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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的小伙伴合集6篇 作文怎么写【最新20篇】

朋友像一支蜡烛在黑暗中为你照亮光明,朋友向远方的船支为你护航保驾。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我的小伙伴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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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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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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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好伙伴,晓雅。她有着乌黑的长发,樱桃般的嘴唇,圆圆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可爱极了。她学习非常好,做事也很认真。

记得有一次,幼儿园里办‘’欢庆六一‘’的表演,让大家积极报名。有一大部分的同学都报名了,其中有晓雅,她报了好几个节目呢。

六一节前一天,演出就开始了。我没心情看别的表演,心想‘怎么还不到晓雅,快呀’。过了几分钟,终于到晓雅了。只见她一点也不紧张,音乐刚响起,她就跳起来优美的舞蹈,雪白的裙子随风 舞动,活像一只白天鹅。过了几分钟,演出结束了。

晓雅从后台走走了出来,全班人都向她投来赞许的目光,她害羞的垂下了头,脸比熟透的苹果还红。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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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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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给一个很棒的女生打一百分,她就是我的好伙伴“李小哲”。

小哲的妈妈是老师,还是个名师呢!小哲长得很漂亮,人缘也很好,每到下课时间,她的周围总有一群人围绕着她,她永远是人群的中心,也是最亮的一颗星星。

她多才多艺,会吹长笛,听说长笛很难,但她吹得很棒,俨然是个小小长笛家。另外,她还会弹钢琴,不过这项才艺她就没有我的程度高了,但是我知道她学习的很认真,看来我不拼不行了,也该要好好加油。

除了才艺,她在学校的功课也很好,常常都是第一名,最令人羡慕的,就是她是那种就算没有看书,也可以考一百分的金头脑,考运也好到不行。我相信她之所以会有这么好的成绩,一定跟她上课很认真有关,或许她每天回家都不看电视,一天复习一点,就不用像我总要在考试前三天,才紧张的临时抱佛脚,有的科目甚至根本没时间读了。

也难怪小哲人气会这样旺了,各方面的表现都这样亮眼,我要跟她多多学习的地方真多,她是我最羡慕的一百分人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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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人的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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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伙伴,她扎着一个小马尾,有一双淡褐色的大眼睛,一个高高胡鼻梁,一个樱桃小嘴。

她就是我们班的班长—黄瑞晓。她可厉害了,她拿过绘画奖,书法奖,单科第一名奖……她的优点啊,那可以说是不计其数。我在这儿就说两点吧。第一点是乐于助人,第二点是积极为老师做事。在这儿,我先说第一点。

一次,一个同学发了高烧,她二话不说,就赶紧背着因发高烧的同学往医务室走去。医务室在另一栋上,所以不仅要爬楼梯,而且要经过一小段路。因为刚才才下过雨,所以路有点滑。突然,她踩空,向前滑去。在她摔倒的那一刻,只要她放开紧抱着那位同学的双手,她就可以保持平衡。也或者她身子往后仰,也许不会摔着多少。因为,那样至少有一个人垫底,可她没有那样做。她摔在地上,膝盖都磕流血了。她站起来,颠簸着向医务室走去……

第二点。她每天就大早来到教室检查卫生。有时候,她看见有脏的,没扫干净,就亲自拿起扫帚扫。尽管那天不是她扫地。然后检查作业……总之,她一天都是在忙碌中过完的,她却从来没有叫过累。

记得有一次(在星期5),老师说为迎接教师节,需要剪一些花,今天把纸先给我们,让我们带回家礼拜天剪,星期一带来学校交给老师。她一个颈的举手要参加。下课,我们问她为什么要参加,她星期6,星期天要参加志愿者,连作业都是星期5放学回家做得。她却说她晚上睡觉时剪。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伙伴,黄瑞晓。我们班师生都为她感到自豪,她几乎可以称得上十全十美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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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写小伙伴让座的作文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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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爱幼,互助互爱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关爱别人就从身边的小事一点点做起。

记得在去年一个冬天的夜晚,天空中飘着斜斜的雨丝,寒冷极了。我在大润发买了一包包东西,来到对面的公交车站台坐9路车回家,站在站台上,看见一辆辆小轿车在眼前飞驰而过,心里非常着急。当我抬头远望,一辆熟悉的公交车正向我驶来。在拥挤的人群中,我娇小的身体挤了上去,在车厢的中部找个座位坐下来,公交车在摇摇晃晃中驶离了站台。

过了一站又一站,这时上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她的的左手握着一根拐杖,右手提着一个篮子。老奶奶向四周望了又望,没有发现一个空座位,她慢慢地来到我的边上,用手扶着座椅的靠背。司机看见了就一遍遍地播放着录音:“请照顾有需要的乘客,给她们让座,谢谢。”可是没有一个人站起来。

这下我的心里充满了矛盾,因为老师经常说过要尊老爱幼,该不该给她让座呢?我的心里就像两个人在吵架,一个小天使说:“这位老奶奶这么老,她会站累的,你应该把座位让给她。”另一个小魔鬼说:“管她呢!她和你又不认识,你离家还那么远,就别让了。”这时车震动了一下,差点把老奶奶摔倒,也震醒了心中充满矛盾的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应该要懂得尊老爱幼,主动让座,于是我鼓起勇气,站了起来,撒了一个小小的谎,对老奶奶说:“您请坐,我马上就到家了。”老奶奶对我说了声谢谢,面带感激地坐下了。

突然一个急刹车,全车的人都往后仰了一下,我心想:“如果老奶奶还站着,准会摔跤。

此时的我站在过道上。全车的人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我的心里变得快乐起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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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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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安妮,她高高的个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她就是我们班的班长,我和她是永不分离的好朋友,好姐妹。

她有着一颗为班级着想的一颗炽热的心,有一次徐老师要挑选一位数学尖子生参加全校数学竞赛,因为安妮的数学成绩一如既往的优秀,所以徐老师选她去参加数学竞赛,过了几天,安妮忽然生病了,我和一些同学去她家看望她,没想到她咳嗽的那么厉害,还依然拿着数学课本在房间认认真真的复习。听她妈妈说,安妮这几天经常咳嗽,发烧,但还坚持复习。我们都很佩服她的意志力,我们没有去打扰她,跟阿姨向她说一声,便走了。星期一,安妮依然带病参加竞赛考试,皇天不负有心人,她拿下了全校数学竞赛第一名,为我们班争了光,安妮她就是一心为班级着想的人,真是个好班长!

安妮她也很关心班级同学,有一次下课,我们班的小琳同学呕吐,同学们都偷偷溜走,只有班长安妮留在教室里,她拿了扫把将地上的东西清理干净,然后将小琳同学送到校医室,待她吃完药片,身体有好转了,才回到教室上课,安妮班长关心同学的高尚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安妮在家里也是一个非常听话的孩子,她常常帮她妈妈洗碗,拖地,洗菜,这是一位多么勤劳能干的孩子啊!

我的伙伴安妮,她就是这样一个为集体着想,关心同学,勤劳能干的好伙伴!好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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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小伙伴为题的450字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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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乡下外婆家,我们都要叫上当地的一群小伙伴,痛痛快快的玩上一下午。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矮矮的小胖墩,名叫周可维。他约摸八九岁,憨憨的模样有时让人想发笑,眼睛又小又黑,嘴唇厚厚的,虎头虎脑,真是可爱。

一次,在玩耍时,妹妹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细心的小胖墩似乎也觉察到了,连忙停止了游戏,决定做一次炸薯条给大伙儿尝尝。他很很快从厨柜下找出几个土豆,削皮刀“嘶嘶”地飞快划动,三下五除二,大功告成了。接着,将土豆切成条,他灵活的手麻利地切着,这显然不是第一次尝试。然后,土豆条沿着锅壁滑了下去,只听见“嗞嗞”的声音,见他用锅铲来回翻动着,放入少许的盐,再继续翻动,直至薯条变得金黄,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气。我们几个小伙伴围坐在一起,津津有味地吃着,我觉得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炸薯条,觉得周可维是世界上最年轻最能干的小厨师。

我们还喜欢在菜地里和草丛里寻找蚂蚱,并收集起来,创建一个蚂蚱家园。“腾腾”是蚂蚱们跳动的旋律和气息,它们也是草丛的精灵。“轻轻地,悄悄地走进草丛,寻找到一个,用双手神不知鬼不觉地罩住叶子,再将它们捏出来......”他滔滔不绝地向我们介绍道,脸上洋溢着自豪。我用这种方法捉住了几只,也为自己由衷地高兴。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周末的时间稍纵即逝,我总是恋恋不舍的离开奶奶家,总是念念不忘小伙伴周可维,总是盼望着下个周末快点来临。

[我的小伙伴为题的45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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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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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朋友,我们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其中最好的朋友还是她。她是谁?就让你们猜猜吧!

她那圆脸蛋红彤彤的,看起来十分可爱;水汪汪的眼睛,炯炯有神;一头乌黑的短头发;一个小小的鼻子和一张樱桃小嘴。她十分文静,性格温和,从来不会与他人发生吵闹,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同学。

记得开学的时候,学校举行了军训活动。那是要去到东莞市国防训练基地训练。每天都要在炎炎烈日下训练站姿,总让我们汗流浃背。一天,我站了十几二十分钟就觉得头晕,当时觉得很口渴,很难受。我的好朋友小琦看见了,就飞快地跑过来小心地把我扶起去休息,还倒了一杯温水递给我。然后,从匆匆忙忙地回宿舍拿油给我擦,宿舍在六楼,但过了不一会儿,小琦就拿着药油下来了。小琦轻轻地拧开盖子,用温柔的双手仔细的帮我擦药。

还有一次体育棵,我跑步不小心摔跤了,手和脚都摔破了皮,小琦连忙跑过来,小心翼翼地扶起我,慢慢地把握扶到医务室,她还拿着药温柔而细心地帮我擦,擦的时候还亲切地问我:“还疼不疼?下次要小心点哦!”看到她认真、仔细的样子,我感动地说:“小琦,谢谢你,你一次又一次地帮助我。”她笑了笑说:“没关系,我们是朋友嘛!”这让我知道了她是一个关爱同学的人。

我的好朋友:小琦。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还经常说:“乐于助人为快乐之本。”小琦,我永远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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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开心果小伙伴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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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帅,特别是他的“公鸡头”——中间高高耸起,两边都要矮一截。他有一个高鼻梁,一双大眼睛,还有一张经常笑的嘴。这就是我的同学——陈戈逸。

同学们千万不要以为他很文静,恰恰相反,他是个超级爱运动的人,这儿逛逛,那儿逛逛,时不时还和张文韬聊几句。他可真是“唯恐天下不动”啊!

他的劲儿可大了,经常拽着我跑,这也为他打高尔夫提供了条件。在教练的指导下,他的球技日臻完美,他也获得了许多奖项,这可让我们羡慕不已。

他不仅运动上有特长,吹奏萨克斯也是独树一帜。他曾经在我们的六一节汇演上吹过《回家》。悠扬的曲声把我们引到了一个离家在外的孤独的作曲家的内心,感受到了那怀念之情。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这小帅哥成绩很好。他一直徘徊在中下游,但他却并不伤心,反而天天都笑嘻嘻的,眼睛都要眯成一条缝了。

上次写张文韬的时候应该跟大家讲过,我,张文韬,陈戈逸和孙尚文经常呆在一起玩。这个张文韬不愧是个“开心果”,经常引得我和陈戈逸捧腹大笑。陈戈逸的笑声十分好听,就像是一段铃声,时常响于我心头。

“小帅哥陈戈逸,快来啦!”瞧,张文韬又叫他了,我也去凑凑热闹。只听见这串铃声再度响起,我也笑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陈戈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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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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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非常好的小伙伴,她的名字叫——吴禹衡。我们从三年级开始就在一块玩了。她是我最喜欢的小伙伴。

她学习非常好。语文、数学、英语回回考试都在90分以上。所以,我和其他几个小伙伴没事就跑去问她不会的题。她也不感到烦,总是耐心的教我们。我喜欢听她的声音。

还有一次,在星期五的时候,那时我在搞值日。吴禹衡想叫我一起去游乐场玩。我说:“我还要搞值日呢!你先去游乐场玩,我搞完值日去找你!”“不用了,咱俩一块搞,不是搞得更快吗?”“ 哦,那好吧,谢谢你啊!”“不用谢。”我看着她脸上泛起的微笑,心里想:我人缘就这么好么?交了一个这么好的朋友!

我很高兴,我为我有这样一个学习优秀、乐于助人的小伙伴感到自豪。我喜欢我的这个小伙伴,记住了,她的名字叫——吴禹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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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身边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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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双如钻石般闪亮的眼睛,小小的嘴巴,高挺的鼻子,虎头虎脑的,可爱极了,总是让人忍不住想捏捏他的小脸蛋。他,就是我的弟弟,年仅两岁,却是我们家的宠宝,也是我身边的小伙伴

弟弟可是只小馋猫。有一次,他刚一回到家,首先想着的就是找点儿东西填饱自己空空如也的肚子。突然,一阵香味由远而近飘进了他的鼻子,他深吸一口气,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寻着香味冲进餐厅。哇!一桌子热腾腾、香喷喷的美食呈现在他的眼前,对着他咪咪笑呢,馋得他直流口水。不管三七二十一,弟弟立刻像饿狼一般扑向了这些美食,张开了他的“魔爪”,毫不顾忌形象地大啃大嚼起来,还口齿不清地说着:“好吃(sū),好吃(sū)。”一阵狼吞虎咽后,他才直起身,心满意足地拍拍硕大的肚子,继续玩去了。

弟弟最爱的零食是棒棒糖,每当我放学回家的时候,他总会拉着我到柜子旁边,指指柜子上面的零食。这时,我总会让他说些讨好我的话语,例如:“姐姐是学神”“姐姐我爱你”等等。弟弟也一板一眼地学着,总把我逗得捧腹大笑。偏偏小姨爱跟我唱反调,又教弟弟“姐姐是坏蛋”“姐姐是老妖怪”之类的话语,而弟弟并不会区分这些话的意思,一心只想赶快吃到棒棒糖,便也学着说,常常令我哭笑不得。“小馋猫”的外号真是名副其实啊。

弟弟不但是只小馋猫,还是我的跟屁虫。每当我放学回家,弟弟总会跑过来求抱抱,要是我抱他,他便会“咯咯”笑着;要是我不抱他,他就会撅起小嘴,一脸不高兴。不过,这只小跟屁虫可让我一点儿也不省心,要是稍微惹他不高兴了,他便会联合其他人,一起给你捣点乱,做点恶作剧,比如,偷偷地把你的某样东西藏起来,等你问起来,又一脸天真无辜地摇着头,真是让人不信都难。

弟弟学说话的时候最搞笑,我教他说“是”,他便会说成“sù”或者“xì”;教他说“吃”,他便会说成“sū”或者“xī”,总把我逗得“哈哈”大笑。他看我笑便也跟着笑,那憨态可掬的模样,真是想不讨人喜欢都难。

这就是我的弟弟,也是我的小伙伴,一个可爱又让人有点头疼的小馋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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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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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他叫陈俊翰。陈俊翰的眼睛大大的,褐黑色,咕噜噜直转。鼻梁高高的,一双耳朵非常灵,一里之外的声音都能听得见。别人只要一说他,脸上马上出现两个红红的,圆圆的酒窝。嘴巴特馋,见到吃的都会流口水。嘴唇红红的,简直跟香肠差不多。

一次,我把他叫来,在操场上比长跑。我迈出右腿,轻轻一跃,我和他就相隔十万八千里了。我正得意之时,陈俊翰竟出现在我的前面。我立马呆住了,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到了终点。我使出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到了终点。只听见他说:“是不是你的脚不听你的使唤了?”惹得大家捧腹大笑,眼睛眯成一条缝。后来我才知道那次长跑陈俊翰不是在跑道上跑的,而是从篮球场中间直接越过去的,真是狡猾啊。

还有一次,咱们班上的“土匪”又来我这勒索:“小子,把你的本子给我,我要画画了。”我立马反驳他:“你都拿走了我多少东西,再拿我就破产了。”只见“土匪”握紧拳头,眼里闪着凶光,准备打我。幸好陈俊翰及时赶来,踢了“土匪”一脚,“土匪”立刻绷着脸逃之夭夭。陈俊翰说:“不管几个人,团结就是力量。”没想到他还挺仗义的。

正因为有了他这样的好伙伴,我的童年才会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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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伙伴很可爱作文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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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暑假,我去外婆家玩,在那里,我多了一个伙伴。

她是外婆的邻居,今年13岁。圆圆的脸,黑乎乎的皮肤,给予人一种忠厚的感觉。开始,我对她的印象不好。一件褪了色的上衣,一条补过丁的裤子,一双破旧的皮鞋,给人一种土里土气的感觉。但后来的一件事,使我对他她完全改观了。

8月19日,是她的生日。为了庆祝,她穿上了平时不舍得穿的连衣裙。在阳光的照耀下,她显得异常美丽。我想“我如果给她来一个恶作剧,让她由”白天鹅”变成“丑小鸭”该多好玩呀!”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其他的伙伴,立刻得到了他们的支技。于是,我们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一个“锦囊妙计。”

我们假惺惺地对她说“我们出去玩好吗?”她一口就答应了。我们先和她玩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我们的计划。我们把她引到小沟边,在旁边,我们早就设下“埋伏,”,就等“鱼儿上钩”呢!我们让她“打头阵,”。突然,只听她“哇”地一声,跌倒在沟边烂泥??我们在沟边用绳子的一头绑在沟边的小树上,另一头叫一个藏在林中的伙伴拿着,她来了,把绳子一拉,她就被绊倒了。

她站起来以后,连衣裙上满是泥,就连脸上手上都沾了泥。看她这样,我们竞赛似的捧腹大笑。但她却毫不在意,在小水沟里把裙子上的泥洗掉,又和我们玩,我们看她没哭,都愣了。她见我们愣在那儿,便说“我没有事的不用为我担心。”我听了这话心里很难过,因为事情的前因后果都是我造成的。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把事情的原委说给他听了,她听后说“没关系,我不生气。”她的度量实在是惊人。

从那以后我和她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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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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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也是我的同班同学,我们从一年级到三年级都是好朋友。他的名字叫王浩臣。

王浩臣长得十分有个性,他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他最有特点的是两片红唇,像女生涂了口红似的。

王浩臣是一个热心肠,十分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下大雨,我没有带雨衣,放学了,雨还不停地下着,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我,忽然感到有人为我撑了一把伞,抬头一看,原来是王浩臣。王浩臣打着伞一直等到妈妈来接我,他才把雨伞从我头顶移开。要不是他帮我撑伞,恐怕我已经成为落汤鸡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浩臣,一个热心肠的帅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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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小伙伴作文55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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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的小伙伴,但是我最好的小伙伴是马宁。

马宁个子不高,也不矮。有头发帘,还梳着小小的辫子。耳朵、鼻子、嘴都是小小的。她笑的时候特别好看,而且她在我们班学习很好,是个乐于助人的小女孩。

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让我们改数学练习册,我有好多好多的题不会改。我去问了好多人,他们都很忙没空给我说题。马宁当时是数学组长。我后来就去问马宁数学题,我怯生生的问马宁说:“马宁,我有几道题不会,你可以教教我吗?”马宁听见我来问她题,便急忙放下手中的活,示意我去她的身边。我开始一道一道的问她题,她先讲了一遍,问我懂了吗,如果我摇摇头,那么她便会一遍一遍的不厌其烦的给我讲每一道题。她的同桌见马宁没有在批作业,而是在一遍一遍的给我讲题。便说道:“马宁,你别教她了,到时候我们组被老师批评了,扣得分是咱们组的分又不是是他们组得分。”马宁瞥了一眼他的同桌,没有再理会他。我听到后,失声痛哭起来。马宁在我的身边一直劝我别哭了。后来我不哭了,她便又不厌其烦的给我讲着每一道题。最后我的给老师会批完了,而马宁却在急急忙忙的批他们小组的作业,她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怨言。

这就是我最要好的小伙伴,马宁永远都是我最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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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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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有一只小兔子。我非常喜欢它。

它的身体大概有爸爸的手掌那么大。小白兔的眼睛是灰色的,就像两颗闪闪发光的黑宝石,小兔的两只耳朵有它的头那么长。像两根筷子一样竖在头上,它的耳朵还有一个功能——散热。小兔的嘴有三瓣,这还有一个用处呢,可以帮助小兔更快的吃掉东西。它的后腿长长的,前腿却很短,这样有利于跑步。尾巴很短,只有我的大拇指那么长。它的皮毛是白色的,只有耳朵那一块是黄色的,摸上去就像棉花一样柔软。

小兔子爱吃白菜和胡萝卜,我拿来了一根白菜,它看见了,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如果仔细听,还发出了吱吱的声音,不一会儿,一根菜叶就完了。我又拿来了一块红萝卜,这是它的最爱,我拿在手上给它吃了一会儿,可是觉得不过瘾,于是就把胡萝卜放在高处,他竟然坐了下来吃,实在是太讨人喜欢了。

小白兔在我的童年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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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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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1班 —李籽颐

我身边有很多值得我夸的人,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小弟弟还有我的小伙伴们。今天我想夸夸我的小伙伴—李思涵。这个寒假我认识了一个不一样的她,她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我和思涵是邻居,虽然不是在一个学校上学,但是每个假期我们都在一起玩耍,一起做游戏,一起写作业。这个寒假也不例外,她成绩特别好,上学期期末考试考了全县第一名,但是她一点也不骄傲,主动来我家借课外书。她得知我数学考得很差,主动提出帮我辅导。思涵给我讲解了“田忌赛马”和“报数”等题目,我第一次感觉数学还很有趣,都是生活中要用到的知识。

思涵不仅成绩好,她还有很多爱好,如:画画、说相声、拍抖音等。她画的小动物让人赞叹不已,配上各种颜料栩栩如生,人人都夸她是“小画家”;她喜欢看口才方面的书籍,相声也说得特好;最有趣的要数我们一起拍抖音,做各种搞怪的表情和发出夸张的声音逗得大人们哈哈大笑。

我真幸运能有这样优秀的小伙伴呀!能够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一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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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记我的农家小伙伴作文900字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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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高照,下面是农家的田地,都种着一望无垠的金黄的稻谷。其间有一位女孩,手提竹篮,头上扎一块深蓝的头巾,在这金色的海洋中穿梭,采谷穗。

这女孩名叫菲南,我认识她时,才刚满九岁,距现在也不过三年。那年正月里,外婆按照村里的习俗在家设酒宴,请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都来,一起红红火火、热热闹闹地过新年。

外婆的邻居是一位年过花甲的奶奶,今年有空,她便把在外地读书的孙女菲南给请了过来。我很高兴,因为我早听说过菲南,她和我差不多大,有过一次“井下奇遇记”,那可算是一次大难不死的经历呢!

我于是天天盯着奶奶家的小巷,找那辆粉色的小汽车。有一天,外婆告诉我菲南来了,我便飞快地跑去看。她正在帮她奶奶洗菜。我走过去和她打招呼,她也大方地和我打招呼并对我报以微笑,笑容甜美,惹人喜爱。我这才仔细去看她,她很漂亮,红润润的脸蛋,白嫩、细长的手指,头上扎一块深蓝色的头巾;她的眼睛大大的,如同夜空中闪烁的星星。她给所有人的第一印象估计都是聪明能干,乖巧可爱的吧。她和我仿佛相处多年的老朋友,见了一面后,就粘在了一起,怎么也分不开。

第二天,我便请她给我讲她的井下奇遇记。菲南笑了,她对我说:“这那叫奇遇记,要我说,我那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那天我贪玩,偷偷学奶奶的样儿在井旁边提水,结果一下栽到井里去了。我运气好,没有沉下去,我奶奶发现后,赶紧找我爸用一大盆子把我捞上来了!”她又笑了,我们笑作一团。

新年快过完了,菲南又跑到我家来,对我说:“明年秋天我和奶奶采谷穗去,你也来!”

“谷穗是什么,稻谷吗?’

“嗯,我跟你说,我们就提个篮子,到稻田里去把成熟的谷子头上的都摘下来,越饱满的越好,那些谷子长得很像狗尾巴草,一定要仔细看,可不能搞错了”

菲南用手比划着稻谷的高度,又说:“田里常有蛇出没,要小心,不过一般没有毒……”

菲南虽比我小,但却像姐姐一样告诉我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我每周末都回外婆家,却从没下过地。正因为听了菲南的话,我才踏入了田野——这神奇的地方。

不过新年很快过完了,菲南需回家去。我紧紧拉住菲南的手,拼命求她妈妈,菲南也一改平时的乖巧,固执地不肯回去,不过还是哭着走了。

后来,菲南不知为何一直没有再来,我也没有再见过我的这位农家小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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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写我的小伙伴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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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天,我跟他聊天时,他说:“在生活中,人不能没有朋友,友谊就好比是寒冷冬天里的一缕阳光,给予人温暖与幸福。”突然那时我的眼前闪过一缕光芒,呈现出那天的情景。

但是我现在明白了他说的那句话:时间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几个都很正直的朋友。在这个世界上,人不能没有父母,也不能没有朋友。有时候,友谊又好似一根火柴,虽然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光亮,但却足以在你迷茫之时为你照亮前方,给予人温暖和幸福。我的伙伴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正直,善良,助人,给予别人温暖和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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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童年的生活中,我们有许许多多的小伙伴,而他却是我最要好的伙伴,他那双炯炯有神的双眼,还有那乌黑的短发。虽然那件事过去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它还在记忆里闪烁着。

在那天像往常一样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听到一阵阵喧哗和吵闹声,追过去一看,原来有同学在打架,我的伙伴最见不得的是以大欺小,他也看不惯只看热闹而不出手相助的人,他飞快地跑到人群当中制止打架的同学,并呵斥那些看热闹的同学,他说,如果是同学朋友在打架,你们也会这样无动于衷吗,也会袖手旁观吗,说的那些同学都惭愧的低下了头,也许他们是在反思自己吧,后来就散了。打架的两个人站在原地,小益走过去问他们:“你们是因为什么在打架?”其中一个小朋友回答,是因为模型小汽车。原来他们的家长给他们买了一辆模型小汽车。他们互相在比谁的小汽车更好,都有哪些功能。之后,一言不合就打起来了。小益了解了情况后对他们说:“首先打架是不对的,你们互相把谁打伤了都会很疼的;一不小心也会没命的。再说,你们的家人也会很伤心,很心疼你们的。好朋友在一起是要相互帮助的,有玩具是要相互分享的。这样做的话,你们以后会有很多朋友的。你们相互道个歉,说声对不起,以后还会是好朋友的。”两个人相互握手言和了。他后来跟我说:“在生活中,人不能没有朋友,友谊就好比是寒冷冬天里的一缕阳光,给予人温暖与幸福。”那时我还不懂他说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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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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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她戴着一副白色镜框的眼镜,有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一张伶俐的小嘴,额头上长着许多青春痘。她有时很急躁,但很善良,我很佩服她。

我认识她时,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她是因转学才分配到我们班的,不知不觉,我们便成了好朋友。

我于是每天都和他黏在一起,在一起学习,在一起聊天。但有时候,也会闹一点小矛盾。那是四年级的时候,我们为了一点点小事而争吵起来,一个小小的误会,竟让她想跟我绝交!这太让我意外了。可后来,我用一篇作文写出了我的心声,化解了我们之间的误会。到了后来,我愈来愈发觉她的脾气是那么的急躁,有时会因为对她的关爱而换来一句“自作多情”。我时常在想,我要不要对她说:我把你看成我最好的朋友,无论你对我的看法是怎么样的,可我还是会处处都听你的。而你呢?总是对我感到烦人吧?总而言之,我和你始终是最好的朋友,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一辈子都是!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你当初的性格,是因为你青春期的到来。

你的一举一动,曾使我感到欣慰。那是去年的夏天,你想去买雪糕吃,可有一位老爷爷也想买一支来解解渴、;凉凉心,但他没钱买。你就用你的钱买了两支雪糕,将另一支递给了那个老爷爷,老爷爷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会心的微笑。我知道后,就觉得你突然间变得那么伟大!你是多么善良啊!

直至今日,我们还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她曾经的一句“自作多情”对我来说还是那么记忆犹新,使我心里有点隐隐作痛。但毕竟现在一切误会都没有了,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她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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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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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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