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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力选自冯骥才的哪篇小说【优秀20篇】

秦明,1981年1月生于安徽省铜陵市,毕业于皖南医学院。小说《尸语者》系列作者。现任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这里就是开学吧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些张大力选自冯骥才的哪篇小说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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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蹄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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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蹄小说是讲什么的?美人蹄小说结局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美人蹄小说结局

美人蹄讲述的是一个拥有一双天使般玉足的美丽善良女孩,原本过着平淡的普通人生活。然而一次无意的邂逅,使她一步步卷入一桩巨大的阴谋,引来杀身之祸。残忍的杀手,掷金如土的恋足癖巨富,两个游走在都市的记者,友谊与爱情,金钱与欲望,邪恶与贪念,恋足癖患者匪夷所思的举止,痛苦的挣扎,身不由已的言行,诡异的行动……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繁花都市一一上演。然而,当这位拥有天天使玉足的女孩经过种种坎坷与磨难,终于获得全国美体大赛桂冠。

书籍鉴赏

《美人蹄》中国第一部恋足小说

由著名畅销书作家亦农创作完成的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美人蹄》于2009年3月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

《美人蹄》是畅销书作家亦农在成功推出《石佛镇》、《手机索魂》等多部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后,另辟蹊径精心创作的一部“都市言情加悬疑传奇式”美腿恋足小说。《美人蹄》融言情、悬疑、传奇于一体,把时下相关热点搜索内容做有机的融合,诸如“人肉搜索”、“艳照门”、“美体美足”、“恋足”等。情节跌宕起伏,松紧适度,令读者沉浸其中,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美人蹄》突出情感描写,在用笔上涉及到女孩美体美足等相关内容,高潮部分融入西部惊悚悬疑影视的悬疑火暴情节,注重人物刻画,故事环环相扣,动感与画面冲击力非常强。

作者介绍

亦农,原名唐哲。1971年出生,畅销书作家,现居北京。

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石佛镇》、《北京记者》、《血纸人》、《蛇咒》、《黑皮鼠》、《浴室别恋》以及小小说集《因为有爱》、《好爸爸教出好作文——作家爸爸的作文经》等十余部畅销书。作品曾入选各种选本,并被译成英文,远销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先后获2005年香港“雨林”20本好书奖,2008年澳大利亚圣米诺基金会“泛艾美”文学奖。《因为有爱》获2009年冰心儿童图书奖,《桐桐的点点狗》获2010年《小说选刊》长篇小说大奖。

亦农有二十余年小说创作的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他又深谙当前商业文学创作的特点及规律,这部他精心创作的长篇小说《美人蹄》,结构布局合理,细节处又处理得精确到位,雅俗共赏。一经出版,就迅速攀升至多家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网上盛传当代四大恋足作家:第一,金庸,代表作《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第二,贾平凹,代表作《废都》;第三,亦农,代表作《美人蹄》。第四,冯骥才,代表作《三寸金莲》。

媒体评论: 2008《石佛镇》,“中国版吸血鬼”、“本土最恐怖小说”;

2009《美人蹄》,令他饱受非议,几近辍笔;

2009《因为有爱》,亦农二十年小小说精选集,小小说的经典读本;

2010《北京记者》,潜伏八年,沉默四载。中国打假作家第一人。

2010《血纸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好的抗战题材长篇恐怖小说。

2010《好爸爸教出好作文》风靡校园,“最实用小学生写作辅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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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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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在小学就已经看了,当时,我对尼摩船长十分佩服,渴望自己以后也能成为这样知识渊博又胆大的人。但在当时,也只是单知道尼摩船长是个厉害的角色,当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再次打开这本书时,还是被书中环环相扣的剧情吸引住了,我读懂了更多。

儒勒·凡尔纳描绘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人以为在海上看见了一条独角鲸,但法国生物学家阿罗纳克斯最后发现这其实是一艘潜艇,尼摩船长带着他的仆人和随从在海底两万里环球旅行,海底两万里,这是一个很大深度,虽然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当我再次读了一遍,又收获颇多。

首先,我还是要说对尼摩船长的佩服,他带领自己的随从,在深海通过种种挑战,战胜种种困难,在南极缺氧时,尼摩船长在仅存一丝空气的情况下,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人,虽然他是个外在冷酷的人,但到了关键时候,他还是向大家展示了他热心的一面。这才是真正的尼摩船长。

他痛恨陆地,但他会把黄金送给贫穷的人,会收容一切厌恶陆地的人,会为朋友的死去而默默落泪……他,其实也是个善良的人。

其次,我也十分佩服他的随从,他们都是忠实的人。其实,没有几个人真正原意在深海生活,因为这时时面临这各种挑战,也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本。但是他的随从们却愿意跟随尼摩船长,在深海生活,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凭借自己的智慧,帮助尼摩船长,主仆几人共同努力,完成海底环球旅行。他们的团结协作精神让我十分佩服。

其实,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故事的同时,也在通过尼摩船长的口吻时时告诉人们,要与大自然共存,尊重大自然,保护稀有动物。成为自然地朋友。虽然科技越来越发达,但在发达的同时,也常常会破坏生态平衡,所以更需要我们的保护。鱼和熊掌不可复得,但人类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地球。

也有人认为,儒勒·凡尔纳的小说纯属虚构。但有这个幻想有什么不好呢?人只有通过种种幻想,才会渐渐进步,是现代科技渐渐发达。又有哪位科学家不是在一开始的幻想中有所成就呢?

我相信,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下,儒勒·凡尔纳的愿望不会落空,让我们携起手,共创地球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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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变色龙》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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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色龙,是一种能使皮肤随环境颜色变化而变化的动物。而在作者契诃夫的笔下的“变色龙”,它的颜色变化频率可谓不同凡响,超乎你的想象,如同“夏日鬼天气”,说变就变。

小说《变色龙》讲述的是主人公奥楚蔑洛夫在判断狗的主人是谁而得到不同答案时,对受害者的态度的不断改变。小说主要通过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的“走狗”。这篇带有讽刺意味的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却是真实的,让人在欢笑之余,不禁深深地思考起来。

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而社会环境的影响远远大于书本知识的熏陶与启迪。在这个日益纷杂的社会中生活,青少年不能盲目自大,也不能自命清高,既要紧跟社会先进思想文化的脚步,也要有一层坚实的屏障来防止不良信息的诱惑与引导。青少年心理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但在性格养成的时候,我们不能让自己拥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虚伪做作的性情,而要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让自己不断发展并趋于完美。

在当今社会中,对人对事的态度如“变色龙”般迅速的也不在少数。为了他人的关注,故向他人献殷勤,为工作升职,送礼的也不少。听惯了阿谀奉承,也不知那些人怎么就是听不厌呢?特别是现在的中层领导干部,最爱摆架势。你多说几句好话,即使是假话,或者送些名贵的高档礼品,你也就有些说话的份,不然不仅连插句嘴的地方没有,也许到最后连饭碗也丢了。这些人的态度变起来比“变色龙”可快得多了,如夏日鬼天气,说变就变,不可预测。

在整个社会上,“变色龙”的风光时日终究是好景不长的。因此,为了不要“自生自灭”,我们应该从小开始养成良好品行,为将来走上繁杂的社会打下基础,也好在以后前进得顺利些。

总之,我们不能将日子放在“夏日鬼天气”,也不能和“变色龙”同穴而居。我们青少年更需有一双慧眼,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空间,一片能让自己自由翱翔的天空!

[小说《变色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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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寂寞的滋味》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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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独处的时候,你会觉得寂寞吗?你喜换独处的滋味吗?有人说寂寞让人如此的无聊和闷苦,寂寞的滋味是如此的苦涩和清冷。躲都躲不及,怎么喜欢?但是只要你静下心来细细体味寂寞,就会觉得——寂寞的滋味是优美的,是宁静的。寂寞让你如此快乐,近而你会喜欢上寂寞的感觉。

小的时候,可能还无法体会到寂寞的存在,因为这个时代的我们不愁吃不愁穿,天天享受着幸福带来的快乐和喜悦。可父母在他们童年的那个年代又何曾这样娱乐过?那个年代物资匮乏,寂寞的滋味便引上心头,有人说,那种寂寞是枯燥无味,难以忍受的,但有谁会想过,在寂寞背后并非都是痛苦的,若不是那寂寞的存在,又怎么能张目对日;又怎么能明察秋毫;又怎么能细察纹理?没有了这些,物外之趣又从何来!寂寞有时也能给我们带来乐趣。

当我们走向社会时,会对寂寞感受得更深,来到一个新的环境里,一切都是如此陌生,坐在一旁看着其他人欢乐地交谈,心中会不觉产生一种无法言说的感受,那就是寂寞的滋味啊!这种滋味会让你迫切地想与人交流,想融入这个集体中!真正的寂寞,这才是真正的苦味的寂寞啊!

可是,让我们把目光转向那些研究者身上,比如说发明家,他们天天在实验室内,做着重复的工作,几十年如一日,没有人与他们交谈,有时他们会呆在屋里几十天不说话,他们忍受着常人无法忍受的寂寞。但是,正是在这样的一种安静的环境中,他们才得到了成功,用几十年的寂寞去换几世的方便,应该是发明家们所做的,最幸福的事吧!寂寞的滋味啊……让人回味无穷。

寂寞让人学会独立思考,拥有成熟,还让我们拥有一份细蜜的心思。这就是寂寞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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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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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明轩

因为我们学了课文《最后的常春藤叶》,我们对欧·亨利有了一些了解。老师就为我们推荐了一本书---《欧·亨利短篇小说

欧·亨利,美国作家,和莫泊桑、契诃夫并称“世界三大短篇之王”。代表作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白菜与皇帝》等。

欧·亨利的写作非常有特点。他的结局常常出人意外,但是又特别合情合理。被人们叫做“欧·亨利式结尾”。

这本书里的短篇小说,个个令人印象深刻,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爱的牺牲》和《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

《爱的牺牲》,讲的是一对情侣,一个叫乔,一个叫德丽雅。他们互相瞒着对方打工挣钱,作出牺牲。其实,做出牺牲的原因,都是他们之间的爱。

《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讲的是一个证券经纪人和他的速记员结婚了。结果证券经纪人因为太忙,把这事儿忘了,结果向速记员再次求婚。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证券经纪人工作认真。

在这本书里的人物,个个性格不一样。有的善良,有的暴躁……

从此以后我一定要读更多更好的书,长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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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把自己的病写进小说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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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多病的巴金,其实从来没有读过大学。14岁时,他好不容易得到祖父同意进入英语补习学校念书,刚刚一个月,就因病辍学。1925年,他到北京准备考北京大学,但是体检时发现患有肺病,无奈与北大失之交臂。在巴金的作品中,常常有主人公患肺病或其他疾病的描写,并且因患病而发生情绪、思想的变化,《灭亡》中的杜大心等都是如此。写《灭亡》时正是巴金治疗肺病与休养的关键时期,主人公杜大心也就因患有肺病而萌生暗杀军阀以解脱痛苦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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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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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快乐的,是幸福的,无拘无束,不管人世险恶纷争,也不必管社会的黑暗腐败……而高尔基的《童年》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例子,没有孩子的天真,活泼。只有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受尽外祖父的苛待,却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话,让我干概万千。《童年》主人翁是阿廖杀七岁在父亲去世后《童年》读后感,随母亲住在外祖父家度过岁月。期间,他的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郑家地产争吵以及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自利。这种现实生活所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阿廖沙是在这种可怕的家庭背景下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我看了,《童年》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童年比高尔基幸福许多。有那么好的环境读书,有父母的疼爱,有那么好的老师教育。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童年。好好学习,不怕困难做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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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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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桑提亚哥——一个坚强、不畏困难不怕失败的人。他虽然饱受打击,却从未放弃过寻找希望的念头。他虽然屡遭失败,却从未有灰心的时候。他虽然险些在马林鱼嘴下丧命,却能又一次点燃胜利的希望。

桑提亚哥是一个在海明威笔下生动形象的渔夫。桑提亚哥84天出海一无所获,他的顽强与拼搏,迎来了第85天充满希望的黎明,又迎来了第85天灿烂的阳光。第85天,老人出海了。在茫茫大海中他的坚持终于得到回报:一条大马林鱼上钩了,

接下来的四天,便是老人与大马林鱼的较量。寒风刺骨不怕,缺水也不怕。他运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大马林鱼迎来了胜利。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老人终于战胜了大马林鱼,他敢于向失败挑战。老人与海的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不放弃,总有一天你也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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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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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工程师》是米酿写的历史军事的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愣了好久。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李植点了点头,说道:“澳大利亚的东方、南方和东南方向水草丰美,最南地方气候和北京差不多,不过更加温润多雨。那里现在满是森林,还有一些草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里藏着一个储量相当惊人的金矿。”

“不说别的,光说那澳大利亚东南地区,装整个大明的人口都没有问题。”

“现在我们的船队已经在秘鲁的西部沿海岛屿开发鸟粪资源。保守估计,这些岛屿上的鸟粪足够我们汉人使用三十年。三十年后,我们日本的化学基地应该就能大规模供给化肥了。所以我们有把握把粮食亩产提高一倍。”

李植越说越有兴致,看着朱由检说道:“现在小麦的亩产很低,算上投入的种子,每亩小麦收益不过**斗。因为每亩麦地都会耗费一定的人力,灌溉水源,所以农业收益很低。如果我们能利用肥料把小麦亩产提高一倍,那么农民的实际收入将提高数倍。”

“举例来说,现在我们在澳大利亚雇佣当地土著耕作,每人每月给四斗粮食做报酬,每个土著可以照看十亩地。这样下来一年地主的亩均利润大概就是三斗。而在鸟粪产业的扩大后,甚至有了化肥后,澳大利亚地主的亩均利润可能可以提高到一石。”

“如果是大规模的庄园动辄百亩,只要管理得当利润是十分可观的。当然,大型庄园雇佣的土著超过十人,这就很需要管理能力,要能够让这些土著安心干活,为自己和汉人劳动创造财富。”

朱由检听到李植的话,突然间有些向往起来。

这三年,朱由检的帝王雄心已经被惨淡的现实渐渐磨平了。实际上,朱由检早已经看不到任何复兴大明的希望。天下的民心已经完全站在李植这一边,只有极少数士绅还在偷偷怀念明朝,但他们的影响力也渐渐被识字的中学生取代。

大齐的开拓进取惠及每一个汉人,外族在汉族面前不堪一击,没有任何一个力量能够帮助朱由检复国。完全不存在任何希望。

朱由检早就接受了大明结束,新朝代牢不可破的事实。

实际上朱由检现在作为一个罪人,除了担心李植毒杀他,就是担心自己的子女。因为除了朱明太子朱慈被封为承恩侯,其他的皇子公主如今都是庶民。而一些地方官甚至因为崇祯的子女是朱明皇室子弟而歧视他们,各种有利的政策都不照顾崇祯的家庭成员。

周围的百姓都越来越富,而朱由检的子女却谋生不易。这么下去的结果就是朱家的儿子失去婚配的资本,最后一个个孤独终老,女儿则草草嫁人,一辈子受夫家嫌弃。

然而李植如今开口,说要让朱由检去澳大利亚做地主。

朱由检嘴巴有些干,舔了舔嘴唇说道:“圣…圣上,庶民已经老了,倒是没什么期许。只是庶民的儿子女儿有不少颇为贫困,圣上若是…若是仁德,庶民恳请圣上允许庶民的子女出海,在海外的殖民地占据百亩土地。”

李植看了看朱由检,点了点头。

他上去扶了扶朱由检的肩膀。在李植有力的双臂中,这个曾经统御十三省的帝王有些单薄,李植甚至觉得朱由检的身子有些发抖。

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了。

李植说道:“你说的我很理解。你放心,你所有的子女以后都不会被人歧视,都将被地方官一视同仁。如果有任何人敢区别对待你的子女,子孙,我李植第一个要惩处这样的地方官。”

顿了顿,李植说道:“好,你的几个儿子只要愿意出海的都可以出海垦殖,朱家的儿子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我看管理一些土著也没有问题。我会提醒移民官员注意,让他们把朱家儿子分配到土著比较多,需要管理才能的地区去!”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脸上一阵白一阵红。

王承恩茫然地看着李植,眼睛里越来越恍惚。显然,朱由检已经完全接受李植的恩德了,开始融入大齐的社会秩序,并在这个秩序中努力争取自己的地位。

然而对于身体残疾,除了尊严什么都不剩的王承恩来说,这样的结局无疑算不上喜剧。

李植突然看向了王承恩,喝问道:“王承恩,你可有不满?”

王承恩在地上身子一抖,脸上又流下两道泪水,颤声说道:“奴婢不敢。”

李植冷笑了一声,淡淡说道:“朕料你也不敢。你便随你老爷一起出海吧。”

转过头,李植缓缓朝朱由检说道:“那便这样吧,你召集子女筹备筹备,地方官不会刁难你的。你把你儿女的名字报到澳大利亚南部和南美洲的名单上,选个日子便搭船出海吧!”

朱由检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对于一个当了二十多年皇帝的人来说,为了几个农庄这样的小事感激李植实在有些难堪。但同时,对于一个被废了的皇帝来说,能够不被毒杀,能让自己的子女能够得到良好的归宿,这又是十分难得的。

朱由检脸上一红,然后又渐渐白了。他朝李植拱手作揖,恭敬地说道:“庶民谢过圣上,圣上胸怀仁德,实乃天下黎民之幸。庶民衷心恭祝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听到朱由检的话,李植哈哈大笑起来。

他拍了拍朱由检的肩膀,再次笑了起来。

对于朱由检这样身份的人,李植并不准备折辱他。李植并不希望朱由检诚惶诚恐跪在地上给自己磕头,毕竟朱由检也曾是皇帝,也有他最后的骄傲和自尊。朱由检能朝自己作揖,喊一声万岁,李植觉得很足够了。

“你这么说,朕很高兴!很高兴!”

听到朱由检的唱拜,门外的李老四也有些欣慰,开心地笑了起来。

不知道怎么回事,门外负责拱卫李植的禁卫军似乎也听到了朱由检的唱拜,竟齐齐大声喊了起来。

“圣上万岁!”

“万岁!万岁!”

“万万岁!”

唱了几句,这些人又齐声喊道:“大齐万岁!”

“大齐万岁!”

“大齐万万岁!”

几百人齐声大喊的声音响彻大地,不知道传出去多远。那一声声欢呼,让三年来都无比寂静的小院子突然间变成了沸腾的舞台,仿佛变成了庞大帝国的绝对中心。

李植点了点头,不再停留在这个特殊而普通的小院子。他一甩前襟,大步走出了屋门。

朱由检拱手长揖,送李植离开。

就连地上的王承恩也不敢再托大,朝李植作出了跪拜的姿势。

“李老四!回去准备!”

李老四笑了笑,问道:“东家!准备什么?”

听到李老四喊自己“东家”,就好像崇祯七年李植起家时候的样子,李植诧异地回头看了看他。当他看到李老四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依旧有一双少年人才有的明亮眼睛时候,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太多东西要准备了!”

“通知郑晖,准备建设贯通南北、横贯东西的四条铁路动脉!”

“通知崔昌武来,准备发展负责立法并监督政府的机构!”

“让李兴从新大陆回来!开始征兵!我们再准备二十万兵马,两年后朕要亲征波斯和奥斯曼!西伯利亚!然后是非洲!朕要让这个天下的每一寸土地,都属于汉人。”

“让李欢在全国建二十所大学,建立两百个物理、机械和化学的高等实验室。”

李老四跳上吉普车,大声喊诺。

李植站在吉普车的外面,摸了摸吉普车的车身,大声说道:“朕是汉人的头号工程师,朕要用自己的一生,给汉人建设一个最美的未来。”

坐上吉普车,李植大声喊道:“李老四!我们永远在路上!“

”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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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翻译官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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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杨幂、黄轩、高伟光、周奇奇主演的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以下是“小说翻译官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亲爱的翻译官小说结局是什么

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是一部职场爱情电视剧,讲述的是法语系女硕士乔菲,从小就想当一名翻译官。再一次偶然的机会上,她邂逅了翻译天才程家阳,而乔菲为了躲避前男友高家明,在误打误撞的情况下和程家阳结下了梁子。但是在一次翻译面试上,考官证实程家阳,于是两个人带着误会开始了一场较量。

最终乔菲通过不懈努力,得到了程家阳的肯定;而两人在历经种种波折后, 也终于确认了对彼此的感情。正当乔菲事业、爱情都如沐春风时,一场变故突袭而至,高家明也在此时再次介入乔菲的情感生活。种种现实和猜忌令乔菲与程家阳矛盾丛生,最终不得不分手。

乔菲此后远走他乡进修法语,程家阳亦接受事业上的新挑战。两人各自历经成长,面临生死考验后,最终涅磐重生。乔菲终愿直面自己的感情,追求更高的职业理 想;程家阳也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但在最后程家阳不仅爱情事业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惜在一次出差到非洲时遭到绑架,最终客死异乡,而乔菲伤心过度差点崩溃,但为了忘记程家阳死去的噩耗而远走他乡。

男主帮女主要到去法国留学的机会,女主就走了,男主也试着接受那个女主播(那是男主不知道主播干的事)和她交往,女主在法国也遇到了一个男孩,是那个欧德的弟弟,但没有交往吧。男主到法国办事,想见女主,女主去了,结果遇见了那个女主播,又走了,骗男主说有事没去,在火车站遇到那个男孩,男孩为救女主和其他人而死,菲很愧疚,后来就回国,和男主一个单位。

在《翻译官》小说中,乔菲和程家阳说了一段话:“我们两个,曾经有过一个小孩子,还是在我没有出国之前,我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没有跟你商量,我 自做主张的把他拿掉了。手术的时候,出了点意外,家阳,我可能没有机会再有小孩子了。”不过最后结局程家阳收养了一个黑男孩,叫卡赞。

在原著中,乔菲去了法国后,男主角程家阳腿受了一枪。他打电话给乔菲,说回来后就结婚,因为乔菲不能生育,程家阳还领养了一个当地的小男孩,小男孩的名字叫卡赞,是青草的意思,和女主角名字的意思一样。一向坚强的女主角感动的哭了,觉得很幸福。

大家看了上面的剧情介绍之后,是不是对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大结局是什么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小编认为这部电视剧的结局一定是有喜有忧,最后两个人可以在一起就已经是喜大于忧了,至于编剧在改编这个翻译官的小说中,乔菲会不会怀孕了,又有没有堕胎,那就只能去看这个剧情的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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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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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式”长篇小说。作者萧红用她那独特的文采描绘了呼兰河那个她小时候曾生活过的一个平凡、灰暗的小镇。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著名作家茅盾曾这样评价《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共有七章和一个尾声,第一章主要讲东北小城呼兰河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第一节引出呼兰河以后,主要写东二道街上的大泥坑;第二节主要写卖豆芽的女疯子;第三节写染缸房里的故事;第四节第五节主要写扎彩铺;第六节主要写小胡同卖麻花的;第七节主要写卖卖豆腐的;第八节介绍火烧云;第九节总写呼兰河的一年四季。第二章写了关于呼兰河人们的精神上的活动,有什么“跳大神”,鬼节放河灯,台子戏,庙会,跳秧歌等。第三章写了祖父与祖母。第四章主要描述了我家的荒凉。第五章写了小团圆媳妇之死,第六章写了有二伯的故事,第七章主要写磨房里“冯歪嘴子”一家的故事。尾声讲述了故事的结局。

通过萧红细腻而详细地描述,我看到了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年代的人们的生活状况。第一章中关于泥坑的描写用了大量的篇幅,看到了人们的自私与麻木,而所有的死猪肉都要说是泥坑里淹死的,又反映了当时们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而之所以那样又是因为当时经济落后的无奈之举。而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小团圆媳妇之死,来的时候活蹦乱跳,没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就走上了黄泉路了,她才十四岁,却早已成为人家的妻子,可她原本应该是个天真活泼孩子呀!而造成这一切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她那个恶婆婆。幸好我们生活在新中国。那时的整个社会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多少小女孩失去了亲人的爱,本该像我们现在的上学年龄的却不能上学,在家里做这做那,还要饱受摧残。想想那时的小女孩真是太可怜了。而我们现在吃的好,穿的好,父母都把我们当宝贝,享受着科学文化的教育。

总的来说,呼兰河当时的人们的经济是很落后的,精神是愚昧的,人心是迷茫的,尤其是迷信害了很多人。而我认为呼兰河也许就是当时整个中国农村的缩影。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落后时期的种种生活,也庆幸自己生活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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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明清小说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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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明代的章回小说和四大奇书.明朝人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为四大奇书。

《金瓶梅》的作者叫兰陵笑笑生,该书反映了明代中叶的社会现实。

B.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线索,描写了贾、史、王、薜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日趋衰亡。作者曹雪芹,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清代小说家。

C.此外还有明代冯梦龙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清人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清人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清人刘鹗的《老残游记》,吴沃尧(字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李宝嘉的《官场现行记》、曾朴的《孽海花》被列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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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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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俄罗斯著名作家高尔基所写的《童年》,这本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的父母双亡,而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火爆,只有外祖母疼爱、关心他。外祖父不喜欢他,有时还要毒打他。他的两个舅舅也讨厌他、为难他。其实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高尔基借阿廖沙来描写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高尔基的童年和我们比起来实在太惨了!

再看看我们,被父母宠爱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老师讲课;回家也有美味等着我们品尝;想要什么,只要父母能做到的,都会尽量满足;如果被欺负,大人们还会狠狠教训那个人。而高尔基生活的那个年代呢?高尔基的生活从不平静,几乎天天都有人辱骂、伤害、欺负他,而亲人对他也不管不问,甚至还刁难他、毒打他,他也只能默默地忍受,坚强地面对。

高尔基童年的艰苦生活,使他变得坚强。他奋发图强,最终成为一名伟人。他的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克服困难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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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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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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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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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的日记,其中还有他的家人给他的信。所有内容都告诉我们,要心中充满爱,做一个有礼貌、懂礼仪、讲文明、懂得感恩的人。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对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心怀感激,报以微笑,当他也遇到困难时,真诚地去帮助他。

我觉得,我们首先要感谢父母,是他们养育了我们,为我们遮挡一切风雨,保护着稚嫩的我们,是我们健康成长。父母为了我们,操碎了心,。我们有一点点不舒服,他们都会关心地问,深怕我们有任何闪失。父母,使我们第一个要感谢的人。

我们还应该感谢老师。老师每天为我们辛勤的教书,讲解知识,却无怨无悔;老师每天在一方讲台上,默默耕耘,却不求回报。老师为了我们,耗尽心血,“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如果没有老师,就没有我们满分的成绩;如果没有老师,我们就不会懂得这么多知识。老师那么平凡,却又那么伟大。我们也要感谢老师。

身边还有许多需要我们去感谢的人,感恩别人并不难,别人劳累时,给他一张椅子;别人伤心时,好心地安慰他;别人摔倒时,主动去扶起……我们要知恩图报,而不是忘恩负义,心中充满爱,懂得感恩,世界就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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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欢乐颂小说樊胜美结局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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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中的一个悲剧人物当属樊胜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欢乐颂小说樊胜美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欢乐颂》樊胜美结局:辞去工作当酒店经理, 最后和曹律师在一起,樊胜美希望别人看到光鲜的她,活在自己装出来的世界里。职场打拼十几年学会的生存之道,樊胜美显而易见带感叹号的虚伪。面对关关,安迪说出了她心里想却不敢说的话。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的虚伪。最后,当没有底线的家人,把她的光鲜撕碎,她勇敢的选择了真实。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和电视剧一样,是一个励志美剧,很多观众在看完前四集剧情以后纷纷表示这个角色和原作品非常的相似。那么《欢乐颂》小说中樊胜美是小三吗?樊胜美喜欢王柏川吗?在电视剧当中最后和谁在一起呢?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齐的确当过小三,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有一段当小三的经历,不过这并不是她原本的意愿,最后她应该还是和王柏川在一起了。樊胜美是一个有些悲剧的角色,不仅是出身有些落魄,而且感情经历也不顺利,但是她自己有些心高气傲,直到最后才发现最喜欢自己的竟然是身边一直默默守护的王柏川。

樊胜美或许在剧中是最可怜的一个,不仅高傲一切,想尽一切办法爬上名流社会寻找高富帅,可是随着时间推移越挑越老,导致最后年龄变大了无人要。可是根据原着中樊胜美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去当别人小三来填补心中不满。

樊胜美,是一个来自贫寒胡同的小公主,一个在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下成长起的女孩,一个费劲心思、养家生活的砺志少女。然而,不知是缘分的使然,还是命运的羁绊,自信坚强的少女始终逃不开贫困的枷锁,因而找到可带她脱离困苦之海的金龟婿便成了她心中唯一的企盼。

然而,历经生活苦难的她逐渐明白唯有自立、自信、自强,方可改变命运,改变人生。而她最终的结局也必将是通过自己的领悟从而实现改变自己人生轨迹的梦想!

《欢乐颂》小说中王柏川是樊胜美的同学,一直暗恋着她。虽然出生于普通的家庭,但是踏实肯干的性格使得他在海市基本站稳了脚跟。没有出众的才华,但是他在面对樊胜美之时,却活脱脱一个为爱勇往直前的男人。

当他知道樊胜美的家庭陷入了窘境,他依旧愿意背负起两个人的人生,两个人的未来。然而,当樊胜美的要求越来越多之时,收入略显拮据的他也显得力不从心。

不过小说版欢乐颂中樊胜美后来明白了唯有自立、自信、自强,方可改变命运,改变人生。于是辞去现在的工作,在酒店做大堂经理,后来她吸引的曹律师的注意,最后和曹律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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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镇与城市高一小说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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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园子的记忆里,家乡的小镇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在那里,没有仰断脖子的高楼,没有呛鼻的汽油味,也没有整日整日的喧闹声。其实,要说喧闹,这里也是有的,镇上文化广场这片巴掌大的地方,是这里唯一带有闹腾声音的地方,不过相比“喧嚣”,园子更喜欢称它为“热闹”。小镇上几百人每天晚上聚集在那里,跳舞,聊天,游戏,它像是个太阳能,聚集着宁静小镇的大部分能量。

园子是从小镇上走出去的姑娘,她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去了省城生活,她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不过凭借着多年来在城市的努力打拼,他们家的日子,过得也算是不错。园子每逢夏天就会回到小镇,找大姨家的姐姐玩,姐姐常带园子去镇上的商场闲逛,偶尔也会给园子买她最爱吃的棉花糖。每当园子回到小镇,总会有一些不认识的长辈向她打招呼,她起初有些不解,因为这事儿如果发生在城里,准是哪个拐卖犯向小孩儿们套近乎,可时间久了,园子觉得他们并无恶意,只是对她很热情而已,而这种热情,园子在城里从未体验过。 园子的表姐常常羡慕园子,常问她城里面的新鲜事,园子不以为意,认为自己没什么特别的,反而羡慕表姐的无忧生活。假期结束后,园子就要回到城里,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抱着表姐哭一阵,她搂着表姐的腰,直到公车来了也不舍得放手。

回到家的园子常常一个人趴在窗边眺望远处,她不经意的看到对面大厦里的情侣在争吵,马路上的摊贩推车走在漆黑的夜里,又或是喝醉酒的大叔瘫倒在路边。她每每看到这幅画面,心不由得沉闷了起来,在这个城市里,园子感受不到那份由心而发的喜悦。在这座城市里,除了图书馆、医院和咖啡厅,其余的一切场所都在躁动着,让人控制不住的深呼吸。园子心里想着,她常混迹于此,会不会也变成一个俗不可耐之人,她经常去逛街,身边的朋友交叠出现,他们肆无忌惮的发光发热,仅有的一腔热忱像是要把这所城市所吞没,可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园子明白,此处紧挨着自己的人,其实离自己很远。小镇一直在她心里安静的躺在哪里,无视身边所有的肮脏,圣洁的白成一片。

小镇的热情与城市的冷漠似乎显得格格不入,可城市的繁华与小镇的匮乏也是有所冲突,就是这样两个融不到一起的地方,园子在他们之间来回游走。其实,她心里明白,人们总是觉得远处的生活是美好的,就像表姐羡慕她的生活一般,她也向往着那个远离喧嚣的小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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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史观

全文共 2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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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历史有其自己独特的一面,它有着属于它自己的内在规律,是属于价值的历史。昆德拉在《帷幕》中举了一个例子,以此来说明科学的历史和艺术的历史之间不同――“伟大的医生甲发明了一种治疗某种疾病的天才药方。但在十年后,医生乙又创立了另一种方法,更为有效,以至于前面的方法(而它并不失其天才的一面)被摒弃和遗忘。科学的历史具有进步的特点。一旦用于艺术,历史的概念就跟进步没有任何关系;他并不意味着一种完美,一种改进,一种提高;它像是一次探索未知的土地、并将他们标识在地图上的旅行。小说家的雄心不在于比前人做得好,而是要看到他们未曾看到的,说出他们未曾说出的。福楼拜的诗学并不让巴尔扎克显得无用,正如发现北极并不让美洲的发现变得过时。”

小说记录的是人类的精神世界,有其属于它自己的历史。小说是在特定的时期对于人的精神状态探索和表达。在《被背叛的遗嘱》中,昆德拉说:“因为人类的历史与小说的历史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假如说前者不属于人,假如说它像一股陌生的外力那样强加于人的话,那么,小说(绘画、音乐也同样)的历史则诞生于人的自由,诞生于人的彻底个性化的创造,诞生于人的选择。一门艺术的历史意义与简单历史的意义是相反的。一门艺术的历史以其个性特点而成为人对人类历史之非个性的反动。”人类的历史是社会生产力推动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个人在历史发展中处于被动地位;而艺术的历史则是靠艺术家个人的创作,凭借艺术家对人的存在的理解加以艺术加工而成,艺术家可以利用自己的想象去重新创造历史。

小说的历史具有复杂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同时在统一前行的方向上,也是由千姿百态的不同艺术风格组成的道路。昆德拉在追问小说的历史的个性特点时强调因为各个时代的小说家不断探索,小说的定义和范围得以确定。昆德拉认为,“为了能在数世纪的发展中形成一种独立性,这一历史难道不应该由一种永恒的因而必然也是超个性的常识来统一吗?不!我认为,甚至这常识也会永远保留其个性的、个人的特点,因为,在历史的进程中,这种或那种艺术的概念(小说是什么?)以及它的发展方向(它从何而来?又向何处去?)总是不停地由每一个艺术家、由每一部作品来定义和再定义的。小说史的意义就在于探索这一方向,探索它永恒的、总是再追溯既往地合并小说之过去的创造和再创造:拉伯雷肯定从来没有把他的《巨人传》称为小说。它曾经不是一部小说,随着后世的小说家(斯特恩、狄德罗、巴尔扎克、福楼拜、万楚拉、贡布罗维奇、拉什迪、基什、夏姆瓦佐)不断从中得到启发,不断借用其名声,它才成为小说。它这样插入小说的历史中,然后又被承认为这一历史的奠基石。”也就是说,共性和个性共同创造了小说的历史。小说是在众多小说家不同风格的革新推动下,才得以发展起来,在历史上具有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同时这些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小说家有着相同的艺术追求――那就是对人的存在的意义的思索。昆德拉把小说的历史分为上半时和下半时,上半时(十八世纪以前)的小说具有幽默的非真实性小说风格,取得过辉煌的成就。可是下半时,即到了十八世纪,小说开始追逐细节的真实,情节的严密,巴尔扎克式的书写历史,成了小说的一种普遍式样,小说的范围被缩小了,形式被限制了。下半时的小说将上半时的小说精神遗忘了。所以当福楼拜重新描写生活现实态的细致时,昆德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经历了两个半时的发展,小说的发展遇到了新的时代,这被昆德拉称为是“第三时”。第三时小说美学的发展在继承小说的精神的基础上,扩大了小说的定义,“为上半时小说恢复名誉,其意义并不是回归到这种或那种仿古笔法,更不是对十九世纪小说的幼稚否定,这一恢复名誉的意义更为普遍:它要重新确定并扩大小说的定义;它要与十九世纪小说美学所作的缩小小说的定义唱一个反调;它要将小说的全部历史经验作为小说定义的基础。”

昆德拉的小说史观是小说精神的延续性和复杂性,“每部作品都是它之前作品的回应,每部作品都包含这小说以往的一切经验。”同时,小说的历史是整个欧洲小说的历史,“小说全是欧洲的产物;它的那些发现,尽管是通过不同的语言完成的,却属于整个欧洲,发现的延续(而非所有写作的累积)构成了欧洲的小说史。只是在这样一个超国度的背景下,一部作品的价值(就是它的发现的意义)才可能被完全看清楚,被完全理解。”因为,“只有在(小说的)历史中,人们才能抓住什么是新的,什么是重复的,什么是发明,什么是模仿。换言之,只有在历史中,一部作品才能作为人们得以甄别并珍重的价值而存在,对于艺术来说,我认为没有什么比坠落在它的历史之外更为可怕的了,因为它必定是坠落在再也发现不了美学价值的混沌之中。”

昆德拉不仅坚持从小说自身的历史中去审视小说的价值,而且他也一直用开阔的视野去审视小说的历史和未来。欧洲的文学资源非常丰富,昆德拉从欧洲文学的历史中看到了小说中存在的理由,欧洲文学并不局限于一个国家而是超越国界的整个欧洲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当回望欧洲小说的发展历史时,昆德拉认为在小说的不同发展阶段各民族将小说的精神不断传承和发扬光大,就像一场接力赛赛跑: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期间,意大利的薄伽丘开创了小说的伟大开端,法国的拉伯雷和西班牙的塞万提斯的出现共同推进小说艺术的前行:十八世纪的英国伟大小说家菲尔丁、理查森和德国的歌德继续坚持小说的道路;十九世纪完全属于法国,接着俄罗斯小说进入,还有继它之后迅速出现的斯堪的纳维亚小说:二十世纪是中欧小说取得辉煌成就的时代,卡夫卡、穆齐尔、布洛赫和贡布罗维茨一起开创了后普鲁斯特时代欧洲小说的新道路。这些不同时期的小说凭借着非真实性的幽默的创作风格共同推进了欧洲小说的辉煌。因此,昆德拉说,“总有一些新的历史环境(伴随着它们新的存在内涵)一会儿出现在法国,一会儿出现在俄罗斯,一会儿又在别的什么地方,此起彼伏,他们不断推进着小说艺术,为它带来新的灵感,向它提供新的美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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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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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一周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昆虫记》。它的作者是家喻户晓的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我被它深深的迷住了。

这本书记录了他在户外观察昆虫习性的结果。比如,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平时如果我走在马路上,看到了蚂蚁搬运东西,一群小蜜蜂在花上采蜜,蝉儿在树上鸣叫,最多也就多看几眼,根本不会细心观察,然而这样的小细节法布尔却观察的细致入微,他写的每个小故事都是经过数月甚至数年的观察才慎重的下结论。例如,“见过螳螂的人,都会十分清楚地发现,它的纤细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呢。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要更长一些。而且,它的大腿下面还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的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齿,一共有三个。总之,螳螂的大腿简直就是两排刀口的锯齿。当螳螂想要把腿折叠起来的时候,它就可以把两条腿分别收放在这两排锯齿的中间,这样是很安全的,不至于自己伤到自己。”这是作者描写的螳螂,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小昆虫都变得栩栩如生,生动可爱,仿佛变成了孩子们的小伙伴,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

《昆虫记》让我开阔了眼界,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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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诛仙小说大结局详解_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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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7册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诛仙小说专题

1.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2.诛仙小说内容介绍(附结局

3.关于诛仙小说的十大谜团

4.小说《诛仙》的结局是什么?

5.小说《诛仙》的结局

6.诛仙原著小说第二章:迷局

7.诛仙原著小说阅读_序章

8.《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9.诛仙原著小说第一章:青云

结局

田不易之死

鬼厉与陆雪琪战后,侥幸逃生,经过短暂的温存,陆雪琪回到小竹峰。鬼厉带回饕餮,鬼王竟如疯狂一般,与鬼厉发生斗法,幽姬呵斥二人愤然而去。鬼厉冷静下来后,前往寒冰室欲见碧瑶,却看见一个模糊的苗条身影。鬼厉将其认为幽姬,诚恳道歉,承诺看在碧瑶面上不与鬼王再起争执。但随后鬼厉发现这个身影似与幽姬不同,正要上前细看时,幽姬来到寒冰室,鬼厉这才明白方才的模糊身影竟是碧瑶魂魄,可此时已消失不见了。

道玄因诛仙反噬入魔,田不易来到祖师祠堂规劝,竟发生大战。苏茹来寻,二人竟双双失踪。水月告诉陆雪琪诛仙的秘密,和万剑一与道玄弑师真相,并让其下山寻找,并杀死道玄。周一仙等人在义庄遇上道玄,与其斗法,被封入棺材。而在另一处,上官策为寻找天火的秘密,追逐巫妖,直到河阳城外的义庄。巫妖为了躲避,钻入棺材,竟发现田不易也在其中,而且,自己也被棺材锁住。上官策施法躲开巫妖的阵法,却被一旁的小白偷袭,为了保命,假装跪下求饶,蓄意全力偷袭并成功逃脱。小白救出周一仙等人,恰

时陆雪琪赶到,救出田不易,巫妖把天火的秘密告诉小白,各自离开。田不易表示自己愿意帮陆雪琪,劝鬼厉回归,为她与鬼厉提亲,陆雪琪欣喜不已。鬼厉在草庙村发现道玄正在收集鬼魂,追至义庄,遇上田不易,三人与道玄斗法。田不易竟被道玄控制,重伤鬼厉,陆雪琪为救鬼厉,杀死田不易,道玄猛然想起弑师往事,从戾气中惊醒,痛苦离去。

田不易临死告知鬼厉,不要怪罪陆雪琪,让鬼厉把自己带回大竹峰,让鬼厉劝告苏茹节哀。鬼厉痛苦万分,又身负重伤,陆雪琪将他们送回大竹峰,并告知鬼厉诛仙的秘密。后苏茹于后山自杀追随田不易而去,水月伤心万分,并告诉文敏让她叫宋大仁来提亲,并表示让陆雪琪去找鬼厉,若日后鬼厉原谅陆雪琪,自己帮陆雪琪担着门规,让陆雪琪与鬼厉成亲。鬼厉离开大竹峰,找到周一仙,被周一仙点拨,随周一仙行走多日。

狐岐山崩塌

鬼厉于天音寺借得乾坤轮回盘欲救碧瑶,不料却被鬼先生和鬼王用于发动四灵(即夔牛,烛龙,黄鸟和饕餮)血阵,导致狐岐山崩塌。山崩之际,鬼厉在石室内未见碧瑶踪影,只于崩塌的巨石下找到一块绿色衣角。鬼厉悲伤下失魂落魄,被小白救出,带往草庙村。鬼厉此时失了心神,只会喃喃呼唤碧瑶名字,在陆雪琪的温柔照顾下仍神智不醒。小白又气又恨,对鬼厉一番痛骂,令鬼厉明白碧瑶已经离开,而碧瑶之逝正是为了让他好好活下去!鬼厉悲痛之下泪流满面,但好在慢慢恢复了神智。之后,雪琪得知鬼王携四灵血阵进攻青云,青云和黎民百姓危在旦夕,忍痛不舍吻别鬼厉,与魔教殊死相斗。鬼厉从昏迷中醒过来后,身心已放开,明白到自己需要做的是什么。

正魔大战

此时,鬼王得到四灵血阵的修罗之力进逼青云;而山后鬼厉受到诛仙剑的召唤,再次来到幻月洞府,历经幻象,破除心魔,明白了那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在那里他见到了入魔之后的道玄。关键时刻,万剑一出现于鬼厉与道玄身前,他点化了道玄,并告诉鬼厉,他是诛仙剑的真正主人。而诛仙剑就是传说中的天书第五卷。鬼厉握起诛仙剑终于明白了一切,最终他发动诛仙剑阵将鬼王击败,拯救了天下苍生。

尾声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张小凡最后带着碧瑶的绿衣角在他的出生之地草庙村隐居。而有一天,陆雪琪来到草庙村,看到了隐居的张小凡,两人隔远相视一笑。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故事到此也迎来了结局和尾声。

主要人物:

张小凡

男主人公。性格倔强坚定,重情重义,身怀大梵般若功法和噬血珠,因缘际会之下习得天下第一武功天书,是当世唯一一个佛、道、魔三修的人。原为青云门下大竹峰一脉弟子,师从田不易,入门前师承天音寺高僧普智。七脉会武时,与小竹峰陆雪琪初遇,后在山海苑与鬼王之女碧瑶相遇。第一次正魔大战后,身入魔教鬼王宗,成为鬼王宗副宗主"鬼厉",人称"血公子"。历经磨难,于幻月洞府悟透人生后,用诛仙剑击败鬼王,挽救青云。

碧瑶

女主角之一。魔教鬼王宗宗主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在空桑山死灵渊下救下张小凡与他一起误入滴血洞中,见证魔教前辈往事并偶然获得了合欢派至宝合欢铃,绝境之中,与张小凡共生死,向他吐露了自己的身世,并倾心于他,也正因为小凡的出现,也因此化解了碧瑶与其父多年的隔阂羁绊。

后在正魔大战中使用”痴情咒“将一身的魂魄精血散尽挡下了诛仙古剑,舍命救下张小凡,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十年来一直未醒。后来在四灵血阵大功告成引发的狐歧山崩塌时肉身失踪,只留下一角绿色衣裳和合欢铃。

陆雪琪

女主角之一。幼年拜入青云门小竹峰门下,天资极佳,冰雪聪明,深受恩师水月大师宠爱。容颜绝世、清丽脱俗,性格清冷、闲静少言,一袭白衣若雪,手持天琊神剑,犹如九天仙子落入凡尘。在七脉会武时对阵张小凡,因小凡比赛中想起田灵儿而让陆雪琪险胜。

张小凡入魔教后,她夜夜在望月台舞剑思念故人,一舞就是十年。十年后,再相见,正魔殊途,沧海桑田,变不了的是心。焚香谷李洵向雪琪求婚,被雪琪断然拒绝。小说结尾,雪琪遇到在草庙村隐居的小凡,两人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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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采红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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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意这句话正中周红红的雷区。她僵了,随即低头,闷闷不乐的,“军训晒的。”

程意接过她的行李,看她的手臂也是一片黑。他拉她到最光处,伸手抬起她下巴,凑近看那黑脸,“让我瞧瞧。”

她挣扎着闪躲,不敢与他直视。被他这么端详自己的丑态,她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

“别闹你。”他一手刮刮她脸颊,陈述道,“这也太黑了,非洲妹。”

周红红被伤到了,猛然打他,“不要碰我!”

他单手抱住她,撇嘴,“闹什么。”

“嫌弃就别碰啊!”她踢他一脚。

“我说事实,你自己照照镜子去。”

周红红气得又去踢他。“你都不知道军训时候太阳多大,你个混蛋!”

程意去拉她的手,看着她生气的模样,反而笑了,“黑就黑,我又没嫌弃,你耍什么性子。”

她恨恨道,“我最讨厌你了。”亏她之前还期望他能说说好话。

“口是心非。”他拖着她慢慢走出火车站。

从县城回去永吉镇还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三更半夜的也没有车,程意便说今晚在县城过。

周红红和周妈妈报备了自己的平安,提起了过夜的事,她特别强调是和程意分房的。

程意听及此话,横扫了周红红一眼。

事实当然是两人同/房同/床。

房间的灯光比站台亮堂,映衬之下,周红红更是黑得出奇。

不过,程意已经没空去细看,他一关门就抱住她扯她的衣服。

周红红经历了这一趟火车的奔波,灰头土脸的,抵抗道,“我要去洗澡。”

“等会去。让我看看奶、子还白的不?”他掀起她的T恤,双手往她的山峰上握,然后快速卸下那内衣,手指往顶尖夹,甚是满意,“又白、又软。”

她推开他,“我热死了,别粘过来。”

他也不勉强,任她自己收拾衣物进了浴室。

周红红在洗澡时候,程意则在翻床头柜的套/套,随便看完,他咒道,“居然都是小号的。”

当机立断,他朝浴室喊道,“周红红,我出去买干、你的玩意儿,你给我等着。”

“……”周红红在里面都不想应他。

酒店内部就有个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程意进去翻看后,执起一盒。他正要去买单时,无意中见到有个五盒的体验套装,色彩缤纷,挺好看的,于是他又把那礼盒一并拿了。

收银台的大妈有点被吓到,打量程意的目光诡异而暧-昧。这个时刻出来买这东西,都是急用的。只是这俊俏的小伙子需要的量也未免太惊人了。

程意冷冷回视之。“结账。”

大妈立即敛起惊叹,帮他收钱。

程意再回到房间时,周红红正在吹头发。他邀功似的,把手里的套装盒扬了扬,“媳妇儿,你想先玩哪一个?”

周红红转过头来,看到那盒子,恼羞成怒,“你……毛病!”

“算算,我有将近一个月没弄、你了。”他哼笑,走过去扑她在床上,咬上她的唇,“媳妇儿,有想我没?”

“谁会想你,臭不要脸。”她又挣扎,“我头发还没干。”

“你真多事。”程意放开她,自己去拆套-套的包装,“周红红,你有本事就拖,拖到早上,我就干、你到晚上。”

周红红原就疲惫,只想休息。待吹完头发,她关上风筒,软着口气,说道,“程意我今天很累。你看都四点多了,你就不能先让我好好睡个觉么。”

他抬头看她困乏的双眼,停顿了片刻,“行。周红红,你就好好睡,睡醒了陪我。”

她惊讶于他的好说话,倒没有和他再辩,直接倒头就睡,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进入梦乡,连择床的习惯都克服了。

程意瞥了眼那散着的盒子,然后跟着躺下。他抱起周红红的身子,盯着她黑不溜秋的脸蛋,贴近亲了亲,手掌在她的腰、臀、揉啊揉。就这么几下,他不过瘾,又扯开她的睡衣衣领,窥视那里面暗藏的风光。那片白晃实在是诱、人,他禁不住低头去啃。

周红红动都不动的,任由他在那上下其手。

程意玩了一会就收手,他知道她真的非常疲劳,也就不再折腾。

他揽紧她。他的媳妇儿,可算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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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和程意过夜的机会少之又少。除了高考的那几天,别的时候,他都是把她弄完就走人。所以她这次醒来时,很茫然,呆呆地瞅着眼前的那具胸-膛。等到她回神后,她就微微仰头望他的脸。

昨晚她看的不仔细,现在才发现,他也比一个月前黑了不少。但是他就是怎么都好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心理作用。

她往他的怀里靠了过去,轻轻环住他的腰。她在学校时,无比的想念他。

军训后,有个师兄参加了某个辩论比赛,当时因为班上的几个女生很迷他,就号召全体女生去当拉拉队。周红红听同学们讨论这个师兄的风光史,大概是属于白马王子类的。她当时站在台下,想的是,如果程意读书能够出息些,他肯定也是校草级的。

在校园里看到小情侣们的来来往往时,她会很期待程意能来看望她。

短短一个月,她就意识到,即使离开了永吉镇,她的心也还是在程意这里。

程意正在浅睡状态,他感觉到怀里人儿的动静,更加搂紧她,半睡半醒之间,他按着她的腿向自己的下面碰。

周红红差点以为他清醒了,可是见他仍然闭着眼,就明白他只是睡梦中的耍流氓。

他蹭着蹭着,那根东西就立起来了。

她察觉了后就瞪他的睡容,直想揪他的耳朵。

程意不一会儿就醒了,身体的本、能比什么都来得急切。他睁眼看怀里的人,见她也醒了,就按耐不住了。“媳妇儿……”那声音还有睡醒的沙沉,可动作却已经不含糊。

周红红反应不及,衣服就被他套了出来。

程意扣住她的手腕,翻身压、上她。

她脸上的黑和身上的白,形成了鲜明对比。他越看眸色越深,忍不住顶了几下她的腿,稍做缓劲。

周红红感觉到那怒昂的热度,一时间竟不知要和他说什么,只是羞愤不已。

此时也不用什么话语,程意直接行动。他俯身就咬上她的小山丘,开始还轻轻的,不一阵子,就仿若要吃了她似的,粗蛮得很。

她缩了缩身子,呼吸渐渐起急。

他的鼻息在她身上四处移走,印下占、有的记号。

周红红软绵绵的,只是用着动、听的吟、声来回应他。

程意跪坐起来,大分她的腿,如炬般盯着她的溪、谷。“媳妇儿,这里面……”他、戳、了一指进去,“真能把我弄死。”

周红红不理会他的话,低哼着。

他屈、起手指,在她的门口浅刮,引来她的一阵轻。随后,他就着她的这番迷、乱,挺、进那蚀、骨之处。

他的驰骋,一如既往的蛮横。周红红被他幢得剧烈晃、动,唯有紧紧揪住他的手臂。

她越揪,他越狠。到了后半截,整张大床都在咯吱作响。

周红红都不知过了多少的颠cháo。她在和程意厮杀,可是拼不过他的耐力。她被他翻来覆去的,最后又回到开始的姿、势。

程意最喜欢的姿、势,就是他上她下,他可以看着她娇、羞而青涩地臣服于他,虽然此时周红红的脸被晒得很黑。

周红红累极,几乎是求饶了,“程意哥……程意哥……”

他啃了下她的耳垂。“再让我shuǎng多一会。”

她搂住他的脖子,去吻他的唇,去蹭他的胸膛。

程意望着她水、汪汪的模样,真是失了魂,扣住她的、臀,记记至底,最终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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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继续睡到下午,才算真的起床。她见程意生龙活虎的,唯恐他又要来一次。

还好,他没有。

程意把那些套-套都塞进周红红的行李袋。

周红红气道,“你给我干嘛!”

他淡淡说,“借你的袋子装装。”

她又忍不住驳他,“买那么多,用到何年何月。”

他斜看她,嘲弄般,“要不是你被、草一次就跟焉了似的,昨晚就能玩多几个。”

“你懂不懂节制。”

“我要不懂节制,你觉得你现在能站得起来?”

周红红咬唇,不搭理他了。她其实也是酸、疼的,只是忍着而已。

她起床后换了件白色T恤,程意有点惊异,“周红红,你的脸和衣服是反色。”

“……”她还是不理他。

他嬉笑着上前抓了抓她,“还好奶、子白。”

她拍开他的手,“滚开。”

“媳妇儿,你这确实大了啊。我这几天再给你搓搓。俗语说的好,diǎo粗、奶、大是一家。”

“谁跟你一家,给我滚开。”

“悍妇。”程意拎起行李,直接开门,懒洋洋一句,“媳妇儿,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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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后,周红红就被程意缠得不行。过了两天,听二姨太说起,周红红才得知程意九月份报了驾校。

周红红心里挺高兴的,她觉得程意终于想上进了。她不期望他有多大成就,但最起码要有份正经的工作,哪怕当司机。

她看他也晒黑了不少,便煲了去暑气的汤,邀他过来喝。

程意三大碗下了肚,才解释他不是要当司机。

周红红愣了,“你学好这门技术,也可以找工作。”

“没兴趣。”他吊儿郎当的,“过两年,咱们这就通高速了,以后甭去挤火车了,我开车送你去学校。”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那就以后再说么。”

周红红有些失望,他似乎不想找工作。

国庆假期完后,程意正好有个朋友去S市探亲戚,程意便带着周红红搭了顺风车。那时候还是走国道,行车时间不比火车短。但是私家车,怎么也比火车舒服。

原本周红红不想让程意跟过来,只是他死皮赖脸的。

他送完她后,又搭了火车返程,因为他要赶回去考长途。

临走时,程意在喧闹的站台上亲她,“媳妇儿,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说话的态度还是那么漫不经心的。

她听到这句话,紧紧抱住他,就哭了,哭到他上了火车,都还没止。

很久很久以后,周红红才恍悟到,他当时是看她坐火车辛苦,所以才提起劲去学车的。

程意就是那个程意。

他嘴贱,他下-流,他爱周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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