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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800字【20篇】

我们都学过关于鲁迅的课文,但是对他的故事有了解多少呢?下面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四年级作文800字,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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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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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与我而言,是友谊。

我和他也许相识的很早,在牙牙学语看各种图像时他就悄悄地来到了我的身边。早已记不清我和他的第一次对视,但他总能给我带来“心动的感觉”。

我和他相识的也不算晚。犹记得,他跟着《窗边的小豆豆》一起走进了我的世界。那是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徐老师牵着亲子阅读带我领略了电车驶过的痕迹……

之前不看,看图写话总是盯着图片发好一会呆,最后用挤出来的寥寥数字勉强将几张图片连接起来。自然,惨淡的分数让嘴翘上了鼻尖。当时,妈妈工作很忙,干着急也无他法。后来,遇见了徐老师,她提出的“亲子阅读”刚开始让我感觉天塌下来压在了我的肩上,一下子趴在了桌子上。可当我认识了小豆豆,当我从兴趣平平到不知不觉的被吸引,当看到平时忙于工作的妈妈陪着我在书上写下一个又一个文字……那缕阳光渗透灰蒙蒙的玻璃,再一次干净明亮的包裹了我。在这之后从《窗边的小豆豆》的巴学园到《鲁宾逊漂流记》的荒野怪岛,从《我的妈妈是精灵》再到《心美,一切皆美》我和各色各样的人成了朋友,体会了五味杂陈,经历了不一样的清晨午后,以第三视角参与了诸多主角的人生,或喜或悲,或静谧美好或曲折离奇。同时,我和他的友谊愈渐牢固,他也在我的人生轨道上越刻越深。

我觉得文字的魅力在于,握起笔行云流水的时候,思想不由自主的跑进了墨水里,赋予生命,注与灵魂。他常能让我认识到平常相处不一样的别人和自己。我享受感知于文字背后的活跃灵魂,沉浸于一笔一捺勾起的清香,游走在句逗号搭建的世界。这世间万物或许大有文字描勒不出的感觉,但也只有文字能绘化与感觉最之相近的内心。文字,陪我看过清晨第一缕阳光,伴我感受清风捎过的丝滑,同我一道行于青春。它记录了我踏下的每一个脚印,或深或浅。他抚摸过我涌出的每一种情绪,或欣或悲。他将我的回忆刻在纸底,他能够和我真正的感同身受。

每个故事都有适合他的讲述,文字像我的影子,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出现,但只要出现了,必定是最懂我的。

他是不需要污浊的脚印,他是人生路上不需要记忆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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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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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像一位深邃的智者,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又像一杯浓烈的美酒,沁人心脾。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

《安徒生童话》让我和白雪公主相见、与美人鱼相聚和七个小矮人玩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星星为什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盘古开天地的神话和钻木取火的传说。品《三国》让我看到了“智”;品《水浒》使我明白了“义”;品《红楼》使我懂得了“情”。

至今《海伦·凯勒传》我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它让我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书中的主人翁海伦在出生19个月后,因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由于无法接受学习和模仿的刺激而不会说话,导致她又盲又聋又哑。然而她的父母没有放弃她,专门为她请了一个老师——沙利文。沙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心灵的窗户,更改变了她的一生。

从只会用手语表达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甚至可以用语言与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海伦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我第一次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是何等惊喜,虽然他们只是断断续续期期艾艾的几个音节,但毕竟是人类的语言,我意识到有一种新的力量让我从灵魂的枷锁中释放”。

“我的任务是练习、练习、再练习。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我一想到在坚持一会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是她在20世纪初期就顺利地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最终成了出色的演说家和著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得到涤荡,忽然间全身涌出无穷的力量:海伦,你真了不起!我要把你当作榜样!

一本好书能让我分清善恶美丑;一本好书能让我明白事理,丰富人生。“假如你的眼睛明天将要失去光明,你今天要看看什么”,海伦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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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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徜徉在无尽的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述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一本《海底两万里》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

从小,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在潜水艇中生物学家一行人与世隔绝,但他们仍然存活了长达十个月的时间。这一切都是因为尼罗船长高于常人的头脑。他利用海浪发电,用海中的植物做衣服、食物。

说实话,我十分羡慕这位生物学家同他的伙伴们在海底的这次游历,他们乘“鹦鹉螺”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最终到达挪威海岸。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过阿拉伯海底地道,地中海48小时……

但是在这将近十个月的漫长旅程中,他们也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小说通过巧妙的构思和诡谲多变的情节,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自身有很多的不足,阿龙纳斯教授的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摩船长的勇敢,遇事冷静,都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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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秋天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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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年里的每一个季节,但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秋天。它虽然没有春天那么万紫千红,百花争艳,也没有夏天那么生机盎然,郁郁葱葱。但我喜欢秋姑娘,它有自己特殊的美。瓦蓝瓦蓝的天空,秋高气爽,对刚过完三伏天的人们来说总算感觉到了一丝凉意,让人觉得舒服至极。

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每年的国庆节放假正好是我们老家收各种庄稼时候。当然也就少不了我了。站在村口,一眼望去,目之所及,满是令人心醉的金色,在阳光的照射下。越发光耀夺目,好像满地都是金黄色的。每当看到这丰收的景色,我就和爷爷奶奶一样有道不完的喜悦。你瞧!那满地的玉米饱满的果实吐着粉的紫的胡须像神仙老爷爷,有的龇着牙像淘气的宝宝。金黄的大豆在秋风中摇着豆荚好像在哗啦啦的演唱。那红彤彤的辣椒,沉甸甸的连空气中都充满着火辣辣的气息。更让人高兴的是现在的丰收季节农民伯伯也不用那么劳累了,收割庄稼的各种大型机械在地里穿梭。秋天的丰收季节这景象你假如身临其中,也会让你陶醉的。

我喜欢秋天,因为我是一个吃货。秋天也是各种水果丰收的季节,我们不管到哪家水果店里,都会让你大饱眼福。各种新鲜的水果琳琅满目,五光十色。甜甜的苹果、香蕉、石榴。酸酸的橘子、柚子、葡萄等等。还有很多我叫不上来名字的各种水果。应有尽有。每当我和妈妈来到水果店,收获都是满满的。我相信小朋友你也和我一样吧!每当到了水果店即开了眼,又开了胃,更开了心。

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姑娘是善良的,它提前告知了动物们:冬天快来了。于是动物们就提前做好了过冬的准备。大雁成群南风,熊、鼠开始挖洞……它也在叮嘱那些调皮的孩子:入秋了,天凉了,快多穿衣服了。

我喜欢秋天,因为漫长的暑假终于结束了,我可以回到充满活力、朝气的校园了。可以和教我们知识的老师们朝夕相处。可以和亲爱的同学们一起学习一起游戏了。

秋天是让我充满无限遐想的季节。让我陶醉,让我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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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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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了,当我们正准备回家时,张老师走进教室,交代我们一件事:十月二十八日,黔东南要对全县的六年级学生进行水平测试,范围无限。因为范围是无限的,可能一到六年级的所有知识都会考到。我推荐你们去买这本:《语文知识集锦》这本书包含了小学的知识。对我们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交代完,我们就回家了。

我回到家,从家里拿着20元钱,就往书店走去。不过一会,我走到书店里,细细端详着整整齐齐放在书柜上的书。“《字词句篇》……呀!怎么没有啊?”我自语道,身后走来一位叔叔,把我吓了一跳。原来,他是这个书店的推销员,他答应,帮我找《语文知识集锦》。我付好钱,兴高采烈的拿着书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起了这本书,“哇,果然有许多的知识啊!书上有许多个专题,有谚语、歇后语、谜语、对联、公益广告等许多课外知识。”我边说边翻着书。我翻了关于《三国演义》的歇后语:关羽赴宴——有胆有魄。包含十二生肖的歇后语:龙王跳海——回老家。天气谚语:天上星星密又密,地上下得烂如泥;天上星星稀又稀,地上渴死老母鸡……

这本书还教会我们:写作文应该按这个顺序来写,要先审题意,然后定中心,选材和列提纲,最后修改作文。可以修改语句,将可有可无的语句尽量删除去。可以修改思想内容,就是看所写的内容有没有意义,如果没有,或是没有一个明确的中心,内容就应做重大修改。

写作文过程的具体方法是教我们:根据题目要求确立中心确定好中心选好材料后,合理安排先写什么。那些要详略写。书上还教我们总结点题式的结尾。例如:“如果将来我有什么交给我的孩子,我会告诉他:假若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练好作文的基本功因该在平时注意积累,语言简练、词汇丰富。注意标点符号的用法和书写格式。而如何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则可以有计划有目的的地进行阅读。在阅读时边读、边想、边写读书笔记,做到动眼、动口、动脑、动手。

这本书使我在学习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体验到快乐。我们应该多读读课外书,充实自己对学习才会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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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读的书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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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它也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在短暂的假期里,我把这本书整整读了三遍。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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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好书400字作文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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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读过许多,因为书使我们获得各种各样的知识。书中有大量信息,阅读可以增长知识,拓宽我们的视野。通过欣赏古今中外无数名家的作品,杜甫的诗忧,李白的诗喜;鲁滨逊的孤岛生活,老人(《老人与海》)战胜自然风险;爱迪生废寝忘食;我们的心也随作者时喜时忧,时惊时险;一会儿欣赏西湖美境,一会儿扬帆出海,劈波斩浪。更让我们“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时而为的恐怖行动愤怒,时而为三峡截流的伟大壮举欢呼。但我今天推荐给大家的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它就是《动物世界》。

这本《动物世界》每天陪伴着我,每当睡觉前,我总是看上几页,津津有味地欣赏书中精彩,给我带来的无穷乐趣,书中详细记载了空中、陆地、海洋的各种各样的动物。我先给大家介绍两种动物:一是深海中的海绵,它是一种动物而不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用来:洗碗、洗澡和化妆的海绵,海绵是多孔动物,由于身体的柔软如绵,而得名。它的形状多样,有扇形、球形、灯笼形、管形、瓶形,颜色艳丽,有白色、红色、黄色、银灰色等,最有趣的是它生活方式是:随波逐流,也就漂到那里生存到那里。许多人还不知道吧!海绵还有许多药用价值呢!它可以净化水质,体内含有天然抗生素,能消灭结肠杆菌,还能治疗风湿和神经系统疾病呢。你说有趣不?

再说说陆地上的蛇吧,由于蛇与人类在长期生存中结下了不解之缘,人们常常遭到毒蛇的袭击,可你知道什么蛇有毒?什么蛇无毒吗?我来给你说说,从头形看无毒蛇为椭圆,有毒蛇为三角居多,无毒蛇没有颊窝颈部不能膨大,而有毒蛇恰恰相反,无毒蛇大多是卵生,行动敏捷,而有毒蛇则为卵胎生,行动缓慢栖息盘团。你现在对蛇有了初步了解了吧?

当然,这本《动物世界》还有许多有趣的动物,我不一一介绍,“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腰躬行。”就请大家自己看一看,欣赏欣赏吧!它肯定你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的。

[我喜欢的一本好书4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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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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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五年级:王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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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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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着——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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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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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着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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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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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像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而我非常喜欢看书,从一年级就开始看课外书了。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童年》。突然一声,“宝贝,吃饭啦!”可是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书,根本就没有听到这话。“宝贝,吃饭啦!”我还是无动于衷。随着“咚咚咚”的脚步声,妈妈来到了我的房间。“吃饭啦!”“啊?”我很惊讶。“刚才不是叫你了吗?”“有吗?”“唉,不管怎么样,赶紧去吃饭吧。”“等一下,妈妈。”“怎么啦?”“我能不能……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呀?”“怎么可以?这样能好好吃饭吗?”“能,能,能!”“妈妈……”妈妈禁不住我再三请求,终于答应了。我一边吃饭一边认真地看着书。“啊!”我看书看得太入神,饭勺上连饭都没舀,就一口咬了下去,咬到了硬邦邦的勺子,妈妈对我也无语了。

上课时间,读课外书书的时间不多,所以我决定每天睡觉前半小时看课外书。这天,我拿出那本心爱已久的《童年》。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我忘了时间。一刻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已经十点钟了,妈妈来到我的房间,一手夺过我正看着十分入神的书,说道:“吃饭看书,睡觉看书,期末考试后给你看个够!”妈妈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我并没有放弃,上学时我又向同学借了另外一本课外书看。

还记得我一、二年级的时候,认识的字寥寥无几,我看着《西游记》时,把“美猴王打扮打扮”读成了“美猴王打分打分”,弄得爸爸妈妈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表姐在读书:“世上无难事,只要肯……肯……”“只要肯登攀!”我大声说道。表姐羞愧不已,想:一个四年级的表姐,居然比不过一个二年级的表妹。她说:“我以后也要跟你一样,多看书,多识字!”“当然,看书的好处可多呢!”我说。

书是全人类的瑰宝,是智慧的钥匙,我愿意继续与书为伴,在文字的海洋里徜徉,在书籍的风景中流连。书像一盏灯,为我照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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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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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摆放着很多很多的,有的是小说、有的是绘本,还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诗词、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应该叫皮皮,可是为什么是长袜子皮皮呢?那她的袜子有多长呢?那就要走进这本书里去寻找答案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长着红色头发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头发是扎的两个刷刷,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只脚上穿着长到膝盖上的黄色的长袜子,可另一只就是到脚脖的红袜子,还穿了一双特大号皮鞋,就像两条黑色的小船。皮皮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只手可以举起一匹强壮的骏马,这证明她的力气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这书。

目录上写着,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皮皮捡破烂并和别人打架……看到这些有趣的目录,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讲的是维拉。维济古拉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叫皮皮,邻居杜来和阿妮卡成为了皮皮的好朋友,她们相邀去了黑人岛。经历了无数次旅行,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孤岛上,并在那里生活。她们不仅去航海,还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劝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对基姆伯克的不耐烦。有一天国王说:“只有小孩留在岛上,其余的人都跟我去打猎。”大家说:“好啊!”于是国王他们就走了,皮皮说:“我们去山洞里玩抓石子吧!”大家说好啊,好啊!然后大家就爬进了山洞。

这时,强盗伯克和吉姆偷偷来到霍屯督岛来偷珍珠,他们故意对皮皮说好话,想把珍珠骗到手里,可皮皮就是不给他们珍珠。于是伯克和吉姆想:我们两个大人怎么骗不过那些小孩,看来我们得大显身手了。可皮皮力大无穷,他们当然斗不过皮皮。只见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只手抓着伯克,一下两个人就飞上了天空。过了一会儿,然后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从此他们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片海域。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以后我还要看1遍、2遍、3遍、无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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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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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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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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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因为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蜡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老师写的《非常女生》,因为我也是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女生。这本书描写的八位女生:有魅力女生-冉冬阳、双面女生-莫欣儿、两个小魔女-刘杨惠子和秦天月、侠义女生-戴安、坚强女生-梅小雅、八卦女生-罗莉娜、胆小女生-欧亚菲,每一位都个性鲜明,活灵活现,发生在她们身上的故事都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魅力女生-冉冬阳,她是一位温柔、善良、正直又乐于助人的小女生,她做过许多事情都让我非常敬佩。比如:小小年纪,她就能给爸爸妈妈做一桌特别的饭菜,尤其是那道“翡翠龙眼”充满着智慧和创意,让我惊叹不已。她还热心的帮助同学一起勤工俭学,值得我学习。让我最感动也最难忘的是,她在自己生日的当天,用爸爸给她的一百元生日礼金给妈妈买了十二朵粉红色的康乃馨,因为她想到了“自己的生日就是妈妈的受难日”,以此来表达对妈妈的爱意和感激。

读着她的故事,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感觉冉冬阳就像一面镜子映射着我,从她的身上我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我的妈妈也十分疼爱我,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可是我却像个长不大的小女生,每天只顾着享受着她的爱而很少想着去为她做点事情、分担些忧愁,太惭愧了。现在好了,通过读这本书,冉冬阳的所作所为启迪了我,我感觉自己突然长大了,决定立刻马上效仿她,从现在起做一个细心体贴又懂事的乖女儿,今后多关注妈妈的工作和生活,替妈妈多担当一些事情,等今年我过生日的那一天,我也一定会给妈妈一个大大的惊喜。

好书如挚友,情意永不渝。《非常女生》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学会了感恩。也感谢杨红樱老师给我们撰写了这么优秀的书籍,希望大家都去欣赏一下这本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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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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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在心里不禁会浮起一阵异常庄严的感情。中华人民的心酸、痛苦、绝望浓缩成它——《红岩》

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拉开激烈战斗。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可怕阴森的地狱中,敌人对革命者们实施了惨无人道的毁灭!但是在革命者们坚强的革命意志,崇高的革命精神下,敌人踌躇难决,黔驴技穷,无计可施。

余新江、许云峰、陈松林、江雪琴、华子良、成岗……无数的革命者们为了濒临毁灭的祖国,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甚至是生命!共产党人具有超强的毅力,这并非平凡人能比,正因为伟大的他们,才能有我们现在的安居乐业,幸福美满。正因为有他们的生死伤亡,才有我们的健康快乐;正因为有他们的疲惫不堪,才有我们的精神抖擞;正因为有他们饥寒受冻,才有我们的吃饱穿暖。

在《红岩》中,令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安详稳重,坚贞不屈的许云峰。在面临甫志高叛变情况下,许多共产党遭国民党反动派抓捕。在面临身怀重要情报的李敬原和自己将被抓捕时,危急时刻,许云峰以身犯险,以自己为诱饵,将国民党反动派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目的就是掩护李敬原逃脱国民党反动派的魔爪。最终,李敬原逃离了,而许云峰却陷入了“慈居”——罪恶的巢穴。在“慈居”的监狱里,许云峰面临胆大心狠,机警毒辣的徐鹏飞,除了一副旁若无人的钢铁似的眼神外,察觉不出丝毫的动静。在面临着审讯,许云峰沉着冷静,令敌人捉摸不透。许云峰凛然不可侵犯的脸,使徐鹏飞不知所措,脸色铁青,最终毫无收获。一波接一波,许云峰又遭到毛人凤的诱惑,但许云峰无动于衷,敌人一筹莫展,将许云峰押进渣滓洞监狱,最终为共产党同志能逃出监狱。挪移着遍体鳞伤的身躯,抬起布满血液的手指,挖开一点一点泥土,翻开一块又一块的巨石,为同志挖开了一条秘密通道。同志们虽然逃出了监狱,但许云峰自己却永远留在了渣滓洞监狱——被敌人执行了死刑。

喜欢《红岩》,喜欢它朴实无华的文笔,喜欢中的人物的勇敢坦率,它深刻地向我们展示了革命的崇高精神境界和思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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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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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唉?”有的同学会问“这不是一本荒岛求生,励志坚强的故事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爱读呢?”这要从那次说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发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看到这新颖的题目就吸引到了我,不禁翻开书读了起来,才读了几行,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鲁滨逊因为一次航海,被流落到了荒岛上,他在岛上的困难是极大的:食物、住宿、心理的孤独与恐惧……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还救了一个俘虏名叫“星期五”。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每一个困难,都被他消灭无影无踪……他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的内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我们都是温室里的小花,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那怎样克服呢?在书中就会受到启发,它会让我们变的更勇敢,更顽强!成为大自然的顽强的小草。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布置了任务:做一个小杆秤。回到家里,我便马上开始了我的制作,一切似乎进展顺利。该系绳了,小杆秤马上就要大功告成,我的心里不由得想到:“做个小杆秤没想到那么的容易!”这话刚想没多久,绳就不听使唤了,怎么系也系不好,甚至想过放弃。这时,我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做家具时的片段,做家具那么难的事情,鲁滨逊都做的了,何况我只是做一个小小的杆秤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便静下心来,耐心地系了起来,真没想到一遍就成功了!这让我知道遇到困难时,不要畏首畏尾,要勇敢面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更让我难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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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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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灵宝市西华小学五年级:吴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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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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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既不是《三国演义》,也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而是被家长们视为“儿童不宜”的《射雕英雄传》。可能有人会奇怪,《射雕英雄传》不是武打小说吗,你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呢?不,你错了!《射雕英雄传》是一把双刃剑,就看你怎么使用它了。你可以把它往好处用,也可以把它往坏处用。而且,金庸先生把他笔下的人物的心理、动作、神态、善恶全部都刻画得一清二楚,让我们明辨是非。

《射雕英雄传》是一本讲侠骨柔情的书。那么,什么是“侠骨”呢?是仗义。例如:穆念慈被杨康欺侮时,郭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与杨康打得昏天黑地。这便是侠。又例如:在黄蓉落难时,郭靖帮她付清酒钱。这也是侠。原来侠就是不求回报地帮助比自己弱小的人。但是,这只能算“小侠”,真正的“大侠”是为国为民,也只有为国为民,才能算“大侠”。

至于“柔情”,我也不太懂。不过我想,等我将来长大了,我自然会明白的。

为什么金庸先生笔下的侠客,既有英勇无畏的一面,又有侠胆柔情的一面呢?那是因为金庸先生自己的经历就潜藏着侠骨柔情的故事:学生时代的金庸,就表现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他在浙江省立联合高中的初中部就读时,深得校长张印通的赏识。但金庸的性格桀骜不驯,常常秉笔直书,针砭校规,张校长迫于压力,不得不开除金庸。但张校长又给他写了封引荐信,让他去衢州中学。风雨中,仿佛出现了一道彩虹。金庸不禁百感交集:为了维护校风校纪,张校长铁面无私,将他开除;另一方面,内心又无比柔软,给他指明了一条道路。

正因为张校长的侠骨柔情,让金庸成为一个著名作家。几十年后,金庸先生深情回忆道:张校长的锋利与柔软,给他的武侠小说带来了很大影响。

综上所述,《射雕英雄传》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武打小说,而是一部教我们怎么做一个“大侠”的书。我又有何理由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射雕英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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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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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 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 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 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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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四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动物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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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傍晚,我和爸爸、妈妈吃完了饭,就去公园桥边的花鸟市场玩。我发觉路边一个不起眼的小店上写着“卖狗店”三个大字,眼睛一亮:“嘿!可以让爸妈替我买小狗了。”我拉着妈妈的手兴奋地嚷着:“快!快!我们进去看小狗。”

来到店里,只见在一只大木笼子中放着七八只各式品种的小狗狗。其中的一个小不点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把它抱起,它还舔了我的鼻子呢!湿湿的,痒痒的,我开心的大笑起来。我爱怜的瞧着它,乖乖的样子真是美极了:眼睛黑的象葡萄,大大的眼眸象铜铃,圆溜溜的。它的皮毛是黑白色的,毛有点卷,像刚刚烫过的头发一样,脸型是瓜子脸,鼻子湿湿的,像果冻。它的耳朵特别有趣!长长的,拖到脚那呢!店主说:“这种狗长大以后,耳朵会有1.5分米或2分米呢!腿上的毛也会长的象喇叭裤一样。这种狗是英国种,所需的食物是鸡肝、鸭肝和鹅肝,食用时只要把肝放在热水里浸泡十几分钟,再清洗完之后煮熟、剁碎,和饭一起搅拌,最后就可以给狗吃了。”听了这么多,我动心了,缠着爸爸帮我买小狗。爸爸好象也有点起劲。妈妈态度却很坚决:“不行!买了小狗谁来养?”“我来养!”“那你有时间去照顾它吗?你要上学,爸爸妈妈都要上班,这么可爱的小生命,我们一定要对它负责呀!”听了妈妈的话,我有点泄气了。可爸爸却来劲了,跟着店主讨价还价,只听得老板说:“这样吧!700元买只狗,狗屋、狗食、狗衣和项圈送一套给你。”“好吧!”当我听到爸爸这样说时,我非常非常得开心,可爸爸又说:“我先拿钱,如果10分钟后我们不来,就代表不买了。”我有些怀疑爸爸的决心了。果然,一回到家,爸爸和妈妈又商量了一下,说:“别买吧!”我不开心了,不争气的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我哭了,这是我为了买狗哭的第13次。爸爸妈妈都劝我别哭了,可我觉不理他们。

唉!真是太喜欢小狗了,因为我也属狗!真希望我能拥有一只真正的小狗,做梦都想。长大了,我一定要买一只自己喜欢的小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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