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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通用20篇】

导语:“家”,一个温馨的字眼。受伤了,永远是家为你疗伤;玩累了,家也永远是你休息的港湾。小编为大家收集我有一个温馨的家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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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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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杀人犯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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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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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_《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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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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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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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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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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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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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一本,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彩色的太阳》,这本书里有很多童话故事比如甜甜的岩石甜甜的山,我给大家讲一讲吧!你们想听吗?

从前,有一个孩子打开门,走出门散步。突然,她看见一只烈狗站在一个彩色石上,那个孩子很奇怪,石头也有彩色吗?等那只烈狗跑走了,那个孩子舔了舔那块石头好甜呀!她又看见一座山,就爬到山上吃甜甜石,然后她的爸爸、妈妈、爷爷、 奶奶都拿着袋子捡甜甜石,回家了!小朋友你们快让爸爸、妈妈给你买一本吧,那里 面的内容可丰富多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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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初中作文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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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快到了,我心中所有的悲伤都变成悔恨。高尔基的话不断地在我脑子里浮现: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时间,真的太残酷。

外公走了,在深夜里悄悄地走了,让我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只能看见那绑着白花的棺椁。20年,外公什么样的痛苦都扛过来了,怎么说走就走了呢?外公,我来看您了,您的外孙女来看您了,您为什么不看我一眼呢?像被尖刀刺穿胸膛,我的心一阵绞痛。

往事历历在目。6岁那年,我第一次推开了外公家那扇银灰色的门,就听见了连续不断的咳嗽声。走进屋,我看见外婆正站在床边,拿着勺子喂外公吃稀饭,外公“呜哇呜哇”地说着什么,稀饭不断地从嘴角流出来,浸湿了枕巾,我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慌忙跑到外面去了,那时的我觉得外公是那么的肮脏丑陋,不由心生厌恶。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着,我没有踏进外公家半步。有一天,妈妈对我说:“外公想你了……”我的眉毛迅速拧成了疙瘩,断然拒绝了,妈妈轻轻地皱了皱眉,不再说什么。我迎来了9岁的生日,家里人为我办了生日宴,当我看到爸爸背着外公回到家里时,情绪一落千丈,我冷漠地望着乐呵呵的外公,并没有上前打招呼。3年过去,外公显得更加憔悴,头发更少了,眼睛也蒙?起来,看着看着,我有种想哭的感觉。外公看见了我,兴奋得大叫起来,不停地挥舞着双臂,眼里有了几分光彩。我不情愿地向外公走去,外公伸出枯柴似的手来抚摸我的脸,浑浊的眼泪在他的脸颊上肆意地淌着,我唯一一次听懂了他说的话:“孙女儿啊,乖,要好好学习。”回头看,外婆的眼圈红了:“丫头,你外公想你啊,有空来看看吧。”我突然有了一种很大的负罪感,重重地点了点头。打那以后,我偶尔到外公家看看。上个月,我到医院看望外公,他看上去很疲惫,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了下去,他已经不能说话了,眼睛也起了雾,只能眯缝着眼,静静地看着在病床前走来走去的我们,听护士说,外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连水也咽不下,只能靠输营养液维持,看样子,已经快不行了。我哭了,摸着外公光秃秃的脑袋,大声地喊着:“外公,外公!”外公费力地睁开了眼,看了看我,又闭上了。晚上,外公回到了家里,默默地躺在床上等待着死亡的到来。生命的残烛被风吹灭,星期二凌晨两点,外公离开了这个世界,从疾病中解脱出来。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公临死时还念着我,四处张望着……我又哭了。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高尔基的话让我懂了:时间是珍贵的,在珍惜自己的时间的同时,还要珍惜与亲人相处的时间,以免抱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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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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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很喜欢的学生。我喜欢读各种科普类、军事类的书,也喜欢读那些优美的经典名著。这里,我要介绍的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12岁的少年成长为一名英勇的红军战士的过程。

保尔·柯察金是一个经典人物,而他的创造者尼·奥斯特洛夫斯基更是给予了保尔那种对革命的神圣向往,并向世人表达了“生命的意义”。书中那些经典的句子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这样,在临终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已把自己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将革命事业讲述给了世人,将保尔那种对革命的向往带到了全世界。保尔一直都很坚强,他在双目失明、双腿瘫痪的情况下,还能写出一部优秀长篇小说,光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保尔是一位坚强的红军战士!在这么艰难的情况下,保尔不但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拿起了新的武器,投入了新的战斗——保尔虽然失去了拿枪的战斗能力,但最终因文学创作的成功,仿佛拿上了新武器,开始了新的战斗!

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各种挫折时,要像保尔一样坚强。保尔,你永远是我们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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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写作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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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喜欢写作,从初中开始的了,比我减肥还要早。从前以为自己写的很好,就闲着没事一直写啊写的,从恐怖,色情,玄幻,童话,言情,都市,种种种种几乎都是写过的。直到现在,还是在写,谢写写停停,从一本本的厚本子到现在的一点点的码字。

第一次码字的时候是在九年级了,朋友建议我发到网上去,然后我脑子一热,还真就着稿子对着电脑码字,一码便是一个五一三天,即便是对着我的稿子,我也只码了1500字。当时就真的放弃了,还是写在本子上,可我的字太差又小,让我的读者们看得不习惯不好受,不过总还是有人看得,这便足以让我感到满足了。

谁知道从何时起开始码字的呢?可能是在学厨师的时候吧,我买了个平板,跟电脑一种系统的,再买了个无线鼠标键盘。游戏是玩不了太大的,就开始试着写吧。那时候真的是我创作的巅峰时期,每天都早上六点写作,一直码字,然后就存着。直到后来一次误删,删除完毕了。

那时候也喜欢用手机码字,手机慢,就在上完灶以后码。一篇篇故事在自己的指尖下创作出来的感觉总是有莫名的成就。可惜我的读者再也不在。我手机上的故事跟着我将它卖出去一样消失不见了。

到了现在吧,才发觉自己的写作技术还是太差了。是真差,只不过属于能将自己满腹牢骚散发出来的蠢蛋而已。我试过起点,但是没人看,我现在在红袖发,红袖有个很好的设定。就是短篇能给你评级。刚开始我被评了好几个c。我一直以为c很好的。然后有一次百度了下,才发觉c是最差的级别……

c就c吧,但是我总知道是有人看我写过的文章的。那几个数字,确确实实存在着。让我的心头一暖。这似乎成了我所有的动力。写吧!早起六点就写,反正早起习惯了。反正9点才上班。写到7点就去跑步,我还要减肥呢。顺道看看书吧,看看有没有值得改变的笔法。

[我喜欢写作初中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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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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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筱雅

我们家的很多,我从小就有了读书的习惯。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也是,因为一本书而让我写的作文经常受到老师的赞美,那本书就是《意林小文学》。

《意林小文学》是我从五年级开始定的,订了以后,发现里边还可以学习写作秘籍,学习明星是怎样激发他们变得更加优秀。不仅仅只有这些,还有许多的小文章,都是节选或全文,有些故事是伤心的,有的是开心的,有些是经受挫折后战胜了自己的对手……不仅我学到了许多新的词语,还懂得了人生道理。就像有一篇文章是这样的:女生小燕子是一位女学生,爷爷想给上学的她送点吃的,可那天正好小燕子有事出学校了,爷爷在校门口等了一天……家人们以为爷爷出去转了,可整整一天还没寄俺爷爷回来,全家人都急了,一边报警,一边出去找爷爷……当爷爷被找到后,小燕子也非常懊悔。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在这个时候小燕子准备“行动”,把她讨厌的爷爷送回乡下去。回来时爸爸妈妈只见她一人回来了,就问爷爷呢?小燕子吱吱呜呜才说出了真相。爸爸急切地说:“你的学费不够,爷爷把房子卖了才给你交的学费。”小燕子一听,感动地哭了起来,很快就把爷爷接了回来。之后爷爷去学校给小燕子送饭,小燕子非常欢迎爷爷,不再讨厌爷爷了。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爷爷奶奶,哪个不爱我们,为我们做了那么多!我们应该好好孝顺他们。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意林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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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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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与高尚的人谈话。”

我爱读书,喜欢从书里了解海的世界,探索太空的奥秘,书还带我回到过去,探访张飞、关羽,书又带我飞到未来世界,想象更美好的生活。我读书的故事也有很多,如同春天的百花一样,每一件都是那么的美好、有趣儿。

其实,我刚上小学那会儿,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因为我觉得读书无聊,经常还有不认识的字。每当妈妈让我去读书时,我浑身就像长了刺一样,坐立不安,心情也不好。但是,没过多长时间,我居然爱上了读书,除了老师推荐的,班级订的,我还让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爱看的书。

记得有一次,我坐在茶几旁,一边用小叉子吃着水果,一边翻开《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和书里的小爸爸一起踢足球、一起去马戏团,一起做好事……我完全被书迷住了,居然拿起叉子就往嘴里送,天哪!一口咬在了叉子上,这时候我的脑子才从书里走了出来。

现在,我每天睡觉前都要读一会儿书。无论什么书,它都是我无声的好朋友,它将让我的世界里少了一个又一个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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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下雨初中生作文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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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也和我一样喜欢下雨天呢?

我静静的坐在位子上,听着同学们自信的演讲。这时,洁白无瑕的白云在慢慢地染成黑色,一下子,天空黑了。我们仿佛置身于黑暗当中。我向窗外望去,风猛烈地吹着,雷隆隆地响着,看这个预兆,待会肯定会下雨的!

同学们顿时变得不安,有的伸长脖子,东张西望;有的听到雷声,就紧张地尖叫一声;

还有的赶紧关上门窗,担心雨泼进来。而我

无动于衷地坐在那,外表看上去镇定冷静,

其实内心欢呼雀跃。终于要下雨了!我在心里不停地念叨着。“看看这下雨之前的气势多么庞大!待会的雨肯定让人惊心动魄!”我兴高采烈地说道,我的心情已经开始走上坡路,然而其他同学却不停地抱怨:“真糟糕!

待会又不能看球赛了!”,“这该死的雨!为什么偏偏要在今天下?”一这也不能怪雨呀!

要怪只怪老天爷的脾气比翻书还快!真是白云苍狗。

终于,雨下了。果然不出我所料,雨水像野兽一般向大地扑来,风也加快自己的脚步,

把树上的叶子一个个翻个底朝天,紧接着从枝头上拽下,抛到九霄云外。雷顿时像炸弹一样响,震耳欲聋,不绝于耳!抖动了大地!

很多人不喜欢下雨天,然而我却由衷地不明白别人讨厌雨天的心态。不是有很多赞美雨的话吗?……静听帘外雨,点滴到天明……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等你,在雨中……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有什么不好的呢?

我想,可能打伞是一件吃力的麻烦事,雨水爬进颈项顺着脊背溜进鞋尖,浸泡脚趾间,可能是下雨阻碍人们顺畅前进的道路,或者,下雨天哪也不能去,不能春游,不能打篮球,不能出去玩……觉得下雨如此不好,忽而讨厌起下雨来。

而我喜欢下雨天的理由很简单一一个人闷在家里太久,慢慢变得不安分起来,想着到处游玩的好处。幸而下雨,雨在街上泼,却泼不到屋内。我便靠在一块玻璃窗旁,便会觉得很幸福,于是一切不满就被淋熄,渐渐恢复之前的平静,原来看雨景也是一种享受!

无数下雨天,我都这样想,一片好心情,写字都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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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本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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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是五彩缤纷的百花园,红、橙、黄、绿任你欣赏……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智者在交谈。今天我就向你推荐一本本书,它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引人新奇。瞧,一只狼在草原上嚎叫着,好似在呼唤着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一本书,读着读着,我就像受到一股强磁力似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恨不得一口气全读完。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母狼和它的儿女之间发生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本来,我以为狼在我们心目中是残忍的,但读完了内容,我十分佩服母狼紫岚,它梦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无私奉献地养育它们,可以说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幸的是它的孩子们一个个死去,成为狼王的梦想一次次的落空。最后只剩下了女儿媚媚,即使这样,母狼紫岚也没有放弃梦想,她梦想女儿媚媚的后代能继续完成当狼王的梦。可是,就连最后的这一丝希望也没成实现。可恶的黑雕杀死了黑仔,最后,母狼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里不禁流出了感动的泪水,母狼紫岚为儿女们奉献了一切,最后,变得十分瘦弱,身上的到处是伤口,但它居然还在拼搏,这种精神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明白了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学们,书也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就像"开卷有益"如果你对《狼王梦》感兴趣,不防也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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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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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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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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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别看它只是薄薄的一本,里面的知识可多呢。

书带领我从东飞到西,从南飞到北,从高山到平原,从江河到大海四处游览;它带领我来到长江大桥,看到一列火车鸣着汽笛从桥上呼啸而过;一叶扁舟在滚滚波浪的满面上行驶;大桥像一条钢铁飞龙卧在江上,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十分壮丽。

我想:工人叔叔的本领真大!书带我坐上轮船,轮船驶进了大海。我一眼望见辽阔的大海,碧绿的海水,海鸥在天空中飞翔。我坐上潜水艇进入海底,看到各种各样的鱼,在水中快活的游来游去。五光十色的珊瑚,有的像鹿角,有的像扇面,有的像菊花,有的像树枝,美丽极了!书又带我来到重庆红岩,带进关押小萝卜头的监狱。我看到大脑袋的小萝卜头,穿着妈妈给他改小的囚衣,正用小石子在牢房的地上写着、算着,他多用功啊!书又把我带进幸福的校园,带到首都天安门城楼……

书使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我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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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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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类,我最喜欢童话故事书。因为童话不仅能滋润我们的心灵,而且能够让我们徜徉在一个个美好的境界之中。

在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18世纪意大利作家卡洛. 科洛迪留给世人的经典童话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老木匠盖比都亲手雕刻的一个小木偶,他的名字就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出世后,因为缺乏诚实守信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古怪的难以置信的事。最后,在遭遇强盗的绑架后,是青发仙女救了他。为了让匹诺曹改正这个极为不好的毛病,青发仙女要求他必须学会诚信守信,同时,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每当匹诺曹撒谎时,他的鼻子就会不断的变长。的确,诚实并不是一种轻松拥有的美德,还没意识到诚实重要性的匹诺曹,他的鼻子越变越长,并且麻烦事接踵而至……

终于,匹诺曹经过无数次的艰辛的磨难和不断的考验,他总算了解到了诚实的含意。而作为仙女的奖赏诺,匹诺曹自己也实现了自己已经期待已久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愿望,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用告诫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做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做人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这整部作品诙谐幽默,大家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一定会在捧腹大笑中明白一个个做人的道理。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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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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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就是天上的星星,星星越多,那就代表爱读书的人越多。

我也不例外,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有个故事,有一天,那是我的生日,我与妈妈来到超市,这里的书真多啊。琳琅满目,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呀,它在这里,我要求妈妈给我买,没想到妈妈爽快的答应了。我特别喜欢它,甚至,后面还有外星人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高兴,我还从中学到了知识,我知道了太阳脸上的雀斑。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黑暗中明亮的灯,书使我知道世间的悲欢离合,书是一位良师,一位知己,我爱书,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今生,我与书有不解的缘分,每当,我拿到书,就想到一个小姑娘坐在床上看书。我觉得读书也有好处,它可以让你知识,还可以让你破涕为笑,书是百变的。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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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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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郭敬明的一本畅销书——《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这是一本散文集,收录了十八篇郭敬明所创作的散文。这本书写的是自我的美文负载深刻的思想内涵,记录了一个敏感而内敛的少年的灵魂深处犹如岩浆一般涌动的情感活动,让人叹服一个19岁少年的“才情、天趣、知识、智性和创作力”。

“我”是一个在感到寂寞的时候就会仰望天空的小孩。2001年的最后一刻,“我”站在阳台上观望着漆黑的夜空上偶尔出现冷清的烟火,夜风冷冷地吹过来,看见一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没有声音。2001年“我”过了18岁生日,那些美好的祝福,朋友真诚的眼神,心上人温和的声音,一切都让“我”感恩并且难以忘记。而“我”就像仙人掌一样,一点一滴地长大了。

那天,“我”站在路边的车站等车,一个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破旧的牛仔裤,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他脸上的表情天真而狂妄,哼着一段重复打的旋律。“我”悄悄低下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是马上又摇了摇头,笑了。

当我读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后,让我看到了我经历的青春,对时间的飞逝更有感触,真是时光如流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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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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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多读书,读好书在我看来会使人类搜益匪浅。因为各色各样的书,让我打开眼界。

前一段时间,我读过这样一本书,书名是《达人是这样练成的》。这本书的作者是谢倩霓。她还写过很多故事,比如《你是我的城》还有《青春潘多拉》等等。

这本书主要写了发生在萧士庆的25个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他主要讲了萧士庆在做梦的时候,梦见自己非常热,好像在火炉里蒸似的,萧士庆却把自己所有的衣服脱光了,等他一醒来的时候,心想吓死我了,原来是一场梦呀。我有时候也做过这样的梦,醒来吓出一身冷汗。

还有一个故事我也很喜欢,就是可怕的老生姜。你们知道老生姜是谁吗?老生姜就是姜老师。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天萧士庆学生迟到了,姜老师登着眼珠子,对萧士庆说:“你怎么迟到了?”萧士庆眼泪汪汪地走进了教室,姜老师的眼光已经凶得像核辐射了。

这时萧士庆一身冷汗变成了一身热汗,因为全班同学听到他的回答,全部哄堂大笑起来了。这本书的语言太精彩了,像这样精彩的地方还有很多呢。怎么样,听了心动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吧。他也迫不及待地要看这本书吧。我相信你读了这本书也会跟我有同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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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作文我喜欢夏季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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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傍晚,天上的星星眨着眼睛,那无数的明亮的眼睛交织,连接在一起,像一张缀满了珠宝的被子,把仰视着它的人盖在大地上,看多了接下来就昏昏欲睡,进入梦乡了。

梦中,我又回到了白日与姐姐钓青蛙的时候。

那天我在家里闲得无聊,就和姐姐直奔田野,钓青蛙成了我们的选择。虽然明知青蛙是人类之益友,但还是一意孤行,和姐姐去了。

不知走了多久,我终于如愿以偿见到了一望无际的绿油油的大麦田,我欢呼雀跃,拉着姐姐的手便一头钻入了天地中。我迫不及待地从她手里抢来了属于自己的长棒和细线,把棒子夹在两腿之间,用嘴叼起了线,绕着棒子结了两圈,系结实之后,用手拉一拉试了试,然后从地上折了一小断杂草,用线均匀地把杂草系好,“包装”成一个差不多立方体一样的“食品”,一切就绪之后,我便像离弦之箭冲到了合适位置,耐心地钓了起来,也不理睬身后手忙脚乱的姐姐了。

我用手不停地抖动着棒子,从而使线上系着的“食品”也像青蛙跳似的抖动,果然不出我所料,有一只灰头土脑的大青蛙窥视了周围一会儿后,径直走到食物旁,转了两圈后,突然不动了,我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见它不主动上钩,用手挥了挥,结果他跳走了,我十分懊悔,只得耐心等待。

第二只青蛙来了,它慢吞吞地跳到了食物前,打量了一会儿,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吞了食品,我欣喜若狂,拉起了棒子把青蛙拖进了袋子。“姐姐,我钓到了,我钓到一只了!”我得意地向姐姐的方向喊着,急于向她展示自己的劳动成果。姐姐看见了,很开心。我受到鼓舞,更是加倍努力去钓青蛙了。

夕阳西下了,我和姐姐拿着满袋子的青蛙回家了,走到桥边,姐姐望着袋里只知道乱撞四壁而无力回天的青蛙,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青蛙是我们的朋友……”“我知道!”我不耐烦地说道,生怕姐姐心软要我放弃劳动成果。“那你知道它们为人类做出的努力有多大吗?它们以消灭害虫为天职,为人类造福,我们享受了垂钓的乐趣,现在是不是应该放它们回家呢?”“好吧!”我心甘情愿地答应了。

天亮了,缀满珠宝的被子不见了,我感到寒意阵阵,清醒了过来,想起白天的事情,我觉得我做得很对,这个夏天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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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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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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