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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宣传简报【经典20篇】

爱国,一个出现于国家之后,却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情感。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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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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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你们可曾知道,鸟和鱼也会受到限制的。鱼儿离不开水,可水有深有浅,有寒有暖,有咸有淡,热带鱼就不能自由的生活在北冰洋。鸟儿离不开天空,可天空有碧空如洗的晴朗天气,也有暴风骤雨风雨交加的日子,鸟儿也不可能在什么天气都能飞翔。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存在什么“绝对自由”。

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而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由于一些未成年人没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知法、不懂法,导致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同学们,大家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时期,可以说美好的前程就是在这一时期奠基,因此,不但要学好文化课,还必须要有法律知识,做到心中常有法,大事想到法,小事也要想到法,平静时想到法,激动时更不能忘记法,必须时时处处用法律规范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都要想一想,这样做合不合规定,这样做违不违法。生活中许多细小的事情,也会酿成大错,一失足就会铸成千古恨,要紧的是大家平心静气地认真思考一下,有些事情该不该去做,该怎样去做,这也是对每个人的文化涵养、道德水平以及法律意识的考验。当你无意中碰了别人一下时,一声“对不起”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当别人妨碍了你的时候,一句“没有关系”就可以成为友谊的纽带。因为,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割不断的联系,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让一分则会心胸宽广。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每位同学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不良风气作斗争。

同学们,让我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学法、知法、守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在美丽校园内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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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开展助残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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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是第24个全国助残日,在节日来临之际,5月12日,九峰山社区残协组织工作人员对城湾村的2位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慰问金。

工作人员来到在困难残疾人张素华家,张阿姨是一名肢体三级残疾人,一儿子早年患有白血病治疗后欠下债务,现张阿姨在亲戚的帮助下在新碶摆摊做点小生意贴补家用。知道工作人员要来一早从新碶赶来在家等候,见到工作人员就激动地说:“你们总是这么关心我们,又来看我们,谢谢!谢谢!。”工作人员与张阿姨亲切交谈,细心询问张阿姨的生活、身体状况,并嘱咐如有困难就联系社区残协,临走工作人员送上了慰问金。

随后,工作人员又来到徐再秀家,他原是一名建筑泥工,前年因大腿患肿瘤做切除治疗致残,肢体三级,这次徐叔叔在定期检查时又查出肿瘤复发,做了右整腿截肢手术,前两天刚出院,正躺在床上休养,工作人员送上慰问金,仔细询问徐叔叔的目前身体康复情况,并作了详细记录,鼓励其家人一定要树立信心,积极面对生活,有困难找社区,相信政府一定会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

九峰山社区残协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残联部门关于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充分落实到残疾人身上。结合元宵节,为40位残疾人送上汤圆和祝福活动;结合助残日、端午节、中秋节、国庆等重大节日,为残疾人送去了各种慰问品及慰问金;在残疾人生病期间进行探望关心,在残疾人生日时送蛋糕,送祝福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让残疾人充分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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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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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5月10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全国启动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发挥我国巨大人力优势,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之举。“职业教育活动周”的设立,目的是要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注重改革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进一步培养形成高素质的劳动大军,进一步提高中国制造和服务的水平,进一步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和民生不断改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她强调,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大局,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培养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劳动者大军,为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促进大众创新创业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刘延东指出,技术技能筑牢强国基石,职业教育成就出彩人生。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将其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的突出位置、优先支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以修订完善《职业教育法》为契机,推进教育政策、产业政策、用人政策衔接配套,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打通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通道,保障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健全促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和标准。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不断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发挥好行业指导和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大力弘扬尊重劳动、鼓励创造的价值观,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环境。精心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让全社会了解、体验和参与职业教育,共享职业教育发展成果。

“职业教育活动周”于每年5月第二周举行,首届主题是“支撑中国制造 成就出彩人生”。全国政协副主席马培华,国务院有关部门、北京市负责同志和在京职业院校师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代表等参加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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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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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为抓好宣传贯彻工作,大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的社会氛围,根据《雅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修订的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雅食安办[2015]29号)文件精神,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了宣传计划方案,现将实施活动总结如下:

一、贯彻主题,深入学习

了解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即宣传《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意识。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广泛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问题,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此次活动使得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学习了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坚持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普及科学知识相结合,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积极营造出了人人维护食品安全、人人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即是我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力抓的重点。我乡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坚持从维护、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为此,我乡成立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三、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此次宣传活动主题,结合实际情况,密切联系群众,贴近生活等多方面要求,我乡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宣传咨询活动、食品安全教育讲堂等活动,采用悬挂横幅、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实物比较等形式,进行了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吸引了广大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出了积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一)食品安全进机关。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组织了乡政府、派出所、信用社等机关单位成员观看食品安全相关视频,组织专业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进行培训和详细的讲解。

(二)食品安全进学校。为努力提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向学生、学校食堂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通过普法宣传、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及主要内容。

(三)食品安全进企业。我乡组织了专业人员到煤矿企业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了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认知水平和安全意识。

(四)食品安全进农村。加强了对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宣传了“无公害食品”的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得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更加透彻。

(五)食品安全进安置点。针对灾后重建的几个安置点,我乡利用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现场讲解等方式,使群众将食品安全牢记在心。

通过此次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强化了法律意识。在宣传过程中,我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认识了食品产业发展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扎实开展好本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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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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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是全国第27个“土地日”。为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6月20日至26日,省国土资源厅紧密结合土地省情,反映社会关切,面向基层、公众和社会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的宣传重点,一是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包括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二是国土资源系统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成效。三是从基层涌现出的节约集约用地的好模式、好典型、好经验等。省国土厅表示,要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明显转变。

6月25日当天,《山西经济日报》出版土地日纪念专版,刊发省国土厅党组书记、厅长许大纯署名文章和省国土厅致全社会的倡议书;《山西晚报》开设专栏,宣传报道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厅领导走上街头,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题;带领处室负责人走进山西广播电台“行风政风直播间·土地日专题节目”,与听众互动,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

按照务实、简约、有效的原则,省国土厅在“土地日”宣传周活动中,还将召开专家研讨会,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疑释惑,举办厅机关主题书画作品展。向社会每日发送土地日宣传短信。利用厅门户网站和大屏幕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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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社区关于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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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南阳市健康教育所在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组织开展第29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由此拉开了我市宣传活动序幕。

今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9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为平装烟包做好准备”,我国的活动主题为“拒绝烟草的危害”。

市健康教育所根据省健康教育所工作部署和市卫计委、市爱卫办安排,制作了“拒吸第一只烟,不做新吸烟一代”签名版,设立“我要告诉你,因为我爱你——警示图还原真相,烟之害无处隐藏”版面展,宣传吸烟的危害,介绍吸烟将会引发的疾病,在校园悬挂印有“拒绝烟草的危害”宣传主题横幅。市十三中学学生踊跃参加签名活动,并通过观看宣传展板了解吸烟的危害,同学们纷纷表示:“拒吸第一只烟,不做新吸烟一代”。

市“双创”指挥部副主任、市爱卫办主任熊岩、市十三中学校长、市健康教育所等单位领导亲临活动现场。熊岩主任指出:通过世界无烟日活动开展,一是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介绍吸烟将会引发的疾病,告诉人们如何减轻吸烟的危害,二是要教育中学生、青少年朋友“拒吸第一只烟,不做新吸烟一代”,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让更多的学生、青少年朋友成为控烟宣传员、劝导员,三是持续开展控烟活动。我市将继续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通过活动开展让我们生活环境、工作环境更好,四是组织开展健康素养大讲堂活动,结合国家卫计委组织的“健康中国行——无烟生活”主题,广泛宣传吸烟危害,减少本地区吸烟的人数,在全市营造出全民携手、共同控烟的良好氛围,为健康南阳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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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国家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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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深入贯彻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及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打造沈阳国际化营商环境,掀起新的全民学法用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沈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沈阳市公安局在沈阳中街兴隆大家庭一楼共享大厅设主会场进行集中宣传。市局法制支队、社区警务支队、食药侦支队、禁毒支队、消防支队、出入境管理局、刑事侦查局、治安管理局、交通管理局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警种部门及属地沈河分局在活动现场,集中开展了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活动。

同时,全市各分、县(市)局以及市局其他有关单位,也都结合自身实际,分别组织集中宣传和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工地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在集中宣传日活动期间,沈阳市公安局在重点宣传宪法、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还同步宣传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受案立案改革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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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学“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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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丰富学生的暑期生活,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15年“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结合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系列活动,成绩显著,效果良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让更多的青少年学生了解2015“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学校要求每个班主任充分利用班级“校讯通”、学校网站、班级qq群等大力介绍、宣传“圆梦蒲公英”,力争让更多的孩子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

二、认真组织,有序推进。

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和成长需求,我们经过严密组织精心策划,从6月起有序推进了几项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并于8月9日圆满落下帷幕。

1、圆梦蒲公英——参观石油大学。

我们提前与石油大学联系好,组织了部分孩子参观石油大学,并与大学生志愿者进行了互动。良辰美景,赏心悦事。本次活动为小学生们展示了大学的精彩生活,使大家充分了解到学习的重要性,提高了组织交际能力,愉悦了身心,小朋友的青春活力更是为此行增添了一把火。那张张稚嫩的笑脸,不禁令人感叹:曾几何时,我们也曾这样无忧无虑。最后,衷心祝愿他们学业有成,勇于面对生活中的的挫折,早日考上心中理想的大学!

2、圆梦蒲公英——参观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疗养院。

孩子们先听给老军人表演节目,演唱歌曲,陪老人说话聊天,打扫卫生,又听老战士们讲述之前战争的艰苦故事,感受其中的艰辛。这次活动,给老人带去了快乐,同学们也从老人们讲述的战争的故事中感受到了生命的不易,战争的艰苦,使同学们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暑期“圆梦蒲公英”主题活动的开展,丰富了青少年学生的暑期生活,满足了他们多种多样的兴趣爱好,引导青少年参与了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为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挥校外教育的巨大作用,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参与活动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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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法制宣传日初中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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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

“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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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社区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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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江北区团委发《[2015]79号关于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集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锦绣嘉陵社区于2015年12月15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青少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宣传活动。

在锦绣嘉陵社区会议室,组织青少年开展以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专章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积极构建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营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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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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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推进“五五”普法教育依法治街工作,“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街道辖区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现将“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工作,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街道根据镜法宣办字(、9)6号文件通知,及时召开了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并结合全辖区农村和社区的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街道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具体内容,对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进行了周密布置,细致的安排。并要求街道、各村(居)委会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部门、各单位,把“12.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面。

二、抓住重点,突出主题

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大力宣传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我街道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了依法治国及依法行政政策的普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三、形式多样、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为切实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使宣传活动深入实际,我街道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制宣传主题,由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牵头,从11月25日——12月10日先后组织了6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11月25在两村一居中开展 “12、4”法制宣传栏竞赛评比活动,推出优胜作品参加区司法局评比活动。二是11月28日结合前期长街火灾事故,集中境内企业经营单位、矿山、工业园区、两村一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参加《安全生产法及消防知识》专题讲座(到会人员30余人),进一步提高大家大法律意识。三是开展一次送法进家庭活动。11月底开始各村(居)结合每年一次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向群众发送“禁毒工作、法律援助、计划生育、劳动法”等有关宣传资料1800余份。四是12月4日上午街道在荆峰路设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法律服务咨询站,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援助服务联系卡,有效的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街道除了设立了法律服务咨询站,还深入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家中,通过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向两村一居100余名残疾人、低保户、青少年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维权手册,将法律温暖送到弱势群体中。五是12月10日下午辖区中学20余名学生,组成红领巾法制宣传小分队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宣传《交通法规》。六是街道司法所12月4日向街道机关、两村一居干部发一条法制宣传手机短信。此外除了区司法局设有148法律服务热线,街道司法所、村(居)委会也设置了法律咨询电话,形成了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村(居)委会一条龙的服务网络,这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街道开展依法治理,构建法治的新进程。

总之通过“12.4”法制宣传日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辖区广大村(居)群众工矿企业职工、中小学生体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街道社会法治化管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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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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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当天,由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校园宣传活动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校区举行。来自龙子湖高校园区的14所高校师生、志愿者,以及来自省疾控中心、省传染病医院等近20家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人员共1000余人,在现场举办了创意表演、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志愿者宣誓和签名等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活动,吸引了青年学生和部分群众的积极参与。

据介绍,截至今年10月31日,河南省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50794例,其中40—49岁人群占总数的33.02%。据省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总体上看,河南省艾滋病疫情呈现以下特点:

感染人数仍在增加,但疫情增长幅度减缓。今年前10个月,全省新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4362例,同比减少1.18%;20—49岁青壮年占总数的63.32%;异性传播比去年同期减少了8.33%,同性传播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1.05%,同性传播病例数仍在快速增长。

性传播成为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婚外性传播增多,男男同性传播增加较快。据今年新报告病例显示,感染者中性传播病例已占98.6%。全省哨点监测和专题调查结果均显示,个别地区男男同性恋人群的感染率超过18%。值得关注的是,2006—2016年的10年间,河南省新发现的异性传播病例中,婚外异性传播人数和构成比均在逐年明显增加,已经成为河南省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

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多样化,青年学生、老年人等群体感染人数增多,疫情向一般人群扩散的态势明显。2005年以来,河南省青年学生的艾滋病病例报告数呈快速增长趋势,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累计报告学生病例824例。由于今年前10个月全省报告青年学生病例108例,河南省成为全国青年学生报告病例逾百的十省份之一。这其中,男性占到104例;18—24岁人群感染100例,比去年增加5.26%。青年学生病例的传播途径由过去的以母婴传播和输血/血制品传播为主,转变为现在的以同性性传播为主。仅在今年前10个月的统计报告中,青年学生同性传播病例就占到77.78%。此外,河南省每年新发现的50岁以上年龄组艾滋病感染者人数增加显著,其中60岁以上老年异性性传播病例增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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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开展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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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7月28日是世界肝炎日,2016年世界肝炎日的主题是“爱肝护肝,享受健康”。为普及肝炎防控知识,加深公众对肝炎疫苗的了解,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预防接种工作,结合创建省健康促进示范市,7月24日,滕州市疾控中心联合滕州市志愿者协会在龙泉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在活动中,滕州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市民咨询和摆放展板等形式宣传预防肝炎、疫苗接种、健康素养66条等有关知识。在活动中,展出了4个宣传展板,发放《健康素养66条》、《盐与高血压》、《乙肝的防治》、《甲肝的防治》等宣传资料8种共10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100余人次。

通过宣传活动,不仅让广大市民知道肝炎并不可怕,正确面对。普及了《健康素养66条》等相关知识,提高了居民的健康素养知识水平,促进了健康促进示范市的创建工作。

开展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简报三:

2016年7月28日是第六个“世界肝炎日”,23日,由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联合启动的“2016年世界肝炎日”主题宣传和健步走活动在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南园举行。据悉,此次活动的主题为爱肝护肝、享受健康,旨在不断提高公众尤其是高危人群对病毒性肝炎的认知和防控技能。

活动期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强出席启动仪式,并对2016年大学生病毒性肝炎防治科普创作大赛获奖作品进行颁奖。

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病毒性肝炎是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希望通过此类全民参与活动,对百姓进行肝炎疾病的科普宣传,减少疾病对患者身体带来的损害。

据了解,活动现场设置了科普知识长廊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和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成就;邀请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专家进行义诊咨询;开设“儿童乐园”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将防病知识传播给家长和孩子;通过微信有奖知识问答活动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促进病毒性肝炎知识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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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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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27个世界人口日的到来,7月9日,阳朔县兴坪镇计生服务所围绕“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为主题开展了宣传活动,拉开了全县开展世界人口日活动的序幕。

兴坪镇计生服务所通过开设宣传专栏、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政策咨询台、派发宣传资料和发放药具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等进行集中宣传,主要宣传“婚育新风进万家”核心信息和标语口号,使单独两孩政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保健知识、打击“两非”、关爱女孩、诚信计生、流动人口等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普及了计生保健知识,提高了计生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折页1000余份、避孕药具500只、计生宣传纸筒200个,接待群众政策法规、优生优育指导、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咨询120人次。

据了解,在7.11世界人口日到来之际,全县9个乡(镇)均在各自集市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利用圩日集中对来往群众进行宣传倡导,使用计生宣传车播放计生政策巡回宣传,同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一对一宣传指导,以达到让群众更加了解我国人口形势,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转变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自觉实行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为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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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学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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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标:

1. 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 预防青少年犯罪,

3. 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方式和方法: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

一、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

1. 案例一: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2. 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

3. 请学生指出所知的违法行为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4.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

1. 案例二、三、四

案例二: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

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999年10月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月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例四:

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2. 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 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 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 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 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 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 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 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 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 道德品质起了变化, 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 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 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3、 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1. 预防犯罪的一些措施

2. 学一点法律知识

3. 不 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4. 不结交不良的朋友

5. 不看黄色书籍

6、 作业

你从今天的班会中得到了什么启示,以此为题写一篇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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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全国法制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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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让大家在 12、4 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15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优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让我们桥中的每一名高中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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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全国法制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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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实施 六五 普法规划的第二年,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的一年。今年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学校将在本月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希望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促进校园和谐。

俗话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 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优秀全国法制宣传日演讲稿(3)篇优秀全国法制宣传日演讲稿(3)篇。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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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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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报道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 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

●新闻媒体主动介入报道成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有力推手

编者按:自2000年以来,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普及爱耳护耳知识,避免和减少耳聋发生,提高听障人群生活质量,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通过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等16部委的积极推动、各级残联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爱耳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受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中国残联委托,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中央本级及各省组织、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简报形式予以印发,以便各省交流、学习。

孙先德副理事长在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上的致词三月的北京,春意渐浓。明天我们将迎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我谨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出席今天音乐会的各部门领导、全国政协各位提案委员、首都各界代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今年全国“爱耳日”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导致听力损伤,造成听力残疾的重要原因。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噪声治理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噪声治理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人民群众听力健康不断改善。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急剧变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噪声导致听力损伤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通过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十分重要。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将揭开新的篇章。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的发展。同志们、朋友们,我国有2780万听力残疾人和13万听力残疾儿童,拥有健康听力是他们的期盼和梦想。今天“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将在北京等十个省、市、自治区同时举办,优美的音乐,将提醒我们更加珍视听力健康,为“人人享有健康听力”而努力!预祝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圆满成功!谢谢!

中国残联领导出席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 2012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3月2日晚,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隆重举行,中国残联领导王新宪、汤小泉、孙先德、相自成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广电总局副局长王莉莉,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等领导以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16个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提议设立全国爱耳日的部分第九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和首都社会各界人士近1400人出席了音乐会。音乐会前,出席音乐会的领导同志共同观看了《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音乐会上,孙先德代表全国“爱耳日”主办部委致词,充分肯定“爱耳日”活动对我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强调,2012年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方案,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听力残疾儿童和贫困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力度。今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减少噪声,保护听力”,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噪声防治和听力健康意识,同时唤起社会为更多听障人士实现康复梦想奉献爱心,提供支持。据介绍,河北、上海、浙江、河南、广东、新疆、青海、大连、深圳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了公益音乐会,共同将这一活动打造成“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品牌项目。

确定主题关注环保,科学普及百姓受益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的确定,旨在大力宣传噪声对听力健康的损害,提高全社会对爱耳护耳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用耳习惯,自觉减少噪声影响,保护听力健康。同时,推动政府和社会关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中的噪声危害,加强噪声治理与听力保护。鉴于此次内容涉及环境噪声治理以及企业用人单位听力保护等工作,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大力支持和赞同,并新加环境保护部为会签单位。各地残联按照16部委会签通知要求,主动协调环境保护部门,千方百计开展活动,推动相关部门重视环境噪声,落实职工听力防护措施。

16部委齐重视,“爱耳日”活动续新篇 2011年12月,由中国残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16部委共同会签《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1〕9号)并印发各地。各地残联、会签委办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调动医疗、康复、环保、教育等专业机构,学术、慈善等社会组织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爱耳日”活动期间又恰逢两会召开,给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上至16个会签部委、各级残联、会签文件委办局,下至区县、社区,都给予了“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极大的关注和支持。随着“爱耳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逐年开展,“爱耳日”已日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全国性宣传教育品牌。

《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京举办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后,为创新、活跃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精心策划了以《聆听•健康•和谐》为主题的公益摄影展。为扩大摄影展作品来源范围和影响力,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向各新闻媒体和各省级聋儿康复机构发出《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征稿通知》,并联合人民画报社特邀人民日报、人民画报、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北京晚报、中国网、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等媒体摄影记者组成拍摄小组,于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分赴广东、上海、宁夏、青海四省市,深入基层残联、民办康复机构及听力残疾儿童家庭,进行采访、报道、跟踪拍摄。所到省、市残联、康复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拍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摄影记者更是将此行作为“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实践活动,敬业、务实的工作作风,给所到之处残疾人工作者、听力残疾儿童家长留下了深刻印象。随着拍摄活动的深入,记者们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了解更加深入,宣传、报道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愿望更加强烈,回京后,九家媒体利用深入基层获得的第一手资料陆续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进行了图文并茂的报道。 2012年2月3日,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联合人民画报社举行了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作品评审。评委会特邀《人民画报》副总编辑王继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龙墨、光明日报摄影部主任刘新武、中国摄影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赵迎新、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担任评审专家。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任胡向阳、人民画报社社长徐步出席了评审会。此次公益摄影展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共计100人次近1000张作品。经评委认真评审,产生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及佳作奖25名。获奖作品以独特的创作视角,生动地诠释了此次公益摄影展主题,体现了在和谐环境下,人们感知美妙声音、拥有健康听力、关爱听觉器官的精彩瞬间,表现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致力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的感人场面。 3月2日,《聆听•健康•和谐》公益摄影展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举办,出席音乐会的主办部委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首都各界人士近1400人观看了摄影展。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悉数捐赠慈善机构进行认捐,所得善款用于资助贫困听障儿童康复训练。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浙、粤、等14城市大放异彩举办公益音乐会,是创新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的有效措施。自2008年首届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4年,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宣传效果显著。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启迪公众听力健康意识、唤起公众爱心,已成为广泛联系社会,推动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的特殊舞台。2012年1月12日,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各地举办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工作的通知》(厅函〔2012〕5号),为保证活动统一,以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为主会场,各地分会场一律冠名为“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地名)会场”。 2012年3月2日,新华网发布题为《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京沪粤等地共同举行》的文章,向社会发布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围绕“爱耳日”同时举办公益音乐的消息。 3月2日-3日,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分别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上海音乐厅、浙江音乐厅、广州星海音乐厅、新疆人民剧场、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厅、大连人民文化俱乐部、深圳大剧院、石家庄市人民会堂、郑州师范学院音乐厅、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福州、哈尔滨、乐山举行。 14城市在筹备和举办音乐会的过程中,紧密围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重点宣传爱耳护耳知识与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广泛联系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慈善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紧密结合工作需要,整合开展相关活动。 2012年全国“爱耳日”公益音乐会举办省、市已达14个,通过举办公益音乐会,创新了“爱耳日”宣传形式,凝聚了社会力量,树立了公益形象。公众通过参加音乐会,得到一枚“爱耳日”纪念徽章,一本“爱耳日”科普宣传手册,了解残疾人事业,关注听力残疾儿童,传播“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三大运营商公益先行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前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积极推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三大运营商,于3月3日当天向全国范围手机用户免费发送了内容为:“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今年的主题是:减少噪声,保护听力。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长期生活、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导致永久性听力损伤。”的公益短信。各地积极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主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及移动手机运营商,向省辖范围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公益短信的成功发送,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宣传普及,使“爱耳日”宣传效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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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社区关于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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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是第29个世界无烟日,为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推进控烟履约的进程,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成都市天府新区直管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29个世界无烟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由天府新区疾控工作办公室、天府新区健康管理师协会共同承办。

活动采取了三个有效手段,全面铺开控烟宣传进程。一是推荐“我为控烟代言”和招募“拒绝二手烟”志愿者。通过天府新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中小学校共同推荐以及通过华阳志愿者平台招募,推荐“我为控烟代言”人52人,招募“拒绝二手烟”志愿者65名;二是开展以控烟为主题的健康知识讲座,邀请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主任刘熹为天府新区各单位推荐的控烟代言人及拒绝二手烟志愿者进行烟草危害和控烟相关知识的培训,讲解烟草的危害、传播控烟知识和吸烟引起相关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知识;三是开展“拒绝烟草的危害”主题宣传活动,并在华阳街道开展拾捡烟头、香烟换礼物和劝阻吸烟人员戒烟的行动,进一步推进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

烟草危害是目前全球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大量科学研究表明,吸烟是导致肺癌、慢性支气管炎、心脑血管疾病等多种疾病发生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天府新区开展世界无烟日系列宣传活动,是传播控烟知识,普及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强化社会控烟意识,推动新区控烟履约工作的一大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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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幼儿园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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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日”法制教育讲座,进行法制教育主题班报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主要工作:

(一)学习《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其他的一些法律知识,加大行为规范达标创建的力度。

(二)学校开辟一个法制园地,采取板报等形式,以学生学法为内容、定期搞好法制宣传。

(三)各班班主任还利用晨会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活动。班中定期出好法制教育的黑板报,并进行评比。

(四)悬挂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总之,我校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坚持常抓不懈,使法制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了解了统计法律法规,而且有利于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单位核查与个体户清查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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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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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从6月1日开始,一个月内,广东电台、珠江电台每日播出《国土一分钟》节目。节目分为六大板块,包括全国土地日小常识、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常见问题解惑、耕地保护知识、广东国土资源改革发展成果、广东国土资源再创新局等内容。

除了《国土一分钟》节目外,宣传活动期间,广东厅将举办“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科普报告会、“民声热线”上线直播、“随手拍”摄影比赛、“广东最美国土人”评选、“我与国土的情缘”分享会、“土地·家园”百名儿童现场绘画比赛、“南粤大地情”图片展、微电影“守田家的秘密”视频展播等;同时还将邀请中央和省市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广东改革发展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新成效,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土地哺育你我他,管好用好靠大家”全民珍惜土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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