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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小传_小说作文(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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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乞丐》有感作文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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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分,正是人们用午餐的时候。美食街上的饭店里,坐满了用餐的男女老少。吃,成了这条街上这个时间点的主题,所有人都在吃,包括作者本人也是匆匆赶回家吃午饭。可是,作者回家的路上似乎并不“顺利”,有个面目讨人厌的老乞丐企图向他乞讨,作者没有发善心施舍,反而觉得乞讨影响了他的好胃口。作者回家吃饭后,又喝了杯茶,抽了只烟,吃了点水果,最后上网的时候还品尝着比利时进口的巧克力。在我看来,作者应该是吃得很饱了,获取,他并不饿,因为他饭前刚从咖啡厅里出来。

饭后,作者又去茶餐厅,喝茶打牌休憩。此时,作者又看到了先前的那个老乞丐,在一家火锅店门口乞讨。这时,已是过了饭点,饭店里的客人都吃饱离开了,而乞丐还饿着,还不知道自己的午餐在哪里,或许,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一日三餐的概念了,有得吃就吃一口,没得吃就饿着。经过不限努力,老乞丐终于讨得半碗吃剩的火锅锅底,此时,饥饿老乞丐却做出了惊人的举动,把本不多的“午餐”分给其它的乞丐吃。半碗锅底一分为三,就只能是塞牙缝的“开胃小菜”了。没几下,老乞丐就吃完了,她企图再次乞讨,却没有成功,只能失望走开。这条街上的人,除了乞丐,所有的人都吃饱了,甚至连那张混在火锅锅底里面的餐巾纸也吸饱油。我看到这里,顿觉人心冷漠、世态炎凉,所有人,包括给老乞丐火锅锅底的人,都没有一丝同情心,没有一点善良。此时,我又想起老乞丐残破的搪瓷盆上印的几个红色大字——“和谐社会”。

[读小说《乞丐》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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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落魄时你会爱我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3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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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时,你会

年轻时,我很激情,有过一段说似很浪漫的初恋。

第一次恋爱嘛,所以即使有过浪漫美好,但有时让我想起来也会让我有种心痛。心痛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时可惜了我的年龄,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么耀眼,却无知的的与心痛有了关系。

所以我认为:不是每个人都值得你去爱,更不是每个爱人都值得去嫁。一生里我们会遇到许多人,有些人适合谈浪漫的恋爱,有些人却能相伴一生。区别很简单,适合恋爱的会让你开心,适合结婚的会让你放心。如果我们谈恋爱谈到伤心,那就找个放心的人结婚吧。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执着,而是回眸一笑的洒脱。因为开心是一阵子,放心才是一辈子……

很放心的走在大街上,只因为咱已经成熟,经常的回头率我已经对此无动于衷,虽说本人很喜欢帅哥,但对于帅哥我的感觉是,不是所有你喜欢的帅哥你都会拥为己有,所以我时刻把握自己的分寸,即使我很喜欢美酒,有时酒后无德,我也会谨记不属于咱的帅哥即使偶有暧昧,咱也不会勾引,因为咱的名字是一辈子的。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路走来,不为别的咱就是贫民百姓咱不会犯贱的去想入非非的去傍什么高官也不会为金钱失去自己的人格,咱时刻会为自己的身份自豪。咱适当的去咱家后山挖挖野菜,采采野花,去偶尔的偷偷棒子还是可以的,大错误咱不犯小错误咱不断,判不了刑损失不了名誉的事即使偶尔犯犯那也没关系,咱是平民百姓咱自由嘛,就是这个道理。

很久以前的感情,就如陈年的谷糠有些乏味了,所以我会把今天紧紧的抱在怀里。

大胆的发表自己的言论,特别喜欢很自豪的喜欢自己的为人处世或者觉得自己有时特自豪,只因为咱真的很不错,不错的自以为很可以的容貌,不错自以为很给力的工作,不错自以为的感情的自由。更不错的是自己就是喜欢帅哥,喜欢喝铁观音茶,更喜欢和合得来的朋友一起美酒挥洒。

所有所有这些也许真应了我的老妈在世说的一句话:“我的姑娘可没有白活,喜欢什么就是什么!好的都让她占了。”如老爸说过的另外一句话:“嗯,咱姑娘命好,五毒俱全。”

好一个五毒俱全,这种词在另外意义上讲属于贬义而在老爸嘴里却成了褒义只因为,咱真的很幸福,幸福的十全十美。不怪我在外人同事朋友的眼里也是如此呢。

不是吗?早晨刚一出门看见邻居大妈就一口一声的喊我:“哪都好的小美人,去哪?路滑注意安全。”刚走出胡同,开水果摊的小王夫妇几乎异口同声的很远就叫我:“美女,早。”更可爱的是我的以前在一起工作的一个比我小不少的小九零后看见我直接就喊我“铁观音姐姐。”

生活就应该这样自由自在,即使很累、即使很沧桑、或许很坎坷,咱也应该微笑的走下去,何况咱目前状况还尚可以呢。

嗯,生活也许就是这样,有喜悦有悲伤也有别离,何况咱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更何况咱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很容易喜新厌旧,话说回来谁有好东西不用,谁有新衣服不穿,何况它属于咱。

很喜欢很自私的活着。所以我的一生注定属于一个很崇尚自由的人,自由的不受任何约束的活着,自由的我行我素,自由的结交三教九流……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正如我在我的微博上写的那样:喜欢是一种心情,是一种共鸣,所以,我可以任意去喜欢也同样喜欢我的人!爱是一种感受,是一份责任,所以我肯定也是必须的只能爱一个人!喜欢不分性别老少爱也同样如此。宇宙之大无外乎男女两种,活得潇洒那就多多喜欢喜欢你的人。活的苦逼;那就犯贱的装清高去讲究什么门当户对爱。我是贫民我自由!

自由的走自己的路,不为世俗污染。严肃的对待自己的一切过往感情,做到宁缺毋滥。

很喜欢一种田园生活,一种没被污染的农家院的生活,就如老妈在世时的葡萄架、大枣树、还有那樱桃树,满院子的鲜花……

那种生活,能让我真的很激情的自食其力的活着,即使我有一天变得很贫困,即使有一天我已经衰老没有了力气,我也能在自己的园子里去摘吃自己的劳动成果,因为我知道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

它就如我们每个人的感情,每个人的家庭,没有施舍的感情才是完美的,你情我愿的爱才是我所期待的,因为这种爱即使有时会被社会的现实的残酷弄得很贫困,但只要努力,但只要我们始终在心中有份信念,那火焰山也是会让爱冲灭的。

嗯,患难之中见真情,落魄时,你会爱我?!

作者时间美人的文集

一见倾心,相约一生

爱,在一瞬间擦出火花,初次的遇见,满脸的通红见证心动的时刻,尤为钟情;爱,在心与心交汇之间喷发,阳光在那颗绽放最美的光芒,尤为温暖;爱,在眼神对视中闪现,千寻、万寻,终于拥有,尤为喜欢;电影般的情节却真实的存在,一见倾心。从此,相约一生。

相遇,不需要语言,只是那一天的某种感觉认定所有,或许曾经梦见,或许前世约定,或许,冥冥之中总会出现。直到四目相视,才认定,彼此之间就是寻找了多年的那个人,于是,明亮的眼眸中,满是心动的缠绵。那一刻,时光禁止,万物禁止,时间被定格,久久的相望只是一种不敢相信的惊奇,随即心动万分。那一刻,突然感觉这个世界只有你,只有我,外界的一切已经不复存在,彼此的一个微笑打破沉静。

(一)那一次初遇,情相约

浪漫七夕节的相遇,如彩蝶双双飞般美妙,只是彼此双眸的凝视,便深深陶醉,随即爱的花朵在彼此中绽放,散发出最迷人的芳香,仅仅是轻轻一嗅便蠢蠢欲动,原来,爱就在这一瞬间,便可以相约一生。

初次遇见之前的畅谈许久,便影响良好,洪厚的嗓音,礼貌的轻声问候,相同事物看法的理解,就是对彼此最美好的初步影响,没想到我们会有那么多话题可以聊,也没有想到从聊天之中就对彼此产生好感,不知不觉竟聊的忘记了时间,恍然间才知道已经很晚。

第二天,如约见面,浪漫七夕节似乎是上天特意安排,一位卖花姑娘的叫卖,一朵鲜艳的玫瑰花迷人心脾,那就是我们的定情物。电影院里正在放着《小时代》,似乎也在告诉着我们总有一个人将会永远和自己在一起,那个人就在身边,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出现。那个时候的我总是会偷偷的看着他,也发现,他也在看我,会将薯片喂到我的嘴里,心每时每刻都未曾平静,那一刻才真正明白心动的感觉,也深深懂得,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总有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在某个地方等待着彼此,给彼此最踏实的肩膀。

第三次的相约,一起走在夏日的夜晚,弯弯的月牙悬挂上空,群星闪烁共同闪现出最明亮的光,夏虫依然奏着最曼妙的天籁之音,我们来不及欣赏这美丽的夜景,却不知觉得有股暖流冲进彼此的心田,然间,才发现,我们的手已经紧紧的牵在一起。害羞的微笑,心中懂得,我们就是彼此一直都在找的那个人,一直都在期待的心动,那些个曾经只是在为我们的相遇做一个充分的准备,只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快,感觉就像一场梦,但是,它真正的存在着,而且会永久存在。

喜欢在你的怀中,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踏实,那个时候就希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深情的拥吻,分分秒秒情缠绵。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那一天,七夕浪漫相约,似乎是命中注定我们相遇,相爱,深情相约一生一世相爱,携手走到生命的尽头!

(二)情缠绵,与日俱增

每一秒,都希望能够和对方在一起,即使是炎热的天气让人大汗淋漓,也喜欢在彼此的怀里停留到永远。每一秒,都希望能够和对方一起走过,即使是很晚,很晚,也不想放开彼此的手。每一秒,都看着彼此的背影,久久的望着,眼神从来未曾离开。

生日,希望和你共同度过,有你在我身边,幸福会永久围绕,然而天空并不作美,竟然下起倾盆大雨,我坐立不安,很想拨通电话,又怕雷雨交加打湿衣裳,你打来告诉我,不要着急,你就在路上,会如约赶来。那一刻,才知道,我早已不能没有你,终于,大雨中见到了你,雨中的你,全身湿透,但依然最帅。那天我们一起吹蜡烛,一起品尝生日蛋糕,我在那一天许下,我要和你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开。

已经开始习惯,被你疼爱,你会包容着我的小脾气,喜欢着我的傻气。我也喜欢你说我傻气,在我心里这是最甜蜜的话语,因为我知道,无论如何都会有你在我身边。

一场相思一场雨,一份痴心一份情,一纸誓言一纸诚,一段浪漫一段梦,一丝甜蜜一丝醉,一抹柔情一抹重,一朝牵手一朝定。我们会越爱越深,永远在一起。

(三)远方,彼此想念,永恒不变

总是拨通电话,缠绵许久,我们的相爱总会让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那一刻,幸福升腾;总是视频聊天,好想就陪伴彼此在身边,聊到很晚也不想睡去,关心着彼此,替对方照顾好自己,我们的心都在牵挂着彼此;总是想念,连梦里都是彼此的身影,每一天都归心似箭,每一天都仰望夜空,许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在远方,总是气自己,生病了,我却不能陪在你身边,你会对我说:"只是点小感冒,没什么。"但你的每一声咳嗽,都会让我心碎;在远方,你总是和我在电话里、QQ里、微信里缠绵许久,很晚的时候,我们还在诉说着爱意;在远方,总是喜欢望向窗外,想象着同一片天空下,我们都在想念着彼此,悄悄的告诉彼此,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终有一天,我们会天天在一起。

原来,爱就在那一瞬间便是永恒,我想,未来会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升温,每一天都会有些小惊喜;原来,一见钟情,会这么幸福,相信我们会一生一世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落魄时你会爱我为题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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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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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为《爱的教育》,里面有很多个爱的故事,马尔科为了寻找自己的母亲,跑遍了七个城市,并最终救活了自己奄奄一息的母亲,母子一家终于团聚到了一起。

一个聋哑女因女老师的指导,会看别人嘴巴的变化而知道别人在说什么,因女老师一字一拼音的耐心教,她会生硬地说话,到最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还有卡罗纳把自己最心爱的扭条小火车送给了自己的好朋友。小男孩为了自己妹妹的安全而跟比自己高大,力大的人打起来。后来卡罗纳的母亲意外死亡,老师给卡罗纳一个安慰,让卡罗纳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

一份关心,一份祝福,再加上一份安慰,就可以让一个人有了生存的机会。我们应该去学着关爱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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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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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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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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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来到浅川,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从北京回到室县之后,我几乎很少再去浅川。家乡的人和曾经的同学都好奇怪为什么北京大学的我会回到乡下来,我也没想去解释,只等时间冲淡一切。

于是日子就真的那样平淡地过下来了。平淡地找了份工作,平淡地认识了新的男孩子,平淡地和他谈婚论嫁。只是再也不会有曾经对傅小司的那种感情了。

那样的感情,一辈子,只有一次。

在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被消耗干净了。

不会再去那样地想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挂念一个人了。也不会再去那样地担心一个人有没有吃饭有没有在冬天里穿着温暖的袜子了。也不会再去因为他的一次皱眉而紧张得不知所措了。也不会再去连续熬通宵为了让一个人工作轻松了。

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时光了。

就像再也不会有那个曾经为了爱奋不顾身的立夏了。

有时候从室县去浅川办些事情,每次事情办完之后,我都会在浅川待上一天,走一走那些熟悉的街道,看一看那些熟悉的风景。

很多时候我都会看见遇见,可是我不敢叫她。记忆里的她,像一只华丽的燕尾蝶,翱翔在山谷的泉水之上。很多时候,我都是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在路边等候,看着她去买东西,看着她和青田一起走过黄昏的街道,就像多年前看着他们一样。

我总是假装着也和她一起享受着这些平凡的幸福,假装着我们还在一起。

即使我们不在一起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在她的心里,肯定还以为我在没人知道的一个地方吧。

记忆里只剩下一些发亮的细节,在无数个大雨的夜里,重新回到我的梦境中来。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穿着CK的白色T恤,依然被我不小心弄上了便当上的油渍,依然瞪着双大雾弥漫的眼睛对我面无表情。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削好了一支铅笔从前面默不作声地递给我,依然会带着我翻过学校高高的围墙,依然是那个当年全中国似乎只有我才知道的小画家祭司。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在大雨里站在公寓的门前等我下楼,依然开心地吃着我从家乡带来的甜点,依然是在冬天里都还是穿得单薄都不怕寒冷,依然和我一起,在文理分科的表格上,做了一样的选择。

那些梦境中的你,依然是在大雪里用大衣包围着我,依然会对我微笑说早安,无论是多么疲惫的一张脸,依然会为了我的一时兴起而认真是去学校查地图然后带我去没有去过的乡村。

可是那些梦境中的你,早就死在2003年的夏天。死在那个连太阳都会觉得发烫的夏日。

重新站在浅川一中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你曾经躺在我的腿上,对我说,立夏,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回浅川去看看那些香樟吧。

而现在,当初说着一起看着香樟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人回到曾经的这个地方。小司,你知道吗,那些从学校里面走出来的女生,好多人都抱着你的画集,甚至可以听到她们口中的你,都已经是被神化之后的你了。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学校里平凡的男孩子,会成为流传在一届又一届学生口里的传奇。你听了,肯定会好开心吧。而曾经的我,也是那样一个抱着你的画坐在浅川一中的树一睡着的女生,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被我整天抱在怀里的祭词,原来就和我每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走着同样的路。

我甚至在那一瞬间有点微微想起你难得一见的笑容,差点就在马上就要结婚的丈夫面前哭起来。

他也很温柔。

他也很体贴。

他也会在我生病的时候买药给我。

可是他却永远都给不了我你曾经给我的那些色彩。有时候都觉得你太过自私,带我看过了那么美好的风景,却又中途离开,而我以后的路途,从此变得没有任何可以超越从前的惊奇。

明天我就要结婚了。

今天来浅川挑选装饰家里的饰品。当我路过一家油画店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了好多你的画。好多好多,你成名前的,和你成名后的。一幅一幅的画全部挂在墙上,我一幅一幅地看过去,时光在眼前缓慢地流逝,我像是看着你曾经的岁月又在我的面前轰隆隆地跑过去。带出地动山摇的震撼力。像是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一样。

我告诉我的丈夫,说这些画都是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画家画的。于是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只要你喜欢,我们家里可以全部挂起这些画。

我说好,也只有这些画,才配得上装点我的青春。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像是在黄昏时突然拉起窗帘,一下子全暗了。

我突然想起在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看过的话剧,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一句台词就是,外面的天亮了,我们的心暗了。

那个店的老板还开玩笑说我真年轻,因为现在喜欢这些画的都是那些高中的女孩子。我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因为我怕一说话,他们就听出我声音里悲伤的情绪。

我叫丈夫帮我挑第一幅,他指给我看墙角的那一幅,说他很喜欢。我抬头看过去,是那幅《从未出现的风景》。我去付钱的时候,放在最上面的那幅,就是这幅《从未出现的风景》。那一瞬间掠过脑海的,是画面上那个从天国俯下身去亲吻男孩的女孩,那个女孩的白衣裳,和那个男孩明亮如星辰的眼睛。以及,在那个除夕夜的晚上,你在窗边对我说的:

立夏,接吻吧。

所有的过去,所有的岁月,所有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试卷,所有在夏日的暴雨里打篮球的湿漉漉的男生,所有在湖边安静地背着长长的英文词条的女生,所有盛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光芒万丈的诗篇,所有光阴暗淡的日记,所有离散的时光,所有重建的家园。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

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只剩下连绵不绝首尾相映的香樟,像海浪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在一年一度的潮湿的季风掠过树梢的时候,它们才会默默地低声传诵。

传诵着传奇的你们。

和你们留下来的,永不磨灭的传奇。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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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作文文艺小说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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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你答应过我,在大学的校园里等我。7年后,我们就可以一起坐在大学的草坪上,一起看着星星……

——题记

ONE。

在小荷已经7个月有余了,在小荷,我很充实,也很快乐。小荷里,我最感谢的一位会员,就是我那和蔼可亲的师傅了。

我想,认识师父,可以算是个巧合吧。

在一个平淡无奇的下午,我突然脑门一热,就想认个师傅。真巧,QQ列表中仅木头一个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认了一个师傅。

我想,我今天的进步,都要归功于师傅吧。记得初入小荷的我,一直处于云里雾里之间,很迷糊,一直不想发文,逃避发文。

现在看着以前的聊天记录,不知不觉,泪以划过脸庞。

也许,师傅出现的那一刻,我的命运注定将被改写……

TWO。

师父彻底改变了我。

我记得她那句:“你还是想玩,即使你上上了网。你还是觉得懒的写文,你想多玩会。”我记得看见这行字的那一刹那,我在电脑前呆了。是的,这不是我一直以来的问题吗?自从那以后,在师父的帮助下,我渐渐的开始努力发文了。

是的,我想,没有那个普通的下午的话,也许,我还一直停留在课堂上,一直滞留着,徘徊着……

师傅跟我讲她和自由的故事。讲着讲着,千里之外的我被感动的热血沸腾。师父说,“我很喜欢看着你们成长,我很高兴看着你们长大……我相信你会像小篮子一样。脱离我,而且超越我……”那一刻,我被这个从未谋面的师父的善良彻底的感动和震惊。师傅,她让我找到了现实世界没有的那一份善良和单纯。

师傅呵,你永远让我骄傲!

THREE。

师傅是小荷第一个可以让我伤心的人。

记得当初自由跟我说师傅的事时,我一下子以为师傅真的是自由说的那个最坏的情况。不知为什么,在电脑前的一向很坚强的我,竟马上地哭了。想起以往师傅对我的种种,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记得那个晚上,我四肢无力地躺在床上,痛彻心扉,听着MP3里师傅唱得那首《靠近一点点》,无声地哭泣着……

凌晨一点,我还是无法入眠,翻看一本很喜欢看的《少年文艺》,想到的却是师傅的那句“不能死读书……”。

师傅,自由说我一旦说到你时,就很矫情。我仔细地想了想,不,只是我心里真的默默地牵挂着你而已。我想,我这辈子也无法忘记你了。

FOUR。

一切都过去了,风平浪静,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师父,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

永远。

……

[作文 文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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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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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择天记》获得很大关注,剧中的陈长生和徐有容、白落衡的命运都牵扯人心,那么你知道《择天记》小说结局又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欢迎阅读。

小说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猫腻《择天记》中的男主,国教学院院长,国教第五代教宗。是陈玄霸死后的三滴血,由黑袍与计道人送到圣光大陆灌输无数圣光形成果子,经一女人代*所生的产物。婴儿时经河流而下被计道人所救,通读道藏三千,知自己活不过二十岁。十四岁离开西宁镇来到京都,打算解除与徐有容的婚约,并开始修道,成为国教学院的学生。在桐宫遇玄霜巨龙,于北新桥井底浴真龙之血。大朝试决赛时一步通幽,成为首榜首名。随后在天书陵中悟道,一日看尽前陵碑。后进入周园,遭到魔族追杀,与徐有容一起逃难,收服万剑,重创南客和魔将夫妇。周园崩毁时传送到苏离身边,与苏离万里逃难,苏离授其三剑,多次越境杀。于浔阳城宣为保苏离,与天凉王破、刺客刘青共同对抗“月下独酌”朱洛,最终南方圣女出现,破局。回到京都,在诸院演武中越境胜周自横,从周狱带回折袖。和徐有容战于奈何桥,相约黄昏后并夜访皇宫,两人情人关系已确定。参加煮石大会,遭魔君袭击,幸得王之策路过并搭救而不死,对战关白时强行聚星,内疾爆发,由徐有容护送回京都,却发现是师父诛杀妖后的诱饵。圣后于天书陵顶为其逆天改命。与商行舟师徒反目。教宗回归星海后继任教宗,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出京,游历天下,以己之血炼“朱砂丹”。寒山与魔君一战,身受重伤,但促使其死亡,被南客所救,于阪崖被秋山君救治。前往汶水带出唐三十六,周游天下,寻求各派帮助。决战雪老城被黑袍用圣火焚烧时破镜入圣,现已前往圣光大陆,进入神隐境界。

小说择天记最终结局

《择天记》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在腾讯文学连载,是著名网文作家猫腻加盟腾讯文学后的首部作品。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

择天记小说最终结局是什么?择是选择。这是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三千世界,满天神魔,手握道卷,掌天下天上一应事。太始元年,有神石自太空飞来,分散落在人间,其中落在东土大陆的神石,上面镌刻着奇怪的图腾,人因观其图腾而悟道,后立国教。

数千年后,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治病改命离开自己的师父,带着一纸婚约来到京都,从而开启了一个逆天强者的崛起征程。到了京都,才发现自己只是一盘棋里最微弱的棋子,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棋子,是甘愿成为棋盘第一个死亡的棋子,还是跳出棋盘与天地斗一斗。

陈长生在圣后死后,成为继任教宗,但随即被商行舟驱逐。在寒山与魔君一战,不敌之,但促使其死亡,自己身受重伤,为南客所救。南客再次为救长生,不惜二次觉醒神魂,逃出生天,却变成痴呆。在阪崖被秋山君化名的罗布所救,南客痴呆只知要保护长生,醒来后长生也着手为其医治。

徐有容现任南方圣女,太宰孙女,神将之女。自幼禀赋奇异,随光明神教南溪斋前代圣女学习神语,六岁便入门,十岁便参与到天书的编译解释工作当中,擅长算术、推演,精通谋划。喜好麻将。在周园中与化名徐生的陈长生相遇,并喜欢上陈长生,化名陈初见,曾经以为徐生已死,但后来被苏离要求送伞给陈长生时发现徐生及陈长生是同一人,遂于奈何桥一战后主动邀约,与陈长生建立起情人关系。现于圣女峰闭关静修,冲击神圣领域。

在朋友的帮助下,陈长生在“强手如林”的大朝试上拔得头筹。经过层层考验,长生发现自救之法,却也明白自己的存在乃是黑暗势力做的一个局。面对生命和大义的抉择,长生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与一群少年英雄伙伴并肩与黑暗势力展开了殊死斗争,成功阻止了战争,同时也收获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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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五年级小说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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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我考试考了高分,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小说作为奖励,终极斗罗!

封面精致漂亮,一名女子拿着一个古筝,神情严肃,霸气外露,好似正在战场上与敌人战斗,一刻也不能松弛,她一旦松弛了就面临生命危险,她的身上有一些伤痕,看得出战斗格外激烈。

我觉得如果封面都如此栩栩如生,那内容呢?一定会更加精彩吧!

果然如我所料,越往里看越精彩,令人万分激动。一年级在班长的带领下越级挑战高年级,场面十分激烈,一帧帧战斗的画面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没有一个人敢松懈,就连三年纪的学姐——唐雨格都被感动了。

唐雨格因为前两次比赛输给了一年级,她班级的同学一个个都排挤她,她对她的班级失去了信心,又想到一年级对她的好,下定决心转年级。她想:虽然我不是一个好的班长,但我一定是一个好的队员。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禁起了一丝怜悯之心,因为她带领她的班登上了重点班,却因为输了两场比赛而被班里人排挤。

为了看完这本书,我把它藏在了我的枕头下,妈妈一走我便拿起来看。第二天我去上学回来时,发现我的书不见了我把房间翻了几遍还是没找到。此时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揪住了。我再去爸妈的房间找,发现我的书原来在爸妈的床上,那只无形的手终于在那一刻消失了。

我喜欢这本书,它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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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亮剑小说结局

全文共 6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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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都梁创作的长篇小说。《亮剑》是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亮剑》小说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亮剑》小说结局

丁伟,少将军长,1957年因对庐山时间不满,公开发布反对意见,遭逮捕,后被下放农村劳动,不知所终。

田墨轩,李云龙的岳父,民主人士,1958年被打成右派,连同老伴一起被下放到黑龙江兴凯湖农场劳动,1960年饿死。

赵刚,总参少将,原李云龙的政委,1966年对“大动荡”不满,公开发表反对意见,遭受迫害和ling辱,与妻子赵楠一起在家中自杀。留下4个孩子托付给李云龙抚养。

李云龙,少将军长,1967年为维持正常秩序镇压当地造反组织受到调查和批斗,在家长开枪自尽。

田雨,李云龙妻子,因公开反对“大动荡”被捕,在李云龙自杀后两天于狱中割腕自杀。

《亮剑》李云龙的结局

李云龙拒绝了段鹏的帮忙,他两膝夹着shouqiang用那只没受伤的手依次卸下shouqiang套管、复进机簧、缓冲器和弹匣,很从容地用布擦拭着每一个零件,一边对段鹏等人说: “我刚当红军时,是扛着自家的梭标去的,那时红军队伍不发枪,除了有口饭吃,别的都要靠自己了,你们别看电影上的红军队伍,清一色灰布军装、八角帽,那是胡说八道。1927年夏天我是下身只穿条裤权,上身光着膀子过来的,后来打土豪弄了件黑杭纺绸大褂,就是电影上财主爱穿的那种,黑底上印有‘福’字或‘万 ’字图案的绸大褂,这件大褂我穿了半年,你们想啊,行军队伍里有个穿财主绸大褂的人是什么样子?可当时就是这样,谁也别笑话谁,部队没有被服厂,没有后勤部,所有东西除了打土豪就是靠缴获,后来求乡村大嫂子织了几尺土布,用草木灰染成灰不溜秋的,好歹做了身军装。记得当时裁剪的很糟糕,裤裆勒着沟,走起路来磨,就这,还当宝贝呢。”段鹏等人都笑了。

“我第一次参加战斗,用梭标捅死一个敌人,缴获一枝老套筒,你们没见过这种枪,是清末光绪年洋务派大臣张之洞创办的汉阳兵工厂的产品,射击精度极差,很容易卡壳,我那枝老套筒的膛线都磨平了,子弹总是翻着跟头出去。后来,我又缴获一枝‘中正’式步枪,是河南巩县兵工厂的产品,抗战之前,这种枪算当时最好的步枪,只装备中央军部队,其实也只五发弹容,单发射击,人工退壳,射程和精度还不如日本的‘三八大盖 ’。抗战时我用一枝德国造驳壳枪,它的正式名称叫毛瑟‘M1932’式shouqiang,口径7。63毫米,弹容二十发,有效射程一百米,这种枪适合近战,枪身后有快慢机头,拨动连发机头,能顶枝小冲锋枪,在当时可是枝好枪。后来,就没意思了,官越做越大,枪越来越小,也没机会冲锋了……”

李云龙笨拙地把shouqiang重新组装好,把子弹顶入枪膛,他仔细抚摸着蓝汪汪的枪身,枪柄在他的手掌中渐渐温暖起来,仿佛有了灵性。他自言自语地说:“玩儿一辈子枪,最后只剩下这枝小玩艺儿啦,这简直不算枪,是娘们儿玩儿的玩具。”段鹏等三人都以立正姿态站在一边注视着李云龙,他们闹不清军长要干什么。时间在一分一钞地流逝,他们都是老兵了,心里非常明白,在此处耽误的时间越久,危险就越大,但他们谁也没说话,面对渐渐迫进的危险,他们面无惧色地稳稳站在那里。

李云龙抬起头,仔细把三人上下打量了一遍,似乎在用目光向三个忠诚的部下告别,目光中饱含着疼爱和欣赏。段鹏的心里猛然颤抖起来,他心里全明白了,因为他在军长的目光中看到了诀别,他的眼泪刷刷地顺着面颊洒落在胸前,不由失声喊道:“军长,我的军长,请跟我们走,我们求您啦,求您了……”李云龙冷冷地命令道:“现在我命令你们马上归队,听清楚没有?我从来不说第二遍,给我马上走。”说完他绝然扬起枪口,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段鹏。“不,我们绝不走,您要愿意开枪就开吧。”段鹏第一次拒绝了军长的命令,态度非常强硬。梁军跨上一步,脸绷得近乎狰狞说:“军长、您应该知道这小玩艺儿对我们没用,我们可以缴掉您的枪。强行架走您,我们有这个能力。”李云龙冷笑道:“嗬,真是翅膀硬啦,敢缴我的枪……”话音没落“叭”的一声,子弹擦着梁军的头皮飞过去。梁军面不改色,动也不动地说:“军长,这没用,要是这小玩艺儿都能把我们吓住,那您亲手组建的特种分队也太废物了!”

李云龙无奈地摇摇头,口气缓和了一些:“你们听好,一个军人,可以在肉搏战中被敌人砍掉脑袋,但他绝不可以被侮辱,军人可以去死,但绝不能失去尊严,你们想把我藏起来,过几年苟延残喘的日子,我认为,即使是出于好心,也是对我李云龙的侮辱,让我活得像行尸走肉。这样做,我只能认为是谁和李某有深仇大恨,绝不是什么好心。你们明白吗?大丈夫来去赤条条,活着要活出个人样,死也得像条汉子,干吗要我去学缩头乌龟?坏了我一世名声?”

段鹏、林汉和梁军终于明白李云龙决心已定,已无挽回的可能了,三人不由心中大恸,这些心硬如铁的汉子第一次弯下从没弯曲过的膝盖,齐刷刷地跪在军长的面前,男儿膝下有黄金啊,他们要用这种中国最古老的礼仪向他们最尊敬的,对他们有着知遇之恩的将军告别,这三个坚强的汉子热泪纵横,久久地说不出一句话来。李云龙疲乏地闭上眼说:“好啦,快走吧,记住!要保住这支特种分队,别让海峡那边的同行看笑话,拜托啦!”段鹏等三人擦干眼泪,立正站好,向军长行了标准的军礼,然后流着泪走出大门……

李云龙扶着楼梯扶手慢慢走上楼,从卧室的壁橱里拖出一只紫红色布面箱子,他打开箱子,这是1955年解放军授衔时发的将官礼服,据说当年为了这身礼服,很多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都帮了忙,有的国家给料子,有的国家负责加工肩章和纽扣之类的小物件,李云龙模了摸领花和袖口上面金灿灿的松枝,松果图案,那双和礼服相配的小牛皮靴子是高腰松紧口样式,将官和校官的靴子略有差别,将官靴的靴头扁而尖,线条很流畅,这点微小的差别表明了1955年时解放军的正规化程度和森严的等级差别。李云龙很困难地脱下沾满血的旧军装,慢慢地穿上这套已经过时的将军礼服,心里想起当年授衔时他和丁伟等人嫌少将军衔太低而故意闹事的往事,不由得轻轻笑了。那会儿还是年轻呀。礼服穿好了,他又从箱子衬里的小兜中取出三枚金灿灿的勋章,他仔细端详着三枚勋章,心里暖融融的。有八一红星图案的二级八一勋章是授予在十年土地革命战争中担任过团级指挥员的。有延安宝塔山图案的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是授予抗日战争中担任过八路军、新四军团级指挥员的。有天安门图案的一级解放勋章是授予解放战争中担任军级以上指挥员的。这三枚勋章从设计到铸造都极为精美,上面镀着纯金,在灯光下很耀眼,这三枚勋章上浓缩着从贫瘠的山沟里浴血拼杀而渐渐强大起来的这支军队的历程,也浓缩着李云龙个人历史和百战搏杀的记载。他把勋章别在礼服的右胸上,戴上装饰着金色帽缏的大沿军帽,对着穿衣镜看看,到底是礼服,穿上它,人变得神采奕奕,穿衣镜里出现一个八面威风的将军,一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气概,黄色的硬质肩章上,那颗金色的将星在灯照下闪烁着……

他扶着楼梯扶手从楼上下来,慢慢坐进沙发,拿起电话拨通了马天生的办公室:“我是李云龙,现在在我家里……这有什么好奇怪,我知道你正四处搜捕我,怎么就没想到上我家来看看呢?你大概只顾着在车站码头撒网了吧?看来你的脑子不太灵活。说实话,这个军交给你我还真不大放心。好吧,你来吧,咱们该好好谈谈了,毕竞共事一场嘛。记住!只允许你进我的大门,持枪的战士们不准进来,我手里有枪,你马天生要有点儿良心,就不该让年轻的战士做无谓的牺牲。好,来吧,我等你。”他挂上电话,他坐在正对大门的沙发上,腰板挺得笔直,两个膝盖微微分开,被折断的左臂自然垂放在左腿上,他闭上眼睛。该说的说了,该做的也都做了,该走啦。身为将军,他不喜欢这种归宿,记得一个着名的外国将军说过:一个军人最好的归宿,是在最后一场战斗中被最后一颗子弹击中。李云龙同意这种观点,欣赏这种死法。可惜,生活没有给他这种机会。他环视着这熟悉的客厅,在这里他和妻子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客厅里的空气中似乎还留着田雨特有的芬芳气味,这沙发上好像还留着田雨的体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温馨,眼前幻化出炮火连天的淮海战场,那小小的野战医院,那穿着白色护士服的美丽少女。他忘不了妻子和他分手时说的最后一句话:云龙啊,你是龙,我是云,龙和云是分不开的。他想象着,一条浑身闪动着金色鳞片的苍龙在一片云蒸霞蔚中翩翩起舞,云中龙……他不由轻轻笑了。妻子也太高抬他了,不过,妻子能这么看重他,还是挺使他感到欣慰的。唉,人要是能重新活一遍,大概就会比第一次活得仔细些,有滋味些,会多享受些欢乐,少存些遗憾。唉,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好好读读书,活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的。他记得赵刚劝过他多次,还手书了一副条幅送他:千秋邈矣独留我,百战归来再读书。据说这是曾国藩写给其弟曾国荃的。赵刚对这位不好学习的老战友很是恨铁不成钢,而喜欢以大老粗自居的李云龙很不以为然,这条幅早就不知扔到哪里去了。

想到这里,李云龙轻轻笑了起来,每个人回首一生,谁能没有遗憾呢?当初要不是参加了红军,他李云龙守着家里的两亩薄地,还不是*朝天地在土里刨食?也许到老死也不会走出大别山一步,那时他不知道自己是住在一个圆型的地球上,还以为大地像块揉面用的案板平平的一块,而遥远的省城便是大地的中央。真傻得可以。他第一次见到飞机是反围剿时,那老掉牙的双翼飞机,在飞机的俯冲扫射中,他傻呆呆地站在那里问:“班长,这大鸟儿上咋有人呢?”

如今回首往事,他突然发现自己这一辈子净碰上文化人了,要没这些有学问的人,他还不定傻成什么样呢。他碰上的第一个文化人是他当营长时的营教导员朱玉成。李云龙和他相处了很短一段时间,朱玉成就牺牲了。李云龙清楚地记得他是翻越夹金山时滑下山涧牺牲的。那天天气很晴朗,映入眼帘的色彩也很绚丽,蓝色的天空,白色的雪山,漫山遍野的红军部队,宣传队的女兵们站在没膝深的雪里打着快板鼓动着士气,山上山下红旗翻卷,朱玉成在李云龙身边随口吟出几句古诗,让李云龙至今记忆犹新: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轮台东门送君去,此时雪满天山路。朱玉成话音没落,脚下一滑,人就像断线的风筝一样向深涧飘落下去……唉,打下这个江山可真不容易,死了多少人哪,这个朱玉成要是能活下来,1955年至少授个中将。他也是从大别山深处走出来的。大别山啊,当初黄麻bao动,几十万大别山子弟参加红军,如今还有多少?1955年授衔,来自大别山的将军有293名。这些幸存者成了将军,可谁能忘了那倒在战场上的几十万大别山子弟?落叶归根,该回去啦。

一别家乡四十年,故乡的一切恍如昨日,远远地他好像看见黑紫色的大别山主峰金刚台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勾画出险峻的侧影,上面矗立着古堡,显出一圈雄壮而粗犷的轮廓,故乡的山野渐渐漫起蓝色的雾气,高大的松柏、杨槐、栗树把枝杈刺向苍穹,村落、寺庙、水车、关隘都被虚虚幻幻的雾岚所笼罩……魂归故土,应该是最美丽的人生终极,高官和厚禄,甚至轰轰烈烈的事业,都不如大自然的赐与来得温馨。魂归故土,是他晚年梦寐以求的梦境。几十万大别山子弟都回去了,他当然也要回去,那是故乡……有多少次,他在《中国古代地名大辞典》上寻找着故乡……北岭之在湖北河南间者,曰大别山脉。为江淮间一大分水岭。即周秦之冥也。今凿山通道七十余里。平汉铁路通过之。西起湖北应山县。东至河南商城,罗田至安徽霍却,霍山诸县之间。旧于关上设关隘十三……自古南北战争,恒以此为重险。

沧海横流,血肉横飞,方显出英雄本色,当年万源保卫战,敌军在不到30华里的地面上,使用兵力竞达九十个团,数量十倍于红军,谁能记清当时打了多少次恶仗?每天要牺牲多少人?他却是不多的幸存者之一。而眼前,一切都沉寂了,流逝了。那惊心动魄的枪声,那撕肝裂肺的呐喊,那悲痛欲绝的咒骂和呻吟,那狼藉遍野的残肢断骨和头颅,那千疮百孔仍迎风飘扬的军旗;都沉寂了,流逝了,无影无踪了,犹如做了一场梦……

李云龙睁开眼,他听到了汽车的刹车声和沉重零乱的脚步声,他从茶几上拿起了shouqiang。发现大门外有几个端着冲锋枪的战士正小心翼翼地探出身子。“叭”李云龙手里枪响了,子弹从一个战士的左耳边擦过,战士们立刻闪在大门两侧。李云龙厉声喝道:“马天生,你可以进来,我说过,不要让战士们进来,小心我的枪走火。”马天生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你们都退到院子外面,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进来。李云龙,我进来了。”马天生面无惧色地走进客厅。

李云龙满意地笑道:“马天生,敢在我的枪口下走进来,你还算条汉子,坐吧。”马天生在面对李云龙的沙发上坐下来,不动声色地回答:“承蒙夸奖,这是你李云龙第一次称赞我。可我并不感到荣幸,你该知道,一个共产党员是不怕死的。”李云龙皱皱眉头,有些不耐烦地说:“又来了,我说马天生呀,你咋像演戏的?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台词?你我好歹共事一场,如今我要走了,你能不能不说那些套话?” “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分歧,因为政治观点南辕北辙,你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到现在还采取对抗的手段,你怎么能听懂一个真正的革命者的语言呢?李云龙,你走得太远了,我劝你放下那枝枪,这才有出路。”

李云龙冷笑道:“军人没有交出武器的习惯,除非他死了以后。说到出路,你可想错了,我从来没有打算给自己留条出路,所以你这话等于没说。我找你来不是为了和你争论这些理论,因为我这辈子就没闹明白过,你比我也强不到哪儿去,尽管你比我有文化。我只想告诉你,我李云龙这条命,不喜欢听别人摆布,谁都不行,日本鬼子和不行,现在的“大动荡”也不行,我这条命得由我自己摆布,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法。我李云龙这条命虽说不值钱,可也不能被别人轻轻松松就拿走,这活儿得由我自己于,你知道一个军人最体面的死法吗?上吊?服毒?都不行。那是老百姓的死法。告诉你,军人的死法应该是用子弹。你看,我把枪口对准太阳穴,当我扣动扳机时,子弹会从我另一侧太阳穴穿出,随着子弹喷出的是我的血和脑浆,那时你会看到,我李云龙的血是热的,滚烫滚烫的,冒着热气,我的脑浆是白的,像没点好卤的豆腐,糊里糊涂的,这是因为我这辈子没闹明白的事太多。这颗子弹从我太阳穴穿过后,应该打进那边墙里,那墙是灰墙,不会产生跳弹,如果你想留个纪念,就把这弹头挖出来,我送你了。如果你不稀罕,就把它留在墙里,将来不管谁得到它,和我都是个缘分。昭,还有,这颗弹头可能有些变形,因为我的颅骨比较硬……”李云龙用右手举起shouqiang,把枪口抵住右侧太阳穴。

马天生的脸色候然变得像一张白纸,他失声喊道:“李云龙,你不要开枪……”他冒死猛扑过去想夺枪。“叭!”一颗子弹打在马天生脚前的地板上,离他的脚趾只有一寸远,马天生僵住了,他不顾一切地喊道:“老李,你不要冲动,你我的关系到了今天这样,也可能是我在某些方面做得有些过分,我们好好谈谈……”李云龙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似乎懒得说话,他的食指猛地扣动了扳机……

李云龙斜倚在沙发上,双眼睁着,似乎还在沉思,勃朗宁shouqiang掉在地板上,空气中迷漫着浓浓的火药味儿,一缕鲜血从他左面颊上流下来,像一条红色的小溪汨汨流淌,染红了他肩章上那颗金色的将星……

马天生几乎没有犹豫,他一个箭步冲到那面墙前,迅速地挖出了那颗弹头,仔细地端详着,李云龙说得没错,那弹头的确变了形,他的颅骨还真硬…

马天生默默地把弹头放进自己的上衣兜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客厅。一个细心的战士发现,马政委的脸色惨白,在他转身的一刹那,他的眼中竞闪出了一丝泪光。

两天以后的一个深夜,田雨在狱中割腕自尽。看守人员为此受到严厉的训斥,他们始终没搞清楚,那块小小的保险刀片是怎样躲过严密的搜查带入狱中的。看守人员私下里议论说,这女人是做好赴死的准备来到监狱的,她根本没打算活着出去。

看她手腕上的那个伤口,割得像个孩子嘴,喷喷,这女人,真下得去手……

郑波因为立场问题,去海防团当政委的任命被取消,他被发配到部队农场劳动改造。那天他正在围海造田工地上背石头,对面敌占岛上那功率强大的广播站又开始广播了。一股宏大的铺天盖地的音乐声像飓风一样掠过海峡,郑波的心脏猛然收缩起来,这是贝多芬英雄交响乐的第二乐章,那首着名的《葬礼进行曲》,肃穆、悲哀的音乐过后,往常那娇滴滴的女人声音没有出现,一个声音浑厚的男广播员缓慢的声音传来:“……驻岛全体国军将士对李云龙将军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民国三十一年冬,李将军率部与倭敌激战于野狼峪,白刃战中手刃倭寇数百余,日军闻风丧胆。民国三十三年,李将军于晋西北全歼装备精良之日军山本一木特种部队,凭血肉之躯及劣势装备与敌浴血奋战,实乃中国军人之楷模。……现在广播在抗战中曾与李云龙将军协同作战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原‘国军’第二战区上校团长、现役‘国军’陆军中将楚云飞的悼念文章,楚将军引用南宋词人刘克庄《满江红》词作为开始:铁马晓嘶营壁冷,楼船夜渡风涛急,有谁怜?猿臂故将军,无功极……”郑波把背上的石头狠狠地扔进海里,禁不住泪如泉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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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球在脚下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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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惰是一种原罪,因此勤奋也是一种天分。 这是最值得期待的天分,因为别的天分都在上帝的掌控之中,只有勤奋,能够创造上帝都无法估计的奇迹。 只要球在脚下,我就不会放弃对足球的梦想,我坚信勤能补拙,我坚信天不负我,我坚信我能踢出最好的足球。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球在脚下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了,人要是有了毛病,真是怎么拦都拦不住的。”

看着眼前的赵亚宁,张元半晌才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这个家伙,为什么总是那么好兴致。

这个地方,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中国的克莱枫丹’的足球训练基地了。这个地方建成了十年了,自己当初一手促成的这个地方的建立的时候,怎么就没有发现,这些样式老旧的楼,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可以让赵亚宁到现在都流连忘返?

赵亚宁这个家伙,也真是够无聊的。踢完了世界杯,又跟着踢了一届亚洲杯之后,他也选择了退役。39岁才退役,这个家伙,把自己的名气都耗尽了,到了退役的时候,远离欧洲赛场3年的他,已经无法让小球迷们过多的关注了,而就算是老球迷们,也都是怀念了一下当初伴随着自己长大的偶像,没有太多的关注,他远远不如那些办事聪明,急流勇退的人退役的时候的排场。虽然说,他倒是也找来了不少的当年的老朋友踢了一场退役表演赛,但是他的那些老朋友们,一个个的都挺着男人的小肚腩了,看着这个老妖怪踢球的时候,除了骂街,他们什么也做不到了。

不过,这也是他自己的选择——对他来说,就算是有C罗他们那样的退役排场,可能真的不如多踢两年球更有趣。张元知道他的脾气,没有为此和他争论过。

但是退役了之后,怎么还是这个样子啊……都已经是教练了,穿上西服,站在场边指挥那些大牌不好么?当年好歹也是一代中场指挥官,被无数人期许的教练,可是退役之后,非得穿着运动装,在球场上和小屁孩们踢球,这真是……

该怎么说呢,该说是不懂得什么叫做建立名望呢,还是该说,这才叫做生活?

看着走到了自己的身边的赵亚宁,他也忍不住开口说话了。

“你说你现在这个样子,像话么?退役都快两年了,也不干点正经事,就是天天带着这么一帮小屁孩子在这里玩——有意思么?”

“这叫青训,你说有意思么?归根到底,足球不就是靠青训才撑起来的么?没有小孩子,哪来的大球星?”赵亚宁指指球场上,“这是咱们国家的国青……这届国青踢得都还成,比以前可好了太多了。就是还得练,后卫线上那么大的空挡都看不到,就是一味的傻跑可不行。咱们国家这两年,体质都上来了,球员们都能够踢好了球了,但是意识上,还得培养啊。指挥官这种位置,总不是时刻都有的,咱们还是得想着,如何提升整体的跑位意识才可以。别以为咱们已经够强了,现在,咱们还差得远呢。”

张元看看他,无奈的叹了口气。

“教他们踢球,随便找个人就可以了。用得着你天天在这里呆着么?一大堆的正经工作不做,在这里教小孩,有意思么?”

“你说的正经工作,不也就是足协那些活儿么?当技术总监,我干了啊,我给打了报告,完善青训体制了,他们根本没人听。我也给他们写了书,总结了毕生踢球的经验,都编成了册子了了。还让我怎么着?其他的我也不会了啊。”

鬼才需要你的那些报告。

张元翻翻白眼。他还记得,赵亚宁退役后,立即就开始着手准备写自传。而当时媒体还都挺兴奋,以为这个是本不错的故事——谁知道,这厮写的哪里是什么自传,根本就是他踢球二十年的足球战术演化史和技战术指南,那密密麻麻的战术板和大量的人体图形,让专业的人士看了都头疼,球迷买回家的,基本上没有一个能够读完了的。

这家伙根本不是写给球迷们看的故事,他写的是自己的回忆录。他的生活中,最为关心的,全都是那些东西,他写下来的,也就都是那些东西。

足协看他的身份高,给他个副主席的身份,亚足联那边,也得给他官衔供着。按理说,这样的人,做做形象大使多好,可是,他又不愿意去。张元知道他讨厌做官僚,给了他一个国家队技术总监的位置,而他在这个位置上写出来了大量的报告,继续让人哭笑不得。

谁需要他做实事啊!

“足协需要你做的,是个花瓶,代表中国足球形象的花瓶!不止足协,亚足联,国际足联,都是这个想法,大家都等着你学人家贝利一样,动弹一下,出去走动一下,四处宣传足球好去。还有,皇马,摩纳哥,利物浦聘请你做形象大使,你倒是好歹动动,四处转转。有人给钱,让你四处旅游,你竟然都不愿意去,你真够无聊的。”

“那些都不是正经差事。演讲啊,友谊赛啊,公开表演啊,我干不来。还是做教练好。”

“那就去当教练!你想当教练,我立即就能够给你联系上球队!你自己说去哪里执教?国内,法国,西班牙,英国,你自己说了算。当教练也算是个好事啊,阿隆索,古蒂,卡卡他们不都是当了教练了么?去呗,谁不让你去了!就算是当教练,也比在这里,教小孩子踢球强吧?”

“跑去和人勾心斗角当教练啊……过两年,等我踢不动了,不能够给他们做场边指导了,再去好了。”

赵亚宁指指草坪,看着草坪,张元也不再说话了,“还是放不下绿茵场,是吧?”

“是啊。怎么可能轻易放下?”赵亚宁叹了口气,“就算是现在踢不动了,我也有的时候,依然是喜欢看球的。足球早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了,能踢的动的时候,为什么不多踢两脚呢?”

说到这里,赵亚宁沉吟了一下子,“你还记得,我刚退役的那个时候,我在欧洲那边,把自己过去踢球的地方都走了一遍吗?有一次,我在米兰遇到了兹拉坦。当时我们两个人跑去喝酒,他说他自从退役之后,就再也不看球了,连想都不愿意想,更喜欢玩点空手道,干点别的。结果,到了第二天,米兰德比,我溜到圣西罗的看台上去看球,一眼就看到了他也躲在角落里面看球。他看到我的时候就哭了,哭的特别起劲。当时我们在看台上抱头痛哭,他指着赛场,说他特别想要能够再年轻一回,再踢几脚……”

“当时新闻报道了来着。两个傻瓜看着别人的球队踢球,都能够哭出来。”张元点了点头。

“我们哭,是因为我们爱足球。还记得12年吗?克里斯蒂亚诺因为欧洲杯的表现拿到了金球奖,当时多么开心?还有13年,梅西那年是多大了?26岁吧?才第一次捧起来金球奖,当时哭的稀里哗啦的。我们爱这项运动,我们希望自己能够得到承认,也希望自己能够为这项运动,做出来足够的贡献。”

张元没有吭声,这些他当然都还记得。金球奖改制初始的那段时间里面,赵亚宁连续三年得奖,都快把奖杯改了姓赵了。到了12年,欧冠丢了,再加上是欧洲杯,C罗终于抖起来一把,表现出sè了一回,获得了全体的认可,拿到了金球奖。那不是他第一次拿到金球奖,可是却依然是激动万分。张元印象里,那是他唯一一次主动拥抱赵亚宁,就在颁奖台上,抱住了赵亚宁,完全不顾形象,像是个孩子一样。

而12年过后,佛罗伦蒂诺为了玩大的,趁着巴萨财政危机,把C罗买到了皇马,可是这却给了梅西证明他独自带队的能力的机会,梅西趁着皇马动荡不安,为他自己赢得了金球奖——从17岁就被冠以天才之名,可是被打压了十年才走上了最高领奖台的他,当时也是高兴地泣不成声了。

他们是爱着这项运动的,他们愿意为这项运动付出一切,也乐于享受这项运动本身的乐趣。足球的乐趣,大于获胜,大于附加的那些东西,它本身,就是最为令人满意的游戏。

人总有会老去的一天,到了那个时候,胜败,功名,都是过眼云烟了。他们留下的,只是他们对足球的深沉的热爱和美好的记忆。这些东西,是他们一辈子抹不去的回忆。

“但是我真的觉得,你可以试着出来带带队伍的,老是一个人在这里执教,确实是没有多大的意思的。你的影响力,远比你自己的执教能力更重要,你走出去,能够让更多的人爱上足球的。”

“足球不缺乏喜爱的人,缺乏的只是努力的人。”赵亚宁摇摇头,“而且,我现在考虑的,也不是事业了,我已经40岁了,都退役了,何必再重头开始创业?我不缺钱,也不缺名气,我也不想再老是和人勾心斗角了。我现在要做的,就是享受一下生活,享受一下足球的乐趣而已。执教的事情,再说吧。”

赵亚宁拍了他一眼,“别说那么多了,跟我们一起过来玩会儿。话说你在国际足联越混越好,这肚子也是越来越大啊。抽空锻炼一下吧。来,踢一会儿,没事干踢一会儿球,比什么不好?”

看着不想动弹的张元,赵亚宁直接拉住了他,“走吧,你好歹当初也是踢过球的人,怎么现在就这样了?踢两脚球吧,你长期不踢球,自然也就意识不到踢球的乐趣了,多踢两脚球,你才能够更加的热爱这项运动。来吧,踢球吧。”

张元看着他过了半晌,也终于同意了。

是啊,说到底,自己做的这些事情,不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爱上足球么?或许自己做到的不多,但是,自己已经做出了努力了。足球的魅力,会让更多的人爱上这项运动的,自己的工作也算是做到了位了,那么,剩下的事情,也就是享受足球了吧?

既然如此,那么,就让自己,再来踢两脚球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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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考语文鉴赏小说的常识

全文共 1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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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鉴赏常识,将简要阐述我国小说发展概况,讨论古今小说的共同特征和鉴赏古今小说的一般常识。

我国小说逐步发展,丰富多采

古代,嫦娥奔月等神话故事,舜穿井出等历史传说,已经具有了志怪小说的苗头;《左传》、《国语》、《战国策》等记述人物言行的史书,又给小说创作以启发;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发展,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才产生了志怪小说。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连年不断,社会动荡不安,宗教迷信思想盛行。大量的志怪小说就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产生了出来。干宝的《搜神记》是这类小说的代表。志怪小说中,一方面多有宣扬宗教迷信思想的作品,一方面也有反映广大人民思想愿望的作品。前者如:《阮瞻》叙述素不信鬼的阮瞻被鬼吓坏的故事;《蒋济亡儿》叙述蒋济的儿子在阴司官府当差的故事。后者如:《干将莫邪》记写巧将莫邪为楚王铸成雄雌二剑后被楚王杀死,其子赤为父报仇的故事;《紫玉韩重》记写吴王的小女紫玉和童子韩重相爱,吴王不许,紫玉愤恨而死,韩重痛哭墓前,紫玉灵魂出现,两人墓中结为夫妇的故事;《宋定伯捉鬼》记写宋定伯不但不怕鬼,而且捉住鬼,卖了鬼的故事。后者是志怪小说中的精华。志怪小说对后世的小说创作有很大的影响。

唐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手工业、商业的发达和都市经济的繁荣,市民阶层兴起了。这给小说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韩柳倡导的朴实的新体散文,比较适合于小说的创作;白居易倡导的新乐府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作家面向现实。唐代传奇就在六朝志怪小说和当时社会现实基础上繁荣了起来。它虽源于志怪小说却又有很大的发展,由志怪转向了反映复杂的社会现实。

中唐时期是传奇创作的黄金时代。作品很多,主要反映现实。即使是谈神说怪的作品,也往往具有现实社会意义。《南柯太守传》,叙述淳于棼与二友酒醉、入梦,在大槐安国招驸马,任太守,煊赫一时,后因战败,公主又死,国王怀疑,有人构陷,被送回乡,梦醒时二友正在床边洗脚,即以虚幻曲折的故事情节,讽刺沉迷仕禄的士人,揭露了封建官场互相倾轧的情况。唐传奇中成就最高的是爱情小说。《柳毅传》,具有神话色彩,叙述龙女被丈夫虐待,柳毅仗义传书,几经曲折,二人终结良缘的故事;表现出柳毅性格善良、品德高尚,龙女反抗压迫、执着爱情,具有揭露封建婚姻制度罪恶的社会意义。《霍小玉传》,叙述名妓霍小玉倾心相爱李益,李益考中得官负心,小玉相思成疾,侠士挟持李益重入小玉家,小玉痛责李益,长号而绝的故事;塑造出一个执着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悲剧妇女性格,鞭笞了负心的男子,揭露了门第婚姻的罪恶。《李娃传》,叙述妓女李娃与荥阳公之子某生相爱,某生沦为乞丐,荥阳公不以为子,鞭之几死,弃之郊野,李娃挽救某生,助他攻读,终于高中得官,荥阳公又认子认媳的故事;对比地刻画出两人的性格特征,热情歌颂卑贱妓女李娃的善良品质,无情揭露高贵荥阳公的虚伪狠毒,具有深刻的反门阀制度的意义。唐代传奇标志着我国小说趋于成熟,揭开了我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序幕。

北宋统治者鉴于唐代藩镇的割据跋扈,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又采取了轻徭薄赋的措施,国内局势比较安定,农业、工商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形成了繁华的大都市,市民阶层扩大了。这时期,传奇创作趋于衰微,话本却在唐代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话本是民间说话艺人的底本,亦即当时的白话小说。话本这种民间艺术在唐代已经产生。到了宋代,在汴京、杭州等大都市里,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娱乐要求,出现了不少说话场所“瓦子”,促进了说话艺术的发展。元代也是这样。宋元话本可以视为一个整体部分。传留下来的长篇有《新编五代史平话》、《三国志平话》、《大宋宣和遗事》、《大唐三藏法师取经记》等。这些话本,分别和后来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长篇小说的创作有很密切的关系。短篇有《碾玉观音》、《错斩崔宁》、《志诚张主管》等。这些短篇小说,多以城市中的小商人、手工业者和下层妇女为正面描写对象,更广泛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生活,刻画人物也有新的发展,标志着我国文学史上白话小说的进一步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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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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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_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三江口周瑜纵火等等...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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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长篇小说《荆棘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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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后感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 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早已失去的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权利,他不能谈爱情,他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就是这样度过的。但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那时的梅吉只是一个9岁的女孩,却照亮了拉尔夫的内心。在梅吉长大成人之前,两人有过一段温馨美好的时光,因为那时可以不必避嫌。但是随着梅吉的长大,痛苦和矛盾也就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事业,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希望梅吉可以有自己的未来和幸福。但是,谁能想到,梅吉选择的丈夫,居然也只是因为他酷似拉尔夫呢?婚姻自然是不幸的。在这样的境况之下重逢,终于情感战胜了理智,拉尔夫屈从于梅吉的愿望,梅吉也如愿地从上帝那儿偷来了拉尔夫—— 一个属于他们的儿子。因为她知道拉尔夫永远也不属于他,那么得到他的儿子,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了。从此,梅吉离开了她的丈夫,守着一双儿女回到了家乡。结局,偷来的东西自然要还回去的,当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永远离开他们的时候,他们觉得也卸下了心头的包袱。拉尔夫在临终的一刹那,他的心里才真正放下了梅吉。而梅吉,将要面对的是往后更加孤独的人生,幸好,她一直是个坚强的人。

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可能是作者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熟练的写作技巧,非常传神的眼神和心理描写,和很多不经意间说出的经典的有哲理的话,使我不时的产生共鸣,所以会让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同时又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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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诛仙小说大结局详解_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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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7册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诛仙小说专题

1.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2.诛仙小说内容介绍(附结局

3.关于诛仙小说的十大谜团

4.小说《诛仙》的结局是什么?

5.小说《诛仙》的结局

6.诛仙原著小说第二章:迷局

7.诛仙原著小说阅读_序章

8.《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9.诛仙原著小说第一章:青云

结局

田不易之死

鬼厉与陆雪琪战后,侥幸逃生,经过短暂的温存,陆雪琪回到小竹峰。鬼厉带回饕餮,鬼王竟如疯狂一般,与鬼厉发生斗法,幽姬呵斥二人愤然而去。鬼厉冷静下来后,前往寒冰室欲见碧瑶,却看见一个模糊的苗条身影。鬼厉将其认为幽姬,诚恳道歉,承诺看在碧瑶面上不与鬼王再起争执。但随后鬼厉发现这个身影似与幽姬不同,正要上前细看时,幽姬来到寒冰室,鬼厉这才明白方才的模糊身影竟是碧瑶魂魄,可此时已消失不见了。

道玄因诛仙反噬入魔,田不易来到祖师祠堂规劝,竟发生大战。苏茹来寻,二人竟双双失踪。水月告诉陆雪琪诛仙的秘密,和万剑一与道玄弑师真相,并让其下山寻找,并杀死道玄。周一仙等人在义庄遇上道玄,与其斗法,被封入棺材。而在另一处,上官策为寻找天火的秘密,追逐巫妖,直到河阳城外的义庄。巫妖为了躲避,钻入棺材,竟发现田不易也在其中,而且,自己也被棺材锁住。上官策施法躲开巫妖的阵法,却被一旁的小白偷袭,为了保命,假装跪下求饶,蓄意全力偷袭并成功逃脱。小白救出周一仙等人,恰

时陆雪琪赶到,救出田不易,巫妖把天火的秘密告诉小白,各自离开。田不易表示自己愿意帮陆雪琪,劝鬼厉回归,为她与鬼厉提亲,陆雪琪欣喜不已。鬼厉在草庙村发现道玄正在收集鬼魂,追至义庄,遇上田不易,三人与道玄斗法。田不易竟被道玄控制,重伤鬼厉,陆雪琪为救鬼厉,杀死田不易,道玄猛然想起弑师往事,从戾气中惊醒,痛苦离去。

田不易临死告知鬼厉,不要怪罪陆雪琪,让鬼厉把自己带回大竹峰,让鬼厉劝告苏茹节哀。鬼厉痛苦万分,又身负重伤,陆雪琪将他们送回大竹峰,并告知鬼厉诛仙的秘密。后苏茹于后山自杀追随田不易而去,水月伤心万分,并告诉文敏让她叫宋大仁来提亲,并表示让陆雪琪去找鬼厉,若日后鬼厉原谅陆雪琪,自己帮陆雪琪担着门规,让陆雪琪与鬼厉成亲。鬼厉离开大竹峰,找到周一仙,被周一仙点拨,随周一仙行走多日。

狐岐山崩塌

鬼厉于天音寺借得乾坤轮回盘欲救碧瑶,不料却被鬼先生和鬼王用于发动四灵(即夔牛,烛龙,黄鸟和饕餮)血阵,导致狐岐山崩塌。山崩之际,鬼厉在石室内未见碧瑶踪影,只于崩塌的巨石下找到一块绿色衣角。鬼厉悲伤下失魂落魄,被小白救出,带往草庙村。鬼厉此时失了心神,只会喃喃呼唤碧瑶名字,在陆雪琪的温柔照顾下仍神智不醒。小白又气又恨,对鬼厉一番痛骂,令鬼厉明白碧瑶已经离开,而碧瑶之逝正是为了让他好好活下去!鬼厉悲痛之下泪流满面,但好在慢慢恢复了神智。之后,雪琪得知鬼王携四灵血阵进攻青云,青云和黎民百姓危在旦夕,忍痛不舍吻别鬼厉,与魔教殊死相斗。鬼厉从昏迷中醒过来后,身心已放开,明白到自己需要做的是什么。

正魔大战

此时,鬼王得到四灵血阵的修罗之力进逼青云;而山后鬼厉受到诛仙剑的召唤,再次来到幻月洞府,历经幻象,破除心魔,明白了那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在那里他见到了入魔之后的道玄。关键时刻,万剑一出现于鬼厉与道玄身前,他点化了道玄,并告诉鬼厉,他是诛仙剑的真正主人。而诛仙剑就是传说中的天书第五卷。鬼厉握起诛仙剑终于明白了一切,最终他发动诛仙剑阵将鬼王击败,拯救了天下苍生。

尾声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张小凡最后带着碧瑶的绿衣角在他的出生之地草庙村隐居。而有一天,陆雪琪来到草庙村,看到了隐居的张小凡,两人隔远相视一笑。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故事到此也迎来了结局和尾声。

主要人物:

张小凡

男主人公。性格倔强坚定,重情重义,身怀大梵般若功法和噬血珠,因缘际会之下习得天下第一武功天书,是当世唯一一个佛、道、魔三修的人。原为青云门下大竹峰一脉弟子,师从田不易,入门前师承天音寺高僧普智。七脉会武时,与小竹峰陆雪琪初遇,后在山海苑与鬼王之女碧瑶相遇。第一次正魔大战后,身入魔教鬼王宗,成为鬼王宗副宗主"鬼厉",人称"血公子"。历经磨难,于幻月洞府悟透人生后,用诛仙剑击败鬼王,挽救青云。

碧瑶

女主角之一。魔教鬼王宗宗主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在空桑山死灵渊下救下张小凡与他一起误入滴血洞中,见证魔教前辈往事并偶然获得了合欢派至宝合欢铃,绝境之中,与张小凡共生死,向他吐露了自己的身世,并倾心于他,也正因为小凡的出现,也因此化解了碧瑶与其父多年的隔阂羁绊。

后在正魔大战中使用”痴情咒“将一身的魂魄精血散尽挡下了诛仙古剑,舍命救下张小凡,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十年来一直未醒。后来在四灵血阵大功告成引发的狐歧山崩塌时肉身失踪,只留下一角绿色衣裳和合欢铃。

陆雪琪

女主角之一。幼年拜入青云门小竹峰门下,天资极佳,冰雪聪明,深受恩师水月大师宠爱。容颜绝世、清丽脱俗,性格清冷、闲静少言,一袭白衣若雪,手持天琊神剑,犹如九天仙子落入凡尘。在七脉会武时对阵张小凡,因小凡比赛中想起田灵儿而让陆雪琪险胜。

张小凡入魔教后,她夜夜在望月台舞剑思念故人,一舞就是十年。十年后,再相见,正魔殊途,沧海桑田,变不了的是心。焚香谷李洵向雪琪求婚,被雪琪断然拒绝。小说结尾,雪琪遇到在草庙村隐居的小凡,两人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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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写同学的小传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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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世界里,有这么一个她,因活动相识,同校相知,又在时光的浅吟低唱中走进彼此成了最好的朋友。

她呀,是个有意思的大朋友。还记得我初上二年级,那时一个五年级的大姐姐突然被全校的人所知,那就是她啦。而这是为什么呢?正是因为一次大型联欢会。天气晴好,风儿微漾,婉转的古筝贯古穿今,华丽的戏腔令人佩服,五年级的学哥学姐们着实是出了全力。在那些令人叹为观止的精彩舞蹈后,她,戴着圆圆的眼镜,扎着可爱的丸子头,蹦蹦跳跳上了台,响起的音乐竟然是那首《健康歌》,“左三圈,右三圈……”,她的歌声甜美单纯,动作也十分可爱,冲着大家做鬼脸、嘟嘴、送飞吻,从那一天起,每个人都知道了那个《健康歌》姐姐,别人说是幼稚,我偏说那是童真。

她呀,是个超厉害的女超人。那时候的那个小小的我,竟第一批选上了少先队员,我们的第一个任务是要帮助一家幼儿园在学校旁边的剧场上演出。那个小小的我完全懵了,站在那里全然不知该怎么办。而她,则在人群中间大放异彩。“你,去把装饰品搬过来!”“你,去后勤看看!”“你,还有你……”她在人群中央,仿佛是战场上指点江山的女司令。而后来,她一个人搬起了装满道具的箱子,往剧务走,正想去帮忙,她顶着几颗晶亮的汗珠,红扑着脸说:“没关系的,小妹妹你在那里等着,等会我们去后台。”于是等她放下回来,就扯着我去了后台,又是帮这个小姑娘描眉,又是帮那个小男孩系领带,全然没有我插手的余地。别人说她是张扬,我偏说是有能力。

她呀,是个最温柔的大姐姐。后来,我们慢慢的熟起来,她也毕业了。可是她却会时不时的给我打电话,她愿意倾听我的烦恼,做我的心灵树洞;她愿意帮助我成长,她的意见总是有力又真诚;她愿意鼓励我,当我失落时,她的一句“加油”,一句“注意身体,天开始凉了”的关心,都是我无尽的力量。明明她学业繁忙,却从不忘记我这个小妹妹,从不忘给予我真挚的问候,从不忘带给我满满的温暖,我一定要说,她在我的世界里撒下的友谊的种子,已经开出了最美的花。

最后,她不负众望的考上了重点高中,那一日,我又见到她,曾经那个电话那头的姐姐依旧眉眼纤长,笑靥如花。这可真是太好啦!我的大姐姐,愿你一直眼眸清亮,直奔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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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外国短篇小说《天堂之门》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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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逝世之后确实会走进天堂之门吗?也许你很难想象出来,下面是外国短篇小说《天堂之门》,欢迎阅读。

英国 马克

一个人死后,升进了天堂。在天堂门口,他遇见了圣彼得。圣彼得对他解释道:“今天,这里实在太忙了,所以,我只能接受那些死的特别窝囊的人。”

“好吧。”这个人便讲述道,“今天,我在上班,一个同事向我吐露出一个秘密:我妻子正在家里和情人幽会。我气急败坏地跑回家,发现妻子躺在床上,但是,她的情人却不见了踪影。于是,我朝阳台外面望去,看到一个男人吊在阳台外面,两手抓住阳台的栏杆。我朝他猛击了几下,可他还是死死不松手。我走进厨房,找来了一个榔头,照着他的手狠狠地砸了下去,他终于松手了,从二十五层楼上落下,却掉到了一棵灌木丛中。他只是晕了过去,还并没有死。因此,我又跑进了厨房,搬起了冰箱,朝阳台下扔去,将他砸了下去,那家伙立即坠地毙命了。不幸的是,恰在那是,我的心脏病发作了,很快便永别了人世。”

“哎呀!”圣彼得感叹道,“这确实是非常不幸的一天。你可以进去了,下一位!”

圣彼得又拿着排的满满的日程表向来人解释。

那个男人说道:“我本来在二十六层楼自己家的阳台上给花草浇水,一不小心失足滑了下去。所幸的是,我抓住了楼下阳台的栏杆,悬在阳台下面。倒霉的是,一个男人朝我的手上猛击了几下。这还不算,他后来竟然还拿来一个榔头砸我的手,我实在受不了,便失手从二十五层楼上落了下来。不过,一棵灌木救了我。我认为自己这下可以大难不死了,没想到不知从哪里又飞来一只冰箱,将我砸得粉身碎骨。”

“哇,确实死的窝囊。”圣彼得说道:“你可以进来了,下一位!”

下一个人说道:“也许你很难想象出来。我那时是一丝不挂,情急之下,我便躲进了一个冰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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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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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龙珠传奇易欢结局,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电视剧龙珠传奇除了杨紫和舒畅的演技还不错外,就属这个四角恋的故事引入关注了。以下是小编整理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杨紫所饰演的李易欢喜欢康熙,康熙将雪倾城纳为妃子,雪倾城却深爱朱慈煊,朱慈煊心中独爱李易欢。而这偶像剧一样的人物关系,让人看得非常的乱,在网上曝光的电视剧结局,李易欢和雪倾城最终翻脸互撕,当然这四角恋也没有什么好的结局。

龙珠传奇易欢结局

杨紫饰演的李易欢从小在明珠谷长大,身边有一群小伙伴,一起练功一起成长。然而李易欢由于爱偷懒,到了出谷的时候,小伙伴们都出去历练了,只剩下自己在谷里长蘑菇,机灵的李易欢自然不可能安分的待在谷里,最终男扮女装逃出来游走江湖,顺带遇上小危机被男主英雄救美。初次见到皇上的李易欢被康熙的气质吸引了,,瞬间拜倒在康熙的龙袍下。

李易欢放弃仇恨

李易欢为了完成复仇大业,潜进了皇宫,与朱慈煊以兄妹相称,康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李易欢变成了自己一生挚爱的女人。在最后,李易欢放弃了仇恨,最终易欢还是决定离开皇宫,与康熙相忘于世,想记于心。而且她还说服了小伙伴们放下仇恨,不要再引发战乱而危害百姓,朱慈煊结局应该也是放弃复仇了,雪倾城最终应该会离宫和朱慈煊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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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小说的优秀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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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小说,少年朋友们并不陌生。大家想一想,我们从广播里、小人书里听到过、看到过武松打虎、孙悟空大闹天宫等故事吧,那机智、勇敢的武松、孙悟空形象,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这武松打虎的故事就出自古典小说 《水浒传》,而关于孙悟空的故事则是小说《西游记》里所讲的。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什么是小说,这就可以说是通过对艺术形象的刻画、故事情节的安排和典型环境的描写来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生活的叙事性的文学样式。

从这个定义看,小说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人物、故事情节和环境,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小说的“三要素万。小说要以写人为主,故事情节要求完整,环境描写也要具体。 小说在通过塑造的人物、组织的故事情节和描写的具体环境反映社会生活时,出现的人物有多有少,构成的故事情节有的复杂,有的单纯,包容社会生活的量有大有小,在篇幅上也有长有短。根据这些情况,小说又分成长篇、中篇和短篇。

如曹雪芹的《红楼梦》、高尔基的《母亲》、杨沫的《青春之歌》等,就是长篇小说,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湛容的《人到中年》、赵树理的《李有才板话》等是中篇小说,王愿坚的《七根火柴》和孙犁的《荷花淀》、都德的《最后一课》、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等都是短篇小说。 当然,还可以依据作品反映生活的具体年代、内容和写作形式等等,分成厉吏小说,(如《李自成》)、侦探小说和章回小说、小小说等类型。

[关于小说的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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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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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周,我读了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里面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宋江,一百零八将之首,人称“孝义黑三郎”、“及时雨”、“呼保义”。宋江,他原是郓城县押司,后来他投靠了梁山泊。在当时战乱不断的时候,有人能组起一支队伍就不容易,看一下三本大名著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宋江、唐僧,他们三个不都是平凡的人吗?水浒传中,我最狠得就是高俅,高俅在把宋江等人招安后,就带他们打辽国以及方腊、田虎、王庆的起义军,回朝后不久,就被高俅等人用毒酒害死。我觉得最能打醉拳的非武松莫属,因为他在景阳冈打虎,醉打蒋门神,让他名声远扬,而且也让人知道他的醉拳有多厉害。

最有智慧的就是吴用了,足智多谋的他,宋江就是靠他打的胜仗。再说一下黑旋风李逵,有事李逵是讲义气也讲道理,可是有时他也不讲道理,就比如他去赌钱,钱都赌光了,他就抢别人的钱回去交差,这时的他就是不讲道理的。

水浒传让我感受到当时的农民的生活的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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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至未至小说结局简介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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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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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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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逢末世,清王朝在内忧外患的夹攻下已成残灯末庙,气息奄奄的老舍先生是以平民而跻身文坛为数不多的文学佼佼者。可见《骆驼祥子》浓郁的古都风情,市井气息在老舍先生的妙笔生花下使京腔京韵的《骆驼祥子》散发出不可替代的艺术魅力,在文学上何等显赫,让中国文学真正拥有了劳动者的穷苦世俗社会风情的谭叫天唱《定军山》。

车夫的圈子,大杂院的生活,随同祥子的命运走向绝望,走向暗淡。祥子带着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带着农民的质朴和固执,也带着自己一份勤劳与坚忍走向了我们的生活。也正因为如此,祥子认准了拉车一行,凭着他的坚毅和率性,终于成为了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坚韧不拔、恒心和毅力不正是做人处事之道?可歌可泣的故事,中国当时社会环境是军阀混战,容不得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就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走,失去了洋车,只牵回了三匹骆驼。但是风雨吓不倒祥子,他倔强地反抗着命运,克己地拉车重新白手起家。

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正如俗语所言,人生的道路并不都是那么平坦的,千辛万苦得来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圆车梦再次成为泡影。为了追求自己一直向往的理想,他再一次拥有了自己的车子,但这一次是以与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祥子人车两空。加之又失去他喜爱的小福子,连遭生活打击的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它不再像从前那样以拉车为豪,它厌恶拉车,厌恶劳作。的确,哀大莫过于心死,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祥子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祥子就这样走完了他曲曲折折的一生,不带走什么,留下一个悲哀的故事??可鄙、可悲的命运。

故事已结束了,闭目良思,它给予我们怎样的启迪?哲人察堂下之影而知日月之行,观一叶之落而知秋之将至。在整日的忙碌中,触风雨,犯寒暑,一路坎坷,挫折窘迫道不尽。回首望去,身后的小路曲折不平。清茶的芳醇,需要热水的滋润;人生的美丽,更需要挫折的鼓舞。

在面对挫折的时候,智者总是善于自己勾勒出一幅水墨画;而愈是心急如焚,一蹶不振者,才总是让油彩污染了画卷,不知所措。而祥子便是鲜活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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