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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堂课作文(汇集20篇)

导语: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朝气蓬勃的季节,也是五彩缤纷的季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春天满分作文,仅供大家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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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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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植物600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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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花没有桂花那么清香典雅;没有玫瑰那么娇艳美丽;没有荷花那么闪闪动人,但我却最喜欢它,花中强者--仙人球。

仙人球的身上长满了如钢针般的刺,整个身体绿油油的,圆胖胖的,如果你去碰一下,一定会被刺的。

仙人球刚被爸爸带回家时,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丑八怪",便把它放在阳台上的角落里不管它。

一日复一日,春慢慢地走去,烈日炎炎的夏天来了,我怕别的花会被阳光晒的枯萎,便把它们带进了舒适、阴暗的地方,唯独没有把仙人球带进那里去。它与烈日对战着,每天都顶着烈日,连人也承受不了高温的折磨,仙人球更不可能战胜烈日活过来。

夏天过去了,我走进阳台,却发现仙人球并没有枯萎,它的刺比原来更硬更粗了,我这时兴奋无比,连忙给它松松土、浇浇水。花中强者这个名字果然名副其实。

仙人球不仅能在几个月不喝水的情况下生活,还能开出花来!

一开始,我也不相信"丑八怪"能开花,你看仙人球绿色的刺球上渐渐地长出了许多粉红色的小颗粒,仙人球像一只背着野果的刺猬。

仙人球不怕风吹雨打、不畏严寒酷暑,不求别人照顾,不计得失,顽强地生长着,并将美丽的花朵展现在人们面前,默默地奉献着。

我爱花中强者--仙人球,更爱它那坚持不懈、顽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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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爱石榴作文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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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的石榴,更爱它酸酸甜甜的味道。

刚结出的石榴是小小的,青青的,掰开果实都还没有粒呢!渐渐的,石榴由绿色变成红色,远远望去真像一个个红苹果,走近仔细一看,石榴的上面还有一个椭圆形的东西,看上去真像既将盛开又不知怎么凋零的花朵。虽然石榴的皮又厚有粗糙,但当你看到里面娇嫩的果粒时,你就会发现它的皮之所以会这么厚,那是为了充分的保护好里面的果粒。

用刀轻轻地在石榴上划了一下,使劲一掰,“砰”的一声,给掰成了两半。哇!一颗颗的果粒露出来了,这真像是晶莹剔透的红宝石,摸一下,很光滑!轻轻一捏,蜜一样的汁水流了出来。这和石榴皮完全是个明显的对比。掰几颗“红宝石”放进嘴里,一口咬下去,顿时,一股酸酸的、甜甜的味道像奔流的泉水流入我的每一个味蕾。

石榴不仅味甜,而且全身是宝。石榴皮能有效地治疗腹泻、痢疾等症;花则有止血功能,且石榴花泡水洗脸还可以明目的效果;果粒可达到健胃提神、增强食欲、年寿功效。

石榴真是好宝贝,又营养又好吃!

[我喜爱石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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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传统佳节作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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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春节,有人喜欢端午节,还有人喜欢中秋节,可我却与他们不同,我喜欢重阳节。为什么呢?因为我觉得它是我们汉族人民从古代一直流传到现在的传统佳节

今年的重阳节,我们家也过得很有意义。这天,我刚起床,只见桌子上已经摆着两块圆圆的、厚厚的糕点,见我一脸的疑惑,爷爷解释道:“今天是重阳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重阳糕。”“噢1我情不自禁地拿起爷爷已经切好的一小块糕,边吃边问:“那重阳节还有哪些习俗啊,爷爷你快告诉我吧1

爷爷见我这么感兴趣,就让我坐在他身边,竹筒倒豆子般把他知道的一五一十地说了起来。

古代,民间在九月初九有登高的习俗,所以重阳节又称“登高节”。相传此风俗始于东汉。唐代诗人的登高诗有很多,杜甫的七律《登高》,就是写重阳登高的名篇。登高所到之处,没有划一的规定,一般是登高山、登高塔。还有吃“重阳糕”的习俗。讲究的重阳糕要做成9层,像宝塔,上面还做成两只小羊,以符合重阳之义。有的还在重阳糕上插上一小红纸旗,并点蜡烛灯。这大概是用“点灯”、“吃糕”代替“登高”,用小红纸旗代替茱萸。

听了爷爷的话,我了解了我们汉族文化是这么傅大精深,这让我联想起在学校里学过的一首古诗,是唐代诗人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首诗说得正是在重阳节思念亲人的思想感情。

重阳节除了有“登高”和吃“重阳糕”外,还有喝菊花酒、插茱萸等丰富多彩的习俗。近年来,我国又把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人节,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和助老的优良风气,使重阳节多了一层新含意。所以我喜欢重阳节,它使我从心底里树立起从小尊敬老人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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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爱的礼物[200字]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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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春节。我的表叔从美国买一枝一百元的毛笔送给我。

我收到礼物非常的开心,可我又不会写妈妈想了一个超级简单的办法就是把我送到培训班学习毛笔字。

我开心极了,因为我的天价毛笔终于能派上用场了,可学习毛笔字可没有那么简单,我的毛笔字一练就是五年,可字写得还是那么马马虎虎。

可我毫不气馁,急起直追,这样我经过半年的努力,用表叔那枝毛笔写过无数毛笔字。

一天,我写毛笔字时,一个让人高兴万分的消息走进我的耳朵,那就我要参加毛笔字委员竞选。

十天过后,我拿着表叔送我的笔站在书桌上,挥手左左右右写了几笔,一个方方正正的字在我妙笔生花的手中写出来。

我用表叔送我的笔参加过许多大型比赛都拿到了冠军。表叔送我的笔在我的人生史册上留下了深刻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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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表达对一处景物的喜爱之情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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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婆家后院有一块大石头,说是一块,是因为整块石头连在一起,没有分开。可是仔细看看好像是几块石头交错地叠在一起。

说它怪,是因为它的形状非常特别。这边凿过的石头凹凸不平,细细碎碎的,看起来像一只小狗叼着骨头,正狼吞虎咽地吃着。另一边也有凿过的痕迹,但是个头是好大好高的一块,凸在那里,我总觉得像一只凶猛的来抢食的狼狗。整块怪石的形状就像上演的紧张的电视剧一样。我真替小狗捏把汗。

每次到外婆家,我都要到后院去瞧瞧这块怪石头。我们也曾在怪石边上玩耍嬉戏。我很好奇这块石头的来历,就去问外公。外公说这块石头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因为之前被凿过,原来是想做一头狮子的,可后来因为外形不适合,所以看起来像有几块叠成的。之后就废弃不用了,放在后院里,风吹雨淋日晒的,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没想到“怪石”也有它自己的故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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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爱的美食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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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最喜爱美食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那就是厦门特有风味的“姜母鸭”。

是的,说起姜母鸭,那可真是历史悠久呀。商朝时,它曾由一代名医精心制作。由于它具有能让血液流通的功效,因而倍受宫廷青睐,享有“宫廷美食”称号!时至今日,姜母鸭有幸得以流传,更是成为厦门一道特有的招牌小吃,深受海内外游客喜爱!而我也更不例外,是这位宫廷美食“姜母鸭”的铁杆粉丝!

第一次见到姜母鸭,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爸爸下班回家。刚到家门口,人未进门,一股香气便已抢先一步飘入家中,我循着香气不自觉地来到老爸跟前,双眼直盯着老爸的手提袋,口水不听话地在喉咙里发出吞咽声,馋死我了!爸爸似乎也猜出我的心思,故意卖弄着提高袋子,大声地说,“瞧!宝贝女儿,这是……”没等老爸把话说完,我已一个箭步冲过去,一手夺过老爸手中的袋子。当我打开盒盖时,光是那满屋飘溢的鸭香与姜香已让人垂涎三尺啦,哪还顾得上父母平日里的谆谆教导——“女孩子要有吃相”的要求,两只小手已不听使唤地抓起露在最上面的“大鸭腿”,迫不急待地先品尝起来!

那味道那色泽至今仍记忆犹新——油黄发亮的外表冒着热腾腾的香气,没等你开口品尝,只那一缕的香气便已让人“唇唇欲动”。当你轻轻地咬上一口,里面的肉细腻而又入味,没有半丝油腻的感觉,更没有平时吃鸭肉那种咀嚼难咽的感觉,让平时对肉食非常挑剔的我也情不自禁地迷恋其中。那富有弹性的外皮更是一绝,就连我这个从不吃皮的挑剔小家伙也不由得竖起了大拇指,那味道简直就是妙不可言,好吃到我几乎不能用语言来描述。它浑身上下全都是宝,每个味道都是那么独特,那么令人回味无穷,就连里面的配料老姜,也让我美美地享受了一番——我完全吃不出姜的辣味,只有那姜鸭浑为一体的绝妙美味留给我细细品尝……带给我无限美味的遐想!

从此,这位绝对称职的“宫廷美食---姜母鸭”便成为了我家的常客,有事没事就来我家餐桌上一聚,带给我们美美的生活享受!亲爱的朋友,当你来到厦门时,千万别忘了找个地道的小店,一品我们这道特色的厦门小吃——宫廷美食“姜母鸭”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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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四季中,我最喜爱的季节作文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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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四季中,我最爱秋天.她比春天更有欣欣向荣的景象,花木灿烂的春天固然美丽,然而,硕果累累的秋色却透着丰收的喜悦;秋天,比夏天更有五彩缤纷的景色,枝繁叶茂的夏天虽然迷人,金叶满树的秋色却更爽气宜人;秋天,比冬天更有生机勃勃的景象,白雪皑皑的冬天固然可爱,但是瓜果遍地的金秋却更加富有灿烂妩媚的色彩.

秋天的雨是晶莹剔透的,犹如牛毛针尖般,雨滴打在房檐上,溅去水花朵朵,给这如诗如画的大地添上的几分色彩.

秋天,农民们最欢喜的季节:因为他们辛辛苦苦的劳动总算得到了回报--那遍地的"金子"一片绿油油的菜园,甜滋滋的葡萄......金黄的叶子飘落下来,仿佛在为他们感到高兴.

秋天,你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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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爱的季节作文450字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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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骄阳似火的夏天,喜爱果实丰硕的秋天,也喜爱雪花飞舞的冬天,但是我最喜爱的是百花齐放的春天。

你瞧,春姑娘驾着春风,来到了花园时,小草刚刚露出来嫩绿的细芽,春姑娘拿起彩色的画笔,给小草穿上了绿衣,这是春姑娘给大地设计的美丽服装。春姑娘想给迎春花添上金色的颜色时,突然,一只顽皮的小鸟从春姑娘面前飞过,翅膀不小心碰到了调色盘,调色盘被打翻了,掉到了地上,地上立刻开出色彩缤纷、多姿多彩的花朵。

春姑娘又来到了田野里,映入她眼帘的就是绿油油的一片。一阵风吹过,金色的油菜花映入眼帘。美丽的油菜花招来了几只白如雪的蝴蝶在上面采着花蜜,那些蝴蝶在花上时而翩翩起舞,时而躺在花朵上尽情的玩耍,时而在花里吸吮着花蜜,显得无比的自由自在、悠然自得。

春姑娘接着来到了森林里,她把森林里的树给染绿了,给树底下的小草穿上了绿衣,她脚步匆匆,日夜操劳,唤醒了冬眠的动物,唤醒了沉睡的大地,才几天功夫就把森林给染绿了。

春天给人们带来了希望,春天给人们带来了欢乐,春天给人们带来了生机与活力,我爱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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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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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一件最珍贵的礼物。它是一本,书的名字是《爱的教育》这是一部儿童小说,是世界最优秀的少儿读物,还是一部人生成长的必读书,也是我最喜欢、最珍惜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一个意大利的小学生写的,他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了发生在他小学四年级期间的一个个小故事,故事里,有善良的卡隆,他身材高大,在孩子心中很有威信,总是挺身而出帮助弱小;有聪明懂事的德罗西,虽然他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家庭也很富有,但他却从不因此而骄傲;有勤奋好学的斯代地,他不善言辞,却有着非凡的毅力;有勇敢的罗伯特,在马车下救了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小学生得救了,可他却被车子轧伤了脚;还有坚强懂事的波列科西,他一次次受到爸爸的无理打骂,却从未失去孝心,最终用优异的成绩换来了爸爸的懊悔······这里洋溢着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师生之间的深情、同学之间的友谊,还有小小少年的爱国之心。

这本书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还让我从每个故事中悟出了很多道理,也让我学会了真诚、友爱、坚强、善良、勇敢······教会我怎样做人。

让好书伴随我们快乐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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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爱的天气初中作文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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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天气是阴天,银灰色的天空有着幽静的气息,再加上凉爽的温度,非常舒服,就像躺在轻软的云朵上,让人感到相当宜人舒适。

我喜欢阴天的原因,是因为在阴天时,云朵会把耀眼的阳光覆盖住,灰濛濛的天空就像灰色的棉花糖,可以遮蔽大量紫外线,保护我的皮肤不晒黑。积云多时则会下雨,为植物带来充沛的水分,滋润大地,还能提供我们日常生活所需的水,真是一举两得。

然而,在这样的阴天,也不全然都是优点,我发现原来阴天也有缺点,像是如果要晒衣服,溼气重一点,就很不容易干。阴天的光线不充裕,有时整片天空黑黑的,使得光线不明感到黑暗,就像身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半夜。到了冬季,阴天时缺少太阳的一丝温暖,冷冰冰的天气,让我心里感觉特别严寒,尤其是在上游泳课时,几乎就像是全身光着身子埋在雪堆里,使我根本就不敢下水。另外,植物长久无法照到阳光,便很难从中得到养分成长茁壮。还有,阴天时,若想要出去骑自行车或运动,都会怕突然下起一场大雨,害得我心惊胆战,因而犹豫不决。

我觉得无论是晴天、阴天、雨天、台风或下雪等等,全都是大自然中天气的变化,如同我们的心情般千变万化。因此,我们都该珍惜大自然中各式各样的天气,才有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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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爱的老师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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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老师我最喜欢我们班主任——季老师。她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

季老师可关心同学了,有一次学校跑步比赛,李孙露参加比赛,不小心被同学拌倒了,手上和脚上全都跌破了,老师急忙跑过来关心地问:怎么样,疼不疼?李孙露忍着剧痛坚强地说:我没事。可是季老师很担心急忙把她背到身上,向医务室奔去。季老师也有严厉的一面,有一次,我在上课的时候开小差。突然,听到季老师严厉地喊道:卢仁杰,请你复述一下我刚才讲的内容。此时,我的脸唰一下红了,头都快到胸口了,心想:这下完了,我什么也没听见呀!老师肯定要批评我了。可是出乎预料,季老师却亲切地对我说:以后不能开小差,要认真听讲。突然,我的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让我感到老师对我深深的关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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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爱的书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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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今年暑假我终于又有时间捧起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深深地沉浸于其中,以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常常连别人喊我都听不见。

《三国演义》为什么能让我如此痴迷呢?是因为它那曲折动人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从崛起到鼎盛时期,乃至衰败,最后归于西晋的历史故事。其中有关羽温酒斩华雄、诸葛亮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等精彩纷呈的故事。书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奸诈过人的曹操、义重如山的关羽、机智过人的孔明……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其中《典韦生死当塞门》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闪现。敌将张绣假降曹操,待曹操进城后,来了个“瓮中捉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曹将典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掩护曹操脱身,一人与张绣苦战,杀敌近百人,将敌军挡在辕门外,最后终因势单力薄,死于乱箭之下。在他死后五分钟内敌兵竟无一人敢在他面前走过。作者成功塑造出了一位可歌可泣的救主英雄,我对典韦肃然起敬,不禁赞叹道:“典韦真是一位盖世英雄!一条顶天立地的好汉!”

《三国演义》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讲诚信,做事要顾全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读完这本书,我还惊喜地发现自己阅读文言文的能力提高了,越来越喜欢中国的古典文学了。

《三国演义》不愧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它将伴随着我度过金色的童年,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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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爱得体育运动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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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体育运动,我最喜欢游泳了。游泳是分种类的:他分为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等等。游泳也是奥运会的一个比赛项目。

游泳运动是一项人体在水中这个特定环境下进行的一项体育运动。游泳运动员们靠两臂和腿部动作产生推进力,使人体向前游动。现代游泳比赛在一八九六第一届雅典奥运会上就已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根据游泳的姿势,就可分为蝶泳、仰泳、蛙泳和自游泳。再正式的比赛中,还有混合泳及混合游接力赛。常常游泳还可以增加人体的肺活量。自由泳还可以成为爬泳。我最喜欢爬泳了。游泳还可以让新陈代谢加快,还可以促进血液的循环。游泳也可以强身健体。

奥运正向我们走来,我们也正在走向奥运。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九十九届奥运会的主人。第二十二届奥运会的口号是:

同一个世界,一个梦想。我们希望有一个和谐的世界。我们首先要建设好和谐的中国,和谐的家乡,和谐的校园,和谐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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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5我喜爱的水果--草莓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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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猜一个谜语:花下化为早,草盖海水干。请大家打一种水果。大家能猜出是什么水果了吗?没错,它就是草莓

草莓的样子像一颗瓜子。草莓有大有小,大的有一个桔子那么大,而小的却只有一个桂圆那么大。在草莓上,有数不胜数的小白点,许多人认为它是小黑点,不是,它是白的。如果你再仔细看的话,还可以看见草莓上还有许多细小的毛呢!草莓的头顶上有几片又粗又绿的叶子,看上去就像农民伯伯的草帽。可小的却不同,它不像大的有那么大的叶子,他那小小的叶子紧贴着果肉,可叶子上的根就漂亮了,绿绿的又细又长,像一个漂亮的马尾辫。

草莓不但外形美,颜色更美。草莓整体是红颜色的,加上那绿绿的叶子,白白的小点,那真是美上加美。当你把草莓切开之后,里面也全是红色的,只有一根较粗的白线围绕着草莓的中心,还向四周“发射”出几根细小的白线。

草莓不单单只有外形独特,颜色美丽而已,还有那口感也十分的好。只要草莓一进到你的嘴中,就会让你感到香甜可口,再在嘴中咬一咬,果肉中那香香甜甜的果汁立刻散射到你口腔的每一个角落,简直让你吃一个没有不想吃第二个了。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吃草莓,那是因为它那香甜可口的果汁,红彤彤的果肉,以及他那独特的外形,就是因为这几点使草莓成为了我冬季必吃的水果。

此时此刻,我好想有一盆装满草莓的盆子出现在我的面前,好让我“大吃一斤”。

[以我喜爱的水果为话题的小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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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小动物高三作文_1100字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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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只狗,叫做苯笨,名字很怪吧,他虽然叫笨苯,可是他一点也不笨,我很喜欢他。它是我从一个阿姨家抱来的。

它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可爱的小鼻子又黑又亮,像一颗黑珍珠。身上的毛又白又光滑,这就是姐姐天天用洗发水滋润过的结果,可是他刚到我们家的时候是夏天,我们怕他会热,就把他的毛剪了,颗难看了,那段时间大家都不理它,到了冬天,他的毛又长出来了,我们才发现它是一个这么漂亮的小狗。我们现在越来越喜欢它了。他的尾巴是向上反卷着的,毛长长的,十分蓬松,像一个被人掰弯的鸡毛掸子,可有弹性了,我曾经想把他拉直,可是拉直了以后一松开手,又反卷过去了。

由于我们家住在十一楼,他最喜欢的做的事情是下楼去玩,只要把拴着他的狗绳一解开来,他就会像一阵风似的跑到姐姐面前,一双大大的眼睛闪着光,好像在说:“求你带我下去吧!”。他只要看见我们穿上衣服,提上手袋,它就立马冲到门口,以为我们要带他出去。又一次外婆要出去买菜,它就冲到门口,外婆和它周旋了十几分钟,才设法“逃”了出来,可见他多么喜欢下楼玩。带他有一个优点,就是他很少在家里乱大小便,实在憋不住了就自己跑到厕所,在马桶旁边大小便。所以我们在这方面上不用太管他了。

他也有一个坏处,就是每到吃饭的时候,我们坐下了以后,他总是我们最忠实的“追求者”,它看见我们吃了以后,总是眼巴巴的看着我们吃的东西,我们不给他吃他还跟我们“吵架”,也就是嘴里发出奇怪的声音,好像要生气了一样。可是当我们“大发慈悲”的时候,给他几块肉,他还挑肥拣瘦的,有萝卜味的不吃,肥的不吃……给了不合他胃口的东西在那里左闻右闻的不吃,而我们要把那块肉捡起来,他又把肉叼到另一边,确定“不好吃”了以后,才放弃它,又来找我们要。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给他的东西必须是合他胃口的,他才吃。否则,他就不吃。

他用时候很莫名其妙,令人捧腹。比如,有一次妈妈买了一件白色的外套,是访羊毛皮的,上面毛茸茸的,第一次妈妈穿这它从房间里出来,笨苯看见了以后,史无前例的挣脱绳子冲出来(之前它是拴着的)一口咬住妈妈的裤脚。妈妈挣脱了以后他突然跑开来,冲着妈妈大叫,一双大眼睛惊奇的瞪着我妈妈的棉袄,好像在说:“那不是我的衣服么,怎么跑到你身上了?”妈妈被他这么一叫给叫糊涂了,过了一会才明白它的意思,我们禁不住大笑起来,它可真是蜀犬吠日啊。后来,它明白了那不是他的衣服,才没有见了妈妈穿那件外套就叫了。

笨苯还有一个好玩的地方,就是你报住他的脸,把他往上拉,它就会放出类似打呼噜的声音。每次都弄的我们全家笑嘻嘻的。不知为什么每次我去弄,它就跑开来了,可能是我没用力的缘故吧。

我真喜欢笨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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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爱的一项体育运动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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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时,我经常会参加一些体育锻炼,像跑步、打篮球、打羽毛球等,不过,我最感兴趣的事情还是和朋友去健身房打乒乓球。可以肯定的说,我的业余时间差不多全花在乒乓球的训练上了,要不是现在椎间盘突出愈发的严重起来,我想我真的会让自己成为一个专职的乒乓球运动员。

小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自己对乒乓球有多大的爱好,也可能是因为当时打乒乓球的条件很差,没激发我的兴趣;倒是在自己参加工作以后,一次次与同事打乒乓球,才逐渐喜欢上的,而如今我是不可救药的迷恋上了它,打乒乓球真正的成了我最喜爱的体育运动。

为了提高自己的打球水平,开始我是到处找老师对打。那时,我基本上是什么也不懂,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与高水平之间有什么距离,总是主动的上门求教,总是很谦虚、很执着的找当地的最高水平对打,可是水平却没有进步多少,好在我有一位同班同学水平也是很高的,在他的耐心教导下,我渐渐知道了要提高打球水平的方法。

首先是要练习基本功,因为我是成年以后才开始打球,根本就没有基本功,有的就是“野路子”,当然不能跟那些高水平的正规军相提并论。于是我买来有关乒乓球的训练书籍,光碟参考学习,并废寝忘食地练习手上功夫,如对拉、对搓、削球,攻球等。有时候我找不到对手与我进行练习,我就自己对着镜子不停的挥动手臂,纠正自己的手型。并且我还买来哑铃练习手臂力量,为的是增加攻球的力度和速度。有时我与同伴练习完回到家,还觉得打得不过瘾,于是我又将乒乓球吊在空中再次练习。

通过一定时间的训练我的水平有了进步,我打球的兴趣越来越大。这时,我又进一步的练习发球的技巧。如上旋、下旋、侧旋等等,加上发球时的假动作,光发球方法就有十几种。这又让我花费很长的时间去练习。不过高兴的是,我发现自己还学的很快,原来我打不赢的对手,现在很多我都能打赢了。竞技体育的魅力在这个时候就彰现无遗了。

当然,打球输赢都会有,俗话说“强中更有强中手”,所以对胜负没有必要太在意,更多的我是体会与朋友交流的快乐,以及享受这种运动给我带来的好处,那就是让我身体更强、更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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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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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怀着期待的心情,认真的阅读了《绿野仙踪》,目光深深地被吸引:小女孩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因一场龙卷风来到了奥兹国。她们为了回家,于是去翡翠城找奥兹帮忙。一路上,多萝茜遇见了三位与自己同行的伙伴:渴望得到聪明脑子的稻草人,盼望得到温暧之心的铁皮人和希望变得勇敢威猛的胆小狮,就这样一场不可思议的神奇之旅开始了……

当我读到第一节的时候,觉得多萝茜从小就失去父母,是多么的不幸呀!那时,我在想:“如果我是一个神医,我要向哆啦A梦借:“进入故事里的鞋子”把死而复生的药给她的父母,这样她们一家人就可以继续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本中有很多角色,其中我最喜欢多萝茜,因为她坚持不懈,一次次陷入险境,但她仍然不放弃,和伙伴们勇往直前;因为她勇敢,为了救托托,奋不顾身地朝狮子的鼻子上狠狠地打一拳;相比之下,欺负弱小的两个恶女巫就差得远了。

《绿野仙踪》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如梦如幻,惊险曲折的故事。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它情节精彩,同时因为它包含了许多的道理,如:做任何事情都要一心一意,坚持不懈,不可以虎头蛇尾;友谊很珍贵,和时间一样,是金钱买不到的。它赞扬了善良和真诚,指责了虚假和丑恶。在鲍姆写的这本书中,好词好语有很多,把人物动物都写得栩栩如生,把一次次冒险写得离奇刺激,让我受益菲浅。给我的暑假生活平添了一番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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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爱的小狗50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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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刚从奶奶家回来,在路上突然我看见一条流浪的小

它长着一身黑白相见间的短毛;一双透亮的眼睛下面长着一张翘起来的嘴巴;一个头上镶嵌着一对懒懒的耳朵。一个胖胖的肚子下面长着四条笨笨的腿,腿下的脚上有一双锋利的瓜子。可爱极了!

我决定收留它了。

我把它抱回家,它“汪汪”的叫着。我把它放在浴室里给它洗澡,它在浴盆中扑愣扑愣地玩水,还在水面上游来游去,像一只不会游泳的老母鸡。洗完澡后,我把它放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它,看得小狗羞的低下了头,它那懒懒洋洋的样子让我笑破了肚皮,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子叫“小懒虫”。

过一会儿,我开始逗它玩了。我扔出了一个玻璃球,球明明来到了沙发的右边,它非往沙发的左边跑。不知怎么“咚”的一声,我往沙发上一看,满地是水。原来小狗把鱼当成食物,把鱼缸给撞破了。小鱼晾在了外面,不久死去了。

这时,小狗老老实实地蹲在地上,好似犯了错误的小朋友。我微笑地说:“没事的,因为你是一个懂事的小狗”。我把它放在沙发上,给它吃鸡骨头,他快乐地叫起来,好你在说:“谢谢你小主人”。

我看见它快乐的样子,我也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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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受读者喜爱的散文

全文共 3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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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美丽叫夕阳

犹记得那个美丽的夕阳。

暮色低垂,残阳如血。地平线上的夕阳散发出一圈美丽的光晕,染红了远方的天际,碎金般的霞光向四处溢开。浸入红光的云朵在空中飘荡,像一层层定格火焰包围着太阳,烧不尽,燃不完。夕阳源源不断地射出一股柔和的光芒,改变了天空的色调,点燃了大地的情怀。

池塘,小路被铺上一层橘红的细毯。草木,鸡鸭沐浴着夕阳的余辉。鸭子抖落了一身夕阳的缠绵,划开了水面的波光,荡起圈圈涟漪,夕阳伴着水波的摇曳一上一下,敞开怀抱拥着河堤。小草披上了霞光,紧紧地依偎着同伴,任夕阳的柔情将他们紧紧地包裹。

夕阳没有了白昼的耀眼,却将自己的柔和尽情地洒向万物,它的光被谁掠去了?是时间吗?

“祖母,为什么夕阳这么美?”我看着老年椅上的祖母。

她闭着眼睛,嘴角微微上扬“怎么今天突然问这个,不是经常看夕阳吗?”

是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问。看着祖母,她依然微眯着眼,感受着,享受着夕阳。落花飘下,柔顺的花瓣划过她的肩头,花边却点缀着圈圈枯黄,如同夕阳。而它没有留下它的身躯,也没有带上它最后的芬芳,而是留在了祖母的身旁,作为一个过客,来人间走了一遭为大自然暂时添上一笔生机,却最终化作一抹尘土‘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一句话,概括了花的一生。

夕阳抚摸着大地,最后一丝火焰燃烧殆尽,云朵如同木炭一般,烧的只剩了黑色,黑暗步步紧逼,将夕阳镇压下去,它却坦然的接受着时间的审判,烧尽了最后的一丝光辉,直到夜幕缓缓拉下。

“怎么就没了。”我嘟着嘴。

“今天的夕阳没了,明天的夕阳还会再来,时间是公正的,它不会偏袒谁。”祖母睁开了眼,笑着看着我。她的脸却有着一丝衰弱。

又是一个黄昏,我走到一个小土坡上,心中却感觉空落落的,看着远方美丽的夕阳,默默地伫立在祖母的坟旁,与祖母的往事浮现在脑海,泪悄悄流了下来,我忙用袖子揩去,我不喜欢太煽情的场面。夕阳好像感伤我祖母的逝去,散发着忧柔的光芒。

忽然我想起了一句话“今天的夕阳没了,明天的夕阳还会再来。”我突然理解了这句话,离去的人已经离去了,而留下的人还要继续走下去。每个人不过都像花,像夕阳,在人世留下一串足迹,就再也没有来过这世上的证据,甚至足迹也会被后人掩去,直到生命的消逝,也只能给予亲人深深的怀念。我知道,祖母将最美的时光献给了最美的夕阳。也献给了她的后代。

我擦干了泪,望着美丽的绚烂的镀着金边的夕阳……

时过境迁

读过的书,犹如走过的路,看过的景,品过的美食;写在指间的文字,犹如内心的痛苦,现实的无奈,梦想的美好;收藏的书,犹如这储存已久的酒打开让人留恋忘返,存封已久的记忆想起让人回味无穷,沉淀已久的灰尘让人触目惊心。

春天,我手捧一本韩寒的书,体会万物之灵给予地球生命的源头,读懂他的世界里的反思、叛逆、追求等字眼。看清这个世界的虚伪,明白万物复苏之时要经历大自然的熏陶,人也如此,只有经历磨难,才能抵达彼岸。崇拜韩寒冷眼看世界的精神,骄傲的选择退学,靠稿费养活自己的伟大志向。问现在的人有多少能像韩寒一样坚持自己的选择并且靠自己的努力一路大紫大红,让世人记住这个秀气的代言人。

夏天,我手拿一本老舍的书,站在窗前,听窗外急雨狂风的霸气,明白生活的蓝是要自己用心经营每一分每一秒,这样才能感受到电闪雷鸣的勇气。因此,夏天的时候我习惯了下雨的时候在窗前夏雨给我的洗礼,聆听粗放狂野中夏雨给我的乐。我所在城市没有老舍笔下的蓝,但是我且在这片天空下感受到了经济快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了很大的便利,同时我也为贫困的西部地区感到无奈。

秋天,我我手捂一本大唐历史书籍,行走在校园的扬长小道上,看到飘落下伐黄的落叶里无奈的眼神,这时我似乎明白歌曲《涛声依旧》里的经典之作。当我读到贞观之治唐太宗李世民把国家治理的有声有色的时候,我眼前呈现出农民丰收时的喜悦,学生考了高分时的嚎叫。因此,我告鉴自己要学会播种之后的经营。

冬天,我手捧一本读者的文摘,在大学纷飞的时节里揽一碗明月洗涤我内心深处的尘埃,与书为友看繁华世界中行色匆匆的路人。积雪厚厚,我不忍匆忙的人在积雪上行走。因此,我静下心来细细品位读者的文摘中的人生、哲理、生活……。

时过境迁,书籍用他最脆弱一面消磨了我愣廓的坚硬,让我淡看功名利禄、红尘知己。懂得岁月不饶人,人生短短几栽,只有珍惜,才能悟出人生真滴。

夕阳下,我走进图书馆,留下我的脚印,带走我的智慧。

秋雨

每次拿起笔头一件事就是忆起雨,我嫌太单调也常常为此而搁笔。

其实雨犹如人的情感世界一样,在不同的人眼里有不同的感受,有的人讨厌下雨,对雨唉声叹气,烦躁不安。有的人则喜欢雨,对雨就象欣赏美丽景物一样,如痴如醉忘却所以,我就从属于后者。

古往今来,说雨的诗词很多但真正写雨的文章却寥寥无几。我对雨有一种特殊感情,有一种情有独钟的眷恋,有一种与平常人非同一般的感受,因而就写了雨。

也许是性情缘故吧,我喜欢雨,喜欢恋雨,喜欢看雨,更喜欢听雨。每当秋雨缠绵交会经屋檐洒落地面聆听那短促,凄清有节奏的滴答声时,心里总会有所思,总会有所想,总会勾起记忆中的点点滴滴,总会触动感情的闸门,心潮起伏思绪万千。

在商海拼搏多年的我,早已心身疲惫不堪,早已厌倦了当今社会"商潮"即是"钱潮"那事事都充满铜臭的人际关系。早已看透了官场上那"明争暗斗","争权夺利"阿谀奉承”的百态人生。

一直以来我把雨当作一种心身上的调整,忙碌中的休闲,人生孤寂的安慰,精神上的寄托。我感慨雨在我心中竟有如此的魅力,可以让我一颗起伏不定的心驱于安静,平缓,飘逸,而悠然。远离商圈的喧哗,世俗的纷扰,闭上双眼静静地聆听那犹如天籁之音的雨声,享受着雨的柔情,雨中的宁静,雨融入大自然那喃喃私语。回归自然,反噗归真,找回我那一份纯真,找回我那一颗平常的心和迷失的自我。让世态炎凉的叹息,争勇好胜的心态随雨一洗了之。在平平凡凡生活中体验崇尚清淡,清新淡雅,逸致,温馨,安详和愉悦。

我喜欢雨,更喜欢那连绵的秋雨,秋雨中的风景,秋雨中的思绪,秋雨中的缠绵。都让我留恋在其中忘却归途。秋雨无数次打湿了我心灵的窗户,敲击着我久久欲动的心扉,心海里荡漾起阵阵涟漪。秋雨描绘了我多少回忆中动人画面,丰富了我多少跳动的情感,秋雨唤起了我多少凄美的感动,声声传情,丝丝达意,直抒胸臆,直滴那久旱的心底。

"七月秋风起,八月秋风凉,夜来秋雨声,落叶知多少"。有人曾说缠绵的秋雨声是一个历经沧桑的男人在诉说心曲,我不怀疑此说法,因为我深有同感。雨去去来来,见证了岁月的沧桑,人间的冷暖,承载着我多少起伏不定的浮华人生。再回首细思量,许多事情其实从一开始冥冥中就注定了成与败对与错。光阴似箭,岁月蹉跎,走过三十多年潮汐里,也有过鲜花和掌声,也有过成功的喜悦收获的兴奋,同样也有伤感也有快乐。百感交集,唏嘘不已,岁月逶迤而来悄然渐逝而去,我终于有了关于雨的故事。

今夜秋雨绵绵,今夜浮想翩翩,雨之于人,雨如人意,雨同人性,雨中之景,雨中的韵味,“色彩浓,回味永”徘徊在秋雨中一股旷达的情怀无声无息涌上心头,孤寂和惆怅也荡然无存。走着,看着,听着,屡屡思绪飘进郁达夫的“秋雨”里,畅游在戴望舒深深的“雨巷”中。遥看远方朦胧中仿佛看见了梦景中的江南水乡,袅袅炊烟下的小桥流水人家,仿佛看见了秋雨里那梳着辫子,穿着木跷,打着雨伞的“啊娇”姑娘缓缓地走在水街里,秋雨在那古老,点雅,宁静,简朴的风雨楼屋檐下正滴落着那遥远的往事。思绪如秋雨缠绵不绝,似雨非雨,似烟非烟,如梦如幻在脑海飘过,化作一屡清风在逢莱仙境中消失了。

夜过也,东方未白孤灯灭,雨下了这么久都没有打湿我,是我如思欲语的心雨打湿了自已。回想留一空间给自已,可是那怕有在大的雨伞也遮挡不了心雨的飘散,“风兮兮,雨兮兮,水易塞”何处传来横笛声,声声悲切苦含情遣谁听?帐年秋幕,年年雨冷风清,生活上的磕磕碰碰,情感上失落低迷,悠悠岁月,浮华人生就算是铁打般的汉子又怎能经的起几番风雨的吹打哟!枫林更兼秋雨,已到深秋点点滴滴,有谁知道此时情隔着窗户滴到明。心雨郁结于胸挥不去,剪不断,理还乱,脉脉如丝相连。此愁无计可除,才下心头,却上眉头!

"夜幕垂临秋风雨,枫树叶上点点滴,谁听秋声落叶雨,谁解缠绵秋雨情,一叶知秋何为愁?西风吹泪心上秋"。我心中的雨啊!是那么的遥远,遥远得让我追逐不到你的踪迹,遥远得让我可望而不可及。你是那么庄重,那么的高雅,那么的充满诗意,让我魂牵梦绕,让我不得不对你肃然起敬。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对你如此的眷恋,如此的执着,如此的痴迷。也无以寄托我对你的深情厚谊。因为你是我心声倾诉的地方,心灵永远停泊的港湾,在这空间里融入了我心灵的回声,刻骨的柔情,无尽的话题,真情的流露。

我的思绪融入了雨,我的心交给了雨,我的情留给了雨,我的灵魂奉献给了雨。你纵然不是绝味美酒,但我情愿一饮而尽陶醉在秋雨里!我的意境已朦胧,我的心身已飘然,我不知道什么是烦恼,什么是忧愁,什么是名利,金钱为何物,情又为何物。

"秋寒带雨苦为情,脉脉愁绪几时平。把酒问天天不语,晓来却下萧萧雨"秋风凄凄,雨雾茫茫有位男儿在倾诉心肠。都说秋雨愁煞浓。都说秋雨天的思绪比晴天更绵长。但我却要感谢那秋雨,正因为是它拨动了我诗韵般的心弦,诠释了我真挚浓郁的心语,正因为是它营造了我即兴赋诗,挥毫泼墨的雅兴,醉心于写景,抒情,扇情的意境芬围里。

今夜无眠,今夜难于入眠,在撰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雨还在渐渐沥沥下个不停,此刻我在想今夜会有许多喜雨的人如同我一般,倘徉在秋雨里,沉淀在无边的遐想中,在品秋听雨中忘情地诉说关于那雨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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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1我喜爱的老师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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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知识非常渊博。她上课时总是滔滔不绝、旁征博引、谈古论今,她不仅教我们书本上的知识,还教会我们许多课外知识,使我们受益匪浅。我对她崇拜得五体投地。

倪老师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老师。有一次,李金洋同学到上海去看病,拉下了很多功课,倪老师不厌其烦,利用课余时间帮他补课,使李金洋同学没有掉队,赶上了班上的同学。倪老师工作非常认真,每天都很早到校,很晚才回家,她还获得了“优秀工作者”的称号。

倪老师非常富有爱心。我们犯了错误,她从来不随便批评我们,总是耐心地开导我们。倪老师每天都给我们布置很少的作业,她说玩是孩子们的天性,只要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完成规定的作业就可以了。她让我们多读一些课外书,让我们的知识越来越丰富。特别是节假日,为了让我们玩个够,她总是为我们着想,从不搞“题海战”,给我们留一点点的作业。

倪老师把时间无私地奉献给了我们,把劳累留给自己,老师用一片爱心哺育我们成长。我喜爱我的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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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爱的小狗300字作文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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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一种动物就是小,我们家的小狗叫“多多”,多多的性格很古怪。多多的眼睛像一颗黑色的弹珠,它尾巴更是奇特了,一看到有好吃的,它的尾巴就会立起来,然后跟着气味去找食物在那里,让你给它喂。它的尾巴跟随着心情变化在动。它要是高兴,就把尾巴竖起来,它要是不高兴就把尾巴垂下来。

神奇吧!它的脾气可不好,一有了什么不高兴的事,它就会跑出去很远很远,等不生气了,它才回家。它要是高兴,可爱的要命,还用舌头舔你,还用身体给你按摩,你说这种感觉有多么好。多多在玩的时候,活蹦乱跳,它最爱玩的是线团团,它玩先把线团打开,在躺下滚来滚去,最后把毛线绕成了一个团,解都解不开。多多吃东西的时候,不管吃什么,都会不管三七二十一的马上吃,它吃饭时不要打扰它,不然它会狠狠的咬你一口。这就是我喜欢的小狗。

[我喜爱的小狗3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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