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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读后感高中作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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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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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夏的繁花开败了青春中无数悲喜,你的浅笑曾照亮我多少踽踽独行的回忆。烟蒙水迢山寂,沿岁月的纹路寻找期许的自己。

躲在文字的屋檐下看过去沥沥滴雨,每份青春都有似曾相识的快乐与痛楚。青春错落的纠葛,百转千回。与书中的文字初遇,却似与过去的自己重逢。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个男孩教会我们成长,一个女孩教会我们去爱。

一公里海风外夹杂着裸露沙台的潮气,摩挲着薄雾遮掩下的夜空。这片星空也许温存着郑微操场边与阿正熟悉的呢喃,也或许是阮莞一个人的思念。对于我记忆里的操场,教室,街道,在心里已翻云覆雨。

记得有个叫北岛的人默契的写出了我的心事,他说,世界小的像一条街的布景,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省略了所有的往事,省略了问候。

那时我像郑微一样“愿用逝去的青春,赌一次永恒。”但时间让我们明白,青春和美丽一样,都脆弱的如干枯的纸。也就只有阮莞用生命的静止,让青春不朽。

青春就像转瞬的烟火,而时间却如漫长的打坐。有些人在青春中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便匆匆离开,每个的人的内心只能耕种一次,凋零后便任其荒芜。就像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的揣在胸膛里,滚烫的无处安放,亟不可待地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有一天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自己环紧自己,小心翼翼。青春我们只能猜中开头,却永远猜不中结尾。当郑微遇到陈孝正时轰轰烈烈的奔赴,她曾说“林静给了我最懵懂的爱情的梦想,陈孝正才是真正给了我爱的启蒙的那个人。”最终却也只是路遥马亡。青春本来就是疼痛的,在小写的牧歌里充盈着笑容与欢愉,再大写的牧歌里却只有思念与别离。

很多次,我都不敢走的太近,怕正好遇上你,但是,又怕看不到你窗口的灯光。多少人的爱像老张一样,每份深爱都是秘密,可我们仍相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没有人的青春是一张白纸。现在你闭上眼,在那段时光里想到的不是仇恨不是离别不是伤悲,是爱和对爱的渴望。即使缄默和守望铸成了最为厚重的城墙,但我们明白那段薄情相待的日子终究会被原谅。村上曾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最初的狂欢,最后的离散。那些记忆中鲜活的人像飘零的花,散落在天涯。那时我们有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在深夜里饮酒,杯子碰在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过去的自己与岁月的歌都遗落在成长的路上,浸满日出前的露水。是否有一天我们也会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不管时间多么苍老,在陌生的街角遇到,我还是能一眼认出曾经的那群人,忆起当时彼此欢畅的时辰。青春,以你为名。当一个人合上读完书,跌宕的思绪久久不能平息。()耳畔王菲空灵的声音“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是呀,多么痛的离别,曲终人散。可能再曲折的故事都已经遗忘,但是自己写的楔子和结局却历历在目。没有人催着,走一段又一段的路,过一座又一座的桥,赏一朵又一朵的云,每个陌生的风景却都似曾相识,那段曾经,与他们一起走过。人已陌路,心却思念着。青春的确是本太仓促的书。

我们一生有可能遇到很多人,有时正好同路,就会在一起走一段,直到我们遇到了真正想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才会把余下的旅途全部交给这个人,结伴一起到终点。辛夷坞在书中的这个句子让我想起了熟悉的那句话,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可是那段岁月里,错误的每个瞬间当成了永恒,最终在时间的渡口,一直有人在走,那些曾以为天长地久的人也只是生命中匆匆的过客,远去的人和离岸的船,只留在自己荒芜空洞的眼中。记得在哪里看过这么一句感伤的话,其实你我拥有的都是这样的淡青春,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动荡不安,没有生离死别 不外乎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走过同样的年月,错过该错过的人。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来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只有走过才能记起当时路旁的樱花开得有多么烂漫,当时的笑像燃烧的火焰,想起当时风一般的少年,想起那时明媚的自己。只是那时像自己道听途说的一个传说,向往却飘渺。说实话,我感谢这本书,感谢我重逢了那时的自己,那些过往,只是眼角有些湿润。并没有人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在眼下弄坏了的时光里,安放了太多妄想。没有人永远青春,却永远有人青春,那些人还在,在自己的回忆里,在青春的眼眸里。

致我们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致我们我们缝缝补补的感情,致我们一再错过的爱人,致我们永不褪色的回忆。

青春,那一霎的烟火,曾给予我黯淡里最明媚的光亮,让我独涉苍凉的光阴。只是绽放后只留一地的冰凉。明天,每个人回不去的青春。

[致青春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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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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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付出竟然可以超越血缘关系,面对一个失去母爱,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女孩,他会以亲人的身份出现来解救她,尽可能的创造爱的环境来让这个小女孩感受人间存在的温情。他用全部的爱来弥补女孩残缺的内心。这是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崇高行为。

“苦役犯”这个名称就像是个火红的铁器重重的打压在冉阿让身上,顿时冒出了刺鼻的烟气,留下的痕迹永远也无法消除,它就是一个疮疤。直到他死去还是没有改变身份,仍是带着苦役犯这个不了磨灭的身份称号离开人世。是的,曾经他因为犯过错误,这个错误在今天看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因此受到判处19年的劳役的惩罚,可是自从遇见神甫后,他改变了,彻头彻尾的改变了。摒弃了之前在牢里埋下的所有恶念,以一副全新的面貌出现,而改名字也是洗心革面的表现之一。从此那个苦役犯的恶劣品质逐渐的离他远去,可以说这个是个虚称。可是人们好像很喜欢记着别人曾经犯的错误,而很容易忘记别人的好。永远也忘不了给冉阿让戴上“神圣的光环”!当然他自己也没有忘记!

一直以来冉阿让对待珂赛特是慈爱的,竭尽全力来爱护她,保护她,两个人相互分享来自彼此的爱。大概存在太大的年龄差距,使得父女间的游戏很少,但这个不善言辞的父亲总是以简单而仔细的行为使他的小天使快乐、无忧无虑。他既是珂赛特的父亲同时也是她的母亲。他依然在默默地付出,不求回报地付出着。

他是位坚韧无言的老人,决定要做的事情从来都不是通过言语来传递的,一切的打算都早已呈现在脑海里,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叫马吕斯的年轻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救,因为他是珂赛特喜欢的人吗?徒步走在充满危险的下水道里,随时会因为判断错误而走入死尽头,随时会陷入沉积着淤泥的水坑,何况还背着受伤的马吕斯,在几乎面临失去希望的时候,他整个人被水掩埋,下身陷入淤泥中,但他始终没有打算要抛弃年轻人一个人一走了之。凭着准确的判断,这才一次又一次的远离死亡。尽管是个老人,但他的力量永远是那么的强大,永远没有放弃,这都来源于对珂赛特的爱。

他太爱她了,不舍得她离开他,偶尔这个老人也会自私一回,为了满足自己占有珂赛特的欲望而采用一点点小手段让珂赛特和马吕斯分开,但是他的“反抗”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他心里住着的天使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了,他祝愿她得到了幸福。那股阳光清泉已经离他远去了,一下子老人失去了存活的精神支柱,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既是快乐的又是空虚的。空空的,感觉像是丢了一件宝贵的珍品!

冉阿让对珂赛特的感情赛过了真正的父女之情。最后老人是带着幸福进入天堂的!他不会再被“苦役犯”打扰纠缠了!他走得很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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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爱的教育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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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有幸读到《爱的教育》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有100多个小节,我为了看完它,可没少花时间,这篇文章主要记叙了作者亚米契斯的日记,不过文章中的主人公是恩科利。这些日记以第一人称记叙了作者的校内生活,以第二人称从父母的角度写出了他的父母对他的教育,以第三人称记叙了一些少年英雄的故事。

主人公的日记连在一起,就成了这部在全世界流行的书,可他当年才是一个9岁的儿童啊!他只用了4年就写出了这部大作,我们也应该学习这种从小时候就写日记的习惯,虽然我们现在这样做未必能成为一个大作家,但总可以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不辜负父母呕心沥血的教育。

这本书虽然是作者的日记,是由许多小事情连接在一起的,但是一点也不显的是各不相关的,各小节之间都有一定关系。全文就像记叙作者4年来的生活琐事一样,把每天的事都写了出来,每天发生的事都像一根绳上的串联物,从不分开。

现在,我们已经有13岁了,作者在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这部大作《爱的教育》,而我们呢?到现在还没有一点成就。这全是因为作者很聪明吗?不是的,我们和他一样,是拥有同样智慧,但学习条件比他还好很多很多,全怪我们没有作者勤奋、认真,这个因素直接使他平步青云。他的作品现在已是人们很受欢迎的书,这部书被翻译成一百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流传,在意大利是小孩子必读的书。

一个豪不起眼的毛孩子也能创造奇迹,这并非神话,是发生在我们身旁的真实的事情,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什么呢?可以看出勤奋比聪明更好。俗话说:“勤能补茁,笨鸟先飞”。现在我们处在的是一个开放性的国家,现在国家正需要人才,我们只要有的才华,就不怕别人的考验,就像“死猪不怕开水烫”一样。除非你是一个假人才,是“狗肉包子上不了正席”。才不会被人罢职。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乘上理想之马,挥鞭从此起程,路上困难虽多,但我们一定能战胜它,成为祖国的新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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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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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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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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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岁时,常看见妈妈或是姥姥,抱着一本《红楼梦》不分昼夜地读,读得如痴如醉。令我很不解。“一本平平常常的书,有什么好看的?”

“你不知道”姥姥嘴里说着话,但是眼不离书,“《红楼梦》好看得不得了!它包罗万象,医学、文学、政治、艺术,都……”不等姥姥说完,我就摇摇头,走了。

那时的我,理解不了姥姥和妈妈的想法。只觉得这本罗罗嗦嗦的书,一点魅力也没有。

直到九岁多时,我再拿起那本书,才尝到了一点“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滋味。

《红楼梦》用一段爱情故事做背景,让我们了解了明末清初时一个皇宫贵族家庭兴衰的故事。用细腻的笔墨:人物的言谈举止中的每一个细节,让读者了解到了每个人物之间微妙的关系、促成最后结局的原因。

正如姥姥所说,《红楼梦》包罗万象。举例:医学则有:王太医为黛玉诊脉时道:“肝阴亏损,心气衰耗,只因六脉借弦,因平日郁结所致……”;文学则有:诗词。如:宝玉的《红豆曲》: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黛玉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睡怜?游丝软细飘春谢,落絮轻毡扑绣帘……;政治则有:贾政执政遇到的种.种问题:他一心想做一名清官,但却管不住手下的人去做坏事、薛蟠在外面闹了人命案,官方的处理;艺术则有:兄弟姐妹们讨论绘画、书法;其中还谈到了当时的种.种礼节等等。总而言之,《红楼梦》中包含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其实,对于《红楼梦》,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读后感”。红楼梦是读不完、读不懂的。作者曹雪芹,把每个细节都安排得那样周全,每个人物都塑造得那样鲜活、栩栩如生。走近《红楼梦》,接触《红楼梦》,给人一种梦幻的感觉,让人漂浮在“开辟鸿蒙,谁为情钟”“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幻境中。在《红楼梦》中,处处都充满玄机。如:贾宝玉与长相相同的甄宝玉,姓氏换成谐音字就成了“假宝玉”和“真宝玉”。这难道是曹雪芹在暗示:贾宝玉不是真正的人,而是历经红尘中悲欢离合的一块石头?这些令人疑惑的事情,难道都是曹雪芹安排好的?所以,当我暂时放下《红楼梦》时,这些众多的思绪涌上心头。《红楼梦》把我迷住了。让我懂得了有团聚必有分离,有欢喜必有悲伤。也让我知道了世界的复杂,懂得了为人要谦和、好学、善良、守信,懂得了只有自己实践、积极进取才能干出一番大事业。但是,让我懂得的这些道理,都隐藏在《红楼梦》的字里行间、每个人物所受到的教训中。也许,这就是《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吧!

以前觉得十分陌生、对它毫无兴趣的《红楼梦》,已经渐渐成为了我的朋友。我也渐渐理解了姥姥和妈妈。也学着她们,慢慢地走入《红楼梦》,体验那种梦幻的、懵懂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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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童年读后感600字高中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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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童年有感,高尔基的童年写出自己当时的悲惨遭遇,想起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钱,为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主要是写出自已苦难的童年,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成人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基础。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自己的童年,想想那时是多么的美好。都想回到那时。可是时间是不会倒退的,只有离儿时越远。我有时就像,如果时间停在学四年级是多么的好啊。可是这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虚想罢!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有着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总结像我们现在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让我们去珍惜现在的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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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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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经意间我在图书馆看到《追风筝的人》,在群书中我选了这本书,也许被它奇特的名字吸引了,也许被它的版面吸引了,也许被它的作者吸引了。我完全沉浸到故事里面,爱不释手的读,出乎意料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专心读完这么厚一本书,实在有太多话要说,这是一个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两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实在让人有很大感触啊!

起初,我无意间瞅到这个大标题时,有点不解“追风筝的人”,难道是神话故事,莫非追风筝的人是一个能腾云驾雾的神仙,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故事情节,让我更坚决地选择了这本书。当我读到完全不一样的故事情节的时候,我更加酷爱这本书了。依照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这里就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孩子把自己积攒一年的精力全部放在这次风筝节,在我看来这只是一场小孩子们玩的游戏,对于小阿米尔来说这不止一场比赛,更是获得父亲赞美和笑容的比赛。在阿富汗的天空,此时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个风筝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小斗士。所有的风筝在天空搏斗,像一场荣誉的争夺会,如果他把周围的敌人都消灭了,他才会成为万众瞩目和赞叹的焦点。哈桑是一个13岁的孩子,他一直深爱着阿米尔。回到题目中这风筝,也是相当重要的,只要阿米尔抢到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才会获得荣誉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就担任这项重要的任务——把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回来,故事的高潮也由此展开,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自私地为自己着想,完全忽略了哈桑的感受。最后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一直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是我们不体会的,但阿米尔却一直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于阿米尔来说这一切痛苦的根源是他13岁那年的风筝节,哈桑是一直折磨着阿米尔的,但哈桑从来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爱阿米尔。当时,哈桑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让他无言接受,为了让自己不再受到折磨,他只想摆托这种折磨,他把哈桑赶走,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眼前,这辈子他也许也能过的快乐。他是错的,当初没有勇敢的承认错,现在后悔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也许将是一辈子,一直到和他一起进坟墓为止,他将无法释怀。

阿米尔对哈桑的愧疚将永远无法弥补了吗?每次让我流泪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简单的话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让人有种莫名的伤感。哈桑一直都不明白,为何自己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为什么不再理会他而且总是伤害他,但哈桑并没有背弃他,始终没有!我的眼睛又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哈桑震撼了。

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被迫离开了家乡来到美国,再后来阿米尔在美国娶了妻子,过上安定生活,他的父亲也去世了,他的父亲一直是个受人尊敬的人。

很多年后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回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那时哈桑已经死去了,那个孩子还像以前的哈桑,只是看起来那么悲伤,一直忧郁。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放风筝的机会让这忧郁的孩子轻轻扬起了嘴角,其实他还是个孩子,他就该过简单的生活,不是吗?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由风筝起,由风筝落,这是再好不过的结局的,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一切又是一个完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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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巴黎圣母院》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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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的时候,我向同学借了一本,《巴黎圣母院》,本来觉得很乏味,但慢慢就被这个故事吸引了。这是外国的名着,虽然我看完后还是不能完全理解,但起码看懂了。

印象深刻的是女主角——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西莫多,送上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看到她是无瑕的,是没有一点污垢的。可是,这般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却是最肮脏的对待,流浪,被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最后,做了彻底的牺牲。

这本书的关键词——“人性”,讲述了当时社会的扭曲。作者笔下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劝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表现。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建筑群,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精彩的书,要细细品味,琢磨出其中蕴含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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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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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其实很复杂。看过了那么多遍,我貌似始终只能停留在简单的情节和人物行动上面。但我似乎隐隐约约看到人物内心斗争的激烈。

这是一部写人的小说。没有神,也没有神性。没有人是完美的,所有人都带着缺陷。没有人是完全理智的,都带着或多或少人类本身的疯狂。这是一场正义和邪恶,美丽和丑陋,纯洁和肮脏的较量,是一幅光怪陆离又鲜血淋淋的爱情悲剧画卷,又是一部上至法王路易十一下至乞丐贱民的史书。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

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高耸威严的巴黎圣母院。路易王朝的暴动和流血。丑八怪和吉普赛女郎。卑微而悲惨的爱情。翻开《巴黎圣母院》,我仿佛走进了一个梦幻般宏伟的时代,这里圣洁的教堂和龌龊的乞丐街并存,位高权重的主教和招摇过街的丑八怪之王并存,惊人的美丽和恐怖的丑陋并存。法国大文豪雨果的笔下源源不断流出的,不仅是一个摇摇欲坠的王朝,不仅是一位坚强而多难的女子,不仅是爱与恨的交织,更是人性中,美与丑不朽的碰撞。

而当我们看到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卡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这时,美丽的爱斯梅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卡西莫多的嘴边。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卡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而在这一刻他许下了终身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应该是喜还是悲?

广场上,穷诗人甘果瓦帮助爱斯梅拉达上演山羊认字的节目。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弗比斯的名字。这时弗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公主百合花让弗比斯到广场上,赶走爱斯梅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弗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姑娘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然而这一次的幽会,谁又知道带给她的是无尽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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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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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安徒生童话》,恐怕世界上没有人不知道了。有令人捧腹大笑的《皇帝的新装》,有趣味十足的《甲虫》,有优美感伤的《海的女儿》等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

《安徒生童话》也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其实我们都知道,书中的上帝,就是“爱”与“正义”的化身,但事实上这种“希望”在当时的现实生活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反只会加深苦恼。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的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于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在每个人的心里。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的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于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在每个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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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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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惧怕,你就不是巫师了。巫师是拥有强大的力量和勇气的,大胆去追逐吧!将你心底一直恐惧的事物打败。”——题记你有没有将老龙所消灭?又假若你拥有力量,那你又是否有勇气呢?小雀鹰出生在铁匠之家,从小就显示出巫师法力。后来被最强大的法师所收留,并告知真名—格得。格得来到柔克学院,学习法力且法力强大,但却因为一次意外而导致法力大大削弱,并且一直被黑影所追逐。他为了脱身黑影,竟将老龙制服。他一直在追逐黑影,也遇到重重困难,并最终将黑影消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雀鹰追逐黑影的一段。黑黑的天空下,没有一点儿光,小船在海浪上轻轻波动着、摇曳着。格得坐在船头,就那么悄悄地坐着,直到船上发出了声响。他猛地转头,却见黑影就在那儿端坐着。他挥起魔杖,“哗”的`一下,黑影就消失了,他将黑影打败了。在追逐的过程中,格得先是放弃,飞回了师傅的家园。师傅的教导令他茅塞顿开,于是他又义无反顾再次踏上寻找黑影之旅。在他的梦中,总因黑影所惊醒,并满身虚汗地坐起身,开始慌忙寻找。他错过了很多机会,在与黑影的对视中,他看得见却摸不着。黑影经常欺骗他,让他暴露在荒原上、不知所措。广袤苍穹之下,他远远望着黑影,那单薄如纸片的身体在田野上跳动着。他想跑过去,黑影却如幻影般一下子消失不见了。格得被黑影假扮的人所欺骗,这也告诉我们外表不一定是真实的,要看清真实面目并用实力将骗局揭开。只有面对困难,才能战胜困难。如果转身逃避,它将使你更加疲惫不堪。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心底惧怕的东西,一直藏在心里是何等的难受,我们要有勇气去折服它。学习格得,打败恐惧,消灭恐惧。格得因为勇气而大胆追逐,因为追逐而取得最后的成功。遇到欺骗与困难不要退缩。即便你很纯洁,可是世上还是会有人欺骗你,你所要做的就是像格得一样勇敢面对。勇于面对自己内心的恐惧,并敢于去追逐自己内心向往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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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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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暑假了,为了打发时间,妈妈买了很多好书,其中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是《再见,小马虎》这本书,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很符合我的口味,我也很马虎,不我看完这本书会有什收获,我就慢慢的“啃”了起来。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毛文言的男生,不管做什事情都是毛毛草草,同学们就送他一个外号叫“毛毛草”。在饭店里吃饭忘记了带钱,为了报复爸爸,还把他的手机藏起来,又忘记藏在哪里?数学考试考了100分,却忘记了写名字,你们说他是不是很马虎?

后来,毛毛草经过了地狱般的训练,慢慢的变细心了,

帮助小区里周奶奶核算水费,电费,32张竟然发现有一张算错了。他的同学马菁菁帮助毛毛草练习缝扣子,来锻炼他的耐性。虽然毛毛草被迫逼成娘娘腔,他还是坚持了下来,慢慢的,他缝的越来越好,越来越结实,越来越对称。

从此以后,决定把毛毛草的外号给叫停了。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很像毛文言,我也很马虎,而且因为在“马虎”的捣乱下,我总是和100分擦肩而过。加号看成减号,竖式的写对了,横式的却抄错了,就是这样,宝贵的分数总是被老师残酷的扣掉,回到家里还会听到老妈的“河东狮子吼。”

在生活中,我更是个粗心鬼,丢东忘西。记得有一次,我和姑姑准备去喝胡辣汤,,我扔东西的时候竟把钱也给扔了,我和姑姑发现钱没有了,吓的一身冷汗,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也没有找到,最后,我想起来,可能是我扔垃圾的时候,把钱也顺手扔了,结果真是在垃圾桶里找到了钱。

马虎就像一个魔鬼,总是缠着爱马虎的人,马虎的敌人就是细心,只要我们都能细心一点,就会把马虎给枪毙,我我看完这本书,我能改掉这个坏毛病,这个坏毛病是我失去了宝贵的分数,也失去了妈妈对我的信任,失去了......,在这个新的学期里,我要打败这个马虎,让我的人生有个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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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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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薄薄的围城终于看完了,之前看书评说:你能在围城里找到自己生活的影子。

果然没错,即使我们追求自由主义,但仍然逃不过父母那一辈的思想对我们年轻人和现在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年纪尚可的时候,对追求一切都是充满了激情,但是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以及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越来越透彻,为什么无奈反而越来越多呢?说这些话听上去好像是悲观主义,也有可能我明天再看见这句话,觉得自己十分矫情。

围城的墙实在是太高了,有时候我们不得不需要用一把较长的梯子去看一下外面的世界,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围城看到后来其实挺悲的,心情复杂,整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底色越来越暗淡。对于主人公方鸿渐其实充满同情,但有时候特想骂他coward,一生感情中,唐晓芙就是白月光和红玫瑰,孙柔嘉就是蚊子血和饭粒子。可是从一个女性读者的角度来说,每个女生都是从一个男人的白月光,最后变成了蚊子血。男人喜欢众星捧月,女人喜欢独一无二,

女人是从患得患失的时候开始被厌烦的。

我觉得,可以换种心态谈感情,不去绞尽脑汁想,怎么才能和这个人长长久久,只要想明白,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怎么才能开开心心,分开的时候也不留怨恨和遗憾,就可以了。

感情的持久性,我一直认为都是一个伪命题,步入婚姻的感情到底还有没有快乐可言呢?我们抛开对方彼此家庭的困扰,放下一切经济上的繁琐,不理会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大道理,我们还能保留多少最本质的快乐,让两个人的关系更新鲜一些呢?

婚姻虽然不是生活的大部分,但是他又如此核心,如果我们不能够获得称心如意的婚姻关系,会不会有一种十分浪费生命的感觉?可是没有往下走,谁又能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一段称心如意的关系呢?太矛盾了,我觉得围城它是圆形的,无论怎么走?最终还是会回到起点。

还是很推荐钱钟书的围城,结合李安的电影《喜宴》一起去看,感受中国式婚姻以及家庭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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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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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鳴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鳴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无奈之下选择投河自杀。觉慧因为鳴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助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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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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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的,我闭上了眼睛;

静静的,扒在了书桌进入了梦境;

幽幽的,耳畔响起一遍嘈杂声;

微微的,睁开双眼,我已置身与巴黎圣母院这座法国把教堂前。

“轰轰……”钟声响起,不禁意间让梦中的我想起了《巴黎圣母院》这部书中所提及的那鼎大钟,打开了记忆的闸门,书中一个个各具特色的人物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浮沉。

首先,展现在我眼前的是美丽出众的舞者爱斯梅拉达,她一人歌舞,群众云集,她是作品在体态美与灵魂美的高度统一上的集中体现。她是作者全力讴歌的对象。她是被无数读者公认为清白无暇,美丽善良,天真热情,坦率开朗的少女。她能歌善舞,多才多艺,简直可谓是美的化身,她把世人都看作像她那样纯洁忠贞,以至于死都保持着对负心,放荡无情的弗比斯的爱情。

作品中作者安排了上层统治者与下层平民的对照。在封建王朝里,他们内部勾心斗角,处处与人民为敌,冤狱遍布国内,致使波希米亚女郎爱斯梅拉达遭受凌辱与迫害;而在“黑话王国”里,尽管那些平民,乞丐,流浪者们衣裳褴褛,举止粗野,但心地善良,互助互爱,具有舍己为人的牺牲精神,团结一致与封建王朝,天主教会斗争,对爱斯梅拉达倍加爱护和尊重。

慢慢地,一副阴森的嘴脸呈现在了我的眼前,他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洛德,他外表道貌岸然,温文尔雅,但他的灵魂是邪恶阴险,卑鄙狠毒的,他是真正的魔鬼,是恶与丑的化身。

与克洛德相反的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人物——圣母院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在《巴黎圣母院》中,伽西莫多有着丑到极点的相貌;几何形的脸,独眼,耳聋,驼背……似乎上帝将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伽西莫多的外貌虽丑陋,但是他的内心却是高尚的,他懂得真爱,他勇敢地从封建教会的“虎口”中救出了爱斯梅拉达,用“圣殿避难”的方法保住了姑娘的生命。在圣母院中,伽西莫多还无微不至地照顾爱斯梅拉达。他的形象在作品中逐渐由丑变美由矮小变为高大,人们也从嫌弃变得喜爱他,尊敬他了。他代表了处于社会底层,地位卑微的广大人民,他闪光的心灵正是作者心目中美与真的象征,引起了读者强烈的共鸣。

……

想着,想着。又是一阵钟响,猛然间,眼前一黑——我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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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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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确实是鼎鼎有名,之前随大流瞎读一通,也不知自己读的大概是什么,模糊记得几句钱老先生的俏皮话,闲来无事再来翻看,果然经过社会毒打以后感觉全然不同了,惊异老先生于对生活内核的把握,我们不过全然是凡人罢了,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琐碎与吵闹。

之前有看到各种批评什么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软弱无能,孙嘉柔的心机与骗术……还有自认方鸿渐的,我最早也是盯着文中的种种人物,深为不耻,逐渐再想自己就是那个懦弱、不学无术、空想的方鸿渐,再仔细想,我哪里比得上方鸿渐呢,论家庭人家是地主家庭,祖上也是诗书之家;论才学,人家在那个年代就留洋多年,会多种语言;论职业,回来也是去哪里都能拿得出手,不说多么天才,总能应承起来……我哪里能比得上一点点呢,文中种种人物有血有肉,有优点有缺点,也是趁此为文中人物申辩一下,批评前不妨先自我剖析一下。文中韩学愈与方鸿渐一样的“学历”,却能担任历史系主任做教授,是他能力比方鸿渐要强吗?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是我们靠自己努力得来吗?机缘巧合不过是是社会的宠儿罢了。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呐,我们碌碌一生,不过终日奔波,间杂着琐碎的生活的吵闹与甜蜜。借用卢梭的话“人是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枷锁与围城倒有异曲同工之妙,围城围住的怕远不止爱情与婚姻吧,围住的更是我们的人生吧,能够突破围城与枷锁去审视自己人生的人,像偶尔划过天空的流星一样稀有。我们要么从来不去想,要么安慰自己人生本来从来如此,要么转移重点到批评人家的毛病,却实实在在很少去扛起镐头,去凿开围住自己的城或是打破自己的枷锁,当然,果真去做的话也不见得能凿开或是打碎,难融于社会倒是一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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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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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本是一个温暖的代名词,巴金的《家》一书中,却构造了一个封建腐朽,最终步向没落的家庭。

浅读了一下“觉慧出走”一章,却发现短短两千多字,把所有人物不舍的情结和各自的性格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这一章叙述了觉慧受不了家中封建的制度,由家里出发直到乘船离开的过程。例如文章开头第一句“天还没有亮,他就醒了,躺在床上,左思右想地挨到了天明”,觉慧也许是因为对城中熟识人的不舍,也许是因为对出走后到大城市生活的期待、或茫然,又或许是因为即将能逃离这个封建家庭的欣喜,竟早早就醒了,引发了我的深思。再如最后一段中“前面的幻景迷了他的眼睛,使他再没有时间去悲惜被他抛在后面的过去十八年的生活了”让我感受到了觉慧对新生活的希望,振奋起来。

文段中最感染我的,是他上船后所见到的景色——“他的眼睛所触到的,只是一片清莹的水,一些山影和一些树影。三个舟子在那里一面摇橹,一面唱山歌““他的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面六区,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三次写到前方不停流动的绿水,巴金在这里寓情于景,象征着对封建主义的反抗,将会带来无限美好的前途与未来。觉慧为了实现自己青春的意义与价值,他离开了家,他反抗封建陋习,反抗封建宗法制度,这强烈的反抗精神,令我感受到无边的期待,其间似乎又夹杂着些许忧伤,觉慧的反抗能够让这个社会引起重视吗?能够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吗?但总的来说,这便应该是作者在《家》的序中所提到的那“一条路”了。

一个封建家庭的没落,伴随着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全新生活的崛起,所以,向着我们所找到的这一条征服生活的路,勇敢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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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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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

奇人?一个聋哑人,一个一生在黑暗中度过的弱女子,一个一生仅希望能获得三天光明的人。却为人间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

在书中海伦说道“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看来他写书那时早已不像小时那样的暴躁、任性和孤独。以走出困境,已经走出她那漆黑的世界。对她的人生来说,已经成功了一半。

然后凭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就这样,她竟获得哈弗学院博士学位。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海伦的坚强以千种方式将自我的局限变成了美好的殊荣,使自己能够安详而幸福地行走在失去视觉的听力所造成的阴影之中。

世上仿佛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为什么我们从没有为拥有听觉与视觉而感到幸福。其实,我们真的很幸运,我们永远可以看到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这还不够吗?

我们那么幸福,但为什么我们从没有幸福的感觉呢?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利用这天赐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不,没有。而是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我们是不是应该更爱惜自己每一点的所见?

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吧!尽管是额上一缕发丝,它也是母亲给予你的美好礼物。别再等失去才发现已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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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巴黎圣母院》读后感七年级作文

全文共 2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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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曾经看过一篇名为《守候爱情》的文章,小文主要讲述了一件很平凡的爱情故事,文章不是很长,但是有一段句却令我印象非常深刻,那段话是这么说的:“我像一个挖陷阱的猎人,爱情是我要捕捉的猎物,在我想象中不着边际,我越挖越深,能看到的天就越来越小,最终困住了自己。你给了我一颗种子,让我把它埋在心底。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坐着等它发芽变成一条开花的绳子。你送给我一个谜,我要还给你一个谜底。守侯一朵花,就像守侯幸福。”这令我不禁与最近所读的《巴黎圣母院》所联想到了一起。

这本书将故事情境设定在1482年的巴黎圣母院,主人公是一位如天使一般美丽善良而又能歌善舞的吉普赛姑娘——艾丝美拉达。全书就是围绕着她,在黑暗中展开了一幕幕令人深思的如血一般浪漫爱情。

故事的开始是一位叫甘果瓦的流浪诗人,他的贫穷迫使他加入到乞丐王国中,可悲的是,他连做乞丐的资格也没有,当他看到到美丽的艾丝美拉达时,毫无疑问为之而着迷,为了拯救要被乞丐国王送去绞刑的甘果瓦,艾丝美拉达成为了他名义上的妻子,可以说他是理智的,在“玫瑰”与“面包”之间,他果断选择了面包,他没有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就像有一句说的:没有奢望就没有失望。

另三位男主人公分别是副教主克洛德、军官弗比斯、敲钟人卡西莫多。

副教主克洛德,宗教恶势力的代表,道貌岸然,内心黑暗险恶,在这个故事中,他是个可怜人,他的内心是矛盾的,几十年所接受的教育,权高位重的现实,都使得他一生与情无缘,可偏偏就是一个无情之人却被艾丝美拉达的美貌所吸引,爱上了她。这份爱说是爱情也罢,说是来自美的欲望也罢,可这份欲望在久久压抑便如火山喷发般一发不可收拾。他指使卡西莫多劫持艾斯梅拉达;他刺伤弗比斯却嫁祸于艾斯梅拉达;他得不到爱丝梅拉达的爱情而将她置于死地,所以人们说他是自私的,不顾别人的意愿,将自己的爱强加于艾丝美拉达身上。可换个角度想,他也不过是个宗教的牺牲者,长期的宗教黑暗力量使他的人性扭曲,他的眼中不在有美,只有仇恨与欲望。

军官弗比斯,年轻帅气,有一个有钱的未婚妻百合花。当艾丝美拉达爱上他的时候,他既想要得到她美丽的容貌,同时又不想放弃百合花的家世,对他来说,面包远远胜于那不现实爱情,这就是为什么当艾丝美拉达以谋杀弗比斯的罪名被判处死刑的时候,他不冲出来告知真相。当然,这并不是他的错,活在当时的社会中,他不过是遵从人的自然本性罢了。

敲钟人卡西莫多,相貌丑陋,天生独眼,驼背,瘸腿,又因为从小就做敲钟人而成为了一个聋子,但无论他是多么的不堪都无法掩盖他内心的美丽。他对艾丝美拉达的爱让我震撼。他从小被克洛德收养,庆幸的是,他虽然从未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但艾丝美拉达的热情和善良唤醒了他内心对爱情的渴望。他自卑,他痛苦,可是他又害怕自己的丑陋另美丽的艾丝美拉达害怕,所以他从不奢求能得到什么,他唯一做的就是守候,守候心中的女神。记得当他看到艾斯梅哈尔爱抚着山羊加里时,他说:“我的不幸是因为我还是太像人了。我真宁愿完全是个牲畜,如同这只山羊一样。”他将自己对艾丝美拉达的爱深深的藏在心里,他只希望自己可以一直默默陪在她身边保护她,他就会满足。不过在我看来,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永远和美丽的艾丝美拉达在一起了,尽管只是死后,但他们终究是在一起了。记得文中是这样描写的:“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爱丝美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卡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我记得有人说过:“美和丑并不是绝对的,美的或许是真正的丑陋,丑的或许是真正的美丽。”艾丝美拉达的美令人欣赏为之着迷,卡西莫多的美是纯洁,善良,光明。

无可厚非,《巴黎圣母院》给人以绝对的“丑”“美”对比,在法国文学家维克多·雨果的浓墨重彩之下,描绘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象尖锐的刻画了当时巴黎下层社会与上层社会的丑与美,揭露了封建教会的黑暗、专制政权的残暴。看完了这本书,我坚信邪恶最终无法战胜正义,也为全书描绘的美丽爱情而折服,让我懂得无法言语的爱,默默守候的爱,才是最没有目的爱。《巴黎圣母院》读后感七年级作文篇7 "Mother of Paris" after reading 7th grade composition 7

早晨,静静地。我独自一人站在窗边。迎着瑟瑟秋风,看着一片片槐树叶,看着弯弯小路,我沉痛地苦闷地默默地站着。手中那本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书中的情节好像浮现在我眼前,那位身穿白色衣裙的天使——爱斯美拉达,一位美丽纯真的女孩。在绞死台上香销玉殒时,我的心都好像碎了一样。

你能想象一只美艳绝伦的蝴蝶飘落于喧嚣的城市中吗?

你能想象一张白晢无瑕的绸子掉进在乌黑的泥坑里吗?

风温柔地撩拨着希望的火花,落叶起舞,搭建成一座承载着神话的楼梯。那来自内心的呐喊,是对美和善良的逝去的同情与遗憾,更是对未来美和善良的向往与呼唤……叹息依然叹息。我悄悄地走出家门,走过这蜿蜒的山路。光,开始闪烁了,照在了我那纯真的脸上。晴朗的天空像一匹柔美光滑的蓝色绸缎。我的脚步,循着光的痕迹,走过去,走过去……

顿时,心,豁然开朗。

在树林的尽头,那蜿蜒于树旁的小溪,用他那无形的手戏弄着鱼儿、水草和拟滑的鹅卵石。水清的,可已看清水底的沙石,水浅的,才刚没过我的脚。挪动脚尖,溪底那柔软的沙石抚摸着我的小脚,轻轻荡起了几圈淡淡的涟漪。心中,无故涌起了一阵感慨。同样的清丽、秀美。爱斯美拉达,眼睛泉水般的明亮,气质玫瑰般优雅。她是大自然中杰出的作品。可是,这朵花,却凋零了。

逝去的已逝去了,我们又可否化悲愤为行动呢?记得吗?在那阳春三月,种子吮吸着春天赐予的甘露,在微风的吹拂下,在阳光的沐浴下,茁壮成长。路边不知名的小花,不娇艳,却有一种朴素、淡雅的美,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花香;绿叶上几颗圆圆的、硕大的露珠,闪着晶莹的光。满塘的荷叶好似翡翠盆子,美而别致。秋云遮蔽着夏日时,可爱的松鼠像生了这天气的气,忽然摇动树顶,树林里就响起了沙沙声…… 可,现在呢?

在那远处,交通繁华如初,在它们的背后,却并不是所谓的馥郁芬芳。昔日娇艳的花朵黯然失色,原因则是那一股股让人呕吐的废气。柳树的婀娜已失,微风轻拂,片片枯叶飘落,叶上的水珠,掉落于树下的电锯上。便响起了一阵电锯声……我不敢再想下去了。我们这么做,与书中陷害爱斯美拉达的人又有何分别呢?大自然又有什么错呢?面前的这流淌的小溪、这欢快的鱼儿、这圆滑的鹅卵石、这高大的树木,好象就要转瞬即逝了。

我带着说不出的心情,走回了家。悄悄地,把那《巴黎圣母院》放在我的床边,躺在床上。想:我相信,在那遥远的一方,爱斯美拉达将会获得重生,继续地为你、为我、为所有的人,不断地舞蹈,不断地唱这那永恒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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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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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位列四大名著之首,可谓家喻户晓。每个人读后都有不同的收获,我一读再读,每次都会发现它蕴含了那么多的人生哲理。

书中第一回中出场的名叫娇杏的女子,仅仅一个名字却蕴含了一个道理。“娇杏”的谐音是“侥幸”。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女子原是甄士隐家的一位侍女,只是在贾雨村落魄时多看了他一眼,后来贾雨村做了大官后就娶她为娶,从下人变成了夫人。由此可见平日里处事做人都不要吝啬自己的善心,更不要看不起眼前落魄的人,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一个人无心善举就可能侥幸改变人的一生。

第二回中,贾雨村做官之后,一切太过顺利,加上他的才能,处事不免骄躁,对待上级不够谦逊,最后遭遇被参奏,落得革职的下场。从他身上可见:“满招损,谦受益!”恃才傲物的人将招致一败涂地的下场。

第二回中贾雨村与冷子兴的一段对话更是气势恢宏,哲理丰富,节选下来就是一篇经典的文言文。起因只是冷子兴对贾雨村说贾宝玉在抓周时在百样物品中做抓了女人的钗环脂粉,惹得贾政大发雷霆认为她长大后会成为淫魔色鬼。雨村却不赞同,他的观点是:天下的人,除了大仁大恶的,其他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世间上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成大凶大恶,每个人的人性都有善和恶的两面。这番理论不仅在当时,就是在现今生活中都是十分超前的。作者例举了上百个名人来例证。大仁者有尧、舜、禹等人,这些人一心向善,无视自己的生死得失。大恶者亦举了蚩尤、共工、纣等。这些人自私自利只为自己。而有恶有善的人也举了二十多个。例如宋徽宗,一方面从他亡国来评价他的恶,而他创作的大量珍贵的诗词字画来说他仁的一面。所以我们在评价一个人时不能简单的以“好人”、“坏人”来判断一个人的善恶,而是要透过现象看到他善恶的两面性,才能完整、客观和真实。

仅从前两回的内容中随意挑选就能学到这么多的人生哲学,所以名著是值得你仔细的多去品读的。相信你每一次品完以后都会有新的收获。这些人生的领悟带你走进一个人生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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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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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令人尊敬的雨果老先生去世了,这位一生为文学呕心沥血,才华洋溢的文学巨匠本可以要求隆重下葬,独自葬在山水秀丽的地方,可这位一生都在为人道主义奋斗的伟大作家却特意留下遗言:要用穷人的马车把他藏到公墓里去。这是为什么呢?怎么会有人放着好事不去享受呢,我十分不解,总有个疑问在脑中回荡。

偶然间,翻开了雨果老先生的著作《悲惨世界》,曲折的剧情把我的眼球吸引住了……

贫苦的冉阿让抚养着姐姐与她的孩子,生活所迫,冉阿让去面包店偷了一个面包,却被抓住了,判了整整五年刑,他惦记着自己的家人,不停越狱,得来的`结果确是加判十四年。社会的无情与监狱的冷酷使他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出狱后,他在莫里哀主教的尽力感化下,冉阿让发誓要成为善人。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大好人“马德兰市长”,为穷人出了很大的力,可世事难料,他被昔日的囚友认了出来。他被剥夺市长的权利,又被关进了监狱。他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抚养那位饱经风霜妇女的孩子珂赛特,居然从监狱逃了出来,与珂赛特过着平静的生活。可平静没多久,离家出走的贵族马吕斯爱上了美丽的珂赛特,而珂赛特也爱上了马吕斯。在国民自卫军的反抗中,马吕斯受了重伤,所幸被冉阿让救下。可不明是非的马吕斯知道了冉阿让的身份——苦刑犯后,居然将他拒之门外。在知道冉阿让便是他的救命恩人时,马吕斯与珂赛特赶忙来到冉阿让身边,可冉阿让却永远闭上了双眼……

粗略一看,冉阿让的一生备受挫折,他的经历又是如此悲怆,让人不禁感叹当时封建社会的无情。可一细看,他的一生确实是为“成为好人”而努力着,他做过好人,他的死便是有意义的。不仅是他,警长沙威虽离开了这个世界,却怀抱着良心;妇女芳汀虽离开了这个世界,却怀抱着希望;爱着马吕斯的爱波那虽离开了这个世界,却怀抱着爱情。能有意义地离开这个世界,便是无憾了。

正当我在为故事中一个个人的死去而悲叹时,却看到了这样一行字眼:本小说由真实故事改编而成。我震惊了,这居然是雨果那个时代真实发生的!转念一想,又仿佛明白了雨果老先生的遗言,他是在用身体,来让人道主义更发扬光大!

然而,在所谓已实现人道主义的今天,一些举手之劳在如今社会各种不公平待遇下似乎不值一提,可正是这些举手之劳,如黑暗中的点点星光,给了所有人希望——世界能变得更好的希望。

只要你相信,悲惨世界并不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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