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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 不必追原文(优秀20篇)

《目送》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目送》的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她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目送 不必追原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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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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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目送作文800字作文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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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她们目送着你日益长大,你目送着他们日益变老。

——题记

在我人生中很多时候,(他)她们用那双眼睛目送着我。

记得在小学入学的时候,她牵着我的手,领着我到了教室那里,那里的我不懂得旁边的小孩为什么哭闹,为什么死死拉着他们家长的手不肯松开,不知道那些小孩为什么说着“不要上学”,在我幼时的记忆里上学还不算一件痛苦的事,听妈妈说我上幼儿园的时候,也是哭着、闹着死也不上,活像一个“无赖”,过了几天我就不这样说了,还挺高兴的,在幼儿园里一天跟小朋友们玩,这是我当时留存的印象,并不知道上小学意味着什么。我走一步往回看一眼,妈妈那双丹凤眼笑眯眯的看着我,整个教室弥漫着不舍、悲伤的气氛,我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妈妈的眼睛告诉我:“去吧,孩子不要怕,勇敢一点。”从那天开始意味着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有些桥只能一个人过。我们班主任身穿一袭蓝色的衣裳,也笑着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她突然说了一句“家长们可以出去了。”教室里面的哭声更大了,我回头看了一眼她,她正看着我还是笑着,我听着班主任对我们的话,我看了一眼她,她不在了,我急切寻找着寻找着依赖,我发现她在门口看着我,红润的面容,乌黑的头发,笔直的站姿。正当我看着,老师说了一句“下去排队”。我走出门给了她一个笑容,她也回头给了我笑容,我逐渐被人流冲走,我知道她一定在看着我……

不知从哪一天起,那乌黑的头发上,爬了几鬓白丝。

我走在路上,与她同齐,我因为车卡掉了去捡,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那瘦小的身躯,脊背也有些驼了,头上也不知什么时候,白发偷偷爬上了那青丝之中,我想起来妈妈以前跟我开的玩笑,你妈我有1米6呢!在我们班还算高的,最近一次量她竟只有1米59了,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跟我说人老了就会萎缩一厘米。我看着她的背影鼻子竟有些发酸。“想什么呢?快走,再不走就迟到了。”我看着她的脸,脸上当初的红润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腊黄的皮肤,皱纹也慢慢爬上了眼角,额头,她那好看的双眼皮也没有了,眼皮上多了些肉,深深的眼袋,当年的风华正茂、美丽青春不再了,化作了一张张微微泛黄的老照片。

我摸着父亲布满茧子的手,看着母亲的脸,眼神重叠。

他们老了。(他)她们目送着你长大,你目送着(他)她们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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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诗歌原文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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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纯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长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

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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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目送的作文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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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外婆已不相见半年多了,使我最不能忘记的她和蔼可亲的笑容。她那满头的银丝下象砂纸一般刻着道道皱纹的脸,一口泛黄的牙齿和一套老土的的红褐色大褂,一直都烙印在我记忆的最深处。唉,真不知何时才能与她相见。

时间如白驹过隙,四千多个日子已从我手中溜去。初中,我从双屿到温州求学。我们的功课日益增多,别说什么学习压力,更别提那些频繁的考试,就连假期都少了许多。自然地,我很少能与外婆见面。半年多来,我不知道有多少个夜晚梦见她,或欢喜,或忧伤。记得在九月,我心血来潮,从百忙中抽空赶到了外婆那儿。她依旧亲切地笑着,粗糙的手抚摩着我的头发而我却总是低着头,不敢正视外婆的双眸。我只感觉到她满心的欢喜,就像见了宝贝一样开心。也许是由于我离开她太久的缘故吧,我内心不由得一阵愧疚,在牙缝中挤出了一丝苦笑。

在我们整个大家族的孩子里,外婆最疼爱的莫过于我了。在我还很幼小的时候,我跟外婆一起生活。外婆对我的爱绝不少于我父母,每当妈妈要教训我的时候,外婆总是护着我。我因此跟外婆十分亲昵。但是不知怎的,我跟外婆的距离随着时间的推移渐行渐远了。小时候,我与外婆形影不离;上幼儿园,也是常回去看看;进入小学,大概是一个月见一次外婆;谁能想到,直至现在,一次离别竟有半年之久!时间精灵给外婆刻上了一道道深深的皱纹,家里除了年迈的外公,无人相伴,这次,我好不容易才赶到这里,一定要多陪陪她才好。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只可惜时间过得飞快,我无法挽留住它的脚步。我和外婆只相处了短短的一天,又要挥手告别。由于学习紧迫,我不得不走了。一听到这个消息,外婆脸上写满了失落,我心里明白,等我离开之后,我留给外婆的只有一屋子的孤独……

我沉重地走在大街上,双腿仿佛灌满了铅水。那速度比爬还慢,我回头一望,看见外婆站在阳台上微笑着目送我们离去,可我看得出来,那上翘的嘴角包含着一丝酸楚。此时,她除了目送,还能做些什么呢!我了解外婆,她一定明白下次相见会在更久之后吧。

“她要的是陪伴……”这是《外婆》中的一句歌词。是的,外婆目送我们的眼神,象深深的潭水,里面有孤独,有留恋,有伤感,也有美好的记忆,可惜我不能多陪她一会儿,再多陪伴她一会儿……

我知道,此时有一位满脸皱纹,手皮粗糙的老人在远方思念着一个人;而她思念的那个人,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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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目送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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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上小学的第一天,我拉着他的手去校园。一路上,他不停地问着我学校里发生的新鲜事。那时,我六年级,他上一年级。

来到校门口,我放心地把他交给带领新生的老师,望着他跟老师一同前往教学楼,我并没有立刻返回自己的教室,而是站在校门口望着他。

表弟背着沉重的书包,他三步一回头,我突然意识到他已不再是那个永远小我五岁,整天跟在我后面的跟屁虫了;他已不再是那个曾经一摔倒就哭着叫着的小屁孩了。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的心里顿时生出一种惆怅又欣慰的感觉来,他在我们不经意间,悄悄地长大了。

偶尔,我会在操场上见到表弟,他和自己的伙伴们开心地奔跑着,有时他看见我,会伸手和我打个招呼,却再也不像以前他见到我时黏着我喊“哥哥”了。他也有了自己的世界,他也有了自己的主见了。我们的关系也许会越来越疏远,而他那快乐的样子似乎在告诉我:不必追,不必挽回。我不也是这么一步步走过来的吗?

如今,他已经能独自一人去上学了,我那繁忙的学业也使我很少能抽空陪他了,每当想到这些,我心中总会莫名的伤感。

在我毕业考的上午,学校放我们毕业班半天假,我再次送他去学校,这一次,我并没有拉着他的手,他成为一个坚强的小男子汉了。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我慢慢地意识到,我马上要离开这个学校了,当我上了初中后,也许以后目送他的机会就更少了。而我们之间的兄弟之情,也许就是在未来,我不断地目送他成长,目送着他前进,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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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目送》读后感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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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人类开始了漫长的繁衍和进化,直至二十一世纪,科技飞跃,人心却趋向复杂,迷惘,黑暗,扭曲......

本书阐述了一位母亲的人生中的一段历程,看到的是作者对时间的无言,生命的目送。命的长度,不过短暂几十年,电光火石,仅是享受着自然吝啬地赐予。降世,成长,结婚,生子,入土,仅此而已,可能平淡,也可能悲怆,但一切,只能面对。太疼的伤口,你不敢触碰;太深的忧伤,你不敢去安慰;太残酷的残酷,有时候,你不敢去注视。承受着压力,黑暗,你早已负荷;处在忙碌的弦上,你几近崩溃;铁铮铮的事实提醒着你,得向前看。每个人一辈子都在努力干事,“没事干”是件可怕的事。忙碌的同时就意味着你在珍惜时间,因为你不感觉无聊。 忙碌是幸福的中另一种体现,如果学会享受,你就真正成为了时间的主人。时间的沙漏·也就不复存在。当然,也有一种世界,我们肉身触不到,眼睛看不到,可能存在,不能轻忽,--那是慢的境界,可以按摩不安的心脏。任性道遥,随缘放旷,但尽凡心,无别胜解......

人活着,必定存在着信仰,不分善恶,你的理解定格了它;苍茫的世界,很多东西过于朦胧,但你不必费力去揭开它的面纱,朦胧美也是一种淡淡的幸福,凡事不必过于计较,淡然就好。有些事,心知肚明却不一定要点明;有些人,埋在心底但却不必等,做个“醒”的沉默者以利于混沌之世。至于相信,似乎只是一厢情愿的向往,相信会走向不相信,不相信会逐渐相信,我,会站立在中立线,不会尴尬的地界。

豪华的表面,繁嚣的喧闹,底下都有死的影子。走的慌忙迅速,导致步伐不稳,所以道德的缺失,自然而然,前路似乎幽邃空洞,可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蒙蔽罢了。看懂一切,也就可以安然走向死亡,处事不惊的目送他人,自己的人生,同时也在他人的目送下走着,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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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包贝尔原文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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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收到份特别的礼物,我和包文婧的婚礼视频

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心里特别难受。本来准备好好的婚礼,由于我自己的原因,变成了这样,心里怀着深深的内疚,觉得对不起很多人,尤其是我的太太包文婧。

我们两个人在一起11年了,从大学毕业她就跟我在一起。我跑龙套她去看我,和我挤单人床,没钱没暖气冬天穿着羽绒服盖着军大衣睡觉。但两个人挤在几平米的小屋,心是暖的。我那时候拍戏不挣钱,她就放弃演戏,给人家做美容,教人家健身操,去地铁口发传单……两个人一点点攒钱,她连件贵衣服都舍不得买。我挣了5000块钱,给她买个包,她用布包起来藏了一年都不舍得背!我问她为啥不背,她说留着过年背!这些年工作越来越忙,生活也慢慢变好,但能陪她的时间越来越少,平平淡淡的生活聚少离多,对于一个一心一意爱着我支持着我体谅着我11年的女孩,没什么惊喜也没有荣华富贵,我能做的,只有花光了所有的心思,准备给她一个温馨快乐的婚礼……没想到却成了一个这样的婚礼。

婚礼的当天,我失控了,太开心了,大家就玩疯了,忘记了我自己是公众人物,也忘记了顾及其他人的感受。第二天事件出来的时候,我懵了,我第一个反应就是逃避,逃避网络,逃避朋友,逃避家人。我在失控的状态下只看到了自己,只想到自己的情绪,慌乱地道了个歉,想早早结束这一切,很没有诚意,根本没管其他人,甚至是包文婧……

这些天我过得非常纠结,每天都希望时间走得快一点,大家骂我骂着骂着就忘记了。可是今天再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我知道,不管大家会不会遗忘这个段落,这却是我一生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婚礼那天,是我们女儿饺子的生日,特意选在这一天,是希望给我生命中最爱的两个女人一个最难忘的记忆,然而我搞砸了一切。所有为我而来的伴郎伴娘们,在这个事件中,受到各种各样的牵扯和伤害,都是因为我的失控和我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勇敢面对,尤其是对包文婧,我有着深深的负罪感。

我想,唯一弥补的办法,是站出来,勇敢地面对发生过的事情,真诚地向在这个事件中受到伤害的所有人致歉,对作为公众人物给社会大众造成不良示范道歉。对不起,我错了。我没有理由为自己开脱,我真的错了……

希望有一天饺子长大了,知道这件事的时候,起码看到他的爸爸,有一个真挚的道歉,是一个知错就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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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成语原文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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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②钟③者。欲负④而走⑤,则⑥钟大不可负;以⑦椎⑧毁之,钟况⑨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⑩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

——选自《吕氏春秋·自知》

注释:

①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后被晋国的智氏、韩氏、魏氏等贵族联合攻灭,逃往齐国。

②得:得到。

③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④负:背、驮。

⑤走:跑。

⑥则:但是。

⑦以:用。

⑧椎(chuí):槌子或棒子。

⑨“况”(huàng)然:“况”地;况,拟声词,形容钟声。

⑩遽(jù):急速地。

原词是掩耳盗钟。

释文:范氏灭亡了,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背不动;于是用槌子把钟砸碎,刚一砸,钟锽锽的响声很大。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耳朵紧紧捂住。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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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第六届“《英语世界》杯”翻译大赛原文

全文共 4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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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arden That Welcomes Strangers

By Allen Lacy

I do not know what became of her, and I never learned her name. But I feel that I knew her from the garden she had so lovingly made over many decades.

The house she lived in lies two miles from mine – a simple, two-story structure with the boxy plan, steeply-pitched roof and unadorned lines that are typical of houses built in the middle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near the New Jersey shore.

Her garden was equally simple. She was not a conventional gardener who did everything by the book, following the common advice to vary her plantings so there would be something in bloom from the first crocus in the spring to the last chrysanthemum in the fall. She had no respect for the rule that says that tall-growing plants belong at the rear of a perennial border, low ones in the front and middle-sized ones in the middle, with occasional exceptions for dramatic accent.

In her garden, everything was accent, everything was tall, and the evidence was plain that she loved three kinds of plant and three only: roses, clematis and lilies, intermingled promiscuously to pleasant effect but no apparent design.

She grew a dozen sorts of clematis, perhaps 50 plants in all, trained and tied so that they clambered up metal rods, each rod crowned intermittently throughout the summer by a rounded profusion of large blossoms of dark purple, rich crimson, pale lavender, light blue and gleaming white.

Her taste in roses was old-fashioned. There wasn’t a single modern hybrid tea rose or floribunda in sight. Instead, she favored the roses of other ages – the York and Lancaster rose, the cabbage rose, the damask and the rugosa rose in several varieties. She propagated her roses herself from cuttings stuck directly in the ground and protected by upended gallon jugs.

Lilies, I believe were her greatest love. Except for some Madonna lilies it is impossible to name them, since the wooden flats stood casually here and there in the flower bed, all thickly planted with dark green lily seedlings. The occasional paper tag fluttering from a seed pod with the date and record of a cross showed that she was an amateur hybridizer with some special fondness for lilies of a warm muskmelon shade or a pale lemon yellow.

She believed in sharing her garden. By her curb there was a sign: “This is my garden, and you are welcome here. Take whatever you wish with your eyes, but nothing with your hand.”

Until five years ago, her garden was always immaculately tended, the lawn kept fertilized and mowed, the flower bed free of weeds, the tall lilies carefully staked. But then something happened. I don’t know what it was, but the lawn was mowed less frequently, then not at all. Tall grass invaded the roses, the clematis, the lilies. The elm tree in her front yard sickened and died, and when a coastal gale struck, the branches that fell were never removed.

With every year, the neglect has grown worse. Wild honeysuckle and bittersweet run rampant in the garden. Sumac, ailanthus, poison ivy and other uninvited things threaten the few lilies and clematis and roses that still struggle for survival.

Last year the house itself went dead. The front door was padlocked and the windows covered with sheets of plywood. For many months there has been a for sale sign out front, replacing the sign inviting strangers to share her garden.

I drive by that house almost daily and have been tempted to load a shovel in my car trunk, stop at her curb and rescue a few lilies from the smothering thicket of weeds. The laws of trespass and the fact that her house sits across the street from a police station have given me the cowardice to resist temptation. But her garden has reminded me of mortality; gardeners and the gardens they make are fragile things, creatures of time, hostages to chance and to decay.

Last week, the for sale sign out front came down and the windows were unboarded. A crew of painters arrived and someone cut down the dead elm tree. This morning there was a moving van in the driveway unloading a swing set, a barbecue grill, a grand piano and a houseful of sensible furniture. A young family is moving into that house.

I hope that among their number is a gardener whose special fondness for old roses and clematis and lilies will see to it that all else is put aside until that flower bed is restored to something of its former self.

(选自Patterns: A Short Prose Reader, by Mary Lou Conlin, published by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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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目送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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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不同的人,带着不同的情感,像时间从我的指缝中“溜去”一样,而我无能为力——原来,目送是这样一个感觉。

记忆中的第一次目送,在一个特殊的雨天。我蹭蹭上蹿的个子,宣告着我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无惧空中的淅沥小雨,我跟着妈妈来到人生中第一个学堂。园内的花朵享受着雨水的滋润,满眼的绿色的爬山虎在风中“沙沙”作响。终于是踏进了那座陌生的大门,妈妈也停下了脚步。不同于周围安慰着大哭大闹的孩子的母亲,妈妈只是蹲下来拍了拍我没有眼泪的脸,嘱咐了几句“要乖”“不要闹”,便转身离开,走出大门。一向乖巧的我一言不发,就这么望着她,或者说是死死地盯着住她,似乎还希望从她身上得到些安慰,可什么都没有。

时间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最终,我还是等到了她回头的那一刻。她转过头时,对上了我的眼睛,雨滴降落的速度霎时变得异常缓慢。凝视着她的眼睛,我慢慢了解了她走掉的原因——这应该让我自豪,因为我拥有她的信任,还有期望。我的目光渐渐变得坚定了,朝她眨巴了一下眼睛,转身走进校园。她也回头离开,暗暗庆幸我没有捕捉到她眼神中的担忧与不安。

五岁那年,我被妈妈目送。感谢她的信任,我也不会辜负她的期望。

姗姗来迟的第二次目送,发生在六年级的暑假。那一年,完成小学学业的我终于可以放松放松,正好小表弟家中有些事,他便被父母送到我们家来住一周。弟弟二年级,在我看来天真可爱,却也纯真无知。他年少贪玩,不愿写作业,我在父母的“威逼”下只好当个“罪人”去教他写,就这么渐渐习惯了他存在于我的生活中。七天一晃就过去了,记得最后一天吃完饭,他的父母要来接他回家。他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紧紧揪着我的衣角,水汪汪的大眼睛哀求地看着父母,撒泼打滚就是不肯走。我强忍心中的失落,口是心非地说道:“好啦快走啦,你住着,我快累死了,总得让我清静几天吧?”一边一把抱起他,把他送走。

我一直送他到楼下,念叨着回家别老贪玩,要像这七天一样安排好自己。而他异常地听话,只是轻轻抽噎着,什么也没有说。在上车的那一瞬间,我心中的失落终于爆发出来,泪水也止不住充盈了眼眶。担忧,感慨,目光渐渐变得沉闷。我别过头去,希望他没有看到这些。

“哥哥!”他突然从车窗探出头来叫着。忍住泪,缓缓回过头去看见他的眼睛,年幼的他,竟然在泪眼朦胧的同时,对我展开了一个微笑,说了声:“谢谢你……”那一瞬间,我感受到阳光照进心底的温暖,像冬日清晨的被窝,像寒风中温暖的奶茶。暖流化解了我内心的别离苦,转而欣慰着并接受他长大的惊喜。我回敬他一个微笑,轻声说一句“小心”,招招手,示意他缩回脑袋。

十一岁的目送,我看着弟弟离开。我感受到妈妈目送我时的难过和不舍,可更胜于此的,是欣慰和责任的担当——我也对弟弟充满期望。

被人目送,也终于送别他人。那一次,打开了目送的序幕以后,我看着一个一个人从我的眼前走远。在梦中,我曾目送过自己的身影渐行渐远。在对上目光的那一刻,他告诉我:“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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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心得体会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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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使人进步。读书能够开导灵魂,提高和强化人格,激发人们的美好志向;读书能够增长才智和陶冶心灵。每个人当爱读书,读好书。对于全体党员干来说,读书以加强理论学习是始终不变的政治任务,也是其职责和职能所包涵的内在要求。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强调要把学习习近平讲话精神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这为全体党员干部的读书、学习指明了方向,也提供了方法。

读书当读原著、原文。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代表了最前进的思想高度,是最贴合实际的理论指导。研读党的理论文章也不是简单的文字相加,而是要精读、细读,下细功夫、苦功夫,读有所获。读原著、学原文、悟原著,加强理论学习,应是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全体党员干部要主动地学、自觉地学。

读书之法,在于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所谓学而不思则罔。读书、学习是为了增长知识,提高认识,这需要将之前已经掌握的知识和当前的学习内容相结合,找准定位和侧重,逐步完善自己的思想体系。同时,要坚持独立思考,善于总结提升,努力把工作实践中零散的认识系统化、粗浅的认识深刻化。

读书在于应用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理论知识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为人民。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不仅要武装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头脑,更是为了提升他们为人民办实事的能力。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同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丰富和完善理论知识,也查找自身需要继续增强的薄弱环节,使全体党员干部在不断学习中持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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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兰亭序原文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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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 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通“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zeng)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

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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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需要树》原文

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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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树,需要力量,

让呼吸氧气的人,走进一年酣畅。

种起大树,叫一种物质,走进年轮与更替。

小路上,再不惧怕物种流失,小鸟扎进斜阳。

小树长成过程,我怀念它们,

一片阳光、一层空气、一滴滴水滴,

带动绿藤条把春摇得清脆,告慰树种和秩序。

小姑娘似乎变成水鸭子,按捺不住惊喜。

密林深处,没人找见当初的小林子。

那么多树,驮着阳光吊开嗓子,曾经小树是喊自己。

喊出种子和雨水,喊来人们移动的步子,

接近天空,好象是善意机器,

被绿拔高,拖进小影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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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毛泽东诗词沁园春原文

全文共 1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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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诗词中的美是对自然与社会生活中的美的概括与升华。yuwenmi小编整理了沁园春 ·雪诗歌,欢迎欣赏与借鉴。

沁园春 ·雪

一九三六年二月

北国风光 千里冰封 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

惟余莽莽 大河上下 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

原驰蜡象 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 看红装素裹

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驕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 略输文采 唐宗宋祖 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 成吉思汗 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

数风流人物 还看今朝

原注:“原”指高原,即秦晋高原。

自注:“雪”反封建主义,批判二千年封建主义的一个反动侧面。文采、风骚、大雕,只能如是,须知这是写诗啊!难道可以谩骂这一些人们吗?别的解释是错的。末三句,是指无产阶级。

注释:

作法:这词的“成吉思汗”和《十六字令》的“离天三尺三”,一个不是汉名,一个是直接引用民谣,都不必拘守平仄。

秦皇汉武:秦始皇嬴政(前259—前210),秦朝的创业皇帝;汉武帝刘彻(前156—前187),汉朝功业最盛的皇帝。

唐宗宋祖:唐太宗李世民(599—649),唐朝的建立统一大业的皇帝;宋太祖赵匡胤(927—976),宋朝的创业皇帝。

成吉思汗:元太祖铁木真(1162—1227)在1206年统一蒙古后的尊称,意思是“强者之汗”(汗是可汗的省称,即王)。后来蒙古在1271年改国号为元,成吉思汗被推尊为建立元朝的始祖。成吉思汗除占领中国黄河以北地区外,还曾向西远征,占领中亚和南俄,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1945年8月28日,毛泽东从延安飞重庆,同国民党进行了43天的谈判。其间柳亚子屡有诗赠毛,10月7日,毛书此词回赠。随即发表在重庆《新华日报》上,引起了巨大轰动。

谁能霸气与争锋?盖世雄君论不空。

韵律符合能善变,千秋赞颂沁园春。

对于毛主席的《沁园春?雪》的赏析尽人皆知,本人谈一点肤浅的看法。毛主席的诗词一部分写得缠绵悱恻,如他写道:眼角眉梢都似恨,热泪欲零还住。毛主席的诗词绝大部分写得霸气十足,气吞山河,无人敢与他争锋。郭沫若的诗词根本与毛主席的无法相比。

毛主席晚年说过,唐诗宋词味同嚼蜡。大概,毛主席是说,唐诗宋词没有毛主席的诗词那样的霸气。毛主席的三首《十六字令》在这方面表现得很突出,上述《沁园春》也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柳亚子曾经高度评价此词,他说,苏辛的词也不过如此。确实,毛主席的诗词可以与苏轼和辛弃疾的诗词媲美,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此词中,毛主席点评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五大帝王,点评得恰如其分。五大帝王所建立的丰功伟业可以与毛主席媲美,或略逊一筹,但是他们的文学才华不如毛主席。汉武帝爱诗赋,唐太宗也写了很多诗,但是他们的诗赋不太出名。并且毛主席的诗词对平仄的要求很严,一般讲诗词的平仄,都以毛主席和陆游等人的做为标准。而周恩来、朱德、陈毅和徐向前等人的诗词有些不完全符合平仄。

《沁园春》共有九韵,上阙四韵,下阕五韵。而毛主席的上述词,上阙三韵,下阕六韵;有极个别字不符合平仄,如倒数第四句中的个别字;《沁园春》有上一下四句式,上一字应该是名词或代名词或状词,而毛主席用的是动词。有人高度评价毛主席的这首词,他说,成吉思汗既然是个人名,又是个译音,何必一定要死板地完全符合平仄呢?他说,毛主席特别注重格律,但是又不完全拘泥于格律,善于变通,这为后人做诗词做了很好的榜样。

他说得非常正确,其实作诗、作词,只要不犯孤平就能勉强通得过。当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完全符合格律,以便为后人作诗词提供范例。毛主席正确点评五大帝王,这是此词魅力所在,同时也难为了毛主席,人名不能够变,他们的丰功伟业也不能够变,又要符合格律,何其难也。幸亏毛主席善于变通,否则,此词不能问世。

其实,诗词的格律只不过是形式,关键是内容。文以明道,诗词也差不多。形式不太好,就象美女穿破衣,掩盖不了内在的风韵;当然,如果形式很好,就象美女穿上华丽的衣裳,风华绝代,分外妖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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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目送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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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家小聚,在其书房看到龙应台女士所著的《孩子你慢慢来》,为其所写的温情的亲情和坦率的词汇所感染,于是果断借阅,读后意犹未尽,发现这是她系列人生书作的第一册。于是四处寻找第二册、第三册,偶然在一个高铁站等车时在车站书店发现了龙应台女士所著之人生三书《目送》,于是欣喜之中果断买下。

这本书共有散文七十三篇,有人曾认为它就是二十一实际的《背影》合集,作者以独特的、深邃的视角对父母之情,兄弟朋友之爱,对儿子之念进行阐述和描写。在她的笔下,写到她的父亲用廉价的小货车送她第一次去大学任教时因羞于自己的小货车掉头而去的背景,愧于父亲瘫痪时因忙于工作而未能在医院伺奉父亲而留下父亲低垂的背影,以及对父亲的去世,她目送父亲的棺木在推入火葬场的背景;对于她的母亲的逐渐老去,甚至已经不太记得她的女儿的名字和容貌,作者陪着她母亲去阳明山旅游,第一次带她去坐了捷运快车,看着她母亲坐在凳子上拍照时时亮却迷离的眼睛,她看到了旁边另外一个老人的背影,母亲的形象变得更加娴静,更加清晰,也更加孤单,作者于是花了更多的时间去陪伴她日益衰老的母亲;更是陷入母亲坐火车时记挂着“家”而嚷着“天黑我要回家”凄然声音的深思:母亲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

对于孩子,作者如世间的万万母亲一样,目送着儿子的背影慢慢长大,目送着儿子的背影从蹒跚学步到步入学堂、从儿子刚入学堂时的怯怯眼神而不断回望到十六七岁时埋怨母亲管束太多而毅然离去留下不再回头的背影,到上了大学之后,甚至是连同坐一台车时儿子也是戴着耳机听着只有他一个人呢能听的音乐,留下他高高瘦瘦的背景在公交车开走前的公交站台。于是,慢慢的,慢慢的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她的缘分今生今世就是在不断的目送他的背景渐行渐远。父母永远都是站立在小路的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对于幸福,她说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幸福就是寻常的日子依旧;幸福就是你早上看着她的背影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平平安安的回来了;幸福就是你还有时间等着头发白了、背已驼了、用放大镜艰辛读报的父母,他们还能走到街角买两副烧饼油条回家再叫你起床。所以,时间,总是无法停留,就如数不清沙漏里边的沙子还有多少粒,也听不见沙漏流沙的速度能否不在加快,但是唯一可以百分百确定的是,那沙漏不停的在漏、不停的在漏。

是的,生活的压力,压得我们有了逃避回家冠冕堂皇的理由,对于我们日渐老去的双亲,我们真正花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在他们身上,我们能够给予他们的又有多少时间和精力,我们能够给予的往往只有逢年过节的回去聚首,甚至是偶尔的几通电话,父母给予我们的却是无微不至的关爱,无穷无尽的牵挂。孝道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立人之本,莫要等“子欲养而亲不在”,莫等闲,不管工作有多忙多累,想想父母送你出去读书时因挥别而吃吃不能放下的手臂,想想父母在你毅然决然转身离开时隐蕴在眼眶中的泪水,多陪陪父母,因为留给我们的时间真的不多。对于孩子,我们如自己的父母一样,开始注视这孩子成长的背影或欢欣或忧伤,我们能交给他们的也是自己逐渐逝去的时光,所以,教育孩子,善待父母,以身作则,从心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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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目送》有感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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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对失败这个词都有一种厌恶,也有些害怕失败。可是就在今天,有一篇却告诉我人生的修行是失败。于是,感到惊讶的同时,我也陷入了深深的疑惑之中,慢慢的,对失败的认识也发生了改变。

那篇是《目送》里的七十三篇散文里的一篇,题目叫作《跌倒‐‐寄》(有可能是作者的朋友之类的)主要讲了作者由一个十五岁的学生的自杀,再到对的安慰、鼓舞、亦或者是开导(我估计那时肯定刚刚经历过一次失败),告诉和读者:失败,往往是人生的修行,跌倒过的人,更深刻、更真诚。

失败,是每个人都会有的。一个人不可能不失败,它是我们每个人必定经历的考验,不然,又怎能叫做人生的修行?但是,我们可以少失败,因为人们只会把鲜花与赞扬送给成功者。而且,一旦你承受不了失败,那么只会更让人瞧不起。但是当你经受住了失败,你会发现,这也不是一件坏事。

如这篇里所说的一样,没有人教过我们怎么样承受失败,走出失败。我们只能自己在黑暗里挣扎,在痛苦中破蛹成蝶。也正是如此,每一次从失败中走出来,都是巨大的成长、飞跃。

承受住了失败,我们可以从中汲取经验,总结失败的理由,鼓起勇气继续前进。失败会使我们进行沉淀,得到升华,这才是每一次失败的巨大收获。这时候,它只是磨刀石,也是成功之母。

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能够承受得了失败的基础上。

失败是一把双面刃,一但我们承受不了失败,那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沉痛的打击。特别是我们这一代人,大多数成长的路都太顺利了,基本不见一点风雨坎坷。也就是因为这样,我们的自信心很容易被失败击溃,开始怀疑自己,而且我们往往都不能从失败的痛苦中自拔。

我认为,想要承受失败,那么他一定要是一个乐观开朗、自信的人,性格也一定不能太极端,或者是平时就不自信的人。

所以说,我们也不必害怕失败,相信自己,勇敢地去完成你人生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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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天涯明月刀的结局原文

全文共 8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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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九江上,遥望九华峰。

天河挂绿水,秀出九芙蓉。

我欲一挥手,谁人可相从。

君为东道主,于此卧云松。

──李白

九华山在安徽青阳西南四十里,即汉时泾县、陵阳二地。

三国时孙吴分置临城县境,至隋废,唐置青阳县,以在青山之阳为名,属池州府。青山在县北五里,逾梅家岭,与贵池接壤。

九华山南望陵阳,西朝秋浦,北接五溪大通,东际双峰龙口,昔名九子山。

唐李白游九子山,见其山峰并时,如莲开九朵,改之为九华山。

书记上有记载:“旧名九子山,唐李白以九峰如莲花削成,改之为九华山。”

青阳县志上也有记载:“山近县西四十里,峰之得名者四十八,岩十四,洞五,岭十一,泉十八,源二,其余台石池涧溪潭之属以奇胜名者不一。”

“知行合一”的创始人曾读书于此山中,与李白书堂并名千古。

诗仙李白改“九子山为九华山联句”有序。

“……太史公南游,略而不书,事绝故老之口,复缺名贤之纪,虽灵仙往复而赋咏笔间,予乃削其旧号,加以九华之目,时访逅江汉,憩于夏侯回之堂,开檐岸帻,坐眺松雪,因与二三子联句,传之将来。”

他们的诗是这样的:

“妙右分二气,灵山开九华。──李白。

层标遏迟日,半壁明朝霞。──高霁。

积雪曜陲壑,飞流歆阳崖。──韦权舆。

青荧玉树色,缥渺羽人家。──李白。”

九华山不但是诗人吟咏之地,也是佛家的地藏王道场。

《地藏十轮》经:“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尽藏。”取名地藏。

《大乘佛经》上记载的是:“地藏受释尊付嘱,令救度六道众生,决不成佛,常现身地狱中,以救众生之苦难,世称幽冥教主。”

《地藏本愿经》二卷,唐实义难陀译,经中记载:“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后召地藏大士永为幽冥教主,使世上有亲者皆得报本荐亲,咸登极乐。”

这本书多说地狱诸相及追荐功德,为佛门的孝经。

经中又说地藏菩萨救渡众生,不空誓,不成佛之弘愿,故名“地藏本愿”。

所以“九华剑派”不但剑术精绝,同时也有诗人的浪漫和佛家的玄秘。

武林中有七大剑派,九华山并不在其内,因为九华山门下的弟子本就极少,行踪更少出现在江湖。

多年前江湖中就已盛传九华派已与幽冥教合敖,同时供奉的两位祖师,一位是地藏王菩萨,另一位就是诗酒风流,高绝千古的李白。

据说这位青莲居士不但是诗仙,也是剑仙,九华的剑法,就是他一脉相传。直到千百年后,江湖中又出现位奇侠李慕白,也是九华派的嫡系。

这些传说使得九华派在江湖人心目中变得更神秘。九华门下的弟子,行踪也更诡秘,近年来几乎已绝迹于江湖。

但这些却还都不是让傅红雪吃惊的原因,令他吃惊的,是如意大师这个人。

×××

如意大师着白袍,登芒鞋,赤足,摩顶,神情严肃,眸子有光,看来无疑是位修为极深的出家人,一位出家的女人。

她看来仿佛已近中年,身材适中,容貌端正,举止规矩有礼,一张表情严肃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更没有足以令人吃惊之处,无论任何人眼中看来,她只不过是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和佛门中其他千千万万个谨守清规的尼姑并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在傅红雪眼中看来,就完全不同了。

她的容貌虽平凡端庄;但一双玉手美如春葱,柔若无骨。她赤足着芒鞋,不着鸦头袜,露出一双底平趾敛的如霜雪白玉足,更美得令人目眩。她的白布僧袍宽大柔软,一尘不染,遮盖着她绝大部分身体。

没有人会去幻想一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在僧袍下的胴体是什么样子的。

傅红雪却不能不想。

──栏杆上的洁白僧袍,浴池中的丰美胴体,黑暗中的呻吟呼吸,温暖光滑的拥抱,还有那双牵引他进入梦境的手。

他竟不能不将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出家人,和昨夜那个成熟而充满渴望的女子联想在一起。虽然他一直禁止自己去想,但却偏偏不能不想。

虽然他对一切事都已能不闻不问,无动于衷,可是这规矩严肃的中年尼姑,却使得他的方寸大乱,他已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发干,心跳加速,几乎无法控制。

如意大师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端庄严肃的脸上,还是全无表情。

傅红雪几乎忍不住要冲过去,撕开她的僧衣,看看她是不是昨夜那个女人。可是他还是勉强忍耐住。

他仿佛听见她在问:“这位就是名满天下的傅红雪施主?”

他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回答:“是的,我就是傅红雪。”

卓夫人看着他们,眼睛里的表情狡黠而诡谲。

──她是不是已知道他们的事?

她忽然笑道:“大师驻锡九华,想不到居然也知道傅大侠的名声。”

如意大师道:“贫僧虽然身在方外,对江湖中的事,却并不十分生疏。”

卓夫人又问道:“大师以前是不是见过他?”

如意大师沉吟着,居然点了点头,道:“仿佛见过一次,只是那时天色昏黑,并没有看清楚。”

卓夫人笑道:“大师虽然看不清他,他却一定看清了大师的。”

如意大师道:“哦?”

卓夫人笑得更神秘,道:“因为这位傅大侠是夜眼,在黑暗中视物,也可以明察秋毫。”

如意大师的脸上,仿佛起了种奇怪的变化。

傅红雪的心也在往下沉。昨夜在黑暗中,他并没有看清她,只不过隐约看出了她的胴体的轮廓。

他一直没有想到这一点,现在才发现他的眼力不知不觉中已受到损伤,那一定是他在见到铁柜中那老人以后的事。

难道那老人的眼睛里,竟有种可以令人感觉变得迟钝的魔力?他为什么不让傅红雪看见黑暗中那个女人?她为什么要在黑暗中等待?

×××

最后的两位见证也被公子羽请了进来,傅红雪竟没有注意这两人是谁。

他的心又乱了。他不能忘记昨夜的事,也不能将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当作工具。

陈老板的哀恸,倪宝峰怨毒的眼神,忽然也变得令他无法忍受。

还有那柄鲜红的剑。这柄剑怎么会到了公子羽手里?剑在他手里,燕南飞人呢?

这两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神秘关系?公子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肯露出真面目?

火炬高燃,石台上亮如白昼。

傅红雪终于走上了石台,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刀,比平时握得更紧。在他悲伤烦恼,痛苦无助时,只有这把刀,才能给他安定的力量。

对他说来,这把刀远比盲者的明杖更重要,他与刀之间,已经有了种奇异的感情,一种永远没有任何人能了解的感情,不但互相了解,而且互相信任。

公子羽凝视着他,一字字缓缓道:“现在你已随时可以拔刀。”

现在他的剑已在手。无论谁都看得出,他还比傅红雪更有信心。

傅红雪忽然道:“你能不能再等一等?”

公子羽眼睛里露出讥诮之意,道:“我可以等,只不过无论再等多久,胜负也不会有所改变的。”

傅红雪没有听他说完这句话,忽然转身走下石台,走到如意大师面前。

如意大师抬头看着他,显得惊讶而疑惑。

傅红雪道:“大师来自何处?”

如意大师道:“来自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来自何方?”

如意大师道:“来自新罗。”

傅红雪道:“他舍弃尊荣,为的是什么?”

如意大师道:“舍身学佛。”

傅红雪道:“既然舍身学佛,为何誓不成佛?”

如意大师道:“只因普渡众生。”

她神情已渐渐宁静,神情也更庄严,别人却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原来唐时高宗曾发兵助新罗平乱,新罗王子金乔觉舍曾荣,来华学佛,独上九华驻锡修道,一生事迹与地藏显现者无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金氏圆寂,临终时形显如地藏王菩萨本像,世传以肉身得道,于峰头建肉身殿塔。殿塔四面玲珑,金碧璀璨,四隅有铜缸,多作朱砂翡翠色,中储神灯圣油,可赐人清宁安静,九华弟子多随身而带。

傅红雪又问道:“王子于今何在?”

如意大师道:“仍在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普渡众生,大师呢?”

如意大师道:“贫尼亦有此愿。”

傅红雪道:“既然如此,但望大师赐福,使我心清宁安静。”

如意大师双掌合十,道:“是。”

她果然从怀中取出个檀木小瓶,倾出几滴圣油,在傅红雪面颊和手背上轻轻摩擦,口中喃喃低诵佛号,又问道:“你有何愿?”

傅红雪曼声而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

如意大师以掌心轻拍他的头顶,道:“好,你去。”

傅红雪道:“是,我去。”

他抬起头,苍白憔悴的脸上已发出了光;不是油的光,是一种安详宁静的宝光。

他再次走上石台,走过卓夫人面前时,忽然道:“现在我已知道了。”

卓夫人道:“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知道是你。”

卓夫人脸色骤然变了,道:“你还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该知道的都已知道。”

卓夫人道:“你……你怎会知道的?”

傅红雪道:“静虑深密如秘藏。”

他走上石台,面对公子羽,不但静如磐石,竟似真的已如大地般不可撼动。

公子羽握剑的手背上已暴出青筋。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道:“你已败过一次,何必再来求败?”

公子羽瞳孔收缩,忽然大喝,剑已出鞘,鲜红的剑光,如闪电飞虹。

只有眼力最利的人,才能看得出飞虹闪电中仿佛有淡淡的刀光一闪。

“叮”的一响,所有动作突然凝结,大地间的万事万物,在这一瞬间似已全部停顿。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

公子羽的剑就在他咽喉的方寸之间,却没有刺下去,他的整个人也似已突然凝结僵硬。然后他面上的青铜面具就慢慢地裂开,露出了他自己的脸。

一张英俊清秀的脸,却充满了惊骇与恐惧。

又是“叮”的一响,面具掉落在地上,剑也掉落在地上。

这个人赫然竟是燕南飞。

×××

火光仍然闪动不息,大殿中却死寂如坟墓。

燕南飞终于开口,道:“你几时知道的?”

傅红雪道:“不久。”

燕南飞道:“你拔刀时就已知道是我?”

傅红雪道:“是的。”

燕南飞道:“所以你已有了必胜的把握。”

傅红雪道:“因为我的心中已不乱不动。”

燕南飞长长叹息,黯然道:“你当然应该有把握,因为我本就应该死在你手里。”

他拾起长剑,双手捧过去,道:“请,请出手。”

傅红雪凝视着他,道:“现在你的心愿已了?”

燕南飞道:“是的。”

傅红雪淡淡道:“那么你现在就已是个死人,又何必我再出手?”

他转过身,再也不看燕南飞一眼。

只听身后一声叹息,一滴鲜血溅过来,溅在他的脚下。

他还是没有回头,苍白的脸上却露出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他知道这结果。有些事的结果,本就是谁都无法改变的,有些人的命运也一样。

他自己的命运呢?

×××

第一个迎上来的是如意大师,微笑道:“施主胜了。”

傅红雪道:“大师真的如意?”

如意大师沉默。

傅红雪道:“既然大师也未必如意,又怎知我是真的胜了?”

如意大师轻轻叹了口气,道:“不错,是胜是负,是如意,是不如意,又有谁知道?”

她双手合十,低喃佛号,慢慢地走了出去。

傅红雪抬起头时,大厅中忽然已只剩下卓夫人一个人。

她正在看着他,等他转过头,才缓缓道:“我知道。”

傅红雪道:“你知道?”

卓夫人道:“胜就是胜。胜者拥有一切,负者死,这却是半点也假不得的。”

她又叹了口气,道:“现在燕南飞已死,你当然已……”

傅红雪打断了她的话,道:“现在燕南飞已死,公子羽呢?”

卓夫人道:“燕南飞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真的是?”

卓夫人道:“难道不是?”

傅红雪通:“决不是。”

卓夫人笑了,忽然伸手向背后一指,道:“你再看看那是什么?”

他的背后是石台,平整光滑的石台忽然裂开,一面巨大的铜镜正缓缓自台下升起。

傅红雪道:“是铜镜。”

卓夫人道:“镜中还有什么?”

镜中还有人。傅红雪正站在铜镜前,他的人影就在铜镜里。

卓夫人道:“现在你看见了什么?”

傅红雪道:“看见了我自己。”

卓夫人道:“那么你就看见了公子羽,因为现在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沉默。她说他就是公子羽,他居然沉默。

有时沉默虽然也是种无声的抗议,但通常都不是的。

卓夫人道:“你绝顶聪明,从如意大师替你擦油在手上,就猜出昨夜的女人不是她,是我。”

傅红雪依然沉默。

卓夫人道:“所以现在你一定也能想得到,为什么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忽然道:“现在我真的就是公子羽?”

卓夫人道:“至少现在是的。”

傅红雪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不是?”

卓夫人道:“直到江湖中又出现个比你更强的人,那时……”

傅红雪道:“那时我就会像今日之燕南飞。”

卓夫人道:“不错,那时你非但不是公子羽,也不再是傅红雪。那时你就已是个死人。”

她笑了笑,笑得妩媚甜蜜:“可是我相信十年之内江湖中决不会再出现比你更强的人,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已是你的,你可以尽情享受所有的声名和财富,也可以尽情享受我。”

傅红雪的刀已握紧,道:“你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

卓夫人道:“永远是。”

傅红雪盯着她,手握得更紧,握着他的刀。

他忽然拔刀。刀光一闪,铜镜分裂,就像燕南飞脸上的青铜面具般裂成两半。铜镜倒下时,就露出了一个人,一个老人。

铜镜后是间精雅的屋子,角落里有张华丽的短榻。

这老人就斜卧在榻上。他已是个很老很老的人,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像是已受过天地间诸魔群鬼的祝福,仍然保持着年轻。这双眼睛,就是傅红雪在铁柜里看到过的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此刻正在看着他。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刀锋似已在眼里,盯着他道:“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真正的公子羽是谁。”

老人道:“谁知道?”

傅红雪道:“你。”

老人道:“为什么我知道?”

傅红雪道:“因为你才是真正的公子羽。”

老人笑了。笑并不是否认,至少他这种笑决不是。

傅红雪道:“公子羽所拥有的名声权力和财富,决不是容易得来的。”

世上本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尤其是名声、财富和权力。

傅红雪道:“一个人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一定很舍不得失去。”

任何人都如此。

傅红雪道:“只可惜你已老了,体力已衰退,你要想保持你所拥有的一切,只有找一个人代替你。”

公子羽默认。

傅红雪道:“你要找的,当然是最强的人,所以你找上了燕南飞!”

公子羽微笑道:“他的确很强,而且还年轻。”

傅红雪道:“所以他经不起你的诱惑,做了你的替身。”

公子羽道:“他本来一直做得很好。”

傅红雪道:“只可惜他败了,在凤凰集,败在我的刀下。”

公子羽道:“对他说来,实在很可惜。”

傅红雪道:“对你呢?”

公子羽道:“对我一样。”

傅红雪道:“一样?”

公子羽道:“既然已经有更强的人可以代替他,我为什么还要找他?”

傅红雪冷笑。

公子羽道:“可是我答应他,只要他能在这一年中击败你,他还是可以拥有一切!”

他再强调:“我是要他击败你,并不是要他杀了你。”

傅红雪道:“因为你要的是最强的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道:“他认为我的刀法中,最可怕的一点就是拔刀。”

公子羽道:“所以他苦练拔剑。只可惜一年后他还是没有把握能胜你。”

傅红雪道:“所以他更想得到大悲赋和孔雀翎。”

公子羽道:“所以他错了。”

傅红雪道:“这也是他的错?”

公子羽道:“是!”

傅红雪道:“为什么?”

公子羽道:“因为他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早已在我手里。”

傅红雪闭上了嘴。

公子羽道:“他也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根本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他纵然能得到,还是未必能有取胜把握。”

传说中的一切,永远都比真实的更美好。傅红雪明白这道理。

公子羽道:“我早已看出你比他强,因为你有种奇怪的韧力。”

他解释道:“你能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也能承受别人无法承受的打击。”

傅红雪道:“所以这一战你本就希望我胜。”

公子羽道:“所以我才会要卓子陪你。我不想你在决战时太紧张。”

傅红雪又闭上了嘴。现在他终于已明了一切,所有不可解释的事,在这一瞬间忽然都已变得很简单。

公子羽凝视着他道:“所以你现在已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我只不过是公子羽的替身而已。”

公子羽道:“可是你已拥有一切!”

傅红雪道:“没有人能真的拥有这一切,这一切永远是你的。”

公子羽道:“所以……”

傅红雪道:“所以我现在还是傅红雪。”

公子羽的瞳孔突然收缩,道:“这一切你都不愿接受?”

傅红雪道:“是的。”

×××

瞳孔收缩,手又收紧。握刀的手。

过了很久,公子羽忽然笑道:“你看得出我已是个老人。”

傅红雪承认。

公子羽道:“今年你已有三十五六?”

傅红雪道:“三十七。”

公子羽道:“你知道我有多大年纪?”

傅红雪道:“六十?”

公子羽又笑了。

一种很奇怪的笑,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讥诮和哀伤。

傅红雪道:“你不到六十?”

公子羽道:“今年我也三十七。”

傅红雪吃惊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的皱纹和苍苍白发。

他不能相信。可是他知道,一个人的衰老,有时并非因为岁月的消磨;有很多事都可以令人老。

相思能令人老,忧愁痛苦也可以。

公子羽道:“你知不知道我是因为什么老的?”

傅红雪知道。一个人的欲望若是太多,太大,就一定会老得很快。欲望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

他知道,但是他并没有说出来──既然已知道,又何必再说出来。

公子羽也没有再解释。他知道傅红雪一定已明白他的意思。

“就因为我想得太多,所以我老;就因为我老,所以我比你强。”

他说得很婉转:“你若不是公子羽,你也就不再是傅红雪。”

傅红雪道:“我是个死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坐了下来,坐在短榻对面的低几上。

他很疲倦。经过了刚才那一战,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很疲倦。

可是他心里却很振奋。他知道必将有一战,这一战必将比刚才那一战更凶险。

公子羽道:“你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傅红雪道:“我不必。”

公子羽在叹息,道:“你一定知道我很不愿让你死。”

傅红雪知道。要再找他这样一个替身,决不是件容易事。

公子羽道:“可惜我已没有选择的余地。”

傅红雪道:“我也没有。”

公子羽道:“你什么都没有。”

傅红雪不能否认。

公子羽道:“你没有财富,没有权力,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傅红雪道:“我只有一条命。”

公子雪道:“你还有一样。”

傅红雪道:“还有什么?”

公子羽道:“声名。”

他又在笑:“你若拒绝了我,我不但要你的命,还要毁了你的声名。我很有法子!”

傅红雪道:“你好像什么都有。”

公子羽也不否认。

傅红雪道:“你有财富,有权力,手下的高手如云。”

公子羽道:“我要杀你,也许并不需要他们。”

傅红雪道:“你什么都有,只少了一样。”

公子羽道:“哦?”

傅红雪道:“你已没有生趣。”

公子羽在笑。

傅红雪道:“就算公子羽的声名能永远长存,你也已是个死人。”

公子羽的手也握紧。

傅红雪道:“没有生趣,就没有斗志。所以你若与我交手,必败无疑。”

公子羽还在笑,笑容却已僵硬。

傅红雪道:“你若敢站起来与我一战,若能胜我,我就将这一生卖给你,也无怨言。”

他冷笑,接着道:“可是你不敢,”

他盯着公子羽。他的手里有刀,眼睛有刀,话里也有刀。

公子羽果然没有站起来。是因为他真的站不起来?还是因为卓夫人的手?她的手已按住了他的肩。

×××

傅红雪已转过身,慢慢地走出去。

公子羽看着他走出去。

他走路的姿态,还是那么奇特,那么笨拙,可是别人看着的时候,眼中却只有崇敬。

无论谁看着他时都一样。

他的手一直紧握着刀柄,却没有拔出来。

──我不杀你,只因为你已是个死人。

一个人的心若死了,就算他的躯壳还存在也没有用的。他知道她为什么按住公子羽,因为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

她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在她心中,真正的公子羽只有一个,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不管他老了也好,死了也好,都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所以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一点他是否能明白?要到几时才明白?春蚕的丝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死时才能吐尽?

夕阳西下。傅红雪站在夕阳下,站在孔雀山庄的废墟前。暮色凄迷,满目疮痍。

他抽出一封素笺,摆在他朋友们的坟墓前。

雪白的纸,死黑的字。

这是公子羽的讣闻。传遍天下的讣闻,无疑也震动了天下。

尘归于尘,土归于土,人总是要死的。

他长长吐出口气,抬头望天。暮色已渐深,黑暗已将临。

他心里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平静,因为他知道黑暗来临的时候,明月就将升起。

酒在杯中,杯在手中。

公子羽把酒面对小窗,窗外有青山翠谷,小桥流水。

一双手按在他肩上,如此美丽,如此温柔。

她轻轻地问:

“你几时才下定决心,肯这么做的?”

“直到我真正想开的时候。”

“想开了什么?”

“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手也轻轻按在她的手上。“人活着,只不过为了自己心安快乐。若是连生趣都没有,那么就算他的声名、财富和权力都能永远保存,又有什么用?”

她笑了。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温柔。

她知道他真的想开了。

现在别人虽然都认为他已死了,可是他却还活着,真正地活着,因为他已懂得享受生命。

一个人要能真正懂得享受生命,那么就算他只能活一天,也已足够。

“我知道公孙屠他们一定活不长的。”

“为什么?”

“因为我已在他们心里播下了毒种。”

“毒种?”

“那就是我的财富和权力。”

“你认为他们一定会为了争夺这些而死?”

“一定。”

她又笑了。笑得更温柔,更甜蜜。

她知道他为什么要如此做,因为他要为她赎罪;他一心要求自己的心安和快乐。

×××

现在一切都已成过去。

他把酒对青天,却没有再问明月何处有。

他已知道他的明月在何处。

一间寂寞的小屋,一个寂寞的女人。

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不怨天,因为她心安,她已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自己的生活,已用不着去出卖自己。也许她并不快乐,可是她已学会忍受。

──生命中本就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无论谁都应该学会忍受。

×××

现在一天又已将过去,很平淡的一天。

她提着篮衣服,走上小溪头。她一定要洗完这篮衣服,才能休息。

她自己的衣襟上戴着串小小的茉莉花,这就是她惟一的奢侈享受。溪水清澈,她低头看着,忽然看见清澈的溪水中倒映出一个人。

一个孤独的人,一柄孤独的刀。

她的心开始跳。她抬起头就看见一张苍白的脸。

她的心又几乎立刻要停止跳动。她已久不再奢望自己这一生中还有幸福,可是现在幸福已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是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

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言语能表达出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这时明月已升起。

明月何处有?

只要你的心还未死,明月就在你的心里。

──《天涯明月刀》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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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宿新市徐公店二首》原文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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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春光都在柳梢头,拣折长条插酒楼。

便作在家寒食看,村歌社舞更风流⑵。

其二

篱落疏疏一径深⑶,树头花落未成阴⑷。

儿童急走追黄蝶⑸,飞入菜花无处寻⑹。

注释

⑴新市:地名。今浙江省德清县新市镇,一说在今湖北省京山县东北。徐公店:姓徐的人家开的酒店名。公:古代对男子的尊称。

⑵村歌社舞:指民间歌舞。

⑶篱落:篱笆。疏疏:稀疏,稀稀落落的样子。一径深:一条小路很远很远。深,深远。

⑷头:树枝头。未成阴:新叶还没有长得茂盛浓密,未形成树阴。阴:树叶茂盛浓密。

⑸急走:奔跑着、快追。走,是跑的意思。黄蝶:黄颜色的蝴蝶。

⑹无处:没有地方。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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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陈末全原创小小说《希望树》原文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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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春了,儿子兴冲冲从集市买回一棵柿树苗。

父亲说:“想吃柿子?”

“不是,这是我的希望树,如果它能顺利发芽,预示我一定能考上重点;要是不能发芽,那就没戏了。”

父亲笑了,接过树苗,仔细看了看,眉头皱了一皱,说:“春天里棒杵落地也生根,何况是棵好苗子。栽哪儿?我帮你吧。”

儿子笑笑,接过树苗,说:“自己的希望肯定自己栽呀,不然不灵验的。”

门前左院子角有块空地,儿子挖坑,填土,浇水,很郑重地栽下了他的希望。儿子还蹲下身亲吻了一下树苗小声说:“好好努力,生根发芽,可不要辜负了我对你的一片苦心哦。”父亲一直坐在附近屋檐下,饶有兴趣看着。

儿子要去上学了,说是“要去为梦想拼搏了”,儿子的梦想是考进县一中,那个他偷偷跑去瞻仰过好几遍的圣地。儿子走时看了看自己的树,对父亲说:“爸,我的树就托付给你照看一下。”父亲拍了拍儿子跟自己差不离的肩膀说:“放心吧,保管有希望。”

儿子半个月回家一次。第一次回来,看见父亲为树扎起了很结实的刺篱笆,只是那树没什么动静,有点急了,盯着那树发呆。父亲说:“不要急呀,什么都有它的规律,就像你的学习。新栽的树至少一个月才能返青,有的要几个月哩。”儿子便释然了,给树浇了一点水,就坐在树边,把迎春考试没考好的题目重做了一遍,觉得顺手多了。

儿子下一次回家时,树苗还是没什么动静,儿子却不急了,浇水、松土,自言自语说:“我的树心里有数哩。”然后就在树边温习功课。父亲踱过来说:“你不要只看表面,树皮下已经活了,就像你们学习,进步有时是悄悄的,对不?”儿子笑了,突然想起父亲曾经当过几年民办老师的。

再下次回家时,儿子很高兴,儿子考进了班上前十名,这可是历史性的。儿子又看到他的树竟然发芽了!一共有五个芽苞鲜嫩、饱满地立在枝头。呀,五个,是不是象征五门功课都会考好?太棒了!父亲一脸轻松,背着手踱过来说:“我说了嘛,不要急,有些事是急不来的。只要功夫到了,自然会成功的。”儿子表扬了父亲:“爸,你到底当过老师的。”

几个月后,儿子收到了县一中的录取通知书。他的小树苗已经长了十几公分了,还分了好几个枝,昔日的嫩芽早已舒展成叶了,像一面面胜利的小旗帜骄傲招展。

父亲让儿子收好了通知书,带他去半里路外的菜园,儿子以为是去帮忙种菜,欣然雀跃,一路感激着自己种下的希望树给了自己鼓励。

菜园地头也栽着一棵柿子树,父亲说:“看看,和你那棵比一比。”儿子跑过去,看了看,竟没看出什么名堂,说:“怎么,你也栽了一棵?”

“是啊,我看你那一棵树根不好,担心发不了芽,就重买了一棵差不多的,把你的那棵移到这里,你看,”父亲掰下梢顶一截,“已经枯干了。”

儿子惊得微张了嘴巴,说:“这是我那棵?”

父亲点点头。

儿子说:“既然这棵根不好,没戏了,你还栽着干什么呢?”

父亲说:“我只是担心罢了。况且既然是棵苗就应该栽下试一试,希望总是有的嘛,就像你不试怎么知道是不是重点的料。这棵树也没有放弃,它也尽力了。”

六月的阳光晒着,儿子脸上有汗,也许是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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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目送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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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现在和妈妈说说,要上厕所的时候怎样和老师说?”——那是我上幼儿园的第一天,妈妈一边上上下下打量被她打扮得整洁靓丽的小小的我,一边牵着我那黏黏胖胖的小手,就着我的速度慢慢地走着。

终于,我们到了幼儿园门口,我看到许多同样大小的孩子迈进幼儿园后又挣脱老师的手,哭着奔回爸爸、妈妈的怀抱。妈妈也同样把我的手交给了老师,我也想像其他小朋友一样跑回到妈妈身边,但当我回头时见到的却是妈妈急匆匆往回赶的背影。她走了,回家了。当我终于明白妈妈把我扔在学校了时,我忍住眼泪没有再回头,随着拥挤的人群钻进教学楼,我们的教室在二楼,当我气喘吁吁爬到一楼半时,我在那扇透明的窗前停了下来,我看到了!看到了妈妈的身影!妈妈又回到了校门口!原来她一直都在关注我,默默目送着我!

目送我、目送我,直到我长大。在妈妈一次次的目送中,我也慢慢地学会目送她。

“今天我们同学聚会,你别等妈妈”听了妈妈的话,我知道妈妈又会很晚很晚才回家,妈妈出门后,我悄悄的跟着她,直到她上了车,目送她的车拐弯了,再也看不见了。

也许,人生中的目送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成长,我们的成长同样离不开一次又一次的目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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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关于目送读后感

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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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里的文章包罗万象,龙应台女士用她温婉细腻的笔触将每篇文章刻画地完美。在人生不同的阶段,我们总有不同的感悟,会面对各种各样这个年龄段所要触碰的事情。

当我们老了,我们目送着儿女们的成长、独立,知道有一天离自己远去,而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的父母和我们做着同样的事情,孩子老了的时候,他们也和我们做着同样的事情。这样的行为似乎是一代又一代地传承着,也许该说这是一种爱的延续,但很多时候,一个不可否定的事实是,当我们有了孩子之后,我们对孩子的爱总是远远超过对父母的爱,绝大部分的关心投注于孩子,成家以后孩子长大之前,我们便和孩子们在一起,然后看着孩子到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和他的孩子一起,这能不能算是一种目送?年长的人永远目送着年轻的人。父母在你所不知道的地方一直注视着你,给你丝毫不亚于你给你的孩子一样沉甸甸的爱。不管他们是什么学历,什么职位,过得怎样。他们目送着你,直到生命的终结。

所以,当父母们老了的时候,即使他们不再像从前一样漂亮、聪明、善解人意,变得满身都是老人斑、开始愚钝、行动缓慢笨拙、脾气也开始不好,或许独自出门就会迷失在某个他不知道名字的街角,或许因疾病瘫痪在床吃喝拉撒都要人照顾,或者觉得总是不厌其烦地每天天电话给你,只是因为他们孤单寂寞。我们永远不要忘记他们在自己的小的时候是如何对自己的好,而现在,他们只是又回到了像他们小时候,是个需要你去照顾的老小孩。

记得在一本书上看过,在你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时候,那就对父母孝顺,那是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做错的一件事情。父母,真的很需要我们。

我们无法抗拒时间的力量。你不可避免地走向那看起来望不到边界的时光轴。我们或早或晚地会学会一些事情,那些不重复的色彩一点点编织起来。我们学到了什么,便目送了什么的离开。生命里又多了些什么新的东西,那些东西逐渐积累、交织,而且你完全不能说它类属哪一类,它是所有。《目送》这本书也许就是想表达这个,那些故事、那些人零零散散的聚不成堆,却又无法将它们抽离,因为他们是整体。生命里的不可或缺。

我们目送着灯光下漂浮的尘埃四处悬游,目送着每天人行道上密集的人群与自己擦肩而过,目送着那位于好像时光定格在那里的老街里的一只花朵独自开败,目送着悲欢离合、舍与不舍,好多东西就是你直到死也不会知道,但我们所拥有和我们用尽一生去学到的东西让我们感到满足,不断探求,觉得世界有着好多惊喜,自己不曾被抛弃。直到最后,目送着自己走向尽头。

那时,有人会为你吟唱挽歌,为你献上白菊,目送着你。这就是生命的交替,一直一直重复下去,这就是世界。生命有着美到不真实的美丽、深邃、忧伤,我们如此鲜活地活着。

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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