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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关于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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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600字

全文共 2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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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抵制诱惑,坚定理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小编收集了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战国时,赵国掌管征收土地税的赵奢向平原君家收税,平原君家不肯缴,赵奢依法处置,杀了平原君家有关管家九人。平原君很恼火,要杀赵奢,赵奢对平原君说:“您是赵国贵公子,现在却纵容家人不遵守国法,这样就削弱了法制;法制削弱,国家就会衰弱。国家衰弱,外国诸侯就要人侵,国家就要灭亡,您又怎么能够保住这样的富贵呢?以您这样尊贵的身份,如果奉公守法,全国就能够安定太平,国家也能够强盛,赵国的地位也就稳固了。而您是赵国尊贵的皇亲国戚,天下哪里还有人小看您!”平原君认为他是资才,向赵王推荐。赵王让赵奢管理全国的赋税。赵奢管理赋税公平合理,使得赵国人民富裕,国库充实。

执法不避权贵

刘秀没有称帝以前,任更始大司马,转战于河北一带。一次,他家里有个仆人犯了法,主管军中交易的祭遵依法将仆人处死。刘秀大怒,下令逮捕祭遵。主簿陈副说:“您天天要求部队军纪严明,现在祭遵严格执法,不避权贵,这正是实施您的命令啊!”于是刘秀赦免了祭遵,并且任命他做刺奸将军。他还告诫部下诸将说:“你们要小心祭遵!我家中的仆人犯了法尚且依法处死,对各位他一定不会询私情的。”

强令董宣

汉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的管家仗势杀人,躲在公主府里,地方官拿他没有办法。洛阳县令董宣乘他随公主外出的时候,半路上拦住公主的车子,大声数说公主管束不严的过失,喝令管家下车,并当场将他打死。公主立即跑去告诉光武帝。光武帝大怒,当即召董宣进宫。要打死他。董宣说:“陛下您复兴了国家。现今公主纵奴杀人,如果不惩办凶手,您又怎么治理国家?我不要用刑,自杀得了。”说完就一头撞在大柱子上,立时血流满面。光武帝急忙让小太监扶住他,表示不治他的死罪,但是要他向公主磕头赔礼道歉。他坚决不从命,太监按他的脖子,他两手撑地,就是不肯低头。光武帝很赞赏他,叫他“强项令”。

第二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作为一名初中生,一名青少年,我总认为法律离我们太过遥远,违法对我们来说似乎也遥不可及。而今天的报告会却让我改变了以往的想法。那少年犯充满后悔之情却无法改变现实的演讲,那监狱长的叮嘱及殷切希望,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使我感到了法律的近在咫尺以及法律的约束力。

正处青春的少年,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未来国家的栋梁,却沦落为杀人抢劫犯,令人心痛不已。而这都缘于当今社会的孩子生活条件过好,以致自私、任性、冷漠,不知道感恩,稍不如意便大发雷霆;又加之社会过于复杂,网吧、游戏厅、不良小说、暴力游戏等不良因素的存在,更容易使缺乏自制力又不会明辨是非的孩子误入歧途,而这时如果家长老师又没有及时发现、指出、纠正,并用正确的方法疏导,那么便有可能使他们跌入万丈深渊。通过这些少年犯的演讲,我知道他们曾经的成绩都很好,都曾经有过远大的人生目标,当他们因违法犯罪而被逮捕时,也都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一个无法挽回的大错误。后悔、伤心、难过、愧疚,百感交集,悔改之意涌上心头。想到自己过去几年生活的颓废,意志的丧失,理想的破灭;想到家人对自己的殷切希望,老师对自己的鼓励,曾经拥有的快乐童年……可是,一切都晚了,说什么也来不及了,美好的豆蔻年华将要在监狱中度过,即使几年或几十年后出狱了,拥有身体上的自由了,可能否融入社会,能否得到精神上的解脱呢?

据法律界的人士介绍,当今社会所有的犯罪者中百分之六七十都是二十五岁以下的青年。这样的现象是多么令人担忧。“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物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我们二十一世纪的花朵开得更旺,永不凋谢。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抵制诱惑,坚定理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第三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法律,在我们小学生眼里似乎遥之不及,实际上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从小就得遵纪守法,做一个学生。

我们要懂法律,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让自己不受侵害。学习法律可以让我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

这儿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品学兼优、善良可爱的小学生——小民,他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表扬。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看见几名同学聚在一起,过去才得知他们要去网吧。“网吧”这个家伙对小民来说,非常新鲜,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 。长期沉迷于书海的他还从未玩过网络游戏,一下子就着迷了。一开始还是用自己的零花钱和早餐钱,上完课才去上网,紧接着上课也想着网络游戏,变得心不在焉,而后,他找遍种种借口旷课,逃学,整天泡在虚拟世界里,夜晚也称在同学家整晚不归,最后他没钱了,就以大欺小,抢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结果在一次抢钱时,被警察当场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时时刻刻向他攻击的网瘾,撞墙自杀了。

像这样的悲剧还少吗?悲剧的发生一半原因在于小学生不懂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可进网吧,一半原因在于老板一时贪钱,不去遵守法律,才酿成如此众多的悲剧。同学们,我们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不落入他们的后尘。

我想说一句,如果人人都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第四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在人们的口中,常常会出现“遵纪守法”四个字,这四个字对大家是是熟视无睹,人人口中都嚷嚷遵纪守法,那你做到了吗?

星期六,我们我们学校举行活动,家长也来参加,学校在邀请函上也写着“所有车辆不能进入校园”但是,还是有些家长带了小车来。活动结束后,我和同学有说有笑的走出校门。总算没那么拥挤了,我心想:平常,小小的鸡巷里,挤满了车子,交通堵塞,车子和车子之间没什么距离。我们急着赶回家的小学生不禁抱怨道:“这些家长,明明在鸡巷路口贴有告示,都说了车子不能进来!”话音刚落,就听见吵架的声音,原来是载着鸡笼的摩托车刮到了一脸崭新的小车,两位车主就大吵起来。摩托车进来还可以理解,但小车……如果大家都遵纪守法的话,也就不会这样了。等我回过神来,看见一位交警正在罚单上刷刷的写着,一定有哪个家长不听劝告,没有遵纪守法就挨签罚单了。

要做到遵纪守法很容易,就拿小学生来说,如果小的时候能够养成好习惯,那也不会像中央十二台所说的青少年犯罪行为,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是一段触目惊心的文字,在百度上,我一打上青少年犯罪这几个字,我的手抖抖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因为有太多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案例,例如上网了,没钱就偷父母的,投不了父母的钱就抢劫,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同学们,遵纪守法是多么的重要,要从小做起,网吧、毒品、冲动的本性等,它们这些肮脏东西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这些东西就像一个无底洞,一个恶魔的手,一股极大的旋风,慢慢的侵蚀着我们的善良,使我们生活的小船摇摇欲坠。但是,只要我们从小养成好习惯,遵纪守发的公民,这样,那些东西就对我们敬而远之了!来!从小事做起:不吐痰,在公共场所不骂人,不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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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遵纪守法从我做起_范例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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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口中,常常会出现“遵纪守法”四个字,这四个字对大家是是熟视无睹,人人口中都嚷嚷遵纪守法,那你做到了吗?

星期六,我们我们学校举行活动,家长也来参加,学校在邀请函上也写着“所有车辆不能进入校园”但是,还是有些家长带了小车来。活动结束后,我和同学有说有笑的走出校门。总算没那么拥挤了,我心想:平常,小小的鸡巷里,挤满了车子,交通堵塞,车子和车子之间没什么距离。我们急着赶回家的小学生不禁抱怨道:“这些家长,明明在鸡巷路口贴有告示,都说了车子不能进来!”话音刚落,就听见吵架的声音,原来是载着鸡笼的摩托车刮到了一脸崭新的小车,两位车主就大吵起来。摩托车进来还可以理解,但小车……如果大家都遵纪守法的话,也就不会这样了。等我回过神来,看见一位交警正在罚单上刷刷的写着,一定有哪个家长不听劝告,没有遵纪守法就挨签罚单了。

要做到遵纪守法很容易,就拿小学生来说,如果小的时候能够养成好习惯,那也不会像中央十二台所说的青少年犯罪行为,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是一段触目惊心的文字,在百度上,我一打上青少年犯罪这几个字,我的手抖抖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因为有太多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案例,例如上网了,没钱就偷父母的,投不了父母的钱就抢劫,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同学们,遵纪守法是多么的重要,要从小做起,网吧、毒品、冲动的本性等,它们这些肮脏东西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这些东西就像一个无底洞,一个恶魔的手,一股极大的旋风,慢慢的侵蚀着我们的善良,使我们生活的小船摇摇欲坠。但是,只要我们从小养成好习惯,遵纪守发的公民,这样,那些东西就对我们敬而远之了!来!从小事做起:不吐痰,在公共场所不骂人,不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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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6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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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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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遵纪守法从身边小事做起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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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的叛逆、青春期的张狂以及青春期的自以为是……这些都有可能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根源。所以,学校为了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在国庆前夕,隆重召开了一次法制教育大会。

这次大会邀请了繁峙县司法局的张梅女士为我们做了精彩的报告,向我们讲述了几个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确,在张警官讲的其中一个案例中,一位原本很优秀的中学生因结交了一些沾染不良习气的社会人员,在他们的怂恿下,他终于做了一件违法的事情——盗窃。案例中的这名中学生正读初中,但却在他的大好年华中,迈出了错误的一步,写下了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他的人生也因此发生了转折,结果令人惋惜,所以我们一定要有很明确的判断是非能力,要了解一些法律基本常识,更要听从父母、老师的教诲,一定不要结交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闲杂人员,因为他们或许将改变你的命运,会利用我们现在较差的辨别能力,引诱我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也许你会看到电视上的对簿公堂,原告和被告吵得不可开交,但法官却坦然自若,因为法官只相信证据,不会因为谁是最后吵赢的那一方而偏袒他,所以这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也向那些心存侥幸的人提醒:青少年犯罪也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在我们的学习和工作中都会有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它时刻存在于我们所处的环境之中。一个真正有法律意识的人是不会随波逐流,是不会允许自己与一群无业游民混在一起,也不会允许自己的朋友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更不会迁就他们。法律伴随在我们的身边,它小到日常的吵闹与纠纷,大到因为杀人而引起的刑事案件。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一件大事都是由一点一滴的小事汇聚而成的,而犯罪也是一样,就是因为不注意日常犯的小错误,慢慢由小到大,最后酿成了大错。

其实每一位同学的天性都是向善的,只有认识到自己的小错误和不好的习惯,并加以改正就一定不会触犯法律,我们时刻要铭记:遵纪守法,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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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3000字

全文共 2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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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社会在进步,祖国在发展。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西方思想的不断渗入,中西方观念的激烈冲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一些人经受不住考验,人生观扭曲了,价值观错位了。就在这时候胡锦涛爷爷及时提出了“八荣八耻”。它像一把准确、直观的道德标尺摆在了我们面前。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应该知荣辱,树新风,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一切自由,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人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长大了就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我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遵纪守法,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匆匆的脚步,如水的岁月,冲淡了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尘封许许多多精彩的往事。但对于大学生,至真至诚地遵守校纪校规,则是心中必须遵循的坚定信念。要压抑着青春的激荡,抛弃感情的冲动,面向理性,走向成熟。用校规、甚至用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断自我完善。

一要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学生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生活中,有少数同学不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这些做法都将成为个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人走关灯关龙头,主动捡起地上的垃圾,见到师长问声好,撞到别人说声对不起,得到帮助说谢谢……虽是身边不起眼的小事,但能铸造我们高尚的情操。

二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大学生,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恶习会使人生陷入黑暗和低谷,而好的习惯会使人生充满阳光和理性。社会需要的是合格的人才,合格的人才来自合格的学生。大学生要成为合格的学生,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西京学院学生手册》和《高等院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这对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

三要真正热爱西京校园。学校是奠定同学们做人基础的场所。一个人不管有多少知识,有多少财富,有多高地位,如果他不懂得做人的道理,这个人最终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和幸福。大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可以培养良好的集体观念,有助于将来与周围的人互助协作。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科学的学习习惯。一举一动都转化为文明与进步,从小事和细节上寻找生活和学习的意义。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过,“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叫不平凡,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张瑞敏正是带领海尔集团发扬这种“不简单不平凡的小事精神”,把海尔打造成为一个享誉全球的国际著名企业。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治安状况令人担忧,青少年犯罪、学生犯罪率在上升,所以加强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非常必要。大学生要好好学习,遵守纪律,尊重老师,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大学生。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讲文明的青少年!

所谓“遵纪守法”就是遵守法纪,做好自己的本分。但不做偷鸡摸狗、杀人放火的坏事,就是遵纪守法。我认为,既然要做好,那就得从小事做起。

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例如: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些座椅上面标着“老、弱、病、残、抱婴者座位” 颜色与其他的也不同,但某些人视而不见,一屁股就坐下去了。如果没有乘客,年青的你坐处休息一会儿,那是没问题的。但当你看见有需要让位的人,你就应该让。而他们不但没让座,还故意往窗口方向望去或假装睡觉,那是不应该的。那位置本来你就不应该坐,你还不让位,这怎么遵守法纪啊?更不用说以遵守法纪为荣了!

还有些人为了一点滴利益,便明知故犯。像那些偷剪供应人民用电的电线和城区里沙井盖去卖的人,明明知道这样做不但破坏公物,而且还会给市民带来危害与不便,可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了违背良心、国家的事情。难道他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不觉得有悔于自己和父母吗?

像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多得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小事”,只有触犯刑事责任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还有在我们学校里的游乐场,游乐场外面明明写了应该遵守的规则,可有些人视而不见,结果造成了跌倒受伤,腿骨折,这就是不遵守规则的后果,所以我们身边有许多小事情,都是有规则的,如果不遵守规则,常常使我们受伤,发生交通事故。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这样才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的良好制序。

人生的道路是光明的,不要它留下污点,就应该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做好自己的本分,做一个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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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美丽山东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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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坐在车上,倾听着优美的小曲,

7月的天说变就变,真像娃娃的脸啊。天渐渐下起了小雨。坐了4个多小时的车了,似乎也不觉得累。对窗外的景色依然充满了期待。

到了,到了,大海我来了!下雨的天气,似乎并没有引起我心中的任何不满,看到海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欣慰。雨水把我的衣服打湿了,我享受着海风的按摩,心随着浪一起冲击着。

海边有好多好多小鱼小虾,看着他们在海里自由的嬉戏,好想好想变成他们其中的一个自由自在,创快无比。

坐起了游轮,向着大海驶去,心情澎湃,倾听着海风,此时那是“酷毙了”。一望无垠的海,心胸多么庞大啊!看着海,没有疯了的狂肆,没有吓人的惊涛,只有,平静!不敢想像,和祥的大海怎么会有狂怒的一面。渐渐,游轮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船上的渔民,开始撒网了,他一只手拿着网,一只手熟悉的把网撒下去。呵呵

,此时的我充满了期待。盼望着,希望着,究竟那里面有什么?

我静静的等待着,时间飞快,不一会儿

,我已经看不见岸了。到了该捞网的时候了,呵呵,网里真丰富啊,好多好多鱼啊虾啊。妈妈说“靠海吃海,靠山吃山。”真没错!!

山东,我们买了好多好多东西啊,山东真好!吃到了久望的郑重的海鲜!尝到了山东那大大的山东薄饼!!

雨过天晴,天公作美,天出现了,那绚丽多彩的彩虹!

心迷山东,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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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文明校园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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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老师们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文明校园,从我做起

在一个国家中个人是主体。对于个人来说什么最重要呢我想首先应该是具备文明素质,只有当每一个人都具备了文明素质,那么这个国家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

不久前,曾看到这样一则报道,说的是新加坡,大家都知道,新加坡是一个通用英语的发达国家,虽然有一部分人使用中文,但是这个国家的公共场所的各种标语都是用英语书写的。但其中的一些文明礼貌的标语,如“不准随地吐痰”、“禁止吸烟”、“不准进入草坪”等却用中文书写,为什么呢?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曾经有一位大使问过新加坡当局,得到的回应是:“因为有这些不文明行为的大多数是中国大陆的游客。”为此,到新加坡考察的一位中学校长语重心长地说:“不文明行为就是国耻。”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中央电视台曾经报道,国庆节后的天安门广场,随处可见口香糖残迹,40万平方米的天安门广场上竟有60万块口香糖残渣,有的地方不到一平方米的地面上,竟有9块口香糖污迹,密密麻麻的斑痕与天安门广场的神圣和庄严形成了强烈反差。以上的两个事例表明,文明其实是由细节构成的。在我们身边,在一部分同学身上,还存在着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例如,在我们的校园内、楼梯上总能见到与我们美丽的校园极不和谐的纸屑,教室里、校园内食品袋,随处可见,甚至有的同学认为:反正有值日的同学和清洁工打扫,扔了又何妨;再如有的同学在教学楼,走廊里追逐打闹,走路推推搡搡习以为常;还有部分同学相互之间讲脏话、粗话,随意攀爬树枝,甚至还有个别同学故意损坏学校的公共财物。

我们很多同学把文化知识的学习放在首位,而常常忽略了社会公德的培养,文明习惯的养成,而这恰恰从本质上展现出一个人的思想品质。事实上,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保证我们顺利学习的前提,也是树立健康人格的基础。我们知道:一个学校的学生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才能构建出优良的学习环境,创设出优良的学习气氛。

记得一位名人曾说:德行的实现是由行为构成的,而不是由文字。无数事例表明,走向事业辉煌、开创成功人生的关键是高尚的情操。代表民族未来的我们,需要学习和继承的东西有很多很多,然而最基本的问题是:我们究竟要以什么样的精神风貌,什么样的思想品质和什么样的道德水准去接过前人的接力棒。南开大学校长在镜子上写了一句箴言:“面必争,发必理,衣必整,钮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气象勿傲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宜装。”作为一个中小学生,我们必须明白自己的仪容仪表、文明习惯起码必须符合湘郡的校风和湘郡人的身份,这也是对母校的一种尊重。请我们每一个人管住我们的口,不说粗话、不随地吐痰;管住我们的手,不乱扔垃圾、不打架斗殴;管住我们的脚,不践踏草坪。

文明的学生,一定是爱积极上进的。他总是对知识充满渴望,在课内课外都是一个主动的学习者,爱提问题、不怕困难。

文明的学生,一定是知书达理的。礼貌用语在他嘴边,远离污言秽语,他懂得要想别人尊重自己,自己首先要尊重别人。

文明的学生,一定是卫生习惯良好的人。他会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不会随便买零食吃,因为他懂得随便买零食既浪费又不利于健康,他更不会乱丢饮料杯、面巾纸、塑料袋、小纸跳,并且会动手捡拾校园垃圾等,因为他懂得环境是大家的环境。

文明的学生,一定是爱护公共资源的。他爱学校的一切,不会破坏设施,不会乱涂乱画,更不会踢门、浪费水电……会劝阻、制止他人的破坏行为。

文明的学生,一定是严于律己的。他会将自己的桌面上的物品摆放齐整,会自觉排队就餐,不会在课堂上大声喧哗影响别人的学习,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文明的学生,一定是有爱心和责任感的。他会尊敬师长和友爱同学,关爱身边的人和事,不会与同学吵架,他会懂得感恩、懂得团结……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我们满怀憧憬,我们充满激情,我们追求成长、追求卓越,在努力奋斗的过程中,在这个美丽的湘郡校园,让我们亲近文明,表现文明,实践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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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生遵纪守法征文500字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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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校园里,有着许许多多的小学生,但是,他们知不知道遵纪守法呢?也许,他们不明白遵纪守法的意思是什么?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该遵守的。而又有谁认真听呢?

又一次,那是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日子,我们放学了,但是,有很多的小学生像刚发出来的小狗一样,乱跑、乱叫。我呀!也没有太理睬。一放学,我就想着去买一些学习用品。因为马上就要考试了,要是考不好,又要被挨骂了。我站在马路边上,看见还是红灯,但有些小朋友却像那些盲人一样,如果说是盲人,他们因该还会等一会呢!但那些小学生连看多不看直接冲过去,那些正在开车的叔叔们多气急了,但是也奇怪,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小孩,不想活了,读了这么多年书,也不知道学了什么。”但那些小学生都不理睬。连看都不看。我想:要是那些叔叔没有停下来,那么,不是又有无辜的生命消失了吗?

还有一次是在学校里,但是学校里明明发了遵纪守法的呀!他们为什么还不遵守。下课了,有很多同学都兴高采烈的出来玩游戏。现在的六年级是在最低楼。被校长看着。所以,不会那么调皮。但是那些低年级的呢?一点都不懂事。他们在楼上玩,而有一些小孩在楼下玩,有一些小朋友玩归玩,他们看着底下的人,就往下面扔东西。还好是一些小东西,要是杯子呀!或是一些铁制的东西。那么头上就多了一个洞了吗?多不危险呀!说不定又会出事呢?

我现在还是小学生,只知道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因该高年级也有吧!但是我现在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都没有背下来。我试一下吧!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2、尊进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主动打招呼。3、尊进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以下六个我都会。但以下的。就说不定了。所以。请别的小学生要努力遵守,不要违反,既是保护好自己,也是保护别人。

不管是小学生还是成年人也好。保护自己、关心他人。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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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_范例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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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大舞台上,我们每个人都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忙忙碌碌地做着我们应做的事。在漫长又短暂的学生时代中,我们扮演的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学生,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角色负责,不管是今天还是明天,惟有认真地对待,才会留下不可弥补的遗憾。

那么,如何扮好学生角色呢?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在学校的舞台上充分展示我们学生的风采。

我们学校历来非常重视学生尊规守纪的养成教育,而历届的学生也做得很好,现在同学们适应和遵守校纪校规的能力都比较强,绝大多数同学都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但是也有少数同学不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例如:有德同学对校规校纪无所谓,或者抱着侥幸心理;有的以非理性的方式,甚至是暴力方式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有的以对抗老师的管理教育来展示所谓的个性,其实都是非常幼稚的做法,只能成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有的同学已经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并为此后悔不已。

作为学生,我们应当明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并执行的目的不是限制自由,约束个性,而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生活与学习的权益,并为安全提供保障,提高同学们守规守法的自觉性,这才是校规校纪的实际意义。实际上,一个没有纪律和规则约束的地方是绝对没有自由可言的。所以我们的所作所为必须遵纪守规,不要盲目作为,否则必将为此付出代价。

我们每一位同学都是学校的形象代表,希望同学们严格按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争做尊规守纪的模范。当我们用理性和智慧真正理解和认识规则之后,那么规则和纪律就不再是一种强迫的任务,而是一个利己的选择和道德的义务,我们就能让真正的自由在有纪律的秩序中尽情发挥,让积极的个性在有规则的环境里得到张扬。

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这就是告诉我们“懂礼仪,讲文明,守纪律”是做人的根本,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作为一名致力于仪表美,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的中学生,时刻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遵守学校的一规一纪,我们责无旁贷!我们应经常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德要求来调整自己的言行,努力提高遵守校规校纪的能力,做一名严于律己的合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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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2500字

全文共 6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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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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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发言稿

全文共 6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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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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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美丽山东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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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一个锦绣壮美,资源丰富,历史悠久的省份。山东还是全国第二大省。有五岳独尊之称的巍巍泰山、有孔孟之乡的文化魅力、有中外闻明的旅游景点、有富饶的胜利油田……无数美丽的词语来形容山东都不为过!

经济越好,往往环境就不容乐观。随着科学技术迅猛的发展,山东省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黄河含沙量的增多,大部分清澈的河流被污染,看见蓝天白云再也没有以前那么蓝,赤潮频繁发生……这些问题怎能不让我们担忧?

例如,黄河原来不叫黄河,而叫“河”是一个河面宽阔,水量充沛,水流清澈透底,美丽的河,养育了许多人,被称为母亲河。那时有许多赞美黄河的诗如王之涣的《凉州词》《登鹳雀楼》,王维的《使至塞上》,刘禹锡的《浪淘沙》,李白的《将进酒》,还有光未然的《黄河颂》:我站在高山之巅,望黄河滚滚,奔向东南。惊涛澎湃,掀起万丈狂澜。而现在却成为了一条含沙量最大的河,也就改名为黄河。黄河原来百年决堤一次,而现在却成千上次的决堤,给黄河附近的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难道不跟人们破坏环境有关系吗?

大自然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可是有些人为了个人利益,不断地破坏植被,毁坏森林,动物们都没了去处,只好听天由命,许多动物濒临灭绝。更有人无节制的开采自然资源,使它们越来越少,工业污染更是加剧了环境的恶化。

想必,大家都还记得不久前的雾霾吧。那不正是因为燃煤、工业、汽车尾气等污染因素日益增强,空气中有毒有害的悬浮颗粒增多,造成雾霾天气出现更频繁。雾霾会诱发多种疾病,给交通造成困难。这值得我们去思考。

我们都是地球上的居民,有义务保护我们的地球家园。如果地球住不下去了,那人类又能上哪呢?森林可以让我们每天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大气可以让紫外线不直接照射在我们身上,水可以维持我们的生命……可是这些自然资源都被我们人类自己污染、破坏。人类把树伐了,使人类不能阻挡沙尘暴,土地荒漠化更加严重。把空气污染了,使人们得了病。把河水弄脏了,把珍贵的动物灭绝了,真正留给子孙后代的又是什么呢?大自然不属于人类,但人类是属于大自然的。

我希望人类马上停止现在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投入到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列中来。我们中学生应该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捡一个纸片,一个塑料瓶做起。我希望明天的白云会比今天更白,蓝天会比今天更蓝,污染会比今天更少。

在此我呼吁人们:保护环境,建设生态山东,描绘美丽齐鲁!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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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一年级生态文明从我做起征文最新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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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一个不陌生的字眼,却处处象征着我门的道德、品质。遥望千古,文明无处不在。从繁华的大街到寂静窄小的小巷。从灯红酒绿的城市到偏僻贫穷的村庄。中国作为一个文明之邦,所以我们更要遵守纪律,歌颂文明。

中华民族是文明礼仪之邦,古代礼仪的第一条就是谦让。朱熹曾说:“让者,礼之始也。”“孔融让梨”的事例我们早就听说,孔融小小年纪就懂得把大梨子让给哥哥和大人吃,而自己年纪小,就吃小梨子。这让我们学会了孔融那种谦让的品质。

我们当今社会,也宣传文明礼仪,但要做到人人文明,还得从我做起

现在新加坡等国家公共场所使用的“禁止随地吐痰”、“禁止随地扔垃圾”等标识都是用中文书写的,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据当地人反映,这是因为在公共场所地上的一些口香糖、痰迹、垃圾杂物等大多都是中国游客在游玩时不注意小节、不讲卫生造成的,所以,这些标识都使用中文书写。作为一个中国人,难道不为自己的行为羞耻吗?

在德国的街道旁通常设有2个形状相同的公用电话亭,分别标注着“女士专用电话亭”和“男士专用电话亭”。一次打电话的人都为男士,只见男士专用电话亭旁有序地站着一排男士,却没有一个男士到女士专用电话亭去打电话。也许,我们会认为这些男士太傻,但这就是德国人的文明素质。

而我们常常遇到的一些事情反差太大。如公共汽车上并不拥挤,但仍然有些不自觉的乘客会把车上的“残疾人专座”、“孕妇儿童专座”等座位抢占一空。愿这种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越来越少。

有人曾说:“如果你失去了今天,你不算失败,因为明天会再来;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人生的价值不在钱袋;如果你失去了文明,你就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真谛。”

所以,文明还要从我做起,文明就是素质的前沿,谁拥有了文明,谁就拥有了世界上最为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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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诚实从我做起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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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前,大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内心深深的震动,一个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个就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诚信。而今,我们仰望苍穹,星空依然璀璨清朗,而俯察内心,诚信却离我们越来越远。诚信,归来吧!我们迫切地呼唤你!

诚信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先来听听“一诺千金”这个故事。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说话算话,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同他建立起深厚的友情。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后来,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结果他的旧日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才使他免造祸殃。可见,一个人诚实守信,自然是得道多助。

我们再来留心观察一下身边的情况,就不难发现诚信无处不在。你去买东西时别人多找你钱,你当场说明并归还多找的钱,这就是诚信;你与朋友有约,即使突然大雨倾盆也按时赴约,这就是诚信;你不小心犯了过错,勇于承认并请求别人的谅解,这也是诚信……

可是在一件小事上,我却差点与诚信失之交臂。记得那是发生在去年的一件事。因为要参加慈溪市“华山杯”毛笔书法大赛,我在家苦练毛笔字,整整练了一个月,那一副对联上的字足足写了五六十张,照着老师的样摹写得惟妙惟肖。可落款上的名字“奇杭”两字由于没有摹写的样字,写来写去我都感到不满意。离作品上交只剩一个星期,我才把这事告诉妈妈。妈妈火速请马老师为我写了“奇杭“两字,让我在这最后一星期加紧仿写。眼看比赛截止的日期将至,这两个字我还是写不好,我心急如焚。小伙伴伦伦给我出了个点子:“杭杭,宣纸那么薄,这两个难写的字印一下不就得了!”我把宣纸放在上面,战战兢兢地印起来,这两个字果然比我自己写的强多了。到了作品上交的那天,我早早地起了床,把两张作品拿上又放下,轻轻的宣纸此刻仿佛有千斤重……终于,我战胜了自己,守住了诚信,把那张没有印过的作品交了上去,这才长长吁出了一口气。虽然,这次比赛我只获得了二等奖,但我很庆幸,庆幸自己没有丢掉诚信,没有丢掉我一直引以为傲的诚信。

俗话说:“人无信而不立,鸟无翅而不飞。”拥有诚信,即使是一根小小的火柴,也能点亮一片心空;拥有诚信,即使是一片小小的绿叶,也能倾倒一个季节;拥有诚信,即使是一朵小小的浪花,也能飞溅起整个海洋。

诚信是无价之宝。今天,我要在这里大声疾呼: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让我们守住诚信的阵地,笑看诚信之花遍地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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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一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

全文共 1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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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并不是所有人的生活都那么好,家庭上有经济困难的人有很多,但是在国家的帮助下,他们能顺利的完成学业,做自己想做的事,并为社会做贡献。

兰因春而存在,而春则因有了兰的幽美,才多了温暖和煦,少了些清寒;荷因夏而存在,而夏则因有了荷的淡雅,才多了清爽,少了些燥热;菊因秋而存在,而秋因有了菊的蓬勃,才多了些丰腴,少了些贫瘠;梅因冬而存在,而冬则有了梅的芬芳,才多了些生机,少了些冷寂。也就是自然界中存在的这些基本的道,我的梦想才会因为国家助学政策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帮助开始含苞欲绽,我的青春才有了奋斗的激情与意义。

我是一名建筑工程系土木工程专业的大一学生,才刚刚开始崭新的大学生活。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父亲务农,母亲在厂里工作,还有一个勤劳能干、和蔼慈祥的奶奶。因为是独生子,所以家里人都非常疼爱我。“那时我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我和其他小伙伴们都一样,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

可是,不是每个人的成长历程都是一帆风顺的,上帝也许要在我步入青春期的时候狠狠地考验我一下。父母离异,父亲精神异常,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加之最近奶奶摔断了腿,生活不能自理,接二连三的祸不单行,导致原本幸福的家庭变得十分狼狈。从此,我无法在同学面前抬头,性格变得非常孤僻,独自默默承受这一切不幸。“如今我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听到的是梦破碎的声音。”

幸好我遗传了父母那一辈不怕苦、不服输的性格。父母赐予我一双肩膀,他看似瘦小,但他能担尽古今愁。他肩负起了父母的关爱与期待,我想他也可以用来肩负我成长历程的挫折与不幸。小学毕业前夕,父母就离异了。那时的我忽然一下子懂事了,父母有他们的苦衷!而自己的青春只能由我自己去奋斗。小学刚毕业的那个暑假,因为没有作业,我便去找了份临时工作。那是按工作数量来计算工资,而我因为手脚不灵活,速度跟不上别人,只能加长工作时间来赶上工作进度,早上很早就出发了,晚上也比别人多加班几个小时。就这样工作了二个月,我拿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笔工资——472。我想这笔钱可以在初中生活中当做生活费,由此来缓解家庭负担。

溶溶月,淡淡风,在岁月的推动下,我上初中了。在初中,我学习很刻苦,虽然成绩不是很优越,但在班里也是一直靠前。同学们看重了我的一股拼劲,老师欣赏我刻苦勤俭的品质,在他们支持下,我连续两届荣获唐仲英爱心奖学金。那是第一笔奖学金,我觉得他给了我奋斗下去的决心和勇气,同学和老师则给了我希望。

上天不负有心人,凭我的努力,我考上了县第三中学——省二级重点中学。在高中我依然保持那股拼劲。为了省钱,我骑车上学。家里距学校20几里,刚开始骑,确实有些累,后来慢慢习惯了,我就把它当做一种锻炼与享受的活动。高一某次月考,我考了班里第一,年级前十,受到班主任的关注,他欣赏我的文笔,更欣赏我的为人。高二时他推荐我去业余党校去进行入党培训。我在培训期间表现优异也通过了考试,高三时期,我进了重点班,备战高考,虽然我努力过也奋斗过,但是最后也只考了462分,对于这样的成绩,我感到伤心,但是我也慢慢懂得了,生活的考验依旧在继续,而我不论在哪里也要奋战到底,青春——加油!

期间,我也打过不少工,挣了不少生活费,当然,最感谢的还是国家贫困资助,让我顺利完成学业,圆了我的大学梦。

比起别的同龄人,你会说我的青春会少了一抹色彩,但比起那些在游戏中荒废青春的人,我说我的青春多了一份传奇。这就是我的青春奋斗史!不,我的青春在大学将更绚丽多姿。在大学我依然奋斗、依然疯狂。争取了勤工俭学岗位,并找到了几份适合我的兼职工作。当然,一有空闲时间,我就会去看书学习,青春在奋斗中展翅,梦想在奋斗中起航。

看过《中国合伙人》的人,都会认为它是一部励志务实的青春奋斗史。他将青春、创业、挫败、奋斗都呈现出真实而又恰到好处,片中三位主人公从梦想、奋斗到成功,没有大而空的理想,皆是为了自己,为了尊严,为了财富,为了生活。梦想翻身,梦想成功,而成功,就是为了自己的成功。我想我也正在经历蜕变这一过程。

其实在青春岁月中,我们大部分人都走过相似的路。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样你才能分辨出什么是你真正的光芒。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明白谁是你成长中能够帮助你的人。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都是从黑夜中潜伏出来的!

生命像鸟一样迁徙,转眼已是芳菲年华。我们都该学会去为承受生命中的一切,并试着对这个是个会付出自己该负的责任,我的责任,是对得起同学和老师的鼓励,家长的期盼,社会的帮助以及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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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美丽山东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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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后,立即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从中央到地方,建设“美丽中国”的美好蓝图正在展开,。“美丽山东——你我一起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生态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生态利益,同时希望充分发挥各方民间智慧,为建设美丽山东出谋划策,共同建设美丽山东、幸福山东,把美丽山东打造成“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老百姓而言,“美丽山东”最直观的印象就是“有金山银山、又要有青山绿水”。“美丽”不代表贫穷落后,“美丽山东”就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种方式,要实现“绿色发展”,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彻底摆脱过去“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路子,那种“经济强大、生态落后”的山东不是“美丽山东”。

“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美丽山东”理念指导下的美好愿景,要实现“美丽山东”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如果你是一名农民,请自觉抵制使用剧毒、高残留的农药;如果你是一名企业家,请自觉抵制非法排污、排废气,树立应有的社会责任心;“美丽山东”也许很大,但对我们来说,它就在身边,做好身边的小事,辐射带动身边的人,这样就一定能够实现“美丽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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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生遵纪守法征文500字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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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人人遵纪守法,才有社会的安定与和谐。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如果每个人都能按照规则行事,我们的社会就会井然有序。相反,如果每个人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我们的社会就会为一盘散沙。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论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的是文明的行为方式和做人准则,唤起的是人的良知,彰显的是人格自律的力量,倡导的是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和道德观。在现代社会生活的每一位公民,都要树立法律至高无上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行为,以法律为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形成处处秩序井然,人人崇尚法制的良好社会环境。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除了应该守法外,还应该遵守中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但让我们苦恼的是,在校园中,无视法纪、我行我素的现象已司空见惯。他们对学校制定的校纪校规视而不见,轻者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迟到逃课,不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重者考试作弊,抽烟喝酒,彻夜在网吧上网,为一点小事而结伙打架等等。这些不文明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环境,影响到整个校园的风气,甚至败坏了学校的名声。为了杜绝这些行为的发生,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希望大家在以后的生活中,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认清自己的身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我们的校园才会更加文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美好的校园环境,做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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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复兴中华从我做起主题征文1200字

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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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毛主席在天安门上庄严宣布:新中国成立了。全国人民都沸腾了。结束了近百年的屈辱历史,中国终于走上了自主的道路,中国人民开始有了自信心,一副沉重而伟大的担子交给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民族复兴

作为华夏民族的子孙,复兴中华最根本的是爱国。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怀有一颗爱国之心,热爱我们的祖国,在国家利益受到侵犯的之时,尽我们一点微薄之力,把个人的奋斗融入到民族复兴的奋斗之中。不管我们现在身在何处,站立在什么样的岗位上,人生的目标是什么,平凡或伟大,我们都要维护国家的利益,发出属于中国的声音,在世界面前骄傲的说出“我是中国人。”

爱国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它不仅仅只局限于维护国家的利益,也包括传承中华文化。当我们流连于西方圣诞节、情人节时,可绝不能忘记中国的传统文化节日。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中国传统文化有如一颗明珠,闪耀着它独特的光芒。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的一些思想对于现在的我们仍然有着重要的影响,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象征,所以传承民族文化也是爱国的一种表现。虽然现在有一部分人已经开始行动,但这还不够,这需要的是全中国人民的努力。更何况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文化的古国,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不断的做出努力,才能在民族复兴的道路上做出一份贡献。

当我们爱国的时候,我们就要进一步做到爱人民、爱社会。正如雷锋所说,我们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人民是国家之根本,普通人也能演绎出精彩的人生。十五年间从未间断做好事的郭明义叔叔,为一群藏族儿童毅然放弃城中优越的工作环境,扎根边疆,去义务支教的胡峰叔叔,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一心为他人的行动,体现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他们的岗位很平凡,但他们的人生却毫不平凡。他们为人民树立了好榜样,鼓舞了许多人投身于为人民服务的行列之中,他们为民族的复兴奉献了自己的全部,可歌可泣。

当我们为人民、为社会奉献全部时,我们不要忘了孝敬父母。赡养父母一直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几千年来从未改变。那些古时孝子,黄香、孔融我们从小就熟知,我们不仅要知道,也要做到。孝敬父母不是口头上说一说就行的。为什么孝敬父母会对民族复兴有作用呢?因为只有一个孝敬父母的人,才会有良好的品质,才会甘于奉献,进而积极投身祖国的建设之中,为民族复兴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我们应该要爱自己,我们是祖国的希望,是祖国未来建设所需要的人材,祖国的未来掌握在我们的手中,所以我们要重视自己,凡事要树立信心,拥有积极向上的心态。遇到挫折、困难时,不自甘堕落。珍惜时间,不把有限的时间浪费在一些低俗的活动中,让自己的生命价值得到提升,做一个文明的好公民。

民族复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时代在我们脚下,未来在我们手中,我们要扛起时代的责任,做一个爱国家、爱社会、爱人民、爱父母、爱自己的人,以胸怀天下为己任。“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我以我血荐轩辕”这些话激励一代又一代人为民族复兴而打拼。

中华复兴之路,任重而道远,只要人人都积极行动起来,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们将踏上一条更宽阔的道路,中国的未来一定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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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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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在一小部分同学身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良行为。例如,在我们的校园内、教室里、楼梯上总能见到废纸、用完的笔,甚至连一个字都没有碰到过的练习本也随处可见;有的高年级学生,觉得自己有势力,就欺负弱小;有些同学老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斗嘴、打架;还有的同学在教学楼走廊上追逐打闹;一些同学甚至相互之间讲脏话、粗话、给别人起绰号;还有人随意攀爬栏杆,故意损坏学校的公共财物……这些都不是一名学生所要做的,我们要学做规范的学生,学做守则的学生。作文

在我们班里,我开始渐渐发现同学们都十分不爱惜自己的书桌。有些同学经常在上面画画;有的同学经常在上面写字……弄得桌子乱七八糟的,十分难看。

怎样才算是一个遵纪守法学生呢?我认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一定要尊老爱幼、勤奋学习、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这些都是作为一名好学生的必备条件。作文

只要我们做一个爱学习,讲文明,讲礼貌的好学生。社会就会逐渐兴旺、发达,家庭也就会更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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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学生遵纪守法征文500字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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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我们听了法制教育的讲座,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许多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这使我感触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不遵纪守法,还屡教不改,他们认为只要不去杀人偷钱就好了,犯点小错误有什么关系呢?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从小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法律意识,还有偷窃等坏习惯,不仅毁坏你的形象,还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不能痛改前非,那些恶习就会在你的心灵深处扎根,甚至会让你走进失去自由的牢房。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阶段,明辨是非能力和自控力不强,意志薄弱,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现在的孩子都有攀比心理,有些同学仗着家里有钱,天天在学校炫富,使那些家境不怎么样的同学觉得又自卑又眼红,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他萌生了偷窃的念头。最后东窗事发,被公安逮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样的年龄,没有人愿意在牢房中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尽管现在有老师和父母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总有一天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我们应该严于律己,改掉身上的坏习惯。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殿堂的梯子。能让人改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由此说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每一条守则,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学生、小公民。

让我们一起努力实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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