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写小说作文【合集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结局是怎么样的,和小说有什么差别?相信很多人都被这部电视剧圈粉了,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写小说作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浏览

6257

作文

1000

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 加入清单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小说超渡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271 字

+ 加入清单

离预产期还有十几天的时候,孩子入了盆,李渡的肚子直往下坠,精神倦怠,手脚浮肿,也不吵着要出门了,天天待在家里,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没一会儿便要上洗手间。

陈端成看着心疼万分,整日亦步亦趋地跟着,寸步不离,白天给她揉腿,削水果,哄着吃饭,晚上李渡一有动静又马上醒来,给她递水盖被子,陪着上厕所,事事亲力亲为,虽然累得眼睛下面青黑一片,心里却雀跃得很,天天算日子,等着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终于熬到了预产期,夫妻俩一起去医院做最后一次产检,结果B超显示羊水有点浑浊了,医生建议当天住院,第二天剖腹产。

陈端成当时就愣了,皱眉问道:“一定要做手术么?”医生说:“最好是做手术,不然孩子会缺氧的。”

陈端成脸色发白,在办公室里来回转圈,医生不好催促,公事公办地说:“当然坚持要自己生也……可以。”

李渡坐在一旁,等了一阵,看陈端成迟迟做不了决定,只好自己出手了,沉声道:“住院,明天手术!”

第二天,李渡被安排做第一台手术,周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但轻微的耳鸣一直伴随着陈端成,他定定地坐在门口,唯有搭在膝上的手指偶尔轻跳一下。

剖腹产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孩子就被两个护士抱了出来,陈端成赶紧站起来,几步跨过去,看见了那个张嘴大哭的小家伙儿,护士喜气洋洋地说:“快看看,你儿子,七斤六两。”陈端成还没看上两眼,发个楞的功夫,护士就把孩子抱走了。没过一会儿,李渡被推了出来,陈端成快步向前,看见李渡头发散乱,贴在脸上,嘴唇苍白,他忍住眼泪,把她的头发拨开,轻声说道:“老婆,你辛苦了,是个儿子,有七斤六两呢!”

李渡麻药劲儿还没过,眼睛半闭着,说了一声:“知道了。”

李渡被推到病房,躺在床上,伤口闷疼,陈端成在一旁抱着孩子,用痴恋的眼光仔细端详,“我儿子,长得真英俊!”‘

李渡勉强伸头看了一眼,一张小脸皱巴巴的,还没有巴掌大,上面一层灰,可能是抹的爽身粉,肿眼泡,小鼻子小嘴,还好,头发是直的,不知道陈端成从哪里看出来的英俊。

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己疼,长什么样李渡也是喜欢的,陈端成更是抱着就不愿撒手,给孩子喂奶,换尿不湿,无师自通,保姆站在一旁都插不上手。

出院后,陈端成固执的要求李渡坐月子,请了一个很有经验的月嫂来看顾,一切从严要求,不沾冷水,不洗头洗澡,猪脚汤,鱼肚汤,鲫鱼汤,轮番上阵,喝得李渡头晕眼花,不过为了孩子能有奶吃,忍了!不能忍受的是为什么不让洗头洗澡啊?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上次小产我不在身边,你自己不注意,身体就吃了亏,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补回来!”陈端成在这方面很传统,又很坚持,就是不让她洗头洗澡,“什么都可以顺着你,这个不行!”

李渡每天要问陈端成数遍,“你觉得我身上有味儿不?”陈端成装作认真的上下嗅一通,才肯定地说:“没有,绝对没有,香喷喷的。”然后还要凑过去亲一下,“来,香香嘴巴!”

李渡再三恳求,据理力争,终于在生完孩子的十天后,不太痛快地洗了个澡,因为陈端成在一旁不断催促,李渡连沐浴露都没用,草草地冲了一下,就被他拿浴巾包住,抱到了床上,急急穿上衣服吹头发。

李渡抱怨:“我在国外的时候,人家都是生完当天就洗澡,我这都十天了,你老是催,都没洗干净。”

“外国人净瞎搞!”陈端成替她吹着头发,很是不赞同地说道:“哪有生完孩子不坐月子的?你又不是外国人,你是我老婆,得按中国人的传统来,要不然落下毛病,我也不能代替你受罪,老实些罢。”

李渡刚当上妈妈,笨手笨脚的,想疼爱孩子又不知道怎么个疼法儿,一抱孩子就紧紧搂在怀里,生怕给摔了。每次喂完奶,她自己出一头大汗不说,孩子也皱着眉头不舒服。可人家孩子爸爸抱着就游刃有余,慢悠悠地圈在胳膊上,随便拍几下,孩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李渡怎么也学不会,感觉很是挫败,“我真是没用,抱个孩子都抱不好。”

陈端成把孩子接过来抱在怀里轻轻摇晃,说道:“这好比每个人都只有十颗糖,要放在不同的盘子里,这个盘子放多了,那个盘子自然就少了,你在运动和语言上的天赋已经很让人嫉妒了,不用纠结这种小事,这些事,有我呢。”

李渡笑道:“你倒是挺会安慰人的,既然你这么说,那以后你给你儿子喂奶吧。”

“我……”

孩子满月后,正式取名叫湛卢——陈湛卢。

阿卢长得像陈端成,连皱着小眉毛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是个活泼漂亮的孩子,高兴时咯咯笑,不高兴的时候也不哭,手边有什么东西就扔什么东西,李渡暗自嘀咕:“阿卢也不知道随了谁,我和你都不是暴躁的人哪。”

陈端成想到年少时的荒唐事,汗颜道:“孩子小么,哪里看得出来品性,长大就好了。

阿卢长到半岁的时候,李渡和陈端成说想找个工作去上班。

她说:“我老待在家里很无聊,想去师范学院联系一下,看能不能去那里当老师,这样的话,上班规律,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多。”

陈端成也赞成:“这样行,你应该有自己的天地,要不然浪费了,孩子我多带一点,你去你的。”

陈端成问李渡要不要帮忙,事先找人给师范学院那边说一下,李渡说不用,先自己联系了再说。

其实李渡心里已有八成把握,早在她当导游的时候,师范大学的校长就给她说过几回,让她去那里当老师,这所学校成立时间晚,外语系的法语老师也就堪堪能用,急需李渡这样的人才。

果然去一说,那边就满口应承,考试不过走了个过场,象征性地看了看李渡的相关证件,让她下学期就过来上班,直接从讲师干起。

陈端成让李渡趁着还没上班,去考了个驾照,买车的时候,也没和李渡商量,直接开了个大沃尔沃回来。

“你是让我开去参加阅兵式么?“李渡都快哭了,这黑咕隆咚的一坨,远远望去跟装甲车一样。

“不好看啊?我觉得挺好看的,你个子高,得开大一点的车才像样。”

陈端成也知道这车不太秀气,本来是打算给她买辆卡宴的,可是想想,算了,好不好看不重要,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把车门打开,拍拍方向盘,“稳重大气,低调内敛,多符合你老师的身份,来,试一下!”

“我每天开着装甲车去学校,是够低调的。”李渡无奈地说。

开学前几天,李渡从学校报到出来,来到停车场,摁动手里的钥匙,沃尔沃“嘀嘀”响了两声,她拉开车门,正准备上车,一个男人慢慢走到她跟前,身形高大,挡住了阳光,阴影将她覆盖。

男人低声叫她:“李渡……”

李渡有些惊讶,很久没有看到这个人了。

她叹了口气,说:“你到这里有事么?”

欧修良微低着头,蹙着眉,胸口起伏,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说道:“嗯,来这里有点事。”

此时临近中午,停车场很寂静,像一潭死水,不见半分涟漪,可谁又知道表面的平静之下是暗涛在汹涌,在翻滚。

李渡没说话,她在等着欧修良说话,

欧修良喉头滚动,声音暗沉,“你……伤都好了么?”

李渡点头,说:“好了,没什么问题。”

他看着脚下方砖的缝隙,缝隙中有绿色的小草顽强地长出来,尽管只有一点点土,但不妨碍它们的旺盛。

“他…对你好么?”

没等李渡回答,欧修良又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自然是好的,连你回来都是包的飞机。”他连忙又解释道:“那天我恰好去机场碰见了。”

李渡微怔,须臾,问他:“你也好吧?听说宋长胜调走了,还好没影响到你。”

“我能受什么影响?有新靠山了呀!”欧修良笑得有些古怪,

李渡不忍他将自己说得那么不堪,说道:“你不要这样说,不管她的家庭是怎样的,你们两个人过得好就行,不必狷介这些事情。”

欧修良默默点头,

他和她的对话就像年久失修的链条,凝涩而粘滞,说一句,停一阵,再说一句,又停一阵,

带着生锈的过往,在这火热的中午。

欧修良喉咙酸堵,语带酸涩:“我听说你遇到车祸,很……担心,只是……工作太忙,不能过来。”

李渡善解人意地笑笑,“没关系的,只是有点骨折,很快就好了。”

欧修良望着她,眼睛像深不见底的宇宙黑洞,能吸卷一切,

他咬着牙,脸上突出棱角,似乎极力在隐忍着什。

李渡轻声说:“我要走了,我儿子还在家呢。”

欧修良抬起两道浓眉,低低地问:“如果……”

李渡缓缓说道:“不会的,修良!”

她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欧修良”,此番唤他修良,他心中没有半分欢喜,因为他知道,唤了这声“修良”,他和她,就要擦肩而过,从此路人了。

欧修良得了答案,没有说再见,转身大步离去。

李渡上班后,陈端成基本就很少应酬,但凡他在家,必定是他陪着孩子玩。李渡兼了精读和口语两门课,她本身做事就很认真,这下更是经常备课到深夜,陈端成总是默默地给她递上一杯牛奶,一碟小点心,床头的那盏灯,会一直亮到她上床的时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上班不过短短半学期,李渡带的班法语成绩就提高了一大截,经常还有外系的学生过来蹭课。让陈端成恼火的是,居然有一个历史系的男老师声称也想学法语,没事就打电话过来向李渡请教,李渡是个实心眼,没往别的地方想,人家问,她就答,同事么,应该的。

陈端成恨得牙痒痒,找李渡抽风,“你有没有和你同事说你已经结婚了啊?”

李渡并没有隐瞒过自己已经结婚了,有人问起她当然就说,问题是那男老师没问啊,人家只是问法语啊。

“人家又没问我这个,我没事儿说自己家私事干嘛?”李渡一句话就把他给堵住了。

直到有一天,李渡在洗澡,陈端成“迫不得已”帮她接电话。

“李老师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巴拉巴拉一大堆,

陈端成等他说完了,才淡淡地说:“李老师洗澡去了,我是她丈夫,请问您贵姓?”

那头磕磕绊绊地说:“我……我免贵姓周。”

“哦,周老师,您着急吗,着急的话我现在就把电话递给她?”

“不,不着急,我回头再打!”周老师坚决地说。

陈端成客气地挂了电话。

后来,没有后来了,那位勤学好问的周老师再也没有打电话来请教问题了。

陈端成决定没事要多去学校走走,虽说李渡他是绝对放心的,可谁的老婆被人惦记都他妈心塞啊!

没过几天,陈端成得了空,早早就下班到学校去,结果李渡不在办公室,同事说她打球去了。

陈端成走到网球场,看见李渡和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挥汗如雨地打球,还和以前一样的灵活矫健,男人打得似乎也不错,俩人旗鼓相当,一来一回地打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李渡早就看见陈端成了,和男老师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家。

上车后,陈端成问:“这人是谁啊”听起来语气很正常,也没什么醋意。

李渡颇为赞赏地回答:“体育系新分来的老师,人年轻,技术好,体力也不错。”

陈端成没再说什么,随便聊着天,到超市去买了东西才回家。

晚上吃完饭,阿卢洗过澡就睡了,李渡躺在床上在看书,陈端成踱到床前,把李渡的书抽走。

李渡皱眉:“干嘛呀,人家正看书呢。”

陈端成不说话,欺身把她压倒在下面,李渡使劲推他,陈端成把她的手按在床头,

他目光阴沉地看着她说道:“年轻?技术好是吧?我就老了,技术也不好啦?”

李渡觉得很可笑,这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嘛!

陈端成不理会她的嗤笑,沉沉说道:“今天,你说要几次,什么姿势,我都没问题!”

李渡手被摁住,就用腿踢他,陈端成身上硬邦邦的,也不在乎被她踢几脚,

陈端成一双眸子,黑得像墨,缓缓低下头,亲吻她的脖子,往下,一直往下……做了他心里一直念叨了很久的事。

陈端成使出手段,把李渡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晚上,最后她一点力气都没了,他还一边顶,一边问:“你说我老了没有?技术好不好?”

事后,李渡将这次的行为定性成“没有自信的表现”,陈端成冷哼一声:“我是那种没有自信的人吗?”

阿卢开始会走路了,他爸一回来就从李渡怀里挣出来,屁颠屁颠地迎上去,张开双臂喊:“爸,爸!”,陈端成一把抱住他,高高地举起转圈,阿卢高兴得咯咯笑,然后是父子俩一顿乱亲,陈端成满脸都是口水。

李渡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干巴巴地站在门口妒火中烧,随手摔了一条阿卢用过的脏毛巾给陈端成,“你给阿卢灌了什么迷魂汤,我也天天陪他玩呢,怎么不见他对我这么热情?”

陈端成暗笑,李渡所谓的陪着玩,就是一本正经给阿卢说法语,讲道理,教他认字,阿卢对她热情才怪呢!

他一边用毛巾擦掉脸上的口水,一边对李渡讲:“他现在小,觉得爸爸好,你放心,儿子都是和妈亲的,以后长大了保证黏着你,我这个爸爸都要靠边站。”

说是这么说,李渡觉得还是应该多讨好儿子,可陈端成的那些花样她都不会啊。

有一天,陈端成回家,保姆在楼下忙,楼上隐约有李渡的声音,他轻手轻脚地循声上楼,看见李渡和阿卢坐在床上,阿卢“啊啊”地叫着,小屁股一蹦一蹦的,李渡声音低柔,正在说法语,好像是念一首诗,陈端成站在门口,含笑看着母子俩。

李渡抬头看见他,有点不好意思,“你干嘛站门口不出声啊?”

“我听你说法语的声音很迷人,是在念诗给阿卢听么?”

李渡腼腆地笑笑,虽说孩子都生了,可她还是像个少女般羞涩,陈端成喜欢得紧,一到晚上就缠着她:“李老师,来,我们交流交流。”

“念什么诗呢,翻译给我听听。”陈端成说,

李渡慢慢说道:“

我渴望与你一起生活,

我渴望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

我渴望歌唱当你歌唱时,

我渴望哭泣当你哭泣时

我渴望笑当你笑时,

…………

陈端成听完,眼里漾着笑,说:“你可以对阿卢说,爸爸爱妈妈,妈妈也爱爸爸,这样我和他都能听得懂,其实意思都一样。”

阿卢看见陈端成很兴奋,要抱抱,陈端成把他抱起来,对他说:“妈妈厉害不厉害?法语说得这样的好,还会念诗呢。”

李渡看着面前对她微笑的两个男人,一个清俊优雅,黑发中夹着银丝,一个眼睛亮若晨星,嘴里滴着长长的口水。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你看,我真的生活得很快乐!”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19 字

+ 加入清单

这几天我们师生共读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我已经把第一章读完了。里面的故事生动有趣,讲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难忘的小学生活。有时我被故事里好玩,逗人的内容笑得开怀不已,有时也会为他们打抱不平。

在一片金色的草房子里,有一个油麻地小学,这个学校的校长桑乔有一个聪明淘气的儿子桑桑。有一次他竟然把自家的锅砸了卖钱,用卖的钱来买鸽子,他还把自己家的碗柜改成了鸽子的家挂在墙上。还有一次当桑桑看到别人在河里一网就捉到了许许多多的大鱼大虾,他非常的羡慕打鱼的人,可是桑桑家没有渔网,于是他把妈妈的蚊帐撕了下来做成了一张鱼网来网鱼,捕捞到很多鱼……但是这事让妈妈知道了、调皮的他除了挨打,就是妈妈惩罚他,把桑桑的蚊帐拿了下来,结果桑桑晚上睡觉时被蚊子咬了一身的红包。

我还认识了桑桑的同班同学陆鹤,因为他是一个秃头,大家都叫他“秃鹤”,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和玩弄,在一次广播体操中,他用了特殊的方法报复了学校,使他们的学校没能得到第一名,大家都不搭理他了。然而在一次的演出比赛中,有一个秃头连长选不来演员担任,他一心想做一个好演员,经过他的认真艰苦的排练,最后为学校争得了第一,大家都喜欢他了,陆鹤激动得哭了。

读完《草房子》第一章后,我有许许多多的感受。桑桑是一个很调皮,聪明淘气的男孩,但是桑桑把锅砸了换钱买鸽子和把把妈妈的蚊帐做鱼网,这样破坏家里的东西是不对的,所以我们可不能向桑桑一样的调皮的过了头。陆鹤天生就是一个秃头,心里就很难过很自卑了。他的同学不但没有同情陆鹤,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秃鹤”而且经常作弄他。使陆鹤更加的难过,同学们这样做太不应该了。经历了一些事情后最后大家不嘲笑陆鹤了,知错就改、和睦相处的在一起学习。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的生下来身体上就有缺陷,我们不能嘲笑他们,应该给予他更多的体谅、关心和帮助,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温馨的大家庭里面,要想对亲人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我们只有常常帮助别人,我们才能快乐、开心地度过每一天!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

全文共 6223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我不是潘金莲]  》是2012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刘震云。该书是他第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直逼现实,书写民苦和  《一句顶一万句》一样,故事都是写一个戴了绿帽子的人想杀人,其实不过是想在人群中找到能说上话,不同的是,这本书中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女人,从杀人到折腾人,不过是想在人群中纠正一句话。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结局,以供参考。

××省有一个××县。××县城西街,有一家出名的饭铺叫“又一村”。该店出名,是因为店里的一道菜,叫“连骨熟肉”。“又一村”除了卖“连骨熟肉”,也卖杂碎汤、烧饼、凉菜、各种酒类等。杂碎汤、烧饼、凉菜等与别人家大体相似,独“连骨熟肉”,做得与众不同。别人家的肉在大锅里煮,煮到肉烂,一般会骨肉分离;“又一村”的肉煮透,也不离骨。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剩下骨头,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单说滋味,也与众不同,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凡是到该县去的人,大吃,就去“太平洋海鲜城”;小吃,就去县城西街“又一村”吃“连骨熟肉”。地道的吃法,是现买现吃;肉刚从锅里捞出来,扯肉烫手;就着烫肉喝酒,本来你能喝二两,现在你能喝半斤。

“又一村”一天煮两锅肉。中午出一锅,傍晚出一锅。大家惦着这肉,吃饭得在店前排队。按“又一村”的规矩,在店里吃饭才能买肉;不吃饭单买肉,得看吃饭者买过,能否剩下来。就算吃饭买肉,也不一定买得到,得看今天客人的多少,你排队是否靠前。外来的人常问:店家,肉卖得这么好,何不多煮几锅?店主老史说,不能累着自己。

老史今年六十岁了。卖肉之余,爱搓麻将。饭铺一天煮两锅肉,也有搓麻将的时间。但卖肉不能累着,搓麻将也不能累着,一个礼拜,老史只搓一回麻将。时间是固定的,周四,下午三点开始,搓到夜里十一点,八个钟头。牌友也是固定的,开酒厂的老布,批发烟酒的老王,开澡堂的老解。常年累月,时光换,人头不换,到头来算账,输赢相抵,各自输赢也差不多;就是在一起消磨个时光。

四人搓麻将就在“又一村”。周四下午,老史让饭店专门腾出一间包房;下午,让饭铺额外多炖出一脸盆“连骨熟肉”,备四人晚饭时吃。吃饭时也喝酒。酒是开酒厂的老布带来的,叫“一马平川”。吃过“连骨熟肉”,喝过“一马平川”,接着搓麻将。

周五这天,老史接到一个电话,他有一个姨妈,在东北辽阳去世了;姨妈的儿子也就是老史的表弟,让老史去奔丧。老史问表弟,姨妈临走时留下啥话没有;表弟说,半夜,心肌梗死,清晨发现,身子已经凉了,一句话也没留下。老史感叹之余,决定去东北辽阳奔丧。决定去奔丧并不是姨妈一句话没留下,姨妈要走了,最后再看她一眼,而是老史想起自己小时候。老史小的时候,姨夫在东北辽阳当兵,姨妈去随军,在辽阳当纺织女工,一晃五年没回来。老史八岁那年,姨夫和姨妈回来了,来老史家看老史的爹娘。老史他爹见小,看姨夫和姨妈在外面工作,便张口向他们借钱;姨夫还没说话,姨妈一口回绝;接着说:

“姐夫,不是不借给你,咱家的穷亲戚太多了,借给你一个人,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借给所有人,我也该卖裤子了。”

但吃晚饭的时候,姨妈把老史拉在身边,背着老史的爹娘,悄悄塞给老史两块钱。姨妈:

“你生下来的时候,我是第一个抱你的人,就是用这双手。”

当时的两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块钱;那时人的工资,也就几十块钱。这两块钱,老史一直没花,从小学二年级,放到小学六年级。从小学二年级到小学六年级,老史过得特别有底。到了小学六年级,老史看上一个女同学,才从两块钱里辟出两毛钱,买了一个花手绢送给她。老史至今还记得,手绢上印着两只蝴蝶,在花丛上飞。

从××县到东北辽阳有两千多公里。老史从老家辗转到辽阳,表弟接着,吊唁姨妈,诉说往事,都不在话下。待丧事办完,从辽阳回来,在北京转车,老史发现,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年关。因为北京火车站人山人海,天南地北的人,都要回家过年。不留意是在平时,不留意间,一年又过去了。老史排了四个小时队,没有买到回老家的火车票。不但这天的票没有了,往后三天的票都没有了。因为这天是腊月二十七,大家都急着回去过年;离年关越近,大家越急着赶回去。老史这时感叹,姨妈死的不是时候。接着便想在车站附近找个小旅馆住下,干脆等过了年,大年初一再往回走;年前大家都赶着走光了,大年初一的火车,说不定就是空的;又想,平日在家都不着急,何必一个人在北京着急呢?何必被一个年关绊住腿脚呢?便离开火车站,信步往南,发现路东一条小巷里,有几家旅馆;巷里人来人往,口音天南地北,都是提着大包小包的旅客;老史拐进小巷,欲上前打问旅馆的价格,手机响了。老史接起,是老家开酒厂的老布打来的。老布在电话里说,今天晚上,想从“又一村”端走一盆“连骨熟肉”;老布的亲家,到老布家串亲来了,亲家指名道姓,要吃“连骨熟肉”。老史看了看表,已是下午六点;如是别的事,哪怕是借钱,老史都能一口答应,唯独“连骨熟肉”的事,老史不敢做主;因为这是“又一村”的规矩,门前有顾客排队,不能私自从后门端肉;现在是下午六点,正是排队的时候。老史踌躇间,老布:

“亲家不比别人,我现在就去‘又一村’找你。”

老史:

“你现在来‘又一村’,也找不到我。”

老布:

“为啥?”

老史:

“我人在北京。”

一听老史在北京,老布马上急了:

“这事儿大了。”

老史:

“不就一口肉嘛?不吃你亲家会死呀?”

老布:

“我说的不是肉的事,今天是礼拜三,明天,是咱牌局的日子呀。”

老史也恍然大悟,今天原来是礼拜三;周四下午三点,是老家四个朋友,固定搓麻将的时间。老史:

“买不上车票,回不去了。这个礼拜空一回吧。”

老布:

“空不得。一空,事儿更大了。”

老史:

“不就搓个麻将嘛,不搓麻将会死?”

老布:

“我不会死,老解会死。”

老史:

“啥意思?”

老布:

“老解这个月一直脑仁疼,前天去医院一检查,检查出来个脑瘤,过了年就要开刀;是良性是恶性,现在还不知道;如是良性还好说,如是恶性,老解就麻烦了。我怕呀,这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回搓麻将了。”

说完,老布挂了电话,连一开始说的“连骨熟肉”的事,也给忘了。老史挂上手机,也觉得事情大了。老布说的“老解”,也是老史四个固定的牌友之一,在县城南街,开了个洗澡堂子。平日打牌,老解牌品最差。赢了牌,得意忘形,嘴里吹口哨、唱戏;输了牌,摔牌,吐唾沫,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但去年冬天的一天,老史彻底认识了老解。那天傍晚,老史与老伴怄气,晚饭时多喝了几口酒;谁知越喝越气,越气越喝;一顿饭没吃完,喝得酩酊大醉。醉后,不愿在家待着,趔趔趄趄,走出家门。老伴正与他怄气,也没拦他。出得家门,才知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看着漫天的大雪,老史不知道往何处去。摇摇晃晃,从县城西街晃到南街,看到了老解的洗澡堂子。待进了洗澡堂子,一头扎到地上,就啥也不知道了。第二天一早醒来,见自个儿在澡堂的铺头上躺着,旁边坐着老解;铺头前,还围着两个澡堂搓背的,肩上搭着毛巾把。接着发现,自个儿胳膊上扎着针管,头顶上吊着药瓶。老史用另一只手指指药瓶:

“啥意思?”

铺头前一个搓背的说:

“昨天看你人事不醒,我们老板怕你出事,赶紧把医生叫来了。”

老史:

“喝口酒,能出啥事?”

另一个搓背的说:

“医生说,亏把他叫来了,你当时心跳一百多,再晚一会儿,说不定就过去了。”

老史还嘴硬:

“过去就过去,人生自古谁无死呀。”

老解在旁边摇头:

“那不行,你要死了,我们到哪儿搓麻将啊。”

老史当时心头一热。心头一热不是说老解救了他,而是关键时候,看出了一个人的品质。现在听说老解得了脑瘤,生死未卜,这场麻将,有可能是老解大难之前,最后一场麻将了,老史也觉得事情大了,也觉得自己必须赶回去。而且,必须在明天下午三点之前赶回去,才能不耽误正常的牌局。但车票已经没了,如何能坐上火车呢?老史从小巷又返回车站,到退票处去等退票。但年关大家都要回家,票还买不着,哪里会有退票的?老史去求车站的值班主任,说家里有重病号,看能否照顾一张车票。值班主任同情地看着老史,说像老史这种情况,他今天遇到三十多起了;但火车上座位就那么多,车票已经卖出去了,哪里能再找出座位呢?没票就是没票。老史又想在车站广场找黄牛买高价票,但年关头上,车站里里外外都是警察,一个黄牛也找不到。着急间,车站广场亮起了华灯,一天又过去了。也是急中生智,老史突然想出一个办法。他从提包里掏出一张纸,又掏出笔,在纸上描画出几个字:

我要申冤

接着把这张纸举到了头顶。

没等一分钟,四个警察冲上来,把老史当上访者捺到了地上。

负责把上访者老史遣送回老家的,是北京两个辅警,一个叫老董,一个叫老薛。所谓辅警,就是警察的帮手;不是警察,干着警察的事。火车上人山人海,已经没有座位;但把上访者送回老家,又不受人山人海的限制。越是年关,越不能让人上访。列车长在列车员休息车厢,给老史、老董和老薛腾出两个铺位。上访并不犯法,老董和老薛也没有难为老史;不但没难为老史,因怕老史路途上生变,反倒处处照顾老史。列车长腾出两个铺位,他们让老史自己住一个铺位,老董和老薛两个人倒挤在一个铺位上。火车开了,老史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也松了一口气。老董老薛盯着老史,老史盯着窗外。火车过了丰台,老董问老史:

“大哥,啥事呀,大年关的,跑到北京上访?”

老史看着窗外:

“说给你们也没用,说给你们,你们能解决呀?”

老董和老薛相互看了看,两个编外警察,确实什么都不能解决;既然什么都解决不了,两人开始劝解老史。老董:

“不管什么事,事情出在当地,就应该在当地解决。”

老薛:

“放心,世上没有化解不开的矛盾。”

说话间,到了吃饭时间,老董买了三个盒饭。老董:

“上访归上访,饭还是得吃。”

老史端起盒饭也吃。老董松了一口气:

“这就对了。”

吃过饭,老薛往纸杯里倒了一杯茶,递给老史:

“大哥,喝口茶。”

老史端起纸杯也喝。

吃过喝过,老史倒在铺头上睡觉。看老史睡觉,老董和老薛开始排班,一人仨小时,轮流看着老史。仨小时一折腾,仨小时一折腾,从晚上折腾到第二天早上,该老薛值班;老薛看着熟睡的老史,咂了几回嘴,也歪在铺头和老董一起睡着了。忽地醒来,车窗外的太阳已经升起老高。老薛惊出一身汗,慌忙往对面铺上看,见老史仍在铺上躺着,睁着眼睛想事,并没有逃跑。老薛大松一口气,翘起大拇指对老史说:

“大哥,仁义。”

从××市下了火车,又坐了两个小时的长途汽车,下午两点,老董老薛押着老史,终于到了××县,到县公安局交接。县公安局的人常到县城西街的“又一村”吃“连骨熟肉”,与老史都认识。当日值班的警察叫老刘。老刘见老史被人押来,不解其意;又看北京的老董老薛的介绍信,更不解其意;摸着头问老史:

“老史,你这唱的是哪一出呀?咋到北京告状了?咋叫人从北京遣送回来了?”

老史这时如实说:

“没告状,没告状。”

又说:

“在北京转车,买不上火车票,急着回来打麻将,只好用上了这一招。”

又说:

“玩呢。”

转身走了。老刘愣在那里。老董老薛也愣在那里。老董开始结巴:

“这叫什么事儿呀?有这么玩的吗?”

老薛拍了一下桌子:

“胆子也忒大了。”

指着门外问:

“这是什么人?”

老刘简明扼要,给老董和老薛作了介绍:这人叫史为民,二十多年前,在外地当过县长;后来因为一桩案件,听说还牵涉到一位妇女,老史可能是徇私舞弊,也可能是贪污腐化,被撤了职;当县长能贪污腐化,不当县长就剩个干工资,养不活一大家人,便从外地回到老家,在西街开了个饭铺;饭铺的名字叫“又一村”;“又一村”的“连骨熟肉”很出名;因为史为民的爷爷,早年在太原府当过厨子,留下这么一个绝活;“连骨熟肉”虽然好卖,但老史一天就煮两锅肉;他唯一的爱好是:打麻将;每个礼拜周四下午,雷打不动。

听过县公安局老刘的介绍,老董和老薛哭笑不得。一是因为又好气又好笑,想再见老史一回;二是听了“连骨熟肉”的来历,又听了老史的来历,对“又一村”饭馆也有些好奇,既然来到××县,也想吃一回“连骨熟肉”;两人走出公安局,来到大街上;打听着,来到“又一村”。听说找老史,一女服务员把两人带到一包房。包房里有四个人,麻将正打得热火朝天。老史居中坐着。老董当头喝道:

“老史,过分啊,为了打麻将,这么欺骗党和政府。”

老薛也喝道:

“不但欺骗党和政府,也骗了我们哥儿俩一路。“

老史打出一张牌,说:

“兄弟,话说反了,党和政府,还有你们,应该感谢麻将。”

老薛:

“啥意思?”

老史:

“本来我想上访,一想到打麻将,就改了主意。不然,趁你们在火车上睡着,我不早跑了?”

又说:

“我要跑了,你们哥俩儿身上,会担多大的责任?”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老董:

“别骗人了,上访,你也得有理由哇。”

老史停下手中的牌:

“二十多年前,在下当过县长,你们知道吗?”

老薛:

“刚听说。”

老史:

“当年撤我的职,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冤案;二十多年来,我该年年上访;但为了党和政府,我含冤负屈,在家煮肉;到头来,我不跟你们计较,你们倒认真了。”

老董老薛愣在那里。开酒厂的老布,不耐烦地朝老董老薛挥挥手:

“闲言少叙,这儿忙正事呢。”

又不耐烦地催批发烟酒的老王:

“怎么那么肉哇,出牌,快点。”

老王犹豫间,打出一张牌:

“二饼。”

开澡堂子的老解大喜,忙将牌推倒:

“和了。”

接着嘴里唱起了戏。老王开始埋怨老布,两人吵得不可开交。老史兴奋得红光满面:

“痛快。”

老董老薛从打麻将的房间退出,来到“又一村”大堂,欲买“连骨熟肉”;这时发现,买“连骨熟肉”的队伍,已排出一里开外。刚进门时没留意,现在才知道“连骨熟肉”的厉害。接着往灶上看,灶上就炖着一锅肉,这时再去排队,哪里还买得着?老董上前与卖肉的说,他们二人,从北京慕名而来,能否照顾照顾,给卖上四两肉,让他们尝个鲜。卖肉的摇头,别说四两,一钱都不敢卖给他们;卖给插队的一钱,排队的人会把他打死。老董老薛摇头,出门离去,想另找饭馆吃饭;这时带老董老薛去找老史的女服务员又赶上喊他们:

“二位大叔留步。”

老董老薛站住。老董:

“啥意思?”

女服务员:

“俺老板说,你们在火车上请他吃过饭,现在他请你们吃饭。”

老董老薛相互看看,便随女服务员返回“又一村”。跟着女服务员进了一个包房,看到桌子上,搁着热气腾腾一脸盆“连骨熟肉”。一脸盆熟肉旁,竖着两瓶“一马平川”白酒。两人大喜。老薛:

“老史早年是个贪官,现在也改邪归正了。”

两人在桌前坐下,伸出手,开始撕“连骨熟肉”吃。一口肉到嘴,马上知道这“连骨熟肉”的好处。它咸里透香,香里透甜,甜里透辣,辣里又透爽和滑;滋味不但入到肉里,也入到骨头里;吃过肉,敲骨吸髓,滋味也丝毫不减。老董老薛平日酒量不大,就着热肉,也喝得口滑。一时三刻,一瓶酒就见了瓶底。喝完一瓶,老董打开第二瓶,这时老董问老薛:

“老薛,这次遣送,回去怎么向领导汇报呢?”

老薛:

“怕是不能如实说呀。如实说了,一趟遣送,不成了笑话?”

老董:

“成了笑话不说,也显得咱俩笨,两千多里过来,路上咋就没发现呢?说不定饭碗就丢了。”

老薛:

“一句话,正常遣送。”

又沉吟:

“路上经过教育,当事人表示,今后再不上访了。案子不复发,咱还能领到奖金。”

老董:

“既然让他悔过自新了,咱也得知道上访的案由;老史上访的案由,说个啥好哩?”

老薛:

“照实说,想翻县长的案。这事显得大,也严肃。”

老董:

“就是,一件严肃的事,可不能让它变成笑话。”

举起酒杯:

“干。”

老薛也举起酒杯,两人清脆地碰了一下,干了。

这时天彻底黑了。年关了,饭馆外开始有人放炮,也有人在放礼花。隔着窗户能看到,礼花在空中炸开,姹紫嫣红,光芒四射。

展开阅读全文

篇4: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6 字

+ 加入清单

昨天,我买了一本盼望已久的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家德·亚米契斯的代表作《爱的教育》,它是作者历经八年呕心沥血写成的。

它是以一个小学三年级学生恩里科在一个学年的日记为主要内容,其间穿插了老师每个月给学生讲述的一则则美好真实的“每月故事”。作者通过一件平凡的小事,娓娓运听地叙述了师生之情、朋友之谊、父子之情,展示了人性善良与纯洁,讴歌爱祖国,爱社会的精神。

书中的文章很多,但我最喜欢《感恩》这篇文章,这是父亲给作者的一封信,主要说了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是作者回家经常对老师不满意,其次是他与朋友相处的不好,最后还说父母对他有偏见,关心弟弟却不喜欢他,很令母亲伤心。父亲在信中讲了一番深刻的道理,让作者感到无比的难过和悔恨。深刻地领悟到感恩的内在含义。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老师呢?他们为我们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老师是我们最值得尊敬和热爱的人,他们把自己的知识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我们,使我们的心灵得到了震撼,智慧得到了开发。而他们的报酬却是微薄的。没有一丝的怨言,为培养祖国一下一代而辛苦劳动着,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奉献了一切。

父母给了我们生命,而生命是如此的美好,我们应该对父母永远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父母养育了我们。为了儿女的成长,他们精心呵护、百般关照、日夜操劳、费尽了心血。儿女长大了,父母变老了,可他们的牵挂没有断。唐代诗人孟郊在《游子呤》中说道:“慈线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天三春晖。”这首诗深受人们喜爱,它道出了天下儿女对父母的感恩之心。

感恩是有意义的,让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社会,看待父母,看待老师,看待亲朋。你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快乐。学会感恩,就会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使生活变得更加充实。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儿童小说推荐:懒惰的王子

全文共 1217 字

+ 加入清单

儿童小说能够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儿童小说推荐:懒惰王子,欢迎大家阅读!

从前有个国王,他只有一个王子,却非常懒惰。国王担心懒惰的王子治理不好国家,不能给臣民们带来幸福。于是他把王子赶出了皇宫,让他去外面学会勤劳,不然就不许他回家。

懒惰的王子不知道去那才能学习勤劳,他只好到处乱走,不知不觉他走进了一片森林,在森林里他迷了路,转来转去转到了天黑,他也没走出森林。

就在他又饥又饿,瘫坐在一棵大树下休息时。一位老婆婆突然出现在了他面前,吓了他差点惊叫出声。可他拼命地忍住了,他认为在老人面前大喊大叫是非常失礼的。所以他忍着强烈的吃惊叫了一声:“婆婆好!”

这位很老很老的老婆婆,点了点头,脸上皱皱巴巴的褶子随着她的动作来回滚动,有点像一波一波的海浪。她问道:“哦!我可怜的孩子,你看起来非常糟糕!”

“哎!我是个很糟糕的王子,因为懒惰被父亲赶出了皇宫去学习勤劳,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学到勤劳,如今又在森林里迷了路,我想我只能在这森林里等死了。”王子悲伤地说。

“哦!原来是这样子呀!那么……我来教你勤劳如何?”老婆婆问道。

“愿意。”王子兴奋地大叫,高兴的差点去亲老婆婆的脸。

“那好……”老婆婆说,“请随我来吧!”说着带着王子走进森林,俩人走了很久来到了森林深处的一座小木屋里。

懒惰的王子并不知道,这个老婆婆是个巫婆,她是专门害人的。你瞧她的小木屋里全都是小毛驴,那都是她骗来的人变的。王子也不例外,他一踏进小木屋的院子,就被变成了小毛驴。老婆婆给他的眼睛上蒙上黑布,让他没日没夜的拉磨,十分辛苦。

有一天,懒惰王子正在拉磨,突然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问道:“请问有人在家吗?”

王子听了很紧张,心想这人如果被老婆婆发现一定会把她变成小毛驴的。于是他紧张的大叫:“快跑!别进来……”可他发出的声音只是驴叫。接着他就听见了老婆婆拄着拐杖在屋子里走动的声音。他害怕老婆婆再去害人,猛然挣脱了栓在他脖子上的绳索,驮起女孩撒腿就跑。

跑了很久很久,他感觉没有危险了,才放下了女孩。女孩摸着他的毛茸茸的耳朵说:“小毛驴,我迷路了,你能托我回家吗?”

王子点点头,可是又摇摇头,因为他不知道女孩的家在哪。就在王子犯愁的时候,老婆婆追了上来,她一挥手把女孩变成了驴,这一下到好,王子和女孩都变成了毛驴,可以一起聊天了。

他们很亲密的样子让老婆婆又妒又恨。她气呼呼的向王子一挥手,王子就变回了人的模样,这样他和女孩就不能聊天了。

他很悲伤,求老婆婆把他变成驴,老婆婆对王子说:“我只给你一次机会,帮我做三件事,我就把她变成人,让你们在一起。”

“嗯!好!”王子答道。

“你瞧你身边的大树了吗?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一个时辰之内把它砍倒,现在开始。”说完老婆婆牵着小毛驴走到一边休息。”

懒惰的王子,瞅着粗壮的大树,犯起了愁。他没有斧子没有锯怎么才能把树砍到呀?他抱着大树使劲的推呀推,大树纹丝没动。反而惹得一群蜜蜂哈哈大笑,说他真笨,一人之力怎么能推倒大树?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 加入清单

《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励志青春爱情小说

全文共 1178 字

+ 加入清单

爱情的意义在于帮助对方提高,同时也提高自己。接下来小编希望通过励志青春爱情小说,给你们带来正能量!

励志青春爱情小说1:《你好,旧时光》

六年来人气最旺的青春小说,高居榜首!全年龄段疯狂追捧!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

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者:八月长安,八十年代末出生,在北方长大,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校园励志小说推荐校园励志小说推荐。

生于盛夏八月,但求此生长安。热爱《银魂》,热爱《Slam Dunk》,热爱二维纸片儿人,热爱FC红白机,热爱DQ和FF……热爱的东西太多,于是苟活至今,抓着青春和梦想的尾巴,哭爹喊娘地死活不撒手。希望我的小说能用真诚唤起你的共鸣。

励志青春爱情小说2:《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本书不单单是讲一个女孩子的成长故事,她的身上凝聚了一代人的复杂青春时光。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以真挚的感情,真实的细节,讲述了一段发生在那个年代精彩扣人的青春和爱——少女罗琦琦天性桀骜,从不妥协。青春期的她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里:作业、考试、小团体的校园;游戏机房、歌舞厅、小混混斗殴泡妞的社会。她看着中国第一代歌舞厅开起来,第一批港台娱乐来到身边……每个人的生活和思想都发生着剧变。她和伙伴们分享着甜蜜、忧伤、彷徨、迷惑……在本书中,你可以看到所有你曾热爱却正在遗忘的人和事,更可以看到属于自己的青春和成长。

青春期的友情叫人唏嘘和心碎,青春期爱情叫人甜蜜又纠结,世纪末的社会如此复杂,叫人难以理清头绪

我们就这样孤独而热闹地,混沌而逐渐清醒地成长起来了……

这是最完美的结局,也有最辛酸的告别,还有最残忍的长大,以及最难忘的回忆!

请相信,那些偷偷溜走的时光,催老了我们的容颜,却丰盈了我们的人生。

请相信,我们历经世事后的沧桑容颜,不仅仅让我们学会了冷漠的自我保护,还让我们学会了仁慈的体谅他人。

请相信,这世上有东西会比时间更永恒,那就是我们爱别人,爱自己的心。

请相信,青春的可贵并不是因为那些年轻时光,而是那颗盈满了勇敢和热情的心,不怕受伤,不怕付出,不怕去爱,不怕去梦想。

请相信,青春的逝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勇敢地热爱生活的心。

励志青春爱情小说3:《玻璃泪珠》

爱情不是靠一双灵巧的手就能变出来的普通魔术,而是能在一瞬间改变世界的伟大魔力。它能把痛苦变为喜悦,把悲伤变为幸福,把绝望变成期待。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爱情更美丽的魔法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8:职场励志小说2:《猫猫的白领生活》系列

全文共 447 字

+ 加入清单

猫猫的白领生活》讲述了女主人公周冰依靠运气进入T.Y.电气公司后,凭小聪明得逞一时,但随着在职场生涯中不断的成熟,周冰开始改变做事方式,其中围绕一份地铁电气招标的超级大单的争夺,周冰也陷入了与两位男主人公裴如健和方振眉的感情漩涡中,如何在职场中将事业与感情都做出正确的抉择,逐渐成为周冰头疼不已的事情。猫猫的外企经历对于职场读者非常的实用,因为现实中的外企职场充满了钻营和人际关系处理上的风险。而职场上的优雅猫女同样需要生活和爱情,但是纠结在虚实难辨的职场中,作为一位典型的职场猫女,能否勇敢的伸出自己的爪子,以及何时才能顺利捕捉到成功的机会,似乎只能是一场角斗。猫猫说职场中永远都是男人在做主导,能够抢夺他们的机会,那种胜利的快感足够告慰很多还没有伸出爪子的女同胞们,当然,猫猫很现实,虽然她认为这是被迫的,不过她也说过“我从来不会背叛自己的判断力,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的爱情。”各个行业里面都有不少关于职场法则的小故事,本书花了很大的笔墨来刻画白领女性的心理,是与其他职场类书不同的特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帝王画眉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49 字

+ 加入清单

帝王画眉》是曦宁若海月所著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帝王画眉的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郡主,你若是现在不逃,等过了今晚,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江狼突然阴测测道。

我一怔,随即鄙视他道:“你当我傻啊,连冥楼楼主都出马了,我现在出去,不是眼巴巴的送死么。”

听得我这么说,江狼忽然面带嘲弄,他带着讥讽的口吻问道:“郡主何以见得,他是来杀你的?”

难道不是吗?我一时呆愣地看着他无言。对哦,我怎么就一口肯定,他们是来杀我的,说不定在阜阳那晚,他们是来救血风的。而今晚,他们可能只是纯粹来找江狼报仇的,想到这里,我不禁宽了心,“那个血风的手筋脚筋,不会是你挑断的吧?人家的老大现在来替他报仇了!”

见江狼沉默着不说话,我以为是猜对了,眼里微微带了得意之色,我在桌边的凳子上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口饮尽后,得意洋洋地冲着他道:“连冥楼楼主都出马了,看来这次,你是在劫难逃了!”

或许是被我的风凉话激到了,江狼猛抬头看我,眼里冷光闪烁,配着他腥红的眼眸,一时只觉战栗,我害怕地看着他,结结巴巴道:“你……你……”

只见他冷冷死盯着我,起身一步步朝我走来,我顿时惊慌失措的步步后退,“你……你要干什么?我……”

四周弥漫起肃杀的气氛,我被他一路逼到墙边,当背抵上冰冷的墙面时,我内心惶恐到了极点。江狼眸中泛着杀气,迅速抬起右手,一把掐住我的脖子,把我重重抵在墙上,我一时呼吸困难,心底彻底恐惧了。

“有郡主陪我一起下地狱,就算死,我也乐得其所!”江狼凑近我,嘴角绽开轻笑道。

我顿时怒气填胸,仇视着他,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两字,“疯子——”,他手上力道不由加大,我被他掐得大量缺氧,满脸通红,我身子不停的奋力挣扎,双手用力去扳他的手指,却一点也不管用。

就在我快绝望之时,耳边划过“砰——”得一声响声,我转头看去,只见两个黑衣蒙面人破窗而入,双眼泛着阴森的冷光,挥剑就朝江狼刺来,江狼脸色一变,放开我,立马拔剑与两人迎面对上。

没有了他的支撑,我身子一时站立不稳,不由沿着墙面下滑,我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了好一会儿气,才觉得自己缓过了劲来。

房里厮杀还在继续,铿铿锵锵一片,不过两个黑衣人出手,并未招招狠毒,似乎并不急着取江狼性命。箫声依旧还在,高高低低起伏不定,吹到急促时,江狼的动作分明慢了几分,面色也更难看了,想必是那人以箫声在操纵江狼体内的蛊毒。

见江狼又被黑衣人划破手臂,殷红鲜血汩汩而出,我内心更添了几分惊慌。

雪亮的长剑,在清冷的灯火下泛出冰冷气息,浓烈的血腥味刺鼻,我只觉满天的杀戮血腥席卷而来,压得我既难受又害怕。我想叫他们停手,可是字卡在嗓子眼,怎么也出不来,正麻木间,江狼猛地转身,然后迅速一手揽住我腰,带着我翻窗而出。

夜半,子时,家家户户塞门闭户,大街上宁静得了无声息,江狼带着我飞奔在空旷的街道上,后面带出一阵跫跫的脚步声。

快到街口之时,前面突然一下子,就多出了十几个同样身着黑衣的杀手。完了,我在心底暗叹一声,双手死死抓着江狼的手臂不放,眼见一群黑衣人以我和江狼为圆心,纷纷持剑散开,我脑中顿时一片空白。

月如钩,朦胧中夹杂着几许清冽之光,一群杀手虽都蒙着脸,但那从眼中发出来的杀气,硬是生生将四周的温度降低了好几度,明明是大热天,我却明显感到自己背上,冒出冷汗来。

江狼眸中也是冷色,一脸杀气,他把我放在地上,冷笑道:“跟了这么久,今晚终于露面了。本统领真是好大的面子,竟两次引得冥楼楼主亲自出马,不知楼主这次找本统领,又有何事?”

他话音刚落,那冥楼楼主借内力发出的声音,远远破空而来,“本座要什么,难道江统领不清楚?”那声音轻笑。

江狼望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冷冷道:“妄想!”

“既然江统领这么不识趣,那就别怪本座无情了!”冥楼楼主轻轻笑了几声,随即冷了声,命令道,“杀——”听到这个字,我吓得浑身颤抖,本以为是一群杀手蜂拥而上,却没想到,只是出列了两个黑衣人,挥剑朝着江狼过来,我顿时觉得松了一口气,又见剑直直朝着我的门面刺来,我一时吓的惊叫,江狼抱着我躲过两把剑的袭击,大声喊道:“等等——”

那冥楼楼主一声令下,两个杀手退回到原位,他笑问道:“江统领愿意合作了?”

江狼斥道:“做梦!”接着他又道:“冥楼一直在江湖行事,从不涉及朝堂之事,所以才一直安然至今。本统领先下手中的,是齐王之女崇华郡主,楼主若是一不小心误伤了,可能将冥楼的百年基业,就此毁于一旦,岂不罪过?”

“崇华郡主,好,放人。”那声音传来,正前面的两个黑衣人退到一旁,让出一道路来,江狼推着我道:“快走。”

我看了一眼已经快支撑不住的他,凭着陡然生出的勇气,朝着冥楼楼主所在的那个方向开口道:“冥楼楼主,本郡主跟你做个交易怎么样?”

那人听后一阵轻笑,随即道:“郡主要跟本座做什么交易?”

“你放我们走,本郡主今后允你一件事!只要不太过分,本郡主一定帮你办到。”纵使他冥楼在江湖如何称霸,朝堂永远是他涉足不到的一块死地。我正估摸着冥楼楼主大抵会答应,那边他已开了口,“郡主这个交易,听起来似乎很是诱人……”我正惊喜,不料他话锋一转,生生将我的希望打了碎,“但是本座不稀罕!”

“你——”我气得直跺脚,不顾江狼的拉扯,冲着他气愤道:“不要以为你是冥楼楼主,就了不起了,除非你今晚将本郡主一起杀了,不然他日,本郡主让你整个冥楼死无葬身之地。”

我发疯似的把一番话飚完,猛的就被江狼点了穴,同时空中传来冥楼楼主的讥诮声,“要是没有本座,郡主现在早已是死人一个,齐王府还欠本座一个大大的人情呢!本座看在齐王爷的面子上,又念你年纪尚幼,不予计较,若是还有下次,别怪本座不留情面。”

“你想死吗?”江狼发怒地对着我说完,一把将我推了出去,我被一个黑衣人截住,挪到外面站着。

冥楼楼主冷冷道:“本座就不信等不到!杀——”然后刚刚那两个黑衣人出列,与江狼相互厮杀起来,虽然招招不致命,但也伤了江狼大半。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我看着江狼出的血越来越多,直至他满身是血,我再也忍不住,眼泪就那样毫无预料的,啪嗒啪嗒掉了下来。

我呜呜哭着,半响,街道上突然杀出一群人来,蒙着面,他们二话不说,冲过来就拔了刀剑相向。在场的所有黑衣人也齐齐出手,一时剑花起,影纷飞,噌锵之声不断,惨叫之声悲凉。

然后,我和江狼在阴冷透骨的剑光中,被刚刚过来的一群人带了走,我们在前面跑,黑衣人在后面追着,仿佛不死不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

一个青年农民在父母双亡,又失去土地时,来到了北平,他的名叫做祥子。来到北平后,他觉得自己身强力壮,便选择了拉车,而且梦想就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

过了几年,他便买了一台自己的车。可不幸的是,在兵荒马乱的时候,为了赚钱,把车拉出城外。被兵抓住了,而且扣留了车。一天晚上,不知哪的兵攻过来了,所有人似乎都逃走了。祥子便偷偷把几匹骆驼拉走,又把骆驼用35元卖给别人。然后给雇主拉车,但后来侦探盯上了雇主,抢走了祥子的所有积蓄。后来被迫和虎妞结婚,虎妞给他买的一辆车,也因为给虎妞办丧事给卖了。从此祥子堕落了。

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旧社会是非常不公平的。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的恶习。

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搜去;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悲惨的生活终于把祥子这个要强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

虽然后来祥子堕落,但他要强的精神值得我么学习。很少人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后,只是有时努力一下,一会儿又把自己的梦想忘了。没有一颗坚定的恒心,去完成自己的梦想,用你的劳动去获得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宇宙奇幻小说600字作文

全文共 1083 字

+ 加入清单

天空殿的气氛总是这样使来人宁静不语,而它的壮丽却也总让心旷神怡,忘乎所以。平日来天空殿,都是为冥想祈祷而在日正当空的时候来,都是些耗体力的活。而今天却不同,这是个宁静的夜晚,让它反添几分精致之感。我抬头仰望着殿前的雕塑。这华丽的汉白玉石雕是光之神在圣战中威风凛凛的战斗画面。他一手持传说中的圣剑抵挡妖魔的刀刃,另一手施展着一种未知的法术击向太空,仿佛洞开了世界的窗户般,将无数的妖魔吸入其中,不得出路,也许这就是来自神的审判吧!看着看着,我走尽了殿前的长廊,进入了天空殿。我这才想起此行的目的是解析魑魅的思想。站在天空殿中央祭坛的中间,我开始呼唤圣灵,借助圣灵的力量,我可以解开思想中的内幕。圣焰凤凰在我的上空浮现,展开华丽的双翼,破天而鸣。我开始吟唱解咒术:我的圣灵圣焰凤凰啊,我打开世界的窗口期待你。请将充满魔力的尾羽赐予灵魂,用神圣的气味感化罪恶将黑色的封印化为飞羽飘散,将闪耀的魔之光藏入阴影。陌生而亲切的梦境涌入我的脉搏,编织世界无尽的福音书。天空的祈祷,从泥土中升腾出清晰的味道唤醒沉睡迷惘的思想,以神的意志洞察它的真相。解咒术迅速发挥了作用,将我带进了魑魅的梦中:

火流星从深邃得像最黑暗的海洋的夜空中陨落,包裹着新生的生命。那就是我,一个迷一般的少女。当我第一次睁开双眼,看到的就是他,那样冷酷的笑必然将我的一生紧系在这个男子的身上。他用双手将我从火海中抱起。我是谁,我在哪儿?磁性的嗓音在我的耳边响起: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叫魑魅,黄昏中飞翔的死神。今生今世你将成为我心中的神。勇敢地向这坚实的大地迈出您的第一步吧!我的女神。女神,我哭笑不得,我的身世还是一个未知之谜,怎么就成为了你的女神呢?没错的,就是这样,你的双眸闪耀着神之黄昏般的黑暗和血红色的味道,没错,你就是宿命中的女神啊!吟唱着天空与毁灭的歌降世。如黄昏中落下的血阳一般凄厉的笑浮现在他冰冷的面容上。

在他悉心地照料下,我忘却追逐已经失落的思想,只想记得我叫做魑魅,我是宿已心中的女神。我明白,从那时开始,我的人生已经属于这个自称宿命已然终结的男子――宿已。我愿为他暗杀所有他不希望活在大地上的人。因为,他已不再单纯以救命恩人的身份存在于我的脑际,他已经成为我心中永远的歌。我已经不忍心继续看下去,这实在是太残酷了。太多的杂念将我剥离了魑魅的梦境。圣焰凤凰长鸣着消失在天空殿中,只剩下呼唤圣灵时残留的金色念力在空气中无力的荡漾。宿已,真的是宿已,我无法想象,在离开仙都城这么久后,他念念不忘的当年之痛,一心报仇的野心有多么巨大。居然不惜派出杀手来暗杀我这个童年的挚友。

[宇宙奇幻小说600字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96 字

+ 加入清单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伴随着熟悉的开篇词,我徜徉于三国乱世的海洋中深深沉醉。《三国演义》的主要构成是一次次战争,线索是一条条计谋,主角一位位主公。让我感到战场上刀光剑影的同时更能领会到军事家们彼此之间富于智慧的谋略。让我最记忆犹深的是其中最的三绝——“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_绝”曹操。看到书中关于他们的文字,一个个人物从书中走来,不断鲜活了起来。

诸葛亮,估计是整本书里面最有名的人物了。在我还没正式读的时候就已经听到了许多有关他的故事。自从对刘备讲述了隆中对,被三请出山以来,几乎全部的谋略都由他策定实行。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造就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传奇。尤其是赤壁一役,就是他“借”来了东风,助周瑜大破曹军,书中都有诗为证:“不是孔明施妙计,周郎安得程才能?”。一句,立马较出了两者间的高低。千古名计——锦囊妙计成功的帮助刘备摆脱了东吴,回到荆州。之后荐庞统,取汉中都是他立下的汗马功劳。

刘备死后托孤给他,他也倾尽了心力扶持刘禅。七擒孟获成功招降了蛮夷,保卫了边疆;六出祁山,险些成功,给予曹军巨大打击。用空城计退过敌,死后遗计吓走司马懿,借

刀杀魏延。其余的制作制作木牛流马更是小事。智绝称号,当之无愧!

关羽,以一身的义气闻名于三国。最的莫过于过五关斩六将和华容道义释曹操二事了。一骑绝尘,千里寻主,不背那时兄弟盟约;华容道上,义释曹操,还尽当初未断情谊。这样一位忠肝义胆、义薄云天的英雄,死后被后人封神为武圣也并不为过。

最后,就是三国乱世最的_雄曹操。年少时,旁人就有一句评价,伴随他走完了整个东汉末年“子治世只能臣,乱世之_雄”。他既有灭吕伯奢一家的心狠,又有宽恕许渚的仁慈。挟天子以令诸侯,谁可争锋?青梅煮酒论英雄,并非狂言。官渡一役,他处于弱势只因其求贤之性得了许攸,火烧乌巢,战败袁本初,平定了长江以北。即使有赤壁一败,他也能迅速从打击中走出来,汲取教训,挑拨孙刘两家。纵观其一生,有人说他_诈狡猾,有人说他审时度势。但无论我们怎么评价,逝者已矣,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遐想。这或许是《三国演义》所有人物具有的共性,更是整本书的魅力所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7 字

+ 加入清单

爱是什么?在这个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爱的教育》给了我们答案。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男孩的成长故事,纪录了他在家庭、学校、社会的见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朋友的真挚的爱。

爱是这本书的主旨,爱如空气,将我们包围,正因为它无影无形而总被我们忽略。父母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书中父母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老师无私伟大的教诲,生病时同学的关心陪伴……让我们感动不已。

书中的一个个小小的故事,不仅是书中人物受到熏陶,同样我被其中所体现的强烈情感而震撼。

在现代教育中,不管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爱的教育”都应该是其核心,是其基础。有了“爱的教育”,我们才会用一种纯真的眼光去看待这个社会,才会以感恩的心态面对这个复杂社会中的一切。受过“爱的教育”的人,才是健康的,完整的,合格的人,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

相信读过《爱的教育》的人都会被书中所描绘的社会所吸引,我想,这应该是《爱的教育》的魅力之所在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想告诉你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610 字

+ 加入清单

我想告诉你,我很想你但我不想拽着你不放,你决定要走你有你的理由,我给你给任何人自由任何时候,心不在留下没用,我很想你留下,但我挽留不住你,生命是短暂的没理由不快乐,没理由不珍惜生命,我想告诉你。你也不要担心我还会执迷不悟,我虽对你还有牵挂,也许你还对我有点牵挂,但我们都不会因为寂寞而爱,都不会因为孤独而爱,心是我们的主宰,只能因爱而爱,而非其它,要爱就深爱,如果爱你会告诉我。我明白,所以我不打扰你,我只是看看,看看不代表我不想放下,我不放下已经走了的你,怎么会有新的开始,孤独中我只是在等,等一个真实属于我的人,我希望你幸福,希望所有人幸福,更希望我自己得到幸福,就再也不用孤独的等了,再也不用那么累了,再也没有眼泪,再也没有忧伤,爱情物语《我想告诉你》。我很明白,你放心吧,有时等该等的人,有时不要等不该等的人,你已属于别人,我等待是没用的,我知道我都明白时间会冲淡一切,我除了等待和不断的改变、完善自己又能做什么。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我努力,我改变,我不断完善自己还是要等那个不怕艰辛一直向我走来的人,走来了不会再走的人,不让再流泪的人,不忍心伤害我的人,怕我孤单的人,总有一天我会等到,会把我当做掌心里的宝的人,会接受我的一切的人,一个对我不离不弃,心中只有我的人,非我不娶非他不嫁的人。· 我的未来也会很好,因为我有经验了,不会再轻易相信,不会再轻易投入,会擦亮眼睛,不会再那么傻。

[我想告诉你的小说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359 字

+ 加入清单

小说《凰权》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作品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

小说《凰权》结局的那个骑士是凤知微,在梅花树下的是宁弈,在山上的是顾南衣,意思就是,宁弈诈死,而凤知微并没死,一直在长宁潘王那里,听到这个消息,以为是真的,就赶了过来,而顾南衣也赶了过来,一眼就看到骑士装凤知微,因回忆在死之前,凤知微还看向宁弈,所以他决定放手,成全知微,而宁弈则是放弃了天下,随她过日子。

《凰权》的作者是谁?

天下归元,女,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兼职教授。潇湘书院当家花旦,新穿越小说代表作家。

于流光绮丽文字中看见阔大沉雄新天地,遂执笔为文,慢拨心事幺弦,暗设流年陷阱,以中文之温存博大撰文,于惊风密雨、众生色相、十丈软红诸般妄念和魔障中,和有缘相遇的人们,一同行走、思考、存在。其人笔力雄浑,文字幽默,想象力超群;其文编排妙绝,层层递进,感情冲突激烈,情节波澜壮阔,令人热血沸腾。作品点击达数万千,粉丝数以万计。

自我介绍:【金缕曲】

请共星辰起,看长风,穿帘入户,不绝如缕,拂我红尘三千梦,不谢流光如许。舞长剑,旧识谁记?且谱红颜香墨里,弄银筝弦乱得新句,裁沁雪,化飞雨。

心寄清澹芳华语,笑传奇,豪情不已,天当付与。云海苍茫风将起,且共椽笔赋取,正落笔,倾心华曲。最忆当年龙荒雪,向来此岚气下烟雨,论兴亡,铁蹄底。

著有《燕倾天下》、《帝凰》、《扶摇皇后》、《凰权》、《千金笑》、《凤倾天阑》、《女帝本色》。

《凰权》简介

皇权更替,如浪淘沙。他为当朝风流皇子,志在天下,陷太子,夺尊位,与诸皇子在倾轧与被倾轧中不断浮沉。

她是被逐高门之女,立誓出头,不甘于被母亲忽视、被家人驱逐,隐姓埋名于青楼,风云渐起于朝野。利益之争,天下逐鹿,城府深藏的亲王和年少锋芒的臣子不断光芒碰撞,相互排斥却又不自禁相互吸引。

而当彼此的心渐渐向对方敞开,邂逅的却是命运彻骨的森凉。

一场前朝遗孤案,颠覆十六年隐忍的秘密,她以为的被弃其实只是亲人用命换来的保护和成全,等到懂得珍惜和理解,面对的已是亲人尽亡的结局。

去难挽,爱情亦无法种植于对立的血脉之中,当她前朝皇族遗孤的身份被相爱的他揭露,爱恨是非,从此永在路中。

一场血脉遗案,两座亲人新坟,划开她和他之间巨大的鸿沟。

恩仇难解,他不惜擅自锁她记忆,只求忘却旧恨,换一个重新开始。

她含笑不语,与他共御强敌,携手星月。

真忘?假忘?

她载军功荣归帝京,朝堂之上长袖善舞,西凉立皇裔,春闱破谜案,力挫皇子谋,江淮杀四方,步步高升,登临绝顶,却与他若即若离,似敌似友。

然而黄金台上一席酒,来日你我各西东,她抬手翻覆文字大狱,昔日爱侣针锋相对,各使袖中匕,夺尔知己命。

爱耶,恨耶?

弃情、立国、二分天下,她一步步走至尽头,却发现带血誓言,十载牺牲,不过源于欺骗与虚妄。

夺嫡、让城,甘裂国土,他一生只求走在她前方,用胸膛挡住她坠落的脚步。

他从来都要这承平天下,更要承平天下里,有安然稳妥的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偷着写小说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 加入清单

我是个爱读书的学生,天天没事时就喜欢拿本书看。我最爱读小说、科幻、人物自传和故事。举个例子,一天我看《小飞人卡尔松》时很开心,就大笑了起来,后来我认为自己当时还是很可怕的,太投入了。但这让我有了一点点愿望,就是能自己写小说。

我怎么写呢?又写些什么呢?很多的问题在我脑子里徘徊。最重要的问题是家人同不同意?不同意怎么办?

我认为我为了梦想还是写吧。不过我应该偷着写。于是我会晚上放学回来后待在自己的房间,拿出创作本开始写小说,我是个很聪明的人,有时写作时听到妈妈喊“你在干嘛呢?”我想了一会答复他“看书呢!”她就不问了。

偶尔我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在,一回头,果然是妈妈。什么时候她把门打开的?我会不会露馅啊?幸好桌子上有一本书,我才逃过了一劫。就这样,我一直偷偷写着我的小说。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强,我的秘密被揭穿了。那是一个周五的下午,我正在写小说。突然,妈妈走进来喊我上CCTALK,原来我一时投入忘记上课了。这下就被发现了,不过妈妈说写小说是件好事情,不用偷着写。太好了!以后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写作了,不用偷偷摸摸了。不久后我说不定就能成为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那样的小说大家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关于小说的

全文共 810 字

+ 加入清单

大概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开始看小说,准确地说是漫画,各种各样的。

经典的名着总是排在流行的小说之后。看的时候很激动,身边会放大把的纸巾,准备好垃圾桶,以备不时之需。我还记得我看的第一篇小说写的是一个送牛奶的boy和一个说话大声粗鲁的girl的浪漫故事。当然,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又是一片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的杂志还是登这些故事。女孩子总是很平凡,她遇到的男孩子永远很帅,很有钱,很会打篮球,而且总是转校生,自己的学校一直都是“青蛙聚集所”。

这个男主角很冷很酷,拽拽的,不爽的话就要挥拳头揍人,学校里的男生女生还很配合,见到他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郁闷死我了,看到这里我就很痛心地想到鲁迅先生,他奋斗了这么多年,中国人的奴性反而越来越严重了,并且还被视为理所当然,难道这些作者都加入了一个秘密团体——不会是鲁迅复活团吧?难道是为了把先生从坟墓里拉出来吧!就像是《达芬奇密码》里说的那个秘密团体要守护的秘密一样。

哎,扯远了,转回来,转回来。那个男主角身边总是有一个很漂亮很聪明的女配角,死心塌地的喜欢着他,于是一场场误会就来了,女主角伤心得死去活来,男主角为了他那什么自尊之类的鬼东西,也不解释什么,误会就一直持续下去,后来他的一个好朋友终于受不了了,向女主角坦白男主角的心意,于是他们的误会就这样冰雪消融了,两个人拥抱在一起。终于修成正果了。

或者是出现了一个很温柔的男配角,爱女主角爱得死去活来,连生命都不顾了。可是,不管他做什么,那个笨蛋女主角总是泪涟涟地看着他说对不起,你很好,我很感动,可是我真的很爱他,离开他我会死的。一场无望的单相思啊!这个是不是就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啊?用几米画上的话说,就是:“这个世界总是残忍地对待善良的人”。

为什么男主角不喜欢优秀的女配角,女主角也不要出色的男配角呢?他们都有被虐倾向吗?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一见钟情,这么多的灰姑娘产生呢?

奇怪!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高一的小说作文老人与海

全文共 718 字

+ 加入清单

“他爹,咋办,后天娃就订婚了,这钱还不够”

“唉,他娘,我再想想办法”

“他爹,就剩明天一天了,女方的钱都推好久了”

“他娘,我看今晚我再出趟海得了”

“不行,他爹,今夜有大风,出事咋办”

“他娘,没办法,只能这样了”

“唉”

老人浑黄的眼睛看了看昏暗的油灯,用布满老茧的手捏灭了只剩一小截的旱烟,起身向屋外走去

天已全黑了,不知什么原因,天上没有月亮,乌蒙蒙的一片,老人拿起鱼网,走上破帆船,费力的将船推进海里,回头望了一眼,用手握住胸前的十字架,轻轻的吻了一口,便开始出海。

空中依旧乌蒙蒙的,天空毫无半点光亮,老人凭着感觉在海中摸索,望着无际的海,老人坐在船上,抽着旱烟,岸边有妻子在为他祈祷,老人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第一次撒网,老人心中默念,千万要有收获啊,时间在慢慢消去,船渐行渐远,老人感到鱼网有些沉甸。

天空开始更加昏暗,时时有清风擦过老人的脸,老人一把拽起鱼网,大量的鱼让老人心中感叹,可以卖个好价钱,想到儿子可以成婚,老人嘴角的微笑又浮现。

海面已不再平静,风越来越强悍,老人的船已偏离方向,老人守住满载鱼儿的小破船,网再次被撒下,老人希望可以多赚些钱,浪已不再平静,水中的鱼群越来越晃眼,老人忘记了家中的妻子,忘记了风暴的到来,老人一次次撒网,将鱼捕上船,黑色的海水翻滚由远至近,老人的船开始乱窜,老人的笑容已经展现,如此多的鱼可以令他明天卖些钱,老人打算回去告诉妻子这个好消息,但为时已晚。

翻滚的大浪拍了过来,老人护住鱼儿,趴在船上,暴风在吹,大雨降临,豆大的雨珠打在老人的脊梁,老人掌舵寻找回家的路,危险一次次袭来,老人已没有力气阻挡,终于,又一个大浪翻到船前!

天明,妻子在海边,望着海面,远处只有几片碎木板!

[高一小说作文老人与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曾少年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51 字

+ 加入清单

《曾少年》以女主角谢乔的视角描绘了她与秦川的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穿插了其他少年人物跌宕的情感与起伏的人生经历。可以说《曾少年》延续了她原本所长,书中包含了青梅竹马的爱恋、漫长的初恋、学生时代的别离与重逢等青春元素。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曾少年》小说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曾少年》小说结局是什么?

人与人之间,就是一次遇见和一次别离。

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只有一刹那。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却有一生那么长。

谢乔和秦川的相遇似乎太早。

还没出生,他们就开始了隔着肚皮的战斗。两个人的记忆纠缠在一起,让人分不清,哪些是他的,哪些是她的。

那一年,他们玩“三个字”的追跑游戏,眼看要被他抓住,慌乱之中,她偏偏喊出:“我爱你!”

那一年,槐树沙沙作响,她迫切地望着他,他停了几秒,淡淡地说:“是最重要的朋友。”

那一年,她身边有另一个他,他身边有另一个她。他们明明在一个世界里,却又像隔着一个平行宇宙。

那一年,他说,要是30岁还没人娶你,我就娶你。他们小心翼翼地陪伴、等待,不敢走得太近,又不愿走得太远。

他们把头深深地埋在经年累月堆积的叫作友情的沙子里。

好像,那份感情,只要不说出来,就并不存在。

然而,时间会慢慢老去,爱情也会发出属于它自己的声音。

作者简介

九夜茴:80后青春小说代表作家,《私》小说系列杂志主编。

处女作《匆匆那年》一经出版立刻成为当年图书市场的奇迹,连续8年霸占各大畅销书榜,多次再版,全国累计发行量逾200万套。2014年,随着《匆匆那年》同名网络剧、电影及歌曲的热播,“匆匆那年”已然成为青春的代名词。其后出版了《花开半夏》《初恋爱》,每一部作品均引发千万读者的热议。

迄今为止,其所有作品均改编影视,由岩井俊二、黄磊、李少红、张一白等国内外多位实力导演倾力打造,九夜茴亲自担纲三部电影首席编剧,打造最美青春影像。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8 字

+ 加入清单

听名字,就明白这书必须很无聊。《海底两万里》,一看便不是我喜欢的书的类型,我更是不会好奇里面的资料,若不是该死的作业,我怎会买这样一本看起来如此枯燥的书。“忍耐一下,你是为了完成作业,你务必看这本书,不管它有多么糟糕。”我这样对自我说。

就这样,我翻开了第一页……

故事开始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怪物,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理解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不幸落水,才发现这怪物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鹦鹉螺号”,船长尼摩邀请他们开始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经历了各种险情。最后,到达挪威海岸时,不辞而别的阿龙纳斯将海底的秘密公之于众。

书中人物寥寥,有名有姓的只有几个。但就是这么几个人,一艘潜水艇,一个神秘的船长尼摩,一个学富五车的科学家,在各种探险历程中,在将近一年的时光中,纵横海底两万里,为演绎出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惊险刺激画面,海底墓地,珊瑚谷,巨型章鱼……描述了他们周游各大洋的冒险经历,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

故事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是尼摩船长。他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十分吸引人的人物。他如大海一般兼具热情、冷酷、和善、危险、温和、暴躁、随和、任性……他根据自我的设计建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我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但他的良心从没有被残酷的生活经历磨灭过。

他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他心中充满痛苦,却仍是善良的……在南极缺氧的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最后一丝空气,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不惜牺牲自我生命的行为深深感动了我。

合上了书,我的心仍停留在奇幻的海底。就是这以前被我无限排斥的书,竟然会如此好看,在漫长的旅行中,我时而被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被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交替出现。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