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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我成了反派男主的师兄 小说(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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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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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述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述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并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杯具,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终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明白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述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十分趣味,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我,童年的完美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可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完美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日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我的完美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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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路繁花相送小说目录节选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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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还没准备好

第一章 旧日痕迹

第二章 另一种妥协

第三章 那些年少轻狂

第四章 只要不曾拥有

第五章 共有的回忆

第六章 保留的任性

第七章 第一个吻

第八章 过去的只是时间

第九章 年少时的天真

第十章 那年夏天

第十一章 遗失的细节

第十二章 谁能率性而为

第十三章 我要的答案

第十四章 时间是我的宗教

第十五章 当你渡过恶水

第十六章 往事不必再提

第十七章 心的缺口

第十八章 前尘旧梦已逝

第十九章 加深的陷溺

第二十章 下一刻来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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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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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三体》这本书。

本书主要讲了三体星系的人,试图在“降临派”的帮助下,试图占领地球。他们为达成此目的,通过在不同维度对一个质子进行编辑,得到了十分强大的“智子”。虽然极度科幻但仔细一想也很符合逻辑。最终,人们彻底铲除了降临派,并得到了许多重要地资料。

这本书富有强烈的科幻色彩,让我从中无法自拔。那三体世界用来催眠上帝的巨型钟摆,那一个个可以脱水的三体人,那三个在宇宙中无规律运动的恒星,逐一浮现在了我的面前。但是在这科幻中又不失逻辑,让人感到真实。作者在对三体人进行描述时,与大多把外星人写的十分善良,帮助人类。而真正的外星人更可能像《三体》中的一样,对比自己底下的物种毫不留情。然而,对地球人残忍的三体人也是可爱的,它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努力探索,并没有消极得等待死亡。这不也值得我们学习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得想到,在太空中真的有外星人吗?在茫茫的宇宙亿亿颗恒星闪闪发光,而围绕这些恒星的行星更是不计其数,谁又能肯定在它们中没有一个诞生文明?

当然,以上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也许得到答案的唯一方法就是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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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骆驼祥子全文阅读:小说主要内容介绍

全文共 3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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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要内容:旧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

从祥子力图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生活命运,最后失败以至于堕落的故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骆驼祥子》问世后,被译成十几国文字,产生较大影响。

祥子来自乡间,日益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买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大兵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而搏斗的结局,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它不仅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且还刻画了祥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是这个社会让原本对生活充满美好幻想且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成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游民。

祥子本来生活在农村,18岁的时候,不幸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便跑到北平城里来做工了。生活迫使他当了人力车夫,他既年轻又有力气,不吸烟,不赌钱,咬牙苦干了3年,终于凑足了100块钱,用96块钱买了一辆新车。这使他几乎激动得哭出来。自从有了这辆车,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他幻想着照这样下去,干上两年,就又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他也可以开车厂子了。

祥子每天放胆地跑,对于什么时候出车也不大考虑,兵荒马乱的时候,他照样出去拉车。有一天,为了多赚一点儿钱,他冒险把车拉到清华,但是在抄便道的途中连车带人被十来个兵捉了去。这些日子,他随着兵们跑。每天得扛着或推着兵们的东西,还得去挑水烧火喂牲口,汗从头上一直流到脚后跟。他的心中仿佛忘记了任何事情,只知道跑和睡觉。他恨透了那些乱兵。他自食其力的理想第一次破灭了。

一天夜里,远处响起了炮声,军营一片混乱,祥子趁势混出了军营,并且顺手牵走了部队丢下的3匹骆驼。天亮时,他来到一个村子,仅以35元大洋就把3匹骆驼卖给了一个老头儿。一次,祥子突然病倒了,在一家小店里躺了3天,在说梦话或胡话时道出了他与3匹骆驼的关系,从此,他得了“骆驼祥子”的绰号。祥子病好以后,刻不容缓地想去打扮打扮。他剃了头,换了衣服鞋子,吃了一顿饱饭,便进城向原来租车的人和车厂走去。

人和车厂的老板刘四爷是快70岁的人了。他在年轻的时候当过库兵,开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债;前清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跪过铁索;民国以后,开了这个车厂子。他这儿的车的租金比别人贵,但拉他车的光棍可以住在这儿。

刘四爷只有一个三十七八岁的女儿叫虎妞。她长得虎头虎脑,虽然帮助父亲办事是把好手,但因为相貌和性格,没人敢娶她作太太。刘四爷很喜欢祥子的勤快,虎妞更喜爱这个傻大个儿的憨厚可靠,称祥子傻骆驼。祥子回到人和车厂以后,受到了虎妞的热情款待。祥子把30元钱交给刘四爷保管,希望攒满后再买车。

祥子没有轻易忘记自己的车被抢的事。一想起这事,他心中就觉得发怵。他恨不得马上就能买上一辆新车。为此,他更加拼命地挣钱,甚至不惜去抢别人的生意。祥子在杨先生家拉包月,受了气,只待了四天就离开了杨家。

心事忡忡的祥子回到车厂已经是晚上11点多。刘四爷离开家走亲戚去了。涂脂抹粉,带着几分媚态的虎妞看见祥子,忙招呼他到自己的屋里去。桌上摆着酒菜。虎妞热情地劝祥子喝酒。三盅酒下肚,迷迷糊糊的祥子突然觉得这时的虎妞真漂亮,不知咋地,便和她睡在一起了。醒后的祥子感到疑惑、羞愧、难过,并且觉得有点危险。他决定离开人和车厂,跟刘四爷一刀两断。

在西安门,祥子碰到了老主顾曹先生,曹先生正需要一个车夫,祥子便高兴地来到曹家拉包月。曹先生和曹太太待人非常和气,祥子在这里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温暖、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去买了一个闷葫芦罐,把挣下的钱一点儿一点儿往里放,准备将来第二次买车。

一天晚上,虎妞突然出现在祥子面前,指着自己的肚子说:“我有啦!”祥子听后惊呆了,脑子里乱哄哄的。虎妞临走时,把祥子存在刘四爷那里的30元钱还给他,要他腊月二十七——她父亲生日那天去给刘四爷拜寿,讨老头子喜欢,再设法让刘四爷招他为女婿。这天晚上,祥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他觉得像掉进了陷阱,手脚全被夹子夹住,没法儿跑。

祥子一次送曹先生去看电影。在茶馆里碰见了饿晕倒在地的老马和他的孙儿小马。老马是一个有自己车的车夫,他的悲惨遭遇给祥子最大的希望蒙上了一层阴影。他隐约地感到即使自己买上车仍然没有好日子过。

祭灶那天晚上,铺户与人家开始祭灶,看光炮影之中夹杂着密密的小雪,热闹中带出点阴森的气象,街上的人都急于回家去祭神。大约9点,祥子拉着曹先生由西城回家,一个侦探骑自行车尾随他们。曹先生吩咐祥子把车拉到他好朋友左先生家,又叫祥子坐汽车回家把太太少爷送出来。祥子刚到曹宅要按门铃时,便被那侦探抓住。原来这侦探姓孙,是当初抓祥子的乱兵排长,他奉命跟踪得罪了教育当局的曹先生。孙侦探告诉祥子说,把你放了像放个屁,把你杀了像抹个臭虫,硬逼着祥子拿出闷葫芦罐,把他所有的钱都拿走了。祥子第二次买车的希望成了幻景,他带着哭音说:“我招谁惹谁了?!”

不久,曹先生一家离开了北平。第二天祥子只得回到人和车厂。虎妞看见祥子回来,非常高兴。刘四爷的生日很热闹,但他想到自己没有儿子,心里不痛快。加上收的寿礼不多,他指桑骂槐,把不满倾泻在祥子和虎妞身上。他不愿把女儿嫁给一个臭拉车的。更害怕祥子以女婿的身份继承他的产业。要祥子滚蛋。虎妞并不买父亲的账,撕破了脸公开了自己和祥子的关系,并说决心跟祥子走。

和父亲大闹了一场后的虎妞,和祥子在毛家湾一个大杂院里租房子成了亲。婚后,祥子才明白,虎妞并没有真怀孕。祥子感到受了骗,十分讨厌虎妞。虎妞打算把自己的400多元体已钱用完以后,再向父亲屈服,承受老头子的产业。祥子认为这样做不体面,说什么也不干,坚决要出去拉车。虎妞拗不过他,只得同意。

正月十七那天,祥子又开始拉车,凭的是拉“整天儿”。拉过几个较长的买卖,他觉出点以前未曾有过的毛病,腿肚子直发紧,胯骨轴儿发酸,汗拍嗒拍嗒的从鼻尖上、脸上一个劲儿往下滴嗒,接钱的时候,手都哆嗦得要拿不住东西似的。他本想收车不拉了,可是简直没有回家的勇气。他感到家里的不是个老婆,而是个吸人血的妖精。

如今的“人和车厂”已变为“仁和车厂”。刘四爷把一部分车卖出去,剩下的全倒给了西城有名的一家车主,自己带着钱享福去了。虎妞听到这消息后,非常失望,她看清了自己的将来只能作一辈子车夫的老婆,大哭一场后,给祥子100元钱,买下了同院二强子的一辆车。

不久,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拼命拉车、干活儿。祥子病倒了。这场大病不仅使他的体力消耗过大,而且虎妞手中的钱也用完了。为了生活,祥子硬撑着去拉车。虎妞的产期到了,由于她年岁大、不爱活动、爱吃零食,胎儿过大,又是头胎,难产死去。为了给虎妞办丧事,祥子被迫卖掉了车。这样,他到城里来几年的努力全部落了空。

祥子要搬出大院了。邻居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来看他,表示愿意跟他一起过日子。祥子从内心喜欢这个为了养活弟弟而被迫卖淫的女人,但又苦于无力养活她们全家。看着眼已哭肿的小福子,祥子狠心地说:“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一定来娶你。”祥子又在雍和宫附近的夏家拉上了包月。年轻的夏太太引诱祥子,使祥子染上了淋病。

病过之后,祥子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身量还是那么高,可是那股正气没有了,他不再要强了。刮风下雨他不出车,身上有点酸痛,一歇就是两三天。染上了抽烟、喝酒、打架的陋习。对车座儿,他绝不客气,讲到哪里拉到哪里,一步也不多走。在巡警眼中,祥子是头等的“刺儿头”。

冬天的一个黄昏,祥子在鼓楼前街拉着一位客人向京城跑。后来才发现这人原来是刘四爷。他把刘四爷赶下了车,感到出了一口恶气。

祥子没有办法,又找到曹先生家里,把自己的一切告诉了曹先生,要曹先生给他拿主意。曹先生要祥子回他这儿拉包月,答应让小福子来曹家帮忙,还同意让出一间房子给他们住,祥子心里充满了一线希望和光明。祥子带着这个好消息去找小福子,可福子两月前因不堪娼妓的非人生活上吊死了。

祥子在街上失魂落魄,终于完全堕落。他吃、喝、嫖、赌,还染上淋病,而且变得又懒惰又滑头,还做出卖朋友的事。他没有回到曹先生家,最后靠给做红白喜事的人打杂来维持生计,祥子走到了自己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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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励志小说排名Top4、《我不是马加爵》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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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中国式成长(原名我不是马加爵)

主要内容:诅咒的出生,不安的生长,误入歧途的青春不归路,人生理想的破灭与重生。

励志小说排名Top 5、《夏华秋叶》

作者:芷麟

简介:当代都市小说,也有人将之定位为青春励志小说。这是一本写给所有服装从业者的书,也是一本写给所有年轻奋斗者的书。以服装经济为题材,以一群有志青年的创业奋斗为主线索,展开了在服装行业里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一系列亦实亦虚的故事,这是一个由一系列平凡细节有机组合起来却显得不再平凡的故事,让人们看到的是动人心魄的产业巨变,沧桑悲壮的人生缩影。

励志小说排名Top 6、《青春留痕》

作者:云泉2008

简介:《青春留痕》是一本诗集,收录的是云泉2008近年来发表在海南文苑、红袖飘香等文学网站上的100首自由体诗歌,主要分为思念烟云、心灵星光和感怀晨曦三大章节。虽然文字并非尽如人意,但感情真挚,是内心世界真实的表白……

献给所有在青春年华时失去美好东西的人们……

励志小说排名Top 7、《让青春留痕》

作者:李筱风

简介:这是一个被遗弃的都市,欲望、贪婪、权利、仇恨、自私、演绎着这座城市的悲欢离合。

李筱风、颜晓雨、苏霄阳、慕雪、叶妍、叶哲、他们本是同学毕业后各自奔向他乡,宿命的纠缠使得他们再次相遇,因为这次的相聚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他们怀揣着对事业的渴望,凭着不服输的精神、不屈的意志、踏上了创业的旅途。

六个人在旅途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上演了一幕幕浪漫而动人的爱情,他们接受了种种困难的洗礼终于达到了事业的巅峰,演绎了事业传奇的神话……

励志小说排名Top 8、《与未来同行》

作者:李开复

励志小说排名Top 9、《冰凌花开》

作者:袁存泉

简介:历时三载半,用嘴叼笔、用略有部分功能和知觉的胳膊带动小指骨节笨拙地敲击键盘,写出了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冰凌花开》。这位全身瘫痪的农村青年,用自己的自强不息,在荒草与钢筋水泥间立起了一面生命的旗。正如他在书中坚定地写道:“肉的翅膀折断了,还有心的翅膀,只要你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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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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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读过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我喜欢这本书,所以我想向你推荐它。

《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最有成就和影响力的作品。它广为流传,魅力无穷。它在中国文学和人民生活中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它描绘了大约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最为成功。《三国演义》在我脑海中一个接一个地讲述着传奇而生动的故事,比如桃园的三个结拜兄弟,三个爱护茅草屋,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等。它不仅让我了解了很多历史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一些与人打交道的方法。

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关羽,他九英尺高,胸前留着长发,一双凤眼和两条蚕眉,外表非常强壮。非常有用。智慧和勇气,我最钦佩他的力量,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刀切开肉,一个接一个地刮掉骨头上的毒药。虽然这种“手术”会让“病人”非常痛苦,但他仍然在专心地和他的辅导员玩围棋时忍住了疼痛。虽然关羽在一战期间在麦城遭到魏国和吴国联军的伏击和杀害,但关羽忠诚的英雄形象仍然留在我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学的广度和深度。作者罗贯中形象地描述了所有的人物,如关羽的正义、张飞的正直、诸葛亮的忠诚和曹操的背信弃义等..这也表明我们每个人的性格都无法隐藏。我们必须克服缺点,做得更好。《三国演义》确实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我希望通过我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知识渊博、聪明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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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长篇励志小说推荐

全文共 4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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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所谓的精彩,就是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有不忍释卷,甚至是读不完就难以入睡,或者都舍不得读完的阅读体验。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长篇励志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都梁《血色浪漫》

都梁最有名的作品毫无疑问是《亮剑》,这部长篇小说也因为被拍成了同名电视剧,从而有了较高的知名度。相比较而言,他的长篇《血色浪漫》虽然也拍成过电视剧,但是影响力有限。从电视剧上来说,虽然大体忠于原著,但还算不上精彩。但回到原著本身,简单来说,这是我读过的最喜欢的青春小说。青春小说,似乎是80后作家的专属,韩寒、郭敬明,两面大旗在青春小说的概念里唱主角。我也曾一度迷过他们的小说,但随着年龄增大,对他们小说的感触就会越来越淡。再回头看,觉得最好的青春小说,都不是这些80后写的,我觉得是都梁的《血色浪漫》。这部小说写了一帮文革时期年轻人的成长及命运。从他们少不经事,写到历经沧桑,阅尽风尘。主角钟跃民号称是个“挎着菜刀的诗人”,热血,勇敢,不羁,而富有诗意。能温情似水的念诗,更能拎着菜刀上街上干架。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这帮人有着特殊的青春,崇尚武力,冷兵器,上山下乡,参军,创业,命运被时代摇摆,爱恨纠葛。小说人物对白精彩、生动,情节紧凑,一波三折。当时读得手不释卷,还差点被其中几个感人桥段催下眼泪,真是使劲咬着牙挺着才不至于哭出来。

2、余华《兄弟》

余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之前就阅读完了他所有的作品,后面偶有新作上市,我也是第一时间关注的。说起余华,人们最多想到的《活着》。这部小说被认定为他的代表作,后来被张艺谋排成了电影,但是被禁了。也有人说,他的《在细雨中呼喊》才是他最好的作品。这些没有定论,但我认为,要论他的小说,最精彩的一部,肯定不是《活着》,而是《兄弟》。虽然这部作品饱受争议,但丝毫不妨碍我最它的偏爱。小说《兄弟》中以两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命运为主线,贯穿了从文革到改革开放以后,长达40年的叙事长度。其中对文革年代的动乱,以及对改革开放后群魔乱舞的社会百态,进行了深入刻画,笔法直接而奇崛,叙事简单而极富有感染力。我记得当时看的时候,不经意就被其中的人物对话逗笑,但又时常被其中的悲剧触动。我依旧记得当时阅读这本书的几个夜晚,读到动容时,总是长长的唏嘘,久久难以释怀,也根本舍不得读得太快。

3、天下霸唱《贼猫》

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当然是已经很有名了,如今也被拍成了电影。这一系列的盗墓小说本身具有很高的热度,就不再推荐了。我要推荐的是他的另外一部长篇小说《贼猫》。这部小说相对《鬼吹灯》,其知名度并不高,但其精彩的程度却也不亚于前者。小说讲叙了一个清末年间的诡奇故事,其中唱主角的不是人,反倒是猫狗。这也是有别与其他小说的独特之处。小说以明清小说的章回体叙事,如说书般娓娓道来,情节布局之精巧、诡异,难以捉摸,堪称一绝。以盗墓为始,一套相猫辨狗的不传之秘为线索,穿插离奇、惊险、诡奇的人物经历,最后识破一场生死攸关的大阴谋。其中人和猫一同历险,多种奇猫异种悬念重重。其中筷子楼,闹宅童子,造畜,渡水葫芦猫等章节,看起来诡谲莫测,引人入胜,其民间传奇色彩浓重,都是听起来大为过瘾好故事。

4、姜戎《狼图腾》

说起来,这部小说算是热门已久了。在前几年的图书畅销榜上,这部小说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名次。到后来被拍成了同名电影,又更提高了知名度。尽管或许已经被熟知,但还是很想推荐这部小说。因为以草原狼为主题材的小说实在不多,能达到这样水平的就更是难得。姜戎在小说中讲了一系列人与狼的故事,他的叙事笔法稳健而准确,对于场景的再现,文字解构层次分明,缜密而具有调度性,很大程度上能带动读者的想象视觉。他所写的草原,人狼大战,尽管只限于文字当中,但却让人感觉到情景宛如亲见。追踪狼迹,狼群猎马,纵马套狼,这些桥段无一不写得扣人心弦,精彩纷呈。即便是最开头的,主人公骑马误入狼群,侥幸脱险的桥段,虽然没有真正拉开战幕,但对其惊险的细腻刻画,人、马和狼的惊心对峙,读来让人胆战心惊,冷汗暗流。小说展现了已经逝去的一片原始大草原,以及人狼在敌对中共存、共生的生态哲学。即便除去所有立意、思想、价值方面的成分,单就是小说情节,都尤为值得一读。

5、古龙《七种武器》系列

古龙作为武侠小说中的“个人风格化”代表,其小说的创作有着自己独特的一套体系和笔法。他优秀作品并不少,但要论哪部最精彩,“楚留香系列”和“陆小凤系列”其中渗透悬疑、推理小说的元素,情节诡奇,悬念重重,是足够精彩的。但我还是更推荐《七种武器》系列。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都是武林中或精巧,或霸道,或优雅的名器。但古龙借助它们写的却是另外一些形而上的武器:笑、自信、诚实、仇恨、相聚、勇气、不放弃。在他的这个系列里,武器不再只是某种道具,而已经化成了人心和风神。譬如他所表达的:一个女人的笑,其实就是一件武器。他在《离别钩》中强调的不是杀戮,而是“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这样的生活哲理。在这个系列里,冰刃只是外在的武器,而人心各种信念、信条才是内在的武器。他将整个系列的小说都上升到一种寓言式的武侠创作层次。这在武侠小说中,是尤为独特的一脉。因为独特,再加上古龙的才华,其中的情节跌宕,对人心描绘从各种“弱”角度的切入,构建了一个精彩而发人深思的江湖世界。

6、九把刀《杀手》系列

九把刀是个创作能力极强的作家。对于各种题材,形式,元素的把握都有其卓越而独到的地方,若论单一类型的小说创作,他都不见得是最优秀的,但论其创作的全能性,在同代作家当中,他却无可匹敌。看他的小说,驾驭多种截然不同的题材,运用多种截然不同的笔法,都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力。这种作家天生就是写作的材料,对文字的把控力万中选一。自从他的《那些年一起追的女孩》大热之后,声名更上一层楼。他精彩的小说并不少,我其中较为喜欢的有《功夫》、《少林寺第八铜人》,但首推的还是《杀手》系列。这个系列由12篇单元式的小说组合而成,其中人物,情节相互渗透,牵连,篇篇精彩。在《杀手,阳台上的波斯菊》中,我就感觉到他叙事的笔法和结构在致敬古龙。但他写出了自己的风味,把杀手的神秘、孤高、冷漠、脆弱放置到一个人心险恶,生死难料的环境里,又用其他普通人物的独特风韵,进行烘托、映衬,相互交融出一种别样的残酷现实和凄冷诗意。12个单篇风格都不尽相同,其中的杀手都性格迥异,其情节都满富趣味与深意,当时是整个系列不看完,绝不罢手。

7、沧月《七夜雪》

沧月的小说看得并不多,但对于这篇《七夜雪》印象深刻。这是她的首部长篇武侠小说,借着一个武侠的世界,讲叙了一段动人心魄的爱情故事。其实这篇小说从文学角度上来说,能称得上优秀,但并未不见得有多独到。即便是在武侠小说里,能与之媲美的也还有很多。但我偏爱沧月在这篇小说里注入的灵性,诗意和情怀。他的章节以“第一夜”、“第二夜”这样的形式来命名。而全篇也是以七个雪夜为背景舒展开故事。他的小说笔法灵巧,有漫画的特质,精工场景,画面感极强。他写的人物对白也随性而不羁,有着一种小女生的小任性和小调皮。其内核其实与现代人更为贴合。所以他的故事虽然发生在武侠世界里,但各种人物的感情、际遇,更像是映射着现实。这篇小说中的人物性格塑造鲜明,各种唯美环境渲染到位,尤其是最后几个生死诀别,擦肩而过的桥段,写起来如诗如画,凄婉动人。整个小说读起来仿佛在看一场古风浓郁的电影,精彩,唯美,让人为之感动,心存遗憾。

8、凤歌《沧海》

凤歌的武侠“山海经”大系列是继金、古二人之后,能在武侠界称得上扛鼎之作的作品了。在他的首部大长篇《昆仑》当中,还能很明显的看出他借鉴金庸小说的痕迹,但是难掩其才华,到了些这部《沧海》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并在传统的武侠小说当中渗透了玄幻的元素,让这部小说既有着武侠的风骨,又有着玄幻的血肉。凤歌写小说,笔法严谨,可谓有板有眼,尤为讲究炼词造句。这种缜密类似金庸的笔法,单独看几段,几句,未见得有什么亮点,但从整体看,文字严密之间编织出的气象宏大,他人难以逾越。凤歌对于中国古典文化,有较深较杂的涉猎,他将这些奇趣的元素融入到小说当中,增添了不少精彩看点。这篇小说篇幅较长,但人物结构,江湖体系的设定较为清晰,各种神奇武功的描写,配合文采飞扬的语句,让整部小说读来可谓酣畅淋漓。

9、马里奥·普佐《教父》

这部小说作为美国出版史上的头号畅销书,讲叙了意大利黑手dang的故事,受到了各国读者普遍的热捧。早就1972年就被拍成了电影,此后马龙·白兰度饰演的教父形象深入人心。虽然是对黑帮人物进行塑造,但马龙·白兰度在影片中所展现出来的雍容,沉静,睿智以及内敛的大气,很大程度上涵盖了一个成熟,有担当,有智慧的优秀男人所应该具备的品质。在原著中的教父虽然是黑手dang的头目,但与其他黑帮看起来就面目狰狞的形象截然不同。教父处事冷静,擅于分析,勇敢果断,即便夺人性命,也不露杀气。这部小说经过翻译后,仍然散发着让人着迷的气质。整篇小说围绕教父的家族展开,权势之争,血雨腥风,其中的江湖不像是武侠世界中的快意恩仇,而是另一种隐忍,三思而后行的兵戈相见。阅读这部小说,不仅被精彩的描写而吸引,更多的是被教父这个深具魔力的人物所触动。

10、麦家《暗算》

麦家是写谍战题材小说的能手,这部《暗算》也曾经获得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除了深具文学的造诣之外,其所写的人物、情节皆引人入胜。小说分为了《听风者》、《看风者》、《捕风者》三部分,以七个人物的第一人称叙事,展示了几个不同特工的特异技能及悲剧宿命。此后梁朝伟主演的电影《听风者》便是选取了小说的部分内容进行二次加工创作。就原著而言,麦家的笔法诡秘,幽暗当中透着一种“处处是玄机”的神秘感。他构建小说的结构独特,以讲叙者的口吻与读者无限拉进距离,以无尽的悬念带着读者走进他所设置的情景当中,一旦进入,便无法自拔。这篇小说写得波澜起伏,却好似不动声色,叙述冷静而不刻意,关键的转折水到渠成,但出人意外。小说所展现出的叙事、推理能力让读者欲罢不能,不看到最终,如鲠在喉,必须要看完全篇方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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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欧美经典小说推荐

全文共 2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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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电影大家看多了,那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欧美经典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格列佛游记》

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

关键词:想象、讽刺

推荐理由:

小的时候很喜欢看的连环画之一,就是格列佛去“小人国”、“大人国”的冒险经历,一度以为是儿童奇幻文学。

但这部由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创作的长篇游记讽刺小说,其实还内含深意,那些荒诞而离奇的情节,实际上映射了当时英国社会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小人国”体现的是当时英国国内托利党和辉格党常年不息的斗争和对外的战争,实质上只是政客们在一些国计民生毫不相干的小节上勾心斗角。

而“大人国”则是抨击英国引以为荣的选举制度、议会制度以及种种政教措施。

之后的冒险经历更是将锋芒指向了当时英国的各种牛逼学家……大概也就是把整个大英帝国都嘲讽了一圈,可怜的格列佛在神秘的国度里周游了一圈,也不过就是在现实中迈出的一小步而已,真的是常读常新啊。

2、《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塞林格

关键词:青春、迷失

推荐理由:

当年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之于美国,就相当于如今的郭敬明《悲伤逆流成河》、韩寒《三重门》之于中国,不过远比其尖锐,可以说是鼻祖一样的存在。

故事很简单,讲的就是一个叛逆少年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无所事事的三天,但反映的是二战后日趋堕落、道德沦丧的美国社会。

其中反传统又亲切自然的语言,精确无误的心理剖析,如同一股势不可挡的旋风,迅速风靡美国,很多人几乎是一读就上瘾,因为它表现了敏感的年轻人真挚而痛苦的内心写照。

有意思的是,一开始这本书一度被禁,不被主流社会看好,只能私下传阅,但后来很快又得到了成年人的重视,他们将《麦田里的守望者》也作为观察和了解青少年的必读书。

它代表的是一种年轻人的“特权”——只有那时的悲伤,可以肆意潇洒;也只有那时的眼泪,值得一生去追寻。

3、《傲慢与偏见》

作者:简·奥斯汀

关键词:爱情、生活、金钱

推荐理由:

去年书展末看原版书的销售,结果发现《傲慢与偏见》是最早卖脱销的,问题是脱销后还有一大群人在后面追着问,还有补货不?还有补货不?……

《傲慢与偏见》是中国市面上最畅销的文学名著之一,因为它真的是老少通吃、男女不限,而且还常读常新,真的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啊~

你可以把它当成一本通俗爱情小说随便翻翻,你也可以把它当成一本严肃小说一本正经地搞研究,你甚至可以把它当成朗读范本,话说古代欧洲人就很喜欢一起朗诵经典作品。

整个故事就是以英国乡间年轻人的爱情与婚姻为主题,最终也都是皆大欢喜,人财两得。

人们之所以对它念念不忘,除了它优美的语言与洒落的无数经典名句,更是因为它表现的是人活着的前三十年——那段最美好的时光,那时的无病无痛,梦想,活力,当然还有不可或缺的爱情。

其中对于生活的机智与清醒的看法,对于爱情与金钱的理智态度,直到如今依然被很多人奉为经典中的经典。

4、《战争与和平》

作者:列夫·托尔斯泰

关键词:战争、和平

推荐理由:

有人说,没有上过战场,没有体会过生死一线的人,永远不会知道生命与和平的可贵。

说实话,现在能看到的战争早已不同以往,生与死的距离可能就是核武器投射的那一秒,之后一切都消逝在一片废墟里。但是在欧美的经典名著里,总有我们值得回味的“战争”。

如果说通过读一本书去体会一段新的人生,那么托尔斯泰百科全书式的壮阔史诗——《战争与和平》就能让你感受到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脉搏。

虽然读完这部“大砖头”,你可能会觉得自己看了一部“假战争”,因为托尔斯泰的侧重点还是放在“和平”两字上,但是那极其简洁的文字,俄罗斯文学史上令人拍案叫绝的人物形象,张弛有度的生活节奏,才是它真正的魅力所在。

5、《1984》

作者:乔治·奥威尔

关键词:反乌托邦

推荐理由:

当战争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的世界将何去何从?所谓“反乌托邦”,就是与我们梦想中的“乌托邦”相形渐远的一种意识形态,是表面与乌托邦相似、却与初衷截然不同的灰暗存在。

而《1984》作为“反乌托邦”作品中的佼佼者,是乔治·奥威尔对于整个世界的观察与思考,更是预言。在漆黑的电幕监视之下,我们是否在自掘坟墓,亦或是我们是否还具有作为人的权利?

足够黑暗,足够清醒,也足够迷人,如同夜空里的一双明亮的眼睛,这是它的特质。我们的生活,大部分时间需要美好来支撑。但有时,也需要真相。

6、《斯通纳》

作者:约翰·威廉斯

关键词:人生、坚持、理想

推荐理由:

如果说反乌托邦太过阴暗残酷,这个世界的真相如此令人难以承受,那么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一定会让你重拾活着的信心。

整本小说的故事情节很简单,它讲的就是普通人威廉·斯通纳平凡而失败的一生,可是却也道出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展现的是一个勇者失败却不失意的一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顺带一提的是作者的文字相当好,摒弃了外国文学名著中太过冗长繁复的表达,字里行间浸满了信念的力量,读来一气呵成,如果你嫌弃如今的鸡汤太水,那这个故事值得你“先干为敬”。

毕竟,这个世界在变,但我们依然可以做自己的勇者。

7、《百年孤独》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关键词:魔幻现实主义、文化寻根

推荐理由:

被压缩成二十多万字的文学巨著,在讲别人用一百万字可能都说不清楚的故事,这就是大师的功力!

它讲述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和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一个民族风云变幻的历史,顺便还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

看这本书需要一定清晰的逻辑思维,建议不要在太早的年华里遇见它,因为你很可能在被各种重复的人名和浩如烟海的出场人物中绕得晕头转向之后,选择放弃。

但它绝对不是一本值得被放弃的书!!!真正读完以后,你一定会惊叹于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那神乎其神的想象力,古老而迷幻的拉丁美洲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存在啊!

而在谜一样的异域风情背后,我们的一生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们文化的根源在哪里?也像那座马孔多一样被人遗忘了吗?亦或是我们对于这个世界而言,究竟是怎样的存在?关于这些问题,相信这本书可以帮你找到一些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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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美国经典短篇小说《身价》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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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身价是什么?为什么人有三六九等之分?下面是美国经典短篇小说《身价》,欢迎阅读了解。

作者:美国小说家欧·亨利(O. Henry,1862年9月11日-1910年6月5日)

傍晚,一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女孩,又来到了小公园安静的角落里,坐在一张长椅子上开始读书。她的脸看起来很秀气,衣服却很普通。小伙子知道,这一段日子,她每天都是如此。

小伙子慢慢地走到她旁边,就在这时,女孩手中的书滑落到了地上。小伙子顺势捡起书,礼貌地递给她,寒暄了几句后,就静静地站在一边。

女孩看了一眼小伙子,一身俭朴的衣着,一张并不引人注目的脸。

“坐下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光线太暗了,看不了书,我愿意聊聊天。”

“你知道吗,”小伙子说,“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我昨天就看见你了。”

“不管你是谁,”女孩冷若冰霜地说,“都得记住,我受过良好的教育。”

“对不起,”小伙子说,“都是我不好,我太冒昧了,我的意思是,来公园的女孩很多,你知道,当然,你不知道,但是……”

“我当然知道。还是谈点别的吧,讲讲这些来来往往的游客,他们要去哪儿?为什么那么匆忙?他们高兴吗?”

小伙子一下糊涂了,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之所以经常来这里,就是因为在这里可以和游客们近距离地接触。我跟你讲话,就是因为我想找一个天性善良,对钱看得很淡的人聊一聊。你不知道,我太讨厌钱了,也讨厌我周围那些腰缠万贯的男人。我不喜欢珍珠宝石,对游山玩水也没什么兴趣。”

“可我总是认为,”小伙子说,“钱是个好东西。”

“当你有了一百万之后,就只好兜风、看戏、跳舞、赴宴去了。我可不想过这种日子。”

小伙子诙谐地看着女孩,说:“我很喜欢研究和探听你们富人的生活。”

“有时候,”女孩继续说,“我想,如果我要恋爱,就要爱一个普通的小伙子——告诉我,你是干什么的?”

“我就是个普通人,但是我希望我能出人头地。你刚才说的话当真吗?你会爱一个普通人?”

“当然啦!”她回答。

“我在一家小饭馆工作。”小伙子说。

“该不会是个跑堂的吧?”女孩问。

“差不多。”

女孩马上看了看手表,然后站起身,说:“你怎么还不去工作?”

“离上班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呢。我们,我们下次还可以见面吗?”

“不知道……哦,我得走了,晚上我还要去赴宴,还有一个音乐会,司机在等着我呢。”说到这里,她朝公园门口的那辆白色小轿车指了指,“那是我的车。”

“我看到了。”小伙子羡慕地说。

“再见!”

“天晚了,”小伙子说,“不太安全,要不,我送你?”

“谢谢,你还是再坐一会儿吧。”说完,女孩朝着公园大门走去。小伙子看着女孩的身影,不紧不慢地跟在她后面。

到了公园门口,女孩从那辆白色小轿车旁走了过去,横穿马路,走进一家小饭馆,打了卡,然后换上侍应生的制服,开始工作。

小伙子在街上慢慢地走了一会儿,然后,径直走近那辆白色轿车,钻进去,对司机说:“去夜总会,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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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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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对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福贵还是活了下来,活着——心中永存希望,只要心中有希望,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作者在书中说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自己去感受生活,不可以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希望在心中是不会破灭的。

书中的福贵小时候家里非常的有钱,他经常出去赌博,把所有的钱都都赌光了,那时的福贵还不知道挣钱的不易,当赌完所有的钱财时,福贵的爹死了,娘病了,福贵才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福贵变了,在国军遭到攻击的时候,福贵活了下来,为了活下来福贵也是遇到很多的不幸,家珍生下了凤霞,当福贵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会说话了。后来家珍又生下有庆,有庆给别人输血时,生生的被输死了,有庆的死对福贵的打击很大,但是福贵依然选择活下去。家珍病了,病的越来越严重,可后来又渐渐的好起来,福贵的日子也慢慢的好起来了,但是凤霞又因生孩子大出血死去了,家中只剩下二喜、苦根、福贵,但好景不长,二喜又被压死了,苦根吃豆子太多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了,但是还是没有放弃生活,坚持活了下去。

福贵这一生应该说是幸运的。因为经历了中国多次的大变动、土地改革、人民公社、某,他都活了下来,同样,他也是悲惨的,亲人们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但是他心中依然选择活着,没有放弃希望。《活着》结束时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福贵可以说就是一个英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可福贵的一直坚信活着、乐观的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活着》告诉人们的就是福贵的那种精神吧。《活着》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坚强的活下去吧,并且乐观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只要快乐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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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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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读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被鲁滨逊.克鲁索这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深深地吸引了,不禁有感而发。

故事主要说了鲁滨逊.克鲁索舍去了安逸,舒适的家庭,私自出海航行。有一次,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海岛上,但他凭着自己的生存技能和坚强意志,在荒岛上孤独的度过了28年。

被困荒岛的鲁滨逊在岛上做了一个“日历”,并且每天写日记,这正是他不屈不挠的意志表现,他这样做,是想证明自己还活着,且活得明白,对生活并没有失去希望,他坚强的意志,也反映出了他是一个不屈不挠,渴望生活,勇于面对现实的人。

在荒岛上他用勤劳创造了生活,创就了人生。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面对人生困境,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从中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随遇而安,消极侍命的人,而是一个意志品质极坚强,生存信念极执着的人,并且务实肯干,情于创作。正是他的这些精神品质,才使他把握住了生存机会,创造了物质条件。

鲁滨逊不是最悲的,可幸的是他遇到了他一生中的朋友“星期五”。“星期五”把鲁滨逊看作是自己的主人,对他又驯服,有热心,就像是孩子对于自己的父亲一般一往情深。

身处困境的鲁滨逊用笔记的方式把自己所经历的一些事情用“借方”和“贷方”的格式把他的幸与不幸公正地记下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鲁滨逊在鼓励自己,不气馁,对于各种消极的事情也能感受到积极的一面。是啊!在不幸的处境中,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把事情的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事情。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受到巨大的震撼,得到了极大的启示:一个人在逆境中不要悲观失望,而要努力看到积极的因素,从而改变自己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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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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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买了一本盼望已久的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家德·亚米契斯的代表作《爱的教育》,它是作者历经八年呕心沥血写成的。

它是以一个小学三年级学生恩里科在一个学年的日记为主要内容,其间穿插了老师每个月给学生讲述的一则则美好真实的“每月故事”。作者通过一件平凡的小事,娓娓运听地叙述了师生之情、朋友之谊、父子之情,展示了人性善良与纯洁,讴歌爱祖国,爱社会的精神。

书中的文章很多,但我最喜欢《感恩》这篇文章,这是父亲给作者的一封信,主要说了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是作者回家经常对老师不满意,其次是他与朋友相处的不好,最后还说父母对他有偏见,关心弟弟却不喜欢他,很令母亲伤心。父亲在信中讲了一番深刻的道理,让作者感到无比的难过和悔恨。深刻地领悟到感恩的内在含义。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老师呢?他们为我们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老师是我们最值得尊敬和热爱的人,他们把自己的知识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我们,使我们的心灵得到了震撼,智慧得到了开发。而他们的报酬却是微薄的。没有一丝的怨言,为培养祖国一下一代而辛苦劳动着,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奉献了一切。

父母给了我们生命,而生命是如此的美好,我们应该对父母永远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父母养育了我们。为了儿女的成长,他们精心呵护、百般关照、日夜操劳、费尽了心血。儿女长大了,父母变老了,可他们的牵挂没有断。唐代诗人孟郊在《游子呤》中说道:“慈线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天三春晖。”这首诗深受人们喜爱,它道出了天下儿女对父母的感恩之心。

感恩是有意义的,让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社会,看待父母,看待老师,看待亲朋。你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快乐。学会感恩,就会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使生活变得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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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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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漫漫,生活茫茫,前行之路少有时刻的清晰与明确。也怪不了这世态炎凉,波诡云谲。苦苦擦拭着眼中的泪,可心泪却如绿烛红蜡般凄苦凋落……

明明不想思索的问题,却又在冥冥中被其羁绊住,不能停滞下来想想的我,在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中被硬生生地横了这么一道:

“喂,为什么成日如此浑浑噩噩的?”

活着是为了什么?”

“如何才能不枉人生走这么一遭呢?”……

一个个声音追问着我,如人面临潮波泛滥的大海,我已无退路,只有在声声诘责中寻找出口。这人生的十字路口终究逃不了这么一段。

我投奔书海,昼夜埋首,只求慌乱的心能小憩,也许这其中又是一段非凡的际遇。

当我品读余华的《活着》时,我感觉生活在隐隐告知着我什么。

主人翁福贵的一生是何等惨烈啊!他并无任何丰功伟绩,只是一“蚁民”,是个平凡的小人物,而在残酷的社会和政治的变革背景下,其妻子儿女都先他而去并被他亲手埋葬。如此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到了晚年只能同一头老牛度过,他的命运比一般人更凄楚。但让我佩服的是他在心态上能直面困难,那个在晚年落寞的生活图景下孤独生活的人,并不是寂寞的人,这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也许有许多人对这本书的评价之高已超越了“伟大”一词。今天我不想赘述,我仅是亿万读者中的一员,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一样,我感悟出的是另一层——活着的意志!

显然,福贵惨淡的一生已超越了诸多人的不幸,甚至让我觉得在感受的是如孩子死去般的麻木——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命运不遗余力地摧残着福贵的生活,可他的.意志,他对于这艰辛生活的描述与感受却是让人难以置信——是如此平缓啊。“我只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踏实。”正是他对自己的评价。写到这里,我的心已感动到木然。

是的,我的生活经历和福贵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就是拿他一小段人生比也“相形见绌”了。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遭受的挫折、经受的考验是如此平常的事情,什么朋友反目啦、成绩下滑啦等等,虽然有时感到前途迷茫,但这我们都无法避免。更何况福贵一生的挫痛与煎熬,他还能坦然面对一切。我想,每当遇到这些挫折时,我就应扪心自问:我所遇到的一切,与福贵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至于吗?

这足以震动我的整个大脑,我会想起生活意志这个问题。人的这一生,为什么而活?其实福贵不正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思考么——为了经受,又为了迎接;为了战胜,又为了忍耐。相随的苦痛,正是人生的润滑剂。关键不减的是意志上的坚强。福贵留给我们的不是豪言壮语,不是什么深邃的思考,亦没有斟酌的文字,可我们明显为之动容,为之感慨,生活的点点滴滴瞬时氤氲起幸福的气息,我们知足,我们一如福贵的平和。你会明白,生活中所谓的坚强,无非就是一种态度,一种意志——真成了你我感触中交接碰撞的共音!受益于那般意志:不屈服,不气馁,也坦然,也淡定。

如此,也不枉人生走一遭。

拥有这份感慨的你我,也许今后再面临人生的抉择时,翻阅福贵的经历,在这个面对诸多不幸的穷人身上找到的不是安慰,而是钦佩与崇敬,并延续着这份活着的意志。

蓦地,我一瞥前方,欣然一笑——那漫漫人生路,茫茫生活海,不知不觉对心中苦苦纠结着东西的已淡然——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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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国演义小说好词好句

全文共 4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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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一本经典的文学名著,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值得我们摘抄和积累,是大家进行语文知识积累的非常重要的方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国演义小说好词好句,欢迎来参考!

好词

1、七步成诗:称人才思敏捷。

2、路人皆知:比喻人所共知的野心。

3、司马昭之心:比喻人所共知的野心。

4、同符合契:比喻完全相合,完全相同。

5、一举两得:做一件事得到两方面的好处。

6、位极人臣:君主时代指大臣中地位最高的人。

7、乘虚而入:乘:趁。趁着虚弱疏漏的地方进入。

8、出言不逊:逊:谦让,有礼貌。说话粗暴无礼。

9、下笔成章:一挥动笔就写成文章。形容写文思敏捷。

10、不出所料:事由变化,在预料之中。形容原先预料的准确。

11、作奸犯科:奸:坏事;科:法律条文。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12、危在旦夕:旦夕:早晨和晚上,形容时间短。形容危险就在眼前。

13、不由分说:由:听从,顺便;分说:辩白,解说。不容人分辩解释。

14、一臂之力:臂:胳膊。指一部分力量或不大的力量。表示从旁帮一点忙。

15、不知所云:云:说。不知道说得是些么。形容说话内容混乱,无法理解。

16、人生如寄:寄:寓居,暂住。指人的生命短促,就象暂时寄居在人世间一样。

17、敝帚千金:一把破扫帚,当千金那样贵重。比喻东西虽不好,但自己十分珍惜。

18、一手包办:一手:指一个人;包办:总揽一切,独自办理。指一人独揽,不让别人插手。

19、初出茅庐:茅庐:草房。原比喻新露头脚。现比喻刚离开家庭或学校出来工作。缺乏经验。

20、吴下阿蒙:吴下:现江苏长江以南;阿蒙:指吕蒙。居处吴下一隅的吕蒙。比喻人学识尚浅。

21、伯仲之间:伯仲:兄弟排行的次第,伯是老大,仲是老二;间:中间。比喻差不多,难分优劣。

22、三顾茅庐:顾:拜访;茅庐:草屋。原为汉末刘备访聘诸葛亮的故事。比喻真心诚意,一再邀请。

23、仰人鼻息:仰:依赖;息:呼吸时进出的气。依赖别人的呼吸来生活。比喻依赖别人,不能自主。

24、刮目相待:刮目:擦眼睛,表示用新眼光看人。比喻去掉旧日的看法,用新的眼光来看待人或事物。

25、一亲芳泽:芳:花草的香气泽:古代是指女人头上抹的一种有些香味的润头发或皮肤的油脂津液、唾液

26、五内如焚:五内:五脏;俱:都;焚:烧。五脏都像着了火一样。形容像火烧的一样。比喻非常焦急。

27、偃旗息鼓:偃:仰卧,引伸为倒下。放倒旗子,停止敲鼓。原指行军时隐蔽行踪,不让敌人觉察。现比喻事情终止或声势减弱。

好句

1、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2、父精母血,不可弃也。

3、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4、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5、为人者,有大度成大器矣!

6、欲除禽兽必先献身于禽兽。

7、但有断头将军,无降将军。

8、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

9、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

10、鹪鹩尚存一枝,狡兔犹藏三窟。

11、不傲才以骄人,不以宠而作威。

12、吾露父母之形,以显清白之体耳。

13、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14、强中自有强中手,用诈还逢识诈人。

15、自古骄兵多致败,从来轻敌少成功。

16、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

17、独善其身尽日安,何须千古名不朽!

18、万事不由人做主,一心难与命争衡。

19、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20、我乃燕人张翼德也!谁敢与我决一死战。

21、大丈夫生居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22、大丈夫愿临阵斗死,岂可入墙而望活乎。

23、操平生为人多疑,虽能用兵,疑则多败。

24、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25、上盈其志,下务其功;悠悠黄河,吾其济乎!

26、为社稷之臣,不能匡君救主,空生天地间耳!

27、立功名兮慰平生。慰平生兮吾将醉;吾将醉兮发狂吟!

28、吾弟张翼德,于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耳。

29、捐身酬烈祖,搔首泣穹苍。凛凛人如在,谁云汉已亡。

30、赤壁大战、草船借箭、三顾茅庐、画饼充饥、望梅止渴。

31、轻而无备,性急少谋,乃匹夫之勇耳,他日必死于小人之手。

32、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

33、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非英雄也。

34、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

35、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策,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

36、三分虽然天数定,神机妙算亦刻图;倘若当年奉孝在,岂容西蜀与东吴。

37、一点樱桃启绛唇,两行碎玉喷阳春。丁香舌吐横钢剑,要斩奸邪乱国臣。

38、奔腾千里荡尘埃,渡水登山紫雾开。掣断丝缰摇玉辔,火龙飞下九天来。

39、曹瞒兵败走华容,正与关公狭路逢。只为当初恩义重,放开金锁走蛟龙。

40、威震乾坤第一功,辕门画鼓响冬冬。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

41、曹操奸雄世所夸,曾将吕氏杀全家。如今阖户逢人杀,天理循环报不差!

42、身未升腾思退步,功成应忆去时言。只因先主丁宁后,星落秋风五丈原。

43、英雄露颖在今朝,一试矛兮一试刀。初出便将威力展,三分好把姓名标。

44、大丈夫生于天地间,不识其主而事之,是无智也!今日受死,夫何足惜!

45、勉从虎穴暂趋身,说破英雄惊杀人。巧借闻雷来掩饰,随机应变信如神。

46、城上孔融望见太史慈与关张赶杀贼众,如虎入羊群,纵横莫当,便驱兵出城。

47、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48、大丈夫处世,当努力建功立业,著鞭在先。今若不取,为他人所取,悔之晚矣。

49、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50、皆外宽内忌,好谋无决,有才而不能用,闻善而不能纳,废嫡立庶,舍礼崇爱。

51、袁将军外宽而内忌,不念忠诚。若胜而喜,犹能赦我;今战败则羞,吾不望生矣。

52、曹操于黄昏时分,引军至西寨,四面突入。寨兵不能抵挡,四散奔走,曹操夺了寨。

53、刘备,人中之龙也,生平未尝得水。今得荆州,是困龙入大海矣。孤安得不动心哉!

54、斩将搴旗,威振疆场,亦偏将之任,非主公所宜也。愿抑贲、育之勇,怀王霸之计。

55、坚壁清野、巢毁卵破、顾曲周郎、一身是胆、超群绝伦、七步之才、才占八斗、空城计。

56、时秋末冬初,凉风透骨;黄昏将近,哭声遍野。至四更时分,只听得西北喊声震地而来。

57、如鱼得水、髀肉复生、如饮醇醪、步步为营、偃旗息鼓、七步成诗、三国归晋、火烧连营。

58、妄自菲薄、智取陈仓、七擒七纵、六出祁山、舌战群儒、单刀赴会、得陇望蜀、负重致远。

59、……主公之言,虽合天理,奈离乱之时,用兵争强,固非一道;若拘执常理,寸步不可行矣。

60、云长早出,直取管亥。两马相交,众军大喊。量管亥怎敌得云长,数十合之间,青龙刀起,劈管亥于马下。

61、这一场杀:赵云怀抱后主,直透重围,砍倒大旗两面,夺槊三条;前后枪刺剑砍,杀死曹营名将五十余员。

62、曹操正慌走间,正南上一彪军到,乃夏侯惇引军来救援,截住吕布大战。斗到黄昏时分,大雨如注,各自引军分散。

63、原来孔融、田楷两路军马,惧怕曹兵势猛,远远依山下寨,未敢轻进。曹操见两路军到,亦分了军势,不敢向前攻城。

64、曹操将得胜之兵,杀入城中,势如劈竹。张超自刎,张邈投袁术去了。山东一境,尽被曹操所得。安民修城,不在话下。

65、张飞见了,更不打话,直取于禁。两马相交,战到数合,玄德掣双股剑麾兵大进,于禁败走。张飞当前追杀,直到徐州城下。

66、说曹操见典韦杀出去了,四下里人马截来,不得出南门;再转北门,火光里正撞见吕布挺戟跃马而来。操以手掩面,加鞭纵马竟过。

67、孙策换回黄祖,迎接灵柩,罢战回江东,葬父于曲阿之原。丧事已毕,引军居江都,招贤纳士,屈己待人,四方豪杰,渐渐投之。不在话下。

68、挂印封金辞汉相,寻兄遥望远途还。马骑赤兔行千里,刀偃青龙出五关。忠义慨然冲宇宙,英雄从此震江山。独行斩将应无敌,今古留题翰墨间。

69、温侯神射世间稀,曾向辕门独解危。落日果然欺后羿,号猿直欲胜由基。虎筋弦响弓开处,雕羽翎飞箭到时。豹子尾摇穿画戟,雄兵十万脱征衣。

70、曹操正慌走间,正南上一彪军到,乃夏侯惇引军来救援,截住吕布大战。斗到黄昏时分,大雨如注,各自引军分散。操回寨,重赏典韦,加为领军都尉。

71、是年蝗虫忽起,食尽禾稻。关东一境,每谷一斛,直钱五十贯,人民相食。曹操因军中粮尽,引兵回鄄城暂住。吕布亦引兵出屯山阳就食。因此二处权且罢兵。

72、却说张飞拍马赶到关下,关上矢石如雨,不得进而回。八路诸侯,同请玄德、关、张贺功,使人去袁绍寨中报捷。绍遂移檄孙坚,令其进兵。坚引程普、黄盖至袁术寨中相见。

73、早有人来濮阳报吕布,说曹操被火烧伤肢体,到寨身死。布随点起军马,杀奔马陵山来。将到操寨,一声鼓响,伏兵四起。吕布死战得脱,折了好些人马;败回濮阳,坚守不出。

74、时约初更,月光未上。只听得西门上吹赢壳声,喊声忽起,门上火把燎乱,城门大开,吊桥放落。曹操争先拍马而入。直到州衙,路上不见一人,操知是计,忙拨回马,大叫:“退兵!

75、约十余合,云不敢恋战,夺路而走。背后张郃赶来,云加鞭而行,不想趷跶一声,连马和人,颠入土坑之内。张郃挺枪来刺,忽然一道红光,从土坑中滚起,那匹马平空一跃,跳出坑外。

76、玄德回新野之后,光阴荏苒,又早新春。乃令卜者揲蓍,选择吉期,斋戒三日,薰沐更衣,再往卧龙冈谒孔明。关、张闻之不悦,遂一齐入谏玄德。正是:高贤未服英雄志,屈节偏生杰士疑。

77、孙策既死,孙权哭倒于床前。张昭曰:“此非将军哭时也。宜一面治丧事,一面理军国大事。”权乃收泪。张昭令孙静理会丧事,请孙权出堂,受众文武谒贺。孙权生得方颐大口,碧眼紫髯。

78、李傕郭汜尽驱洛阳之民数百万口,前赴长安。每百姓一队,间军一队,互相拖押;死于沟壑者,不可胜数。又纵军士淫人妻女,夺人粮食;啼哭之声,震动天地。如有行得迟者,背后三千军催督,军手执白刃,于路杀人。

79、汝不识贤愚,是眼浊也;不读诗书,是口浊也;不纳忠言,是耳浊也;不通古今,是身浊也;不容诸侯,是腹浊也;常怀篡逆,是心浊也!吾乃天下名士,用为鼓吏,是犹阳货轻仲尼,臧仓毁孟子耳!欲成王霸之业,而如此轻人耶?

80、正言间,百姓发喊,又撞出一枝军来。赵云拔枪上马看时,面前马上绑着一人,乃糜竺也。背后一将,手提大刀,引着千余军。乃曹仁部将淳于导,拿住糜竺,正要解去献功。赵云大喝一声,挺枪纵马,直取淳于导。导抵敌不住,被云一枪刺落马下,向前救了糜竺,夺得马二匹。

81、且说董承自刘玄德去后,日夜与王子服等商议,无计可施。建安五年,元旦朝贺,见曹操骄横愈甚,感愤成疾。帝知国舅染病,令随朝太医前去医治。此医乃洛阳人,姓吉,名太,字称平,人皆呼为吉平,当时名医也。平到董承府用药调治,旦夕不离;常见董承长吁短叹,不敢动问。

82、卓临行,教诸门放火,焚烧居民房屋,并放火烧宗庙宫府。南北两宫,火焰相接;长乐宫庭,尽为焦土。又差吕布发掘先皇及后妃陵寝,取其金宝。军士乘势掘官民坟冢殆尽。董卓装载金珠缎匹好物数千余车,劫了天子并后妃等,竟望长安去了。却说卓将赵岑,见卓已弃洛阳而去,便献了汜水关。孙坚驱兵先入。玄德关张杀入虎牢关,诸侯各引军入。

83、玄德正慌,方欲自战,高览后军忽然自乱,一将冲阵而来,枪起处,高览翻身落马。视之,乃赵云也。玄德大喜。云纵马挺枪,杀散后队,又来前军独战张邰。邰与云战三十余合,拨马败走。云乘势冲杀,却被邰兵守住山隘,路窄不得出。正夺路间,只见云长、关平、周仓引三百军到。两下相攻,杀退张邰。各出隘口,占住山险下寨。玄德使云长寻觅张飞。原来张飞去救龚都,龚都已被夏侯渊所杀;飞奋力杀退夏侯渊,迤逦赶去,却被乐进引军围住。云长路逢败军,寻踪而去,杀退乐进,与飞同回见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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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

全文共 16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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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现扬州大学)中文系,著名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获文学学士学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17年8月21日 ,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总领事阿克塞尔·科瑞欧为毕飞宇授勋。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飞宇小说上海往事结局,以供参考。

我都没有弄明白那具尸首是谁。从河边回来小金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小金宝安静了,大草屋也就安静了。整个孤岛都一起安静了。

黄昏时分小金宝开了门。出门时脸不是脸嘴不是嘴。我在门缝看见了她的一脸死相。我从门缝后头猜测她的心思。翠花嫂送晚饭来了,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拉开门,留出一颗脑袋的缝隙。小金宝和翠花嫂就在这个观察点里打了个照面,两个女人的这次照面在我的眼里都有些猝不及防。翠花嫂对小金宝点头一笑就低下了脑袋,似乎很不好意思。翠花嫂走过时只用眼睛瞄着小金宝的脚尖。翠花嫂低下头,小金宝这才想起来补一个笑脸,笑得极快,极短暂,稍纵即逝,但翠花嫂已经走过去了。小金宝点头一笑过后也没有再看翠花嫂,目光中气不足,又陷入了先前的恍惚。翠花嫂刚一走过小金宝就把门掩上了。我感觉到不对,怕惹出什么事,也忙着把脑袋收了进来。

小金宝没有到阿贵的房间里吃晚饭。我吃完饭给小金宝盛了一碗,是稀饭。我把饭碗放到小凳子上,小金宝只用筷子挑了几下,推开了,掉过头去。这样坐了很久。我看见小金宝呼地一下站起了身子,直冲老爷的房门。我站在过道里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老爷的门不久被敲得震天价响,是那种不恭不敬的放肆响声。我坐到床上,把身子贴在了木墙上,眼睛在耳朵里瞪得滚圆。门打开了。

但接下来便没了响声。这次寂静的过程极其漫长。很久之后才传出老爷的一句话,老爷拖了腔说:"我的钱,正过来是我的面子,反过来还是我的面子!"我听得出老爷的声音有些不耐烦,随后便没了声息。又过了一刻老爷拖了腔说:"你说怪谁?这种事你说能怪谁?——要真的怪谁,还得怪你,你晚上要是不乱跑乱动,我还不知道那边有人呢。"

接下来又好一阵沉默。我猜不出小金宝在一阵沉默的过后说了一句什么。这一句话声音不太大,但一定戳到老爷的疼处。老爷"咣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瓷器,瓷器碎片在老爷屋子里四处飞迸。老爷怒吼道:"拉屎把胆子拉掉了,谁敢对我这样说话!"

夜笼罩了孤岛。是大上海的夜色笼罩了孤岛。我听见小金宝从老爷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由西向东。她的脚步声中有极大的破坏性,是那种贸然放肆的破坏性。我听见她一脚踢开了房门,我的耳朵被黑夜塞满了。

这样的夜谁能入眠?

说句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不清,怎么小金宝惹上谁谁就得倒大霉。她的身上长满了倒霉钩,她一动就把别人钩上了。你不喜欢她时她是这样,你喜欢她时她依旧是这样。我不知道她这辈子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对桂香不坏,桂香立即死了儿子;她对翠花嫂也不错,翠花嫂一转脸就失掉了心上人。我不知道她的倒霉钩将会钩住什么。

黑夜的孤岛上水汽真大。小金宝的背影在这股潮湿的黑色中悄然走向了翠花嫂家。我拿着伞,沿着小金宝的背影跟了上去。翠花嫂家亮着灯,在这样的孤岛之夜那盏灯光给人以归家的感觉,我跟在小金宝身后,但不敢太靠近,我担心我一靠近反而招来厉声呵斥。

小金宝敲开门,微笑着站在翠花嫂的面前。她的脸上很清爽,看不出任何事情。翠花嫂热情得有些过了头,她端着灯一个劲地把小金宝引向屋内。

翠花嫂和阿娇正在编席。她们的屁股下面是厚厚的一叠。眉苇子都泡到了好处,又柔又韧,在手里欢快地跃动。小金宝咧开嘴,笑着说:"正忙哪?"

翠花嫂放下灯就进了屋去,小金宝有些纳闷,弄不懂她慌里慌张做什么去了。翠花嫂出来时手里捧着一件上衣,不好意思地说:"我正想给你送去,昨天你来借衣服,我头疼,也没给你挑一挑,这件好,你换了。"

小金宝怔了一下,接过衣服侧过了头去。阿娇在灯下对她一笑,她也就笑了一笑。小金宝想了想,说:"今晚上你可要好好陪我说话了。"翠花嫂低下头,坐回到苇席上去,不敢看小金宝的眼睛。翠花嫂吞吞吐吐地说:"昨晚上真是对不起小姐了,我有些头疼。"翠花嫂侧过脸关照阿娇说,"阿娇,睡觉去。"阿娇噘着嘴,扭了扭屁股,不愿意。小金宝笑笑说:"我也常头疼的。"翠花嫂抬起头瞥一眼小金宝,又笑了一回,眉不是眉眼不是眼。

"你今年多大了?"小金宝问。

"属马。"

"你怎么老成这样?"小金宝说,"你还是我阿妹呢!"

"老点好,老了蚊子咬不动。"

"你怎么不改嫁?"

"小姐又瞎说了,又不是城里头。"

"心里头有人了吧?"

"小姐就喜欢拿我取笑——阿娇,去睡觉!"

"我就不信,嫂子这样,就没男人喜欢?"

"小姐……"

"我给嫂子说一个。"

"姨娘,我阿叔喜欢我阿妈。"阿娇突然插话说。

"阿娇!"

小金宝点点头,目光却散掉了。

翠花嫂见瞒不过去,也就不瞒了。翠花嫂低下头,低声自语说:"其实吧,也不是外人,就是死鬼他三弟。"

翠花嫂脸上溢出来的幸福光彩一点一点刺进了小金宝的心窝。

"人呢,倒不错,就是太木,也没什么大本事——他还嫌我不是黄花闺女呢,我就开导他,是你亲哥哥,又不是人家,肉还不是烂在自家锅里!他一听,也就不提这事了。"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死鬼去了三年了,"翠花嫂想了想,说,"个把月后,我也给他守了三年寡了,再有个把月,我也不住在这个鬼地方了,就跟了他,到镇上去了。"

小金宝一把捂住了翠花嫂的手,一时却又说不出话来。"……等你成亲,告诉我一声,我送你两床缎面被子,两只鸳鸯枕头,把你的屋子里插满红蜡烛,贴满红双喜,到处红彤彤亮堂堂的,到处喜气洋洋的。"小金宝望着小油灯,目光有些收不拢,小金宝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刚进门时的好兴致,脸上疲乏了,弥漫出一股青灰的光。"要不我送嫂子一件白婚纱,最好的白婚纱,法国料子,毛茸茸的,让两个穿西服的童男子拖着纱脚,一路都是鲜花、马车,还有好听的歌,一直通到大教堂去。"

"小姐!"翠花嫂的脸上难看了,翠花嫂顺下眼皮说:"小姐可不要拿我们这样的人穷开心。"

小金宝的目光却收不回来了,她一把抓住翠花嫂的胳膊,自语说:"女人家,谁不想当新娘,当多少回也值得。"

翠花嫂捋着眉苇子,没有接话茬。

"我要能像你,在岛上有人疼,有人爱,平平安安过一辈,有多好。小姐还没有成亲?"

小金宝"唉"了声,脸上走了大样。她的泪水涌了开来,在小油灯下默然一点头,不吱声了。

"小姐这个岁数,也该嫁了。"翠花嫂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猜你命不顺……"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成亲……"小金宝的泪在往外涌,她用力忍住,失神地说。

"小姐怎么说这样的话?"翠花嫂用眼睛骂她了,"女人的命,是等的命,什么事都要等,全靠等,只要你真心,耐着性子等,苦苦地等,慢慢地等,好运道总会来到。"

"嫂子!"小金宝失声扑进了翠花嫂的怀里,身子弓成了一只虾米。小金宝说:"嫂子……"

翠花嫂抱着小金宝,抚着她的头,轻声说:"阿妹。"

小金宝的两只胳膊无力地沿着翠花嫂的肩头向上攀缘,十只指头一起乱了方寸。

"嫂子……"

"你不要太伤心,你看看我,那时候……真像死了一样,现在不也好了,阿妹,慢慢等。"

阿娇瞪大了眼睛,似乎吓着了,呆呆地望着这边。

我坐在门外,怀里抱着雨伞。我弄不懂两个女人哪里有这么多的话要说。她们安顿了阿娇,头靠着头,守在小油灯底下,就这么在夜的深处说着。她们说话的声音极低,到后来只有她们自己听到了。我慢慢打起瞌睡,在门外睡着了。

翠花嫂开门时天已经大亮。她的开门声惊醒了我。翠花嫂手里端着灯,她是在看见东方的晨曦后吹灭手里的油灯的。我睁开眼,一缕弧形猩红正从东方的天边流溢而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一块云朵被烧得通红,使我想起了铁匠炉里烧得通红的铁片。太阳一点一点变大了,带着一股浓郁的伤心和绝望。小金宝和翠花嫂一齐望着初升的太阳,她们的脸上笼罩着血腥色,笼罩着倾诉了一夜过后的满足与疲惫。小金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多乖的太阳,我都十几年看不见这样的太阳了……"

我半躺在墙角。大地一片阴凉。我挪了挪身子,腿脚全麻了,站不起来。我的动静惊动了小金宝,小金宝回头时脸上吃了一惊。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布满了疑虑。小金宝说:"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了雨伞,说:"外面水汽大。"小金宝半信半疑地望着我,不相信地说:"你在这里躺了一夜?"我点点头,我想应该是一夜。

小金宝走到我面前,拉我起来。她摸了摸我的头,带着一股很怪的表情。她的脸上全是太阳反光,那种古怪的表情也如同清晨一样清冽而短促。她背过身,对我说:"我们回去。"我听清楚了,她说,我们回去。我觉得她说的我们很好听,洋溢着小镇雷雨之夜她身上的温馨气味。

老爷出门吃早饭成了今天的开门彩。他一出门就显得容光焕发,老爷步伐矫健神采奕奕。阿贵、阿牛、翠花嫂、阿娇和我正在老爷对门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准备开饭。老爷的门打开了,老爷笑眯眯地凑上来,说:"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大伙一见是老爷,众星捧月喊了一大通老爷。翠花嫂第一次见老爷,有些紧张,顺了眼笑着说:"老爷早。"老爷的兴致极好,说:"你就是翠花嫂吧?"翠花嫂听到老爷叫出她的名字,有些受宠若惊,说:"老爷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爷大声说:"天天喝你熬的鱼汤,怎么敢不记住你的名字?"阿贵和阿牛就大笑,好像老爷的话句句都有天大的笑料。老爷说:"翠花嫂,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派人接你到上海玩两天——这是阿娇吧?"老爷转过脸问。老爷坐下来,把阿娇抱到自己的腿上,动作又慢又轻,看了好大一会儿,说:"小丫头多俊俏,跟小金宝当年一个样——小金宝呢?"老爷回过头关照我说:"去把小姐叫过来。"

小金宝已经来了,正站在门口。她的站样有些松散,两只手不撑也不扶,就那么垂挂在那儿,脸上是没睡好的样子,流溢出乏力浮肿的青色。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小金宝的农妇装扮,咧开嘴说:"嗯,你别说,你这身打扮还真是不错。"老爷回过头对阿贵说:"回头也给我找一件,我也再做一回庄户人。"阿贵答应过了。老爷说:"小金宝,你看看这孩子和你那时候像不像?"随后大声说:"来,认孩子做个干女儿。"阿娇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来,抱着小金宝的两条腿,仰着头就小声喊:"干妈!"小金宝极疲惫地一笑,样子有些凄艳。翠花嫂说:"阿妹,我给你炸了几个糍粑,凉了就不脆了。"小金宝没有动,只是低着头用手指顺阿娇的头发。翠花嫂一把拉过阿娇,对着老爷大声说:"还没有叫干爷爷呢!"屋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在翠花嫂的身后轻轻拽了一把她的上衣下摆,翠花嫂以为自己挡住小金宝的路了,忙退回一步,笑着说:"小姐,你阿爸真好,一点没架子!"老爷大声说:"你们看看,不就成一家子了?"大伙又一阵哄笑,暗地里松下一口气。老爷坐下来,笑着说:"吃早饭吃早饭。"没人敢坐。老爷说:"不要拘礼了,随便坐。"阿贵阿牛歪着屁股坐到了老爷对面。小金宝站着没动,老爷说:"吃饭了。"小金宝没好气地说:"几天没刷牙了,嘴巴臭。"老爷挪了挪身子,依旧是一脸的笑。老爷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身边的凳子,声音里头却是威严。小金宝不敢违抗,走了过去。阿牛见小姐过来了,拍了个高级马屁,说:"嘴巴臭有什么不好,就当吃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阿牛一说完自己先笑了,小金宝毫无表情地落座,阿牛见马屁没拍到位置,脸上极不自然,咧开一嘴大黄牙。阿贵见小姐的脸绷着,拉下脸说:"笑什么?一嘴臭豆腐!"

翠花嫂给每个人盛上饭,老爷说:"翠花嫂,中午杀两只鸡,下午我有客人来。"翠花嫂应了一声,老爷把嘴巴就到小金宝的耳边,轻描淡写地说:"是约翰和郑大个子。"小金宝的肩头猛地一个耸动,她顺势一手端起碗,一手执筷。小金宝的这次细微惊慌瞒过了所有的人,却没有逃得出我的眼睛。小金宝的眼珠子从老爷那边移向了手里的稀饭,却又放下了,说:"我不饿。"

郑大个子从小船舱里一出来就大呼小叫:"他妈的,老子憋死了!"老爷和小金宝一副乡下人模样,站在栈桥迎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到来。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穿着渔民的旧衣,样子很滑稽。宋约翰没戴眼镜,立在船头弯着腿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郑大个子把宋约翰扶上岸,宋约翰才摸出眼镜,戴上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走到老爷面前,招呼过老爷。老爷笑得如一朵秋菊,满脸金光灿烂。宋约翰说:"大哥的伤怎样了?"老爷摊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宋约翰松了一口气,说:"这样就好。"郑大个子迫不及待地摸出一根粗大的雪茄,点上,美美地深吸一口。宋约翰望着小金宝的鞋尖,喊了声小姐。小金宝则微微一笑,说:"你好。"郑大个子大声说:"才几天,怎么客套起来了?"老爷背着手,望着宋约翰,轻声问:"那边怎么样了?"宋约翰从怀里掏出几张报纸,递到老爷面前。老爷一边看,一边满意地点头。郑大个子衔着雪茄,把手伸到裤带里去,说:"我这儿还有几张。"三颗上海滩的巨头就凑在了一处。老爷的后脑勺倾得很长。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老爷把报纸折叠起来,郑大个子伸过打火机,啪一声点着了。老爷望着报纸一点一点变成灰烬,长长舒了一口气。三个人会心一笑,老爷说:"我这一刀子,值得!"郑大个子背着手,衔着雪茄阔步而行,大声说:"值得值得!"宋约翰说:"大哥,还是要多小心。"老爷拍着宋约翰的肩说:"多亏了你们两个。"宋约翰说:"都是按大哥的吩咐做了,主要是大个子。"老爷又拍了一回,说:"大哥我心里全有数。"

小金宝侧着身子,立在一边抿着下唇,胸口里的小兔子们又一阵乱跳。我站在阳台上,像二管家关照的那样,一一招呼了宋爷和郑爷。

我记得就是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上岛的这天夜里我的肚子开始疼的。肚子疼有点像天上的第一个雷,它说来就来。我想肯定是那个夜里睡在外头着了凉了。肚子疼得真不是时候,它发生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然而,肚子疼得也是时候,要不然,许多大事我真的没法看得见。

小金宝在这一夜里没有睡竹床,而是卧在了地板上。半夜里小金宝伸出头,如冬眠的蛇那样伸出头,轻轻撑起上身,用耳朵四下打量一遍,站起来了。小金宝卷起被子,踩上去,朝门那边摊开来。她一边退却一边卷被子,再转过身,把被子朝门那边延伸。小金宝出了门,把门钩好,再用刚才的办法一步一步向东移去。到头了,小金宝没有从木质阶梯上下地,而是把被子轻轻丢在地上,再趴下来,吊吊虫那样爬了下去。

这个机密的动静本来完全可以避开我的,但我的肚子把我疼醒了。我捂着肚子意外地听到了动静。我不知道时间,只是看见小金宝的身影鬼一样飘了出去。我只好取过伞,往外跟,但我只走了两步就发现不对劲了,小金宝没有向南,而是朝东走进了芦苇丛。我弄不明白她走到那边做什么,屏住气,紧紧张张地跟了上去。

但我立即看到了一个黑影。那只黑影是从地上突然站立起来的,这个黑影吓了我一跳,我猜同样也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怔住了。不过小金宝似乎立即认出对面的黑影是谁了,我也认出来了,我是从那人脸上的玻璃反光认出他是宋约翰的。

两条黑影在芦苇丛中只静立了一瞬,就拥在一处,胡乱地吻了。夜风荡漾起来,芦苇的黑影在秋风中摇曳得极纷乱,鬼鬼祟祟又慌乱不安。小金宝的双臂紧勾住宋约翰的脖子,身体贴在了他的身上。宋约翰吻了一半就抬起头,机警地张望四周。小金宝张着的双唇沿着宋约翰的脖子努力向上攀援,喘着气用心追寻。宋约翰再也不肯低下头了,小金宝的喉咙里发出了焦虑喘息。宋约翰的双手托住小金宝的腰,用气声说:"老家伙是不是怀疑上我了?"小金宝用力甩动头部,嘴唇像雨天水面的鱼,不停地向上蹿动。"是不是怀疑我了?"宋约翰问。"我在等你,你爱不爱我?"小金宝的喘气声透出一股伤心热烈的气息。"我在等你,大上海我就剩下你这么一点指望了。""老家伙让我来干什么?"宋约翰急切地说。"我在等你!我天天在等你!"宋约翰极不耐烦这样的疯话,双手一发力,小金宝的下巴就让他推开了。这个推动过于生硬,小金宝突然安静了,下巴侧过去,放在了肩上。宋约翰公鸡吃食那样在小金宝的脸上应付了几下,哄着她说:"告诉我,是不是怀疑我了?"小金宝一把抓住了宋约翰的手,捂在掌心里头做最后一次努力,"我们走。"她仰着头说,"我们离开上海,你让我当一回新娘,我依着你一辈子!"

"你要到哪儿?"宋约翰问。

"随便到哪儿。"小金宝说,"只要能像别人那样,随便在哪儿我都跟着你。"宋约翰拥住小金宝,柔声说:"我会让你做新娘的,可不能随便在哪儿,等我把上海滩收拾了,我让你成为全上海最风光的新娘,你要耐心,你要听我的话——老东西到底让我上岛来干什么?"

"你烦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离开,我们一了百了。"

"他不会平白无故把我叫到这儿来,"宋约翰森森地说,"他一定有大事情——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我能卖谁?"小金宝凄然一笑,"我是卖到上海滩的,我能卖谁?"

"大个子是不是来过岛上?"宋约翰好像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有些突兀地问。

"他和你一起来的,我怎么知道。"

宋约翰意义不明地笑了笑,拥住了小金宝。他吻着小金宝的耳坠,小金宝站着没动,平静地望着他处。"你尽快给我弄清楚,"宋约翰说,"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弄清楚。"

"好,"小金宝说,"我天亮了就问老爷,你知不知道你的兄弟想抢你的椅子,他还抢了你的床!"

宋约翰不吱声了,他的嘴巴堵住了小金宝的双唇。这次封堵很漫长,宋约翰的双手爬上小金宝的胸脯,小金宝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不争气地起伏了。我蹲在远处,看见两条黑影慢慢倒在了芦苇丛中。我听见了两个人无序有力的喘息,他们的喘息此起彼伏,在黑寂里像两条耕地的水牛。

我捂紧了肩,夜里真凉。

第二天我开始了拉稀。我什么也没有吃可就是不停地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拉出来,我担心这样拉会把自己全拉出去的。我拉了一趟又一趟,拉回来之后就软软地倒在床上。中午时分小金宝来到了我的床边,她脸上的气色因为一夜的折腾变得很坏,但我想我脸上的颜色一定比她更糟。我们两个病歪歪地对看了一眼,小金宝说:

"你怎么回事?"

"我拉肚子了。"

"你瞎吃什么了?"

"我没有瞎吃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拉肚子?"我不再说话,她这样的话听起来叫我伤心。我望着她,她也就无声地望着我,再后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小金宝不声不响地走到灶前,点上火,开始烧水。我倒在床上,望着她烧火的样子,觉得她实在是太笨了,烧水这样的事都做不好。但她烧火时的模样实在是好看,炉火映在她的脸上,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村姑。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逍遥城"里的一切真的都是梦。

我又要拉了,匆匆下了床出去。草草处理完毕我只得再一次捂着肚子回来。阿牛和阿贵坐在栈桥上吸烟,阿牛跷了一只脚,对我大声喊道:

"臭蛋,你一上午都拉了几趟了?"

"六趟。"我嘟囔说。

"下次给我走远点,"阿牛大声对我说,"你自己也不闻闻——这屋前屋后你摆了多少摊了?再乱拉,小心我揍你!"

我点着头,小心地上了栈桥。其实我不点头也像是在点头。我的肚子里全空洞了,走起路来像鸡,头也就一点一点的。

我进屋的时候小金宝的手里正握着一把菜刀,她用菜刀的刀把碾碎大盐巴,碾好了,把刀放在了灶台上,然后把盐末放进碗里去,舀出开水。她一只手拿一只碗,两边对着倒,一边倒一边吹。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只是觉得她上锅下厨时的样子像我的姐。她把水弄凉,端到我的身边,说:

"喝了。"

"我不渴。"

"喝了,"小金宝拉着脸说,"再拉,你就走不动路了——是盐水,全喝了。"

阿牛和阿贵恰巧走到我的门口,阿牛看见我在喝水,倚在了门口,说:"好你个臭蛋,你还在喝?你还想拉到什么时候?"

我望着小金宝,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金宝的两只手也抱到了胸间,一步一步走到他们面前,一副成竹在胸。她瞟了一眼阿贵,眨巴一下,又傲气十足地把眼珠移向了阿牛。"阿牛,"小金宝说,"你是怎么说来着?怎么着臭?怎么着又香了?你再说给我听听。"阿贵一听这话捂着嘴就要笑,阿牛猛一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小金宝送出下巴,笑盈盈地说:"说。"阿牛舔舔嘴唇,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宝鼻孔里冷笑一声。"好你个阿牛,"小金宝说,"你讨了便宜还卖乖!"小金宝虎地就拉下一张脸,骂一声"下作",张开胳膊,一手拉过一扇门,"乒乓"就两下,关死了。夏末的夜晚入了夜竟有些秋意了,云朵大块大块地粉墨登场。月亮照样升起,一登台就心神不定,鬼鬼祟祟地往云后钻。月亮在云块与云块的裂口处偶一亮相,马上又背过身去,十分阴险地东躲西藏。秋虫们很知趣,该在哪儿早就蹲在了哪儿,大气不敢出。月亮在黑云的背面寓动于静,如不祥的预感期待一种猝然爆发。

我又捂着肚子下床了。老爷的房间里传出零乱的洗牌声。老爷的一阵大笑夹在牌声里,是那种杠后开花式的大笑。我愣了一会儿,阿牛跟在身后,小声对我说:"走远点,给我走到水边去!"我不敢违抗,黑头瞎眼直往水边的芦苇丛中钻。芦苇丛一片漆黑,仿佛里头藏了许多手,随时都会抓出来。我犹豫了片刻,有点怕,不敢弄出声音,蹑手蹑脚才走了两步,就在芦苇丛边蹲下了身去,我蹲下之后刚才的急迫感反倒荡然无存了,我就那么蹲着,想一些可怕的场面。这时候一颗水珠掉在我的脸上,随后又是一颗。我伸出手,夜雨就凉凉地下了。

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样的时刻我听上去如雷轰顶。"妈的,下雨了?"一个男人在芦苇丛里说。我的后背猛然间排开了凶猛芒刺,我的手撑在了地上,嘴巴张得像狗一样大。我不敢动,不敢碰出半点声响。

"下雨好。下雨天办事,我从来不失手。"

"宋爷怎么了?怎么想起来杀小金宝?"

"你别管。两点钟小娘们一进来,你就上,用绳子勒。"

"宋爷说用刀子的。"

"你别管,细皮嫩肉的,弄破了还有什么意思?"

"雨再大,我们躲到哪儿?"

"躲到水里头。"

我如一条蛇开始了无声爬动,爬得极慢,极仔细,爬一阵停一阵,再仰起头吐一吐蛇信子。我大口地喘气,心脏在喉咙里无序地狂跳。我爬了一路。雨点大了,天破得如一只筛子。我匍伏在草地上,四只爪子慌乱地舞,快到大草屋时我趴在了地上,静了一会儿,站起身,一起身就对了大草屋撒腿狂奔。

我推开门,整个大草屋"砰"地就一声,我没来得及站稳身体就被门后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小金宝坐在对门。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同时回过来三张惊愕的脸,我喘着大气,一身的泥浆,两只手全剐破了,血淋淋地在胸前乱比划。"小姐!"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芦苇丛!芦苇丛!两点钟,你千万别到芦苇丛!"

小金宝飞速瞟一眼宋约翰,呼地站起身,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急迫地辩解说,"来了,宋爷派人来了,要杀你,芦苇丛!"

郑大个子从桌面上抽回手,插进了口袋。

我挣扎了两下,身后的手却摁得更紧了。老爷给了一个眼色,那双手便把我推到老爷的面前。老爷说:"把他放了。"老爷的目光一直穿透到我的瞳孔的最深处。我没见过老爷这样生硬坚挺的目光,不敢看了。"臭蛋,"老爷说,"望着我——你重说。""我拉肚子,芦苇丛,有人说话。一个说,下雨了。另一个说,下雨好。一个说,宋爷怎么了,要杀小金宝。另一个说,两点钟,小娘们一来,用绳子勒。一个说,宋爷叫用刀。另一个说,弄破了没意思。"

老爷点点头,要过我的手,正反看了一遍。又要过另一只,正反也看了一遍。老爷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里头上知天下知地了。老爷只是伸出手,平心静气抓过一张牌。

我不敢吱声,偷看了一眼宋约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然后,小心地移到了老爷的脸上。小金宝一动不动,眼里空洞了,像极干净的玻璃,除了光亮,却空无一物,她就用那种空无一物的光芒照射宋约翰。只有郑大个子显得高度紧张,两只眼珠子四处飞动。

老爷的牌放在手上,转动着敲打桌面,却不打出去。整个小屋里就听见老爷手上的牌与桌面的敲击声,空气收紧了,灯里的小火苗都快昏过去了。老爷粗粗出了一口气,看着桌面说:"小金宝和余胖子的事,今天在场的可能都听说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张脸算是丢尽了。"老爷抬起一双浑浊的眼伤心地望着宋约翰,说:"我知道你对大哥的一片心,可我舍不得,你先放她这一码。"老爷把牌打出去,说了声二条,询问宋约翰说:"你派了几个兄弟?"

宋约翰有些摸不着底,犹犹豫豫地说:"十八个。"

老爷望了望小金宝,慢吞吞地说:"你瞧瞧,十八罗汉都给你用上了。"

小金宝的双手扶着牌,不动了,脸上却有了笑意,怪异而又妖娆,在小油灯的那头楚楚动人。宋约翰低下头,稳一稳自己,从一二三条中间抽出二条,冷静地打出去,说:"跟大哥。"郑大个子懵里懵懂地伸手去抓牌。小金宝用手拦住,笑开了,虽没有声音,却咧开了,脸上的样子像自摸。"宋爷,"小金宝说,"光顾了跟大哥,都当了相公了。"宋约翰一凝神,还过神来,掩饰性地跟着就笑,笑得太快,太仓促,都不像笑了。头上竟无端地晶亮起来。郑大个子看着老爷,越来越觉得不对,满脸狐疑,随便抓过一张,只看了一眼又随随便便打了出去。轮到小金宝了,小金宝却不出手,她就那么对着宋约翰笑,痴了一样,让所有的人害怕。她的目光与笑容如入无人之境,蛇一样在宋约翰的眼前无声缠绕。她从自己的牌里夹出一张,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以戏台上花旦的手型把自己的牌摞在了宋约翰的那张"跟"牌上,指头修修长长而又娇娇柔柔,也是一张二条。随后就把手指头叉在一处,搁到下巴底下。"我跟你。"她对宋约翰撒了娇说。宋约翰的头上慢慢排了一行汗珠,但他毕竟心里有底,显得并不慌乱。宋约翰沉沉着着地摸出手绢。"宋爷,你出汗了,"小金宝说,"都说吉人自有天相,你的额头的汗珠排得都有样子,是一把通天和,小七对呢。"宋约翰把手绢团在手心说:"小姐也当相公了。"小金宝的笑容如同橘灯的最后一阵光亮,在凄艳之后缓缓退却了,眼里恢复了先前的空洞,目光也收了回去,眼里的泪却一点一点变厚。"我哪里是当相公,"小金宝噙了两颗大泪珠子说,"我是当!"

我立在一边,看不出头绪。老爷侧过头,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臭蛋,去睡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她从手里抓了一摞子洋钱,塞到我的手上,看了我一眼,说:

"去睡吧。"

我刚出了门,木门迫不及待地给关紧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全关在了里头。我没有走回厨房,一个人走到草地上解下裤子,蹲了下去。老爷的房门关得很紧,屋里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仿佛是一座空屋,没人了,只有门缝里杀出一条扁扁的光,看起来特别地刺眼,那道光如一把利刀把外面的黑色分成了两半。

一队黑衣人从过道里快步向芦苇丛跑去,他们走过那条光时手里的家伙通通一闪。

我知道小金宝不会挨刀子或挨绳子了。但我突然记起了小金宝刚才的表情,她似乎知道这件事,她似乎很害怕我当着那么多人说出这件事。我的手里握着银洋,我感觉到了银洋的潮湿。

天边滚过又一个雷。大雨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是在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坐起身子的。我听得出脚步很乱,脚也出乎意料的多。草地上一定积满了水,急促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一路发出吧叽吧叽的水声。我下了床,打开门,过道里没有一线光亮,所有的房间全黑透了。这样的场面不同寻常。我倒吸一口气,隐隐约约看见草地上有人正拖着东西往东边的远处去,被拖着的东西像人,是死去的人。我伸出头,深夜大雨如注。远处有一盏孤灯。灯光下站着高高低低的人们。

我不敢在这里久留。我走进了雨中。沿着灯光小跑而去。满地的尸体被人拖着飞跑。灯光越来越清晰了,老爷挺挺直直地站在一张雨伞下面,站得很高,他的脚下是一片新翻的泥土,身后是郑大个子。几个男人从地下的大土坑中钻出来,雨网使他们的黄色背脊恍如梦景。他们把大铁锹插在地上。这时候一路尸体正好拉过来。人们闪开道,尸体在老爷的面前横得到处都是。

但这次闪道给了我极意外的发现。我借着这道缝隙看见了五花大绑的宋约翰,离老爷五六丈远。我正想上去看个究竟,一只手拽住了我。阿贵正在这里守戒。阿贵说:"别动,再过去你就没命了。"

宋约翰站在雨里,四周没有人说话,气死风灯的残光团中,一条一条的雨丝格外清晰。宋约翰站得很直,也很稳,他再也没有风流倜傥的斯文模样了,头发被淋透了,西瓜皮一样贴在了脑袋上。

老爷望着他,一言不发。

宋约翰只是盯着郑大个子,宋约翰说:"大个子,你怎么忘了上海滩是谁的了?姓唐的还能有几天?"

"我怎么会忘?"郑大个子说,"上海滩怎么弄,当然是你的主意好,可老大必须是大哥,这是一条死理,谁要想对大哥有二心,他是神仙我也得和他对着干。"

"你是一头猪。"

"猪又怎么了?大哥让我做,我就做,像你这样不仗义,要我做人我都不做!"

"姓宋的,"老爷笑着说,"这回你可花了本钱了,想当年在十六铺那阵子,我想让你的十八罗汉救救急,你都没肯,这回,你可动了血本了。"

"你那一套,上海滩快用不上了。"

"你别忘了,我在上海滩这块码头撑了多少年了?"

"要说打打杀杀,你有一手,可拿锄头铲刀的手,再也把不稳大上海的船了!"

"上海滩我是要回去的——到了上海,我就说是余胖子杀了你,我会给你披麻戴孝,让上海滩看看我唐老大的大仁大义,然后,我和大个子还要替你报仇呢,我那一刀子旧账,顺便也了了。上海滩,还得姓唐,这回你总算明白了?"

宋约翰望了望土坑,心中有些发毛,脸上做不了主了。宋约翰回头看了一眼老爷,口气突然有些软了:"大哥。"

"是不是想叫我饶了你?"老爷笑着说,"老弟,不饶人处且不饶——饶你?让你来就为了这个!"老爷往远处一送下巴,商量着对郑大个子说:"大个子,就埋了吧?"

宋约翰身后的男人猛一发力,宋约翰咕咚一声栽进了坑里。他在下滑的过程中脸上的眼镜飞到了一边,几把铁锹一同挥舞起来,地底下传出了宋约翰与泥土猛烈的撞击声。老爷俯身捡起宋约翰掉在泥地上的眼镜,在手里翻动了几下,对郑大个子叹了口气,说:

"今晚的麻将是打不成了。"

小金宝被-个家丁押了过来。她没有被绑,就那么走到了老爷的身边。雨水把她的长发淋得披头盖脸,她冲了老爷走过去,松松地将胯部送去,屁股扭得又快活又。"把我埋在这儿?"小金宝歪着嘴唇说。

"你还想在哪儿?"

小金宝用目光数了数,说:"十九个,老爷,你也真是,等你入了土,这不明摆着是你的十九顶绿帽子嘛!他们谁的尺码不比你长?"

小金宝向四处看了看,地上横的全是彪形死尸。"也好,"小金宝说,"十来个大小伙子——老爷。我可不是省油的灯。"

老爷的脸顿时就黯下去了。

小金宝妩媚地斜了他一眼。"你瞧你,又吃醋了,都吃到死人的头上去了。"

小金宝走到郑大个子面前,摸摸他的脸,对老爷说:"你别说,你这么多兄弟里头,还就数他不好色——男人家,不好色能有多大出息?"

"小金宝!"

小金宝拖了腔答道:"老——爷——"

"你还有什么要说?"

小金宝抬起头,想了想。她突然看到了远处的孤灯,那是翠花嫂的窗前等待与期盼的灯光。

"我是有一件事要求你——翠花嫂和阿娇,你放了,她们和这件事没关。"

"我没白疼你这么多年,"老爷说,"就数你明白我的心思,小阿娇我当然留下来,到上海调教调教,过几年,又是一个小金宝,翠花嫂,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小金宝在乱发的背后瞪大了眼睛。"——姓唐的你这!"

老爷笑起来,说:"小金宝,要怪还得怪你,谁让你那天夜里对她说了那么多,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金宝张开嘴,一时找不到话说。小金宝的目光移向了孤灯,两行泪顿然间汹涌而出。小金宝回过头,回头扑向老爷,满头长发飘扬起来,像一头受伤的母狮。"!我挖了你的眼!"

小金宝刚一上去身后的男人就把她反揪住了,小金宝的腹部在灯光下剧烈地起伏,她的双腿乱蹬,脚下飞起一片污泥浊水。我知道他们要埋小金宝,我大叫一声,挣开了阿贵,向老爷飞奔过去,我的头一下撞到了老爷的肚子,一同倒在了泥浆之中。

"唐老大,你!我要杀了你!我在地下天天睁着眼,天天在你的脖子上瞪着你!"

一只脚踢在了我的头上,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后的早晨格外干净。天更高,气也更爽,郁郁葱葱,在夏末晨光中做最后的姿态。初升的太阳停在山头,黄灿灿的,又湿润又干爽。我从昏沉中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那把刀和那只碗,搁在灶台上,那是小金宝给我做盐水的大海碗。我的眼红肿着,头疼得厉害,伤心的雨夜极顽固地留在我的脸上。我托着那只碗,沿着草地来到了小金宝的墓前。但地上没有墓,只有一片新翻的泥土,散发出一股铁钉气味。我站在新土旁边,泪水滚下来,咸咸地流入嘴角。

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中止了,脑海里一片虚空。我放下碗,准备蹲下去。我在下蹲以前打量了一趟四周,这个打量要了我的命。不远处的小丘之上竟凭空坐着一个女人,散了头发,模样和小金宝如出一辙。这个骇人的画面使我如雷轰顶,我一个惊吓就跪了下去。我看见了鬼。我用力眨巴一下眼睛重新睁开来,那女人依然端坐在高处,对着初生的太阳一动不动,头发蓬松开来,打了一道金色边沿。我从坡后绕过去,从女人的身后悄然爬上高处。我明白无误地看清了面前的女人是小金宝。我小心地伸出手,我要用手证明我面前的这个是人,不是鬼。我小心伸出手,向她摸过去。

小金宝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回过了头来。我的手僵在那儿,不敢前伸也不敢回收。小金宝的脸上又空洞又疲惫,无力地眨一下眼,显然是活的。小金宝无力地说:"臭蛋你干什么?"我说:"你有没有死?"我把手抽回去了,蹲下身紧张地问:"你到底有没有死?"小金宝充满了怜爱。"我好好的。"小金宝无力地说。我勇敢地伸出手,抚摸小金宝的脸,温的,我托住小金宝的下巴泪水飞涌出来,小金宝平静疲惫的脸极伤心极难受地笑了。满天满地全是鲜嫩的太阳。小金宝贮着满眼的泪,把我揽进怀里,望着初升的太阳说:"又是一个乖太阳。"我抱紧小金宝的腰,满眼是血色的晨光。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快乐的笑声。是小阿娇的笑声。小金宝似乎被小阿娇的笑声烫着了,呼地站起身,远远地朝草地上望去。青黄色草地上夏末阳光分外灿烂。阿娇正搀着老爷的手在草地上一步一跳,如一只红色蚱蜢,老爷慈爱地望着阿娇,依旧穿着农夫的衣裤,像领着小孙女赶集的阿公。小金宝拉了我就猛跑过去,阿娇说:"爷爷,我到了上海,有没有好衣服穿?""有。"老爷拖了腔调说。"有没有金戒指?""有。""手镯呢?""有,都有。""我也要像姨娘那样!"阿娇满脸自豪地说。老爷轻轻抚摸着阿娇的脸蛋,眯着眼说:"好,也像姨娘那样。"小金宝猛地从小坡上冲下来,跑过去,在离老爷不远处立住脚。我看见小金宝的眼神霎时间如水草一样呈现出秋水姿态,有一种不确切的粉碎与波动的绝望。小金宝望着阿娇。她正勾过老爷的脖子,亲老爷的腮。老爷的目光像绒毛,亲切慈爱地吹拂小阿娇的面庞,微笑得如同秋日里的另一颗太阳。

"阿娇!"小金宝这样神经质地叫道。

小阿娇张开双臂,扑向了小金宝的怀抱。小金宝模糊的眼里小阿娇如同水面的一道清纯小波浪,哗地一声,爬上了小金宝的心灵之岸。"姨娘,我要上大上海啦。"阿娇高声说。小金宝拥住阿娇,一个劲地亲,两只眼却盯着老爷。"我妈先去了,"阿娇说,"我妈夜里头让老爷接到上海啦!"小金宝不说话,看着老爷向她笑盈盈地靠近。老爷回头看一眼草屋,静静地说:"都干净了。"老爷说着话就接过阿娇,摸阿娇的小辫子,小金宝一把反抢过阿娇,努力弄平静说话的语调。"阿娇,听姨娘话,"小金宝说,"我们不去上海。"小金宝才说了两句语速就快了,收不住,一句连一句往外蹿。"阿娇你不能去上海,那是个坏地方、鬼地方,到处是大老鼠……"阿娇眨了一下眼睛,顽皮地说:"我不怕,我们家就有老鼠。""阿娇。"小金宝急了,"听姨娘话,你不能去!"阿娇望着小金宝的疯样有些害怕,抱住老爷的一条腿,抬起头看了看老爷。老爷正对着她慈祥地微笑。阿娇竟也笑了。"姨娘你骗我,"阿娇说,"我妈还在上海呢。"小金宝说:"阿娇!姨娘带你在岛上,我们哪里也不去!"阿娇抱紧老爷的腿,只是摇头。"阿娇!"小金宝大怒说,"你不许去!你不许去上海!"阿娇把身子转到老爷的身后去,伸出半截脑袋,不高兴地说:"我妈早就说了,你这人不坏,就是说话不讨喜,哼!"

小金宝的脸上一下就傻掉了。

老爷抱起阿娇,哄了两句,对小金宝说:"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到了岛上,你连谎也不会说了?"

"我这是怎么弄的,"小金宝耷拉着脸自语道,"怎么连谎也不会说了。"她的声音没气力了,闷在喉咙里。小金宝自语说:"我连谎也不会说了。"

小金宝回到草屋后就坐在了床边,一言不发。阳光从窗子里爬了进来,斜印在地板上,留下窗棂的阴影。我从厨房里出来,看见老爷正站在阳台朝着河边对着谁点头。芦苇的顶上一只白帆被人扯上去了,只扯了一半,又停住了。那张破帆像一张裹尸布,弥漫出一股尸臭。

老爷很开心的样子,对我说:"臭蛋,叫小姐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我站在过道与小金宝和老爷刚好形成一只三角。我对屋内说:"叫你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告诉他,我不回上海。"小金宝轻声自语说。

"小姐说,她不回上海。"我对着阳台传过话去。

"叫她别怕,"老爷大大咧咧地说,"我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老爷让你别怕,"我接着说,"他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别人不扔,我扔。"小金宝说。

"别人不扔,她扔。"我对着太阳那端说。

"我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我朝屋内说:"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他想要,就拿去。"

"你想要,就拿去。"

老爷愣了一下,大声说:"臭蛋你瞎说什么?"老爷故意加大了嗓子说:"小姐怎么会说出这种混账话!"

我傻站住,不敢再传话。

"臭蛋,告诉他,小姐说了这样的混账话!"

我预感到不对,慌忙看一眼老爷,轻声说:"小姐。"

小金宝站起来,走到门槛前大声说:"你说,我不是他妈的小姐!"

老爷听见了。老爷什么都听见了。老爷拉下一张脸,临走时对我说:"臭蛋,帮小姐收拾收拾,回家了。"

我紧张起来,和小金宝僵持在门槛两侧,小心喊道:"小姐。"小金宝吁出一口气,平静了,好像扫干净胸口里的一口恶气,她摸着我的头,轻轻松松地说:"帮我收拾一下,我要回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小金宝的房间。小金宝倒过身,却进了厨房。我帮小金宝折叠好上衣,放在一块布上,扎成褡裢。我回到过道,看见厨房的门关上了,顺手推了一把,却关死了。我敲敲门,叫"小姐"。里头传出了咣当一声,像是刀子掉在了地板上。我重敲一遍,说:"是我,臭蛋!"这时候门槛底下很意外溢出一丝鲜红的东西,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腥气,我蹲下去,汪汪鲜血又迅猛又困厄地汹涌而出,冒着浓腥的热气。

我刹那间明白过来,伸出手用力捂住缝隙,死死往里堵,仿佛捂住了小金宝的汹涌伤口,不让血流出来。我大声说:"别淌血了,姐,你别淌血了!姐、姐、姐你别淌了。"

老爷赶了过来,我张开血手,一把扑向了老爷。

我的脚被阿牛捆上了,拴到了船帆上。阿贵和阿牛一扯风帆,我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我口袋里的洋钱随着身体的上扯全都掉进了船舱,在船舱里四处飞奔,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阿娇极开心,心中装满大上海,笑脸格外甜,眼睛格外亮,声音格外脆。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阿娇并了脚尖,在屁股后头掰着手指头,撒了娇说:"唱歌。"老爷就开心,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阿娇看一眼我,说:"把臭蛋哥放下来吧?"老爷说:"你唱你的,阿娇,等他听话了就放他下来。"

"到上海就要听话吗?"

"到了上海就要听话。"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老爷顺着阿娇的节奏轻轻摇晃上身。小木船一左一右轻轻摇晃起来。湖面和孤岛以倒影的形式在阿娇的歌声里一点一点远去。孤岛在摇晃,被新鲜的太阳照耀得安详宁静优美妖艳。我的泪水涌上来,孤岛和水面就浑浊了。船一晃,泪水掉进鼻孔里去。孤岛和水面又清晰如初。阿娇唱得正起劲,船晃得愈厉害了,孤岛和水面就又一次晃糊涂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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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穷人》的续写

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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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外面不再是狂风怒号,波涛汹涌,仿佛昨晚的事情是一场梦。桑娜早早的起来,看了看四周:丈夫的位置空着,她面带微笑,但从她眼中可以看出她心中的那份忧虑:虽然昨晚渔夫同意收养这两个小家伙,但是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和自己受的了,如今又添上西蒙的两个孩子……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桑娜拉开白色帐子,不禁沉思着。这时,她发现孩子们醒了。

首先醒的是桑娜的五个孩子中最大的那个孩子:维克斯。维克斯发现床上还有两个人再睡。“嘿!你们两个怎么又躺回去了?”维克斯想把他们拉起来。“我们在这里,才没有睡呢!”维克斯后面响起了颇为不满的声音。差点没使他跳起来,脸上带着惊恐的表情,结结巴巴的说:“你……你们在这?那他……他们是谁?”桑娜站在一旁——我就知道!她心里笑着。

维克斯看见妈妈醒了,急忙问桑娜:“妈妈,他们是谁?怎么在我们家里?”哦,要跟他们说吗?桑娜想了一下,对维克斯说:“哦,他们?嗯,他们是我们的邻居——西蒙阿姨的儿子。”一听此话,孩子们就叫开来了:“为什么西蒙阿姨的儿子要来这而不在他们家?”“他们为什么要来这儿?”“妈妈,快送他们回去吧……我们怎么能把他们放在自己家里呢?西蒙阿姨会着急的!”

桑娜思考了一下,对她的孩子说:“嗯……西蒙阿姨去了很远的地方,可能会很久才能回来,因为她的孩子没人照顾,所以我们就要来帮帮忙……嘘,你们安静,他们醒了!”孩子们回头一看,果然,那两个粉嫩的小肉团动了动。

两个小家伙醒来后,发现四周有许多人和陌生的东西,却偏偏没有妈妈,不禁哭了起来。(原创投稿 )

这不哭可不要紧,一哭才把桑娜从“以为就这样过去”的想法拉回来:他们吃什么?以后穿什么?穿的问题,桑娜从仅剩的布上剪下一大块,对着一个小孩比划一下,小心翼翼的剪下一小块,左补右缝,总算做出了一件合身的小衣服。可是桑娜却发现,剩下的布不够了。于是桑娜便把小衣服剩下的一小块布缝缝补补,问题终于解决了。可是他们该吃什么呢?桑娜又犯愁了。

这时,当桑娜在哄孩子们时,一股海风迎面扑来:渔夫回来了!他笑嘻嘻的问道:“嘿!桑娜,我回来啦!”“哦!正好,西蒙的两个孩子正饿着呢,你说,他们吃什么呢?”渔夫面带微笑,这时,桑娜才发现丈夫怀里有什么东西。“咦?”桑娜问渔夫,“你怀里有什么宝贝呢?笑得这么开心?”“我刚还想吊个胃口,结果被你抢先问出来了。”渔夫耸了耸肩,露出怀里的东西——那是一袋白里带黄的面粉。小木屋里安静了下来。桑娜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

良久,桑娜两眼泛花,略微激动地问渔夫:“这是哪来的?我从未见过如此洁白的,面,面粉!”渔夫这才说出这袋面粉的来历:原来,渔夫去集市时,遇到一位在这附近的庄主。庄主正好缺一些帮忙打扫马场的人手。魁梧黧黑的渔夫会缺力气吗?渔夫为了自己的妻儿,以及刚刚收养的西蒙的两个遗孤,便毫不犹豫的去报名当帮工去了。

“至于工钱嘛,我就要了几个子儿和这袋面粉咯!”渔夫微笑着说。“哦,天啊!”桑娜惊喜地叫着,“我想,今天的早饭就改一下了:我,维克斯他们吃黑面包,当然现在可以加进一点白面粉了!而西蒙的那两个孩子,就吃面粥吧!哦,对了,你吃了吗?”“当然啦,我吃得饱饱的。”渔夫一边说,一边下意识的摸了摸扁扁的肚子。做好饭了。大家就在一个小凳子上轮流吃,。而西蒙那两个可爱的儿子则在床上由桑娜和渔夫一个一个喂。在他们的嘴角边,可以看见属于他们的纯真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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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糊涂的爸爸错位的爱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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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娃读到小学三年级时,他爸爸就成了暴发户。

他爸有一天对刚娃说:“到县城重点学校读书,你想不想去?”

刚娃一脸固执:“不去!”

刚娃的爸其实早已给儿子安排妥当了,插班到县城一所挺有名的学校。

刚娃胳膊扭不过大腿,说不去当然不行。

刚娃在那所学校上学相当怯生,班上同学视他为穷鬼,时常找岔欺负他。

每次周末,刚娃就把受欺负的事向他爸投诉。

刚娃的爸气得脸发青,他对儿子说:别怕,下周我用小汽车接你,让你在同学面前露露脸。

果然,刚娃的爸每个周末就亲自开小汽车接送刚娃回家。

可有一次,刚娃向他爸提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刚娃说,有同学说你的“桑塔纳”太老土。

刚娃的爸当即气得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儿子。

刚娃在这所学校总跟同学融洽不到一起,刚娃就向他爸提出回村小学读书。

刚娃的爸咬咬牙,狠狠的说:“不行,县城不行,我们到省城。”

于是,刚娃又进了省城一所走路都容易滑倒的学校读书去了。

刚娃这个农村孩子就紧张得不能自己,周一盼周五,总希望老爸出现在学校门口把他接回去。

刚娃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连老师都怀疑,刚娃是不是有疾呆症,要不,他老是张着嘴望着一个地方发呆。

有次,老师对刚娃的老爸说:“你这孩子的成绩太差了,补不上来。”

刚娃的爸一听就有气,硬梆梆地说:“那我们就转学嘛。”

于是,刚娃又进了一所贵族型的更高级的全封闭学校。

把刚娃送进学校那天,刚娃的老爸请了亲朋好友办了酒席。

刚娃他爸那天喝了好多酒,大家也喝下了许多酒,夸刚娃父子是父是英雄儿好汉,你刚娃他爸比村长、镇长还了得。

刚娃的爸听了很高兴,又喝下不少酒,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脚踏在地上乱摆放的酒瓶上,一头摔了下去……

刚娃回家给他爸送丧,刚娃对直直躺着的老爸尸体说:“爸,我又可以回来读书了。”

刚娃说完,一滴泪也没有,蹦跳着找乡下的同学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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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英语小说作文中英文

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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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ONG KONG boy has published an English novel of some 50,000 words. The novel was included in Hong Kong’s book exhibition, Xinhua News Agency reported Thursday. Xinhua said the boy, Li Yupeng, 11, finished the science fiction, The Four Phoenixes, in one year. Some 1,000 copies of the book were printed and 200 copies had been sold — to the boy’s schoolmates. The boy’s father published the book at a cost of HK$30,000 (US$3,846), as a gift for the boy’s graduation from primary school. The book was about a hero’s adventure in the “Dark Age.” The hero, Koba, took four “Phoenix swords” in the “Dark Age” to assassinate a warlord named Scaren, Li said. Li began reading English cartoons at the age of six and had read nearly 500 English books, said his mother. He took only five hours to finish reading a Harry Potter novel which had more than 600 pages.

一个香港男孩已出版了约50,000字英文小说。小说 在香港书展包括,新华社今天报道的。新华社说,男童,黎吁棚,11, 完成科幻小说,在四凤,在一年。有些书1000份印制了200份 出售 - 男孩的同学。这名男孩的父亲在发表以港币一本书的$ 30,000(约合三点八四六美元),作为礼物 男孩的小学毕业。这本书是一个英雄的在“黑暗时代的冒险。”英雄,科巴,采取 四个“凤凰剑在”黑暗时代“刺杀名为Scaren,李一军阀”之称。李开始读英文漫画 在6岁和阅读了近500本英文书,说他的母亲。他只用了5个小时才能读完一哈里 哈利波特小说其中有600多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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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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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前半生》根据小说翻拍之后掀起一阵热浪,那剧中的结局是否和小说一样呢?小说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不过剧中男主角靳东饰演的贺涵却是原著没有的,贺涵原型应该就是援助力的翟有道改了名字。

《我的前半生》剧中靳东饰演的贺涵,唐晶男友,商界精英。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邂逅子君一个再次杨帆的女人,被吸引。一面是自己的女友,一面是子君,让贺涵难以取舍,贺涵到底喜欢谁呢?最后结局选择和谁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讲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家庭主妇罗子君的逆袭,贺涵是罗子君闺蜜的男友,最后罗子君撬了闺蜜男友。在最开始,贺涵喜欢的事唐晶,不然怎么会成为唐晶的男朋友!但是在罗子君出现之后,贺涵明显被她自立自强的精神折服,进而喜欢上罗子君!

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

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事实上,在原著小说里,贺涵的原型翟有道出场的并不多,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最终经历波折在一起。但是由于翟有道这个人物已经没有了,贺涵是一个重新塑造的人物,他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商业精英,他还是闺蜜唐晶的男友。原著人物有改动,相信剧情也会大改。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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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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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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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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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草房子》,我被书中那愉快的学校生活所深深吸引。那蓝天、白云、梧桐的枯叶,还有那一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这一切都令我向往。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那六年小学生活让他终身难忘。这六年小学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有悲、有喜、有泪。在书中有聪明的纸月、淘气的桑桑,还有那为了救油麻地里的南瓜而牺牲自己的秦大奶奶……而这些人中,我最欣赏的还是秃鹤。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但是,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因为他的秃头,同学们都会忍不住用手蘸一下去摸一把;因为他的秃头,蒋一轮不让他参加会操;因为他的秃头,他总是带着帽子上学;也因为他的秃头,他都想逃学;因为他的秃头,他还和校长和老师闹别扭。因为这个秃头,原来开朗、活泼的秃鹤不见了,他变得自卑了。

可是,自卑并没有一直笼罩着秃鹤,当《屠桥》缺少秃子——伪军连长的演员时,秃鹤自告奋勇给蒋一轮写信争取了这一个角色。为了演好这个戏。他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就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他排练得很认真、很努力,他演得一丝不苟,甚至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这个秃头“成就”了秃鹤成为“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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