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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条例心得(热门20篇)

疫情发展迅猛,令人担忧。武汉的动态,牵动着全国乃至国际的目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干部考核条例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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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学习心得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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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委机关支部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和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精心谋划部署,创新实践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重塑农业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区农委机关支部坚持“两手抓”,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员,努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要把“学”这个基础打牢。“学党章党规”,就要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行事用权,把握好共产党人为人处事的基准和底线。党员干部人人都要讲纪律守规矩,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学系列讲话”,就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发展,从而坚定“三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要以“做”为关键。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做合格党员,不仅要对党的思想理论了然于胸,更要把党章党规、系列讲话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每一位党员,都是一个标杆,都代表着党的形象,广大党员都积极行动起来,才能使党的执政基础更牢固,才能引导社会的正气清风。学习教育要突出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与农委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行”的模范作用,实干至上,真抓实干,为建设美丽长寿,做出担当和奉献。要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争先意识,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激情,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廉洁奉公,踏实进取,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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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基层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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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王此隐:细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给我感触最深刻的是两点:可操作性和终身问责。可操作性体现在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情形和问责方式的具体情形。在实际运用中,只要对应查找就能快速、准确的“对号入座”。实行终身问责,短短六个字,分量着实不轻。终身问责无疑是给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带上了一道终身的“紧箍咒”,杜绝了“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现象,倒逼了用权敬畏,让党员领导干部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压力。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党委书记邵煜强: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后,我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要带领党委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实施,同时,也要支持镇纪委落实好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干部室主任兰敏:《问责条例》的出台是党内为“抓早抓小”下的一场及时雨,是纪检监察工作体现“四种形态”强有力的支撑。既给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问责的依据,又体现了对失职失责党员和党组织动真格的气魄,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平湖市纪委宣教室主任徐新颜:纪检干部尤其要加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强化担当意识。一要问自己是否具备足够的担当意愿,也就是想不想担当。二要问自己是否具备足够的担当精神,也就是敢不敢担当。三要问自己是否具备足够的担当能力,也就是会不会担当。只有具备足够的担当意愿、担当精神和担当能力,不断提升自我,严格要求自身,才能肩负起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重要责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海宁市丁桥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冯华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承担更多的责任,也更加让人意识到领导干部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领导干部再也不可以“任性”地以为“事不关己”就可以“高高挂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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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乡镇干部扶贫攻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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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能不能确保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能不能实现脱贫落实到人、落实到户,关键就看我们能不能牢牢把握“精准”二字,在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中体现扶贫开发的成效。

着力破解对象识别难题,实现扶持对象精准。富裕的生活大体相似,而贫困的原因各有不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要求,第一个精准就是扶持对象精准,强调准确识别贫困人口是精准扶贫的基础。“第一道关口”把不好,扶贫对象信息不准、家底不清,不仅导致扶贫开发瞄不准贫困人口、效果不佳,甚至还可能出现扶贫资金没扶到贫却扶了富。真正把贫困的底子摸清摸实,把真正的贫困人口挑出来,要求各级各地进一步加强扶贫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特别要加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变化情况。把精准识别、动态调整这项基础性工作做好了,才能确保不让一个地区、一个家庭、一个人口在全面小康的路上掉队。

着力破解“造血功能”不足难题,实现项目安排精准。给钱给物,只能解一时之困,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才能断掉穷根、开掘富源。“十二五”以来,我省共解决了225.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问题,但贫困地区总体上仍面临“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其关键就在于缺乏产业和项目这个“干细胞”。“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啃下扶贫开发的“硬骨头”,必须把产业扶贫作为治本之策。要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要按照《决定》提出的“种养加有机结合、一二三融合发展”的思路,实现扶贫项目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建设,使扶贫开发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型”扶贫转变,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走上经济内生增长、自主脱贫致富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着力破解“大水漫灌”难题,实现资金使用精准。过去扶贫投入碎片化,像“天女散花”,其结果必然是扶贫效果不好,群众受益不多。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就必须落实《决定》部署,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创建扶贫投入县级整合的刚性机制。这就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扶贫投入的主体责任,真正把扶贫资源拿出来,把权力放下去;县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的主体责任,找准贫困村、贫困户的“穷根”,把各类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到村到户到人到项目,从而有效解决各级各部门的扶贫资金管用分治、渠道分流、使用分散、效率不高的问题,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着力破解规划落地难题,实现规划措施精准。规划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当前各级各地的扶贫脱贫规划不少,但真正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却不多。有的规划是一任一变,前任规划后任不用;有的规划脱离实际,一味追求“高大上”,最终沦为一个摆设;有的规划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决定》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三五”规划,制定精准扶贫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定规划,必须聚焦“精准”,把项目和措施精准到村到户到人。通过加强与上级各项规划精准对接,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强化扶贫规划的刚性约束,确保规划和措施精准落地、开花结果。

着力破解机制不畅难题,为精准扶贫精准发力提供有力支撑。扶贫资金投入来源分布广,总量也不少,但真正使用起来却往往困难重重,多有掣肘。问题出在哪?体制机制不畅,是影响扶贫开发成效的关键因素之一。现实告诉我们,权力分割、各自为政必然造成“中梗阻”,克服门户意识、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建立上下畅通、协调联动的扶贫长效机制。当前省委、省政府已决定建立“1+N”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支撑体系,根本目的就是要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我省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这就要求各级各部门该担的责任主动担,该放的权力尽快放,该让的利益彻底让,不推诿、不拖延、不截留,树立全省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形成共同为扶贫想招、一起为扶贫发力的生动局面。

1.脱贫攻坚心得体会1000字

2.脱贫攻坚培训心得体会

3.脱贫攻坚调研心得体会

4.广西脱贫攻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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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7乡镇干部脱贫攻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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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脱贫攻坚工作心得体会

11.关于脱贫攻坚心得体会

12.领导干部关于脱贫攻坚心得体会

13.脱贫攻坚推进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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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员干部扶贫攻坚心得体会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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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群众表示,扶贫领域中的腐败虽大多数额较小,但这种“零距离腐败”,关系到“十三五”末能否如期脱贫的头等大事。亟须以公开为“防腐剂”,把好“四关”,以“零容忍”态度加大惩处力度,保证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风清气正。

首先,把好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申报、规划、实施、验收“四关”。对以权谋私,截 留、套取、贪污扶贫资金的,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其次,针对脱贫攻坚中村组干部腐败高发现象,以公开为“防腐剂”,切实推动村务公开,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加强督促检查,保障群众对扶贫领域政策、资金的知情权、监 督权。

再次,强化抓早抓小,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各级党组织应切实负起责来,对基层党员干部严抓严管。对那些触碰党规党纪底线的,要及时处理和纠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

最后,夯实“两个责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现实工作中,真正插手扶贫等惠民资金的群体,大多数是村“两委”干部和部分基层站所人员,这些人是协助基层政府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群体,为使其更好工作,个别乡镇党委政府往往对他们的一些违纪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有的乡镇干部还与其同流合污。

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应付了事、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甚至有案不查、 瞒案不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不仅应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往上倒查,追究上一级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建立健全对落实扶贫等惠民政策和资金的监管考评机制,签订责任书,定期检查考评,考评结果要与政府 部门绩效、干部晋升等奖惩挂钩,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同时,以零容忍态度加大打击力度,对影响恶劣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严格缓刑的适用范围,在法律范围内,适当以轻刑替代缓刑,发挥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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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干部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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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是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是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利器,再次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学习教育常学常新。各级党组织要把《问责条例》纳入“主题党日+”、“两学一做”、党委中心组、党校主体班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支部讨论、专题宣讲、案例剖析、知识竞赛、撰写心得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业务交流QQ群、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全方位、全系统释放《问责条例》的“新信号”,营造学习宣传的“浓氛围”。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真正把握其精神实质,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切实做到常学常新、入脑入心。

自我检视立行立改。此次党内问责由“规定”升格为“条例”,不仅层级升高,覆盖面也变广,权威性也更强,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再加制度“井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问责条例》,自我检视、立行立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力度统一”,对本地本单位党员严于教育、严于管理、严于监督、严于问责,把严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执行《问责条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追责问责真刀真枪。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度的制定就是要执行,不能让《问责条例》只挂在嘴上说,而是要真刀真枪,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补齐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对违纪行为严厉追责,严厉问责,充分发挥问责的利剑作用,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该问到谁就问到谁,不搞看人下菜。要抓住典型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做到发现问题“零容忍”,不当“和事佬”、不做“老好人”、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法不责众”,形成“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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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基层干部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学习心得

全文共 1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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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集中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真正把党章和党内法规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把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各项规定内化于心、落实在行动上,时刻用党章和党内法规规范自己、约束自己,做学习党章党纪、遵守党章党纪、维护党章党纪的模范。我通过认真参加单位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细致的学习,感受颇多。

一、通过学习党章,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规范和约束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能不能真正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对此我们必须予以深刻的认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章,始终把制定和完善党章、学习和贯彻党章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党章第三条明确规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每位党员的义务。党章第四条也明确规定: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是每位党员 享有的权利。通过学习,我了解了作为一名党员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二、学准则、学条例,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对照《准则》严格要求,廉洁勤政,转变作风,提升素质,服务群众,推动各项工作。以《准则》为标杆,严于律己。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都应该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案头常放,警钟常鸣。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据变。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戒贪欲、重小节、慎用权。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勤于政事、为人民谋福祉上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三、通过学党章、学守则、学条例,努力使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有进步和提高。牢记宗旨,勤政为民,加强纪律,切实改变作风不实的面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必须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表率,才能把本单位的好风气树立起来。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人格的锻炼和修养,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用党章指导自己,规范自己,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党和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干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努力塑造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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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优秀干部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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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首次以党内法规已颁布执行。《廉政准则》的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基础。党员领

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用实际行动践行《廉政准则》,自觉在学习实践《廉政准则》上甘当“三个表率”,做到标准上高于一般干部、行动上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上严于一般干部。

一、要真学真懂,甘当学习的表率

我们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首先要学习、熟知《廉政准则》。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一是要通过网络、专刊、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二是要采取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举办专题讲座、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作用,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三是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党校教学计划,通过研读原文、宣讲辅导、讨论交流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干净干事,甘当执行的表率

一是要求上要自严。《廉政准则》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52个“不准”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52个“不准”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五个‘实’字”:敢说实话、善谋实事、勇报实情、脚踏实地、能干实政。二是形象上要自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五个不说”:不切实际的套话不说,无事实依据的空话不说,伤感情、闹意气的刺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废话不说,不能办到的大话不说,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三是思想上要自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工作以上限为标准,生活以下限为尺度,做到“五个不当”:立党为公、一心为民,不当“糊涂干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当“平庸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不当“私心干部”;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当“自由干部”;敢于负责,甘心负重,不当“甩手干部”。四是纪律上要自警。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五个不动”:不拿不该拿的东西,不得不该得的实惠,不去不应去的地方,不想不应想的待遇,不做不准做的事情,守住道德的底线,筑牢思想的防线,做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五是工作上要自励。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做到“五个不让”:不让工作延误,不让差错出现,不让来者冷落,不让歪风滋生,不让形象受损。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政府,在本职岗位上为推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要从严要求,甘当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要自觉接受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淡化“官念”,去掉“官气”,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真心诚意地听取批评意见,并认真地加以改进和纠正,切实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一定要果断、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

、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进一步使工作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努力探索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的新路子。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反腐倡廉、抓好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理念,找准为科学发展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支持、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贯穿于严格执纪的全过程,把“人”的工作做细、做深、做活,更好地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根本。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按照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在求实效上下工夫。端正党风的任务非常艰巨,实现社会和谐则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要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在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等具体工作中,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既注重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性,又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和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要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把工作标准定位于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社会环境的公平度、党风政风民风的纯洁度。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准则》内容,要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要把《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弄清、记牢,全面把握《准则》的要求。一是保证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二是保证学习质量,达到学习要求,做到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二、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和本部门实际结合,要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项禁止”和“52个不准”在本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的要主动及时纠正;二是要把落实《准则》与建立健全制度结合,从源头上加强治理。要对照准则规定,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对不符合准则规定的要及时按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三是要和当前工作落实结合,严格按局党组要求,进一步落实有关各项工作规范、程序和各项廉政监督措施,确保廉洁目标实现。对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批评、追究,及时纠正,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落到实处,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向一个新水平。

三、严于律己,争作廉政表率。

对照规定,严格自查,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要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相关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加强服务经济,扶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综观《廉政准则》,它明确了8个方面的禁止,并将这8个方面的禁止细化为52个不准,涉及到领导干部履职、生活、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各个方面。对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标杆。可以说,这52个不准连成了一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压线,标志反腐倡廉网络越织越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自觉执行,重在常抓不懈。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对于我们来说,就是要切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勤政廉政,要算好“人生大账”,把自己的人生规划好,走廉洁之路,做清廉之官。古人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廉洁也是一种力量,是为政之要。和平时期特别重要的就是党政干部的清廉之风。老百姓对为官者的期待其实很简单,我看就是三件事,即经济要发展、民生要改善、干部要廉洁。做到了,我们就不负众望;做不到,就难辞其咎。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可以“浇灭”官员内心的贪欲。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监督到位有效,贪腐风险必然增大,贪腐之心必然收敛;监督缺位失灵,贪欲必然膨胀。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强化外部监督尤其是公众的监督,让每个人都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52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廉洁从政,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法宝,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每一名领导干部都有一个用心学、真心学的问题: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2010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颁行。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自古以来,众多有识之士发出过这样的感叹:“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领导者能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着领导工作的成败。《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腐难,倡廉更难。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要让《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能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关键在于: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三、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在四个地方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和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发展,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直接的是为保护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不出错、不犯事、扎实从政、干净做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期的年轻领导干部,要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不为金钱、美色、权力所羁绊。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是基本要求,也是必须执行的行为法则。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从点滴做起,构筑防腐之墙,堵塞腐败漏洞,切实炼就成“金刚不败之身”,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

一要深刻领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涵。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内容,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准则》的基本精神,以贯彻实施《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严格践行《廉政准则》要求。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廉洁公务员。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解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手,深入基层,掌握实情,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在工作中,注意思想改造;在工作中,落实《准则》规定要求;在工作中,查找自身不足,用实际行动加强政(行)风建设,取信于民,使人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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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基层干部学习95周年讲话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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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分别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明确提出了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科学展望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光明前景。讲话高瞻远瞩、总揽全局、思想深刻、内涵丰富,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芒,是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政治宣言,是党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丰富和发展,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对团结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满怀信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总局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对我们党95年光辉历程、伟大历史贡献和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深入领会讲话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对全党提出的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八个方面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要深入领会讲话阐明的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党对重大国内外问题的原则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总局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科学监管的实际成效。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涉及指导思想、理想信念、方向道路、治国治党、内政外交等诸多领域,贯穿的正是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葆有的那种奋斗精神,正是我们党对人民始终怀有的那颗赤子之心。总局全体党员干部要紧紧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八方面要求”的深刻内涵,把学习讲话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在各自岗位上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围绕食品药品监管这一中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是转变思想观念,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坚决冲破思想观念束缚,在改革中敢于涉深水区、啃硬骨头。这对当前正在推进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等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政治问题,是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产品质量问题,更不是市场监管问题。总局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不忘初心、直面困难、勇于担当、务实苦干、攻坚克难,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三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做好总局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重申从严治党要求,必须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上。总局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当前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全面抓好整改工作为重心,认真研究解决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不仅是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也是对总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重大政治考验。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学习宣传贯彻讲话精神扎实推进

总局党组在7月6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学习贯彻进行了专题研讨,党组书记、局长毕井泉同志对结合总局实际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总局党组要求,迅速就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做出具体安排。一是要把学习贯彻讲话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二是要结合本司局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专家辅导、研讨交流、党课教育、党日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扩大学习的覆盖面;三是要充分利用党建专栏、板报,以及内网、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宣传,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四是要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精神动力,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管和机关党建的各项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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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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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把握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确保党内监督瞄准重点、全方位全覆盖推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必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

必须瞄准重点对象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一个鲜明亮点,就是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这既是对我们党建设经验的历史总结,也是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的理性分析,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必将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性规范,其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党员,但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起着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因之一就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反腐倡廉等方面消极作为,带了坏头。从落马的高级干部的诸多案例中可以发现,“上梁不正下梁歪”,一名高级干部一旦落入贪腐深渊,往往会带坏其所在部门或地区的风气,使得一大批人受到不良影响。因此,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牛鼻子”。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好,让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严于修身、严于律己、严于用权”,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还要注意的是,目前,通过实施《准则》和《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准则》和《条例》的实施过程中,最需要防范的是有些人不遵守《准则》和《条例》,从而形成影响恶劣的“破窗效应”,让《准则》和《条例》形同虚设,不能走进日常工作和生活。在这方面,能不能着力解决好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让他们成为《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遵守者而不是“破窗者”,也关系到《准则》和《条例》的实施成效。

应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真学习并贯彻《条例》中的规定,需要我们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的关系。所谓全面监督,是监督要坚持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是指对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禁区;全覆盖是指覆盖到全国所有的各级党组织,上至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下至党的最基层组织,没有例外;全过程,是指贯穿到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建设的全过程,要做到始终如一、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监督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两点论和重点论之间的关系。在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没有完成时的同时,要把握好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抓好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的监督,坚持重点发力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结合,《准则》和《条例》的落实才能避免流于形式、止于过场,使《准则》和《条例》成为制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刚性约束。

第二,处理好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的关系。《条例》明确指出:“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段话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是我党的优良政治传统和独特的组织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进一步加强而不是削弱。《条例》从强化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党委(党组)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所作的战略部署,必须认真地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二是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与自上而下的监督相比,自下而上的监督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差距的存在就是改进的空间和着力点。《条例》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监督和党员监督两个方面,对如何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在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监督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对党的各级组织的监督,不仅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三是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同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条例》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处理好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关系。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上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和勇气。《条例》的颁布本身就是我们党具有这方面能力的明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在监督问题上,外部监督和党内监督各有所长,不能简单用一个代替另一个。因此,《条例》在强调建立系统科学的党内监督体系之外,明确提出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旨在充分调动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方面的积极性,从而形成监督的合力,发挥监督的作用。《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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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党员干部党课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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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很感谢党组织给予我这次学习的机会。能够参加这次院党课的培训,我深感荣幸,同时也很珍惜这次机会。

在六周的党课先进性培训学习中,令我受益匪浅,通过党课的学习,我了解到了以前许多不了解的知识。经过老师们细心的传授,使我对中国共产党有了更新的理解。我逐渐认识到党员的先进性,认识到我党的重要性,同时也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对党的深入了解更坚定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

首先,对党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性质反映了党的特征,党性是一个立场问题,党性并不等于阶级性。革命导师列宁就指出:“严格的党性是高度发展的阶级斗争的随行者和结果”。“党性要求在对事要做任何估计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的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这就要求共产党员坚信共产主义。

十七大的精神始终贯彻着这次党课的学习。展望新世纪的宏伟目标,我们党要永葆生机和活力,必须始终做到“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胡锦涛同志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和根本任务的新概括,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而我们身为入党积极分子更加要以实际行动践行这种思想。

为了实现这样的人生目标,我们首先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进入社会后能将自己的所学应用到工作中,创造一定的效益。从另一方面来讲,我们也应在学习、生活的过程中,尽自己所能去向需要帮助的同学伸出一支援助之

手,做到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同时也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

其次,对科学发展观有了更深的认识。

科学发展观是指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的发展观是党中央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也是近年来特别是去年非典危机的经验教训带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体现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与时俱进的认识和把握,也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要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对当前全党全国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有增强为这一体系注入新的血

液。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我过会建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最后,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

在实际学习工作中发挥自己的模范作用,使我班的每个团员在班风建设中的都起到带头作用,为同学进行实际性工作,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同学,做到想同学说想,急同学所急。在生活中也要起到带头作用,比如说是寝室卫生,我必须每天带头打扫卫生,定期地进行大扫除,以便寝室环境能够保持清新,给同学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学习,学习是一种基本需求。大学里面的学习气氛是外松内紧的,每个人都在独立地面对学业,每个人都该有自己设定的目标。必须加强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为今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专业课的学习应目标明确具体,主动克服各种学习困难,不断提高学习兴趣;对待公共课,要认识到其实用的价值,努力把对公共课的间接兴趣转化为直接学习兴趣;对选修课的学习,应注意克服仅仅停留在浅层的了解和获知的现象。根据本班同学的学习情况, 组织发展丰富的主题会来加强学习意识来对班风进行改建。

以上就是我通过六周的党课学习所领悟到的知识,总而言之,这次党课让我学到了很多,学习到很多以前并不了解的知识,当现阶段我党的工作也有了很多的了解,同时也使我的思想境界有了极大的飞跃。通过这次党课学习,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期望也愈加强烈,在以后的学习中我要改正自己的不足,加强对党知识的学习,为国家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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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4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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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称《条例》),针对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必须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抓好贯彻落实,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关于党内监督的总体要

《条例》明确提出了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条例》还确立了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即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条例》特别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条例》提出的这些重要原则和规定,反映了我们党对党内监督问题认识的深化。

《条例》明确了党内监督的任务,即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这些任务主要是根据当前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关于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条例》从8个方面(即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等内容沿用了《条例(试行)》的规定,其他内容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探索。比如,着眼于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条例》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着眼于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条例》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条例》特别强调: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条例》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全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强化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构建起各负其责、密切协调的党内监督体系,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为此,《条例》提出,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

关于党内监督的监督主体和责任

《条例》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了规定。

关于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等等。《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一个重大创新和突出亮点,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关于党委(党组)的监督,《条例》提出:“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并具体规定了4项监督职责:一是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三是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四是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这是党内法规第一次明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全面履行党内监督各项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还首次明确了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把“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为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条例》的又一个突出亮点,是对党内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的重要创新。

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规定了3项具体任务: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二是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三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在这3项任务中,多项措施都是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新措施。这些新措施既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又将压力传导给下级纪委,督促下级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二是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责作出规定和提出要求,也是《条例》的一大创新。关于党员的监督职责,《条例》也从监督的内容、方式、途径等方面作出了4项规定,从而为党员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基本遵循。

关于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所以,《条例》专门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其要点有四:一是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主体在执纪执法上的协调配合。三是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此外,《条例》还对整改和保障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要求“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等等。这些都是《条例》作出的新规定和新要求。

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

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关键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

第一,各级党委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党内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分析近些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及时拉一把,一些干部也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党组织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全党同志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第二,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要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也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出现问题要及时了解处置,不能都等着党委、纪委去处理。只要把上上下下、条条块块都抓起来,就能织密党内监督之网。

第三,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容推卸的义务,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在党的会议上,党员要勇于对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提出意见,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负责地向党反映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各级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要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监督和支持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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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党员干部学习新党章心得体会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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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段时间的党章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集中概括了党的先进性,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学习、理解和认同党章,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前提条件,学习贯彻党章,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坚强保证。

党章对于党员的阐述中首先一点就是要求“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这一点就意味着,每一位共产党人都要成为“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我们应该自觉增强党章意识,把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这就是说,要对党章的实质、内容、规定及效力有科学的理解;对执行党章有高度责任心,坚持以党章为指导,规范自己的行动,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自觉地将党章应用于党的生活,对一切违反党章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把“有章必依,违章必究”看作天经地义的事情;希望在自己的努力中,不断充实、完善自己的行为。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基层机关和基层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担负起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任务。

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坚持党员标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祖国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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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党员干部学习四讲四有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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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让我对新形势下如何结合工作实际,践行群众路线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目的不在于“搞活动”,而在于转作风。作为一名在税务部门基层一线从事服务工作的党员,在办税服务厅每天与纳税人面对面打交道,更要深刻地认识到“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特别是国家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坚持走群众路线,常葆为民情怀,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实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提升纳税服务品质、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而努力奋斗。

首先要尊重纳税人。纳税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贡献者,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要强化群众理念,真正走进群众身边,深入其中,聆听群众呼声,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始终把群众最盼、最急、最怨、最难的问题铭记于心,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要自觉摒弃以管理者、执法者、监督者自居的观念,充分尊重纳税人的贡献,尊重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切实将纳税人视为心中的上帝、贴心的朋友和服务的对象。

其次要保护纳税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税收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工作中要主动换位思考,多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不浮夸、不作秀、不扰民,要切切实实地为群众工作生活服务;要通过政务公开等形式,积极推行权利公开、透明运行、阳光执法,坚决保障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要通过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等措施,使纳税人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护。

最后要服务纳税人。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贯穿征纳之间的一条主线。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把为纳税人服务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根本职责要求;要由行政执法机关调整为执法和服务并重的机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服务的理念贯穿税收工作的全部过程,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营造一个法治、公平、文明、高效、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要使每个岗位都成为服务岗、每名干部都成为服务员,通过不断倾听纳税人心声、满足纳税人需求、解决纳税人困难,实现让纳税人满意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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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心得2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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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规矩。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和规矩,每位党员我行我素、各行其是,党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的战斗力就会削弱,党的事业就不能蓬勃发展。作为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尤其要经常对照各项纪律准则审视自己,防止有出格苗头的产生,要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

纪律规矩事关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守纪律,就是要强化按制度规定办事的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守工作纪律、守生活纪律、守学习纪律,做到遵纪守法,严格自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就党的纪律建设作出强调。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意义,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守纪律讲规矩对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集体,以及整个社会是何其的重要,一个人如果将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人生第一要务来认真对待、踏实行动,必然会集聚一个家庭、一个集体乃至整个社会的正能量,必然会使国家变得更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使单位更加融洽、团结、向上。

纪律规矩能够检验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度。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大大丰富拓展了,中央在干部思想作风、从政用权以及生活领域都定下了一系列新规矩,为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划出了“硬杠杠”。可以说,管住党员干部的条条框框更多了,要求更严了,这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实践证明,党员干部出问题,都是从突破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为官之义在于明法,守规矩才能不出事。只有做到将党纪国法内化为心中的“戒尺”,在纪律、规矩面前认真而不任性,个人才会不触雷、不踩线,党组织才更有威信和尊严,更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习总书记指出,严守党内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作为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向党员标准看齐,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党的纪律和规矩看齐,努力做到齐心、齐力、齐步。齐心就是要切实增强政治定力,自觉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坚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齐力就是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不推诿、不懈怠,做到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力往一处用,共同把单位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齐步就是要始终在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既不盲目冒进、也不畏缩不前,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做到令必行、禁必止、言必行、行必果。

党的纪律规矩是高压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实抓实管、严抓严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始终坚持铁面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决不能出现“处处高压线、处处不带电”的现象,对“明里制定规则、暗里破坏规则,明里遵守规则、暗里践踏规则”者,坚决严惩不贷。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做到不越政治底线、不踩政策边线、不碰口袋红线,以模范带头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进一步好转。

总之,党员领导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危机意识,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做到依法行政。努力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的党员领导干部,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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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5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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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习总书记的这一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一、增强党员意识,自觉遵循党的章程。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纲,党的二大制定了我们党的第一部党章,自此以后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在党章中完整表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内容写入党章,并对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干部的要求作了充实。通过这次修改,党章这个党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必将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发挥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深入学习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党的纪律等各方面作出的明确规定,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规行使党员权利,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努力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

二、增强党纪意识,坚决执行党的纪律。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对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尤须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才能将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因而,党的纪律是党对党员的刚性约束,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底线。《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规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可见,《党纪处分条例》作为我们党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对《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和各项党的纪律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带头弘扬正气,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尤其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要深刻认识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要象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这“五个必须”是重要的考验、根本的检验。总之,要坚决做到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增强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过民主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文化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的规范化、法律化。因而,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党章》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列为党员应尽的义务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对未来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战略规划部署的同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切实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可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摆在全体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卢梭说过,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它才形成国家真正的宪法。同样道理,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将法治意识铭刻心中并认真遵守,才能使之成为保护我们的护身符和有效屏障,在人生道路上少犯乃至不犯错误而奋勇前行。为此,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深刻认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要将宪法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绝不违法行使权力,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加强对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制度的深入学习,不断增长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四、增强党性意识,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丰厚的政治资源,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系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主要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此外,还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等作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集中体现了党风最本质的方面,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要迎接和战胜新的挑战和考验,肩负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必须继承和发扬这些优良传统作风,并以新的时代精神赋予其以新的时代内涵,使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生命活力,只有这样才能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不断取得新的胜利。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矢志不移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他还指出:“今天,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崇高信仰,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补足精神之“钙”,夯实信念根基,投身改革实践,立足本职工作,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做到既胸怀远大理想、站稳政治立场,又脚踏实地、勇于开拓创新。要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充分认识“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时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切实从思想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真正将宗旨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拜人民群众为师,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好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积极主动地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与言行,认真分析自己的缺点错误,明确提出改进改正的措施,同时要积极开展相互批评,以对党和对其他同志负责的态度,积极而慎重地对其他同志的缺点错误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帮助其他同志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并要以诚恳的态度对待别人的批评,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认真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尊重规律、真抓实干的政绩观,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把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打好基础上,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真正干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要大力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保持和发扬革命先辈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搏精神,谦虚谨慎,无私奉献,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优良作风带领群众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大力弘扬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标准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做一名合格乃至优秀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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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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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个人的廉洁,可以产生巨大的反响;不廉洁则会产生恶劣的影响,导致无法想象的结果。

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校级领导,更要带头学习,用实际行动贯彻《廉政准则》。

加强学习,吃透精神,是贯彻《廉政准则》的必要前提。《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也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涵盖面广,时代性强。我认为必须抓好《准则》的学习,要“挤”出时间,持之以恒地投入到学习当中,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对《准则》产生敬畏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对自己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不能做了然于胸,从而确保 “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是落实《廉政准则》的思想基础。作为学校主管德育的副校长,我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腐败深渊。要正确规范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基本道理。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永远保持一颗“明白心”,不为物欲所惑,不为名利所困,树立良好作风,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不该做的不做,做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加强实践,发挥表率作用,是践行《廉政准则》的关键环节。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廉政准则》的8个“禁止”、52个“不准”能否有效遏制腐败,要用时间和实践检验。德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首要工作,教师、家长、学生的口碑就是检验《廉政准则》是否执行到位的标准。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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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3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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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名领导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准则》和《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确定了标准、提供了“尺子”,是全体党员面向人民的道德宣誓,是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遵循。

一、学习领会到的主要精神

(一)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认识

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导语部分:重申了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主要是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共八条,统称“八条规范”,其内容源自党章和党的几代领导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同时借鉴参考了一些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箴言警句。

(二)对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的党纪”。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就在于:要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的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这个新条例到底有哪些变化?又是如何突出体现党纪“从严”的要求呢?我个人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了纪和法的分开:修订后的新条例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核心精神。新条例删除了70多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就不再单独规定在党纪中。为什么要这样修改呢?因为过去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这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行为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了纪律的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二是划定了新的纪律红线:这次修订的新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进行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6大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对党员干部明令禁止的行为进行了调整,内容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不仅告诫大家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也提出明确的处罚依据,使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其中一些新规定的内容就需要大家引起高度重视。比如: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离)退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权交易、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完善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条款;同时还增加了“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违纪条款。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追责条款;增加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违纪条款。

三是把十八大以来成果制度化,体现了从严治党常态化的要求。这次修订的新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新条例修订后,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就提出:各级纪委要围绕“四种形态”,把执纪监督问责做深做细,这“四种形态”就是:第一是要使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是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是: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总之,新的纪律处分条例让问责、执纪、监督有了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和力度。

二、学习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学习,提高自身执纪能力

作为案件审理室主任,一是要带头深学《准则》、《条例》,坚持执纪者先学纪。要带头学、深入学、结合实践学,带着问题学,学思践悟,真学、真懂、真会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二是要督促、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特别是办案部门和基层纪委(纪检组),要做到各条各款熟记于心、于脑,准确运用。

(二)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党纪

一是正人先正己。为人做事时时对照《准则》、《条例》办,任何时候都不能越轨、不逾矩,不踩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以良好的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带头维护《准则》、《条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学深悟透、言行规范、敢于担当、树立形象,守纪律、讲规矩,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以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三是坚持手握戒尺强化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指导好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三)领悟精神,贯穿纪律审查工作

一是要发挥《准则》、《条例》正面引领作用。通过采取多形式、全覆盖的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开展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知晓内容,领会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二是要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要把《准则》、《条例》贯穿到纪律审查全过程。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最严的党纪更需要最严的执行。落实监督责任,以两项法规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遵循,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党的纪律深深刻印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心上。

(四)落实责任,增强敢于担当意识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职位和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工作兢兢业业,做到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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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党员干部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心得体会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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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宣传好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政治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度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传播党的声音,反映人民愿望,真正做到政治坚定、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要坚持创新为先,大力推进理念、内容、体制、机制等九方面创新,提高传播力和引导力。自觉应用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牢牢把握舆论阵地的主动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要讲导向,各类新媒体以及副刊、专题节目、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

三要加强新闻舆论工作队伍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位,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大力开展编采主持主播人员培训工作。重点抓好领军人物和拔尖人物的培养,打造新闻舆论骨干人才队伍,建立“传帮带”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队伍,为“三个陕西”建设作出新贡献。

1.县委书记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心得体会

2.有关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心得体会

3.领导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心得体会

4.干部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心得体会

5.党员干部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心得体会

6.领导干部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心得体会

7.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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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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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党建工作活动部署后,我通过认真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片和学习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习会上的讲话,以及有关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等,对干部作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深刻体会到作为中层干部应该切实加强自身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作风,时刻保持榜样良好形象。通过认真学习和感悟,现将自己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作风建设是永恒的话题

作风,是影响人的思想、左右人的行动的力量之源。干部的作风,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体现,也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体现。从思想作风看,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会失去不竭的源泉;从学风看,如果离开了群众的具体实践,马克思主义理论就会成为空洞的教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就无从谈起;从工作作风看,如果脱离群众,不仅会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而且会出现独断专行、软弱涣散、自由主义之风;从生活作风看,如果没有群众的监督,一些意志薄弱者就难以避免骄奢淫逸、腐化堕落。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根本利益的需要。

二、加强学习是搞好作风建设的前提

要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

增强政治鉴别力,就必须坚持理论学习。在学习方法上,既要积极参加医院党群办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又要坚持业余自学结合起来;在学习内容上,既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同时还要学习现代管理知识、院感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学习教育贯穿于工作和生活,作风建设始终贯穿于自身成长的全过程。

三、坚持守纪律、讲规矩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俗话说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从个人角度理解,我认为守纪律、懂规矩从大的方面说就是讲规矩就要懂规矩,懂规矩就要知规矩,知规矩就要学规矩,党章就是总规矩,国家法律就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我们要要知法、懂法;从小的方面说守纪律、懂规矩就是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应该关心医院的发展,要有主人翁精神,发挥好上传下达的作用;纪律上要严明。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坚强的队伍,更没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我们应再次认识到当前整顿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要迅速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严明工作纪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严以律己,从我做起;要坚持严格执纪、文明执纪、热情服务;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事前有汇报,事后有结果,不越权越位;要做到不仁之人不当,不义之财不取,不理之言不说,不规之事不做,努力使自己成为有高尚修养的人、遵规守纪的人。敢于负

责,勇于担当,敢想敢干,记住自己是一名中层干部,要时刻发挥好中层干部的榜样带头作用。

四、严格要求自己是搞好作风建设的保证

要实现我院医疗水平平快速发展的目标,关键在于党员、干部、群众有没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党中央倡导的八项规定的良好风气,既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而21个不准以及八个务必从严等规定,则是我们最好的行动指南。作为医院一名中层干部,更需要着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和发扬良好风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奋发有为、真抓实干。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医院发展的思想观念,自觉纠正违背医院发展的做法,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认真抓好医院部署的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要树立正确的责任观,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工作,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行为,坚决刹住只说不做、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不良风气。对待临床科室人员,我们要采取真心诚意的态度,时时、事事、处处都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他们所提出的院内感染问题和当前院内感染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真真正正的解决院内感染存在的问题。在与临床科室交往、沟通时,一定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同时要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

务水平。工作上要勤奋。要通过深化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工作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实际工作中,迎难而上,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要不断更新观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主动性、超前性,在工作领域上有新拓宽,在服务保障水平上有新提升,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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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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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相信随着问责条例的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将更加密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倒逼机制将更加严厉。问责如同一把杀手锏,给那些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马由缰、信口雌黄、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的作风套上了笼头,不敢再肆意妄为,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触带电的高压线。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次次扯开了大嗓子,却看不见甩开的膀子,那么久而久之,党员干部就会麻木不仁,难免产生“只要无过,无功也罢”的政治错觉。找到问题却不能解决问题或及时解决问题,只会让群众更反感。“真抓”还是“假抓”、“实抓”还是“虚抓”、“常抓不懈”还是“偶尔抓抓”,都体现了转作风是否严实。所以,深入地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地以“严”和“实”的态度进行整改,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员干部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现“两个百年”伟大实践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凡是对党和人民事业不利的,就当机立断、立马横刀,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彻底越好,切忌拖泥带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变成常态、推向深入,关键要看在解决问题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发现反弹能不能严肃处理,解决深层次问题能不能啃下硬骨头。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中强调:“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转作风不能有“陌上花开缓缓归”的闲情逸志,知道错了的东西,要及时改正,决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时,还要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松;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问责条例的制定为广大干部严实的工作作风树起了标准:工作要做细,不能“做戏”。转作风一定要实实在在,切不可虚张声势,立场不坚,则“四风”之疾永远不能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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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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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传达学习全省市县巡察工作动员会和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宜昌市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认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项重要成果,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体现了问责制度化的要求,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为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形成责任链条的闭环效应提供了制度利器,在我们党的建设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和划时代意义。

会议强调,要强化学习宣传,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传达到基层每一名党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中心组、教育部门等要迅速组织学习,推进《问责条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强化边问责边执行《问责条例》,按照“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要求,真查真严真问责,推进《问责条例》贯彻落实。要把《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重点,以真问责、严问责为保证,加大督查力度,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问责条例》在我市全面落地生根。要准确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把握问责界限,按照“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把问责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手段, 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挫折、容忍失败、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会议认为,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是省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对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有效打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后一公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会议指出,要在我市巡察工作已经取得的良好成绩基础上,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联系“四个全面”,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加强政治巡察,聚焦主业,精准发力,真正做到全覆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巡察工作由试点向示范转变,确保继续走在全省市州前列。要在用好常规巡察的基础上,实施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开展巡察“回头看”,杀出“回马枪”,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主动担负起实施职责,形成巡察工作合力,真正把巡察利剑用好。

会议指出,近年来,宜昌按照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力度统一论”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纪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确保在各种困难和挑战面前,我市没有大起大落,继续保持强大的发展气场,成效明显。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再接再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正风肃纪,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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