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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高中作文(合集20篇)

北京大学的校长曾经说过:人不能离开两个地方,一个是体育场,一个是图书馆。小编收集了读书的感觉真好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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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读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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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一生中,总有一些令人喜欢的项目,那就是爱好。有人喜欢画画,还有人喜欢唱歌,而我喜欢读书

一旦看到书,我就会抓住不放,当那一段段文字跳入我的脑海里时,我就会忘记时间,忘记周围的一切,完全沉浸在书的情节中。书,有着丰富多彩的知识,里面的人物和画风都被作者描述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我最喜欢看神话书,暑假时,妈妈给我借了一本神话书,我打开目录,哇!里面有梁山伯与祝英台。龙女拜观音。八仙过海······有时候看起书来,真算是废寝忘食。

暑假里的第一天,我写完今天的作业,拿着书就往我的房间里跑,可我还不知道已经6:00了,是吃饭时间到了,可我早已经钻进了书中,还吃什么饭呀!妈妈叫了我两三声,我每次都说:‘’知道了,马上就去。‘’这样光说不做,妈妈生气的走到了我的房间,要不你以后不准看书了······听到这里,我已经害怕的不得了了,只好乖乖的去吃饭。

吃完饭后我不顾周围的一切,还没咽下最后一口饭,就冲进房间了,一丝不苟的看了起来,大家说我都这样了还不叫喜欢看书吗?

最后,我希望大家也能多看点书,从书中体会到学习的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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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读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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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给我读书听。上学后,妈妈每天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倶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在我的家里,有好多地方都放着书,书房里、客厅里、卧室里、阳台上,到处都有我喜欢看得书。每当闲暇时,我会随手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贪婪地吮吸着书中地营养。如今,读书以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小到现在,我已读过许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一年级的小豌豆》《窗边的小豆豆》《西游记》《笑猫日记》等等······书让我们懂得了怎么做人,告诉我们真、善、美,让我们有一颗美好的、善良的、积极向上的心······

说起读书的感受,就像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

一年级的小碗豆讲的是一年级发生的事情,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思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不能给的东西。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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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的重要性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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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人们都要学习知识,还是不学习知识,是一个重要问题,我仍然觉得学习知识是对于新时代的人是相当重要。爱因斯坦说: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在思考。是的,对于我们现代人,对于一件事的好与坏,是与非,都要思考,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也唯有知识乃灵丹妙药。

唐朝是一个文人最多的一个朝代,其中以李白,杜甫,最为出名,宋朝以欧阳修及苏轼最为出名。我之所以说这些,是要说明不但新时代的人要求学,还要学以致用。所谓“活到老,学到老”,要活学————不要读死书。要追求知识,先要了解读书的目的,有了读书的方法,才不至于徒劳无功,海底捞月。曾国藩说“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又说读书之法有四者,其一“看”,其二“读”,其三“写”,其四“作”,四者不可缺一乃读书之要点。国父曾经说:“革命之基础在于高深的学问”知识学问是人的最大财富,读书可使人心胸坦然,心驰神往,开拓视野。也惟有读书人才是走在时代的前端,为富国建国的大业铺路,千万不可将青春光阴浪费在无意义的玩乐上,“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这句格言,把握每一分钟的时间,好好地读书,唯有如此才能社会中立足,以知识为投资的对象,才是最富有的人。

一个青年在置身社会之前,应该先有一种充实的准备,什么准备呢?就是要预储丰富的常识,常识是应付一切事物的工具,因为我一直认为,知识不仅给人力量,还给人安全,给人充足的精神财富,吴敬梓说“读书好,耕田好,学习便好,创业难,守城难,知难不难”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读书到底有什么用呢?我想除了应对世界之外,更重要的是确认自我。《论语》学而篇第一,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人重在自省,只有不断地反省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才能够予以改进。

俗话说的好“读书需用意,一字值千金”是的读书必须要用心,要用平常心对待读书,切勿无用的读书,所谓无用的读书是,不切实际的读书,读死书。“书中有路勤为劲,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吾之座右铭,只要肯学习,无论何时都不晚,有人曾说“吾生也有涯,吾学也无涯”真是一篇难得可贵的佳句啊!

人生最美丽的三样礼物,乃是金钱,权力及学问,其中以学问最为可贵。但在这最美丽的年华,却有人沉溺在玩乐,吸毒或走上绝路,实在令人费解,最好解决方法乃是学习知识,掌握常识,把握今天,一切从今开始仍永不迟。中国现任总理温家宝,被世人称之为诗人总理,可见知识是对一个人的品德,修养,对一个人的前途方面是何等重要,何等需要,要了解一个人,首先应从语言,性格等方面做一个简单的观察。世界上每位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读书,不要学习知识,此种父母在世上未之有也。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知识,有学问。有些青年认为求学是不重要的,整天早出晚归,吊儿郎当,无所事事,出到社会才知道自己的无知,才知道社会是如此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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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读书小学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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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句话非常对,因为书带给我的乐趣、知识太多了。

在我小的时候,还不识字,只能看漫画。现在识字了,看的书就多了,有童话幻想、有历史名著,比如《三国演义》、《格林童话》、《科学探索号》等,他们让我认识了大千世界。

但对我影响最深的还是《三国演义》的苦肉计了,他是在赤壁之战发生的。当时的东吴和魏国打仗,黄盖和周瑜是东吴孙权手下的将领。他们想用计谋击败曹操。黄盖就假装要投奔曹操,周瑜就假装很生气,罚他了50大板。黄盖一气之下,就去投奔曹操了。其实是去烧战船了。从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为了理想和信仰,你要奉献一切。

还有一个人对我影响很大,他就是诸葛亮。诸葛亮,字孔明,人称卧龙先生。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未出茅庐,就已知天下大事,初出茅庐就火烧博望坡曹军。还有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借东风、摆八卦阵、空城计,死了以后,尸体放到山上吓退了十五万大军。诸葛亮打仗就靠他的智慧。如果说武力是一把枪,那智慧就是坦克、飞机。

喜欢看书,看书的时候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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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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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坐在小小的书桌旁读书,回忆着当初遇到书时的情景。

上小学之前,妈妈经常一边看着书,一边讲着书中的故事。那时的我还小,一个个陌生的文字让我感觉不好玩。我还没喜欢上读书,但我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妈妈告诉我,那些好听的故事,都是来自于图书里。

图书里的世界真的那么神奇?一年级的时候,我随手拿起书架上的一本《童话故事》,当时就想看看里面漂亮的图画,可谁知道,这一看竟然入了迷,我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沉浸在我的童话世界里:英俊的王子、美丽的公主、邪恶的巫婆,善良的小矮人……就这样,我爱上了读书。

自从喜欢读书以后,我改变了很多——小小的我有些怕黑,却“勇敢”的走进了地下室;从前最让我头疼的流浪狗在挨饿,我竟然可以善良的像个公主一样给它喂食。

读书不仅能改变自己的性格,还可以给我带来朋友。我有好几个朋友都是因为喜欢读书而认识的。我们经常在一起讨论某本书中自己喜欢的段落,讨论作者怎么会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可以把故事写的那么精彩。我们幻想着自己也能成为作家,写出好的作品让大家来读,为了这个梦想,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

我喜欢读书,读书给我带来了惊喜,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从读书中增长了智慧。

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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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读书笔记图片大全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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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最近,老师叫我们写海底两万里的读书笔记,我只好去买这本书来看,一开始我只是打算随便看看的,可当我一打开这本书,我就被吸引。

《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是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在深海旅行的故事。故事的起因是发生在1866年的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不少航行船只都在海上发现一个大“海怪”,并有船只遭到他的袭击。在公众的呼吁下,出于对航船安全的考虑,美国派遣一艘战舰对“海怪”进行追逐。阿龙纳斯教授接受邀请,参加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海怪”的战舰反被“海怪”追逐,并遭到’海怪”的猛烈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两位同伴不幸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跟随“海怪”周游四海,在海底航行两万里,探索海底秘密,经历种种艰辛和风险,最后,他们因不堪海底世界过于沉闷的生活,设法逃走,返回陆地。

《海底两万里》,给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

这次要不是因为写海底两万里的读书笔记,我还没有机会接触到这本书呢,真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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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人教版高中第六册五单元作文:《学会生存》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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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生存”包括三个层面的意思。

一是学会维持生活的知识与技能。这包括就业前接受教育和就业后接受继续教育。

二是争取有保障的生存权利。在信息社会中,经济、科技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不但是永恒的,而且变化的速度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快,我们不能指望一种教育和一定阶段的教育为社会成员服务终生。在工业化时代,如果一个人的工作被技术的发展所淘汰,这对他来讲,其后果是灾难性的。但是,在未来的岁月里,生产、工作的技能过时将会成为很普遍的事情,人们的生存权利常常面临挑战。生产的变革、产业结构的变化,必然要伴随着劳动力的流动。曾经丹麦的一位神学教育家创建了丹麦民众普及学校,其任务是教育成年农民如何应付急剧变化的自然环境。丹麦的农民教育相当普及。在从穷乡僻壤向大城市的移民浪潮中,所有那些取得成功的移民都是通过接受教育来学会对付新的经济问题、语言障碍,学会与陌生人相处的。

三是改善生存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学会生存”就要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方式,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终身学习,是指人的一生都要学习,从幼年、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老年,学习伴随人的整个生命历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学会生存》报告把终身学习与建立学习化社会结合起来。“学习化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学习成为整个社会成员一项经常的重要活动。创建学习化社会有赖于终身教育思想的普及,又有利于终身教育的实施与提高。

曾经读到了一篇名叫《挣扎才能生存》的文章,它讲述了一个因为怜悯而导致的悲剧:一个孩子在观察蛾出茧的过程时,由于觉得蛾出茧时钻得很辛苦,产生了怜悯心,便帮蛾把茧剪开了一个大洞。可是这只蛾由于没有经过钻出茧时的挣扎过程,翅膀没有力,很快就死了。与此同时,它引出了一种对教育的思考,对此我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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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读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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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书,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可以在书的海洋里学到很多知识。

我家里有很多书,有作文类、科普类、故事类、寓言类、文学类等。但我最喜欢看的两本书是《名人故事》和《恐龙星球大探秘》。《名人故事》这本书讲了很多古今中外名人的事迹,如统一天下的赢政、流芳百世的发明家诺贝尔,让发明改变世界的爱迪生、救世济民的医圣张仲景、运筹帷幄的张良、中华千古圣人孔子等等。名人的事迹多的说不完。另一本书《恐龙星球大探秘》介绍了三叠纪时代恐龙的种类、奇特的外形、独特生活习性。比如:始盗龙、埃雷拉龙、板龙等恐龙。这让我对庞大的史前生物充满好奇,真想去那个时代一探究竟。

因为我爱看书,所以大家都叫我“小书虫”。只要到书店和超市有卖书的地方,我就忍不住要看一会,舍不得走。书是知识的源泉,书带给我无比的快乐,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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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一年级喜欢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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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翻开书本时的那股墨香味。 The ink flavor when I like to open the book.

在清闲的午后,在落日的黄昏,一杯清茶,一缕书香,看亲情如灯,悄无声息的照亮我们生命里的每一个角落,直至我们潸然泪下;品人生如棋,在无常的生活中抱一颗平常心,在平凡事中领悟到藴藏着的深情……

喜欢看的书有许多,小说、散文、诗歌、童话、漫画、历史、科技、神话,都是深受我的喜爱。读小说,我在曲折蜿蜒的心路上行走;品散文,我在诗意的天空自由飞翔;看漫画,我在幻想的世界放声大笑;学科技,我在科学的天地畅想未来。在书的芳香中,我成长着,快乐着。

喜欢杨红樱轻松幽默的写法,喜欢她笔下那聪明机智的吴缅,调皮捣蛋的马小跳,小大人似的路曼曼,善解人意的冬阳,喜欢他们的善良勇敢,喜欢他们的敢作敢当,喜欢他们的率真可爱……

喜欢秦文君贴近生活的语言,喜欢她笔下那出口成章的才女林晓梅,喜欢那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贾梅,也喜欢那嘴硬心软的哥哥贾里。

喜欢的作家还有很多很多,伍美珍,郁雨君,商晓娜……

书是街灯,读的书多了,心中的路也就宽阔明亮起来;书是路牌,在你迷茫是为你指引方向,为你采集一路芳香;书是驿站,任你在这放松心情,谛听时代的足音,追寻生命的履记。书不会说话,却无时无刻不在与你的心灵对话;书不会行走,却时时刻刻催促着你的思索……。

在充墨香的文字里,我行走着,成长着,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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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读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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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懂事起,家里就没有电视机,所以闲暇之余,都是书来陪伴我的。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有《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笑猫日记》系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系列,《男生日记和女生日记》,《米小圈上学记》等。

读《淘气包马小跳》让我懂得情商比智商重要;读《笑猫日记》让我明白了只要有童心,就永远不会老;读《神奇校车》,让我知道生活常识的重要性。

每当我读书的时候,书中的情节就像电影一样在我眼前浮现,读着读着已到深夜但我根本停不下来,就像脱缰的马匹一样。没书看的时候,我就会把以前读过的书再读一遍。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不同的体会。这次读可能是认识了一个新词语,下一次读也许了解了作者的经历。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就会试着再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希望有第二部,第三部书。

书就像我的伙伴,也像我的朋友,更像我的家人。要是没有书,我觉得我的生活就缺少了美丽,缺少了阳光,缺少了幸福!

与书为伴,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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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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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能印刷出来出版,不用说都知道,这不是一般的家书。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启迪。

书的点点滴滴很容易就联想到生活中的自己。虽然我没有傅聪的成就,也没有一个像傅雷一样的爸爸,可是我依然感觉到生活中,总有一些东西与傅雷家书中发生碰撞。如在傅聪出国的第三天,傅雷给傅聪写的信中提到,傅雷重温了傅聪的童年,“跟着你痛苦的童年一齐过去的,是我不懂做爸爸的艺术的壮年。幸亏你得天独厚,任凭如何打击都摧毁不了你,因而减少了我一部分罪过”。

书中这一句话让我想起我与我爸爸,在我的印象中,我的爸爸对我脾气很好,可是他从不会赞美我,还经常打击我,还记得在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考试居然考到99分,回到家里很开心跟家里的人宣扬了一下,可是我爸却只说了一句话,怎么那么差,差那么一分都拿不到。

我们家本来就没有什么奖惩制度,没想到考得这么好,连一句赞美的话也不给我说一下。当然,我有着乐天的性格,这么一点点是不会打击到我的,所以我依然开心的活着,还经常与我爸倜傥。还阅读了《傅雷家书》,在想自己是否也是“得天独厚”呢?在想我的父亲是否有觉得“罪过”呢?如果是的话,那我想我应该努力活的更精彩,来减少父亲的愧疚。

《傅雷家书》是一本很值得一看的书,而且不同时期会有着不同的感受。如果在小学中学时期看,你会羡慕傅聪,如果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爱自己的父亲就好了。现在上大学,看着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你会想起自己的童年,你会用不一样的角度去看问题,你会从书中学习怎样去阅读着父爱。你会发现,母爱如海父爱如山,不仅仅母亲的爱是如此的直白,父亲其实也一样,只是他们的方式不一样,我们不懂得如何去阅读父爱的伟大。

父母对待子女不必太苛刻,偶尔让他们暂停一下,这样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勇往直前;子女不必对父母太挑剔,如书中所说的完美永远是追求不到的,唯有学会感恩。阅读着《傅雷家书》,阅读着伟大的父爱,学会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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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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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爱?在现在的社会中人们所认为的爱往往是人们之间的喜爱,但是真正的爱却在《傅雷家书》中淋淋尽致的体现,望着前方炎炎烈日,聆听着蝉儿“吱吱”的鸣叫,翻开面前的书本,借着翻动的纸张从字里行间中侧面感受一位海外留学的游子的爱。

文章从不断的书信中讲述着傅聪的海外留学的成长之路,父母通过书信告诫傅聪要有一颗爱国之心,不论获得了多大的荣誉都不能自傲,要懂得谦卑,在傅聪失恋时,傅雷鼓励傅聪应该做到心理平衡,分析原因勇于面对,并且吸取教训,而在傅聪得奖时从信中表达出了一种激动与欣慰之情,又在日常生活中教会了傅聪如何理财,把全身心投入艺术,正因有了这位严厉与温和的父亲理解他,教导他,他才能在国外取得成功,在艺术上卓有成效。

在毎封信中,傅雷在傅聪失恋时,借太阳过于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过猛,也会淹死庄稼,告诫他要爱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达到心理平衡,才能不因回忆而痛苦,借这种心态才能茁壮成长,在不为人知的尘世中才能变得坚强,又在信后告诉他倘若认为这些话是正确的,有作用,当再次遇到痛苦与困难时,拿出信来读几遍,每当写信之时,傅雷都苦心孤诣地教育孩子,严格要求孩子,只为儿子能够理解他的一番苦心,懂得爱父母,理解父母的爱,将父母的爱传达到心灵深处,在任何时候都能想到他们的教诲,同时在傅聪获奖后,傅雷与他的母亲都为此十分激动。

但是谁能想到他成功的原因正是因为傅雷不断地教育他要有一颗赤子之心,心怀祖国,因为祖国是生你养你的地方,正因为心怀有赤子之心,所以傅聪在外国不断奋斗之余依然想着祖国,在他寄给父亲信中,他总向父亲诉说他十分喜爱读诗,尤其是李白杜甫的诗,这些短短小诗随无多大用处但是这正能体现傅聪热爱民族文化,这些民族文化在他成功的道路上起着重大的作用。

再回想一下,如今的社会中,人们是否有真正理解爱呢?如今的人们只是懂得情侣之间的一种爱,却很少有过真正的对祖国,父母,民族文化的爱,似乎他们也不曾理解爱,正因此所以在中国的乐坛中没有再出现任何名人,如果我们没有爱,我们就是行尸走肉,在肉体上没有灵魂。

用爱来温暖自己让自己的生活与灵魂变得更加充实,用自己的温暖传达爱,温暖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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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读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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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文化的殿堂,是智慧的结晶,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一个十分爱读书的小学生来书,书更是一位忠实的朋友。

书的作用可大了,通过它,我了解了许多历史,地理知识。祖国的许多名山大川我都没去过,是书带我爬上了著名的华山、庐山、黄山、饱览了祖国的壮丽山河。

我爱读书,爸爸还总是说我“一见到书就爱不释手,把什么都忘记了,连吃饭也忘了,好像被勾了魂似的。”有一次,我请求妈妈带我到书店看书,到了书店,我便抱起一本厚厚的《父与子》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妈妈便走到了我的身旁,告诉我说:“你已经看一个小时多了,现在已经中午了,我们得赶紧回家做饭吃了!”可看得在投入的我却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妈妈只好“架起大炮”向我“猛烈开火”。没办法,我只好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的“宝贝”,说了声:“多好的书啊!可惜没时间了。”然后撇撇嘴巴很不情愿的嘀咕着:“人家还没看完呢!干嘛要这么着急啊!“喂,还不快走,你嘀咕什么?”妈妈问我。“没……没什么。”哎,幸好妈妈没听到,不然又要山“三打五雷轰”了!哎,那么好的书,人家真的不想走哩!

还有一次,同学给了我一本爱的教育,我不管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读着那本书。记得那是上课的时候吧!我在桌下偷偷地看着这本爱的教育,老师讲的,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终于,老师在三十名学生中发现了。一位正在读书的我,但我未发现老师。老师静悄悄的走来,同学点点我的衣服,小声说道:“喂,老师来了!”但津津有味的看书的我却毫无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了老师的“眼中钉”,只听“啪”的一声,我的头上便肿起了大红包,我胆怯的望了望老师,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赶紧把书收了下去。不过,虽然头上有些痛,但给了我一个记在心里的道理:上课不能看课外书。唉,书,你的魅力真大啊!

在以后的生活里,我更喜欢读书。渐渐地,书让我的大脑更加充足,让我的见识更加广阔,让我的生命更加多彩,让我的人生更加辉煌!

我愿做一条鱼,在书海里畅游;我愿做一条蚕,去咀嚼大片大片芳香的书味,我愿做一只鸟,有数不尽的温暖书页共筑起的小巢。读书吧!朋友,它会让你受益无穷,快乐无限!

[我喜欢读书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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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作文:读书的快乐

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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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就是力量”、“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证了书的重要作用与书在一个人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吗?现在大多数人读书不是为了消磨时间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有谁把读书当成快乐的事呢?

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开始听爸爸妈妈讲故事,那时侯只是觉得书里面的内容很好玩,很好笑,根本没有在意,但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书,因为从中能知道许多事情。上了小学,就开始学着自己读书,一、二年级时,有许多字还不认识,便标着拼音一个个地看,只是粗略地看一遍,完全没有注意那动人的情节、特殊的环境;更没有发现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个性、坚毅的品质;没有理解书里的喜怒哀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读书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不再粗略的看一遍,而是一个个字细心的品味,理解更深层的含义。

由于我喜欢上了读书,因此我的书已经超过上百本了,里面既有文学名著,也有故事小说,还有期刊杂志,这些都帮助着我的学习,丰富着我的知识,告诉了我一些道理,让我如何面对生活、学习、挫折,鼓励我坚强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书不仅能够从中学到新的知识,还能从中学到新的常识,学会生存。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与故事,中外风土人情的讲述,对奥秘的探索,还有一个个催人奋发向上,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些恶毒的奴隶主得到应有的报应,让人拍手叫好,不由得为那些只因为肤色问题而遭人虐待的奴隶感到高兴;读《海滨夏夜》不由得想去海滨亲自体验一番那不一般特别风情,那使人向往的、使人充满幻想的心情使人快乐;读《三国演义》让人为那奸诈的小人做的事感到愤怒,一个个英雄的行侠仗义的气魄让人顿时豪情万丈;《中国骄傲》里,一个个英勇的消防战士不顾自己年轻的生命,用生命换取一分一秒的时间,用身躯挡住即将来的死神,不少人为此付出了年青的生命,活下来的人坚定的说:“即使那次我死了,我也决不后悔,我等待着有更多像我一样的人去保护别人的生命财产!”我难道不为这一个个消防战士充满敬意吗?读《北大有多远》让人感到不仅母爱是无私的,父爱也是伟大的……

读书要自己融入到书里面才能读懂书中的含义,理解书里人物的喜怒哀乐。冰心说过:“要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读书是好的,要自己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

如果没有充足的时间读书,那你就得看看《做时间的主人》这篇文章了,它告诉你如何合理安排时间。书可以随身携带,既可以让你学到知识,也可以大大增加你的风度,让人一看就觉得你是个有知识的人。既然可以随身携带那就可以从空闲的一分一秒抽出时间,比如等人时看一看、休息时看一看都行。

读书是快乐的,我们一定要把“我读书,我快乐”这个理念进行到底,如果读得不快乐干脆不要读了,读书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在快乐的同时学习知识,要自愿读书,这样才会在读书的过程中寻找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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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读书作文小学生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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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雄鹰可展翅蓝天,书是卓别林能让人开心一笑。好书像一个指南针,在黑暗中指点方向;好书像一位不开口的老师,指导我领会人生的真谛;好书又像一把钥匙,为我叩开知识的大门……。

“哇,太棒了!”我正看得津津有味,妹妹拍拍我的肩膀,吵着要我陪她玩。无奈之下随便打发她走之后,我又开溜去书店。跨过这店门,踮起脚尖,暗喜没人注意,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中找到了那本书,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开心,也很惧怕。

有味,我怕人太少,有时我贴在大人的身旁,像他的小女儿。我腿有点酸,不得不用另一条腿支撑。等老板打开日光灯,我才发现已经到了晚上,我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知识都吞了下去。回家的路上,我不断回忆今天看的书里的知识,回忆起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这个失去光明的女孩那种对光的渴望,令我感触颇深。我很惭愧,自己有健全的身体,却不好好珍惜和利用,海伦·凯勒虽然得不到光明,但她很坚强,从不向困难低头、屈服,我要学习她那种坚强不屈的意志和精神。

周恩来誓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高尔基教导我们“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指出“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当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时,仿佛是一头贪婪的大白鲨,把一条条“知识小鱼”大口大口地吞进肚里。

智慧大都是从书中汲取和积累起来的,我们要热爱读书,认真读书,读好书,读有用的书。让我们把读书当作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去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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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读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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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传说故事有很多,如果你有一个大口袋可以装上整整一口袋。他们都有:《水浒传》、《红楼梦》、《聊斋》等许多的故事,下面让我来领导你们去读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书吧!这本书是大作者吴承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几千年前玉帝便从大唐和尚中选了一个具有坚强决心的人,并给了他三个徒弟。大师兄孙悟空机智聪明,二师兄好吃懒做,三师弟任劳任怨,但都是神通广大的人。 There are many my favorite legendary stories. If you have a big pocket, you can put a full pocket.They all have many stories such as "Water Margin", "Dream of Red Mansions", and "Liao Zhai". Let me lead you to read a book named "Journey to the West"!This book was written by the great author Wu Chengen.This book mainly said that the Jade Emperor chose a person with strong determination from the monk of Datang thousands of years ago, and gave him three apprentices.Brother Sun Wukong is smart and clever. The second brother is lazy, and the third master is resentful, but he is all the people of supernatural powers.

一路上师父与那三个徒弟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去取经。由于九九八十一难没有全,便只能取得无字经。但是却在过河时被那老龟给甩下了水,最后经文全湿了,便显出了字,但有一本书被烤的粘在了石头上。因此那块石头也出了名。最后他们被玉帝封为佛中之人,都是神仙。其中的一个故事是:

有一次他们遇上三个妖怪,有虎、羊、鹿这三种妖怪也都是妖精化作人的样子来害人,最后被机智又聪明的大师兄发现了,第一个羊怪死于油中,因为他身上的那条冰龙被大师兄用法术捉走了,变成了羊骨头。最后那些被捉来的人都放走了,而那些妖精也被他们给打死了。这时我好佩服大师兄的英勇。

因为他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识破那些妖怪的真面目,而且从不有假。所以我喜欢大师兄孙悟空。我要学习他们那种精神,干什么事都要细心观察,观察世界万物。不能因为一点小事而放弃观察,干什么也都要有决心和顽强的毅力。啊!我最喜欢的传说故事——《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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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边城的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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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边城》,并未从中体会出时代的风貌和气息,只是觉得沈从文先生出色的文笔描绘的独特生活风貌,向往那里的山和水,沱江,茶峒,碧溪,吊脚搂,黄狗,月光,虎耳草……

但是,又读边城,便有了一种新的体会,

或许这个故事只是发生在一个小的,偏僻的村庄,或许不引人注意。但是,这个故事是那么的感人,那么的愉悦却又令人伤感。这部中篇小说虽然并非是文坛巨著,但也可以说是中国的文学经典。

《边城》是以1943年的湘西凤凰为背景。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艄公,16岁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

小说内容以撑船老人的女儿翠翠和船总的儿子的爱情为主要内容,发展开一系列的事件。这其中,没有花哨的描写,只有乡村田园的淳朴与平淡。文中女主角翠翠清秀,在那个茶峒之中,平静的生活里是那么美丽,自然。而他的爷爷,为了翠翠的婚事而日夜焦虑,同时,天保与傩送都爱上了翠翠,而最后,翠翠选择的傩送。但是,故事情节是悲惨凄凉的,翠翠的命运同她母亲一样,那么的凄惨。她们重复着这种悲剧半的故事。而其中,船夫的角色时时刻刻影响着故事的发展,他对翠翠的过度操劳,增加了翠翠爱情的曲折,翠翠对他也是十分的不理解,最终,他带着委屈和寂寞死去。他不了解孙女的内心,只是一心想让孙女获得快乐和幸福。文中处处体现出的,是一种无奈,一种莫名的无奈,是命运的无奈。文中的翠翠只不过是一个不到十六岁的小女孩,却要承受的成人的压力,他像其他少女一样,让人见了就喜爱,但是这霓虹纷飞的故事终有悲剧的色彩在其中。

这个故事初看,好像是理想的美好爱情故事,但是,理想的也是要受到现实的约束的,文中的翠翠的悲剧就诠释了这一点。小说并不是一个悲剧,小说的结尾留下了很多的悬念,让渡者对于这个故事的发展又了许多联想。

我羡慕沈从文老先生的清雅之致,自在随意的把边城写的飘飘于空,而这其中唯一无法释然却只人的感情。这感情是男女之爱、血缘之亲、更应是蕴涵了沈老于北平浓浓的思乡情结。于我看来,如其把边城看成一篇纯小说,更不如说它像沈先生对家乡湘西凤凰割舍不下的情怀。边城对景物的描写是如此的抽离、洒脱,似与故事有了脱节。殊不知那却是一种真实的美,是沈老以散文的笔调,诗曲的意境,为湘西家乡所描绘的一幅水墨画卷。没有扣人心弦的故事,惊心动魄的氛围,波澜曲折的情节,一切都只是真实的美和贴近人性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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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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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外表,

姑娘,要看心灵。

英俊青年的心往往是丑恶的,

有许多心不能留住爱情。

姑娘,松柏不美,

没有杨树那般挺拔,

但冬天仍然枝繁叶茂。

唉!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不美的东西就不该存在,

美貌只爱美貌,

阳春不睬寒冬。

美丽至高无上,

美丽无所不能,

美是唯一完整存在的东西。

那是巴黎圣母院的钟塔的屋檐下传来的歌声,凄凉古怪又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无奈和悲哀。对,这就是又驼、又瞎、又跛、又聋的卡西莫多的叹息,这位默默守护在自己心上人门外的敲钟人在好几晚上,倾诉着又像是在给她催眠。

故事发生在欧洲中世纪的巴黎。这是一场正义和邪恶,美丽和丑陋,纯洁和肮脏的较量,是一幅光怪陆离又鲜血淋林的爱情悲剧画卷,又是一部上至法王路易十一下至乞丐贱民的史书。

她,爱斯美拉达,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她对这场虚幻的爱情的忠贞不渝,最终也使她被伤害得太深太深。她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她选择时,尽管这时候她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

他,卡西莫多,一个又驼、又瞎、又跛、又聋的丑八怪,先是遭到了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遗弃的弃儿,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美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邪恶势力和命运捉弄面前,强悍的卡西莫多,最终被撞的头破血流,拥抱着爱斯美拉达的冰冷的尸体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卡西莫多是以爱斯美拉达的迫害者的身份,最初出现在爱斯美拉达的面前的,他奉命在深夜去抢劫爱斯美拉达。当卡西莫多因为抢劫失败,被皇家卫队逮捕,被绑在烈日下的耻辱柱上受鞭打示众时,他渴求围观的人群给他一点水喝,却无人理睬。眼见着他快要晕死过去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给他水喝的人,正是那位曾经想要抢劫的爱斯美拉达。爱斯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的内心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强烈爱心和感情。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将爱斯美拉达从死刑架上抢救了出来,但是,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只能通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我想那可能就是唯一的方法了。

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克洛德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邪恶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美拉达,也毁灭了自己。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他外表英俊文雅,骨子里却粗鄙龌龊,酗酒说粗话是他的爱好,拈花惹草玩弄女性是他“自豪”和“自信”的特长;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兰古瓦,一个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尊严、责任的家伙。

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格兰古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悲剧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对比推倒了及至。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所以,人不必为了自己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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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读书为话题高中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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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虽苦,读书虽累,读书像是一杯苦茶,虽难闻却使人健健康康!

小的时侯,每当我看见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学生都背着那笨重的书包(起码有5斤左右),我就觉的畏惧.那次姐姐读书回来了,我就想去背一背她那笨重的书包,可是我才刚拿起来,就被那书包给拖下去了,根本就拿不起来.我当时就想:“我以后绝对不会去读书的,死也不去.读书那么惨,每天都要背那个我连拿都拿不起来的书包.还要写作业,不被累死才怪啊!”

到现在,我总觉得小时候的我十分幼稚,当时背不起是因为我还太小了,现在要我背.哼,轻松得不得了~~当我刚开始读书的时候,那种书包重啊,作业多啊的阴影一直甩不开,过了一阵子,我终于习惯了,也是从按个时候开始,我变得爱读书了.

刚开始读幼儿园,成绩平平,但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的成绩逐渐上升,每次考试差不多都有前十名之内,也是这,使我爱上了学习!觉得学习是一件快乐的事!

每次老师都跟我们说学习的好,说只有学习,将来才能成为过家的栋梁!说只有学习,长大后找工作才能更容易,更适合自己!说如果现在不好好把握学习的机会,将来后悔也来不及了!说......

学习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塑造一个更好的自己!现在的很多乡村小孩多么渴望学习,却因为家境贫困而不能实现学习的愿望,而我们这些有机会甚至很多机会的人,为什么就不能好好把握住学习的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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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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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开学礼物是一本厚厚的作文书,我不敢接,妈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只好胆怯地接过那本厚厚的作文书。从那时起,我意识到:我长大了,不能再沉迷于童话中的梦幻世界,我要开始看那有着密密麻麻的字的作文、百科书了。

翻开妈妈送我的那本厚厚作文书,我很快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里面也有童话故事,不过少了几分童年的稚气。里面的抒情篇、描景篇、写人篇和记事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抒情篇让人感动;描景篇让人身临其境;写人篇让人觉得那个人好像就在自己身旁;而记事篇悲伤的让人感到悲伤,快乐的让人感到快乐……

每当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的时候,我会说:“书对人有益,我的生命已经和书溶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是的,我很爱书。

印象中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购物。在路上时,我看见一个书店,里面挤满了人,我一下子把要和妈妈去购物的事抛在了脑后,挤进书店抽出一本书坐在书店的地上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了。过了很久,我的头发被人拉了一下,我疼得一跃而起,往后一看,竟然是妈妈!

我对妈妈说,“干嘛拉我的头发嘛!人家还没看够呢!”“还没看够?不是说好去购物的吗?怎么坐在这里看书了?我还以为是我走得太快了你跟不上呢!原来你在这儿看书啊!真是吓死我了!”妈妈撅起嘴巴说,“好啦,别看啦,去购物吧!”说完拉起我就走。

“等一下,我要买下这本书!”到了商场,我觉得商场里怪没意思的,书瘾又犯了,背着妈妈悄悄的跑到商店门口,坐在门槛上又看起书来了!又是妈妈拔了一下我的头发,我才从“书海”里醒来!“你看看你,又看书,里面的活动你都没看到,多可惜啊!”妈妈又开始唠叨了……是的,我很爱读书。

书,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朵,有着甘甜的知识花蜜。书,是一个好导游,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书,是一艘小船,承载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湾。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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