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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作文(实用20篇)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结局是怎么样的,和小说有什么差别?相信很多人都被这部电视剧圈粉了,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写小说作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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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写作中如何从环境描写过渡到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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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作中,以环境描写引入故事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方式,这种开头的好处就是,从一开始就将故事发生的环境做了一个简略的描述,让读者明白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

环境的基调决定了一篇小说的故事格调,在明快的自然环境中发生的故事阳光积极,在阴暗环境中发生的故事灰暗冷峻。“一切景语皆情语”,这是我们在学习诗歌时一句很核心的话,用在小说中也是一样的道理,此外还有广为流传的几种情景关系:借景抒情、情景交融、寓情于景等等写作手法。

所谓的景便是自然环境的描写,而小说里,自然是逃不开对自然环境的描写。以下,大致可以从五个角度来描写自然环境。

眼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耳(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

鼻(泥土的芬芳、一阵花香扑鼻而来)

身(xxx感到一股浓浓的寒意/暖意)

心(xxx看着....的景象,心生.../感到...)

而什么时候该穿插环境描写呢?也大致可以从几个方向。

需要衬托情节的时候。(杀人一般是月黑风高的晚上)

需要体现真实感的时候。(两个人说话谈恋爱啥的都要写点周围环境吧)

场景切换的时候。(这个是必须的啊,不然读者怎么知道换场景了)

与情节有关的时候。(打仗得写点地势地形吧)

总之要直观形象,抓关键点去写,服务情节。

除了自然环境,就是社会环境了。社会环境包括

1.硬社会环境

比如建筑、场所、陈设,人物、动植物等,这些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不抽象的东西。

2.软社会环境

比如人物的外貌、服饰、语言、行为、风俗习惯等。

在进行环境描写的时候尽量不要忽略...

接下来就是如何从环境描写过渡叙事中了,具体操作方法大致有两个角度.

1. 宏观环境引入故事

宏观,就是在一个整体上来看待一件事物,宏观环境,就是张开眼睛看到的所有事物,具有笼统和不确定性。宏观环境描写引入故事的过程,就是一个由静而动的过程,环境的静影响叙述的动,也就是基调。

所以作者在创作之前,一定要确定这个故事的基调,长篇叙事更具有复杂性,但一开始选定引入故事的自然环境往往会决定读者跟进的兴趣,所以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场景,下面举例:

若一开始以战争开场,环境确定为攻城拉锯战:守城一方的视角从城墙之外拉开,由远及近,自然环境的基调突出一种山雨欲来的压抑感。视角先从远处的山脉开始,云色、山景、平原状况→然后是敌军营地→突出的攻城器械→敌军大营→军士将领军士→护城河(战斗痕迹)→己方人物→交流(议事,战术规划)。

云色山景和敌营的一切表象都用来突出战争环境和战前的压抑气氛,战斗痕迹加强守城战争的严峻形势,己方人物介绍用以说明战争情况,交流用于说明战争规划。

攻城一方视角则只有城墙和护城河,视野有限,则以城墙建制→敌方动作→交战痕迹→己方人物→交流的方式开篇。城墙建制突出攻城战的难易度(顺便也可以交代交战背景),交战痕迹突出战争的情况,己方人物交代出战争的规模,交流则是说明战争策略。

用这两种方式,故事引入顺利,不落痕迹。但是在使用这种方式的时候要注意,不能同时从双方的角度来观察战场,这样上帝视角会非常明显,读者一眼看出这是作者的刻意安排,而且在同时讲述多个人物时很容易发生混乱,这一点要切记,也是大多数新手最容易犯的错误。作者的规划的时候需要兼顾双方,但叙事的时候只能从一方出发。

选择主角所在的一方作为视角切入点,才是明智的做法。

2.微观环境的切入

微观,是一个区别于宏观的概念,即是说观察的对象是细小的事物,是宏大事物的一部分,以镜头语言为例,宏观使用广角镜头,而微观则使用微距镜头,让一件小事物充斥视野,然后慢慢的拉开,到达全体,这种手法的好处是不必要有太多的描写就可以很容易的引入人物和故事,一开始就创造出激烈的冲突环境。

微观环境引入始终是一个动的过程,它包含特写→广角→特写→叙事的过程。镜头的顺序是斧头斩入城门→城墙两侧→全局→人物,整个过程中,环境中的所有事物都是在变化的。

依然以攻城拉锯战为例子:双方开始交战。

防守一方:城墙上的士兵视角为箭矢飞过→攻城器械到达→同伴状况→敌军登城→交战→城墙状况→自身状况。这个叙事顺序,以个人视角开头又以个人视角结尾,始终都在动。箭矢状况表明对方的远程攻击里,同伴状况和敌军登城表明战斗情况,交战侧写心里状态,城墙状况表明双方实力,再回到自身则是剧情延续。

进攻一方:进攻的士兵视角过河→敌方箭矢和石块攻击→攻城器械情况→战友情况→交战→城墙状况→自身情况。从这个节奏,可以看出微距镜头对双方来说区别其实并不大。

以围观环境为切入点的叙事强调作者的逻辑和场景掌控能力,需要在人物活动的过程中顺便讲述故事背景和事件原因,镜头的调度在其中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作者通过调度,可以在寥寥数语间便讲完背景,直接进入剧烈冲突的剧情。

这种方法是引入故事最简便的手段,但也是最难写好的。新手在写作的时候往往会集中在人物行动上而忽略故事背景的叙述,写出来之后读者往往只觉得开头精彩,但因为设定不明,往往后继无力,很难吸引读者。练习的方法是写短篇,学习三言两语讲述清楚故事冲突的技巧。

总体来说,这两种引入方式,宏观更容易,作者有充裕的条件来布局故事的发展,但是冲突性会被宏观环境讲述冲淡,要求作者具备较强的语言功底,了解环境对剧情的影射功能,在环境描写中就为故事定下基调。

微观较困难,要求作者懂得截取适当的环境和人物,将冲突在人物行动中很快讲述出来,运用这种开篇,作者的掌控力一定要强,懂得调控和攫取最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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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中的艺术表现

全文共 10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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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一起来看看小说中的艺术表现,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一、研究小说艺术内容形式的重要意义

在文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有过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文学样式,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产生,发展、消亡。每一种文学样式,都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表现当时的社会生活竭尽全力;同时,也在这一过程中完成它自身的生灭。我们有过众多出色的学者,曾对文学发展

做过同样出色的研究,从中总结出很多颇有教益的经验与规律;然而,从艺术内容形式上,亦即从文学本身的规律上去研究它们,却很少有人去做。至今,在我们这样历史悠久、幅员广阔的国度里,还没有一本完善的《文体学》专著,就是一个明证。

上述情况,有着深远的历史原因。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文学始终不能登上大雅之堂,除了诗歌可以做为赞颂统治阶级以及上层人士间酬答的工具之外,其余可以说都被视为邪端异说。特别是小说这一样式,向来受到轻慢。如果说对文学样式进行研究,前人还给我们留下为数不少的“诗话”“词话”的话,而对小说样式的研究的著述,实在是风毛麟角。

从文学发展的历史状况来看,十九世纪以来,小说这种样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运用语言表达社会生活的文学诸种样式中,已经超群绝伦,人们可以一口气说出几十种乃至上百种列入世界名著的小说来。就中国文学史的情况看,曾经有过几个繁荣时期:唐宋的诗词、元代的杂剧、明清的小说。可以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社会生活日趋繁杂多变,小说正是适应这种情况而完成了它的发展。这充分表明了,小说出于它本身艺术表现上的原因,才能够肩负重任,大显身手。

从艺术内容形式上去研究小说,不是没有意义的。不错,鲁迅曾否定过“小说作法”,但我们应该历史地、客观地去领会他的这一论断。他否定的是当时草率成篇专为骗钱的“密诀”“入门”之类的书籍,绝不反对对小说艺术进行研究。在鲁迅的著作中,论及小说作法的篇章很多,假如不是由于斗争紧迫无暇顾及,他倒真会写一部高水平的“小说作法”来呢。

“利其器”向来是做好工作的先决条件,作小说,怎么可以不研究作法呢?

当前,我们正处在建设四化的历史时期,亿万人民高昂的情绪、举国上下沸腾的场面,需要我们调动一切艺术手段去表现它。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如果我们在运用各种文学样式时,能够扬其长,弃其短,则必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小说发展的历史,就是小说艺术发展的历史。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对小说提出日益繁难的要求;这要求,成为小说艺术发展的动力,使它完成自身的发展。

中国小说,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道路。它从古代神话传说、史传文学吸取了营养,在魏晋六朝志怪、志人小说和唐宋传奇中初具规模,于宋元话本中日趋成熟,至明清小说中达到高峰。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中国小说不单在表现社会生活中越来越深刻、广泛,而且与之相适应在艺术表现上也越来越灵活、有力。

二,小说艺术表现力在逐步提高

从小说发展的历史来看,艺术表现力的逐步提高,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一)对人物刻划的手法日趋丰富、多样。

小说反映社会生活,是从记事开始的。魏晋小说,不过是如鲁迅所说的“粗陈梗概”(《中国小说史略>),因为作者们的着眼点是“搜奇记逸”。唐宋传奇,已经在叙述故事力求“宛转”的同时,注意落墨于人物形象。所以,在唐宋传奇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刻划人物的细节和人物内心世界的简单表露。到了宋元话本中,人物已经从故事的演进中凸现出来,得到了多方面的表现。有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固然是吸引住听众的一个先决条件;但要想真正抓住听众,还需得力于绘声绘形的渲染。这样,说活艺术必须做到:“讲论处不滞搭、不絮烦,敷演处有规模、有收拾,冷淡处拾掇得有家数,热闹处敷演得越久长。(《醉翁谈录,小说开辟》)说到底,故事中人物的命运是听众关注的焦点,说话人的“敷演”就不能不围绕着它来进行。话本中的人物,面貌是清晰可见的,这里有具体的肖象描写;这些人物的身世是清楚的,这里有概括的介绍;这些人物的言谈举止是活灵活现的,这里有语言、动作的简劲描绘;这些人物的内心是可以窥测的,这里有多种方式的心理交代。明清小说,使小说艺术达到了高峰。

《红楼梦》一书,单就人物描写的艺术方法而论,可以说无愧于世界名著的称号。在人物描写的手法上,且不说那性格化的语言,也不说那独特性的动作,就那心理描写的多样性来说,也足以使人惊服。这里不但运用了结合人物行为言谈透示心理的传统手法,而且运用了条分缕析的静态剖析的创新手法,也运用了诸如幻境、梦境等等特异手法。有人说,静态剖析的心理描写手法,为19世纪西洋小说所独有,可是我们的伟大作家曹雪芹,在18世纪闭塞的中国却使用了它,恐怕这个手法的“独创权”不该归于外人吧。再说,意识流动,意识交流的写法,在《红楼梦》的幻景、梦境中有所体现,也可以说是“意识流”的较早的应用吧。综上所述,小说艺术在发展中,逐渐把人物描写推到首位,相应地也就促进了人物描写手法的丰富多样。

(二)对故事叙述的方式日趋曲折、多变。

敷演故事,一开始就成为小说着力解决的任务,但由于当时种种条件的限制,在内容形式上并没有那么复杂多变的手法。志怪、志人小说及传奇,大都叙述简单的故事,而且依自然顺序,平板地叙述交代。到了话本小说里,情况有了大的变化。由于说话人要靠“三寸不烂之舌”吸引住听众,就必须有一个动人而曲折的故事。故事的曲折动人,固然要靠故事本身;但在叙述交代时运用一些技巧,则不但不是多余的,而且是必需的。先提出结局,后交代过程,可以造成悬念;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使繁杂的故事得以表现;线索人物、线索物件的使用,使情节可以严谨贯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使故事能够层层推进。

如果仔细考察中国古典小说,就可以发现,短篇向长篇有个过渡时期,这种过渡从《西游记》、《水浒传》等著作中都可以看得出来。先有了精心构制的短篇内容形式,再用它连环延续,最后才有了通体安排妥切的长篇结构《红楼梦》在安排情节方面,又达到另一个高峰。繁杂的生活琐事,众多的人物行为,是那样如涓涓细流归入大海;而看去平淡的家务事、儿女情,又是那样丝丝入扣、层层相因地依据它自身的逻辑在变化发展。面对《红楼梦》所表现的生活事件,恐怕除了曹雪芹以外的作者,都会束手无策吧。看来,小说艺术的焦点从叙事转向写人,并没有降低对叙事本身的要求,而是使它进一步发展,以适应着力刻划人物的需要。何况,叙事本身,也是小说艺术的一个不可推卸的任务。

(三)对背景、环境的渲染,日趋浓重、炽烈。

由于传奇以前的小说,还只是粗陈梗概,对故事演进的背景、人物活动的环境,还很少交代。这样,那时的小说在表现社会生活的厚度方面,就很受限制。在话本小谠中,情况开始有了变化。说话人为了绘声绘形地表现人物,便不能不连同他们身处其境的社会形势与自然氛围,也加以必要的渲染。但应该看到,这种对背景、环境的交代,还是很简单的,而且有时也流于公式化,如话本、讲史乃至后来小说中的“风景赞”“器物赞”“肖象赞”等等。又是在伟大著作《红楼梦》中,上述写法达到了新的高峰。这部被誉为“封建社会百科全书”的作品,对于当时社会生活提供了那样丰富多采的画面,实在今人惊叹。《红楼梦》中社会背景和自然环境的描写,诸如政治形势的透示,人物关系的显现,世态人情的披露,风俗习惯的点染,山川景物的勾勒,用具器物的描绘,加强了作品的厚度和深度,使后世读者从中得到的东西比从历史学家、经济学家、统计学家那里得到的要多得多。这里要着重指出的是作者在完成上述任务时的技巧,曹雪芹一反过去的那种简单而又刻板的写法,结合人物言淡举止,适应故事的推进演化,或随意点染,或着力铺陈,千姿百态,各尽其巧。

( 四)作者对人物、事件的评论抒发,日趋强烈、灵活。

小说的思想,主要靠故事、人物本身去完成;但是,这并不排斥作者的评论抒发。在传奇以前的小说中,还很少出现作者出面表态的情况。话本艺术中,由于有了说话人这一特定的讲述者,就可以随着故事的演进,抒发他的感慨赞叹,也可以对不同人物表示喜厌爱憎。话本中的楔子,内容中很大的因素是警世喻俗的规劝之言。《红楼梦))在这方面,同样攀上高峰。作者的意旨,竟然用了那么多的艺术手段来强调、陈述,实在是后世小说作者的楷模。在这部伟大作品里,表达作者的观点主张,是那样的内容形式多样,又是那样的方法灵活。这里面有几个次要人物做为作者的代言人,又有假主要人物之口发出的议论,有凭借某些细节显示的哲理,又有随处进行的即兴阐发。

小说内容形式的发展,原因在于小说本身。社会生活提出要求,这只是提出了文学内容形式发展的客观要求,能否适应这种要求完成这种发展,则要取决于文学内容形式本身的主观条件。在文学发展的历史上,不能适应社会生活要求而消亡的文学样式,是并不乏见的,例如中国的宋词、元曲。那么,为什么在近最几百年间,不是别的文学样式,而恰恰是小说得到充分地发展呢?原因恐怕不难找出。

三,小说艺术表现力的特点

文学是以语言为工具来表现社会生活的,粗粗看来,它似乎不如线条、色彩、音响、造型等等手段那么生动、有力。但是,它的优点,也正在于它的表达条件的简朴。语言,犹如空气和水,无所不在,一当它掌握在巨匠手中,便生出无限的魔力。画一幅万人交战的场面,需要大幅的纸和多量的油彩,而当具体描绘时,则要有千钧的笔力;至于用色彩表现抽象的思维、声音,更是使一般匠人无能为力。在语言艺术领域中,情况则有了不同,尺幅之中可以囊括天下,寸毫之端可以尽洒风情。

社会生活,要求文学去反映它,而这要求似乎是无限的。文学反映社会生活,总是达不到极限,而只能逐步提高这种反映的深度、广度、厚度。

那么,社会生活对文学提出怎样的要求呢?概括说来,就是:对人物刻划的生动、丰满,对人物关系(故事情节)叙述的完整、多变,对人物活动的背景环境描写的细微、广泛,对人物行为的评论的深刻、灵活。

应该看到,在实现上述要求时,小说这一样式,较之诗歌、散文、剧本,有着独特的优越性。也可以说,满足上述要求,恰恰是小说之所长。下面,让我们对此做较为详细的研讨。

(一)小说可以生动、丰满地刻划人物。

“文学是人学”,各种文学作品,都以写人为中心。在人物刻划上,小说的艺术手段是多种多样的。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小说在刻划人物形象时,几乎不受什么限制。

这里,我们不妨拿小说与其它文学样式比较一下。诗歌中写人物的叙事诗,在进行人物刻划时,为适应这种凝炼的艺术内容形式,恐怕很难尽兴;再说,既使找到了那有力的动作、话语,也要屈从于那容量有限的诗行。剧本是供表演用的,它的主人公们,只能靠形诸于外的动作、语言去感染观众;尽管剧作家们创造了例如“独白”之类的揭示人物内心的方式,但要达到探微入细、淋漓尽至,怕也有不小的困难。

小说在这方面是得天独厚的。它可以不受时间、空间限制,或明或暗、或虚或实、或表或里、或分或合地去完成人物刻划。详细地介绍小说刻划人物的方法,不是本文的任务,这里仅就这种刻划的独异性谈谈几点看法。

小说刻划人物,能够做到集中与分散结合。在小说中,一个人物出场了,作者将对他的言淡举止、遭遇命运负责。如果他是一个主要人物,我们则看到作者在他身上浸注的心血。从集中写的角度,有出场后的大段概括介绍,有特定行为的着力描写。而从分散的角度看,则随时随地都可写他,交代故事时可以点到他,写别的人物时可以想到他;就是在集中的概括介绍中,又何尝不是把很长时间分散的材料集拢到一起的呢。以鲁迅小说《孔乙己》为例,孔乙已出场共两次,是集中写他,这一点在剧本中可以做到;关于他身世的介绍,“有

一回”教“我”认字的描写、“有几回”给孩子们分茴香豆的交代,都是分散写的,时间很不确切,这在剧本中就难办到。

身世,遭遇、性格的概括介绍,是小说刻划人物的独特手段。它可以概括较长时间内人物的行为表现,将分散的(也是在别的样式中无法或很难表现的)材料集中表现出来。类似《阿Q正传》前几章的描写,只能在小说里出现。

小说刻划人物,也可以做到直接与间接结合。人物出场,可以写入物;人物不出场,也可以写入物。间接写入物,可以在叙述故事中捎带提到,也可以在次要人物的议论中得到反映,还可以在两个人物之间相互映衬。同是在

小说刻划人物,还可以做到写形和写神结合。读者阅读作品,为其中的人物命运所吸引,不单要了解他的言淡举止,更重要的是要窥探他的思想灵魂。人物的内心世界,是人物行为的根据;人物形象的深刻、丰满,也源出于此。在文艺发展的进程中,人们不断对此提出更高的要求,迫使各种祥式不能不在这方面有所研讨。正是在这一点上,小说显示了它在表达上的巨大能量,小说的笔锋,可以深入到人物心灵深处,探奥搜微,似乎一切禁区死角都不存在;小说的笔力,可以梳理纷乱散漫的思绪,条分缕析,似乎一切繁难庞杂都要就范。

在鲁迅的小说中,较多的是采用结合人物行为举止透示心理的方法。仿佛是随意边一笔,竟然使读者得以窥见人物的隐秘,实在令人赞叹。在《祝福》中,几乎没有正面、直接去写祥林嫂的心理活动,然而人们从她那“瞪着”、“间或一轮”、“钉着我、“顺着”、“没有神采”、“旋转眼光”、“围着大黑圈”、“瞪着”、“窈陷下去”的眼睛和眼神中,不是可以看到她的灵魂吗?《阿Q正传》中的阿Q,对“革命”有着他自己的认识与幻想,文中第七章土谷祠的那段心理描写,实在是淋漓尽至。这些,与上述的写法不同,它得力于集中的状写与剖析。

小说的上述心理描写,在其它样式中则是较为困难的。在剧本中,一切都靠“演”出来,不是动作、言语透示,便是做作的自白 ,同时,揭示人物心理又要受到时问、空间的限制,具体些说它只能表现特定时间、地点的人物内心世界,无法像小说那样浮想联翩、思接千载。在散文中,这种以描述生活片断为主要内容的样式,怕也授难在状写人物心理时做刭尽兴,它只好采取以少胜多的写意笔法。这样,在韵味上有所得,而在细微处却有所失。就连电影文学这种新兴的能量颇大的样式,虽然有“主观镜头”、“幻想镜头”、“闪光镜头”、“回忆镜头”等等专门表现人物内心世界的独特手段,但“诉诸视觉”“瞬息即逝”这些大框子却把它套住了。有才能的电影作家,面对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罗曼*罗兰等人笔下的几页乃至几十页的心理剖析,恐怕也要无能为力吧?

“意识流”手法,把小说揭示人物心灵的功能,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某些方面,竟然将事物推向它的反面。鉴于小说在心理描写上的独特功能,“意识流”派的作家们,以人的意识、思维活动为描写对象,运用诸如内心独白、幻觉、自由联思、客观心理描写、心理剖析等等手法,以独特的途径反映社会生活。应该看到,从艺术的角度看,意识流手法的出现,是小说内容形式发展的必然结果。长于心理描写的小说,为什么不在心理描写上大显身手呢?然而,物极必反,任何事物的无限制的伸张,一定要走向它的反面。意识流派作家们,沉迷于小说心理描写的艺术快感,竟然忘记了小说本身。

什么是小说?尽管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但从人物、情节、环境三方面去限定这一祥式,总不至于遭到反对。小说是在相应的环境描写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故事情节,塑造具有典型性的多种多样的人物形象,用以广泛地深入地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样式。小说要写人,写心理是写人物的内容的一部分;小说要通过故事写人(这是做为阅读文学的一个先决条件),一旦有什么东西排斥了故事情节,则势必影响艺术效果。意识流派的小说家,用心理描写冲击了一切,也就冲击了小说本身。心理描写只是小说诸多手法之一,尽管它是有力的手法,但也不能恶性膨胀去代替一切。这正如一个人的双手,人们都希望它壮实有力,但如果它大过了身体,则要造成灾难。

我们欣喜地看到,意识流手法,在我国当代小说中得到了应用。中国作家们,对这种手法加以批判吸收,取其长,弃其短,增强了自己作品的表现力。例如,王蒙的《春之声》、《布礼》,茹志鹃的《剪辑错了的故事》,宗璞的《我是谁》等等,都因此种手法而使作品生色添采。

意识流手法,还不只限于心理描写,它还影响到结构等方面,这里不多谈了。

(二)小说对人物关系(故事情节)的叙述,可以做到完整、多变。

敷演故事,本是小说形成后即着力注意的艺术焦点,所以既使是当它转向偏重刻划人物时,也不能不在这方面积累下大量的经验。何况,小说不管是讲说还是阅读,总是要靠故事情节来吸引听众和读者的。

叙述故事的技巧,历经各代积累,到了当代小说中,有了惊人的发展。本来,人世间的各种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千头万绪;为了在表现它时与之相适应,逼得小说艺术不能不如影逐形。故事的表述,应该巧妙地做到“事因人生,人以事显”;同时,它本身又该首尾相贯、摇曳多姿。小说在写人时很少禁区,在叙事时同样无甚障碍。这种叙事表现上的独特优越性,明显地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小说表现故事,具有极强的适应性。现实生活是丰富多采、错综复杂的,世间的事件千头万绪、繁缛纷纭。从时间的因素看,有些事件绵延数年,源远流长;从空间的因素看,有些事件牵涉几地,场景广阔。俗称“一口难说两家事”,该是文艺家对此难阻发出的慨叹。

小说在这方面,有着自己独占的方便。一椿上下几十年、左右数万里发生的大事件,用剧本表现它,要用许多场次,而场次过多过碎又势必为表演带来困难。诗歌虽可以借助于它独有的跳动式的节奏,在表现时间、空间时一试身手,但总是要给人以凌乱、破碎之感。小说则不然,它可以上溯下延,虽概括漫长的岁月,仍能保持其连贯;它可以左勾右联,虽漫写众多场景,仍能保持其完整。在一个特定的时刻里,可否回忆往事,可否畅想未来,对不同时态中的事件可否交叉进行叙写,其它样式对此望而却步,小说却可以挺身而出。几个相互关联的事件,平行发展又互相制约,进而纠缠绕缭,小说可以对其有条有理地加以叙写,这又为其它样式所不及。能用二、三千字的篇幅写一个人的一生吗?叶圣陶在《一生》中做到了;能够用一只笔写出互相勾联牵涉的大大小小的事件吗?茅盾在《子夜》中完成了。

小说表现故事,具有特殊的灵活性。事件的发生发展,总是依自然顺序进行的。事件发展的自然顺序,显示了事件的内在逻辑,是表述它时不可动摇的主干。然而,总是按部就班地叙写,未免使人感到平板。艺术是用有限的内容去反映那无限的世界,以少胜多是应该遵循的总的法则。在诸多事件中,难道没有主次吗?一个事件中的各个环节,岂能轻重均等?重要的结局,应该使读者先睹为快;虽属必要但易使人生厌的交代,最好是分散进行。小说叙述故事,可以使其中的情节串动、跳跃、顿宕、隐藏;正是在这诸多技巧中,使故事的表述生辉。在鲁迅的《祝福》中,祥林嫂的死,由于作者把它倒置在故事的开头,该是多么撼人心弦。在《药》这篇作品中,从第三节到第四节,一下子就跳过了几年,又是何等地筒劲明快。

短篇小说,把上述的灵活性发展到了极点。为什么在生活中撷取一、二场景,竟然上下勾联、左右牵涉地写出在漫长时间、广阔空间发生的人与事,恐怕得力于对小说这种特点的运用。

小说表现故事,具有极大的孕含力。小说以故事为经,以人物活动、场景描绘为纬,交织成一部部生活的书。在小说中,故事的进展恰似流动的河水,载着人物们向前行进。这股河水的容量是巨大的,简直可以负载一切。有才能的小说家,总是那么吝啬,他们不肯轻易地推进情节,这使一般看热闹的外行颇惑失望。随着情节之水的流动,人物做尽了自己的戏,环境也得到了足够的渲染,就连作者的议论阐发也达到了尽兴。在冈察洛夫的小说《奥勃洛摩夫》一书中,整整的第一部,花费了十多万字,主人公仍然象开篇那样躺在床上。这在剧本中,怕是不能令人容忍的吧?在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中,有整章的议论文字,穿插在故事发展之中,恐怕人们对此也不敢轻易否定。说讲文学,似乎从此点得到启发。一部武松的故事,可以说上几个月;“血溅鸳鸯楼”这在电影、戏剧中只能打上几分钟的事件,说书时竟要费上几天。

中国小说,具有说故事的传统,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外国小说,由于它的发展建立在阅读基础之上,偏重静态的剖析。前者,生动活泼、引入入胜,但不免失之单薄,特别是不利于人物刻划与评论抒发。后者,条分缕析、鞭辟入里,但不免失之沉闷,对习惯看故事的中国读者,不利于普及传播。鲁迅是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第一人,他在中国小说的传统技巧基础上,吸收外国小说技巧的宝贵经验,铸造了一种全新的小说技巧。鲁迅的小说,注重在故事的演进中,通过人物自身言谈举止刻划人物,但在关键处所,也不排斥对人物的深入剖析。令人感到婉惜的是,他忙于战斗,转而运用杂文武器,茌小说创作上只是开了个头,就那样戛然而止了。

(三)小说对人物活动背景的描写,可以做到细微、具体。

人物总是生活在一定的背景环境之中的,脱离特定历史条件、政治形势、自然氛围的人物是没有生命的。问题还不限于此,文学作品的背景环境的渲染,还有另外的作用,那就是显示社会生活的时代的、阶级的、地域的、民族的气息。人们会惊异地发现,文学作品中那随意点染的一件器物、一个细节、一片场景、一种气氛,也许与故事演进、人物刻划并无多大直接关系,但却可以从它们身上看到一个特定的时代。这种点染,增强了作品的厚度与深度。后世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民俗学家、宗教学家、地理学家,乃至推进历史前进的政治领袖人物,都可以从托尔斯泰、契诃夫、巴尔扎克、左拉、狄更斯、马克。吐温、曹雪芹、鲁迅等等巨匠的著作中,去吸取营养。一一这些,都是小说家,说小说在这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恐怕不是偏颇之词吧!

小说勾勒环境、点染气氛,有很大的随意性。这里没有丝毫的贬意,“随意”者,随处可行也。在小说中,可以专门介绍形势、描写景物;也可以在人物活动中,就目之所及捎带写出;还可以随着人物心情变化,使景物形态也随之变化。鲁迅的《一件小事》,几处写到了“风”:人冒着风,风伴着人;事因风起,入以风显。《白光》中,又几处用到了“月”。月伴着人,月衬出心。一一这里的“风”与“月”,是随手点染的,既省力,又讨好,可以说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这与剧本就大不相同了:剧本中的每一场,景物固定,既不许中途变换,又很难随时添加。

小说勾勒环境、点染气氛,又能做到有深度。一定的场景、气氛、细节、器物,总是有它历史的来龙去脉,有它现实的底蕴根源。如果能从生活中挖掘、选择具有深厚内容的细枝末节,往往起到超乎寻常的作用。这仿佛从肉猪身上割下的一块肉,它联系着周身的血脉与神经。鲁迅在《孔乙己》中描述了鲁镇酒店的格局,它不单为主人公提供了一个活动的场所,也为我们勾勒了一个旧社会各阶级依照严格界限交往应酬的画面。老舍笔下的北京城,那漫天的黄沙,那酷热的夏日,那皇族的养鱼玩鸟,那军阀的聚宴堂会,那说书的、卖艺的、保镖的、讨饭的、拉车的、算卦的等等三教九流的生活细节的描绘,为我们提供了20世纪初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完整图景。

(四)小说对人物进行评论抒发,能够做到灵活、深刻。

写任何作品,都是为了表露作者的思想。作者把自己对生活的评价、主张,通过作品中人物表现出来。这种政治倾向,当然主要靠作品的情节与人物“自然地流露出来”;但是,也不排斥必要的评论与抒发。如果在关键症结之处,结合具体描绘,或画龙点睛,或条分缕析,在形象感染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则会大大地提高艺术效果。我们拿小说与剧本比较,就会发现:在小说中作者可以随时随地出场,而在剧本中作者通常却只能退居后台。小说的作者,不单在叙事写人时,把自己的喜怒爱憎,浸注其中,而且,可以象一个万能评沦家随时表态:对事件,他可以予先提示,也可以事后阐发;对人物的言谈举止,他可以赞恶褒贬;对一些细枝末节,他可以充分挖掘它的内在意义;对不同时、地的事物,他可以联系比照,显示出本质和规律。

小说中的抒发评论,是十分灵活的。首先,小说的叙述者,就是一位合法的评论人。叙述人与事,作者先表态,使得读者不能不顺着这个思路走。其次,这种评论取材格外方便,可以就事论理,可以归拢小结,可以联系对比,还可以联想生发。又次,评论的角度是可以变化的,不单以叙述人的身份加以评论,就是以书中人物身份也可以评论;有时,还可以拟设论敌,然后加以论辩。

柳青的巨著《创业史》,在运用小说这抒发评论的手法上,达到了一个高峰。从小说的开卷,到受到干扰勉强完成的二部下卷结尾,通篇充满了论辩的战斗气息。小说的“题叙”,写了一九二九年陕西饥饿史上严酷的一页,这里边写了多少作者的感叹。主人公梁生宝出场了,作者如同一位“尊神”在守护着他,对于他的事业,发出一通又一通赞语;而对于那来自敌对势力的攻击,作者多次挺身而出去抗击;对那来自人民内部的误解,作者不厌其烦地去劝解。合作化这一空前的事业,在它的每一里程上,作者在做出形象反映的同时,又都做了理性的阐发。

小说的抒发评论,可以做到旨远意深。生活中的事物,哪怕是一些细枝末节,都浸透着生活的浆液,能否深入地开掘它,在于作者的才识。小说为这种开掘,提供了方便,只待作者去发挥才力。一包零碎的纸币,在剧本中出现,只不过是件小道具,然而在小说《创业史》第五章中梁生宝的手里出现,却不同凡响。作者先是慨叹道:  “钱对予那里的贫雇农,该是多么困难啊!庄稼人们恨不得把一分钱,掰成两半使唤。”接着,作者对这包零钱做了具体描写:“打开红布小包,又打开他妹子秀兰写过大字的一层纸,才取出那些七凑八凑起来的,用指头捅鸡屁股、锥鞋底子挣来的人民币来……”当梁生宝“拣出最破的一张五分票”付了汤面钱的时候,作者又禁不住感叹了:“这五分票再装下去,就要烂在他手里了。”这里边,并不多费笔墨的抒发评论,表达了作者对中国农民深厚的情意,也表达了他对在合作化大路上奋斗的带头人的由衷敬爱。显然,在其它文学样式中,是很难挖掘出这一细节的生活底蕴。因而也难使这种阐发达到如此的深度的。

通过上节的简略研讨,我们可以发现,小说的艺术表现力,较之其它样式来说,是突出、优异的。围绕着人物形象的塑造,小说表现出那么多的独特技巧,不能不使人重视这种文学样式,以便更好地表现社会生活。然而,正如本文开篇时说的那样,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小说在具有强大表现力的同时,也有它的弱点。我们应该正视它,才能弃短就长。

小说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靠阅读,为了抓住读者,要有形象。鲜明的人物,具体的场景,为小说所不可少。如果说剧本较为概念,而可以由演出来弥补的话,空洞无物的小说则难以挽回败局。

同样是由于上述原因,小说要有故事。故事恰如一条金线,串起人物、场景、细节等等珠玉,才形成了完整的工艺品。叙事诗如果故事性不强,可以由浓重的描写、抒情来补救,而没有故事的小说,终难取得好的效果。

小说的容量大,它可以容纳那与情节关系并不紧密的次要人物、环境场景、细节器物、抒发议论,但往往由此产生偏差。有的作者随意穿插、尽兴阐发,使小说拖沓臃肿,破坏了作品的有机结构。

以上种种,都提醒作者们掌握艺术的辩证法:样式的优异之赴,恰是应该着力发挥而又格外节制之所。

当前,祖国正在朝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沸腾的生活向文学艺术提出了新的要求。只要我们充分调动各种文艺样式的表现力,就一定能够很好地完成上述要求。我们祝愿小说这一支花,在百花园中继续放出异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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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写小说啦初一作文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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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我手中的书,心想:要是我也能写一本小说就好了,不过,斜小说最重要的是坚持,我经常半途而废,写了小说也没什么用吧。想着,不禁叹了口气,“唉!”“想什么呢?”雨儿凑到我跟前问。“雨儿,我想写小说了,我看过的小说很多,我想写属于自已的小说,但我又怕我半途而废。”我把我心里所想的都说出来。“原来是这个啊!你想写小说的话我看好你哦!”雨儿为我加油鼓劲。我点点头。

回到家,打开手机,继续阅读未看完的书。看着看着,我想写小说的的决定越来越强了。再看看群里,分享小说的,讨论下一章小说怎么写的,我也很想加入,可我根本没写小说。记得班长说过,书旗小说里可以写小说的,看到下载的人很多,我决定了,以后就在那里写了,即使很忙,每天也要写一章。我想写小说的心情越来越强。看着下载,25%很慢,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才下载完。我点开书旗小说,用我的qq登陆,找了许久才找到写小说的在哪里。

内容我都想好了,只是没有写。我开始码子,我打字速度不快,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我才打完,点发布的时候我特别紧张“会不会不通过?”我犹豫了一会儿才点。审核还需要时间的,我不知道审核的时间是多久,上网查了查,有说一天的,三天的。我都不知道该相信哪个才好。

趁还没有审核,我就去写作业了,写作业时,心不在焉,心里都想着小说。发呆了好久才回过神来。用了两个小时才完成作业。我迫不及待地点开书旗小说,看看我的小说通过没有。结果让我很兴奋,“通过了,通过了。”我欢呼起来。不过下一秒我就郁闷了,书的封面,简介还有男主角还没有想好,我绞尽脑汁,半天才想出那么一点。

希望大家多支持我写的小说《霸道公主的爱情》在书旗小说里看哦!写作之路会很艰辛,但我会努力的,争取让读者们满意。

[写小说啦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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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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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剧中原本养尊处优的家庭主妇子君,一丝丝都未察觉婚姻发生变化,其丈夫在外有精神出轨,一日突然提出离婚。就此已当了15年全职太太的子君无法接受这个打击,还想用儿女去挽回丈夫,但是丈夫心意已决。就此子君则是重新回到社会进行打拼,在好友唐晶的帮助下度过了离婚后最难一段时光,而她的艺术天赋被朋友发掘,制作的工艺品市场热销。但是唐晶并未察觉一向来对于子君是各种嫌弃的他,突然对子君有了别样的情感。

小说中,唐晶是和贺涵结婚,整个离开了香港回归了家庭。但是在剧中,唐晶则是与贺涵分手,却恋上了自己女友的闺蜜子君。最后结局则是,子君和贺涵在一起了,而子君的前夫陈俊生则是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归属,就是由吴越饰演的凌玲,一开始并不接受他的冷佳清,也慢慢开始接受这段关系。所以这个结局是跟小说不同的,因为在小说结尾处子君是遇到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两人度过了一个阳光海岸的悠闲午后,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

不久翟有道回沪做生意,两人终于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决定旅行结婚。经过一番波折,子君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她的前半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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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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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国家的兴衰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了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这五部分。读完《三国演义》,真是受益非浅!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书中人物诸葛亮是智慧的代表,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即使死后也能用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智者千虑,终有一失,忘记刘备临终嘱咐,错用纸上谈兵的马谡而失去了街亭,致使多年伐魏无果,未能完成刘备的遗愿,带着对蜀国无尽的牵挂病死于五丈原。

也许,诸葛亮再多活十年,隆中理想就能实现。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多学知识,争取象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养成积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为将来实现理想奠定基础。

《三国演义》是一本企业家创业之书。刘备有很大抱负,找到张飞原始资助,又与气度不凡、武功盖世的关羽桃园三结义,拉起几百人队伍开工了,干了几年,业内小有名气,属中小企业,但不懂包装升级,仍原地打转。于是董事长刘备亲自出马,三顾茅庐,请杰出CEO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在隆中就将企业升级蓝图计划完备,没干几年,就打败诸多竞争对手,商标“蜀国”上市了,占市场份额30%。但传到富二代“刘禅”手上,只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几十年先辈创下的基业没几年就给玩没了。

而曹操堪称创业大师级人物,他既是董事长,又是CEO,集中了优秀企业家必备的优点。优点一:会抓住机遇、投机炒作。刺杀董卓,胆略过人,随后揭竿而起,“曹家”有名了;优点二:重视品牌的建设。挟天子而令诸侯,实现了品牌的跨越式升级,成了垄断国企,中小企业已无法与他竞争。优点三:知人善用、用人之长,爱惜人才。曹操有许诸、典韦、张辽、徐晃、曹仁等千员猛将,谋士无数,在魏国发展的过程中从来不缺乏人才。即使这样,在竞争对手关羽走投无路时仍收留并待为上宾,赵云单骑入百万军中救幼主时曹操不忍用箭伤之。在打败袁绍后将手下通敌竹简全部销毁,将心比心,很有情商,气度如虹。优点四:善于总结成败原因,拿得起、放得下。经历过火烧赤壁等无数次失败仍谈笑风生,总结得失,鼓舞士气。不过,曹操疑心重,杀了名医华佗,而害了自己。

读完《三国演义》这部名著,我感到它里面蕴含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现在只能理解一点点,等长大了,一定会理解得更多。

阅读能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我渐渐喜欢上了阅读,今后就让良好的阅读习惯陪伴着我们茁壮成长。这是我在暑假里阅读《三国演义》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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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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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的直接时代背景是1937年及以后的若干年,正是中国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时期。但要理解《围城》,必须追溯到近代特别是xx战争以来,中国在帝国主义列强大炮军舰之下,被迫地、却历史性地开始了与世界的接触,中华民族的古老文明与西方文明开始了前所未有的交锋、碰撞、冲突以至交汇、融合。这种文化现象在一大批留学生——钱锺书正是他们中的一员——的身上具体地、活生生地体现出来,因而具有值得解剖的典型意义。

作为一个学贯中西的大学者,钱锺书几乎必然地要从文化上来认识“围城”的精神困境,从而产生深刻的孤独感和荒诞感,在全书的结束部分,方鸿渐在经历了教育、爱情、事业和家庭(婚姻)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第324页)。

这里已经明显地引入了存在主义哲学的人生感叹。但这种文化困境、精神困境,却是发生在衰微积弱的老大中国与近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剧烈冲突中的,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令人深省的画面:经过一家外国面包店,厨窗里电灯雪亮,照耀各式糕点。窗外站一个短衣褴褛的老头子,目不转睛地看窗里的东西,臂上挽个篮,盛着粗拙的泥娃娃和蜡纸粘的风转。(第353页)

还有全书结尾处那只著名的祖传老钟,方鸿渐的爸爸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儿子儿媳的宝贝钟,每小时“只慢7分钟”的“很准”的钟,这会儿已经慢了5个钟头的钟: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第359页)

有些西方批评家说《围城》写了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也有中国批评家说表现了西方现代文明在中国的失败,从而证明了资本主义文明不救中国的主题。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钱锺书似乎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他更着力于嘲讽伪文化人的可笑、可怜和可耻,更多地是要写出中西文化冲突中的尴尬、窘迫和困境。而从更广阔的文化意义上来体认,《围城》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经验、民族的界限和时代的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整个现代文明、现代人生的深入思考,也凝结着作者对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状况和人类的基本根性的历史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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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小说伪装者的结局

全文共 11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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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这是最残酷的殊死较量!他们于层层伪装之下,共同演绎了一段荡气回肠的千秋家国梦,一场惊心动魄的隐秘对弈!以明家姐弟的故事开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讲述一个家族在国家兴亡面前的决断和大义之举。一玉口,一瓦顶。国和家,如泰山与鸿毛的譬拟。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伪装者的结局,以供参考。

“你怎么不说话?”明镜注视着明楼,明楼站在小祠堂门口贴着门注意倾听着门外的声音,门外很安静。

明楼依旧没有说话,他走过来,拉住明镜的手,说:“大姐,我们进密室。”他也不等明镜表态,直接按动按钮,打开密室的门,他拉着明镜走进去,反手关上了门。

明楼打开电灯,小祠堂的方桌上供着明家祖父母、父母的灵位。台布落了些灰尘,很久没人进来打扫了。

明楼几乎是在用力将明镜推送到椅子上坐下。

“大姐,我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超过半小时,就会引起‘孤狼’的怀疑。在这半个钟头里,我希望您能平心静气听我说,并且,记住我所说的一切。”

明镜睁大眼睛,完全有点懵。

“什么‘孤狼’?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只有半个钟头的时间,明长官,你要觉得到了这里,你还要撒谎的话——”

“明镜同志!”明楼说。

明镜顿时呆住。

“明镜同志,我现在代表中共中央南方局特派委员跟您谈话。”

明镜看着他,她脑海里处于一片真空的状态。

“我知道,一时半会您很难接受。”明楼略作停顿,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缺了角的法币,说,“这是南方局董书记交给我的缺角法币,那块撕下的一角,在您这里。您可以核对。”

明镜僵硬地站起来,掏出一把钥匙,打开小方桌下的夹层抽屉,从里面取出一角法币,二者合一,的确是一张完整的钞票。

“你到底是什么人?”明镜问。

“我是您的家人,姐姐。”明楼迅捷掏出打火机,当着明镜的面焚毁了那张法币,相当于当场毁灭能够指证自己的一切证据。

明镜觉得头疼、眼花、四肢乏力。她的眼光像一片薄凉的刀片刮在明楼的脸上,仿佛此人完全陌生。

“你骗了我多少年?一次又一次?”明镜终于质问了,“你们一个个都欺骗我,我却一个都不舍得抛弃!”

“大姐。”

“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失家’的女人?二十年前我曾有过一段良缘,是我自己为了家庭选择放弃。我也有自己崇高的理想和奋斗的信仰。可是,我不能放弃两个兄弟,我不能甩手而去。我守着家和业,至今未嫁。我抚养你们,家和业始终要交给你,而明台,我想给予的是幸福生活,无忧无虑,我甚至连生意场上一点点生存技巧都不肯教他,不想让他变得有一丝一毫龌龊、算计。到头来,该读书的去了战场,该算计生意的在算计人的‘身家性命’。家和业,在你们眼里分文不值。早知如此,我——”

“不是的,大姐。”

“不是什么?我苦心经营的一个家,被切割成碎片。明台离我而去,除非战争结束,他永远都不会再有机会回家。而这个家,对于你来说,就是一个可用可弃的棋子。你一直知道我是谁,而我对你却一无所知。就算是到了现在,我依然分不清你是妖是魔是人还是——”她又停顿下来,她恨自己,恨自己连一个“鬼”字都忌讳得不敢说出来。她害怕有一天真的失去。

“大姐。”明楼双手握住明镜的手,靠着她的双膝蹲了下来,他在尽全力控制明镜激动失控的情绪。

“大姐,您冷静下来,听我说,我们的确欺骗了您。可是,我们没有欺骗生活。”

明镜说:“有没有想过,我是你的什么人?如果,你这位超然的棋手一着失手,棋局适得其反呢?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有没有?”

“有过。所以,我很内疚。”明楼的眼里隐隐闪烁着泪光,“我错了。我知道,自己很久以前就错了。对于姐姐来说,我是情理双亏的人。”他低下头,调整了一下讲话的节奏,他有的时候恨自己每次讲话都在思考,从无真性情流露,他深知习惯成自然,他并非刻意为之,但是,在明镜的眼中,真的太虚伪,太假,太可恨。

他自己无力纠正,他恨自己的心态过于保护自己,心理已经很不正常。

“姐姐孤独,痛苦。二十年前姐姐放弃了唯一一次真爱,为了把我和明台养大,您牺牲了应该属于您的爱情生活。您苦心营造的一个家,被我们给打碎了。因为,国碎了,家碎了,您的心也碎了。血与火锻造了我们的坚强,我和明台都是军人,军人是国家的脊梁!我们无愧于家国,无愧于军徽,我们唯一愧对的就是姐姐。”他说到此处,千不该万不该,他居然下意识地去看手表。刚刚动了情的明镜一下就心火直蹿,一脚把他踹翻在地。

“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嫌恶吗?你回家,你诉苦,你认错,你不是屈服于亲情的压力,你是带着任务来的。你跟明台比起来——你——”

“明台让您怜爱,是因为他还有选择的余地,对于亲情、爱情,甚至信仰,他都有选择的余地。可是我,没有。”明楼必须快刀斩乱麻了。

果然,明楼的这句话打乱了明镜的思维,打乱了明镜要质问他的次序。明镜的思绪跳跃、混乱。

“没有多余的时间了。”明楼站了起来,很严肃很着急地说,

“大姐,您听我说,日本人有一列火车满载着三十节车厢的生铁要开往满蒙,这批物资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南方局经研究决定,在苏州段进行列车接轨行动,将这批货运往第三战区皖南。”

明镜愣愣地看着明楼,终于平静下来。

“需要我做什么?”明镜问。

“我需要您设法上那辆列车。”

“那是货车。”

“不是货车,日本人怕路上抗联打这批物资的主意,用的是普通列车,前面的车厢还载有日本华侨。押运物资的日本宪兵都化装成乘客,但是,他们身上都有武器,列车一旦遭到攻击,他们就会大开杀戒。我们的目标就是将后面装载生铁的车厢脱钩,尽量保住车上的旅客。尽量不惊动车上的宪兵,把行动连带损失降低到最低。”他看看表,加快语速,“您将以带着明台骨灰回苏州安葬为由,登上那辆列车,我会安排阿诚以护送您为掩护,带一组小分队上去。”

“明台会上车吗?”明镜突然插话。

“不会,他的任务是在苏州站完成对接,他将和锦云登上对接后的火车,前往第三战区。”

明镜眼中浮现出一丝失望。

“大姐,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要提醒您,桂姨是日本间谍。”

“什么?”明镜的眼珠子又瞪圆了,她张着嘴,难以置信。

“但是,我们现在得留着她,您还得带上她一起上列车。”

“为什么?”

“她的身份,就是掩护我们上车的一张‘无形通行证’。您切记,上了车,就听阿诚指挥,他会保护您安全抵达苏州。”

“桂姨呢?”

“阿诚会牢牢控制住她,到了苏州,我们会解决她。”明楼说。

“大姐,我得走了,咱们姐弟之间的不和睦还得接着往下演。等您下次回来,明楼再向您请罪吧。”

明镜冷笑道:“你还知罪吗?”

她一冷笑,明楼倒放心了,她又恢复了大家长的状态,证明她并没有被一系列的“欺骗”行径打垮。明楼笑起来,说:“姐姐,您虽然历经风霜,却没有沾染一点世俗的尘埃,我真的是由衷佩服。”

“呸!下次回来,你看我怎么收拾你。”她永远不在弟弟们面前落下风。

“那我就先撤了。”明楼说。

“滚吧。”明镜说。

明楼站起来,打开密室的门,请明镜出来。姐弟二人走到小祠堂门口,明楼忽然对明镜做了一个“按捺住性子”的小暗示。

他大声地说:“大姐,您为什么这样顽固不化呢?明台是捡来的孩子,我才是您的亲弟弟!难不成,他有什么特殊来历,让您这样费尽心思?他已经死了!他跟汪曼春一样!头七过了,七七过了!他死了!”

明镜虽然知道他做戏,可是那一句“他有什么特殊来历”摆明了讽刺自己是否行为不端,明楼撩拨人心火的本事,可谓炉火纯青。明镜刹那间一股气凝上心田,狠狠地给了明楼一记耳光,打得他口角顿时溢出血丝,步履踉跄。明楼顺手打开门,显得很狼狈,他说:“我真怀疑,您是否精神出了问题。”说完,飞奔而出。

明镜此刻醒悟过来,捶胸顿足地哭起来,她顺着楼梯追下来,喊着:“明台,我那可怜的小弟。明台,你们把小弟还给我。”

桂姨赶紧上前搀扶明镜。

明楼一边跑下来,一边擦拭口角边的血迹,他走到门廊下,对仍旧跪在那里的阿诚说:“我们走!”

阿诚会意,他从台阶上站起来,跟随明楼直下草坪。

明楼上了汽车,阿诚立即开车驶离明公馆。他们听见公馆里传来明镜的哭声和稀里哗啦餐具落地的声音。

大姐开始用全新的目光去看待自己了,配合有效,明楼心中掠过一丝暖意。这么多年,这么多重身份的自己,终于被爱自己、关怀自己的亲人彻底接受了。

他心尖泛着一丝酸楚。

阳台外,黎明的脚步越来越快了。明台看着天边一缕绯红的晨霞,心有所系。他凌晨接到黎叔的电话,说早上南方局的同志会来见他,他就一直睡不踏实,他知道,南方局对于自己的档案审查,肯定有什么结果了。

因为明台出身军统,所以,黎叔认为他更加适合从事谍报工作,而不是进入前线作战部队。黎叔将明台的材料交由南方局高层处理,现在看来,果然有了最新的决议。

对于明台来说,他的身份已经在敌占区彻底暴露了,继续留在上海是不理智的,尽管他热爱这个城市,留恋上海的生活,可是,现实是无法改变的。

楼下响起汽车喇叭声,三声急促一声长鸣,喇叭声急促戛然而止。明台意识到了什么,他披上外套,走了出去。

薄薄的晨雾笼罩着石库门,墙角阴暗处停放着一辆汽车。阿诚远远地站在巷口望风,小街上空无一人。

明台看见阿诚有些愕然,他不是很适应。他等的是南方局的领导,而不是他大哥。他正在狐疑,就看见明楼从汽车里走出来,他很潇洒,没戴眼镜,也没戴帽子,却裹了一条灰色的长围巾,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过来。”他说。

明台看见大哥,多少还是有些畏惧,他走向明楼,兄弟二人面对面站着。

明台喊了一声:“大哥。”

他们隔得很近,明楼闻见他头发上带着柠檬的香气,混杂着湿漉漉的雾气,他笑笑,说:“还是大姐疼你。都这么大了,她还当你是孩子。”他意指明镜给明台洗头。

明台不知怎么接话。

“你没话跟大哥说吗?”明楼问。

明台想了想,说:“谢谢大哥。大哥救了我的命。”

“除了这个,你就没别的话啦?”

明台又想想,说了句:“大哥注意身体,多保重。”

明楼叹了口气,说:“看来我们两兄弟的确生疏了。”他看了看天色,意味深长地说:“我们都在黑暗里摸索,道路越黑暗,内心就越渴望光明。”

明台很想开口问明楼的到来是否与南方局有关,可是,他忍住了,他等明楼开口讲话,他不愿意冒一丝一毫的险。

接下来,他果然听到明楼阐述自己的身份了。

“我是军统局上海站A区情报组组长,代号‘毒蛇’。”

明台不意外,他有过这方面的猜想,他在明楼面前,自然而然地就站成了立正的军姿。

“稍息吧。”明楼说,“我们平级。”

明台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站姿,但还是不敢太放肆。

明楼看了看他,拍了拍身后靠着的车身,说:“过来,陪大哥说说话。”明台走近他,然后斜倚在车门旁。

“我能抽烟吗?”明台问。

“能。”明楼说,“你想抽就抽。”

明台从口袋里掏出香烟来,点燃。

“‘死间’行动,你功不可没,我已呈文上峰对你进行嘉奖。你现在以‘毒蝎’的身份成功打入共产党内部,为军统局在边保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这是歪打正着,军统局已经批准了你进入延安、长期潜伏的计划。”

明台的眼睛真是忽明忽暗,心里一阵阵怦怦狂跳,明楼仿佛是一根针时不时地就扎在自己的要害穴位上。

他这是要干吗?长期潜伏?双面特工?明台稳住心绪,他不发言,他把发言权全部交给这个神秘莫测的大哥。

“我们军统局在延安部署有自己的特工小组,其中一组代号‘203’,由你全权指挥。我是你唯一上线,你只需对我一人负责即可。如果有一天线断了,军统局高层会有人跟你联络,这个人你也认识,就是宁海雨,王天风的把兄弟。”

提到王天风,明台把头低下去。

“‘天风’‘海雨’都是代号,就像‘毒蛇’‘毒蝎’一样。”明楼说,“你也不要过于内疚,我们都不知道王天风有心脏病。你在坟场一骂成名,全局上下都知道王天风被你活活骂死了!由于保密条例,我们现在还不能公布王天风是‘死间’中的烈士,他现在的身份依旧是军统局的叛徒,民族的败类。”

明台觉得浑身上下冷飕飕的,他的脸色也越来越差。明楼却视而不见,依旧娓娓而谈:“一部间谍史,就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历史。我们是战士、是烈士,一往无前的勇士,却不是能够站在阳光下接受胜利欢呼的人。因为,我们的背后始终都有阴谋,有算计,有陷阱。”

“能告诉我‘死间’行动的全过程吗?”明台问。

“为什么?”

“我想知道。”

“知道了,岂不会更加痛苦?”

“至少,我会知道我为什么而痛苦。”

“好吧,我告诉你。”明楼说,“记得那份第二战区日军军事部署计划吗?”

“记得。”明台说。

他的眼前浮现出在日本大使馆,自己击毙桃子小姐的情景。当日,他和锦云在一家小型旅馆拍摄了日军第二战区计划。

明楼说:“长话短说。为了牵制日军的火力防线,我们明目张胆地窃取了日军第二战区计划,其实,那套方案是日军的预备案。我们走出第一步,就是告诉敌人我们拿到了第一手资料。然后,我们根据这套预备案制订了假的攻防计划,为了达到麻痹敌人的目的,做到万无一失,军统局高层制订了‘死间’计划。即由王天风诈降76号,投靠汪曼春,出卖A区行动组,让‘假’的第二战区军事部署计划落入76号手中,逼真上演一场誓死保护情报的大戏。伪造一切信息,故意放下诱饵,指鹿为马,让日本军方有理由相信,他们获取了最真实、最可靠的火线情报。他们调整所有的火力防线,按照我们的意图进入我们的口袋,彻彻底底为第二战区的日本鬼子敲响丧钟。”

“为什么选我们?”明台问。

“你们小组焚毁了一船,死罪难逃。这次行动可以让你们死得壮烈、死得体面。这是局座的决定。”

“为什么一定要派王天风来?”

“他知道的太多了。”明楼说这话,眼皮都没有抬。

“那,你呢?大哥你知道的难道不多吗?”

“想‘策反’啊?”明楼笑起来,似嗔非嗔。

明台心一紧,他的烟灰烫着了手指,疼得钻心。

“说实话,对于王天风的死,我比你更加纠结。我跟他是一起加入蓝衣社的,也就是军统前身。我们在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在法国,我救过他的命。”

“老师去过法国?”明台惊异。

“你以为他是土包子?他会伪装,会掩饰,行事低调。不像你,一味的高调、逞能、不懂事。”明楼说,“当日,他把你带走,他也是束手无策,他不知道怎样跟我说。后来,我知道了,我托人给他捎带了一个口信,口信很毒。我就不复述了。我真是又急又怕,怕你就此像流星一样消逝了,我从未如此惧怕过,你军训的那段时间,我几乎夜夜噩梦缠身,梦见你无数次被执行枪决,梦见你一个人在荒凉的孤冢里哭。”明楼眼圈湿润。

明台被他感染了,觉得自己在家庭面前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他说:“大哥,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其实,我很自私,我为你能够出色地完成任务,能够活下去,我费尽了心思,算计了一次又一次,差点算掉你的性命。”明楼深深叹息,为自己,为兄弟,为死去的烈士们。

“为了国家,我们有可能失去彼此,失去亲情友爱,失去爱情,失去曾经美好的日子,我们不是傻,也不是愿意去死,去走一条不归路。我们是箭在弦上,有进无退。进则死得壮烈,退则活得可耻。”明楼的眼神里包含了一层深意,他看着明台,满溢着关怀和温暖的气息。

他继续说:“在这个蜘蛛网般盘结的谍网中,黑中藏白,白中有黑,黑白又衍生出灰暗……书归正传吧。”

明台心中大为诧异:“什么叫做书归正传?难道,刚才那一番话都是闲话?”

“我现在代表中共中央南方局特派委员跟你讲话。”明楼例行公事般说出这句话,明台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我没有精神错乱,你也不要用这样的眼光来审视我,你今天在这里等的,并不是军统局的‘毒蛇’,而是南方局的委员,不是吗?”

明楼似乎没有考虑给他留下一定的适应空间,而是继续自己的发言,“黎叔送给南方局有关你的一切档案和你的自述说明,这个我们不用再说了,你的档案我几乎倒背如流。我们现在来说说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明台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他眼里对明楼流露出的不仅仅是感激而是充满了敬畏的眼光。

“你将以双面间谍的身份去延安,加入边保的谍报纵队。南方局方面,我是你的直接上线,你所有的行动只对我一人负责。如果弦断了,南方局的董书记会派人跟你联络。现在是你进入边保的蛰伏期,也就是说,你现在是一名沉睡者,一切要看将来的战事发展。”

“军统方面呢?”

“同样是蛰伏期。军统局需要你长期潜伏,打入中共内部;南方局需要你伺机而动,成为将来国共博弈中一枚关键的‘反间’棋子,代号沿用‘203’。明台,你记住,你现在已经是一名共产主义战士了。你不仅需要卓越的勇气与智慧,还要有无比坚定的信仰与忠诚。解放大业需要你。”

好一个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明台顿悟,原来如此。

自己将成为军统局认为埋在延安的一颗定时炸弹,而自己这颗炸弹将来会起到不可替代的“反间”作用。

一场精心策划好的“反间”局已渐渐浮出冰山一角。

“三天后,你将参与一次代号为‘越轨’的行动计划,到时候黎叔会告诉你具体行动细节,你将在苏州站完成列车接轨任务,押运一批生铁,前往第三战区。我们的军工厂急需这批军用物资。到达第三战区后,你和锦云就奔赴延安。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这是明楼要离开的信号。

“我明白。”明台说。

“对了,说起黎叔来。我看过他的档案,他的档案里提及他妻子的死因,以及他失去的儿子。虽然是只言片语,我还是派人做了具体调查,调查结果是……”

“我不想知道。”明台截住明楼的话。

“为什么?”

“我……我怕大姐知道后会伤心。”

明楼沉吟片刻后说:“原来你已经知道了。你有这种想法,足以证明你是一个有良心的孩子,但是,父子天恩,骨肉亲情,是不可隔绝的。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你身由他出,焉可明知天伦而拒,以至孝义有亏?我们明家没有这种规矩,当然,如果你还想姓明。”

“我永远都是明家的子孙。”明台说。

“那就好。出发前,你就和他相认吧,二十年了,哪一个父亲不是肠断心裂,他等了二十年和你相认。出发后,谁能知道下一秒的结局?”明楼严肃起来,“你必须认他,这是命令。”

“南方局的命令吗?”明台低着头问。

“不,大哥和大姐的命令。”明楼抬头答。

天光渐亮,阿诚从巷口走了过来。

“先生,我们该走了。”阿诚说。

“大哥……”

明楼回头,说:“多保重,好好照顾自己。”

“大哥。”明台抿了抿嘴,忍了忍心酸,说,“我这一去,就泥牛入海了。我舍不得大哥和大姐。”

他终是少年心性,朝明楼扑过来,明楼展开双臂,兄弟俩在车前拥抱。

“祝一切顺利。”明楼拍了拍明台的肩,“祝福你和锦云,一生美满幸福。”

“谢谢大哥。”明台让开车门,“大哥再见。”

“再见。”明楼上车,阿诚关上车门。

明台看见明楼的汽车从眼帘划过,绝尘而去。他心里瞬间感受到一种亲人间生离死别的痛楚,他步履瞒跚地朝小阁楼走去。

阁楼里有人在刷牙,在晨光中拉开窗帘,打开窗子,迎接一个晴朗的早晨。而明台满眼都是墙上窗下挂的常春藤,一种湿气逼人的绿色直渗到心头。

春天来了。

上海的春天,延安的春天,属于自己和锦云的春天,还有,黎叔的春天。

熙熙攘攘的上海火车站,人流在月台前逐一分流。明镜穿了一身黑色旗袍,手里捧着一个黑布包裹好的骨灰盒在阿诚等人的护送下,登上一辆普通列车。桂姨拿着一个小包裹跟在明镜的身后,她上火车前,四处看了看,确认有特高科特务一路相随后,转身上车。

明镜和桂姨坐在一个很干净的卧铺包间里,阿诚忙着给她们拎水泡茶。

火车准点开车。

在明镜的眼底,火车站犹如人生和往事的聚散之地,来来往往,上上下下。譬如二十年前,她站在这里与所爱过的男子分手,她看着他登上火车,在自己视线内慢慢离去,正如她现在看见站台在视线内慢慢倒退,二十年流光碎影,倒映在心间,仿佛过去的光阴,稍纵即逝。

她有一种预感,这趟列车也许会成为自己永恒的归宿。

她不知道,这种预感从哪里来的。

她不畏惧,因为无所畏惧了。

苏州城郊外,火车铁轨旁。

黎叔、明台、锦云正在为晚上的错轨、接轨做最后的准备丁作。他们都换上了伪满的铁路制服,在一座铁桥的前面,设立了临时停车点。

“这里没有日本人的警戒线,一条车道通向满铁的南满线,一条通向苏州站。这个错车道,是我们唯一的动手机会。”黎叔说。

“车上有我们的人配合吗?”明台问。

“有我们一个小分队,大约有7个人。”

锦云爬上铁桥,设置一个观察哨。明台向铁轨的另一侧的隧道口走去。黎叔问:“你到哪里去?”

“熟悉熟悉环境,今天晚上就要错轨、接轨,我先适应一下我的新工作。”

“我跟你一起。”

“您不用担心。”

“担心你是我的责任。”黎叔说。

明台心里一震,回头看看他。黎叔快步跟上。他们二人一前一后走进隧道口。里面光线很暗淡,明台拿出手电筒来照路。

突然,一辆小型货车呼啸而来。昏暗中,黎叔一把抱住明台滚出隧道外,五节小货车轰隆隆地开走了,像是平地里刮起一阵飓风。

“你没事吧?”黎叔的话里充满了关切。

明台心情复杂,想着明楼临行之际吩咐自己的话。他最敏感的神经被挤压了,问道:“您有家吗,黎叔?”

明台一句话出口,自己都觉得自己愚蠢透顶,什么不好问,脱口而出就是这句话。

“是人谁没有家啊。”黎叔坐在草地上,“我有过最美好的家庭生活,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儿子。”他回头看明台,明台的心怦怦乱跳。

黎叔拍拍他,说:“别想太多了,大战在即,准备战斗吧。”

晚上,七点钟左右。

阿诚开始有所行动了。他的小分队已经在食物里下了,在餐车里很顺利地清理了伪装成旅客的日本兵,缴获了武器。他们把旅客车厢的门一个个反锁起来,虽然造成了不小的骚动,但是,都被他们有效地控制住了。

桂姨去开水房打开水,前脚进去,后脚门就被反锁了。桂姨知道出事了。她不清楚自己是如何暴露的,但是,她清楚地明白,只要自己能够及时控制住明镜,自己就可以保住性命,甚至控制大局。她打开列车的车窗,狂风乱刮,她毅然将头钻了出去,然后是手和脚,她徒手爬向明镜的包间。

她刚爬出去,没有多久,火车居然开始减速了。

很明显的,列车开始松闸。

铁桥下,列车开始错轨。

“例行检查,请等待。”穿着满蒙铁路制服的明台在喊。

阿诚布置好人手,在中间车厢预备人、货分离。他急匆匆到贵宾包间来接明镜出去。他刚一推开包间的门,就看见桂姨拿枪对准了明镜。

“放下枪。”阿诚以最迅捷的动作,举起。

“阿诚,你想干吗?我是你的母亲。”桂姨阴森森地笑。

“你别做梦了。”阿诚冷冷地说,“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你是‘孤狼’,日本人的间谍走狗!”

“阿诚,别管我。做你该做的事。”明镜喊,

“闭嘴!该死的臭女人!”桂姨嘴里恶毒地咒骂着。

“桂姨!”阿诚冷声怒喝,“我真该一上车就开枪打死你!”

“我是你的亲娘。你居然要打死我?”桂姨的眼睛里闪动着诡异的光芒,“当初我为什么要到孤儿院去领你啊?因为你是我的孩子,我亲生的孩子,你是我的私生子,虽说这个称呼对你来说,并不光彩。可是,事实就是事实。”

“事实很清楚。当年,你的确跟一个姓于的湘绣商人有私情,你们生下了一个孩子,那个年月,姑娘家还没结婚就生下孩子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情。于是,于老板骗你,叫你先找一家主雇做佣工,孩子送进孤儿院,他跟院长嬷嬷讲好了,院长嬷嬷会很好地照顾那个孩子。他答应你,等他回湖南安顿好了,就来接你们母子。于是,你就进了明家帮佣,一干就是两年。他没来找你,你这才慌了神,你害怕他彻底抛弃你,你想到了那个孩子。”

桂姨的脸瞬间煞白。很显然,阿诚早有所备,她根本就伤不到他一根筋。

“嬷嬷给了你那个两岁的孩子,就是我。你当年爱如珍宝,你觉得只要有孩子在你的手上,你的那个于老板终有一天会来找你。你手艺很巧,明家很多湘绣制品都出自你手,你在明家勤勉劳作,称得上是一个好母亲、好佣工。你时常买东西去孤儿院看嬷嬷,打听那个男人有没有来找过孩子。嬷嬷都支吾过去了。终于有一天,那个嬷嬷得了绝症,快死了,你拿了米和面粉去看望她,她良心有愧,就对你说了实话。她告诉你,那个孩子早就被于老板给抱走了,她给你的那个孩子,就是一个孤儿,跟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当初,她收了于老板的钱,所以欺骗了你。你从此以后就彻底疯了。你开始虐待我,我悲惨的童年就开始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啊,桂姨?一个男人骗了你的感情,偷走了你的孩子,你就把无穷的怨恨施加在另一个无辜孩子的身上,何其狠毒?何其残忍?”

“你是怎么知道的?”桂姨的脸有些扭曲,“你说!”

“我去过那家孤儿院,找到了那个得了绝症的嬷嬷,她还没死,她只是眼睛瞎了,看不见了。她心里清楚得很,她得知我是那个孩子后,还感到欣慰,说我命好,遇到你这个善良的女人,在得知我不是自己的孩子后,还能爱我,把我抚养成人。她还叫我好好待你,说她对不起你。”

“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还没有死!”桂姨咆哮起来,她一把抓起明镜,她的枪指着明镜的头,对阿诚说,“你什么都知道了!还等什么?我要杀了你们!我恨你们,恨所有的人!我要把你们斩尽杀绝!”

“疯婆子!”阿诚冷静地看着她,说,“你谁也杀不死!你的枪膛里没有子弹。”

桂姨一愣,就在她一愣之间,阿诚手举枪响,打掉了桂姨手上的枪,鲜血从她的手掌间蔓延开来,她大声惨叫着。

“大小姐,过来。”阿诚人到手到,将明镜拉到自己身后。桂姨试图俯身去捡枪,阿诚喝道:“别动,再动就打死你!”

桂姨满脸狰狞,吼叫起来:“你打死我吧!我恨你们!我为明家卖命地干活,得到了什么?一个大少爷一句话,就可以把我扫地出门。我找不到工作,流落在大街上,谁肯帮我?是南云小姐收留了我,是她把我带到了东北。是她想办法替我找到了那个姓于的,可惜,他死了!我只看到了他的墓地,他跟他那个不会下蛋的老婆埋在了一起!我是什么?是他借用的生育工具。我还有个孩子,也是个湘绣商人,可是,他好端端的被水匪给杀了!我什么都没有了!是日本人赏给我一口饭吃,让我重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我在沈阳一个音乐家家里做佣人,帮助南云小姐挖出了抗日分子的窝点,把他们统统送进坟墓!”

“你这个疯子。”明镜说。

“你才是疯子!”桂姨扑过来,“你这个共产党!”

枪声响了,桂姨扑倒在阿诚脚下,血污溅了阿诚一裤脚。

“阿诚。”明镜喊着。

“我没事,大小姐。我们走。”阿诚提枪,带着明镜走出包间。明镜手里仍然拎着那个假的骨灰盒。

小分队的人开始全面后撤。

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眼看就要迈过最后一道坎,到达目标时,置放杂物的车厢发出巨大的响动,防水布被逐一揭开,原来,此处隐藏着一个日本秘密护送小分队。

目标,就在眼前。

牺牲,也在眉睫。

开枪了。机关枪、步枪,火舌凶猛,小分队的人员立即迎战。瞬间,血河飞溅,陈尸狼藉。

血染在车厢过道上。

阿诚拼死护着明镜冲到了目标口。

黎叔、锦云、明台在分割车厢处一边火力增援,一边准备等阿诚他们一过来,就分离挂钩。

明台看见了明镜,大声喊着:“大姐,过来,我掩护您。阿诚哥,小心。”他平枪而射,一梭子子弹打到阿诚背后的敌人脸上。

明镜向前腾了一下,突然,她腿上一热,她知道自己中弹了。

“大小姐。”阿诚惊叫了一声。

日本小分队成员集中火力,猛烈扑过来。

阿诚奋力反抗。他大声喊着:“大小姐,我掩护您,跳过去。”

明镜的腿传来撕裂般的剧痛,鲜血直喷,她知道,她伤到大动脉了,她根本无法移动。

明镜知道,自己走不了了。

她不能因自己一人之故,毁掉整个计划。

她大叫一声:“阿诚!”阿诚一回头,她奋力将阿诚推出车厢门,阿诚不提防她仓促一击,滑落在车厢分离的铁链上,被锦云和黎叔两个人接住。

明镜一下转过身去,她手中犹自抱着那个假的骨灰盒。她大叫了一声:“明台,分离挂钩。”

一梭子的子弹打在明镜的背后,打穿她的前身。

“大姐!”明台大叫。

“分离挂钩。”明镜面对明台微笑,拉响了手中的炸药。

几乎与此同时,明台惨叫了一声:“大姐!”他忍着心头剧痛,亲手把挂钩分离。

轰隆隆震天雷动,一片火焰硝烟。

两段车厢全速分离。

明台眼睁睁看着明镜消逝在一片火海之中。

“大姐!”明台在飞速倒退的车厢前厉声惨叫!

硝烟、大火弥漫。

缓缓地、缓缓地离开了明台的视线,明台昏厥在车厢门上,他仿佛听到黎叔、锦云在叫自己的名字。

但是,他满耳都是那一句话,四个字“分离挂钩”。

明镜去了,没有一句遗言,只有这四个字留给了明台。

满载着三十节车厢的生铁被顺利运往第三战区。《南京新报》上刊登了,共党袭击普通列车,导致平民伤亡的报道。报道中称,南京政府官员明楼的胞姐也在遇难旅客之列,明氏金融陷于瘫痪,明长官悲痛欲绝,誓与斗争到底,云云。

明公馆的小祠堂内。

清香袅袅,明镜的灵牌立在了供桌上。

明楼形容枯槁,在小方桌上摆弄着一架老式留声机。他从明镜匣子里取出一张存放的粤语唱片,小心翼翼地把唱片放进留声机里。

留声机开始转动,嘶嘶哑哑地唱起来,曲调无比凄惶、沧桑。

“烽烟何日靖,待把敌人尽扫清,卿你奋起请缨,粉骨亡身亦最应。他日沙场战死,自育无上光荣。娥眉且作英雄去,莫谓红颜责任轻,起救危亡,当令同胞钦敬。”

明楼肝肠寸断,痛不欲生。

明镜的音容,历历在目。

明楼脑海里浮现一组组数字,那是明台到延安后,第一次用密码跟他联系。

“任务完成。大姐牺牲。”

“临终遗言?”

“分离挂钩。”

“……做得好。”

“……何时相见?”

“等待命令。”明楼用密码发给明台的最后一句是,“她一生都怕失去我们,到头来,我们失去了她。”

他可以想象,明台在发报机前的痛哭失声。

“光荣何价卿知否,看来不止值连城,洒将热血亦要把国运重兴。娇听罢,色舞眉飞,愿改初衷,决把襟怀抱定。”

明楼忍痛在明镜灵前祭拜。

“佢临崖勒马,真不愧冰雪聪明。又遭以往痴迷今遽醒。昔年韵事己忘情。要为民族争光,要为国家复仇,愿你早把倭奴扫净。”

他缓缓推开了小祠堂的门。

家里空荡荡的,异常凄清。阿诚孤零零站在门廊下。明楼正面朝着大厅,眼光锐利,耳边粤曲犹在。

“……他日凯旋歌奏,显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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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

全文共 1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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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是作家九夜茴继《弟弟再爱我一次》和《风不飘摇,云不飘摇》后的又一力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匆匆那年小说方茴结局

陈寻和晓棠过纪念日很甜蜜,方茴却很失落,她也憔悴了很多,回寝室的时候更是听到室友讲陈寻和晓棠同居的事情。不仅如此,方茴某天还在大学校园里亲眼目睹了两人的亲昵,她一直尾随着两人,看见他们走进了同一座楼。方茴坐在楼下的长椅上,耳边响起了曾经陈寻写给他的歌。嘉茉给赵烨送来很多就业资料,但是赵烨为了不拖累她把他给气走了。

苏凯也经常出入赵烨工作的地方,他的所有生活本身的父亲都给安排好了,在这里和富二代官二代打好关系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苏凯劝赵烨去寻找本身的梦想,他做不到,他希望他能够做到。在苏凯转身离开的时候,赵烨终于忍不住喊了他队长,苏凯愣了一下还是转身走了。宋宁来找嘉茉,嘉茉告诉她本身曾经也像他一样默默喜欢过一个人,但是正是因为这样她错过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宋宁告诉嘉茉本身只是希望她能够快乐。

花花公子邝强来到陈寻寝室炫耀本身终于找到了一个处女,陈寻因为要来拿衣服所以也在。大家问他是谁,邝强说是管理系的方茴,就是躺在床上跟个死鱼一样。陈寻崩溃了,他要打邝强,邝强觉得莫名其妙也和陈寻扭打了起来。寝室的人赶紧把他们拉开,宋宁把邝强拉到外面告诉他方茴是陈寻的初恋。邝强愣住了,大吼了一声,我的初恋还不知道给办了?

陈寻很难过,他去找方茴。方茴说本身没事,陈寻问她怎么能这么糟践本身?方茴说他能和沈晓棠上床同居,本身也可以。陈寻告诉她本身和晓棠是因为本身爱她,而方茴呢?她爱邝强吗?方茴问陈寻他们能回到过去吗?陈寻没办法给她承诺。宋宁去找赵烨,告诉他嘉茉一直在等他。赵烨便去找了嘉茉,两人关系终于好转了。

乔燃要回来了,嘉茉和赵烨决定在聚一聚。聚会的时候陈寻把晓棠也带来了,在吃饭的时候,方茴一阵反胃,陈寻知道她怀孕了。陈寻很痛苦,大家也问方茴怎么回事,方茴说本身怀孕了。陈寻说孩子是本身的,晓棠难以置信给了陈寻一巴掌和陈寻分手了。陈寻和一干好友陪方茴去做手术,手术结束后,陈寻哭着抱着方茴出来。但是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看到过方茴了,他找了很久,方茴似乎消失在他的世界了。

很多年后,陈寻他们又故地重游,来到曾经许下诺言的树下。赵烨和嘉茉要结婚了,嘉茉说本身的伴娘永远只有一个,气氛一下子很伤感。嘉茉跟陈寻讲,方茴会回来的,陈寻想一个人待着,大家就先离开了给他独处的空间。陈寻在那里等了一夜,他看着走来的学生,仿佛看到了以前的他们,还有那个纯洁开心的方茴。

匆匆那年小说经典语录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3.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4.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5.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6.方茴说:“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7.如果不知道是谎言,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与其被欺骗之后,因为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8.没什么如果当初。”陈寻望着喧嚣热闹的大街说,“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

9.方茴说,一个人的快乐,快乐有可能是假的,一群人的快乐,快乐已经分不出真假。他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恨不得就此燃烧殆尽,那架势,就像末日前的狂欢。

10.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11.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12.原以为不管多少次的爱,总是会把曾经珍藏在心的,但事实却是,新的爱寄长在旧爱之上,吸取其中的养分完成之前所有成长的同时,盛开出更加鲜艳的花,而过去随之凋零,变成枯萎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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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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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是有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在这本书中,让我体会到了主人公阿列克赛童年的艰苦。

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只好跟母亲来到外婆家。在外婆家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快乐,很多人因为贫穷而早早地病死了,他的好朋友茨冈也被他的俩个舅舅害死了,只有乐观的外婆经常会保护他,可后来他的妈妈也因病死了,最后他被外公赶了出来,只好过着流浪的童年生活……

想到阿列克赛的童年是多么的艰苦,而我们的现在的童年是又多么的幸福快乐,以前我总是感到不满足,现在想想真的很惭愧。以前我还怕这怕那,遇到一点点的困难都会哭哭啼啼,看了《童年》以后,使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任何事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我一定要勇敢地去面对,今后不管有多少困难等着我,我都不会退缩,要勇于尝试。

我一定要珍惜现在幸福快乐的童年,不怕困难,长大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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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长篇小说《草房子》有感作文45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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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一个叫油麻地小学的故事。里面的人物特别多,有: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他们和学生就像与朋友一样相处;油麻地小学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他们开朗、活泼;还有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等,他们虽然是农民,但很善良、朴实。

我被“艾地”这一章的秦大奶奶的事迹感人的流泪了。起初为了建造油麻地小学,政府要求秦大奶奶搬家,秦大奶奶死活也不肯离开她住了多年的地方,搬走后还天天来骚扰油麻地小学,所以别人都叫她“疯子”。但后来秦大奶奶为了救一名油麻地小学的学生,差点丢了性命。最后秦大奶奶因为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奋不顾身地跳下水去,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在现在道德一次一次经受不住考验的社会氛围下,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

文中的陆鹤是一个秃子,所以他整天戴着帽子。桑桑便打起了歪主意,他让他的同桌把陆鹤的帽子摘下来在教室里到处扔,把帽子在教室里到处传,最后帽子到了阿恕手中,桑桑又让阿恕放在高高的土窝上,使得陆鹤够不着,急得哭了起来。这件事让我深刻领会到:不能去嘲笑、戏弄他人的不足之处,应当尊重他人。

草房子这本书里的人物和故事描写得很好,重点扣人心弦,动作神态描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读起来回味无穷,使我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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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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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正因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能够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正因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留意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最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期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去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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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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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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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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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都是小说惹的祸作文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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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心中有着许许多多的事,象树上开的花儿一样。那些怒放的是快乐的,而那些悲伤的事就是树上那象要凋谢的花儿。

现在,我就摘下一朵快要凋谢的花儿,为你们讲述一个关于小说让我悲伤的事。

我读5年级的时候被一本《乞丐王子》的小说给迷住了,我一有时间就那出来看,可是总觉得不过瘾,于是我把它带到学校,上课偷偷的看,下课“光明正大”的看。

有一天,老师说要测试,要我们回家好好的复习,我并不在意。回家骗妈妈说:“我要复习了,别打扰我。”说完,我便一头栽到房间里看我的小说。第二天,测试了。我写完试卷,便看我的小说。看着看着,下课了,我交了试卷,又拿起小说看了起来。

试卷发下来了,我一看试卷,“75”一个大红数字映在我的眼帘,老师生气的看着我,我低下头。觉得没脸见老师,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为什么考这么低呢?只有我一个人明白。都是小说惹的祸。都是你,让我的成绩直线下滑,都是你,让我考了生平最低的一次分数,都是你。

[都是小说惹的祸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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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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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蓝色、天青色、灰白色交杂的清冷且广阔的阿富汗的冬天的天空里,一只蓝色风筝在趾高气昂的飞舞过后猛然扎下,“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于是,一群孩子欢快地奔跑,追逐着风筝……电影里的万千的画面让书里的文字更加鲜活了,可在读了书本以后再来看电影,总觉得那短短127分钟所表达的缺失了些什么……

书里的哈桑,追逐的不仅仅是阿米尔的战利品——一只宝石蓝的风筝,更是忠诚、友情、勇气以及宽容博大的少年的心。堆满破铜烂铁的小巷里哈桑那羔羊的神色、阿米尔怯懦的逃离、暗夜里将雪地染成黑色的血滴、哈桑被逼走、阿米尔同父亲逃往美国……原本和谐的生命节奏被种族间的摩擦和战争的梦魇打乱。可是在任何混乱且无助的时候,其实大家都没有放弃自己世界里的追逐。我们每一天都在离属于自己的港口更近一点点,因为自从你驶入人生之海,你的航船至今尚未停歇片刻,这片海洋太深了,总是你想找到一个抛锚停泊之处也难以求得。因此,在驶入港口之前,你无法稍作休息。”我们一直在路上,从没有停歇片刻;我们一直在追逐,从没有丝毫懈怠。

敏感、缺乏安全感却在不断成长的阿米尔;善良、忠诚、勇敢的哈扎拉兔唇孩子哈桑;多层次性格、尽力用后半生去赎罪的父亲;逆来顺受却善良又可怜的阿里……忠诚与血缘串联起这关于恩典与救赎的生命圆满循环的故事。大风中猛烈晃动的风筝预示着情感关系的脆弱,可一开始,单纯的孩子哈桑没有意识到这点,他以为阿米尔是他的朋友,他以为阿米尔把他当朋友。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这是一个残忍又美丽的故事。多年以后,中年的阿米尔踏上了艰辛的赎罪的路,可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当事实与真相被一层层剥开展现在他眼前时,他的灵魂被善良的鞭子无情的抽打,可拯救自己的脚步没有停止,他仍在追逐。在书中最后一个镜头是阿米尔奔跑在美国的土地上为哈桑的孩子索拉博追一只风筝,他对索拉博说了当初的哈桑对他说过的同样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获得了灵魂上的深深的安宁与幸福。

文中的风筝是象征性的,它可以是一切美好且善意的东西。我们每个人的世界里都有色彩斑斓的各式风筝在飞舞,他们便是生命里的光,指引了我们奔跑的方向。无论他是什么,亲情、友情、爱情……或是善良、忠诚、勇敢……我愿用一生去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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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小说读后感反思感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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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了《朝花夕拾》,连串的时间,连串的记忆,真想将鲁迅爷爷的记忆当做我的。整本文集用词语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爷爷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爷爷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表现了一个想让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爷爷。

这本书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园中淘气天真的小孩子,观菜畦、吃桑葚、听鸣蝉与油蛉和蟋蟀的音乐会,看黄蜂、玩斑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到在书屋读书习字,三言到五言,再到七言。课上偷偷画画,到书屋的小园玩耍。无一不体现出小孩子追求自由,热爱大自然的心态,也表现了社会对孩子们的束缚。

《在阿长与〈山海经〉》,《范爱农》中,这两个人物,给鲁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回忆。两个由当时社会造就的人物。一个下层的劳动者,善良、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的阿长,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极、落后的东西,是封建社会思想毒害的结果,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浑浊、昏暗。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范爱农,对革命前的黑暗社会强烈的不满,追求革命,当时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的遭遇。体现了旧社会人民对束缚的反抗,向往自由、安乐的心。人民从囚禁中走向了反抗。

这两个人物,是当时社会的反照,人们受尽黑暗的压迫,到起来反抗,经历了多少次改革与战争,才有了我们现在安定自在的生活呀!现在,我们可以愉快地生活这,家里有电视电话,有的还有电脑,繁杂的电器设备和自由的生活,我们不用遭受黑暗社会的压迫,不用吃苦,更不用去闹革命。这都是无数革命烈士用自己的先躯换来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

《朝花夕拾》是鲁迅爷爷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爷爷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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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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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文明的战争使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宇宙黑暗的真相,地球文明因为黑暗森林打击的存在如临大敌,不敢在太空中暴露自己。罗辑的威慑使三体文明被迫解除了智子的封锁,两个文明开始互相交流。

(与第二部几乎同时)航天发动机工程师程心进入行星防御理事会战略情报局(PIA)工作,为向三体舰队发射探测器提出了“航线推进”方式,促使暗恋自己的大学同学、癌症患者云天明放弃安乐死成为阶梯计划中的被执行人。

黑暗战役中幸存的战舰“青铜时代”号被唤回,却受到欺骗以谋杀和反人类罪被逮捕审判,而“蓝色空间”号在其警示下继续逃离,地球派出能够进行恒星际航行、具有发射引力波能力的“万有引力”号与三体的两个“水滴”同行对其追击。

程心由于云天明赠送给她的一颗恒星被物理博士生艾AA发现带有行星而从冬眠中被唤醒,发现这个时代的世界变得女性化,过去在PIA的上司维德为了继任执剑人枪击她未果(后由智子得知维德的威慑度为100%),程心在具象化的“智子”劝导下参加竞选。

因为罗辑的成功,程心将执剑人看作只需花费时间的一项任务。程心刚刚拿到引力波发射器的控制器后,六个水滴向地球发动攻击,程心出于“母性”未启动广播,六个水滴将地球上的引力波发射器全部摧毁。同时,进入智子盲区的与“万有引力”号同行的两个水滴开始攻击两艘战舰。随舰航行的宇宙学观测者关一帆提出了宇宙维度是病态的观点;“蓝色空间”号上的人员借助四维空间碎片摧毁了水滴,并占领了“万有引力”号。两舰全体表决启动了引力波广播,向宇宙公布三体星系的坐标。另一个智慧文明接到广播后用接近光速的粒子摧毁了刚刚捕获三体母星为其卫星的恒星。三体母星在恒星爆发中被完全摧毁。

三体世界毁灭后,被三体第一舰队截获的云天明与地球取得联系,通过自己编创的三个童话向程心透露大量情报;人类自以为悟出了生存竞争的秘密,开始进行掩体计划,程心将造光速飞船的理想和星环公司交给了托马斯·维德。由于空间曲率驱动研究受到公众和政府反对,维德等科学家试图用反物质子弹争取自由被程心终止。最终维德被处死,所有的参与者被处决。

维德死后,参与者不断从牢中被放出。花了35年才开始继续研究,留下一艘实际上的完成品飞船“星环”号。然而宇宙中还有更强大的文明,战争的方式和武器已经远远超出人类的想象,歌者文明使用一种能使三维变成二维的技术,毁灭了整个太阳系,由于逃逸速度为光速,程心的错误判断使得人类耽误了光速飞船的研究。整个太阳系变成了薄薄的一幅画,只有程心和艾AA乘坐唯一的光速飞船离开。

而程心和艾AA驾着“星环”号飞离了那里。她们在云天明送给程心那颗恒星的一颗行星上遇到关一帆,探讨了宇宙降维的真相,当云天明终于到来时却不慎触发了“死线”,整个星球陷入光速黑洞中,飞船花了一千多万年才方降落,于是程心和关一帆在云天明留给他们的小宇宙中短暂居住,直到受号召将物质归还给大宇宙,重新进入宇宙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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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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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这本书并不是哪一位作家的作品,它是外国人民文学才华的体现和创造力的结晶。在许多故事中。渔夫、牧民、理发匠、补鞋匠、女仆、樵夫等生活在底层的人物纷纷登场,成为这部故事集里的正面形象。故事常常与揭露统治阶级为非作歹的内容结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了激发人民斗志的强烈效果。《神奇的笛子》,《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等故事都从不同角度表现了主人公的善良、机敏、智慧,也体现了国外人民的丰富想象力和创造力。

书中的故事精彩纷呈,引人入胜。《一千零一夜》的故事由来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这个故事讲一个叫山鲁亚尔的国王,因为受到妻子的欺骗,所以非常憎恨女人,他决定每天娶一个女子来做他的妻子,第二天早晨就把她杀掉。这个国家的宰相有个女儿叫山鲁佐德,她为了消除全国女子的苦难,自高奋勇地嫁给了国王,山鲁亚尔征求了国王的同意后把妹妹接到了宫中,为她讲最后一个故事。国王在旁边听得也入迷了,不知不觉天亮了,可是故事还没有讲完,山鲁佐德请求国王,只要不杀了她,每天都讲一个故事给国王听,国王同意了,山鲁佐德讲了一千零一个晚上,国王终于被感动了,他发誓,再也不乱杀女子,并且立山鲁佐德为王后,他还让人记下了山鲁佐德所得讲的故事,便有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希望所有同学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和启发下。变得坚强、勇敢、善良、机智起来,成为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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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哥哥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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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Divor”大赛的失利对金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但是金家人很快就从最初的低迷中恢复过来,纷纷投入到对损失的应急补救中,这点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地方。

大家都在忙着,金家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与忙碌。金樽对我如常,仍旧一样的细心体贴,让我错觉,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然而我深深知道,在平静的表象背后,一切都发生了质的改变。

因为“Divor”大赛后一系列问题的困扰,金翔天无暇分身,暂且将公布我身份的事搁置不提。我也并不在意,只是按时上下学,比平时更加本份乖巧。

我知道金榔一双冷利的眼睛在时时注视着我,他是个厉害的人,虽然外人常常被他纨绔的外表所蒙蔽,即使身边的我,也曾经被他那张玩世不恭,顽劣多变的脸迷惑。但当他的眼睛冷酷如鹰时,所有的迷惑就都会自动消失,在那样的眸光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猎物,而他,是那种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猎物脱离他视线范围的猎人。

但他的强势也势必会成为他的最大盲点,因为他自身的强大,他往往会低估他的猎物。

林子仍尽心职守地履行着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只要我从金家出去,他是一刻都不离的。但是,我这些天的柔顺乖巧,让金榔和林子都放松了警惕,金家大门口,守夜的福伯也在开始睡安稳觉了。

我准备要提前离开了,因为自从那晚后,感觉不管是再次面对金榔还是金樽,对我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金樽的温柔平和,对我来说不再是从前的如沐春风,而变成一种另类的惩罚;金榔的阴阳怪气,似一把隐形的挠钩在轻轻抓着我的心,让我恨不能立时逃开。

没什么可带走的,唯有几年来我的“百宝箱”里积攒下来的“宝贝”让我舍不下。

这些宝贝皆是这些年收到的小礼物和一些有记念价值的小物件。最宝贝的是那几个玲珑剔透的五香琉琉瓶,还有阿香送的防宝石发卡,榼送的帕子……这些,我都用绢布细细地包起来,准备到时一齐带走。

这些天,总没见榼,我去“紫”看了他。

晓曼在店子里忙碌,她已经休学过来帮榼,她自己的打算是要在“紫”实习两年,因为在榼这个优秀的设计师身边,她觉得反而会学到更多东西。之后,她计划要去报考服装设计学院,在她的眼里,榼一直是她的路标。

很赞同晓曼的选择,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何况“紫”也少不得她的细心与周全。而且,我感觉榼无论在哪方面都越来越依赖晓曼。

晓曼见到我,很开心地和我聊了几句,就向里间努嘴。我轻悄悄走进里间,见榼坐在桌子旁,手里握着笔,垂头聚精会神的画着什么。

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仿佛整颗心思都倾注在设计稿里,外间的一切他都听不到了。

这竟然是我第一次看到榼工作时的样子,那是个很美很另个人感动和神往的画面。

“Divor”大赛的设计稿风波,榼的设计被“易宝”光明正大的占为己有,这次事件中,最有权利愤怒的人是榼,最应该知道事情经纬的人也应该是榼。

金樽的平静,或许是一切都在他眼睛里。金榔的愤怒,却是该有的态度。只有榼什么都不知道,可他从赛后就表现出的淡泊安祥则最让我刮目相看。

但他又不是消极的,他在做着最有效的补救措施---设计出比大赛更棒的稿子,而不是一未的沉于从前的得失!

榼真的成长了,也表现出如天使般的纯净特质。

我不想打扰他,想悄悄退出去,可是脚不小心碰在椅子上。榼听到响声后抬起头来,脸上立刻漫上毫无掩饰的惊喜,“楣楣?你来看我了”

说着,他已经走过来,紧紧抓住了我的手,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仿佛几百年没见了一样。

心里不禁叹一声,瞪住他,“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我摸摸脸。

“没有”他摇头,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笼着濛濛雾气,“只是你又长高了些”他拉我到桌前,拿起桌上的图纸要我看,“你瞧,这是我设计的第二辆车,我肯定它一定比第一辆更受欢迎”他偏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楣楣,放心吧,这次‘蓝天’不会输了,所有的损失我都会让它补回来的”

我看着那张图纸,虽然还未完工,但已经初具模型,依旧秉承了榼独到和细腻的设计手法,却比第一张更加时尚完美。半晌,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面前俊美无俦的一张脸,“榼,谢谢你”

榼愣了一下,尔后一笑,“还说我说傻话,你说的可不是傻话?”他唇角的笑纹慢慢平复,柔和的目光静静倾在我的脸上,“不要伤心,答应我。蓝天不会再输了,我会保护它,也会保护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儿的,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只要让我能看到这样的你就好”

我仰脸看着他,他的面颊如同月光一样美丽皎洁,他的内心像天使一样纯净美好。他的要求很小很小,可是就连这样的要求我都没有能力满足……

两颗硕大的泪珠顺着脸颊静静淌下来,对不起,榼,对不起……

榼的眼中闪过慌乱,他抓住我的肩,“怎么了,楣楣,我说错话了?”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没有”,却又有两颗泪滑下眼角。

榼低着头,花瓣一样的唇紧抿,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有着心疼。他伸出修长纤细的手指,一点一点替我抹去脸上的泪。

我再也撑不住,伸手紧紧的抱住了他。榼慢慢抬起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轻声说,“今天是怎么了?”

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前,“一会儿,就一会儿”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拥抱他了。

这时晓曼走进来,“楣楣,怎么了,是不是榼又欺负你?”

我松开手,这已经足够了。我冲晓曼一笑,“榼才不会,再说,哥哥欺负我,也有嫂子替我作主呢”

晓曼啐了一口,红了脸。我转过身,“榼,我该走了,你不要太费心,时常想着要回去”

榼的脸上有些失落,但还是点点头。我转身走了出去,晓曼跟出来送。

上车前我对晓曼说,“要好好照顾榼”

“放心吧,每次都是这句”晓曼嗔道。

我笑了一下,向晓曼挥挥手。

看了榼之后,我去了学校,书包里已经装上了我所有的“宝贝”,要去哪儿呢,我心里并没有底,茫茫世界,我并不知道哪里是我的容身地。

第二节课后,林星星忙忙火火地跑过来,将一张报纸放在我眼前。

“楣楣,不得了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拿起报纸来看。报纸上用大片的版块报道了“蓝天”在美国分公司“寰天”毒品的事,“寰天”是“蓝天”名下的分公司,由远在美国的乔镇天打理,负责一部分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其产品的主供渠道即是国内的“蓝天”公司。

这次报道称“寰天”出口“蓝天”的汽车配件中被发现毒品,报中写道,“这次事件让一向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蓝天’集团被怀疑以汽车制造为幌子,实则是贩卖毒品与地下洗钱的黑色窝点”

我一下子懵了,待反应过来,抓起书包就往家里跑。

人都在厅里,路平蓝见我跑进来冷冷地说道,“我们‘蓝天’一向清清白白,此次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易宝向来是蓝天的竞争对手,却时常不及蓝天,自从悔婚事件后,易长风更是视蓝天为眼中钉,肉中刺,再加上蓝天内部有人接应,他们得手的机率非常大,况且这个内贼我已经查出来……”说着,路平蓝眼光淡淡扫在站在大厅门口的我身上。

我心里“噔”的一声,又迅速平静下来。她知道了也好,当场说出来也罢,我也就再不欠金家什么了。

这时,金翔天招手叫我坐过去,我坐在他身边,他拍拍我的肩,“楣儿,这一阵是多事之秋,干爹总没顾上你,倒叫你担心,你不要怪干爹才好”

我摇摇头,担心地问“干爹,这次的事要不要紧?”

只听得一声长叹。我的心也揪了起来,知道这次的事一定关系重大,搞不好会毁掉蓝天。

再看金榔和金樽,脸色也都好不到哪去,特别是金樽,平时只见他的淡然宁静,而此时他的眉心竟也轻轻攒了起来。我的心愈加沉重。

这时,榼走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楣楣,不要担心,哥哥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点点头。心里却一片怆然,榼的鸿鹄之志,榼的抱负之言犹在耳边,可此时都化作青烟。蓝天已然被人们说成贩毒基地,榼的设计的再好也成徒然。可他却还来安慰我。

他可知我是一个最不值得安慰的人,是我盗了他的图纸给易子抱。

路平蓝道,“现在镇天已经被警方拘留,少不得我要去一趟美国了,机票已经定好,明日早晨就动身”

金榔说,“妈,还是我和哥去处理吧”

路平蓝叹一声说,“不必了,蓝天这里也要你们坐阵,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况且……炙儿的事还一直瞒着他,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刻,还是我亲自告诉他比较好”说完,路平蓝挖了我一眼。

金榔闻听此言脸上就有些不自在,也不自主地向我看过来。我偏着头,只和榼说话,装作没瞧见。

路平蓝站起来说道,“我去美国这几日,蓝天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不要再出一点差错。青天白日的,事情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还蓝天一个清白”然后她转了头,两束眼光似有若无地看住我,“还有,等我回来,再揪出那个内鬼来与她算帐不迟!我累了,就先进去”说完,她径直走了。

我低了头,只听金榔冷哼了一声,说道,“哥,真有内鬼这一说?”

金樽淡淡地答,“妈只是臆测罢了”

金榔听了,又冷哼一声,也拔脚上楼去了。

第二天,路平蓝飞去美国。从机场回来,我直接去了学校。这已经是和易子抱约定的第八天,但金家突发这种状况,我又怎能安心走呢?

没想到路平蓝刚一走,情况却变得更糟糕。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谣言,称金家推出的一款重要的中档车型发动机存在严重缺陷,而蓝天只是一味隐瞒而不实行召回,至使一些消费者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危险,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各种不断翻新的不利消息如雨后春笋般登上各种报纸的重要版面,再加上前一段,传出的蓝天参与贩毒和洗黑钱的负面报道,顿时在消费者群中引起大哗。

蓝天股票一路狂跌,各种车型积压于仓库,工厂停产,蓝天大厦门口围堵满要求赔偿损失和原价退货的消费者。

除我之外,金家所有人都已是焦头烂额,忙的团团转。

我觉得自己成了多余的人,除了看着他们焦急,我什么忙也帮不上,而且,另我愧疚的是,我还曾是其中的破坏者之一。

悄悄从金樽的门口退回自己的房间,怔怔地坐在床上。

夜色已深,金樽房中的灯仍是彻夜的亮着。他坐在书桌的电脑前,一家家联系着可以贷款的银行,蓝天的资金已经出现缺口,再也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只是蓝天的风光不再,人多势利,又有哪家银行肯向风雨飘摇中的蓝天伸出援手呢?

我听到他的叹息,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掐住眉心。他的眼睛疲惫地闭紧,只几秒钟,就又张开来,拿起桌上的手机,一支一支地打起电话。

他的声音平和从容,听不出一丝该有的惶急和低声下气,只是那的确是有求于人的事情啊,一向尊贵风雅的金家大公子何曾有过这种时候?他紧蹙的眉心和轻扣在桌上的食指分明泄漏了那一点在被蹂躏着的高傲。

内心的焦灼和思虑让一向细心的他竟没发现我走进去,看着他疲惫不堪却仍在支撑的样子,感觉心是疼的。

我紧紧地皱眉,漫不经心地轻晃着手中的链锁。

突然,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一个人摇摇晃晃走进来,靠在门角,慢慢随墙跌落在地。

他侧着脸,凌乱的黑发飞扬起桀傲的弧度,半边脸紧紧贴着冰冷的墙面,灯光剪出他俊美无忌的侧影,那双黑眸紧闭着,只看见乌黑的眼睫犹若颤抖的蝶翅,振振却飞不起。

“金榔?……”迎面扑来的酒气让我止了脚步。我凝了眉,还是走近了,俯下身,想把他拉起来,“金榔,起来,你走错房间了”

刚拉起的身子,又蓦地沉下去,我叫了一声,差点扑在他身上。那双眼睛忽地睁开来,如暗夜里开启的一道门,鬼魅而危险。

一双大手伸过来,狠狠在掐住我的颈子,手上的青筋凸起来,十指越来越紧。

我无法呼吸,嘶哑的咳嗽从张开的口中逸出来,眼睛睁的很大,头沉沉的一片空白。

我想叫,可喉头又痛又紧,根本发不出声音。我慢慢沉溺在面前眼瞳中那片黑暗的海里,越来越深,无法自拨。

感觉自己像轻烟一样凫凫飞起来,慢慢的就要散去。突然颈子上的篏制消失了,那一片轻烟又缓缓收拢来,流入我的身体里。

我四肢无力地伏在地上,手抓住颈子狼狈地咳嗽着。

金榔的头凑过来,手鹰一般紧紧抓住我一边的肩膀。“我说过不能再有第二次,你是在故意挑战我的极限吗?”

我抬起头来,难受地说,“你醉了,回你自己房间去”

“回答我!”他使劲摇着我,我觉得本来脆弱的脖子就要被他摇断了。

“你醉了,请你走开!”我大喊一声。

手停下来,乌黑的眼睛瞪住我,突然呵呵一笑,立时又凶恶万状,“该走开的是你……你走,滚出金家,不然我不保证你会不会死在我手里!”他推开我,站起身,趔趄了一下,摇晃着走了出去。

我默然地仰躺在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是啊,或许真的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拉开窗帘,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烟色。将一封信放在桌上,那是给金翔天的,里面装的是妈妈的信。妈妈在信中曾说,那是一封永远不能发出去的信,也是一封他永远都看不到的信,可是这封信将籍由我传递到金翔天手中。

我背起书包,轻轻的走出了房间。

脚步很轻,只怕在这静寂的清晨扰了谁的清梦。心思缠绵,该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心中的留恋竟是那般浓重。

回过头,眼光留连地落在一张张门扉上,一圈又一圈。最终,我咬咬唇,毅然转身下楼。

“我的姐姐,大清早的要去哪儿?”突兀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厅里响起来。

我唬了一跳,心突突跳起来。转过身,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

此人斜倚在栏杆上,手里端着一杯黄澄澄的果汁,两颗碧绿的眼珠讽刺地盯着我。

我走过去,拽住她的胳膊将她拉出大厅。她甩开我,“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不怕我嚷起来,到时候你可就麻烦了”她似笑非笑地斜着我说道。

我一笑,笃定地说,“你不会嚷”

“你就知道?”她懒懒地啜了口果汁。

“你不是早盼着我走吗,最好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呀,现在我哥哥也没了,你也做不成我嫂子了,你留在这里只会抢我的东西,有你在一天,我乔琪永远是个小配角”

“我从没想过要跟你争过什么,那是你自以为是,以后就更不会了”我转过身要走。

“站住”乔琪叫道,“你说的话我从来就不相信,说什么以后就更不会了……哼,你现在明明是在跟我抢,你知道我喜欢易子抱的,现在你就去找他对不对?”

“你喜欢的人还真多啊”我忍不住讽刺道。

“随你怎么说,金家三兄弟是我先认识的,我看不惯他们对你比对我好,所以我就要把他们抢过来,易子抱才是我真正喜欢的型,只是他眼里只有一个你!现在还要说我不会嚷起来吗?”

“你嚷了,又对你有什么好处,一切还是老样子,易子抱也不会多看你一眼。你想想,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走,又何苦要从一只笼子里出来跳进另一只?”

“你真的不是去找易子抱……?”

“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我走了,你今后要自重”我转身向门口走,丢下乔琪一个人愣怔在原地。

出了门,没走几步,便看到一辆很眼熟的跑车。待疑惑地走近了,易子抱探头向我招手,“小姐,上车吧”

“你怎么在这儿?”我抓住书包带子问。

“等你啊,这已经是第十三天了,前三天我就已经等在这里”说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睛虽然仍然很亮却因睡眠不足而有些微微浮肿。

心里突然不来由的恼起来,我脱口而出,“笨蛋,哪个叫你等,我有说要跟你走吗”说着,我越过他往前走。

易子抱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揪住我。“喂,你有没有良心?我自己犯贱,巴巴在门外等了三天,就是等你骂我一声笨蛋就完了?”

我挣开他,赌气说,“我哪里有良心,我的良心早被狗吃了”

易子抱却笑了,声音也软下来,“干嘛这么作贱自己?你不坐我的车,那要去哪儿,别瞪我,我关心一下还不行吗?”

我径自往前走,说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又怎么样回答你!”

易子抱跟上来,也不拦我说道,“就怕你这样,才等你呢,你先去我的别墅住两天,就当是免费旅馆,我知道你身上没钱,又往哪儿找这样的便宜?等你过两天想上哪儿了,拔起脚就走也不迟,到时候我肯定不拦着”

“天下之大,哪里有我的立锥之地,除了金家,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的,又说什么去哪儿不去哪儿,我只是走到哪儿算哪儿罢”

“这样我才不放心”易子抱拉住我的手,“楣楣,求你……留下来……”他的眼光那样恳切的望过来。

一向养尊处优的少爷,收容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却还要说出一个“求”字来,怎么不叫人心软呢?

路平蓝的话又浮上耳边,“……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

我何不趁这个机会问问他。想到此,我下了决心,“走吧,先上车,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易子抱的眼睛又飞扬起来,跑回去开车。

“易子抱,蓝天这次出事与你有关吗?”车子已经开出去很远,我才问。

“你是希望我说有还是没有?”易子抱扭了下脸,瞳仁里闪过认真。

我沉默了,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隔了一会儿,易子抱开口说,“我说过为了你我会不择手段,欺负你的人就是和易家作对,上一次你差点送了命,这笔帐我是不会轻易就撂开的”

“易子抱,不……会……真的是你吧?”我害怕又不确定地问。

车子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又猛地向前冲去,惊魂甫定的时候只听易子抱嚷道,“你还在心软,你忘了她怎么恶毒地想害死你?金家欠易家的,也更欠你的,这是他们应得的”

“真的是你……”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现在蓝天的股票已变成一堆废纸,今早,易家已经开始大量收购蓝天股份,过不了多久,蓝天就会更名换姓”

“不要”我尖叫一声,抓住易子抱的胳膊,“你快叫他们停止!”

车子如醉汉一样在公路上摇晃,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车子停在了路中间,易子抱剪住我的双手,“楣楣,你醒一醒吧”

我仰起脸来,目光紧紧地看住他,“求求你……快让他们停下来……”

易子抱被我的表情吓住了,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下来,闪过浓重的无奈和悲哀,他的手慢慢松开,掏出手机。

手机恰在此时响起来,他看了我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半晌,他的手慢慢垂下来,手机“叭”一声从他手中滑落在车子里,他木然地转过脸,声音是轻颤的,“楣楣,已经晚了……”

蓝天不再属于金家!它凝着金樽的心血,金榔的奋斗,金榼的希望……可是现在蓝天已经不再属于他们……

原来我还是爱蓝天的,虽然我做过对不起它的事,那时我只是冲动的想给路平蓝一个教训,我知道那个“教训”对于蓝天来说还足以抵抗……可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打开车门,跳下车,一个人往前走去。

易子抱追上来,抓住我,他的眼睛里有着恐惧,“楣楣,你去哪儿?”

“别管我”我捊他的手。

他一把抱起我,扔回车里,一言不发地打火开车。

“停车!”我疯子一样地尖叫,他只是不理。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易子抱不闪也不躲,任红色的跑车蛇一样在公路上扭曲。

他嚷道,“一起死吧,和你死在一起也好”

前面闪过一辆车,“砰”的一巨声,我紧紧地闭起眼睛。

我以为自己死了,可是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和易子抱还好好的。只是离我们车子不远,两辆车歪在了地上,车身变形,冒着炝人的烟雾。

我和易子抱对看了一眼,都打开车门跑下去。

现场惨不忍睹,易子抱捂起我的眼睛,他自己打电话报警。我怔怔的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我不敢相信,那辆被撞损的出租车里司机旁边坐着的满脸血污的女人竟然是路平蓝。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它安排的事情往往出乎我们意料。

医生走出抢求室说道,“谁是病人家属?去看看病人还有什么要留下的吧”

走进病房,路平蓝慢慢张开眼睛,看到我,她虚弱的脸扭曲了一下,“是你?……真是报应啊……”

“干……妈,你还要什么话要说?”我站在她床前问。

她眼皮缓缓一翻,竟射出两道凌利的光,又迅速暗淡下去,虚弱却格外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她唇里吐出来,“我……恨你!”

我怔了。

“我恨你们母女……你母亲梅舞抢走了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别人……我恨,我不甘心……我伪造了医院的化验单……那个笨女人竟然信了……她离开了翔天,也把他的心带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八年后他们会再次相遇,重温旧梦……他们把我置于何地?……我暗暗告诉了我的表弟镇天,我知道他早被那个狐狸精迷得失了魂魄……而你,就是那个晚上制造出来的小杂种,你的父亲会是哪个?……呵……梅舞死后,我以为自己终于熬到了头……却没想到你却出现在我们金家,搅了我们的平静……我的梦魇还没有结束……看见你我就想到那个狐狸精……可是你不仅长得像她,也同样一身狐魅气……我看着我的儿子们一个个往井里跳,开始我以为他们只是玩玩,可没想到他们竟都动了真心……我……决不允许!咳…咳……为了阻止你攀上易家的高枝,也为了儿子们,我让你跟乔炙订婚,乔炙如果是你亲哥哥,这样你就会痛苦一辈子……梅舞就是死了也不会得到安宁……”

“好了,我不想再听……”我激动地打断她,易子抱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路平蓝笑起来,但看上去比哭还难看,“你以为我赢了?所有人都以为我赢了,可是谁又知道我输给了梅舞,她带走了他的心,留给我的只是一具躯壳,我守着一具空空的躯壳过了几十年……这难道不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可是它却还嫌不够,还要我最后死在她女儿的手里……呵呵呵……”

尖利的笑声回荡在病房里,听起来让人有点毛骨悚然。路平蓝一张脸扭曲的可怕,那张扭曲的脸慢慢青灰和僵硬……笑声突然戛然而止,路平蓝的眼睛依旧大睁着,却空洞如鬼,空气里一片瘆人的寂静。

我惊吓地扭过脸,易子抱紧紧抱住我,将我带出病房。我浑身发着抖,任由易子抱轻轻拍着我的脊背。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路平蓝虽然做了许多极端的事,但即将离开之前,她都一件一件承担下来,也对得起她的出身了。

而对一个死前都还心心念念对着我说恨我的女人,我还要怎么样呢?

以前在心里累积起来的对路平蓝莫明其妙的恨意都在刹那间消散了,虽然她伤害过母亲,但她自己也承受了他人不能想像的煎熬,我无法再恨她,毕竟她也只是个因爱而走上歧路的可怜女人。

只是我错怪了干爹,而路平蓝虽不是我杀,却因我而死,我还如何再去面对金家父子?

“那辆车上的女孩子怎么样了?”我脱开易子抱,轻声问。

“……因失血过多,已经……”易子抱担忧地看我。

我身体摇晃了一下,稳住身体就慢慢扭身向楼外走。

“楣楣!”

“别跟着我,你嫌我身上的罪孽还不够多吗?”我扭脸对易子抱说。

“一切都是我的错,上天要惩罚就惩罚我,跟你无关”

“可是我无法原谅自己”话一出口,我看到易子抱脸色变得苍白。我接着说,“易子抱,求你三件事,你知道我的脾气,从不轻易求人,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

易子抱痛苦地看着我。

“第一,求你放我走,我好累好累,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也许还可以放下心里的罪过,重新开始生活,不然,留下来,我也会痛苦一辈子。第二,我知道你有办法,让我的名字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起车祸也好自杀也罢,要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以为金楣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金楣已经死了,以后的我会是另一个人。第三,照顾乔琪,她是我妹妹,虽然我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姐妹之谊,可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妹妹……答应我?”

易子抱颓然站立着,用一双失去光彩、痛苦无奈的眼睛看着我。

“没的选择,你只能答应我……”我轻声说道。

两颗泪从易子抱的眼角滑落下来,即使含满泪水,也无法让那双眼睛再度燃亮。

他的唇轻轻颤抖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忍着痛,转身走出了医院的大门。

犹豫了再三,我还是拿起了公用亭的电话。

“晓曼,是我……先不要说话,听我说好不好?我知道金家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知道能不能闯过去,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榼,我怕接下来,他会承受不起……一切拜托你了……原谅我不告而别,我有不得已是苦衷,今后,也许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叫金楣的人……等我安顿下来,或许会联络你,我知道你会替我保秘,对不对?”

“楣楣……楣楣……”

我咔嗒挂掉了电话。

第二天报纸上登出来“昨日市内发生一起恶性车祸,车祸双方均已死亡,然而另人诡异的是,死亡的双方却同为一家人,一方为蓝天集团总裁金翔天的太太路平蓝,一方为其收养的孤儿金楣……”

一年后

已经离开金家一年有余,我摒绝了外界所有的消息,报纸、电视、收音机都一概离得远远的,只怕看到或听到一个“金”字,便扰乱了我所有努力维持的平静。

从舞厅里走出来,那是家叫作“丽都”的三流小舞厅,从前母亲曾在这里工作过,只是这么多年,人事变迁,这个舞厅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从街上买了些熟食,慢慢向租屋走去。

前边有一个老妇刚收完居住区的垃圾,摇摇地将满满的垃圾车推起来,蹒跚的脚步,褴褛的衣衫,不免让人心中有一股悲凉的感叹。

一阵风刮过来,车上的纸片随风乱舞。其中一张报纸“啪”地沾在我的胸前,我漫不经心地取起来,眼睛不经意的瞟下去。

人就像木头一样愣在了街心。

那张残缺的报纸上有两幅照片:两对新人,新郎都身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俊挺拔;两位新娘皆披着雪白的婚纱,娇羞可人。

下边几行黑字:好事多磨,历尽波折后,金、易两家终于在人们期许的目光中正式联姻,完成金童玉女的最终飞跃。正可谓喜上加喜,双喜临门。不仅金家大公子与易家大小姐联姻,巧中之巧的是易家二公子与金家表小姐也会在同时间举行婚礼。金易两家的此次双联姻,成为社交界的奇谈。两对新人的婚礼在圣玛大教堂举行,真是繁华盛大,客至如流……彼时,蓝天与易宝也正式合并,定名为‘天宝’集团,由金大公子金樽出任总裁,易二公子易子抱任副总裁……金二公子也将在参加完婚礼后远付美国攻读工商硕士……”

纸片从手中飞落,手里的食物也“嗒”地掉落在地上。

我知道他不会看着金家衰败下去,哪怕代价是赔上他一生的幸福……照片上的他俊雅如常,只是那波澜不兴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情绪……

金榔,他终于肯走了么,去实现他的抱负……

而易子抱似乎就站在我眼前,挑着眉问我,“三件事我都做到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这下你满意了吗,你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苦笑起来,满意了,我很满意……

走进房门,同室的佳佳探出头来,“艳艳,怎么这才回来?呀,你怎么空手就回来了,你不是说今天不要我做饭,要请我吃小炒吗?……怎么了,你?”

“对不起,下次吧”我疲惫地说完,转身走进卧室。佳佳跟过来,坐在床上看着我,“怎么了嘛,是不是又挨老板骂了?喛,你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一则寻人启示,金家你知道吧,他们的四小姐丢了,满世界找呢,不知那四小姐长什么样子,也许和咱们谁有几分相像,冒充进去,咱们也可以享享那种福分了……唉,只是不知道长什么样……艳艳,你说那四小姐那样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为什么要跑出来呢?”见我只愣愣的不说话,佳佳接着说,“不过也难怪,大户人家里真有些诡异呢,前一阵子我听说金家出了起车祸,相撞的正是金家太太和那位四小姐,都当场死了呢,谁知道过了一阵儿,这则寻人启事又登出来,可知那起车祸不是真事。不过,还有人说那金家三少爷长得花一样美,手又巧,又有本事,小小年纪就自己开了店,但却有一日好好的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兄弟死了,他的哥哥们还忙着办自己的婚礼,可知人情淡薄,是真是假咱们外人是不知道的,但可知那样的家外表看着好看,内里也不知怎么样呢,难怪那个四小姐要逃出来……想想,还是守自己本份的好,只不过偶尔会作作春梦罢……”

我扭脸掐住佳佳的手腕,“佳佳,你刚才说什么?”

佳佳喊了一声,忙捊开我的手,“怎么了,你脸色这么难看?”

“你说金家三少爷怎么了?”

“死了……”

我嚯地站起来,疯了一样往外跑。

身后传来佳佳的叫唤,“艳艳,去哪儿?”

公用电话亭里,我双手颤抖地拨着电话。

一年了,许多事都改变了。我握着电话,祈祷着听电话的人一定要是晓曼。

“喂……?”熟悉的声音。

“晓曼,是我”我的声音抵制不住地颤动着。

“你是谁?”声音很冷。

“我是梅艳艳……不,我是楣楣……”

咖啡馆里,我握着咖啡杯的手不停地打着颤,神经质的张开又合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晓曼。

晓曼冷淡淡的,一脸从前根本在她脸上找不到的木然。从坐下来后,她就一直沉默着。

我端起咖啡,半天也没喝到口里,只听到牙齿嗑在杯沿上发出的“嗑嗑”声。

晓曼拾起眼,叹了口气,“是真的”

“啊,什么?”我惊的一跳。

“榼走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啪”杯子碎在地上。我双手捂住嘴,热辣辣的泪从指缝里一直滑到手腕上。泪汹涌而下,我紧紧捂住嘴,但压抑破碎的抽泣声仍清晰地逸出来。

晓曼起初只是木然地看着我,而后她眼睛里慢慢闪过轻痛,她站起身走过来,轻轻抱住我的头。

我倚在晓曼怀里,再也抑制不住,呜呜地哭起来。晓曼的手轻轻抚在我的背上,声音柔软夹着痛楚,“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是我自己不好,是我太自私,是我太想拥有他了,我看到他听到车祸的消息后,表现的很坚强,我以为……等那段时间过去,他就好了……可是那只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的,其实他的心已经跟你去了……我早该告诉他你并没死的……我早该知道他没有你,是不能活的……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

咖啡馆里两个女人抱成了一团,任泪水横流,淹没思念。

今天是我的第一场独舞,老板说,他早已看出我有着跳舞的天分,这一年来,他一直在锻炼我,而今天,珍珠就要发光了。

他还说,况且今天那位特殊的客人指定要我来独舞。

听到这话,我抬头看了看二楼正对舞台的那个包间,只见纱帘低垂,隐隐透着些灯光。那些纱帘都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是包厢专用的,就为了包厢的客人不用掀帘也能清清楚楚看到外间,而外面的人除了隐约的灯光外是看不到里边的。

对老板口中那位特殊的客人我一直以来都是神往和好奇的。我并不知道他的年龄、身份,甚至长相。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有我伴舞的节目,他都会来光顾。每次都会在二楼正对舞台的同一个包间。节目完了,他会差人送下精巧的小礼物来,但从来不赠钱物。这点也是值得我敬佩的,知道他并不是俗人且又如此细心,懂得怎样不会伤害他人的自尊。听老板说,那个包间已经被他包下来,任何人不得进入的。而每一次,我上节目时,也都会不自觉地抬头看向二楼的那抹纱帘,看到里面浮动的隐隐灯光时,我心里就安定下来,我知道,他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一来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好奇心很重时,也曾经忍不住问过老板他的底细。而老板只是遮遮掩掩不肯说,我也无法。但从平日老板提起他那种恭谨的口气中,我猜知他的身份并不普通。

后来,时间长了,那份好奇心也淡下去,而每每二楼那间包厢灯光的明暗,则成了一种强烈的心里暗示。偶尔,跳舞时,包厢里的灯仍未点亮,老板便会过来跟我说,他差人来告诉我,有事不能来了。这时,心里就会有些不自在起来。

将乌发盘起,点缀上粒粒珍珠,描眉,点唇,揽镜而照,淡眉星眸,自是别样风情。

穿着一身洁白的鱼尾纱裙,我走上舞台,鱼鳞般的罗纹弧圈一层层拖曳下去,站在舞台中央,光圈打下来,感觉自己像一尾刚刚出海的人鱼。

歌声轻轻响起来,我举头看了一眼二楼的包厢,开始忘情地轻舞。

你是我的天使-----

尘世中谁会笑你痴/谁知道你是我的天使/你纤细的背影勾勒着心事/转过身/让我看到的却是你纯美的样子/

金粉红尘烙下水仙花的影子/西湖含烟倒映着你美丽手指/初见的吻种下永久的情思/竹马青梅只是童话里的暗示/

你说要保护我/不让我伤心/却放开手/从此让我的记忆也残缺/飞往天堂/你只为完成相守的夙愿/丢下我/一个人孤单/负载这一世的沉怨/

你是我的天使/不属于尘世的天使/你是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

仿佛看到榼从淡淡烟雾中向我走来,仍如水仙花般的美丽,他向我轻轻的一笑,转身又消失在雾蔼之中……

我伸出手去,却抓不住他飘飞的白色衣袂,我奋力追赶,却再找不到他的影子……

榼……榼……我跪倒在舞台上,台下的掌声如潮水一样涌来,却朦胧的有些不真实。

突然感觉一阵压迫,一个身影罩在我身上,肩上一暖,一件考究的西装褂裹住了我。

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深而黑的眸子,那样定定的看住我。那完美的唇角依旧是那倔强的弧度。

他紧紧握住我的肩,扶我站起来,伸出手来轻柔地擦拭我潮湿的面颊。我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对方,我心里轻颤着,感觉做梦一般。他不是已经去了美国……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竟然从我嘴里说出来。

他笑笑,笑容里多了自信,“原来还认识我,真好……”

听了这话,仿佛一声巨响在脑中划开,我醒过来,转身跑向后台,身后脚步急响,他已经跟过来。

他抓住我,“休想跑,这一次你别想在我手上逃开了”

我挣扎,“放开!”我们俩果然是不能说话的。

“别拧了,跟我回去吧”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缚住我的手腕,声音压的柔了。

我一凛,僵硬地顶回去,“我不会跟你走的”

他没恼却轻轻笑起来,“果真?”

“我说过的话……”

这时帘子一摔,跑堂的“小倌”走进来,

“梅小姐,这是二楼包厢的先生留下的”

我接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以为不过是每次都会有的小玩艺儿,低眸看时,盒子里躺着的却是一只晶莹翠绿的兔形玉佩,串着红色的丝绳。

手指一颤,取出来托在手心儿。

“哥……”原来是他……

“是哥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从不相信你会死,因为即使是死也会是我们两个死在一起。我不断地在各大报纸上登出寻人启示,去美国后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打听你的下落,却一无所获,谁知哥早知道你的消息了……”

我举步往外走,金榔拉住我,“他已经走了”

我默然地垂头看玉。金榔轻声说道,“该放下了,哥已经结婚了……你对他的并不是爱,只是种迷恋,哥和是你截然相反的一类人,你不曾有的,哥有,所以你总仰看他,却不知你们并不合适,当你得到他的时,也是放开的时候,哥是深知道这个道理的。而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做什么事想到的先是自己。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的影子,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所以总在不停地争吵,因为我们害怕一停下来,就会发现我们是彼此相吸的,都是那样热烈地爱着对方……”

“胡说”我怒斥。

金榔一笑,挑眉,“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

他脾气倒是温和了不少,“你走吧,我是不会回去的”

“爸爸病了,他一直想见你……”金榔低低地说。

这一句话触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一角,我沉默了,好半天才说道,“难道你们不恨我?”

“你留下的信我们都看了,妈做了许多错事,你就原谅她吧,而且她已经付出代价了……”

“她是因我而死的……”

“不,只是上天弄人,不要怪自己”

“榼也是因为我才走的……”我低下头去。

金榔抓住我的手,放在胸前,我的手触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我抬起头来,发现榼一直戴着的鬼脸贝壳挂在他的颈上。

看到我疑惑的目光,金榔说道,“不要伤心,榼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尘世,他太纯净也太美好,就像天使,连上天也要妒忌,要把他召唤回去。这个鬼脸贝壳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像你,想要过来,榼却宝贝的紧,连碰都不要我碰,现在他走了,我很自私的把它留下来,没有随他去,只是我要代替他接着守护你,我想榼一定也明白我的心吧……回去吧……?”

我的心激烈的交战着,我摇摇头,即使所有人都已原谅我,我又怎么能轻易原谅自己?

“难道你不爱我吗?”金榔抓着我的手,深深地问,“回答我!”

我瞪着他,看他的瞳仁因为期待而慢慢收缩。

“是爱,对吧?不然这是什么?”金榔伸手揪出我颈子上戴着的香玉玫瑰,眼睛闪烁着,“你一直没有摘,说明你心里一直有我。连哥送你的羊形玉佩都取代不了它”

我扭过脸,不知道怎么答。为什么没摘,只是懒得摘吧……

“你看这是什么?”

我扭过脸,看到金榔手中拿着一只剔透的半颗心型的水晶杯,杯子里置着殷红的半瓣梅花型的芳香蜡,水晶杯缘上是黑色的篆字:思郎还在青山外。

我疑惑地看着他。那是万圣节舞会我准备的小礼物,没想到会到了他手中。

记得去礼品店时,一眼便看中了那两只芳香杯,店里一脸慈祥的老婆婆对我说,“这个半颗心型的芳香杯本是一对,拼在一起就是一颗完整的心,可是每人只能买走半只,因为这种芳香杯有个传说,当你遇到拿着另外半颗心型杯的他(她)时,就遇到了你命定的情侣”听了老婆婆的话,只觉得那个传说浪漫有趣却并没经心,因为毕竟是给舞会买的小礼物,到谁的手里并没有定数。

老婆婆取了那只镌着“思郎还在青山外”的芳香杯帮我包好,而留下了那只镌有“一点梅香一片心”的杯子。

没想到舞会结束后,我得到的礼物恰恰是那另外半只,当时不免轻问,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是不知我的那半只杯子在谁的手里?

金榔缓缓解开了我的疑惑,“我看到你进了店子,你出来后我才进去,老婆婆对我说,遇到持着相同芳香杯的人便是此生命定的情侣,她告诉我你已经买走其中一只。我叫老婆婆把另外一只帮我包起来。舞会那天我刻意安排小白做专司礼物的小丑,因为我想得到你手中的芳香杯,我想做你命定的情侣……”他的眼睛深深地看过来。

原来是这样……

“这只是你刻意制造的,是算不得数的”我急急地转过身,避开他的目光。

“你爱我吗?”身后的金榔缓缓地问,“回答我,你若说不,我立刻离开”

“爱我吗?”他的话紧紧逼过来。

我扭着手,额上开始冒出细汗,想开口,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爱吗?”

“我……”我迟疑着,终于横了横心,“不爱”

好半天,身后也不见动静。我蓦地扭过身,只看到布帘在轻舞。

他走了……,他怎么这样就走了……?我的心升上莫名的失落。

掀开帘子,追出去,舞厅里客人散去,已是人去楼空。我呆呆立了会儿,怅惘地登上二楼。

揭开包厢的纱帘,屋里仍亮着灯,摸摸他曾坐过的沙发,喝过的茶,凉凉的已没了一丝温度,看来他早就走了。

我抬起手腕,纱袖退到肘部,露出左腕上拴着的红丝绳,红绳上坠着盈绿的羊型玉坠。

轻轻取下来,和那枚兔形玉坠一起收进盒子里。今后,恐怕它们也只能是看看了。

回到租屋,佳佳迎出来,看她有此异样,我跑进卧室一看,卧室里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连梳妆台上我最宝贝的半心型芳香杯也不见了踪影。

佳佳吞吞吐吐的说,“闯进来几个人和一个很体面又英俊的男子,男子叫他们搬你的东西,还说,小心着,碰破了一点找他们是问。而他自己则捡着你那些精细的东西装走了”佳佳看着我难看的脸色,又说,“他还让我转告你,明天中午十二点,他就在不远的丽都大桥上等你,还说……等到十二点,你要不去,他就从桥上跳下去”

“无赖!”我气的坐在床上骂道。

佳佳凑过来,“艳艳,那个男孩子是谁?长得真俊,好像又很有钱的样子……”

我扭头瞪过去。佳佳撇撇嘴躲了出去。

第二天,我和佳佳都休息。我把所有的表都停了,可偏偏倚地窗子口的时候看到天上明灿灿的一轮太阳,就恨不能把它也摘下来。

太阳慢慢靠近中天,热力自窗子散进屋子里。我的心开始跳的越来越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在屋里焦燥地转了几圈。

佳佳就说话了,“要想去就去,谁用绳子拴着你?这样子还不是苦了自己?连带我都跟着你烦……”

“谁想要去?!”我冲着她嚷回去。

“好,好,算我多嘴,你一点也不想去好不好。呀,已经快十二点半了,他不会真跳下去吧,桥下的水很深呢……”

佳佳的话还没说完,我就转身冲了出去。

丽都大桥桥栏杆的牙子里,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背对我,面向着桥下的河水。

我急急地跑上去,他转身,抬腕看了看表,笑道,“正好十二点,你很准时呢”

他的笑容很刺目,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这个佳佳,竟然骗我……

“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不要耍什么把戏了,我不会跟你回去”

“你还没学会诚实”他的眼睛热辣辣地看着我。

我扭脸,“已经说完了,我要走了”

“慢着”金榔叫道,“你再往回迈一步,我就跳下去,得不到你的爱,不如死了干净”

又在胡说,难道我不了解他吗,他是不会真跳下去的……我转身往回走。

刚走出一步,只听身后“咚”的一声,我转回身,四下望望,都不见金榔的身影。

难道他……

“金榔,金榔!”我扒住栏杆向下看,金榔站的位置,桥下河水里有一个小小的漩涡。

我的心一下子寒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要他死。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七手八脚地攀上桥栏,闭上眼,纵身往桥下一跃。

跳下去以后,我才想起来:我不会游泳……

晕晕的被人拖上岸,脸上一阵拍痛,我睁开眼,看到湿漉漉的自己正被落汤鸡一样的金榔抱在怀里,此时,他正俯在我身上,一眨不眨盯住我看,黑漆漆的眼睛像光彩耀耀的黑玉。

我握住金榔的脸,“金榔…金榔……你没有死?”

“傻瓜”金榔轻捏我的鼻子,黑眸里一片温柔,“下次再这样就该打了,不会游泳还跳下来,想找死吗?”

“还不都是你”我挣扎地想坐起来,金榔一把将我扑倒,鼻子几乎抵上我的鼻尖,眼睛黝黝的泛着奇异的光彩。

“你……你干什么?”

他不说话,坏坏一笑,唇低俯了下来。

我用手推着他的胸,捶他的后背,只是他都不为所动,双手轻轻托着我的头,柔软的唇辗转缠绵。

他何曾这样温柔?我慢慢放弃了挣扎,手缓缓抬起来插入他的黑发中,已经濡湿的发却依旧绸密不驯,掌心有着粗砺的触感,熟悉而亲切,一如他生病时一样。

已经两次,我的心都被那种就要失去他的恐惧所震撼。只有在感觉快要失去的时候,我才能触摸到自己的内心,我才知道这个从初见时就和我一直唱着反调的男孩,原来他在我的心里,只是埋得太深,就容易忽略。

一年的离别,不是不想念,只是思念最深的那个人是谁?

午夜梦回,不自觉地抚上那朵温润的香水玫瑰,让自己的心砰然乱跳的那个名字是谁?

那朵香水玫瑰有太多的理由也有太多的机会摘下来,只是懒吗?

我不想承认也害怕承认的那个名字是谁?

或许真如金榔所说,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表面上总是不停地争吵,是为了怕对方看到自己的内心,我们都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因为清楚对方一旦抓住就会毫不留情的反击。害怕伤害,所以假意相对,假假相逢却总有一真,然而这种假象却很容易蒙蔽人的内心……

我摩挲着手中绸密的黑发,在他吻的间隙里轻轻唤了声金榔。

金榔感应到我的改变,缠绵细腻的吻开始变得热烈狂肆,如同一场强烈的热带风暴,席卷走所有的理智。

这才是金榔,一个鲜活的男人。

我回应着他,层层剥开自己心的屏障。

他是夏日的风暴,我才知道,只要我回应了一分,就能得到整个太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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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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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美丽的世间“爱”究竟是什么?在这本书里爱又是怎样去体现的呢?它又带给了我们什么教育的结晶呢?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时,这些问题便如潮水般向我涌来。带着这些未知的疑问我走进了《爱的教育》去探求我想要的答案。

这是一本以日记形式撰写的小说,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虽然比较短小,但是每一个个小故事都讲述着那父母与孩子间美好的爱、那老师与学生的情感、那朋友之间的纯真友谊……这一切的一切永远都离不开一个字——爱。

我把这本书捧在手上,在阳光温暖的陪伴下打开了这本书,一页一页的仔细阅读起来。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书里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都是那么的频繁,才读了几篇我就有些厌倦了,也许因为它是名着我才肯继续读下去。谁知我越读越着迷,越读越感动,也许这就是“爱”的魔力吧,这一篇篇虽然语句普通,但是深刻的故事,是让我从心底说出的赞叹,赞叹故事中人与人之间那美好的“爱”,赞叹作者能写出一本这样棒的一本的书,真是让我刻骨铭心。

在这所有的故事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一个名叫“栖身"的故事。它讲述的是小说的主人安利柯和他的姐姐无意中得知他们的爸爸妈妈最近没钱了,我本以为他们只会用要父母一些钱,没有想到他们竟然什么都不要了,衣服,零花钱,文具,日用品……能不要的不要,能少要少要。这还不够,他们尽量找出东西来换钱,给家长尽量减轻家庭负担。读到这,我心里便很不是滋味,同样是小学生,同样有着一颗爱父母的心,我为何就很少想过钱这个问题。现在的孩子家家都有钱,可是却很少有想一想假设家里没钱了时怎么办,也许想也会想,可是也不会像他们一样这样的省吃俭用去得钱。我真佩服他们啊!这只是父母与孩子间美好的爱而已。还有很多故事是讲述朋友与师生间的爱和人与人之间的爱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读完这本书,我花费了很多时间,但是我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它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爱就像花蜜,蜜蜂不能缺少它,正如我们不能缺少爱一样。只要我们热爱生活,关爱他人,世界就将因为爱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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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三小说作文:原来你一直都在

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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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我恍惚间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冉……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左风突然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已经说不下去了。

左风走到我身边,对我轻轻地说:“辰,替我陪你哥好吗?”静静地点头,作风便像风一样的走了。不知道,他是否还会回来。

“哥,今天是我们的生日。十九年前的今天,宣布我会有一个哥哥;十五年前的今天,你知道了你有一个妹妹。”“每年的今天,我们都会过生日。你总是记得我的生日,却忘了自己的生日。很好奇,你怎么会又这样的记忆。于是,每年的今天我和左风都会为你过生生日。”“你看,今年左风送你的是你盼了好长时间都没买到的‘苜蓿窗’。”“哥,我知道你一直都想听到我弹奏的吉他。今天,这是你的礼物。”

取出吉他,轻轻地拨动,淋漓的音律畅快地跳跃。泪,已模糊了双眼——我看到了哥。看到他笑得一脸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看到哥平静地对我说:“辰,我得了白血病,是晚期。”看到哥静静地在器官捐赠书上签了字,看到哥对我笑着说:“辰,我的心脏给左风。”……

“砰!”刺耳的声音,钻心的疼痛——铉断了。

“哥,我走了,再见。”背上吉他,轻轻地数。铉断了,曲终了,哥已经听到了。

转身,风吹来一阵落叶。我突然听到哥的轻语:“辰,谢谢你。”

愕然回首,看到了如风般的左风。他伫于那里,对我灿烂地笑,他好像我哥。他对我说:“辰,叫我一声‘哥’好吗?”

忽然泪如泉涌:“哥,原来你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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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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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高尔基,一位著名的作家。可是,这位著名作家他的童年是怎样的?

《童年》这本书就是以高尔基的童年经历叙述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以为:一说到童年,我们可以用无限想象与美好去勾画,“幸福”总是会缠绕。可高尔基的童年却不是如此。

故事以“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为主人公。文章讲述了:19世纪沙俄统治时期,三岁的阿廖沙便失去了父亲,并跟随外祖母到了外祖父家生活,结果总是被外祖父打,好朋友“小茨冈”的死,因舅舅们争家产而几次闹得不可开交以及外祖父和舅舅们分家后发生的一切,阿廖沙知道父亲的故事,母亲又再一次结婚,继父却殴打母亲、虐待他的故事,这些一个个事在高尔基的心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高尔基10岁后,便告别童年,走向人间。

我觉得高尔基的童年真是比悲惨还要悲惨,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沙俄统治的残暴、凶恶。虽然有那么多的不幸,可值得高兴的是———高尔基有一个爱他的外祖母。外祖母善良和蔼、热爱生活,她在高尔基童年黑暗阴影下打开他害怕孤独的心。她经常给高尔基讲一些关于穷人有正义的故事,同时他身边的朋友以及他内心有些小崇拜的人也给他以鼓舞,所以在这种黑暗的环境下,高尔基变得坚强、勇敢。

我觉得如果再和高尔基比童年,那我估计都自愧不如。可是,究竟高尔基的童年对我有什么启发呢?

我现在美好的生活使我不会像高尔基的童年一样不幸。可当我沉浸在物质带给我的享受之中,比如痴迷电脑而不能自已时,或者是觉得学习压力大而想放弃学习时,这些就是“黑暗”。我就如同像高尔基一样在经历“不幸”,但我要像高尔基一样从黑暗中走出来,如果我一旦被这“黑暗”沉迷,就会害了自己,就像安娜·路易斯·斯特朗所说:与其咒骂黑暗,不如燃起一支明烛。是啊,与其讨厌这“黑暗”,不如振作起来,在“黑暗”中点亮希望之光,使“黑暗”远离,有了这希望,“黑暗”并不怕。

高尔基,我成长路上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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