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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的记承天寺夜游的写作背景(20篇)

中考考场上写作文除了平时的积累和拓宽阅读面以外,有没有一些应试小技巧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语文作文考场技巧,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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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再别康桥写作背景介绍

全文共 1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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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是现代诗人徐志摩脍炙人口的诗篇,是新月派诗歌的代表作品。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再别康桥写作背景,希望对你有帮助。

此诗作于徐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时间是1928年11月6日,地点是中国海。7月底的一个夏天,他在英国哲学家罗素家中逗留一夜之后,事先谁也没有通知,一个人悄悄来到康桥找他的英国朋友。遗憾的是他的英国朋友一个也不在,只有他熟悉的康桥在默默等待他,一幕幕过去的生活图景,又重新在他的眼前展现……由于他当时比较尽快,又赶着要去会见另一个英国朋友,故未把这次感情活动记录下来。直到他乘船离开马赛的归国途中,面对汹涌的大海了辽阔的天空,才展纸执笔,记下了这次重返康桥的切身感受。

徐志摩曾三次来到康桥。

第一次是1921年到1922年,他从美国来到剑桥大学研究院进修。学习期间形成了资产阶级的人生观和文艺观。对于爱、美与自由的单纯信仰,产生了他为之倾心的社会理想。换言之,剑桥所体现的英国式文明,形成了他所向往追求的康桥理想。他把康桥当作他“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恋之乡”。兴趣也转向文学,喜爱写诗。回国后写诗《康桥再会罢》。

第二次1925年4月重游,归国后写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

第三次是1928年8月,写下了《再别康桥》。

诗人三次离别康桥时的感情也迥然不同,第一次依恋,第三次再别时心情大不相同,因为回国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军阀统治下的旧中国,使他痛感康桥理想主义的破灭,以由“单纯的信仰,流入了怀疑的颓废”。所以在《再别康桥》中,已然找不到写《康桥再会罢》时的那种热切依恋。虽然也歌咏了康河的美,但更多流露出自己孤独寂寞的情绪,诗人以缠绵凄婉的笔调,微妙展露了因“康桥幻想”幻灭而无限哀伤的情怀。

徐志摩是“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他注重形象思维,主张将真实的感情,通过丰富、独特具有诗人内在感受的艺术形象和创设诗的意境来抒发,以期达到融情于景,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再别康桥》写的是诗人的离别愁绪,突出的感情是一个“别”字。诗歌重点写的“境”,则是康桥的康河。他敏锐的抓住“金柳”“青荇”“波光”“清泉”“彩虹”“星辉”的具体形象,由近及远、由上而下地勾勒出康河的景观。对“撑篙”的追忆,更是诗人在感到理想破灭后,伤感无奈的“寻梦”联想。诗作巧妙的把气氛、感情、景象三者融为一体,创造出耐人寻味的意境,委婉含蓄的表露了离别愁绪,使诗篇格调轻盈柔和,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梦幻般的情调

在语言上喜用迭字强化感情,营造了一个宁静、沉郁的别离气氛,定下了全篇感情的基调,产生了一种轻灵柔和和回环的音乐美感,朗诵时富有一种音节的节奏感、韵律感。

把诗人理想幻灭后的失望、无奈的伤痛、孤寂、落寞的感情表现的更为真切、深切和动人。

欣赏《再别康桥》这首诗的时候,诗歌当中梦幻一样的语言,画一般的意境,都使得同学们深深着迷。在这里希望同学们可以了解再别康桥写作背景。

此诗作于徐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时间是1928年11月6日,地点是中国海。7月底的一个夏天,他在英国哲学家罗素家中逗留一夜之后,事先谁也没有通知,一个人悄悄来到康桥找他的英国朋友。遗憾的是他的英国朋友一个也不在,只有他熟悉的康桥在默默等待他,一幕幕过去的生活图景,又重新在他的眼前展现……由于他当时比较尽快,又赶着要去会见另一个英国朋友,故未把这次感情活动记录下来。直到他乘船离开马赛的归国途中,面对汹涌的大海了辽阔的天空,才展纸执笔,记下了这次重返康桥的切身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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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写作背景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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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顿·亨特,美国作家.早年曾在空军服役,做过空军飞行员.在二战时期,他曾驾机执行过对德国的侦察任务.

美国作家莫顿·亨特自小体弱怯懦,从不敢冒险.一次他跟随伙伴攀登二十米高的悬崖.当他攀登到离崖顶三分之二路程的石架上时,由于恐惧他全身颤抖,上不去下不来.其他伙伴不但不帮忙反而嘲笑他之后各自回家了.恐惧和疲乏使他全身麻木,不能动弹,只能在石架上哭泣.暮色中父亲的手电光照着了亨特.黑夜中惊魂未定的亨特随时有掉下来的可能.面对险情,深知儿子禀性的父亲,没有上石架把他抱下来,也没有搬梯子让他下来,或者拿绳子把他吊下来,而是要他自己从石架上爬下来.旁人也许认为父亲太冒险,心肠太硬了.那么父亲是如何帮他脱脸的?父亲没有责骂他,而先安慰他,稳定他的情绪,“下来吧,孩子,晚饭做好了.”亨特哭着说:“我不下去,我会掉下去的,我会摔死的!”父亲开导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在走一小步,你能办到的,眼睛看着我电筒的光照着的地方,你能看见石架下面那块岩石吗?”“看见了.” 亨特说.接下来父亲指导他爬下第一步.“现在你把左脚踏到那块岩石上,不要担心下一步,听我的话.”亨特伸出左脚试探着踩到了它,顿时有了信心.父亲鼓励他:“很好.”“现在移动右脚,把它移到右边稍低一点的地方,那里有另外一个落脚点.” 亨特照做了,信心大增,“我能办得到的.”

亨特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最后投入父亲强壮的手臂中.虽然哭泣了一会儿,但他随之产生一种巨大的成就感.这次经历使亨特悟出生活的一个哲理:每当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自己所要到的地方.

亨特父亲的教子艺术是高超的.他深知亨特需要锻炼自身的勇气,增加自身克服困难的方法和经验.他可以上崖抱亨特下来脱险,但亨特日后人生路上遇到危险怎么办?总不能永远靠父亲吧,那只能靠亨特自己.

在儿子脱险的过程中,亨特父亲只给予鼓励指导,一切由亨特自己去做.从这个故事我们看到:让孩子去体验,激发他自身的潜能,自己排除险情,从而获得成功.

具体操作是:先找一个亨特能够到的落脚点,然后指导他移动一小步,接下来再找一个能够到的落脚点,又移动一小步.落脚点要稳,步子要小,走了一步,再走一步,从而到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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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写作背景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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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这时期从表面看来,好像太平无事,但骨子里各种社会矛盾正在加剧发展,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6]

在康熙、雍正两朝,曹家祖孙三代四个人总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接驾的阔差。曹雪芹生长在南京,少年时代经历了一段富贵繁华的贵族生活。但后来家渐衰败,雍正六年(1728年)因亏空得罪被抄没,曹雪芹一家迁回北京。回京后,他曾在一所皇族学堂“右翼宗学”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境遇潦倒,生活艰难。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酒常赊”。《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创作的。创作年代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7]

《红楼梦》开卷第一回第一段《作者自云》即是曹雪芹自序[4] 。在这篇自序中,曹雪芹以真实身份出现,对读者讲述写作缘起。据他自述,他是依托自己早年在南京亲历的繁华旧梦而写作此书。因流落北京西郊,碌碌无为,一事无成,猛然回忆起年少时家里所有的女孩儿,觉得她们的见识才气远远超过自己,不禁深自愧悔。祖上九死一生创下这份家业,自己身在福中,却不务正业,不听从父母老师的管教,以致长大后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曹雪芹将这段经历和悔悟写成小说,就是要告诉读者,虽然自己罪不可免,但那些女孩儿都是生活中实有其人,万不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使她们的事迹湮灭无闻。一念及此,心旌荡漾,一切困难都不在话下。何况乡野生活悠闲自在,风光宜人,更令他思如泉涌,下笔如神。曹雪芹自谦才疏学浅,只得用市井白话来写这部小说,意在为那些女孩儿立传,排遣自己的苦闷,兼以供读者把玩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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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爸爸的花儿落了写作背景

全文共 3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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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短篇小说《城南旧事》。小说的背景是1923年到1929年间的北平。《城南旧事》营造了一个浓郁的京味气氛,它所描述的北京城乡习俗、杂粮面食制作、民间谚语传说、土语方言以及胡同街坊里的趣闻轶事,都活现了一个老北京的面貌。《爸爸花儿落了》就是《城南旧事》的最后一章。

一、写作背景

林海音曾经有一个叔叔在大连参加抗日活动中被日本人逮捕。林海音的爸爸前往大连收尸后,回京不久,身心俱疲,肺病复发,于1931年去世。《爸爸的花儿落了》就是从这场病写起的。

二、原文

新建的大礼堂里,坐满了人;我们毕业生坐在前八排,我又是坐在最前一排的中间位子上。我的襟上有一朵粉红色的夹竹桃,是临来时妈妈从院子里摘下来给我别上的,她说:“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时一样。

爸爸病倒了,他住在医院里不能来。

昨天我去看爸爸,他的喉咙肿胀着,声音是低哑的。我告诉爸爸,行毕业典礼的时候,我代表全体同学领毕业证书,并且致谢词。我问爸爸,能不能起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六年前他参加我们学校的那次欢送毕业同学同乐会时,曾经要我好好用功,六年后也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今天,“六年后”到了,我真的被选做这件事。

爸爸哑着嗓子,拉起我的手笑笑说:“我怎么能够去?”

但是我说:“爸爸,你不去,我很害怕。你在台底下,我上台说话就不发慌了。”

“英子,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那么爸爸不也可以硬着头皮从床上起来到我们学校去吗?”

爸爸看着我,摇摇头,不说话了。他把脸转向墙那边,举起他的手,看那上面的指甲。然后,他又转过脸来叮嘱我:

“明天要早起,收拾好就到学校去,这是你在小学的最后一天了,可不能迟到!”

“我知道,爸爸。”

“没有爸爸,你更要自己管自己,并且管弟弟和妹妹,你已经大了,是不是?”

“是。”我虽然这么答应了,但是觉得爸爸讲的话很使我不舒服,自从六年前的那一次,我何曾再迟到过?

当我在一年级的时候,就有早晨赖在床上不起床的毛病。每天早晨醒来,看到阳光照到玻璃窗上了,我的心里就是一阵愁:已经这么晚了,等起来,洗脸, 扎辫子,换制服,再到学校去,准又是一进教室被罚站在门边。同学们的眼光,会一个个向你投过来,我虽然很懒惰,却也知道害羞呀!所以又愁又怕,每天都是怀 着恐惧的心情,奔向学校去。最糟的是爸爸不许小孩子上学乘车的,他不管你晚不晚。

有一天,下大雨,我醒来就知道不早了,因为爸爸已经在吃早点。我听着,望着大雨,心里愁得了不得。我上学不但要晚了,而且要被妈妈打扮得穿上肥大的夹袄(是在夏天!),拖着不合脚的油鞋,举着一把大油纸伞,走向学校去!想到这么不舒服的上学,我竟有勇气赖在床上不起来了。

过了一会,妈妈进来了。她看我还没有起床,吓了一跳,催促着我,但是我皱紧了眉头,低声向妈哀求说:

“妈,今天晚了,我就不去上学了吧?”

妈妈就是做不了爸爸的主意,当她转身出去,爸爸就进来了。他瘦瘦高高的,站在床前来,瞪着我:

“怎么还不起来,快起!快起!”

“晚了!爸!”我硬着头皮说。

“晚了也得去,怎么可以逃学!起!”

一个字的命令最可怕,但是我怎么啦?居然有勇气不挪窝。

爸爸气极了,一把把我从床上拖起来,我的眼泪就流出来了。爸爸左看右看,结果从桌上抄起鸡毛掸子倒转来拿,藤鞭子在空中一抡,就发出咻咻的声音,我挨打了!

爸爸把我从床头打到床角,从床上打到床下,外面的雨声混合着我的哭声。我哭号,躲避,最后还是冒着大雨上学去了。我是一只狼狈的小狗,被宋妈抱上了洋车——第一次花钱坐车去上学。

我坐在放下雨篷的洋车里,一边抽抽搭搭地哭着,一边撩起裤脚来检查我的伤痕。那一条条鼓起来的鞭痕,是红的,而且发着热。我把裤脚向下拉了拉,遮盖住最下面的一条伤痕,我最怕被同学耻笑。

虽然迟到了,但是老师并没有罚我站,这是因为下雨天可以原谅的缘故。

老师叫我们先静默再读书。坐直身子,手背在身后,闭上眼睛,静静地想五分钟。老师说:想想看,你是不是听爸妈和老师的话昨天的功课有没有做好? 今天的功课全带来了吗?早晨跟爸妈有礼貌地告别了吗?……我听到这儿,鼻子抽搭了一下,幸好我的眼睛是闭着的,泪水不至于流出来。

静默之中,我的肩头被拍了一下,急忙地睁开了眼,原来是老师站在我的位子边。他用眼势告诉我,叫我向教室的窗外看去,我猛一转过头,是爸爸那瘦高的影子!

我刚安静下来的心又害怕起来了!爸爸为什么追到学校来?爸爸点头示意招我出去。我看看老师,征求他的同意,老师也微笑地点点头,表示答应我出去。

我走出了教室,站在爸爸面前。爸爸没说什么,打开了手中的包袱,拿出来的是我的花夹袄。他递给我,看着我穿上,又拿出两个铜板来给我。

后来怎么样了,我已经不记得,因为那是六年以前的事了。只记得,从那以后,到今天,每天早晨我都是等待着校工开大铁栅栏校门的学生之一。冬天的清晨 站在校门前,戴着露出五个手指头的那种手套,举了一块热乎乎的烤白薯在吃着。夏天的早晨站在校门前,手里举着从花池里摘下的玉簪花,送给亲爱的韩老师,是她教我跳舞的。

啊!这样的早晨,一年年都过去了,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在这学校里啦!

当当当,钟声响了,毕业典礼就要开始。看外面的天,有点阴,我忽然想,爸爸会不会忽然从床上起来,给我送来花夹袄?我又想,爸爸的病几时才能好? 妈妈今早的眼睛为什么红肿着?院里大盆的石榴和夹竹桃今年爸爸都没有给上麻渣,他为了叔叔给日本人害死,急得吐血了,到了五月节,石榴花没有开得那么红, 那么大。如果秋天来了,爸还要买那样多的菊花,摆满在我们的院子里、廊檐下、客厅的花架上吗?

爸爸是多么喜欢花。

每天他下班回来,我们在门口等他,他把草帽推到头后面抱起弟弟,经过自来水龙头,拿起灌满了水的喷水壶,唱着歌儿走到后院来。他回家来的第一件事 就是浇花。那时太阳快要下去了,院子里吹着凉爽的风,爸爸摘一朵茉莉插到瘦鸡妹妹的头发上。陈家的伯伯对爸爸说:“老林,你这样喜欢花,所以你太太生了一 堆女儿!”我有四个妹妹,只有两个弟弟。我才12岁……

我为什么总想到这些呢?韩主任已经上台了。他很正经地说:“各位同学都毕业了,就要离开上了六年的小学到中学去读书,做了中学生就不是小孩子了,当你们回到小学来看老师的时候,我一定高兴看你们都长高了,长大了……”

于是我唱了五年的骊歌,现在轮到同学们唱给我们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我哭了,我们毕业生都哭了。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当我们回到小学来的时候,无论长得多么高,多么大,老师!你们要永远拿我当个孩子呀!

做大人,常常有人要我做大人。

宋妈临回她的老家的时候说:

“英子,你大了,可不能跟弟弟再吵嘴!他还小。”

兰姨娘跟着那个四眼狗上马车的时候说:

“英子,你大了,可不能招你妈妈生气了!”

蹲在草地里的那个人说:

“等到你小学毕业了,长大了,我们看海去。”

虽然,这些人都随着我的长大没有了影子了。是跟着我失去的童年一起失去了吗?

爸爸也不拿我当孩子了,他说:

“英子,去把这些钱寄给在日本读书的陈叔叔。”

“爸爸!”

“不要怕,英子,你要学做许多事,将来好帮着你妈妈。你最大。”

于是他数了钱,告诉我怎样到东交民巷的正金银行去寄这笔钱——到最里面的台子上去要一张寄款单,填上“金柒拾元整”,写上日本横滨的地址,交给柜台里的小日本儿!

我虽然很害怕,但是也得硬着头皮去——这是爸爸说的,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闯练,闯练,英子。”我临去时爸爸还这样叮嘱我。

我心情紧张地手里捏紧一卷钞票到银行去。等到从最高台阶的正金银行出来,看着东交民巷街道中的花圃种满了蒲公英,我很高兴地想:闯过来了,快回家去,告诉爸爸,并且要他明天在花池里也种满了蒲公英。

“快回家去!快回家去!”拿着刚发下来的小学毕业文凭——红丝带子系着的白纸筒,催着自己,我好像怕赶不上什么事情似的,为什么呀?

进了家门来,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他们在玩沙土,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枝子,散散落落的很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修剪、捆扎和施肥。

石榴树大盆底下也有几粒没有长成的小石榴,我很生气,问妹妹们:

“是谁把爸爸的石榴摘下来的?我要告诉爸爸去!”

妹妹们惊奇地睁大了眼,她们摇摇头说:“是它们自己掉下来的。”

我捡起小青石榴。缺了一根手指头的厨子老高从外面进来了,他说:

“大小姐,别说什么告诉你爸爸了,你妈妈刚从医院来了电话,叫你赶快去,你爸爸已经……”

他为什么不说下去了?我忽然觉得着急起来,大声喊着说:

“你说什么?老高。”

“大小姐,到了医院,好好儿劝劝你妈,这里就数你大了!就数你大了!”

瘦鸡妹妹还在抢燕燕的小玩意儿,弟弟把沙土灌进玻璃瓶里。是的,这里就数我大了,我是小小的大人。

我对老高说:

“老高,我知道是什么事了,我就去医院。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镇定,这样的安静。

我把小学毕业文凭放到书桌的抽屉里,再出来,老高已经替我雇好了到医院的车子。走过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

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已不再是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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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常娥》写作背景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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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作创作背景,永远离不开作者本人的政治生活背景:作者终身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一生很不得志。牛李党争是在宦官专权的日子里,唐朝朝廷的官员中反对宦官的大都遭到排挤打击。依附宦官的又分为两派——以牛僧孺为首领的牛党和以李德裕为首领的李党,这两派官员互相倾轧,争吵不休,从唐宪宗时期(805年)开始,到唐宣宗时期(846年)才结束,闹了将近40年,历史上把这次朋党之争称为“牛李党争”。牛李党争的实质就是太监当权,本诗就是讽刺太监当权的黑暗、讽刺宪宗的皇权旁落。子曰:“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嫦娥》即是“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这类诗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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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二、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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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著于1984年。这是一篇回忆性文章,作者记叙了自己从前同老王交往中的几个生活片段。当时正是“ 文化大革命”时期, 杨绛夫妇在那个荒唐动乱的特殊年代里受了不少苦,被认为是“ 反动学术权威”,失去了女婿。但是任何歪风邪气对老王都没有丝毫影响,他照样尊重作者夫妇。由此,与老王的交往深深的印刻在了作者的脑海之中。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度过了动乱年代,她在追忆动乱年代遇到的这些善良的人们时更容易忽略苦难,而是突出苦难年代里人性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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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写作背景

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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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零年七月,法国首先向普鲁士宣战,九月,色当一役,法军大败,拿破仑三世被俘,普鲁士军队长驱直入,占领了法国的阿尔萨斯、洛林等三分之一以上的土地。

这时,对法国来说,已经变成自卫战争。面对普鲁士军队的烧杀掠夺,法国人民同仇敌忾,抗击敌人。这个短篇小说,就以沦陷了的阿尔萨斯的一个小学校被迫改学德文的事为题材,通过描写最后一堂法文课的情景,刻画了小学生小弗郎士和法语教师韩麦尔先生的形象,反映了法国人民深厚的爱国感情。这最后一课虽然短暂,却让我们感受到了阿尔萨斯人的悲痛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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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二、写作背景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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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的《鸟鸣涧》当作于开元(唐玄宗年号,713—741)年间游历江南之时,其背景是安定统一的盛唐社会。此诗是王维题友人皇甫岳所居的云溪别墅所写的组诗《皇甫岳云溪杂题五首》的第一首,是诗人寓居在今绍兴县东南五云溪(即若耶溪)的作品。

据《新唐书·王维传》记载,王维于开元初进士及第后授太乐丞,因坐伶人舞黄狮事被贬为济州同仓参军,直到开元二十三年(735)张九龄执政才返京任右拾遗。对于王维的这段履历,绍籍越文化研究者竺岳兵在其《王维在越中事迹考》中认为:“唐开元八年至开元二十一年将近十五年间的王维原来在吴越漫游。……有充分的理由说他的《鸟鸣涧》、《山居秋暝》、《相思》等名篇作于越中。”王维漫游若耶,触景生情,联想到前人描写若耶溪的名句,欲与古人争胜厘毫,“出蓝”而“胜蓝”,于是有了“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这一联以动写静的精彩诗句。从《鸟鸣涧》诗体现的风格和意境分析,此诗应作于唐玄宗“开元盛世”时期,为王维青年时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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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的写作背景精选

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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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是南宋词辛弃疾(1140~1207年)创作的一首吟咏田园风光的词。

这首词是辛弃疾被贬官闲居江西时的作品。描写黄沙岭的夜景。明月清风,疏星稀雨,鹊惊蝉鸣,稻花飘香,蛙声一片。词从视觉、听觉和嗅觉三方面描写,写出夏夜的山村的魅力风光,表达了诗人对丰收之年的喜悦和对农村生活的热爱。

创作背景

辛弃疾在南宋做到封疆大吏,但他英伟磊落的议轮和果断干练的作风,特别是力主抗战恢复的政治主张,却遭到同僚的嫉恨和最高统治阶层的打击。淳熙八年(1181),他被弹劾罢官,回到带湖家居,过着投闲置散的退隐生活。辛弃疾一直重视农业生产和同情民间疾苦,这于辛弃疾闲居上饶带湖期间。

作品赏析

这是辛弃疾中年时代经过江西上饶黄沙岭道时写的一首词。公元1181年(宋孝宗淳熙八年),辛弃疾因受奸臣排挤,被免罢官,开始到上饶居住,并在此生活了近十五年。在此期间,他虽也有过短暂的出仕经历,但以在上饶居住为多,因而在此留下了不少词作。词中所说的黄沙岭在上饶县西四十里,岭高约十五丈,深而敞豁,可容百人。萌下有两泉,水自石中流出,可溉田十余亩。这一带不仅风景优美,也是农田水利较好的地区。辛弃疾在上饶期间,经常来此游览,他描写这一带风景的词,现存约五首,即:《生查子》(独游西岩)二首、《浣溪沙》(黄沙岭)一首,《鹧鸪天》(黄沙道上即事)一首,以及此词。

辛弃疾的这首《西江月》前两句“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表面看来,写的是风、月、蝉、鹊这些极其平常的景物,然而经过作者巧妙的组合,结果平常中就显得不平常了。鹊儿的惊飞不定,不是盘旋在一般树头,而是飞绕在横斜突兀的枝干之上。因为月光明亮,所以鹊儿被惊醒了;而鹊儿惊飞,自然也就会引起“别枝”摇曳。同时,知了的鸣叫声也是有其一定时间的。夜间的鸣叫声不同于烈日炎炎下的嘶鸣,而当凉风徐徐吹拂时,往往特别感到清幽。总之,“惊鹊”和“鸣蝉”两句动中寓静,把半夜“清风”、“明月”下的景色描绘得令人悠然神往。

接下来“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把人们的关注点从长空转移到田野,表现了词人不仅为夜间黄沙道上的柔和情趣所浸润,更关心扑面而来的漫村遍野的稻花香,又由稻花香而联想到即将到来的丰年景象。此时此地,词人与人民同呼吸的欢乐,尽在言表。稻花飘香的“香”,固然是描绘稻花盛开,也是表达词人心头的甜蜜之感。而说丰年的主体,不是人们常用的鹊声,而是那一片蛙声,这正是词人匠心独到之处,令人称奇。在词人的感觉里,俨然听到群蛙在稻田中齐声喧嚷,争说丰年。先出“说”的内容,再补“声”的来源。以蛙声说丰年,是词人的创造。

以上四句纯然是抒写当时当地的夏夜山道的景物和词人的感受,然而其核心却是洋溢着丰收年景的夏夜。因此,与其说这是夏景,还不如说是眼前夏景将给人们带来的幸福。

不过,词人所描写的夏景并没有就此终止。如果说词的上阕并非寥廓夏景的描绘,那么下阕却显然是以波澜变幻、柳荫路曲取胜了。由于上阕结尾构思和音律出现了显著的停顿,因此下阕开头,词人就树立了一座峭拔挺峻的奇峰,运用对仗手法,以加强稳定的音势。“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在这里,“星”是寥落的疏星,“雨”是轻微的阵雨,这些都是为了与上阕的清幽夜色、恬静气氛和朴野成趣的乡土气息相吻合。特别是一个“天外”一个“山前”,本来是遥远而不可捉摸的,可是笔锋一转,小桥一过,乡村林边茅店的影子却意想不到地展现在人们的眼前。词人对黄沙道上的路径尽管很熟,可总因为醉心于倾诉丰年在望之乐的一片蛙声中,竟忘却了越过“天外”,迈过“山前”,连早已临近的那个社庙旁树林边的茅店,也都没有察觉。前文“路转”,后文“忽见”,既衬出了词人骤然间看出了分明临近旧屋的欢欣,又表达了他由于沉浸在黄稻花香中以至忘了道途远近的怡然自得的入迷程度,相得益彰,体现了作者深厚的艺术功底,令人玩味无穷。

从表面上看,这首词的题材内容不过是一些看来极其平凡的景物,语言没有任何雕饰,没有用一个典故,层次安排也完全是听其自然,平平淡淡。然而,正是在看似平淡之中,却有着词人潜心的构思,淳厚的感情。在这里,读者也可以领略到稼轩词于雄浑豪迈之外的另一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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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玛小说的写作背景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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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是简·奥斯丁一部优秀的反讽基调格外浓厚的小说。《爱玛》中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见不到像伊丽莎白和达西那样的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应该说女主人公爱玛是作为一系列反讽的对象或牺牲品而存在的。而反讽的主体这一回是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的。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得到幸福的故事。由此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反讽特色不是体现在语言上(或不完全如此),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结构中。因此,结构反讽手法的运用在小说中占突出地位。

在小说的结尾,爱玛不再创造她自己想象的世界。她被迫在自身之外的现实世界中找到一个位置。这也是奥斯丁小说大部分女主人公的命运——她们必须被拽回到现实中。爱玛想象的世界一次次被现实所穿透:第一次是艾尔顿向她而不是向哈丽叶特求婚;第二次是弗兰克·丘吉尔与珍妮·费尔法克斯订婚的消息;最后哈丽叶特向她表白了对奈特利的爱慕。这些事实使爱玛成为她自己错误判断的讽刺对象。爱玛经历了痛苦的自我发现过程,这也是她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爱玛完成了自我教育。当她最终得到幸福时,反讽也开始消解。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时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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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写作背景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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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是李白出蜀壮游期间的作品。李白是一位热爱自然、喜欢交友的诗人,他“一生好入名山游”,在漫游和飘泊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足迹遍布中原内外,留下了许多歌咏自然美、歌颂友情的作品。

唐玄宗开元十五年(727年),李白东游归来,至湖北安陆,年已二十七岁。他在安陆住了有十年之久,不过很多时候都是以诗酒会友,在外游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酒隐安陆,蹉跎十年”。也就是寓居安陆期间,李白结识了长他十二岁的孟浩然。孟浩然对李白非常赞赏,两人很快成了挚友。开元十八年(730年)三月,李白得知孟浩然要去广陵(今江苏扬州),便托人带信,约孟浩然在江夏(今武汉市武昌区)相会。几天后,孟浩然乘船东下,李白亲自送到江边。送别时写下了这首《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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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二、写作背景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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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词的创作时间,是一个首先要辨明的问题。根据题名为元人伊世珍作的《琅嬛记》引《外传》云:“易安结缡未久,明诚即负笈远游。易安殊不忍别,觅锦帕书《一剪梅》词以送之。”有的词选认为,此说“和作品内容大体符合。上片开头三句写分别的时令和地点;下片起句‘花自飘零水自流’回应这三句。这些都是写分别时情景,其他各句是设想别后的思念心情”(见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唐宋词选》)。有的选本则认为,“就词的内容考察,是写别后的思念,并非送别”;开头三句也是写“别离后”的情景(见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李清照诗词选注》、1982年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唐宋词选注》)。玩味词意,比较两说,似以后一说为胜。首先,《琅嬛记》的记述本不可靠,如王学初在《李清照集校注》(197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中所指出:“清照适赵明诚时,两家俱在东京,明诚正为太学生,无负笈远游事。此则所云,显非事实。”何况《琅嬛记》本是伪书,所引《外传》更不知为何书,是不足为据的。当然,更重要的是应就词句本身来寻绎它的内容、推断它的写作背景。从上阕开头三句看,决不像柳永《雨霖铃》词所写的“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那样一个分别时的场面,而是写词人已与赵明诚分离,在孤独中感物伤秋、泛舟遣怀的情状。次句中的“罗裳”,固明指妇女服装;第三句中的“独上”,也只能是词人自述。至于以下各句,更非“设想别后的思念心情”,而是实写别后的眼前景,心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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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卜算子·咏梅写作背景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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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算子·咏梅》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注释】

咏:歌颂。其:文言代词,“它的”意思。之:文言代词,“它”的意思。悬崖:高而陡的山崖。百丈:非实数,形容很长。俏:清丽,秀美。争春:争比春天中谁更艳丽。报:告诉。烂漫时:这里指百花盛开的时候。

【写作背景】

这首词写于帝国主义和当时称之为“修正主义者”攻击中国共产党最激烈的时候。毛泽东通过赞美梅花的高风亮节,来驳斥对方的诬蔑。梅花以俊俏的英姿与严寒和冰雪作斗争,不是为了与百花争夺春光,独占春光,而是要将春回大地的喜讯报告给大家。这首诗揭示了当时批判修正主义的目的,是为了将来捍卫马克思主义的纯洁性,维护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为了迎接无限美好的共产主义的春天。

这首词的小序只有一句话,“读陆游咏梅词,反其意而用之”,这是对题目的简要说明。陆游是南宋著名诗人。他积极主张抵抗金人侵略,对南宋统治者苟安江南深为不满,所以受到投降派的打击和同僚的排挤,政治上很不得意,看不到前途。他一生写了上万首诗词,许多都表现出郁闷消沉的情绪。他写过一首很著名的《卜算子·咏梅》,毛泽东读了这首词,认为陆游是爱国诗人,在他的北伐主张失败后,投降派的打击使他消极颓丧,在这种情况下无可奈何写了这首词,将梅花自比。毛泽东也写了自己的这首《卜算子·咏梅》,用同样的词牌同样的题目,同样的梅花为题材,可是两者的立意完全不同。跟陆游词中所流露出的那种孤寂、悲观的情绪恰恰相反,毛泽东这首词却是自信、昂扬、积极、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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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再别康桥写作背景

全文共 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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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别 康 桥》

轻 轻 的 我 走 了,

正 如 我 轻 轻 的 来;

我 轻 轻 的 招 手,

作 别 西 天 的 云 彩

那 河 畔 的 金 柳,

是 夕 阳 中 的 新 娘;

波 光 里 的 艳 影,

在 我 的 心 头 荡 漾。

软 泥 上 的 青 荇,

油 油 的 在 水 底 招 摇;

在 康 河 的 柔 波 里,

我 甘 心 做 一 条 水 草。

那 榆 阴 下 的 一 潭,

不 是 清 泉, 是 天 上 虹;

揉 碎 在 浮 藻 间,

沉 淀 着 彩 虹 似 的 梦。

寻 梦? 撑 一 支 长 篙,

向 青 草 更 青 处 漫 溯;

满 载 一 船 星 辉,

在 星 辉 斑 斓 里 放 歌。

但 我 不 能 放 歌,

悄 悄 是 别 离 的 笙 箫;

夏 虫 也 为 我 沉 默,

沉 默 是 今 晚 的 康 桥!

悄 悄 的 我 走 了,

正 如 我 悄 悄 的 来;

我 挥 一 挥 衣 袖,

不 带 走 一 片 云 彩。

【创作背景】

徐志摩曾三次到康桥。

第一次是1921年到1922年,他从美国来到剑桥大学研究院进修。学习期间形成了资产阶级的人生观和文艺观。对于爱、美与自由的单纯信仰,产生了他为之倾心的社会理想。换言之,剑桥所体现的英国式文明,形成了他所向往追求的康桥理想。他把康桥当作他“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恋之乡”。兴趣也转向文学,喜爱写诗。回国后写诗《康桥再会罢》。

第二次1925年4月重游,归国后写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

第三次是1928年8月,写下了《再别康桥》。

诗人三次离别康桥时的感情也迥然不同,第一次依恋,第三次再别时心情大不相同,因为回国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军阀统治下的旧中国,使他痛感康桥理想主义的破灭,以由“单纯的信仰,流入了怀疑的颓废”。所以在《再别康桥》中,已然找不到写《康桥再会罢》时的那种热切依恋。虽然也歌咏了康河的美,但更多流露出自己孤独寂寞的情绪,诗人以缠绵凄婉的笔调,微妙展露了因“康桥幻想”幻灭而无限哀伤的情怀。

徐志摩是“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他注重形象思维,主张将真实的感情,通过丰富、独特具有诗人内在感受的艺术形象和创设诗的意境来抒发,以期达到融情于景,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作品赏析】

《再别康桥》写的是诗人的离别愁绪,突出的感情是一个“别”字。诗歌重点写的“境”,则是康桥的康河。他敏锐的抓住“金柳”“青荇”“波光”“清泉”“彩虹”“星辉”的具体形象,由近及远、由上而下地勾勒出康河的景观。对“撑篙”的追忆,更是诗人在感到理想破灭后,伤感无奈的“寻梦”联想。诗作巧妙的把气氛、感情、景象三者融为一体,创造出耐人寻味的意境,委婉含蓄的表露了离别愁绪,使诗篇格调轻盈柔和,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梦幻般的情调

在语言上喜用迭字强化感情,营造了一个宁静、沉郁的别离气氛,定下了全篇感情的基调,产生了一种轻灵柔和和回环的音乐美感,朗诵时富有一种音节的节奏感、韵律感。

把诗人理想幻灭后的失望、无奈的伤痛、孤寂、落寞的感情表现的更为真切、深切和动人。

吟漫诵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将会陶醉在那注入了纯情的一个个意象中,感受到他那故地重游、乍逢即别的一段思绪和一步几回头、欲别不能的缠绵情谊。

情如云飘逸。优美的旋律,抒写出诗人飘逸洒脱的风度。四句中用了三个“轻轻的”,幻觉到诗人已经离开地面轻飞慢舞起来;一“来”一“走”的短暂时间中,突出了一个“别”字。古往今来,文人的别离都是销魂断肠的,徐志摩总想借助轻松的语言来承载沉重的心情。因此,诗一开头,就让这种情如云一般飘渺在空中。云,既捉摸不定,又实实在在;既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这是作者精心挑选的第一个意象“云彩”所蕴藉的情感。

情如柳柔细。柳是中国诗歌中传统的意象,诗人之所以钟爱它,一是取谐音“留”,即对别离的人的挽留之意;二是取一插入土壤就能生长的旺盛生命力之意。但徐志摩却拓展了它的意象,把它活化成了“新娘”:“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诗人的这一幻影,既有对美好理想的追忆,也是对如歌青春的唤回;既是甜蜜爱情的再现,也是对过去爱情的怀念。作者重返康桥应该说是快乐并痛苦着的。快乐的是可以在康桥寻梦,寻找青春、理想、爱情之梦,“撑一支长篙”,到康河中“寻梦”,寻到了满满的“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这是何等畅快,何等惬意!接着,笔锋一转,“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连“今晚的康桥”也沉默。本该高歌一曲,快乐快乐,反而寂静得只能听心跳,这是何等郁闷,何等痛苦!

作者曾自述:“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重返故地,“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理想破灭,爱情受挫。这情感如柳枝柔软脆弱,感触似柳叶细腻深沉。

情如水清爽。诗中用得最多的一个意象是水。水清如明镜,包容着水上的一切:“那河畔的金柳”成了“波光里的艳影”,荡漾在诗人心头,也荡漾在读者心头,榆阴下的潭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只有心清如水,才写得出如此清澈美妙的句子;水爽似春风,没有深情的水的抚摸,“软泥上的青荇”怎会“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因为这水的多情抚慰,诗人竟然“甘心做一条水草!”诗人对康桥的情确如水一样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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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写作背景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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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政府挂职 以见证改革为荣

曾经担任过一年市政府秘书长,是周梅森非常重要的一段经历。对于官场的各种现象,周梅森的眼睛看到了,也放进了作品中。周围的人说,看他的书有很多人会对号入座的,千万不能这么写,可周梅森恰恰认为如果大家都不说,这些人会愈发肆无忌惮,愈发不把老百姓当回事。离开这个岗位以后,周梅森仍然密切关注家乡以及类似城市政治生态的变化和演变。正因为这种关注,很多官员愿意和他交朋友,以至于手头的素材越来越丰富。周梅森对政治生态很感兴趣,是有激情的作家,改革开放这些年,他一直在场,也以此为荣。

“他们不是魔鬼,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

因曾在政府挂职,并与一些官员多年交往,周梅森得以了解官场运行的逻辑。而很多熟识的官员犯下错误,以致锒铛入狱,他也深为惋惜。小说里的故事看似夸张,但许多是周梅森亲眼所见。在新作问世的这八年里,他一直关注中国政治生态、社会形态,对于能人腐败的现象深感可惜。周梅森不愿把他们描写成魔鬼,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他更想展示他们是怎么走到这么一步的,也希望能够通过这种展示让更多人意识到,尤其是权力不愿受制约的官员们意识到,这种不受制约的权力对他们自己、家庭并不是什么好事,许多家庭可以用“集体滑落”来形容,让人扼腕叹息。

曾卷入经济纠纷 对人性认识深刻

写作过程中,周梅森自己也会感到困惑,写这些政治小说真能对反腐有帮助吗?政治小说越写越多,而腐败依然存在,很多时候都让周梅森自己感到困惑和怀疑。所以,两年前,当高检的同志找到周梅森,希望他出面写反腐时,他第一时间回绝了,那时他正在打一场股权官司,比较心灰意冷。现在想想,周梅森发现自己竟要感谢那场官司了,没有它也许就没有现在的这部《人民的名义》,正是这场官司让周梅森深刻地了解了中国地方经济的一些乱象,对人性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就此,他全副身心投入到《人民的名义》。因为是自己正经历的事,周梅森写得格外得心应手,再加上中央的反腐成效越来越大,让一直静静观望的周梅森有了信心,竟然把以前搁置的小说救活了。这,也许就是生活和造物主的神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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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写作背景

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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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锳《李白诗文系年》系此诗于天宝十二载(753年),并认为与《登敬亭山南望怀古赠窦主簿》为前后之作。天宝十二载,李白南下宣城。行前,有诗《寄从弟宣州长史昭》,其中说道:“尔佐宣城郡,守官清且闲。常夸云月好,邀我敬亭山。” 自十年前放还出翰林,李白长期漂泊。长期的飘泊生活,使李白饱尝了人间辛酸滋味,看透了世态炎凉,从而加深了对现实的不满,增添了孤寂之感,然而傲岸倔强的性格仍一如既往。因怀才不遇一直抑郁不平。身心的疲惫,需要得到慰藉。这期间,他写了大量的借游仙、饮酒的方式排遣苦闷的诗,也写了许多寄情山水、倾诉内心情感的诗篇,《独坐敬亭山》即是其一。

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认为《独坐敬亭山》的写作年代值得商榷。这首诗写于何年,在李白留存的诗稿中并没有注明,而认为这首诗写于天宝十二载只是后人推测所得出的结论。这首诗或许不是作于天宝十二载(753年),而是作于唐肃宗上元二年(761年)的可能性更大。因为:

首先,从这首诗的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作者情绪来看,既然是孤独、寂寞和无奈的心情写照,那么,李白当时的处境应该是非常艰难的,其情绪也应该是非常低落的。如果这首诗写于天宝十二载,这正是李白初次来宣城的时间,那时的李白正值中年,且诗名如日中天,他来宣城并不是漂泊流离而至,而是应其从弟、在宣城为官的长史李昭多次殷勤相邀的结果。这有李白在《寄从弟李昭》一诗为证:“尔佐宣城郡,守官清且闲,常夸云月好,邀我敬亭山”。李白到宣城后,受到时任宣城太守宇文先生的热情款待,受到当地文人墨客的追崇和欢迎。他经常与崔侍御、宇文太守、从弟李昭等人对酒酣高楼,散发弄扁舟,“屈盘戏白马,大笑上青山”。经常与诗朋文友“时游敬亭山,闲听松风眠。”“送客谢亭北,逢君纵酒还。”他用如花妙笔将宣城描绘为:“江城如画里,山晚望晴空,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他豪情勃发,心中激荡着“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冲动,他沉醉在“歌舞共讴吟,欢笑相拜贺”的兴奋之中。不仅如此,李白还在敬亭山下盖起了住房,接来了子女共住以享天伦之乐。有诗为证:“我家敬亭下,辄继谢公作。”初到宣城的李白,生活的如此悠闲自在,称心如意,怎么可能会有“独坐敬亭山”的孤寂和“众鸟高飞尽”的伤感呢?此外,从这首诗的字面上分析,既然李白对敬亭山达到了相看不厌的程度,应是看了多次,而不会是初次相看,所谓“不厌其烦”、“好书不厌百回看”便是这个道理。由此推测,李白这首诗不太可能是天宝十二载初次来宣城时所作,而应是在多次登临敬亭山后所发出的感慨。

上元二年(761年),李白已岁逾花甲,在经历了安史之乱后的漂泊流离,经历了蒙冤被囚禁的牢狱之灾,经历了带罪流放的屈辱之后,李白第七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到宣城时,再也没有昔日友朋如云、迎来送往的场面了,再也没有北楼纵酒、敬亭论诗的潇洒了。他兀自一人步履蹒跚地爬上敬亭山,独坐许久,触景生情,十分伤感,孤独凄凉袭上心头,情不自禁的吟下了《独坐敬亭山》这首千古绝唱。这比较符合李白创作此诗的时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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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写作背景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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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蕉花》写于1924年8月,当时郭沫若旅居日本福冈。这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散文,表达了对母亲的感怀之情。

芭蕉花与作者母亲的病是息息相关。因此,作者为了给母亲治病,偷偷到会馆去摘芭蕉花。这一件在作者看来很小的事,却让父母大发雷霆。母亲不但没用芭蕉花治病,反而勒令其送还。这件事让若干年后的作者懂得了母亲的良苦用心:那就是诚信。这是母亲对作者的教诲,也让其每每念及,便想起母亲,并“一阵阵鼻酸眼胀”。

作者怀念母亲。然而在感怀之余,也产生了心中的困惑。“……我正因为知道了,竟失掉了我摘取芭蕉花的自信和勇气。这难道是进步吗?”这句疑问,含意隽永。作为一位革命家,身负重担。然而彷徨、苦闷也如影随形。母亲的谆谆教导,让其懂得了其做人的道理。然而在追逐理想的路上,患得患失自然不是进步。

文章托物言志,借芭蕉花抒发情怀。在怀想母亲的同时,含蓄地表达出自己对于理想、信念执著坚定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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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二、写作背景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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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宪宗元和元年(806),白居易任盩厔(今西安市周至县)县尉。一日,与友人陈鸿、王质夫到马嵬驿附近的仙游寺游览,谈及李隆基与杨贵妃事。王质夫认为,像这样突出的事情,如无大手笔加工润色,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没。他鼓励白居易:“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何如?”于是,白居易写下了这首长诗。因为长诗的最后两句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所以他们就称这首诗叫《长恨歌》。陈鸿同时写了一篇传奇小说《长恨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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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李白《独坐敬亭山》的写作背景

全文共 1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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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坐敬亭山》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创作的一首五言绝句。此诗表面是写独游敬亭山的情趣,而其深含之意则是诗人生命历程中旷世的孤独感。诗人以奇特的想象力和巧妙的构思,赋予山水景物以生命,将敬亭山拟人化,写得十分生动。作者写的是自己的孤独,写的是自己的怀才不遇,但更是自己的坚定,在大自然中寻求安慰和寄托。此诗是诗人表现自己精神世界的佳作。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祖籍陇西成纪(待考),出生于西域碎叶城,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

《独坐敬亭山》

唐·李白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

写作背景

公元753年(天宝十二载),李白南下宣城。行前,有诗《寄从弟宣州长史昭》,其中说道:“尔佐宣城郡,守官清且闲。常夸云月好,邀我敬亭山。” 自十年前放还出翰林,李白长期漂泊。长期的飘泊生活,使李白饱尝了人间辛酸滋味,看透了世态炎凉,从而加深了对现实的不满,增添了孤寂之感,然而傲岸倔强的性格仍一如既往。因怀才不遇一直抑郁不平。身心的疲惫,需要得到慰藉。这期间,他写了大量的借游仙、饮酒的方式排遣苦闷的诗,也写了许多寄情山水、倾诉内心情感的诗篇,《独坐敬亭山》即是其一。

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认为《独坐敬亭山》的写作年代值得商榷。这首诗写于何年,在李白留存的诗稿中并没有注明,而认为这首诗写于753年只是后人推测所得出的结论。这首诗或许不是作于753年,而是作于761年的可能性更大。因为:

首先,从这首诗的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作者情绪来看,既然是孤独、寂寞和无奈的心情写照,那么,李白当时的处境应该是非常艰难的,其情绪也应该是非常低落的。如果这首诗写于753年,这正是李白初次来宣城的时间,那时的李白正值中年,且诗名如日中天,他来宣城并不是漂泊流离而至,而是应其从弟、在宣城为官的长史李昭多次殷勤相邀的结果。这有李白在《寄从弟李昭》一诗为证:“尔佐宣城郡,守官清且闲,常夸云月好,邀我敬亭山”。李白到宣城后,受到时任宣城太守宇文先生的热情款待,受到当地文人墨客的追崇和欢迎。他经常与崔侍御、宇文太守、从弟李昭等人对酒酣高楼,散发弄扁舟,“屈盘戏白马,大笑上青山”。经常与诗朋文友“时游敬亭山,闲听松风眠。”“送客谢亭北,逢君纵酒还。”他用如花妙笔将宣城描绘为:“江城如画里,山晚望晴空,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他豪情勃发,心中激荡着“但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冲动,他沉醉在“歌舞共讴吟,欢笑相拜贺”的兴奋之中。不仅如此,李白还在敬亭山下盖起了住房,接来了子女共住以享天伦之乐。有诗为证:“我家敬亭下,辄继谢公作。”初到宣城的李白,生活的如此悠闲自在,称心如意,怎么可能会有“独坐敬亭山”的孤寂和“众鸟高飞尽”的伤感呢?此外,从这首诗的字面上分析,既然李白对敬亭山达到了相看不厌的程度,应是看了多次,而不会是初次相看,所谓“不厌其烦”、“好书不厌百回看”便是这个道理。由此推测,李白这首诗不太可能是753年初次来宣城时所作,而应是在多次登临敬亭山后所发出的感慨。

公元761年,李白已岁逾花甲,在经历了安史之乱后的漂泊流离,经历了蒙冤被囚禁的牢狱之灾,经历了带罪流放的屈辱之后,李白第七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到宣城时,再也没有昔日友朋如云、迎来送往的场面了,再也没有北楼纵酒、敬亭论诗的潇洒了。他兀自一人步履蹒跚地爬上敬亭山,独坐许久,触景生情,十分伤感,孤独凄凉袭上心头,情不自禁的吟下了《独坐敬亭山》这首千古绝唱。这比较符合李白创作此诗的时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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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写作背景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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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写于1922年3月,恰逢“五四”运动落潮期。当时的“五四” 知识青年忙于救国,忙于追求进步;他们备受当时政治环境的压迫, 却没有停止追求进步的脚步;他们苦恼、彷徨, 却在冷静的沉思后, 继续追赶人生的路。“五四”运动落潮期的现实情况让朱自清失望,但作者在彷徨中并不甘心于沉沦。朱自清站在他的“中和主义”立场上执著地探寻与追求。作者认为:“生活中的各种过程都有它独立的意义和价值——每一刹那有它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在持续的时间里,有它相当的位置。”(朱自清《给俞平伯的信》一文中的内容)朱自清依托春景激发内心情感,借助想象释怀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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