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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内容【优秀20篇】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小编为你们整理了一些关于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内容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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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在准则和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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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的颁行显示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衷心拥护并将坚决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坚定地身体力行。

郝宏奎院长说,我们党作为一个度过了95岁生日、正在迈向百岁的大的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十分必要,刻不容缓。唯有如此,我们才能避免重蹈前苏联共产党的覆辙;才能避免重蹈国民党在中国大陆、台湾两地失去政权的覆辙;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学院作为党的肌体一个的组成部分,《准则》和《条例》中所禁止的各种不良现象、习近平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所罗列的党风、党纪问题,在学院各级组织和党员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我们只有按照《准则》和《条例》认真加以纠正、加以克服,才能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教职员工迈向建设一流警察大学的目标。学院作为一个党员比重极大的组织,加强党建的意义尤为重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落细、落小。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中央的八项规定的进一步扩展,是对《党章》的补充,也是对十八大之后,从严治党经验成果的固化,我们对党充满希望和信心。

我们将结合学院实际,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学院党委将进一步研究部署,一定要把《准则》、《条例》落到实处:

一是把《准则》、《条例》的精神到渗透到校园文化体系、制度体系、机制体系的建设中去。在学院今年的党代会后,学院将进一步加大这三方面建设,增强建设力度,加快建设速度。

二是要加强组织保证。进一步调整学院领导分工的基础上,要实行党委成员联系中层单位部门的制度。

三是要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督察部门的督促作用、问责作用、纠错作用,促进党的建设。郝宏奎院长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治党先治官,领导做表率。他表示,学院两个党政主要领导一定率先垂范,忠实地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绝对不走过场,绝对不打折扣,绝对不是会上一套会下一套,真心实意、心悦诚服地接受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全面监督。同时,也要对班子成员、基层、总支、支部的成员有更高的要求,要更加忠诚、担当、干净,要有更强的服务意识和行动,要有更多的付出和奉献。基层的支部成员要为党员做表率,党员要为非党人员做表率,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相信学院党风、校风必将得到极大的提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修订后的《条例》,再一次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政党,也是最强大的政党,是与时俱进的政党,再一次证明我们党能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够解决我们党面临的问题和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承担起作为中华民族先锋队带领中国人民伟大复兴的使命,能够把中国建设成世界上现代化强国。对于我们党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来纠正这些问题,阐述的特别充分。

学院目前存在的问题,都能在《准则》和《条例》中找到答案。《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和教师来说,应该是迎来一次党的建设发展的好机遇,迎来一次学院发展的机遇,给我们扫清了思想上的障碍和工作中的障碍,为我们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警察大学提供了强大的保障。余新民书记强调,全体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坚持《党章》、《准则》中规定不能做的坚决不做,要求做的坚决做到。他表示,对《准则》的学习和《条例》的认识,不是一次能够学深学透的,不是一次就能够在思想深处接受并且体现在行为中,应该是把它作为座佑铭放在书桌案头,有时间就要认真学习,遇到管党治党、遇到决策部署、遇到党的建设时都要对照。同时,过去以为党性修养是很难的事情,现在我们要按《准则》和《条例》来做,做好了党性修养就好了,党内政治生活按《准则》办事,就是加强修养的具体体现。

一是学院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这次理论学习只是第一次,全院各党总支和党支部都要组织学习,每个党员干部和教师一个不能少,都要参加学习,因公或因事因病没能参加的同志,要集中补课。

二是要对照《准则》和《条例》摆问题,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支部存在的问题、党委存在的问题,这项工作本月底前完成。他要求,党性教育决不能走空,要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学习,给学院和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支部的学习查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委。学院党委成员将认真研究、消化、讨论,并认真整改。余新民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要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要切实解决个别院属党组织班子存在的问题。全体党员要对照准则严格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反思,要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共产党员的职责,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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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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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多管齐下,落实在行动中。

一是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各级党委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是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章》明确规定,把党内监督和执行党的纪律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

三是党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绝走过场,要在全党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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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优秀党员两学一做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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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之年,《准则》和《条例》一经公布,便迅速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与此同时,对一名一心向党组织靠拢,已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我而言,更应积极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好《准则》和《条例》要求,让《条例》和《准则》真正成为“修身、用权、律已、谋事、创业、做人”的一把尺子,让其成为我更好开展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思想和行动指南,向更加规范、高效、务实、严谨的目标奋进。

一、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积极性。《准则》和《条例》的修订颁布,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道德红线和纪律底线,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意义。此外,二者以党章为基本遵循,一立一破、相得益彰,内涵丰富、指向明确,是新时期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新标准,也是湖北水利人恪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履职担当,竞进有为,挥毫泼墨绘就水利新蓝图的思想和行动指南。

二、比照学习《准则》和《条例》重点亮点,更好指导实际工作。通过学习,梳理总结出新修订《准则》和《条例》的六大亮点内容:一是紧扣“廉洁自律”。《准则》聚焦“廉洁自律”主题,突出“廉洁”和“自律”这两个关键词,强调内在约束要求。二是坚持正面倡导。《准则》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三是面向全体党员。《准则》实现党员要求全覆盖,提出“四个坚持”的廉洁自律规范。四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更加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中增设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违纪条款。五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条例》中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已经规定的内容不再作重复规定;《条例》对党员违纪行为作出比法律更严格的规定,一些尽管属于不违法的行为但要受到党纪约束;《条例》明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党纪处分工作的原则,对于如何追究党员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党纪责任,《条例》分别用专门条款作出规定,实现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六是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条例》增加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生活奢靡等违纪条款;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 的行为列入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和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工作的需要,增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

三、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精髓精要 ,助推水利改革发展。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精神当做湖北水利改革发展的试金石,学习《准则》到不到位、贯彻《条例》落不落地是检验我们工作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一是坚持经常性学习。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的理论学习内容,贯穿于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熟读条文、领会实质、把握要义、牢记于心。二是坚持自查自省自纠。要以《准则》和《条例》为镜,对照检查自身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与不足,不断修枝剪叶,自觉改造提高。三是坚持夯实责任落实。全省水利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确保执行到位。要强化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作为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精神,立足岗位,务实求实、用心用情,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切实推进办公室“第一参谋”、“高效督办员”、“大服务员”等三大职能,不断优化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统筹协调、综合服务水平,不懈追求“办文零差错、办会零疏漏、办事零失误”等“三个零”的目标,为打造全省水利系统“第一窗口”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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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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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关键少数",一般是事物的最关键部分,虽然数量少,但在发展过程中作用最大,是引领事物发展的最大优势。在整个社会群体中,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的骨干部分和中坚力量,毫无疑问是"关键少数",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领导干部身先士卒,方能一呼百应;以身作则,方能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社会上营造一种风气、提倡一种追求、引导一种方向。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才能真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国税系统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凝心聚力服务好税收事业这个"主业",服务好基层、服务好税户、服务好大局,为全县国税事业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县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又要结合各分管单位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回头望",督促工作进展,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要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123"模式,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全县国税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对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点规范"要牢记于心、外化于行,对新《条例》规定要严格执行,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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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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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颇有感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要做到以下四点。

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要快速反应、紧紧跟上,勤学实学深学,把学习《准则》、《条例》的过程,变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

营造浓厚氛围,做宣传的表率。《准则》《条例》是税务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利器,要利用“一周双学”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人人担当、个个参与、时时宣讲,要多途径宣传、全覆盖宣传。

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时刻维护税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全面精准履职,做执行的表率。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跟着纪律走,跟着规矩走,跟着监督走,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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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员关于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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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她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她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通过这一段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不当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一,当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第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并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她是提高各级领导领导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高校老师,因为你面对的是重塑自我说为当代大学生,他们心存虔诚地来学习,有着纯洁而又单纯的知识渴求,他们举止恭敬于你的修养、学识,所以,面对学生,我认为我们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严三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师风师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勤教为生,廉洁从教,不能以学生送礼不送礼为尺度衡量学生的进退高低,要常修为教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第三,通过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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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两学一做学准则和廉政条例动员教育大会讲话稿

全文共 5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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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我们要不断提高新常态下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廉洁意识,为做好中心工作提供保障。

今年,中央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党规党纪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合格共产党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组织、深入开展,确保学习教育出成效。

一、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打出了一套从严治党的组合拳,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于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有了很大改观,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升。但也要看到,受西方不良意识形态的影响,社会上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等任务还很繁重,一些党员思想政治上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信仰迷茫,对共产主义信仰不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自信不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坚定。一些基层党组织还比较涣散,有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有的正常组织生活开展不起来,有的党员干部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基层党员干部问题较多,有的精神不振、逃避责任,有的律己不严,不作为、慢作为。这些问题都与忽视党章党规的学习、缺乏党的知识有很大关系。

党中央审时度势,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出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坚定广大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立场,确保全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我们党始终成为有理想、有信念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政治定力,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持续抓好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深化党内教育、全面推动管党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鲜明态度,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切实深化理论武装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意识,把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一是继续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上下功夫。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理论日学习制度,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解得更加深入、领会得更加透彻、贯彻得更加自觉,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各项水利改革发展的任务上来。二是继续在完善思路、科学发展上下功夫。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丰富完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和民生水利内涵,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临澧水利更好更快发展的政策举措,切实把局党组的工作要求转化为各单位抓落实的具体行动。三是继续在攻坚克难、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围绕我们确立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为推动水利科学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二)加强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今年要切实抓好《准则》、《条例》、党章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努力做到两个全覆盖:既抓领导干部,也抓普通党员,实现党员干部全覆盖:既抓学习宣传,又抓贯彻执行,实现各个环节全覆盖。深入推动《准则》、《条例》、党章落地生根,切实把党规党纪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四是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五是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敢于负责、发扬民主、做好表率,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精诚团结、相互配合。要强化程序观念和组织意识,层层把关,逐级负责,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决定和局党组部署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切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水利系统全体党员要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保持高度纪律性,强化担当,务实重干。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水利干部队伍。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对标,锤炼党性,规范言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公仆意识,以坚强的党性为良好作风固本培元。

(二)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重视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改进作风是我们今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紧盯“四风”不放,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要端正家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廉洁修身、廉洁持家,不忘根本、保持本色。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作风建设,切实抓出成效。一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为民意识。要牢记党的宗旨,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要树立群众观点,自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赞成、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真心实意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二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多干务实之事。要干出新作风,“干”字当头,持续深化“比、学、追、亮”活动,以严和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在水利改革发展稳定的主战场上锤炼作风、检验作风,坚决克服不思考、不深入、不主动、不动手现象,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水利工作的最高目标,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一心一意服务群众,全心全意帮民富民,多做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多干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在求实、务实、落实上狠下功夫,让水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三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加强对公用预算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本着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控制会议和活动的规模、会期和经费支出。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落实节水节电节能节材各项措施,想方设法降低运行成本。健全厉行勤俭节约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四是深化“一进二访”活动,持续用劲抓好结对帮扶,做到对象不脱贫、帮扶不脱钩,确保精准扶贫收到实效。五是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突出问题;继续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执法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战略任务,也是一个有机统一的系统工程。我们要精心组织、统筹推进,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一是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学习激励、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和成果转化等制度,深化学习内容,规范学习管理,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学习品牌建设,丰富学习形式载体,广泛开展读书学习、专题培训、网络教育、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等各具特色、生动活泼的学习活动。二是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把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作为党组织建设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党建工作推动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轨合力,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把服务群众作为党组织建设的根本价值取向,积极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着力打造标准化、信息化、人性化和特色化的服务窗口,切实发挥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服务水平的新要求。要做好党员服务工作,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帮助党员排忧解难,使党员时刻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三是扎实推进创新型党组织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推动基层党的工作从思想观念到方法手段、从工作内容到活动方式、从制度规定到组织形式的创新,使党建活动更加贴近党员需求、体现时代特点、富有工作成效。要大力加强单位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在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反腐倡廉是当前党建工作重中之重,事关人心所向、事业成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职尽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预警防范措施,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一要加强党的廉政纪律教育。健全水利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清廉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二要强化监督。要创新体制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监督体系。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扎紧权力运行的笼子。要把握工作主动权,紧紧盯住党风廉政问题的新情况新变化,厘清问题症结及演变态势,及时跟进应对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三要严格执纪。局纪检监察室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维护党章、准则、条例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局党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忠诚履职、严格执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遵规守纪的表率、履职尽责的表率、“三严三实”的表率,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勇于担当、严格执纪的“铁军”。四要严格问责。要抓好“两单”落实,强化履职尽责。抓运行、抓见效,既注重倡树履职尽责的先进典型,又敢于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追责问责,通过狠抓“两单”落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既要以上率下,又要严格督责,职责清单之内的必须为,标准清单之内的必须做到位,下功夫解决好不作为、乱作为和懒政怠政问题。局纪检监察室要对各单位“两单”的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努力形成主动担责、积极尽责、勇争一流的生动局面,让隐藏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的创造力、战斗力充分释放。

(五)切实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五彩临澧的总工程。我们一是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要求上来,拼搏实干、奋勇争先,全力以赴拼上去,把临澧水利各项工作推向新阶段。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形成监督常态。党员干部要自觉、真诚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落实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是截然分开的,不是两张皮,而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对此,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应有充分的认识,党员领导干部还负有领导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落实到实处。

(六)要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一要着力把握党建规律。深入研究运用党的独特优势解决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突出问题的思路和办法,深化和拓展党建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提高我们系统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着力加强党员管理。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制度,进一步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善于从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探索中汲取营养,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活力和动力。三要着力强化制度保障。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健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责任机制和考评机制,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四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党的工作是水利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各股室站所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观念,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同志们,我们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相系,我们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教育引导规范党员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在全水利系统树立清风正气、严守纪律的政治局面。不断取得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成绩,做到谋好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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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局长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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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进英山工商系统“学《条例》守《准则》”、“转作风 抓落实”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英山县工商局将“学《条例》守《准则》”、“转作风、抓落实”活动与推进“三严三实”和“两严”教育和促进“两个责任”全面的落实相结合,强化认识提升,切实端正态度;强化问题查找、切实梳理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转变作风。在全县工商系统较好的掀起了“学《条例》守《准则》”、“转作风、抓落实”活动热潮。

一、强化认识提升,切实端正态度。一是树立“学《条例》守《准则》”、“转作风 抓落实”是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务实要求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遵循,是全党共识。《条例》和《准则》就是要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力、反应迟钝、责任心不强、不敢担当、做事漂浮、出工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等庸懒散软现象,坚决纠正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错误表现。二是树立“学《条例》守《准则》”、“转作风 抓落实”是强化作风建设的根本途径意识。作风体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影响事业发展。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始终是攻坚克难、阔步前进的重要保证。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执行规范,行动迅速、认真细致、落实有力。通过“转作风抓落实”让工作实起来,让作风强起来,真正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三是树立“学《条例》守《准则》”、“转作风 抓落实”是提升执行力的有效保证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脚踏实地、立竿见影。上级定下来的工作、部署的任务,坚决贯彻执行,一抓到底。每项工作都细化方案,一项一项地落实,一件一件地取得成效,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强化问题查找,切实问题梳理。一是正视问题,找准影响作风建设的症结。认真对照“思想政治、职守操守、组织纪律、能力素质、精神士气”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找准“病因”,更好的“治病救人”、“刮毒疗伤”,轻装前行。二是勇于揭短,查找影响落实的根本阻碍。在开展“两严”、“三严三实”教育和“三抓一促”、“假如我是服务对象”等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查看有没有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做样子、搞形式;有没有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敢担当,不抓不管,推诿扯皮;有没有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敷衍应付、执行不力,贻误工作;有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中梗阻”问题;有没有吃拿卡要,干事不用功、出勤不出力违规违纪现象。三是认真反省,制定纠正错误的务实措施。“转作风 抓落实”就是要对照问题,认真反省,痛下决心,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立即、坚决纠正,以实际行动让规矩严起来,让纪律树起来,让工作切实落实起来。

三、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改进作风。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抓好整改。首先,对照工作规范和纪律要求,看是否整改到位;其次,走访服务对象,看群众是否满意;用上述两把尺子来检验是否真改、真“转”。二是突出实效,真抓真改真落实。首先从思想上真重视、真认识、真触动,切实端正态度,提升对“转作风 抓落实”活动的重要性理解;其次在行动上要真抓、真改、真落实,用实际成效来实现“转作风 抓落实”的目的。三是形成常态,务真求实创先争优。一方面,切实加强自律,让扎实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成为工作自觉;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监督,强化问责,把开展“转作风 抓落实”活动作为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责任到位的一项重要抓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让“学《条例》守《准则》”、“转作风 抓落实”成为学习和工作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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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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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将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从"8个禁止、52个不准"变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言简意赅,高度概括,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是实事求是的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而《条例》以党的纪律为脉络,删除了70余条与法律重复的条款,将《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大纪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突出了党纪特色,体现了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真正实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威胁党的执政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据官方报道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13日,共有133名副省级以上官员被查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已初见成效,但是我们要清楚地看到,腐败行为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意义。广大党员要时刻警示自我,一言一行要以廉洁自律八条准则为标杆,争做廉洁自律的典范。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范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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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精选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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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救助工作要迅速形成联动机制。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新形势下的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由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多个部门各负其责。民政部进一步提出了在全国基层建立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助机制,托住社会底线。由于这项工作事关社会广大困难群众,涉及诸多相关部门的整体联动,要尽快争取以地方政府的名义迅速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努力将思想认识统一起来,将相关部门的行动协调起来,使广大困难群众在遇到急难问题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注意规模与效益并重。要着眼社会建设管理大局,加快构建适应人口老龄化需求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各地民政部门虽然进行了各种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与我国人口进一步老龄化带来的各种养老社会需求相比,还远远不能满足服务需要。因此,必须再想办法,多方创新,在加强引导,努力转变传统养老观念的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各种大小规模不等、服务档次各异、实施特色供养、依法规范管理、公私互补共赢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使该项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幸福工程。

(三)双拥工作要注重在继承中创新发展。要积极适应“听党指挥,能打仗,打胜仗”和促进政治、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上进一步拓宽视野谋划双拥工作的战略定位,从“双拥工作在基层”上进一步多出实招着力谋求军政军民团结互促的新发展,通过宏观谋划与微观运作相结合、平时拥军与战时支前相统筹,让军地双方在思想观念上更融合,在目标要求上更明确,在推进机制上更有力,在军地互动上更经常,在工作成效上更明显,从而使双拥工作既有我党我军光荣传统的传承,又有新常态下新要求新内涵的时代特征。

(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积极在维权和激励上发挥作用。一方面,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要扎扎实实搞好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只要有利于帮助他们就业创业,就要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尽可能多地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使他们在退出现役后尽快走上健康发展的成才之路。另一方面,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要在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好岗位安置的过程中,注重运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并加大考核权重,将退役士兵过去在服役期间的各种表现纳入增分或减分的范围,使安置工作既能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又能起到激励现役士兵积极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作贡献的作用。

由于民政工作涉及范围较宽,以上仅是例举。当前民政工作虽然任务繁重,但新常态也带来了新机遇,只要我们积极把握新常态,抓住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就能不断推动民政事业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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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发言稿

全文共 2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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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把党章规定具体化,以道德为“高线”,重在立德,以纪律为“底线”,重在立规,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这几天,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洁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拒腐防变能力,走上腐化堕落之路,与忽视学习、放松学习不无关系。理论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基本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不断升华提高自己,对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理论学习要做到“四真”,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只有真学,才可能真懂,只有真正懂得了、理解了,内化成为自己的东西,才会信仰它,才会运用它。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工作能力。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只争朝夕地学习、如饥似渴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精神,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遵守好党的各项纪律。

(一)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党的各级干部来说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进步还是工作上取得的成绩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目前虽然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还有不少仍由上级任命但上级党组织在任免干部时也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正确选择。多数群众不拥护的、过不了民意关的人是不能被任命为领导干部的。上级党组织任命干部实质上是代表人民在行使权力。党的各级干部不论是任命的还是公开选拔的都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都是为人民办事的公仆。

(二)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再决策的过程。我们要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出发点来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通过制定正确的决策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这既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三)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是最朴实、也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从一件件具体事情上来看党和政府是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的从每一个具体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最后也要成为一名普通群众。现在手中有权就应该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坚决地反腐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是不是真正反腐败。人民群众虽然对腐败十分痛恨但他们没有权力立案查处直接铲除腐败只能举报反映而我们领导干部却有权力指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行为。能不能使用好手中的这个权力为老百姓谋利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善不善于运用权力的考验。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可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大力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工作。“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要听得进意见和批评,对思想上的弊病、工作中的不足和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包括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它看作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爱护与帮助,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仅仅做到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应当坚持原则、激浊扬清,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等思想,树立“监督是治病,监督是救人,监督是负责任”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使清正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使党员队伍牢固树立起先进性形象。在监督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应多提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应多打招呼多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应积极反映和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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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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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从严治党工作的新成就,对于加强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既是对全体党员的刚性约束,也是确保党的先进性重要制度设计;既体现了党纪的严肃性和道德的认同性,也体现了纪比法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新的《准则》和《条例》为根本,加强自身“修炼”,切实提升个人作风和能力。

一是坚定政治信仰,做党的忠实追随者。作为一名中共党员,首先要在思想上入党,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追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我们党是一个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党、是一个具有先进生产力的政党,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因此,无论世界如何变幻,社会如何发展,我们都不能违背 “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入党誓言。虽然我们党在发展过程中走过弯路,出现过错误,让党蒙受了损失,但我们党通过自我纠正,走上了正确的道路。每个党员都有义务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权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党的利益坚决维护者和执行者。坚定的政治信仰是立党之本,我们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思想上入党,做一个纯粹的共产主义的忠实信徒,永不叛党。

二是严厉组织纪律,做党的政策执行者。我们党之所以历经革命与动乱的艰难岁月仍然发展壮大,是因为我们有着严明的组织纪律。我们党是一个民主的政党,能够听取绝大多数人的意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是一个严密的政党,能够确保政策执行的坚定性;是一个严明的政党,能够确保所有党员的各种权益得到尊重。新的《条例》对严格组织纪律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是为了确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把那些投机分子,表里不一的人清除出党组织,让党的决策更加民主,政策执行更加顺畅,党员权益更加尊重。

三是严格廉洁自律,做党的纪律垂范者。清正廉洁,风清气正是立党之本,是保持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的先进性,维护党的形象,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的根本。作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立身之本,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从小事抓起,俗话说“不以恶小而为之”,新的《条例》更加凸显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加大了对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处分力度,其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不想腐败。同时,新《条例》也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人本关怀,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尽量把错误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尽早的提醒警示少数违纪违规同志,让他们不逾越法律的红线,以避免让其身败名裂。因此,我们要做党纪党规的忠实执行者和率先垂范者,只有严格按照纪律和规矩办事,自觉做到清正廉洁,维护好党的形象,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才能确保党执政地位不动摇。

四是培养道德情操,做党的形象维护者。有一副对联写道:“宦海无涯廉是岸,官阶有止德为高。”廉洁和道德是对官员的基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是我们党的“关键少数”,对促进党的发展,维护党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在哪里当领导干部,无论是当多大的领导干部,廉洁是基本的要求,违反了廉洁要求就是政治生命的尽头。道德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认同,党员干部必须坚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做一个有高尚品德的人,脱离低级气味的人,得到人民的尊重和拥护,维护好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新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与时俱进,适应了时代新要求,它是我们党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成果,是对全体党员干部行为的规范。《准则》从正面倡导党员干部应该做什么?《条例》从反面要求党员干部不能做什么?为全体党员干部确立新标杆。我们共产党员有着崇高的理想信念和共同的奋斗目标,要想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先从自身做起,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组织纪律,严格廉洁自律,坚持群众路线,培养道德情操,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做党纪党规的忠实维护者和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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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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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全国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进行了全面、反复的学习。在这里,我就谈几点自己的学习认识和体会:

一、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党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

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既体现时代性,又富有创造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两项法规的修订及颁布实施,正是我党在反腐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实践成果。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二、新《廉洁自律准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新措施

新《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准则》的内容,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强调自律意识的树立。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提出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自律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

三、新《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新武器

原《党纪处分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二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修改以后的新《条例》,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方面,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新《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生活作风不正等行为,明确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我相信随着新《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将及时清除党内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当前的一些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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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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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关键少数”,一般是事物的最关键部分,虽然数量少,但在发展过程中作用最大,是引领事物发展的最大优势。在整个社会群体中,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的骨干部分和中坚力量,毫无疑问是“关键少数”,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领导干部身先士卒,方能一呼百应;以身作则,方能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社会上营造一种风气、提倡一种追求、引导一种方向。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才能真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国税系统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凝心聚力服务好税收事业这个“主业”,服务好基层、服务好税户、服务好大局,为全县国税事业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县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又要结合各分管单位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回头望”,督促工作进展,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要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123”模式,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全县国税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对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点规范”要牢记于心、外化于行,对新《条例》规定要严格执行,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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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市委关于“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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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它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我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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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内容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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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作为一名党员,一名组工干部,我不仅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还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要做到这些,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准侧》和《条例》的学习,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学习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辅导班、领导干部辅导大讲堂、先锋微远平台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真正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

二是增强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生活上做到零侵蚀.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生活中。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守土有责、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职位和权力,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常掂量自己肩负的使命之重大,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生活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做到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生活上真正做到零侵蚀.

三是切实真抓敢管,工作上做到零懈怠.真正落实和执行《准则》、《条例》,做到严格对照,认真反思,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抓真

管、严抓严管,在工作上真正做到零懈怠.

四是着力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在服务群众上做到零距离.以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为契机,继续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我们两新党工委要定期深入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社区(村)、屯开展 面对面沟通交流,将党建工作与党内交心谈心、党员与群众的日常走访相结合,让党组织与党员、与普通员工面对面沟通思想,从交谈中发现问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传递党的声音,介绍党的政策,于润物细无声中做好党建工作,增强了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真正在服务群众上做到零距离.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准侧》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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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准确把握新《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特点,真正做到“内化于心”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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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准则》是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传统作风和道德情操,阐明了正确处理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的行为规范,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和良好家风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此次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突出执政党特色、严肃党纪要求,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全党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特点之一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修订后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特点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不求一步到位,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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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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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牢固树立全院干警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龙胜法院近日组织干警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掀起一股学习高潮。

我院就《条例》和《准则》修订的背景、意义和精神实质作了解读,要求全体干警将学习贯彻好《条例》和《准则》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将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将学习《条例》和《准则》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力求融会贯通、入脑入心。

二要坚持领导带头。院长和班子成员为全院作表率,各庭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干警作表率,层层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尊重纪律、学习纪律、遵守纪律、执行纪律,确保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党组、纪检组要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先于法,以《条例》和《准则》为重要依据,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加大对各类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抓早抓小,推动全院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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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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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范围广、对党员和党组织要求严、内容删繁为简,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范围广,重点突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对党员和党组织要求严,针对性强。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 特别是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政策等问题,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内容删繁为简,主旨鲜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对党员自身品德和生活纪律的要求贯穿始终。《准则》规范的主体,从过去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体现出从严治党的要求。此外,与以往文件使用了很多禁止不同,《准则》均使用正面表述的方式,格式工整,用词凝练,表达有力,主旨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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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二阶段两学一做发言稿:学准则和廉政条例

全文共 3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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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由我与大家共同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天的学习,限于时间关系,我不在这里做过于详细的解读,主要目的是把最新的变化和精神向大家传达。这两部党内法规是今年10月21日通过的,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被称为“史上最严党纪”,其内容,简要地说,就是“八条规范”、“六大纪律”。首先,让我们了解《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廉洁自律准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那么修订后的《准则》主要有哪些变化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名称改了。过去叫《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现在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我们可以发现,适用对象从过去的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了。名称的改变体现了我们从严治党的决心,因为党员应当具有比普通民众更高的觉悟,必须严以律己,起带头作用。二、内容精简了。修订后的《准则》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部分,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加“八条规范”。请大家看大屏幕,首先是“四个必须”: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持根本宗旨,必须发扬优良作风,必须培养高尚情操。接下来是“八条规范”,这八条规范中,前四条是面向全体党员的,后四条则特别针对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的要求高于普通党员。这八条的内容不多,我给大家读一读。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从这八条的内容中,大家可以找到这些关键词,它们分别是“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以及“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用时下最流行的话说,这些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新《准则》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而旧《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所以,我们下面要学习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新《条例》的内容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3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在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中增加一项,即“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第二十条增加第二项,“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我们常常讲,纪法分离,它明显的表现就是第二十七至二十九条,是总则乃至整部条例的亮点,旧《条例》关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行为”所列条款,在修订后的《条例》中都删除了,全部整合到总则中,实现纪法分离,不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而是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抓早抓小。这些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

第二部分,分则。分则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先是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然后,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六大纪律”里,政治纪律排在首位。新《条例》关于“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请看大屏幕,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二是组织纪律。包括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如第六十七、六十八条规定。我们重点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里很多人会误解,认为从此不能再参加同学朋友聚会了。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一是这条规定针对的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二是必须违反了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了这个规定。该通知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任这类组织、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三是这里要强调组织参加的是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所谓的自发成立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注册。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聚会活动不是一回事,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有可能构成处分。

三是廉洁纪律。包括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都要受到处分。如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关于廉洁纪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这里也容易使人误解,那就是党员不能炒股。这种理解是不对的,不能炒股的前提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个规定就是《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具体哪四类人,由于表述比较繁杂,我就不讲了,大家可以自己去看,概括地说就是在特定机构掌握内幕信息的人不能买卖股票。所以,只要不是上述人员,是可以买卖股票的。

四是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条款。

五是工作纪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处分情形,分别是插手“工程项目、国有企业、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经济纠纷、以及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处分的前提条件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

六是生活纪律。原来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主要对“四风”问题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最后一部分,附则。“附则”部分明确了制定补充规定的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以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我讲一讲。新《条例》生效前立案,生效后尚未结案的,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新《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新《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处理较轻的,依照新《条例》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彰显了一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强决心;树立了一条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道德高线;厘清了一份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负面清单;传递了一个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的明确信号。以上就是我们要加强学习的全部内容,传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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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司法局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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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新修订的《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一致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2014年是中国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的《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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