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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危房改造政策(优秀2篇)

在新年的时候,我们一般都是有着一些寄语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危房改造政策,欢迎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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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我与税收”征文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竞答活动启事

全文共 4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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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之际,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税法遵从度,新常态下,弘扬新税风,我局决定开展“我与税收”征文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一、“我与税收”有奖征文

围绕“我与税收”主题,标题自拟,文体限散文、随笔、评论、小说、通讯,字数2000字以内。来稿须属原创,请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在2015年6月30日前,邮寄至上饶市国税局。对来稿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800元)、三等奖3名(奖励500元)。

二、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有奖竞答

在报纸试卷上答题,并将报纸剪下,注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在2015年4月30日前,邮寄至上饶市国税局。将从中评选出15名优胜奖,奖励200元。

三、联系电话:上饶市国税局办公室0793—*******

地址:上饶市中山西路20号邮编:334000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知识有奖试卷

1、自2008年1月1日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______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25%b、20%c、15%d、5%

2、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______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______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______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a、6,50%,20%b、10,30%,25%

c、10,50%,20%d、20,50%,20%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万元。

a、30;30b、20;30c、30;20d、20;20

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_____所得税时,都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a、季度预缴b、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

c、年度汇算清缴d、月度预缴

5、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采取_____方式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查账征收b、定额征收

c、定率征收d、以上全部

6、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业人数不超过:(一)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_____人;(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_____人。

a、80;100b、100;80c、120;100d、100;120

7、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资产总额不超过:(一)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_____万元;(二)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_____万元。

a、1000;1000b、3000;3000

c、3000;1000d、1000;3000

8、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物理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_____审核批准。

a、须要主管税务机关b、须要所在地税务机关

c、须要县级税务机关d、无须税务机关

9、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_____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准们备案。

a、“从业人数、资产总额”

b、“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

c、“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资产总额”

d、“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

10、本年度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_____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超过_____万元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a、10;10b、20;20c、10;30d、20;30

11、采用定额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由_____根据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额后,继续采取定额征税办法。

a、主管税务机关b、所在地税务机关

c、上级税务机关d、县级税务机关

12、增值税起征点的使用范围限于_____。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

a、企业;5000-20000b、企业;5000-30000

c、个人;5000-20000d、个人;5000-30000

13、自_____,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_____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a、2013年8月1日起;2b、2013年8月1日起;3

c、2013年10月1日起;2d、2013年10月1日起;3

14、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_____万元(含本数,下同)至_____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a、1;2b、1;3c、2;3d、2;4

15、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月销售额不超过_____万元(含,下同)或按季申报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_____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a、2;6b、2;9c、3;6d、3;9

16、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

a、5000-10000b、5000-20000

c、5000-30000d、1000-30000

17、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开具的应税普通发票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的销售额直接填写在《申报表》_____。

a、第6栏“免税销售额”

b、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c、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d、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18、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对_____,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_____,_____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下列哪个行业不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a、生物药品制造业

b、循环经济产业

c、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d、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19、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六大行业自2014年1月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规定折旧年限的_____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a、30%b、40%c、50%d、60%

20、上题中所称的六大行业是指以上述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_____(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市值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a、40%b、50%c、60%d、70%

2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_____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50b、100c、150d、200

2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_____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

a、2000b、3000c、5000d、10000

23、下面所得项目中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可以减免税的所得有()。

a、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

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所得

c、从事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项目的所得;

d、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2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年。

a、3b、5c、8d、10

25、在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公布前设立的依法享受低税率优惠的企业,可以在()年内逐步过渡到新法规定的税率。

a、1b、3c、5d、10

26、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结清税款的期限是()。

a、3个月b、4个月c、5个月d、6个月

27、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自代扣之日起缴入国库的期限是()。

a、5天b、7天c、10天d、15天

28、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计入收入总额。

a、60%b、70%c、80%d、90%

29、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免税收入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b、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c、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d、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及免税收入

30、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a、30b、40c、60d、10

3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是()。

a、3年b、4年c、5年d、10年

3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部分,准予扣除。

a、15b、20c、40d、60

33、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a、2年b、3年c、4年d、5年

34、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b、15c、7d、5

35、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国有企业b、私营企业

c、合伙企业d、外商投资企业

36、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10%b、12%c、15%d、20%

37、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10%b、12%c、15%d、20%

38、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三b、四c、五d、六

39、以下哪个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居民个人

40、下面哪项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41、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a、五年b、三年c、十年d、不能弥补

42、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哪个是应税收入()

a、国债利息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d、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3、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进行分摊。

a、公平交易原则b、独立交易原则

c、方便管理原则d、节约成本原则

44、居民企业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a、分别b、汇总c、独立d、就地预缴

45、某企业于2008年5月5日开业,该企业的纳税年度时间为()

a、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b、2008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4日

c、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12月31日

d、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46、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全额b、加计c、减半d、加倍

47、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三b、五c、二d、十

48、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计入收入总额。

a、60%b、70%c、80%d、90%

49、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可以扣除。

a、1%b、1.5%c、2%d、2.5%

50、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地点是()。

a、核算经营地b、生产经营地

c、货物销售地d、登记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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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

全文共 3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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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棚户区改造,中央政府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下面是由语文迷为大家整理的棚户区改造政策,供大家参考。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为加快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开了好局。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棚户区改造中仍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设跟不上、项目前期工作慢等问题。为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

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面积、类型等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与可能,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各地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优先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省级人民政府尚未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要抓紧审批,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区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应突出前瞻性、科学性。

二、优化规划布局

(一)完善安置住房选点布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动居住与商业、办公、生态空间、交通站点的空间融合及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鼓励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在场部集中安置,促进国有林区、垦区小城镇建设。

(二)改进配套设施规划布局。配套设施应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应做好与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衔接,同步规划安置住房小区的城市道路以及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置住房小区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具体配建项目和建设标准,应遵循《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并符合当地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的具体规定。

三、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一)做好征收补偿工作。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二)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市、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共同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方式,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四、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一)强化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全面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建设和施工单位要科学把握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周期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开展已入住安置住房质量安全检查。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入住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查,重点是建成入住时间较长的安置住房,对有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居住安全。

五、加快配套建设

(一)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时间等内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条件应当明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建设规模和要求等,相关用地以单独成宗供应为主,并依法办理相关供地手续;对确属规划难以分割的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可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或划拨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时整体供应,建成后依照约定移交设施、办理用地手续。配套设施建成后验收合格的,要及时移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投入使用。

(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新建安置住房小区要及时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安置住房小区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组织做好物业服务工作。要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加快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鼓励邮政、金融、电信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

六、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

(一)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棚户区改造规划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备供应条件地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拆迁进度,编制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共同商定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并根据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市、县规划部门应及时会同国土资源部门,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棚户区改造区域全部拟供应宗地的开发强度、套型建筑面积等规划条件,涉及配套养老设施、科教文卫设施的,还应明确配建的设施种类、比例、面积、设施条件,以及建成后交付政府或政府收购的条件等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条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对市、县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用地落实到位。

(二)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财政困难市县、贫困农林场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支持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中央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力度,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制度,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国家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与项目资本金可在年度内同比例到位。对经过清理整顿符合条件的省级政府及地级以上城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其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比照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的有关规定给予信贷支持。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家开发银行按国务院有关要求给予信贷支持。各地要建立健全信贷偿还保障机制,确保还款保障得到有效落实。推进债券创新,支持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发行债券,优化棚户区改造债券品种方案设计,研究推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与开发性金融政策相衔接,扩大“债贷组合”用于棚户区改造范围;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债用于棚户区改造。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和运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研究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棚户区改造融资体系。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力争超额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并提前谋划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棚户区改造负总责,要加强对市、县人民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市、县人民政府具体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指导,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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