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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伙伴作文【汇编20篇】

导语:我那爱笑的小伙伴,说实话,我现在讨厌上初中,因为到那时我们就不一定是同学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小伙伴作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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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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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身边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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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双如钻石般闪亮的眼睛,小小的嘴巴,高挺的鼻子,虎头虎脑的,可爱极了,总是让人忍不住想捏捏他的小脸蛋。他,就是我的弟弟,年仅两岁,却是我们家的宠宝,也是我身边的小伙伴

弟弟可是只小馋猫。有一次,他刚一回到家,首先想着的就是找点儿东西填饱自己空空如也的肚子。突然,一阵香味由远而近飘进了他的鼻子,他深吸一口气,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寻着香味冲进餐厅。哇!一桌子热腾腾、香喷喷的美食呈现在他的眼前,对着他咪咪笑呢,馋得他直流口水。不管三七二十一,弟弟立刻像饿狼一般扑向了这些美食,张开了他的“魔爪”,毫不顾忌形象地大啃大嚼起来,还口齿不清地说着:“好吃(sū),好吃(sū)。”一阵狼吞虎咽后,他才直起身,心满意足地拍拍硕大的肚子,继续玩去了。

弟弟最爱的零食是棒棒糖,每当我放学回家的时候,他总会拉着我到柜子旁边,指指柜子上面的零食。这时,我总会让他说些讨好我的话语,例如:“姐姐是学神”“姐姐我爱你”等等。弟弟也一板一眼地学着,总把我逗得捧腹大笑。偏偏小姨爱跟我唱反调,又教弟弟“姐姐是坏蛋”“姐姐是老妖怪”之类的话语,而弟弟并不会区分这些话的意思,一心只想赶快吃到棒棒糖,便也学着说,常常令我哭笑不得。“小馋猫”的外号真是名副其实啊。

弟弟不但是只小馋猫,还是我的跟屁虫。每当我放学回家,弟弟总会跑过来求抱抱,要是我抱他,他便会“咯咯”笑着;要是我不抱他,他就会撅起小嘴,一脸不高兴。不过,这只小跟屁虫可让我一点儿也不省心,要是稍微惹他不高兴了,他便会联合其他人,一起给你捣点乱,做点恶作剧,比如,偷偷地把你的某样东西藏起来,等你问起来,又一脸天真无辜地摇着头,真是让人不信都难。

弟弟学说话的时候最搞笑,我教他说“是”,他便会说成“sù”或者“xì”;教他说“吃”,他便会说成“sū”或者“xī”,总把我逗得“哈哈”大笑。他看我笑便也跟着笑,那憨态可掬的模样,真是想不讨人喜欢都难。

这就是我的弟弟,也是我的小伙伴,一个可爱又让人有点头疼的小馋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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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童年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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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我们每个人生命中最美好的,儿时的小伙伴,给了我们最纯真、最美好的记忆。

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每当她笑的时候,眼睛都会眯成一条缝,可爱极了!她的鼻子高而挺,好吃的总逃不过她的小鼻子。她的嘴巴可能说了,常常说出一些有道理的话,让我佩服不已。

春游我们一起爬山。我和她来到山脚下,发现山特别高,我心里想:山这么高,我还是不上去了吧!她看出我的犹豫,鼓励着我,虽然我心里不安,但还是向山上进发了。一开始,我们爬得很轻松,但我爬到一半就没劲了,双腿像灌了铅,腰都直不起来了,我满头大汗地说:“不行了,我的腰都要散了。”她对我说:“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我说:“可是我已经累得不行了。”她决定帮我背包,我咬咬牙继续往前走。一路上有时候我们渴了,有时候我们累了,但我们仍然坚持着。终于爬到山顶了!山顶上的风吹在脸上舒服极了。近旁是秀丽的山峰和茂密的树木,远处是小小的房子和绿丝带般的淮河。山上的风景真美啊!幸亏有了她,我们才能看到这么美丽的风景。

童年的小伙伴,你真的给了我许多许多美好而又让我记忆深刻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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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伙伴的优秀的小学作文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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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在素描班里认识的,她的个子并不高,长得白白胖胖的,一双杏仁眼,一张只有樱桃一样的小嘴,很清秀.总是爱穿一件印有白色小狗的桃红色衬衫和一条蓝灰牛仔裤,扎着一条马尾辫,戴着一顶红帽子,看上去既漂亮又可爱。

她不仅长得可爱,还挺有正义感呢!

记得有一次,我们教室里的“小霸王”黄胖伟又来欺负陈骊婷了。他拿过婷婷的画,然后在图形里重重地写上了“投降”两个字,随后放在婷婷桌上,斜着眼看着她。没想到,婷婷见了竟不理他。这下“小霸王”生气了,把婷婷的笔扔在地上,笔断成了两截。顿时,婷婷眼里闪出了泪花。可是大家都不敢去帮婷婷,因为谁都知道“小霸王”可不是好惹的,所以遇上这事的同学都睁一眼,闭一眼,当做没看见。

这时正巧小成走进来,看见了刚才的一幕,对“小霸王”说:“胖伟,你凭什么丢婷婷的笔?”“凭什么,我高兴!”他说:“什么?这分明就是欺负人,这是不对的!有句话叫做好男不跟女斗,你是男子汉就不该这样,你说对吗?”“小霸王”听了这话惭愧地低下了头,对婷婷说:“对不起,我错了,婷婷,我明天会赔你笔的!”同学们见“小霸王”竟然认错了,向小成投去了敬佩的目光。

[我的小伙伴的优秀的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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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调皮的小伙伴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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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xx和我从幼儿园到小学一直是同班同学,我家和他家住得很近,我们常常在一起复习功课,一起玩耍。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

刘xx的个子长得不算高,但长得结实。黑乎乎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他的头发又黑又硬,脸上总是挂着一丝憨憨的笑容,特讨人喜欢。他是个很调皮的同学,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很勇敢,似乎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摔跤和受伤是他的家常便饭,在我的印象中,他的头上、手上、脚上或者是身上的什么地方,总有一个地方是包扎着的。

记得有一次,大约是在晚上九点,我刚做完作业,正准备睡觉,忽然,从刘xx家传来一阵哭声。我心里想:不知道这次刘xx又闯什么祸,身上的什么地方又包扎上了?第二天上学,我看见他头上正被一个白色的“大网套”包裹着,被缝了十几针。这次可伤得不轻喔。一个同学告诉我:“昨晚玩捉迷藏,他爬到三米高的地方隐藏,一不小心,摔了下来,头上摔了个大伤口,流了不少的血。”

刘xx摔跤、受伤的事多着呢。有一次,我们骑自行车去田野玩。在一段崎岖不平的路上,他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还有一次,他在井边玩,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掉进了井里,幸好他踩着石头,从井里爬了出来。

我一直弄不明白,是因为刘xx太勇猛而容易受伤呢,还是因为他做事情不够细心而容易受伤。刘xx现在年龄还小,随着年龄的增大,我想受伤会越来越少的。祝愿你,我的好朋友—刘xx,我希望你以后少摔一点跤。我还希望我们以后一直是好同学、好朋友;我们一起读中学、读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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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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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他叫邹锦诚。他长得十分小巧,但小巧的身材让我看到了无穷的正能量。

我与他关系很好,每个周末我们总能碰面。

前几周,连续下了几天的暴雨,好不容易晴朗了一下。我们俩趁着当时好天气,到广场上去玩。刚到广场,又下起了雨。我们就近躲在附近的店里避雨。下了好久的暴雨,我们回到小区门口,面前的景象却让他束手无策:由于他们楼的地势较低,楼房门口积了大滩的水,水可没过膝盖,一脚才进去,鞋子绝对会湿透;然而我们的楼道却没有积水。他望着面前这副景象,正在想着办法。但是我却先走一步回家了。我在家里看着电视,突然想到他怎么样了。我到窗外一看,却让我羞愧起来:他们楼道的积水上有一块石头。

再望望邹锦诚,他跑进他们的楼道里,过了一会,搬着两块沉重、平整的石头,一步一步、迈着坚定的步伐地走过来,一声不吭地走到那摊积水旁,弯下腰,把石头铺到积水上,。接着,又转过身,冲进楼道,又搬了一块差不多大小的石头,走了出来,又弯下了腰……很快,他铺完了这摊积水。但是依旧没有停歇,还是在附近找了了几块石头,为别的楼的积水也铺了一条“路”。

就这样,在小区内,一位男孩正一次又一次地弯下了腰,为他人铺出了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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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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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快乐而短暂的寒假悄悄地来了,我盼望已久了,因为每一次放假,我都会与小伙伴玩出点名堂来,那可是让家长们想都想不到的......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小伙伴们,方xx(方便面)我的好邻居,好闺蜜。陆xx(长颈鹿)高冷大男孩。胡xx(胡锦涛)一个大话唠。

难得放个假,我们四个能掀翻天的孩子才可以聚一聚,平常一个个都“日理万机”的。四个妈妈便聚在一起玩玩牌,我们四个便无所事事了,还是话唠打破了寂静:“我们出玩吧!”于是我们三个人便异口同声的说:“好。”也不知怎的,我们四个人心有灵犀的去了同一个地方,路上一边聊天一边打闹,可high了!我们来到了新开没多久的“港龙城”,它共有五层,可大了,我提议:“我们玩捉迷藏。”

就这样我们四个人分成了两组,两男两女,一组找一组躲。突然周围响起了音乐,今天是情人节唉,2月14日的一楼正进行着情侣比赛呢!但是我们四个人并没有被他们所阻拦,每一次我们两个女生都会找到他们,或者是他们两个男生找不到我们两个,我也因此有了一个发现每一次我们两个女生都是一起行动的从来不分开的,而他们男生正是缺少了这一点,我想这就是合作的影响吧。

玩了两个小时后,我们也累了,便在二楼一边喝着茶饮,一边观看着一楼的情人节比赛,饶有兴致。其实他们也正是在考验合作的默契,对一个人是很难成功,但是合作了,或许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了,两个人想一个问题,总比一个人想来的好,所以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多多合作。其实合作就在我们的身边,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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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童年的小伙伴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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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在一栋只有6层的楼房里长大,然后搬进了26层的高楼大厦里。而我的伙伴,也相继搬出。

那时候的我有很多朋友,我们一起玩耍。虽说我忘记了他们的名字,但我和他们的快乐时光却永远刻在心里。

那时,我有一个和我最为要好的朋友,我经常叫他小轩。他也接受这个小名,我和他有着相同的喜好,比如《迪迦奥特曼》,我们经常一起谈论。他活力十足,练过跆拳道。我们经常拿一个篮球互相抛来抛去,可能现在想想也真是无聊,但是当时我们真的玩得不亦乐乎。

当然也有“敌人”,其实也算不上这么狠,就是很坏而已,是个男生却头上扎个辫子。还有一个他的好朋友,林林,没有那么坏,就是和他经常玩而已。

还有很多,因为他们不经常和我们玩,到现在也淡忘掉了,只记得在那个小区,没有人会不认识我们。

不可能几个小屁孩一起玩过家家吧?有个人很胖,但年龄比我们都大,我妈妈喜欢叫他“大老胖”。他喜欢《植物大战僵尸》,当然我也玩过,所以和他还是聊得来,只是那个游戏通关了我除了打理花园都没什么可玩的了,我就给删了。他却喜欢的不行,常常买一些《植物大战僵尸》的卡牌和公仔,我们把那些手办称为公仔,好像不仅是我们,我当时的三小全校都这么叫。他还喜欢一样,也是我们都喜欢的一样。

捉蚂蚱,螳螂,蛐蛐什么的。那个大老胖还常常捉到他口中所说的“蛐蛐王”。我们喜欢把螳螂和蚂蚱放在一个小盒子里,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螳螂吃蚂蚱,就剩两条大腿没吃。我们喜欢用砖给螳螂造房子,我和小轩去抓,他来找,我抓,我当时也被称为“最会抓螳螂的人”。

我们当时曾害怕过一种虫子,这可不是普通的虫子。它埋伏于树上,吐丝下来,不是蚕却会吐丝,他是翠绿色的,爬行时呈“几”字型。感觉上就是一种普通的虫子,但传闻说它在人身上爬100下,人就会死亡,我们称它为“量量尺”。对于这种祸害,我们经常用棍子挑起几只放在小区门口,静静地等车过来,然后,就没有然后啦。

记得当时,像车棚的栅栏,我可以来去自如,然后我单人抓到了一只不知道谁家的兔子,我想收养它,可是条件不允许。就这样,我把它放回到了原处,第二天,那里有很多的小球,兔子走了。

我曾和一位小姐姐救过一只麻雀,这次我可以收养。但是,我就看它几眼,它却死了。我问姥姥,姥姥告诉我麻雀是被气死的。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打扰过麻雀,既然不愿服输给人类那我也不再去干扰你们了。

说真的那时候真挺快乐的,如果可以,真想回到过去。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再也回不到从前了。我们几个都从那里搬走了,现在想见个面都难。

童年一去不复返,请珍惜眼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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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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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乌黑的头发,头发下面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长得又高又瘦,长裤被穿成八分裤,站起来像一棵笔直的青松。他就是的好伙伴——李明。

李明的知识十分渊博,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什么他知识这么丰富呢?这都是他常期坚持看书的结果。他不仅爱看书,而且还是一个”海量读者“,他给自己规定,每天至少看一本书,他在看书时,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如果你要在他看书时找他玩,他百分之百会拒绝你,而且他还不一定听得见!这是我的经验之谈:一次中午,刚写完中午作业的我找到他,本想跟他一起去操场打篮球,却发现他一手拿着书,一手拿着笔在写着读书笔记,我走过去,凑上一看:啊!原来他不仅摘抄好词佳句,还写下了一些句子的心得,那些在我看来十分平常的句子,放在他手里,好像变得深奥了很多……

许久,我才想起我是要来找李明打篮球的,我说:“李明,我们去操场打篮球吧!”谁知,李明完全没有任何反应,手还在不停地动着,还在不停地写着这本书的读书心得。无奈,我只好明“800分贝的声音,大声说:”我们去操场打篮球吧!“李明这才抬起头来,抱歉地说:”对不起,我看得太入迷了,“他又举起书对我说:”这本书实在是太精彩了,我巴不得快点把它看完!你自己去打球吧!“然后又埋头看书了。虽然被拒绝,但我还是不由地为这位勤奋好学的小伙伴感到敬佩。

李明就是这样一个勤奋好学的学生,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我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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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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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爱笑的脸,一双带有双眼皮的小眼睛,一张粉嘟嘟的小嘴巴,又白又嫩的小脸蛋,一双胖乎乎小手总是不停的比划来,比划去。这就是我酷爱乒乓球的小伙伴——果果。

我和果果是邻居,年龄相差几个月,她性格外向,活泼好动,而我也是个阳光快乐的女孩,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打乒乓球。

星球六,我做完作业在家里闷得慌。正在这时,果果突然闯进我家,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们去体育馆打乒乓球吧!”我们俩一拍即合,手拉手地向体育馆走去。一到体育馆,果果不顾淑女形象像一匹脱了缰的马儿,冲向乒乓球台,我们两个准备来一场激烈的比赛。果果的乒乓球技术超凡脱俗,大人们常常也败在她的手里。只看她弓着腰,眯着眼,左手拿球,右手拿拍,鼓起她那肉嘟嘟的小腮帮,深吸一口气,用嘴轻轻吹球,双脚不停地移动。“嗖!”的一声,球立刻飞了出去,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她杀出了一个下马威,接下来的比赛她完全不顾我们的“友谊”,接连使出“正手小三角”“反手小三角”“正手前冲弧圈球”……不一会我就成了她的手下败将。最后我们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这次比赛。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我非常喜欢她,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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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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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双迷人的眼睛,浓黑的眉毛,一张樱桃小嘴,瓜子似的脸,衬托出她的可爱,她就是我的好伙伴——小婷。她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但关心起朋友来,总是让人感动,就拿这件事来说吧!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我们第一节是体育课,上课铃一响,我高兴得一个劲冲出去,突然,不幸的意外发生了:由于我跑得太快,不小心摔倒在地上,我的脸红肿起来,膝盖好几块淤青,手擦破皮,并流出血来。这时的我紧张的哭了,这时,小婷看见了,马上跑了过来,问我说:“怎么了?佳妮,怎么摔成这样?”我一一告诉她事情的经过,她听了,不但没说我鲁莽,还对我说:“快!我背你去医务室,不能耽搁太久,以免伤口感染。”说完,她背起我,往医务室走去,尽管我很重,她都没说一句。

到了医务室,她马上拿消毒水,刚要帮我擦时,她还安慰我说:“佳妮,待会擦时会有一点痛,你要忍住,一下就过去了。”她认真地帮我擦着,没有一点马虎,还跟我说:“忍忍就过去了,没事的!”擦好后,她像老奶奶一样,唠叨地对我说:“佳妮,你以后要注意点,不要太鲁莽,回到家不能下水……”

那一天,我看出了她的关心,还看出了她待人的真心,我真感谢他,感谢她那天无私的帮助,无私的关心。

虽然事情隔了整整四年,但我的记忆里还清晰地看见我那个爱关心、爱发脾气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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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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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一个早上,我的小伙伴刘进阳来我家找我玩。可是,这时才八点,我还在睡大觉呢。与此同时,刘进阳的到来被奶奶看见了,完了!完了!奶奶对刘进阳的印象可不好了,现在见他一大早就来我家玩,奶奶又是个很重视睡眠的人。这可如何是好啊!刘进阳啊刘进阳,你来的可真不是时候。

果不其然,奶奶把他抓到院子里对他进行批评。我连忙从被窝里飞快冲下去对奶奶说:“奶奶,您别骂刘进阳了,他也不是故意的。”奶奶听了我的话,才放过他。

过了一会儿,我就和进阳一起出去玩了。我们先买了一包鞭炮,刘进阳点燃一颗迅速扔到老人院的门口,“快跑!”没等我反应过来,刘进阳拉着我撒腿就跑了,生怕后面有追兵。我们跑啊跑,终于跑到我家旁的一口井边。看看后边,没人,“啊——”我们长长舒了一口气。进阳往井下看了看,对我说道:“要不要我扔一颗试试?”我听后,赶紧阻止了他:“这可不行,附近的人都在喝这口井里的水啊!”进阳听了,一脸怀疑的表情看着我,对我说道:“谁信你说的话。不管你了,我先放了。”只见刘进阳把炮点燃,然后用手抓着炮,等了四五秒,才投进井中。鞭炮刚碰到井水,“啪——”炸了开来,那炮声可真是惊天动地。

附近的居民听到了那炮声,便冲了出来,大声地呵斥道:“谁放的!站出来!”我小声地对进阳说:“你看,这下闯祸了吧,叫你别扔了,你偏偏要扔。自己种下的恶果自己吃。”进阳听了我的话,顿时红了脸。于是他走到那个人面前,低着头羞愧地说道:“我错了,自己太调皮了,求您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井的主人看着低着头的刘进阳,觉得他是个坦诚的孩子,就对他说道:“下次注意点,别再乱扔炮了啊,尤其是不能往井里放!”

最后我们俩就逃过一劫,真是不容易啊!瞧瞧我这个伙伴,竟出馊主意,还好,这一天我们有惊无险。真不知道下次他还会玩出什么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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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生精选优秀书信作文:给傣族小伙伴的一封信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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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傣族小伙伴

你好!我是你来自北京的朋友,最近你的学习情况如何?自从你从遥远的云南来到北京,我就被你那婀娜多姿的舞姿和艳丽多彩的民族服饰所吸引。是你的到来让我对神秘的傣族有了一定的认识。而几天前的一次社会实践—参观民族博物馆和班级民族联欢活动则使我对傣家文化和习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在民族博物馆内,我看到了各民族绚丽的服饰,特色的民居和深远的文化,短短的三个小时让我们增长了很多民族知识。这真是一次令人受益匪浅的体验!

走出民族博物馆,我们来到紫竹院公园。这里有竹子的大门,竹子的桥,大片的竹林,这儿是不是和你们傣家有几分相似呢?午餐过后的第一个环节是民族知识问答活动。轮到我了,我的心里就像揣了一只小兔子跳个不停。这是一道关于泼水节的问题,回想起你来北京时为大家讲述的泼水节的情景,我毫不犹豫地做出了正确判断,结果我为小组争到了20分。同学们的加油声、喝彩声不时在我耳畔响起,大家争先恐后,毫不示弱,经过组员们的不懈努力,我们组脱颖而出夺得了知识竞赛的第一名。第二个环节是民族服装展示活动。伴随着同学们的赞叹声,大家都情不自禁举起手中的相机。真是太漂亮了,比之前我们看到过的傣家服装还要精致。后来听同学的介绍才得知原来这些服装都是你的妈妈亲手缝制的,同学们都钦佩不已。我知道,那一针一线里都凝结着傣家人们的情谊。第三个环节是照片展示活动。虽然我没有去到你的家乡,但也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了那里的青山绿水和热情好客。真希望你就生活在我们中间,和我们一起学习、嬉戏。

结束了这次快乐而令人回味的春游活动。我更加期待你能再次来到北京与我们共度快乐时光。

祝你学习进步,天天向上!

你的朋友:

201x年5月

[小学生精选优秀书信作文:给傣族小伙伴的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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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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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伙伴,他叫范兴宇,我总习惯性的叫他小不点。因为我比他高,他比我大一岁,个子矮矮的,头发一根一根竖起来,像一只可爱的小刺猬,他的眼睛又大又圆,水灵灵的。

如果光看眼睛的话,不少人会认为他是个女孩子。范兴宇非常爱帮助别人。记得去年暑假的时候,他妈妈让我们一起去居委会领东西。在去的路上,我们在马路上看到了一位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的老奶奶。他看到老奶奶拎着一大包东西,弓着腰,出了好多汗,看上去很累的样子,就要帮老奶奶拿东西。在他的一再恳求下,老奶奶总算同意了。

后来,老奶奶见他满身大汗,就不让他帮自己拿了。可他还是不同意,硬是说自己不累。最后,我们把老奶奶送回家才去的居委会。可这时,东西已经被领光了,我们只好等下一批再去拿。

这就是范兴宇,他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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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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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有许许多多,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马晨悦。

她的笑就像三月里的春光,温暖可人;他的一句话就像一颗神丹妙药,鼓舞人心;他的眼神就像一个鼓舞人心得符号。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能让人充满精神,神采飞扬。

最让我难忘的一件事就是一天傍晚,夕阳渐渐西沉,晚霞映红了天空,把云彩染得五颜六色的,漂亮极了!我漫步在小路上,心想:今天是我的生日,真不知道马晨悦会给我什么惊喜呢?”叮叮铃“手机响了,我满怀激动之情接了电话,可这个并没有让我很开心,尔让我失望至极。我心想:马晨悦不来我生日,爸爸妈妈肯定会给惊喜的。我满怀好奇地回了家。回到家后,本以为老爸老妈会给我惊喜,他们就像往常一样,看报纸,看电视,烧菜,我的心里伤心极了,就像一个人从山顶上跌落到山谷里,真惨啊!吃完晚饭,我闷闷不乐的走到了房间,对小熊说起了知心话。突然,我听到了一声”顾晨玥,快出来!“我满怀疑惑的出来了。只见一片漆黑,啥也没有,我刚想走回房时,灯全亮了,我看见了好多人,其中就有马晨悦,他们唱起了生日歌,我心想:这次生日比哪次都要开心。我看见了蛋糕,上面有我的名字,后面还有一句生日快乐,看到了这个,听到了所有人对我的祝福,我不禁潸然泪下,”哗啦啦“流不停。后来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马晨悦为我安排的,不知道背后花了多少时间和精力才会有这么大的惊喜给我,我之前还对她有所失望,真是不应该!

除了精心为我组织的party,马晨悦还是我们班有名的”聪明鬼“,他不仅机智,还口才一流,我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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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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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进6(1)班,你一定会发现一位瘦瘦高高的女同学在为同学们讲题。“这道题你会了吗?”“会了,我要谢谢你……”她就是我们班大名鼎鼎的乐于助人大王---张红。

还记的那天,我肚子疼,正好又遇到秋季跳绳比赛。我作为女生大绳队的队长,怎么可以不云呢?

现在的流感很厉害,几个大绳“健将”都已病倒了,不能来校比赛,大绳队里,算摇绳的只有九个人了!现在我又不舒服,这场比赛我们能行中吗?

我正为此发愁时,突然张红走过来,用她那百灵鸟般的声音,轻轻地问:“你脸色有点不对,是不是有些不舒服?”我勉强地冲她笑了笑,说:“我……我没事……”张红扑哧一下笑了:“别瞒我了,咱俩在一起那么多年了,你有点小病,我还看不出来呀?今天,我帮你跳大绳,你看怎么样?”“你……你不是不会跳吗?”我支支吾吾地问。“我练会了呀!”她大声说。我还是不同意。这时,张红突然扳起脸来:“流感季节,你得多注意身体,否则发烧了可就划不来了!”我坐在座位上,想了想,我明白她是关心我……“那好吧!”

下午,跳绳比赛开始了,我站在栏杆后面观看着比赛。哨声一响,张红像一只矫健的小鹿跳了起来。后面的同学看见了张红这样热爱集体,乐于助人,都努力地拼搏越来。“加油!加油!”啦啦队喊了越来。我被这一幕感动了,忘记了身体的不适,也喊了起了“加油!”

比赛结果出人意料,我竟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我和张红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喂,今天的作业是两页计算册,一篇日记,抄英语第16课的词……”听张红正在给生病的同学说作业呢!在电话中,她的声音是那样清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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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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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他的名字叫智玄宇。他今年九岁了,个子很高,眼睛不大,耳朵是招风耳,嘴巴很能说。头发乌黑乌黑的,爱穿白色和黑色的衣服。

他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看书。有一次,我去他家玩,我俩写完作业,我说:“我们去玩玩具吧!”他说:“不,我去看书,你玩吧!”我看了看周围,说:“哪里有书啊?”他一边上楼,一边回答我:“上楼,楼上有书房。”我上去一看,呀,到处都是书,有几百呢!就像一个小书店。他一头扎进书堆里,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了……

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爱运动。那次,他写完作业到我家玩儿,带了一大堆体育用品,还有乒乓球、足球,羽毛球。他最喜欢打乒乓球,我说:“咱俩玩吧,那就先玩乒乓球吧!”他爽快地说:“行,正中我意。”

我们开始了,打得激烈又有趣。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爸爸妈妈看我们玩得满头大汗的,说:“休息一会儿吧!”我俩异口同声地说“不!”

他有一个缺点就是字写得不好看。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写作业,一会就写好了。我们换着检查对方的作业,我说:“你的字不好看。”他羞愧地说:“我下次改,还不可以吗?”可是一直到现在,他的字也没写工整。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智玄宇,我非常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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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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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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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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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小伙伴,在我们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就是我班大名鼎鼎的侦探——李南。大家都叫她“柯南”,甚至连她自己都这么认为。只不过她和卡通人物柯南只有一字之差,她可是一个正宗的柯南迷,更神是他平日里动作、语言,简直和卡通人物“柯南”一模一样。

班里曾经做过一个调查,让同学写出自己爱看的电视、电影,喜爱什么人物,为什么喜他们等等。你们猜她写的是什么?她除了个人名字以外,全部写的都是“名侦探柯南”!真不愧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柯南迷”!

她的性格更像柯南,最爱“打破砂锅问到底”。正因为她这种性格,才让她破了一个又一个难破的“案子”。

这不,教室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几把新扫把,不知是谁捐的。老师在班里高兴地表扬了这位做好事不留名的同学,可这到底是谁捐的?这毕竟是个谜团困扰着大家。我们这位柯南心里有了疑问:是谁捐的呢?爱探究的她,下决心一定要解开这个谜团,把这位同学找出来。她跑到小明面前,问他:“你是在什么时候发现这个扫把的?”小明想了想,说:“是早晨。”“那是早晨几点?”他紧紧追问。“大概是7点左右。”小明看了看表说。问明情况“柯南”,紧锁眉头,若有所思,忽然眼前一亮,又跑到小红面前,同样问问刚刚问小明的问题。“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扫把的?”“我——,我是早晨发现的。”“那你是早晨几点发现的?”“嗯,我是……是在8点发现的。”“柯南”想了一会儿,说:“不对,8点已经上课了,你今天没迟到吧?”他上下打量这小红,斩钉截铁地说:“你就是那位捐扫把的同学!第一点,你今天没戴表,教室里也没有表,你怎么知道时间呢?第二点,你的身上有一个扫把上的苗,想必是不小心沾上的。”小红听完,承认了自己是捐扫把的人了。老师知道后,在班里表扬了小红,说她做好事不留名。小红听后,脸红的像苹果。

当然,我们的“柯南”也受到了夸奖。老师夸她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她“破了案”,而是夸她她有一双会发现美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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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写一个小伙伴品质作文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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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王奕辰是个小书迷。不信?让我来说给你听听。

有一次,我去王奕辰家玩。刚进门,王奕辰的火眼金睛就瞄到了我手里拿着的一本书。他两眼闪闪发光地问:“马竟成,这是什么书?借我看一下好吗?”我以为他只是看一下书名,就爽快地把书递给了他。可是,让我后悔莫及的是,他竟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从头看起这本书来,而且看得那么投入,好像完全忘了还有我这个小客人在。我说:“王奕辰,别看了,书我可以借你三天,我们先玩吧!”“等会儿再玩,先让我看看的。”好像是因为我打断了他,他的口气有点不耐烦。“唉,没办法,我只能耐心等他了,看一会儿,他一定会和我玩的。”我心里想。

我走到王奕辰的书架边,哇,他的书可真多呀:历史小说、科学故事、侦探小说……很多书都厚厚的,像一本本大字典。我看到有一本叫《东周列国志》的书,拿下来翻了翻,里面的字密密麻麻的,我读一行就有两三个词语是不懂的。“这本书是你看的吗?”我问王奕辰。他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说:“嗯,我妈妈觉得这本书很枯燥,可是我觉得很好看!”天,我吐了吐舌头,把这本书放回了书架,另外抽了一本有关冒险的书来看的。

不知过了多久,王奕辰拍了一下我的背,把我的书递过来说:“还给你!”“你看完了?”我奇怪地问。“当然了!”王奕辰心满意足地说。我看看自己手里的这本书,才看到第23页。再看看手表,从我到他们家算起时间只过去了二十多分钟。哇,他看书可真神速啊!

王奕辰喜欢看书,所以他的作文写得十分棒!就像列宁所说的:“聪明在于学习,天才在于积累。”我要向王奕辰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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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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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小伙伴,她叫张小西。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鼻子翘翘的,一张樱桃小嘴十分惹人喜爱。

张小西很爱帮助同学。记得我们一起在幼儿园上大班的时候,王金忘了带数学书,急得满头大汗。张小西看见了,说:“我们一起来看吧﹗”

张小西很爱劳动。在学校,她只要看到了废纸,便会伸手捡起来,放入垃圾桶。在家里她还帮助妈妈干家务活呢。

张小西很爱读书,读起书来什么都忘了。有一次我和她约好早上8点到天香公园玩,可她一读起书来就忘了这回事,害得我等到了中午12点。她真是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这就是张小西,你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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