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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我想去美国作文【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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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旅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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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20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来到美国之后,这个时候,我的头已经昏昏沉沉了,照理说,现在是北京时间午夜十二点整,可是美国1月24日才刚刚开始呢!这里的气候很温暖,差不多20度左右,我们也换上了单衣。在美国的大巴上,看看周围的同学与我一样,闭上了炯炯有神的眼睛,准备呼呼大睡了。疲劳的我们累得不成样子,四肢无力,手脚发麻。

大巴车行驶三十分钟以后,就到了旧金山斯坦福大学,哇,这里都是高级建筑耶!有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有栩栩如生的精致铜像,还有让人心旷神怡的花花草草,真好啊!

还不知道斯坦福大学是怎样的吧?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斯坦福大学简称斯坦福,是美国一所私立大学,被公认为世界上最杰出的大学之一。它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斯坦福市,临近旧金山。斯坦福大学拥有的资产属于世界大学中最大的之一。它占地35平方公里,是美国面积第二大的大学。

我们还参观了警察局和英特尔博物馆,参观了这么多景点,肯定有点累了,不久,我们就被安排到了友好家庭里。

哇,三层的西式洋房,走进前花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一只狗,一只猫,在院中顽耍,增添不少乐趣。他们为了我们中国的小客人,专门做了面食给我们吃,但是口味与中国的面食有一定的区别,好像在比萨店吃的意大利面一样。在一楼还有一个150平方左右的后花园,在后花园里我们与国外的小朋友一起做烧烤,非常开心!饭后与他们一起交流中美文化,不过外国小朋友的中文水平也像我们的英语水平一样,不怎么好的,在他们家庭里孩子们很自由,不是那么的受家长的约束,这也是我们中西文化的差异吧,不知他们学校生活是不是这样呢?明天再告诉你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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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美国之旅作文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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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繁琐的手续和紧张的忙乱,我和妈妈今晚9:00终于要踏上美国之旅啦!!

我们首先将由广州经过13小时的飞行到达美国的西部城市洛杉矶,然后从洛杉矶经5个多小时的飞行到达美国中部的明尼阿波利斯,再从明尼阿波利斯经过3小时的飞行前往妈妈将要工作的美国东部新泽西州立大学。新泽西距离纽约只有一个小时的车程,被称为是纽约的后花园,四季分明,风景非常优美。据说现在正是新泽西的深秋,五彩缤纷的枫叶美不胜收,我好期待啊!

不过,说真话,除了期待和兴奋之外,我的心情还有点复杂呢!五年多了,一直在华工附小上学,现在突然要离开一段时间,我还真有些不舍得呢!之前一直盼着签证快点下来,现在我又想参加完运动会再走、又想参加完秋游再走。我真是个复杂的人呢!我们班同学跟我的感觉大约一样吧?真没想到,很多同学还为我准备了临别礼物,公仔、日记本、项链……让我充满了意外、惊喜和感动。张老师还在班上组织了欢送仪式。谢谢老师、谢谢同学们,回来的时候,我一定给你们准备礼物。也会每天跟你们分享我在美国的生活、学习和见闻。

我现在的心情也还有点紧张,因为这次到美国我将在新泽西的中学上初一,因为美国的小学是五年制的,所以六年级就是他们的初一,我要在middleschool,而不是elementaryschool上学了。我能适应美国的学习吗?还是初中的学习呢!我能听得懂吗?

无论如何,我都要加油!妈妈说出了国门的我,就不再只是代表我自己了,还代表着中国的小朋友呢!

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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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美国改良红枫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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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改良红枫是从红花槭中选育的园艺变种和红花槭与银白槭杂交的自由人槭中选育的园艺变种的总称,具有一系列的改良品种,是高大落叶乔木,高度18-25M,树冠椭圆,冠幅12-15M。耐寒性强,耐-35摄氏度,适应中性及微酸或微碱性土壤。生长速度较快,年平均生长80cm-120cm(视水土及土壤肥力)。春天开花,有红色花穗,种子为羽翅状果、颜色浅红。树叶成掌状,长约5-10cm,春天幼芽浅红色,夏季碧绿,秋天为鲜红色,挂色期长、落叶晚。树干笔直,成深褐色,材质坚硬、纹理好。健康的美国改良红枫基本上不受病虫害的影响,其寿命为100年左右。改良红枫系列需要无性方式繁殖(如组培、嫁接、扦插等)。美国改良红枫是发达国家道路绿化的优选树种,日本和韩国每年大量从美国进口。该树种是休闲公园、生活小区、医院、和道路绿化美化的最佳选择。美国改良红枫在培育的过程中有形成了很多不同表现类型的优良品种。我国改良红枫市场上引进比较早的主要有,美国秋红枫,美国落日枫,美国十月秋枫等,他们都是各自有自己的特点。都能够在秋季给人一个崭新的视觉冲击。(美国改良红枫各品种之间的差异可参看本站颐丰资讯的其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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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描写美国文化的

全文共 2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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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 side of the Mall, 14th St NW and Constitution Ave; closest Metro Smithsonian.

If you like kitsch, you wont want to miss the bizarre melange of cultural artefacts at theNational Museum of American History. George Washingtons wooden teeth, Muhammad Alisboxing gloves, and the ruby slippers Judy Garland wore in the Wizard of Oz are set amongdidactic displays tracing the countrys development. Its not so much a center for scholarlystudy as a sanctuary for vanishing Americana, incorporating Model T Fords, old post officesand even a restored, turn-of-the-century ice-cream parlor, which still serves up banana splits.

As you enter from the Mall, directly on to the second floor, a sound-and-light displayshowcases the battered red, white and blue flag that inspired the US national anthem - theStar-Spangled Banner itself, which survived the British bombing of Baltimore harbor during theWar of 1812. The worthier exhibits are also on this floor: an account of the rural farm-basedsociety of the early US stands across from an examination of the mass movement of African-Americans from Southern farms to the wartime industries of northern cities. A lunch counterfrom Woolworths in Greensboro, North Carolina, evokes the sit-in of 1960, while "AmericanEncounters" focuses on New Mexico, looking at how tourism has affected communities such asthe pueblo of Santa Clara and Hispanic Chimayo. On the first floor, the "Information Age"gallery traces communications from Morses first telegraph to Apple Macintoshes, whileseparate galleries display in glorious profusion the artefacts and machines that have shapedmodern America - from lightbulbs and motorbikes to trains and atomic clocks. The top floorholds political memorabilia (much of it over a century old), stamp and coin collections, old TVsets and typewriters, though two final outstanding exhibits inject a serious tone - "PersonalLegacy: the Healing of a Nation" brings together some of the 25,000 items left by relatives atthe Vietnam Memorial in DC, while "A More Perfect Union" deals candidly with the shamefulinternment of Japanese-American citizens during World War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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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美国见闻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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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到美国参加一年一度的“施坦尼斯国际音乐节”。1月25日,我们从上海浦东机场出发,飞了18个小时,横跨太平洋,来到美国旧金山。

这次坐的飞机我从来没有见过。机内,每个座位前都有一个小屏幕。当飞机开飞时,小屏幕上就会出现几个选择:“飞行情况”“娱乐”“健康”“电影”和“音乐欣赏”。我觉得无聊,便选择了“电影”,“电影”中分“巨片”、“中国影片”、“日本影片”、“美国影片”和“韩国影片”。我点击了“巨片”中的《海豚的故事》。这部影片特别煽情,让人感动。但接下来的十个小时左右就难熬了,我就像屁股上长了个钉子似的,不停地乱动。而且,这个航班是要到1月26日下午到达旧金山的,而我在飞机上又睡不着,困死了。

终于到旧金山了。我们先去宾馆将行李放下来,接着来到世界第二大学-----斯坦福大学游览、参观、学习。美国街道宽敞,还特别干净,尽管绿化很多,但地上不见一片落叶。而且我听说,在美国,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等是要罚款200~1000美元不等的,不像我们中国,就罚个五元十元的,也难怪没有美国强盛。

美国对小孩特别关心爱护。有一次,跟我们一起前来参加比赛的安娜妈妈因为安娜自己跑去和别人玩,让她焦急的找了安娜一小时,所以一时气急,轻轻的打了安娜的小脸蛋一下。谁知,过了2分钟,2名警察就跑了过来,说安娜妈妈虐待小孩,要把她抓到警察局去,要不是有个台湾人为她解围,估计她真的要被拘留了。

美国真是一个严于律己的国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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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永别美国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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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经历了三年磨砺,卓别林完成了《舞台生涯》,为了给影片找出路并送子女赴欧洲读书,他准备再次出国。当他动身前申请再入境签证时,移民局来了四位官员。他们带着录音机、打字机和档案材料等物把卓别林无理地审问了三个小时。也许正是这三个小时的盘问,令卓别林下定决心离开美国

一星期后,卓别林拿到了度假6个月的签证。他叫妻子乌娜从银行提取了存款,带上孩子,于1952年9月的一个清晨,登上了“伊丽莎白女王号”客船,开始了去往伦敦的旅程。

到了伦敦后,曾有新闻界朋友采访他,请他说说美国政府和报纸为什么诬陷他。卓别林说:“可能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我的电影从《城市之光》起刺痛了一些大人物;二是我的演说。二战期间我赞成援助俄国抗击希特勒,呼吁开辟第二战场,非美活动委员会就认为我同情共产党。第三,是因为我不愿加入美国国籍。”

事实证明,卓别林逃离美国的决定是正确的。为了转移在美国的财产,乌娜独自一人回到洛杉矶。看护房屋的男仆亨利告诉她,就在他们走后,联邦调查局的人来过两次,盘问了很多事情。在卓别林登上船的第二天,船上转给他一封电报,杜鲁门政府拒绝卓别林返美入境,除非先到移民局的调查委员会去,对某些涉及政治和道德的事情说清楚。对此,卓别林所做出的抉择是放弃美国。1953年4月16日,他来到美国驻洛桑的领事馆将美国移民证交还,并告诉领事先生:“我永远不再去美国了。”这天正是他的64岁生日,他以这种方式来表示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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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美国船王丹尼尔.洛维格

全文共 4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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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洛维格白手起家,完全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创立了一个极为庞大而复杂的、令人不可思议的企业王国。它包括遍布世界的一系列独资或控股公司,覆盖众多产业:金融、旅馆饭店、房地产、钢铁、煤炭、石油化工,等等。此外,他还拥有一支总吨位达500 万吨的庞大船队。

一般人只知道希腊船王奥纳西斯,却不知道美国也有位船王丹尼尔·洛维格,他的财富比起奥纳西斯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他太过于低调,因此知名度远不如奥纳西斯显赫。

孤僻的天才

丹尼尔·洛维格,1897年生于美国密歇根州的南海漫。那是一个安静的小镇。

洛维格的父亲是个房地产中间人。在洛维格10岁那年,父亲和母亲因为个性不合离了婚,洛维格跟随父亲离开家乡,来到得克萨斯州一个以航运业为主的小城——阿瑟港。

阿瑟港是个美丽的小港口,风景如画。那里每天都有进进出出的各种船只,有大油轮,也有小舢板。海浪轻轻冲击着岸边停靠的船只,海天相接的远方有海鸥翻飞。童年的洛维格生性孤僻,不喜欢与别的孩子来往,喜欢独自在海边码头上玩。他最爱听轮船呜呜的汽笛声和啪嗒啪嗒的马达声。他梦想着将来有一天能够拥有一艘属于自己的轮船,乘着它出海远航。

因为对船的着迷,洛维格没念完高中就辍学去码头打工了。他给船主做帮工,拆装修理轮船引擎。洛维格似乎一下子就迷上了这份工作,而且他对这一行有着令人咋舌的灵气和天赋。常常在别人休息的时候,他独自在那里把一些旧轮船的发动机拆拆装装。他每天沉迷于此,不知辛苦。

很多老修理工见他这么用心而又手脚勤快,就很喜欢他,把自己独特的手艺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洛维格的手艺突飞猛进,很快成了一名熟练的轮船发动机修理工。他的名气越来越大。一些出了怪毛病的发动机,没人能修,最后只好送到他这里。由于他不凡的手艺,揽的活越来越多,忙都忙不过来。

几年之后,洛维格干脆辞职,独自开了个修理行。

发现赚钱的诀窍

洛维格租下了一家船厂的码头,专门从事安装、修理各种轮船。

生意刚开始很红火,洛维格积攒了一些钱。可是,这些靠手工活挣来的辛苦钱,一点儿也没能让他满足。20世纪初,西方工业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贫富差距也越拉越大。很多一夜暴富的富翁坐着高级轿车,住着花园别墅,过着极度奢华的生活,而大多数底层民众的生活却越来越贫困。洛维格看到这一切,暗下决心,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他不甘心过穷苦的生活,他要赚钱,要体验成功的那种感觉。

可是怎样才能快速致富呢?

那时,洛维格只有微不足道的一点积蓄,根本不够做生意的资本。再加上他年轻,毫无经验,因此在生意场上磕来碰去,总是不得要领,甚至屡屡面临破产的危机。

有一次,洛维格带着沮丧失落的心情回到家,看着院子里满墙的爬山虎,脑海中突然产生了一个灵感——爬墙虎之所以能爬那么高,还不是因为借助高墙吗?对,要借助别人的力量做自己的事情!

实际上,9岁那年他就干过一件令人称奇的买卖。当时,他偶然听说邻居有条柴油机帆船沉在水底,打算遗弃。于是,洛维格回家向父亲借了50美元,用其中一部分雇人把船打捞上来,又用一部分从船主人手里买下它,然后用剩下的钱雇了几个帮手,花了整整4个月时间把那条几乎报废的帆船修理好。然后,他转手将这条船卖了出去。经这一折腾,他居然从中赚了50美元!

如果没有父亲借给他的50美元,他不可能做成这笔交易。

要想无中生有地拥有大量的资本,就得借贷,就得学会用别人的钱干自己的事,为自己赚更多的钱。这就是洛维格的发现。

不可思议的贷款

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是洛维格当时唯一的选择。

于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纽约的各家银行里都能见到他忙碌的身影。他得说服银行家们贷给他一笔款子,并且使他们相信他有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能力。可是他的请求一一遭到了拒绝。理由很简单,他几乎一无所有,没有人敢冒险贷款给他。

希望一个个燃起,又一个个破灭。

就在山穷水尽之时,洛维格突然想出了一个主意。他有一条尚能航行的老油轮,他把它重新修理改装并精心“打扮”一番,以低廉的价格包租给一家大石油公司。然后,他带着租约合同,去找纽约大通银行的经理,说他有一艘被大石油公司包租的油轮,每月可收到固定的租金。如果银行肯贷款给他,他可以让石油公司把每月的租金直接转给银行,来分期抵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大通银行的经理们斟酌了一番,终于答应了洛维格的要求。当时,大多数银行家都认为此举简直是发疯,把款子贷给洛维格这样一个两手空空的人,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但大通银行的经理们自有他们的道理:尽管洛维格本身没有资产信用,但是那家石油公司却有足够的信誉和良好的经济效益;除非发生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因素,只要那条油轮还能行驶,只要那家石油公司不破产倒闭,这笔租金肯定会一分不差地入账的。

洛维格的巧妙之处在于他利用石油公司的信誉为自己的贷款提供了担保。他计划得很周到,与石油公司商定的包租金总数,刚好抵偿他所贷款子的每月利息。

他拿到大通银行的贷款,便立即买下了一艘货轮,然后动手加以改装,使之成为一条装载量较大的油轮。他采取同样的方式,把油轮包租给石油公司,获取租金,然后又以包租金为抵押,重新向银行贷款,然后又去买船……如此一来,像滚雪球似的,一艘又一艘油轮被他买下,然后租出去。等到贷款一旦还清,整艘油轮就属于他了。随着一笔笔贷款逐渐还清,油轮的包租金不再用来抵付给银行,转而进了他的私人账户。

属于洛维格的船只越来越多,包租金也滚滚而来。洛维格就这样不断积聚着资本,生意越做越大。不仅大通银行,许多别的银行也开始支持他,不断地给他贷款。

天才的思维

洛维格是一个永不满足的人,他觉得自己的脚步迈得还不够大。他有了一个新的设想:自己建造油轮,用于出租。

在一般人看来,这绝对是冒险。投入巨资建造的油轮,万一没人来租,怎么办?凭着对船的特殊爱好和对船舶设计的精通,关键是对船运行业的敏感与洞察,洛维格非常清楚什么人需要什么船,什么船能给运输商们带来最好的经济效益。他开始有针对性地设计一些油轮和货船,然后拿着设计好的图纸去找客户。一旦客户满意,立即签订协议:船造好后就由他承租。

然后,洛维格拿着这些协议,再去向银行申请高额贷款。

在银行家们的心目中,洛维格这时已今非昔比,以他的信誉,加上承租人的信誉,按照金融规定,这叫“双名合同”,即所借贷的款项有两个各自经济独立的人或团体担保,即使其中一方破产倒闭而无法履行协议,另一方只要存在,协议同样能得到履行。这就等于加了“双保险”,银行家们当然很乐意提供。

洛维格得寸进尺,趁机讨要很少人才能享受到的“延期偿还贷款”待遇,也就是说,在船造好之前,银行暂时不收回本息,等船下水开始营运时再归还银行贷款。这样一来,洛维格就可以先用银行的款垫资造船,然后出租,只要承租商还清了银行的贷款本息,他就可以如愿以偿地收回船只的所有权,坐取源源不断的租金,自然也成了船的主人。整个过程他不用投资一美分。

洛维格的赚钱方式,乍看有些荒诞不经,但每一步又都合情合理,没有任何让人难以接受的地方。对于银行家、承租商都有好处,当然洛维格的收益最大,因为他不需要“投入”,就可以“产出”。用别人的钱打天下,这不能不说是洛维格天才的思维。

事业的巅峰

洛维格40岁那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当时,他已经有了规模不小的船厂和码头。随后太平洋战争爆发并加剧,美国政府大量需求船只。洛维格很快与政府机构搭上了线,政府向他定购了大量船只。洛维格的资本急剧地膨胀起来。

战后,美国经济渐趋繁荣,可是洛维格却逐步陷入了困境。因为政府大幅提高了造船业的税率,压得这一行业喘不过气来。同时,工人工资提高、原材料价格上涨,各种不利因素扑面而来。但洛维格看得比别人远,他决定走出美国,向国外输出资本。

机遇总是伴着天才的思维而来。

50年代的日本正在积极恢复经济,急需引进外资,以求发展。洛维格的目光投向了那里。日本战前的海军重港,从前专门生产主力舰、航空母舰的地方——吴港,因为战争的缘故,被美军夷为平地。工人纷纷被遣散,造船厂也已关闭。当时日本人一心想恢复它,但又不敢惊动美国政府,怕美国把吴港作为美军的军事造船基地。精明的洛维格猜透了日本政府的顾虑,便以私人身份来到这里,随身带着大量的现钞和投资协议。很快他就赢得了吴港地方官员的信任,与之签订了造船协议。对方答应向他提供廉价的劳工和平价钢铁,以此作为回报。

洛维格租下了码头,不仅租金低廉,而且还享受着日本政府的免税政策。吴港的发展给洛维格的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他所造的船吨位越来越大,船队也越来越庞大。在世界各大海域,都有了洛维格的船只。

接着,洛维格又把目光投向了利比亚和巴拿马。在那里,他如法炮制,同样赢得了赋税减免的优厚待遇。

航运业的发,又把他带向世界更多的地方和更多的投资领域。在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地,他开始涉足钢铁、煤矿等,建立了自己的公司。在巴拿马等地,他设立了炼油厂。他还在各地办投资担保公司,建旅馆、饭店,进行房地产投资。他的家业越拉越大,他跨行业的经营项目令人眼花缭乱。

他终于攀上了事业的巅峰。

深居简出的晚年

成功的人并不一定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他们有庞大的家业需要打理,需要应付名誉官司、财产纠纷、同业竞争、政府政策等各方面的问题。因而很多富商总是有许多花边趣闻,成为人们乐于议论的话题。

洛维格孤僻的性格表现在事业上,就是他从不与别人合伙经营公司,也很少出卖自己的股票。他喜欢独享经营权,力求全部资产为个人独有。

成功后的洛维格非常低调。他生性少言寡语,从不轻易谈论自己的事。无论是接受记者采访,还是在公开场合露面都是如此。没有人能与他深谈,没有人能一窥他幽深的内心世界,不管是他的下属还是他的邻居。

平时,洛维格像个隐士一样住在曼哈顿一栋公寓的顶楼,办公地方就在几条街外。他总是走路去上班。他的背有点驼。那是创业之初,一次运输途中,轮船上的油箱爆炸,舱里有两位船员被浓烟熏倒。其他人只顾自己逃命,而身为老板的洛维格却奋力冲进船舱,冒着生命危险把两个人拖了出来。在救人过程中,他的背部遭到重创,导致一直弓曲,时常疼痛。但他却从不向别人提起这事。当他佝偻着腰,在街上一步一步缓慢而吃力地往公司走时,很容易被认为是一个清晨起来散步、呼吸新鲜空气的退休老头。而在他的公司里,只有少数几个高管认识他。公司的总机目录上,也找不到他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在晚年,洛维格住进了他早年那个种满爬山虎的院子,并在那里写下了自传——《触摸蓝天的爬山虎》。他在书中这样写道:“如果做不成大树,那就做一株爬山虎,借助大树和悬崖的力量,你同样可以触摸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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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去美国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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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5日星期四的凌晨4点半,我恋恋不舍的跟着爸爸妈妈妹妹离开了家,去了香港机场。

到了香港机场,天色还是很早,人稀稀落落的。过了安检,我看了看,还没开启航班,我们就在候机室里面等。在等的过程中,我的心里异常的兴奋,按耐不住的高兴。过了一会儿,我们要起飞了。我们先是去日本首都东京转机。进了机舱,我兴奋的心情还在持续。我玩了PSP;吃了空姐送的食物;看了一会儿电视。不一会儿,飞机就降落到了日本机场。

我们在日本机场逛了一会儿,又上了去洛杉矶飞机,我兴奋的心情仍然没有改变。我认为这架飞机的空姐空少对人很亲切。我刚上飞机,发现飞机上还免费送我们一个红色的化妆包,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发现包里全是日常生活用具,我对爸爸说:“这架飞机上的空姐真细心呀!”我在飞机快起飞的时候,实在忍不住,想去上厕所,我进去把门锁上了。上完了厕所,我正想出去,但是锁打不开了,我使劲地推了推还是推不开。最后,空姐在外面帮我打开了。我心想:好险呀!多亏了空姐,要不然我就一直出不来了。我在飞机上玩了一会儿PSP后一直在看电视,不过一会儿就到了1点半,本身我不想睡觉,还想看电视。但是妈妈说我必须得睡觉,否则倒不好时差。于是就躺下睡觉了,就在我正准备躺下来睡觉的时候,我发现了这个椅子还能够按摩,于是我舒舒服服的躺在了这个椅子上了。足足躺到了第二天的清晨,我醒来了,但是我醒来后觉得没事干所以就了我玩了我的PSP,一直玩到了下飞机。

我最喜欢坐飞机了,我非常期待下一次坐飞机,看看下一次飞机上会有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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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第一次的美国科学考试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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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第一次的东西都很重要吧,至少我这样认为。每个人的第一次都不同,有的运气好,一次成功;有的一般般,平淡无奇;还有的……怎么说呢?如果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保护神,那么这个人的保护神可能正在睡觉吧,才使得他的第一次那么得可怜。

我来美国的第一次考试在我心目中正是属于第三个“第一次”——太失败了。但是不知为何,当拿到那份惨不忍睹,让人见到都同情的40分试卷时,心里倒不是很沮丧,头脑里还蹦出两字——遗传。因为妈妈小时候也有那种事情发生,而我还算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

妈妈小时候在农村上一、二年级农村是不学英文的,县城却学。外公被调到县城工作时也把妈妈带过去上学,谁知到刚转过去,迎接她的便是一场英语考试——结果可想而知——妈妈只考了9分。不过她现在的英语却特别好,她在县城的同学都非常羡慕她。所以,第一次这样来说只是一个让人进步的阶梯,一个比较罢了。

我一直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人,一直是“相信我是最棒的”或者是“我能挺过去”的心情。不管怎么说,这些都过去了,过去了就不要再想它,曾经坐牢的人和曾经获奖的人的起点又一样了。被洗清过头脑后,穷苦的孤儿和富豪家的孩子又有什么不同?

40分,是我的起点,我要踩着这次的40分,以致攀登至50分,60分……直道胜利。又有什么呢?过去的就别在意了,明天才是最重要的,加油!

PS:这是我刚来时在科学课上速写的,第二次考试就得到了96分——进步还挺大的。记得当时(考40分的时候)老师给我的评语是:你做笔记了吗?我真想说:我连你说的是什么都不懂,怎么做笔记?做什么笔记?难道写上“我恨科学,我不想做笔记”?

……

[第一次的美国科学考试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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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移民美国好处英语作文

全文共 3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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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美国移民的数量与日俱增。特别是中国人越来越多。显然之所以这么多人移民美国,肯定是因为移民美国好处多。以下是移民美国好处英语作文,欢迎阅读。

The benefits of immigrating to the United States, whether you believe it or not, is an interesting phenomenon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naturalization, which is that the number of people applying for citizenship has soared in the era of immigration regulation. Last year was the most intense year for border security and illegal immigr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number of americans applying for citizenship last year was the highest since 1999. A similar situation occurred a decade ago. Dan, a spokesman for the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 every time theres an immigration debate, theres always a surge in naturalization applications, says Dan Kane. Some experts believe that rising immigration, naturalization and other service costs in recent years may have pushed immigrants to apply for naturalization prior to the increase. In addition, foreigners will be keen to join us citizenship and, of course, the top ten benefits of naturalization.

Top 10 benefits of joining us citizenship:

1. The citizenship of the United States can be applied to many relatives as permanent reside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according to the immigration law. There is no limit on the number of people and the time for waiting for the green card is much shorter. Along with a unique, that is, if you are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you can in your immediate family (including spouse, parents and unmarried minor child (children) in the United States during the visit (s) to apply for immigrants to him, and he (they) dont have to leave the country to do procedure, as long as with immigration give receipt can legally to stay in American waiting for the final approval of immigration, and not of little chance, its just a matter of waiting for the length of time.

2. Many countries have visa-free access to American citizens. It is more convenient for American citizens to enter customs than those who do not automatically enter the customs.

Most people dont want to commit a crime, but maybe in the wrong time, in the wrong place, we are victims of some kind of situation, but as American citizens, we will not be expelled from the country. American citizens do not have to worry about losing a green card or staying abroad for a long time.

4. Retired U.S. citizens can enjoy all social security benefits, and green card holders can only enjoy half the benefits.

5. U.S. citizens have the right to elect federal,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 officials. Some countries, including Ireland,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anada, recognize dual citizenship, allowing americans to retain their original nationality and passport. U.S. green card holders are not elected and elected before they enter the country.

6. American citizens can have more public benefits, including additional Security Income (SSI) and food stamps, as well as certain scholarships and financial aid.

American citizens can have more jobs and jobs. Only citizens can be elected to elected municipal, state and federal government posts. Many federal, state and municipal jobs recruit only U.S. citizens.

An adopted or biological child under the age of 18 can automatically become an American citizen. If a child is born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and is unmarried and under the age of 18, the child may be naturalized when his or her parents are naturalized.

American citizens have more financial and tax incentives, are often easier to get loans and get better lending rates because lenders think they are less likely to run for debt.

When you become an American citizen, you dont have to worry about a green card every 10 years.

[移民美国好处英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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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反应五十年代美国教育的电影《死亡诗社》观后感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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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森林里,是因为我要过真正的生活,我要活的充实,吸取生命中的精髓;摒弃一切与生活无关的事物,当我死时,才不至于发现我白活了一场。

死亡诗社》讲的是关于守旧与创新、现实与浪漫、新人与老人碰撞较量的故事,这部影片很能激发人的思考。当我活在这个世界上,我想要追求的是什么,我需要的是什么?地位、金钱、还是美人?我们很多人都只是因为活着而活着。就像电影里面的学生们,被自己的父母怀揣着希望送入威尔顿,一开始他们也是不乐意的吧,就像哭着说我不要来这儿的小男孩一样。但是结果呢?经过时间的流逝,古板教育的教导,他们磨平了自己的棱角,渐渐地和这个严肃古板的学校融为一体。

理论上来说,教育应该是教导我们成为基廷那样的人,成为一个有思想的个体,而不是工厂里批量生产的商品。儿时,老师问你你的梦想是什么,你说你想要做一个屠夫,因为你想要每天都吃到新鲜的猪肉。少年,老师问你的梦想是什么,你说你想要成为一个医生,可以拯救濒危的生命。现在,我问你你的梦想是什么,你说你只想赚到足够的钱让自己活下去。

为什么你的想法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因为我们在成长,我们不再是那个心中充满浪漫和希望的“小孩”,生存成了我们生活的第一件大事,其他的所有都应该后退让位。本来是翱翔天际的雄鹰,却偏偏放弃了自己的翅膀选择做田间的蝼蚁,多么可悲?我们应该像歌里唱的“管你什么想法,我是我自己的表达,管你什么看法,我的世界我来浮夸”。出门左转,换个方向,你的生活也会更加美好。

基廷在交给孩子们诗歌的时候总是摈除现实主义而侧重浪漫主义的,就像惠特曼和雪莱。本来就是十五六岁的少年,为什么要让他们过早变得现实而失去这个年纪所拥有的浪漫与天真呢?而古诗文社就是这么一个宣泄的缺口,让他们能在浪漫的诗词中找寻到自己已经死去的梦想,宣泄出现实的压抑。但是尼尔,这一个被自己父亲寄予厚望被迫放弃自己喜爱的表演的孩子,却没有找到自己的方式,最终以自杀收尾。我不能说这件事和基廷完全无关,但最终想不开的还是尼尔,毕竟现实和梦想并不是完全分开的两个空间啊,当你能够在现实中坚持自己的梦想的时候,才是真正的伟大。

我不能否认对威尔顿来说基廷的到来导致某些人的生活变得一团糟,因为他们习惯了平静,习惯了不改变。但是我还是认为,当你有能力改变的时候,不要吝啬的伸出去自己的手。毕竟,现在成功的人大多都不那么循规蹈矩,跳出你给自己划出的圈子,其实世界很大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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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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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要把无厘头政治变成白宫政剧?不大可能。毕竟,特朗普只是在拉开他的政治序幕,真正执政时,在有国会制衡和舆论监督之下,他就不得不回归美国政治正轨。

欧洲注定乱局难收?未必!英国脱欧了,脱的是欧盟,英国还是欧洲国家。脱欧公投引发的英镑贬值并影响全球股市、汇市和债市紊乱的市场景象,不仅凸显脱欧对英国对欧盟对世界都是悲剧,也在欧盟形成警示效应。欧盟内还有哪个国家敢步英国的后尘?按照《里斯本条约》第50条,2017年3月份英国将启动脱欧程序,届时将对世界市场带来新冲击。当然,这也是对那些希望脱欧国家的新棒喝。

意大利宪法公投的失败,让右翼的“五星运动”成为世界焦点。但意大利不是英国,即使意大利“五星运动”上台,要脱的也不是欧盟而是欧元区,如此,也要经过复杂的程序,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为严重的是,面临财政和经济危机的意大利,离开欧元区只会变得更糟糕。就像希腊,脱离欧元区不过是政客撒娇,并向欧元区索取更多的政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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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美国纽约游记

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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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的胜利女神象征着胜利,但是又有谁知道她在变成塑像前过着怎样的生活。是美好的?不是是邪恶的`````` 胜利女神是地狱魔王的小女儿,理说当然也继承了父亲的邪恶。魔王很疼爱她,总是和蔼的叫她“丽茜”。丽茜在父亲的呵护下过着无法无天的生活,每日的功课就是到人间选择“该死”

的人,而她选的人往往是一些过着快乐生活的人。每当看见目标的死去,她不仅不感到惋惜,而是计划着下个即将死去的人``````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丽茜的笔记本里密密麻麻的写满了一个个名字。今天她又要去找该死的人了,这是特殊的一天,她希望能换一个目标。因为以往死去的人都是一写年过半百的老人。她想,如果死去的是一个小孩子,那该是多么的有意思啊!

于是她开始寻找自己中意的目标。

当她路过一家正在办生日会房子时,她顿了顿,因为她讨厌这样的气氛。于是便锁定了目标,决定让在过生日的小天使在明天死去,不久就若无其实的回到了地狱。 到了那天,她去又去看自己的“杰作”。只见那小女孩奄奄一息躺在的床上。她的妈妈坐在床边抽泣着,因为医生们无法查出小女孩的病因,这突发病给小女孩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小女孩艰难的叫着“妈妈,妈妈”。丽茜听到了“妈妈”这个词,心里突然一颤。“妈妈,多么陌生的一个词啊!”丽茜不禁想到。

她马上跑回地狱,问父亲:自己的妈妈在哪里?父亲很是惊讶!他惊讶自己的女儿会问这件事情。虽然他不愿意说明,但在女儿的坚持下他还是说了。原来魔王以前也和丽茜一样做着一样的“功课”直到他遇见了丽茜的妈妈。但魔王的父亲不赞成他们在一起,并下了隔杀令。从此,丽茜失去了妈妈。

丽茜听完后一个劲的往外冲,她后悔了,她要救那个小女孩。但是,丽茜以往下的都是隔杀令,从来没有好心救过人。于是为了救那小女孩。丽茜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甚至死亡````` 在天与地之往往是护不过问的除非恶魔们自愿去手死。看着小女孩那苍白的脸,丽茜又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救她。于是她独自一人上了天界。以魔界公主的名誉见了天使国王。国王一点也不给丽茜面子,说定了如果要救小女孩就必须用她的命来换取要不然就滚回去。丽茜答应了,毫不考虑的答应了`````` 她再次去了小女孩的家,站在窗口默默的说到:“放心吧,我会救你的,我真的会救你的!”说完就回去向父亲告别,她没有告诉父亲自己的决定,只是说时间要去办一件事情。告别完就匆匆的走了。天使王给了丽茜一罐药,只要她一服下就回变成一尊塑像,再也没有恢复的一日。里午夜12点还有5分中,在那之前他必须和下药才能救小女孩。这时,魔王来了,他从魔镜中知道了一切。

他向丽茜大喊:“我的宝贝女儿,你在干什么,你要为了一个普通的人类牺牲自己吗?不要这样做,你会后悔的!”时间在倒计,丽茜别无选择了,她打开死亡的册子,一手举起胜利的火焰。喝下了毒药`````` 魔王痛不遇生最后命令整个魔界沉入地下深处,从此不问世事。从那以后,世上只有天使在主宰。而丽茜却依然屹立美国纽约的港口,和魔王父亲一起为人们祝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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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美国阿姨家的狗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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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妈妈来到美国阿姨家里,她们家养了三只可爱的。 一只狗叫阿文(Alvin), 是公的,已经五岁了,但是从体型上看,它却是最小的。它的毛是棕色的,而且是卷的,可爱极了!一只狗叫波(Bo), 也是公的,两岁了,个子很高,是三只狗当中最高的,看上去很强壮。它的毛是白色的,毛绒绒的,耳朵好大,捶在两旁。尾巴好长呀!都要耷拉到地上啦!还有一只狗叫黛西(Daisy), 一听名字就知道它是女生。它已经八个月大了,体型和Bo一样,因为它们是一个品种的。它的毛相比波(Bo)短一些,因为它是母的。

三只狗一起玩得时候,有时很疯狂,你追我跑,有时安静地做自己的事情,睡在地上。我有时候带它们到外面去玩儿,它们喜欢啃骨头,我一扔,它们就立刻跑去咬。我有时候拿着绿色的闪光球和阿文(Alvin)一起玩儿,它特别喜欢这个球,总想来咬它,不管我拿着球跑多远,它总是紧紧地跟着我。

三只狗好有趣呀!我好喜欢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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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给美国总统的一封信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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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佳硕

总统阁下:

你好!我是一直被您猎杀的无辜的狼。

您一心想这保护鹿,觉得我们吃鹿是残忍的,觉得鹿被我们吃就是无辜的,那您为什么不想想,鹿吃草草也是无辜的,您应该客观地看待这个事情,不应该只看表面,我们虽然残忍,但是我们却保护着森林不会被鹿吃掉,在森林看来,我们狼就是善良可爱的,鹿就是残忍的,您现在这就是在好心做坏事。

在我们生物之间都有一个循环的生物系统和食物链,比如我们狼吃鹿,鹿就在吃森林破坏森林,而我们却在保护森林,您猎杀了我们狼,就等于破坏了生物之间循环的系统。

希望您吸取今天的教训,不要再这样从表面来判断事物,在做事情之前不能果断的下结论,要在思考之后才能下结论。

祝您

工作顺利治国安心

一只无辜的狼

201X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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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描述美国的英语作文

全文共 4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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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ic美国人的音乐爱好

James Fenimore Cooper, an early American writer, once said, "The Americans are almost ignorant of the art of music." If that was once true, you would never know it today. Most Americans——even those without a musical bone in their bodies——have a favorite style of music. Many people enjoy classical and folk music from around the world. But other popular music styles in America were "made in the U.S.A."

一位美国早期的作家柯柏(James Fenimore Cooper)曾说:「美国人对音乐艺术几乎可以说是相当的无知。」如果这话曾经是事实,今日你绝不会这么认为了。大部份的美国人,甚至包括那些没有音乐细胞的人,都有自己喜爱的音乐型态。许多人喜欢世界各国的古典音乐和民俗音乐,然而美国其它的流行音乐则是「在美国制造」的。

Country and western music lies close to the heart of many Americans. This style originated among country folks in the southern and western United States. Country music tells down-to-earth stories about love and lifes hardships. Guitars, banjos and violins——also known as fiddles——give country music its characteristic sound. The home of country music is Nashville, Tennessee——Music City U.S.A. Country music even has its own theme park called "Opryland" where you can enjoy music shows and fun rides. "The Grand Ole Opry," the oldest radio show in the United States, broadcasts country music live from Opryland every weekend.

乡村和西部音乐深得很多美国人的人心,这种型态的音乐起源于美国南部和西部的乡村小民们。乡村音乐传述着真实不加渲染的爱情故事和生活中的艰难。吉他、五弦琴和小提琴(violin又名fiddle)可弹奏出乡村音乐的特殊音色。乡村音乐的发源地是田纳西州的纳许维尔市——美国的音乐城市。而乡村音乐甚至还有它自己的主题乐园——Opryland呢!在那儿你可以享受音乐表演以及好玩的游乐设施。美国最老牌的广播节目「The Grand Ole Opry」每个周末都实况播放Opryland的音乐。

Jazz music, developed by African-Americans in the late 1800s, allows performers to freely express their emotions and musical skill. Instead of just playing the melody, jazz musicians improvise different tunes using the same chords. The peak of jazz music came in the 1920s, known as "The Jazz Era." This period produced musicians like Louis Armstrong, Benny Goodman and Duke Ellington. These musicians later created the "big band" sounds of the 1930s. Different styles of jazz developed in different cities, such as New Orleans, Chicago, New York and Kansas City. Composer George Gershwin brought jazz into the world of classical music with pieces like "Rhapsody in Blue."

爵士乐是十九世纪末期由非裔的美国人发展出来的。它让表演者自由地表现他们的情感和音乐技巧。不仅演奏旋律,爵士音乐大师用同样的和弦即兴演奏出不同的曲调。爵士乐的高峰期出现于二○年代,该时期被称为「爵士年代」。这个时期创造出来的乐手有阿姆斯特朗(Louise Armstrong),古德曼(Benny goodman)和埃林顿(Duke Ellington)。这些乐手稍后都创造了三○年代的「大乐团」之音。在不同的城市也孕育出不同的爵士风格,像是纽奥尔良、芝加哥、纽约和坎萨斯市。作曲家盖希文(George Gershwin)更以像「蓝色狂想曲」这样的作品,将爵士乐带入古典音乐的世界里。

James Fenimore Cooper, an early American writer, once said, "The Americans are almost ignorant of the art of music." If that was once true, you would never know it today. Most Americans——even those without a musical bone in their bodies——have a favorite style of music. Many people enjoy classical and folk music from around the world. But other popular music styles in America were "made in the U.S.A."

一位美国早期的作家柯柏(James Fenimore Cooper)曾说:「美国人对音乐艺术几乎可以说是相当的无知。」如果这话曾经是事实,今日你绝不会这么认为了。大部份的美国人,甚至包括那些没有音乐细胞的人,都有自己喜爱的音乐型态。许多人喜欢世界各国的古典音乐和民俗音乐,然而美国其它的流行音乐则是「在美国制造」的。

Country and western music lies close to the heart of many Americans. This style originated among country folks in the southern and western United States. Country music tells down-to-earth stories about love and lifes hardships. Guitars, banjos and violins——also known as fiddles——give country music its characteristic sound. The home of country music is Nashville, Tennessee——Music City U.S.A. Country music even has its own theme park called "Opryland" where you can enjoy music shows and fun rides. "The Grand Ole Opry," the oldest radio show in the United States, broadcasts country music live from Opryland every weekend.

乡村和西部音乐深得很多美国人的人心,这种型态的音乐起源于美国南部和西部的乡村小民们。乡村音乐传述着真实不加渲染的爱情故事和生活中的艰难。吉他、五弦琴和小提琴(violin又名fiddle)可弹奏出乡村音乐的特殊音色。乡村音乐的发源地是田纳西州的纳许维尔市——美国的音乐城市。而乡村音乐甚至还有它自己的主题乐园——Opryland呢!在那儿你可以享受音乐表演以及好玩的游乐设施。美国最老牌的广播节目「The Grand Ole Opry」每个周末都实况播放Opryland的音乐。

Jazz music, developed by African-Americans in the late 1800s, allows performers to freely express their emotions and musical skill. Instead of just playing the melody, jazz musicians improvise different tunes using the same chords. The peak of jazz music came in the 1920s, known as "The Jazz Era." This period produced musicians like Louis Armstrong, Benny Goodman and Duke Ellington. These musicians later created the "big band" sounds of the 1930s. Different styles of jazz developed in different cities, such as New Orleans, Chicago, New York and Kansas City. Composer George Gershwin brought jazz into the world of classical music with pieces like "Rhapsody in Blue."

爵士乐是十九世纪末期由非裔的美国人发展出来的。它让表演者自由地表现他们的情感和音乐技巧。不仅演奏旋律,爵士音乐大师用同样的和弦即兴演奏出不同的曲调。爵士乐的高峰期出现于二○年代,该时期被称为「爵士年代」。这个时期创造出来的乐手有阿姆斯特朗(Louise Armstrong),古德曼(Benny goodman)和埃林顿(Duke Ellington)。这些乐手稍后都创造了三○年代的「大乐团」之音。在不同的城市也孕育出不同的爵士风格,像是纽奥尔良、芝加哥、纽约和坎萨斯市。作曲家盖希文(George Gershwin)更以像「蓝色狂想曲」这样的作品,将爵士乐带入古典音乐的世界里。

[描述美国的英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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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全文共 4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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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政治体制中,最高法院的核心职责是通过审查涉及宪法解释的案件,来判定联邦或州议会的某项法律或者联邦或州政府的某种行为是否违宪。因具有这一强大的司法审查权,最高法院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成了民众与政府之间、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争议的最终裁决者。休斯大法官在1907年一次演讲中的某句说辞很好地诠释了这种状态:“Weare under a Constitution,but the Constitution is what the judges say it is。”

然而美国的最高法院一开始也并不是像现在这么强大。最高法院成立之初,华盛顿任命了六位大法官,实到的只有四位。第一任首席大法官是约翰·杰伊,也就是与麦迪逊、汉密尔顿联手撰写《联邦党人文集》的那位,在这个职位上工作了六年后他选择辞职,五年后,约翰·亚当斯总统请他重新担任大法官,他拒绝了总统的好意,并说了这样一段话:

“为司法部门不断争取一个合适地位的种种努力,业已证实是徒劳无功的。我实实在在地相信,在一种有如此缺陷的制度下,最高法院既没有一种必不可少的活力、分量和尊严,使其能够支持联邦政府,也不拥有它应该获得的、公众把它视为国家正义的最终保护者的那种信任和尊重。”

这种情况的成因在于美国宪法第三条对最高法院权限的规定十分笼统,只有短短三款,远不及对议会和政府规定的那样详尽,而且,最关键的是,美国宪法当时并没有指明最高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此时的最高法院就像汉密尔顿评论的那样:“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行动……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一个”。

然而马歇尔大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通过判决成功地向国家立法机构宣布,不仅宪法高于一切法律,而且判定法律是否违宪与立法机构无关,只有最高法院才是一切与宪法有关法律问题的最终裁判机构;向国家行政机构宣布,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司法部门,司法部门有权判定行政当局的行为和命令是否违宪。这样,最高法院拥有了司法审查权,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最终立法权”。

不过马歇尔更加值得称道的是其背后的政治意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背景实际上是民主共和党与联邦党二党之争,联邦党本来占有着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的领导地位,但在1800年的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中一败涂地,让民主共和党控制了立法与行政部门,手上只剩下了司法部门。通过司法部门获取权力,就成了联邦党人的救命稻草一般,而这时马歇尔恰恰做到了这一点,即让最高法院获得了可以通过司法审查否决国会立法和总统行政行为的权力。此时民主共和党的领袖杰弗逊非常担心,“宪法欲使政府各协作部门之间相互制衡。但是,如果授权法官决定法律是否违反宪法,使法官不仅在司法部门的地盘自行其是,而且还在立法和执法部门的行动范围独断专行,那将使司法部门成为一个专制暴虐的机构”。尽管杰弗逊忧心忡忡,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在马歇尔大法官的领导下,联邦最高法院自我约束,见好就收,并没有单纯从党派利益出发,凭借司法审查权与国会、总统拼个鱼死网破,频繁地否决新国会的立法,使最高法院成为“专制暴虐的机构”。在马伯里案之后的30余年,马歇尔法院再也没有动用过司法审查权,既维护了政治制度的稳定性,又树立了最高法院的权威。

身为大法官一定要具有锐利的政治眼光,必须懂得审时度势。马歇尔大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的处理技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处理政治问题的实用主义精神,该妥协时就妥协,并不随意动用自己的权力肆意妄为。然而说肆意妄为可能有点过,毕竟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比起政客之流,往往并非什么居心叵测之辈,但是说到审时度势,可能就不一定人人都能做得像马歇尔大法官那样登峰造极了。

美国宪法第1条第9款第一项规定,在1808年之前,即在宪法生效20年之内,国会不得立法禁止进口奴隶的贸易。此条款起草时,联邦内共有13个州,其中7个州是自由州,6个州为蓄奴州,作为建国的一种妥协,自由州同意奴隶制在蓄奴州的存在。然而美国独立后,其领土不断地在扩张,1787年通过与英国的谈判获得了西北领地,1803年从法国购入了路易斯安那领地,接着又从墨西哥夺得了西南领地,并逐渐在这些领地上建立新州。至1819年,联邦内一共有22个州,自由州和蓄奴州同为11个,双方在参议院的力量势均力敌。就在1819年间,位于路易斯安那领地的密苏里地区要求以蓄奴州的身份加入联邦,如此一来,南方将控制参议院,北方遂极力反对,一时间闹得满城风雨。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原属马萨诸塞州的缅因地区要求独立加入联邦,国会顺势同意其以自由州身份加入,以维系南北之间的平衡,为此,国会还专门通过了一部《密苏里妥协案》,对南北双方的势力范围作了划分,双方不得越界扩张。

天意弄人,在这部法案通过后的第36年,最高法院受理了斯科特案,并以8比1的的绝对多数作了确认奴隶制存在的判决,然而最关键的是,最高法院第二次动用司法审查权,判决《密苏里妥协案》违宪,取消了南北双方的边界。如此一来,便等于最高法院承认奴隶制的正当性,并且奴隶制可以任意地向北方扩张。经此一判,最高法院失去了北方的忠诚,北方各州法院开始公开抵制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执法部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在北方严格执行逃奴追缉的法案。然而有问题就有解决方案,此时北方的共和党人积极行动起来,争取让林肯在1860年的总统大选中获得胜利,这样一来,林肯就能在任期内任命新的大法官以取代当时最高法院风烛残年的几位,占据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中的多数席位,从而推翻斯科特案的判决。然而南方岂有不识此道之理?虽然林肯具有温和主义的名声,南方仍然放出风声,如果林肯获胜,南方就将脱离联邦。

历史已为人所知,林肯最终获胜,美国内战也最终爆发。然而要把内战爆发的全部责任推到最高法院有关斯科特案的判决上去,可能言过其实,当时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南北双方的经济背景。因气候和地理原因,美国南方形成了一种主要靠向英国和北方大规模出口棉花、烟草等农产品“创汇致富”的出口导向型农业经济,其原棉占据了英国棉纺工业80%的市场,而北方受气候限制只能发展工业。为了保护刚起步的民族工业,现今大肆鼓吹开放市场、自由贸易的美利坚合众国,当时通过世上最高的关税率筑起了保护性贸易壁垒。可是该制度深深地伤害了南方的出口型经济,致使其遭受其他国家的报复性关税。南方政客普遍认为,北方企图以高关税和废奴运动摧毁南方种植园经济,使南方沦落为北方的廉价原料产地。不管北方是不是这个想法,至少政客们的思路还是对的,南北矛盾就是不可调和的经济矛盾。

然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似乎并不明白这个问题,仍然根据宪法规定财产权判决奴隶为个人财产,只能说他们是一群有原则的人,然而当时的世界并不需要这么有原则的人。北方的政客大肆宣扬南方的奴隶如何辛苦,但是他们的商人可以让童工工作十二小时以上。林肯总统发布了著名的解放奴隶宣言,当然,这是北方在快要输掉南北战争的情况下,之前他还讲过这样一段话:

“我在这场战争中的最高目标是拯救联邦,既不是保全奴隶制,也不是摧毁奴隶制。如果我能拯救联邦而不解放任何一个奴隶,我愿意这样做;如果为了拯救联邦需要解放一部分奴隶而保留另一部分,我也愿意这样做。”

根据这种情形,本文只能说,当时非常聪明的人,大概都不在最高法院吧。在此也不得不提杰克逊大法官的一句名言:

“Weare not final because weare infallible,but weare infallible only because weare final。”

放在这个案件背后,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愿意重新思考自己对这句话的理解呢?

休斯大法官在任职最高法院之前,于1907年的一次演讲中感慨:“我们生活在宪法之下,但这部宪法是什么意思,确实法官们说了算。”可是,当休斯本人身在其位时,体会到“法官说了算”的巨大责任和沉重压力之后,他叫苦不迭:“我是多么讨厌写判决书啊!我宁愿出庭辩护,让别人去承担做出司法裁决的责任吧”。最高法院虽然看起来很平静,但正如霍姆斯大法官说的,这种平静只是暴风眼中的平静。

霍姆斯大法官退休时,美国正处于30年代大萧条的谷底,这残酷的现实无情地粉碎了自由放任经济理论在人们心中的印象。美国人选择了罗斯福作为新一任的总统,因为他许诺要通过新政将人们从苦难中解救出来。此时,在民主党人控制的国会协助下,罗斯福毫不犹豫地通过了许多以救济、恢复和改革为核心的法案。这些法案损害到了一部分共和党人的利益,于是共和党人纷纷提起诉讼,一些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保守的最高法院再次动用司法审查权,宣布诸多的新政立法违宪无效。

不过罗斯福可不是好惹的,况且他的背后有美国的广大民众撑腰,虽然最高法院给予了罗斯福以重创,但民众却坚定地站在了罗斯福一边,在1936年的选举中再次投给了他绝对的多数票。有了民众的支持,罗斯福决定与最高法院斗一斗。鉴于当时9位大法官已有6位年逾古稀,罗斯福建议国会通过法律,规定只要大法官年逾七旬且任期超过10年,总统就可以加派一位新的大法官,最多加派6人。罗斯福希望通过这种掺沙子的方法,把自己信任的6人送进最高法院,以此来改组最高法院。

罗斯福本人确实是行动派,一提出改组最高法院的方案后,罗斯福就开展了宣传攻势,大肆动员舆论对他的支持,大打民意牌,罗斯福指责说,“最高法院的所为所为已不是司法机构,而是制定政策的机构”,民选的国会正在努力使美国人民“免于灾难”,而最高法院“却要人们怀疑国会的这种能力”,他的责任就是“把宪法从法院中拯救出来,同时也把法院从他自身中拯救出来”。

罗斯福的这种做法看起来似乎是荒谬至极,最高法院如此充满魅力的一个机构,大家又怎么会认同这样一个提议呢?如此认为的人都被狠狠地煽了一个巴掌,因为罗斯福的建议引起了全国性的大辩论,保守派攻讦说这是宪政的末日,就连民主党人自己也忧心忡忡:“假定有一个位反对总统,像罗斯福一样富有魅力、能言善辩而不可抗拒,而他又决定用他很容易称之为紧急理发的法律来删削《权利法案》,那么,我们就得由这位阎王摆布了”,当然,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只是需要美国人民生活在更惨的环境中罢了。

后来罗斯福的改组建议还是失败了,因为最高法院改变了态度。在西岸旅馆诉帕里什案中,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确认规定最低工资的法律有效。当时首席大法官休斯和布兰代斯大法官在内的四名大法官都倾向于支持最低工资法,也有四位大法官倾向于反对最低工资法,问题的焦点就集中到了欧文·罗伯茨大法官身上。虽然罗伯茨大法官在半年前与保守派站在一起,投票反对了纽约州的最低工资法,但是全国对此案发表评论的344家报纸中,只有10家赞成了这一判决。罗伯茨大法官在纠结犹豫了一夜之后,最终选择了自由派,投票赞成支持最低工资的法律有效,避免了与罗斯福更大的冲突,从而也避免了一场宪政危机。现在看来,虽然经济理论的对错是非难解,但是顺应时代的潮流与人们的期望不失为最高法院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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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美国恐怖悬疑电影《万能钥匙》观后感

全文共 1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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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写这个影评挺费脑子的,因为本身这个电影就是小众电影,再加上开头冘长无味的剧情,难免很多人会撤片,就连小i这个电影狂热分子也难免坚持了3遍才看完,但后边的剧情绝对可以称得上拍案叫绝!以至于小i又重新看了第四遍第五遍,真的是一秒钟都不敢浪费,真切体会到什么叫细思极恐!!!

影片所带来的恐怖程度绝不是是那些浪费大量血浆、制造人皮道具的恐怖片所无法比拟的,它的惊悚元素与实感交替,同时又赋予救赎与宗教元素的文艺,结尾也有别于西方传统鬼片,让人大呼过瘾,不愧为烧脑悬疑惊悚的神级之作,话不多说,进入正题。

万能钥匙》是由伊恩·索夫特雷创作执导,吉娜·罗兰兹、约翰·赫特等领衔主演。2005年08月02日上映,次年获土星奖最佳恐怖电影奖,至今仍位列全球十大悬疑烧脑惊悚片之中。

影片开头女主卡罗琳是一个意志坚强的年轻姑娘!在她当经纪人期间,只顾忙着工作而忽略了自己即将离开人世的父亲,所以找了一份护工的工作专门照顾年迈的病人,用以救赎内心对父亲的愧疚。

恰巧一位老妇人雇她去照顾她患病体弱的丈夫。这对老夫妇是一座古老房子的主人,女主要驱车一个多小时才能抵达房子所在的路易斯安纳三角地带(一个因为当地神秘的习俗和宗教仪式而闻名的地区)。这座破旧的大房子就是维奥莱特和本·德夫里奥克斯夫妇的家。

日子一天天过去,女主开始发现一些慑人奇异现象不停的发生,也对这座房子产生了怀疑。老头儿本整天只能躺在床上,不能说话,不能动。而老妇人每天行踪都十分诡异,一个偶然的机会,女主从老妇人那里得到了一把可以打开这座建筑中的所有房间的万能钥匙,禁不住自己好奇心的诱惑,女主还是走进了这个被诅咒的房间她决心亲自去解开隐藏在这座古宅背后的神秘内幕。

这个时候宗教色彩升级剧情开始急转直上,虽说女主是个无神论者,更不信呼毒教,但是这个教最根本的特点就是,你如果不相信它,它就不会对你产生任何伤害。一言以蔽之,信则灵,不信则不灵。

但女主在极度的恐惧和巨大的生命威胁面前,不管愿意不愿意她都不由自主的相信了;她用呼毒教的方法把砖屑洒在房门口来试探维尔丽特,甚至用这种方法企图免受维尔丽特和卢克的伤害。

但当她按照维尔丽特遗失的符咒,采用白垩等材料在阁楼里摆下自以为能保护她自己的图案时,却恰恰陷入了维尔丽特,不,应该说是塞斯尔的圈套:卡洛林彻底相信了这个呼毒教。

仅管她努力控制自己的意识,和自己的幻象作斗争,但相信了眼前一切的女主被赛斯尔附体的维尔利特推过来的大镜子砸到后慢慢爬起来,有点犹豫并略显生疏的点起了一根烟,优雅而慢慢的说出来一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话:“还不错呐,孩子...”然后,律师卢克走了进来。故事戛然而止。

整个电影最大的亮点便是峰回路转的结局,可见导演对此下了很大的功夫,暴风雨夜、阁楼、献祭。女主最终以失败而告终,虽然不符合善良战胜邪恶的套路,但这样的处理竟然好像更容易让人认同并以为是最合理的结果。总体而言,这个结局的安排是精妙的,让人震撼,让全剧在平静中达到了恶的最高潮。尤其是那句:“还不错哪,孩子.........”我相信所有观众可能都震惊了(不得不佩服女主的演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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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美国重夺马尼拉战斗后的马尼拉市政厅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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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日军占领了马尼拉,并逮捕了杨光泩和其他七位领事官员。直到抗战胜利后,严幼韵才知道他们都已经牺牲。当时,日本宪兵司令要求杨光泩制定一个向华侨筹集2400万比索(约1200万美元)的计划,被杨光泩拒绝。“日本人知道自己的野蛮行径违反了国际公约,一直秘而不宣。”严幼韵在自传中说。

丈夫的“消失”,让外交官的太太们自动聚拢到严幼韵那里。一切都变得艰难起来:原有的房子都被日军查封,物资被没收。搬到老房子后人口激增,矛盾和争吵不断,期间还伴随着日军士兵耀武扬威。严幼韵瞬间从享受一切的阔太太变成了维系这个“共同体”的大总管,她带领女人们将草坪开垦成菜园,养鸡养猪,还要调节各方的矛盾。

和其他太太同样只有三十五六岁的严幼韵做得不错,日子终于趋于平静,家里有了弹钢琴和打桥牌的声音。2015年5月,《一百零九个春天:我的故事》在复旦大学举行首发式,在会上,她的二女儿杨雪兰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母亲是润滑剂,大家都爱她。我小时候没感到什么痛苦,只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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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36天,我的美国教育之旅》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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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幸读了《36天,我的美国教育之旅》一书,作者李希贵是山东省淮坊市教育局局长,其人是从一线教师一步一步走上来的。正是因为如此,他很善于从一线的课堂和教师、学生等方面入手开展常态下的学校、课堂。应该说本书没有深奥的理论和枯燥的高调,有的只是作为一个教育的思考者每天日记式的真实感受,不掩饰、不做作、不奉承、不盖瑕,直抒胸臆,记录当时真实的感受和反思,对于我们老师就是真实的、可接受的。

本文是通过36天的研究,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和纽约的中小学教师一起,通过对常态课堂教学中的“关键教学事件”进行点评和分析,启发教师们自我反思,并以此构建一个教师培训的模式。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课堂听课,自然天差地别。

“给学生一些犯错误的机会”一文指出“五花八门”的结论本身就是教学资源,错误的回答更应该成为师生共同解决问题的跳板,让学生更多地暴露一些他们原本就应该有的“美丽”的错误。值得我们老师深思,现在有多少公开课是追求完美无瑕,如同一个个模具,丝毫不会有错,也不给学生机会犯错,这样的课堂有何意义,师生折腾又折腾,上给谁看呢?

“说得实在,才能做得实在”一文指出,美国的课堂评估表虽然有二十几项内容,但大都是实实在在的具体要求,可操作性非常强,可以照着做。又如中小学生守则的要求对比,也是让人感到美国的更加实在,都是可以见诸行动的细节,要求非常具体明确。而我们的守则却是有点“好高骛远”境界高了点,超出了小学生应具有的思想水平和领悟能力,是需要好好思量一下了。到底什么该修,什么该继承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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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美国夏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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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7月14日,是我的美国之旅的第一日.

今天我们先从华美学校正门坐巴士去南沙港客运码头,一到了南沙港后我们就坐船去香港机场,我们过了关,办好了行李托运手续就上了去台北的飞机.飞机飞了一个半小时就到达了台北.

到达台北桃园机场了,这一次是我第一次到台湾.台北还在下着蒙蒙细雨,空气十分清新。老师和我们先去了麦当劳,吃了一点东西,把肚子填饱后我们就登上了前往洛杉矶的747B型飞机.开始了长达11个小时的航程.

飞机里很宽,空姐对我们都很好,时不时会给我们一些水和饮料.不过飞机的座位很窄,不是很舒服,所以很难睡着.在飞机上每一位乘客都有一个小型可触摸的小电视和一机耳机.你可以听歌看电影,玩游戏和看新闻。11个小时的时间就是这样打消的。我总共看了六步电影:《怪兽大战外星人》、《夺命手机》、《移动城市》,《星球大战和帝国反击战》……

当地时间13点45分,我们终于抵达洛杉矶.我们一下飞机就看杉矶的天很蓝,万里无云.机场的路牌是英文.我们拿好了行李过了健康关来到了机场门外。

有一位接待我们的导游早早就在机场外等我们了,我们坐着他的车到了SCS学校(南方岛国基础制校)当地的老师给我们发了一件T恤之后我们跟着寄宿家庭回到了他们的家,开始了寄宿家庭的生活。

这个家庭有3个人,他们的妈妈是老师,儿子叫JOSH。他爸爸也是做老师的,他们家建在山腰上,从窗户望出去可以看到洛杉矶全景。房内有一个厨房、三个卧室、2个客厅和2个厕所。晚上,我买了一张电话卡,打了一个电话回家。爸爸和妈妈听到我的电话可高兴了。

第二天,寄宿家庭主人带我们去上学,美国的学校与中国不同,早上只有二节课,下午不上课。早上第一节课是英语课。老师给我们读读帮事,回答一些问题就过去一节课了,第二节课是数学课,老师通常给我们做几道题就可以了,几乎没有作业。上完课就去吃饭,我们都是吃一些意粉、汉堡等西方食物。 美国学校下午没课,是自由活动。你可以去看电影,也可以去打“躲避球”,或去打乒乓球,一切随你所好。五时三十分家长按时接我们回家,这就是一天了。每到周三时,老师都会带我们去游览,迪士尼乐园、环球影城和海盗乐园等我们都去过。

过了二个星期的短暂家庭生活,我们就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他们。我们飞往波士顿,参观了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大学。晚上我们吃中式自助餐。第二天我们乘车到达纽约,纽约给我的印象很大。纽约的空气污染比广州还大,平均每条大街都塞满了车。从远出看纽约市中心,纽约的建筑群高高低低,一大排都是楼房。我们参观了高大壮观的自由女神,车水马龙的华尔街,人群拥挤的时代广场,繁忙地第五大道。威严的联合国总部,令人惋惜的世贸大厦旧址,和全美国最严格的西点军校。

纽约这个城市名字的来历有一个有趣故事。英国有小镇叫“约克”。(YORK)。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约克镇的人移民到了美国在现在纽约的地方修建了一个新小镇。他们用故乡的名来命名,在“纽约”前面加了一个new(新的),变成了new york.(新的约克)。翻译成中文就变成了“纽约”。不过,现在的纽约已经变成了世界最大的城市。纽约拥有20几条线和世界上最大的青铜钢架雕塑—自由女神,世界上最大的港口—蒙娜丽莎刚等几个世界之最。第二天,我们又前往美国首都华盛顿。我一来到华盛顿就发现华盛顿使很多,黑人也很多,空气很好。我们在华盛顿参加白宫,华盛顿纪念碑,林肯纪念堂,五角大楼等。晚上,我们乘坐飞机,飞往san Francissco.(旧金山)。我们又去了旧金山的艺术宫,渔人码头,九曲花街,和金门大桥。

金门大桥又被称为摇摆桥,当海风打在桥身上,总有一点摇摆的感觉,令人害怕。

晚上,我们搭乘华航班机返回祖国的怀抱。这次美国之旅让我知道了美国的风俗和文化,我觉得美国比中国礼貌比中国文明,他在环保方面也做得比我们好。

我们中国现在还存在很多不好的现象,如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等。我在美国是根本看不到的,所以我们要学习美国的文明礼貌,提高我们的素质。还有美国的科学很发达,中国应要快马加鞭,超过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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