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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名人故事书(汇集20篇)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只要我们用心去读,就一定会感受到书给予你们的无穷快乐!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励志的名人故事书,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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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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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上二年级了,要问我谁是我最好的伙伴,那可要数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一本本各种各样的图了!我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捧着自己喜爱的书,在阳台的躺椅上乐悠悠的读故事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些色彩鲜艳的撕不破的书,任我玩弄,并通过这些书让我认识了红黄绿蓝等颜色色,认识了圆、方、角等各种形状,使我感受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

后来,绘本故事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每个月我特别期待来自青岛老约翰绘本馆给我寄来的绘本故事书,包得结结实实的包裹里装着妈妈为我精心选购的各种故事书,到现在得有200多本了!这些书教我认知生命的过程、教我养成良好习惯、教我了解科学道理、教我注意生命安全……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读了《牙齿大街的新鲜事》,我知道原来在我们的牙齿里时时有细菌隐藏着,一不注意它们就出来捣乱,把我吃的糖果收藏起来,腐蚀牙齿搞破坏,所以我就养成了认真刷牙的好习惯;读了《爱心树》,我很伤心,不明白那个小男孩儿为什么会一直一直向大树索取而不奉献,他不懂得大树对他的爱,我长大了肯定不像他那样!恐龙系列书《我是霸王龙》、《永远永远爱你》和《你看起来好像很好吃》最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恐龙,对它们充满好奇,这套故事让我知道强大的恐龙不光知道欺小凌弱,也有爱,后来到恐龙馆看到它们最终难逃厄运,直至全部灭绝,我心里很难过,真希望可以再见到可爱的恐龙们;《圣诞老爸》这篇故事也非常让我着迷,看了这本书,每年我都对圣诞节充满期待,对圣诞老人满心感激,因为每一个圣诞节,都会收到我想要的圣诞礼物,这可太令人开心了!尽管现在我知道了,是爸爸妈妈假扮圣诞老人,但我还是很感激圣诞节,它让我知道爸爸妈妈那么真心的爱着我,想要给我惊喜!

妈妈说,我是喂“故事书”长大的孩子,我喜欢书,希望通过书学到的知识,做一个沉稳好学、健康向上的孩子,成为一个博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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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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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读,喜欢在灿烂的阳光下,在膝上摊开一本书,闻着薄薄的纸上散发出的淡淡的油墨清香,再在旁边放上一杯水,听风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妈妈为了熏陶我爱读书的品性,在家的墙壁上安装了一个红色的小书架,我总是站在前面,仰着头看那花花绿绿的小册子。我知道:对书的喜爱,从那时起,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我对书的喜爱,就像饥饿了的老虎扑向食物。记得有一次,妈妈要出去办事,临走前对我说:“等一下记得收衣服。”当时我看书正看得津津有味,心思全部都放在了书的世界里,不加思索地就回答了妈妈一句:“好的。”刚才天空中还是飘着几点细雨,现在竟然下起了倾盆大雨了。而这一切,我却浑然不知。

当妈妈回来的时候,看到衣服全都湿了,便急得大叫:“余意,衣服全部湿透了,小小年纪,你难道得了健忘症吗?”这时,我才从书的世界回到了现实。啊!因为看书,沉迷于书中多彩的世界,我竟然忘记了收衣服。我只好厚着脸皮对妈妈扮了一个鬼脸,见状,妈妈也是哭笑不得。一场风波就这样被轻易地化解了。

还有一次,我在学校,第四节课是自习课,别人都在做作业,而我却是拿出书来看。“铃……”下课了,同学们都去吃饭了,而我还静静地坐在教室里看书。过了一会儿,同学们都吃完了,一个同学叫了叫我,我这才缓过神来,赶紧去吃饭了。

其实,我和书的故事数不胜数。书不仅给了我许多的知识,更给我注入了许多无形的力量,教给了我许多深刻的道理,为我的人生的航程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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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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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忠实的朋友,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地给予我帮助和支持。

那是一年夏秋相交之际,没有炎热的太阳,但也没有清爽的秋风,总让人感觉到心口闷闷的。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着同学们嘻嘻哈哈的背影,心中掠过几分寒意。我不理解,为什么吵了几句,我最好的朋友也,竟然转身去参加一个小团体并且一直瞒着我,冷落我。

夜晚,透过窗户,看到街道上闪烁着迷离的点点灯光。心灰意冷的我辗转反侧,一直睡不着,随手拿起了一本武侠小说《云海玉弓缘》。小说中的侠女谷之华和妖女厉胜男从相识开始,就一直有一种不了之缘,她们产生了各种恩怨爱恨的纠纷,厉胜男始终没有勇气向对方说出“对不起”三个字。最后,厉胜男就要死了,心中想的和对不起的都是谷之华,终于让金世遗帮她了了这一段心愿。

轻轻合上书,我闭上了眼睛,我的心灵似乎受到了书的安慰和洗礼,一个念头逐渐在心中清晰起来——去向也道歉!也许我本不该和她吵架的。

在这件事情后,我越来越信任书,这个朋友了。它可以帮我打开一扇心灵的窗户,让我得到阳光般的洗沐,雨水般的滋润。

我和也又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们经常约好一起去图书馆看书,而我们一起看的书中,最让我们喜欢的莫过于《纳尼亚传奇》了。我们常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里面的故事情节:白女巫凶狠残暴,让大地沉睡了,永远没有春天,冰川给大地覆盖上了白毯,而且使纳尼亚永远没有圣诞节,那时的我们不禁感到愤懑不平。凯斯宾王子的儿子被绿女巫所控制,迷失了本性,那时的我们为此紧张又担心。狮王阿斯兰乘着金色的光辉,告诉孩子们他的国度在世界的尽头,那时的我们十分好奇世界的尽头在哪儿……

我和也在书的帮助下,向对方敞开了心扉,我们之间,再无什么秘密可言,成为了真正的知己。

书是一把万能伞,带我们走过黑暗的雨天,赶走不解与迷茫,迎来光明的晴天;书是一盏路灯,为成长中的少年照亮他们的漫漫征途,使他们不再恐惧;书是一朵醉人心扉的花朵,用芳香净化我们的心灵,为我们指引正确的前行方向。

书,已经成为了我的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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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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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能够打开一个人的心灵之窗,为人的一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读一本好书,能够净化自己的心灵,使自己忘却烦恼,心灵变得更加平静;读一本好书,能够使人看到书中的自己,为自己找到前进的方向。

老师说,每天读书半小时,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可以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也可以提高自己的修养。多读书,读好书,养成自己的良好习惯。通过读书,做个学习优秀的好学生,做个让爸妈省心的好孩子。于是我每天晚上在做完作业后,我放弃了电视的吸引与游戏的诱惑,独自一人漫步在充满书香的书房里,享受着读书的快乐。

读书让我平静,以前的自己的性格充满了孩子气,经常性的由于一点小事而感到委屈流泪,让疼爱我的爸妈感到非常的无奈。但在我将刘墉老师的《刘墉给孩子的成长书》系列书籍读完后,从中体会到了我的家人对我深深的爱,细细读书,慢慢领悟,原来以前的自己是那样的愚蠢,通过对读书的领悟,我做到了早上自己起床,自己洗漱,自己整理自己的房间,每天进步多一点,不要忘了你的爱,学会爱,给自己,给家人,给全世界一个最美丽的微笑。

读书使人更加的勇敢,面对困难与恐惧时,可以是自己更加的镇定与勇往直前。以前的自己不敢独自在家,晚上不敢自己独自睡觉,睡觉时需要开灯睡觉。但在我将沈石溪老师讲的关系狼王的故事读完后,自己慢慢的学着变得坚强起来,首先自己尝试白天独自在家读书,其次自己尝试独自在自己的房间进行睡眠,最后自己关灯在房间里享受黑暗带给我的遐想,每当害怕使,我都会想起狼王的梦想,坚定勇敢的向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即使在前进的路上遇到困难与坎坷,只有坚持梦想,才有可能将梦想变为现实。

现在的我已经深深地沉寂在书的海洋,半小时读书时间已经无法满足我对读书的渴望,看着我这样的喜欢读书,爸爸妈妈也充分满足了我对书籍的渴望,每周都会带我去书店去选择自己喜欢的书籍,现在我那小小的书架上,已经是琳琅满目的书籍。

读一本好书,打开了我心灵的窗户,为我树立了正确价值观;读一本好书,使我忘记了自己的烦恼,使我不再幼稚;读一本好书,让我看到了书中的自己,书中的自己在不断的对我微笑,不断的在对我招手,带我去寻找我心灵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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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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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韵,明于阅读;书之美,在于博览;书之声,在于理解;书之调,美与欣赏。读死书,不如不读书,爱读书,不可读死书。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于我而言,似若亲朋好友,又似名人硕师。书,在我成长的道路上给予我莫大的力量!

还记得,小时候,母亲在床头给我讲的睡前故事,伴随我进入梦乡,进入书中那神秘,美丽的世界。所以小的时候,常求母亲给我讲故事,妈妈烦了,她便教会了我拼音,给我买了一大堆绘本,让我来读。我第一次看见那漂亮的封面,我跑过去,抢过母亲手中装书的袋子,趴到床上,一本一本拿出来,看了这个封面,又看那个,喜得不得了!是啊!那时的我,太小,太傻,太天真,太固执了!拿起一本书,趴在床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用手点着,用嘴读者,用眼看着,用心品着,沉浸在那书香的海洋中。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渐渐地我长大了,由于看书姿势不对,戴上了厚重的眼睛,所以贤书虽好,要适时适姿而看。

五年级时,为了备战小升初,时间紧了,学业重了,压力也就大了。看书?有时间就行!时间好似海绵中的水,挤一挤,总还是有的。当时的我,为了看书,开始与父母斗争,斗智斗勇!作业多,写完就到九点半,父母催我去睡觉,我便去了,心中打着我的小算盘。等到人静夜深的时候,将我的《封神演义》偷出来,(我最爱的书),拿着小手电,窝在被子里看。时间久了,爸妈觉得不对劲儿,便暗中观察我,我穿帮了,爸妈将我的书偷藏起来,再也找不到了。久而久之,我对这件事也淡了。一次偶然间,我在打扫房间时,在两个柜子中间发现了那本书,我太激动了,掸去上面的灰尘,又回味了一遍这部经典。

书读多了,对于语文就越发的感兴趣,语文是百科之宗,作文是他的左膀右臂,读书多了,写作文便异常轻松,似与朋友谈心一般,写下优美的方块字。书读多了,能力也提高了,欣赏水平也上去了。我不只读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了,还开始阅读外国文学名著,领略它们特有的文采,知道了堂吉诃德的疯狂,理解了鲁滨孙的智慧和坚毅等等。

在e时代,书籍显得格外落后,人们在疯狂地追求电子产品,但请不要忘了,书才是人类灵魂所依附的地方。

读书,似一场梦,我愿沉入梦境,与贤者为伴,与名人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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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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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我与就结下了不解之缘。

听妈妈说,我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就开始听故事了,真不知道那时的我能听懂吗?出生后,每晚我都在妈妈的怀抱中伴着故事入眠。慢慢地,我长大了,可以自己看书了,从带拼音的儿童读物,到青少年版的四大名著,再到中外著名的长篇小说,它们都是我的最爱。在书的陪伴下,我已经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了,我的童年是书香四溢的,书柜中有书,书桌上有书,床头边有书,客厅里还有书……总之,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与书有关系。

书在我面前敞开一扇明亮的窗户,带我去看世界;书是我的另一双眼睛,帮我辨是非、明立场;书是我最诚挚的朋友,只要我愿意,她就会毫无怨言地一直陪伴我,我们的友谊长青;书是我人生中最博学的一位老师,她教会我无尽的知识,告诉我做人的道理。时光飞逝,转眼间书已经陪伴我十年了,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不是为了应付考试,更不是为了让家长夸我是个爱看书的乖孩子,而是因为书是我的影子,在我心情愉悦时陪我笑逐颜开;在我伤心难过时给我安抚慰籍;在我不知所措时帮我答疑解惑;在我柔弱无助时赐于我无限的力量。我爱书,书也爱我,我们是一对至亲至爱的朋友!

亲爱的同学们,请在每天学习之余,抽出一点时间用来读书吧,我相信,你一定会在书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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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描写名人成功励志故事汪涵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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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他从湖南电视播音专科学校毕业。一个中专生要想在电视台找到立足之地谈何容易?刚进湖南卫视时,他什么都做不了。

他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被安排去做剧务。所谓剧务,说难听点就是台里的打杂工。一次,编导让他搬200多张椅子。那是什么样的椅子呢?不是折叠的,也不是塑料的,清一色的粗笨木制高背椅子。一次只能搬动两张,这样要来回走上百趟,既费时,又辛苦。他累得满头大汗,也没一句怨言。

搬椅子扛凳,这种活儿干多了,谁都觉得没意思。他却能苦中找乐,给自己减压!一次,现场来了256个观众,台里还给每个观众准备50多件礼品。礼品多得让人看了就头痛,什么卤蛋粉,电灯泡,面条,酱油……好像把超市搬进来一样,林林总总地摆了一大堆。这么多椅子要搬进现场,还有如此多礼品要一一地分拣出来,送到观众的面前,有的剧务开始有意见了。他却乐乐哈哈地说:“没准!今天我扛的椅子,有可能会是毛宁坐的。”

当有人抱怨时,机会终于来到他身边。这一天距他进台时间仅一年。

一次,台里搞大型活动,搬椅子扛凳的事总是少不了的。忙活了一天,大家都很辛苦,想早一点回去休息。可是,台领导觉得东西摆好了,应该派人看着,别让人破坏现场,就点名叫他和另一个剧务留下。另一个剧务却说:“累了一天,总该让休息下吧!再说,这样的事应该由保安来做。”可他没有推辞,赶紧圆场:“没关系,我一人就行了,你回去休息。”

就这样,他泡了一碗方便面就算是晚饭,然后一直守在那里。台长半夜巡视,见到桌上的方便面碗,心疼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他照实回答了。台长很赏识眼前这个不怕吃苦的小伙子,就提拔他为“现场导演”。

现场导演也不是什么光鲜的职位,可他干得很认真。由于观众人多,又没经过培训,稍有不慎就会影响现场气氛。他就抓紧时间给观众培训,告诉他们:什么时候要鼓掌,什么时候要举牌,什么时候起哄,什么时候保持静默。搞一场活动,录一次节目,他都要讲得口干舌燥。在现场录制时,他会随时根据节目的进展情况,带动观众配合,一时站起,一时鼓掌,一时举牌,成了场上最活跃的一个人,也是最累的一个人。

本来他鼓掌只是象征性的,自己也不一定要鼓,他却自己带头鼓,而且是很用力地鼓。有次演出结束后,台长让他过来,说:“把俩手伸出来。”他伸出拍得发红的双手,台长说:“你们看,这个现场导演多么的投入,连鼓掌都这么卖力。”

1998年,湖南卫视《真情对对碰》节目缺一位男主持,台长想到了他。

就这样,汪涵做起了主持人。近20年的主持生涯中,他获得过许多荣耀。从做剧务到节目主持人,汪涵只用了两年时间。对此,他感触颇深:“要学会承受!就是用心地做好该做的每一件事。上天抛给你的东西,用自己的双肩去承受,不管抛多少先扛着,扛着的目的是为了让你的身体更加坚强,双臂更加有力。这样的话,有一天它馈赠给你更大礼物的时候,你能接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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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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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都和有一些认识吧!有些人一定与书有过一段非常精彩的故事,下面,就听听我与书的故事吧!

书是一些神秘而复杂的丛林,书也是一个值得我们探索的,无边无际的大海。让我们在那无限的知识里遨游。有一次,我一边看书,一边啃瓜子,我正看到一段精彩的部分,嘴里我感到有点硬硬的,咸咸的东西在嘴巴里,还以为是瓜子仁,我也不管不顾,懒得管它,继续看着书,之后,准备睡觉了,我站起来一看,啊!垃圾桶里满是瓜子肉,那么我刚才嘴里吃的是瓜子壳,真是太全神贯注啦!

还有一次,我在看书,妈妈跟我说要到超市买下东西,让我在家看一下水壶的水烧开没,如果烧开了,我就要把插头拔掉并把水倒起来。妈妈说:“听到了没。”我说了一声:“听到了。”她便走了。

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故事很精彩,当我看到一些精彩的部分,看到一些感人的情节,我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边看边擦。有时看到一些古诗之类的,我还会把它牢牢地记住。

当我正看得很专心时,突然听见了滋滋、滋滋的声音,我还以为是隔壁的邻居在炒菜,也就没多大注意。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我总感觉有什么事没有做,啊呀!糟了,我忘拔插头了。妈妈走进厨房一看,说到:“钱麒臣,这是怎么回事。”只见,水在哗哗地往外流着。

我以为妈妈会骂我,但妈妈看了看往外流的水,又看了看桌子上的书,说道:“你专心看书是对的,但是,我交代你的任务也不可忘记噢!”不过长时间看书对视力也是有害的,我们也要保护自己的眼睛,注意眼睛休息。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我离不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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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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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每次想起这句话,就让我感到有无穷动力。妈妈常说:“作文想写好,多看书是必不可少的。”读书,是与一个学识渊博的人对话,这位朋友有时幽默,有时机灵,有时又让人哭笑不得。从我读书起,我便深深地爱上了书。短短几年中,我为书里的故事笑过、哭过,还因为爱书闹出过笑话。书,陶冶着我的情操;书,充实着我的灵魂。

一天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公主病》,书中主人公宁月光的爸妈离婚了,妈妈选择了哥哥,这让她很伤心,那时她才六岁,又哭又闹只想让妈妈回来,十分可怜。正看得入迷的时候,妈妈进到房间,她看着我说:“这么晚,不能看书了!不然明天起不来,我可不叫你哦。”“好吧。”我答应道。躺着床上,想着宁月光被她妈妈抛弃,我不禁低声哭了,哭着哭着,我便睡着了。在梦里,我看见月光和她的家人和好团聚了,我的嘴角微微扬起,笑着想:“她们真幸福!”

因为读书,我的作文有了大大的提高。有一次,我写关于“开学典礼”的作文,被妈妈表扬了,她说:“多读书还是有用的,写得真棒!”我高兴地笑了。在学校,老师也改了这篇作文,给了我两面小红旗!当时虽然我表面淡定,但是心里却乐开了花。

记得有一次,我想看书,又刚好想上厕所,想了一会,干脆边上厕所边看吧,这样还能充分利用时间,一举两得。我觉得这个想法太聪明了,在厕所看了多久也不清楚,只隐隐约约听到敲门声,哦!猛然发觉原来我一直在洗手间看书呢。

书是我随时可以打扰而从不生气的朋友,是一个永远耐心教我的老师,也是任何时候想去就去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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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外的故事也同样精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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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学六年的生活中,读过不少,也发生过不少的读书故事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三更半夜,我躲在厕所中点着蜡烛看一本有关吸血鬼的恐怖小说,正看到吸血的那一段时,一阵阴冷的风吹灭了蜡烛,顿时,我把从一楼到六楼的声控灯全都惊醒了。接着,有什么东西搭在我的肩上,借着朦胧的月光,我看见了一个人,看他似乎要张嘴,以为是吸血鬼要开始吸血,然后我就啪的给了他一个大耳光,我简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给了我爸一个大耳光,前途似海,来日方长啊。

也还看过一本青春系列的小说后,也发生了一些事。

对于将要步入青春的我们来说,对“早恋”、“恋爱”一类词变得异常敏感。可怜的沐醉同志和锥锥先做了炮灰。他们俩和主人公有同样的经历,都是与异性交朋友,然后被群众指责,最后被别人八卦。不过只是一种朋友之间的纯情,却被别人嘲笑、讥讽、鄙视,再是流言四起。一段朋友之间的感情就这样破灭,消逝在一片喧嚣之中。

在生活中有过一些人对书的评价,当然,我也对一些书种持有偏见。例如什么励志书籍,不过就是把别人的人生写给自己。还有玄幻小说,只是让自己活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空间。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若是想要成为学霸,只能是“没有学到死,就往死里学”。

读书总比实践好,没有知识作为靠山,就是走再多路也是白费,顶多就是邮差而以。

书外的故事也同样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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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现代名人励志故事1.焦耳求知——好学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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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著名科学家焦耳从小就很喜爱物理学,他常常自己动手做一些关于电、热之类的实验。 有一年放假,焦耳和哥哥一起到郊外旅游。聪明好学的焦耳就是在玩耍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做他的物理实验。

他找了一匹瘸腿的马,由他哥哥牵着,自己悄悄躲在后面,用伏达电池将电流通到马身上,想试一试动物在受到电流刺激后的反应。结果,他想看到的反应出现了,马收到电击后狂跳起来,差一点把哥哥踢伤。尽管已经出现了危险,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爱做实验的小焦耳的情绪。他和咯咯又划着船来到群山环绕的湖上,焦耳想在这里试一试回声有多大。他们在火枪里塞满了火药,然后扣动扳机。谁知“砰”的一声,从枪口里喷出一条长长的火苗,烧光了焦耳的眉毛,还险些把哥哥吓得掉进湖里。

这时,天空浓云密布,电闪雷鸣,刚想上岸躲雨的焦耳发现,每次闪电过后好一会儿才能听见轰隆的雷声,这是怎么回事?

焦耳顾不得躲雨,拉着哥哥爬上一个山头,用怀表认真记录下去每次闪电到雷鸣之间相隔的时间。 开学后焦耳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自己做的实验都告诉了老师,并向老师请教。

老师望着勤学好问的焦耳笑了,耐心地为他讲解:“光和声的传播速度是不一样的,光速快而声速慢,所以人们总是想见闪电再听到雷声,而实际上闪电雷鸣是同时发生的。”

焦耳听了恍然大悟。从此,他对学习科学知识更加入迷。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认真地观察计算,他终于发现了热功当量和能量守恒定律,成为一名出色的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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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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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前觉得看太累了,每次一本书我看完了还是没看完,我都觉得我记住了,可是每次我上语文课的时候,老师都是将语文书外的书,有一次,语文老师问小红帽的奶奶被大灰狼吃掉了没,我看过这本书,可是我记不起来了,自从那次以后,我的生活里就有了这句话“一日无书,百事荒芜”。

我一年级只认识几个字,每次妈妈的说:“这个是人字,这个是天字”……自从妈妈告诉我了这几个字,妈妈就给我买了几本连环画,我都问:“妈妈,为什么没有子啊?”妈妈说:“这是连环画,没有字的。”当妈妈说完这种书没有字,我就会每天让妈妈读给我听,渐渐的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书,比如说:《格林童话》、《作文书》……

有一次晚上,我从吃饭一直到快要睡觉的时候,妈妈说:“快睡觉,不然我再也不买书给你,”我听到不买书,我就会听话,于是,当爸爸妈妈睡着了,我偷偷的拿起书,拿着手电筒在被子里看,爸爸正想去上厕所,他就听到我小声的笑的声音,于是把我的书全撕了,我再也不能看书了!

过了几个月后,我渐渐的不记得那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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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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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它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的道理。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读书,让我成了百事通,在同学面前好像万事皆知,让我自信;读书,让我提高了写作能力,常常被评为班级的小作家;读书,让我成为小小演讲家,常常用故事把妈妈哄得服服帖帖;读书,给我带来欢乐,也让我得到更多的零食和零花钱,不仅仅精神富有,也让我的物质更富有。

书是我的朋友,给我带来了快乐,也给我带来了苦头。有一次,我看书看入迷了,煮饭煮成了锅巴。妈妈一脸阴沉地看着我,我的脸红得像辣椒。因为看书,我总是忘了回家而挨骂;因为老想着结局,课堂上偷偷看课外书,成了老师办公室的常客;有时和同学聚精会神地聊着看过的书,回头一看,老师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身后,唉,又要挨批了……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说的话,我常常记在心间。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只要有书的地方,就可以看见我的身影。要我不读书,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这一生,我是和书分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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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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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杜浦,眼中的书;“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韩愈眼中的书;但在我眼中的书,是一把钥匙,帮助我走向成功。就在那个平凡的夏天,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那是我五岁的童年,我表哥那时已是一年级了,成天抱着本书如痴如醉地看。甚至上厕所吃饭时也看书,雷打不动。我见他这样的情况,很纳闷,便问他:“书真有那么好看吗?表哥才抬起头一脸糊涂,漫不经心地回答:“嗯!”

我的好奇心就似春雨后的小草一样萌生了。我随手拿起一本《神话故事》一翻,里面栩栩如生的图画与似乎精神无比的文字立即把我的眼球吸引过去。在这神妙无穷的神话世界中,我与盘古一起开天辟地;与蚩尤一起与黄帝打得天昏地暗,血肉模糊;与大禹一起疏通洪水,为民除害;还与八仙一起各显神通过东海……我忘我地沉浸在神话世界里——不知不觉中,我已看了四个多小时了。妈妈担心我看太久会把眼睛了,说什么也不再让我看了。我很不开心,脑子里还浮现着刚才神话的情节之中。无意中,一个邪恶的念头从我的脑海里划过……

我呲牙咧嘴地装肚子疼,把书藏进裤裆里,一溜烟躲进厕所脱下裤子,坐在马桶上(这是为了防止妈妈突然闯进来),端起书,又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竟在厕所读了半个小时,后来还是妈妈发现不对劲儿。夸父快追上太阳了!北边终于可以见到阳光了!“哐”的一声,门被踢开了,接着,妈妈就闯了进来:“死丫头,要看出去看!”话音未落,我已被扔出厕所,那场面真让人哭笑不得。

上了一年级,我渐渐觉得《神话故事》、《格林童话》等书籍已不能满足我贪婪的欲望了。我读了我人生中第一本长篇小说——曹文轩的《草房子》,又读了他的《细米》、《青铜葵花》和《麦子的嚎叫》,又读完了四大名著……这一本本书使我的心灵茁壮地成长。如果把我的童年写成一篇文章,但如果里面没有书,那就是不完整的。

我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会引领我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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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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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来过我家,都会感叹这样一副景象:两面大大的柜倚着墙,里边挤满了书。几缕阳光钻进书缝里,光滑的书皮,映得满屋里亮堂堂的。几点“金涛”滚动,书页的翻动声,仿佛窗外落叶飘零之宁雅,整个柜前罩上了一抹书香。

不久前,打算搬新家,母亲专门择了个闲日,让我来挑些书走。我这一来,倒犯了难。这些书,有的是凑了几月零钱,敲了几个存钱罐买来的;有的是死皮赖脸从别人那借来忘还的;有的则是哪个挚友当礼物赠来的。此番看来落了哪本,都当属罪过。我想着想着,挑了两三本,习惯地坐在红色小孔椅上,指尖翻动,记忆却回溯从前。

小时候,我贪玩,不爱看书,知道得比人别人少,把母亲弄得都急了。好几次,母亲向语文老师提议,多让孩子看点书。在家里,也经常对我苦口婆心好言相劝,但也没见得几点成效。那是一年寒假,老师说,谁假日里看的书多,就会拿到奖励。那时还揣着颗娃娃心,一听到奖励就两眼放光。于是一放假,便去书店里买了一袋子书,想带回家应付几下,到时再在学校糊弄一番。谁想,店前那只招财猫晃手“欢迎光临”时,我便与书结下了缘。那一袋书,寒假里,我终是认认真真彻头彻尾的看完了。只是因为我无意间翻了几页,便被那诱人的书虫勾住了双眼。我竟发现,一个个曲折的故事,能带给我比在阳光下热汗盈头更多的乐趣。

母亲总跟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你这书,看过了还是跟新买的似的。”她总告诫我,看书时要握根笔,随时批注,随时摘抄。

我没有写小记的习惯,更别提在书上批注。我总觉得看书就看书,写几个字打断读书的思绪,不如不写。现在想来倒还真有些后悔。有时,我看到一两段被母亲逼着评上的批注,还会笑上个半天,当时作为孩童天真无邪的见解。这番想来,我也体会了母亲当时的良苦用心。

待我回过神来,时间也已经不早了。正午的金芒穿过玻璃,燃起房内的书海,耀眼的日光,卷起千丈书涛。顿时,我做了个决定:决心把两柜书保留下来,重新在新家里,积累新的书,记录关于书的新故事,守住我与书的从前。

母亲没有说什么,只是欣慰地笑了,嘴角轻轻上扬,像是水面上的一道涟漪,镶嵌在眼波深处……

许久后的今天,我站在书柜前,将一本本刚批上注的新书存进柜里。

淡淡的暖阳挤进隙缝,投射着斑驳书影,谱写着,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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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1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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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年轻时跌宕起伏的生活经历和主持新闻类节目积累的阅历,让他对于婚恋这个社会性的话题有着独到的见解,更能了解普通人的心态,由此,此档经他主持的节目一经播出,便火遍全国。

孟非:人不会一辈子倒霉1971年,他出生在重庆市一个普通市民家庭,后来随父母的工作调动来到了南京。1990年高考落榜之后,他南下深圳寻求发展。来到深圳后,他马不停蹄地开始找工作。然而,奔波了十几天,他竟然一无所获。眼看身上带的钱所剩无几,他只好从小旅馆搬出来,住进了破烂不堪的简易房里。那段时间,他每天所做的都是从街边捡来的旧报纸里收集招工信息,然后一次次去应聘。

辗转奔波了一个月后,他终于应聘到了一份搬运工的工作。这份工作累且报酬少得可怜,还得时常忍受苛刻老板的责骂。和着泪水与汗水,他勉强做了一个月,便离开了深圳。

回到南京后,他做了一名印刷工人。这份工作要不分昼夜地连续3天工作,每10个小时,才能休息一次,而且要是手脚稍微慢一点,在规定的时间完不成流水线作业,就会影响下一个环节,会受到班组长的一顿大骂。即使这样,为了生存他还是坚持了下来。

拿到第一个月薪水的时候,他报了成人高考。因为这个时候的他,开始意识到知识的重要性,意识到要改变命运,只有靠知识。他十分珍惜这得来不易的机会,无论多忙多累,他都会准时出现在课堂里。这种一边打工一边上课的生活,让他的休息时间少得可怜。由于劳累过度,工作的时候他的手被卷进了机器里,后来由于抢救及时,他的手保住了,但也因为这件事丢了工作。

1994年2月,他凭着自身过硬的素质,应聘进了江苏电视台文艺部,做了一名体育组的接待员。虽然这份工作只是一份伺候人的工作,但能进入向往已久的电视台,也足以让他欢欣鼓舞了。

就这样默默无闻地做了一年“茶水小子”。1994年7月,拿到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专科文凭后,他为自己确立了一个更高的目标,那就是不能再做“茶水小子”,自己也要做一名记者。

有了目标后,他就一门心思朝着理想的目标往前奔。他每天早早来到台里,利用帮记者们打扫卫生的机会熟悉记者的工作流程,在一些老记者出去采访时主动请缨扛摄像机,因此学会了一些采访技巧和摄像机的操作。与老记者混熟后,他的勤奋与吃苦肯干,终于打动了老记者,渐渐地,有些小新闻,老记者便交给他。虽然自己仅仅是个将名字署在老记者后边的幕后记者,但他还是非常高兴,因为他将这种得来不易的机会当成了锻炼与提高自己的平台。

之后,随着在电视上曝光频率的增加,台领导终于注意到了他,破例允许他在干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可以出去跑新闻。领导的“法外开恩”让他终于有了大展拳脚的机会,从此,他每天透支体力拼命赶做节目,通宵熬夜更是常事。但看到自己拍出来的片子,心里还是充满了成就感。

1996年8月,他作为总摄影参与拍摄了26集专题片《飞向亚特兰大》。该电视片在全国长篇电视专题片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凭借着这个成绩,他终于被转成了正式记者。

接下来,他的事业一帆风顺。1995年,江苏电视台为了抢占先机,组建了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筹备了一档10分钟的深度报道栏目《都市传真》。他进入该组后,正式开始了跑社会新闻的历程。

2002年1月,江苏电视台为了提高收视率,决定改《南京新闻》为新闻直播节目,起名为《南京零距离》,宗旨是“为平民百姓服务”。经过激烈的角逐,在面向全社会的公开竞选中,他以绝对优势胜出。《南京零距离》第一期播出后,他诙谐幽默像拉家常似的主持风格,就受到了电视观众的欢迎。由于关注普通百姓的衣食住行和喜怒哀乐,没过多久,《南京零距离》收视率就一路飙升。与此同时,他也成为《南京零距离》不可替代的核心人物,不少观众亲切地将他称为“城市平民的代言人”。

2010年,江苏电视台新增了一档婚恋交友类节目《非诚勿扰》,台领导将节目主持的重担交给了他。从新闻节目到情感真人秀节目,几经磨合他很快适应了主持角色的转换。正是年轻时跌宕起伏的生活经历和主持新闻类节目积累的阅历,让他对于婚恋这个社会性的话题有着独到的见解,更能了解普通人的心态,由此,此档经他主持的节目一经播出,便火遍全国。这档节目,不但捧红了许多80后的交友选手,也让他迎来了事业的巅峰。靠着非诚勿扰的人气,他成功入围第四届华鼎奖主持人榜单。

他就是江苏电视台相亲节目《非诚勿扰》的主持人孟非。对于曾经的艰辛,孟非有自己的看法:“人不会一辈子倒霉,总会有云开日出的时候,而成功的机遇,总是会青睐那些有准备的人。是苦难中积聚的力量一步步将我引向了成功,现在回过头来看看,成名之前艰辛打拼的那段岁月,是我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从搬运工到“最睿智的月老”,孟非经历了十几年的磨砺。那么你呢?为了成功,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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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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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的一句名言:“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给我的印象深刻,而我就有一段爱上读书的故事

以前,妈妈从书店里给我买了好多书,而我呢,一个字也不看。上二年级的一天,老师说:“同学们,你们一定要多读课外书,这样才能为写好作文打好基础。”虽然我口上答应了老师,实际却是口不对心。

回到家里,我仍像往日一样先写作业,写完作业看电视,然后就是睡觉,仍然没看书。有一天家里没人,干什么呢?妈妈又不让我看电视,于是我在家里找找这里,翻翻那里,最终找了一本《格林童话》,那好看的画面引起了我的兴趣。我打开书,里面有文字、有五颜六色的插图。我不由自主地默读了起来,慢慢的,我进入了书的世界……

大约是到吃饭的时候,妈妈叫我吃饭,这时我才从书的世界里醒过来。我说:“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妈妈只是笑了一下,并没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妈妈问:“书好看吗?”我立刻说:“当然好看!故事中的人有坏的、有好的,最终都是好人胜利了……”妈妈又说:“书的内容其实很有趣,里面有好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再给你买。”我说:“好极了!”从这以后,书就成了我不可缺少的东西。

书既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又可以给我们智慧,书籍确实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不读书,积累的词语会越来越少,所以,爱书吧,它是你飞翔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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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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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很多的兴趣爱好,如:打羽毛球、滑滑板、读、打乒乓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种爱好就是读书。因为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

我读过很多书:《三国演义》、《三十六计》、《中华上写五千年》、《西游记》等。在我高兴的时候,我会看书,因为我可以获得很多知识;在我伤心的时候,我会看书,因为书能把我从一个世界带到另一个世界,使我忘记现在的烦恼;在我无聊的时候,我会看书,因为书中有趣的知识可以让我现在的生活有意思起来。

我和书之间还发生过很多有意思的故事呢!有一次,我在学校里仅因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而被老师批评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回到了家里,我竟发现一个人也没有。我很想找人诉说我的苦衷。可是一个人也没有,不能找人诉说苦衷。不说吧,我心里还很憋屈,不好受。说吧,有没有人。这该怎么办呢?有了!我一直把我经常看的书当作朋友来看待。我可以和我的“朋友”们诉说我的苦衷。于是,我就把我的那些“朋友”们都找来了,一一摆在我的面前,向他们诉说我的苦。说完了,我的心里很舒服。

从那以后,每次我受到委屈我都会找我的“朋友”们诉说我的苦。我与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了。这就是我与书之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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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励志的故事:要把孩子教育得像林子濠

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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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利

几年前见林依轮主持一档美食节目,当时,我很庸俗地想:他竟然这么过气了,只能靠做这种师奶节目混口饭吃?如今,林依轮的儿子参加某真人秀节目,不仅引发热议,粉丝突增,也让不少人对这位曾经的歌王刮目相看。

群众对于盛极而衰的明星,向来很刻薄,最明显的例子是蓝洁瑛,隔段时间就要被拎出来供大众收获点优越感。纵使她当年靓绝五台山,又有什么用?现在还不是疯疯癫癫跟流浪汉一样,让众人唏嘘。人们借此获得市井生活的满足感,想象这些明星,虽然收入丰厚,风风光光,可是背地里也有说不出的辛酸。所以明星曝丑闻时,通常都是群众狂欢的时刻,很容易佐证这样一个认知——有钱人真的没几个幸福快乐的。

然而,林依轮这位老牌明星,在把自己的儿子送上电视之后,结结实实使大众猛遭一惊。

他儿子林子濠,一个对农村毫无概念的15岁城市少年,离开京城豪宅、party、音乐、艺术,来到甘肃省会宁县,体验起一无所有的日子。他跟想象中的叛逆期少年形象不同,他没有丝毫纨绔子弟之态,他谦逊、礼貌得近乎完美。面对《变形计》这类真人秀,我几乎看不下去,因为看着节目里的叛逆少年,就想起当年愚蠢的自己,有种想哭、想死的冲动。

所以,林子濠真是令人惊喜,不同于其他狂妄不羁、言行粗鲁的“改造少年”,他全程都表现得像一个绅士,不过多评价眼前出现的贫瘠农村,也不表现出明显的嫌弃来昭示自己身份“高贵”。他有过失望情绪,但不是彻头彻尾地抱怨,并且很快就接受了农村的环境,主动帮助当地农民大哥干活。看着他如此有涵养的行为,我唯一的想法竟然是:如果以后能将小孩教育成这样,自己也算成功人士了吧?

一个几岁的小孩,或许很容易在电视机前展现自己的活泼可爱,那本来就是属于他们的天性,但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能在电视机前如此讨人喜爱,实属难得,非得骨子里拥有足够的教养才能做到。

教养的养成,跟用钱来提供良好教育有关系,但又绝非有钱就能做到。《变形计》中的另一个少年,几乎就是被钱所害,父母单纯地以为,钱可以收拢孩子,只要尽可能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他就是幸福的。这恰恰还是因为,他们不够真正富有,或者说没有驾驭富有的能力,所以目光短浅地以为钱能买来足够多的乐趣。

林依轮的富有程度在节目播出后被扒了个底朝天,网友冠以“隐形富豪”的称号。他家里的墙上挂着名画,放着限量版篮球,门口摆放着雕塑,住所的外表看起来丝毫没有那种金碧辉煌的城堡感。真正的有钱人应是内外兼修的,只在气势上虚做文章的应该叫“土豪”。

于是,你很容易看到钱的好处——让小孩两岁学英文,五岁学钢琴、拓宽眼界与技能,长大后可以尽其所能地发挥特长。让小孩上国际化的学校,学会自由、平等地与不同背景的同学打交道。让小孩痛痛快快学习拳击,那些青春期荷尔蒙得到适当的排解,状态也就变得没那么讨人厌。

原来,林依轮半红不紫后,闷声去发了大财,并把财富投入对下一代的教育。他去做美食节目,只是因为自己喜欢吃,兴趣所至,并非那种过气明星迫于生活而为,虽然娱乐圈里的确有很多励志型的故事,但也会有像林依轮这样,不愿在名气上再有什么拼搏,只想过好自己生活的明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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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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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时,父亲拿一只小罗盘给他玩,爱因斯坦捧着罗盘,见里面的指针转来转去,最后始终指向北方,他奇怪了,他把罗盘捧在胸前,把指针转一圈,又转一圈,不管怎么转,那根针总是指着北方。他呆呆地站在那里,手里捧着罗盘,默默地想:针四周什么都没有,是什么神奇的力量把针吸住了呢?他呆呆地站在那里想,直到母亲喊他吃饭,他还站在那里思索。

秋天,爱因斯坦一家去郊游,当走进一片茂密的树林时,他却不见了,母亲到处找他,焦急地喊他,他却一个人在林间轻轻地穿行,一会儿摘下一片树叶,细心观察树叶的脉纹,一会儿观看阳光从树叶间透出的光斑,到了湖边,他就蹲下身来,一动也不动地望着湖面上起伏的微波。当母亲好不容易找到他时,他正坐在地上,凝望着一队队忙忙碌碌来回穿梭的蚂蚁。“阿尔伯特”妈妈一把拉起小爱因斯坦的手,发现他呆的地方离她叫喊的地方很近,“你干吗不答应妈妈,让妈妈来回的跑。”“没有,妈妈我没听见。”小爱因斯坦说,妈妈只好微微地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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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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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生命里的那对悲情姐妹花

1897年8月,在安徽怀宁,一场门当户对的盛大婚礼正在举行,宾朋欢呼中,18岁的陈独秀和时任安徽统帅部副将高登科的女儿高大众三拜九叩成亲了。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作为将门闺秀的高大众恰好比陈独秀大三岁,无论家世和相貌都无可挑剔,而少年得志的陈独秀也前程似锦。这是一段被格外看好的婚姻。

最初,年少夫妻倒也说得上琴瑟和鸣。十年间,高大众为高家添了三男两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差距也越来越大。婚后,受近代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在杭州求学的陈独秀进行反清宣传活动,因受通缉,最后逃亡日本。回国后,陈独秀就成了高大众眼中的“怪咖”,而在陈独秀眼里,妻子高大众也成了彻头彻尾的“古董”。自从母亲去世后,陈独秀就很少回家,为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他几乎放弃了平常人世的天伦之乐。聚少离多,再加上个性和才情的天渊之别,夫妻之间越发人疏情薄。

作为一个接受封建传统教育的妻子,高大众希望丈夫能安分守己,所以她对陈独秀的所作所为极为排斥,甚至加以阻拦。得不到理解和安慰的陈独秀,偶尔回来面对的也是无休止的唠叨和数落,这使得他更对这份包办的婚姻和旧式的妻子充满厌恶。于是,家庭失和,口舌之争在所难免。日复一日,家,再也不是让人栖息安生的场所,情,冷漠之后就成了禁锢自由的监牢。

就在他们的婚姻陷入僵局之际,一天,高家迎来了位意外之客——高大众同父异母的妹妹高君曼。高君曼本名小众,小姐姐10岁,从小接受新式教育,性格活泼,热情奔放。她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就对姐夫发表的作品尤其钟爱,带着仰慕和崇拜,她走进了陈独秀死水般的婚姻生活。

陈独秀原本对这些世俗的亲戚关系并不上心,但高君曼时尚的装扮、灿烂的笑容、新潮的思想和不凡的谈吐还是让他耳目一新。于是,高君曼借着各种机会与陈独秀单独接触,或促膝谈心,或小径漫步,在密集相处中,陈独秀被她新式女性的一切行为惊喜着。在高大众眼里,妹妹的到来也许能给这个家庭带来生机,她从不怀疑丈夫和妹妹的交往会出现任何问题。可感情是一把燎原的火,稍有风助,则不可遏制也难以浇熄。

一颗求教上进乃至产生爱慕的粉丝之心,一颗急于冲破藩篱寻找慰藉方向的自由之灵,在一来一往的碰撞中,探讨变成了约会,亲情转向了爱情,情感在一爱一慕中升华,日子在分分秒秒中难舍,等他们警觉到危险性时,彼此已泥足深陷,难以自拔。

面对接踵而至的风言风语和世俗家族的压力,思想前卫的高君曼毫不在意,而乐于打破束缚的陈独秀也不顾人言,非议反而让离经叛道的两个“忤逆者”抱得更紧。各种打压扼杀无效后,高调“自由恋爱”的他们被逐出家门。

1910年,怀着对爱情的向往,他们一同来到杭州,正式同居。彼时,陈独秀在杭州陆军小学任教,打扮入时的高君曼陪伴在侧,他们出访高朋,听琴作诗,“徜徉在湖山之间,相得甚欢”。

新欢良宵短,旧爱寂寞长。面对丈夫的背叛,妹妹的掠夺,在老家恪守妇道的高大众饱受锥心之痛但又无计可施,只能忍辱负重,如往常一样上孝公婆,下抚子女。她没有大吵大闹,更不想家丑外扬,只是整天悲郁哽咽,闭守房门。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陈独秀被任命安徽省都督府秘书长,高君曼陪他重回安徽。很快,他们的女儿和儿子相继出生。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陈独秀面对追捕不得不再一次逃离家乡。在辗转逃命的岁月里,高君曼不离不弃,饱经风霜,承担了全部家务和养育子女的重任。只是动荡的生活击垮了她的身体,她患上了肺结核,整日咳血不止。但她并不后悔,真正让她心寒齿冷的,则是陈独秀对家庭关系的偏执。

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新青年》,高大众所生的两个儿子前来谋生,作为姨母和继母,高君曼想把孩子们接到家中食宿,没料想陈独秀坚决不允,并骂她“妇人之仁”。见陈独秀如此不近人情,两人开始争吵,后来,竟然动了手。

因为长期生病,从1922年起,已转战北京的陈独秀开始对高君曼逐渐冷淡,并且外面盛传他另有红颜,心高气傲的高君曼怎受得了如此对待,心灰意冷之下于1925年带着儿女移居南京。自此离别,一南一北,他们再也没有相见。

1930年9月,高大众在老家走完此生的第55个春秋。高君曼带着两个孩子为姐姐奔丧,时光荏苒,二十多年过去了,但家族依旧对她鄙恨难泯。一年后,孤立无援的她旧病未愈又添新疾,最终病殒南京。

在陈独秀的一生里,一共有四段感情,高君曼离开后,他与一名女医生施芝英渐生情愫,并公开同居。晚年落魄之际,陪伴他走向生命终点的则是一位相差30岁的女士潘兰珍。1942年,陈独秀在重庆病逝,弥留之际他也许才终于明白夫妻间同甘共苦、永不言弃的意义。只是,面对陈独秀情感的过往,那一对风姿卓绝的高家姐妹花,虽然个性截然不同,但殒灭的悲惨命运又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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