后根据题目要求作答。

XX是一个……的人物形象。作为什么人,他怎么样,表现了他怎样的性格(思想品质)。

面对这些题型,一般可从四方面揣摩:

第一,重视小说中人物的身份、地位、经历、教养、气质等,因它们直接决定着人物的言行,影响着人物的性格。

第二,通过人物的外貌、语言、行动、心理描写揭示人物的思想感情和性格特征。

第三,小说里的人物都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活动的,所以分析人物就应把他们放在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去理解。

第四,注意作者对人物的介绍和评价。

五、小说的环境描写:

首先找到环境描写的语句在文章中的位置。处于不同的位置的环境描写其作用将会是不同的。然后再概括所描写的环境的特点手法作用等。

1、自然环境描写作用。

①推动情节的发展。②烘托人物感情,表现人物性格。③衬托主题。

④渲染气氛。⑤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

2、社会环境(人物活动、事件发生发展的社会背景、时代特征、社会风貌等)描写的作用:

渲染气氛、为情节作铺垫、推动情节发展,突出小说主题。

六、小说的情节(细节)结构

(小说中用于表现人物性格发展变化的事件,它是生活片断的有机剪辑,又是矛盾发生、展开、发展的过程)。

1、情节的组成:序幕、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尾声。

2、情节安排评价

①就全文来说有一波三折式。作用是引人入胜,扣人心弦,增强故事的戏剧性、可读性。

②就开头结尾来说有首尾呼应式。作用是使结构紧密、完整。

③就开头来说有倒叙式(把结局放到开头来写),起到制造悬念

④就结尾来说有戛然而止,留下空白式。此外还有出人意料式、悲剧、喜剧式等。

3、贯穿情节的线索。可作线索的有:事、物、人、情、时间、空间。

4、看情节的发展如何表现人物性格.(答题思路:按顺序归纳情节,然后指出性格)

5、看情节的发展如何表现主题.(答题思路:先归纳情节,后点出主题)

七、小说的开头和结尾

小说常用的开头

1、设疑法(悬念法):提出疑问,然后在行文过程中或结尾才回答疑问。作用是造成悬念,引出下文,并引起读者的思考,吸引读者把小说读下去。

①引起读者的思考。②引出下文的情节。③突出人物形象。④揭示小说的主题。

2、写景法。交代故事发生的环境、渲染气氛、烘托人物心情。

小说常用的结局

1、分析出人意料的结局。(思维方向)好处:

①从结构安排上看,它使平淡的故事情节陡然生出波澜,如石破天惊,猛烈撞击读者的心灵,产生震撼人心的力量。

②从表现手法上看,与前文的伏笔相照应,使人觉得又在情理之中。

③从主题上看,能更好地深化主题。

2、分析令人伤感的悲剧结局。

①从主题上看,能更好地深化主题。

②从表现人物性格看,能更好地塑造人物性格。

③这种结局令人感动,令人回味,引人思考。

3、分析令人喜悦的大团圆结局。

这种结局符合人们的阅读心理。人们阅读小说,目的是要得到快乐;因为真实的人生,如同月亮一样缺多圆少,所以才希望文学的梦境结局是圆满的,以寄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情。

①从表达效果上看,小说喜剧结局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耐人寻味。

②从阅读者的情感体验看,喜剧性的结尾与主人公、作者的意愿构成和谐的一体,给人以欣慰、愉悦之感。

③从主题上看,这样的结局凸显出的美好人性超越了战争,反映出人类向往和平美好生活的愿望。

4、分析戛然而止,留下空白的结尾。它留下了“空白”给读者想象,让读者进行艺术再创造。

八、小说的表达技巧

A、人称运用(第一、第二人称的妙处)

1.第一人称:叙述亲切自然,能自由地表达思想感情,给读者以真实生动之感。

2.第二人称:增强文章的抒情性和亲切感,便于感情交流。

3.第三人称:能比较直接客观地展现丰富多彩的生活,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反映现实比较灵活自由。

B、明确各种描写的特点和作用

1.人物肖像、动作描写、心理描写:更好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性格特征。

2.人物对话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刻画人物性格,反映人物心理活动,促进故事情节的发展。也可描摹人物的语态,收到一种特殊的效果。

3.景物描写:具体描写自然风光,营造一种气氛,烘托人物的情感和思想。

C、表达方式

1、表现手法(烘托、象征、衬托、对比、铺垫、欲抑先扬、先抑后扬……)

2、结构方式(前后照应、创造悬念、埋下伏笔、总结上文、点题)

九、小说的标题如何理解?有何作用?

1、理解

A、小说的主要情节;B、小说的主要人物;C、小说的主要内容。

2、作用

A、线索,贯穿全文 B、点明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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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外短篇小说《汽车等待的时候》

全文共 3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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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等待的时候,欧·亨利的思考是什么?下面是中外短篇小说精选《汽车等待的时候》,为大家提供参考。

欧·亨利

薄暮时分,那身穿灰衣的姑娘又来到了小公园的一处安静角落。她在一个长凳上作下来,开始看书。在一个半小时内,她还可以看清书上的字。

她灰色的衣服虽然单调,式样却十分优雅,而且合身。一张大孔面纱罩住了她的帽子和脸。她有着恬静的面容,一种自然美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她在昨天的同一时间就来过这里,前天也来过;而有个人知道这些。

他是个年轻人,正在附近等候。他的耐心得到了回报,姑娘正要翻过一页,那书从她的指尖滑落,掉到了离长凳足有一码的地方。

年轻人鼓足勇气把书捡起来,还给了它的主人,脸上满是殷勤和期待。他冒险用愉快的语气说了句简单的关于天气的话——这带有开场白性质的话题导致了世上诸多不幸——然后站在一边,等待着他的命运。

姑娘随意地看看他,他衣着普通,但很整洁,脸上已经没了什么特别的表情。

“如果你愿意,请坐吧。”她说,那是个饱满、平缓的女低音,“我很高兴你这样做了。这光线不太适合阅读。我到更乐意说说话。”

他彬彬有礼地在她身边坐下。

“你可知道,”他说,这是公园里那些长凳绅士们在见面时所惯用的套路,“你是我长久以来所见过的最美的姑娘?我昨天就注意到你了。有人被你那双漂亮的眼睛给迷住了,你可知道,杜鹃花儿?”

“不管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都不该忘了我是位女士。我可以原谅你刚才的那番言辞,毫无疑问,在你这一阶层里,它并不是个罕见的错误。我请你坐下,但如果我的邀请让我成了你的小杜鹃花儿,那么我收回我的邀请。”

“我真诚地请你原谅,”年轻人恳求说,“这是我的错,你知道,——我是说,公园里有些女孩,你知道——我是说,当然,你不会明白,但是——”

“好啦,请别提啦。我当然明白。现在,跟我说说这些人,他们在一条条道路上来来往往、聚聚散散。他们要去哪儿?为什么都如此匆忙?他们快乐吗?”

年轻人无法猜测他应当扮演的角色。“看着他们很有趣。”他答道,“这就是妙不可言的人生戏剧。有些人正奔向晚餐,也有些人要去——呃——别的地方。谁都想弄清他们的过去。”

“我可不想,”姑娘说,“我没那么好奇。只有来到这儿、坐在这儿,我才能感受到伟大而平凡的人类的心跳。而在生活中,我永远也无法感知这样的跳动。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和你聊天吗?——先生?”

“我叫帕肯斯泰克。”年轻人说,他看上去显得急切而充满期望。

“不,别问我的名字。”姑娘说,举起纤细的手指,微微一笑,“你立刻就会认出它来的。想让自己的名字不在报纸上登出来,根本不可能,就连照片也一样。这面纱和我女仆的帽子掩饰了我的身份。你真该瞧瞧司机瞪着时的表情,他还以为我没看到呢。说实话,有那么五、六个是属于声名显赫的家族的,而真不巧,我就出身在其中一个里。我之所以和你聊天,斯泰克波特先生——”

“是帕肯斯泰克。”年轻人纠正道,一脸谦逊。

“帕肯斯泰克先生,因为我想,就一次,和一个平凡的人——一个未被金钱、装腔作势的社会优越感所腐蚀的人——说说话。哦,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地厌倦——金钱、金钱、金钱!我周围的那些人,都是一个模子里做出来的跳舞娃娃。我彻底厌倦了,玩乐、珠宝、社交,一切奢华的东西。”

“我倒是常想,”年轻人犹犹豫豫地低声说,“金钱一定样不错的东西。”

“能满足舒适生活的金钱是不错。但当你拥有几百万时——”打着绝望的手势,她结束了这句话,“那可就乏味透顶了。”她接着说,“实在是无趣。兜风、午宴、看戏、舞会、晚宴,到处透着一股奢靡味儿。有时候听着冰块在我的香槟酒里叮当作响,我都觉得我要疯了。”

帕肯斯泰克先生看上去十分感兴趣。

“我一直喜欢,”他说,“去读,或者去听人说,那些时髦的有钱人是怎样生活的。我想我有些势利眼,但我喜欢总能掌握准确牢靠的信息。我总以为香槟酒是被冰冻在瓶子里的,而不是往酒杯里加冰块。”

姑娘乐了。她的笑声如音乐一般动听。

“你该知道,”她耐心地解释说,“在我们这一无用的阶层里,总巴望着一些更新奇的乐趣。往香槟里放冰块也是最近才兴起来的。首创者是位鞑靼王子,那时他正在沃尔多夫饭店用餐。不过它很快就得给其它新法子让道。就在这礼拜麦迪逊大街的宴席上,每只盘子边都多了一只绿手套,是让客人们吃橄榄时戴的。”

“我明白,”年轻人谦逊地承认道,“这些圈子里独特的娱乐方式是不会让公众知道的。”

“有时候,”姑娘微微欠身,算是对他谦恭态度的回应,并继续说,“我总觉得,自己也许会爱上一个地位并不高的男人,他热爱劳作,而非整日无所事事。但毫无疑问,对等级和财富的要求会比我的理想更为强烈。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呢?帕—帕肯斯泰克先生?”

“帕肯斯泰克。”年轻人舒了口气,说,“我万分感激你的信任。真的,这你知道。”

姑娘看着他,神情平静而漠然,这正好符合了他们地位上的悬殊。

“你是做什么的,帕肯斯泰克先生?”她问道。

“我的工作很卑微。但我希望在社会上出人头地。你刚刚说你会爱上一个地位卑微的人,是认真的吗?”

“我是说过,但我说的是‘也许’。有个大公爵,还有个侯爵,都在追求我。不过,使得,只要我愿意,地位再低也无所谓。”

“我,”帕肯斯泰克郑重地说,“在饭馆里干活。”

姑娘微微退缩了一下。

“是侍者吗?”她说,几乎是用恳求的语气,“劳动是光荣的,但,——服侍别人,你知道,侍从和——”

“我不是侍者,是会计,在——”他们正面对的那条街,就在公园对面,有一块闪闪发光很是耀眼的牌子,写着“餐厅”。“——我就在你能看到的那家饭馆里做会计。”

姑娘瞥了眼左腕手链上嵌着的小表,急忙站了起来。她把书往一个亮闪闪的手袋里塞,不过那书对于手袋来说太大了。

“你现在怎么不在工作?”她问。

“我值夜班。”年轻人说,“离我去换班还有一个小时。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我不知道。也许吧——但我应该不再会有这种奇怪的主意了。我得赶紧走了。有场晚宴要赴,还要去包厢看戏——然后,哎!还不是老一套。你来公园的时候也许注意到了那辆车了吧,在拐弯口那儿,白色的。”

“车轮是红的吗?”年轻人若有所思地皱着眉,问道。

“没错,我总是乘那个来。彼埃尔正等着我呐。他以为我去广场那头的商场买东西了。想想这种生活吧,连自己的司机都要欺骗。晚安。”

“可现在天已经黑了,”帕肯斯泰克说,“公园里有很多粗鲁的家伙。我可不可以——”

“如果你能够对我的愿望保有丝毫的尊重,”姑娘坚决地说,“请你在我离开后十分钟再走。我不是想指责你,但你也许知道,车上一般都有主人姓名的缩写。我再次祝你晚安。”

她庄重地站起来,迅速地离开,步入了夜色之中。年轻人看着她优雅的身影走到公园外的人行道上,转身向听着汽车的角落走去。然后他站起身,偷偷摸摸,却是毫不犹豫地沿着树和灌木丛走着一条与她平行的路线,一边牢牢将她锁定在视线之内。

当她走到角落那边,她回头看了眼那辆汽车,然后走过它,一直穿过小街。年轻人躲在一辆停靠着的计程车后,紧紧盯住她的行踪。沿着公园对面那条街的人行道,她走进了那家有着闪烁招牌的饭馆。这是这些最显眼的建筑中的一座,是白色的,有玻璃作装饰,在这儿可以吃得很便宜。姑娘走进饭馆,跑到里面的某个地方,很快又出来了,这回没戴帽子和面纱。

会计的桌子正好在店的前边。一个红头发的女孩从凳子上爬下来,还特有所指地看了眼钟。穿灰衣服的姑娘爬上了那位子。

年轻人两手插进口袋里,慢悠悠地回到了人行道上。在拐角处,他的脚碰上了一本小巧的平装书。那漂亮的封面让他认出来者正是那姑娘所读的书。他随意地将它捡起,瞅瞅书名,《新天方夜谭》,作者是史蒂文森。他把它扔在草地上,站着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走进车里,往垫子上一靠,对司机说:

“俱乐部,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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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离歌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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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离歌小说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离歌小说大结局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波特》。像我现在,高二,好像是最脱离社会的人群。我读不到太多的小说,只是像天中里的学生,如果不在课余时间看看课外读物,就会闷得发疯。所以,我将一部分寄托又放在了《离歌》第二部上。

其实我是可以再多预料预料后面的情节,比如马卓对阿南有了不同于父女的感情,阿南与夏花相遇并爱上她,于安朵报复马卓,毒药最终因为救马卓而死去,马卓最终远走他乡……但是我抛弃了一切构想的东西,一心一意等待饶雪漫的第二部,我想,那将是一个不同于任何一部青春读物的故事。为什么怀揣了这么多期待?——也许是因为马卓那鲜活的青春,正好像我们的一样……

所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不做外星人已经很多年。忘掉以前,不想未来,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和很多人一样,继续品尝青春的相同的清澈和不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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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好看的职场励志小说1:《不认输,郝莲娜职场蜕变记》——携爱再漂流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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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职场新人蜕变成职场精灵,需要痛苦的过程,犹如荆棘鸟在荆棘上歌唱,坚强又凄美!

公关是许多人向往、期待加入的时髦行业!而这个行业又是淘汰率高、流动性大、挑战多的职业;PR是个美丽的行业,尤其是外表华丽异常,可是其中的辛苦亦如荆棘鸟。

赫连娜长相平平,条件一般,机缘巧合下进入了世界顶尖公关公司,担任AE。同事不友好、领导不满意、客户不认可……职场新人能够遭遇的挫折她都经历了个遍,更糟糕的是情感上还备受打击,相爱数年的初恋男友竟和自己最好的朋友走到了一起。

她没有放弃自己坚持,凭借超强的毅力战胜了所有困难,最后获得了事业和爱情的双丰收。

现实远比荆棘更残忍。我们可以失败、可以疼痛、可以流泪,甚至可以流血,但我们绝不可以认输。而只要不认输,就一定能收获最后的胜利的喜悦。( 文章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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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地狱般的环境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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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计算机坏了,材料只好到附近的打印社去打印。

打印社有三个工作人员,我进去的时候,他们正闲着。我将材料递给其中的一位,她接过我的材料,翻了翻,便默默地走到电脑旁,给我打了起来。

由于那份材料内容不多,没多长时间她就打好了。打好材料后,她就叫她们的另一位工作人员来帮我修改。那位工作人员站起来默默地向我这边走来时,我才注意起她,十五六岁的样子,满脸忧郁之色,看不出她这个年龄段应有的活泼青春靓丽。

她坐在我的身旁,与我一同看着电脑屏幕上的字。突然,我发现有错的地方,自己又不是不会电脑,还是自已改方便,想着,我便拿起了鼠标。

“你的眼呢?”声音之突然之大,让我吓了一跳,这话就出自刚才给我打字的工作人员之口,“就呆呆地在那坐着,没有一点眼色,没看见人家要改文件吗?”

原来,自那个小女孩坐到我的身边后,那工作人员的眼就没离开过那小女孩。

那女孩听到她的叫骂后,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眼中闪出一丝恐惧,接着,便伸手要从我的手中要过鼠标。

“就知道用鼠标,键盘不能用吗?”声音又出自那工作人员之口。

“耳朵呢?给说过多少遍了?就是不长耳朵。”另一位工作员又向她吼道,也许她们两个是这个店的老板,女孩是学徒。

那女孩低着头默不作声地赶紧把伸向鼠标的手缩了回去,便在键盘上摸索了起来。

看她怪可怜的,我忙说:“不用她改,还是我自己改着方便。”

她们像是没听到我说的话又像在为我解释一样:“她不长记性,给说过多少遍了,总是记不住。就得教训教训她。不然,今后怎么从事这个行业?”

“那你们也不能这样对她?”我说。

“她不成器,不这样对她怎样对她?”另一个没好气地回敬了我一句。

她这句话,窘得我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

上午的材料没有完全打好,下午,我早早地就到了,刚到她们的窗口,我就听到那两个人又在训斥那个女孩了。

“都不知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有没有长脑子?”一个说。

“我们都想不明白,你的父母怎么没有把一点好的基因遗传给你呢?哪怕是一点点也行啊,也不至于这样啊。”另一个也在教训她。

……

我推开门进去,她们才停止对女孩的训斥。

“还站着干什么?”一个又对那女孩吼道,“还不去给人家打文件?没有点眼色?!

那女孩低着头默默地来到电脑前坐了下来,好像在想上午的文件放在哪个文件夹了。

“说你没长脑子吧,你真没长脑子。不在那个“其他”文件夹里吗?”

女孩听后默默地打开了那个文件夹。

“那个文件你不打完了吗?怎么还看?”

女孩刚想动,她们的话又来了:“你怎么那么慢?”

……

停也不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走也不是,动也不是,静也不是,反正是那女孩的一举一动都让她们不顺眼都能引起他们的厌恶来。她们就坐在女孩的身后,好像她们的工作就是专挑她的毛病的,总不住地用一双鄙夷、厌恶的眼光盯着她。也许她们恨铁不成钢,想让女孩早点学有所成;也许她们以为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让她知耻而勇;也许她们以为“打是疼,骂是爱”,只有这样的“骂”才是真爱;也许……也许没有也许,她们就觉得她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有所长进,才能成材。

而那女孩呢?就低着头,一任听从她们的摆布,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哪怕是错的。在这里她得不到一点关爱,感受不到一点温暖。我不知她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还在这里折磨着自己,也许她真的没有一点出路,只好寄人篱下;也许在这样冷酷无情的环境中她已习惯;也许她在想,就先忍忍吧,在这样痛苦的环境中学点东西,等自己成材了再说。

成材?——就在这犹如地狱般的环境?地狱般的环境也能培养出天使?在我看来,地狱般的环境只能培养出魔鬼!

[地狱般的环境为题目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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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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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最有成就和影响力的作品。它广为流传,魅力无穷。它在中国文学和人民生活中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它描绘了大约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最为成功。《三国演义》在我脑海中一个接一个地讲述着传奇而生动的故事,比如桃园的三个结拜兄弟,三个爱护茅草屋,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等。它不仅让我了解了很多历史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一些与人打交道的方法。

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关羽,他九英尺高,胸前留着长发,一双凤眼和两条蚕眉,外表非常强壮。非常有用。智慧和勇气,我最钦佩他的力量,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刀切开肉,一个接一个地刮掉骨头上的毒药。虽然这种“手术”会让“病人”非常痛苦,但他仍然在专心地和他的辅导员玩围棋时忍住了疼痛。虽然关羽在一战期间在麦城遭到魏国和吴国联军的伏击和杀害,但关羽忠诚的英雄形象仍然留在我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学的广度和深度。作者罗贯中形象地描述了所有的人物,如关羽的正义、张飞的正直、诸葛亮的忠诚和曹操的背信弃义等..这也表明我们每个人的性格都无法隐藏。我们必须克服缺点,做得更好。《三国演义》确实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我希望通过我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知识渊博、聪明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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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第一次小说之旅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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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数不清的记忆里,有一件事让我最难忘,至今还记忆犹新,那就是我第一次小说

六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我们每人都要看一本小说。我对小说并不感兴趣,所以就随便找了本翻了起来。开始,我是漫不经心地看,但渐渐地,越看越起劲,看得津津有味,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我第一次觉得,原来小说这么好看,这么有趣,并且我还从书中收获和懂得了许多新奇知识。

我第一次看的那本小说是《找呀找呀找朋友》,它让我懂得了友情,让我对友情有了新的见解,让我重新认识友谊。小说中的主角:没心没肺的万里晴,心高气傲的学霸姐杜子阅,还有粘人又胆小的白兔妹王妮可,这三个女孩性格各异却做了死党,这让我第一次明白了不论自己的朋友是怎样的,即使爱好、性格跟自己不同也没关系,只要你们有缘,对彼此都是真心的,也一样能成为朋友。

我第一次觉得友情就像个寻宝游戏。每个人头顶都闪着金光,但只有真正把他们视若珍宝的人才看得到那炫目的光芒。这光芒跟你的外貌、性格、特长、人缘没有一点关系。每个人都会遇见属于自己的寻宝者,这个寻宝者会带你一起踏上一段漫长的友谊之旅。

朋友之间虽然有时会因为一些事而吵闹、发生争执,但是只有这样,彼此的关系才会越来越铁,也更懂得珍惜对方了。朋友之间,有时候快乐会因为分享变成双倍,悲伤会因为分担而减轻,他会和你一起同甘共苦。友情就像灵丹妙药,它会悄悄治愈受伤的心,会悄悄地改变着我们每一个人。

第一次看小说让我受益匪浅,这第一次就让我爱上了小说。小说里有无穷无尽的“果实”等着我们去收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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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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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我该反省,我做了什么?很少有时间看书,很忙,无厘头,不过还是要分享这本书。王小波的文字并不是那么容易看懂的,他的性格也很独特,大概就是某个老师说的他是个有个性的人!

看到了一个新名词——“行货感”,这是我们会有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有这种感觉,能说明的就是:人家那你干了什么或对你有什么任何一种评价,都无须向你解释或征得你的同意。王小波给出的解释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不是王;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又不是王。”王小波给出这个名词是为了引申到中国的文化现状,那我想,大的文化方面先不说,就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就很能说明这样的现象。

高校中非常普遍,借用某个老师说的一句话说,“高校的学生干部是社会最大的腐败的毒瘤。”这句话我认为,大部分我是赞同的,具体为何,我也就不一一道明了,相信能明白的人就自然会明白,不能明白的说了怕是要举报我了。这种事在中国古代就存在,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变化,不知是“奴性”还是什么因素。

说到“奴性”,王小波也没有直接道破,而是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有双性恋的性虐待倾向的洋鬼子见到中国男人唯唯诺诺,妇女裹足,中国人给人跪地磕头等事时倍感兴奋的故事。看了这一篇章,我确实有被恶心到,但是事实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像现在,这样的人,我们的身边不多吗?别说身边的人了,我们自己本身也是这样的吧!当然可以说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但同时,我们确实也不能否认这个事实的存在。

关于真实,王小波如是说,在“真实”这个论域里,假如你让我说话,假如是,我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绝不乱说,《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再多说一句,就是出于那伪善者。自我反省一下,毫不避讳的说,我就是个伪善者,这点我做的很差。

就比如说,今天有很多要我做的事(这个时候又能看出我的“行货感”了),我累的睡着了,醒来被消息轰炸,我一一回复,还加上了自己解释的理由。很可能,别人不需要我的理由,可我却说了我自以为要说的很多。这点,我该多加注意,别人问起缘由我就说,不问就不说。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我想提到的,“中国的人文知识分子”,有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总觉得自己该搞出些给老百姓当信仰的东西。这大概可以理解为强迫性的一种方式,只是被现在的文人们美化了说法,不过确实也不是可以称得上是思想自由的方式,文人不是也该打脸了!按照中国的知识分子的中古遗风来说,知识分子就算得上是有些过分了。

很多自以为优秀的文人(包括大学生)都不自觉有种感觉,比如说,人家不知道鲁迅、郭沫若了,就把这些人归为无知一类。但是,为什么一定要知道鲁迅、郭沫若呢?而且,知道这些人,但是也仅仅只是知道,又有什么样的用处吗?知识分子自命不凡,喜欢踩着弱势上去。这大概也是自以为是,只知道用自己的标准评判别人的知识分子形象。这一点,我也同样需要反省。

说了这么多,但也只是《沉默的大多数》中的一小部分。以前,我也没觉得自己是这么恶劣。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更该关注的就是“人性”。这本书,我建议每一个文人、知识分子都好好看看,吃一吃里面的见解,反省反省,自己是不是条条中招。我想,多少是有些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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