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内容【精品20篇】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小编为你们整理了一些关于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内容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浏览

8062

作文

139

党员干部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2443 字

+ 加入清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一准则条例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学习,严格自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在讲政治上自律,对党绝对忠诚。“禄厚恩深何以报,惟当努力罄忠诚。”做严格自律的标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担当起“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政治责任与历史使命,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品质来坚守。一是维护核心地位要坚定不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我们要深刻认识核心意识是“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讲政治的基本要求,就是坚决维护核心;讲大局的突出表现,就是坚决服从核心;讲看齐的根本标准,就是坚决向核心看齐。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带头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带头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二是严肃政治纪律要坚强有力。政治纪律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委各项工作任务之首。对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对传谣信谣、制造事端的,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的,对阳奉阴违、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对重大事项该报告不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好、执行好、坚守好。三是落实上级部署要不折不扣。要在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德、行动上高度自觉,以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尤其要抓住“关键少数”,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在敢担当上自律,不辱神圣使命。“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和戒尺,盯紧省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撸起袖子,挺起脊梁,聚焦主业主责,敢于担当亮剑,做时代的劲草真金。一是要有愿担当的自觉。想担当、愿担当,体现的是党性的坚定,内心的主动。纪检监察干部要让担当成为一种自觉追求,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作为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以敢于担当的信念,听从责任和使命的召唤;要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切实做到感情上真诚认同、政治上坚定信仰、行动上自觉践行,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二是要有敢担当的气魄。“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担当精神做出的精辟概括。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要“敢”字当头,强化责任、敢于担当、奋勇向前,拥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政治勇气,时刻保持一种“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面对政治重托甘于奉献,面对腐败分子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勇于斗争,面对工作失误敢于担责,真正做到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监督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要有能担当的本领。敢于担当需要真本事、真本领。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性强、实践性强,不仅需要全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还需要过硬的实践工作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科学、系统、深入、全面地学习,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做到学思践悟,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应付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不断提高破解工作难题的专业能力,不断提高求真务实抓落实的工作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在守纪律上自律,打造铁的队伍。“正人者必先正己,执纪者更要守纪。”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落实和践行党章党规党纪。一是把权力关进“铁笼子”。《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和工作规范,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制度化体现。我们要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梳理完善现有制度,不断探索内部监督的新措施和新途径,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执纪审理和处置执行等监督执纪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织密系统内的“制度铁笼”,用科学完备的制度来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二是给干部戴上“紧箍咒”。监督者必须在监督下履职,“打铁人”必须严守铁的纪律。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省纪委“五个不准”纪律要求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积极探索内部监督的新措施和新途径,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职;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让执纪者成为遵规守纪的模范,让“打铁人”成为“铁打的人”。三是刀刃向内避免“灯下黑”。为了在全市党员干部面前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我们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监督管理,明确提出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纪律、严格问责”,既要做维护纪律的卫士,更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要坚决清理门户,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不护短、不掩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过硬队伍。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924 字

+ 加入清单

10月26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的署名文章《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传达了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周强就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内容变化情况及其精神实质做了解读与辅导,从学、思、践、责四个方面提出了学习贯彻的具体要求。“学”就是要勤学、深学、真学,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委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过组织《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考试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思”就是要勤学善改,做到学而思之,知而改之,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明辨是非,夯实思想基础,转化学习成果;“践”的关键在于执行,践实笃行,一抓到底,做到以上率下,提高执行力,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和模范,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凝聚党心、赢得民心;“责”就是尽职履责,各负其责,委党组、各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律监督检查要强化监督责任的落实,严肃执纪问责,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把该尽的责任尽到位。

周强主任强调指出,《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彰显了中央的坚强决心,树立了道德高线,厘清了负面清单,传递了从严治党的明确信号,解决了执纪执法中的“橡皮泥”、“稻草人”现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作为修身正品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源头防范,严守纪律和道德底线,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好“尺度”、守好“命门”,稳住心神、管住手脚、扛住诱惑、经住考验,不辱使命重托,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全委上下要把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坚决落实好巡察、约谈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使每名党员干部都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在全委形成人人尊崇制度、处处遵守制度、时时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班子在准则和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948 字

+ 加入清单

准则》和《条例》的颁行显示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衷心拥护并将坚决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坚定地身体力行。

郝宏奎院长说,我们党作为一个度过了95岁生日、正在迈向百岁的大的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十分必要,刻不容缓。唯有如此,我们才能避免重蹈前苏联共产党的覆辙;才能避免重蹈国民党在中国大陆、台湾两地失去政权的覆辙;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学院作为党的肌体一个的组成部分,《准则》和《条例》中所禁止的各种不良现象、习近平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所罗列的党风、党纪问题,在学院各级组织和党员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我们只有按照《准则》和《条例》认真加以纠正、加以克服,才能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教职员工迈向建设一流警察大学的目标。学院作为一个党员比重极大的组织,加强党建的意义尤为重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落细、落小。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中央的八项规定的进一步扩展,是对《党章》的补充,也是对十八大之后,从严治党经验成果的固化,我们对党充满希望和信心。

我们将结合学院实际,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学院党委将进一步研究部署,一定要把《准则》、《条例》落到实处:

一是把《准则》、《条例》的精神到渗透到校园文化体系、制度体系、机制体系的建设中去。在学院今年的党代会后,学院将进一步加大这三方面建设,增强建设力度,加快建设速度。

二是要加强组织保证。进一步调整学院领导分工的基础上,要实行党委成员联系中层单位部门的制度。

三是要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督察部门的督促作用、问责作用、纠错作用,促进党的建设。郝宏奎院长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治党先治官,领导做表率。他表示,学院两个党政主要领导一定率先垂范,忠实地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绝对不走过场,绝对不打折扣,绝对不是会上一套会下一套,真心实意、心悦诚服地接受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全面监督。同时,也要对班子成员、基层、总支、支部的成员有更高的要求,要更加忠诚、担当、干净,要有更强的服务意识和行动,要有更多的付出和奉献。基层的支部成员要为党员做表率,党员要为非党人员做表率,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相信学院党风、校风必将得到极大的提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修订后的《条例》,再一次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政党,也是最强大的政党,是与时俱进的政党,再一次证明我们党能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够解决我们党面临的问题和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承担起作为中华民族先锋队带领中国人民伟大复兴的使命,能够把中国建设成世界上现代化强国。对于我们党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来纠正这些问题,阐述的特别充分。

学院目前存在的问题,都能在《准则》和《条例》中找到答案。《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和教师来说,应该是迎来一次党的建设发展的好机遇,迎来一次学院发展的机遇,给我们扫清了思想上的障碍和工作中的障碍,为我们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警察大学提供了强大的保障。余新民书记强调,全体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坚持《党章》、《准则》中规定不能做的坚决不做,要求做的坚决做到。他表示,对《准则》的学习和《条例》的认识,不是一次能够学深学透的,不是一次就能够在思想深处接受并且体现在行为中,应该是把它作为座佑铭放在书桌案头,有时间就要认真学习,遇到管党治党、遇到决策部署、遇到党的建设时都要对照。同时,过去以为党性修养是很难的事情,现在我们要按《准则》和《条例》来做,做好了党性修养就好了,党内政治生活按《准则》办事,就是加强修养的具体体现。

一是学院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这次理论学习只是第一次,全院各党总支和党支部都要组织学习,每个党员干部和教师一个不能少,都要参加学习,因公或因事因病没能参加的同志,要集中补课。

二是要对照《准则》和《条例》摆问题,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支部存在的问题、党委存在的问题,这项工作本月底前完成。他要求,党性教育决不能走空,要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学习,给学院和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支部的学习查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委。学院党委成员将认真研究、消化、讨论,并认真整改。余新民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要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要切实解决个别院属党组织班子存在的问题。全体党员要对照准则严格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反思,要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共产党员的职责,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党员关于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822 字

+ 加入清单

学习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三点突出感受:一是新修订的《准则》更直观、更精准、更科学。体现了我们党全新的纪律观、廉洁观,是党的建设、纪律建设和党规建设走向成熟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是十八大之后“精准反腐”理念的强化延伸。二是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体现了纪法分开和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作风建设,都作出明确规定,升华为纪律条文。三是修订和贯彻《准则》、《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用《准则》鞭策党员,用《条例》约束党的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处处体现从严管党治党,使《党章》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彰显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决心。

作为市委班子成员,我坚决拥护中央对《准则》、《条例》的修订和从严管党治党的新部署,我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严格执行。

一是率先垂范,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明纪律抓起,我将率先按照《准则》要求自己,按照《条例》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决拥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严肃的纪律保证分管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监管,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党章》意识,突出责任担当,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激发正能量,努力在经济解困和转型发展中大有作为。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不回避、不袒护。

三是围绕大局,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指导和推动分管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调整结构、优化产业、大上项目、促进转型”和发展“五大产业”的战略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精选

全文共 1061 字

+ 加入清单

(一)社会救助工作要迅速形成联动机制。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新形势下的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由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多个部门各负其责。民政部进一步提出了在全国基层建立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助机制,托住社会底线。由于这项工作事关社会广大困难群众,涉及诸多相关部门的整体联动,要尽快争取以地方政府的名义迅速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努力将思想认识统一起来,将相关部门的行动协调起来,使广大困难群众在遇到急难问题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注意规模与效益并重。要着眼社会建设管理大局,加快构建适应人口老龄化需求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各地民政部门虽然进行了各种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与我国人口进一步老龄化带来的各种养老社会需求相比,还远远不能满足服务需要。因此,必须再想办法,多方创新,在加强引导,努力转变传统养老观念的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各种大小规模不等、服务档次各异、实施特色供养、依法规范管理、公私互补共赢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使该项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幸福工程。

(三)双拥工作要注重在继承中创新发展。要积极适应“听党指挥,能打仗,打胜仗”和促进政治、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上进一步拓宽视野谋划双拥工作的战略定位,从“双拥工作在基层”上进一步多出实招着力谋求军政军民团结互促的新发展,通过宏观谋划与微观运作相结合、平时拥军与战时支前相统筹,让军地双方在思想观念上更融合,在目标要求上更明确,在推进机制上更有力,在军地互动上更经常,在工作成效上更明显,从而使双拥工作既有我党我军光荣传统的传承,又有新常态下新要求新内涵的时代特征。

(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积极在维权和激励上发挥作用。一方面,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要扎扎实实搞好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只要有利于帮助他们就业创业,就要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尽可能多地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使他们在退出现役后尽快走上健康发展的成才之路。另一方面,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要在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好岗位安置的过程中,注重运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并加大考核权重,将退役士兵过去在服役期间的各种表现纳入增分或减分的范围,使安置工作既能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又能起到激励现役士兵积极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作贡献的作用。

由于民政工作涉及范围较宽,以上仅是例举。当前民政工作虽然任务繁重,但新常态也带来了新机遇,只要我们积极把握新常态,抓住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就能不断推动民政事业的新跨越。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全文共 2997 字

+ 加入清单

名称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从3600余字精简至281字,这样的“删繁就简”意味着什么?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去哪儿了?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03版相比,哪些方面的变化值得特别关注?“负面清单”与每一名党员息息相关吗?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如今整合为“六大纪律”,为什么反而提高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答案就在《准则》和《条例》的“改、增、删”中。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与2010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需要指出的是,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

对照《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变化,不难发现,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与2003版相比,哪些方面的“改、增、删”值得特别关注?梳理《条例》的具体条款,“负面清单”的重点清晰可见。

“总则”告诉你,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等情形,后果更严重了

修订后的《条例》“总则”部分,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的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2003版《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中,“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一年内”改为“一年半内”,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的类似条款还有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如第十三条是修订后新增的内容,“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又如,第十九条规定,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在第二十条中,“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这些都是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

“分则”告诉你,“六大纪律”可“对号入座”,党纪“负面清单”不再包括贪污贿赂行为

修订后的《条例》“分则”部分,就是详述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处分,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

“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修订后的《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如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组织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如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廉洁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如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值得注意的是,“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第九十七条),“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第九十九条)……诸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形被纳入“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不仅要处分直接责任者,还要处分领导责任者。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条款。

违反工作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四风”问题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值得一提的是,2003版《条例》第一百五十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

还有引人注目的一大变化,是2003版《条例》第九章“贪污贿赂行为”所列条款,在修订后的《条例》中都删除了。不消说,这是实现纪法分开的明显信号,不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而是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全文共 1917 字

+ 加入清单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版’,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正愈扎愈紧”;“新法规纪法分开、泾渭分明,更能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科学反腐的重大举措”……近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党全社会引发热议。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表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一些新的实践成果也还没有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扎牢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必须“全面”和“从严”的要求。

“重新修订两项法规,是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新法规的‘全面’令人印象深刻。”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汪洋认为,这首先体现在把全体党员都纳入监督制约范围。

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作为拥有87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从严治党只是管住“关键少数”还远远不够,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才是重构政治生态的“良方”。规范对象“全覆盖”“无例外”,本身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绝不允许有特殊党员存在。

为了更好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新修订的《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新修订的《条例》也对原有条款中不少违纪情形只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做出调整,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

“规范领域和内容的‘全覆盖’,也体现了两项新修订法规的全面性。”汪洋指出,虽然《准则》的“体量”大幅精简,但紧扣“廉洁自律”,指向性更明确,内涵也更丰富。不仅对全体党员提出正面倡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也不再局限于“廉洁从政”,而是增加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内容。

据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条例》的修改比例基本上达到80%至90%,有的章节几乎全部修改,调整过程中充分吸收了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开篇之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破题之举。仅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条例》新增了违规收送礼金、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违纪条款。

领导干部瞒报个人事项、“裸官”等问题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集中整治的“顽疾”。去年,中央巡视组曾指出广东、福建的“裸官”问题比较突出。此后,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清理“裸官”行动,在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慑。新《条例》中明确增加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取得外国国籍等违纪条款。

……

规范对象和领域的拓展,既是“全面”,也是“从严”,反映出党内法规制度正日益完善。

“新修订的《条例》在‘从严’上下足了功夫,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认为,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二是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

“划出纪律底线彰显了‘从严’的尺度,确立高标准同样也对广大党员提出了‘从严’的要求。”网友“清晏”指出,新《准则》不仅将对党员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要求固化为制度,对他们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同时也对全体党员发出道德宣示,每一条都考验着党性和担当。

综观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全面”和“从严”要求紧密交织、贯穿始终。对广大党员来说,全部被纳入规范对象,这本身就是一种震慑,意味着制度笼子越收越紧、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廉洁自律的内涵越来越丰富、纪律标尺的刻度越来越精密,实际上体现了管党治党的维度越来越全面。

“对纪检干部来说,焕然一新的两项法规为今后我们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也有利于持续深入推进正风反腐。”中央纪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组办公室副主任陈炜告诉记者。

“全面意味着从严,从严也体现了全面,全面和从严往往分不开。”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指出,全面是扩大范围,从严是彰显态度,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49 字

+ 加入清单

近日,全党上下都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项新法规。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廉洁自律的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我们党员不但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而且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法规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建设关系到党的兴亡,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自觉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修订颁布这两项法规,是我们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这两项法规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基础上,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包括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践行“三严三实”、惩治腐败等要求,上升为纪律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纪律条文。两项法规是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紧箍咒,戴上了,才是合格党员干部;两项法规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身符”,为我们提供了一份不可为的“负面清单”,党员干部不要什么场合都去,什么人都结交、什么话都乱说。党员干部应该努力在工作中做出

令人信服的成绩,在生活中展现个人良好的素质,做说实话、办实事,言行合一的老实人。

修订颁布这两项法规,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党员干部,不能搞工作时间内一套标准,工作时间外另一套标准,“工作八小时外”也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严以修身,做道德榜样。群众看干部,首重品行。如果品行不好,再强的能力也得不到公认。反思十八大以来的腐败案例,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八小时之外放松了党性要求,逐步被糖衣炮弹所攻陷,沦为私欲的傀儡,最终身陷囹圄,给党的形象和事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严以修身,修的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修的是政治立场、党性意识,修的是严格的自律和高洁的情趣,只有把牢了思想的“总开关”,党员干部的行为才不会主动向贪图享受、腐化堕落靠拢,才有了拒腐防变的政治定力。

学习《准则》和《条例》是坚定共产党人信仰的过程。共产党人的信仰就是对国家忠诚、对党忠心、对群众尽心。我们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繁琐沉重,压力颇大,很容易产生疲劳感和挫败感,因此在平时,要加强学习《准则》和《条例》,边学习边对照检查,看看哪些方面做到了,哪些方面还有差距,哪些方面要防微杜渐;还要多向优秀党员先进事例学习,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和精神,将自己“定”在群众间,“置”在工作中,以一腔热血和实干精神,费尽心思为群众服务,奉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共产党员的一生也是如此,为了使生命有意义,为了不变的信仰,我们党员干部们一定要坚定信念,坚守底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共产党人本色,干好党和人民的事业。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72 字

+ 加入清单

按照县委组织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议的要求,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现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谈三点体会

一、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党性修养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学习。一是加强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包括认真学习党建理论,消化吸收组织工作成果,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深刻领会组织对农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求,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以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三是学习牢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廉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条例,提高自身党性修养。

二、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要时刻以《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对照自己。在生活中,坚定政治立场,追求积极向上,抵制低级趣味,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端正态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言行;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坚决维护好党和人民的利益。

三、 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组织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基层干部。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两学一做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450 字

+ 加入清单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4月27日上午,市执法局举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讲座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再学习、再研讨,全局135名党员干部参加讲座。

讲座邀请到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童以龙主任作专题辅导。讲座上,童主任结合实际案例,向全局党员全面系统介绍了《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背景、特点、实质、要求和执行要点等内容,对各项条款一一进行解读学习。通过举例等方式,对照《条例》的“六项纪律”,列举通报案例中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警示说明,实实在在给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入浅出、生动丰富的党课,为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贯彻两项党内新规筑牢了思想根基。

辅导讲座结束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明就下步如何提升学习成效、转变工作作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准则》和《条例》,在专题学习基础上,加大研讨力度;二是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三是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坚持“两学一做”,打赢作风建设的硬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市委关于“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39 字

+ 加入清单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它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我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2024年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发言稿

全文共 1027 字

+ 加入清单

传递一种信号——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坚定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群关系进一步融洽。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为党员干部树起高标准、标定规矩和底线,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制度创新,适应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

坚持一种倡导——廉洁自律。修订后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全文仅281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赋予了新内涵、提出了新要求,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教育党员要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纪律意识、党性修养和政治品格。

厘清一份清单——负面清单。《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覆盖面也进一步扩大,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底线”必须严防严守,谁触犯了纪律,党组织绝不姑息,坚持有纪必执、有执必严,有违必查、有查必究,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守住一个底线——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守纪律讲规矩”贵在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在思想上重视,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准则》为行动指南,以《条例》为纪律红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具体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凡事都要按纪律来、按规矩办,不踩雷、不越线,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争做《准则》、《条例》的学习者、宣传者、捍卫者和实践者,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将党员干部牢牢地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前线来,为早日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14 字

+ 加入清单

一、深刻理解新《条例》、《准则》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新的《条例》和《准则》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出台,可以说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领导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也是管党治党之纲。“纲举目张”才能“固党之基,强党之魂,立党之威”,“法纪严明”方能达到“警钟长鸣”、“猛药去苛”的效果。因此,新的《条例》和《准则》出台,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准则》的要义与实质

新的《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并且将适用范围从以往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更加强调了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和廉洁用权,清晰地界定了全体党员同志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可以说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言和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新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并开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三、切实把《条例》、《准则》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我们坚持学习《准则》、《条例》目的,最终就是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武装起来,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时刻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

一是要时刻以《准则》、《条例》为行动指南和标尺,做到行有所止,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的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在具体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更要崇尚高标准和严要求,从小事做起,从小节做起。要带头学《条例》,模范遵守《准则》,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哪些能做,哪些坚决不能违反,给自己上一道“紧箍咒”,不越“雷池半步”,也将会是对自己最有效的保护。

二是要把《条例》、《准则》的要求贯穿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规划作为政府一项公共政策和调控手段,处在各方利益激烈博弈的中心和社会矛盾的焦点,从事规划工作也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因此,在行使权利时,要牢固树立“权是民所赋,理应为民所用”的宗旨,强化依法用权,按章决策的意识;在工作作风上要体现务实高效;在为官做人上要勤廉实在;在服务上生活中,要干净磊落。要带头营造健康的民主集中制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头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是要以《条例》、《准则》为准绳,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单位负责人,首先要带领局总支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尽快完善局党组织架构和网络,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123”模式落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布置任务的督办,加大上下班等工作纪律的抽查及通报处理力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绝不回避、不袒护。其次,要始终把模范发挥带头作用当作自己的从政的境界和追求,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防止政治上糊涂、精神上懈怠,提高治党管党的实际能力,做好治党管党与规划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大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481 字

+ 加入清单

前段时间,我校组织党员老师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上,党支部高书记强调每位老师要通过剖析自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准则》“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条例》“六大纪律”负面清单,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弄清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做到边学边查、边学边改、立行立改。

作为一名教师党员,我始终注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价值观,立足本职,奋力进取,全心全意为本校,为学生服务,始终坚持身正为范,学高为师的理念,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通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廉洁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无论在什么场合,都要时刻不忘自己的教师身份,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做到严以律已。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学生、带动学生,共创良好氛围。作为教师还要时时刻刻注重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真正体现出真善美的形象,用一个高尚美好人民教师形象去影响学生,促进我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进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发言稿精选

全文共 2922 字

+ 加入清单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眼解决现阶段突出问题,既树立起廉洁自律的道德高线,又划定不可碰触的纪律底线,既重视思想建党的铸魂作用、又重视制度治党的治本作用,把他律与自律、守底线与高标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很好地结合起来,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了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让全面从严治党兼具道德感召力和纪律约束力,是新形势下实践严以用权的必然要求。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准则》和《条例》一立一破、相得益彰,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具有“高、严、实”三大鲜明特点。“高”就是立意高、标准高。《准则》既立足于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方面,对全党同志提出了“四个必须”的共性要求,又针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差异性分别制定具体规范,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并把政治纪律排在首位,通过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动起来,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尺子的坚定决心。“严”就是要求严、约束严。《准则》和《条例》既有对党性原则的高扬,又有对职业操守的恪守,还有对社会交往、日常生活的规定,将道德规范和纪律戒尺从公领域拓展到私领域,从个人行为延伸至家庭生活,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立身、立德、立言、立行树立了新标杆,充分体现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三严三实”的本质要求,既具有强大激励导向作用,又具有十分严格的约束效应。“实”就是举措实、落得实。《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出现的违纪行为作出明确的的规定,注重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注重将抽象的要求规定细化、具体化、形象化,注重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注重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规定翔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员有纪可依、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有据,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深入落实,对于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起到重要作用。

二、切实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落实于行是实践严以用权的必然要求。“三严三实”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全党提出的新要求,抓住了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了干事创业的要害,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为的新规范,要求把深化学习教育放在首位,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纳入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来,《准则》和《条例》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固化为党内制度法规的结果。其把构筑道德高地、严明纪律戒尺作为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抓手,要求我们深学之、细照之、笃行之,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维护好,把风清气正“铁规矩”执行好,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用好权力,为民用权,做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心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干部。一是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熟读条文、领会实质、把握要义,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特别是对《准则》提出的廉洁自律要求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把《准则》和《条例》的要求纳入到“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的专题研讨中来。通过组织讨论、交流发言等形式进一步认识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对于严以用权的极端重要性,提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三是通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果。“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从今年五月份开展以来围绕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是、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准则》和《条例》的印发恰逢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前夕,《准则》和《条例》对于巩固提升“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成果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名需要参加双重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除了按照专题教育方案要求的“六查六看”等规定对照检查外,要重点对照《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对照检查进行党性分析,看看自己是不是坚定正确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追求高尚道德情操,是不是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是不是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方面都做到了廉洁,是不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落细落小,注重细节小事;修枝剪叶,自觉改造提高;从谏如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对照检查,使《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刻印在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落实在行动之中,作为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的重要遵循,作为严以用权的必然要求抓实抓好。

三、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贵在以上率下和责任落实。《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更高,《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处分更严。这就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用党章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以自身模范行为引导其他党员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共同为营造良好地政治生态做出贡献。通过“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把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抓紧抓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层层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合力。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切实强化执纪刚性,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尤其是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严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律的人和事,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两学一做学准则和廉政条例动员教育大会讲话稿

全文共 4526 字

+ 加入清单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见实效。”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研究审定学习贯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五个把”的要求: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把作风建设落细落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起来。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坚持“把党中央的要求作为我们的任务、把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作为我们的行动”,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学习贯彻,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深刻认识颁布实施《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一)《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要害在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鲜明提出廉洁自律规范,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强化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实现监督制约对象和范围的“全覆盖”“无例外”,体现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利器。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准则》和《条例》顺应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的新期盼,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纪律戒尺。《准则》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转化为制度,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条例》细化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明晰党章党规党纪、严密执纪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明确执纪责任,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准则》和《条例》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提高了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体现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准则》和《条例》是维护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当前xq面对“三期叠加”的特殊形势,反恐WW、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党的建设等各项任务艰巨繁重。做好xq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尊崇党章,细化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群众、生活等“六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只要一起抓、一体执行,自觉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每一名党员就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每一个党的组织就能始终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从而凝聚起推动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磅礴力量。

二、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一)修订《准则》和《条例》的原则。《准则》和《条例》修订过程中,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问题、针对时弊”“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突出党纪特色”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要求具体化,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二是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结合,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严明党纪戒尺、开具“负面清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

(二)《准则》的主要内容。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如何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更高要求。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原《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3个部分。“总则”部分,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纪律处分种类及影响、党纪与国法如何衔接作出明确规定。“分则”部分把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附则”部分明确规定了制定补充规定等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修订后的《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使《条例》内容回归党的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一)组织好学习宣传。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安排,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今明两年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广大党员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突出学习重点对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尊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学纪,对照学、深入学,系统学、反复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各类媒体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转发中央权威解读和宣传文章,及时推出一批学习体会文章,及时采集学习贯彻的动态情况与做法经验,提高全社会对《准则》和《条例》的知晓率,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二)树立纪律思维。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将纪律要求贯穿于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之中。坚持“纪严于法”理念,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握好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用党的纪律去处分、违反法律的行为用国家法律去处理,决不能退到法律的底线。坚持“管住大多数”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纪律执行,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党员,决不能只盯着少数腐败分子。坚持“标本兼治”理念,统筹做好纪律教育、纪律执行、纪律审查、纪律监督等工作,以严明的纪律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用“不敢腐”倒逼“不能腐”,最终实现“不想腐”。

(三)创新执纪方式。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化“治未病”,教育督促全体党员既勇于自我批评、加强自我监督,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远离纪律“底线”,防范于未然;强化“正歪树”,对自律不严的党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强化“治病树”,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强化“拔烂树”,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

(四)严格纪律审查。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规则和权限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坚持冲着纪律去,既要“盯违法”,更要“盯违纪”,做到严字当头。认真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过程中的顶风违纪行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突出问题,震慑极少数、警醒大多数。调查报告、审理报告、案件通报的关注点,都要用纪律语言体现、描述违反党纪的问题,让纪律发力、让禁令生威。

(五)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跟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和执行《准则》和《条例》,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严格责任追究,依据《条例》第114条和第125条之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498 字

+ 加入清单

为牢固树立全院干警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龙胜法院近日组织干警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掀起一股学习高潮。

我院就《条例》和《准则》修订的背景、意义和精神实质作了解读,要求全体干警将学习贯彻好《条例》和《准则》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将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将学习《条例》和《准则》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力求融会贯通、入脑入心。

二要坚持领导带头。院长和班子成员为全院作表率,各庭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干警作表率,层层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尊重纪律、学习纪律、遵守纪律、执行纪律,确保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党组、纪检组要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先于法,以《条例》和《准则》为重要依据,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加大对各类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抓早抓小,推动全院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37 字

+ 加入清单

近日,中共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乌兰察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认识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下面,我谈谈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强化意识,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纪委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学习,作为单位“一把手”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好执行表率。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二、廉洁自律,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展示“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准则》和《条例》同时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涵。

三、明确责任,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要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化为在全市卫生事业推进上的动力,全面落实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和市委提出的“五城联创”工作安排,从利百姓、利事业、利长远着眼,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两孩”政策有序实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疾病防控,推进蒙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强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机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强化人才队伍和信息化支撑,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只有真的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服务,做出更大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发言稿

全文共 1047 字

+ 加入清单

2月21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纪委日前下发通知,将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制订完善出台的一系列党规党纪,既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政治保障,也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需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通知强调,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力求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

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的新要求,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分为组织动员、集中学习、实践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抓好“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以及我省即将出台的规则实施办法等方面内容的集中学习教育。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3270 字

+ 加入清单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中央修订出台《准则》和《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彰显先进性和纯洁性发出的超强音。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先进政治组织,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党经受考验、化解风险的根本保证。在新常态下,中国共产党面临着进入改革“深水区”以及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双重考验”,同时还面临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种”危险。面对这些“考验”和“危险”,为适应新常态,彰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准则》和《条例》。《准则》开篇即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高尚情操提出“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并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向全党、全社会和全体人民宣示了中国共产党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和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立场,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树立党规党纪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彰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中央修订出台《准则》和《条例》,是中国共产党深入开展从严治党打出的一记重拳。

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有的党的领导弱化,有的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为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修订并颁布实施了《准则》和《条例》。《准则》和《条例》通篇贯穿了“全面”和“从严”两个关键词,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这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中央修订出台《准则》和《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对全国人民作出的清正廉洁庄严承诺。

修订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修订的《条例》以问题为导向,与现行条例相比,作出了“一增”“一减”“一整合”。“一增”即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准则》和《条例》紧扣‘廉洁’主题,坚持正面倡导、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严于律己作风,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和纪律的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清正廉洁的庄严承诺。

四、中央修订出台《准则》和《条例》,是中国共产党表明党内法规是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传递出的明确信号。

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日益突出。有的滞后于实践发展和形势需要,有的同宪法、法律、既有方针政策不一致,有的相互之间交叉重复、冲突打架。数量庞杂、新旧并存,加上执规不严、落实乏力,一些党内法规制度公信力、约束力弱化,甚至沦为随意搓揉的“橡皮泥”和形同虚设的“稻草人”。在这种形式下,中央修订并颁布实施了《准则》和《条例》,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通过两项法规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中央的决心和行动表明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不再是“橡皮泥”和“稻草人”,而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党员执行起来都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出维护党纪党规的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不论是党员干部,还是党外干部,都是党培养出来的干部。我们要牢固树立“党外干部也是党的干部”的观念。“党外干部”身份不是我们违法乱纪的“遮羞布”和“护身符”。我们党外干部,也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办事,绝不能游离于法纪之外。

一是要勤于学习。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真正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抓手,从应付性学习转变为主动钻研学习、从为了工作“要我学”转变为提升自身素养“我要学”。一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内容的学习,深刻领会“做干净干事的好干部”精神实质,加强自身纪律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加强对履行人民教师、政协委员、党外干部等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的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三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同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善于思考。全面从严治党,正在加速成为党的建设新常态。面对《准则》和《条例》对管党治吏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常思“四风”和“不严不实”之害,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一要保持一种正确的思维方式、高尚的思想境界和真善美的心灵,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二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调整自己的心态,时刻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三要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照”,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清楚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总结分析哪些需要继承和发扬,哪些需要改进和完善。

三是要勇于实践。在实际工作生活中树立法纪观念,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用权,依法律己,主动适应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一是在议政建言上做到精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就扶贫开发、工业强县、新型城镇化等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二是在本职工作上做到敬业。用一种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直面工作中的难题,练就善于应对复杂严峻局面的本领,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使自己成为所在领域的行家里手。三是在日常生活上做到克己。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时刻做到慎微,努力做到慎欲,坚持做到慎言、始终做到慎行,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坚守道德底线,严守党纪国法红线,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作出应有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城管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532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近期,县城管局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活动。

局党委组织城管系统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准则》、《条例》。通过对比学习新旧《准则》《条例》,深刻分析把握新准则、条例新增加的特点与亮点,提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贯穿了“全面”与“从严”的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时时处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准则》和《条例》的规范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担当,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要求要切实落实好《准则》和《条例》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局属各党支部自主学习《准则》、《条例》,要求每位党员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有条件地组织中队、科室进行观看今年以来的典型案例,以视频、图片形式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强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加强党员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推进作风建设。

通过组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增强了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宗旨意识,强化了纪律和规矩意识,使党员干部积极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