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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知法犯法案例汇编20篇

校园教育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因为教育的对象都是学生,还有很多都是未成年人,他们是这个社会的未来。校园暴力事件的屡屡发生,早已向人们敲响了警钟,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今天小编为同学们整理推荐了一些法官知法犯法案例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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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伯雄案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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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就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件相关问题也回答了记者提问。回应的问题包括对郭伯雄军籍、军衔以及家人等。

同时,发表评论文章《整肃纲纪,固我长城》,文章称郭伯雄集政治蜕变、思想堕落、经济贪婪、擅权妄为、失职渎职于一身。

在官方几乎同一时段发布的这三篇稿件中,至少涉及到了有关郭伯雄案的七个事实。

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军事检察院依法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郭伯雄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获取了大量证据

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有关“请介绍查办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主要情况”的问题时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2015年7月30日,军事检察院对郭伯雄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侦查中,军事检察院以对法律和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法开展侦查工作,依法查扣涉案款物,询问相关证人,广泛调查取证,获取了大量证据;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郭伯雄,其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已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之有关规定,郭伯雄案具备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对郭伯雄军籍、军衔的处理,军事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办理

在回答“对郭伯雄军籍、军衔作何处理?”时,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说,对犯罪军人军籍、军衔的处理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和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由军队有关单位决定开除其军籍、取消其军衔。

另一种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央军委关于剥夺犯罪军人军衔》第二条之规定,由军事法院判决依法剥夺其军衔;而后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由军队有关单位决定开除其军籍。

对郭伯雄军籍、军衔的处理,军事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办理。

每一份讯问笔录都经郭伯雄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军事检察院依法对郭伯雄立案侦查并先后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强制措施,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特别指明其被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权在接受讯问时为自己辩解,有权申请其认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回避,并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履行了相关手续。

侦查期间,严格依法对郭伯雄进行讯问,每一份讯问笔录都经其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郭伯雄家人及其他涉案人员涉嫌犯罪的,绝不姑息

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郭伯雄家人及其他涉案人员涉嫌犯罪的,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郭伯雄干了许多挖“墙角”、毁长城的勾当

个别的评论文章中,把郭伯雄和徐才厚“打包处理”,评论认为,郭徐把党纪军规当儿戏,许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擅作主张,把个人“私货”掺进组织决定,插手下级职权范围内事务。

他们任人唯亲、卖官鬻爵,把手中权力当作聚敛钱财、收买人心的工具,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他们身居高位不思作为,未尽练兵备战、建设改革之责,反而滋生助长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他们口头上讲忠诚,但灵魂深处早已与党和人民貌合神离、背道而驰,完全丧失共产党人的政治立场、政治灵魂、政治操守,干了许多挖“墙角”、毁长城的勾当。

郭徐二人所作所为,严重败坏了党和军队声誉,严重玷污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损害了党和军队事业。军队是拿枪杆子的,必须始终是保家卫国的忠义之师,绝不允许有贪赃枉法、蜕变堕落的腐败分子,绝不允许有违纲乱纪、结党营私的团团伙伙。

查处郭徐,为党和军队消除了重大隐患

党中央、中央军委对郭徐之流果断出手、严惩不贷,为党和军队清除了大奸巨贪,消除了重大隐患,切除了肌体毒瘤,扫除了发展障碍,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军、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意志,体现了强国强军的历史担当、驾驭全局的政治智慧、披荆斩棘的非凡勇气,凝聚党心、振奋军心、大快民心,实为国家民族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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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近两年我省校园暴力10大案例公布

全文共 2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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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举办送法进校园暨惩治“校园暴力”新闻发布会

近两年我省校园暴力10大案例公布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董子彪)9月9日,省高院在兰州市华侨实验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公开发布全省法院依法惩处校园暴力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的形式,给广大中学生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在当日的发布会现场,省高院新闻发言人翟荣生发布了10大校园暴力典型案例,省高院少年法庭负责人介绍了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情况。

2013年至2015年6月,全省各级法院共判处被告人41987人,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720人,占总人数的4.09%。其中,2013年判处未成年被告人801人, 2014年判处未成年被告人672人, 2015年1至6月判处未成年被告人247人,未成年罪犯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从被告人的犯罪年龄看,以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居多,共1485人,占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数的86.34%。从犯罪类型看,主要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犯罪,其中,判处抢劫罪500人,判处盗窃罪483人,这两大类涉及侵犯财产的案件占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数的51.15%。据介绍,青少年认知能力不足,自控能力低,是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同时,家庭教育的误区,父母溺爱放纵不理性;学校教育的偏差和失当,使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的防火墙功能弱化;社会不良环境的污染,遍布在中小学校周围的KTV、游戏厅、台球厅、网吧等地也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

典型案例选登

与他人绑架表妹怕败露3学生参与故意杀人

2011年10月25日晚,王某与李某某、李某预谋绑架其舅舅的孩子以勒索钱财用于网络游戏。次日下午5时许,王某在张掖市某小学等候表妹邵某某放学后,将其骗离学校带至甘州区一土坯房处,王某与李某某将邵某某杀害后逃离现场。当晚二人遇到李某后,王某告诉李某绑架了一个小女孩,并让李某去找30元钱购买手机卡,李某在明知王某购买手机卡是用于给人质家属发勒索短信的情况下,到其家中取了30元钱交给王某,王某购买了一张手机卡多次给被害人邵某某母亲发信息勒索赎金20万元。10月27日下午王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王某的协助下,公安机关于当日将李某某抓获归案。

张掖中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以绑架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未打扫卫生起争执酿命案3在校学生均获刑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扫卫生,郑某某与王某某发生口角;之后,王某某在路过郑某座位时在郑某背部推了一下,引发推搡厮打;一旁的李某、郑某某也参与到殴打中。最终造成王某某头部重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当日,郑某与郑某某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李某在其亲属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审后,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踢球发生口角殴打同学致脾脏切除

丁某某于2014年2月10日17时许,在兰州市某中学操场,因踢球与被害人张某某发生口角争执后继而相互殴打,后丁某某用脚踢打被害人的腹部,至其腹部受伤。经医院诊断:张某某腹部闭合性损伤,脾破裂。经司法鉴定,张某某所受损失属重伤二级。 法院一审,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为女友争风吃醋中学生持刀防卫过当酿命案

王某某因民勤县某中学学生罗某与自己的女朋友关系密切而对罗某心生不满。2014年4月的一天,王某某见罗某又与自己的女朋友在一起,遂与罗某发生争吵并打了罗某一记耳光,罗某怀恨在心。2014年5月30日11时许,罗某与白某某纠集其他三位同学,在民勤县城拦住王某某打了一记耳光,其他同学也上前打斗。王某某遂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乱刺,将罗某左腋部、右背部刺伤,白某某右胸部刺伤,白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11时47分,王某某到民勤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一审以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多次抢劫他人钱款父亲携子自首退赃获缓刑

2013年11月16日晚,清水县某中学学生马某以及同学将另外三人拉到清水县妇幼保健站旁边的巷道里,对三被害人强行搜身,共搜出现金12元及两张银行卡,逼问出密码取出1300元现金后,将所抢现金挥霍一空。

2013年11月24日下午6时许,马某、马某某(清水县某中学学生)在天水农校门口,

与清水县某中学学生张某某相遇,两人对其强行搜身,在抢得张某某携带的5万余元购房款后逃往杭州。马某、马某某二人在将大部分赃款挥霍后返回天水,后在二人父亲的带领下到清水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所抢赃款由其监护人主动退还被害人。

清水县法院审理后,以犯抢劫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体罚学生致重伤老师自首获缓刑

刘某系通渭县某学校三年级班主任。2014年12月3日,刘某因该班学生张某犯错误在其脸上打了两巴掌。上午课堂上,刘叫张某将双脚搭在课桌上,双手撑在地面做“俯卧撑”,同时用拖把在张某屁股上击打;下午课上,因张某再次犯错,刘某用拳脚、木质笤帚击打张某脸部、头部等部位。当日张某因头疼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张某左枕部硬膜下血肿,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有自首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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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2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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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在政治局层面首次提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看齐意识是见贤思齐的优良作风,是我们党的法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人民法官尤其是党员法官应该具备向党看齐、向法律看齐的意识。

一、向党看齐,始终保持政治定力

向党看齐,就要向党的事业看齐,向党章党规看齐。人民法官尤其是党员法官如果缺乏政治定力,心中丧失向党看齐的意识,不能时刻警醒自己,在行动上就会随波逐流,就不能忠诚使命,服务群众,经不起各种风险和诱惑的考验,最终难免误入歧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精神,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党的事业看齐,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党的事业,关键在党员干部。作为法院的领导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高度自信,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用坚定的法治信仰作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和补齐短板的坚强后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人民法官直面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必须深刻把握最基本的民情、准确认知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这种深知乡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能够适应基层社情民意,法官在司法制度的自信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法官职业的价值融入到党的事业中,与时俱进跟党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党章党规意识淡薄,就会导致纪律松弛,助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唯有向党章党规看齐,廉洁司法、严格公正司法才能焕发新活力。向党章党规看齐,就是要以党章党规来规范法官的行为。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人民法院党组要自觉把党章党规践行在行使审判管理职责、服务群众的方方面面,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清醒地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切实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广大党员法官要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吃透《准则》和《条例》内容,将“四个坚持、八条规范、六大纪律”刻印在心上,对照党章党规进行自我反省,查找不足,争当先锋,带头示范。

二、向法律看齐,始终保持公正司法

法官的天职就是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官向法律看齐,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事实和法律两个已知出发,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正确适用法律,严格公正司法。

向案件证据看齐,这是向法律看齐的前提。前提出现问题,适用法律就会出现偏差。法官在向案件证据看齐的过程中,必须立足客观存在来认识案件的客观性,按照事物固有面目去认识,不能主观臆断。对过去已经发生的案件只能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认定来进行认知,法官要以证据作为基础和依托来认定案件事实。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法官对复杂疑难案件要开展调查,吸收“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发扬实地调查、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分析研判情势,使查明的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向法律看齐,要求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过程中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证据制度及相关程序规范运作中,依据实体法和程序法来裁判案件,这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应有之义。法律包括现有成文法,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时,法官还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准确领悟和把握法律规定的原则、精神和理念进行裁判。向法律看齐,就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对待每一方当事人,不因当事人的财富、地位而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严格落实法官向证据、法律看齐,就必须要落实法官司法责任制,法官在裁判过程中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实体法或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必须追究其违法审判责任,同时也应掌握好政策、尺度,防止挫伤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处理好主审法官、合议庭独立办案与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的关系,院庭长行使案中监督权,必须全程书面留痕,让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审判监督职责和主审法官、合议庭独立办案并行不悖,各司其职。法官要落实好“干预留痕”制度,敢于担当。注重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真正对案件事实认定负责,对正确适用法律负责,对司法公正负责。

三、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做好群众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只有认识到了这一点,坚持需求导向,回应公众关切,才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顺应时代发展,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全面实施12368语音诉讼服务和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等系统,深入推进数字法庭、执行指挥中心、电子档案库的建设和运用,增强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轻群众的诉累。把握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规律,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公众开放日和审判白皮书等制度,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发布法院新闻和动态,探索用声音、视频等比较直观方式传播司法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满足群众对司法案件的信息需求。继续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加强民意沟通,健全司法决策征求意见、网络民意沟通机制,推进法官和律师、当事人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始终秉持“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的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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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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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连续读了两篇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文章——《家长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和《关于老师赔偿问题的思考》(中小学领导干部培训教材《中小学教育管理案例》中的两个案例),使我深深地陷入了沉思:无论是在幼儿园,还是在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都会时有发生。

此时,有的家长兴师动众,大闹学校,有的家长小题大做,无病呻吟,或者要小病大养,提出许多无理要求,比如除了医疗费用外,还要向学校或老师索要什么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陪护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此类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严重得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既合情合理,又依法妥善解决问题呢?我认为首先学校领导和教师都要学法懂法,掌握有关法律知识,依法办学。不但要了解《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还要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其次,要讲究方法,学会冷处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公民素质的提高,多数家长能够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但也有个别家长对法律似懂非懂,不是无理取闹,就是制造舆论,给学校施加压力,还有的就是想借此对学校或教师进行讹诈。

此时,我们要静下心来,对事情经过进行全面了解,弄清事情真相,而不能只听一面之词,然后耐心解释,做出处理。在这里,我们始终要牢记:作为学校和教师,无论有无责任,都要对受伤害学生及时实施救助,这样于情于理才说得过去;出于职业道德或人性关怀,经常看望受伤害学生,给他(她)以安慰,绝不等于学校和教师就要承担监护责任。学校和教师在履职过程中只承担过错责任。

家长才是孩子法定的监护人,这种身份是不会随着时间和地点的改变而改变的。第三,要本着孩子入学、家长入校的原则,努力办好家长学校,不断提高家长素质,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第四,做教师,就要为学生主持公道。不能因为有的学生处于强势就占便宜,有的学生处于弱势就得吃亏。

同时,要了解家长心理,讲究工作方法。记得我在当班主任的时候,一个学生相当顽皮,经常和同学打架,不是今天把这个打坏了,就是明天把那个弄哭了。可就有一次,他却着实被别人打了,吃了亏。家长来到学校不依不饶,又得去住院,又得要求对方赔偿营养费等等。我看到这种情况,就说:“孩子之间打架是难免的事,我们作为家长的就要本着友好、和善、宽容的态度来解决问题。你家孩子以前不也总是打别的孩子嘛,人家家长也没有找你。你如果觉得挺严重,非得住院治疗,那就住院吧。

等孩子康复后我们再一起解决。如果需要时间长的话,就休学吧”家长问我:“那不就耽误课了吗?我让孩子一边上学,一边挂床治疗可以吗?”我说:“不行,医院不出具康复证明,我是不敢让孩子上学的。我怕万一出现点儿什么情况,我担当不起这个责任。”

最后家长怕耽误孩子上课,不得不找到医生开具了康复证明才返校上课。这样一来,没有造成多大的医疗费用,问题解决起来也就容易了很多。加上事后多做些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矛盾慢慢的融化了。第五,当领导,就要为教师撑腰。当今教育时代,讲求师生民主平等,但也还要给教师留有尊严,这样才有利于日后教育教学,有利于师生关系和谐。

记得我校一位班主任教师因为某学生不完成作业而推搡了他。家长知道后得理不饶人,要求教师不但要领孩子看病,还要在全班学生面前检讨。我想:如果真要按家长的要求去做,教师的颜面何在?威信何去?虽然于理于法,于职业道德,教师的做法都是不对的,但于情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没有造成什么后果。于是我从中调解,要求教师只向家长做出检讨,要诚恳地承认错误,自己体罚孩子是不对的;要说清楚你为什么要体罚孩子,求得家长的理解;更要表决心,今后无论孩子怎样,你都不会再体罚学生。

事后,当家长真正消气之后静下心来想一想,老师也都是为了孩子好,何况没有什么后果。于是后悔莫及,悔恨自己一时冲动。最后,家长来到学校向老师道歉,并请求学校领导千万不要给老师处分。事情到此,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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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3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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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部署全国法院广泛开展“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旨在组织引导广大干警深入讨论,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明确法官职业伦理要求,加强严格自律,提高职业素养,维护法官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从即日起,本报特开设“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专栏,刊发广大法官及社会各界的讨论文章,紧紧围绕“什么样的法官是合格法官”“如何做一名合格法官”“如何当好司法改革的参与者和支持者”等问题,结合法官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广泛讨论。敬请关注。

“让法官更像法官” 的十个标志:评论判断须理性公允,经济生活须廉洁透明,社交活动须谨慎克制,个人品行为市民楷模,审判活动须以法律为唯一标准,法官审判案件排除命令服从关系,实体裁判依托于程序公正,履行职责须以良知为先,永远保持中立地位,法律判断更具专业水准。这十个标志比较完整地描述一个担任法官职务的人是否符合法治国家法官的科学定位、角色。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曾在多个场合指出,尊重司法规律的表现之一就是“让法官更像法官,让法院更像法院”。这一直白、平实的表述蕴含着法治进步的规律,也体现着当前司法改革的追求。二十多年前,时任澳大利亚首席大法官的布伦南爵士作过一篇题为“为什么当法官”的演讲,谈的也是法官“做什么、如何做以及为什么做”的问题。演讲的中文版在1998年第5期的《人民司法》上发表,对于我国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启发作用。

在澳大利亚这样一个法治相对成熟的国家尚需经常强调法官角色与司法方式的特殊性,对正处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中国,周强院长提出“让法官更像法官”的要求,更是及时和必要。行政兼理司法的时代早已过去,但担任法官的官员转型为法治原则所期待的法官角色,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当今的改革时代,我们的法官也都在经历着这一脱胎换骨的变化,因此“让法官更像法官”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平时,我们讨论更多的话题可以是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法官,而在司法规律逐步彰显、司法制度日渐归位的变革时期,“让法官更像法官”是一个更具动态感、时代感的话题。在笔者看来,以下十个标志可以比较完整地描述一个担任法官职务的人是否符合法治国家法官的科学定位、角色。

一、在与普通市民的区别方面

法官是市民之一员,但有些事情普通市民能做而法官不能做。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地方法院曾发布约束法官业外活动的行为规范,其主要内容便是教育法官如何做一个贴着法官标签的市民,规范法官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虽然说法官也可以有自己的个性,但在“形象公正”“司法公信”面前,法官的个性空间必须受到适当限制。

标志一:评论判断须理性公允。

“判决之外法官无语”是对裁判文书说理的要求,更是法官对司法判决乃至(可能涉诉的)社会事件的态度要求。法官在社区生活中对某些现实、事件、人物作出评论时,其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司法公信,影响普通市民对司法的接受程度,进而影响良好法治环境的营造。因此,法官对社会事物发表评论或作出判断时,应当客观、中立、理性、公允,而不可偏激、任意、自我。即使是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应当端正心态,全面考虑,以避免其他市民会怀疑法官履行职责时的公正性。所以,《法官行为规范》规定,法官本人或者亲友与他人发生矛盾,应保持冷静、克制,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不得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照顾,不得妨碍有关部门对问题的解决。

标志二:经济生活须廉洁透明。

法官不得开办企业从事经营活动,但可以参与适度的投资理财活动。这也是各国的惯例。但是,法官从事经济活动必须符合三个标准:一是不得利用法官身份获得额外的收益;二是在投入精力方面应当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一切经济活动及收益须公开透明。否则,法官的经济生活会给司法廉洁和公正带来风险。除此之外,法官的家庭成员从事经济活动也应当遵循相同的标准,避免对法官的公正和廉洁产生不利影响。

标志三:社交活动须谨慎克制。

法官的社交活动与法官的个人性格直接相关,但为职业之故,法官的社交活动应当受到比普通市民更加严格的限制。《法官行为规范》规定,法官出入社交场所、参加社交活动要自觉维护法官形象;严禁乘警车、穿制服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更是要求法官自费接待、宴请亲朋好友要量入为出,不宜铺张浪费,尽量避免到高消费场所而引起公众猜疑,要坚决避免出入有异性陪侍服务的场所,或其他有不健康活动内容的场所。一个合格的法官应当非常注意自己的社交圈和社会活动。交友不慎,不仅会影响司法形象,甚至自己和家人因此而受害。另外,社交圈过大或社交活动过多,还可能导致在审理案件时不得不自行回避,影响正常履行职务。

标志四:个人品行为市民楷模。

总体要求是,法官的个人生活方式、水平应当与法官的身份、收入相适应,并体现自己的优良品德、健全人格和谨慎态度。普通市民应当遵守的社会公德,法官都应当模范遵守。虽然不能要求法官在个人生活方面表现出“完人”形象,但由于法官的楷模形象是社会的期待,这就要求法官有更高的品德标准。浙江法院对法官的要求甚至具体到了消费、停车、购物、体育活动等各个方面。

二、在与普通公务员的区别方面

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建立区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管理制度,为“让法官更像法官”提供制度条件。除此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标志。

标志五:审判活动须以法律为唯一标准。

法官审判案件时会面临许多因素,但最终能够成为法官裁判依据的只有法律。许多国家的宪法中都将法官“只服从法律”作为基本原则,我国的“依法独立审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也是此意。英国柯克大法官曾言“国王不应受制于任何人,但应受制于法律”,而国家设立的法官职位正是专门执掌法律标尺的人。司掌法律的职能由法官行使,而其他方面的公共职能由其他公务人员去完成。如果法官不能坚持法律裁判标准而混同于其他公务人员,法官便不再是法官,法律将不成其为法律,科学的制度设计将失去作用,法治将无法实现。

标志六:法官审判案件排除命令服从关系。

法官与法官之间,不论级别高低、年龄差距、审级差别,其相互之间应属于一种职业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而非官僚体系中的上下级关系。由于司法机构也属于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而且法院有审级之分,法官有资历之别,工作能力和水平也不尽相同,所以,命令与服从关系难免会侵入司法程序。特别是当法官兼任司法行政首长时,由于客观上司法行政对法官审判案件有一定制约作用,行政化色彩也就难以避免。因此,建立适用于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行政管理模式,是“让法官更像法官”的重要手段。对法官个人来说,把独立、中立、公正的职业精神和法治思维植根人心,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内在因素。

标志七:实体裁判依托于程序公正。

每一个组织都有自己的办事程序,行政机关如此,法院也如此。“让法官更像法官”,对法官审理案件的程序公正提出了更高要求。即使是国际上公认的“最低程序公正(正义)标准”,也比行政机关遵循的办事程序的公正性要高出许多,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同时,严格、公平的程序规则也是法官的中立地位、独立精神、法律准绳、职业道德的保证。

标志八:履行职责须以良知为先。

这一点看起来与普通公务员的要求很相似,只是程度要高得多。日本宪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所有法官依良知独立行使职权,只受本宪法及法律的拘束。”韩国宪法也将良知作为法官独立审判的依据。难道普通公务员履行职务不需要良知吗?当然需要,但良知在法官心中比起普通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要重得多,因为司法良知已经超越一般的道德范畴,完成了两个方面的转化:一是转化成了左右法律解释和适用的坐标;二是转化成了司法职业道德。没有人会说法官裁判应当以道德为标准,但如果法官将良知融入其遵奉的法哲学之中,良知在司法裁判中便无处不在了。

三、与律师和检察官的区别方面

律师、检察官、法官同属法律人,被称为职业共同体。同时,三者在诉讼活动中的角色又有根本不同。法官与律师和检察官的区别也正是体现在上述两个方面。

标识九:永远保持中立地位。

法官应当在诉讼程序中保持中立地位,避免与律师和检察官的角色混同。虽然在诉讼的平台上可以共同研讨法律问题,但角色的制度安排是不可逾越的。也正是由于法官保持中立地位,才获得了司法公信与权威。法官可以支持任何一方的符合法律原意的解释观点,但不能脱离中立地位而偏袒一方。律师承担法律服务义务,检察官负有追诉犯罪职责,法官则只能居中裁判,即便是法官对弱者抱有同情,而对犯罪充满愤恨。

标志十:法律判断更具专业水准。

律师、检察官、法官都是法律专业人士,不宜简单区分能力高下、水平高低。但就司法判断作出的程序以及法官中立地位的制度保障来说,法官的职业判断水准处于相对的优势地位。因此,国家与社会对法官所作法律判断的期待自然不同于律师和检察官。他们期待法官以更加中立、公允的态度,在双方各自提出观点和理由的前提下,作出更专业、更靠近法律原意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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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知心法官观后感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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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黄志丽为原型的电影《知心法官》福建首映式于4月28日下午在福州举行。在单位的组织安排下,我有幸观看了电影。电影《知心法官》是一部法院题材的主旋律作品,塑造了法官黄志丽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心系百姓,忠诚敬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感人事迹,展现了新时期党员法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黄志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总结出“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这种工作法,把刚性的法律与柔性的司法有机结合,满足群众的期待。2002年至今,她办结5000多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这就是黄志丽,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在维护社会和谐中成就精彩人生。

通过学习黄志丽,我觉得自己要以她为榜样。虽然,我不在一线服务群众,但是,每一个岗位都有着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爱岗敬业,脚踏实地,我想这是我应该做的。我现在的工作忙忙碌碌,杂事多,琐碎多,时间一长,很容易产生厌烦的情绪。知道越多,越觉得工作不轻松,加班是常事。只有信念永不倒。记得有句话说得好,因为年轻所以伤得起,吃亏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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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家暴预防和干预实践案例征文启事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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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多家妇女组织发起成立的“反家暴立法民间倡导工作组”拟开展征文活动,向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组织征集家庭暴力预防干预的良好实践经验和做法,期待全国反家暴工作各方力量相互交流、分享和学习。

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多部门的协力干预。多年来,在家庭暴力防治方面,各 地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了很多具有创新意义的探索与实践,如多机构合作干预家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受害人庇护、家暴危险评估及分级干预等等,这些家暴 防治经验切实可行并卓有成效,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反家暴工作的进程。

在全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推动下,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对中国反家暴法 制化进程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如何有效吸取各地家暴预防和干预的良好实践经验、提升反家暴机制和 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施效果,是反家暴法出台之后在执行和实践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为此,由多家妇女组织发起成立的“反家暴立法民间倡导工作组”拟开展征文活 动,向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组织征集家庭暴力预防和干预的良好实践经验和做法,期待全国反家暴工作各方力量相互交流、分享和学习。

征文主题:

a多机构合作干预家暴的经验和案例,

b家暴受害人的支持与救助(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流动人口、性少数等特殊人群),

c社工干预家庭暴力的实践与思考 ,

d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案例和实施情况,

e以暴制暴案件的干预和思考,

f施暴者矫治的经验和案例,

g涉及家庭暴力防治的其他经验和案例。

征文需基于实践经验,务必原创,请勿抄袭

优秀征文作者将被邀请参加工作组2016年3月底4月初举行的“家庭暴力干预实务工作者研讨会”,作品将会考虑集结出版。

作品应包括题目、摘要及关键词、案例和干预过程,经验教训总结,以及作者姓名、简介和联系方式等。作品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bjyuanzhong@126.com,标题注明“家庭暴力预防和干预实践经验和案例投稿”。

征集时间:2016年1月4日-2016月2日29日

联系电话:010-89941106

反家暴立法民间倡导工作组:成立于2014年,由国内倡导性别平等、一直关注反对家暴力议题的多家民间组织:北 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同语、为平、咸阳师范学院性别研究中心、广州新媒体女性网络发起。自成立以来,工作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立法研究与倡导活动,包括地方 性防治家庭暴力政策法规及实践成果的分析与总结;近十多年来国内防治家庭暴力良好实践案例的收集与整理;开展反家暴立法调研和专家研讨;开展家庭暴力受害 人焦点小组访谈、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等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汇集各方意见和实践经验的反家暴立法草案修改建议和实证报告,多次向相关立法机关提交立法修改 建议,在表达民间包括弱势群体声音、推动反家暴立法更具有社会性别平等视角、更具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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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管理学的理解与案例分析》

全文共 3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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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海底捞火锅是一家逾万名员工的餐饮企业,2009年,海底捞在全国接待了2000万人次。2010年海底捞的销售额将达到十几个亿,员工总数也突破万人。

关键词:海底捞员工;餐饮;纪律管理

管理学很是广泛,首先我来说说我对它的理解。管理是人类社会协作劳动和共同生活的产物,是与人类社会的生产和公共生活相伴而生的。管理定义:管理就是管理者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了有效动员和运用各种资源从而过成组织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项活动的总和。管理基本职能:计划(首要,管理活动的逻辑起点);组织(管理的载体);领导(管理的核心);控制(监测性、修正性)。管理学是研究管理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探索管理者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了,为了有效动员和运用各种资源以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最早系统并明确分析管理职能的是法约尔,他提出“五职能说”(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自从人们开始形成群体去实现个人无法达到的目标以来,管理工作就成为协调个人努力必不可少的因素了。组成群体无非是为了集结个人的力量,以发挥集体的更大作用,这种群体实际上就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组织”现象。所谓组织,是由两个成两个以上的个人为实现共同的目标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组织是一群人的集合,组织的成员必须按照一定的方式互相合作,共同努力去实现即定的长一组织目标。这样,组织才能形成整体力量,以完成单独个人力量的简单总和所不能案秤的各项活动,实现不同与个人目标的组织总体目标。

管理学离不开管理实践对它的发展与验证,同时也对未来的管理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多少会接触到管理学的一些知识,也会对管理学感到非常亲切-尽管我们在现实中可能已把它解释得走了样。所以,在管理学的学习过程中,结合实践在管理实践中的正确经验加强我们对一些管理学知识的客观把握。

对于管理学,我现在说一个实例,就是海底捞的管理学文化,这样更加能够看出管理学的知识。

海底捞火锅是一家逾万名员工的餐饮企业,2009年,海底捞在全国接待了2000万人次。2010年海底捞的销售额将达到十几个亿,员工总数也突破万人。

海底捞火锅的董事长张勇说:“经常有人问我,海底捞为什么能做到这么成功我说海底捞的业绩源于中国市场的高速发展。说实话我本人在读EMBA之前并没有学过系统的管理学理论,但我一直是在用心做事情,用心去感受,管理也需要服务思维,把对员工的服务做好了,员工就会透过他们的愉悦和服务把企业的价值理念传递给顾客。”

张勇说他做火锅是偶然,但是他想到,因为火锅相对于其他餐饮,品质的差别不大,因此服务就特别容易成为竞争中的差异性手段。1994年3月,海底捞第一家火锅城在四川简阳正式开业,那时他连炒料都不会,只好买本书,左手拿书,右手炒料,就这样边炒边学,可想而知,这样做出来的火锅味道很一般,想要生存下去只能态度好点,客人要什么速度快点,有什么不满意多陪笑脸。因为他们服务态度好、上菜速度快,客人都愿意来吃,做的不好客人会教他做。发现优质的服务能够弥补味道上的不足,从此更加卖力,帮客人带孩子、拎包、擦鞋……无论客人有什么需要,都二话不说,一一满足。这样做了几年之后,海底捞在简阳已经是家喻户晓。

他们这套思维的价值体现在把企业文化融入了企业的方方面面,不管对文化怎样看,它确确实实存在着,而且影响着管理活动。所以,研究管理,回避不了文化问题。文化与管理的关系是复杂的,海底捞用他们企业的这种管理文化体系做到了行业的佼佼者。

1.服务好你的员工,强调服务的文化。餐饮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来就餐的顾客是人,管理的员工是人,所以一定要贯彻以人为本。只有当员工对企业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才会真正快乐地工作,用心去做事,然后再透过他们去传递海底捞的价值理念。大家可以和亲戚朋友一起工作,自然就很开心,这种快乐的情绪对身边的人都是很具感染力的。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海底捞为员工租住的房子全部是正式住宅小区的两、三居室,且都会配备空调;考虑到路程太远会影响员工休息,规定从小区步行到工作地点不能超过20分钟;还有专人负责保洁、为员工拆洗床单;公寓还配备了上网电脑;如果员工是夫妻,则考虑给单独房间……光是员工的住宿费用,一个门店一年就要花掉50万元人民币。

海底捞员工的薪酬水平在行业内属于中端偏上,但有很完善的晋升机制,层层提拔,这才是最吸引他们的。绝大多数管理人员包括店长、经理都是从内部提拔上来的。虽然员工中的大多数人来自农村、学历也不高,但他们一样渴望得到一份有前途的工作,也愿意为追逐梦想而努力,用双手改变命运。他们相信:通过海底捞这个平台,是能够帮助他们去实现这个梦想的。

公司对每个店长的考核,只有两项指标:一是顾客的满意度,二是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对于服务员,不可能承诺让所有的顾客都满意,只要做到让大多数顾客满意,那就足够了。公司会邀请一些神秘嘉宾去店里用餐,以此对服务员进行考核。

2.服务方式的多样化,强调开明的文化。他们有开明的想法,没有“餐饮服务”的定见: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只要顾客有需求,他们就做。

被网友们热评的“火锅外卖”是海底捞的特色服务之一,起因是他在开会时提了一句:现在网络营销很火,咱们也可以尝试一下嘛!实际上这一形式自2003年就开始了:受到“非典”的影响,餐饮行业陷入低谷,海底捞也未能幸免,营业额直线下降,往日宾客满座的火锅店变得冷冷清清。身为西安店的经理,杨小丽开始寻思对策:客人不愿进店就餐,可以给客人送上门去,她马上就在报纸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海底捞火锅外卖的消息。送火锅上门,这很新鲜,海底捞的订餐电话立刻响个不停。为了送货方便,将传统的煤气罐更换为轻便的电磁炉,前一天送餐,第二天再去取回电磁炉。记得这事当时还被“焦点访谈”栏目作为餐饮业在“非典”时期的重大创新进行了专题报道。

3.管理的章法,强调纪律文化。海底捞倡导亲情式的管理,但并非放松要求的管理。从表面上看海底捞的管理不成章法,实际上很有章法。海底捞章法基本点:海底捞的战略目标很清晰--保障顾客满意度,以达到品牌建设的目的;核心思想--用双手改变命运;人员安排--轮岗,组织结构--尽可能地下倾。

首先张勇是一个聪明的懂得充分放权的管理者:在财务上,海底捞充分授权,没有资金需要张勇审批,财务总监就是最后一道坎。在海底捞公司,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都拥有超过一般餐饮店员工所能得到的权力:200万以下的开支,副总可以签字;100万以下的开支,大区经理可以审批;而30万元以下的开支,各个分店的店长就可以做主。就连普通的一线员工,也有一定权限:他们可以赠送水果盘或者零食;如果客人提出不满,他们还可以直接打折,甚至免单。

张勇认为海底捞的每个店都会按照实际需要的110%配备员工,为扩张提供人员保障。为了保证服务质量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每个店还必须保证有30%左右的老员工做主导。每开设一家新店,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店长、领班和员工,如果人员不到位的话,服务水平就会下降,企业的管理文化就得不到好的传承。有了很好的章法,通过流程、制度和绩效考核把企业文化很好地贯彻下去。建立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体系,以适应和保障企业的发展。

海底捞愉快的管理学,尝试了很多的东西,同样给我的启示也是很多的啊。

分析了海底捞的成功管理经验说明管理其实就是一种思维在实践中的运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的人学管理,不一定能管理;而有的人没学过管理,却能把企业管理的很好,尤其是一些优秀的非管理科班出身的企业家。当然,我们学习管理学,并不意味这我们就不能做好管理,只要我们认真对管理学的精髓做出探讨、吸收,取其精华,获得一种思维,而不仅仅只学管理学常识(当然常识是必须掌握的)。

组织是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企业管理中也一样的道理,组织员工如何工作把达到目标而必须从事的各项或活动进行分类组合,是相互协作的关系,是人们相互作用的系统,因此需要对组织的各种要素和资源开展计划,组织,控制等工作,其中人力资源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直接或见解的决定组织目标的实现及其实现程度。所以,如何正确的领导组织成员,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实现领导与组织成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就成为管理的核心问题。这就是海底捞愉快管理学文化的意义所在。管理人员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是可以取得一定的成果的,但是主管人员在实施各项管理职能时,如果能够通过更有效的确保领导工作的正确进行,则必定会获得更高质量的管理成功。海底捞的管理章法和纪律文化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因此领导是管理职能的基本组成部分,对组织中人的行为施加影响,发挥领导者对下属的指挥,协调,激励和沟通作用,更加优秀的的完成目标任务。

在学习管理学中,理解管理学的理论都不难,但难的是要由理论应用到时间中去,也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透过现象,看本质,比如海底捞最初就知道火锅行业难以做大做强的根源在于火锅相对于其他餐饮,品质的差别不大,因此服务就特别容易成为竞争中的差异性手段。

管理学是一门值得深入研究的并且对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学科,索然形成学派的时候较短,但是他对社会的贡献是不可限量的,对于这门学科,短短的几段文字表达只看书都是远远不足的,只有深入的学习,时间,只有失败中不断的改进,创新,积累和学习中国和外国的好的管理经验,这样才能走上成功之路,不断的实践才能完整的去体会,感受这一伟大而博大精深的管理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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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案例二]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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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七月的天山》((人教版小学语文实验教材四年级下册第4课)一课时,提出问题:

师:花海是多么的美丽,想一想在花海上还有哪些景色呢?

生:花海上有蝴蝶在飞,蝴蝶飞在花海上,显得格外美丽!

生:花海丛中有小鸟,小鸟也很美丽!小鸟飞在花海上,显得格外美丽!

师:不错,注意不要对“美丽”重复使用!

生:柳树很绿,柳树倒映在花海里,显得格外嫩绿。

生:云很白,云飘在花海上,显得格外洁白。

生:水里的小鱼虾很活泼。鱼游在花海里,显得格外活泼。

……

在学生的讨论声中,学生接着 “马走在花海中,显得格外矫健;人浮在花海上,显得格外精神”的句子,写出了“蝴蝶飞在花海上,显得格外美丽”、“鸟飞在花海上,显得格外轻盈”、 “云飘在花海上,显得格外洁白”、“柳树倒映在花海里,显得格外嫩绿”等句子,很好地达到了练写排比句的教学效果。

反思:排比,这种修辞方法在小学中年级阶段就已经出现,对于排比句在阅读课中的教学,教师不必对学生讲过多的修辞知识,而要引导学生通过对典型例句的认识和理解,学生在初步掌握排比句的句式特点后,强化练习,达到能够熟练运用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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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给法官染布童话故事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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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凡提在镇子上开了个的染坊,给附近的乡亲染布,有一次,镇子上新来了个小法官,住在一个财主家里。那财主便觉得十分光彩,到处炫耀。他向阿凡提吹嘘说:“新来的法官老爷,是世上少有的聪明的法官老爷,他学识渊博,脑袋里充满了智慧。”

“有可能”,阿凡提说,“因为现在当法官的,办事情只看谁给的钱多,用不着智慧,所以智慧就都在他脑子里存起来了。”一听这话,财主生气地“哼”了一声,回去就告诉给了法官。法官气急败坏,一心想找机会报复阿凡提一下。

这一天,法官在财主家拿了一匹布,来到阿凡提的染坊,用蛮横的口气说:阿凡提,给我把这匹布好好地染一染,让我看看你有多么高的手艺!”你要染成什么颜色的,法官先生?”我要染的颜色普通。它不是红的,不是蓝的,不是黑的,也不是白的,不是绿的,又不是紫的,不是黄的,更不是灰的。明白了吧?当染匠的阿凡提!”法官不怀好意他说,‘听说你的智慧不光存在脑子里,还会用,你能染出来吗?跟在法官身后的财主,也狗仗势他说:阿凡提:要染不出法官老爷要的颜色,法官老爷可不会轻易饶恕你!”

阿凡提知道他俩是故意来寻衅闹事的,但仍毫不在意地把布接过来,说:“这有什么难办的呢,我一定照法官先生的意思染。”“你真的能染?”法官看着阿凡提那不慌不忙、满有把握的样子,吃惊他说,“那么,我哪一天来取呢?你就照我说的那一天来取。”阿凡提顺手把布锁在柜子里,对法官说,“那一天不是星期一,不是星期二,也不是星期三,不是星期四,不是星期五,叉不是星期六,连星期日也不是。到了那一天,我的法官先生,你就来取吧,我一定会使你满意的!”法官被说得没了主意,那个财主更傻了眼,他俩一块儿灰溜溜地退出了染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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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教育叙事故事案例

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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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严师出高徒”本着这一原则,我从教开始,在课堂上以严厉著称,上课从不露笑容,因此学生十分怕我。有一天,我所教班级的语文老师给我看了一篇学生作文,文中提到了我上的一节课,孩子在作文中说了一句话:“我终于看到数学老师笑了,他笑起来其实很帅。”孩子的作文让我回忆起他所说的这节课。当时是一位上课迟到了,按照我对迟到的规定,他可以给学生讲一个笑话或者长一首歌以示道歉。而这个五音不全的迟到的学生,不知什么原因他选择了唱歌。因为本身唱歌就跑调,再加上有些害怕,当他开始颤颤巍巍唱歌时,我和其他学生马上被他唱得晕头转向找不到北,根本不知道他唱得是什么。但是学生们怕我批评课堂乱,因而大家都极力忍住不笑。唱了几句以后,这个学生越唱越不害怕,而且发现我们被他唱晕之后,索性放声高歌起来。学生们再也忍不住了,乐得东倒西歪,我终于也没能忍住,笑了。等他唱完之后,我对他说:“希望你下次换个场合让我们欣赏你的歌声。”这个学生也当众表示以后不会再迟到。正式上课后,这节课一直是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完成了教学任务,而且教学效果非常好。

事后我不断反思:同样是一节课,板着脸,学生心情紧张,教学效果不见得就好是一节课;微笑着,让学生身处愉悦氛围,高高兴兴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也是一节课,我为什么不选择后者呢?自此之后,我转变了教学风格,微笑着去面对我的学生,学生们也以他们的好学呼应着我的工作。当然,教学中该有的严厉还是需要的,学生们大多也能理解并接受老师的管理。教学风格的转变带来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使我的能力也有了明显提高,没想到一件小事竟使我发生如此大的变化。作为老师,一定要记得:不要小瞧学生,学生身上同样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它使学生成长,也使老师成长。诸如许多事情证明只有用一颗善良宽厚、真挚热诚的心包容学生,才能化干弋为玉帛,让学生在老师处理问题的过程中自我以省、心悦诚服,而教育学生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这就需要足够的耐心,在平时的工作中细心观察,发现了学生的错误,坦诚地和他交流,学生是能够接受的。例如我曾经教过的一个学生叫王工程,平时上课下课很爱调皮捣蛋,上课时不是身子动过来扭过去,就是嘴巴说个不停。第一次找他谈话,他就很直爽的告诉我,他也想好好学习,但就是坐不住。这时,我知道要提高他的成绩,首要的是解决他的思想问题,改变他的坏习惯。但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和习惯岂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于是,我耐下性子多次找他谈话,帮助他找方法、找对策,只要他犯了错误,我就根据问题来针对性的解决。次数多了之后,他也被我的诚心所感动,努力尝试改变坏习惯。后来,他基本能做到和老师积极配合上好课了。学习成绩也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尺讲台,道不尽酸甜苦辣,二尺黑板,写不完人生风景。“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我想我们还真的得反思自己:看问题是否客观?是否辩证?是否简单化了?事物都有两面性,没有哪一种教育方式是万能的,有利就有弊!有时候我们还真得向我们的老祖宗学习,走“中正”之道,不偏不倚、客观理性!教无定法,只要是合适的,有效的都是好方法。不是流行的就是最好的。

陶行知先生的真知灼言,言犹在耳。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一位人民教师身上所担负的责任,这责任就是点亮学生心中的灯。同时也深深的感受到了一位人民教师的光荣,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只有爱自己的学生,像爱自己的孩子,尽情欣赏学生的创造,才能感受人生的幸福。而作为一位二十一世纪的人民教师,只有勇于进取,不断创新,才能赶上时代的步伐、培养更多的现代话栋梁之才,取得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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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案例一]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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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教学《桂林山水》(人教版小学语文实验教材四年级下册第2课)一课的排比句:“漓江的水真静啊,静得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漓江的水真清啊,清得可以看见江底的沙石;漓江的水真绿啊,绿得仿佛那是一块无瑕的翡翠”时,先让学生先反复品读句子,在得出初步感知后,简单介绍排比句句式,最后进行仿写排比句练习,让学生初步掌握排比句的句式特点。

课件出示(将排比句中固定格式的字词用彩色加粗予以强调):

一阵讨论后,学生写出了水:“欣赏过浩瀚无边的大海、观看过波涛汹涌的钱塘江大潮、体验了水拍云崖暖的金沙江”,山:“危峰兀立的华山、青翠欲滴的峨眉山、奇松怪石的黄山”等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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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共管理学科辩论式案例教学研究》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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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明认为:“公共管理学既是实证的(重视经验研究,从经验中汲取出知识),又是规范的(提倡研究‘应该不应该’的问题,用以规范公共管理行为)。因此,案例分析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核心研究方法。”在公共管理活动过程和环节的研究中,案例分析成为一种核心研究方法,那么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案例分析同样成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多数课程中的案例教学部分所占比重超过40%,有的达50%以上,期末考试也常采用案例分析方式出题,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我国公共管理类学科的教学中引入了许多的案例教学方法,但也出现了“案例选用不当、选择质量不高,盲目引入案例教学、忽视案例教学方法的研究,案例教学的效果不尽如人意”等问题。近年来,笔者在燕山大学公共管理研究生和行政管理本科生课堂教学中引入了辩论式案例教学,进行了试点教学。因此,本文将根据笔者的辩论式案例教学经验来研究辩论式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的应用,以期丰富我国目前案例教学方式,改善公共管理类学科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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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事故案例观后感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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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最震撼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博帕尔化学品泄漏事故》,这次事故是迄今为止最严重的一起,死亡2万人,6万余人需要长期接受治疗。当时深受震动,但也并没有和自己的工作生活联系起来,在思想上没有引起多大的重视。

近期质检中心组织观看了安全生产事故视频,视频中有的是被车辆碾压致伤的,有的是操作不当被破碎机绞伤的,,有的是不戴任何防护措施就盲目救人,导致人没救上来自己也失去了宝贵生命的......事故现场惨不忍睹。而这些场景都与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相似,比如厂区内本身倒运车辆较多,加上很多运输入厂原料和出厂产品的外来车辆。视频中就有这么一则案例是因为厂内司机酒后驾车将另一名工人碾压,厂内都规定了车辆和行人的区域,如果司机能遵守交通规则,员工都严格按照路线行走,并且在路上不追逐打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是可以避免这类事故发生的;还有成品库,每天叉车频繁进出产品,行车要吊阴极铜和阳极泥,如果大家不避让叉车,随意在吊物下行走,迟早会酿成不堪设想的惨剧;质检中心虽然是相对安全的单位,但还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如取样工到各生产单位取样时,不遵守现场安全路线;员工携带明火或易燃易爆品进入化验中心储气室及药品室;在取强酸强碱溶液时不遵守操作规程;使用车床不佩戴防护眼镜,长发不入帽,不扎好袖口,戴手套操作;使用高温炉时,不戴好耐高温手套;使用振动磨样机时,不压紧装置盖好盖子,运行期间离开岗位。这些我们司空见惯的违章行为,都是会酿成大祸的导火索。

生命在逝去,家庭在破碎。安全不是做给公司看的,而是在保护我们自己,因自己的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事故的发生不单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更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尽的伤痛。亲爱的同事们,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安全工作,守护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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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事故案例观后感

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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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厂里组织观看了安全警示教育片,片中的场面使我心里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触动很深。每一个事故案例都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安全事故通过声像传播的方式,再现事故现场,血淋淋的事实提醒着人民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短暂的一瞬间,一时大意成千古恨,亲人沉浸的悲痛中,呼喊毫无意义,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辈子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讲只有一次,生命中最珍贵的是家庭、亲情、爱情........当然这一切瞬间消失时,留给生者是不尽的悲痛。

什么是安全?对于我们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人身不受伤害。而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即使是手上破个口子,也会让人承受一定的痛苦。除了重伤,有的失去了工作能力,有的长期卧床,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给自己和家庭增减了无尽的伤痛,特别是工亡事故,几乎所有人此时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家庭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至亲至爱,他的逝去,使子女失去了父爱或者母爱,年迈的父母逝去的依靠,使朝夕相处的爱人失去伴侣,这种伤痛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企业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就会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很难子啊短期内消除。

一幕幕悲剧的画面,虽然只是在安全宣传教育片上看到,但这一幕幕却是真实的发生了,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无情的灾难里,有多少人因意外事故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散人亡呢?大多数的灾难都是由于当事者无视安全法规造成的,这一幕幕的惨剧本应该是可以避免的。

我们应该深刻接受事故教训,扎扎实实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以此来消除事故的消极影响,弥补受到各方面的损失。

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树立起“安全为了自己”的主动安全观,从个人的幸福、家庭的幸福这个角度,主动的想安全,从小处着眼,从小时抓起,把安全工作做好做实。

其次要坚决杜绝违章行为,事故的发生绝大数都是人为造成的,说到底就是违章造成的。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主要源泉,只要我们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遵章作业,规范操作,事故就是远离我们。

再就是学习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光有安全意识还是不够的,要做到自我保护,我们还要有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这就需要我们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在实践中多掌握安全技能,并把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现场,落实到行动中去,安全有规程,操作有标准。工作在忙,任务再紧,都要对照标准,尊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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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案例三:当孩子邂逅西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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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西瓜虫,本是一个孩子随机观察到的现象。作为教师,应跟随孩子的步伐,敏感地去捕捉孩子感兴趣的教育信息,通过孩子的自主探索活动,引领孩子真正走进科学,体验科学发现的乐趣。在一次由孩子邂逅西瓜虫后生成的观察认识型科学活动——《认识西瓜虫》中,我对教师的引导作用有了一些思考。

尊重和支持幼儿自发产生的兴趣和观察点,增强幼儿主动探究的积极性

皮亚杰曾经说过,如果说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还有什么价值的话,那就是对儿童观察能力的训练。这句话虽然有失偏颇,但起码也表明了观察对儿童学科学的重要意义。巴甫洛夫的实验室里也有这样的座右铭:“观察,观察,再观察。”由此可见,科学家的研究也离不开观察。

案例偶然的邂逅

雨后的早晨,小朋友跑来告诉我:“老师,地上爬出来好多小虫子。”当教师发现幼儿的兴趣点在西瓜虫上时,就敏感地抓住了这个非常好的教育契机。

我们将西瓜虫宝宝小心翼翼地请进用鞋盒自制的昆虫盒内,并提供给孩子人手一只放大镜。活动中,通过层层递进的提问来引发幼儿的学习动机。如在第一次自主观察中,我们提问:“你看到了什么?”让幼儿对观察的事物有了初步的认识与印象。在第二次细致观察中,我们提问:“你有什么新的发现?”来激发幼儿内在的学习动机。

教师抓住了孩子的兴趣点和观察点,从西瓜虫的外形特征入手,把对活动计划的关注转化为对童心的关注,并引导幼儿在学习中观察,在观察中学习。

教师的引导

西瓜虫并不是一年四季都常见的,所以孩子并没有在意它的存在。五、六月份的雨后,是西瓜虫出没最为频繁的时候。孩子们对动物有着天然的感情联系,虽是偶然观察到的现象,但充满好奇,急切地想知道有关它的所有问题。比如,它有没有眼睛?有没有鼻子?是怎么走路的?它住在哪?它吃什么?它有朋友吗?它有敌人吗?等等。因此,当孩子邂逅西瓜虫的那一瞬间,教师就应该利用这种从生活中发掘的学习题材,促使幼儿对科学产生亲切感,拉进幼儿与科学之间的距离,引导孩子积极主动地去探索身边的科学知识。

适时帮助幼儿形成问题,使幼儿获得主动探究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无意识的邂逅以后,教师应引领幼儿去进一步触摸科学,感受科学。

案例 邂逅之后的相识

当有幼儿说出它的名字叫西瓜虫时,教师适时提出:“为什么要叫它西瓜虫呢?跟它的外形、长相有关系吗?它的名字根据什么而来的呢?”幼儿再次用放大镜进行深入观察。有的孩子说:“西瓜虫身上有一条深一条浅的花纹,象西瓜皮一样。”有的孩子说:“我轻轻碰碰西瓜虫,西瓜虫就蜷起来了,圆圆的,象小西瓜一样。”此时,答案的正确与否似乎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孩子们在整个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因此,教师的适时引导,并提出有价值的问题是激发幼儿主动学习的先决条件。

教师的引导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始终给予孩子充分的自主学习空间,把围绕西瓜虫进行的观察、讨论、寻求正确答案等机会都交给孩子,引导孩子通过观察到的现象,了解为什么它的名字叫“西瓜虫”,而不是直接告知:“小朋友,今天我们来认识西瓜虫。”这样的引导主要是发展孩子自主学习的兴趣,培养主动探究并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在于掌握知识的多少。

幼儿与同伴之间的互动是重要的教育内容

案例 相识后的相知

在“进一步了解西瓜虫的生活习性”这一环节,教师给孩子提供了自制大昆虫盒。昆虫盒内为小西瓜虫们创设了一边干燥、一边潮湿的环境。教师通过提问引发孩子猜想:“西瓜虫喜欢潮湿的地方还是干燥的地方?并说说自己的理由。”接着,孩子们有的选择西瓜虫在“用太阳表示干燥的指示牌下”,有的选择西瓜虫在“用雨滴表示潮湿的指示牌下”,双方通过辩论的形式说出各自的理由。有的孩子说:“西瓜虫喜欢在干燥的地方,因为这样就不会觉得冷。”有的孩子说:“西瓜虫喜欢在潮湿的地方,因为它会怕热。”有的孩子说:“西瓜虫喜欢有太阳的地方,因为太阳晒在身上很暖和。”还有的孩子说:“下雨的时候,我就喜欢踩水,觉得很好玩,西瓜虫也喜欢有水的地方”……最后孩子在明确实验目的后,再通过亲自操作、观察,进行“西瓜虫找家的试验”,验证自己的猜想。

教师的引导

虽然是科学活动,但良好倾听习惯的养成也是非常必要的。猜想、辩论这一环节目的是让孩子学习倾听、质疑。倾听他人的发言也是相互学习的过程。至于质疑,从儿童发展的角度来看,如果儿童总是在还没产生疑惑的时候就先得到了答案,孩子就失去了探索的需求。如果儿童在任何时候都依赖从成人那里获得答案,那么,他们对所有事物的解释都缺乏自己的想象和理解,他们就会彻底怀疑自己的能力,从而失去成长的自信。因此,养成质疑的习惯对于幼儿自信心的发展能起到促进的作用。

其次是多种表达方式。此环节主要是鼓励幼儿用语言表达观察中的做法、想法和发现。有的活动教师可引导幼儿把他们观察到的现象用图画的方式记载下来;有的活动教师可引导幼儿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情绪体验。在此次活动中,通过观察和游戏,幼儿理解了“蜷”这一现象,从而大胆地用动作、体态来表现自己的观察、发现等等。

无论是良好倾听习惯的养成,还是多种表达方式的培养,出发点都是为了引导幼儿与同伴相互学习,从而习得与他人不同的经验。

支持幼儿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不断开发、生成和深化教育内容

与西瓜虫的相逢、相识到相知,教师给予孩子充分的自主探索时间、空间,使孩子能积极主动地自我建构知识经验,在与环境的积极互动中自我成长,自我提高,自我发展。当然,怎样引发幼儿后续的探究兴趣,使孩子对身边的事物充满兴趣与期待,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去思考。

案例 相知后的期待

活动即将结束,教师抛出了一个具有开放性和挑战性的问题:“你还希望知道有关西瓜虫的哪些事情?”这下,孩子们的思维再一次活跃起来。有的问:“每只西瓜虫长得都是一样的吗?”有的问:“哪个是西瓜虫爸爸?哪个是西瓜虫妈妈?”有的问:“西瓜虫会说话吗?”有的问:“西瓜虫的家是什么样子的?”还有的问:“西瓜虫会生小宝宝吗?”等等。多么富有想象力的问题啊!“这么多的问题还需要我们去一一解决,那我们回去问问爸爸妈妈,查查百科书,上网去找找,我们一定会发现更多关于西瓜虫的秘密,对吗?”

教师的引导

“有关西瓜虫,你还希望知道什么?”这个问题,你说它是激发幼儿继续探究的欲望也好,是引发幼儿的进一步思考也好,是拓展幼儿的经验也好,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关注幼儿的需要,始终使幼儿对身边的事物保持高度的兴趣,并期待下一次的邂逅。

邂逅无处不在,它不分地点,不分时间;邂逅是一种偶然,更是一种发现。教师只要适时引导,真正做到将学习的主动权还到孩子手里,就一定能引领孩子真正去喜欢观察、善于观察、学会观察并期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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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_学习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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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造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阶层?如何成为一名令人钦佩和尊敬的优秀法官?什么是我们法官应有的贡献?什么是我们法官骄傲的人生?

如何做法官?做一个什么样的法官?这是个老问题,然而这样的问题却常议常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如何打造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阶层?如何成为一名令人钦佩和尊敬的优秀法官?什么是我们法官应有的贡献?什么是我们法官骄傲的人生?在夜深人静之时,在忙完了一天的案件之后,我们该有点思考和准备。在不久前召开的昆明法官大会上,我谈了一点自己的感言、感悟。愿拿出来,与法官同仁们一起交流,互学互勉。

一、做一名有信仰、有理想的法官

一个有信仰的民族是有希望的民族,是一个坚不可摧的民族,一个有信仰的人是有前途的人,是一个坚定不移的人。法律必须来源于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法官除了信奉法律,没有更高的权威。只有信仰法律,司法才具有终结纠纷,平息纷争的实际意义。法律信仰不仅是支持我们搞好事业的精神动力,而且更是保证我们国家是否成为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没有法律信仰,法律是苍白的、法治是无望的。法官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正义,良法也会成为死法。所以,作为一名法官,法官必须怀着一颗谦卑的心,在内心确立对法律的信仰,严格依法办事,忠诚法律,信奉法律,要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信守者、法律秩序的缔造者、法律运行的领航者、法律正义的完善者。

在推进法治的进程中,法官必须充满理想,我们不在乎今天站在那里,重要的是我们明天将朝那里去。改变中国的法治状况,法官不是旁观者、指责者,民众把我们看成是正义的化身,法治社会的成败与我们息息相关,法官必须树立高远的理想,要对自己职业的高贵性和艰巨性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勇敢地迎接时代和历史赋予法官的期望和重任,为民众树立楷模,为法治树立丰碑,把法官职业打造成人生中最值得拼搏和希望有所贡献的事业。

二、做一名有素质、有水平的法官

法官的名声与尊贵来自于他的真才实学,来自于他的素质与水平。良医能妙手回春,庸医则能变相杀人,好工匠能铸造出锋利无比的宝剑,一般工匠只能打造出铁器而已。法官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智力劳动,专业性、技术性很强,必须经过严格的职业训练,必须具有娴熟的审判技能、扎实的基本功,一个好的法官,应该是个好的名医,是个好的工匠,应该是个有着高超技艺的法律专家。一名好的法官,不仅需要法律家渊博的专业学识,而且还需要科学家敏锐的观察力,政治家精于调和的中庸之道,哲学家透彻事理的聪明睿智,社会学家对民生的关爱和国情的关注。

法官的素质和能力应该是全面的,深邃的,应该体现在他能通过庭审明察秋毫、查明事实,应该体现在他能通过裁判释明法律,止纷定争,应该体现在他具有敏锐的洞察能力、敏捷的判断能力、透彻的分析能力、理智的自控能力、理性的决断能力、令人信服的说理能力等方方面面。

三、做一名有良知、有大爱的法官

“只有热爱人的人才可以审判人”, 掌握了法律知识,可能仅会断案,但不一定会判好案。只有怀着让当事人满意、为人民负责的强烈感情处理案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事业的根本。我们法官是人民的法官,离开了人民,法官就会发生错位。当心中没有人民的时候,就不可能成就什么大的事业。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好欺,自己也是百姓。把人民丢了,与人民有距离,就失去了司法审判的源头。

胜败是执法的结果,人格乃无言的丰碑。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律本身的刚性外,还有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和人性关爱的柔性。将冷酷的法条演绎得出神入化,使人们对真善美产生恒古的永恒追求,法官必须充满人文主义关怀,“板着脸办案”只能是我们的外在形象,而法官的内心必须充满对人民的热爱和温暖,必须对百姓应有的尊重。法律是死的,法官是活的,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去办案,要把司法的公正、司法的温暖传递给人民群众。救济民权,减轻民负,解除民忧,保障民利,实现民愿是挂在我们心中的使命,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帮当事人所难则应当成为我们落在脚下的行动。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百姓对法律和执法机关的信任,往往来源于对我们人格和人品的信任,来源于我们身上所表现的一言一行的感觉和感受。在公正的范围内应勿忘慈悲,对事,要像包公一样,严肃执法;对人,则要像雷锋一样,热心善待。人格是法官的生命,司法判决是法官“人格”的完美答卷,判决必须经过道德的过滤,经过良知的洗礼。面对证据要求实,面对事实要至尊,面对当事人要至善,面对法律要至爱。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内不愧心。惟有法官完美的人格,才是法律正义的保障。

四、做一名有气节、有操守的法官

法官手握大权,既是时流的明镜,又是人伦的雅范,处在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风口浪尖”上,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有守者乃能定争,无瑕者方可律人,己之不廉,而欲正人,从古至今,未曾有过。法官有气节、有操守,就能做到不为财动,不为情动,不为名动,不为利动,不为苦动,不为难动。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官只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超然物外,独善其身,才能做到明察秋毫,明辩是非,无私无畏,留芳千古。

赢得社会的尊重,法官必须在社会的交往中与人群保持一定的距离,远离掌声和鲜花,远离喧闹的人群和灯红酒绿的生活,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法官有了气节和操守,身上就有一种力量和魅力,就能征服当事人,催化或影响社会,就能不负社会的寄托和民众的期望,而且还能给这个社会带来了新风正气,带来和谐希望。

法规有度民心顺,法官无私民意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这对国家有利,对自己有福。堂堂正正审判,干干净净做人不仅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更是法官的发展之道。

五、做一名有大局、有大义的法官

知识在脑海中得不到实践的洗礼,只能是纸上谈兵。法官不是按部就班、对号入座的机械手,不是法律的复印机。脱离中国的国情和特殊的语境,孤立办案,就案办案,只能陷入片面和狭隘。司法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法官当然需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政治眼光和良好的政治修养。

法律还是世俗的学问,不能自绝于社会之外,法官除了精通法律,依法办案外,还应该是通晓人情世故的练达之人,司法的主要目的不仅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而且更重要的应该是修补破损的社会关系,“只有老百姓信任法律,中国法治才有希望。”所以,法官要深明大义,眼光向外。我们的工作作得好不好,成效大不大,不能看一时一地,最终要看将来和长远,要放在更大的背景下思考问题,坚持审判不忘发展,执行不忘稳定,妥协不忘公正。

法官的大义应该体现在把矛盾化解,把对立减轻,把纠纷消除上。表面上我们处理的是个具体的个案,背后关联的却是无数的纠葛与影响。所以,法官要学会平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兼顾情理、事理和法理的协调。只有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加社会对司法的认同感,司法审判才有生命力,审判空间才会更加开阔,裁判结果也才会被社会所接受。也才能真正实现权利被尊重,义务被恪守,禁令被牢记。

六、做一名有责任、有影响的法官

“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这一古训,不仅是对从政者的要求,也是衡量法官是否称职的标准。作为一名法官,求社会公平正义之真,务公正高效之实。以法为是,以民为天,以公为上,这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

案件无大小,百姓利益无小事,纠纷的处理凝集着法官的决疑能力、整合水平和平衡技巧。每一天都是重复的、单调的,而每一件案件都是不同的、精彩的。法官不可成为社会的公众人物,但一定要成为社会的知名人物。法官置身其间,不仅是在判断是非,分清曲直,伸张正义,惩恶扬善,而且还担负着教化公民、导向法治的职能。法官秉持中立,公正裁判,昭告天下,既是最好的示范,也是对于法律理性与天理常规的最佳演绎。一份判决书就是自己手中出去的作品,判决书不仅是写给当事人看的,也是写给天下人看的。一案既出,事关身家性命,很多人在盼着你、盯着你、惦着你,白纸黑字,万目专注,民众是永远潜在的阅读者、监督者,更是义不容辞的批评者和传播者。小小的一纸判决,承载着正确解释法律、充分宣示正义、合理判定冲突、培养法律精神的重要功能,法官必须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掂轻重,必须战战兢兢、兢兢业业,必须化全部的经验与智慧为社会的和谐留下完美的句号。

七、做一个有作为、有远见的法官

法官是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承受者,是“刀尖上的舞者”。条件差,工作累、待遇低,高风险,高难度、高诱惑,关系缠绕,外部压力,民众误解。法官必须敢于担当,有所作为。要在世俗的社会里,学会痛并快乐着,学会安定自己的心灵,热爱自己的事业,要学会经得起一切艰苦的磨炼和时间的拷问,经得住权力、金钱、人情的引诱和考验,知难不难,迎难而上,知难而进。

人生是短暂的,法官的经历是宝贵的,担任法官的时间有限,然而对公平和正义的捍卫却是无限,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祖国的法治事业,把自己的职业作为神圣的事业孜孜不倦地去追求。这样的法官人生才有意义,才值得人敬佩。

置身于知识经济时代,法官不能吃老本,不能凭老资格、老经验办事。高门槛、强竞争,法官必须有开放的意识,有创新的思路。要有与时俱进的紧迫感和“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发展才是硬道理,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放松。要努力学习,善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紧跟时代步伐,敢于否定自我,超越过去,要提高对哲学、文学、美术、音乐等高雅艺术的鉴赏能力,提高文化层次,培育高雅品位。努力把学习作为掌握知识、增强本领、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自觉地多一点学习、少一点应酬,多一些思考、少一些浮躁,把学习内化为一种责任意识、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通过学习,拓宽视野,增强底气,开新局,建奇功,立伟业。

2_学习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做一名合格的法官有很多难题,需要不懈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需要很高的司法成本,然而,转型期的法官,不能盲目奢望,需要呼唤顺境,也需要在逆境中浪遏飞舟。

司法的第一个难题是效率与公正的问题。这个司法难题一直成为我们永恒的司法话题。年结案率、均衡结案率、31项指标,历史给予考核者巨大的工作空间,但各种考核即使转化为司法责任制,也会在很大程度上产生一些艰难的权衡和抉择。难道公正不比效率优先吗?难道立案登记制度不是一场向全社会的司法神圣的宣誓吗?

回答这些问题如此简单,又如此艰难。这一切取决于干警的承受力。当效率制约公正时,当案多人少已经不堪重负时,我们需要一种加班的承受力,需要在保障制度不能解燃眉之急的情况下,有紧急处置能力。曾经有两个问题一直诱惑我思考,一是大医院里为什么始终实行挂号制度?这个问题在立案登记制度运行中豁然开朗。医院里的挂号制度赋予医生量力而行的工作支持,用牺牲效率的方式保证了诊断质量。一名医生一上午10个病人,原则上雷打不动,超负荷必然引起误诊率的上升。当一名法官可以承受200起案件时,他可能面对的是300起,或更多一些,公正不是口号,审限也是内部措施,丝毫不能撼动外在的压力。法官比医生的挑战要大得多。

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有承受效率的坚韧精神。在当前的情况下,牺牲效率也是牺牲公正。任何一种职业都离不开奉献,法官这个职业,当效率和公正的难题无法解决时,很难舍弃效率谈公正,很难背着那么多未结案,依旧坦然处之。法官这个职业需要钢铁精神,也需要特殊时期法官独有的淡定、承担。任何一位经过案海拼搏的法官无疑得到了一种非凡的锻炼,收获了一种特殊的肯定,这种职业素养诠释的不仅仅是“为人民不计功利,想事业甘于奉献”的精神。

司法工作的第二个难题是关于法官知识的整体较量。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法院,法官的整体知识结构呈现下移的趋势,越来越多的法院拥有知识分子,法院干警的知识素质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尽管如此,在市场起决定作用的社会变革中,无论是法律知识的变化,还是法律所涉猎的每个行业领域里的知识,都一直挑战着法官的能力。弥补社会知识的不足,在法官专业领域不断更新本领域里的知识,有如下方法:用学历激励自己系统地再学习;用专家论证会夯实案件知识;参与出国考察、境内外培训。

进入互联网+的时代,全国各级法院的法官们用零距离分享彼此的文书。文书更加拉近了法官职业共同体的交流,文书更能表达法官的思维和文化底蕴。尽管,文书的问题还是存在的,司法文书的公开增加了法官团队的工作量,舆论的监督带来了巨大的司法压力,但是,在全社会法律知识饥渴的时代,优秀的司法文书对全社会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正在不断升温,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了解一旦变成“文书”化,很多问题能够迎刃而解。

我们在文书的表达上,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可以进一步用博大精深的中国语言打造司法文书的文化性、趣味性、说理性,法律与文学的结合为法官开辟了司法文书的广阔天地。

然而,知识的更新是缓慢的,也是残酷的,集知识与经验于一身的法官更面临着新老交替。《我们老了》、《回家的路》……这些微视频刷新了朋友圈,让我们在司法改革中既满怀希望,又掩埋心中之痛。

司法工作的第三个难题是本土化的完成。我们走过了理想主义的时代,从大学的那一天起,我们一直被理论武装,全面吸收一切进步的法律制度、理念和方法。当面对现实,我们开始认识到:本土化的重要性,理想直面现实的重要性。太超前的法律会水土不服,太滞后的法律会阻碍社会的发展,我们虽然是严格的司法者,但是,我们心中法律的戒尺为公正而生,我们为之奋斗的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法律,是能够发挥我们公正价值、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

当我们面对一个个案件时,如果是类案,我们在公正和社会稳定之间不断地研究现时的法律,寻求法律智慧的最大公约数。即便如此,法律仍会捉襟见肘,法律剖析的问题层出不穷。如果是新型案件,我们又特别希望一起案件的裁判除了定分止争之外,具有一定程度的超前性,能经受住未来时间的考验。前瞻性并非一句空话,落入实处,需要给予法官一定程度的试错机制,培育法官的思想尤为重要。独立性、创造性是法官的差异化素质,这些素质容易破解司法领域里的各种难题,真正把当事人的需求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公正需求,始终坚持法官的人文情怀和专业性,最终取信于当事人。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很多问题不是个案的具体化问题,而是个案面临的普遍性问题。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案件中涌现出的深层矛盾涉及深水区的问题,一方面裁判统一性需求加大,另一方面,对法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法官不能简单地理解本土化,法官透过案件观察社会,抓住本质问题解读案件的焦点,法官的能力便是社会解决问题的能力。

司法工作的第四个难题是身上具备法官的素质。我们现在对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都有了初步的了解,作为一名中国的法官,我们一直在改革开放中加强与这些国家的法官进行学习、交流,促进我们自身素质的提高。评价法官素质的标准是多元的,有的呈现出人格的魅力,有的呈现出化解矛盾的能力,但大部分法官体现出对裁判规则的职业追求。比如,2016年,五台法官陈昶屹的事迹在青年法官当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再比如,广东惠阳“许霆”案判决书,引起了大家广泛的阅读,法官的成熟裁判背后是对这一理论问题的学术共识,二者完美的契合堪称时代“优秀的判决”。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司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要求。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社会进步已经进入到职业化阶段,各个行业都在进一步升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不仅仅是司法队伍的追求,全社会的职业素质都在大幅度地推进和提升。我们还要看到另外一个问题,当两种以上的学术观点难分彼此时,任何一种观点都是利益的调整,审判长应尊重诉求利益的表达,在诉、审、判一致的程序问题中发挥推动力,力促每一个环节的专业性,使案件从初始到审结呈现出司法的民主和最后观点无可争议的说服力。虽然案件有多数意见,必然有少数意见,但无论是多数意见,还是少数意见,不是轻而易举的结论,真正疑难的案件,即使少数意见,也有令人信服的说理。

医生在给重症病人治疗的时候,尽管会有几种方案,但每一种方案都是有底线的,是优中选优。法官在裁判中的不同意见也是如此。律师与法官共同的专业性要求裁判必须有专业水准,司法的公信力在于社会对裁判有稳定的预期,可以实现专业能力方面的毋庸置疑的信赖。

做一名合格的法官有很多很多的难题,需要不懈努力。近日,北京市政法委召开党建会议,有8位马彩云式的政法干警为司法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法官这个职业虽然高尚,但很多法官面临着生计问题,也有的法官,背负着很重的家庭责任,经不起家里有生病的人。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需要很高的成本,正义是需要成本的,然而,转型期的法官,不能盲目奢望,需要呼唤顺境,也需要在逆境中浪遏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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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冲击法庭打骂法官最高可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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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 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 情节严重的。”

【背景】近年来,报复法官、暴力抗法等恶性事件屡屡发生,当事人不尊重法官,甚至辱骂法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遭到侮辱、诽谤和威胁,最后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经过各级复查,没有任何问题,还不得不去接访。

将相关行为入刑,有声音指出,此举不仅有利于维护法官的人格最严,也有利于其专心办案,毕竟法官的职能不是充当“矛盾救火员”或“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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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做合格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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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法官的天职就是服从法律,但单纯服从法律就能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吗?回首十几年的审判历程,我逐渐体会到如何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法官。

要勤于学习,不要书生办案。要想做一名好法官,必须要不断地学习,因为法律在不断地更新,形势变化也很快,不学习就永远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所以我一直很勤奋地学习,潜心钻研法律业务。刚开始办案的时候,认为自己只要照着书本上的知识就能办好案,但后来发现很多案子照本宣科根本解决不了,即便是判了,效果也不好。后来,有一位老法官真诚地告诉我,多读书没错,但不能读死书,要学以致用,要活学活用。的确,法律不仅是条文,而是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官要学习的也不仅仅是书本上那些知识,还要了解国情和社情民意,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矛盾纠纷。

要勇于实践,不要机械执法。法官这个职业更多地需要经验,而这个经验恰恰来源于实践,必须通过实践,通过历练不断地成长,不断地走向成熟。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凸显,很多纠纷都归结到法院来解决,因此,我们要广开思路去解决问题,通过多元手段,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去化解矛盾。

要善于思考,不要舍本逐末。有人说,司法权就是判断权。法官这个职业需要的是理性的分析和思考,没有经过思考的判决就像庸医在治病,弄不好就会治死人。因此,我们每判一个案子,都要认真分析,考虑每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作出裁判。

但我们知道,实践中的确有些案子错综复杂,无从下手。这时,我们要抓住案件的主线,抓住主要矛盾,保证办案方向不偏离。

要富于同情,不要感情用事。做法官要有善心,要有同情心,我在从事信访的时候经常接访,尽管有些信访人情绪很激动,甚至无理缠访,出言不逊,但我还是尽量克制,认真地倾听他们的诉求,有理的尽量想办法解决,有困难的尽量给予救助。给他们讲真话,办实事,从不食言,从而赢得老百姓的信任。

当然,有同情心不代表感情用事。我们审理的一个棚户区改造的案件,政府拆了1300多户,剩下的4户认为补偿低拒绝搬迁,起诉要求确认政府拆迁行为违法。诉讼中,我们发现政府拆迁行为合法,原告生活也确实有困难,但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势必会引起信访,影响当地的稳定和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通过其他渠道给予当事人合理的救助,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同时,给他们摆事实讲道理,通过讲情理、事理、法理,他们终于接受了法院的判决,保障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

要敢于担当,不要意气用事。有人把法官比喻成刀剑上的舞者。的确,法官是个充满挑战的职业,在这场挑战中,我们要敢于担当,只有敢于担当,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改革提出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就是这个道理。

要想真正担当起来,前提必须要有高尚的职业操守,精湛的法律技艺和成熟的政治头脑。我们曾审理一考生诉教育行政部门侵犯受教育权案件,该学生属于典型的高考移民,教育部门严格执行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不批准报考本科。当时,考生上网炒作,找媒体介入,引起社会关注。我们顶住巨大的压力,在保障学生考试权的前提下,将执行法律和执行政策做到了高度的统一,最后,该考生认识到了错误,按规定上了专科院校。教育部门对法院敢于担当的工作精神给予高度的评价。

在我看来,审判是一门哲学,是一门艺术,必须用心去经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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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案例事件素材

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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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媒体报道,美国FBI得到消息,美国可口可乐总公司内部员工偷取可口可乐饮品的样本及机密文件,企图出售给百事可乐。

消息一经公布,迅速在全世界引起震动。大家都知道,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是饮料业中一对水火不容的竞争对手。试想,如果百事可乐取得可口可乐的配方,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口可乐将有可能迅速垮掉。然而就在人们为可口可乐庆幸,不断追问是谁提供了情报时,可口可乐高层却表示,向公司和有关当局提供情报的其实是百事可乐。这下,人们迷惑了,谁都不明白百事可乐为什么不利用这个机会,扭转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境况,而非要帮助可口可乐呢?

无独有偶。20世纪80年代初,史蒂夫·乔布斯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共同创立的苹果电脑公司,在其富于创新的“苹果”计算机系列享受到成功的乐趣的同时,比尔·盖茨和保罗·艾伦共同创办的微软也刚刚发布它的第一款操作系统。这两家企业不断发展,在相互竞争中不断壮大。随后,苹果在竞争中落后于微软。到1993年,微软已经统治了计算机市场,而苹果则开始艰难挣扎。到世纪之交时,苹果通过开发新产品,大刀阔斧进行品牌的复兴。尽管微软依然占据着PC行业的头把交椅,但苹果凭借新产品iPhone再次成为能够与微软帝国抗衡的对手。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则新闻被记者挖掘出来。事实上,微软公司一直在帮助苹果开发软件。2004年,微软和苹果合作,除了共同升级Office外,微软还宣布将单独推出一款面向采用英特尔处理器的苹果机的Office软件。随后,人们又发现,在过去20年来,微软一直在帮助苹果机开发软件。可以这么说,正是有了微软的帮助,苹果才能艰难地克服困难,迅速拉近了和微软的距离。

上述两个事例,让人们很不理解,为什么不共戴天的对手要暗中帮助对手呢?强者帮助弱者,大家也许还能理解,为什么还会出现像百事可乐这样弱者帮助强者可口可乐的事情呢?百事可乐公共关系高级副总裁多林对于人们的不理解表示:“我们只是做了任何负责任的公司都应该做的事。竞争是激烈的,但必须保持公平与合法,我们帮助可口可乐就是不能让它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它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这让人们不得不想到,在20世纪90年代,可口可乐为了帮助不断下滑的百事可乐,在不经意间透露出要在街头建立无人看管的销售饮料机,以此提高销售额。获此消息后,百事可乐迅速在销售占主导的亚洲地区一些城市的街头设立销售饮料机,这大大提高了百事可乐的销售量,扭转了下滑的趋势。

其实,帮助对手也是一种竞争智慧。在竞争中,不论是强者,还是弱者,都要记住,一定不要让对手离开你的视线,即使要伸出援手也要确保这一点。只有在若即若离中,才会有危机感和紧迫感,才能激发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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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交通事故案例观后感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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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年小学生交通事故中,光一个城市的死亡率就达到每20天2人,交通事故案例观后感。昨天还在学校里跳着皮筋,今天就躺在了那无情的车轮下,伴着一声声惊叫,一起起交通事故也发生了,下面看一个交通事故的案例:

1990年6月6日12时许,江北区鲤鱼池小学学前班学生杨洋,男,6岁。中午放学爷爷接他站在校门口准备过路回家,这时他妈妈站在路对面喊他,杨洋就挣脱爷爷牵他的手,向马路对面跑去,刚跨进马路两三步,就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北京牌吉普车撞倒并从身上碾压过去,当场死亡。

这是一个多么让人痛心的故事呀,一个刚刚6岁的小男孩,只是因为一时的疏忽而丧命在车轮之下。虽然政府已经发给了每个小学生一顶小黄帽,可它的试用期只有1年。在这一年中,学生的交通事故达到了“零”的突破,可过了一年,一起起的交通事故又发生了。我没怎么样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

首先,我们应该告诉每一个小学生,过马路时要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时要看清来的车辆,是否与自己相差200米远,如果车速快,应该在400米左右时过马路,而且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过马路时不要玩游戏或是踢足球,也不要跑,如果是大车就要等它过完了,在过马路。

再有,司机朋友都要注意了,每所学校前面都会有一块警示牌,上面写的,前方是学校,请慢行。可有的司机却不把这块牌子当回事,便“嗖”得一声开了过去。运气好的,什么事也没有,运气不好的,就又要麻烦警察叔叔和120一次了。

其实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有一次,我去上学,校门前堵得非常厉害,车几乎都不能动了,观后感《交通事故案例观后感》。我也没有看看其它的车,就从这得夹缝中间走了过去,碰巧,这时,车移动了以来,幸亏司机看见我了,一个急刹车,没有把我撞倒。要是换一个喝了酒开车的司机,那我就不能坐在电脑前敲打着这篇文章了。

还有一次,是绝对的事故了。一天放学,我看见了一个我非常讨厌的朋友,那时我正在过马路,也没看前面有没有车,就直接跑了过去。谁知,一个刚放学的小伙子一边骑车子,一边还在听MP3,也没有注意到我,就连人带车一起倒了。不用说,我也受了伤,只不过是手和腿擦破一点皮罢了。

所以,小学生朋友们,我们的生命是来之不易的,在过马路或骑车子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别再让你们的爸爸妈妈担心,也别再麻烦警察叔叔和医生护士了,好吗?答应我,一定要注意安全!

[交通事故案例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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