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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狼的作文(实用19篇)

亦羊亦狼,亦柔亦刚,不畏凶顽,作伴美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亦羊亦狼,亦柔亦刚优秀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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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励志小说2:《全景式创业商战小说:狼战》——冀勇庆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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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强是国内最大电信设备公司太阳的常务副总裁,由于性格等方面原因,他与太阳总裁华正奇不和,于是从太阳出来创立了业务相同的哈勃公司。哈勃发展很快,吸引了大批的太阳员工前来投奔,并得到了风险投资的帮助,对太阳公司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为了对付哈勃公司,太阳成立了专门的打哈工作是,不惜一切代价从电信运营商和企业网两个市场对哈勃进行全面封杀。周子强喜欢上了美女魏吟荷,却没有机会向她表白,没想到新来的CFO陆岩松叶爱上了同一个女孩,两人无论是在工作习惯,还是在感情上都发生了严重的冲突。站稳脚跟的哈勃准备去美国上市,志得意满之际,公司的重要资料却意外泄露,由此遭到太阳重重一击,上市基本无望,在对电信运营商大订单的争夺中也最终落败。周子强与风险投资人的关系彻底破裂被赶出了公司,哈伯最终也被太阳收购,作为交换条件,周子强被迫回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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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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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狡猾、阴险的象征,可在这本书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外一面——充满爱,不溺爱,坚强,有梦想。

文章写了一头母狼与猎狗周旋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四头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于是非常偏爱黑仔。蓝魂儿因不服而经常抢黑仔吃的,但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十分健壮,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所以抢不过黑仔。紫岚想把黑仔培育成一头健壮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可是,黑仔在独自觅食的时候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心血付诸东流。她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儿的不屈服的性格,在紫岚手下,也成熟起来。可幸运有没有将在他头上,蓝魂儿在冬季觅食时被兽夹住……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可双毛在最后关头臣服于狼王,被狼王咬死为了完成遗愿,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紫岚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从而放弃自己爱慕的伴侣,让自己子孙来完成自己的遗愿。到了生命的末端,为子孙们不会再被可怕的金雕所抓去,为了不再酿成惨剧,于是与金雕同归于尽。这种伟大的母爱感染了所有人,不再让人感到狼是阴险的、冷血的。

告诉我们人和动物独有善良与凶残的一面,不要只看到他们凶残的一面,而是要去体会他们的爱。比如说紫岚的母爱比很多人的母爱大得多,好得多。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像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维持家庭,晚上还要来辅导我们并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记住他们的名字不要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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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披着狼皮的羊作文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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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只羊趁主人不注意就逃走了,取下墙上的一张皮,披在自己身上 。 羊披着狼皮,在院子里兜着圈子,它看见一只小公鸡和一只老母鸡卧在鸡棚里晒太阳,心想:我去逗逗******!它大摇大摆得朝鸡棚走去。眼尖的小公鸡看见了它,大喊道:“咕咕咕!狼来了”!顿时,鸡棚里乱作一团,叫声四起,鸡儿们东躲西藏。

正在闭目养神的狗,听到鸡棚里的尖叫声,就赶到鸡棚旁,一看“狼”来了,后腿一蹬,前腿一跃,就向“狼”扑去。“狼”没想狗来得这么快,吓得急忙往后退,想对狗说明情况。可狗凶猛异常,岂能容“狼”分说。“狼”只得同狗周旋,它使出浑身解数,与狗周旋。

兔子们从洞里蹦出来,前来助战,猫大将也前来参战,兔子蹬一腿,猫一爪,狗连扒带咬,“狼”终于倒下了。

狗扒开狼皮一看,原来,是羊,大家呆住了。“这是怎么回事呀?”正当大家迷惑不解时,倒在地上的羊醒过来了,忙说:“误会,误会,都是误会!”

虽然是一场误会,可它检阅了动物的本领。要是真的有狼来,这个大家庭,一定会打它个落花流水的。

[披着狼皮的羊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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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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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太消失了,我们短期内没有敌人了!”村长大声宣布,“但是我们也不能放松警惕,也许灰太狼还会回来的。”

喜羊羊每天呆在实验室里,不断地研究新武器,还为“羊村”围了一圈“电栏杆”,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科学家。平时还不忘锻炼自己的身体,还在“羊运会”上获得了二等奖。

懒羊羊本来就很爱吃,现在没有灰太狼经常的进攻,更加爱吃了,不过现在它为了自己能做出美食,去学习做厨师,想不到懒羊羊竟然有做厨师的天赋,它做的美食竟然名扬四海,吸引各个羊村的羊都来到这里品尝懒羊羊的美食。

沸羊羊更爱运动了,跑步、跳高、跳远、跳绳……样样都拿手。每届的“羊运会”一等奖得主都是他。不仅是这样,它还成了著名健身教练,让每只羊都学会了武术。

美羊羊整天都跟着沸羊羊学习武术,曝晒于烈日下,原本洁白的皮肤也变得黑漆漆的,成了一只“非洲羊”。

热闹的羊村生活就这样有序展开,但没过多久,村长的预言成真了——灰太狼回来了!它驾驶着移动城堡,向羊村开火。不过小羊们早有准备,喜羊羊使用新型武器把移动堡垒炸掉,然后沸羊羊带领所有小羊打败灰太狼。

灰太狼死了,童话故事画上了完美的句号。我们要随时保持斗志,随时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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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国女王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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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女王》这本书,它讲了一个叫紫葡萄的母狼嫁给了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并生了五只小狼。在日曲卡雪山的冬天找食物很难,狼群面临着饥荒,那五只小狼中有一只小狼饿晕了,狼王盔盔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儿女倒下,于是便冒险从一只孟加拉虎口中夺取食物,可是失败了,狼王盔盔被孟加拉虎咬死了,而为了阻止狼群里的公狼为了争夺狼王的无尚荣耀而引起的群内战争,从而导致整个狼群崩溃、解散,狼群中的一个年迈的老母狼自动向紫葡萄臣服,紧接着,许多狼也跟着进行仪式,最后有一只公狼因为不同意让紫葡萄当狼王而被逐出狼群,之后,紫葡萄在狼群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带领狼群去攻击野牦牛,可是她的决策失误了,不仅没有吃上牦牛肉,还让大公狼小嚏死于野牦牛蹄下,第二次紫葡萄带领狼群到可怕的北斗沼泽抓捕小野猪,可是大公狼黑三为了帮大家抓捕小野猪落入了沼泽,紫葡萄舍命相救,在那之后,当狼群要去吃它们储藏起来的猪肉,大公狼歪歪勃想闯入狼群,结果他没有向新狼王表示臣服就没法进入狼群,在晚上,狼王独自一人出来饮水时,歪歪勃向狼王表示绝对服从,于是它回到了狼群。在第二年春天,帕雅丁狼群意外围住了宿敌宛莫沙狼群的王后和一些小狼,紫葡萄网开一面放走了它们。在那之后不久,紫葡萄的狼王权威收到了挑衅,歪歪勃甘心上演苦肉计重塑了狼王权威。第二年冬天,那只曾经把盔盔咬死的孟加拉虎又来了,紫葡萄带领狼群战斗,眼看着大公狼一个又一个死去,狼群就要被灭掉,宛莫沙狼群出手帮助它们,把孟加拉虎赶跑了,最后两个狼群合二为一,紫葡萄又胜任狼王。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的震惊了,我心目中狼的形象完全被颠覆了,原来狼在人们心中是十恶不赦的,但看完这本书后,让我觉得狼这种动物变得像狗一样,有一种鲜为人知的性格。狼是群居动物,狼群有着极为严格的等级制度,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狼王,狼追捕猎物都是靠集体的力量。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锁定猎物,实施跟踪,观察,找准时机,迅速发动进攻,狼群都密切分工合作:身强力壮的大公狼自然是进攻的主力,几只狼合作,轮流追赶,直到拖垮猎物,最后狼群蜂拥而上,分食食物。

我觉得它们的狼心并不坏,遇到危险都会奋不顾身地去救同伴,而且它们遇到困难不退缩,会勇敢地面对,所以我们以后遇到危险和困难也不能退缩,要像它们一样勇敢地去面对。

一般所有群体都是以雄性为王的,而本书中的狼王是雌性的,狼王紫葡萄从有狼不服她到两个狼群合起来,她都是狼王。这里就不难说明雌性不但有雄性的勇敢、拼搏,还有雌性的智慧,和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它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伟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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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披着羊皮的狼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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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只阴险的

草原霸主——狮子命令狼:“你狼太占我们的食物资源了,所以我任命你为后勤部,为我捕食食物。”狼被吓得不敢说话,只好照狮子的办。

每次狼捕到食物都要先献给狮子濡滑鲜嫩可口的内脏和上等的肉,自己只能吃下等的肉渣。一直到有一天,狼终于忍不住了,但是他对狮子也无可奈何,于是他想出了一个绝妙之计。

一天,他在自己家装睡,狮子大王肚子饿的直贴肚皮,只好找上门,“老狼,今天的食物呢?”“对不起,大王,我生病了,今天不能给你捕食了,但我知道哪里有食物。”“哪里?”狮子听了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那在距离我家30千米,有群羊,我都是在那里抓羊的。”狮子听了,心急如焚“快带我去!”“没问题!”狼阴险的笑了笑,“这狮子真笨,我生病了,还能走30千米吗?”

不一会儿,狼便领着狮子到了人看管的羊圈,狮子连忙扑了上去,狼趁机宰杀了一只大肥羊,把身上的血腥味洗掉,披着羊皮趁着混乱进入了羊圈,“啪——”随着一声枪响,狮子便倒在了血泊之中,放牧人过来,一看,开心的赞叹:“啧啧,虽然死了一只羊,但得到了一张色泽鲜美的狮子皮,也是不错滴。”

放牧人转身就走,这时狼假扮成羊,与羊亲近,渐渐羊把他当成了自己要好的同伴,狼博取了羊的信任,一场腥风血雨即将刮起。

第二天早上,放牧人哼着歌,“咦,不对,一,二,三……怎么少了一只?难道我数错了?再数一遍,一,二,三……真少了。”放牧人左思右想,“难道,昨天,有肉食动物来过。对,一定是这样,今晚加紧防守。”

晚上,放牧人巡视着,狼一看想:这还怎么下手,哦,有办法了。狼一直往另一只羊身上靠,放牧人因为注意力一直在外面,所以毫无察觉,狼不轻易间地想:人类还真是愚蠢的动物。

放牧人一看又少了一只,勃然大怒,“到底是谁干的,分明没有动物过来怎么还少!”放牧人慢慢冷静下来,想:这样的话,说明问题出在里面。他当时看了一眼狼,狼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牧羊人径直走向狼,狼顿时做好扑咬的动作,牧羊人感到危机感,拿起了枪慢慢走去,突然一个停顿,“怎么可能他是狼,是我想多了吧。”

晚上,狼知道现在自己已经暴露了便把羊圈里的羊趁着放牧人睡觉一只只运回去,但是他正运第一只羊,“别动!”狼顿时一惊,下意识的回过头,放牧人把枪已经对准它的脑门,这时狼才知道,他在和一个人,站在世界食物链顶端的动物,狼在死之前在悔恨,为什么自己会动歪脑筋,但这已经晚了,“啪——”随着一声枪响,狼便暴毙在羊圈里,眼睛还瞪得大大的,仿佛在后悔自己的行为。

从此,草原恢复了宁静,也少了一匹无恶不作的狼,与一只愚蠢的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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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的生活作文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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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是卑鄙的?”

大家知道吗?现在,好多人都说狼爱啫杀动物。其实呢,狼,它们并不爱杀害动物,他们杀害动物,它们只是要需要填饱肚子而已。一匹狼,它吃饱了,即使是经过它最喜欢吃的动物身旁,也不会随意杀害。

有人说:“狼是凶狠的,是狡猾的。”但是,我却是喜欢狼。它们热爱自由。然而,凶狠,换个词不就是勇敢吗?狡猾,不就是聪明灵敏吗?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察觉了狼的另一面。在草原上,它们总是艰难地生活着,从不放弃生命。它们热爱生命,勇敢,不像羊一样,懦弱,胆小。人们杀害狼,是因为它们吃了人养的猪、牛、羊……要不是大多数狼的勇敢和坚强,它们哪能活到今天?要不是它们聪明灵敏它们早就被世界所淘汰。就连那些聪明灵敏的狼,也需要谨慎,有一点不小心,也会被人类夺取生命,被世界淘汰。

狼杀动物充饥不行的话,那人杀狼又算什么?

[狼的生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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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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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看了一本名叫《王梦》的小说。小说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紫岚有四个孩子,老大黑仔,老二蓝魂,老三双毛,还有一只小母狼叫媚媚。紫岚很期望这三只小公狼中有一只成为狼王,他要训练的就是黑仔,因为黑仔很像他的父亲黑桑,黑桑的梦想就是成为狼王。

紫岚要帮黑桑完成这个梦想,所以从这三只小狼中选择了黑仔。一天到了喂奶的时候,黑仔冲上来就要喝奶,紫岚看见黑仔喝奶的样貌像狗一样温柔,就一下子把他给蹬开了,黑仔惨叫一声,身上留下了一串鲜血。紫岚告诉黑仔:“狼的本质就是残忍。”黑仔呜咽了一下,又用像冰雪一样的眼光看着紫岚。这是蓝魂却喝起了奶,黑仔冲上去与蓝魂在地上斗成了一团,因为黑仔比较壮,所以力气大,一下子就把黑仔打到了角落。紫岚看到后十分高兴,以为她认为这是狼王的眼神,这是狼王的性格。

有一次,黑仔追一只兔子,跑到了一里多远的地方才咬死了它。但这时一只金雕飞了过来,黑仔不明白金雕是它的天敌,他的本领还不足以对付这只金雕,所以直到金雕的身影盖在了他的身上,他才感到不妙,可是已经晚了,金雕一下就把它抓住了,虽然他还在拼命的反抗,可是已经无济于事了。紫岚回来看见了这一幕心都碎了,于是他又把目光陆续转向了蓝魂和双毛。虽然蓝魂和双毛最终也都很出色,可是也都因为种种原因遭到了不幸。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狼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是一样的,狼的母亲期望自我的孩子成为第一,就像我们的妈妈也期望我们是最优秀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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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战狼二观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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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最后一幕,出现了我国公民护照,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当这行字出现在大荧幕上时,全场掌声雷动。那一刻我觉得,吴京想做的,想通过《战》这个系列电影表达的情感与内核都已经传递到了观众的内心,不只是军事动作片的激情和燃,还有一种叫做民族自豪感的东西在升腾,在发酵。

电影开场的一段6分钟的水下一镜到底戏,其实整整拍了半个月,面对洋流、大雾、体能、配合......这些难题,每天长达十多个小时的水中拍摄,吴京 连续26次跳水尝试,拍到体力透支被抢救。4000多个镜头、历时10个月的拍摄、他18个月在特种部队的摸爬滚打,《战狼2》的诚意真是可见一斑。给敬业的导演点个赞!

贯穿整部电影的动作场面更是恢弘,从开头的水下激战,到冷兵器的近身格斗,直到最后的坦克大战,用扣人心弦都不足以形容场面的激烈!六场大战都能保持着这样的紧张节奏和强烈的视觉冲击,不得不说,吴京的武术底子再加上他精益求精的态度,这动作戏不可能不好看!

吴京饰演的冷锋也成长了很多,我在系列电影中最喜欢看到的部分正是一个人的变化与成长。冷锋在经历人生重大变故后变得沉稳,却也更为锐利,为了找到自己爱人的下落而深入非洲的战乱地区,他是一个优秀的中国特种兵,也是一个007式的英雄。有勇有谋,但也要面对生活的起起落落,他有着杀伐决断的果敢,也有内心柔软的一面。电影中的感情戏段,让他更有血有肉了。

从演员的角度来看,吴刚老师不愧是老戏骨,身上完全看不到“达康书记”的影子,单手换弹匣也是把老兵的能量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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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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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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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学作文:红太狼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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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会回来的!…”又是一个平底锅,灰太又被红太狼打飞了出去。只有单纯的小灰灰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爸爸又飞了…”

《喜羊羊与灰太狼》自播出以来就深受孩子们喜爱。大家喜欢足智多谋的喜羊羊,可爱萌物懒羊羊,憨厚班长暖羊羊,虎头虎脑灰太狼,但是应该没多少人喜欢爱欺负灰太狼的---红太狼吧。

一个一个,聪明可爱的正面角色,总是被整,倒也不乏几分谐星气息的反面角色,怎么也让人讨厌不起来。

相信红太狼的‘平底锅技术’都让大家记忆犹新吧。虽然,她常用这家伙欺负灰太狼,可是这也是她表达爱的一种方式,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情从平底锅发挥的淋漓尽致。小皇冠、红黑相间的裙子,一排拿在手大小不一的平底锅,似乎成了红太狼的标志。

有人说,红太狼真好,可以天天欺负灰太狼,灰太狼还任她打,可谁曾想,自从来到青青草原,灰太狼都没有抓到过一回羊,红太狼虽然打他,可是对他仍不离不弃,灰太狼有危险的时候,她也会万分担忧。

她也是个贤内助,她总会在灰太狼没有主意时给他提醒,虽然最后依然没成功,但是她的用心也让人感动。

每一年的电影,总是让他们历经坎坷,每一次危险,她都心系夫子,完全不顾自身安危,实为可贵!这样的狼,虽为配角,但也同样让人喜爱难以忘怀!

[小学作文:红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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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作文读后感之狼王梦

全文共 1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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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又重温了一遍沈石溪那本不朽的名著《王梦》。看完之后,我有所感言。本来,我对狼的看法是那么无情冷漠,但是,自从看了作家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之后,我对狼的观点瞬间改变了。原来,我想象中狼的坏印象和真实的狼好品质,真是天壤之别。

五只狼崽的出世

故事主角,是一条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失去了它的伴侣黑桑,但它的肚子里,却怀着黑桑和它的孩子。

一场疾风骤雨里,怀着孩子的紫岚难忍饥饿,于是走投无路,到羊圈去偷羊。结果被看羊圈的猎狗发现,它们俩厮杀周旋中,紫岚艰难的产下了五只狼崽。由于下着狂风暴雨,其中的一只狼崽被猛风暴雨吹打,被活活地冻死了,这只狼崽,就这样被严寒夺取了生命。

紫岚最得意的孩子黑仔没了

还有四只狼崽,一母三公。紫岚看中了这三公里一只全身乌黑,模样相似黑桑的狼崽,还给它取名为黑仔,它把做狼王的希望都寄托在黑仔的身上了。紫岚非常偏袒黑仔,把最大的奶头让给它,最好的食物都给它,紫岚对黑仔的过于的爱子之情在其它孩子的面前毫无掩饰。黑仔和它死去的伴侣黑桑一样,又猛又胆大。黑仔总爱独自出洞玩耍,不喜欢与其它姐妹互动,紫岚却很放心,又很欣慰,黑仔做狼王的梦想就在眼前了。但鬼神不测,偏偏这时候,饥饿的金雕出现了。它仔细的观察了四周的情况,发现母狼竟然不在狼崽的身边保护它,金雕窃喜极了,便冒险冲向毫无知情正在玩耍的黑仔。就这样,紫岚最出彩最优秀的孩子便轻而易举的成了金雕的腹中之食

蓝魂儿也随着离开了

黑仔没了,紫岚没来得及伤心,便匆匆开始把做狼王的梦想又寄托在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的才能也不比黑仔差多少,它的身上也有像黑桑一样的精神,一股子的猛气,身姿一样的敏捷,脑袋一样的聪明。紫岚细心喂养和训练,蓝魂儿也快成为了和黑桑一样优秀的大狼犬。过了冬,春天的时候,狼群就会聚集在一起,来篡夺王位。

可惜啊,风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冬天的那场雪,把蓝魂儿的生命和紫岚让蓝魂儿做狼王的梦想通通画上句号:狼群解散前,它们一直饥饿地徘徊在雪地上。忽然之间,在前方看到了一只肥羊,蓝魂儿用敏捷的身姿超越了其它的狼,自己先冲了上去。结果是猎人的陷阱,又大又坚硬的夹子直接夹住了蓝魂儿的身体。这么刚硬的夹子,别说是狼牙咬不破,就连锯子都锯不断。紫岚不忍心让蓝魂儿被这可恶的猎人残忍杀害,便一口要下它的喉管,在紫岚的安抚之下不知不觉的死去。就这样,都快成为狼王的蓝魂儿却意外被猎人捕猎时所放的夹子而失去生命,紫岚的狼王梦,又再一次的破灭了

双毛也在夺王位的最后一刻失去了生命

黑仔,蓝魂儿都为了要做狼王的梦想意外间接死去,现在,只有双毛了。可是紫岚很失落,双毛从小瘦弱胆小,软弱无能,而且从小到大都妄自菲薄、自轻自贱。这个问题对于想要双毛成为狼王的紫岚来说,是多么困难,但是足智多谋的它,却想出了一个让双毛脱离自卑,让它变得趾高气昂的一头狼。

冬季,紫岚带着媚媚和双毛去捕猎。每次捕猎,双毛总是最累的一个,但它吃得食物,却是难以下咽最难吃的东西,这是对双毛的侮辱和打击啊!紫岚和媚媚一次又一次用这样的行为去打击它,双毛就这样饥肠辘辘忍气吞声了好久。有一次,双毛忍受不下去了,它的自尊心终于爆发了。那时候,紫岚已经斗不过博硕肥腯的双毛了,而且把紫岚打得都瘸腿了。虽然紫岚成了坡脚狼,但它兴奋又欣慰,自己的儿子终于不做胆小自卑鬼了,而是顶天立地,斗志昂扬的大狼犬了。

春季一到,双毛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去篡夺王位了。鸡皮鹤发的洛夏已经斗不过年轻力壮的双毛了。胜负完全明显,双毛快成为头狼了,但是,在最后关键的时刻,洛夏却哀鸣了一声,这一声,竟然勾起了双毛的小时候的自卑自弃。双毛失了手,也失去了生命。它不是死在了头狼洛夏的手里,而是死在了自己自卑的回忆里。

紫岚把做狼王的梦寄托在子孙上

没了,什么也没了。紫岚的努力都白费了,而且把所有儿子的命都搭上了!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因为做狼王的梦想而死去。紫岚也老了,难道,它和黑桑的梦想都破灭了吗?这时候,女儿媚媚和一条优秀的大公狼产下了五只狼崽,其中有两只是公崽。紫岚欣喜若狂,但它又担心曾经伤害黑仔的金雕又打起它子孙的主意,便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在它跟金雕同归于尽之前,它希望,它的子孙,能为它圆了这个狼王梦。

《狼王梦》,这是一个关于狼的一个故事,关于爱的一个故事,关于执着的一个故事,关于梦想的一个故事。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后成为顶天立地,能呼风唤雨的头狼,不惜代价、坚持不懈地锻炼培养它,为了让孩子能当上狼王,连自己的幸福和生命都能丢弃。所以说母爱博大深入水,母爱是如此的无微不至,母爱无价无可替代,母爱且行且珍惜。

[作文读后感之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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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读书笔记怎么写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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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仅仅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我却阅读了一遍又一遍,感慨万分。

我对狼的认识彻底改变了。人们常说狼十分狡诈,“狼狈为奸”就常用来形容狼的本性。但如今,我却不这么认为了,书中的紫岚不是很伟大吗?它作为一个母亲,含辛茹苦地把自己的狼崽养大,教会他们狼生存应该掌握的本领;它为了让孩子们成为一匹顶天立地的“狼”,实现让孩子成为狼王的梦,不惜自己瘦成皮包骨头,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作为母亲,它出色地履行了它的职责。

动物亦然,何况于人。天下所有的妈妈,从她们的孩子出生开始,就满怀着一个神圣的梦:希望自己的儿女们,成为一个聪明、优秀的孩子!

我的妈妈,也是如此。从小望子成龙心切的妈妈,不仅在生活上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带我或鼓励我到处旅行,行千里路,长见识;妈妈还会设法给我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敞开买书,汲取精神食粮是妈妈给我最大的“权利”;炎炎夏日,妈妈还会盯着烈日,满头大汗地送我去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假日活动,每次回答家里,我总能感受到妈妈已经是筋疲力尽、腰酸背痛,可是,她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累、道过一字苦,却总是笑呵呵地看着我每一个细小的进步。

母爱,是天底下最无私的爱!《狼王梦》书中的故事,现实中一则则的故事,让我更明白了这两个字的真谛。妈妈是母爱的源泉,母爱从妈妈这里奔泻而出,母爱,就好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寻找未来的路;母爱,就如同清晨的露水,浇灌着我们成长,使得我们从小草长成参天大树;母爱,就好像一首悦耳的乐曲,温暖了我们的心房……

读懂母爱,让我们去试着理解每个母亲对于孩子神圣的梦,试着让我们跟母亲们一起,努力去实现自己和母亲对我们的梦,让每一个母亲的梦能实现,让每一个母亲为我们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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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为狼辩护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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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心目中,一直是一种凶狠毒辣的动物,就拿狼的成语和谚语来说吧。“豺狼当道”、“引狼入室”、“狼狈为奸”……。;“狼头上长角——装样(样)”、“狼吃狼——冷不防”……有关狼的成语、谚语数不胜数。可,细心的你一定会发现,这些成语和谚语好像有点千篇一律。讲什么呢?还不都是贬狼呗!从古到今,人们都有一个定向,认为狼是个坏家伙,认定了它们就是恶魔!

然而,恰恰相反,在蒙古草原上,游牧民族却将狼视为他们的神,神圣不可侵犯。龙,是我们古代人民所虚幻出来的动物,封建时代作为帝王的象征,也是一直视为我们华夏民族的图腾。而蒙古族,则将狼——这种实实在在的动物作为自己民族的图腾。想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狼教会了他们生存。

狼是一种充满智慧、充满团队精神的动物。狼时常成群捕食,在捕食的过程中,有着人类的智慧,善于使用埋伏、迂回包抄等计谋。可以说,狼也是一种懂得使用人类兵法的动物。蒙古族人通过长期地观察狼的捕食过程,也渐渐的学会了这些计谋。在蒙古草原上,只有少少的几个蒙古汉子,就能管理上百只、上千只、上万只绵羊,这,不在是从狼身上学来的吗?

母爱,大家千万别以为只有人类才拥有。大家可听过“虎毒不食子”这句话吧?在动物界,母爱也是同样存在的。在狼的身上,这种爱则尤为凸显。每当自己的孩子身处险境时,母狼都会极力地保护自己的孩子,万不得已的时候,甚至可以舍弃自己的生命,以换取自己孩子的未来。这,一点也不夸张。你若不信,可以去找毕淑敏的《母狼的智慧》和肖潇的《母爱的较量》这两篇文章来看一看。

狼其实并不吃人。人常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河水不犯井水,狼其实也懂得这个道理。如果你没有伤害过狼,那么,狼也不会凶狠的对你。有一位猎人,他一生没有杀过狼,当他遇到狼时,狼也没有把他吃掉。因此,一些关于狼无缘无故吃人的事完全是胡说八道的。

对于狼,我们要改变看法,不能再用老眼光去定位。狼,并非是凶狠毒辣的代名词,而是团结、充满智慧、充满爱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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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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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浙江卫视上看了一部非常精彩的动画片,那就是《喜羊羊与灰太》。

在事实中,狼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抓到羊并且吃掉,可是这部动画片往往与事实不同。在动画片里,写的是狼与羊之间战争。羊群中有聪明伶俐的喜羊羊、活泼可爱的美羊羊、性格开朗的沸羊羊、强健有力的.暖羊羊、好吃懒作的懒羊羊、博学多才的慢羊羊、公平公正的软绵绵。狼有脾气暴躁的红太狼、以恒的灰太狼。在战斗中虽然灰太狼百战百负,但它从不灰心。它失败时最后一名话是“我一定会回来的”。不像其它狼一样输了一次就放弃,做了羊的服务员,还得吃羊专门吃的青草。在我们生活中有人在挫折面前就放弃,在这一点上他们不及灰太狼,这样下去我相信灰太狼一定会吃到羊的。

现在我才知道了,困难是上帝给我们一次考验。我们要像灰太狼一样去面对困难,这样就能克服困难、打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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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盛世承平下的一匹受伤的独狼作文

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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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承平下的一匹受伤的独——读李白

一提到李白,人们头脑中往往涌现出的是他那卧蚕眉,单凤眼,飘逸潇洒的仙容道貌,是他那“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式的狂诞,是他那让掌权者丑态百出的“御手调羹,龙巾拭吐,国舅捧砚,力士脱靴”,是他那“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强做不合作,是他那……是的,我们头脑中有太多的“那”想要喷涌出来。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从李白的诗歌中读出了一种超越常人想象的孤寂,读出了一种隐藏于诗歌表象背后伴着焦灼而来的苦涩。读着读着,头脑中原先本来十分清晰的李白的形象却逐渐变得模糊起来,最后模糊成了一头走在旷野中的“狼”。耳畔也不再是那原本铿锵豪迈的诗歌声,而渐渐变为了深夜旷野中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的狼的嗥叫。这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笔下的魏连殳。如果说魏连殳是“五四”思想大潮退潮后失去目标的一头受伤的狼,那李白就是盛世唐朝承平时代一头无意闹入文苑的受伤的狼。

清代诗评家赵冀说:“国家不幸诗将幸,赋到沧桑句便工。”那么,国家“幸”的时候,即天下一统,承平盛世的时候,诗歌该“幸”还是不该“幸”?再细究一下,心怀壮志,渴望建功立业而又生活于承平时代的人是“幸”还是“不幸”?

就像人不能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李白也不可能超越他自己生活的时代。这就决定了李白只能通过出仕才有可能实现他的“济苍生”“安社稷”的政治夙愿。

姑且不论李白是否真有治世的才能,单就承平时代而言,统治者需要的不再是敢于批龙鳞,逆龙颜的诤臣,而是善于粉饰太平,精于歌功颂德的弄臣。而李白特有的傲岸不屈的个性决定了他不可能放弃自己人格的独立、生命的尊严而成为上下专营、溜须拍马的“适应时代发展”的弄臣。

这样,无数人向往、无数人羡慕的李白生活的盛世唐朝就成了李白表面“幸”中深藏的大不幸。

李白无意用诗歌粉饰太平,却用诗歌凑出了盛世最强音,李白无意于在文坛扬名却赢得了生前生后名,李白有意于仕途却仕途不顺,“一事无成”,李白渴望受皇帝赏识成为管仲、诸葛亮一样的人,当朝的“管仲、诸葛亮”却是口蜜腹剑的李林甫、靠裙带登显位的杨国忠。

悖谬,一切都显得那么悖谬。

盛世唐朝容得下四海的文化,却堵死了李白一展政治才华的途路,虽然这种政治才华也可能是三流的。李白自身的大不幸成就了后世人的大幸,使后世人有幸一读太白那风格多变、自然天成的诗作,后世人的大幸却又是以李白一生的大不幸,一生的孤寂为代价换来的。面对此情此境,李白是该哭还是该笑?那后世人呢?

“愿生命化作那朵莲花,功名利禄全抛下。”抛不下功名的青莲最终也只能幻化成一匹受伤的独狼,在盛世唐朝深夜的旷野中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用诗歌的形式发出狼的嗥叫。

[盛世承平下的一匹受伤的独狼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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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狼王梦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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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母亲,都会对孩子倾其所有,为了孩子不惜一切代价,温柔的呵护着自己的子女,哪怕是,生性凶残的。但,如果是个有着锲而不舍的意念,对狼崽有着高远的期望的母狼,她的爱,将是复杂的、凶残的,比如——紫岚。在尕玛尔草原上,紫岚用自己特殊的母爱,为孩子撑起了一片蓝天。

紫岚的丈夫,是一个有野心、有抱负的公狼,每一天,他比任何一个狼都过得痛苦,他比任何一个狼都更想当上狼王。就当他准备的万无一失的时候,他却意外的死了。痛不欲生的紫岚,将全部的期望都寄托到自己的狼崽身上,放弃了其他狼的追求。可造化弄人,她那健壮优秀的长子,因为一时大意,成了金雕的俘虏,她又将希望放在同样优秀的蓝魂儿身上,蓝魂儿的敏捷、胆识都明显超越了同龄狼,但却魂断捕兽夹,剩下,只有懦弱瘦小的双毛,和女儿媚媚。尽管双毛如此胆小怕事,但紫岚从未放弃自己的“狼王梦”,她和女儿媚媚一起欺凌、折磨双毛,希望唤起他内心深处的狼性,双毛果然不负他的期望,变得无比勇猛,甚至得到了和洛戛斗争的机会,可在危难关头,他却回复了懦弱的本性,惨死在洛戛的狼爪下。紫岚失望了,他想再找一只公狼陪伴,可是,此时的她,早已老态龙钟,自己曾经的追求者也爱上了女儿媚媚,媚媚怀了孕,紫岚大喜,可媚媚却和她反目成仇,最终,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和老雕同归于尽。

紫岚是爱自己的狼崽的。当当她暴打黑仔、蓝魂儿时,当她折磨双毛时,她的心也在滴血。当媚媚爱上一只毫无作为的草狼时,她奋不顾身,哪怕女儿会因此记恨她,也要阻止他们,如果不是紫岚,媚媚怎么会再遇上年轻健壮的卡鲁鲁呢?最后,她又是为了自己的子孙而死。

紫岚又好像不是爱自己的狼崽的。如果她爱,为什么又让她的狼崽经受那么多本不应经受的磨练。又千方百计地阻止女儿嫁给吊吊。

紫岚用自己的一切哺育了自己的后代,只为了后代里能有一只成为狼王,这不就是“望子成龙”么,母爱是伟大的,它会传给一代又一代,我相信,紫岚的后代里一定会有一只杰出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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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只受伤的狼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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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受伤,在这冰雪覆盖着白茫茫的大草原上,独自一个,一瘸一拐地拖着虚弱的身躯挣扎着走着,没有方向,没有目标。

我突然停住了步,低下头舔了舔脚上的伤口,就是这条腿,就是这条被子弹打穿的腿使得我——狼群未来的狼王,被抛弃于草原中。五天了,已经五天了,我的狼群,你们过得怎样?是不是仍然称霸草原?我不禁抬起头,仰望着茫茫的星空,发自心底地嗥叫出一阵哀鸣……

我仍然记得如今的狼王——我的父亲,在宣布要让我——这个过去狼群里最强壮的战士即如今最大的包袱,要独身留在雪原之中,我曾从父亲坚毅的眼中看到那一闪而过的忧伤……这就是我们狼族永恒不变的法则——由于大自然中的弱肉强食使得我们不得不抛弃弱者从而维持实力。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都以此为荣。但竟想不到,如今,我却成了那个弱者,被抛弃于冰冷的雪原中。就当我望着狼群逐渐远去时,心中涌出了强烈的责任感与如同烈士般的悲壮和自豪的心情。然而,母亲却在此时悄悄地而又深沉的回过头来,眼中带着闪闪的泪光,霎那间,我的心碎了!

找遍的了整个雪原,都没有食物!如今的我,筋疲力尽,假使我面前出现一只兔子,也许我都抓不住了,这该是多么讽刺啊!好冷…真的好冷…我的身在颤抖着,我仿佛听到了死神的召唤!不!我不能死呀!我…我还要回到狼群中!

我仍然拖着虚弱的身躯挣扎着走着,脚部的剧痛使我每走一步都好似在上刀山般,我看到鲜血从伤口不断地流出来了,把雪地染得一片鲜红;我听到自己沉重、急促的呼吸;我感觉自己快不行了,此时的我,只想再看一眼我的狼群!只好忍着剧痛,向着狼群离去的方向奔跑起来……

然而,又是一阵剧痛,使我一下栽到雪地上,这次,我可能的确是不行了!完全没有力气挣扎,只任得寒风无情的吹着我。突然,在我前方仿佛有狼群像我走来…是我的狼群吗?没错,是我的狼群!可是,我不行了,我要死了,再见了!不!是永别了,我的父亲,我的母亲,还有我的狼群!

夜,愈来愈深。在远处,响起了狼的嗥叫…在雪原上,有一只狼正被怀念和遗忘着……

[以狼为话题的作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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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别被狼爸式教育遮望眼作文

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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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萧百佑的四个孩子中的三个被北京大学录取,他的口号是“三天一顿打,孩子进北大”,只要孩子的日常品行、学习成绩不符合他的要求,就会遭到严厉体罚。被称为“中国爸”。近日“狼爸”萧百佑做客江苏教育电视台。没想到在现场遭到南京众多专家、学者质疑,不过“狼爸”毫不示弱,坚称自己是“全天下最好的父亲”。

正如前段时间华裔教授蔡美儿以“虎妈”之名名噪一时,这位国产的“狼爸”,因其棍棒教育走得更彻底,大有夺“虎妈”风头之势。正像彪悍的“虎妈”引发了中国教育一场大讨论,人们也围绕“狼爸”的“三天一顿打”争论不休。这样的争论,暴露了当下中国父母们在如何教育孩子问题上的焦虑、茫然、浮躁和功利,对现代教育缺乏基本的认知和恒定的原则。

三天一顿打,这种早被淘汰、早被证明为落后的棍棒教育、体罚教育,在现代教育理念早就普及的今天,竟然还在被争论,甚至被当做教育典范——许多家长甚至慕名花钱把孩子送到这位“狼爸”门下接受教育;这位“狼爸”在受到激励后甚至想将自己的教育方式产业化,开门办私塾。落后的教育方式被竞相追逐,实在是我们的教育莫大的退步。

人们为什么会被这种野蛮、落后、原始的教育方式所吸引,关键不在“三天一顿打”,而在“孩子进北大”——“四个孩子中的三个被北京大学录取”成为“狼爸”吸引舆论关注的关键。

如果没有“孩子进北大”,谈到这种“三天一顿打”的体罚和棍棒教育,舆论和公众必会很不屑,必然会立场坚定地认为这是一种落后的、摧残孩子身心的教育方式,应被抛弃,不能随意打骂孩子。可是,因为有了“孩子进北大”的诱惑,有了这个炫目的教育成果的遮掩,人们便是非不分了,失去了清醒的判断和理智。一俊遮百丑,在很多家长看来,只要孩子能进北大,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手段,都是可以的。不是以孩子为中心,不是尊重教育的规律,而是以“教育的成果”来判断。家长为了孩子进北大,可以不择手段。

也就是说,中国当下教育的问题,并非方式和手段选择上的困惑,而是在方向上陷入了功利主义的迷思:只要进名牌大学,就是好教育。不关心孩子是不是接受到完整、科学、全面的教育,不是把孩子当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去对待,不考虑孩子的感受和身心的健康发展;标准只有一个,就是以高考为指挥棒,以进名牌大学为终极目的。教育成败只有一个标准,就是高考分数,就是考大学的归宿。正因为如此,“四个孩子中的三个被北京大学录取”的“狼爸”可以毫无心理障碍、毫不顾及孩子感受地谈论“三天一顿打”。

“虎妈”的教育方式之所以受追捧,也是因为她教出了两个上名牌大学的女儿。于是,以粗暴的教育方式笑傲舆论,舆论不仅不会谴责,甚至会羡慕忌妒并追捧。

对“狼爸”的讨论,暴露了中国教育的焦虑,不知道怎么教孩子,一个“孩子进北大”就左右了他们的思考。

四个孩子中的三个被北京大学录取——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孩子进北大,就算是成功吗?且不说进北大的不一定是优秀的人才,他们的身心是否健康,他们有没有因“三天一顿打”而身心受伤?再说,“三天一顿打,孩子进北大”也许只是个案,类似的体罚和棍棒教育可能多了去了,可有多少同样经历的孩子进了北大,而不是走向一种逆反呢?不能因为“孩子进北大”的表现成果而遮住理性的分析。

赏识老爸谈“花苞心态”缠孩子

[别被狼爸式教育遮望眼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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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写狼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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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寻求自由,宁愿独立人格,自由思想,天天奔跑在大草原上,肆意的猎杀牛羊,尽可能的享受大自然提供的一切美味,吃饱后就躺在草地上,什么都不想,享受阳光和自由的空气,他们是草原的主宰,他们有的是尊严。不过当严寒来临时,他们必须学会抗拒暴风雪的寒冷,学会在厚厚的雪堆下面寻找猎物,时常忍受饥饿的痛苦,随时担心自己冻饿而死。

狼的生活可谓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狗的生活恰恰相反,平时狗只能吃主人剩下的残羹冷炙,被主人吆喝着到处忙活,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只有摇尾乞怜。狗的生活是有保证的,虽然从来吃不到什么美味,但是冬天到来时也不担心挨饿受冻,有主人的庇护,狗们感恩戴德,发誓下一辈子依旧为主人效忠。即便主人肆意的打骂狗们,狗们也多半不敢吭一声,因为听话和驯服是狗们的标志,委曲求全是狗们的标签,为了稳定的饭碗,为了自己老时有一份固定的口粮,一切都认了!

如果把现实生活中的人们进行比较,估计我们大多都是过着狗的生活,稳定安逸,但是永远吃不饱,想离开主人家的狗窝,但是缺乏破釜沉舟的勇气!我感到现实中的年轻人的职业选择大多是做打工狗,而不是做创业狼。可能很多朋友会说,刚出校门的学生,哪里有资本和经验去创业呀?最好的选择就是去公司打工几年,储备点经验和资金,然后几年后有机会的话再自己创业。

其实这样的想法证明是很错误的,一个大学生单位工作几年后,不但赚不到创业所需要的钱,更是无法学到创业的经验与技能。打工生涯学到的东西对创业基本上是没有用的,因为两者的角度不同,思考方式不同,得到的经验体会也不同,只能这么说,打工几年后你唯一获得提高的是打工的技术技能,而创业最不需要的就是技术技能了。

更可怕的是,打工几年后,年轻人普遍会丧失创业的激情,丧失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越来越沉湎于单位之中难以自拔,后来创业的念头只能永远的留在心底,成为永久的遗憾。等到年龄到了40多被老板辞退的时候,才后悔20年前为什么不出来自己创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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