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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作文议论文【推荐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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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师职业道德议论文

全文共 3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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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老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是人类开发理性、奔向光明的引路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论老师职业道德议论文,欢迎借鉴!

老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是人类开发理性、奔向光明的引路人。没有老师,人类难以摆脱愚昧无知的状态、浑浑噩噩的境地。老师的职业是神圣的,担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人的艰巨繁重的任务,他们用知识的力量去激励学生求知的欲望,以严爱之心架起师生间友谊的桥梁。人们常把老师比喻为“红烛“、“人梯“、“春蚕“、“铺路石“,意在表达教育这一职业的无私和伟大。由此可见,老师的地位举足轻重,提高老师的素质,重视师德修养,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育苗有志闲逸少,润物无声辛劳多。”从教三载,我品尝了甜酸苦辣,各种的味儿,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书育人,更重要的是“爱生”,只有真正的热爱学生,走进学生的心灵,才能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做好。

一、热爱学生是师德的核心。

学生的成长不只是阳光、雨露、面包和开水就能完成的。他们需要一样与植物和其他动物所不同的东西――这就是火热而真诚的心。中国有句古话:“爱人者,兼其屋上之鸟。”老师对学生的爱,会被学生内化为对老师的爱,进而把这种爱迁移到老师所教的学科上,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而“乐其道”,因此爱的教育是我们教学上的巨大推动力。老师关心学生,就能载起我们教育界称之为严格要求的那条很难驾驭的小舟。没有这种关心,小舟就会搁浅,用任何努力也无法使它移动。老师热爱学生有助于学生良好品格的培养;有利于创造活泼、生动的学习氛围,使学生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有利于……而这一切,都是做好教育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

赞可夫说:“当老师必不可少的甚至几乎是最主要的品质,就是要热爱儿童。”英国教育家罗素指出:“凡是老师缺乏爱的地方,无论是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地或自由地发展。”可见热爱学生是师德的核心。如果我们深层次地思考一下,老师劳动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热爱学生是老师的天职。老师职业的最大特点是造就新一代。老师的劳动对象是人,而且是人群中最年轻、最有朝气,最喜欢学习,最容易接受新事物,最具丰富情感、个性独特的群体――少年儿童;老师的任务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凭着自身的个性、知识、才能、情感、人格和意志,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管理者。由此可见,老师的劳动就是教育人、塑造人,老师才因此获得“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美誉。老师这种劳动的特殊性决定了老师必须热爱自己的教育对象,热爱学生。同时,老师劳动的特殊性也规定了师生关系是学校里最主要的人际关系的特殊性,由于老师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的地位,这就决定了在师生关系中,老师对学生的爱是主导方面,热爱学生成为建立和谐师生关系的前提,也就自然的成为调整师生关系的老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如果我们再深层次的思考一下,老师劳动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热爱学生是全部教学活动的基础。在教与学的双边活动过程中,实际上是师生之间感情交流的过程,由于教的主体是老师,客体是学生,学的主体是学生,客体是老师,只有主客体感情和谐一致的时候,教与学的任务才能很好的完成,才能形成课堂上的教与学的良好的互动佳境。由于老师热爱学生,就容易沟通师生之间的感情,形成一种相互信任的氛围,这时,老师就能深入准确地了解学生,有针对性地做到“因材施教”学生就会把老师的表扬看作鼓励,把批评当作爱护,表扬和批评就会在和谐的师生关系中成为积极向上的动力。如果师生关系不好,学生就会把表扬看成是“哄人”,把批评看成“与人过不去”。在这种关系中,批评和表扬都会成为教育的障碍。所以,只有老师热爱学生,才能建立起和谐的师生关系,也只有健全在和谐师生关系上的教育,才能增强教育的有效性。

二、教好书是师德的关键。

老师要把自己的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就必须把书教好。这就要求老师要具有渊博知识。在知识的海洋里,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只有其中的一朵浪花,一粒泥沙,而老师如同一叶扁舟,常年累月航行于其中,将一批又一批渴望成才的求知者送达理想的彼岸,风雨无阻,无怨无悔。

选择了老师职业就选择了艰辛和挑战。有这样一个始料未及的小插曲,让站在三尺讲台上的我一时间哑口无言。在教学《猫》这课时,学生非常喜欢,十分感兴趣,学生学起来愉快,我教起来也很轻松,在教学最后一个自然段时,我也参与到朗读当中,范读课文,正当我读到“枝折花落”这个词语时,一只胖胖的小手高高地举起来,我停下来,问道:“有什么疑问?”那学生马上站起来说:“老师,你刚才的词语读错了,“枝折花落”中的“折”应读“shé”,不是读“zhé”,我一时间哑口无言,停顿了一会后,问那学生:“你有什么根据?查过字典了吗?”那学生点了点头,说道:“我昨晚查过字典的!”我马上请有字典的学生查阅了一下,结果这个“折”字是一个多音字,里面有三个读音,shé的读音是“断了”的意思,与课文中的枝折花落的解释相符,顿时,我脸上红了,对他们说:“同学们,对不起,也许老师的知识还不够全面,你们还可以去查阅其他的字典进一步核实,也可以通过网络查找有关信息。以后,也要象这个同学那样,遇到疑问要多查字典,多查阅资料。”这样,他的脸上才略显满意的神情。

课堂上这个小小的插曲给了我不小的感触。我们的教育对象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时常会碰到意想不到的问题,使老师无所适从。这使我想到“老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的名言。在如今课改大环境中,要求学生主体地位的回归,这给我们老师的“一桶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的“一桶水”应该是新鲜的活水源。老师不仅要对教学内容做到“取之左右皆逢源”,而且还要阅读与本学科有关的专业和科普知识,捕捉新的科学教育信息。保持源源不断的长流水,做一位与时俱进的新型老师。

老师还应具备多方面的爱好和才能。因为正在成长中的少年儿童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感兴趣,上至宇宙太空,下至海洋生物,从远古时代到未来世界他们什么都知道,并认为老师什么都知道。这种好奇心加求知欲是发展智力的动力,老师应珍惜它,而不能扼杀。这就要求老师要多才多艺,和学生打成一片,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所以,老师要终身不断学习,不断开拓,更新自己的知识。正如加里宁所概括出的辩证过程:老师一方面要奉献出自己的东西,另一方面又要像海洋一样,从人民中、生活中吸收一切优良的东西,然后把这些优良的东西贡献给学生。

三、走进学生的心灵是师德的升华。

著名的教育家魏书生曾经讲过:老师应具备进入学生心灵世界的本领,不是站在这个世界的对面发牢骚、叹息,而应该在这心灵世界中耕耘、播种、培育、采摘,流连忘返。

与学生以心换心是作为一位老师能得到学生信任的关键。老师不能把自己凌驾于学生之上,更不能满口教训口吻,而要用朋友的道义去规劝学生,用亲人的情怀去关爱学生,用老师的严厉去要求学生,这样才能走向学生的心灵世界。这个世界是广阔而迷人的,远离这个心灵世界你会觉得离学生很远,工作茫然;走进这个心灵世界,许多百思不得其解的教育难题都会找到答案。例如,我刚接手一个新班时,班上有个学生从小就有偷偷摸摸的行为,以至班上经常发生失窃事件,经过几次观察后,我确定了是该生所为,此时,我把该学生带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握住他的小手,亲切地说:“我现在是你的朋友,特意来聆听你的心里话,你的内心一定有很多话语想说出来,那就敞开你的心扉,尽情地向我倾诉说吧。”孩子听到这里时,忍不住内心的痛苦,说道:“不要告诉我爸爸,他打我……很痛……”此时,我把孩子搂在怀里,终于明白了一切,孩子想得到的东西,家长不给予,孩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把手伸到了同学之中,而家长长期以打骂为教育途径,从来没有去了解孩子的需要,结果造成孩子重蹈覆辙,屡犯不改。经过一番教育后,孩子平静了,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孩子很喜欢找我聊天,把心里的想法告诉我,而我在私下与其家长沟通,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经过这件事后,我深深地体会到教育学生必须深入了解学生,走访家庭,从大量的“接触点”了解学生的心灵。如学生生活中有什么困难,有什么要求,有什么愿望,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老师的爱接触到这些“点子”上就会产生良好的心理效应,就会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一个优秀的老师应该树立“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的新的学生观和人才观,让班级工作从过去的约束型向疏导型转变,不再站在学生的对立面进行训教,而是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工作不再是生硬的控制,盲目的说教,而是体贴入微的关怀和真诚的教诲。曾有人这样给教育下定义:教育主是给无助的心灵带来希望;给稚嫩的双手带来力量,给迷蒙的双眼带来澄明,给弯曲的脊梁带来挺拔,给卑微的念头带来自信。这不正是师德升华的体现吗?的确,如果老师能够深入学生的内心世界,那么各项工作一定会迎刃而解,水到渠成的。

良好的师德,是一种强有力的教育因素,是教书育人的一种动力。它是老师从事教育劳动时必须遵循的各种道德规范的总和。所以,每个老师都要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良好师德的人,才能完成“传道授业解惑“这一光荣而伟大的任务,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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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适用话题:道德、素质、人性、法律、严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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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名女子当街撕扯并殴打执勤交警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广泛流传。视频中,交警虽多次要求当事人停止不法行为,但当事人却步步紧逼并殴打交警,女子的嚣张跋扈和交警的克制忍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引起了广大网友及市民的强烈愤慨及指责。21日,东北网记者从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获悉,目前,殴打交警的女子因妨害公务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经调查存在抢夺罚单、推搡交警等情节的视频中另一女子则因阻碍交警执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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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道德的议论文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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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善?何谓恶?为了生存,杜鹃鸟将其他鸟蛋推出巢外,是恶?为了庄稼,人们常用大量农药杀死害虫,是善?我们无法用绝对的对错去评价大自然中的种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大自然的残酷法则。在这现实的法则中,是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的。生存是第一任务。只有生存有了保障,才能讲究道德

日本小说家东野圭吾曾写道:“我们都是社会这个时钟里的齿轮。”我们靠一些齿轮带动着,又带动着另一些齿轮。每个人都不能脱离其中,独自转动,更不能随心所欲,脱离轨道。我们身在其中,便要遵守它的运行规律。而齿轮上会有怎样的花纹,大可以由自己随心雕琢。

这规律有两条。一条看得见,名叫法律。另一条看不见,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律。康德认为,心中的道德律可以唤起敬畏和赞叹。《东方快车谋杀案》中,道德律与法律在这里盘旋交织,织成一张巨大的人性之网。网住了受害者,终得恶报;网住了复仇者,陷入无尽的仇恨。侦探选择向警方隐瞒真相,只是遵循了心中的道德律。他认为,这只是受害人自己结的恶果。这样的选择,能被称作恶吗?

诚如马克·吐温所说:“道德是一种获得——如同音乐,如同外国语,如同虔诚扑克和瘫痪——没有人生来就拥有道德。”在从小的教育观念里,好与坏的界限早就在各自的心中划开。不让自己多一个齿,不让自己少一个齿,依靠着心中的模板。人类之所以自称为大自然的精灵,正是由于这环环相扣的道德律,让我们学会仁、义、礼、智、信,让社会这座大机器稳妥地运行。这是人类的大智慧,这种智慧让我们能够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

对事物的评价总需要一分为二。要全面地看待问题,才是正确的方式。正如曹操一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是喜是恶,凭君定夺。

遵守心中的道德律,便是无愧于社会,无愧于自己;遵守心中的道德律,才能做好一颗齿轮,不被社会淘汰。在这架生命的列车上,道德律应是运行法则,遵守它,才能平稳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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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道德的议论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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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在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这是但丁对道德的看法。“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通过人们的自律或通过一定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 。”这是字典对道德的诠释。“有一种东西,只有在美与丑、善与恶较量的时候,才会体现出来。这种东西就是人的道德良心。”这是我对道德的理解。

陶行知说过:“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发展需要每个人即要讲究‘公德’,也要讲究‘私德’,‘要建筑人格长城’”。我认同这句话的说法,是的!只要人人都有良好的品德,良好的想法,那么社会就不会想海面上那么的危机四伏,而将成为新人们大展鸿图,大展身手的地方。

“这要灯光亮一些,黑暗就会少一些。”这是广告上的一句话。对!这要我们从小养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想法,那么我们就会成为所说的“灯光”感染他人,减少黑暗。

其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很简单,只要我们以班级体为主,做到“班荣我荣,班耻我耻”的心理,那么我们就算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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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道德绑架议论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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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成燕的妹妹张懿小时候被父母送给别人,知道真相后不愿接受生父生母。张懿在现场一直拒绝和亲生父母相认。不料,节目主持人周立波当场指责女孩心胸狭隘,说她应学会原谅,否则永远不会幸福,还说出了“在你儿子眼里你是个尖酸狭隘的女人”的言论。

张懿拒绝和亲生父母相认,有两个原因,一是怕养父母伤心;二是与亲生父母并无感情,她信奉“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认还是不认,张懿已成人,她有权利作出判断。而周立波一再诘问,甚至逼迫,出言不逊,哪怕初衷良好,也有道德绑架之嫌。

从法律上说,如果当初张懿的亲生父母遗弃了她,已涉嫌违法;如果将其送养给别人,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她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换言之,张懿可以不认亲生父母,也不必赡养亲生父母。本来一件很纯粹的事,却因周立波的“好心”而变得复杂。

据杨成燕称,其妹妹张懿属于超生,要上交罚款。无奈家里条件太差,杨成燕的父母实在拿不出罚款,只能将仅有1个多月大的女儿送走。更接近真相的细节应该是,杨成燕的父母重男轻女,因为在生了张懿之后,又生了一女一子,即包括张懿在内,杨家共有四个孩子,直到生了儿子才罢休。在笔者老家,有太多类似的情况,一些家庭连生了几个女儿,直到生了儿子才满足,孩子多养不起就把女儿送人。

不认亲生父母,总有原因。作为旁观者,我们自然不能勉强,更不能道德绑架。他们与养父母建立良好感情,不愿让养父母难受,已尽孝道。他们认亲有时也容易受到阻力,比如被养父母劝阻,张懿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养父母的做法,同样值得理解。

毋庸讳言,现实生活中我们最爱拿道德说事。道德是砝码,道德是武器,挥舞道德大棒,习惯于道德绑架,这种做法明显不合适,可能遮蔽真相,伤害法律,掩藏了社会问题。少一些泛道德化,回归到法律命题,并深思道德泛化背后的社会问题,也许强过动辄上纲上线,拿道德说事。

[道德绑架议论文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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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教师职业道德议论文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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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名新教师,师德是一门务必课,要明白师德是教师必备的基本道德素养和职业要求,是一种有感染力的品行,是一种自觉内化的高尚情感。自古以来,师以德为本,育师先育德。所以一名合格的教师,既是一名合格的传道、授业、解惑者。所以我总在摸索中成长,在老教师的带领下渐渐学习她们身上所在的亮点。

幼儿教师是人生的第一位启蒙老师,是第一开智者,是教幼儿如何做人的先行者。我们老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我们是幼儿效仿的榜样,所以,我们幼儿教师务必正人先正己,加强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不断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

幼儿园的幼儿可塑性大,模仿性强,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回对他们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甚至能说,幼儿教师的道德水平,决定着幼儿的道德水平。因此,我们做幼儿教师的必须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时时处处给幼儿以楷模之影响。日常工作中注重自身的修养,做到礼貌、礼貌,善于与人合作,待人真诚,有耐心、不急躁,谈吐文雅,朴素,活波大方,端庄、整洁,诚实有自信,表里如一,动之以情,以情育人,晓之以理,以理塑人。

从学习幼儿园的纲要的同时也有必须感触。对待孩子不体罚,不变相体罚等。变相体罚包内含罚站、辱骂孩子、威胁孩子等等。相对而言,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从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罚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教师认为:我既不打学生耳光,又不拉学生头发,更不殴打学生,罚站学生,根本不算体罚。罚站这种教育方法,学生虽然最能看懂,但效果甚微。

而羞辱孩子,不仅仅伤了孩子的人格和自尊心。更容易让孩子对学习失去兴趣、对学校产生害怕的感觉,甚至是排斥来园上学等。而威胁孩子的行为更是让孩子产生了反感心理,表面上学生感到无所谓,内心却是十分痛苦的,势必会造成学生各种反抗心理的产生,给学校教育带来负面的影响。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是师德问题,是心理疾病,只有心理健康的教师才能够修炼高尚师德。

爱岗敬业、献身幼教事业是师德的基本要求。

热爱幼儿,教书育人是师德的核心。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师德的人格力量。

用于开拓,不断进取是师德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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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范文:莫让法律漏洞成了道德缺口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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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比亚迪车主因对方车主变道负全责而将其车辆撞翻的消息在网上受到热议。而网友们的多方态度转变也使人议论纷纷。而我更惊讶于比亚迪车主对该事件做出的行为。难道法律漏洞可以成为我们抛弃生命至上理念的理由吗?

姑且不考虑变道车主是否是因为有紧急事情而迫不得已违法。但只论这样直接撞上去的后果是什么,轻则车辆报废,重则失去生命。而这么严重的后果竟还比不上冰冷条规上的寥寥几字,这着实不令人心寒。难道人性的悲悯之心竟比不上法律上的利益选择吗?

再者,在这件事件上,比亚迪车主的态度与地想也是病态的。-----只要责任不在我,我就可以在这范围内做出最大的破坏吗?这个逻辑是无论如何都说不通的。相反这件事情让我想到了几千年前圣人们提出的一个词语——“慎独”

在这个案例中,车主面临的场景与“独处”是十分相似的,车主熟悉交通法规,知道按照法规自己将不会受到惩罚。这不就像是将自己置身于一个看不见的地方,你无需担心他人的看法,也不用承担一切事情的后果。而此时你的选择,往往体现的正是一个社会个体的素养品格。

所以我们才要认识到内心修养的重要性。不让法规存在的些许漏洞成为放纵自己道德底线的理由。因为除了表面上粗浅简单的标量尺度外,人们的心中都具有一本无形的法则,它也许不能最客观的评价你的行为,也不应能够很好地衡量你的利弊得失,但它却是这世界万物之中最精准的判断原则。

而文中的比亚迪车主显然是把法律作为决定因素而忽略了内心的道德限度。而网友的最初看法也无不显示了这一丑陋地向的常态。在我看来慎独之心应人人有之,因为只有在无人情形下的慎重与自律才能确保在监管下,我们能够不打破法律准则而去做违心更违法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事例,除了加大对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完善外,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问问自己。你是一个考生,你是否在无人监考是作弊。如果你是一个路人,你是否在无人看见时丢下那一片垃圾。如果你是一个商人,你又是否在获得着某些不该有的小惠。如果你是官员,你又会用你的权利去做些什么。

人人都因该有慎独之心,因为这才是一个国家兴盛的根本要素,这也是你我对这个社会做出的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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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优秀议论文:道德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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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意大利诗人但丁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知识不健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健全的人却难于用知识去弥补。”我认为,一个人可以没有博古通今的知识,也可以没有能歌善舞的才能,但决不能没有道德。知识可以去积累,才能可以去学习,但惟有道德一旦失去,后果将不堪设想。因为古往今来,“德”是一个永远不变的品质,任何时代,只要具备了高尚的道德,就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就会使人产生无尽的力量,就能够创造无尽的财富!道德是一个人的立足之本,一丝一毫都关乎节操,它不能用钱来买,不能用金子来换。道德是一个人的自身修养,是反映一个人品质的镜子,照出一个人真实的面貌;道德是人类建立美好生活的基础,没有了道德,人类就没有了核心,人类将自相残杀,争名逐利,世界将一片混乱,惨不忍睹。

想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是需要长期的日积月累的,必须时时留意身边的每一件小事,需要在实际生活中实践,需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情、意、行的统一。在公交车上,主动给老人、孕妇或小孩让座;随手拣起地上的果皮纸屑,放进垃圾箱内;为辛劳了一天的父母献上一杯茶,尽一份自己的孝心;帮助同学解答一道难题;用自己的好成绩来报答敬爱的老师;送迷路的小孩回家……其实这都是司空见惯的小事,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们只有从身边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持之以恒,才会成为有道德的好少年、好公民。此外,我们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手拉手”活动、“雏鹰”活动和“希望工程”的活动等,帮助那些贫困的孩子们,让他们也能和我们一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学习,这样,我们的道德观念会再次升华。

三国时的刘备曾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教育自己的儿子,它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做;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这句话值得我们知道并铭记在心,他反映了古人的道德观,直至现在,仍千古流传、脍炙人口。还有儒家学派的代表孟子,也曾说:“吾日三省吾身”讲的是古人良好的修养,也是古人重视道德的表现。既然古人都有这样的道德观念,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就更应该努力发扬这种优秀的品质,并世世代代传播下去,让祖国的明天更加美丽。

道德是石,敲出希望之火;道德是火,点燃希望之灯;道德是灯,照亮人生之路;道德是路,引导人们走向灿烂辉煌。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开始,让我们自觉地做道德建设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扞卫者,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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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利益与道德的议论文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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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远,必先修其近;登高,必先修其低。近不修,无以行远路;低不修,无以登高山。

修养是指一个人的品质,道德、气质,对生命的领悟等,经过锻炼和培养达到的水平。一个有修养的人,不仅有志气,而且能拼搏,不仅热爱事业,而且热爱生活积极上进,不仅有着高尚的道德和情趣,丰富的阅历,而且有着百折不挠的意志和奋斗开拓的精神。有修养的人,一定是有爱心且知识渊博的人。一定是爱学习善于理论联系实际,从而使自己的修养不断得到加强和提高的人。

品德包含在修养之内,身不修则德不立,君子不可以不修身,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正心以为本,修身以为基,君子之修身也,内正其身,外正其容。

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衡量真正的品德,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发觉的时候做些什么。”可见,真正的品德是一个人思想和行为的全部。

良好的修养乃是人在其神经中存放的道德资本,这个资本不断地增值,而人在其整个一生中就享受着它的利息,播种一个思想,你会收获一个行动;播种一个习惯,你会收获一个道德,一个最高尚的人也可以因习惯而变得愚昧无知和粗野无礼。

孔子以“仁”为核心的修养学,并非简单的道德修养学,而是在道德修养学基础上的审美修养学。孔子以“贫而乐”、“仁者无忧”、“乐而忘忧”的悦乐情怀去成就“仁”的德行,因而具有了超越道德的审美的性质。这种建立在道德修养基础上的人生境界是一种独特的、内在的、个人的审美体验,是一种具备大众性和可观性的精神创造。人生境界不一定通过艺术形象再现出来,但它远远高于艺术境界,用悦乐的情怀和审美的体验去成就个人道德,去实现个人修养与个人理想的境界,这就是孔子美学的精华和魅力所在。

苏拭有言:“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碎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是的,以修养对待修养,还不是真正的修养、以修养对待无修养才是真正的修养。

在生活中,从未遭人毁谤的人恐怕并不大多。面对毁谤如何办呢?清人申涵光在《荆园进语》中所言:“何以止谤,曰无辩,辩愈力,则谤者愈巧。”或许能够给予我们某种启示。

修养,不是说不会发脾气,而是说不会轻易发脾气。不会发脾气的人不一定是有修养的人,动不动就发脾气的人,则是缺乏修养的人。

修养之所以重要,其中一点,是因为良好的修养可以帮助我们减少人际关系中的紧张与摩擦。难道非要把生命耗费在人际摩擦中吗?

一个在人生中欲有所成的人,必得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

一个在人生中欲有所成的人,必得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

谈到个人修养,我就想起培根在《论美》这篇文章中指出,形体之美胜于容颜之美,而气质之美是最高境界的美,而人的这种气质跟一个人的修养分不开的。所以,古人特别讲究修身,觉得修身是一切成功的基点。但是,现在社会里,修养被许多人忽视。

一个在人生中欲有所成的人,必得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

有文化气息的人,在谈吐举止之间,自然地流露出一种高雅,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古人形容一个世代文人之家为书香门第,事实上,门是绝不可能透露出书香之气的,即使在屋里堆再多的书。真正能透出书香,能够让人一眼,一交谈就感受到那种浓浓的书香气息的是人,只有人才能在那种举首投足之间就闪现出修养这两个字。当然,修养也包括了举止,仪态,谈吐等。但文化气息却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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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遵守法律的议论文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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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你将 作出如何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选错了道路使自己

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学生。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 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 ,做一个好学生。

同时我们要慎重交友,不能和不认识的人聊天、交流。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也有犯罪事件的发生,

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 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的道理。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 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

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亡。人走 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

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 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

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 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

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不通畅,如果有“杀人偿命,欠债 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灭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

着我们生活的天空。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花朵,我们更应从小学 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

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 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

心中。法律知识非常重要,所以我们要多了解一些法律小知识,提高法律 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法律知识。创建和

谐校园,为了我们今天能更好的学习,

为了我们明天能够健康的走向社会, 我们应当把法律知识课作为我们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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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议论文素材:时代呼唤道德

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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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1世纪的中国,打着文明大国的旗号,用无数的绚丽高科技以及消费热点,诸如奥运会、圣诞节、灾区送真情等来掩饰随时代消逝的道德观。道德沦丧已成为时代不可忽视的暗点。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作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现代汉语词典中这样解释道德: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通过人们的自律或一定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制约作用。这样说来,道德其实就是用来约束人的。

中国古代思想大家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也就是说道德是宇宙的终极所在,它创造了万物。“独立不改,固行而不殆”又谓道德是独立存在的,循环往复地运行,永不衰竭。这种“道生万物而无所不至”的绝对观点我们当然该保留质疑立场。然而,《老子》中另一种对道的解释确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来道德礼节的始祖。“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定义了道是一种规律性的东西,要用道来治理天下。相对于把老子的这种道看成道纯任自然或者自然无为的为政之道,我更倾向于将其解释为将道和德结合起来的揭示仁、义、礼、智、信与行为准则的关系。孔子围绕礼和仁回应秩序的紊乱和仁爱忠恕之心的缺失;孟子用仁义、仁政回应功利主义的甚嚣尘上;庄子以无用为大用回应把生命当作工具的价值观饯害。在“纯中国时期”的社会背景下,道德作为一个宏大深刻的话题在历史长河中碰撞出了绚丽的火花,开创了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并且用这一丝火花燃亮整个华夏文明,使智慧在这里繁衍,德行在这里生根,道法在这里安家。

然而,21世纪的中国,打着文明大国的旗号,用无数的绚丽高科技以及消费热点,诸如奥运会、圣诞节、灾区送真情等来掩饰随时代消逝的道德观。道德沦丧已成为时代不可忽视的暗点。

君不见礼堂上烟火璀璨大倡绿色文明之风,人们脚底下却踩着二厘米厚的爆米花袋;君不见宴会上人们用最规范的餐桌礼仪品尝着用杀害生灵换来的鱼翅;君不见贿赂包庇之门永远为权贵敞开;君不见传统文化的诗情画意被文化快餐席卷得“一丝不挂”;君不见21世纪中国璀璨如东方明珠却无法抹去市井中那一点点暗瘤……

时代呼唤道德。

我们需要一条绿色的准则,来指引我们“低碳生活”;我们需要一条仁义准则来保护亲如弟兄的生灵;我们需要一条光明准则,来践行正义的职责;我们需要一条信义准则,来守护我们五千年的传统。

时代呼唤道德。

中国要用用礼法来约束秩序;用诚信来约束誓言;用仁义来约束残暴。

时代呼唤道德。

中国人要用道德延续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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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高中生2000字议论文

全文共 2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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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用实际行动来证实的。道德就像一盏灯,照亮着我们的心房。道德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道德是社会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一个行为规范,获得别人信任的一个标准。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并不难,电视上天天演公益广告,这就是为了让我们变得文明,有道德。我认为电视上的广告语对我很有启发,说:文明,道德在我们身边不经意的流露着,只要我们从身边做起,从一点点小事做起就会慢慢变成一的有道德的人。道德二字,写起来简单,做起来非常难,这需要用心去体会,去做。儒家认为,“德”包括忠、孝、仁、义、温良、恭敬、谦让等。道家则以为所谓天地万物之自然为“道”,而各种事物所得之自然为“德”。对人而言,便是品德。宋明理学家把“德”称作是实行某种原则,有所得于心。有句话这样说:“道德就在身边,只有一张纸的厚度,几十公分的宽度,几十厘米的长度。”是啊,道德就在我们身边,也许是自己没有用心去发现。有一次,我在学校看到了一张废纸,我没有理会它,不一会,来了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她看了看,弯腰捡起了那张废纸,扔进了垃圾桶。一个那么小的小朋友都有人应有的道德,那道德不是随处可见吗?道德——是一种文明的体现。一个有道德的人,必定是一个有文化的人。只有人们的道德意识提高了,才能让社会变得跟美好。古往今来,“德”是一个永远不变的品质,任何时代,只要具备了高尚的道德,就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就会使人产生无尽的力量,能够创造无尽的财富!其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其实很简单,只要做每一件事都用心仔细想一想,多为他人考虑一点,道德就会伴随在你的身边。古往今来,中国着名人物的道德品质都是很高的,他们很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在他们的言行当中,都有一丝丝道德在流露。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说明只有尊重别人,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和信赖,在事业上才能获得成功。周恩来一生鞠躬尽瘁,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但每次外出视察工作,离开当地时总是亲自和服务员、厨师、警卫员和医护人员等一一握手道谢。周总理是尊重他人的典范,是青少年学习的榜样。这点,我们应向周总理学习。美国总统尼克松曾在他写的《领袖们》一书对此作过评价。尼克松说:“周恩来的敏捷机智大大超过我能知道的其他任何一位世界领袖。这是中国独有的特殊的品德,是多少世纪以来的历史发展种种中国文明的精华结晶,他待人很谦虚但很沉着坚定。”周恩来的文明谈吐、礼貌举止和他所具的令人折服的气质和风度,正是他那高尚的品德、宽阔的胸襟、超群的智慧、美好高尚心灵的生动体现。雷锋叔叔助人为乐,舍己为人的精神,鼓舞了一代又一代人。我们为什么要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呢?我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成败兴衰。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具有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的接班人,就能够确保几代人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薪火相传,生生不息,就能够确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需要勇气的,有时还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在刚刚结束的第28届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健儿们不仅在金牌数上取得了突破,而且表现了道德风尚,受到了世界人民的好评。给我印象很深的中国男子花剑团体的运动健儿们和俄罗斯体操运动员涅莫夫在运动场上所表现出来“一切服从裁判”的道德行为,告诉每了一位运动员和我们这样观众这样一个道理:只要表现出高尚的道德风尚,那么虽然可能会失去项目上的金牌,但一定会得到观众心中的金牌。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需要毅力的,道德高尚的人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培养出来的。我觉得我们要想成为一名道德高尚的人,必须从小事做起。比如说,在家里我们给劳累了一天的爸爸和妈妈端上一杯热茶,在学校里我们帮助同学解决一道难题,在公交车上我们主动为年迈的老人让个座,在上学路上我们扶正一颗被风吹歪了的小树,在广场上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屑等等。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从这些小事做起,那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我们的道德水平就会得到一次升华。现时期的道德是什么?以什么为标杆?那就是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八荣”要求就是有道德的人,高尚的人;有“八耻”言行的人就是缺德的人,是可耻的人。人是躯体和心灵组合而成的,没有精神,没有道德,没有荣辱是非的人是一个残缺的人。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包容广阔,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相结合,是每个炎黄子孙的道德行为规范。我们不但要在理论上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其适时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更要以它为人生价值取向,知荣明耻,人人践行。但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可能自然而然地树立,需要全社会自觉地共同努力。

有道德的人应该是热爱国家、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这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公民基本的道德规范,这是我们日常行为的准则,也是我们全体师生的基本要求。做到八荣、家荣、校荣、国荣,“八荣”是我们生存发展,开拓创新的生命。但在社会和校园里,我们也看到一些与“八荣”相背的现象:如有的人自私自利,损坏公物,侵害他人利益;有人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有人思想混乱不思进取;有人顶撞教师,打骂同学;有人说谎造假欺骗家长;有人幸灾乐祸,无事生非,惟恐班级、宿舍不乱。各种不文明、不道德的人和事,尽管是极个别,但严重损坏了学校的形象。是坚决不能让其存在下去的。从我做起,就要从小事做起。道德问题关系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建设无小事。一个人的思想观念,言行举止,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取什么,舍什么,能否明荣耻,分美丑,别善恶,反映在大事上,更多时候是体现在小事上。见微知着,从滴水能观沧海。常常可从生活小事上看到一个人的大德。不能认为是小错而原谅放过。因为小错会酿成大害;不能因为是好事太小而不愿做。小德可积之成大德。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要是涉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属于思想道德性质的事,哪怕再小,也必须重视。该为必为之,不该为切勿为之。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在学校里要注重仪表,团结友爱、体谅忍让,尊敬师长,勤奋惜时,诚实迎考,爱班护校,全面发展,遵规修养。在家里要孝顺父母,时刻不忘父母教诲、父母指教,洗耳恭听,在社会上要遵守法规,乐于助人,待人处世文明有序。希望我们同学都要立下高远的志向,在由校园走出去的时候,能够走到一条光辉的道路上,能够做一个讲道德的人。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开始,自觉地做道德建设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扞卫者,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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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道德的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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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身边有许多道德或者不道德的事情发生。接下来请听我细细道来。

道德的事情虽说较少,但我还是要说一个让我一开始气恼,最后敬佩的一幕。

在我上学前上公交车时,很多人都往公交车上推,恨不得让自己上到公交车上。

当我上到公交车后,我找到了一个座位坐了下去。这时,一位满头白发的驼背老人上了车,还有一位穿着时尚的衣服、化着妆容的小姐也上来了。老人们对公交车里的人们用央求的语气说:“谁能给我让个座位呀?”人们都不理睬这个老人家。我的心有点难受,正在想要不要让座给这个老人家。

待我还没想完,这时,老人家对那个小姐姐说:“姑娘,看你长得这么好看,人的心灵也很美吧!能否给我让个座位?”小姐姐回答道:“老人家!现在是什么时代?还讲心灵美?开玩笑,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你给我钱。”“小姑娘你怎么这样子呢?”老人家气恼地说。这个时候,一个小学生站了起来对老人家说:“老人家过来我这里坐吧!我到站了。”说完,他就扶着那个老人来到他的座位上。我的心里如刀绞一般痛苦,我恨自己没有让座给老人,气恼那个小姐姐没有给老人让座。一位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却让座给了老人,让我敬佩不已。

道德不一定是要做一件大事情,而是在学校里捡起小纸屑,不随便乱扔垃圾。下雨了,同学没有带伞,你可以和他共用一把伞。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安静地说话。看到盲人扶他过马路。

其实有许许多多微小的事情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道德的品质,人人都说道德很难做。而在2008年四川地震了,许多人都献出了爱心。有的人捐自己的零花钱,捐自己的书,自己的玩具……这些都是小事,但也能体现出我们的道德品质。

如果个个人都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世界将会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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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莫用道德绑架的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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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穆新成被双X,其资产大约有两亿元。

打倒了一个贪官,这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然而,当地却有很多人力挺副检察长穆新成,仅仅是因为他的贪污款中有一部分用于公益事业。

乍一看,穆的做法确实勉强可算得上是半个好人,虽然受贿,但他做“慈善”。实在也算的上是贪官中的极品

但是,在我看来,与其说穆是一个良心未泯的人,倒不如说是那本不属于自己的钱给自己弄个好名声。要说的难听点,叫“又当X子又立牌坊”这样的一个人却能得到当地相当一部分人的称赞,这是为什么?

中国呼唤法治社会也有一阵子了,为什么仍然无法真正建立呢?穆新成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抛开幕的道德问题不谈,也不管穆受贿是否是为了当地人民,穆收受巨额贿赂的客观事实确实存在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受贿判刑,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当地一些人看来,只是因为穆的“良心”尚未泯灭,不仅受贿之事可以容忍,还“得竖拇指”。

我对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人背后的社会环境无话可说。就算穆受贿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就算他良心发现到拿赃款做公益,在道德和法律面前,你选择什么?

不错,道德很美丽,道德也更让人引起共鸣,比起冷冰冰的法律起来,道德也更容易让人接受。但当道德与法律冲突时每个人都应该力挺法律。因为只有法律才是社会唯一可精确量度的准绳,只有法律才能维持社会最基本的运行。

然而,一些人在做出现实选择时却被道德吸引拒绝道德绑架作文议论文作文

于是有了力挺穆的人。如果仅仅是因为穆所做的那些“善事”,就网开一面,让道德绑架法律的话,那就将是一个穆新成落马而千千万万个穆新成将会屹立于中国的政府部门。此先例一开,葬送的将是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尊严以及中国法制建设的前途。

鲁迅曾在《未有天才之前》中提到,在未有天才之前,应有产生天才的国民。

现在我想说,在拥有法制社会之前,应有容纳他成长的社会环境,而不是让道德等绑架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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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律的道德性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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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道德性》产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哈特与富勒的一场著名论战,围绕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和“恶法是不是法”这两个代表着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派之间的核心分歧,而展开。哈特认为应分清法与道德,二者就是实在法和自然法的关系。富勒指出法律自身具有道德性,法律秩序要以道德为基础,法律与道德是密切联系的。为了更加全面的批驳哈特,1964年富勒出版了我们今天读的这本《法律的道德性》,提出了著名的“法律的内在道德”这个概念。作为后人,我们应该知道哈特与富勒的这场论战对世界法学史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任何专家学者在讲西方法制史都会提到它,而新自然法学和新分析法学也直接产生于这场论战。

虽然富勒将道德做了两种区分,但我认为富勒将道德分为“愿望的道德”与“义务的道德”。愿望的道德是最高要求,并不必须达到,人们实现了会有奖励,不对其进行追求也不会有所惩罚,;义务的道德是最低要求,是为了维系整个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人们所必须遵循的义务,当人们遵守它时不会受到奖赏,但违反它受到惩罚。因此愿望的道德应该与法律没有直接联系,而是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终极目标;而义务的道德才对法律有直接意义,义务的道德可以转化为法律,它为法律规则的相关标准提供了尺度。

这种划分仅仅是富勒所建立的一个分析框架,他力图利用这一框架来分析法律与道德关系中的一对重要范畴:法律的内在道德与外在道德。法律外在道德是传统自然法所信奉的价值理念,即自由、平等、正义等外在于法律的价值体系,是法律的各种实体目标;法律的内在道德是定位于法律内部的价值体系,它由一般性、公开性、稳定性等八个程序性法律原则构成。违反法律内在道德的法律不符合法的实质,不是真正的法。富勒背离了自然法传统对法律的具体道德内容的要求,而提出了法律自身的道德性问题。也就是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并不是法律与其他类似规则之间的存在于外部的关系,而是法律规则自身的内在要求。因此,这本书的题目是法律的道德性,而不是法律与道德。法律的内在道德构成了富勒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精髓。

富勒提出了法律内在道德的八项原则,即:一般性、公开性、未来性、清晰性、一致性、可实现性、稳定性、官方行为与公布的规则相一致。这八项原则相互作用构成法律内在道德的基本内涵。但是,经论证法律的内在道德这八个内涵不仅每一点自身存在张力,而且彼此之间可能不时的发生着冲突。

由于法律的内在道德自身内部的张力和矛盾,富勒所建立的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的分析框架就派上了用场,即法律的内在道德也包含着一种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他认为对法律的内在道德的某些独特品质作一番考察就显得十分必要了。随后他认为,立法者有道德义务使自己制定的法律清楚易懂,但这顶多只能算是劝告,除非我们准备界定他必须达到这样清晰度,否则便无法将这作为一项义务分派给他,而以量化制度来衡量清晰与否的设想显然是很难行得通的。因此,论证这些都导向一个结论:法律的内在道德主要是愿望的道德。“它主要诉诸于一种托管人责任感和精湛技艺所带来的自豪感。”根据富勒的分析,在法律内在道德的八项主张中,只有颁布或公开性可以转化为形式化的表述,适用义务的道德的要求。其他的主张则很难形式化为一项简单的规则。

在论证了法律的内在道德的性质之后,虽然我们可以根据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八项独特的标准来检验合法性的完善程度,但我们却总也无法实现一种完善状态。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内在矛盾以及它所具有的愿望的道德,使我们对于它的追求永远只能是一个过程,永远只能是在努力之中的。正是在这样一个角度,富勒提出了“法律应当被视为一项有目的的事业,其成功取决于那些从事这项事业的人们的能量、见识、智力和良知。”

富勒正是凭借“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这一分析框架,经过对于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内在矛盾的分析,论证了法律的内在道德注定主要是一种愿望的道德的属性,并进而提出了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的事业”的结论。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富勒其实是力图从法律的内部解决法律与道德的难题。

法律的内在道德是富勒所主张的法律与道德不可分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说法律不是基于法律而成立的,而是法律因为具有内在道德成立的。法律自身的道德性是良法的前提条件。所以富勒主张,法律不能与道德分离。

现在的中国不断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与其重视法律的外在道德,不如把注意力放在法律程序道德的这样一种良法标准上,即法律的内在道德。富勒提出的那八个标准便为一个堪称良法的规则提供了道德支撑,使得我们在程序上拥有了一套对法律进行道德审视的规范,也许这样一个标准更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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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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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信不立”,“谦和的态度,常会使别人难以拒绝你的要求。这也是一个人无往不利的要诀。”,“暗处最能反映一个人真正品格。”古今中外有很多有关道德的名人名言。在我们看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似乎也很简单。但扪心自问,事实上又有几个人真正做到了一个有道德的人?

福特公司总裁福特大学毕业后,去一家汽车公司应聘。和他一同应聘的三四个人都比他学历高,当前面几个人面试之后,他觉得自己没希望了。但既来之,则安之。他敲门走进了董事长办公室,一进门,他发现地上有一张废纸,便弯腰捡了起来,并顺手扔进了纸篓,然后走到董事长的办公桌前,说:“我是来应聘的福特。”董事长说:“很好,很好!福特先生,你已被我们录用了。”福特惊讶地说:“董事长,我觉得前几位都比我好,你怎么把我录用了?”董事长说:“福特先生,前面三位的确学历比你高,且仪表堂堂,但是他们眼睛只能看见大事,而看不见小事。你的眼睛不仅看见了小事,而且你的文明行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福特就这样进了这家公司,并成为总裁。这两个事例说明:讲文明并不难,难就难在你有没有社会责任感、能不能看见身边的小事、能不能弯一下腰,文明行为其实是举手之劳。一个人如果能屈身做简单的事情,那么日后就有可能做大事情。有此看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对一个人的人生有着很大的影响。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也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关掉没关紧的水龙头,捡起地上的废纸等。

古老的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享有“礼仪之邦”的美称。我们不难忘记:战国时期,楚国大夫屈原因忧患国难而投泊罗江;童稚时的孔融将的梨让给长辈的动人故事;三国时的诸葛亮,心胸开阔,七擒七纵孟获;老子在《道德经》中嘱咐我们“做一天人就要讲一天道德。”这一切的一切,淋漓尽致地体现了中国人的道德所在。社会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弹指一瞬间,人类已昂首进入了二十一世纪。在这一漫长的岁月里,中国战胜了衰落走向振兴;战胜分裂走向统一;挣脱屈辱走向奋起。中国正以新的姿态向世人展示着自己。但是关于公民道德修养的任务势在必行。因为没有伦理道德的社会,将何其混乱不堪!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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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道德与法律并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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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道德法律就像鸟的两翼,二者相辅相成,那么道德和法律之间是如何并存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道德与法律并存作文,希望大家喜欢!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所以我们又常常把法律称为“国法”。

因此,一直以来,法律给我们的感觉就是很远的。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为法律与道德是分不开的,那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又是什么样的呢?

有这么一个故事:

某村的张大爷一生操劳,抚育了六个儿子,他用全部财力和满身疾病换来了儿子们的成家立业。长子承包村里的鱼塘,一年纯收入三万余元,但对老人却“一毛不拔”,其他几个儿子也拒绝赡养老人。张大爷孤独地住在村外简陋茅屋里,靠邻里接济度日,也无钱看病,村委会干部多次出面调解,要求六个儿子共同赡养老人,但六个儿子却互相推脱,老人的生活一直无人照顾,村里人对此义愤填膺,主动帮助老人打官司。法庭调解无效后,判决六个儿子每年共同支付张大爷三千元赡养费,共同承担医疗费用。

这样的故事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在道德无法差遣人们去负起应负的责任时,法律就会体现出它的强制性。

大千世界,纷繁复杂,法律制定得再多,也不能详尽地规范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法律可以严禁遗弃、拒绝赡养老人的行为,但却无法使人们自觉地尊敬老人。道德则涉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深入人们的心灵,以特定的方式在更广的范围内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所以,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法治与德治同样重要,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现在的中国便是实行和,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因此,我们应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

那么,我们青少年该如何护法、维德呢?

我们应该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守法、护法,又要提高自身的和道德水平。以此,来维护法律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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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利益与道德的议论文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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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云,道德乃人之根本。现代化的文明社会中,道德就是社会规范对人的本能的制约。

正如老子所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想要拥有高尚的道德,必须争取从一个品德兼优的人做起,只有你持续牢记道德之本,它便会随时伴在你身边。

道德是一种美丽的品质,只要诚实守信,不贪图利益,那你便是一个美丽的人,那你便拥有文明风貌的象征道德。

记忆的深处,我曾是一个美丽的人。那是一次不经意间的过失。初夏的一个黄昏,妈妈携带着我去市场买菜。我拉着妈妈的大手,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蹦蹦跳跳的行走在各摊位的间道中,在妈妈身边大声嚷着:妈妈,我要吃螃蟹嘛,你给我买螃蟹好嘛。高峰时的人群已慢慢散尽,又随着黄昏的降临,只有各个买卖人的收摊的声响。我和妈妈来到一个还没收摊的摊位,妈妈问这老爷爷:这个螃蟹怎么卖?老爷爷看还有客人,便高兴的起身迎客:都傍晚了,给你们便宜些吧,嗯,就卖个36元一斤吧。你看怎么样,这些螃蟹挺鲜活的呢!妈妈也没说什么,拿出钱包就买了36块一斤的螃蟹,便匆匆回家了。

回到家后,妈妈不经意间的提醒,到使我发现那位老爷爷好像多找了钱给我们,我立即跟妈妈说:我们的钱好象拿多了吧,我们要不要去还啊?妈妈说:多了就多了呗,还还什么呀。我一时不知所措,只有不再追究,可晚上怎么也睡不安稳。

次日清晨,我早早的起了床,拿了积攒的零用钱自己骑着自行车赶往了菜市场,我来到菜市场,老远就看见了那老爷爷的摊位,便兴奋的跑过去,叫到:老爷爷,这是你的钱,你昨天多找了,还给你。老爷爷很诧异,随即笑道,你真是个好孩子,谢谢你啊。嘿嘿,我听了可得意了。

道德就似一双手,解开心灵的枷锁;道德就似一道门,需要你用双手将它推开,外面的世界便是一副亮丽的风景秀;道德就似一片洁丽的云彩,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道德是社会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种行为规范,是获得别人信任的一个标准。有些人以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很难,其实只要你去做了,就会发现其实也很简单,道德就是诚实守信用,不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必须具备这样的美德,更要发扬、传承,与实践。让我们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吧,让自己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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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医生职业道德的议论文

全文共 1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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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又是个高风险的职业,医疗中任何一点疏漏都可能对病人的健康带来不良的后果。难怪常言道:医生杀人不用刀。医生一定要从这类话中感受到自己的责任十分重大。可见,医生的职业道德,也就是医德,对于一名医务工作者是何等重要。

然而,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人们越来越关心私利。有些医院的黑幕、丑闻也随之曝光,而这种种内幕的真相也让人闻之心寒。

最近有媒体报道,在贵州,一名两岁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后遭护士数次扇耳光,次日死亡。消息一出,迅速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据说,当班护士对小患儿面部的拍打动作,不属于重症监护常规镇痛后的唤醒行为,这是一起严重违反护理规范,丧失医护人员职业道德的事件。这件事值得我们反思。首先,高尚的道德和专业的技术是一致的。因为护理治疗专业技术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病人的康复和生命安危。我们能设想一个道德高尚的护士,在她的专业护理技术严重不合格的情况下,能够完成救死扶伤的责任吗?这只会给病人带来痛苦和更严重后果。这样的医务人员即使是服务态度再好,也不会得到病人家属和社会的谅解。对医务工作者来说,无知就是犯罪。“扇耳光”事件中的那位当班护士就是杀死两岁小患儿的凶手。这给医学界也敲响了警钟。此外,近期在海南校长开房事件中,同一家医院出现了前后两次结果迥异的鉴定,令人大跌眼镜。涉事家长也曾多次接到熟人捎话,校长家人曾托人找他们私了,希望不要把此事闹大,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据此不禁可以想象这家医院的医德被什么样的势力吃了。一个化验结果的数据是否可靠,一份心电图的分析是否正确,如果每个参加操作和判定的医务人员都能意识到他们做出的结论对病人的以后将发生怎样重大的影响,从而谨慎从事,力求为病人提供最可靠的资料。这种高度负责的精神,其实也是医德高尚的一种体现。

除了以上两个案例体现了当今医生职业道德修养的欠缺外,我觉得医务人员对待病人的态度也很重要。医务人员中对病人态度比较常见的是冷漠。在医务人员眼里,门诊急诊部门都是一个很普通的地方。但是,在病人眼里却完全是另一回事。病人和他的家属到一个对他们完全陌生的环境,心情又焦急。可是,如果他们看见工作人员是一种漠不关心的神态,如果他们畏畏缩缩甚至低声下气地提问,得到的是爱理不理,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呢?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讲医德,用不着说什么大道理,需要的仅仅是“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假如你带着亲人去看病,或者是自己生了病,你就自然不光计较能不能看上病,看好病,也会计较医务人员的态度好坏等方面了。

当然,医生的职业道德败坏也只是个别现象,我国也有很多优秀的医生护士,像南丁格尔奖章的获得者刘振华、王秀瑛等等。媒体也频频报道过医务人员在危急时刻伸出援助之手,像汶川地震、雅安地震、非典时期、禽流感时期,医务人员都奋斗在第一线。他们之所以被誉为白衣天使,就是因为他们给一个又一个在病痛中的患者带来了温暖,光明和再生。我相信,每一个患者或者亲属看到医院急诊科的医生匆忙的小跑着推着急诊病患的时候,也会从心底产生一种仰望的尊重。医务人员的工作也是十分艰辛的,每时每刻,包括所有的节假日,也毫不例外,都有大量的医务人员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帮助病人解决病痛。当然,医生自己也是一个人,和大家一样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情绪不好的时候,甚至也会有因受到委屈而对他人不满的时候。我想,他们都会尽量克制自己不把这些带到工作中去。当他们穿上白大衣,也就摒除了一切杂念,,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这何尝不是一种高尚的职业道德呢?换个角度来说,我们就诊的病人也要多多体谅他们。

最后,简单讲讲如何更好地建设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医生的职业道德建设,首先应注重

医德情感的培养。我认为医生应当具备“换位思考”的能力,只有设身处地地为病人着想,医学道德的责任感自然增强。有什么样的道德观,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医生也毫不例外首先是做人,然后是做事。病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无论是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要在医生眼里,都是平等的。以仁爱之心对待病人,把他们看作自己的亲人。落实到具体措施上,据说北京医院经团委倡议,在门诊大厅安排了两位义务的“导医小姐”。她们每天亲切热烈地解答各种疑难问题,给病人提供各种咨询,因此也受到普遍的欢迎和感谢,不少医院后来也采用了类似的做法。我觉得这些年轻医护人员的行动,无疑是应该受到赞赏的。实际上,这是并非难以做到的事。如果我们每个在门诊急诊工作的人员都有这种观念,注意一下态度亲切和顺便给病人一点指点,那将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充满温暖的氛围。

总而言之,仁心加上仁术,医者永远都是我们健康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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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律的道德性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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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重读了朗.L.富勒的《法律道德性》,受益颇多,同时也有了些自己的新的想法,在这里表达出来,供大家分享。

朗.L.富勒(Lon.L.Fuller,1902-1978)是美国当代著名的法理学家,是战后新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其最重要的著作是1964年出版的《法律的道德性》。这本书的成书背景源于富勒与哈特的论战,同时也表达了富勒对二战的一种理性反思。

一、《法律的道德性》的创作背景

二战中德国制定了种族灭绝法,残害了数百万的犹太人,当二战结束后对战犯进行审理时,他们却理直气壮的说自己只是遵守法律而已,因此自己是无罪的,这一度使法庭审判陷入困境,后来法官们以“恶法非法”的自然法学派理论否定了该法律的效率,从而使战犯得到了严正的审判。二战的沉痛教训,使得人们不得不开始反思怎样的法律才是公正的、有效的,一个公正的、善良的、符合人性的法律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于是在1950至1970年代,西方法哲学界爆发了三次引人注目的重大论战, 其核心论题就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其中发生于1957年至1958年间的第一次论战最为著名,不仅因为它发生在两位最负盛名的法学家之间,更因为它催生了法理学史上两本重要的著作———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和富勒的《法律的道德性》。

富勒在这本书中表明了法律是有道德性的,是与道德是密不可分的,但是他所说的道德和古典自然法学派的道德不是一回事,他区分了法律的外在道德和内在道德,并提出了内在道德的八个评判标准,指出违背这八个合法性原则的法律是恶的,是没有效率的。这本书是对二战的一种理性反思,是对持“恶法亦法”观点的实证法学派的一种有力回击,是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性观点。

二、《法律的道德性》的三大创新观点

我觉得富勒在这本书中提出了新自然法学的三大创新理论:即提出并区分了愿望的道德与义务的道德、法律的外在道德和法律的内在道德以及法律的互动观。下面简要阐述一下我对此的理解。

(一)愿望的道德与义务的道德

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中首先说:“本书的内容主要是围绕着对涉及法律和道德之间关系的现有文献的不满而展开的。”富勒认为在论证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时,之前的理论并没能澄清道德本身的含义。所以,他分别阐述与法律有关的两种道德:愿望的道德(morality of aspiration)和义务的道德(morality of duty)。可以说义务的道德与愿望的道德是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所提出的一对核心概念,在富勒看来,愿望的道德是善的生活的道德、卓越的道德以及充分实现人之力量的道德,是以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而义务的道德则是从最低点出发,它确立了使有序社会成为可能或者使有序社会得以达致其特定目标的那些基本原则。它是旧约和十戒的道德。它的表达方式通常是“你不得……”,有时候也可能是“你应当……”。它不会因为人们没有抓住充分实现其潜能的机会而责备他们。相反,它会因为人们未能遵从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而责备他们。并且富勒还引用了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所采用的一个比喻来描述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之分。义务的道德“可比之语法规则”,愿望的道德则好比是“批评家为卓越而优雅的写作所确立的标准。”语法规则规定了语言作为交流工具的必备条件,卓越而优雅的写作的原则都是“松散的、含糊的、不确定的,向我们提供了我们应做到尽善尽美的一般思想,而不是供给我们做到尽善尽美的任何明确无误的指示。”因此,义务的道德与法律最为类似,是社会的基本框架,违反它会遭到社会的谴责,是为法律所禁止的。愿望的道德虽然同法律没有直接的联系,但却是法律制度下所希望达到的理想状态。

另外,为了表明义务的道德与愿望的道德之间的区别,富勒从社会实践入手进行讨论--具体而言就是从奖赏与惩罚的不同态度入手。在义务的道德中偏重于依靠惩罚来维系,我们为这一道德设定一个最低限度,高于此限度的人不必理会,但对于低于此限度的则要进行惩罚;而愿望的道德则以奖励为主要手段,但评判的主体会存在一定的疑问--因为在道德表现上越接近完美,就越难有人有资格对其进行评价。富勒认为,可以用一把标尺来衡量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之间的张力,这把标尺的最低起点是社会生活的最明显要求,向上逐渐延伸到人类愿望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并且在这把标尺上有一个看不见的指针,如果把这一指针向上扩张义务的领地,强制性义务就会控制一些原本不应由其控制的主观的东西,如:语言、思想、艺术等;如果向下扩展愿望的领地,人们就会根据他们自己的标准来权衡和限定他们的义务。

( 二) 法律的外在道德和法律的内在道德

法律的外在道德主要是指为传统的自然法学者所主张的法律的各种实体目的,如公平、正义等。而法律的内在道德的提出则是富勒对于传统自然法学说的超越性发展。法律的内在道德是指使“法律成为可能”的道德,也即程序的法律性原则。违反了法律的内在道德的法律不仅仅是恶法,而且根本就不是法。

法律的内在道德”就体现为富勒所说的八条“合法性原则”:(1)法律的一般性(The Generality of Law);(2)公布性( Promulgation);(3)慎用溯及既往型法律( RetroactiveLaws) ; (4) 法律的清晰性(The Clarity of Laws);(5)避免法律中的矛盾(Contradictions in the Laws);(6)避免要求不可能之事的法律(Laws Requiring the Impossible);(7) 法律穿越时间的持续性(Constancy of the Law through Time);(8)官方行动与宣告规则之间的一致(Congruence between OfficialAction and Declared Rule)。以富勒之见,这些原则主要指向的是立法方面,而在法涉及的其他领域中,诸如司法、调解、仲裁等,还会有与其各自领域相适应的不同的“合法性原则”的排列次序以及具体的内容,而并不以这里的八项原则为绝对不变的标准。

富勒认为法律的内在道德也包含着一种义务的道德和一种愿望的道德。它同样使我们面对这样一个问题:要知道在哪里划出一条分界线,在其下,人们将因失败而受谴责,却不会因成功而受褒扬;在其上,人们会因成功而受嘉许,而失败却顶多会导致怜悯。那么,应该用标尺的哪一端来要求法律呢?人们期望有一个“合法性的乌托邦”,在那里,所有的规则都绝对清晰、彼此协调、为每一个公民所知、从不溯及既往。期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人们恨不得用义务的道德作为法律评价的标尺,任何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的法律都是不能容忍的。可是,理想不等于现实,法律的卓越品质并不是命令的口吻简单要求就能达到的。我们当然可以要求立法者“必须”遵循道德义务使自己制定的法律清楚易懂,可这在富勒看来顶多只是一个“劝告”。因为造法事业具有创造性的特点,也就是立法者仅仅在劝告之下不做某些明显有害的行为是远远不够的,他还需要将自己的能量投入到立法的事业中去,发挥各种创造性的才能,尽力使法律臻于完美,而是否投入、发挥、尽力是无法衡量的。所以,尽管人们迫切地期待卓越的法律,“法律的内在道德注定基本上只能是一种愿望的道德,它主要诉诸于一种托管人责任感和精湛技艺所带来的自豪感”。这些法律的内在道德无论在字面上还是在内容上都让人想起某种形态的自然法,富勒对此的回答是“断然的,但却有限定的‘是’”。为什么是“有限定”的?法律的内在道德是“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的事业”(也就是法律)所遵循的自然法,不是那种扮演“至上的、孕育万物的普遍存在”之类角色的自然法。它不是“更高的”法则,毋宁说是“更低的”法则,富勒将其称为“程序自然法”,因为它“关注的不是法律规则的实体目标,而是一些建构和管理规范人类行为的规则系统的方式,这些方式使得这种规则系统不仅有效,而且保持着作为规则所应具备的品质”。从历史上看,尽管实体自然法(即通过法律规则来实现某些目的)的观点被讲得更多一些 ,但富勒的八个要求并没有为法律设定实体方面的目的。

在耐心地阐述了法律的内在道德之后,富勒将思绪转向法律的外在道德,也就是法律的实体目标。对这个概念的展开是和回应哈特的批评同步进行的:哈特批评法律的内在道德会“兼容于非常严重的不公”。对此,富勒并不认同,虽然“法律的内在道德并不关心法律的实体目标,并且很愿意同等有效地服务于各种不同的实体目标”,但是,这不意味着任何实体目标都能在无损于法律卓越品质的情况下获得接受。很难设想一个法律明显追求不公,却总能保持对内在道德的真正尊重。法律的内在道德的若干要求,比如公开、明确,本身就是一部良法的前提条件,没有理由相信一部秘密运行、语义模糊的法律会是公正的。而且内在道德符合一个基本的假设,人本身是“一个负责的理性行动主体”,任何溯及既往或要求人做不可能之事的法律都是对人的判断力和决定力的藐视,因而不会是一部良法。法律的内在道德是达到公正的良法的必要条件,尽管不是充分条件。

富勒认为“合法性原则”是判断法治实现的完善程度的标准或原则,其最低的要求是“法律成为法律”———法律具有效力———的门槛,而其最高的实现则依然未必就已经达到了良法的标准———于此,法律的外在道德(the externalmorality of law) 将会对法律的内容作实质上的判断。

(三)法律互动观

在富勒那著名的法律内在道德的八大原则的理论背后是一直未被我们关注的“法律互动观”。正是在这种互动性的法律观的基础上,富勒指出了分析实证法学把法律仅仅视为“社会权威或社会力量的表现事实”,把法律看成是一种单向性的权威投射的错误,而主张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离,主张法律是一种“合作性事业”。在富勒看来,导致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这种困窘在于它“缺乏一个社会维度”。分析实证法学只关心谁可以创造法律,而不关心法律是什么或做什么用,它把法律看成是一种单向度的权威投射,发端于一个权威源泉而强加到公民身上,因此也就没有任何可以置之于立法者身上的角色道德,立法者可以制定“邪恶的法律”。他只看到“如果一套规则系统通过暴力被强加给任何人,就必须存在足够数量的资源接受它的人士”,而没有看到“公民的自愿合作必须有政府方面的相应合作努力来配合”。富勒提出一种法律的互动理论,也即:形成一个法律秩序并不能单靠立法者的命令,还要守法者某种程度上的合作,也就是说,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互动也是一个过程。在富勒看来,法律是政府和公民为了追求共同的目的的互动关系的结果,是一种有目的的持续努力的产物。这个共同目的并不是某一方的单纯的目的,也不是某一特定法令的目的,而是从当事人的互动中所生发的目的,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法律体系的目的。富勒认为,这个共同目的就是使人类服从于规则之治,也就是实现一种良好秩序。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当我们认识到秩序需要我们努力才能达到时,很明显,法律体系的存在即便是坏的或者是邪恶的永远都只是一个程度问题。”所以,在富勒看来,法律是个处于不断完善状态的“半存在”,法律是一个需要我们持久为之抗争、为之努力的事业,它需要社会全体成员的参与。法律的互动观还可以体现在富勒提出的“实质性自然法”中。富勒其实是反对古典自然法学家的对法律的内容加以道德限制的观点,他主张的是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程序进行必要的道德制约。但是我们能否找到这样一种原则呢?富勒认为,这应从人类的交流中寻找。人在与其他物种竞争的过程中之所以能取得胜利,是因为人能够获取和交流知识,能够有目的地和他人促成通力合作。因此,“交流不只是一种生存的手段,它是一种生存的方式。”所以,如果真要指出一种可以被称为实质性的自然法的原则来的话,那它就是“开放、维持并保护交流渠道的完整性,借此人们可以彼此表达人们的所见、所感、所想。”在富勒看来,正是因为分析实证法学没有看见立法者与公民之间的互动,所以把法律看成是一种发自于政府而强加于公民身上的单性权威投射,所以他们认为法律可以基于法律而建立,所以他们坚持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富勒主张,法律不能与道德分离。他把法律看成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另一种力量,即公民对法律的参与。富勒不仅认为立法者和公民之间有互动,他同时也以互动的观点来看待法律外在道德和内在道德。

三、《法律的道德性》的不足之处

当然了,虽然富勒提出了三大创新性的理论,修正了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应然法”的空泛,使得法律的道德性也可以得到衡量,而不是空泛的论述公平、正义。但是,我认为富勒所区别出的谓之于内在道德的这种程序性道德在多大程度上是道德这是有质疑的,这种与其说是道德,不如说是生效性要件,这是富勒对实证法学派的妥协,同时这也恰恰是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软肋。古典自然法学派追求善良的法、公正的法,但何为善良、何为公正,这又是很难给出标准,不同时代人的权利观、道德观不同,即使是同一时代,人们的价值观以及关于人权的理解也是不同的,因此再多的论述也逃不出空泛以及难实际操作的窘境。正是因为这个软肋,古典自然法学派被诟病,而实证法学派只考虑法律实际怎么样,不考虑法律应该怎么样;只看其是否为有权机构依程序制定,不去评判法律是否公正的这种观点,因为言之有体、便于实际操作和衡量而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和推崇。虽然二战用血的历史证明了过分的追求程序正义而置实体正义于不顾的后果是可怕的,从而给了实证法学派沉重的一击,而使自然法学派对正义、公平、善良的法的追求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自然法学派的软肋这个千古难题仍然困惑着人们——良法很重要但却不知道它到底为何!古典法学家们穷尽一生不停的在讨论何为良法,但结果却仍是一头雾水。富勒当然认识到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软肋,因此为了不被实证法学派诟病,富勒实际上是将实证法学派的程序性要求内化为法律的道德性要求——法律的内在道德,从而使自己的道德标准具体化、可操作化。我认为将这些程序性的要求理解为道德性要求,虽是创新、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但是这并不是实质意义上的道德性,他实际上是将法律的生效性要件就理解为法律的内在道德,这一点我是不赞同的。

富勒在说明内在道德的同时,也强调外在道德的重要性,这里的外在道德也即古典自然法学派所追求的“良法”应具备的道德,但是同古典自然法学派一样,富勒也对何为外在道德、外在道德的评判标准如何提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因此关于外在道德的论述不是很深入,或许在写作这本书的时候他自己也是底气不足的,因为这是一个终极难题。对外在道德的论述不足,使得他对实证法学派的批评有隔靴挠痒之嫌,力度和火候还很不够。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的提出同样也反应了这样的问题。

总之,富勒的观点综合了一些实证法学派的观点而创新了自然法学派,但是这种创新却也有捉襟见肘之处,说理存在很多不足,仍然不能给我们以明确的指引。但是,这也不能怪富勒,这是个千古难题,不能对富勒提过苛刻的要求。或许,关于什么样的法才是有效力的法的讨论要一直跟随我们到世界的末日,在这期间,我们应是一直坚持对应然法的追求,而不断走实然法之路。应然法和实然法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应然法虽是乌托邦式的理想,但它作为航向灯、作为理想,一直在指引着我们,指引着法律的完善,因此全然不考虑法律的道德性是不可以的,它会产生危害人类、危害环境、危害地球的恶法。当然,只讨论法律应该怎么样而不顾现实需要、不解决现实问题,这也是不可以的,应然的东西是空泛的而法律是现实的,因此我们需要程序正义来保障法律的效力,保障秩序的有效运行,因此离开现实谈理想也是不可行的。我们人类注定要在不断追求应然法的状态下,走实然法之路,我认为富勒提出的“法律互动观”通过法律与人们(人们即代表着人性)的互动来达到平衡而不至于走极端,其实也是在表达这种观点,只是富勒为了不被实证法学而诟病,所以提出了这个可操作的标准——法律与人们的互动,但是如何互动富勒却没有提出来,所以这仍然是走不出困境的。不过虽然对应然的讨论仍没有结果,但是我们的法律的确是在进步,因此,只要我们坚持应然和实然的综合讨论,那么我们制定的的法律是不会偏离太远的,是成不了“恶法”的,只有在择一而取之的时候才会出现“恶法”。坚持“仰望星空、脚踏实地”的都错不了,错就错在我们常常忘了其中的一个。

《法律的道德性》这本书写的非常精辟,由于我自己能力实在有限,所以虽然看了很多遍,却发现自己还是有许多理解透彻的地方,所以可能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存在很多偏颇之处,在这里也就是班门弄斧写出一点自己的感悟,望大家多多指正,以期共同探讨法律的应然实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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