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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20篇

生命如花,绽放出生命的活力;生命如歌,唱响无尽的生命的意义。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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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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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省卫生计生委、省妇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等相关部门齐聚鄱阳县芦田乡,开展纪念第27个世界人口宣传活动。今年的世界人口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关心女性幸福,关爱妇幼健康”,旨在倡导男女平等,弘扬婚育新风,推广面向妇女儿童的公共服务。

此次宣传活动以大型文艺汇演的方式,充分展现党和政府对妇女健康和权益的关怀,提高惠民政策和公共服务的知晓度和获得感。活动现场还摆放了宣传展板,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人口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传播健康知识和理念,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婚育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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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四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心得

全文共 1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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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南京,产业蓬勃、企业兴旺、硅巷林立、载体丰富,处处散发着创新创造的气息,成为名副其实的创新蓝海、创业热土、创客家园、创富天堂。

2018年,70多岁的图灵奖获得者姚期智院士首次创业选择了南京。

年轻人的创业故事也不胜枚举,这两年政府直接扶持创业的大学生超万人,组织开展的“大学生双创节”、“赢在南京”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为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搭建了圆梦舞台。

“就业创业十条”干货满满、诚意满满

种竹期龙至,栽桐待凤来。从这封信件中,感受到了南京广纳四海英才的满满诚意。据悉,在信件发出的当天,4月8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

一、放宽落户门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二、保障人才安居。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与供给,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

三、拓宽就业渠道。全年动员组织在宁各类企业推出20万个以上岗位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中,市、区属国有企业拿出不少于2000个岗位,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引进或孵化企业提供不少于3000个岗位。同时,市、区安排不少于4000个事业单位岗位、1500个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

四、促进企业吸纳就业。对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到企业求职的,每人发放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鼓励企业录用符合认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依次减免优惠。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的,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推进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促进对口就业。

五、营造便捷准入创业环境。高校毕业生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集中经营场所注册登记的,免提交租赁协议、房产证明,实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制。开辟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开办企业线下申请“一窗式”服务,当日办结。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有融资需求的,免费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流程服务。

六、有效支持激励自主创业。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工商登记起,3年内可按每年1.44万元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将在宁高校和省级大创园全部纳入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年内对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放宽至3次、期限延长至6年,获市级及以上创业赛事奖项的可取消反担保手续。扩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并给予10-50万元资助,对已资助项目中发展前景好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接力投资。

七、鼓励大学生入伍。大专和本科学历入伍奖励金标准由原家庭优待金的50%、60%提高至70%、80%。扩大事业单位定向招录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规模,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时享受加分待遇。

八、优化就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由毕业年度放宽至毕业前两年;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放宽至在校期间。新开发4000个以上见习岗位,见习补贴对象放宽至非本市户籍见习后留宁就业大学生,见习期享受我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费补贴。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按一级响应时限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给予见习单位和学员相应补贴;对见习期未满正式录用毕业生的,给予用人单位剩余期见习补贴。

九、加大定向扶持力度。对城乡低保家庭等6类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可申请享受1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及对应就业指导和创业帮扶。对符合条件的毕业两年内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相应社保补贴。

十、加强就创业指导服务。全年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1500场以上网上及现场招聘,并24小时提供平台对接服务。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市内就业调整和就业报到手续。南京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直接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因疫情影响延迟离校的不限档案转办时限,毕业两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

古今交融,最美是南京;创新创业,机遇在南京;合作共赢,圆梦来南京。

“如果你是在宁高校的毕业生,欢迎你留南京,与城市共成长;如果你是外地高校的毕业生,欢迎你来南京,与我们共奋斗;如果你是海内外南京籍的毕业生,欢迎你回南京,与家乡共发展。”南京期待青年学子们收下这份特殊的邀请,成为新时代、新南京的建设者,共做创新名城、美丽古都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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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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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走进济南三中校园,学校大屏幕上正滚动播出着网络安全宣传标语,济南三中启动了“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对全校师生进行网络安全集中宣传教育,加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营造健康网络环境。

安全科根据活动安排,组织学生登录济南市学生安全教育平台,进行“网络安全宣传”专题学习,提高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政教处的网络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你安全吗?》,培养学生“健康上网、依法上网、文明护网”的意识;学校则通过宣传展板、微博、微信向广大师生普及网络安全知识。

学校新闻中心作为学校信息门户建设专门机构,对活动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能力。同时完善了《济南三中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学校信息门户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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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艾滋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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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定于每年的12月1日为“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携手抗艾 重在预防”。为宣传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山东省多地开展了艾滋病宣传日活动

“你觉得艾滋病陌生吗?”

大学生赵玲燕:“这个我觉得有点陌生,我现在就觉得艾滋病挺可怕的。”

杨明月:“其实大学生对艾滋病的了解非常少,对艾滋病的理解也比较片面。”

在《生活帮》记者的采访中,不少大学生表示,对艾滋病并不是特别了解。据山东省卫计委的最新统计显示,山东省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中青年学生所占比例上升较快,2015年报告的青年学生病例数较2011年增加了295.2%。

济南市市中区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科长李辉:“大学生中谈恋爱的比例是非常高的。所以我们把宣传重点放在性健康和性安全。目前,艾滋病的高发,主要是和性知识的缺乏有非常大的关系。所以我们的活动主要是围绕守护青春为爱补课开展的。”

济南:“为艾走泉城”

为增强艾滋病防治知识在青年学生中的普及,来自济南7所高校的大学生志愿者,齐聚济南英雄山赤霞广场。通过“为艾行走”,让更多人了解艾滋病。

大学生志愿者马明珠说:“给我们一个提醒作用让我们可以关爱自己。再一个是一个感召。我们都是青年志愿者,宣传预防知识是我们应该做的。”

青州:资料发放 高校宣讲

在潍坊青州,医务人员走上街头,向市民发放艾滋病预防宣传手册,讲解预防艾滋病的常识,呼吁大家携手抗艾。此外,青州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还走进高校,向大学生们普及艾滋病的预防知识

山东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逐年上升

据统计,截至2016年10月底,山东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已累计报告10550例,现存活9115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病例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全省17市的所有县(市、区)均有病例发现。现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经性传播的占91.2%,同性途径传播占66.7%。艾滋病防治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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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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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福建省食药监局了解到,2015年全省“安全用药月”系列宣传活动于9月1日启动,至10月31日结束。

“安全用药月”期间,将重点宣传以下内容:一是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二是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三是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四是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与此同时,省级层面还将开展“微科普”宣传、“科普惠老”宣教、“安全用药校园行”、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现场咨询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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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街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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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驾护航,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本年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宣传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基地、板报、电子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电台、中心小学网站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14周(xx)

2、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15、16(xx)

3、做好校园宣传氛围布置,电子屏上滚动宣传法制标语,布置一期法制宣传橱窗。——14周(xx)

4、请法制副校长盛群同志来校作一次法制讲座,向师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15或16周(xx)

5、组织师生普法测试。试卷内容涉及《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16周(xx)

6、观看一次法制教育宣传片。——15周(xx)

7、依托少校大队部,组织各中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出一期班级黑板报,并参与评比(xx)

8、精心制作法制宣传小报,开展“小手拉大手——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xx)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班级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学校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及时收集、整理、总结好本校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法制安全科报送我校“12•4”法制宣传活动的阶段性工作信息。

学校安全办 少先大队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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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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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环境保护意识,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环保理念,6月5日,中石化广西玉林石油分公司全面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

该公司推出绿色环保专题板报,突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主题,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宣传水、气、声渣等环境现状与人们生产生活的相关性,号召大家参与到环保中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少用一次性筷子,节约每一张纸,节约每一度电。此外,该公司所有LED均滚动播放宣传世界环境日标语,为宣传活动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公司还以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契机,进一步宣传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石油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知识,针对性地结合当前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对库站使用的油气回收系统、水封井等工作原理进行科普,并重申绿色低碳为企业发展战略之一,使大家从“要我环保”转变为“我要环保”,提升了环保意识。

“此次“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我们结合日常具体实施细则强化教育,并开拓员工眼界,丰富他们的知识层面,使活动更接地气,吸引更多员工参与到活动中来。”该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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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28个爱牙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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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0日是第28个全国“爱牙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口腔健康 全身健康”。

为普及口腔健康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对口腔健康的重视,由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承办的第28届全国爱牙日主题宣传专家咨询活动于9月17日上午10:00—11:30在南京西路人民公园5号门前举行,来自本市各大医院及各区牙防所的40多位资深的口腔医学专家现场将结合自身多年的临床经验解答困扰着大家的口腔疾病问题,并为市民提供免费口腔检查,提出治疗方案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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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9·26世界避孕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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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卫生计生工作,提高育龄人群安全避孕意识,唤起全社会对生殖健康的关注,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不孕不育的发生。9月21日,丰都县兴龙镇开展以“安全避孕、性福选择”为主题的避孕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该镇计生干部向村民宣传了卫生计生政策法规知识、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政策、免费避孕药具品种、使用方法及适应人群、辖区内免费避孕药具领取地点等,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避孕知识、健康保健相关问题,通过计生干部耐心细致的讲解,让居民了解避孕药具、避孕常识,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

此次活动,共发放健康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和免费发放避孕药具2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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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4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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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时期,中学教育尤其是中学生安全教育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一个人将来是否成为人才,理想抱负能否实现的问题。现在正值人口高峰期,各地中学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校学生增多,校园周边环境日趋复杂,给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带来许多新的问题,中学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抓好中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中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突出课题。

一 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和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少年儿童必须接受的,国家 社会 学校 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凡已入学的适龄儿童

少年,必须按照当地学制的规定,学习到毕业,而不能中途辍学。只有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才能使一些学生不中途辍学,保证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从而提高我国的民族素质。

2 开展素质教育的需要

社会发展到今天,从现代教育理论的角度要求我们必须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因为教育本身是为了培养学生优良的

全面的素质,而不是单纯的灌输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安全教育,可以提高中学生的素质,为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文化氛围。中学生一方面要自我约束,遵纪守法,另一方面,其学习和生活又要有必要的外部条件和稳定的治安秩序作保障,而中学生安全教育恰恰在这两方面得到了全面体现。

3 正确引导特殊中学生的需要

现在的中学生,绝大多数与生俱来就有优越感,攀比之风日盛。当愿望不能实现时,少数自我约束能力差的学生便动起了歪脑筋,把手伸向了周围的同学。造成许多学生宿舍内盗窃事件时有发生,有许多学生的钱物也被抢劫。有些女生为了钱,结交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为“友”。同时,单亲家庭

再婚家庭的孩子也较以前多,其心理往往存在障碍。由于心理状态不好,导致个别学生面对缤纷的世界不能自恃,面对突发的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等束手无策。

4 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

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教育的不断发展,在校中学生数量不断上升,校园社会化现象日益明显,校内和校外周边环境日趋复杂。学生被拦路抢劫或被他人伤害,学生宿舍内钱物丢失

女生宿舍内遭流氓滋扰 酒后滋事 斗殴事件等屡屡发生。

大量事实说明,安全问题不仅是学生在校学习 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今后走向社会要遇到的问题。中学生在校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学习 了解

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不仅可以做到在校期间自己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违法违纪并能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而且还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5 提高中学生安全意识的需要

当前中学生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自身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学校一再三令五申宣读《学生校内外安全公约》及处罚办法,给学生发放并学习《安全事故手册》,但在学校总有学生追逐打闹

滑行楼梯扶手的,有翻越校门

围墙的,有体育课上不听从老师要求的,实验课上未经老师允许,擅自触摸药品进行违章操作的,在校外有不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的,有私自闯入施工现场的,有结伙斗殴

盗窃的,有滋事寻非的,在自身财物管理上,思想麻痹,钱物随意乱放,离开宿舍不关门窗,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另外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了解不够,一些社会上的犯罪分子 “小混混”利用中学生在校内学习

生活,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差等,骗取中学生财物。还有的中学生不注意用电

用火安全,不注意交通安全,夏天不注意游泳安全,冬天不注意滑冰安全,平常不注意饮食安全,购买廉价过期食品和饮料,心存侥幸心理,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一些中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看到违法违纪事件,没有关系到自身利益,装作视而不见。认识不到打架斗殴 盗窃等给自身 他人

学校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不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因此,要切实加强中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中学生安全的防范意识。

二 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学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系,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 道德教育 民主法制教育

校纪校规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

1 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

法规校纪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打击坏人而制定的。作为一名在校中学生,通过对法规校纪的学习,应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事不能做。学校可通过文本材料学习与视频材料学习相结合,法制课堂与法制知识竞赛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聘请法律工作者或公安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教学,给学生上专题法制课。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学生深切感受到法就在身边。这不仅对中学生健康 安全成长有益,而且对其走向社会乃至一生都有益。

2 网络安全教育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形形色色的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个城镇应运而生。它们中有一些是正规挂牌网吧,但多数是一些无牌的地下黑色网吧,这些黑色网吧瞄准的市场就是青少年学生。一些学生迷上网络游戏后,便欺骗家长和老师,设法筹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上网。

有许许多多原先是优秀的学生,因误入黑色网吧,整日沉迷于虚幻世界之中,学习之类则抛之脑后,并且身体健康状况日下。黑色网吧不仅有学生几天几夜也打不“出关”的游戏,更有不健康

不宜中学生观看的黄色网页。

针对这种情况,一是要与学生家长配合管好自己的学生,二是向有关执法部门反映,端掉这些黑色网吧,三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中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外来反动

侵蚀的“防火墙”。

3 消防安全教育

当前中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有的学生遇到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报警,由于没有掌握简单救火常识,往往小火酿成大灾;也有的学生在大火发生时,因缺乏自防自救的知识和能力,丧失了逃生的时间,最终被火魔无情地吞噬。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组织中学生学好 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 自救

互救本领。学校可采用消防知识讲座 图片展览 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逃生自救方法,让学生熟悉防火

灭火全过程,从而使他们熟练地掌握“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 “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4 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教育

安全是做好工作

搞好学习的基本条件,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人人都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懂得一些安全知识,学会一些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技能。

例如:社会交往中要防止上当受骗;遇到险情 看到犯罪行为要及时采取适当方式报警;正确处理同学

宿友之间的纠纷;夜间一人不外出;不吃霉变食物和过期食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钱物;不能酗酒 参与赌博;不携带易燃易爆

有毒的物品;不拉帮结派,不打群架,不惹是生非,不染社会不良习气,不参与社会恶势力等非法组织;不进卡厅 歌舞厅

游戏室等娱乐场所;遵守交通规范,注意交通安全,不横穿马路,不抢道 不强行爬车 超车;既要防止性扰 性攻击,也要自尊 自重 自爱。

当有困惑时应向老师

同学倾诉,听取别人劝说;当受到伤害时,要防身自卫和寻求法律保护等等。只有有了安全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处处注意安全防范,并学会自我保护,才能按照正常的秩序工作和学习。

5 心理安全教育

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培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必然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使之感到心理有压力,表现为各种心理上的不适。诸如焦虑 强迫

恐怕 抑郁 冷漠 固执 消沉 暴躁等等。中学生的心理正在发育之中,尚未成熟,其心理上的不良反应和适应障碍伴有强烈的情绪色彩和偏激的行为特征。

近几年发生在学生中的打架斗殴 偷盗 染上不良习气等行为,相当一部分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

因此,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办法 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的和谐教育 环境适应教育 健康人格教育 性教育

心理卫生知识教育 挫折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预防教育,优化心理素质,促成健康人格的发展和完善,从而避免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 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措施

1 切实提高对中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个学校虽然重视安全教育,树立了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也采取了一些安全教育措施,但是安全教育工作远未达到有计划 有目标

规范化教育的层次。安全教育是维护中学生安全的一项基本教育,是中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人才保障的根本教育,它始终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不仅仅是个别学生受到伤害的问题,还会牵动学生家长,涉及其他学生的情绪,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甚至还会影响到部分地区的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要把做好中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到能不能营造优良育人环境| 能不能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

能不能实现学校的教育培养目标这一高度来认识,时刻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2.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事实证明,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仅靠保卫部门和学校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依靠学生管理工作者和学生组织及学生家长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特别是要发挥思想教育阵地的作用,利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体系和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因人因事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

此外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中由任课老师结合课程内容适时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如在化学

物理实验课中讲授有关防火防爆方面的内容等。

3.突出重点 注意提高教育实效

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展开,更要有重点地进行。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一是教育的内容要以防人身伤害 防财务受损 防心理失常 防违法犯罪 保学业完成为重点。

二是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开展不同内容的教育。如对有不良行为的“后进生”要以防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帮助

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对喜爱运动,行为又过于冒险的学生,要加强防运动损伤教育,教育他们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有心理失常表现的学生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障碍,等等。

4.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让中学生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提高中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的有效途径。学校要十分注意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能力,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如经常召开各班学生干部会,讨论安全管理问题,查学生宿舍,召开学生宿舍办公会,听取学生意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还可以利用校团委的组织活动,各个课外小组活动进行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安全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和完善从校到班 从大的团队组织到小的兴趣小组的学生自我管理组织,让学生参与学校各方的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激励机制,通过经常开展创“文明班级” “创三好” “模范团员”

“优秀班干部”和“出色兴趣小组”等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模范榜样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师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 争取相关部门协作,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优化育人环境

学校在加大对校园安全保卫力量的投入 提高保卫人员素质和学校安全教育水平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

公安机关的支持,严厉打击危害学校及中学生安全的不法行为,切实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状况,优化育人环境。

对校门口的一些摊点,校园附近的一些黑色网吧,对中学生存有安全隐患的一切问题,该取缔的取缔,该打击的打击,该解决的尽快解决。对校内发生的治安事件或安全事故,要依法处理,及时通报。

对违反安全规章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甚至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此创造一个安全

文明的育人环境,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综上所述,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外部,需要社会 学校 家庭紧密配合;在内部,需要学校的各个部门通力合作

齐抓共管,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这样才能达到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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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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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26个“全国土地日”,切实做好土地日宣传工作,近日,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超前谋划,精心筹备,提前做好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

今年,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旨在通过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

该局围绕宣传主题,成立了局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信息联络、现场宣传、新闻报道等三个组,明确部门职责;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方法及措施;加强工作协调,根据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局机关及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对各乡镇宣传展板内容、宣传栏设置及宣传口号、条幅、资料、场所进行指导,督促落实,确保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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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艾滋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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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为向游客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30日下午,位于重庆涪陵区的美心红酒小镇联合蔺市镇卫生院、高校志愿者共同举办了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围绕今年世界艾滋病日“携手抗艾、重在预防”这一宣传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趣味游戏等活动,向群众宣传艾滋病的危害、传播途径及预防方法等方面内容,吸引了不少游客参与。

主办单位红酒小镇表示,希望通过宣传活动,使游客进一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消除“谈艾色变”的恐惧心理,同时倡导全社会积极行动,消除歧视,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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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开展爱眼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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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在以“情系白内障患者,共享和谐新视界”为主题的第十七个全国爱眼日来临之际,东湖社区在社区卫生室对60岁以上老人开展免费体检。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眼健康水平,逐步消除白内障致盲。社区采取黑板报、电子显示屏、中心户入户通知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白内障防盲致盲政策,介绍夷陵区残联开展的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患者可凭检查结果,带医疗证直接到宜昌市阳明医院免费手术,一站式服务)。同时宣传眼保健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居民关注视力健康,提高居民的防盲治盲意识。

此次活动,共有一百多老年人参与,通过现场检查、咨询,极大的普及了视力健康科学知识,推进了白内障康复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呼吁更多同仁加入到关爱视力残疾的队伍中来,携手共同关注、关心、关爱视力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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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世界牛奶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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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牛奶科学知识,开拓市场,引导消费,推动奶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和广州市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广东省奶业协会、广东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和广州市奶业管理办公室联合广东省各大品牌乳品生产加工企业于6月1日“世界奶牛日”期间,开展一系列包括网络宣传、现场互动和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活动

6月21日上午, 现场互动会在广州越秀宾馆会议中心举行,互动会以“广东放心奶,粤牛越健康”为主题,与市民进行了深入交流。活动会邀请广东奶业行业的主管领导、知名专家、企业代表等就奶业的热点问题与市民进行现场交流。互动会还吸引了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广州日报、信息时报、人民网、南方奶业网等媒体的关注,并纷纷派记者参与和报导了本次活动。

互动会现场气氛活跃,围绕牛奶生产、牛奶营养与饮用、质量安全控制、广东奶业发展等问题,市民和媒介记者们纷纷与嘉宾们进行了深入探讨与广泛交流。通过这次面对面的交流互动,既增加广大民众的牛奶知识,又加深对广东奶业的了解,增强消费信心,有力地推动奶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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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市医院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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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群众对结核病防治的认识,普及党和国家对结核病的惠民政策及结核病防治的科普知识。 3月19日上午8时,XX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协同市疾控中心性艾科贺晓科长等六人来到泗门镇社保中心门口,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

今年是第20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 依法防控结核——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一位患者”。在活动现场,医务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展板放置和发放宣传单、宣传小册等方式向前来群众宣传结核病的预防常识和常见症状,疾控中心性艾科负责人贺晓科长向过往群众详细介绍国家肺结核免费政策,并提供结核病服务咨询平台。

活动共计发放结核病防治宣传小册和宣传单500份,现场接受居民咨询250余人,大大提高了群众对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的知晓率和自我防护意识,为广大群众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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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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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内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6月23日上午,兴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联合石海镇交通管理办公室利用群众赶集的契机,在石海镇兴堰村场口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活动现场,相关部门设置了与交通安全常识有关的图文展板,悬挂了相关的宣传横幅。当群众观看时,现场民警就及时对展板内容进行解说,向群众普及安全知识。

除了通过展板宣传外,民警还向群众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单,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等。此次活动共出动警力5人次,警车1台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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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与反思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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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上午,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组织宣教民警深入辖区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当日上午10时许,州交警支队宣传教育大队赖格登大队长、和库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勤务中队吴建军中队长等一行四人,来到库尔勒市红黄蓝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民警结合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通过观看交通安全动漫宣传片和现场讲解结合的方式,向孩子们讲解了交通指示灯、交通标志、标线的不同含义,指导孩子们如何正确通过十字路口、怎样安全过马路,并采用现场互动问答等方式,教育孩子们摒弃各种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寓教于乐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幼儿的基本交通安全常识。同时,发动孩子们将交通安全动漫绘本带回家,通过让宝妈宝爸讲故事的方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并鼓励孩子们通过“小手拉大手”,告诉自己的爸爸妈妈和身边的亲人,在日常生活中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努力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小朋友。

期间,民警还教给孩子们一些简单的交通指挥手势,开展道路交通模拟场景演练,将交通安全文明常识和规范准则一点一滴、循序渐进地灌输给每一位宝宝。

当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受到了红黄蓝幼儿园老师和幼儿的一致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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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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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12月也是全国法律援助宣传月,根据“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主题,天山街社区在三楼会议室组织辖区居民进行法治宣传。

法制宣传活动中,社区书记陈新华对辖区居民讲解了关于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各项政策,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会议、新源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活动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大力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有效地将法律带进了社区,送到了居民身边,增强了居民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辖区内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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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的由来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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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免疫预防接种,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

80年代后,我国政府积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扩大计划免疫规划(EPI,Expanded 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并积极开展工作。

九十年代以来,每年选定一个重点内容作为当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活动的主题,尤其是紧紧围绕WHO“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的行动纲领的要求,将消灭脊髓灰质炎作为“巩固和发展我国计划免疫工作成果,保护儿童健康”的一项重要目标。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活动每一年主题的确立对全国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卫生防疫机构普及计划免疫和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市民免疫预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也使每个儿童家长了解并深深体会到“计划免疫是每个孩子都应享有的权利”。“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活动”使全国儿童获得高水平的免疫种率成为现实,为保护儿童健康、造福子孙后代,提高我国的人口素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至此,我国已建立了完善的免疫接种程序:在婴儿出生24小时内,即进行乙肝疫苗接种,并在婴儿1周岁之前,完成程序中的所有基础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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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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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决定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采购疫苗,应当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

“疫苗生产企业应当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或者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接受委托配送第二类疫苗的企业不得委托配送。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疫苗费用以及储存、运输费用。疫苗费用按照采购价格收取,储存、运输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收取。收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三、将第十六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应当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对于冷链运输时间长、需要配送至偏远地区的疫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提出加贴温度控制标签的要求。

“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的相关规范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四、将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在销售疫苗时,应当提供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销售进口疫苗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五、将第十八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接种单位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七、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记录疫苗的品种、生产企业、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内容。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八、将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国家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

九、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疫苗质量问题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情况时,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四条:“国家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疫苗追溯体系技术规范。

“疫苗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本条例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疫苗追溯体系,如实记录疫苗的流通、使用信息,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十二、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六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三、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预防接种保障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发生特别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连续发生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地区,其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将第五十六条改为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

“(一)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的;

“(三)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十五、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五十九条,修改为:“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

“(一)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或者购进记录的;

“(三)未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的;

“(四)医疗卫生人员在接种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告知、询问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情况的;

“(五)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未依照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接种疫苗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告的。”

十六、将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从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

“(三)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

“(四)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依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

“(五)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进行登记、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记录销毁情况的。”

十七、将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三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记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十八、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疫苗,并处违法销售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六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由卫生主管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接种单位的接种资格;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反规定储存、运输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将第六十八条改为第七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二十一、将第七十二条改为第七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疫苗生产企业,是指我国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以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五条:“出入境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三、删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二条中的“疫苗批发企业”。

二十四、将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二条,并将其中的“第八十七条”修改为“第八十六条”。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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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宣传活动的小学作文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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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今天是国际劳动节,也是法定休息的日子。今天也是《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四周年日子,也是国家对《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方案的实施日子。

很多人应该在这一天好好休息的,难得的休息天,好多义工一大早就在人民剧院门口相聚了。义工里最早到的是6点半。樊大姐还早早到了集合点,并送来了两箱的矿泉水。今天有老义工也有新义工,还有几位小学生。不论身份和年龄,今天我们统一的称呼是义工。大家都是利用休息时间做了一件人生有意义的事情。

今天的主要公益活动内容是:发放一万份交通安全宣传单和维护劝导交通安全。

安吉县公安局的民警也早早集合了。他们大约20位民警。在公安局章主任和交通警察大队的官主任带领下,今天滴水义工和民警一起来做这件有意义的活动。

我们发放宣传单的道路是:人民路(含建设新村、上郎村、商贸广场)、胜利路(含天平花园和时代新城)、天目路(含天目新村、凤凰菜场)、地铺路(含花鸟市场)、步行街(含祥和路)、凤凰路(含翔溪花园和安深花园、银苑小区)、浦源大道(含三里亭菜场和车站、浙北大厦、芬芳小区)。劝导的地点是:胜利桥、菜场、水利局路口、肯德基路口、百汇路口、发展大厦路口、天目路胜利路口。

今天的太阳很大,天气很热。但是大家依旧怀着一颗热忱的心,把今天的公益活动圆满完成。

[安全宣传活动的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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