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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婚假产假多少天汇编12篇

什么是请假条呢?请假条是一种常用的便条。它短小、精炼、实用。下面是晚婚晚育产假请假条,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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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河北婚假产假天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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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河北将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在删除“晚婚、晚育”规定的同时,对婚假产假做出修改:

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奖励婚假15天;

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产假45天;

给予配偶陪产假15天;

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依法结婚登记,婚假可休18天

《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婚奖励”,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奖励婚假15天”。换句话说就是 国家规定3天+河北奖励15天=18天。

奖励婚假期间,享受正常婚假待遇。

产假奖励45天,配偶有15天护理假

《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育奖励”,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奖励产假45天”。即,国家规定98天+河北奖励45天=143天。

同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

奖励产假期间,享受正常产假待遇。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免费登记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三种情况可申请生三孩儿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有《独生子女证》,仍可拿奖励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对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可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18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10元的奖金;

二、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1.2016国家规定婚假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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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6最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

7.2016国家规定的婚假有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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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6年婚假最新规定(解读)

10.2016关于国家婚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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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重庆婚假拟增5天,产假拟增30天男方陪护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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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二胎之后,大家的婚假以及产假都有所减少,很多省市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重庆拟调婚假产假的相关消息。

3月2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汇报,修订草案对一些热点、焦点做了修改和完善。

修订草案删去了有关“增加晚婚假十个工作日”的规定,同时对婚假做出新规定,明确“在我市登记结婚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兰运华说,婚假是依法结婚夫妻的一种福利,如果不修改婚假规定,会造成我市婚假依据仅是16年前规定的5天,大幅降低了职工的婚假福利待遇。这次条例对婚假作出明确规定,既可以保持我市实际婚假政策的连续性,也使依法结婚夫妻享受婚假于法有据。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同时,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相关知识:

最新产假规定

2012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我国原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可以请产前假或保胎假,由医院出具证明,按照病假发放薪资。)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目前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

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最多,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其次是广西,延长了50天。9地规定中产假延长时间最少的也有30天,如,广东、湖北、天津、浙江等。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目前以广西和宁夏最多,广西陪产假由以前晚育才享有的10天增加至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均有25天假。宁夏也明确,给予产妇配偶25天护理假。除这两地外,山西、江西、广东、湖北、浙江规定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天津明确男方有7天护理假。安徽则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0日,但若夫妻双方是异地生活有20日假期。

此外,北京、吉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征求意见或等待省级人大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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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北京拟增7天婚假产假最长7个月

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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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5年12月21日实行新的规定后,各地的晚婚假都被取消,但是有些省市也新出了适合本地的相关放假规定。

北京拟规定新婚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女职工生育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经单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并新增配偶的陪产假。

这是记者24日从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上获悉的。当天会议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婚假有望休10天

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振刚介绍,之前,国家鼓励晚婚晚育,北京根据国家授权,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他介绍,此次国家法律修改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奖励”的规定,加之,婚假的长短本不是计划生育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不再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

据悉,在参照上海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草案增加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的规定。

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刘振刚介绍,之前,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但根据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删除了晚育和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假,要求给予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

故草案规定,本市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相当于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新增了配偶的陪产假,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假。

“生育假制度应当在维护产妇和婴儿身心健康与保障女职工就业平等权之间,寻求适当平衡。”刘振刚说,在考虑社保基金以及用人单位的负担能力,并为了与现行制度保持一定延续性,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他说,主要考虑是,在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空间。

再婚家庭婚前有2孩 婚后或可再生

再生育政策也将进行调整。再生育,是指一对夫妻(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已经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又生育的。根据国家法律的授权,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内部指导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草案细化了再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再婚夫妻生育和子女病残生育两大情形。

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独生子女夫妇达一定年龄 或可领1000元

根据草案,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介绍,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除(三)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是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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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北京拟新规定:婚假产假天数不变新增配偶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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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全面开放两孩政策后,北京出台的相关细则。

本次《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围绕北京全面实施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等政策,聚焦生育条件和生育假奖励及相关福利待遇等问题。《决定》细化了再生育政策,规定了再婚夫妇再生育和子女病残再生育等条件;将晚育奖励假变更为生育奖励假,增加了配偶产假;将晚婚奖励假变更为增加假期,天数不变;删去了有关晚婚晚育、生育间隔、生育服务证管理以及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等内容。

产假天数不变

之前,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变更后,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这样,相当于取消了独生子女假,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原有产假时常保持不变。

增加配偶陪产假

《决定》规定,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

这是在原本产假时常不变的情况下新增的假期。

婚假天数不变

之前,国家鼓励晚婚晚育,北京根据国家授权,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本次《决定》删除了有关“晚婚晚育,延长婚假”的规定,更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嫁外,增加假期7天”。这使得婚假的总体天数也没有改变。

再婚夫妻可有3个娃

本次《决定》细化了再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再婚夫妻生育和子女病残生育两大情形。

对于再婚夫妻,《决定》规定,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决定》规定,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未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未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据悉,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于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根据《决定》做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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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释疑2婚假和产假到底怎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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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按即将修改的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实施全面二孩,晚婚晚育假还有吗?昨日,市卫计委首度回应,今年元旦起登记结婚的夫妻将不再享受晚婚假,今年起生育子女的夫妻也不再享受晚育假。

那么,未来北京婚假和产假到底怎么休?此前,北京市婚假共10天,包括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以及7天晚婚奖励假。此次取消晚婚假,意味着初婚年满23周岁的女生及年满25周岁的男生将只能休3天。

根据现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这就意味着,今年元旦前,如果符合晚婚条件,将拥有128天的产假,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及30天奖励假。此外,如果难产,产假增加15天,为143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产假。

此次取消晚婚假,将意味着减少30天产假。未来,24周岁已婚初育女子的产假将缩至98天。

市卫计委表示,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将享受奖励产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将按照即将修改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如果按照已完成修订的广东省推算,其修改后的奖励假为30天。那么,北京市产假仍为128天,且对于此前不享受晚育假的女性而言,则为新增30天产假。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认为,具体休多少天,仍要看《条例》如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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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31省婚假出炉:婚假和产假有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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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依照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记者采访了某国企人力资源部,对方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记者所在单位多名正在筹备结婚的同事表示,为了多出来的20天,干脆12月31日前把证领了。

实施全面二孩,那晚育假还有吗?昨日,市卫计委首度回应,今年元旦起登记结婚的夫妻将不再享受晚婚假,今年起生育子女的夫妻也不再享受晚育假。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与以往有何不同?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虽然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但却做出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等福利。“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张春生说。

超生所缴社会抚养费不退

市卫生计生委明确表态,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二孩的,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目前,本市正在加紧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章,确保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制度有效衔接。

数据显示,单独两孩放开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申请数达到6.2万例,其中约2万例已生育,释放了部分生育势能。据测算,全面两孩放开后,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常住育龄妇女数量约多出236万人。预计2017年至2021年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万,年度出生人口总量将从现在的20万左右增至30万。2021年后,人口出生回归常态。

对于新政对本市妇幼保健、托幼、教育等公共服务带来的挑战,本市会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引导市民合理安排生育。同时,严格实施孕妇分级建档诊疗,提升一、二级医院产科水平,提高三级医院接诊高危孕产妇比例,必要时向社会资本投资的助产机构购买服务。另外,依托区域医联体搭建助产专科医联体,畅通高危孕妇建档、转诊绿色通道;强化新生儿危急重症能力建设;把妇幼服务机构建设及人才培养纳入“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婚假工资如何计算

不少单位对婚假的时间和婚假的工资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因此不少网民询问,国家和上海市对此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单位的“土政策”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规章制度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对职工并没有约束作用。如果单位硬要按“土政策”办事,由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但是上海市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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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31省婚假出炉(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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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18省份公布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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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晚婚晚育假取消,各地婚假产假休假方案陆续出台。目前已有18个省市出台了最新的政策,各地政策差异较大。

日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8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分别为河北、辽宁、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其余各省市的有关条例也在加紧修订中。

从目前已出台的规定来看,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之下,绝大多数地区的婚假天数与国家法律规定相一致,不过因延长产假天数各有规定,导致各地员工能够享受的总产假天数存在较大差异。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25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青海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至158日。此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

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具有青海省户籍的城镇、农村一对夫妻,提倡生育两个子女。具有青海省户籍的牧区少数民族牧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一对夫妻按政策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子女的不需要审批,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受委托的村(居、牧)委会、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自主安排生育。

《条例》规定: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的、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有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一个的、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两个以上的、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等情形可按《条例》规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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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婚假产假国家规定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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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产假是许多人会经历的事情。那么关于婚假、产假的放假时间是多少呢,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从最新的各地计生条例显示,这16个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1、2016年婚假多少天?

从2016各地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时间表中获知,2016年婚假普遍是3天,只是个别地区增加婚假天数,例如:北京10天、上海10天、福建15天、山西30天、辽宁10天、青海15天等,其中山西2016年婚假30天最长。

2、2016年产假多少天?

从2016各地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时间表中数据显示,2016年产假在128天到158天不等。其中,福建产假180天有可能最长。

3、2016年陪产假/护理假多少天?

从2016各地最新婚假产假天数时间表中获知,2016年陪产假都延长了,普遍在15天。其中广西和宁夏陪产假25天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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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省份婚假晚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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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 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 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 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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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职工婚假,产假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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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请假条

一、尊敬的领导:

由于婚期已近,我和未婚妻的结婚吉日择于20XX年X月X日(农历 正月初六),现特向领导请假,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期间需准备结婚事宜,望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二、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_______可享受____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20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半年内休完共计____天。

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年X月X日

产假请假条范文

一、公司员工产假请假条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即日起向部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申请人:

X年X月X日

二、教师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期间生产,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共xx天,恳请领导批准。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请假人:

时间:X年X月X日

校方(校长)意见:

教育局(直属领导)意见:

三、晚婚晚育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产假为90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本人已符合国家晚婚晚育规定,特申请产假四个月,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请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敬礼!

请假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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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16省份确定最新婚假产假天数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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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青海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至158日。此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

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在内的至少16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3月25日,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婚假、产假规定同时出炉:取消以往的晚婚假,实施新的婚假政策——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家基本生育假为98天)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条例实施后为98 60即158天生育假),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青海省还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在产、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得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16省份均取消晚婚假 部分地区增加婚假

省份婚假晚婚假 产假陪产假/护理假

北京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天

天津3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7天

山东3天 原14天取消 158天 7天

上海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 10天

浙江3天 原12天取消 128天 15天

安徽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10天(异地20天)

江西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福建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到180天 15天

广东3天 原10天取消 128天 15天

广西3天 原12天取消 148天 25天

湖北3天 原15天取消 128天 15天

山西30天 原30天取消 158天 15天

宁夏3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25天

四川3天 原20天取消 158天 20天

辽宁10天 原7天取消 158天 15天

青海15天 原15天取消 158天 15天

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6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6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

数据显示,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16省份产假均延长:北京最多可休7个月

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6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 山东 、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8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

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陪产假最少7天 广西宁夏两地长达25天

延长产假的同时,16个省份也对男方休陪产假或护理假制度作出规定。其中,最少的陪产假也有7天,最长的则多达25天。

16个省份中,天津、山东两地新计生条例明确,将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上海方面规定,男方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青海9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在16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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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最新婚假产假天数广东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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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各地也出台了新的婚假产假天数广东规定,婚假维持国假三天,原10天晚婚假取消,产假延长至128天,陪产假是15天。

从各省出台的政策中看出,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6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青海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产假均延长:北京最多可休7个月

新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而,政策调整后,各地产假怎么休,也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6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 山东 、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8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

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陪产假最少7天 广西宁夏两地长达25天

延长产假的同时,16个省份也对男方休陪产假或护理假制度作出规定。其中,最少的陪产假也有7天,最长的则多达25天。

16个省份中,天津、山东两地新计生条例明确,将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上海方面规定,男方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青海9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在16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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