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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汇总20篇)

《芳华》是由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剧情片,由冯小刚执导,严歌苓编剧,黄轩领衔主演,苗苗、钟楚曦联合主演,杨采钰、李晓峰、王天辰出演、王可如、隋源等参加演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芳华,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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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观电影《芳华》有感1000字

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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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人的芳华已逝。

观影结束,不免有些许感慨。影片开头,是萧穗子的旁白,那个漂亮活波的女孩。可叹萧穗子的爱情,是因为她把最好的东西献给了爱情,可惜爱情什么也能留下,就溜走了。她在整个文工团里面算是性格比较好的一个女孩,谁也不得罪,谁也不讨好,所以走到了最后,生活也赐予了她很多美好的东西。而对她最寒心的是刘峰离开文工团的那一天,何小萍受欺负的那一天,她从来没有站出来过,那个时代,善良的给予也显得无比的奢侈。

林丁丁,那个笑里带花的姑娘,初见就是一普通姑娘,没什么特别的,细看却像是上瘾一般,对她的笑产生了迷恋。可是为什么就是这么一个让人迷恋的姑娘,在刘峰受到处分时选择了沉默,也许是当时刘峰跟她告白时的冲击,也许是当时还不懂得怎么处理感情的问题…一切的一切都只是猜测,细节我们无从可知。但我始终相信,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不得已,她们始终还是善良的。

时代造就了刘峰,让他变成了“活雷锋”;时代同样毁了他,在他的心里也就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作为“活雷锋”给他带来了些许荣耀,正是因为这些荣耀,才会显得那对于林丁丁的那一点私心也要不得,成为别人眼中的沙子。刘峰最可悲的地方在于什么事情都为别人着想,最后什么也没落着,可叹人心。退伍后的刘峰跟人合伙做生意,车被联防办扣了,非让交1000块钱才能赎回车,刘峰不愿意还被人打了,战争英雄也不过如此,现实的残酷逃也逃不掉。

何小萍,本影片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女孩,面对嘲笑,她勇往直前,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可就是这么努力认真的姑娘,在她受欺负委屈时,没有人愿意对她施加援手,任凭善良在每个人的心中一点一点被摧毁。在小萍被人嘲笑,爸爸去世伤心时,刘峰陪在她的身旁,虽然话不多,却足以暖人心。小萍最能感触刘峰的善良,所以心里对于那些伤害刘峰的人最愤怒。

影片当中的战友情,也很让人感动,比如刘峰在1979年中越战争当中保护战友尸体,影片旁白说的是那颗做英雄的心,然而我却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那是一种使命的召唤,那是一种男人的担当,更是对于战友情最完美的诠释。战争结束,文工团面临解散,离别的那一天哭的稀里哗啦,战友情显得弥足珍贵。在大家一起唱起那首战友的歌时,我旁边一对老人也轻轻的哼唱了起来。影片结束时,看到了那对老人在女儿的搀扶下走出了影院,不免感叹时间的飞逝。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愿你把握好自己的年华,愿你心中的善良永不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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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观后感

全文共 4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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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刚导演电影芳华》在我们熟悉的旋律声中展开了。不同的故事情节,伴随着不同的旋律。不同的旋律,烘托着不同时期主人公的情感。《芳华》的故事是平淡的,旋律是优美的。优美的旋律不仅唤醒了人们的记忆,也勾起人们内心深处某些难以言表的柔情。

在此,小编整合了观影人比较有感触的观后感,从中可以感受到他们对电影《芳华》不一样的理解体会,以及对岁月、对人生的感悟。

《芳华》观后感目录

一、温暖平和是岁月之礼

二、芳华过后说“芳华”

三、每个人都要努力坚强地活着,这就是人生

四、每个人的命运取决你自己做人的原则

五、芳华易逝,青春会老,岁月会去,时空难曲

篇一——

温暖平和是岁月之礼

《芳华》把最后的画面定格在刘峰和何小萍在车站座椅上相拥而坐,悠扬唯美的歌声《绒花》和画外音同时响起......我突然间觉得这画面是那么美,美得不忍心让它逝去。

这是两位历经了岁月风霜经受了生活折磨而依然热爱生活的人,刘峰的好,何小萍懂得;何小萍的苦,刘峰懂得,两个相依为命的人不需要更多的言语,这是刘峰和何小萍最好的结局。

“他们话不多,但是看起来比其他人更加知足,待人也更加平和”,片尾那段画外音诠释着一个好人内心的温暖,这是上天赐予好人的礼物,收获内心的充实和温暖,物质上贫瘠,但内心富裕、温暖有力;于他们而言,他们的灵魂属于自己,属于自己坚持的信念和自己想要的美好。 他们抓住了自己能够抓住的幸福,拥有了自己所能拥有的生活,也并没有放弃自己不该放弃的坚持。

因此,片尾曲出来的时候,我还是把眼泪忍回去了,在我看来,这是他们最好的人生,平和知足内心富裕有尊严。

《芳华》是一部把很多人都看哭的电影,《芳华》拍的是谁的人生,为何能赚走这么多眼泪?

刘峰,一个愿意付出的人,一个愿意帮助他人成全他人的人,一个善良的人,却命运波折生活困顿。一个处处帮助他人的好人一次次错过机会,一次一次地被社会大潮推着向前行走,接受一次又一次并非自愿的改变,用尽了全力,却并未得到常人眼里所谓成功的人生。电影看似在表现好人刘峰的命运,实则是拍出了所有普通人的人生。《芳华》温暖平和是岁月之礼

写实的电影击起大家的共鸣,这便是冯小刚的厉害之处。在时代大潮面前,文工团不想解散也要解散;在工作安排面前,你不服从也必须服从,让你上战场,让你下医院,让你当英雄......普通人没有能够扭转趋势的大潮,也没有能够对抗强大的团体,唯一能够保存的或者就是自己内心的那份坚持。

人生的芳华时代,理想飞扬的时代。每个人都有自己或大或小的梦想;年轻的特点就是对社会认知不够,幻象美好。可历史的现实是,在时代大潮面前,没有多少人能够先知先觉,也没有多少人不会迷失,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实现完美转身,绝大多数的人都要接受普通人的命运。《芳华》温暖平和是岁月之礼

所谓普通人就是,总有梦想遥不可及;比如林丁丁,梦想可谓破灭了一次又一次;比如萧穗子,心爱的人最后成了闺蜜的老公;又比如刘峰和何小萍,现实生活里的种种艰辛和不易。这些普普通通的人,这些现实生活里的你们和我们,都在经历着冯小刚镜头下的人生,只是时代不同而已。

冯导对人生的感悟入木三分,他永远会站在一个合适的地方,指着前方告诉你,这才是生活。《芳华》的创作是贴近生活真实的,不同于陈凯歌的作品。我曾经和朋友笑谈,如果把他俩比作画家,冯小刚是写实派,陈凯歌则是抽象派,写实派的作品比较容易被读懂,更易被接受,但要出精品确也需要厚实的功力,而冯导在我眼里是功力深厚的一位。

篇二——

芳华过后说“芳华”

群中众同学先我看了电影“芳华”,多有评价。今日中午我特意买票一睹“芳华”,领略到编剧导演的确大手笔,不同凡响的震撼!

我已是过了芳华之年的人,也曾有过青春和梦想,几十年的人生经历令我懂得了人生乃美丑并行的真谛。

冯小刚的过人之处,便是将丑恶的时代与美丽的年华相交织地去表现使人欲哭无泪,观者虐心的史实,即有深层次地挖掘:一尊雕像,一手遮天的年代,影片开始诱人眼球的是充满青春活力的女孩子们的优美舞蹈,演绎的却是人格的扭曲,人性的泯灭,以强欺弱的故事。

刘峰,一个学雷锋的楷模,因表达纯洁的爱情被看若大逆不道,受诬告而下放至伐木连,文工团长利益之间可以慷慨激昂地鼓励女主人公的斗志又因其“不听话”可以翻手将其驱赶下卫生院。

试想,如今于众目睽睽下跪地求婚的年轻人,会怎样去理解那个无法理解的事实呢?

无厘头的时代就会产生幼稚可笑的行为,决定着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当然,冯导的出手也为着票房的利益考虑,手法隐晦却刺痛人心,令各类观众自我揣度而争奔走焉。从这部影片,人们会嗅到时代的丑味道,美丑并行派生出善恶同举。如战争的残酷无情,在血淋淋的战场九死一生,失去一条手臂的英雄,归来生活困苦,工资无保障,在社会上还要接受不平等待遇,这究竟是好人无好报的谶语还是某方面的不作为呢?政策,待遇关系到民心民意,人性,权利,令人深思。这是否也是影片的鞭挞之处呢?

主人公的结局让人略有欣慰,但影片的主题带给人们的是莫大的悲伤!这也可以说是冯导的用心所在吧。

至于影片的艺术手法还是风格独具的。色彩鲜艳,对比度突出,中近景的拍摄,画面设计大胆创新。

冯导的“芳华”以成功告终,但我认为影片最大的亮点是告诉人们,要抑恶扬善,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

篇三——

每个人都要努力坚强地活着,这就是人生

历史的每个阶段,都有它的标签,或是太平盛世,或是朝代更迭,或是马革裹尸,或是歌舞升平。在和平年代,透过大屏幕走进历史,沉下心来,也能嗅到几分历史的气息。

那是个激昂澎湃的年代,《芳华》里的主人公们生活的场景看似平和,但周遭环境处处透露压抑感,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观众:现在是战争时期,生存问题依然面临威胁。平凡朴实的老好人刘峰,淳朴坚韧的农村女孩何小萍,一心想往高处攀爬的林丁丁、心高气傲的郝淑雯、理性善良的萧穗子……每个人物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人性有正直也有扭曲。

电影里有主角和配角之分,亦有正邪之分,然而站在剧中人物的立场上,每个人都是生命的主角,如若大家都通过自我的目光去审视人性,似乎能得出千百种答案。无论是追逐富裕还是平淡,宣扬正义还是崇尚邪恶,修成高雅还是沦为俗人,人所求的大抵都是一个活着——以自己最想要的姿态活着。在走向未来的路上,极少有人能得偿所愿,或多或少留有遗憾,如同上天跟人开了个没有营养的玩笑。

影片很短,只有两个多小时,它又很长,承载了一段冗长的岁月。在荧屏里,它是小圈子的人生百态,在历史中,它是大社会的时代缩影。到了快完结的阶段,更多的故事却还没讲完,只因旁观者无法窥见他人全貌,当局者也无法评判自我得失。虽然不幸的事总在发生,但每个人都还是在努力坚强地活着,这就是人生。

电影很仁慈,仿佛把战争的残酷性隐藏了大半,那个时候的人们既不能掌握自己的生命,也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他们在时代的齿轮里艰难独行,他们看不见前路,却从未泯灭追寻的勇气。没有谁的人生是不辛苦的,但生活中和平年代的人们,已经比前辈先烈们幸福了很多很多。所以,既然生而有幸,便更好地活着吧。

篇四——

每个人的命运取决你自己做人的原则

很久没看电影了,闲来无事,正好有空看正在各大影院热播的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

《芳华》是根据严歌苓同名小说改编的,影片讲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和因时代的变化而充满了变数的人生命运。

影片中的两位主人翁善良且乐于助人的刘峰(黄轩饰)和从农村来的被女兵歧视和排斥的何小萍,意外的离开了浪漫的文工团。

刘峰是文工团的活雷峰",文工团的什么事都少不了他,吃饺子他吃煮破了的饺子皮,好的饺子留给别人;战友结婚买不起沙发他给战友做;甚至文工团的猪跑了也要他去追回来。在抢险中腰受了伤,队里为了照顾他让他进修的名额他也让给别人了,然而就这样的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却因为抱了下喜欢的人就被调到边远的滇越边境,这样他也没有一点怨言。在战场上失去了右臂,但他仍自食其力,活出自己的尊严。他的善良终究有好报,二十年后重病在身仍有何小萍照顾,相伴终身。

何小萍从农村到的文工团,在家里,母亲和继父不喜欢她,弟弟妹妹欺负她,亲生父亲在她六岁那年再也没有见过。她以为来到队里就没人会期负她,然而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因想早些拍照片寄给自己六岁后再也没见过的父亲,所以偷穿了室友的军服照像,之后确被室友所排斥,甚至没有人愿意和她跳舞,嫌弃她身上有汗味。在文工团里,只有刘峰一个人对她好,所以在刘峰被发配到伐木连时她去送他,当刘峰被发配"到代木连之后她对文工团的所做所为不满,因此在此之后她有机会出演A角机会的时候确故意装病放弃了。因此而被调出了文工团。

影片除了至真善良的刘峰,明白的何小萍,当然还有利已的刘灿,只看好处的林丁丁等等。独白声中影片落下了帷幕:“每次同学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只有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也许这就是看完电影后的应该思考的吧。刘峰和何小萍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人活着有几种:善良地活着;明白的活着;幸福地活着。我们虽不能象刘峰那么任劳任怨、大公无私、极度善良地活着,但可以象何小萍那样明明白白地活着,对自己好的人好。每个人的命运取决你自己做人的原则。

电影《芳华》确实是一部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的优秀作品,它没有对历史与现实进行简单的评价,而是将历史与现实如实地再现在观众面前,通过对人物行为的描述,让观众自己去辨别,去分析在不同背景下的人物,他们的所作所为,对与错,真与假。

篇五——

芳华易逝,青春会老,岁月会去,时空难曲

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

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铮铮硬骨绽花开;

世上有朵美丽的花,滴滴鲜血染红它。

人生,就如这首《绒花》所唱的:

青春时期的年华,就是生命这颗种子的花开;

无论遇风还是雨,它都铮铮铁骨般地绽放着;

随着风吹和雨打,总会被岁月的滴滴鲜血染红、受挫、变老。

《芳华》让我想到了《芳菲天涯》四字。

那是1998年暑假,18岁的我在南京读中专期间留校打工、帮老师收拾旧书去卖给废品回收商贩时发现的。

封面上的“地质”学校和“芳菲”二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很好奇:芳菲二字最初给我的感觉是一幅鲜花盛开、蝴蝶飞舞的美丽烂漫的画面,这与艰苦的野外地质工作有什么关系呢?

《芳华》又一次让我深刻地领会到了《芳菲天涯》的真意,那些从事野外地质勘察测绘工作的校友们的人生,正是绽放在海角天涯的人生芳华。《芳华》中的每首插曲,都能唤醒我的青春记忆。我的母亲就是那个年代那群“文革学生”中的一员,小时候天天听她唱那些歌。

《芳华》中何小萍的经历,也是我自己有过的经历,在我初二那年转学到另外一所中学的时候,新学校的学生们也都像电影中一样对我围攻、恶搞、嘲讽、看不起,在那一年多里,但凡对我说过一句关心的话、帮过我一点微不足道的小忙、认真地把我当人看的那几个有着善良之心同学和老师,我是最难忘的,就像电影台词中所讲的:经常被人欺负的人才更能感觉到善良的存在。

芳华,1980年出生的我,已近不惑之年,按正常的人生长度,已经到了年华绽放的高峰顶端,接下来,将会有“滴滴鲜血染红它”。

芳华易逝,青春会老,岁月会去,时空难曲。

《芳华》让我们深切地重温了一下过去,那个年代,那个社会,那个生活,那段年华,那段永远也回不去了的、却又已成为既定事实的刻骨岁月。未来,充满希望、幻想、美好、期待,但,未来是不确定的,从这一点上看,《芳华》中的点点滴滴,更值得我们珍惜、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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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芳华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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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杨树叶的“沙沙”声,记忆的阀门被一一拉开。

你们还记得吗?初入小学的我们,带着对未来若隐若现的希望,背上了书包,踏上了书写人生的旅途。

清晨,小杨树在鸟儿的呼唤声中醒来,透过树叶的间隙撒下了一条条绸缎,铺在了地上,铺进了我的心中。

下过了一场大雨,杨树上如同挂了满枝的碧玉,闪光的翡翠。我们一起来到了杨树下,围成了一圈,紧紧地拉着彼此稚嫩的小手,当时的我们,眼睛如同一汪清澈的泉水,一缕阳光照射在这清澈的泉水上。在这大杨树下,我们的心被紧紧地连在了一起。

正午时分,校园里有十多棵高大的杨树,它们舒展开茂盛的枝叶,粗壮的枝干好像为我们撑起绿绒绒的大伞。我们手拉着手跑到这里,透亮的嬉戏声击碎了正午的寂静,轻风微微拂过,杨树叶“沙沙”作响,“我们来做自我介绍吧!玩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呢?”这声音偶入耳中,便入心里,濯洗着世俗的尘埃。“好呀,好呀,我先我先!”大家争先恐后,仿佛想让全世界都认识自己。杨树的年轮慢慢增加,他们的树干日益粗壮,我们从天真的懵懂小孩变身为充满青春活力的花季少女。

这中间少不了误会和摩擦,或许我们会因为彼此的言语不当产生隔阂,或许会因为无意间冷落对方而产生摩擦,但是,它们在磨合着我们,也不会到“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地步吧!现在我们之间也能经得起狂风暴雨的打击,只因我们是朋友。

初中的大门已经向我们敞开,我们或许会分道扬镳,但是我们的心永远穿上了解不开的绳子。

这六年来,我们有欢笑,有泪水,有甜蜜,也有苦涩。还记得毕业那天,乌黑的瞳仁中蓄满了不舍的泪水,我们紧紧地拉着彼此的手,不愿品味孤独。

我只希望这段时光变成了电影,定格成永恒,定格成我们记忆的芳华。希望有一天,我们再次相见时,都会微笑着对彼此说:“我的童年,感谢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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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电影芳华观后感

全文共 2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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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听说《芳华电影下架了,才找来小说的。也刚刚知道,《芳华》和《陆犯焉识》的作者是同一人——严歌苓。读她的文字,伴着一种隐隐的疼痛,如读萧红,伴随的是无边无际的寒冷。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文工团的少男少女青春的故事,以及以后人生的故事,有快乐也有烦恼,有幼稚有成熟,有光明磊落也有阴险狡猾……或许,谁的人生都如此,人生百味都会尝遍。

作者是以潇穗子的口吻,重点讲述了刘峰和四个女文艺兵的故事,作者慢慢道来,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有令人震撼的心理活动描写,入木三分地对人性的剖析,读之,会浮想联翩。读这部小说,让我想到张爱玲写的《小团圆》,字字句句真真实实地刻画了辛酸往事,对自己,毫不“怜惜”。同样,在《芳华》中,作者对几个年轻人也是毫不留情的,对社会的一些怪状,人性的诸多弱点都是一针见血地刻画。

故事的主角是刘峰,又名雷又锋,这个名也昭示着刘峰和雷锋的相似之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因此,在部队他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这些荣誉,都是他的“雷锋精神”换来的,并不是本职工作干得多么好。作者也调侃了,要想获得嘉奖,不用本职工作干得如何出色,而是在本职工作外干一些有“奉献”意义的小事,会更讨巧。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团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是他的忙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当时团里的人都用高标准来要求看待刘峰,只因他是“圣人”。

刘峰爱上了林丁丁,一个会唱歌的女孩子,但是林丁丁不爱他。刘峰和丁丁独处的时候,受不了“诱惑”,摸了丁丁的后背,结果,丁丁大喊“救命”。顿时,刘峰头上所有美好的光环消失了,一个英雄,一个楷模怎么能随便“猥亵”女孩子呢?刘峰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开始了他“惨淡”的人生。

刘峰其实不是个名义上的“雷锋”,而的的确确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人,这是潇穗子多年后才明白的。

当时有个强主任专门占女兵的便宜,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q奸副主任”,这话被传到了强主任的耳朵里,然后就开始追查,这个缺德名到底是谁取的。查到刘峰这里,刘峰宁可自己挨骂,宁可自己得罪上司,也不供出战友。做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得到嘉奖的,刘峰也做了。

文工团里,大家都歧视何小曼,男文艺兵都拒绝跟她合作,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也就从那时起,何小曼爱上了刘峰。刘峰不爱何小曼,他只是想给当时孤苦无依的小曼最纯真的帮助,仅此而已。但是,刘峰好比一道阳光,照亮了何小曼灰暗的时光,所以,她爱上了刘峰。

在战场上,刘峰受伤,被一个护送给养的司机发现了,他发现刘峰危在旦夕,想以最快的速度送去救护站,但是,刘峰指路的时候却指向了接受给养的部队驻扎处,文中写不知刘峰是不是有意,但是,读者都知道,刘峰是故意的,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那场战争在作者笔下只是轻描淡写地写了一写,但是管中窥豹,战争极其惨烈,刘峰他们的部队仅在一夜之间尸横遍野,除了刘峰幸免。

何小曼作为医务兵也上了战场,她背着一个受伤的战士徒步走了很远,成了英雄,到处演讲作报告,她却因此而患上了精神病。就是今天,我们身边也会出现这样的英雄,只因时间地点和事件都对了。她的新婚丈夫,也在这次战争中牺牲了。小说中,几乎没有提听到丈夫去世的噩耗之后,何小曼的反映,看来,何小曼根本不爱这个丈夫。形成反差的是,小说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小曼在死人堆里找刘峰的情景。

刘峰,不只是个“好人”,还是个忠于爱情的人。他爱林丁丁,但是,林丁丁一心找一个高干的子弟。丁丁最后如愿以偿,嫁入“官家”,但是备受歧视,最后分道扬镳。看来,人生仅仅有目标还不够,还要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哪怕目标实现之后,还要不断提升自己。

刘峰被告发后,命运发生改变,但是,刘峰依然爱着林丁丁,没有因丁丁的告发而怀恨在心。

转业之后,刘峰找了个农村女人,结婚生子后离婚。生活窘迫,刘峰在海南做小生意,找了个风尘女子同居,那风尘女子跟着他走了几年正道,后来又重回风尘。他和风尘女子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或许也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能帮帮这个风尘女子走上正道。但是,现实的残酷,有时不是个人的渺小的力量能对抗的。

刘峰患了癌症,为了不给任何人增加麻烦,他守口如瓶。在他去世前的几天,潇穗子去看他,他还说自己的病没事,好多了,他只是不想让穗子为他担心。

最后的时光,他和何小曼在一起,他们之间不是恋人关系,因为刘峰认为自己的心不在小曼身上,不能对不起小曼。刘峰的心,自始至终没有变过,他爱丁丁。小曼呢?爱了刘峰一辈子,却没有得到刘峰的爱,但是她却得到了刘峰最无微不至的照顾,刘峰能想到的,能帮的,都在临死前帮小曼做好了,安排了。小曼大概也是幸福的,爱不是得到,爱是陪伴,她陪伴刘峰走完最后的时光。在《陆犯焉识》中,爱也是陪伴。我想,这大概也是作者所理解的爱吧。

这是我最喜欢的爱情结局。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后说说潇穗子和郝淑雯吧,潇穗子和一个男文艺兵写情书,手都没拉过,这也不是真正的爱吧,是在那个压抑个性的时代,自我“解放”,或者说是“抗议”吧。但是,郝淑雯横刀夺爱不说,还怂恿男文艺兵将情书交上去,揭发潇穗子,结果潇穗子被批判。哎,多么荒诞的时代啊。郝淑雯最后跟一个比她小的“二流子”结婚,改革开放后,她的丈夫抓住机遇,家财万贯,但是,最后还是各走各的道。三观不同,还是难将就一辈子。

故事读完,我的心里依然隐隐作痛。或许,为刘峰,为小曼,也或许是为另外一些会唱歌会跳舞,充满了青春气息的文艺兵。命运多舛,且富有戏剧性。读小说,似乎就是读人生的过程。

小说中,那段当文艺兵的日子,真的是活色生香啊,有笑有泪,有动听的歌声,有曼妙的舞蹈,有嬉笑怒骂,有梦想和现实的激烈冲突,有真诚的友谊也有不堪的猜忌,不管经历多少年,都会永远焕发着清丽的芳香和明媚的华彩——青春岁月永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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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刹那芳华、烟花祭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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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那漫天绚烂华丽的烟花么?你见过流烟优雅沉静的风姿么?你见过烟花绽放的最美的时刻么?亦或,你欣赏过它悄然湮灭的绝望的美丽?

当夜晚流光溢彩,各种夺目的烟花争相绽放的时候,月华也失去色彩。烟花像五光十色的天空花朵,为夜色蒙上华衣礼服,也像七色的蝴蝶姬,为夜空粉饰。

烟花绝代风华,可惜转瞬即逝。

流光四溢的彩色花朵,舞蹈在天际。那一舞倾倒了众生——因为那是以死亡为代价的舞蹈啊!它短暂的生命,只为了跳出这一曲舞蹈,当舞蹈结束,她也将死去。

这倾尽一切的舞蹈,竟有着惊世骇俗的绝美,迷醉了夜空,也迷醉了我。

那一刻,我突然感动、顿悟。

烟花呀,它们在用生命中第一刻、也是最后一刻的时间,来燃烧自己最美的妖异芳华,竭尽全力地点缀自己最后一刻的生命,舞终之后,她便静静地湮灭、死亡,归于虚无与寂静之中。

这注定是一场预言死亡之舞。

这样的美丽与绝望的舞蹈,令我震撼,令我感动,令我敬佩。

传说,生长在天地的尽头的泣血鸟,披着血一般的羽毛,头上翘翘的冠像一簇燃烧的火焰,展开着翅膀,身体扎在一丛荆棘上,血一滴一滴地落下,它却仰头向天,嘴巴张着,似在泣血而歌。

这种奇异的鸟,它的一生,只唱一次歌。它从出生便披着一身如血的羽毛,自离巢那一刻起,便不停地寻找一种长满刺的树。当它终于找到那棵树的时候,会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棘刺上,一边流着血,一边拼死唱出一生中唯一的一支曲子。那凄婉悲怆的声音,令天地为之失色。

血尽、命殒、曲终,它的一生,便是为了这临终的一歌……

烟花,就像这只泣血的鸟,她用全部的生命来舞这绝美的死亡之舞,她的一生就是为这支舞而活,然后等待湮灭的降临。

她热爱她的美丽,她热爱她的生命,她以最优美沉静的舞姿迎接湮灭。

我感动于烟花的绝代风华,感动于她执着地去珍惜生命中一刹那的心。

让我以我的笔,为它上演一章——

烟花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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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昙花一现永恒芳华作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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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固然可爱。可我喜欢昙花。

说实话,昙花是太短暂了,与“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相比,它当然甘拜下风。然而,难道生活的价值单单以生命的长短来衡量的吗?

生活价值的天平并不以时间做砝码。而是看它是否有过奉献,有过闪光。因为奉献才是人生价值的计量单位,闪光才是生命顶点的标注。昙花的生命虽短,但它却能生得娇美,长的艳丽,给人美的享受。它要远远的强于青草默默无闻而又漫长的一生。

自然界的事物是这样,作为万物之灵的人与何尝不是如此呢?

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时候只有19岁。李向群牺牲在98抗洪时是20岁。黄继光堵枪口的时候只有21岁。雷锋牺牲时22岁。邱少云在朝鲜战场上被敌人的燃烧弹烧死时是26岁。张思德牺牲时29岁。把这些短短的生命称作“昙花一现”应该是恰当的了。与那些生命长久的小草相比,这“一现”的昙花就更令人留恋,更令人赞叹,更加令人体会到,厚薄人的功过,就是看这一瞬的闪光。

青一色小草的世界是单调乏味的,只有无数奇异花草的装点才能生机盎然、流光溢彩。平平庸庸的人生是暗淡无光的,只有闪光的人生才是壮丽的人生。朋友,让我们做一朵昙花吧,尽管是一现,也要发出迷人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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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芳华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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蚯蚓不在探头了,地上的蜈蚣渐渐少了,阳光总是那么毒辣,只有鸣蝉依旧听。

听母亲对父亲说,公园里开了荷花,可迷人了。我听了便乐呵呵地跑去,迎接的是一潭泥水,上面依稀立着几朵荷花。

天天观赏这些也是不好的,花会谢,荷会枯。世间万物无一永恒。不知何时母亲拿了几颗睡莲的种子,三五天就露了个头,尖尖的。正值夏季,睡莲接二连三的开了,到了夜晚又合上了脸颊,重复三两天。光是看她们开花,就足够有意思了。

可这一切我可记不大清,连小学五年级的事都记得不太清的我,何谈七、八年前的事呢?要不是那个带着摄像头的诺基亚手机,我还不背这个“锅”呢。

当年是我种的也好,不是我种的也好,原来年年种子依旧,一家人把她们养得一丝风都受不得。可那三年,前不对,五年前的七月,她们神秘失踪,还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当时吃惊极了,完全出乎意料,接着只能听母亲阐述了。

我不觉与莲相处了五年。但至今对莲的记忆还是那么浑浊,左脑说一,右脑说二殊不知是与非,更分不清实与虚了。

莲可以再开花,但人生又有几个五年,现在不论在何处,看到如此芳华,便会想起那几株花,想着她们到底怎么了。

公园里不种荷花也不种睡莲了,因为死水太浑浊了,荷做不到不出淤泥而不染,花做不到濯清涟而不妖,谁爱看?

初中有时是个好地方,我的学校有山有水,有花有树,附近的那一座山唤为海坦山,可我至今未见满山的花,只是清一色的绿,但在学校的的水池中,却躺着许多睡美人。红金相透,花瓣薄而晶莹,花蕊直而妖艳,一片荷叶衬着她,她们。荷叶与睡莲的花瓣上熠熠生辉,阳光也显得淡雅了许多。

一瓣花,载着一世芳华,飘着飘着,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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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童年里的诗意芳华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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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分,夕阳使出了洪荒之力,将光热撒向大地,迸射出焰火般绚丽的光芒。清风吹过,拂起了一朵朵洁白美丽的蒲公英,它们随风起舞,慢慢地慢慢地飘着,渐渐地,一朵,两朵,它们散了,碎了……

我的童年就像是笼罩在太阳温暖光辉下的大千世界,那些美好的回忆如同那一朵朵洁白美丽的蒲公英,随风而逝,慢慢地散落在记忆深处。

时间久了,回忆也渐渐模糊了。

我努力去找寻记忆中最美的蒲公英,重拾美好童年的点点滴滴。时光的卷轴慢慢回转,回忆终于清晰了起来。

那年夏天,爸妈带我离开了故乡,一家人来到了热闹的岚城。这座古镇还留有历史的遗迹,在雄厚的古城墙脚下,就是是爸爸工作的岚城中学,我们的家就安在学校。

我的小手紧紧牵着爸爸的大手,对这个全新而又未知的世界充满了好奇。爸爸将我抱进新家,我呆望着四周,傻楞傻楞的。

从此,我一又二分之一的童年就在这里度过了。

清晨,我伴着阵阵蝉鸣,伸着懒腰起床了,妈妈帮我洗漱后,我走到屋外。高大的香椿树散发着芬芳,盘虬卧龙般傲然挺立,花坛里的绿植郁郁葱葱,充满了生命气息。

深深吸一口气,仿佛连空气都是别样的清新,对我而言这是个新奇的世界,我像是临别易水的荆轲般怀着壮烈的心情,沿石板小路开始了我的探新之旅。

巷口是拱形石门,围墙也是镂空的石雕,好不漂亮!到了巷口有熙熙攘攘的人群攒动,我止住了脚步,探出脑袋看了一眼,又朝人少的地方走去,只记得路拐了个弯儿,我也拐了弯儿,一处葱绿吸引了我。那是一片鲜艳的爬山虎爬,它从一楼爬到了二楼去,像爸爸大手掌般的绿叶一片接一片,错落有致,美而不娇,风轻轻一吹,一片片叶子也攒动起来,远远望去,就像挂在墙上的一潭绿波,荡漾着鳞光,让人在感觉赏心悦目的同时,去感叹生命的奇迹。

那片铺满爬山虎的墙对面便是食堂,这时学生们正在排队打饭,一条条长龙,与爬山虎相得益彰,构成了我心底里最美的诗意

我慢慢悠悠地到处转着,见着了许多同龄小朋友,和他们一起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到处是哥哥姐姐们的嬉笑声、读书声、跑步声……也许正是从那时起,在我的心中将那个美丽的地方定义为第二故乡。

岚城古镇的传说很多,钟鼓楼已淹没在了历史的滚滚红尘中,旧县衙的脚镣也被那场浩劫敲碎,只留有青砖碧瓦的古民房和一段高耸的古城墙,它们也一并成为了我记忆中最厚重的一笔。

时光的卷轴回转着,我的思绪也越飞越远,童年的诗意像长了翅膀的精灵,将我带回了那段美好的时光,酿成了一瓶芳华的美酒,让我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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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经年风雨,依旧芳华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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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流年如水,不觉间,这已是我来到一中的第九年,而养育我九年的母校,正迎来七十周年的华诞。七十年的艰辛,同着七十年的光辉一起,薪火相传。

我们的一中,你自始至终不曾离弃这片土地,纵使硝烟,纵使风雨,你历尽苦难,在不易之中成长,像我们一样,拥有一次又一次的蜕变。七十年前,一条小街上的瓦房,几间陋室,这便是你的前身。时过境迁,校址辗转迁移,最初的校舍已成旧迹,而古朴优雅的老校区栉风沐雨,依旧比邻丛台,安然伫立;宁静优美的新校区坐落城郊,校园开阔,设施完备。那老校区经年已久却依旧郁绿的爬墙虎,和新校区尚未长成的小树,一个见证着一中的历史,一个凝视着一中的未来。

而经时光的积淀,岁月的洗礼,七十年,童颜终成鹤发,我们的一中,你却有不改的朝气与活力。七十年如一日,你用你博大无私的怀抱,接纳一批又一批求知心切的学子。在辛勤敬业的老师们的悉心培育下,一中学子人才辈出,其中不乏各界精英,而他们的足迹已遍布世界各地。他们奋勇拼搏、努力自强的精神源于何处?是什么帮助他们终实现凌云壮志?——没错,正是一中,我们的母校。她教会莘莘学子如何做人,如何做学问,秉承“诚实、勤奋、自信、责任、感恩”的品格,去完善自我,激励他人,以至回报家国。

作为新一级高一学子,我们应当学习诸多优秀学长与校友的良好品质,致力于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坚守学生五项核心品格的优秀一中人,肩负祖国未来之重任,为母校争得荣光,为国家效一己之力!

现如今,一中已立于全国百强中学之林,母校的蓬勃发展亦是有目共睹。漫步在新校区草坪间的小径上,看着那现代化的教学楼,想到整洁明亮的宿舍与食堂,不禁感叹新校区体系之完备,而更有对世事易移的感慨——七十年前,在破旧的砖瓦房里,母校便开始倾心哺育她的学子;七十年后,我们伫立在七十年前的前辈们未曾想象过的校园之上,回首过去,展望未来。

年过七十载,历经风雨的母校如一芳华。我们的母校,愿你每个七十年都朝气不改,青春如旧。而我们,只愿同你相濡以沫,三年后,以辉煌的战果来回报你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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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芳华观后感800字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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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展现的,是一种时代情怀,我们认识了那个年代的青春特有的情感与命运。

影片开头曼妙的革命舞蹈,随处可见的领袖头像、红色旗帜,十分有年代韵味,让人们深深感受到那个年代热血青年的革命理想。

片中以第二主角萧穗子的视角来叙述整个故事,作为旁观者,无法得知其他人物内心的具体想法,却能将他们的悲欢看得一清二楚。

何小萍第一幕出现在火车站,第一次跟刘峰敬礼的时候,就让人感到,在这个富有生命力的年轻人身上,还隐隐透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这种悲伤,从刘峰报出的她的家庭身世可知,从她后来不自然的微笑中可知。她在家庭中是受尽了冷漠和耻辱的,虽然影片中没有具体展现,但我们不难想象。她不得不冻病自己以换来妈妈的一个拥抱,她是受尽了多少委屈啊!她是多么渴望被爱啊!

她无比地珍惜进入文工团的机会,可是在这里,她依旧不得不忍受战友们的嘲笑、鄙夷她的自卑和过度敏感。所以她刻苦练习,渴望能够被重视,然而副政委却连这个机会也不给。当年,她因优异的舞蹈成绩、不可多得的人才身份被带入文工团,而后却一直处在B角默默无闻的位置,这大概是一种讽刺吧。

在文工团,遭遇同样悲惨的,还有刘峰。他善良,在这个集体做尽了好事,被称作“活雷峰”,以至于让人们都认为“他做好事是理所当然的”。可因为一次“触摸”事件,他受尽冤屈,身份变得一文不值。他上了战场,成了独手英雄,但却不幸被埋没于时代末梢。

“一个始终不被善良对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只有小萍一人,为刘峰送别,只有她一人,敢于大声承认刘峰是个值得被珍重的人。她对这个集体寒了心,彻底地对它厌恶起来。她又做了军医,拯救无数病人成了英雄。她被人当作英雄。是怎样的一种渴望被关注与突如其来的荣誉的落差导致了她的精神错乱?

小萍穿着病服,在月下独舞的那段,尤为动人。那一刻,她的眼神不再混浊,她的嘴角再次扬起微笑,她是动人的。以这段独舞,来纪念她已逝的青春芳华。

那些文工团的男女们,心里曾经的神圣和光荣被时代的更迭所击溃,芳华在那一刻落幕。

所有人,都不可阻挡地,被时代潮流裹挟着散去了,各人的命运各不相同。

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这,是一部有情怀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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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昙花一现永恒芳华作文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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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花苦苦酝酿三个月漫长的等待只为了那灿烂一瞬的释放;蝉,四年苦工,只为追求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候鸟历经艰险的远足只为在春暖花开的山那边释放自己生命的气焰``````

这些来之不易的刹那芳华在释放之后更定格为永恒,而这些蓄足力量的释放正是基于那持久的也是异常艰苦的积累。

正如没有长年累月的滴水便不会有令人惊叹的穿石一样,没有持之以恒的积累便不会有光彩夺目的释放。

有志者,事竟成,若没有西楚霸王长年征战的积累以及破釜沉舟的释放,便不会有最终属楚的百二秦关。

苦心人,天不负,若没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积累以及灭吴之战的释放,便不会有吞并吴国的三千越甲。

蒙古大军的铁骑诉说着创业的艰辛,朱元璋的千军万马奔腾出冲天的豪气,我们只有将二者焊接,才能铺排出千年的辉煌。

梦回唐朝,那歌舞升平,大唐气焰向亚洲乃至全国盛事的气焰是太宗,则天,玄宗三世的积累才换来的硕果。

试看今日之中华,长城历经风霜几千年的积累耸立起中国人的自信,泰山百万年的根基挺拔成中国人的尊严。持之以恒的积累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中国释放于世界之林,我们必须做艰苦卓绝的的积累。

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

事实证明如此。

在中国近代史一百年漫长的血雨腥风中,毛泽东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给我们留下了一笔丰富的精神画卷——毛泽东思想,这便是孕育于积累之中的释放;

在改革开放的滚滚洪流中,新思想以摧枯拉朽之势呈现给我们一个全新的面貌,这也源于邓小平多年的斗争之后的积累,然后邓小平理论被写入了党章,这也是孕育于积累之中的释放。

伟大的中国人将恪守持之以恒的古训,学会积累,学会正确的积累,然后将自己的聪明才智释放,释放出中国人伟大崛起的梦想,正如花开便是为了那灿烂的一瞬,呈现永恒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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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美的芳华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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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酿醇了的梦,是人间最美的四月芳华。——题记

我讴歌着璀璨星河,我赞颂着春夏秋冬,独你是我心尖上唯一想要留存的宝藏。

在二零零六年那个酷热的夏季,伴着我的啼哭声,你的笑容绽开,如同窗边盛开的花。

我一岁那年,你在家中抱着我唱歌。那悦耳的歌声使我对着你咯咯笑,你刮了刮我的鼻子,你自嘴角咧开的笑容比楼下那满树樱花更灿烂。那是我送你的第一份母亲节礼物。

我两岁那年,学会了说话。我牵着你那细软的手,看那五月玫瑰绽开与凋零。那时我张开手臂让你抱,你应下。“妈妈。”我有些吃力但又朗声地叫了出来,你抱着我不说话,但眼眸中的欢喜却要满得溢出来。那是我送你的第二份礼物。

我四岁那年,幼儿园老师教我写字,我欣喜若狂。我将“我爱你”三个字写给你看。尽管那些字丑得挤在一起,甚至看不出那个“爱”是什么字,但你自眼角淌下的泪水却是那般温暖。那是我送你的第四份礼物。

我六岁那年,生涩地学会了画画。画了一幅你的画像。被我揉皱的纸以及那混乱的构图是那样不堪入目,你却笑得灿烂无比,胜过了那日夺目的太阳。那是我送你的第六份礼物。

我九岁那年,揣着攒了许久的零用钱,买了两朵康乃馨。“祝您母亲节快乐!”我将那早已练习了好几遍的话与被汗水打湿的康乃馨拿了出来。你有些微愣,随后又欣慰地笑。那鲜红的花也比不上你的笑容。那是我送你的第九份礼物。

今年,我十三岁了。我们已经一起走过了十三个春秋。今年的母亲节,我将我对您炽热的爱编织成文章,伴着五月火红的朝阳,鲜红的玫瑰,依依杨柳;踏着清风与晨露,随着明月与星星赠与你。

你是那人间四月天,任何时候不温不火,我最喜欢听你如沐春风的呢喃。你是那向阳而生的月季花,比一切鲜花都更芬芳,染了世俗的烟火,却更见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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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芳华观后感600字

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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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对于这部很多人都说哭得稀里哗啦的电影,我竟然没有掉一滴眼泪,我低头检讨,是不是我老了,不容易动感情了?后来一想,不对呀,前几天看样板戏《红灯记》的《痛说革命家史》时,我还陪着李奶奶哭了一场呢。还有,同样是严歌苓的小说改编的电影,看《归来》的时候,我也哭湿了一包纸巾啊。想完这些,我得出一个坚定地结论,那就是这部电影确实没有打动我。

鉴于这部电影马上就要公映,我也不怕你们骂我剧透了,就在这里先介绍一下剧情吧。故事始于1975年初春,文工团战士刘峰,去北京开学雷锋标兵会议回来,带回了一个女战士,名叫何小萍。何小萍的亲生父亲在劳动改造,她自小生长在继父家里,受尽委屈,到了文工团以后,依然不被战友们待见。刘峰是一个比雷锋还雷锋的人物,身上没有一丝缺点。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因为发自内心地喜欢团里的歌唱演员林丁丁,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而被下放到伐木连。一直暗恋刘峰的何小萍,因为刘峰被处理而心怀不满,在演出时装病,被调到卫生队。对越自卫反击战爆发,刘峰为救战友失去了右臂,何小萍为掩护伤员成为英雄。何小萍被突如其来的荣誉打晕,精神失常。电影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结尾,病愈的何小萍对刘峰说,你可以抱抱我吗?刘峰毫不犹豫地揽过了她。

也不能说这部电影完全没有打动我,有两个地方我还是动了感情的。第一处,是何小萍读他父亲留给她的遗书的时候,那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和无奈,还有何小萍内心的孤独,让心头一热。第二处,是精神失常的何小萍,看着昔日文工团的战友们,在台上表演舞蹈《沂蒙颂》,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走出礼堂,在外面的空地上独自跳起舞来。不甚明朗的灯光下,穿着病号服的何小萍翩翩起舞,那感觉,真的很凄美。

多年前读过冯小刚的自传《我把青春献给你》,其中曾经提到他的文工团情结,女兵情结:“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因为是在8月里,天很热,她没有穿白衬衫,空堂穿着的确良夏装,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使脖子看上去更白,领章看上去更红。女兵这种穿军装的方式在夏天里很普遍。洗完澡,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走出军营。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方式是不符合条例的,但看上去却是楚楚动人。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结。”电影《芳华》,让冯小刚了结了自己的心愿,他把他心目中的“性感”诠释得淋漓尽致。穿着绿军装的,拥有天鹅一样优美脖颈的女兵们,跳着优美的芭蕾舞,很是赏心悦目。

然而,他了结的终归是他自己的心愿,对我这个旁观者来说,那些画面只能说的确很美,但很遥远,没有带给我感同身受的代入感。自始至终,我都是一个局外人,自始至终,我都清清楚楚地知道,我是在看电影,在看别人讲故事。看张艺谋导演的《归来》时,就不是这样的感觉,冯婉喻、陆焉识,虽然也是那个时代电影中的人物,但他们的感情纠葛,让我觉得撕心裂肺。我会在心里不断地问自己:假如我是冯婉喻,我会怎样?假如我是陆焉识,我又会怎样。看《芳华》时,就不是这样,我的内心很麻木,没有被触动到。还有那段战争戏,也觉得很假。与之前冯小刚拍的《集结号》没有可比之处。给我的感觉,就是为了电影故事的需要,而设置了这样一段战争戏。虽然也很惨烈,却不惊心动魄。

改变刘峰命运的那场“触摸事件”倒是值得一提。我也很理解林丁丁对刘峰的感受。一个身上毫无缺点的活雷锋,一个神一样存在的人物,突然对自己表白,并且说出自己一点也不高尚,心里也有很多龌龊的想法,那种神像突然崩塌的感觉,足以让一个少女目瞪口呆反应过激。就像直到现如今,有人爆料伟人的私生活如何如何,还是有很多人无法接受,是一样的道理。神,怎么可以走下神坛等同与凡人呢?

我明白,哭得稀里哗啦的人,自有哭的道理。而我没有哭,是因为这部电影的确没有触动到我的泪点。听说,严歌苓的原著,比电影表现的要复杂得多,我想,我还是去买本书看看吧。

《芳华》里的青春很精彩也很曲折,然而我只是一个过路者,我从他们的青春旁默默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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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例文2:又是一年芳华

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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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水流年,蹉跎了一季又一季的桃红柳绿。今岁,再见火树银花,春节已是不容置疑的探访人间。

春节是有些微雨的,可很快停了。雨后的阳光尚觉清寒,看时是那样晃眼,惊了沉沉的心梦。忧如隔世般看那天上几片流云,不知它们从哪里飘来,入我的眼时却显出了单薄。这云从何处惹了别离吗?

不知名的白色的小花已绽放枝头,原来春姑娘温柔的小手早就拂过了冬日冷冷的枝。摘一朵,嗅了满鼻的花香,还带着淡淡的青草味道,触感是凉凉的、润润的,于是觉得自己触到了春姑娘的手,微微一丝暖意让心莫名的一阵悸动。

小孩子们顽皮,手里总会拿些烟花、鞭炮之类的东西,三五成群地围着一个胆子较大的男孩子,吵嚷着要点着爆竹的引线。有些还放在瓶子里引着,炸得很是恐怖,便有大人过来喝斥制止,孩子们也就一哄而散。只一会儿,又聚拢来,爆竹声便此起彼伏,总不断传来。

走亲访友的,总是面色红润,一脸的阳光,眼眉都是含着笑。男人们总不忘记吹吹牛,说斗酒赢了谁家的男主人,或是哪家的中了个三d奖还是他当时出的号码,又或是赢了谁的奖金。而女人们总在一起谈论起谁的发型做的好,谁的皮肤好,谁家的孩子懂事,谁家的男人能干,谁家的老公疼人。

那些老人才是最动人的风景,他们总会满眼慈爱,看着姑娘女婿、儿子儿媳、孙儿们,听他们的笑声成了他们的享受。现在的老人们儿女成家后,他们守着空巢,老夫妻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老伴儿”,也就节日时能够儿孙绕膝。

每每看到牵手散步的老人,眼里就有些温润。于那些老人而言,风雨人生几十年的光景,他们一路走来,至此,已经是云淡风清,简单的牵手相扶,便牵系了浓浓的亲情。年轻时是否两人彼此爱得死去活来,谁能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得出呢?

轰轰烈烈、愁肠百结、魂牵梦萦,比起这份白头偕老、执手夕阳、笑看儿孙甚至是守着病榻,究竟哪一种离永恒近一些?哪一种才能成就真正的幸福?可怜了大部分人们啊,只能拥有其一,总让人生有些不甘的遗憾罢。

日子一天天流逝时,我们不自知,满了三百六十五天还不自知时,春节的爆竹便向着每一个不知今夕何夕的人们问起“辞旧迎新,辞旧迎新,你将辞掉什么?你又想要迎来什么呢?”

忽然想起张若虚的名句,“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这种概叹让人沉呤了千年,到后来朱自清先生也轻轻地问“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起风了,透着丝丝不易察觉的寒意,吹起了红灯笼的丝线飘飘,吹转了孩子手中的风车,吹起满地鞭炮的残衣,也吹得那些白色的花儿竟片片零落,花季又如何?若不在枝头好好地灿烂,转瞬便是落红,只为下一季的春花作了春泥赔了嫁衣,“零落成泥辗作尘,只有香如故”香如故吗?未必,留下的只是千般忧伤与无奈的吧。

欣赏着处处风景的时候,心已飘到海角天涯。

春节像相思一样漫长,春节也像日子一样匆匆,你若问起“春节过得好吗?”我只能说“唉,又是一年芳华,又是一年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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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舞动芳华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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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对严歌苓笔下的老红楼情有独钟,初读《芳华》,对那样一个简单平常的部队大院能承载这本书里所有人的青春记忆深感好奇。军营于很多人都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军装,口号,质地粗糙的绿色鞋子,摇摇晃晃的铁皮水壶,我一直好奇它们到底是有什么魔力能把一本书写活,能让那么多书外的人每每思及这些和着迷彩服的日子都流连忘返。

今晚,我在雨水,灯光,歌声和一大片的海军蓝里又看到了另一群人的芳华青春。大家笑起来有粥似的温柔,站在一起的样子又有铁一般的刚硬,我想以后每每想起这段被组合的奇妙记忆,不论是台下还是台上的每一个人都会眷恋,会记挂,会怀念。我们大声地呼喊,我们对劲舞的同学鼓掌叫好,我们举着手机挥手合唱,我们用力地说着一句句谢谢教官,我们看着台上的人发自内心地大笑,今晚我们一群正处芳华青春的人编织了一段自己的芳华记忆。岁月如梭,时光总是匆匆,我很希望大家都能够珍惜当下,不负韶华。

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却也永不会忘记。正如今晚,舞动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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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芳华》电影观后感

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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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看这部电影完全是冲着冯小刚。我不是冯迷,爱看冯导的影片是因为他的每部影片不单有真实的故事还有深层的思考。

影片总体说有些不连贯,大概因为修裁得太多。据说今年9月举办看片会后,本应在国庆档隆重献映,却撤档了,也大概从这刻起冯导不得不拿起剪刀修裁深层的思考。

影片前半部让我回到中学时代男女之间那种微妙关系中,但不管怎么说也没有影片中文工团男女之间那样大张旗鼓明目张胆,更没有雷锋式的好战士刘锋偷偷听邓丽君的歌之后大胆地鼓起勇气拥抱林丁丁,那年代摸一下真的很严重哟;还没有文工团青春男女超范围的过度浪漫。此类种种,想必青春男女之间风流韵事最“邪乎”的当属军人队伍文工团。

影片的一个情节让我回想起我上中学时,老师把一个不太漂亮的女生分给我同桌,我能做的只是上课不认真看黑板,眼睛总往漂亮女生那边瞟、下课不到操场活动,身子总往漂亮女生那边凑,我绝对不会,也不可能,更没想到对老师说:“她不漂亮,我不和她同桌。”影片里当舞蹈指导让某男跟何小萍跳舞时,某男大言不惭恬不知耻地说何小萍汗臭,拒绝与其跳双人舞。这种污辱性的语言居然出自当年政治思想最红的军人队伍文工团舞蹈演员之口,素质之低不及老百姓,也不及我这样淘气的、直到初三快毕业才当上红卫兵的中学生。

影片的另一个情节让我回想起我在工厂时,我有幸当上工厂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队员。唐山大地震后,宣传队全脱产三个月,下车队和街道慰问演出。那些日子天天排练天天演出,水平提高很快,到区里演出又入选到市里。在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汇演三天,六场选拔赛。听说选拔出的节目组成一台节目,代表北京工人到外地演出。我盼望我们的节目能够入选、我盼望我能够继续脱产、我盼望我能够从此步入专业文艺团体。我在台上演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可自己思想深处却是当年狠批的私字。就在我盼望出人头地时,上边紧急通知停止一切演出,所有区县局宣传队回原单位,我扫兴地回到车间穿上工作服又开始干活。后来知道我们的伟大领袖逝世了。

影片后半部的战争是惨烈的,血流成渠骇人的残酷、残肢断臂辗转的呻吟直逼灵魂,让我那颗弱弱的心脏阵阵刺痛。衷心希望明天的世界永远没有战争;衷心希望我们的国家军事力量厉害厉害再厉害;还衷心希望“和为贵”、“忍为上”,在许多国与国的矛盾甚至纷争中多商量多协调多理解,退一步海阔天空。毕竟战争对于千千万万的生命来说就是消亡、对于某个人及背后的家庭而言就是全部。我冬泳的一个泳伴是复员兵,参加过越战。他直言不讳说自己贪生怕死;他说自己在战场上很聪明,枪炮一响就往石头缝里钻;他给自己脸上贴金说保住生命才能打击敌人;他说自己那个连队有一个农村兵,刚到参军年龄就入伍了、刚到军人队伍1个月就拉到战场了、刚打仗就被炮弹炸死了;他说自己只知道他是他家独子;他说自己不知道他家会哭成啥样子。这就是不仅战场上一片火海、参战的每个家庭也是一片“火海”的战争。当然,这个“和”这个“忍”一定是有原则的、一定是有底线的,超出原则越过底线,丝毫不能和、丝毫不能忍。

影片音乐盛宴,大饱耳福;影片美女如云,大饱眼福;影片血腥战争,难以接受。

影片应该还有很多更真实的故事和更深层的思考,都被冯导忍痛修裁了,我也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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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芳华观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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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影片尾镜头定格,响起韩红唱的《绒花》: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这一幕让影院的许多人泪目,包括我身边的一众年轻人,即使过了片尾,也久久不愿起身。

最灿烂的是青春,最灰暗的是战争,两者碰撞出的故事,唤起了那个年代那一辈人共有的记忆——美好却现实。

影片的男一是个活雷锋,几乎集中了那个年代纯真年轻人的所有优点。明明想上大学却让给别人;努力攒钱为没钱结婚的战友做了一对新沙发;文工团的脏话累活也全都是找他。无私谦让,勤俭节约,却奉献他人。本是芳华人生,却因爱情的冲动,被人强告一状,以至于被组织批评流放。而那些曾经接受过他帮助的人,为了划清界限免受牵连,都装作与他不相识。就连最后的送别,也只有何小萍一人前来,欲言又止的画面,看得我心酸,却让我看到了两个人的惺惺相惜。

两个人的故事就如这部影片的热门影评一样:或许因为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影片的女主何小萍也是经历悲惨之人,亲生父亲被打成右派,继父的家庭也没能给她带来安心与幸福,本以为进入文工团就可以重新开始,却不想她处处遭人嫌弃。因而自卑的种子萌了芽,以至于当舞蹈演员在舞台上光鲜亮丽之时,羡慕而落寞的她一人偷偷离场,草坪上,月光下,病号服,音乐中,动人的芭蕾舞姿,脸上的享受还是会令我动容。

那时,我想到的东西有很多,想到自己曾经也多年跳舞,对舞蹈的渴望与享受与何小萍的眼神无异,也顿时发现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角梦,但现实于每个人而言却也同样不公平,即使是小小的文工团。

时光流转,你依然是我念着的人。多年后,何小萍离开文工团成为战地护士,凭着坚韧的性子成了许多人眼中的英雄,当她再遇刘峰,他不再年轻,拖着残疾的身子,可善良的模样,一样是何小萍心里的样子。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何小萍如此喜欢刘峰,可因为自卑,便只能错过。以至于当何小萍给刘峰说:其实十几年前我就想给你说的那句话:我想让你抱我一下。当刘峰抱过来的那一刻,自认泪点高的我一瞬间眼泪就掉了下来。这是我喜欢的爱情结局,何小萍爱刘峰,即使刘峰不爱何小萍,却给了最无微不至的照顾,而何小萍用爱陪伴,这样的感情是值得倾佩的。

或许因为年纪尚轻,对军人,文工团,那个特殊的年代我都没有倾向,没有感觉,因而在看这部影片时我看到的并不是情怀与记忆,我看到的只是不多的几个人物的一生,或悲或喜,现实的生活却也折射了对于芳华人生美好追求的不同意义。或物质,或善良,或聪明……

看这部影片,或许便就是在看人生的过程,嬉笑怒骂,欢声笑语,苦涩酸楚都会有,但愿青春岁月永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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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瞬息芳华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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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从小修习花鸟工笔,我对花草总是怀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将花木放于我心中神圣和完美的位置,钦慕花的一切。

我爱在和花草亲昵后,在纸上细细勾勒出花朵柔美的线条,一笔笔,让我在笔尖的游丝间忘却一切。花是美的极致,樱蕊莲瓣,细腻至极。无论观赏多少次都会被那独有的韵味蛊惑心智。浓于酒的美,沉醉在其中,不愿自拔。后来才见一言,“人类,精神和肉体都脆弱到无法承受纯粹的美。”

爱屋及乌,我向往花的静默沈语,自认为它们与世无争。直至一日上山游玩,俯瞰山谷,才忽然明白开出花朵的本体们哪里与世无争,美丽的外表下是历经亿万年生物淘汰留下的城府。花的命数浅薄,至多不过三十天余,少则瞬息刹那。但花的每一次绽放都将激起新生命的狂澜,那是一个无踪存在以往年之久的真理,有花,一个物种或可不至消亡。

过去打动我的是美,无以伦比的美;现在振海沃德是一个生命蓬勃而跳跃的脉搏。或许绿叶、纤枝和柔蔓不能打动人心,但花是可以的,因为它是带着生命和睿智诞生的。

中国传统花文化历史悠久,自古爱花者不少,但如今对花的喜爱仿佛已失去那份雅趣,如今的名花以出奇的花语吸引眼球,被现代覆上一层神秘色彩。例如龙爪草,在中国花文化中一度被淡忘,却在外来文化中重新被冠以“火照之花”,冥界的象征。难道龙爪草真的美艳无比,引得众人都欣赏它吗?不见得,大多可能连它的本名都不知道,只是因为花语独特罢了。无言地花朵真的有什么特殊含义么?不过是人类的妄言罢了。

花真正吸引人的不应是那虚无的、被人格化的品质,而是这些生灵在自然中练成的生存之计和生命之光。

为生存而开花,植物也是够狡诈了,不过这世间与世无争自然不可能得以生存。物竞天择,纵然是瞬息芳华,也开得气势磅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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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芳华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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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往昔,翻阅我的芳华。我的芳华,又重新来到我眼前。

小时候,总感觉时间真长啊,长得让我发慌: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那时的我,应该是个满脸灰土,手里拿着枪,嘴里嘟囔着超人的孩子吧。在家乡被称为“小屁孩”。

我找到了,我的芳华就在这里,我的老家。

躺在床上,也不睡觉,就睁着眼睛,继续观看我的芳华。

我在老家的那段日子里,我发现个好玩的事情:夜幕降临后,在屋里把所有灯都关掉,躺在床上,听着风声,闻着花香,睁着眼睛便会睡着。而且在似梦的梦里,我仿佛都有意识,能够思考,甚至听到别人在说什么。然后第二天睡觉可以睡到艳阳高,但仍不愿起床,任凭奶奶叫我五次三次。

坐起来吃块红薯,却吃出了无尽的快乐。

夜黑风高,我和几个“小屁孩”心急火燎地集合在我们的“秘密基地”。计划已久的我们准备去偷红薯。我们准备好了铁铲、布袋等挖掘工具,只等我一声下令。我们来到来到银德叔叔家的后院。我们以博尔特百米赛跑的速度挖掘红薯,又以刘翔的速度跑了出来。

星星满天,睁着眼睛,看着一群生龙活虎的孩子。

充满稻香的田野上,我们找了几根木枝,烤起红薯。本以为这是件美好的事,却不知那一个“小屁孩”把火种弄散了,火如魔鬼般以惊涛骇浪之势吞噬着树木。顿时,小型火海也渐渐形成,我们慌的急忙去找大人们……

我和一群人同舟共济,以为拍拍手就能同甘共苦。可他们还是很不英雄地把我供出来了,我发誓再也不和这些“叛徒”玩耍。后来,我被家长打得自己都认不出自己。可一转眼,趁大人不注意,又溜出去和他们疯玩。

又不知什么时候,我又对飞天产生了渴望,认为飞上天才是无上境界。纸飞机成了我最心爱的玩具,在童年的天空飞啊飞。看那纸飞机飞在蓝色天空,在风中不断追逐我的梦。我的童年,也像追逐成长吹来的风,轻轻地吹着梦想/慢慢地升空。白色的纸飞机是我小时侯的小小英雄,多希望有一天能和他一起飞。

当烦恼愈来愈多,玻璃弹珠愈来愈少,我知道我已慢慢地长大了。白色的纸飞机曾几何时,也在我岁月慢慢不见了。

现在,总感觉时间真短啊,短得让我发慌:为什么,我的童年一转眼就不见了呢?

流光飞舞,芳华,定格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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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不一样的芳华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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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十里绯红,落英缤纷是芳华;“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草木苍翠,茂盛蓬勃是芳华;于我,院角那株羸弱、单薄的茉莉,也是芳华……

我爱花,院子里面种着各种不同的鲜花。我从来都不会买别人种好了的花。我喜欢买花苗,我想拥有的是花儿那个萌发、抽枝、绽放的过程;而不仅仅只是开花的刹那芳华。

第一次养花的时候,我养了两盆,一盆是玫瑰,一盆是茉莉,我像个孩子一样祈求它们快快长大。事与愿违,不到一个月,玫瑰苗就像一个拄着拐杖的老者,谷树皮,三寸丁。一旁的茉莉花也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任凭我费尽心力,想要助它绽放,但结果都是枉然。

这可恶的花勾起了那些原本被我深藏的记忆……那天,我无助地望着母亲绝然离去的背影,失望与悲痛像银针点点将我的心贯穿成漏斗。随之而来的是种深深的恐惧感,仿佛大地在颤动,脚下的土地四分五裂,而我能落脚地方只有脚下那块四面都是深渊的绝地……望着院子角落这些耷拉着的花草,焦急、狂躁、恐惧的情绪又一次淹没了我。我发疯似的冲进院子里,不由分说的举起花盆就砸。似乎这样才可以稍稍缓解我的心情。就在此时,一朵白色的花苞炫亮了我的眼,那枯瘦的花枝上,竟然冒出了一个花骨朵,白嫩嫩的,微微颤着,像风浪里海上的灯塔,闪着时隐时现的光。一阵若有若无的清香随着急促的呼吸沁入肺腑,悄然安抚着焦躁的我,僵硬的肢体慢慢松懈了……

从此,我对茉莉花情有独钟。每天与它久久对望,任香气停留在衣袖上,缭绕在鼻尖眉头,沉淀在心底……

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但“心中有芳意,处处见芳华。”我,定也能像茉莉一般,绽放出不一样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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