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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征文(优秀19篇)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征文怎么写?平时总觉着自己没心没肺地过着日子,如温吞水般。现在静静回想一下,突然发现大学的学习,宿舍的生活,大学的人已经给我留下了不可泯灭的印记。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征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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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柜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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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阵凄厉的警笛声划破了城市宁静祥和的上空,一辆警车呼啸而至,在一群表情严肃的武装警察的簇拥下,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被推进了警车。车窗外,他的妻子悲痛欲绝,嚎啕大哭;他五岁的女子一边挣扎着扑向警车,一边哭喊着:爸爸,你回来,你回来。。。。他白发苍苍的母亲,被突如其来的变故震惊了,一头栽倒在马路上。车窗内,他留下了痛苦的泪水,掩面而泣。这就是警示教育视频中震撼人心的一幕。被逮捕的中年男子是某银行的一名干部,由于他的违规操作,致使四百万巨款被犯罪分子诈骗,自己也因渎职锒铛入狱,抛下了幼小的孩子、年迈体弱的父母和失业的妻子。失去了家庭支柱和经济来源的他们,以后将面对怎样的生活困境?这个事例生动地告诉我们,合规,不是对工作的束缚和压抑,不是麻烦和累赘,而是一种真诚的爱,体现了银行对每个员工的关心与爱护。

什么是合规?简单讲,就凡事要合乎规则与常理,凡事要遵循制度和规章,凡事要符合要求和政策。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农行的健康运行,离不开合规的经营;防控金融风险,离不开合规的操作;农行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的规范工作;员工的幸福人生,也离不开合规的意识。合规,体现了我们农行文化价值观;合规,体现了农行对员工的关爱。作为一名银行员工,我们没有理由不去规范操作;我们也没有理由不去身体力行。假如那位中年干部能够遵纪守法、合规操作,也许年富力强的他已经被提拔到重要岗位,正在奉献银行的发展中意气风发,展示绚丽多姿的人生;假如他没有那次工作的事故,也许他正和父母妻儿过着平静而幸福的生活,继续享受着银行为他提供的优越的物质条件;假如他尽职尽责,谨小慎微,也许他的孩子正沐浴着暖意融融的父爱,在温馨的家庭健康成长;让他家庭美满和谐,让他事业有成,继续做一名骄傲自豪的银行员工。然而现实是无情的,一旦坠落事故的深渊,就会断送美好前程,毁灭美满家庭,失去光彩人生!

违规,一种耻辱,它像一瓶墨水给洁白无暇人生的沾染上污点,让人背负的沉重的心理负担工作生活;违规是一扇冰冷无情的铁窗,伴随着枷锁和桎梏,让人深陷囹圄,青灯相伴,孤立无援,变成失去自由尊严的囚徒,接受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违规是一种亲情离散,它让人妻离子散,天各一方,一头在黑暗的牢狱孤孤单单,形影相吊;一头在光明的人间望眼欲穿,泪水涟涟;违规更是一种无尽的伤害,面对陷入泥淖的亲人,父母怎么去面对街坊邻居?妻子怎么在朋友同事面前从从容容地生活?而孩子如何面对周围同学的耻笑、讥讽、排挤、挖苦、甚至欺侮?在自卑的阴影下,孩子又怎么能够直面惨淡的人生?而合规带给人们的却是尊严,光明,是亲人的团员,是其乐融融的和谐生活。

古人云,“不因善小而不为,也不因恶小而为之”。细节决定事业的成败,也能决定做人和人生的胜败荣辱。因此我们每个人应当树立人人合规、处处合规的理念,心细如发,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有一件小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在脑海中久久萦绕,挥之不去。事后回想,假如麻痹大意,后果将不堪设想,不但影响银行的良好信誉,造成了重大损失,我个人也将承担事故责任,蒙受不必要的耻辱,父母、子女都将为此担惊受怕,和谐的家庭生活将变得不再宁静。我深深体会到:合规操作,就需要细致入微,从小事做起,提高警惕;合规,是我们员工头顶的一把保护伞,让我们减少失误,规避风险;合规是对我们员工充满关爱的守护神,让我们远离错误,远离违规,继续过着安宁温馨的家庭生活;合规,是热心培养我们的良师,为我们筑起一道预防风险的高墙,引领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爱岗敬业,执着奉献,成长为栋梁之材。

爱是一种保护,是一种责任,一种严格的要求。真爱不是宽容,不是放纵,俗话讲的“严是爱松是害”就是这个道理。平心而论,银行精细化的管理制度、严格的要求绝非一朝一夕制定的,而是参考了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和千千万万案例和事故的教训总结出来的,所有的规定,包括最平常、最普通的制度,比如对柜台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经济损失责任有操作人员自负的规定,也是在实践的考验中归纳出来的。前车之鉴,不可不查,这些常识性的规定,同样需要严格遵守,同样需要树立主动合规、严肃合规的意识。合规,不单能够保护我们家庭的幸福,同样能够保护每个员工的健康成长。恩格斯认为,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是生活,动物则是生存。他明确地告诉我们: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就是动物只求吃饱喝足,而人还有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出一番事业,做一个对银行、对同事、对社会有用的人,赢得他人的肯定和尊重,有尊严、有目标、有理想地活着,实现人生的价值。作为一名银行员工,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二十一世纪,谁不想创出一番引人注目的成绩?谁不想有作为有地位?谁不想在职场上积极进取、鹏程万里?包括那些因违规、违法深陷囹圄的人也都曾经有过远大理想,有过美好的追求。但是由于缺乏“我要合规”“实质合规”的意识,结果多走了职场的弯路,断送了光明职业前途,甚至有的沦为人们的罪人,埋葬了自己的青春与人生。多少触目惊人的案例,发人深思,令人震惊。

朋友们,有谁不热爱我们的子女?有谁不希望过着幸福美满的温馨生活?有谁愿意让自己年迈的父母天天为自己担惊受怕?有谁不渴望自己的事业一帆风顺、职业生涯步步登高?古人说,“大爱无疆”,深沉伟大的爱不是给我们一座金山银山,不是给醉生梦死的奢华环境,而是像涓涓细流,源源不断,为我们的家庭提供足够的物质基础,让我们的家人生活在平安幸福之中,让我们的孩子拥有完整的父爱母爱。合规能够能够让我们生活更加的美好,让人生的旅途一帆风顺,无疑是一种无疆的大爱,是对我们健康家庭和蓬勃事业最好的爱护;事业发展需要合规,家庭温馨也需要合规。让我们秉承农行丰富多彩的合规文化,人人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事事合规,时时合规,积极投身到农行的科学发展中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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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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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有效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精神,不断强化对全行员工的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那曲分行迅速传达总分行通知精神,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要求、推进落实,于2016年5月25日下午召开了那曲分行“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由那曲分行纪委副书记、监察部总经理主持,以视频形式开至县支行。那曲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姚翔同志,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支行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及就近营业所主任共计153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纪委副书记传达了《农行那曲分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就如何具体落实好此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明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二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切实落实工作要求。各支行、分行营业部也要召开动员会议,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广泛进行宣传动员,让全行员工充分认识开展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引导全体员工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形成警示教育的强大声势和学习的浓厚氛围。

姚翔副行长指出:“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将会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能使员工从内心深处产生触动,树立行为的底线。为此要重点抓好“两个结合、一个突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抓好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思想基础,也是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二是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相结合。其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全体党员要在各项工作中努力贯彻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员工“知法、守法、敬法”。三是突出全面覆盖。首先,我行基层网点众多,“双基”管理教育尤为重要,此次活动要确保基层网点员工全员参与,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其次,活动内容要全面涉及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等各个类型,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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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制教育安全征文500字我是守法小公民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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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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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法知法守法作文200字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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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了一节法制课今天我听了一节法制课,老师问的题,我在心里答,不像有些男孩,老是大声地喊出来,我在心里答着题,有时候答对,有时候答错,比如,老师问:我们的国旗是什么国旗?我就在心里回答:是五星红旗。老师又问:拥有什么才算是真正的中国公民?我又在心里回答:拥有身份证和户口本才算是真正的中国公民。后来,我越听越上瘾,不一会儿,我答题的时候不用想很长时间,就能很快的答出来了。

上完了这节课,我得到的启示是:我作为一个小学生,就应该遵守学校的规定,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我在上这节课的时候听得很认真,并且学到了很多有关法制的知识,我以后上课回答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举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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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领导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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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党组安排,这次中心组学习要我作个中心发言。主要是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谈点粗浅体会

一、充分认识两项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和同时发布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病、重点治乱的决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呈现出以严治党的新常态,特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制建设的“五大体系”之列。将“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之一,凸显了从严治党的地位和极端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显,在这种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急需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和纪律,对广大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更为明确的规范和约束。经过几年的实践,修改“条例”和“准则”应运而生。

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规范的只是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

原《党纪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03年12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基于以上情况,亟须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这两项关联度更高的法规先行修订。通过修订,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则的自觉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生命力的关键。当前我们面临着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峻挑战。党要实现长期执政,永葆青春与活力,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得起长期执政的考验,就必须加强纪律建设,因此在目前修订《则准》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二)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实践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深刻总结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损害党的事业案件的深刻教训;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寸步不让,敢于较真;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强化巡视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近年来,强力的惩治腐败,“打虎”和“拍蝇”的丰富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三)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扎紧纪律的笼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学懂弄清《准则》和《条例》的“新”和“严”

(一)两个比较读懂《准则》。 新出台的《准则》,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我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准则》加上导语、小标题仅有281个字,其条文可谓精简之至;然而细究其演变及由来,其内涵又可谓深刻之至。不妨从两个比较来解读。

1.与其前身2010年颁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比较。现在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两者的差异从两个标题的不同即可一览无余。前身之准则适用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条文有3600余字,内容涵盖“8个禁止”“52个不准”等我们耳熟能详的禁止性条款。修订后的《准则》删繁就简,紧紧扣住“廉洁自律”这一条,其适用范围覆盖全体党员,同时依然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不再与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相重复。

2.与同时颁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比较。《准则》共8条,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条例》有3编11章133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开列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其条文甚为周密,共有1.7万余字。两相比较,前者简洁,后者繁密;前者是自律要求,后者是他律戒尺;前者为宣示性的道德倡导,后者是开出的“负面清单”;前者是可见可及的理想情操“高线”,后者为不可触碰的现实纪律“底线”。

(二)新《纪律处分条例》新在哪里?

1.新修订的《条例》有很多创新之处。新修订的《条例》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成果,有很多创新之处。与原《条例》相比,明确了《条例》适用范围,使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突出了党纪特色;用负面清单方式列举六大类违纪行为及处分措施,删除与法律重复的大量条款,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吸收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成果,将很多新形式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称《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新思路。

2.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适应范围,突出了党纪特色。在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第三条进一步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根据党章制定的纪律要求,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有别于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等规则,是比法律更严的规矩。在《条例》分则规定中,将大量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违反党纪的行为纳入处分范围,既反映了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政党特色和党纪特色。

3.新修订的《条例》实现“纪”与“法”的有效衔接。为解决原《条例》存在纪法不分,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要求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但是,违法始于破纪,删除国法已有规定的内容,并不是说这些行为就不再是违纪,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条例》通过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

一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这种情况与上一种情况的差别在于,前者规定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而后者所针对的行为不涉及犯罪,仅仅在客观表现上有刑法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较犯罪行为要轻微得多。

三是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条规定针对的是党员有违反刑法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比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关法、财政法律法规等行为。

四是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以及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以实现纪法之间有效衔接。

五是规定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这是沿用和保留了原《条例》的规定。针对的是“党员有犯罪行为,且受到了刑事处罚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的情况。

4.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在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中增加了“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的内容。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在监督执纪时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善于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改变以前那种在调查中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5. 新修订的《条例》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最新成果。修订后的《条例》吸收了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新的制度成果,体现了时代性。十八大以来一共出台了30多部廉政新规,既有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也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方面的。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条例》将其中最重要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成为新的党纪部分。在六大违纪行为中,都补充了新的内容。

例如,在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这些修订内容,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理念,有利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把纪律摆在前面,防止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

又如,在廉洁纪律方面,将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适用公务用车或者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公务接待纳入廉洁纪律处分范围。

再如,在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法活动等行为纳入违反工作纪律部分;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违反生活纪律的部分。

6.《条例》与《准则》同时修订发布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新思路。管党治党既要靠党章和党内法规,也要靠道德伦理和理想信念。此次《准则》和《条例》同步修改,一方面是二者紧密联系,需要统筹考虑,另一方面是二者功能有别,需要分别规范。《准则》规定了党员必须遵守的高线道德标准,是共产党倡导的廉洁自律要求,体现了我们党“以德治党”的决心和要求。《条例》是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用“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规定了违反六种纪律的行为及处分措施,体现了我们党“依规治党”的决心。

(三)新修订的《条例》严在哪里?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梳理《条例》内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始终贯穿全文。为何要特别强调“严”字?这个“严”字又体现在哪些方面?通过与原《条例》的比较对照,就能找到答案。

1.纪在法前,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条例》分则中将违纪行为分为: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④贪污贿赂行为⑤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⑥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⑦失职渎职行为⑧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10类违纪行为,其中有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比如贪污贿赂行为(原条例第9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原条例第15章)等。

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原《条例》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正因为此,此次《条例》的修订,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重要原则。将违纪行为分为了六种:一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二是违反组织纪律;三是违反廉洁纪律;四是违反群众纪律;五是违反工作纪律;六是违反生活纪律,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在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周本顺、杨栋梁、乐大克等人被“双开”的消息中,通篇“纪言纪语”。如,“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之中没有了以往常出现的“违法”二字,过去惯用的“收受贿赂”、“行贿”等字眼也不再出现,行文措辞主要体现违纪问题。这正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生动体现。

2.处分“加码”,违纪将挨更重的板子。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如果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便容易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使党无法充分应对新形势下的风险和挑战。此次《条例》的修订,坚持“严”字当头,对不少处分条款进行了“加码”,倘若今后违纪,责罚的“板子”将打得更重,付出的违纪成本也将更高。

修订后的《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原《条例》中,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与受到警告处分相对应的时间则都是一年。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表明党员如果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承担的后果将更严重。

类似从严加码的变化还体现在修订后《条例》的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条款。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等等。这些都是增补的内容,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目的。

在增补的同时,新修订的《条例》对原有一些条款也进行了调整。如,原《条例》第六十六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等,第七十五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两项条款,其最重处分为“留党察看”,而新《条例》将此两项的最重处分“升级”为“开除党籍”。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条例》除了加重责罚之外,也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体现对党员的关心爱护。如,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修订后的《条例》则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3.条款增加,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新修订的《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使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这次修订后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相比原《条例》,在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中,新增了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

除政治纪律外,新修订的《条例》还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违纪条款。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

(一)要多渠道多形式学习宣传,唤醒党规法纪意识。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等同于一般性文件的学习。省局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以组织学习宣传为契机,唤醒全体党员的党规党纪意识。学习宣传措施要实、形式要新、氛围要浓、效果要好。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纪检监察室要带头学习好、严格执行好。

(二)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创新监督执纪方式。一方面,要创新执纪方式,要运用好王岐山书记提出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重点查处全省移民系统党员干部在十大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一般性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认真回应移民群众关切,提升信访主渠道的公信力。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做到“触角”灵敏,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

(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抓手,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起来。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作为纪检组长,我履行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好、执行好、坚守好。党组各成员履行着“一岗双责”责任,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在遵规守纪上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

二是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真正使压力在肩、责任压身。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又要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不踩底线、越红线。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摆自身问题,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使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坚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大纪律执行和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力度。明年省局将结合业务,有效整合工作力量,开展“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按照“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验收、整章建制、严格规范”5个阶段,通过开展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以达到资金内审、稽察、监测评估、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监管全覆盖,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和整改贪污、套取、挪用、挤占、截留移民资金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做到问题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坚持制度跟进,形成配套完善的遵规守纪制度保障。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省局党组制定出台了《省移民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省移民局关于实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问责追责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靠制度管事管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完善遵规守纪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任务、强化举措、巩固成果,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记在心里、抓在手上,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落实在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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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员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5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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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围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题,结合学习、思考和工作中的体会,就当前全市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如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两部法规内化为做人干事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标尺,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谈几点看法,与大家分享和共勉。

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准则》、《条例》颁布的现实意义,二是谈谈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性,三是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财政党员干部。

一、《准则》、《条例》颁布的现实意义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首先,新修订的《准则》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树立了廉洁自律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修订后的《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要求和规范,展现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体现古今中外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共性要求。修订后的《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这个“德”主要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强调德法相依、德治礼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建设廉洁政治,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并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一系列正面要求。同时,从党的性质来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作为一个先进政治组织,要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必须加强正面引领,对其成员从正面明确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任何社会、公民都不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更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

其次,新修订的《准则》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修订后的《准则》,以党章作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着廉洁自律,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宗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开篇即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提出“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并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向全党、全社会和全体人民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和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立场,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是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八条规范”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便于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对照,提高自律意识,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三,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次修订的《条例》删除了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后,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违纪行为分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六类。其中,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更具有执政党纪律的特色。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

因此,财政部门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央通知要求,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按照两项法规去抓落实。要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要通过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把两项法规,特别是党章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二、带头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纪律涉及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有: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等。今天我只讲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进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强调党的政治纪律问题,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并做出八项规定,开展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除“四风”之害,补精神之钙。

但也必须看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仍时有发生:极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四、我行我素;有的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另搞一套;还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容许的。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党要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作保障。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增强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为顺利实现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意识。《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定政治立场,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各级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作为党课教育、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意识。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话等方式不定期地督促党员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查摆剖析,有针对性地纠正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

第二,要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党的政治纪律是高压线,任何党员,不论其在党内的威望和职务有多高,只要是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都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第三,要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全市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的领导,从总体上了解把握本部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列为对各单位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巡视的重要内容,将维护政治纪律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负责同志要自觉做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病能力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了反腐败力度,并提出腐败问题不解决就要亡党亡国,要以壮土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反腐败,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这直接反映了党中央新一界领导集体的反腐决心。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我认为,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一些党员干部在学习上总是静不下心来,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推三阻四,走形式主义,结果是“只闻学习口号响,不见学习水平涨”。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静不下来,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无法拒绝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我们要坚持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钻研,时刻接受党的教育,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做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

三是以案为鉴。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看看反面案例,对他们所犯的错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进行反思:这些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

四是廉洁自律。两袖清风,廉洁从政,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廉洁自律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党员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只有以身作则,党员领导干部才有示范作用,才能教育和管好身边的人,才能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必须为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五是艰苦奋斗。近年来,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和小家庭的安逸,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正值双节来临之际,作为财政部门党员干部,身处财和权的第一线,面对的环境要比其它部门复杂得多,出现“四风”问题的概率也会大得多,各级领导干部在带头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所属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各种可能出现腐败问题和“四风”苗头,扼死在萌芽状态,确保度过一个廉洁祥和的春节。

在此,我代表市财政局党组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财政战线的广大党员干部送去节日的祝福,祝大家春节愉快,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全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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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银行行长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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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应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之邀,2016年7月12日,扶余院联合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召开展了“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会。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全体员工6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副行长郭成主持会议并宣读了《中国农业银行扶余支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之后由扶余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部长(松原市院宣讲团成员)姜清波部长作了“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姜清波部长围绕“腐败的成因与反腐败的对策、银行系统职务犯罪趋向与预防和如何“知法、守法、敬法”等方面内容,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预防课。姜部长结合当地和外地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例,通过案例着重讲了为什么要“知法”、“守法”和“敬法”以及不“知法”、“守法”和“敬法”带来的后果,同时,讲解了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危害,叮嘱大家要加强自身修养,牢守道德底线、纪律禁线和法律防线。姜部长的讲座深入浅出,语重心长,引人深思,发人深省,对于农行系统今后预防职务犯罪、避免金融风险、促进队伍廉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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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员工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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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头版头条: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章党规党纪“底线”。在这个特大号字标题下,报导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况。市委书记徐萍华同志强调,广大党员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章党规党纪“底线”。学习会议强调:“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认真研读《准则》和《条例》,做到持续深入学深学透,将两项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下遵照市委指示,认真研读,潜心体会

一、研读《廉洁自律准则》,唤醒共产主义党悟,保证“四个坚持”、“四个廉洁”贯彻落实。

共产主义觉悟是中共党员的政治灵魂。党章第二条申明:“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从睡眠中醒来的政治灵魂,会引领我们忠实履行入党誓言,以誓言为准则“严以修身”,修成一身遵纪守法、拒腐防变、清正廉洁的正气和勇气。在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党员眼中,贪污腐化是极其卑鄙无耻的犯罪行为,作为“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中共党员,不但不想贪,而且不齿于贪!

《准则》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这“四个必须”的核心要素是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其后“三个必须”都是追随核心要素并与之共存共荣的先进性纯洁性要素。《准则》把“四个必须”作为前导,就是要先唤醒党员内在的共产主义觉悟,为贯彻落实《准则》打下先进性思想基础。所谓共产主义觉悟,就是铭刻在心的理想信念转化为党员的自主思维和价值取向,通过言行、态度、取舍、作风乃至兴趣、爱好等形态表现出来。

经过长期学习、实践、观察、体验,在下实话实说:一般的人性自觉不足以长期坚持廉洁自律。因为人性是善与恶的对立统一体。善与恶双方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在头脑里面“轮流执政”。只有在善方取得主导地位的时间段内,才能坚持廉洁自律。当恶方占据了主导地位,就会放贪欲出笼造反。我们的党员和领导干部,经常要处理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经常要对“公或私”、“廉或贪”作出选择。如果自身的共产主义党悟还未醒来,就难免作出错误选择。无数“一念之差、坠落马下”的案例,都是选择了私、选择了贪的结果,也就是共产主义党悟还在睡觉的严重后果。所谓“一念之差”就是作出了错误选择。

共产主义觉悟是党员思想道德素质从一般人性攀登到至善至德境界。在攀登过程中让“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同腐恶事物水火不相容”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在头脑中扎下了深根,炼成了除恶扬善的特殊品质。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同贪腐之风划清界限,作出对策,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准则》把“四个必须”部署在〈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前头,就是要先唤醒同志们的共产主义觉悟,依靠大家这种正能量,保证“四个坚持”、“四个廉洁”成为广大党员的真正自觉。

二、研读《纪律处分条例》,唤醒使命感和责任感,做从严治党的积极参加者和促进者。

中共党员对党的事业党的命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共产主义觉悟的尖端部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等入党誓词,就是共产主义使命感责任感的简明宣示。

《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第一章第一条阐明出台这部新条例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研读《条例》这段文字的精神实质,可以读到党员遵纪守法的意义无比重大。其一,党员遵纪守法关乎党的团结统一,而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战斗力所在,生命力所系。其二,党员遵纪守法关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发动机和传动系统,国家法律法规是其保驾护航系统。这两大系统都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全民团结奋斗、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

有些同志认为,这些高标准,大道理,重任务有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有上级党组织和上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我们这些普通党员普通干部,基本上都是“打工仔”,只要“对得起这份工资”就行。反正领导要我学什么就学什么,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让我干什么就不干什么。

在唤醒了共产主义觉悟的同志们眼中,这些“高、大、重”事情不仅有着极不寻常的意义,而且同自己的关系非常密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么振奋人心、震撼世界、宏伟壮丽的奋斗目标,就是全国人民的梦想所在,利益所系。我们自己那些梦想、那份工资都包含在里面。看到中东难民的悲惨遭遇,我们深深感到国家繁荣富强是全国上下、党内党外的所有人员共同幸福之所在。这些“高、大、重”事情吸引着、激励着我们爱党爱国爱民情怀,呼唤着我们的使命感、责任感。让我们意识到,这一切就是我们志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现实使命!随着使命感的醒悟,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顿时明亮起来。“遵纪守法”四字,原先看似冷冰冰的压力,现在变成了热乎乎的动力。鼓舞我们下定决心、鼓足勇气,纵身跃过违纪违法贪腐犯罪陷阱,快步跟上党中央的前进步伐!

初读《纪律处分条例,》读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规定,感到它真像一张大网,又严又细又密,把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一网打尽,连“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都定性为违反纪律行为,都要给予纪律处分。千万不要以为这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都没有违法,都够不上犯罪,问题不大,又不光是我一个人。必须看到,把这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堆积起来,就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就是关乎中国共产党整体形象的重大问题!就是关乎人心向背的极大政治问题!古贤有遗训:“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啊!唤醒了共产主义觉悟的同志,都懂得这些道理。

党中央决定出台这部新法规,就是要向全党、全社会展示“违纪必惩,有腐必反”的决心!就是要用党纪党规党法的尊严、权威,打掉所谓“查不出来就不怕”等侥幸心理,打掉“没有违法就没有问题”的忘纪心态,打掉“法不责众”、“人多偷牛难定罪”等等法盲意识,把将要发生、可能发生违纪行为消除在未发之时!引导推动全党同志,认认真真依照“三严三实”精神做人做事用权,全心全意办好公事,不奢不豪不脏办好私事,再现共产党“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光辉形象,凝聚党心民心,带动全社会风气净化、优化。

再读《纪律处分条例》,又有另一种体会,感到它很像一批“预防针”,把6个方面85种违纪行为制成“疫苗”,注入我们体内;让这些“疫苗”通过血液循环,进入我们的大脑、脏腑、四肢,保证我们头脑清醒,体质健壮,身手敏捷;把全身活力释放出来,不仅能够从这张大网内跃出网外,而且能够参加拉网、补网、收网……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参加者和促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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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优秀教师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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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上海师范大学于12月3日启动了首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同时也启动了学校第二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各级党组织积极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掀起“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的热潮。

校园宪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这几天,上海师范大学校园内洋溢着浓厚的宪法宣传的氛围,“学习宪法 宣传宪法遵守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等宣传标语随处可见。校园内宪法宣传志愿者开展了普法知识问卷调查、现场提问、有奖竞答、交流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大师生也积极参与宪法学习讨论,有党员教师表示:“法律知识是前提、法律文化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与信仰、法律素养是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问题的思维。作为党员,一定要有付出更大贡献的觉悟,为国家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注入更多活力更多动力。”法政学院的有关老师介绍:“宪法活动宣传周是法政学院的传统项目,今年的活动走出校园,走进社区,以志愿者服务队‘设岗定职’的形式进社区,帮助真正有需求的人们解决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同学们对宪法有自己的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无论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还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提升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都是十分必要的。”还有同学表示:“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法学名师讲堂,共享法治“盛宴”。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除国家宪法日开展的一些列宣传活动之外,上海师范大学还依托法政学院举办了一系列法学名师讲座,邀请法学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和律师进行专题辅导报告。如11月12日,邀请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郑成良教授围绕“法治国家建设的新起点”深入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1月18日,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宪法学研究会会长童之伟教授作“建设法治中国涉及的基本宪理问题”专题报告;11月19日,邀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管建军律师讲述“法庭之外的律师之路”。通过系列学术讲座,在校园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弘法”的氛围。

党校精心设计,齐学法治精神。12月3日,校党校组织全校428名预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法政学院马英娟教授在辅导报告中用历史的视野、对现实问题的关切和丰富的案例,回顾了中国法治的历史沿革,从“一个总目标、五大原则、六大任务”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中央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部署和建设路径安排,并对青年大学生党员提出三点建议: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文化,增强法律素养,做新时期的具有法治素养的合格公民。预备党员们纷纷表示,通过专题辅导报告,加深了对“法治”的认识,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充满信心。此外,党校还将组织预备党员围绕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所思、所想、所获,在预备党员学习班结业典礼当天进行汇报交流。

校区深度合作,同育法治文化。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精神新举措,凝聚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强大共识,更好地服务法治上海建设大局,上海师范大学依托法学学科专业优势,与康健社区联合举办主题为“法治,让社区生活更美好”社区宪法宣周活动,并于康健街道签约成立上海师范大学法律志愿服务队。宣传周期间,还将联合举办徐汇法治微电影《错扣的青春》首映式,儿童法治创意绘画长卷现场展示,社区老年书法沙龙法治书法作品创作,法治剪纸、法治篆刻表演,志愿队组织现场宪法宣传,社区结对律师义务法律咨询等系列活动。这是一次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高校法律专业建设、高校专业人才社会实践、增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知识的积极、有效的结合。

法律志愿咨询,服务法治上海。长期以来,上海师范大学依托法学专业学科优势,积极开展各类法律志愿者咨询活动,服务上海法治建设。法政学院党委与嘉定区真新街道和徐汇区康健街道共建“法律宣传咨询平台”,由法律专业学生党员为16个社区提供基础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法政学院党委还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同建立“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全年约有40余名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该志愿服务工作。此外,还有40多名研究生参与由上海先行民商调解中心在徐汇区法院、古北市民中心法律援助和天山社区街道司法调解窗口设立的志愿者服务。法学专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志愿服务,提升了党性、锻炼了能力,同时也帮助了需要法律援助的社区居民,为上海法治建设贡献了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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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教师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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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读了有关的教育法规后,我认识到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创新。这些制度的创新,更加适应了当代教育发展的要求。通过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教育法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通过学习,我知道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且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最后,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当学生生病的时候,主动嘘寒问暖,送药送饭;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热爱学生,就必须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特别是我们所面对的这群孩子,他们更渴望得到老师的爱,我们要做的,就是真诚的对待每一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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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员工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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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历史性时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

法治中国主要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等四个纬度构成,其中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基础。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一样,法治中国与每个公民休戚相关,没有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坚强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自觉维护。我们每个公民不仅是法治中国的受益者,更应该是法治中国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建设法治中国,每个公民都责无旁贷;全民守法,共同缔造法治中国的美好愿景。

全民守法,必须要培育法治信仰

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也深得人心。

从制定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我国已经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00多件,行政法规700多件,地方性法规、条例近9000件,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信仰是法治的支撑。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大要素,就是要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并化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只有培养公民信任法律、尊重法律的思想意识,确立法律至上的现代法治观念,形成一个“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法治信仰才能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法治精神才能成为民族精神,法治中国才有最坚强的支撑。

全民守法,必须要加强道德建设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行为规范。转型期社会道德面临着严峻挑战,面对公德的缺失、诚信的失守、伦理的困境,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法治中国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只有“德法并举”,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方能长治久安。

落实到全民守法,就是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遵守公序良俗,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要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全民守法,必须要力推法治教育

培育公民自觉守法的意识,使全民从消极守法向积极守法转变,进而最终达到自觉守法的最高境界,法治中国即可大功告成。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走进社区等方式,用通俗的语言、接地气的方式,深化和创新法治宣传,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了解,才能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培养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现代公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让法治进校园、进教材,将法治宣传和学校教育结合起来,提高普法教育的有效性,从知法懂法、遵法守法进直至信法用法,牢固树立起对法治的信仰。

针对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关键是要从小进行守法教育。比如“中国式过马路”,本是一个“红灯停、绿灯行”的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问题,却成为影响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长期顽症,交警对此是有心无力、无可奈何。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部分民众守法意识缺失,普遍存在着法不责众的认识误区。因此,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引导民众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行为习惯做起,真正把守法作为衡量个人行为的标准,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尤其要从小学开始,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知识课程纳入到各阶段国民教育中,改变在小学教大道理、到大学教遵守规则的教育错位现状。

全民守法,必须要领导干部带头

法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是人类最大的发明,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然,而法律使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

我国有重礼轻法传统,再加上我国目前仍处于法治培育成长阶段,全民守法的基础还十分薄弱,各种违法行为、各类不守法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司法权屡遭滥用,公民合法权益屡被侵犯,侵蚀着法律的权威,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全社会“敬法”氛围尚未形成,部分群众 “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法不责众”心态下,法律底线屡屡被突破;守法环境差,“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悖论依然存在。

要实现全民守法,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为党和政府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代言者,党员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一时一事依法不难,难的是处处事事依法,难的是用法治思维去想问题、作决策,难的是用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处理矛盾。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坚持依法办事,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真正体现出对法治的忠诚和捍卫,同时对领导干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遵法守法,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全民守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顶层设计与社会创新并重、立法执法司法改良与法治信仰培育同步,虽然任重道远,但只要努力不懈,多管齐下,越来越多的民众必将成为法律的信徒,法治精神将融入每个公民的血液和灵魂。

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只要我们每个人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之以恒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够早日实现!承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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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基层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2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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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会精神十分丰富,新观点、新理论很多。基层干部、普通群众、青年学生学习贯彻、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笔者认为领会“三个是什么”就可以纲举目张,心中有法。

第一,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四中全会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强调,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全会分析指出,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因此,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紧迫性,强调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从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紧迫性去理解,我的体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的意义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需要:实现中国梦的需要;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保证社会安定有序的需要;树立政府形象的需要;提升公民素质的需要。

第二,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要件是什么?

《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这个系统工程,我认为主要由以下要件组成:指导思想、总的目标、目标途径、体系布局、基本原则、重要任务。

指导思想指方向:大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总目标里两建设,目标途径三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总目标下,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体系布局五大法:法律规范体系要完备、法治实施体系要高效、法治监督体系要严密、法治保障体系要有力、党内法规体系要完善。

基本原则五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重要任务有六项:第一任务是立法,科学立法靠宪法,讲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第二任务讲执法,严格执法在政府,讲的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第三任务说司法,公正司法最要命,讲的是公正司法是生命线,必须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第四任务是守法,全民守法要普法,讲的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第五任务抓队伍,队伍建设有章法,讲的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最后任务党领导,加强领导要依法,讲的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六项任务前四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其中,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

第三,领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我们的行为要求是什么?

一句话:做敬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明白人。

1.敬法。就是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无论你是官还是民,无论你是贫还是富,无论你职务高低,都要敬畏法律,把法治当作一种信仰。

2. 懂法。就是要学法知法。作为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学习熟悉分管领域和履行职责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全会强调,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作为公民,要学习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四中全会为公民学法提出了具体措施: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高普法实效。

3.守法。作为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把守法作为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作为公民,要把守法作为一种行为习惯,养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意识。为了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4.用法。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作为公民,要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不懂法,可以请律师。因家庭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决不做违法犯罪的笨事、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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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青少年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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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只是生活在它所维护的和谐安宁之中,我们也许渐渐模糊了它的界限,忘了它其实与我们息息相关。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受《宪法》的保护,在我们一天天成长的过程中,又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始终伴我们同行,当我们长大后,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就更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交通法》……它们共同维护着我们的幸福生活,到我们年老时,还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我们不离不弃。由此可见,法律始终贯穿我们的一生。因此,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少年,就显得尤为重要。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合格的青少年,我们在遵守法律的大前提下,还应该做一名遵守校纪校规的中学生。遵守纪律是基础,是我们成长的关键。我们应该正确对待校规校纪,要更加维护与遵守这些规定,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的人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但是有同学因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还有的同学用极其恶劣的语言谩骂他人,其实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还有一些同学在校期间翻墙外出,或者小偷小摸等等,这些行为严格的讲都已经是违法行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主要是由于学校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我们实施了保护措施。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我们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做文明合格的中学生。

我们在增强法律意识的同时,还应当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种“忍气吞声,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和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报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我们应当做到:法律提倡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有看鸿鹄之志,期待着鹏程万里的一天。如果我们连做人的基本底线都不能遵守,更何谈未来,何谈明天!同学们,法律永远是我们伤不起的规则,让我们共同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护法,有理想、有目标的好少年而努力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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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教师党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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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阐明了守法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影响。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从制定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我国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只有把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意识置于法治建设全局的重要位置,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才能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在社会运行中生效。

信仰不会自发产生。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走进社区等方式,深化和创新法治宣传,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了解,才能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现代公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让法治进校园、进教材,将法治精神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普法教育的有效性,从知法懂法进而到信法用法,牢固树立起对法治的信仰。

法治建设有赖实践。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感知,很大程度来源于切身体验。完善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让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全社会尊法守法必然渐成风尚。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建立健全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利益表达等机制,使群众合法权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维护和保障,就会极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法治信仰落地生根找到坚固支点。

事实是最有力的说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信仰最好的支撑。法治不是抽象概念而在于具体实施,存在于每一次执法、司法实施的过程中。公正的裁判是加固法治信仰的基石,而不公正的裁判会污染法治精神的源头。如果通过正常程序不能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就难以形成信任,其公信力就会受到损害。只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杜绝法外开恩,对每一起司法个案都公正审理,才能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民信仰。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近些年来,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在不断提高,但一些贪赃枉法、违法违纪插手干预司法个案等现象依然存在,侵蚀着法律的权威,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体现出对法治的忠诚和捍卫,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法者受到惩处,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只要我们每个人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之以恒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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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大学生村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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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章和遵纪守法是党员的义务,党章规定党员的义务有8条,其中一条规定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党员干部是我们党事业的中坚和骨干,是我们党的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党章的总纲第一句话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既然我们身上肩负责那么多的义务和责任,我们理所应当就应该成为“表率”,但是表率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俗话说得好:干部走一步群众踏成路,党员干部不同于一般的党员群众和人民群众,一马当先方能万马奔腾,可以说不能起表率作用的党员干部,不是好党员、不是好干部。因此能不能起表率作用是能否当领导和能否当好领导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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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青少年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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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行动往往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当我们渐渐长大,才发现,年轻的心是那么脆弱,那么容易冲动。那所谓的成熟不是成熟,是自以为的成熟。我们渴望生活在一个充满和谐而又充满爱的社会,然而,总有一些不如意,总有些伤心的事发生。也许,在我们审视别人的时候,更多的是需要问问自己的心:在生活中,你学会宽容了吗?在生活中,你学会尊重了吗?

也许,是年轻的心太过单纯了,缺乏细腻的情感,也许,是不曾经历过生离死别的痛苦,才忽视了生命的宝贵。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因为你不仅仅是为自己活着,更是为你所有爱你的人活着。“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那么,这世界更多了一份和谐,多了一份安宁。

偶尔去图书馆,翻看几本战争年代的故事书,那些为了和平而牺牲的人们感动着我们,那些为光荣的事业而献身的事迹触动着我我们,我想:那是净化心灵的一种方式,是提高自身觉悟的一种方式,年轻的我们有必要去试试。

年轻的心,要学会坚强,风雨过后,眼前会是鸥翔鱼游的天水一色。走出荆棘,前面就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登上山顶,脚下便是积翠如云的空蒙山色。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你有心,就一定可以找到想要的风景!

年轻的心,应该是充满爱的,像一轮太阳,能给人无限的温暖;像一泓清泉,给人丝丝甘甜;像一阵春风,给人带来无限的美好。

当法制意识占据了我们年轻的心时,我希望每个人都用心对待,这世界一定更加美好!

别说自己不幸福,知识你还没感悟到,出生是一种幸福,品位人生五味是一种幸福。用年轻的心去感悟幸福吧,你会发现幸福真的不是远在云端的小鸟,她句跳跃在你身旁,你甚至可以一数身上的翎毛——只要用心,用心去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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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柜员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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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总书记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现在胡锦涛总书记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法治国描绘出宏伟蓝图。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课间操,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分担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乔中人。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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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农业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征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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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增强学校推进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 12月14日下午,江南中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崇安法院严海燕法官,为初一学生进行了一次精彩生动的法制教育讲座。学生们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严海燕法官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利用相关法律知识,从初一学生的理解能力出发,用一个个鲜活的实例来阐释了如何正确看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 理念,教育未成年人要懂得珍惜自己现在拥有的幸福生活,要心存感激,感谢自己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最后严法官对同学们提出了几点建议:要敬法、畏法、知 法、守法;要懂得珍惜,心存感激;要远离酒吧、网吧等不适合青少年进入的场所;要懂得如何自我保护。

精彩、生动的讲座,赢得了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使大家对法律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促进了学生遵纪守法良好习惯的养成,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同学们纷纷表示,决心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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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习讲规矩有纪律做知法守法敬法的党员

全文共 2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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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学习,我谈谈对于“严以用权”的认识和体会。作为团场的领导干部我们要通过学习先进传承精神做遵法、守纪、讲规矩的领导干部,依法用权、服务百姓。

坚决做到用权不谋私。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来自党组织的授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只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为人民服务,国家给予应有的工资待遇,那就是个人应得的,而除此以外要利用手中的权利,以权谋私就是违法犯罪。

坚决做到敬畏权力。一个人立身处世,应当怀有一颗敬畏之心。有了敬畏之心,做人才会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有了敬畏之心,掌权才会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有了敬畏之心,才会知所避、知所守、知所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面对人民赋予的权力,面对党组织授予的权力,领导干部必须胸怀敬畏之心、尊崇之心、勤勉之心、谦恭之心。

坚决做到用权敢担当。职务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作为决定地位,奉献决定价值。为了广大百姓的幸福生活,领导干部在工作上要永不知足,事业上要永不止步,追求上要永不懈怠,绝不能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得过且过。

坚决做到用权要谦逊。时刻保持谦逊之心,坚持以普通百姓的视角和心态去面对人和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低调做人,磊落为官,踏实干事,始终做到居上而不骄,处下而不忧,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

农业生产始终是我们团场的重要产业,在农业口子上的基层干部也是最多的,涉及到的部门也比较多,国家项目资金、试验项目等也很多。在这一点上我也存在用权不严的问题,比如,对工作只注重安排,落实不到位,在管理干部上有松懈的现象。使有些干部在工作上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管理,管好干部,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办事。从严要求自己,率先垂范,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我们领导干部能不能经受住错综复杂的考验和形形色色的诱惑,关键靠自省自律,靠节制私欲,靠个人修为,靠自我约束,要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始终做到慎独慎微,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始终坚持做到不放纵、不逾矩,谨防得意忘本,保持一身正气。这也需要我们拿出“为官避事平生耻”的骨气,主动付出,甘愿吃苦,主动扛起推动农场科学发展的责任担当。

转变思想、严守纪律。团场改革后,成立农业公司,下设作业区,我们有些党员干部存在不思进取、小富即满思想,存在工作浮漂、缺乏实干现象。我个人也看到了这种现象,但认为由农业公司去管理,对一些问题没有做到严肃认真的处理,是自己用权不严的表现,也是对干部关心爱护不够。看到目前这些问题,我认为根子是党性认识淡薄所致。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的刚性约束。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员干部就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这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

规范行为、主动作为。恪守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的重要保证。恪守党的规矩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以用权,就要求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积极为团场和职工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见成效。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官僚作风。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明确为群众服务内容,以效能强化监督力度,以责任追究严肃工作纪律,在长效机制建设上见成效。

学习先进、遵章守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

实现严以用权,必须恪守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员干部只有将党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地做到严以用权。

我们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就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深入调查研究,真正把求真务实融入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之中,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就全力以赴去做,不符合的就毫不犹豫去改,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想、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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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农行知法守法敬法征文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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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寓言故事:河水对河岸咆哮:“你像两堵墙立在我的身边,阻挡我随意流淌,限制我的发展……”河岸严肃而认真地回答:“正是由于我的存在,涓涓河流才能汇聚成滔滔巨流!”河水不听劝告,冲毁堤岸,野漫横流……渐渐消失了。这个寓言故事告诉我们:规矩不是羁绊和障碍,而是一张无形的安全网,维护着我们的社会秩序和生存环境.

是啊,确实如此,我到中行工作仅仅半年,但就在这短短的半年时间里,我已深刻感受到了合规的份量.这半年里,我听到了不少违规行为、犯罪案例,行里也经常下发一些案情通报,比如这一次的警示教育活动,有些案例触目惊心:湖南一银行职员虚增储户存款挪用150万被判刑14年,该员工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他的行为已是严重违规,触犯了刑法.也有银行员工因赌博成性,资金周转不足,挪用银行存款,最后把自己送进监狱,断送大好前途.这一个个案例向我们展示了当事人走向罪犯的轨迹,他们中有领导干部,有一般职员,有代办员;有的曾是先进工作者,有的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但他们都因为一个贪字,拿了不该拿的东西,毁掉了人生,毁掉了前程,伤害了家人,伤害了同事,更影响了中国银行的声誉.

细细究来,案件的发生都是有其内在原因的,大多是当事人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思想不求上进,法制观念淡薄,经不住考验,铤而走险,最后走上犯罪道路.

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应该吸取他们的惨痛教训,严格按规章制度做事.尤其是象我这样的新员工,要把合规意识深深刻到脑子里.合规不是负担,而是服务我们的工具,它就象指路明灯,帮我们用最有效的方法达成目标,即使我们非专业出身,也很容易从不会到会,从非专业到专业。

当一个司机半夜开到没有旁人和摄像头的路口也能面对红灯自觉停车的时候,交规已深刻在他心中。当每个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时,每天就不会有那么多无辜的生命因为交通事故而离开这个世界。同样,当合规意识深深地镌刻在我们心灵的碑石上,我们就不会感到束缚,感到的则是义不容辞和责无旁贷。当我们每个中行人都能“从我做起,合规操作”,我们就能避免许多过失,业务运行的将会更加健康高效。

合规是我们每位银行人的事业,让我们一起唱响合规之歌,为我们中行的璀璨前程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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