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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优秀20篇)

《帝王业》是寐语者的“成名作”,讲的是王儇与萧綦因为一场权利的交易,先婚后爱共定天下的故事。开学吧小编整理了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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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小说之抽签排座位作文

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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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开学的第二天,照常来说应该换座位了。

一大早,杨老师带着一个红色的小盒子走进了教室,把那个盒子放在了讲台上。同学们都十分好奇,都在底下议论纷纷。

“同学们请安静下来。今天我们要换座位,和以往不同的是,我们这次是抽签换座位。抽签换座位就是你抽到谁就和谁同坐,因为同学们高矮的不同,所以老师事先给你们分成了六个组,除了最后一组是七个人,其他每组八个人,从八个人中我又挑选出了四个人来抽签,下面我叫到的同学请站到上面来。”

杨老师拿出了一张表,念上面同学的名字,其中也有我。

同学们都很兴奋。很快,轮到第四组的江明超了,他搓了搓双手,嘴里不停地在念着什么。我们都知道江明超在祷告不要再和江思美同座了,他和江思美已经同座三年了。我们都很好奇他们两个这次还会不会同座,所以大家都没说话,静静地都望着江明超。江思美更是紧张地紧握双拳,瞪大了眼睛。江明超突然火速地抽出一张纸条,看了一眼。看完后立刻傻了眼,低头不语。我们的好奇心更重了,都催讲明超快说,江思丽气得直跺脚。

“江明超,快说说你的新同座是谁吧。”杨老师也忍不住问。

江明超用颤抖的声音说:“江江……江思美。”

全班哄堂大笑。江思美指着江明超气急败坏地喊道;“江明超,你的手气真的太败了。”

江明超无奈的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走下了讲台。

轮到我们第五组了。第一个抽签的是莫佳佳,她摸了好久才摸出了一张,看了一眼后,失望地说;“赵亚飞。”赵亚飞瞪大了眼睛,刚想说什么,就被莫佳佳锐利的的目光吓回去了。第二个抽签的人是我,奇怪的是赵亚飞一直很紧张地看着我,好像抽签的人是他似的。我打开纸条,读道;“林亦凡。”有几个女生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因为林亦凡是我们班最帅的男生,许多女生都想和他做同座。我却不以为然,因为我知道抢手的不一定都好,抢手的也可能是烫手的。

座位排好后,大家都津津乐道地说着。而江明超和江思美却一直到现在都还在吵嘴,赵亚飞闷闷不乐的看着侦探小说,而林亦凡一直都在看NBA的杂志,没怎么和我说话。我无趣地环顾四周,突然发现“白雪公主”范菲儿没有同座。奇怪,以前都是我们班学习最差的黄春没有同座(因为我们班的人数是单数),这次为什么是坐在第四排的美女范菲儿呢?莫佳佳也发现了,她站起来说;“杨老师,范菲儿没有同座。”正聊得不亦乐乎的同学们也停了下来。

“同学们,今天我们班要迎来一位新同学,也是范菲儿的新同桌,他叫唐大于。他现在在办公室,老师去把他叫来。”

“唐大余,这名字有趣,他为什么不叫唐小余呢?”杨老师刚走江明超就转向了我们。

“我想他一定很胖,像条大鱼。”林亦凡猜测道。

“NO,NO,我觉得他是条小鱼。”江明超突然小声地说,“你们忘了江思美刚转来时,我们听到这个名字,都以为她是个美女么?谁知道是个男人婆。所以,我看这唐大余是条‘小鱼’。”

江明超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林亦凡也是。

这时,老师领着唐大余进来了。林亦凡猜对了,唐大余是条‘大鱼’,他的脸圆的像球,走起路来,肚子一抖一抖的。

“同学们,这就是我们的新同学,他的名字叫唐大余,让我们一起掌声欢迎。”杨老师笑吟吟地说。

全班立即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唐大余好像还有点不适应,笑嘻嘻地看着我们。

“唐大余,你坐到那个空位子吧。”杨老师指了指范菲儿旁边那个位置。

唐大余坐到了范菲儿旁边的座位,宋诗转向唐大余说:“Hi,胖大鱼。”

唐大余没有理会宋诗。杨老师走过来交给唐大余这学期的课本,还在他的耳边说了什么,唐大余点了点头。

下课后,雨尘来找我,现我抱怨道;“我怎么这么倒霉,抽到宋诗这个死鬼,不像你怎么幸运。”

“嘿,雨尘,你要hold住啊!”我笑着说。

“我看我是hold不住了。”说完她看了看宋诗。

宋诗一直缠着唐大余,看他们俩聊的还挺尽兴的。佳玲见我们笑得这么开心,就走过来说:“什么事这么开心啊?”

“还不是宋诗么。”雨尘笑道,“对了,我们三个好久没有聚在一起过了,今天放学肯德基我请客,怎么样?”

她见我们不语,突然拍了一下脑袋说:“你瞧我这记性,都忘了小晴你不太喜欢肯德基,佳玲就更不用说了。那你们放学说了算吧。”

放学后,我们还是决定去学校附近的小吃店,因为不想让雨尘破费。

晚上QQ一上线,我们班的QQ群就一直在吵,大家都在聊今天抽签换座位的事,聊得很尽兴呢!这时,宋诗把唐大余的QQ发了过来,哦原来如此,难怪他今天一直缠着唐大余呢!

我只上了半小时的QQ就下了,躺在床上看小说,只看了一篇,我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默小说之抽签排座位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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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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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我读完了一部少年长篇小说——《草房子》。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六年中,桑桑遇到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撼动人心的故事:秃头男孩坚守尊严;少男少女毫无瑕疵的纯情;坚强少年与命运相拼的悲怆;孤独老人对儿童的喜爱;桑桑得的怪病,使他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领悟……

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桑桑。坚定不移的希望经历一阵阵风雨的磨难后,终于现出了一道绚丽的彩虹,驱散了死神的威胁。桑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刚强。我十分钦佩他这种常人难以拥有的意志。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每当考了一个不理想的成绩,我都会灰心,自暴自弃,一点都没有信心;每当我走在夜晚的街道上,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令我胆战心惊;每当遇到困难,我也很难勇敢面对……看着书中的桑桑,我很佩服,也很惭愧。

我也学到了这本书中的写作特色——反衬。作者以反衬的方式写出了一个个如莲花般的好少年——出淤泥而不染。书中的陆鹤——一个秃头男孩就是最好的例子。陆鹤从小就饱受人们无缘无故的嘲笑和歧视,可他却能乐观地面对上帝对他的考验。果然,“天生我材必有用”,在一次重要的戏剧比赛中,必不可少的主角竟也是个秃子。当他成功的为一个学校、为一整片油麻地小镇争光时,人们才发现,即使是个秃子也可以使自己的头发光、发亮;可以使自己人生的舞台绚丽多彩……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书中的故事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在我眼前闪现,主人公的高贵品质像颗颗闪亮的星星照耀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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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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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呼兰河传》,灰暗的色彩,平静的叙述,把我们带到了20世纪初的呼兰城。

走进小城,在灰色的天空下,人们日复一日平静地生活着,春去,秋来,循环往复。唯一飘出笑声的地方,就是作者跟祖父在一起玩耍的后院。作者的童年生活快乐,却也寂寞,从祖父这里她获得里唯一的家庭温暖,祖父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爱,是作者心底最温暖最美好的回忆。除此之外,在《呼兰河传》中,作者通过所见所闻,描写了呼兰人的圣湖和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

小城种的人们,大部分都是看客,他们愚昧无知,冷酷无情,对生命漠视。

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见人一点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大漠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这一切都表明了这个女孩子并不像谨小慎微的团圆媳妇。于是,婆婆开始“好心”地教导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了。却没想到出了事,小团圆媳妇“病”了。然后,“热心”的各位邻居带来了各种偏方,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画符、用开水烫……一一试过后,小团圆媳妇终于不再反抗,不再天天笑呵呵的了。她死了,终于“回家”了。

让人毛骨悚然的治病过程,就是在各个“热心肠”的邻居的围观下完成的,人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也许还比不上几块豆腐。这是什么样的吃人规矩!这就是打得小团圆媳妇丢了半条命的规矩,这就是呼兰人守着的老祖宗留下的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它吃掉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更吃掉了千千万万呼兰人的心。他们像是没有知觉一样,麻木愚昧,自欺欺人,真是可恶,可叹!

万幸,在冯歪嘴子身上,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他在王大姐死后,一个人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虽是艰辛,但他并没有放弃,他“改担水,担水,该拉磨,拉磨”。冯歪嘴子坚强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他虽然也常常满满含着眼泪,但是他一看见他的大儿子会拉着小毛驴饮水了,他就立刻那含着眼泪的眼睛笑了起来”。是啊,哪怕生活再苦再难,只要有希望,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而这,我想也是作者萧红的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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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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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遭遇意外鲁滨逊被卷到孤岛上,过起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在岛上,学会了他以前学不会的东西。他学会了乐观豁达,他学会了勇敢创造,他学会了坚持不懈,他学会了战胜自我,他学会了实现人生的价值,他也学

会了一样珍贵的东西——信念。鲁滨逊在严酷的现实生活面前,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他战胜种种困难,顽强生存下来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到自己人生的道路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困难、挫折等着我们解决,只有

学会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勇敢面对一切难题,拥有必胜的信念才能达到我们自己的人生目标。

虽然像《鲁滨逊漂流记》故事中的主人翁那样的遭遇和经历是极少见的到,但是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的生活、工作中总会遇到些看似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压力,要学鲁滨逊那样具备挖掘自我潜能的能力,面

对险境坚持自我的生存本领,是啊,信念是多么重要!我要学习这种顽强的信念。有了它,任何挫折,都会低下头来的!

信念,这是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重要的,信念是我们实际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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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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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尧

我最崇拜的人,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读过他的很多书:《狼王梦》、《一只猎雕的遭遇》、《王妃黑叶猴》、《双面猎犬》……他的书我一拿起就放不下来。

他的小说中主角全是动物。有凶猛的老虎,强壮的大象,聪明的乌鸦,活泼可爱的小鹿……小朋友们天生喜欢动物,所以他的小说有无数孩子喜欢。我也是这无数个孩子中的一员,天天想着有一天得到他的亲手签名,那样我该会多兴奋呀。

石溪写在书里的动物都是有血有肉、重情重义的。最后一头战象临死前,还要去他之前挥洒热血的地方看望它的同胞,最后才去象冢;退役的军犬黄狐,在生命最后一刻想着尽可能多排地雷,用自己的生命为主人铺上一条安全的道路;一群羚羊面对猎人,飞渡过悬崖,这是一座以老羚羊的生命搭建处的桥,它们以自己的生命作为桥墩,才得以让年轻羊获得新生,最终一半死亡,一半新生……我崇拜沈石溪,因为他竟然如此了解动物,我猜测为了写这些小说,不知花了多少时间和动物待在一起,他观察动物,他和动物做朋友,他写出了真正的情感。

沈石溪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会帮助动物。他的书大部分是因为他帮了动物,从而记录下来的。在《与乌鸦做邻居》中,他帮乌鸦王治伤,给它食物,最后鸦王救了他两次性命。当他被红嘴蓝雀攻击,险些掉下深入万丈的悬崖时,鸦群救了他;当狂风大作,电闪雷鸣,飞沙走石的时候,乌鸦硬要把沈石溪从房子里拉走,他刚出门,一个球状闪电把他的家轰成了焦炭……

他还救助了小白象,银灰笔写下了《白象家族》这本书。《骆驼王子》中,他与藏族向导强巴救了骆驼王子,由此观察到稀奇罕见的野骆驼的生活。所以,他无私救助动物也成了我,变成他粉丝的原因之一。

沈石溪是一位动物小说大王,在我心中是我最崇拜的人。当然我们身边有很多很好的小说家,但在我眼里,怎么也比不上这位动物小说大王。他的小说在我眼里一直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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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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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名字,就明白这书必须很无聊。《海底两万里》,一看便不是我喜欢的书的类型,我更是不会好奇里面的资料,若不是该死的作业,我怎会买这样一本看起来如此枯燥的书。“忍耐一下,你是为了完成作业,你务必看这本书,不管它有多么糟糕。”我这样对自我说。

就这样,我翻开了第一页……

故事开始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怪物,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理解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不幸落水,才发现这怪物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鹦鹉螺号”,船长尼摩邀请他们开始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经历了各种险情。最后,到达挪威海岸时,不辞而别的阿龙纳斯将海底的秘密公之于众。

书中人物寥寥,有名有姓的只有几个。但就是这么几个人,一艘潜水艇,一个神秘的船长尼摩,一个学富五车的科学家,在各种探险历程中,在将近一年的时光中,纵横海底两万里,为演绎出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惊险刺激画面,海底墓地,珊瑚谷,巨型章鱼……描述了他们周游各大洋的冒险经历,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

故事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是尼摩船长。他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十分吸引人的人物。他如大海一般兼具热情、冷酷、和善、危险、温和、暴躁、随和、任性……他根据自我的设计建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我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但他的良心从没有被残酷的生活经历磨灭过。

他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他心中充满痛苦,却仍是善良的……在南极缺氧的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最后一丝空气,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不惜牺牲自我生命的行为深深感动了我。

合上了书,我的心仍停留在奇幻的海底。就是这以前被我无限排斥的书,竟然会如此好看,在漫长的旅行中,我时而被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被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交替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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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青春最好时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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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最好时》是念若青衫的力作,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因命运交错互换身份,而展开的寻找身世之谜的校园故事。下面是青春最好时小说结局,一起来看看:

夏儿和齐晓儿视频,她看到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关心她,纷纷安慰鼓励她,倍感温暖。吕老师为夏儿的事忧心忡忡,她和蓝老师并排走在校园,蓝老师让吕老师闭上眼睛深呼吸,偷偷亲了她一下。

吕老师找到史老师给夏儿请假,史老师经过上次妮可和爸爸的事反思到自己以前对学生太过于苛刻,她批准了夏儿的请假。史老师还找到初音音,为之前一些不近人情的批评道歉,初音音没有生史老师的气,她反而感谢史老师帮她成长。许空凛让李白帮忙查查他学校账号的登陆情况,想找到之前擅自改他调研报告的人,李白查到登录地址竟然是女生宿舍。许空凛去找李妮可,他们一起来到校园。许空凛询问李妮可还记不记得调研报告F的事情,这一次,李妮可没有任何欺骗,承认事情是她做的。原来妮可在图书馆偷听到许空凛和初音音的谈话,她知道许空凛要和初音音一起考F后,不想看着和自己青梅竹马的许空凛为了别人放弃前途,就想办法复制了他的账号和密码,把许空凛的作业修改了,结果拿到了A。

现在的妮可,已经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面对妮可所做的一切,许空凛没有责备,反而自责一直以来都忽略了妮可的感受。为了帮初音音能尽快想起往事,许空凛给她打电话,约她明天跟他去一个地方。第二天,许空凛带着初音音去了游乐园,在游乐场的长椅上,他把调研报告F事件的真相告诉了初音音,初音音欣慰不是许空凛背叛了她。二人一起坐云霄飞车,初音音的脑海里突然回想起了离家出走时的一些事,因为一次测试没考好被妈妈骂,想用一起考F来试探许空凛是真正爱自己,还是只在乎她的成绩,结果许空凛考了A。回家妈妈知道她故意考F打了她一巴掌,她又从妮可口中知道了妈妈的血型,并且在家里找到了初明珠收养她的协议,于是便感觉自己一直生活在谎言中,十分痛苦。这时又她收到陌生人的短信后,说她有一个妹妹在新南方,她才会去新南方。初音音还想起一件事,她的网络相册和手机同步,手机丢了,但使用手机的人只要拍照,就会自动传到网络相册,她记起了网络相册的密码,看到相册里有陌生人的自拍,这个人应该就是“拖鞋”的同伙。

许空凛让初音音赶快把照片传给陈警官,他给陈警官打电话说明了情况,要尽快帮夏儿洗脱嫌疑。许空凛回家到处翻找之前初音音送他的篮球衣,觉得上面可能会有什么线索。他终于在爸爸的坐垫下找到了那件上衣,就把球衣拿去学校交给初音音,初音音看到球衣后记起上面写的那个数字指的是图书馆里的莎士比亚文集。其实那时她想离家出走,但一个人害怕,想让许空凛陪着她。两个人正说话的时候,同学郝恬走了过来,郝恬知道他们在查找给她发短信让她去新南方的人,她承认发短信的人就是她。

郝恬承认是她给初音音发了短信,原来郝恬经常上网买东西,有一次看到夏儿在网上卖东西,看到长得和初音音一模一样,又听到妮可说初明珠血型的事,好奇心起,就给她发了短信。因为初音音提供的照片,打劫她的嫌疑人被抓到,夏儿被洗清冤屈。李白和夏儿知道了很高兴,一起在校园长椅上谈论此事,夏儿决定这学期结束后回新南方上学,争取考一个好的大学。这时初音音和许空凛过来找他们,初音音希望找到亲生父母,但夏儿觉得现在姐妹重逢,他们有初明珠和夏建国的疼爱,生活也很美好,消除误会的姐妹俩紧紧相拥在一起。

吕老师在课堂宣布,初音音和许空凛并列第一,直接拿到了常春藤的入学名额。经过警察调查,夏儿已经洗脱打劫嫌疑,同学们纷纷鼓掌。老师走后,妮可来到初音音面前,向她真诚祝贺。而此时,夏儿和李白躺在校园的草坪上,感慨青藤竞争大,她打算周末去新南方看同学们。夏儿回到新南方,齐晓儿他们都很高兴,都为新的一年做好了准备。夏儿听到冷少和齐晓儿在一起的消息更是开心,这时朱老师走过来,听夏儿下学期要回来复课,准备考大学,夸她懂事了。

杜紫紫也看到了夏儿,告诉她刘强已经去实习了,至于夏儿的欠款,初音音帮她还了一半,其余的就当做初音音给他们补习英语的学费了。初音音要出国了,到新南方寝室和室友合影留念,纪念那段难忘的生活。夏儿到敬老院看养父,夏儿告诉养父,初明珠想接他到城里住,但夏建国已经习惯了敬老院的生活,不愿离开。夏建国拿出了夏儿和初音音襁褓中合影的照片,许空凛发现照片后面有字,夏儿把照片反过来,上面写着“小乐和小欢姐妹,生于1988年4月10日,姐姐小乐耳后有痣,望有缘人好好照顾,无以为报”几行字,许空凛在初音音耳后发现了一颗痣,姐妹之争也算有了结论,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李白告诉妈妈,如果她觉得和现在的男朋友不合适就分开,要找个真正爱她的人过一辈子,陈娇娇感觉儿子长大了,懂事了。许空凛回到家,看到一向喜欢打游戏的爸妈呆呆地坐在沙发上有些奇怪。他主动要求和爸妈一起玩游戏,自责对父母关心太少,许爸许妈已经知道了他通过面试要出国的消息,卖掉了游戏账号和装备给儿子准备了学费,看着妈妈把银行卡交到自己手里,许空凛感觉沉甸甸的。

许妈还告诉儿子,陈娇娇要开美容院,已经拉到了资金,他们准备入股。蓝老师正式向吕老师表白,吕老师经过慎重考虑,答应了,他们的爱情也修成正果。许空凛要到补习班做兼职,以减轻父母经济压力,初音音知道许空凛出国是为了陪自己,她突然问许空凛愿不愿意和他一起放弃出国名额,最近经历了这些事,让她对人生有了新的思考,从前自己最在乎的所谓的荣誉、骄傲,并不是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她想留下来和妈妈、夏儿在一起,许空凛握着初音音的手承诺,无论她做什么决定,他都支持她。许空凛和初音音放弃了出国名额,妮可拿到了这个名额,她向袁野告别,袁野的父母已经给他安排了出国留学,这样他们可以结伴同行了。

许空凛和李白决定重回校篮球队,一起打学校最后一次联赛。校联赛,许空凛和李白配合默契,为青藤一次次赢得加分,夏儿、初音音、妮可、齐晓儿和同学们都来加油助威,激烈的比赛场,欢呼声、加油声此起彼伏,快乐在每个人心里荡漾,尽情享受着这最美好的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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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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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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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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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作文大全摆渡人

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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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摆渡五百年,回首凡尘不羡仙

——题记

“逆臣哪吒,勾结妖猴,祸乱天庭,奉天帝旨意,打下忘川,摆渡万年……”

无情的宣判声仍似在耳畔回荡,换下了战衣,一袭黑袍的他缓缓走到河畔,平静的目光打量着身前一望无际的忘川冥河,阴冷的夕阳照耀下,泛起层层波澜……三太子哪吒,托塔天王之子,昔日的辉煌已离他远去,他抬眼望着头顶黑胧胧的天空,深邃的目光好像要穿过天际,直欲看到歌舞升平的天庭,那繁华的世界。“我错了么……”许久,他发出怅然的叹息.“为凡人摆渡……”

河水哗哗,一艘古老的小舟静静停靠在河边,那里有一座木屋,他默默地坐在屋前,看着日出日落,看着四季变化,等待着渡河之人。

春去秋来,不知过去了多少岁月。

这一天傍晚,夕阳将逝,他缓缓抬起头来。“等了多少年,终于等来了第一个渡河人……”

灰蒙蒙的天空之下,一位看似柔弱的书生缓步走来,眉目间透露出智慧,似乎只是一初学成才的儒生,但眼角末梢的沧桑却显出了他的本性。

人至死,黄泉路旁,还年轻壮年之貌,不复苍老之容。他想起了天庭流传的一句话。

“船家。”饱含沧桑的声音响起。

他抬起头,融入黑暗里的面孔上,在看向那书生时,露出了微笑。

“这河可是叫忘川?”那书生望着河水,轻声开口。

“是的."

“那……对面可是彼岸?”

“我没去过。”

“有趣……”书生轻声笑了起来。

“这舟,为何没有桨?”

“天庭之人,摆渡不需用桨。”

“仙人么……”书生眼中透出明悟,迈向小舟,“送我渡河!”

他轻轻一笑,慢慢站起身来,纵身一跃,似缩地成寸,飘然落到船上,左手轻轻一挥,哗哗声下,在那夕阳中,小舟缓缓向前驶去,向着看不到的另一边慢慢的行去。

在凡人看来这一惊人之举,书生只是目光一闪,但似乎并不震惊。

“仙人,一定很快乐吧?”哗哗声中,书生打破了沉默。

“那你要看怎么想了……”他微微一笑,看着一望无际的冥河。

“我年轻时曾踏遍神州大地,搜集无数民间传说。”说到这里,书生略微停顿了一下,“听老人讲,忘川摆渡人,都是得罪天帝被贬。”疑惑的目光凝聚在他身后,“可是如此?”

“你说呢?”他回过头来反问,深邃的目光似乎要摄人而入。

书生不为所动,“看来,人间天庭的帝皇都是如此……”

“视臣下如粪土?倘若令我为仙,定要写尽天帝不义之举!”书生似乎陷入了回忆,愤慨道。

“你在凡间也是如此?”他对书生的前世产生了兴趣。

“是又如何?过了这忘川,该忘得也都忘了……”

他沉默着,静静的聆听书生的叙述,在凡间,书生的正直,书生的仁义,书生的公正……

直至到了岸边,夕阳成为了如眉的月,映在这忘川河上,书生坐在那里,沉默了许久……

“到岸了。”他轻叹,书生的经历让他回想起了他自己,天庭凡间,竟是如此相似。

“下一世,我宁愿做一个普通人!”书生苦笑的站了起来,走下船。

“一路顺风。”他向书生祝福。书生没有回答,只是微微一笑,迈起步子,缓缓离去。

“会的……”轻声的喃喃,他听到了。

深深的望了一眼书生的背影,“你会名垂青史的。”他叹息道。朝着缓缓消失的背影,他抱拳一拜。“司马迁……我会记住你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已经不记得自己送走了多少人,但似乎只有那书生,触动了他的内心。

悠悠五百年如流水般划过,这一天,他猛地看向了天空。

轰隆隆的雷声响起,清天的威严扑面而来。

“因凡间东土取经人欲至西天,妖猴归顺,天帝特令,叛将哪吒戴罪立功,于天庭为取经人护道……”

震耳的声音回荡天地之间,他微微一笑,“护道么?天帝。像司马迁一样,从现在起,我只是我自己了……”

他没有将长袍换成战衣,而是在长笑间,朝着天庭,踏空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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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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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篇叫《鲁滨孙漂流记》的长篇小说。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孙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顽强生存的精神令我深深的折服,且颇有感悟。

有一个好冒险的人名叫鲁滨孙。他在一次航海冒险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只有他孤身一人存活了下来,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并没有紧张,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天赐良机,鲁滨孙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日益高大起来,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和胆量实在与他相差太多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星期四的晚上,爸爸出去工作,妈妈出去洗头,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电视看的正起劲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咚咚”声,我心想:一定是妈妈回来了,急忙跑去开门。透过猫眼一看,竟然是一个高大、凶神恶煞的中年男子,还打扮成一副小偷的样子。我慌了,马上把门锁了,用吃奶的速度跑到床铺上,把棉被盖在身上。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动都不敢动。

记忆最犹新的还是那次爬上。暑假,我与爸爸去爬黄山。刚到半山腰,就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让爸爸背上去的呢!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都应该像鲁滨孙那样对生活充满希望,追求自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完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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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1500字

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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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一书很早就听过了,刚开始听同学说看这本书他流泪了,我很好奇这究竟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但那时确实没时间也没机会去看这些书。现在到了大学,一朋友又跟我提起《平凡的世界》,同样他也说他看得哭了。好奇心再一次袭击了我,终于我还是把电子档的下了下来。

就这样我也开始了看《平凡的世界》,刚开始我也并不觉得这书有那么的动人,一度想不看了,但还是忍不住好奇继续了下去。当看到孙少安应害怕给不了润叶幸福而拒绝了她爱的召唤,我的心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快。也许是我还不懂得世俗吧!我觉得既然真心相爱,那为什么还要去考虑那么多的外界因素,既然爱了,那为什么不能爱得彻底一点,润叶又没要求他什么,而他却畏畏缩缩的。虽然自己找到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姑娘,却也成就了润叶暂时的不行。

个人感觉这种形象与他那在村民眼里的孙少安很有点不相符,我不知道路遥先生为什么这么写,或许这只是简单的为了和下文进行对比吧。

转眼孙少安都已经高中毕业,在村中当起了老师,但就是这种生活也没持续多久,要么老老实实当农民,要么跟着哥哥孙少安一起弄砖厂,好像对孙少平来说眼前似乎只有这两条路可以选着,这显然都不是少平想要的生活。

青春的梦想和追求却激励着少平要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他的女友晓霞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了记者,他们相约两年后再相会。虽然在此之间,少平也有过些许的彷徨与不安,女朋友太优秀,家庭也挺好,这些都是他感到不安的地方,但是晓霞的坚定让少平也坚信这份爱是值得拥有与珍惜的。事情貌似在这里已经比较地完美了,但作者却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这部小说

情节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特大洪水发生了,做省报记者的晓霞阴差阳错的得到了这个消息,责任驱使她一定要到灾区去,然而就是这场天灾断送了她那如花般正在开放生命,却连个尸首都没找到。他们爱的如此的坚定,却抵不过命运的安排。这可能就是读者为之掉眼泪的地方了吧,我也不例外,哭了。看到这里我一直有种感觉,觉得晓霞并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没被人们发现而已,又或者失忆什么的,总希望结尾会有一个晓霞出现的情景。然而让我失望了,结局并没向我的想象中的发展,却朝着另一个悲剧驶去。孙少安的妻子秀莲被诊断为肺癌……这个我真的不能理解作者为什么这么安排。简直就是一部悲惨世界。

对于晓霞的死我觉得是偶然也是必然。如果她还活着,那么情节还会这么继续下去吗?少平与晓霞会共结连理吗?会执子之手,与子成老吗?难道他们一定就会顶住世俗压力吗?毕竟两个人的家庭差距太大。

作者笔法高超的在最甜蜜的地方让两个人分开,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也留下了太多的想象。然而我却非常不解为什么作者要让秀英突然离去,难道前面他孙少安负了润叶就一定要他用这来作为补偿吗?如果这是这样,那这个惩罚为买你也太过沉重。

总得来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以悲伤为基调行文,穿插着一些令人欣慰的情节,用几个不同的爱情故事,不同人对爱情的不同态度一些人放弃屈从,一些人却勇敢的坚持了,把生活的苦难、残酷和卑微描写的是十分精准,把年轻人的贫穷、窘迫以及善良、坚持写得如此无辜、纯洁甚至可爱,这些路遥在这部小说中都做的近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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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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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霓虹灯亮的夜晚,终于读完了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平凡世界》,闭上眼睛,我在回想书中的一切,同时我更在想,路遥为什么非要这样结尾?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没有让少平再找到一个和他般配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问为什么?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无人可以取代他心底的、最爱的晓霞!我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情!平凡的世界,你为什么让他们遇见了,而不能平凡的让他们过一生呢??作为读者,每每想到晓霞被洪水冲走,都会伤心不已,作为她的最爱少平,我们怎能体会他的痛,那种痛痛过山崩、痛过地裂。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要让少安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什么不能让她在他们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条件下,好好享受这世界给她带来的幸福。我们的少安,失去了秀莲,他要砖厂有什么用?他要事业成功有什么用?没有了最爱的人,这一切要了有什么用?他和谁再去分享喜悦,谁再当他的军师,谁再帮他排忧解难,谁再和他共度未来。他再怎么度过这以后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你对少安和少平兄弟俩,太不公平,他们两人身上都太多的正能量,两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太多要让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不骄傲、坚强、一直努力的奋斗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可以不顾一切的帮助村里的人,可以为了救别人来牺牲自己。可是,就是这样两个兄弟,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没有让他们平平凡凡的度过。

希望所有的读者,在我们的心里,能够有另外的一个结尾,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世界里,可以平平凡凡的度过,不要再去打扰他们。同时,我们也要感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挫折都能走过来,而我们遇到一点点不顺利,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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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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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老人与海》,我深深地折服于老人顽强拼搏,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

《老人与海》讲述了老人圣地亚哥独自出海打鱼,钓上大鱼后,与垂死挣扎的大鱼和企图分食的鲨鱼作斗争的故事。虽然最后他只拖回了一条鱼骨架,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他是个永远不会灰心丧气的人——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还坚持出海,他是个知道”良药苦口利于病”的人——鲨鱼肝油对眼睛有好处,味却令人讨厌,老人仍旧每天喝一杯,他是个不屈服于命运的人——大鱼挣扎,鲨鱼撕咬,他奋力与它斗争。手抽了筋,钓线把肉划破,流出了血,仍然拼尽全力地保护大鱼的肉。想一想,你能做到吗?

几天几夜,圣地亚哥一直守着那条大鱼。他没能好好地休息:钓线背在身上,大鱼一有动静他就会被弄醒,然后他就得想尽办法与大鱼斗争。他没能补充体力:几天几夜只喝了一瓶水,食物来源靠钓鱼,一边吃,一边还得提防着大鱼。斗完大鱼,斗鲨鱼;斗完鲨鱼……斗更多的鲨鱼。每驱赶走一条鲨鱼,他就损失一些东西。失去了鱼叉用小刀,失去了小刀就用棍子敲。他的手疼得不能使唤,但他坚持着,直到最后一条鲨鱼撕掉了这条鱼剩下的最后一点肉。他不向命运低头,奋力拼搏着,没有什么能打垮他。只要有一点希望,他就不言放弃,朝着目标直冲过去。尽管他没能保住这条大鱼,但他已经拼尽全力。该做的都做了,问心无愧。努力拼搏过,虽败犹荣。

我想起了一个人——海伦·凯勒。她是一位残障教育家,被认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女性之一。在她十九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力和听力。八岁时,海伦的父母为她找到了一位家庭教师——莎丽文小姐。在沙丽文小姐、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她学会了说话,并先后进入赖特。赫马森聋人学校和剑桥女子学校学习,并考入哈佛大学,开始尝试写作。她和圣地亚哥一样,不屈服于命运,努力前行。尽管磕磕绊绊,但她从未放弃过。最后,她成功了。

虽然圣地亚哥这次没能把鱼肉带回来,但他的精神却胜利了,战胜了大鱼和许多凶狠的鲨鱼。我坚信,他下次一定会成功的。再说了,只要努力过,失败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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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写小说啦初一作文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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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我手中的书,心想:要是我也能写一本小说就好了,不过,斜小说最重要的是坚持,我经常半途而废,写了小说也没什么用吧。想着,不禁叹了口气,“唉!”“想什么呢?”雨儿凑到我跟前问。“雨儿,我想写小说了,我看过的小说很多,我想写属于自已的小说,但我又怕我半途而废。”我把我心里所想的都说出来。“原来是这个啊!你想写小说的话我看好你哦!”雨儿为我加油鼓劲。我点点头。

回到家,打开手机,继续阅读未看完的书。看着看着,我想写小说的的决定越来越强了。再看看群里,分享小说的,讨论下一章小说怎么写的,我也很想加入,可我根本没写小说。记得班长说过,书旗小说里可以写小说的,看到下载的人很多,我决定了,以后就在那里写了,即使很忙,每天也要写一章。我想写小说的心情越来越强。看着下载,25%很慢,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才下载完。我点开书旗小说,用我的qq登陆,找了许久才找到写小说的在哪里。

内容我都想好了,只是没有写。我开始码子,我打字速度不快,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我才打完,点发布的时候我特别紧张“会不会不通过?”我犹豫了一会儿才点。审核还需要时间的,我不知道审核的时间是多久,上网查了查,有说一天的,三天的。我都不知道该相信哪个才好。

趁还没有审核,我就去写作业了,写作业时,心不在焉,心里都想着小说。发呆了好久才回过神来。用了两个小时才完成作业。我迫不及待地点开书旗小说,看看我的小说通过没有。结果让我很兴奋,“通过了,通过了。”我欢呼起来。不过下一秒我就郁闷了,书的封面,简介还有男主角还没有想好,我绞尽脑汁,半天才想出那么一点。

希望大家多支持我写的小说《霸道公主的爱情》在书旗小说里看哦!写作之路会很艰辛,但我会努力的,争取让读者们满意。

[写小说啦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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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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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讲的是小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经历的事情。他三岁的时候爸爸就死了,所以他跟妈妈会姥爷家生活。他姥爷脾气非常暴躁,经常打阿廖沙和其他人。在家里,姥爷和两个舅舅经常为了家产争吵不休,只有姥姥非常善良宽容。就在这样困苦和不快乐的环境下,阿廖沙过完了自己的童年。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阿廖沙和姥姥。虽然阿廖沙有些淘气,有时也恶作剧,但是他是一个善良而且正直的孩子,他爱读书、能帮助穷人,也能对生活乐观。姥姥非常慈爱温和,很疼爱阿廖沙,经常给他讲故事。姥姥每天早上都会祈祷,希望家人幸福,而且她对其他人都非常宽容。我就讨厌的就是姥爷,他脾气暴躁,经常打人。非常小气,每日都为自己的利益打算。他还特别自私自利,最后把姥姥都赶出家门。

看完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很难过。我很同情阿廖沙,我不能想象他能在这么艰难痛苦的环境中生活,并且还那么坚强。比起他,我现在的生活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和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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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奇怪的苏夕小说结局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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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女主角——苏夕大小姐的家庭苏氏财团遭遇破产。

为了还清家里留下的债务,无奈之下苏夕当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服务员。

路上的时候被以前的求爱者夺走了爷爷遗留下来的玉佩,为了寻找玉佩,她独自来到了传说中最恐怖的164号鬼楼,却从窗边直坠而下。

明明应该死去的她却死而复生的拥有了两个灵魂,正式的故事就此开启!

曾经的天之骄女,如今的破产女孩....

一个身体,两个灵魂.....

坠楼少女死而复生的秘密,

只在——

最恐怖的164号鬼楼内,那个放着棺椁的诡异房间里出现的——他(幽灵先生)。

剧情讲述了女主角苏夕大小姐的家庭遭遇破产,自己在某天踏入了164号鬼楼之后从高楼坠下死而复生拥有了第二个灵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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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鬼吹灯》最后的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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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1] 是一部中国大陆的网络小说,作者为天下霸唱,主要内容是盗墓寻宝,是一部极为经典的悬疑盗墓小说,这部小说也迅速成为了图书销售排行榜的榜首。之后作者继续创作第二部,内容涉及陈瞎子和鹧鸪哨之盗墓往事。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原著小说结局中,最后去精绝古城的8个人活了4个,郝爱国为了救大家被黑蛇缠绕全身,牺牲了。

盗了地仙村,毁了封师古的尸体,救了全人类。。。最后,摘摸金符。s雪莉杨回美国,胡八一害羞,没跟着去。

内容简介

鬼吹灯是一个系列形式的文字冒险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残卷为引。小说中作者首创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有谚为证: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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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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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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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开头主角的简单介绍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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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介绍很容易让读者误会主角是个普通,善良,傻傻的闹了几下就会得到童话般的幸福的女子。

但事实上她不是,她不平凡。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周遭的所谓亲人的算计都被她看在眼里,尽管他们掩饰得再好,对她的离去与危险竭力表现出丝丝不舍与担心,虚伪的纷纷扰扰,都被她一眼看破,如在欣赏一部木偶剧,做得再逼真,也能明白那是虚假的。

她的聪明,或许并非天生,而是在人人虚伪无人真心以待的环境下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她偏激多心,简单的一句话也能激起心中千层波浪。

伤雨,这个阴郁忧伤的名字,也未能给她的主人带来多大的快乐。这个名字,似乎也在暗示其他人,它的主人有着不幸的经历。(所以说,她老爸没事取这样的名字干吗,伤雨伤雨,又伤又雨,伤心下雨一起来诅咒人家不说,还没人家姐姐的名字“金鱼”有趣~)

伤雨是一个大家小姐,却不是个典型大家闺秀,很特别的一个女子。出生于大贵之家,根本就没有得到亲情的眷顾,好象又没有友情,性格不扭曲、不偏执才怪。但她仍然有着大家女子的天真浪漫,所以她去照顾小草,虽然不排除有独占欲的成分在内。看看林开踩那片草地的时候,她不愿草儿被如此糟蹋,轻叹“可惜”;可是在自己糟蹋草儿时,丝毫不怜香惜玉,觉得理所当然,因为“草儿是属于自己的”。看似矛盾,却体现了她性格中偏执自我却又可爱的一面。

执着偏激中却偶尔表现的一点点率真可爱,或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林开,使他注意起眼前这个女骇,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思绪。

林开对伤雨是真诚的。而伤雨,也喜欢林开。

林开一出场就被郁容秋描写成清雅俊美的翩翩公子,言行得体,显然的身份尊贵。而伤雨的姐姐,美貌和才华并重的瑾瑜,也会喜欢上林开。但我想瑾瑜这种类型,虽然有着男子梦中近乎完美的形象外貌,却不可能在林开的心中驻足太深,至少比不上伤雨。伤雨纵然偏激,却有着率真的一面,若人怜爱,倒与林开亲近得来。而瑾瑜未免有些虚伪了。再者先来后到,林开毕竟是念情的人。既然上天让他首先遇到的是伤雨而不是她姐姐,那么,伤雨给林开留下的深刻的印象,聪明自然,不是瑾瑜这类型美女能超越的。对于瑾瑜,林开再多的,或者只有欣赏,是那种男子对大美女本能的接近。

伤雨将要用丫鬟的身份去定鼎王府做间谍,秘密选储,却为此不得不与林开说出永久道别的话?不知道林开,将来会以怎样的意外身份出现在伤雨面前?也或者,他就是伤雨所选的王储,将来接管朝政,君临天下?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是,杭府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伤雨?虽说要找一个极为聪明却不被外人知道身份的杭府中人,选伤雨是无奈之举,但既然说这个任务事关重大,就应该要派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过去。可是,他们信任伤雨吗?恐怕杭府上下,没一个会真正的去关心她,培养她,只有深深的视她为包袱的感情,又何来信任。感觉凝香派伤雨过去一定是别有隐情或者什么阴谋,不然怎么也说不通。很期待后续中有精彩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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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生活就如小说随笔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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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喜欢读小说,爱欣赏里面人物坎坷曲折的人生经历,今天突然发现:生活里的每个人就是一部小说的主人公。

周六办公室一个老同事结婚,大家都去喝喜酒,感慨万千,这个婚礼可不是年轻人的婚礼!

这位同事今年61岁,刚刚办理了退休手续,他的经历是我们这一代人不曾经历过的。

正当浪漫的年龄,他去下乡插队,整整10年。有些人就在当地农村择偶结婚了,可他倔,坚决不肯在那里扎根。

知青回城时他早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经人介绍,与一位新疆女子结了婚,生下女儿的时候将近不惑之年了。

没想到这个婚姻很短暂,孩子6个月的时候,他坚决选择了离婚。

一个中年男子,独自带着女儿,那种艰辛,无法言说

女儿长大了,大学毕业工作了,同事们担心,退休后的他太孤单了,且有心脏病,无人相伴怎么办呢?

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位女教师介绍了现在的女子与他结识,没想到对方很欣赏他,两人相处愉快。

现在的女子比他小了16岁

酒桌上口无遮拦,一个中年数学男老师用十分专业的语言幽默了一下:照这样计算,我可以找个28岁的小老婆呢!一个刚毕业没几年的男老师紧接着说:照这样计算,我可以找个一年级的小小女生啦......

众人笑倒......

[生活就如小说随笔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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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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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爱的教育》这本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也让我很震动:书中一个个小故事很平凡、很质朴,但却非常真实。其中蕰含的浓浓的“爱”,更是激荡于胸,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本书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了四年级小学生——安利柯的生活和周围的人、事、物。故事里,有善良高尚的卡隆,他总是挺身而出帮助那些弱小者;有聪明懂事的代洛西;还有勤奋好学的斯带地,他不善言辞,却毅力非凡;更有和蔼可亲、慈爱温和的新老师,以及热切爱着小主人公便给他指引的爸爸妈妈……这里洋溢着浓郁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感、社会之同情,还有小小少年的爱国之心,小主人公在爱的氛围中渐渐成长。

有感于小主人利柯的描述,我眼前一一闪过我的父母、老师、同学、朋友:爸爸妈妈上班很忙,有时还不回家;老师的眼中只有好学生,普通学生经常受到严厉的批评;同学杜如彬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常常受到大家的嘲笑……为此,我抱怨过、苦恼过。可是,或许当爸爸妈妈照顾我时、当老师鼓励我时、当同学关心我时,我是不是忽略了?我是不是把他们的关心、关爱当成理所应当?现在我已经在渐渐长大,更要学会换位思考,学会理解辛辛苦苦教育我们的老师、养育我们的父母,学会珍惜可贵的友情。

爱是奔腾的热血,爱是跳跃的心灵。书中把爱比喻成很多东西,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爱是我们成长路上不可或缺的。

我真希望大家都能看一看《爱的教育》,我希望把我的爱,献给爸爸妈妈、老师同学,让大家学会“爱别人”“传递爱”,让大家都能感受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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