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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汇总20篇】

《帝王业》是寐语者的“成名作”,讲的是王儇与萧綦因为一场权利的交易,先婚后爱共定天下的故事。开学吧小编整理了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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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小说知识点大全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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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说三要素

1、人物2、情节3、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

A、开端:交代背景,铺垫下文。B、发展:刻画人物,反映性格。C、高潮:表现冲突,揭示主题。D、结局:深化主题,留下思考。

情节的总的作用:使小说变得丰富、生动、曲折,可以强化人物性格、深化主题和增强艺术感染力。

二、表达方式:记叙、描写、说明、抒情、议论。

A、叙述:对人物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所作的交待、陈述。

作用:可以把描写的各个方面联成一体,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加深读者对人物、事件的理解。在议论文中,作为事实论据,用来证明论点。

例1:他走了。例2:我们爬上了山。

B、描写: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对人物、事件和环境所作的具体的描绘与刻画。

作用:能实现文学形象的具体性生动性和可感性。

例1: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

例2、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探照灯的光带,透过飘飞的雪片,直向天空射去。

C、抒情:作者在作品中抒发由某种媒介触发起来的主观感受和思想感情,以强化某些景象的色彩,或突出人物性格的一种表现手法。

作用:表达作者强烈的某种主观感情。起到渲染环境气氛,强调人物性格品质,突出文章中心的作用。引起读者的共鸣,使文章更有感染力。

1、直接抒情(往往直抒胸臆,情感浓烈):

例1:《最后一课》中:啊,那些坏家伙,他们贴在镇公所布告牌上的,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

例2:哦,北大,北大,你委于我心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例3:祖国啊,母亲!我爱你,中国!

2、间接抒情(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抒发感情。)

例1: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们上了轮船,离开钱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表现人物欢快兴奋的心情: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表现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

D、议论:作者直接在作品中对人物、事件表明自己的态度、情感和评价。

作用:1、在记叙性文体中,议论有两种方式:先叙后议和先议后叙。前者见解独到,令人深思,具有启发性;后者可使读者很快进入对将要叙述的事物的思考,引起读者对下文的注意。2、议论在散文中会对形象的特征或意义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3、议论在议论文中主要是阐述观点。

E、说明:是对事物与事理进行的解释和介绍。作用:使读者清楚明白地了解被说明的事物和特点。例1:这张桌子是方的。

三、分析人物形象

1、分析人物的各种描写,准确把握人物的思想情感以至性格。

2、抓住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和谐相处),分析人物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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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萧红小说的诗意表现

全文共 2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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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是一位体验型、情绪型的作家,她的作品自传性很强,融进了其独特的生命体验和情绪记忆。下面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萧红小说诗意表现,一起来看看吧!

萧红小说的诗意表现:

萧红是一位极富才华的现代女作家。她的一生命途多舛、多受磨难、饱受情感的困惑、一生被寂寞和孤独的牵绊。萧红的小说创作似乎就是写她的悲惨的人生,写她不顺当的人生旅途。她以自己悲剧性的人生感受和生命体验,痛快淋漓地流露在她所创作的小说中,她一生不幸的遭遇,使她的性格忧郁,因而也注定了她的作品具有忧郁深沉的基调,她用自己独特的感受去抒写着她的情感和对人生的深沉思考,她用自己独特的语言,独特的创作手法去构筑她的小说内容及框架从而使其小说获得一种独特而丰厚的文化内涵。总之,独特的个性,使萧红的小说创作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

一、清丽新鲜、纯朴自然的语言

二、散文化的小说结构

三、诗化的叙事手法

萧红小说语言特点:

一、读萧红的小说,最初最直接的感受便是她超常规的文体语言。她并不是按照常人的思维循规蹈矩地写,而是以一种极自然的陌生语言去描写她所熟悉的一切,借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非常的生疏,又非常的新鲜”(《九一八致弟弟书》)。比如《王阿嫂的死》中的首段文字:

“草叶和菜叶都蒙盖上灰白色的霜。山上黄了叶子的树,在等候太阳。太阳出来了,又走进朝霞去……

这里,不说霜覆盖了草叶和菜叶。而说草叶和菜叶都盖上霜;不说山上的树黄了叶子,而用一个修饰语来修饰中心词“树”,让它去“等候”太阳;不说太阳被朝霞挡住,而说它“走进朝霞去”。显然,前者都是日常的语言,而后者则多少都超乎规范了。这就给读者带来了一种生疏感和新鲜感——一种“明丽和新鲜”。 萧红的小说语言的新鲜、生疏不但表现为直率、自然,而且那种超常规的文句蕴含着一种稚拙浑朴的美,一种独特而醇厚的情调。再看《呼兰河传》“尾声”里的几段话:

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快七十了。我还没有长到二十岁,祖父就七八十了。祖父一过了八十,祖父就死了。

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

这里,单调而重复使用的句型,复沓回荡的叙述方式,透出儿童的稚拙和朴实,娓娓道来,节奏徐缓,却又内蕴深藏,浑朴醇厚。作家絮絮叨叨地叙述祖父年龄与自己年龄的变化,流露出对祖父的熟稔、热爱。年龄的排列之间,省略了许多具体内容,表现出祖父一生的平常。“主人不见了”,“死了”,“逃荒去了”,稚拙平淡的语言和口气中蓄积着深厚的沧桑感、失落感。萧红的这种语言表达方式形成了独特而鲜明的个人风格,它同一字千钧、惜墨如金的精粹风格,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境界,但却同样具有审美价值和意义,语言经由‘组织’不只产生了‘意义’,而且产生了超乎‘意义’之上的东西。”

二 、萧红在本质上是一位自传型和情感型的作家,她认为“一个题材必须要跟作者的情感熟悉起来,或者跟作者起着一种思恋的情绪”。正是基于这样的审美意识,自传式叙事方法才成为萧红自觉的选择与追求。在她的小说中,这种自传式叙事方法主要体现在下述的两个方面:

首先,是自传性的怀旧笔调。

萧红最成功、最富艺术魅力的作品,大多是那些融进她个人生命体验和生活经历的自传体小说,如《后花园》、《家族以外的人》、《呼兰河传》、《小城三月》等,它们均无一例外地运用了自传性的怀旧笔调,通过回忆的方式,“以我观物”叙事记人,写景状物。萧红非常重视“思索的时间”。正是这种心理距离,使她有充分观照和反思的时间,从而为她深入地揭示生活以至人生的真实底蕴创造了条件,她的自传性怀旧作品因此获得了巨大成功。

其次,是第一人称限制叙述。

从总体上看,萧红小说的叙事角度是多样的,有全知叙事角度(《生死场》、《马伯乐》等),也有旁知叙事角度(《王阿嫂的死》等)。然而,她的大部分小说名篇(如《家族以外的人》、《牛车上》、《呼兰河传》)则重点运用了第一人称“我”的限制叙述角度。萧红小说中的“我”,实际上都有作家自己在不同时期的影子,作品中的“我”决非是强加的旁观者和局外人,而是作为小说中的一个角色,作为生活的见证人而存在。萧红是一个“感情胜过理智”的自传型女性作家,只有这种角度才深深地契合于她的天性,才使她的情感和话语得以充分地表达正是第一人称叙述角度的运用,给萧红小说带来了强烈的情感效果;而且这种角度所特有的叙事功能,也使她的作品增加了内容含量。

三、情境是中国古典美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萧红非常重视对情境的创造,在她的小说中,其特定情感的抒发常常与适当的景、境相联系,并使二者达到了完美融合的和谐境界。

对氛围的渲染同样重视。在她的小说中,氛围主要体现为一种浸透了创作主体自身情感色彩因而具有浓郁抒情气氛的环境与背景——茫茫东北平原上的风土人情、文化习俗、地理环境、历史变迁。萧红常以满蕴情致的笔调情深地描绘这些浸润着作者主体情思的氛围,其中,她最着力也最具特色的是她对东北地区风俗习惯的描绘。

情境和氛围是萧红小说中富有情致的片断和背景。而使这二者融为一体的则是意味,它是贯穿萧红小说的内在的情理线索。而这种意味浸润着萧红整个作品,我们能随时感觉得到、体察得到:

王阿嫂死了,她的养女小环“坐在树根下睡了。林间的月光细碎的飘落在小环的脸上”(《王阿嫂之死》)。

耿大先生被炭烟死了,“外边凉亭四角的铃子还在咯棱咯棱地响着。”“因为今天起了一点小风,说不定一会功夫还要下清雪的。”(北中国)

异乎寻常的平静、冷淡的语调叙述死亡,让人体味到的正是那比死亡更令人窒闷的生的悲凉。

萧红小说的诗情意蕴不仅表现在情境、意味等中,还常经由诗歌的抒情形式直接传达。如《呼兰河传》第二章: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如此悲凉。

跳到夜静时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的鼓啊,个个都打得漂亮!

若是一个阴雨的夜啊,鼓声更加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要起来彷徨。

这里已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抒情,它不但有诗的意境,连语言、韵律、节奏也都诗化了,整段文字不是在叙述故事情节,也不是在进行情景描绘,而是创作主体悲凉心理情绪的流动,直接感染着读者。此外,萧红还常用诗歌惯用的“回环复沓”的艺术手法来抒情。如《呼兰河传》第四章:“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我家是荒凉的……”,语句段落的重复,造成一种回环往复的音乐感,强化了小说诗的情感和氛围,读来荡气回肠,富有韵味。

丹纳说:“真正天才的标识,他的独一无二的光荣,世代相传的义务,就在于突破惯例与传统的窠臼,另辟蹊径。”正如鲁迅找到了杂文这种文体,充分地显示了作为一个思想家兼文学家的才能一样,萧红根据自己的秉性、气质、个性和才能,创造了一种介于小说、散文及诗之间的独特的“萧红体”小说,从而打破了传统的严丝合缝的结构章法,赋予小说以诗的神采和散文的风韵。从这个意义上说,萧红是一位天才,她那极富个人魅力的小说创作促进了现代小说观念的更新,使小说获得了另一种独特意义的存在。在文学观念已发生重大变革的当今,我们研读萧红的小说倍感亲切,更能体会到其重要的文体意义和美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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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边城续写结局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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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峒。小溪边。

霞光渐渐铺满了一整片天,水鸟飞了又息,羽毛上闪着熠熠的光,和小溪粼粼的水波一样。

翠翠撑了船,慢慢荡回渡船头,没注意这玫瑰色的光又落进她眼底。爷爷走后每一天的黄昏,没人乘船,也还未见着杨马兵的这段时间,天地于她总格外空空荡荡。

又一会儿,近了渡船头。那儿正巧有个过路人,早知道茶峒这撑船的小女儿生得好,见了她模样很有些轻佻地笑:“呦,谁家那么俊俏的小媳妇儿啊?”湘西人是自以为这话说的巧,从不顾忌的——人的好看是天赐下来的呀!翠翠不羞不恼,轻轻巧巧地一笑,撑船过去载了那人来。

边城浅浅淡淡的山和淡淡浅浅的水揉进她流水般的年华中,这一笑竟也自有水波荡漾的美丽。

她又不自觉想起了傩送,轻声哼起了歌——他到底是染坊和渡船都没要,奔自己的天去了。但不管这个人是明天回来亦或永远不回来,日子总该奔着长远过下去。

春天就快来了,白塔上的积雪也化了,她早上还看见塔尖露出来了,闪着光呢。

翠翠的歌声随江流越飘越远,无人应和。于是便显得越发孤寂且薄凉,乘船人听着也凄楚起来。

又回到渡船头,翠翠发现不知不觉天色暗了许多,霞光是消了,但已可见得稀稀落落几点星子。老马兵说过,雪化了,去岁的忧愁也该当散去,人的一生都是这么奔去的。

这天夜里她凝眸望着星月,小心地解下了辫上扎的白绒——毕竟是再没机会说一句“看水鸭子打架了”。

入睡时,翠翠耳边好似伴着虎耳草气息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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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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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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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半周日记小说的作文

全文共 1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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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今天早上我们升完旗后,班主任莫名其妙地把我和其他几位同学叫了出去。我看大家都算是优秀生,也就松了一口气。

老师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办公室里,办公室里居然坐着我们的乐老(音乐老师的简称)。我想,老师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看着老师们一脸严肃,我还真不敢乱动。

班主任走开后,乐老开始了他的讲话。原来,班主任找我们就是想让我们为学校做点事情。乐老给我们两人一组的分配,我和徐子珊在一起搭档。他给我们每两人两张纸,上面印着打分的表格。我们俩是负责打四年级的分。啊啊啊!给学校打分的事情是无比光荣的好事啊!!!而且老师说,下个星期一能当学校的升旗手!兴奋ING!

乐老给我们讲了好一阵子才放我们走。这时上课铃已经打响。许宵宵大叫:“不好,今天数学考试!”我一想,对,假期前老师说过回来后要考试,而且今天的第一节课就是数学课……

“完了!”我们不约而同地大叫。

跑进了教室,数老(数学老师的简称)因为照顾我们优等生来晚,所以先没考。我们大喜。正当我们欢呼的时候,数老来了个一百八十度晴天霹雳——下午占用一节语文课考试!我们顿时瘫倒在桌子上……

“眼保健操现在开始!闭眼……”计分小组出动啦!嗯?四年级的各个班级在哪儿?哎,老师也真是的,光让我们干活也不告诉我们各个班级在哪儿,太不负责任了吧?!我匆匆地下了楼,刚巧看见了四七班、四六班、四五班。四四班、四三班、四二班。咦?还有四一班和四八班呢?我先给六个班计完分后,想起我的一个妹妹在四八班,马上上楼,果然在最西头找到了四八班。我又去了另一个楼,找啊找终于找到了四一班!这时,眼保操刚好做完,好险好险!

我们又开始了检查做课间操的活动。哎,哪个班对哪个班呀?我只好硬着头皮问。终于检查完后,我回到教室里,趴在桌上大口喘气。

中午放学了,我们还得站在学校大门口查路队。我急了:中午还有喜酒呢!一些四年级老师真磨蹭,到最后才放。我刚计完,就立刻冲出学校的大门,上了车……

下午回来后,闲不着,又进了埃班挨户去查上午卫生;第一节课课后,闲不着,还得查下午的眼保健操;放学了,闲不着,又得给路队计分;计完分,闲不着,还要去检查下午卫生……

我的肚子早已饿得咕咕叫,当个学校的值日生真不易啊!!!

周二:

上午下课后,我和杨茗茜、张译文、林倩男她们几个一起谈天说地。杨茗茜提议给我们讲鬼故事,我们同意。

“从前,在一座山沟里,住着一个户人家,一共有5口人。一天,爸爸和妈妈一起出去打猎,好久都没有回来。哥哥等得不耐烦了,说:‘你们在家好好呆着,哪儿也不要去。’说完,他出去了,好久都没回来。姐姐对小弟弟说:‘我去找他们,如果我也好久都没回来,那你千万别去找我们,千万别去找我们,千万别去找我们,千万别去找我们……”

“你有完没完啊?说了几遍?”张译文不耐烦了。

“好好,接着讲。”她说,“弟弟等到中午,他们还没回来。于是,他便去找大家。他走啊走,看见了一个巫婆。啊呀,对不起,广告来了,稍后再说。”

“我来给你们讲个笑话吧。”我说。( )

“行!”

“有一天,一个人死后来到上帝面前,上帝知道他死得冤枉,同意给他实现一个愿望。这个人说:‘听说猫有九条命,你也给我九条命吧!’上帝同意了。一天,这人闲着没事干,于是决定去死一回。反正有九条命啊!他躺在铁轨上,一辆火车开过,可他没有再醒来。因为,火车有十节车厢!”

“哈哈哈哈……”他们吃吃地笑起来。

“继续鬼故事!弟弟看见巫婆,问:‘你有没有看见我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巫婆没有回答,却张开双手猛地掐住弟弟的脖子:‘你的死期到了!’杨茗茜一边说一边掐住张译文的脖子,把张译文吓得嗷嗷尖叫。

“哈哈……”大家又笑起来。

上课了。

今天英语考试!

放学后,我飞快地计完分,就去了爸爸的单位,爸爸“呼”地拿出了一个好大的大桃子!我叫它“超级奶油大蟠桃”。

今天,学校还给我们发了一块布,上面写着“值日”二字,我带上它,感觉好光荣!

今天过得真开心!!!

周三:

今天公布了英语数学考试分数,紧张ING!!!

英语课。英语老师念起了分数,我感到严重缺氧!!!我大口呼吸:“呼……呼……呼……到我了!“董育含,95分!”呼!还行!我拿到试卷,哦,原来我错了两个辨音题,错了一个选择题。还行还行!起码回家后有的交代了……我同桌,90整!我赢了!

数学课,老师不念分数,直接发试卷。什么?89分?哎,看来免不了回家后的一阵“暴风雨”了。我回头看了看成绩一般化的后座——戴文杰。啥?我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她考了55分,不及格!!!

我同桌考了88,比我少一分。嗯?有一题我们的答案都一样,但是我的打了叉叉,他的打了钩钩!我又算了一遍,是我们俩都错了。这题是4分,那么88减4,是84!呵呵,我又赢了!我给同桌指出来,可同桌却把试卷塞进了书包。最高分才刚好90分,看来我是算前几名的啦……

天有不测风云,下午语文考试!呃……考的还行吧。就看分数的了!

[半周日记小说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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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玄镜司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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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距离六道轮回最近的世界,所有世界的生灵在投胎之前都要来这里走一遭。前世与今生在这里紧紧纠缠,每一个生灵都有伴生魂具,魂具种类由前世印象最深刻的事物决定。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玄镜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所相当奢侈的宫殿,与所有已知的宫殿不同,这里虽大却只住了很少很少的人,少到双手双脚都能够数的过来。l|

这一天,古沉推开宫殿大门进入其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躺在太阳椅上的孟晓。在他身边的不是两个倾国倾城的老婆,反而是一个穿着泳衣带着大蛤蟆墨镜的小萝莉。

“哎呦!这小丫头还没有投胎啊!”古沉撇着嘴很是不屑的将小七拎起来丢到一边,接着旁若无人的躺了上去。

张牙舞爪的小七一口咬在古沉身上却发现嘎嘣一声咬了个空。

小七愣了愣摇头离开,孟晓摘下脸上的墨镜转头笑道:“已经三百年了吧,你也够能活的。”

古沉无奈的耸了耸肩,“渡厄舟只承载灵魂,要想来你这里就必须死一次,我可舍不得宝宝贝贝他们。再说我又不是离了你就活不了,反正早晚有一天要见面,干吗那么着急自杀啊!”

孟晓好笑道:“你来了我可以用往生树给你重塑身体的,就像嫣然和珑儿那样。”

“还是算了吧,你这里太冷清了,都没有什么人。”古沉满脸鄙视的四周撒么一圈,“她们呢?”

孟晓回道:“嫣然去操控渡厄舟了,珑儿在看着神镜。”

古沉一脸懵逼,“渡厄舟和神镜还用看着?”

孟晓无奈,“总有些疑神疑鬼的灵魂不想上渡厄舟,若是没有嫣然及时将他们捞起来,他们会直接被净世之水泯灭的。还有地狱道现在挺吓人的,所以明明该往右走的总想朝左面跑,珑儿得看着啊!”

古沉噗嗤一声笑出来了,“你这是自找的,谁让你什么事都往身上揽,多找些帮手啊!”

孟晓很是幽怨的白了他一眼,“你们都不来帮我,我也很绝望啊!”

古沉嘻嘻笑道:“金三和小鱼他们可比我要天赋好,现在早都是地道高手了,离死亡的时候还早呢。”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可是知道你小子夜夜欢歌,根本就没有把精力用在修炼上,这子嗣都一堆了吧!再说,你们在外面最多就只能修炼到地道,还是快到我这来吧,领悟生死法则就能达到天道哦!”

古沉猛然大笑道:“对,等到天道之后你就可以卸下重任去游山玩水了是吧!你以为他们辣么傻吗?”

孟晓没有好气的哼道:“一帮坑货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啊!大家兄弟一场就不能救救急?”

“救急没什么,但要说一辈子在这地方呆着,还是算了吧!”古沉摊了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孟晓无奈,“这个道理我是用了一百年才想明白的,我就不该对你们这帮坑货抱有幻想!所以这阵子我都在积极造人,然后培养个继承人让其领悟生死法则,我们就能够出去浪了!”

古沉闻言眼睛一亮,“哦?她们两个谁怀上了?我猜猜,是雪嫣然!”

孟晓撇撇嘴,“是金绝,这妹纸在我创立世界之后直接自杀了,比嫣然他们还快,这么多年的情意我也实在不好意思辜负,所以喽!”

“所以个屁啊,多个妹纸你还挑三拣四?还有按照你的尿性,要怀也该是雪嫣然她们先怀上吧?”

孟晓欲哭无泪的控诉道:“你相信吗?连天道高手都敢硬怼的她们竟然害怕生孩子!”

古沉愣了一下接着笑的满地打滚,“那你要怎么办?”

孟晓恨恨道:“先这样吧,我再努力一下,凭我的能力,我就不信她们怀不上!到时候可由不得她们。”

古沉闻言捂嘴憋笑半天,好不容易平息下来道:“其实你可以将那些残留的魔族找来做手下的吧。”

孟晓顿了下道:“当初水晶宫主求过情,魔族过的太苦了,所以我放任他们多逍遥了三百年。如今你这一提醒,也是时候将他们找回来了。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其余的我可以送他们为下一世选个好前程。”

古沉感叹道:“你倒是够意思,这三百年他们可是给大家惹了好多麻烦,虽然影响不大,但都挺恶心的。”

“放心,给你们惹麻烦那些我会重点照顾一下的。”孟晓一副我了解的样子挥挥手。

古沉也不再说抬头又一次打量着周围,“话说我来这有一阵子了,还不知道你这里叫什么名字。”

孟晓闻言顿了一下,却是有些尴尬道:“我当初创立世界也不过是应运而为,后来就忙着处理灵魂的事,却是根本没有起名的什么想法。”

古沉眉毛一挑贱兮兮的呵呵道:“这简单啊,有神镜、有你、有我,这当然是要叫悬镜司喽!当初我们相遇就是因为镜主的事嘛,做人得有始有终不是?”

孟晓嘴角抽了抽,“悬镜司这名字岂不是跟泱泱大国的那个重复了!”

“重复怕什么,大不了改几个字嘛!”

孟晓挥手打断古沉跃跃欲试的劝说,古沉见状也不强迫,嘿嘿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

孟晓一怔接过后脸黑无比,只听古沉笑嘻嘻的说道:“一场兄弟帮个忙,这些是我的要求清单,下辈子我想投胎到一个皇室家族,做一个逍遥王爷,怎么纨绔都没事的那种,嘿嘿!”

孟晓双眼凌厉无比,忍无可忍飞起一脚将古沉踢向六道轮回,眼看着古沉晃晃悠悠落进了万物道,哼道:“看你投胎成动物后还怎么纨绔!”

古沉张牙舞爪的往万物道里落,远远的一声吼叫传进孟晓耳朵,“就算变成动物老子也浪的起来!”

孟晓翻了个白眼转头又往躺椅上仰了过去,“行,那就让你做动物界里的纨绔好了。”

小七蹦蹦跳跳的从远处端着一盘葡萄过来,“唉?古沉呢?”

“去做种兽了,嗯,小七啊,你说玄镜司这个名字怎么样?”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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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莫泊桑小说项链的续写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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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 一阵沉默.

尴尬的气氛弥漫在空间.

她们 两个女人对望着可她们眼中流露出的感觉不同.

终于沉闷还是被打破了.

"哦 亲爱的玛蒂尔德对不起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不知道该怎样表达现在的感情……"

又是沉默

"真的相信我." 佛来思节小姐有些语无伦次了.

许久玛蒂尔德的魂魄才游荡回来只见她平静地说:

"也许这都是上帝的安排我都已经这样了我还奢望些什么呢 "

"不!"佛来思节小姐却激动了"听我说玛蒂尔德我该把这串真的项链还给你."

"不谢谢你!我现在生活得很好日子过得很平静我比原来更安于呆在丈夫的身边.平淡的生活告诉了我人的欲望是多么的可怕可惜我懂得太晚了."

顿了一顿玛蒂尔德接着说:

"我搭进了我的青春那是用金钱无论如何也买不到的."

说完玛蒂尔德走了留下佛来思节小姐一个人怔怔的站在公园里对着玛蒂尔德逐渐远去的背影嘴里喃喃着:

"变了她变了;世界世界没变是她变了.平淡奢华;丑陋美丽;平庸高贵;贫穷富有:这些都是些什么 "

她忽然记起自己的书柜上有一本名为《东方宗教》的书书上说:"人只有无欲无求方能生活得快乐.因为这世上的一切都不是你的."

"也许她达到了这种境界." 佛来思节小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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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感恩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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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故事 初秋的海边微风吹拂,蓝天在夕阳的渲染下,与海平面连成一片火红的颜色,波光粼粼的海面上一艘游艇划过,泛起一层层白色的浪花。金色的沙滩上游客们踏着软沙,堆着沙丘,或躺在海边接受波浪的亲吻,享受这晴空下海边的美景。一座别墅的阳台上两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坐在白木藤椅上喝着下午茶,谈笑风生,似乎多年不见的故人。其中的一个是这个海边度假村的董事长莫凡,另一个年纪稍大的人是莫凡的高中班主任王老师。莫凡完全没有想到,在度假村面见外国生意伙伴的时候会碰巧遇见他高中的班主任,他班主任也很惊讶,没想到这次的会见的人是十多年前去教书那个地方的那个学生成绩拔尖但家庭十分贫困的学生。下午茶之后,他们一起度在假村的酒店吃了晚饭,餐间,莫凡与班主任的畅谈中,一大堆往事浮现于眼前。

十多年前,莫凡只是一个偏远山区的普通学生,他的家是那种连吃饭都成困难的家庭。他们家共有六个孩子,莫凡占老四。家境贫寒,可偏偏几个小孩上学成绩都不错,也认真刻苦,但生活都成困难的家庭怎会负担的下这么几个孩子的学费,所以他的大姐,二哥,三姐读完小学就辍学了。可莫凡不愿意,他硬要父母借钱给他上完初中。父母看他成绩很好,又一心想要学习,就厚着脸皮向亲戚借了三年的钱让他读完了初中,但高中实在没办法了。本来莫凡想参加完中考就出去打工挣钱,偏偏中考的时候考了个全县第一名。中学校长硬是叫他一定要去市里最好的中学读完高中,然后考个好大学。可是他家哪有那么多钱去交那昂贵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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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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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由赵丽颖、林更新和窦骁等人主演的电视剧《楚乔传,该剧改编自小说《11处特工皇妃》,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楚乔传目前正在热播当中,楚乔传讲述的是西魏年间乱世混战,大批平民在战乱中沦为奴隶,命如草芥。奴籍少女楚乔(赵丽颖饰)被送入人猎场供贵族娱乐射杀,幸得西凉世子燕洵暗中相救,随后她被带进权倾朝野的门阀宇文家。在楚乔传当中,楚乔为了救自己的姐姐,甘愿为大姐受罚,姐妹之情非常的令人感动,那么楚乔传大结局是什么呢?楚乔传大结局中楚乔和谁在一起了呢?

楚乔传小说大结局:宇文玥与楚乔生下二子一女(老大:诸葛云舟、老二:珍珠、老三:诸葛云晔),最终青海独立,宇文玥为白元帝,他登位后,废除后宫妃嫔制度,摒弃后位,独设一妻,秀丽王楚乔为青海国母,参与国政,一生辅佐青海王。

《楚乔传》楚乔结局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奴籍少女,为自己信仰为之奋斗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楚乔传》宇文玥结局

宇文玥是大夏国几大世家之一宇文家的四少爷,从小并不得宠,但顽强上进,性格从少年的冷酷逐渐历练到了冷峻和凌厉,成长后的他开始掌控四方,忠诚爱国,有着杰出的军事、治国才能。一直在楚乔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爱护她。看似淡泊,才智多谋,全世界都知道他爱楚乔。

《楚乔传》燕洵结局

燕洵结局并没有死,燕洵从小入京为世子,目睹了父亲及家人被大夏皇上害死的场面,立誓要报仇。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牺牲自己的亲人、爱人、老师、朋友、盟友也在所不惜。燕洵当初如果听了楚乔的话,他们两个仍然在一起,燕洵还是可以当上皇帝的,天下和楚乔可以兼得。最后大结局燕洵反复问自己是不是后悔了,其实他真的后悔了,最后燕洵和楚乔分道扬镳。

《楚乔传》元淳结局

元淳是一个心肠狠毒的人。剧中的元淳是大夏公主,初期性格率真可爱,喜欢燕洵,但在遭遇心上人逃婚、叛国以及被燕北军侮辱后,性格转变为阴险腹黑,一心只想报仇。元淳从单纯善良的高贵公主,到经历家国骤变、际遇颠沛后的冷冽尖刃,命运轮转令人惋惜扼腕。

《楚乔传》萧策结局

唐国太子后登基为皇,表面放荡不羁实则头脑精明,默默守护楚乔。萧策中了他母妃和妃子的几刀,就要这样的离世!所以最后萧策应该是死了,还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

《楚乔传》萧玉结局

萧玉是一个悲剧人物,燕洵是萧玉深爱的男人,但是为了守护自己心爱的男人,吃尽了苦头,但是令人心疼的是,燕洵的心里一直装着另外一个女人,那就是我们的女主角楚乔,我们都知道楚乔是由实力派的演员赵丽颖饰演的,但是可悲的是,楚乔的心里却没有燕洵,这样就陷入了无尽的死循环。

楚乔亲眼看到自己的哥哥和姐姐死于非命,决心要救下自己的妹妹。也正因为如此而得到了由林更新饰演的贵族宇文玥赏识,接受训练成为了一名女特工,同时也和燕洵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最后由于燕洵开始痴迷于权利并且变得残酷冷血,楚乔楚乔在绝望中与燕洵分道扬镳,最后与宇文玥一起,为了解放奴隶和天下的和平两人并肩作战瓦解了燕洵的计划。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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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粒红尘小说结局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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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昭觉养自己、养男友、养妈妈,天赋秉异,倔强生长。供养着追求艺术理想的男友简晨烨。在机缘巧合下,她邂逅了齐唐,并进入“尘世”珠宝。与初恋男友因价值观的不同渐行渐远,不得不以分手告终。

叶昭觉与简晨烨的感情始自高中,也有过青葱纯白的曾经,只是那些美好一旦遭遇张牙舞爪的生活就变得如此不堪一击。随着闺密邵清羽的情感变故、泼辣女生乔楚的疯狂追逐让她们的青春变成了一个旋涡,吞噬了所有人的悲喜……

小说中叶昭觉结局和齐唐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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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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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虽说是撒野,但又何尝能够真正肆无忌惮的撒野呢?

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两个大男孩在这个小镇里相遇。互相拥抱,互相慰籍,互相给予对方温暖。

蒋丞,一个来自大城市的男孩。原是可以过着常人的生活轨迹,可命运却与他开了个玩笑。他离开自己的养父母,独自一人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自己也知道,两年后他会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彻底远离这里。当他开始接受新生活,开始面对那肮脏的“家”,开始接受了陌生的、不堪的亲生父亲时,顾飞兄妹便倘然踏入了他的世界里。

小镇上的一切很多都是不堪入目的。人与人不知因什么,他们将生活中的唯一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传闻之下。哪家的小孩又被打得大哭大闹,谁与谁又开始当街大骂…这些事儿每天不断在这个小镇里上演,令人感到麻木。他们已经丧失了所谓的底线,甚至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就像最后的结局,到头来只为博得关注;又说是李辉那样,为了钱用尽一切手段的威胁、哄骗。“他要是站在你面前,他甚至会割脉证清白。”也有着满满的封建残余,“她是个女人,就该做这些事!”作者的笔下毫不留情,将这一切赤裸裸的揭露出来,那些底层人民丑陋的面孔,令人作呕。

顾飞便是这小镇里的一道光,虽然不算太亮,却能恰好照亮蒋丞前方的道路。那个同为十七岁的大男孩,却装着一颗不属于十七岁的心。他爸爸的死,他妹妹的病,以及她妈妈的天真和不负责任,这些宛若一道坎,一道难以跨越的坎。他本该可以抛包袱走人,可他却把一切都归于自己的错,一切都压在自己身上。放学后到便利店看店,偶尔旷个课去做兼职,在妹妹尖叫时耐心的一遍一遍哄着,也会在空余时间给妹妹织帽子、手套…在那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压着令人难以喘息的巨山。我想,若我是顾飞,我早就崩溃了。

幸而,两个男孩相遇了。“有些人,会以各种你情愿或者不情愿的方式,留在你的记忆里,比如我。”他们以出其不意的方式闯进了对方的生活,一步一步走入了彼此的心里。他们就是彼此意外之外的意外,最美好的意外。只有在对方面前,才能呈现出最真切的自己,才能露出内心最柔软的一处,在对方怀里发泄。

可越了解的深入,越体会到现实的残酷。我想把他好的一面展现在别人面前,让全世界知道他的好。

可他就像一头被脚铐栓住了的鹰,即使有飞的能力又如何,他终究挣脱不了这脚铐。他不愿醒来,因为他知道,当他醒来之后面对的,只会是更加残酷的现实,只会使他崩溃的越快。他知道这脚铐永远都摘不掉。当蒋丞问出“你有没有想过交个男朋友”时,他的回答却是“你想要跟我谈恋爱,还是想要跟我谈个恋爱?”谈个恋爱,对象可能是任何人;谈恋爱,对象只能是你,是一辈子的,是认真的。到后来,我才理解这句话。或许,蒋丞是抱着谈恋爱的认真,但顾飞不能,他要顾及的太多了。他被这座小镇,牢牢地禁锢着。

印象最深的,应该是高考复习的那一年,也是他们分离前的那一年。那一年,好像什么都开始变了。蒋丞全身心的投入复习,余下的一切,顾飞陪在一旁,帮她担着。直到走出考场后,顾飞病倒的那一刻,才猛然明白。一年来,他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复习里。他很累,而顾飞同样需要兼顾两个家。

有些地方也悄然触碰到了内心的那片柔软。“不是好鸟”他们四个虽然跟蒋丞不熟,却为他收集了一大袋复习资料;老徐找他谈话,只给了他一袋其他学校的卷子;潘智为他复印学校的卷子,原校的老师为他改卷,老袁写来的那封信…很多很多,这些举动塞得心里满满的,暖暖的。或许,这世界很多人对你投来恶意,但仍有很多人以真诚的心拥抱世界。

蒋丞成绩662分,上了R大;顾飞报了本地的师范。两个人注定会分散。顾飞将蒋丞送到了北京,当顾飞要离开步入火车时,他说:“顾飞,别回头。”因为你一回头,我怕会哭。他们为了对方而努力着,不惜付出所有。当在衣服里发现对方留下的红包,一个“大吉大利”,一个“寿比南山”时,他们都笑了。

当顾飞说出:“丞哥,算了吧。”时,我仍有些难以置信。我看到丞哥的生活与顾飞的世界一下子踏入了迷茫,那一种睁眼是黑,闭眼也是黑。“我为他做了多少,如果有一天要被抹掉了,那就抹掉了…我要做什么,是因为我愿意。”是啊,千金难买我愿意。即使我当时不知道最后的结局,但我一直坚信他们会走到一起。因为,他们都愿意为对方倾尽一切。

最后,顾淼的病情有了转机,顾飞的妈妈有所托付,顾飞的心结也一步步解开了。一切都开始有了转机,一切都开始变好。当然,兔飞飞与猫丞丞也和好了。

“你想回头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你想家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在这里;能站多久站多久。”有的人,等了一生也未尝等到这么一个人。很高兴,顾飞等到了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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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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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就是爱。如果生活中没有爱,就像生活中没有空气,没有阳光一样,使我们无法生活下去……

其实,世界上有无数的爱等着你去感受,自从读完《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不仅感到非常惭愧,更被他们爱的故事所感动着。书里面的小主人公自立、自强,还有爱他人、关心他人的一颗心。这是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的。

《爱的教育》这本书里有一个叫卡隆的小学生,他是一个成熟、仗义的人。有一次,一群坏家伙在欺侮一个可怜的、手有残疾的小孩子,卡隆勇敢地站了出来说:“你们不许欺负他,他有残疾,应该得到我们的照顾。”看着卡隆正气凛然的样子,那群坏家伙吓的一溜烟的跑了,这就是爱,一种帮助弱小者的爱。

卡隆还是个很孝顺的孩子,在他母亲过生日的前几天,他认认真真的写了一封长达八页的信,并且还细心的画上了漂亮的图案,其实在这里是他对妈妈的爱,一种亲情的爱。

我很佩服卡隆,佩服他的一颗充满爱心的品德,其实,世界上有无数的爱等着你去感受,爱,无处不在,我希望让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爱的阳光,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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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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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智者交谈,能得到许多心得体会与人生感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宝藏,里面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能让我们回味无穷。这个寒假,走进了桑桑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和他一起成长受益匪浅。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刚如铁的坚强。杜小康原本是油麻地名副其实的“富二代”,而且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可是在父亲生意失败后,家里变得一贫如洗时,他并没有被生活的苦难所打倒,而是和父亲一起放鸭子,在学校门口摆“地摊”,和家人一起扛起生活的重担。他的经历告诉我:无论遇到多大的苦难,我们都应该不放弃用微笑来面对现实,因为有人说过:“苦难是生活的老师”!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纯如雪的友情。性格内向的纸月被板仓小学的男孩欺负,所以经常迟到。桑桑偶然看到了真相,奋不顾身的打跑了刘一水那帮坏小子,而他自己也受了伤。在纸月临走的时候,纸月还送给了桑桑一个莲花书包。这种纯洁如雪、轻柔如风的友情打动了我。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柔似水的亲情。桑桑得病之后,父亲桑乔怀着自责和内疚,带着他辗转多地。尽管希望一次次的落空、破灭,但桑乔始终都不言弃不放过任何的线索,终于他找到了一位80多岁的老爷爷,治好了桑桑的鼠疮。也许这柔似水的亲情感动了上苍吧!

走进《草房子》,我还看到了重如山的师恩。桑桑生病时,温幼菊老师每天都坚持在“药寮”给桑桑熬药,教他唱哀伤有带着坚强和不屈的无词歌,把他奶奶留给他最珍贵的两个字“别怕”传授给桑桑,给了他与病魔抗争的勇气与对死亡的平静。最后在温老师无微不至的关心与照顾下。桑桑的病痊愈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老师不是我们的父母却胜似父母,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从温老师的身上我感受到了爱的温暖与师恩的伟大。

《草房子》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先生在1997年写的长篇小说。他用真实的情感写出了生动与优美的文字。贯穿全书的情感,就像草房子一样朴实、温暖、令人回味无穷,这就是这本书的所蕴含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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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解忧杂货店》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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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内心流失的东西,这家杂货店能帮你找回;僻静的街道旁有一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因男友身患绝症,年轻女孩静子在爱情与梦想间徘徊;克郎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少年浩介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他们将困惑写成信投进杂货店,随即奇妙的事情竟不断发生。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会,将如何演绎出截然不同的人生?

如今回顾写作过程,我发现自己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人究竟应该怎么做?我希望读者能在掩卷时喃喃自语: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东野圭吾

在刚刚过去的寒假,我有幸遇到了一本对我的人生都将会有很大帮助的作品。在这部作品中,你可以看到人们面对忧愁、烦恼、困惑和迷茫时心理极现实的矛盾挣扎与抉择,这部作品便是出自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

作品的内容略微带有些奇幻色彩,围绕一间名为“浪矢”的杂货店而展开,创立这间店的浪矢爷爷通过这间杂货店与有烦恼的人进行匿名的信件交流,并因此帮助了很多走在人生岔路口的人,当浪矢爷爷去世,他留下了份遗嘱:在他去世后的三十年,希望所有得到咨询帮助的人都能回信,告诉自己当年的意见是否真的有所帮助。就在三十年后的一天,三个小偷为逃避警察的追捕躲进了已经破败的杂货店中,这时候奇迹发生了,时空产生了交集,三十年后的杂货店与三十年前浪矢爷爷离开的时刻连接起来,与爷爷走后来咨询的人对话的变成了那三个小偷,面对一封封充满困惑的信件,他们三人反复争论,并利用未来已知的信息帮助了来咨询的人。这是一部过去未来有交集的故事,小说中分为五个部分,每个故事都有自己的主人公,但无一例外地向浪矢杂货店咨询过烦恼,这五个人看似属于单独的个体,但是作者有意赋予了他们千丝万缕的联系,让读者看过之后不禁感叹命运的巧合。

第一个故事:静子是一位出色的运动员,有机会代表国家参加第二年的奥运会。她有一个男朋友,他发自内心地希望静子可以去参加奥运会,他说,只要能参加奥运,他愿意付出任何牺牲。正因为男朋友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了她太多的无私奉献,静子觉得站在奥运的舞台上是对他最大的报答。但是,她的男朋友突然病倒了,查出来患了癌症。医生说只剩下半年的生命。男朋友知道自己时日不多,希望静子专心投入训练,带着他的梦想一起努力。静子一方面想要放弃训练,陪在他身边照顾他,另一方面又不想辜负他的期望,但在练习时,无法专心投入,成绩也不理想。所以在两难的处境下她给杂货店写了信。

一来二往,静子做了最后的决定。静子在最后一封回信中,写到她对男友说得话,“我比任何人都爱你,想要永远和你在一起。如果我放弃比赛就能让你好起来,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弃。但如果不是这样,我希望我坚持我的梦想。因为一直以来追寻着梦想,我才活出了自我,而你喜欢的也正是这样的我。我没有一刻忘记过你,但请让我去追逐梦想吧。最后,静子一边训练一边陪伴男友走过了生命中最后的时光。我想其实真正爱自己的人,都会支持我们心中的想法吧,所谓陪伴,不仅仅只是陪在身边而已。

第二个故事:克朗的父亲经营着一家祖传下来的鲜鱼店,他又是家里唯一的传承人,机缘巧合,他喜欢上音乐。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继承鲜鱼店的家业,但是克朗不想这么做。他去东京读了一所大学的经济学,中途又因为音乐退学。不顾惜父母的失望和伤心,他毅然决然走上音乐这条路。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受到音乐人的注意。因为祖母去世,他回到家里奔丧。看着外人对他走音乐道路想法的蔑视和父母的为难,他开始犹豫。是应该继续追求音乐梦想,还是留在父母身边照顾传承家业?他不知道怎么办,给杂货店写了咨询信。

最后克朗收到的一封回信中写到“你在音乐这条路上的努力绝对不会白费。有人会因为你的乐曲得到救赎,你创作的音乐一定会流传下来。请你务必要相信这件事到最后,直到最后的最后,都要相信这件事”。

克朗的父母最后支持他继续在音乐的路上走下去,他也愿意放下一切再去尝试一次。结果虽然没有做到红极一时,但也真切地影响了很多人。

这是一个关于理想与现实徘徊挣扎的故事,我们其实在生活中碰到不少类似的事情,其实要做决定真的很难,一旦做了决定就要全力以赴。父母永远是爱我们的,带着自己的梦想活出更精彩的自己一定是回报他们最好的方式,也是对自己的最好交代。

第三个故事:川边绿发现自己怀孕了,但是孩子的父亲是个有妇之夫,她不知道自己应该生下来,还是拿掉。所以,她给杂货店写了一封信。

浪矢爷爷很认真地给她回信,他在信的末尾写到“最重要的是能不能让即将出世的孩子幸福。即使父母双全,孩子也未见得就能幸福。如果你没有做好心理准备,愿意为了孩子的幸福忍耐任何事情,即使你有丈夫,我也会建议你最好不要生”。

川边绿最后选择把孩子生下来了,虽然川边绿没有过上很好的生活,但即便是在自己贫血的情况下也让孩子获得了足够的营养。川边绿在一场车祸中丧命,孩子奇迹般生还。这个孩子长大了,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和妈妈为她付出的一切,所以给浪矢爷爷写了一封感谢信。

父母的爱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私的付出,他们的爱就像一本怎么写都写不完的书,贯穿始终,贯穿你我,只有相信美好才会让我们的前行路上充满力量。

第四个故事:浩介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但是在他即将升高中的时候,因为一些变故他的爸爸欠了很多钱,没办法还债,公司也快倒闭了。为了能逃离债主的死缠烂打,他们决定偷偷逃离居住的城市。浩介很想阻止他们,听说讨债的人会追到天涯海角,想到一辈子都要逃,他觉得很害怕。所以,他给杂货店写了封信。

浪矢爷爷在确认情况之后,给他回信中写到“除了积极向上的旅行,家人应该尽可能在一起。因为反感、厌倦等理由而离开,不是家人应有的姿态。”“趁夜潜逃不是好事,如果可能,应当终止。但如果做不到,我个人认为,你只能跟着父母一起走。”“最不幸的事情,莫过于因为趁夜潜逃,一家人最后分崩离析那样就真的一无所有了。逃跑绝不是正确的选择,但只要全家同舟共济,一起回到正路上来也完全有可能。”

浩介选择跟他爸妈走了,但是半路中他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一个人爬上另外一辆卡车逃离了父母。后来浩介辗转去了孤儿院,他的父母为了保护他,选择了自杀隐瞒他还活着的真相。

其实正如老话说的:家和万事兴,我相信如果当时浩介选择了再多走出一步,选择了与父母同舟共济,也许就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所以,当我们和家人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坚持下去,就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在本书的结尾段落中我们可以看到故事的开头和结尾圆满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让我觉得只要这期间一个环节出了差错,譬如翔太他们若没理会第一封信,或是回了两封就决定离去,或是没能想到如何说服音乐人坚守理想……这完美的圆怕是要变成一道有缺憾的弧线了吧。看似独立的几个小故事,却因为一些细枝末节的牵扯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杂货店和孤儿院这两座地理位置上相隔不远的建筑承载着浪矢爷爷和晓子对彼此的爱跨越了漫漫的时间长河给予那么多的人以温情,以救赎。这种神奇的力量竟一直延伸到他去世之后的三十三年,再次发挥其令人惊叹的魔法改变了几只迷途羔羊的命运。

这是一部充满温情的小说,是每个手握地图却依然不知自己身处何方的迷失者的指南针,更是发现地图只是一张白纸的心存恐惧者的一剂强力的安慰剂。不要犹豫,不要彷徨,大胆地上路吧,因为每一条你所走过的路,其实都是你人生的必经之路。你是自由的。下一次当你忘记你是谁以及你在这世界上存在的意义之时,记得写一封信,投进自己内心的牛奶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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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鬼吹灯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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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由什么小说改编?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介绍,小说《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是完善《鬼吹灯》系列的重要环节,揭秘了大量该系列中读者感兴趣的疑点,对整个《鬼吹灯》系列而言意义重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鬼吹灯小说结局,欢迎来参考!

可以说,这本书能够给之前留下的诸多问题作出很好的解释,是《鬼吹灯》的揭秘书。这将是《鬼吹灯》系列作品的完美里程碑,是对这个系列的一次总结。

而此次续写并改编成超级季播剧,除霸唱本人任剧本顾问外,更有田羽生的圣堂工作室一起合作开发剧本,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鬼吹灯之牧野诡事》从开始到定稿经历了16稿。

讲的什么故事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该剧讲述了25岁的上京小地痞胡天,原来和如同亲妹妹一样的小金牙生活得如鱼得水。

但是万万没想到,神秘女子冰轮则是为其带来了消失了20年的父母的消息。与此同时,口口声称是他父辈故交的后人雷厉,也是不怀好意的找上门来。

各种变故之下,胡天、小金牙和王耀等人整个陷入了其中,胡天决定带着小金牙和王耀,跟随着冰轮和其养父孙教授上路。去寻找父母的下落,但是就此没想到终极大BOSS,竟然就是冰轮的养父孙教授。

真相就此浮出水面,孙教授正是20年前引诱胡天父母去寻找霸王冢的坏人。其真正身份就此揭开,就是一直守墓的拘尸一派的叛徒。

他一心就是想利用摸金一门的人开启霸王冢,得到里面包含着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老胡等人彻底失踪后,就此盯上了可以摸金的后人胡天。

当胡天的身上再现了明月石现世,就此引发了拘尸法王注意后,就此派出了顶尖高手黎若花和掘子军,试图阻止胡天等人寻找霸王家。

孙教授不怀好意的利用之下,胡天等人经历了诡异的鬼市、恐怖的古宁村、凶险的剑陵。但是老胡等人是否真的如此,就一直活着被困在霸王冢中呢?

其实说白了,孙教授无疑就是想利用胡天的后人,进行开启盗墓的行动而已。但是胡八一真的在墓中待了10多年?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是什么

胡八一在霸王冢里得到了包含世间所有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里面的大秘密让胡八一有了新的想法,随后离开霸王墓去了下一站。

据悉,《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小说至是揭秘了大量的疑点。而电视剧则是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所以具体结局还要等到剧情的播出,以上只是猜测而已。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原著原本只是天下霸唱的随笔,改编成剧本后变动很大,天下霸唱介绍,自己监制的是文学剧本这一部分的内容。

而谈及这部剧最大的特点,他表示就是“青春范儿”,“新生代的观众更愿意接受一些年轻的故事,就像看他们自己一样。”

天下霸唱认为《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有一个所有影视作品共通的核心价值观“爱”,同时他笑称自己内心只有16岁,因此创作这些年轻化的内容没有隔阂,比如剧中“摸金二代”的设定。而对于演员们对角色的诠释,天下霸唱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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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经典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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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王蒙向百花园杂志社推荐了一篇小说,是北京一个初中生写的《不灭的绿意》。后面还附了一段点评。作者的名字我记不清了,内容更是不知道,也不是因为时间长忘了,而是当时看了几遍,根本就没看懂。以前我总认为自己虽谈不上聪明,但也绝不是太笨。除了诗歌看不懂外,像小说,诗歌这样的东西看上个一二遍还是基本会懂的。现在才发现以前的那些认为全是错误的,一篇千把字的小说看了几遍除满脑子充满了绿以外,其它全不知所云,看的晕头转向如坠雾中。网络可真是个好东西,帖子一贴出来,像这些笨人看不懂的东西,聪明人立马就把它夸成了经典,佳作,就差没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看来以前“两个凡是”的方针政策历经几十年现在还能用。也对,名人嘛,凡是名人推荐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凡是名人说好的东西我们要始终不渝地拥护。假如要是换成我推荐,保准会被骂成垃圾。

现在我才发现当今的名人也有当今领导的功能。领导说是,下面肯定一群人也跟着说是,不是也是,领导说不是,这群人肯定会比光速还快的改口说不是,是也不是。鹿能当成马,那肯定猪也能当成牛,同理把狗当成驴也不足为奇,这样一来,也有好处我们又多了几个成语用。厉害吧,名人就有这种功能,这正好也符合英雄人物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个哲学道理。名人说什么是经典,那肯定不是经碘,名人说什么是垃圾,那肯定不是好东西。

一般情况下,经碘不会变成经典,但有名人参与那就不一样了,经碘只需名人经(过一)点,立马“点石成金”就变成了经典。

这篇《不灭的绿意》如果是单纯的,经碘——经点——经典,推荐给百花园杂志社也无可厚非,关键是它根本不是小说而是散文,散文怎么能上小说刊物呢,就算后门比前门的威力大,能上,那也应该注明它是散文而不是小说啊。记得以前看武打片,但凡是武林高手就经常说,武术的最高境界是以不变应万变。难道对文学作品认识的最高境界是把散文当成小说,或把小说当成诗歌。

大家都知道是金子才会发光,看来会发光的不一定是金子,碘也会,只是光的颜色不同罢了。金子发的是黄光,碘发的是白光。你要知道这年头白的比黄的贵,不信你拿白金和黄金比一下就知道了。

记得以前看过一则消息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最喜欢那些看不懂的东西,以至评出的东西连好多作家都看不懂。我就想啊,如果把这篇看不懂的散文当小说投过去,保准那些评委目瞪口呆找不着北的称其为经典。这样一来说不定一下就打破了中国没有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纪录。到时候,咱也可以自豪的说,中国是文化大国,我是中国人,我们写的东西可以相互转化,你们看都看不懂。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事,你们可不能笑话我没出息。刚看到这篇被大师垂青被网友称为经典的《不灭的绿意》,要不是朋友劝,我差点就惭愧的撞豆腐自杀。后来想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还有机会,说不定哪天哪个名人看走眼,咱写的那些经碘作品经点也能变成经典。以前只知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现在又知道了个经典是怎么炼成的,经典是经过名人(点)众人(吹)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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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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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草房子》,我被书中那愉快的学校生活所深深吸引。那蓝天、白云、梧桐的枯叶,还有那一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这一切都令我向往。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那六年小学生活让他终身难忘。这六年小学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有悲、有喜、有泪。在书中有聪明的纸月、淘气的桑桑,还有那为了救油麻地里的南瓜而牺牲自己的秦大奶奶……而这些人中,我最欣赏的还是秃鹤。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但是,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因为他的秃头,同学们都会忍不住用手蘸一下去摸一把;因为他的秃头,蒋一轮不让他参加会操;因为他的秃头,他总是带着帽子上学;也因为他的秃头,他都想逃学;因为他的秃头,他还和校长和老师闹别扭。因为这个秃头,原来开朗、活泼的秃鹤不见了,他变得自卑了。

可是,自卑并没有一直笼罩着秃鹤,当《屠桥》缺少秃子——伪军连长的演员时,秃鹤自告奋勇给蒋一轮写信争取了这一个角色。为了演好这个戏。他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就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他排练得很认真、很努力,他演得一丝不苟,甚至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这个秃头“成就”了秃鹤成为“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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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明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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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明代的章回小说与“四大奇书”.明朝人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为四大奇书。

《金瓶梅》的作者叫兰陵笑笑生,该书反映了明代中叶的社会现实。

B.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线索,描写了贾、史、王、薜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日趋衰亡。作者曹雪芹,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清代小说家。

C.此外还有明代冯梦龙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清人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清人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清人刘鹗的《老残游记》,吴沃尧(字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李宝嘉的《官场现行记》、曾朴的《孽海花》被列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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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笑语嫣然蓝山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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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别分手,对方说,可否留下你的电话,Q号?我莞尔一笑,好啊!还是留下你的给我吧?说罢,我伸出了自己的手,说,就写我手上吧!- --题记。

一直坚信每一座城都有它自己的文化底蕴,城的历史之中有属于它独特的故事与韵味。

再去蓝山,已然是3年以后的现在。回忆3年之前的场景,带些夸张的成分有一番物是人非的感慨。实际上,确实如此。

3年里,变化得太多太多了。你还是3年以前的你吗?我问自己。 必须诚恳的坦白,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一边慢慢想着心事,不知蓝山就在眼前。蓝山素以岭多,奇山、异水、幽洞、深峡、流泉、飞瀑千年古刹的深厚文化令人陶醉,可是对于我来说,不过是路过的风景,路过的一段人生。青山秀水的安宁与静谧,对于现在这个嘈杂的都市人来说显的尤其渴望。

民风淳厚,清风悠扬,到处洋溢着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特有的人文积淀。我顶着灰的蓝的天空,走过不同的街道,爬过大大小小的山,触摸的每一条河流都有自己的温度。看着身边的路人,在取景框里摆着各种各样的POSE,大多数的时候笑得很傻,偶尔也有人在这个城市里黯然失神。你的镜头里填满了他人的微笑,我却在这头的镜头里看到了你们发自内心的愉悦,专注。每个人眼里的自己与他人,角度不同,态度不同,于是,同样的场景,承载了不同的感受。

“蓝山古八景”列队悠悠入眼来,令人目不暇接。

沿途的人怀着五花八门的心情在这条路上走着。在旅行的途中,经历平时生活经历不到的事,看到平时看不到的人,感受平时感受不到的感觉。

感觉好累啊,走不动了,有半路相逢的陌生朋友,给我提行囊,我笑笑。一路笑语嫣然,倒也相谈甚欢!临别分手,对方说,可否留下你的电话,Q号?我眼珠子一转,说,好啊!还是留下你的给我吧?说着,我从包里拿出一支笔给对方,伸出我的手,莞尔一笑,说,就写我手上吧。回去以后,我打给你,加你好了!对方很认真的写着数字,我微笑着不说话!写好了,我认真的看了看,对方再三嘱咐我,一定要加我哦。我把数字握在手里,收拾好行囊,朝对方挥挥手,飘然而去。。。再次摊开手心的时候,手心上的数字因为汗水的侵染,早已模糊不清了,不由的轻轻叹息一声,我对着手心吹了一口气,就像吹走蓝山空谷里的一阵清风。

我们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有时只是静静得相视一眼,有时则是微笑着携手一程,让各自的人生留下丰盈的一笔,然后,默默离开,成为彼此的过客。与我擦肩而过的人啊,转弯的转角,你邂逅了谁人的一小段插曲?抑或正在上演一段怎样的片段。

我想,芸芸众生有可能是为了逃离,有可能是迎接,有时候我们只是想看风景,有的时候是为了和想要的人在一起,还有的人只是在路上。看到的,忘记的。拥有的,失去的。

而今天,我只是想 没有杂念的只是欣赏蓝山沿途的风景。体会每一段旅程的与众不同。

我总相信,有一个地方,有一个人,会让我心甘情愿的停下漂泊的脚步。在春暖花开里欣赏所有的风和日丽里最美丽的风景,最美好的事物。

[小说笑语嫣然蓝山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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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门第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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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路过台东夜市时,织锦看见了小丁,她摆了一个烤肠摊,正满面欢喜地叫卖着。何春生在她的身后,两个人不时相互呵一呵冻僵的手,或是抱在一起跳几下,跺跺冻麻了的脚。织锦失神地望着他们,回想起何春生和她在一起的几年时光,从没笑得像今晚这样纯粹和放松过。想着想着,泪水就模糊了视线,她含着泪,暖暖地笑了一下,停了车。

她下了车,迎着凛冽的风穿过了马路。她要去告诉何春生,抽个时间把离婚手续办了吧。所有真爱,都应该得到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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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剃头匠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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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头匠是湘西鬼王所写的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络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剃头匠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所谓蚀心可不是将你的心脏腐蚀或吞食,它的功效是抹掉你的良心。用好听点的话来说就是让你性格变的强硬,明白了?”

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能有这样的植物,我略一沉吟道:“你应该服食过蚀心草对吗?”

旺达嘉措道:“我曾经尝试着进去过,不过洞内的蜥蜴实在太多,所以只能抢到一两棵蚀心草,服用后也不敢确定是否真能达到蒙骗神兽的程度,所以至今不敢贸然入洞。”

难怪旺达嘉措给人的感觉总有些阴郁,估计是服用了蚀心草的缘故,或许是看出了我内心犹豫,他道:“这点你必须要想明白,蚀心草的作用就是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或许原本你是个充满正义感的人,但吃了它后你心中的正义感就会不复存在,当然也不是说你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只是从性格而言你会更加工于心计,为了达成目的原本嗤之以鼻的手段也会毫不犹豫的使用,但我认为这点在当今社会也未必就是缺点,说不定对你反而有好处。”

这句话说的我心里一动,如果积极点看待这件事,那基本就是一个“不成熟的人转变为成熟之人的过程”。我所接触的这些人大多心怀鬼胎。常以乐观之心对待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或许我是该转变一下自己的性格,毕竟当英雄是需要机遇的,纵使有这个胆量,有这个抱负但未必能成英雄,可是如果能做一个性格强硬、行为果断的人也比我眼下这种哪头不靠的个性要好得多,至少将来在和别人交手时就不会吃亏了。想到这儿我道:“没问题,只要能见到小串子,我愿意尝试蚀心草。”

随着出洞的蜥蜴越来越多,洞口排的满满当当。腐臭味顿时大作,中人欲呕,旺达嘉措道:“蜥蜴属于冷血动物,夜晚时分气温本来就低所以这些动物的行动异常缓慢,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但是切记一点无论如何千万不要……”他话音未落廖叔站起身也不知道他施了何种法术,只见他左手一扬,空气中一阵烟雾缭绕之后出现了四条体型巨大扁平的百足虫。

这虫子身体宽大,人能稳稳的站在上面,而且当虫子从高处往下攀爬时身体还能扭动成“l”形,兜着我们不至于落于地下,细长的虫子从地上爬过时没有半点响动,这些蜥蜴根本没有知觉到我们已经从它们身边穿过了,所以我们很轻易的就钻进了山洞里。

所谓的地狱入口内部温暖潮湿,那种气味的简直比我进过最脏的厕所还要难闻,旺达嘉措似乎早已习惯。一路当先快速而入。

洞内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他随即掏出一个通体发出温润黄光的夜明珠照亮了一小片区域,只见这是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没有任何异常,只是地面上满是亮晶晶的蜥蜴粘液,臭味应该是来自于此。贞狂女划。

顺着山洞倾斜往下的土路,我们毫无阻碍的一直深入到洞内深处,果然在一片开阔地带生长着一片类似于灌木丛的黑色枝叶的植物,我压低嗓门道:“这就是蚀心草了?”

旺达嘉措点点头道:“没错。”说罢连拔了数十株枝叶最大最茂盛的草丛,接着转身向来路退去,因为洞内区域较大,夜明珠只能照到极小的一片,所以我连神兽的皮毛都未见到。

返回石台上,旺达嘉措从怀里掏出蚀心草堆在地下道:“稍等。”接着反身朝身后的山峰爬去,一会儿功夫便消失在绵延的山峰中,再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砂锅,放下揭开盖子里面并没有水,旺达嘉措道:“这东西可不能用水来煮,得用人血。”

我道:“那得出多少血。”

旺达嘉措举起自己的右手腕,用匕首指着动脉道:“咱们至少得流出身上一小半的血你能行吗?”

我道:“你成我就成。”

旺达嘉措毫不犹豫在动脉上划了一道,只见鲜血如流水般淌入砂锅里,足足流了小半砂锅的鲜血,血液才凝固住,旺达嘉措面部发白,嘴唇发乌,浑身都有些颤抖道:“该你了。”

都到这份上当然不能壮怂,我接过刀也将自己动脉划开,眼看着体内鲜血如喷泉一般淌出,我只觉得头脑一阵阵发晕,此时的一分钟对我而言简直比一年的时间都长,不过没过多一会儿旺达嘉措就将我的血给止住了道:“你今天已经淌了不少血,还是悠着点吧。”说罢用碎石头搭了个炉灶,将拣来的干树枝放入其中点燃,并将蚀心草放入锅中烧煮。

用大火烧开后旺达嘉措降火熄灭用炉内的残火闷烧,热气升腾而出只觉得气味十分古怪,是那种略带甜味的青涩气味,直到傍晚时分,集中在洞口的蜥蜴都缓缓爬回洞中,他才打开沙锅盖子,只见红色的血液已经变成了浓黑色,和墨汁差不多,而血腥气丝毫不闻,只有植物的青涩气味,也不算难闻。

旺达嘉措道:“你可得想好了,半碗蚀心草下肚,明天起你就不在是你了。”

“其实能变的更加成熟也是好事儿,说实话我比较向往那样的自己,眼下还是有些不太成熟。”

“好,既然你确定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那就让我们明天以全新的状态再见面吧。”说完这句话旺达嘉措忽然浮现出一脸古怪的笑容,接着将砂锅血液煮成的汤汁喝了一般下去,我也毫不犹豫将剩下的液体和残渣一股脑的喝下肚子。

过了没一会儿我忽然觉得肚腹中一股热气开始像头部移动,接着整个人都有种酒喝多了后醉醺醺之感,再然后则是头晕目眩,天昏地转,稀里糊涂便失去了知觉。

当我再次醒来也不知是多久之后,只见身边那三位闭目盘坐在地下,头上、身上、脸上满是灰尘。

难道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想到这儿我用力吸了口气,只觉得神清气爽。

说也奇怪,这次当我再睁开眼之后对于这三人的依赖感几乎降为零,如果是在服用蚀心草汁之前如果我睁眼见到这一状况,那么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唤醒廖叔,接着询问他此地的情况,但是现在我压根就没想到要唤醒他,反而觉得他在我身边就是个累赘,想到这儿我起身上了虫子的身体,稳稳下到平地之后又朝山洞而去,这次再看到山洞里密密麻麻的大蜥蜴我心里根本没有丝毫慌张,心情平静的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看来蚀心草对于人确实有改头换面的效果,真不愧是神物。

一路走到山洞深处我忽然觉得一切看在眼里似乎十分眼熟,本来我觉得或许只是自己的幻觉,然而冥冥中似乎有一股力量控制着我将我带到一处看似灰扑扑的石头前,我从百宝囊中取出了一道神符贴在石头上,只听喀喇一声轻响,眼前一块巨大的石头开始缓缓移动,接着一道巨型山洞出现在我面前。

此刻的我心如止水,稳稳的走进了山洞中。

山洞内部到处闪烁着诡异的绿光,如果这是动物的眼睛,那么意味着我肯定掉入了一处猛兽的巢穴中,不过随即这些绿光便片片漂浮不停,看样子不可能是动物的眼珠子了,我暗中送了口气。

我所站立的位置是洞里的中央地带,而距离我身前不远出竖立着一个巨大的白玉雕刻的水池,池中是一个长着翅膀的人,有点像是西方神话中的天使,不过随着年代的久远,“天使”身上长满了了苔藓和泥灰,而水池中除了泥土似乎还有蝙蝠的粪便。

而水池两边各有一条青石板铺成的道路,每一条路的尽头都竖立着约一人高的洞口,然而我毫不犹豫的便进了其中一处山洞,洞中几乎没有了温度,我进入后便觉得寒气扑面袭来,简直比三九腊月天还冷,很快我的眉毛、头发上都结满了冰碴子,但我的身体却丝毫不觉得寒冷。

也不知走了多久,忽然我隐隐约约发现洞口的尽头处闪过一丝火光,这让我精神大振,加快步伐赶了过去,离洞口越近火光看的越加清晰,穿过洞口我眼前是一处并不算大的空间,里面长着一颗巨大老树的根部,而在这树根之上一动不动的坐着一个浑身白衣,满头白发的人,他正面对着我,脸色也是苍白至极,不过他双目紧闭,否则我和他正好能看个对眼。

我心里依然是静如止水,绕过只是悄悄的绕过这棵老树继续往下而去。

随后的通道足有几公里长,穿过之后猛然眼睛一亮,我进入了一处巨大的空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许多骸骨,这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满地都是白森森的人骨头,有的呈碎裂状,惨不忍睹。至于其余的就只有用神妙来形容了。此处的宽广,之前山洞内的空间和此地相比只能算是一个小碗了,巨大的空间内使用和铁牛山“古堡”完全一样的材质构建的四周墙壁和地面,非常光滑,但是人走在上面却并不会打滑。

巨大的空间内除了白骨还有一个形状奇特的池塘,里面全是闪闪的水银,池塘周围竖立着六根巨大乌黑的柱子,每根柱子都雕刻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金龙。而柱子和池塘前面则是一个三面阶梯巨大的塔台,塔台正中竖立着一座巨大的隐隐发着青光的石碑,上面用奇怪的字体写着两个巨大无比的字。

整个空间虽然巨大,但顶上满是自然晶体透出诡秘的白光,所以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这个空间巨大的地方,所有人都深感自己的渺小。而石碑上的字居然是——龙墓。

饶是我的心理素质有了翻天覆地的提高,此时也被震惊的激灵一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居然被我自己带到了龙墓里。

忽然我脑子冒出了一段话,当下不由自主的说出道:“此事有关国运,决不可等闲视之,若蛮夷之地真有祥物,朕甘冒天谴而诛之。”我脑子里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想到这儿我的心脏简直跳到了极限。

这时我又想到旺达嘉措曾经对我说过当遇到不甚明了之事可以问狼牙,我虽然知道这是极为不靠谱的说法,但人到我这份上还能怎办?只有尝试一切可以尝试的手段了。

想到这儿我用抖成一团的手摘下脖子上挂着的狼牙,然而当我取出来后一眼就看呆了。

狼牙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换成了一块玉佩,而圆形玉佩上三处重新连接的细缝看的清清楚楚。

当三块玉佩重新连为一体就可以唤醒沉睡中的飞天将军。廖叔的话我记得清清楚楚。

与此同时只听一阵沉闷的吼叫声,只见洞穴深处一头身体巨大的野兽缓缓走了出来,这是一只虬寅,和我在海上见到的那只相比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有九个脑袋,这是九头一尾的开明神兽,只见它缓缓走到我身边曲腿跪下就像小串子那样在我腿边不停挨擦,和我的神态亲昵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又是一阵响亮的尖叫声传来,这声音隐隐有裂金碎石之调,只见一道黑影从山洞高处一跃而下,鼠妖稳稳的站在我面前,还是那副模样,但是神态似乎多了一丝恭谨,不过和之前相比它足足多出来六条尾巴,我的鼠妖居然是一头九尾的陆吾神兽。

我在度过了最初内心的慌乱之后,情绪上渐渐镇定了下来,虽然这些天我一直觉得廖叔和我在一起是有他的目的的,但打死我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但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是……

我又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过于高估了自己,因为一直以来我从没有表现过高于常人的能力,怎么就会成了“他”呢?

只见鼠妖……不对,它是有“本名”的,从今天起我不应该再以鼠妖称呼它,这个看似萌哒哒的老鼠名叫陆吾。

它一溜烟上了开明的脊背,随后两头神兽转身朝深处走去,陆吾转身对我发出尖利的叫声,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立刻跟了过去,随着它两经过水银池子时我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确实还是我杨川的模样,于是我心情又平复了几分。

只见两头神兽将我带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峰前,鼠妖纵身而上,爬在巨石上,随即它竖起指头,轰然一声指尖上燃起熊熊大火,鼠妖手指虚空一点,只见烈火在它指尖喷涌而出,石洞顶部顿时腾起一股直线般的火焰,有了火光通过洞顶的石英,池子里的水银的反射黑黝黝的龙墓里光线顿时明亮起来。

而我也看清了石壁上刻着的一幅幅图画,从上到下仔细看来我终于明白了一切。

壁画中记载的就是汉武帝派出飞天将军执行刺龙任务,而随后这批惊天动地的刺客们却最终发现所谓的“龙”其根本就是一种叫荆棘鬼蟒的东西。

而荆棘鬼蟒对我而言并不特殊,在东沙群岛我见过这种生物,只是因为它身体长角所以被误解为这是神龙降世,而这种生物在飞天将军的手中自然是毫无抵抗力,所以一场“刺龙保卫名誉”的战斗就成了一场闹剧。

刚想到这儿就听廖叔的声音传来道:“李将军,您既然已经觉醒,这里的事情自然无需我们交代了。”

说罢只见洞口处火把山洞,廖叔和三名仙风道骨的道门中人齐齐走了进来,见到他我心里是想喊他廖叔的,可是话到嘴边只是微微展开左边嘴角冷笑了一声道:“你们为何要唤醒我?”

“非是我们有意打搅,只是将军没七百年一个轮回之期,这是道家仙术中明明白白记载的,我们只是助将军恢复记忆罢了。”

或许是因为没有喝下孟婆汤,曾经的记忆瞬间在我脑海中复苏了,一桩桩延续千年的绝密往事就像电影一般在我面前缓缓而过,我是如何被汉武帝秘密选为刺龙的人选,蛊师与道士是如何各显神通将种种神奇的能量传入我的体内,而在我找到荆棘鬼蟒准备杀死它时却在鬼蟒身边见到了开明、陆吾两头神兽。

楼兰国王所说的“龙”其实根本不具备丝毫神奇性,而一条蛇最终能长成荆棘鬼蟒正是因为另外两头神兽暗中操控的结果。

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你身后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着你,无论你的能力有多强,你有多牛逼,但你永远都是被控制的那个。

而随后经过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我最终收付了两头神兽,成为了操控它们的力量。

正是因为这场大战,我体内积蓄的力量被彻底唤醒,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皇帝在我面前不过就是一个肉眼凡胎之人,我凭什么要收他的操控,于是我找了三名心腹,让他们选择了一片栖息之地,以此保证自己的肉身不灭,我的灵魂可以永存天地,每七百年便可以转世一次,然而灵魂所控并非自身,所以我的记忆需要人惊醒,而每当惊醒我之后,作为报酬我就会将自己掌握的技能交给这些凡人一些。

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就是玄门中人你死我活争斗的开始,因为谁都想在我面前邀这份功劳,以此获得最大的利益。

我冷冷笑道:“其实你们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龙对吗?”

廖叔道:“龙生于穷山恶水,葬于天地之间,又何来龙墓,出自于人手自然不是真的。”

“所以飞天将军根本就不应该存于世,是你们这些人为了获得利益,蛊惑皇帝,以玄门之法造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出来,并以此骗取了大量的珍宝财富,可是你们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强忍着内心的愤怒与悲伤道。

“李……”仔细想了想后廖叔又改口道:“串子,人人都想长生不老,难得你有这样的机会难道还不满足?”

我冷冷道:“人之所以求寿,是因为你们不懂意志消亡的好处,这一世的悲伤常人最多只需要承受一辈子,而我却永远无法从中脱身而出,这种永世不忘的痛苦对于人而言有何意义?”

“可是你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这也是常人不可及的。”廖叔道。

“再美好的事物,体会的时间过于长久只会变的索然无趣,更何况我只是你们争夺利益的砝码,我被你们利用了上千年,难道你们还要继续下去吗?别忘了我可是人,是人总是会觉醒的,从今天起我与你们再无任何干系,任何一门一派都别想从我这儿得到任何资源,这就是我报复你们的终极手段。”说到这儿我忍不住得意的笑了。

看着四人惊慌失措的表情我内心的满足感瞬间爆发到了极致,我已经被他们愚弄了上千年,即便是再蠢总有觉醒之日,而今天就是我的觉醒之期。

想到这儿我朝虬寅和鼠妖望去,只见它两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动物永远比人忠诚,所以在我永生的千年之中,只有它们才是真正死心塌地不求回报跟着我的兄弟,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带着它两朝山洞深处走去。

“串子,你要去哪儿?”廖叔的声音隐隐传来。

我的脚步停住了,想了想我道:“叔,当你把我看成一颗的同时,你不过也是别人手里的一颗,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属于你的权利,放手吧,否则你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切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的,到那个时候悔之晚矣。”说罢我不顾四人的苦苦哀求继续朝山洞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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