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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楚乔传大结局(汇编20篇)

《颠沛流离》这几个字,总是让人有些莫名的共鸣,有青葱岁月里的独自闯荡,有而立之年时的劳苦奔波,或许是大概经历的越多才会有更多的伤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楚乔传大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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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楔子作文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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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我爱你啊,不要离开我好不好,好不好!!”

半夜在梦中惊醒,凌烟抬起指尖轻触眼角,果然,凉凉的。

自嘲的一笑,梦里他依旧是俊美迷人,却在面对她时换上淡漠的笑容,别人不懂,在他身后五年的凌烟怎会不明白,那是他对待陌生人的笑容啊。

年满20的凌烟是A市三大巨头之一凌家的二女,虽长的极美,但却终年冷脸待人,几乎看不到她出现其他的表情。还有一个名为凌谦的哥哥,人如其名,他确实是谦逊有礼,不过可不能以貌取人,他在商界的手段可是出了名的利落,也是凌家培养的下代接班人。同时作为哥哥,对凌烟更是好的没话说,有求必应。

乔一泽,三大巨头之一乔家唯一儿子,自然受尽宠爱,21岁,脾气虽然骄纵,但好在人并不坏,帅气外形,完美身材,阳光笑容,自然受尽美女青睐。

夜涵,夜然,三大巨头之一夜家双生子,容貌自然也不差。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自然从小就会被教育着如何应酬,如何跟人交谈,等等,联姻也是不可避免的存在。

三家父亲关系紧密,孩子们也就从小一起长大,关系自然不一般,而夜家双生子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凌烟那张冰山脸破裂,为此吃了凌烟不少暗亏。

不过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关系才变得亲密,是凌烟除了哥哥外最亲近的人。

而乔一泽,始终是凌烟不肯接触的存在。因为他脸上的笑容太灿烂,太真,与自己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开始,她确实是这么想。

凌父对乔一泽却十分满意,有意撮合他们,凌烟知道后和父亲谈过,凌父只是无奈叹了口气,自己的女儿什么脾气他自然是知道的,认定的事除非自己要改,否则别人说什么也没用,也就由她去了。

凌烟本以为,只要这样下去,到最后自然不会和乔一泽有太多交集,可是造化弄人,一场事故却将他们紧紧联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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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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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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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沉默的羔羊小说结局

全文共 1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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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沉默羔羊》是2013年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托马斯·哈里斯。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史达琳从上司那儿接受了缉拿性变态杀人犯“野牛比尔”的任务。为了了解案犯的心理,她向邪恶的天才莱克特医生寻找线索,与这个残忍的杀人犯展开殊死捕斗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沉默的羔羊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在马库斯饭店,一名客房服务员手推车子从走廊厚厚的地毯上走过。

来到91号套房的门口时,他停了下来,弯着戴手套的手指在房门上轻轻叩动。他侧过头听了听,里面传出来音乐声——是巴赫的《二部和三部创意曲》,由格轮-古尔德演奏钢琴。他再次叩门以便里面的人能听到。

“进来。”

那位鼻子上缠着绷带的先生身穿晨衣,正伏在桌上写着什么。

“东西放在窗子边。酒拿过来我看看好吗?”

服务员把酒拿了过来。这位先生将它拿到台灯下面就着光看了看,又将酒瓶的瓶颈子在脸颊上碰了碰。

“打开来,但留那儿先不要放冰块。”他说着就在帐单的底部很大方地开出了一笔小费。“我现在还不想喝。”

他不想叫服务员将酒递给他喝——他发现那人的手表带的味道实在难闻。

莱克特医生的心情极好。他这一周过得很不错。新的形象就要成功地出现了,脸上几个小小的色点一褪干净,他立即就可以取下绷带,摆好姿势来拍护照照片。

实际的工作他都是自己在做——往鼻子里注射少剂量的硅酮。硅酮凝胶这东西并非要凭医生的处方才能购得,但皮下注射液和局部ma醉药奴佛卡因却是的。为了克服这一困难,他上医院附近一家生意很忙的药店,从人家柜台上偷了一张处方就走。他用打字员用的改正液将合法正规医生那鸡爬似的字涂掉,然后对那张空白的处方单子进行翻拍。他开出的第一张处方,内容是他偷来的那张上的,他又拿回去还给了那家药店,因此人们发现并没有少什么东西。

他精细的五官上出来的那种粗汉似的效果并不让人满意,而且他也知道,一不小心那硅酮还会移动,不过这事儿等他到了里约热内卢就没问题了。

当莱克特医生刚开始被他的嗜好所吸引的时候——那还是早在他第一次被捕以前——他就已经为自己有朝一日可能要亡命国外作了准备。在萨斯奎哈纳河岸的一个度假村的墙壁里,他放了钱和另一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一本护照以及他为拍护照照片用过的一些化妆辅助用品。护照到如今是已经到期了,不过很快就可以重新更换。

因为他更愿意在胸前挂着块大大的旅游徽章夹在一群人中间通过海关,他已经报名参加了一个名字听起来很吓人的“壮游南美”的观光团,该观光团可以带他远至里约热内卢。

他没忘提醒自己以已故劳埃德-威曼之名开出一张支票付了饭店的帐,余下来五天的数额,他就让支票进银行从里边慢慢地走,他没有将美国捷运公司的信用卡送人电脑。

今天晚上他正在赶拖下来没有写的几封信,这些信他得通过轮敦一家转邮服务机构寄到收信人手上。

首先,他给巴尼寄了一笔慷慨的小费并短笺一封,感谢他在精神病院时给予他的诸多关照。

其次,他给在受着联邦政府保护的弗雷德里克-奇尔顿医生写了一封短信,信中暗示近期内他将去拜访奇尔顿医生。拜访之后,他写道,医院要给病人喂些什么,明智的做法是将指令刺到奇尔顿的额头上,这样也省却了文书的工作。

最后,他给自己倒上一杯巴达德蒙特拉谢白葡萄美酒,然后给克拉丽丝-史达琳写道:

嗨,克拉丽丝,羔羊停止尖叫了吗?

你还欠我一条消息呢,你知道,而我想要的就是那消息。

在国内版的《时代》周刊或任何一个月的第一期《国际先驱论坛报》上登则广告都很好。最好在《中国邮报》上也刊登一下。

如果你的回答既肯定又否定,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羔羊目前是不会再尖叫了。但是,克拉丽丝,你是以那地牢的种种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可衡量自己不能太苛刻了;要获得神圣的宁静,你得一次又一次地去争取。因为鞭策你前进的是困苦,看到困苦,困苦就不会有尽头,永远也不会有尽头。

我不打算拜访你,克拉丽丝,有你在,这个世界更精彩。务必同样善意地待我。

莱克特医生用钢笔碰了碰他的嘴唇。他看看外面的夜空,笑了。

我现在有窗户了。

猎户星座此时己出现在地平线上,它的附近是木星,二千年之前再不会有比这更灿烂的时刻。(我不打算告诉你现在是几点,那星有多高。)但我希望你也能看到它。我们的一些星球是并没有什么两样的。

克拉丽丝。

汉尼巴尔-莱克特

在遥远的东部,在切萨皮克湾海岸,猎户星座高悬在明洁的夜空,星座下面是一座很大的老房子,其中有一间房间的炉火已经封好准备过夜,火光却因为烟囱之上风的吹拂还在轻轻摇曳,在一张大床上是不少条被子,而被子上被子下又是好几条大狗。被子下面另外还有几处隆起,那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诺伯尔-皮尔切,四周这光线叫人无法确定,但是,枕头上那张在炉火光映照下如玫瑰花一般的脸,却无疑是克拉丽丝-史达琳,她睡得很沉,很甜,因为羔羊已经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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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1、对小说的命题、对时节、情节精心安排,突出了主题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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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对小说命题,对时节情节精心安排突出了对立的阶级关系,加强了对不合理的旧社会制度的控诉力量,也使小说的悲剧性更加深刻。

这篇课文的题目叫做《祝福》,全文的情节开展也大都在祝福或祝福前后的时节,紧紧环绕着题目。祥林嫂第一次来鲁家是在冬初,而最能表现她勤快的是年底的劳动;她被婆婆劫走是在新年过后不久;祥林嫂被卖改嫁的情况是卫老婆子在新正将尽到鲁家来拜年的时候说的;祥林嫂第二次来鲁家后柳妈恐吓她是在腊月二十以后;“我”回到鲁镇是在送灶之夜,不几天遇到了祥林嫂,在祝福的当天听到了祥林嫂的死耗。这些情节开展的时间是经过作者精心安排的。

在这样构思和安排下,作者又着意在处处点染新年的气象和景物,为小说情节开展勾画背景和渲染气氛。如一开头就写出灰白沉重的晚云,爆竹的钝响和震耳的大音以及幽微的火药香,抓住具有代表性的事物及其特点,简洁地勾画出“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的新年气象。下面描述祝福的礼仪和福礼,又描写了年底常有的大雪天气,“天色愈阴暗了,下午竟下起雪来,雪花大的有梅花那么大,满天飞舞,夹着烟霭和忙碌的气色,将鲁镇乱成一团糟。”飞舞的雪花和新年气象融汇在一起了。“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人们都在灯下匆忙,但窗外很寂静。雪花落在积得厚厚的雪褥上面,听去似乎瑟瑟有声,使人更加感得沉寂”,忙碌的新年而又是沉寂的雪夜,互相映衬,为下文抒发悲愤的感情渲染了气氛。在柳妈恫吓祥林嫂时,作者也带了一两句,“微雪点点的下来了”“祥林嫂……旋转眼光,自去看雪花”,起了点明时节,并和全文中的写景相呼应相协调的作用。结尾一段,“远处的爆竹声联绵不断,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拥抱了全市镇”,写出祝福时刻繁乱喧闹的景象,扣紧题目,并为最后抒情渲染了气氛。

祝福,过新年,是快乐的日子。然而在旧社会中,只有像鲁四老爷那些地主豪绅才能准备得起丰厚的福礼祭祖祭神,拜求来年幸福,全家欢度新年。而穷苦的劳动人民,像祥林嫂,却在这时被劫、被卖,受辱受惊,以至惨死。这是鲜明的阶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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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一的小说作文老人与海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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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爹,咋办,后天娃就订婚了,这钱还不够”

“唉,他娘,我再想想办法”

“他爹,就剩明天一天了,女方的钱都推好久了”

“他娘,我看今晚我再出趟海得了”

“不行,他爹,今夜有大风,出事咋办”

“他娘,没办法,只能这样了”

“唉”

老人浑黄的眼睛看了看昏暗的油灯,用布满老茧的手捏灭了只剩一小截的旱烟,起身向屋外走去

天已全黑了,不知什么原因,天上没有月亮,乌蒙蒙的一片,老人拿起鱼网,走上破帆船,费力的将船推进海里,回头望了一眼,用手握住胸前的十字架,轻轻的吻了一口,便开始出海。

空中依旧乌蒙蒙的,天空毫无半点光亮,老人凭着感觉在海中摸索,望着无际的海,老人坐在船上,抽着旱烟,岸边有妻子在为他祈祷,老人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第一次撒网,老人心中默念,千万要有收获啊,时间在慢慢消去,船渐行渐远,老人感到鱼网有些沉甸。

天空开始更加昏暗,时时有清风擦过老人的脸,老人一把拽起鱼网,大量的鱼让老人心中感叹,可以卖个好价钱,想到儿子可以成婚,老人嘴角的微笑又浮现。

海面已不再平静,风越来越强悍,老人的船已偏离方向,老人守住满载鱼儿的小破船,网再次被撒下,老人希望可以多赚些钱,浪已不再平静,水中的鱼群越来越晃眼,老人忘记了家中的妻子,忘记了风暴的到来,老人一次次撒网,将鱼捕上船,黑色的海水翻滚由远至近,老人的船开始乱窜,老人的笑容已经展现,如此多的鱼可以令他明天卖些钱,老人打算回去告诉妻子这个好消息,但为时已晚。

翻滚的大浪拍了过来,老人护住鱼儿,趴在船上,暴风在吹,大雨降临,豆大的雨珠打在老人的脊梁,老人掌舵寻找回家的路,危险一次次袭来,老人已没有力气阻挡,终于,又一个大浪翻到船前!

天明,妻子在海边,望着海面,远处只有几片碎木板!

[高一小说作文老人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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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狂怒结局影评观后感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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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结局是前来支援的同伴对唯一活下来的诺曼—“machine”说:“你是英雄。”

他确实是英雄。

一如从前的俗套剧情,善良懦弱的少年诺曼在战争的洗礼中不断成长,当他终于真正融入“fury”时,这个家一般的存在,好似诺曼的错觉一般,出现的时候那么猝不及防,消失的时候却又毫无征兆。

最让我在意的是诺曼的眼泪,好比影片的主线一般,从少年出场后就一直贯穿到了结尾:初次经历战场的恐惧、失艾玛的悲痛,看着“胖子”为了保护他和战友将引燃的手榴弹压在身下、目睹了“圣经”血肉模糊的尸身以及最后“老枪”对他的保护,获救后的诺曼坐上营救的车,渐行渐远的他看着悲壮的“fury”再次红了眼眶。诺曼的眼泪并不可笑,反而在惨无人道的战争中现出人性的光辉,温暖了影片残暴冰冷的格调。

狂怒无疑又是一部浓重的个人英雄主义片。之所以会出现美国版“狼牙五壮士”,则因为“老枪”独特的个人魅力是凝结“fury”的支柱,所以影片结尾,在大敌当前战友们选择与“老枪”一并坚守信念。虽然看了开头的我们一下就能猜出故事的后续发展,但多亏了出色的音效和细节的处理,真实的画面感多少减轻了最后30分钟的带给观众的恶俗感。

“ideals are peaceful, history is violent.”沉闷的天空,泥泞的道路,四起的硝烟,影片的开篇便被沉重的灰色所笼罩;盟军的阵地里堆着大量的尸体,全是战争的牺牲品,大量伤残的士兵更是为破旧的阵地添上一抹悲凉。仅剩下的六辆坦克刚进行完补给,又要奔赴新的前线。被迫打仗的孩子们,挂在小镇上无辜的德国人的尸体,以及为盟军指路的老人突然被射杀,更是将气氛提升到了另一个高度。也许最震撼的场面并不是枪火交战,反而这一幕幕不起眼的画面才跟让人感同身受。影片的开头和结尾都是给尸横遍野的战场特写,非人性的一面似一块碎骨一样卡在我的喉间,虽不至于受伤,但却异常难受。

影片的最后是渐行渐远的诺曼,红着眼眶的他不知是否已从恐惧和悲痛的噩梦中清醒过来。强硬又义气的“老枪”逼迫他第一次杀人;格雷迪充满歉意的对他道歉,说他是一个好人;博德安抚他初次杀人的恐惧;特里尼认真的教他使用枪支。不知这些基情满满的过往,他能否铭记一生。除小基情的画面,让我眼前一亮的便是士兵间的生活,没有情欲的军旅,士兵互相吐槽讲着乱七八糟的话,真实的让人亲切。

希望寄存在新一代的身上,所以我会认为诺曼是英雄。因为他一定肩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作为影片的唯一活下来的主角,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胜利的曙光,看到了世界的未来;只有接受了残酷的洗礼,才会更珍惜眼前。虽然杀戮和残暴充斥着世界,但美好的人性永远是世界的主流。如同最后那个搜查塔克的纳粹青年放走了投降的诺曼一般。

从小看着抗日战争片长大的我,已对各种战争场面的感到麻木。中国抗战片一贯以正面形象向我们展现,先不论主角始终正派的行为和一尘不变的价值观的传播方式,就是结尾懦弱的投降行为更不可能出现在抗日剧中,太多形式化的教育方式得不到国人太多的响应。狂怒给我最多的感触却是价值观的宣传方式,能引起我太多精神上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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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

全文共 4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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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小说中霓凰是大梁南境奇才女帅,林殊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下面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欢迎大家浏览。

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

与为其解水战危局的前赤焰军大将聂铎相守。

霓凰的角色经历:

十三年前 云南王穆深携女进京,认识林殊,太皇太后见他们两小无猜,便做主为他们订下了亲事。

十二年前 林燮大将军卷入一场逆案,父子俱亡,因儿女亲家之故,受到牵累。梁皇对此藩王穆深有了疑虑之心。

十年前 大梁南边的强敌楚国兴兵,云南王穆深战死,霓凰临危受命,全军缟素迎敌,血战楚骑于青冥关,歼敌三万。此役后,朝廷颁下旨意,命霓凰郡主代幼弟镇守南方,南境全军皆归于其麾下。郡主指天盟誓,幼弟一日不能承担云南王重责,是以一介女流之身,执掌南境十万边防铁骑的奇才统帅。

两年前

遇到过一次几乎已无力挽回的危局。郡主的麾下,善野战,善攻防,确是威猛之师,但却有一个至弱之处,那便是水战,正在为难关头,聂铎奉少帅林殊之命协助郡主,自荐最擅水战,请求入营供职,经过半月筹谋,他亲上战阵,一举破敌。相处中两人互生情愫。

聂铎突然不辞而别,只留下一封简函给郡主,上面写着‘盟内见召,奉命返程’的话。郡主气恼他这般绝决而去,撕了书函,令人不许追赶。

文中第一年(二十七岁)适逢郡主幼弟成年,入京袭爵,朝廷有意公开为郡主择婿,事先征求她的意见。大家都以为依郡主高傲的性情,不大会接受这种公开挑选的方式,谁料她只略加了几个附加条件之后,便应允了。

请求梅长苏为其排列选婿文试的求婚者座次

认出梅长苏便是林殊。

文中第二年 四月十日的清晨启程离开金陵,皇帝派内阁中书亲送于城门以示恩宠

文中第三年 与聂铎成亲,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霓凰一角的情节概述

【少女情怀】自小便入金陵,以其云南藩王之嫡女的身份与帝都贵胄均有往来,其中与林殊、景琰最是熟稔。为人单纯跳脱,与风头无两的天才少年林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二人曾于上元佳节之夜于林府悬灯屋檐下,灯映桃花面;常常于河边一起骑马练剑,素性不耐烦的林殊却能悉心教导一整天;还一起整蛊靖王萧景琰,以其性格固执不知变通,遂与林殊共同起了绰号叫“水牛”,后来此外号传开,宫中之人亦熟知此事(静妃曾说:那个孩子啊,从小就喜欢喝水,一头水牛)。

太皇太后,亦是林殊与诸皇子的太奶奶,对林殊倍加宠爱,做主将霓凰郡主许配与林殊,只待少年及冠、少女及笄。

【一夕惊变】后来赤焰一案,林殊尸骨无存,林氏满门于一夜之间成了逆贼。云南穆府虽因皇家赐婚没有牵连,但后勤补给上诸多掣肘,以致后来南楚突然发兵,其父云南王穆深一战不胜、二战阵亡,留下年幼的儿子无力负荷,迫使长女穆霓凰以女子之身披甲上阵,竟力挫南楚,保得南境平安。由此她一战成名,霓凰被封一品军侯,执掌云南十万边防铁骑。

七八年后,南楚再度兴兵,以连舟铁索战法(以铁索连舟,巨舰为营),直逼南境腹地。霓凰郡主手下铁骑虽骁勇善战,然不通水战,于青冥江水战被打得节节败退,青冥关几乎不保。正当此时,林殊派遣原自己手下副将卫峥,前往南境助郡主破敌。大胜之后,卫峥返回廊州的途中,霓凰因看出其易容改装,故遣府中精锐追踪,却于江左境内踪迹全断,由此霓凰推断出此人受江左盟指派。

【情深】两年后麒麟才子梅长苏进京,因太皇太后无意唤其“小殊”,同时梅长苏于跟前情难自已握紧霓凰之手,霓凰动了疑心,并藉此与之结交。后梅长苏因霓凰郡主招亲之事进入朝堂众人的视线,凭借智取百里奇和过人的文采,受到梁帝的注意,但因昭仁宫之事更增霓凰的疑心。

经明里暗里的调查问询,包括经赤焰帅府的试探,梅长苏于穆府梅园情不自禁的举措,以及黎崇的玉蝉使霓凰几乎可以断定,梅长苏即是林殊。长亭外,霓凰的步步试探,平素心思机敏、巧舌如簧的梅长苏却无招架之力,不是隐瞒不住,而是根本不再隐瞒。当霓凰探查不到林殊的胎记时,她不甘的眼神对上梅长苏心碎的神情,两人十二年的隐忍都到达了极限——她扑进了林殊的怀抱,而他没有再拒绝,而是抬起了手给她以完整的拥抱。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女孩,终于回来了。

大年初一,林殊过府拜年,霓凰以万福礼还礼,使自己的弟弟穆青暗暗好笑。正月十五,霓凰微服造访苏宅,恰见林殊望着花灯出神,不禁嫣然一笑。

正月底,私炮坊惊天一爆,梅长苏于现场被靖王误会参与此事。正当此时,在他身旁的霓凰立时火冒三丈,当即反唇相讥,直至靖王低头认错。

开春后,梅长苏修缮园林完工,邀夏春等人前来苏宅作客,冒险检验密道。霓凰与蒙挚惊出一身冷汗,二人去而复返,梅长苏拜托两人帮忙隐瞒身份,霓凰深体林殊的呕心沥血,应允并承诺“不让你受丝毫委屈”。

四月,南楚和亲使团进京,为防南楚妄动,梁帝命霓凰回云南,同时却让穆青留在金陵为人质。穆霓凰临行前造访苏宅,将祖传的黄岗玉牌交给林殊,方便他京中谋事。林殊慨然答允照顾穆青,而穆霓凰只求他一切平安。一颗冰凉的心,也只有在苏宅、在林殊的怀中,才能得到些许温暖。

年前,太皇太后薨逝,霓凰闻讯赶回京城,当夜悄然来到苏宅,见到坚持守孝的林殊。出于对这位慈蔼的长辈的孝道,也是替林殊哥哥代行孝礼,霓凰自请前往卫山为太皇太后守灵。

次年春,皇室依制前往九安山举行春猎仪典,却遭意欲谋反的誉王率庆历军围困。霓凰郡主接到靖王的信使得知此事,因林殊也在九安山忧心如焚,当即率一千守灵卫士狂飙突进,于万军中击杀叛军都督徐安谟,迅速平定叛乱。

自九安山回京后,霓凰便一直留于京城协助林殊。于聂锋解毒的前一日,霓凰终于从蔺晨口中得知林殊哥哥所遭遇的一切,那一刻她心如刀割;当林殊安慰她尚有十年,霓凰只说了一句——“够了”。直到金殿呈冤的那一日,霓凰以林殊遗孀的身份请求重审旧案,林殊为之动容。历时一月,赤焰之案终于审结。

【缘浅】林殊了无牵挂,打算离京携霓凰游历江湖,恬淡地度过自己最后的时日。不料晴天霹雳,四境邻国同时发难,霓凰为稳定后方决意赶回云南主持大局。而林殊,选择了北境——他终究是林殊,哪怕倾尽余生也不容国土一寸沦丧。当他声嘶力竭地向蔺晨催要冰续丹时,霓凰悄悄进了苏宅,一字一句都给听去了。她的心再一次碎了,因为这一回她知道,他是注定回不来了。她含着泪问他要个说法,却一个字也说不出,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她趁他进宫去骗景琰的时候,将自己想说的尽数告诉飞流——那个被林殊哥哥看作弟弟的孩子——并请他代替自己好好保护他。

城门口,两人心知肚明,这应当是此生最后的诀别了。霓凰没有多说,既然此生注定不能相守,那便放手让他去。最后的遗言,是宫羽送来的,信封上只有六个字——“吾妹霓凰亲启”,是林殊那锋芒毕露的字迹,笔端诉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儿女情长。

【尾声】(虚构)自收到林殊绝笔,穆霓凰一连三日闭门不出。其弟云南王穆青忧心如焚,第四日竟翻窗探望。谁也不知姐弟俩说了什么,穆王府中人只知云南王出来时竟也是哭红了眼。五日后,穆霓凰带穆青、宫羽星夜进京;次日早朝,霓凰当廷上奏,自请戍守北境,举朝哗然。穆霓凰语声淡淡,只一句解释:”先夫死国,遗孀理当承其遗志。“一旁的穆青附道:“穆青已承袭王爵,南境安危当一力承担,不敢再累长姐与姐夫再分离。”太子萧景琰当廷准其所请,不想一时哽咽失声;人人皆知,云南王所说的“姐夫”和郡主所说的“先夫”所指即是林殊,也无怪一向冷硬的太子殿下一时失态。众臣皆是感慨,唯言阙眼光一闪即转黯然,眼角一滴清泪悄然滴落。

当晚穆霓凰携宫羽再度走进苏宅,遇见微服出宫的太子殿下和静贵妃,四人话别一宿未眠,聊的话题却只有一人。第二日穆霓凰与宫羽离京,自苏宅出发没有惊动任何人。行至城郊凉亭却见有四人前来相送——言侯父子、莅阳长公主母子。年近花甲的言阙只问了一句:“长苏者,藏殊也;江左梅郎面具之后,是否藏着赤焰少帅?”此话一出,一旁的萧景睿及莅阳长公主皆惊——他们二人是因言豫津带老父手书请来送行,不想竟又是一则晴天霹雳的消息。霓凰并未惊讶,只噙着泪微微颔首;林殊早在绝笔中告知,言叔父可能早已知情,不必隐瞒。莅阳长公主泪流满面,萧景睿更是懊恼得像个孩子一般涕泗横流,反反复复只一句“我一直错怪的竟是林殊哥哥。” 言阙仰天喃喃道:“燮兄,得子如此,你可以瞑目了!”

长亭一别,两骑作四骑,萧言两公子自此消失于帝都。三月后,新军成军,主帅蒙挚自帝都赶来,携新皇圣旨赐名长林,蒙挚为主帅、穆霓凰任副帅并奉旨组建“羽烈营”,卫铮、甄平等赤焰旧部皆云集其中。同日,蔺晨带来飞流,“长苏遗命,让飞流如护自己一般护卫郡主。”飞流用力点了点头:“苏哥哥,穆姐姐,都好。”一语未毕,众人皆已泪光盈盈。”长苏你何其狠心啊!“说完飘然出帐。

十年后,北燕大渝联兵十万再度突袭,蒙挚率长林军与之对垒三月,一日夜间穆霓凰亲率三千羽烈营骠骑突然大举进攻,一夜之间歼敌近两万,联军一溃千里,蒙挚倾十五万大军围困八万残军于梅岭,一把大火焚尽两国最后的精锐,玄布、拓跋昊、金雕柴明等燕渝名将皆阵亡,燕渝君臣绝望长叹“赤焰重生,赤羽复兴,天下何安!”。旬日,聂锋夫妇奉旨率十万援军赶赴前线,半年攻破渝都幽州,尽收大渝国土。北燕割地三百里乞和,得以苟延残喘。

一年后,蒙挚因战伤复发回金陵休养,穆霓凰接替主帅之职,提拔萧言等一干青年将领,扩军至二十五万,并命卫铮统领羽烈营。又三年,言豫津用计诱使北燕毁约兴兵,聂锋以六十岁高龄自请为先锋大将,在卫铮歼灭敌军后旋即挥师兵临蓟城,城下再灭援军七万。岁末,穆霓凰领军进驻蓟城;正月,梁帝亲赴北境,接受北燕君臣举国投降。自此中原一统、天下大定。穆霓凰以不世之功,破例封为“镇国长公主”,”长林“、“羽烈”经两次灭国大战,自此名垂青史。

贞祁四十八年冬,长林军主帅穆霓凰病逝于长林帅帐,享年75岁。死讯传开,全军缟素,北地百姓哭声延绵数百里。老皇萧景琰亲临北境致祭,并遵其遗嘱将遗体火化,骨灰洒遍梅岭群山。宫羽为其整理遗物,发见宗主绝笔被郡主贴身保存四十六年。封皮背后留有穆霓凰笔迹——北定中原之志已偿,霓凰不负兄长所托,死无憾也!

一段过往,两行清泪。叹情深缘浅,至此无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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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史观

全文共 2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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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历史有其自己独特的一面,它有着属于它自己的内在规律,是属于价值的历史。昆德拉在《帷幕》中举了一个例子,以此来说明科学的历史和艺术的历史之间不同――“伟大的医生甲发明了一种治疗某种疾病的天才药方。但在十年后,医生乙又创立了另一种方法,更为有效,以至于前面的方法(而它并不失其天才的一面)被摒弃和遗忘。科学的历史具有进步的特点。一旦用于艺术,历史的概念就跟进步没有任何关系;他并不意味着一种完美,一种改进,一种提高;它像是一次探索未知的土地、并将他们标识在地图上的旅行。小说家的雄心不在于比前人做得好,而是要看到他们未曾看到的,说出他们未曾说出的。福楼拜的诗学并不让巴尔扎克显得无用,正如发现北极并不让美洲的发现变得过时。”

小说记录的是人类的精神世界,有其属于它自己的历史。小说是在特定的时期对于人的精神状态探索和表达。在《被背叛的遗嘱》中,昆德拉说:“因为人类的历史与小说的历史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假如说前者不属于人,假如说它像一股陌生的外力那样强加于人的话,那么,小说(绘画、音乐也同样)的历史则诞生于人的自由,诞生于人的彻底个性化的创造,诞生于人的选择。一门艺术的历史意义与简单历史的意义是相反的。一门艺术的历史以其个性特点而成为人对人类历史之非个性的反动。”人类的历史是社会生产力推动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个人在历史发展中处于被动地位;而艺术的历史则是靠艺术家个人的创作,凭借艺术家对人的存在的理解加以艺术加工而成,艺术家可以利用自己的想象去重新创造历史。

小说的历史具有复杂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同时在统一前行的方向上,也是由千姿百态的不同艺术风格组成的道路。昆德拉在追问小说的历史的个性特点时强调因为各个时代的小说家不断探索,小说的定义和范围得以确定。昆德拉认为,“为了能在数世纪的发展中形成一种独立性,这一历史难道不应该由一种永恒的因而必然也是超个性的常识来统一吗?不!我认为,甚至这常识也会永远保留其个性的、个人的特点,因为,在历史的进程中,这种或那种艺术的概念(小说是什么?)以及它的发展方向(它从何而来?又向何处去?)总是不停地由每一个艺术家、由每一部作品来定义和再定义的。小说史的意义就在于探索这一方向,探索它永恒的、总是再追溯既往地合并小说之过去的创造和再创造:拉伯雷肯定从来没有把他的《巨人传》称为小说。它曾经不是一部小说,随着后世的小说家(斯特恩、狄德罗、巴尔扎克、福楼拜、万楚拉、贡布罗维奇、拉什迪、基什、夏姆瓦佐)不断从中得到启发,不断借用其名声,它才成为小说。它这样插入小说的历史中,然后又被承认为这一历史的奠基石。”也就是说,共性和个性共同创造了小说的历史。小说是在众多小说家不同风格的革新推动下,才得以发展起来,在历史上具有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同时这些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小说家有着相同的艺术追求――那就是对人的存在的意义的思索。昆德拉把小说的历史分为上半时和下半时,上半时(十八世纪以前)的小说具有幽默的非真实性小说风格,取得过辉煌的成就。可是下半时,即到了十八世纪,小说开始追逐细节的真实,情节的严密,巴尔扎克式的书写历史,成了小说的一种普遍式样,小说的范围被缩小了,形式被限制了。下半时的小说将上半时的小说精神遗忘了。所以当福楼拜重新描写生活现实态的细致时,昆德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经历了两个半时的发展,小说的发展遇到了新的时代,这被昆德拉称为是“第三时”。第三时小说美学的发展在继承小说的精神的基础上,扩大了小说的定义,“为上半时小说恢复名誉,其意义并不是回归到这种或那种仿古笔法,更不是对十九世纪小说的幼稚否定,这一恢复名誉的意义更为普遍:它要重新确定并扩大小说的定义;它要与十九世纪小说美学所作的缩小小说的定义唱一个反调;它要将小说的全部历史经验作为小说定义的基础。”

昆德拉的小说史观是小说精神的延续性和复杂性,“每部作品都是它之前作品的回应,每部作品都包含这小说以往的一切经验。”同时,小说的历史是整个欧洲小说的历史,“小说全是欧洲的产物;它的那些发现,尽管是通过不同的语言完成的,却属于整个欧洲,发现的延续(而非所有写作的累积)构成了欧洲的小说史。只是在这样一个超国度的背景下,一部作品的价值(就是它的发现的意义)才可能被完全看清楚,被完全理解。”因为,“只有在(小说的)历史中,人们才能抓住什么是新的,什么是重复的,什么是发明,什么是模仿。换言之,只有在历史中,一部作品才能作为人们得以甄别并珍重的价值而存在,对于艺术来说,我认为没有什么比坠落在它的历史之外更为可怕的了,因为它必定是坠落在再也发现不了美学价值的混沌之中。”

昆德拉不仅坚持从小说自身的历史中去审视小说的价值,而且他也一直用开阔的视野去审视小说的历史和未来。欧洲的文学资源非常丰富,昆德拉从欧洲文学的历史中看到了小说中存在的理由,欧洲文学并不局限于一个国家而是超越国界的整个欧洲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当回望欧洲小说的发展历史时,昆德拉认为在小说的不同发展阶段各民族将小说的精神不断传承和发扬光大,就像一场接力赛赛跑: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期间,意大利的薄伽丘开创了小说的伟大开端,法国的拉伯雷和西班牙的塞万提斯的出现共同推进小说艺术的前行:十八世纪的英国伟大小说家菲尔丁、理查森和德国的歌德继续坚持小说的道路;十九世纪完全属于法国,接着俄罗斯小说进入,还有继它之后迅速出现的斯堪的纳维亚小说:二十世纪是中欧小说取得辉煌成就的时代,卡夫卡、穆齐尔、布洛赫和贡布罗维茨一起开创了后普鲁斯特时代欧洲小说的新道路。这些不同时期的小说凭借着非真实性的幽默的创作风格共同推进了欧洲小说的辉煌。因此,昆德拉说,“总有一些新的历史环境(伴随着它们新的存在内涵)一会儿出现在法国,一会儿出现在俄罗斯,一会儿又在别的什么地方,此起彼伏,他们不断推进着小说艺术,为它带来新的灵感,向它提供新的美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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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北京北京》大结局

全文共 3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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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城酒家的店面真的很长,五张长条桌子从东到西连续摆成长长的一溜,周围坐满了三十多个各色男女,丝毫不影响酒家其他客人进进出出。

这个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夕的大酒局是一个做电子书的网站组织的,请的都是知名作家,我一个都不认识。二零零零年春节,网站正火的时候,他们春节团拜的酒局是在人民大会堂办的。一年下来,旧钱烧得差不多了,新钱还没到来,于是强调做事要低调,找了一家公司写字楼附近的小馆子。

前两年我在美国上MBA的时候,百无聊赖,写了我第一个长篇小说,内容和小红、小白、辛荑没有多少联系。我辗转托人找到这个网站的主编王含,他看了说,好东西,绝对大气象,这个电子书网站正在转型,要走网上和网下结合的道路,他说,他决定把出版我这本小说当成公司转型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王含主编邀请我春节前见面,签合同,顺便吃个饭。一桌子三十多个人,他是我唯一一个认识的。其他的人,男的基本都挺老,女的基本都挺小,我想都是吃文字饭的吧,介绍时,无论男女,我一一点头或者握手,叫,老师,说,久仰久仰。

酒局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现在已经是十点了。吃残的饭菜撤掉,新的菜还在陆续地上来,川粤鲁淮阳湖南贵州,什么菜系的都有,都像味精一样鲜美,都像鸡精一样鲜美。空啤酒瓶在旁边已经堆了四箱,和某些小个儿女作家的胸口一样高。

因为谁也不认识,不知道聊什么,我在和左边一个中年白圆胖子以及右边一个中年黑圆胖子闷头干小二锅头。这是四年以来,我第一次重沾烈酒,发觉二锅头还是只适合干杯用,把人迅速搞高或者搞倒,迅速分出彼此抗酒精击打能力的高低,如果慢慢品,二锅头比福尔马林更难喝。

左边的白圆胖子说二十年前他上大学读英语专业的时候,是个清癯的白衣少年,对面坐着喝酸枣汁的一个浓妆少女表示严重不信,白圆胖子从裤裆里掏出钱包,过程中露出比脸更白的肚皮,微微带毛。钱包里的确有一张旧彩照,和他的身份证在一个夹层,里面一个麻秆一样的少年,戴大黑眼镜,穿发黄的白衬衫。我从不主动看电视,好像还是在电视里见过这个白圆胖子。

他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他好像演一个中年男人,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他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个精虫。

右边的黑圆胖子比白圆胖子害羞,刚坐下来的时候几乎不说话,小二锅头让他慢慢从壳里钻出来。一个小二锅头之后,他的表情开始舒展,两个小二锅头眨眼睛,三个小二锅头哼小曲,四个小二锅头开始抓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姑娘误以为他喝高了,也不恼,也不把手抽出来,任由黑圆胖子抓着。

黑圆胖子把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整齐地在他面前摆成一排,我问,我们为什么不喝大二锅头呢,反正你我几乎已经喝掉了两瓶大二锅头。黑圆胖子反问,你为什么用避孕套而不是大塑料袋?我说,真有道理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也把我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在自己面前摆成一排。

透过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我看到长长的酒桌对面,男男女女的脸,有些变形,眼睛越过他们,我看到酒家的玻璃窗户,窗户外的麦子店西街。街上偶尔职业女性走过,她们穿着纯白色的羽绒服、白色袜子、白色的皮靴,像是一根奶油雪糕,在北京的冬夜里非常耀眼,她们真的很甜美吗?她们冷不冷啊,她们要不要喝几口小二锅头,这么晚了,还有人吃雪糕吗?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的眼睛沿着东三环路,看到麦子店以南的一个叫垂杨柳的地方,我出生在那里。从我出生,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到过一棵飘拂着魏晋风度和晚唐诗意的垂柳,杨树爬满一种叫洋剌子的虫子,槐树坠满一种叫吊死鬼的虫子,满街游走着工人阶级,衣着灰暗眼大漏光,怎么看怎么不像这个国家的主人。苦夏夜,男的工人阶级赤裸上身,女的工人阶级大背心不戴奶罩,为了省电,关掉家里噪音巨大的风扇,或坐或站在杨树槐树周围,毫不在意洋剌子和吊死鬼的存在。我每天走354步到垂杨柳中心小学上学,走354步回家吃饭。

我小学二年级的一天,学校组织去人民印刷机械厂礼堂看《哪吒闹海》,从垂杨柳中街一直走到垂杨柳南街的最东端,作为小朋友的我们两两手拉手走,整整1003步,真是遥远,我的手被拉得酸痛。电影散场,我站在垂杨柳南街上看旁边的东三环南路,当时还没有任何立交桥,三环路是好大一条河流啊,一辆辆飞奔而过的212吉普、130卡车都是一团团的河水,河的对面是人民印刷机械厂的厂房,像个遥远的另外的城市。

海要比这大河更凶猛,我想,龙王真是可恶,哪吒的脑子也一定被驴后蹄子踢了,怎么能闹得过海。我长大了,仰面躺下,成为一条木船,xxxx竖起,内裤就是风帆,西风吹起,我就扬帆而去,横渡这大河,脱离北京。

我的眼睛沿着长安街,看到麦子店以西的东单北大街,我的xxxx在那里生长成粗壮的帆船桅杆。我听见辛荑狂敲我干面胡同那间平房的门,他狂喊,秋水,你在吗?这两个星期你都去哪儿了?小红在屋里吗?你知道小红在哪儿吗?你别不开门,我不是校领导派来的,我不是抓奸的,我祝福你们。小白也没跟着我,我一个人。

小红,你在吗?小白说,你不和他好了,你爸心脏病发作了,在仁和医院CCU(心脏重病监护室)呢,你妈要跳楼,她问过小白好几次了,要多高才行。小白说,四楼以上,摔死的几率是一样的,保险一点,找个十楼阳台吧。

我听见小红一声大哭,我的小红,我的小人鱼,甩掉鱼尾,穿上双腿,套了件圆领衫就跑出去了。剩给我半箱康师傅,一打红皮鸡蛋,两个避孕套,一打脐橙,十瓶红星小二锅头。

我听见小红对我说,三天三夜,她爸终于救过来了,他拒绝和小红说话。她妈总担心,再高的楼也不能一下子摔死,终于没跳。

她妈说,秋水那样的人你也敢要?就你,什么也不会干,脾气又大,就这张脸还能看,将来不能看了怎么办?小红说,咱们算了吧,我胆子小,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小红牵我的手来到四楼东侧的楼道,夜里三点了,小红说,我想最后吃吃它。我说,它同意。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我们走过燕雀楼酒家,我望见小白、辛荑、杜仲、大鸡几个在室外的一张桌子上喝酒,吃松花皮蛋和煮五香花生。我牵着小红的手,低头走过,小白拎着一瓶啤酒跟了过来,说,我喝多了,我想听听,你们两个说些什么。

我说,小红,你送他回酒店吧。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小红说,回酒店尿吧,我送你回去。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

我说,好,尿尿,街边找个停着的车,到车后面去尿,找个好车啊。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对面一个长得酷似煮五香花生米的中年男子在十一点钟的时候跳到桌子上,在我六个小二锅头之后跳到桌子上,他反复朗诵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说,下去,是你做的诗吗?他说,我和你决斗,我和你喝酒!我说,怎么喝?你是啤酒,我是二锅头。

白圆胖子和黑圆胖子一起说,半个小二锅头相当于一瓶啤酒!

又两个小二锅头之后,“五香花生米”还在桌子上诗歌朗诵,我听不见了,我也看不见绿色的水晶球了。

我的手撑着椅子,我的头重重地压在桌面上,胃中半消化的食物从嘴的两边汩汩涌出。

我听见王含主编在耳边喊,你手机呢,你手机呢,我不认识你家啊。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找个人送你过去,找个人送你过去。

我说,你按我的手机,按1,快捷键1,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红,接电话,为什么和小白结了婚不好好过呢?婚礼隆重吗?照婚纱照了吗?好看吗?我给你准备了礼物,我的七种气体,但是一直没给你,这么多年了,封口的胶皮也老化了,气体都不在了,都跑了。你和小白不是都过了快两年了吗,为什么要离婚啊?为什么要在美国那个没有麻辣火锅没有美男的地方呆啊?小红,接电话啊,别吃抗抑郁药,Prozac是毒药。小红,接电话啊,别化了妆之后,呆在家里,一晚上,一个人喝两瓶红酒。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另找个人,另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2,快捷键2,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白,接电话,在上海还是北京?无论在哪儿,找鸡要小心啊,小心仙人跳,兜里不要带两百块以上啊。

小白,接电话啊,我知道你苦,出来喝酒,我还有燕京啤酒,你先喝完,然后用酒瓶子砸我。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再找个人,再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3,快捷键3,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黄,辛荑,我是小神,接电话,快回北京吧,我想你啊。听说妖刀为了工作面试把婚礼教堂的预订都取消了?教堂不是牙医啊,取消了不吉利啊。小黄,接电话啊,哈佛都念到博士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忘掉或者当成公理好了,别自己和自己较劲了,你有再多想不清楚的问题也不要信邪教啊。

没有一个人接电话,我完全忘记手机上其他快捷键都是谁了,我听不见王含主编在喊什么了,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

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旧金山,纽约,北京,香港,上海,青城山,哈瓦那,大理,吉隆坡,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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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翻译官小说中结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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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怠慢,拿着纸笔,接起电话。 对方说了一声“喂”,我就呆住了。 “家阳?” “菲。” 我们都没有再说话,这样在电话的两端沉默好久,我感觉,仿佛几天来脱了壳的灵魂如今又轻飘飘的回到我的身上,好象即将枯死苟延残喘的植物如今体内又有绿色的汁液在温暖的走动。

“你怎么才打电话?家阳,我担心了。”我说,声音开始哽咽。

“有点事,耽误了。”他说,他的声音真好,清水一样。

“什么时候回来啊?你的那两只小龟把我折腾惨了。”

“很快。” 他停了停,“菲,回去之后,我们结婚。”

“你也别想跑。” 他笑,温柔的说:“那之前,你要见一见爸爸妈妈,还有哥哥。” “好,家阳,以后什么都听你的,你快回来吧。”我迫不及待的说。 “菲,我在这里要办一个手续。 虽然没有与你商量,但我想,你会同意。

我收养了一个黑男孩,以后他是我们的孩子,他叫卡赞,名字跟你一样,是青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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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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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名教师,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晓得的东西又太少了。曾常常常听到许多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细心一想,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假如不再添,也有竭尽的时分。所以我觉得,教师不只要有一桶水,并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

本来自个也深知,在教学中,书本是每一位教师无言的教师,所以读书即是咱们再学习、再进步的最方便而有用的办法。曾经咱们的薛校长就常常让咱们多读书,但自个老是由于作业忙而没有真实地去了解校长的一番苦心。直到上学期期末与省级名师面临面沟通的时分,才智了赵昭教师那深沉的文化底蕴,面临学生,能喋喋不休,对学生的引导于无形之中,而当面临咱们教师时,他又能从教学理论到教学实习,侃侃而谈,让咱们每一位教师不得不佩服他的学识广博。其时我一边听课,一边想:假如上课的是我,我会见机行事处置学生的每一次答复吗?一名教师,只要自个的学识到了广博时,自个的功底到了深沉时,才能让讲堂笑声不断,活而不浮,重而不涩,而赵昭教师真的可在称得上是一位有着真知灼见的专家吧!也正是这次沟通,我才真实地了解了曾经校长为何总让咱们读书,让咱们向智慧型,专家型的教师方向开展。这回我才真实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才真实地感觉到自个水平的低浅,需求充分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所以在寒假中,我用心地选读了一本深受咱们喜欢的名著《爱的教育》。曾经曾听许多教师、学生都说读过这本书,很有意思,但始终没能真实去品读,所以借着这次假日我终于品读了这本书。当然书是向我班的孩子借的,由于有这样一句话:书非借不能读也。既然是借来的,所以读的时分也就格外仔细。果然当读完之后,还真有些触动。书中的一个个小故事尽管不能让咱们潸然泪下,激动万分,但假如细细品味,咱们却真的能够被书中那一个个好像就发生在咱们眼前的小故事所感动,更让我真实领会到了故事中人与人之间的真挚的爱。

《爱的教育》这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闻名的小说家、旅行家亚米契斯,这本书的写作方式异乎寻常,是以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为主要体裁,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活跃需求进步,如阳光般绚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穷,有的身患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美好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情都有悬殊之处,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一起的东西—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后代与爸爸妈妈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以及对祖国的爱。使人读着读着,犹如在爱的海洋中漫游,感觉格外温馨。

由于这本书很经典,所以被认为是意大利人必读的十本小说之一,一起,它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经久不衰的名著,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最富爱心和教学性的读物,被大家认定是每个家庭的必备藏书,格外遭到青少年读者的喜欢,对全世界亿万青少年的生长产生了深远影响。而我觉得这本书更是咱们每一位教师应该读一读的好书。由于书中一些发生在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故事,似乎即是咱们与学生每天日子的缩影,而让我遭到启示的仍是在著作中,那些教师在处置学生的一些突发事件时异乎寻常的处置办法。当然,尽管每位教师性情特点各有不同,但他们的起点都是对学生的爱,他们的爱是那样深沉,那样有教学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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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名著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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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为《爱的教育》,里面有很多个爱的故事,马尔科为了寻找自己的母亲,跑遍了七个城市,并最终救活了自己奄奄一息的母亲,母子一家终于团聚到了一起。

一个聋哑女因女老师的指导,会看别人嘴巴的变化而知道别人在说什么,因女老师一字一拼音的耐心教,她会生硬地说话,到最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还有卡罗纳把自己最心爱的扭条小火车送给了自己的好朋友。小男孩为了自己妹妹的安全而跟比自己高大,力大的人打起来。后来卡罗纳的母亲意外死亡,老师给卡罗纳一个安慰,让卡罗纳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

一份关心,一份祝福,再加上一份安慰,就可以让一个人有了生存的机会。我们应该去学着关爱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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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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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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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相思骨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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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不尽的相思,我用脚下的路给你,一辈子走向你。那么,小说相思骨结局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以前十绝殿依附的家族,见到白山大帝被烈焰笼罩其中,纷纷惊声怒吼起来。

“白山兄!”

几名大帝惊声开口,已经不顾其它人阻拦,疯狂得冲向金阳大帝的放心。我看着眼中,也毫不犹豫的冲了过去。

金阳大帝见到这么多人冲去,也没有硬凭,只是一脚将白山大帝从火焰中踢出,随后极速后退,同时开口道:“兽神,天凤,你们还不出来,还等何时?”

兽神!

我一边冲向白山大帝的放心,一边看向金阳的方向,只见太阳神功里飞出几人,其中一人便是天凤大帝,还有一人虎背熊腰,面容狰狞,踏虚而起的那一刻,气息非常强大。

而在两者身后,还又两人,一名妖帝,一名人族大帝。

四人。

而且一人是顶尖中得大帝,气息除了金阳之外,其它人难以比拟。

“白山大帝。”我也顾不得看来人,冲到白山大帝面前,只见白山大帝全身焦黑,不过一丝气息还在。我也顾不得那么多,当即一掌落在白山大帝身上,磅礴的生命之力极速灌入其中。

白山大帝的周身的焦黑皮肤开始极速脱落,不过片刻之间,外表已经恢复,只是气息依旧极弱。

“金阳的烈焰可以伤到神魂。他得神魂受伤,短时间内很难痊愈,至少要休养半年以上,还得用滋养神魂得药物救治。”卢有涯冲过来,看着被众人守在中间的白山大帝急声开口道。

白山大帝还又意识,但是虚弱得厉害,这时候无法再战,甚至连送都无法送出去。

烈阳城四周得传送阵都被封闭,要离开只能在虚空飞行,可是早晚也会被追住得。

双方,大帝人数相当,可是在实力上,却有所欠缺。前面一个金阳大帝已经难以对付了,现在又多了一个兽神。

“嘿。十绝殿。”兽神咧嘴笑着,看着周围开口道:“李晓茹,就是你当日在蓝月湖之上,帮着云狐那个贱婢杀了我儿?虽然那个儿子,我的确不怎么喜欢。但是毕竟是本帝的骨肉,所以这仇不能不报。至于小云狐,你就先在一旁安心的待着吧,你放心,本帝不杀你,不过那小子没做到的事,本帝还是有兴趣尝尝的。”

当初那名皇子,一直窥视云狐得容貌,只是碍于云狐得身份,所以没有下手。而现在,眼前兽神帝国的大帝,居然也想对云狐下手。只是,这时候小白和云狐都极为虚弱,被移送到了后方,只能听见,却无法反驳。

金阳大帝位于虚空,看着我们开口道:“好了。我们的底牌都已经出了。你们的底牌也该出了吧,老皇甫,我知道你在这里,既然来了,就出来吧。让你儿子在前面,难道就不怕我一不小心杀了他。”

圣皇帝国还有大帝?

果然,在圣皇大帝的目光之中,后方山中一名满头金发的老者缓缓飞起,一身金色锦袍,样貌威严,和圣皇大帝长得有几分相似。

“老夫是真不想出来。”老圣皇沉声开口道:“不过现在也不得不出来了。金阳,今天看来,我的确不是你得对手。想来兽神被你请过来,也是用来对付老夫的?”

金阳大帝嘴角冷笑,开口道:“你这人,总是虚伪的狠。不过应付你,的确还用不了我出手。兽神,这老家伙就交给你了。”

“老圣皇!早想领教圣皇帝国的帝王傲世诀了。”兽神全身一片片鳞甲出现,咧嘴笑道:“今天就让我来会会他吧。”

老圣皇眯着眼,看着兽神的方向,最后转过头看向我道:“李晓茹,本来我留在后方,只是以防万一,帮你们拖住金阳那个女人的。不过现在看来,我是托不住她了。早做决定吧,是战是逃。如果要逃,我们四散而走,或许能够活下几个。”

逃?

在场诸多人,脸色都动了一下。

所有人都知道,一旦败退,将没有几个能够活着除去,运气好,还能走出去几个,运气不好,都得留在这里。可是,这一刻,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似乎都在等待我得命令。

“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我看着金阳大地得方向,沉声开口道:“金阳交给我,我有一件法宝,可以吧我和她都困在里面一段时间。或许几个小时,也可能几天,甚至几个月。这一段时间,外面就交给你们了。”

老圣皇凝眉看向我道:“你能暂时困住她?如此也好,就算拼了这条老命,我会把兽神拿下,只要兽神一死,面对其它大帝,我们还又五成以上胜算。只要我们外面赢了,到时候金阳大帝出来,也可以和她慢慢周旋。”

“我那件法宝,进入之后,不分胜负,谁也不可能出来。”我开口道:“如果我在里面死了,外面就交给诸位了。”

在场人面色凝重。

白绝山开口道:“殿主,法宝交给我,我进去缠住她。只要外面赢了,我们就还又胜算。”

“不用了,这是我和金阳的一战。”我深吸一口气道:“再则短时间内,你也无法祭炼法宝。”

话音落下,我已经踏虚而起。

金阳大帝见到我们都已经准备迎战,顿时嘴角多了一抹笑容道:“本帝本来以为你们会逃呢。”

“我不会逃!”我摇头道:“金阳,我身上有什么,你应该很清楚。你身上有什么,我也知道。天衍书,五张在我手里,两张在你手里,只要七张凑齐,就有机会找到最后一张,成就完整天衍书之后,便有机会突破新的境界,成为一方主宰。”

金阳大帝显然没想到我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将事情都说出来。金阳大帝紧锁眉头,冷声笑道:“好啊。没想道你身上又五张,本帝倒是小看你了不过,倒是也该谢谢你,五张在你手,只要杀了你,也省得我去招了。”

“想杀我?”我手中取出一小小的石台,石台之上插着神兵,便开口道:“好,我给你机会,这是点将台,上去之后,只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出来。只要你赢了,我身上的东西自然会落入你手。”

金阳大帝眉头一动,开口道:“点将台。原来是这东西,当初十绝从天衍书里得到的法宝。好,不管你耍什么花样,你身上的东西我要定了。”

祭!

我听到金阳答应,随后一抬手,点将台已经极速变大,不过瞬间,已经占据了一方虚空。而我毫不犹豫的跳上了点将台,另一边金阳大帝二话不说,已经冲上了点将台。

呼。

只是,在我进入点将台的那一刻,我已经出现在了一个金属的房间之中。

“小主人。”圣天狱的器灵出现在我身边,对我行礼道:“金阳也已经进入了圣天狱。”

我点头道:“我把点将台移到了圣天狱里面,为的就事暂时困住她。你想办法,暂时别让她靠近我,我要闭关一段时间。”

“明白。圣天狱本身就石用来困住大帝的。金阳虽然极为厉害,但是只要我在,她要找到主人,必然需要花费一段时间。”圣天狱器灵点头道:“不过,老奴最多能够阻止她一两天时间,当她知道了这里的结构之后,她会很快找到小主人。”

我轻轻点头,心里早已经有所准备。

与此同时,金阳大帝的声音也已经响起,开口道:“点将台,圣天狱,李晓茹,这两样东西你也想困住我?你应该知道,困不了我多久的。”

“我知道,一天时间,可能是极限了。”我沉声道:“不过,一天之后,谁生谁死,那可未必。”

金阳大帝大笑道:“好,我就看你还又什么新花样。”

时间之力。

我取出了那多蓝色的小花和花盆,放在房间里。

这一刻,我知道已经没有其它办法了,唯一能够做的,就事拼死突破。只有这样,才能战胜金阳,保住始源之地,保住所有人的性命。

破而后立!

我轻轻闭上眼睛,想着当初成就十绝之境见到得景象,随后将神识停留在自己阵盘上空。阵盘里的东向,都已经被我移出,只剩下了数十万里,一望无际的漆黑空间,而漆黑空间之中,十颗星辰悬于其中。

破。

我没有丝毫犹豫,极速收敛全身的力量,随着我心中一声爆喝。十颗星辰最外围的第一颗已经破碎。

轰!

随着第一颗星辰破碎,我感觉身体好像都要炸了一样,同时阵盘的力量瞬间消失了一成。还不够,再破,随着第二颗和第三颗星辰陆续破碎,我感觉自己的丹田要完全炸开一样,里面不满了星辰碎片。

一次次破碎,我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当第九颗星辰完全破碎之后,我本命阵盘的力量已经完全消失。而取而代之的是原来黑暗的空间之中,密密麻麻的都是些星辰碎片。

九颗星辰破碎,唯独中间还有生命之力的星辰。

爆。

在我得神识控制下,最后一颗星辰终于破碎,化作了万千生命的碎片冲向了其它星辰之上。其它力量是这个世界的根本,而生命之力却可以诞生生命。我此刻还剩下元婴的力量,而本命阵盘却已经完全破碎。

归一决!

我深吸了一口气,运转天衍书将归一决的整篇秘书呈现,随后利用始源大帝传授我得方法将元婴送到了本命阵盘之中。世界的雏形已经出现了,剩下的,便是创造生命,只有生命出现之后,整个世界才形成一个真正的循环,变得完整。

只有完整的世界,才能提供我远远不断的本源力量。

轰。

随着一声爆裂声,我得元婴破碎,上面的神魂力量也跟着破碎在了本命阵盘的空间之中。

混沌的世界里,充实着各种力量,我此刻身躯之中,已经毫无力量,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就事阵盘空间世界里蕴含的各种力量。

“构建空间壁垒!”我感受着里面的力量,用自己的神魂引导着。

要想建造一个世界,首先要构建空间壁垒,空间壁垒无形,一道道构建,不断凝聚,很快整座阵盘空间世界已经都身处空间壁垒之中,而壁垒之外,已经开始凝结紫色的混沌石,不断吸收着空间之力。

空间壁垒出现,随后便是大地。

后土之力不断凝聚,大地不断形成,而大地之上,河流,树木,金属不断在加速生成,很快,一片绿茵茵的世界已经完全形成。

“生灵,只要创造出生灵,又了这个世界的文明,便算是真正的世界了。”我神识观察着整个世界,随后开始用归一决寻找自己散发的神魂和生命之力,开始凝聚各种生灵。

生命之力的作用之下,一个个稚嫩的生灵出现,这些生灵完全是我用生命之力和自己的元婴的神魂凝聚,形成了一个个刚出生般的柔嫩生物。随着各种动物越来越多,一颗颗星辰碎片之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个被兽类占据的森林世界。

而随着森林世界的出现,根本不需要我凝聚,我已经发现世界当中已经有灵类的身影出现。

“自动成灵!”我惊讶得看着自己创造世界里面居然有自动凝聚的另类,心中惊讶无比。

灵类出现了,根本无需我去构造,他们就好像我力量的本源,完全来自于这个世界。

动摇,灵类,虽然都有一定智慧,却没有完全成长。我得神识停留在虚空当中,开始最后一步,制造人类。

归一决。

昏暗的世界中,破碎的元婴碎片,浮现在空中,随着我的神识,这个世界的生命之力和神魂之力,不断得向着元婴碎片汇聚,本来化作点点尘埃得元婴,却慢慢在成长,转变为一个个人类,悬于半空之中。

生命,神魂,归一。

这便是归一决,让生命之力和神魂的力量重新合而为一。

数万人,同时落在了一片安静的草原之上,我将自己的一律神魂落在了其中一名女子的身上,开始教导他们文明。而这数万人,也是我世界的起源,一切都将从他们开始。

世界,诞生了。

可是这一刻,我本体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力量,我慢慢睁开眼,外面的时间加速还没有停止。

“小主人,你醒了。”圣天狱的器灵看着我,眼神担忧道:“小主人,我为什么感受不到你身体里力量的存在?”

我看着圣天狱的器灵,无奈得笑道:“我创造了一个世界,可是我的力量都消失了,又或者,我得力量都在那片世界里。”

所有的力量都在你那片世界当中。

轰!

而就在这一刻,圣天狱已经开始颤抖起来,我感觉到一股让人心颤的力量将我完全笼罩。

“李晓茹,我找到你了。”金阳大帝冷漠的声音在圣天狱之中响起,开口道:“不用再躲了,再躲下去,你也不过死路一条。”

金阳大帝越来越接近了,甚至她得气息已经锁定了我。

失败了吗?

对于我来说,创造世界,有始源大帝的经验,还有十绝天阵,还有归一决,创造出一片世界并不算难事。可是,我唯一担心的,自己的力量失去之后,丹田的阵盘和元婴都化作世界之后,我的力量从何处来,又如何恢复。

可是现在,我身体力量已经空空如也,除了肉体还是帝君之外,却使用不了任何力量来战斗。

力量来自于世界。

这是大帝告诉我得答案,而现在,我只能静静等待着,等待着力量的苏醒。

“小主人,金阳已经到前面大殿里了,马上就能闯到这里来。”圣天狱器灵,满脸担忧得看着我。

我微微点头,无奈的站起,走向了房间的门口。

门打开了,我慢慢走过走廊,金阳大帝就站在走廊尽头的大厅之中。金阳大帝远远得看着我,眼神却突然透着一丝疑惑:“李晓茹,我怎么会感觉不到你的力量?”

“因为我已经成为了主宰,你感觉不到我得力量。”我轻声开口回应道。

主宰。

的确是主宰,我在那个世界,就是那个世界的主宰,可是现在我却在外面的世界,身体没有丝毫的力量。

金阳大帝听到我得话,眼神惊瞪道:“你突破了?你成为了主宰?”

“不错。我已经创造出了自己的世界,我已经成为了一方主宰。”我一步步走向金阳大帝。

金阳大帝凝眉看着我,突然冷笑道:“主宰?我到要看看,主宰的力量,到底有多强大。”

完了。

我看着金阳大帝突然向我攻来,心中充满了绝望,本来我以为还能拖延一段时间,可是金阳大帝却是如此果断,突然向我动手。只是金阳大帝突然动手的那一刻,我面前出现了一道金属墙。

圣天狱器灵出现在我身边,开口道:“小主人,我来挡住她,你先逃。”

“逃?小小器灵也敢阻挡我。”金阳大帝一掌轰在金属墙上,却将金属墙瞬间融穿了一个洞,随后在此向我攻来。

这一次,圣天狱器灵也无法阻挡,我胸口被金阳大帝击中,瞬间横飞而出,装在了墙上,身体就好像炸开了一样,剧痛无比。我瘫倒在地上,金阳大帝在一侧大笑看着我道:“主宰?我明白了,你创造出了一方世界,你是那方世界的主宰,却不是大千世界的主宰,你已经没有了任何力量。”

“不错。”我深吸了一口气。

金阳大帝冷笑道:“既然如此,东西自己交出来,我给你一个痛快。”

这一刻,我却没有了其它得选择。

我慢慢得撑起身子,神识控制之下,五页天衍书出现在掌心之中。金阳大帝眼神灼热,看着我手中的天衍书,只是一抬手,天衍书便受到一股力量的牵引,流落道了金阳大帝的手中。

“天衍书你得到了,你而已找到真正成为主宰的方法,你会成为这个世界真正的主宰。”我深吸一口气道:“始源之地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始源大帝的神魂也在里面,你放过它吧。”

金阳大帝手里拿着天衍书,满是激动,听到我得话,狰狞大笑起来开口道:“放过?我当然会放过他,我怎么舍得杀了他?我要让他看着我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我会慢慢灭了十绝殿,慢慢撕裂始源之地的所有生灵,我要让他创造的一切,都化作焦土,我要让他承受这个世界所有的痛苦。而现在,我要先杀了你。”

疯子!

我听着金阳大帝的话,没想到她得到了一切,却依旧不肯放过始源之地。

金阳大帝一步步走到我面前,抬起手就掐住了我得脖子,将我高高拎起,身上散发的火焰慢慢向我笼罩。

“你很快就知道一个人被慢慢烤熟是什么滋味了。”金阳大帝冷笑看着我。

我感觉全身被火焰笼罩着,可是因为我是帝君的身躯,火焰灼热,我全身剧痛,却依旧死不了。我被火焰慢慢靠着,全身痛苦不堪,皮肤也渐渐变得焦黑一片,而火焰的力量正在慢慢渗入我得脉门,不断游走我得身体,好像要把我从里到外活活烧死一样。

剧烈的疼痛。

我甚至连想死都做不到。

火焰的力量不断侵蚀着我,很快冲入了我得丹田。金阳大帝似乎感觉到了我丹田世界的存在,眼神惊讶道:“真有一个世界,而且居然还有生灵,也好,我就先撕裂你得世界,把你的世界化作火海。”

呼。

爆燃的火焰瞬间钻入了我得体内,进入了我得丹田之中。

无尽火焰,努力冲破着我世界的壁垒,想要攻入我的世界,而我的世界却似乎在本能得抵抗着。只是金阳大帝的力量太大了,世界的壁垒愈来愈而薄弱,很快化作了透明的空间壁垒,似乎弹指可破。

“一个新生的世界,就这么灭了,想想就让人痛快。”金阳大帝大笑着,将烈焰之力瞬间攻向了透明的空间壁垒。

咔。

世界壁垒完全破碎了。

只是,在壁垒破碎的那一刻,火焰之力还未攻入,一股庞大的力量已经从世界里反扑而来。这股力量如同爆炸一般,瞬间冲入了我身体的所有脉门,本来充斥在我身体里的火焰之力,刹那被冲散。

“什么!”金阳大帝感受到这股力量的存在,惊瞪双眼,可是却瞬间被这股力量形成的劲气冲开,飞出数十米砸在了大厅的金属墙上。

力量。

我摔倒在地,却惊讶无比得看着自己的双手,我可以感觉到身体里的力量在极速恢复,而这股力量极为精纯,是世界的本源之力,却又不同于大千世界的本源之力。甚至,我感觉到我得身体和自己的世界链接在一起,可以感受到整个世界所有生灵散发出来最原始的力量。

主宰!

我震惊得站在原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世界的主宰。世界由我创造,我便是整个世界,世界的力量一切来自于我,我得力量也来自于那篇世界。

世界里的生灵越强大,我得力量便会越强大。

金阳大帝眼神惊骇得跌倒在地,却是一句话不说,怒吼一声再次向我攻来。只是,这一次她得速度在我眼中却是太慢了,仿佛我得一个念头就能从世界的一端到达另一端一般,而金阳大帝对我来说,只是一个需要在虚空中飞行的人类。

我抬起手,抓住了金阳大帝的胳膊,世界的寒冰之力极速蔓延,不等金阳大帝收回手,她得手臂已经应声而碎,化作冰屑。

“啊!”金阳大帝痛苦大叫起来,吓得步步后退,双眼惊恐得看着我:“主宰……这就事主宰的力量。”

我平静点头道:“这就事主宰的力量,也是我世界所有生灵得力量。你所面对的不只是我,而是我得整个世界。不过我要谢谢你,是你打破了我自己世界的壁垒,让他的力量完全和我联系在一起。”

“不可能!”金阳大帝吓得步步后退,摇头道:“不可能,我不可能输,你刚才已经败了,我要杀了你。”

金阳大帝疯了一样,在此向我冲来。

只是,她在靠近我那一刻,周围的寒冰之力已经汇聚,将她完全冰冻在其中。我看着冰块中得金阳大帝开口道:“如果刚才,你愿意留下始源之地,或许现在我也会留你一命。可是你只是一个疯子,所以我不会留你。”

咔。

冰块破碎了。

金阳大帝的身体也随着冰块支离破碎。

我看着金阳大帝的神魂慢慢消失在大千世界里,没有去追赶,大千世界的神魂都会进入六道轮回,她或许也会成为一个新的生命,只是她已经对我造不出任何影响了。

主宰。

我站在原地,恍然若梦,却在这一刻,却又突然全都明白了。我走到金阳大帝的尸体旁,捡起了所有的天衍书,七页天衍书,不过瞬间全部炼化,果然在炼化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最后一页的存在,甚至我感觉到了他得拥有者。

“恭喜你,新的主宰,我世界中诞生的主宰。”一个男子的声音,出现在我神识中,正是当日我得到那朵花时所听到的声音。

我感受到那个男子存在的位置,拨开层层禁止,圣神山上一个男子坐在小屋里,正在喝着茶水。我凝聚一缕神识出现在圣神山的山顶,看着带着淡淡笑容的男子道:“你就事这个世界的主宰?我们会是敌人吗?我不是你得对手。”

男子大笑道:“我注意你很久了,你有时候就事多疑。放心吧,我们不是敌人,如若是敌人,我何须给你成长的时间?你才成为主宰,很多事你还不知道,处理完你的事,再来找我吧。”

“好。”我得神识消失,再次回到了圣天狱当中。

我知道,我们现在所在的世界,便是又那名男子创造出来的,而他就和现在的我一样。我没有再去想更多的缘由,知道的越多,我此刻却又变得迷茫起来。

圣天狱之外。

当我再次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看着我。

老圣皇和兽神两者停手,兽神似乎在等待金阳大帝出现,而老圣皇身上已经又了伤势,消耗的力量更多。

“李晓茹!”所有人见到我出现的那一刻,都惊讶无比的看着我。

我看着眼前的所有人,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兽神的身上,在抬手的瞬间,空间之力笼罩兽神,兽神身体瞬间被空间之力分割,化作了血雨。太阳神殿之前,所有人都惊恐的看着我,而老圣皇他们惊瞪双眼,显然不相信我的力量如此强大。

“金阳已经死了,都结束了,从今天开始,这里已经没有金阳帝国了,所有人都散了吧。”我话音落下之后,已经一步走出,消失在空中。

圣神山上。

青衣男子见到我,起身道:“王奇谆见过姑娘。”

“李晓茹见过主宰。”我恭敬道。

青衣男子随手抬起,对我道:“走吧。你是新世界的主宰,该去见一见其它主宰了!”

其它主宰?

我跟随着青衣男子,一步走过空间裂痕,已经出现在了一座满是枫叶的小岛之上。

小岛之中,一男一女正在下棋,两者在感知到我们出现的那一刻,都瞬间放下了手里的棋子,转过头一脸惊讶的看着我。

“二哥,这位是新的主宰?”身穿绿衣的女子见到我,眼神惊讶道:“十年前,二哥才说他的世界即将诞生主宰,没想到这么快。”

王奇谆笑着对我介绍道:“这两位都是一方世界的主宰,我是诞生的第二位主宰,他们分别是第三个和第四个,按照顺序,你叫我二哥,叫她三姐,叫他四弟。”

“妹妹,我叫陈皎。”绿衣女子走过来,挽着我得胳膊。

另外一名白衣男子也笑道:“赵福生。见过五妹。”

我排第五个?

我惊讶的看着几人,只是没等我说话,身后不远处的小屋里,已经走出了一名高大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一身粗布衣,样貌俊朗,见到我笑道:“这就是大千说的五妹吧?没想到这么快,我们的枫叶岛上有新人了。”

在场几人见到中年男子纷纷恭敬行礼道:“大哥。”

大哥?

第一位主宰吗?

“见过大哥。”我恭敬行礼,随后好奇道:“大哥,这里只有我们五位主宰吗?”

中年男子笑着示意我们坐下,对我开口道:“我叫黄钊,叫我大哥就行了。多少位主宰,我也不知道,只是我诞生在一个荒芜的世界,在那里,我没有见到我世界的主宰出现。而二弟他们,其实都是我创造的世界里出现的主宰,已经又八十亿年了,诞生了他们三个。而你,却是二弟世界里出现的,他得世界,刚存在一亿多年。现在,你们在的就是我出生所在的荒芜世界,只是这里,被我改造了许多,也不算荒芜了。”

在场众人,脸色淡然了几分。

“或许就没有其它主宰了,这里应该是世界的尽头了。”绿衣女子陈姣开口道。

黄钊点点头,又摇摇头道:“谁知道呢?或许没有,或许还有无尽的世界,我们无法达到罢了。”

……

始源世界。

离开了荒芜世界的枫叶岛之后,王奇谆在我得要求之下,将始源之地交到了我手中。而我得世界,便以此为中心,成为了一个新的始源世界。

冥都大殿之前,我靠在林南天的身边,看着飞机在天空中飞过,心里满足无比。

“这个世界都乱了。”林南天看着飞机远去,无奈得看着我笑道。

我淡淡笑着回应道:“乱了才好。这才是我想要的科技世界。不信你问小溪,她也喜欢这样。”

“嗯。老妈说的对,我也喜欢这样。”小溪坐在我们身后不远处,玩着笔记本电脑,笑着开口道。

林南天点头道:“好吧。你们喜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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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那小说本上,满是回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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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堆成山的本子,但我钟爱其中几个,因为它们是我写过小说的本子。

我的第一个小说本,是在四年级时诞生的。那时天马行空的想象无处使,便尽数记录在了它的纸张上。现在将其翻开再读,无处不洋溢着孩子的童真与幻想,却有时还是会被小时候无厘头的想法弄得脸一红,几乎不想承认这是自己亲手写下的笔迹。

六年级时,我有了第二个小说本。不同于原来那个粉红色的作文本,这个蓝色的单行本上开始承载我心中小小的梦想。我计划着写一个长篇小说,计划着当一个作家。我的小说开始有了思考,有了稚嫩的文风,并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收获了小小的成就感。再看那文字,仿佛看见了从前为了梦想认真付出的小小的身影,这是我深刻思考的起源,小说本不仅记录我的思想成长史,还记录着我离梦想的距离。现在还不够近,离梦还远。我还在奔跑。

到了初中,我依旧捧着新的小说本,用笔轻戳着小手,看着窗外纷纷的杏叶飘落,脑中构思着属于自己的故事。这个本子的笔迹从一笔一画的稚嫩,逐渐变成略显成熟的半连笔。它不再记录长篇小说,而是记录短篇。磨砂的封皮曾划痛过我,但我不肯换。

“语文有个基金会,可以投稿,据说最好的五篇文章有机会让全年级人读到!”我的一个热爱写小说的同学拉着我说。“咱们投稿吧,就投小说!”

我点了点头,翻开本子要找合适的。但是我僵住了——没有一篇令我满意。我开始泄气,埋怨自己以前写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小说本静静地躺在桌上,等待着我的决定。它的扉页被风微微吹起,我看到了初一时一板一眼的字:“就算我不够好,我也会变得更好,让别人能认识我。”

这是梦想之路的一个标杆,让别人读到我的作品,是我不能失去的机会,但我几乎就要动摇了呢。我摇了摇头,温习了一遍初一的年轻气盛,也要开始构思了。翻开崭新的一页,钢笔在小说本上缓缓留下沾了梦的墨水。微风拂过,它的纸张在喃喃低语,似乎庆幸保住了我的梦。

文章受到了夸赞,也收到了改进意见。我抱着小说本,看着手机上不同的评论,微微地笑着,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小说本磨砂的封皮,是一股亲切的暖流,涤荡在心间。它给予了我一切,却不图回报。

再次翻看小说本,是我的思想成长史,是我一次次越来越深刻的思考,是我追梦路上的足迹和路标,是我满载幸福的回忆录。

那小说本上,满是回忆。有了它,我才能在梦想的道路上肆意奔跑,放声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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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英语小说作文中英文

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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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ONG KONG boy has published an English novel of some 50,000 words. The novel was included in Hong Kong’s book exhibition, Xinhua News Agency reported Thursday. Xinhua said the boy, Li Yupeng, 11, finished the science fiction, The Four Phoenixes, in one year. Some 1,000 copies of the book were printed and 200 copies had been sold — to the boy’s schoolmates. The boy’s father published the book at a cost of HK$30,000 (US$3,846), as a gift for the boy’s graduation from primary school. The book was about a hero’s adventure in the “Dark Age.” The hero, Koba, took four “Phoenix swords” in the “Dark Age” to assassinate a warlord named Scaren, Li said. Li began reading English cartoons at the age of six and had read nearly 500 English books, said his mother. He took only five hours to finish reading a Harry Potter novel which had more than 600 pages.

一个香港男孩已出版了约50,000字英文小说。小说 在香港书展包括,新华社今天报道的。新华社说,男童,黎吁棚,11, 完成科幻小说,在四凤,在一年。有些书1000份印制了200份 出售 - 男孩的同学。这名男孩的父亲在发表以港币一本书的$ 30,000(约合三点八四六美元),作为礼物 男孩的小学毕业。这本书是一个英雄的在“黑暗时代的冒险。”英雄,科巴,采取 四个“凤凰剑在”黑暗时代“刺杀名为Scaren,李一军阀”之称。李开始读英文漫画 在6岁和阅读了近500本英文书,说他的母亲。他只用了5个小时才能读完一哈里 哈利波特小说其中有600多页。

[高中英语小说作文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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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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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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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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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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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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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既是女子的歌颂,却又是女子的悲剧,它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朽的巨著,在以往的中国你,古典文学中尽管有许多美丽的女子形象被塑造,但也不过像《牡丹亭》这类,敢于为自己的爱和幸福而斗争的“女子觉醒”形象,而红楼梦中却带来的是全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对女子的尊重,就像曹雪芹本人所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比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他依他所想而写,也因此写出了不朽。

《红楼梦》是对女子的颂歌,赞美黛玉“世外仙妹寂寞林”宝钗“山中高土晶莹雪”,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寄月光风耀玉堂”,妙玉“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孤僻世罕见。”但又是女子的悲剧,含恨结郁而死的是林黛玉,青春守寡的是史湘云,李执,出嫁一年就被丈夫折磨而死的是贾迎春,远嫁他方的是贾探春,对人生悲观绝望而出家的是贾惜春,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含冤而亡的事秦可卿和鸳鸯,被强盗强抢去的是妙玉……她们都是“红颜薄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红楼梦》中的悲剧震撼人心,使人荡气回肠,不仅仅写了一群青年女子的毁灭,也写了整个贾府的衰落。许多人曾说这就是整个封建社会衰落的象征。但从精神上、思想上,却是因贾宝玉,这种新思想人的出现,宣诉这个社会的不合理性,这才是封建社会衰落的真正预兆。

宝玉在作者笔下是一个封建社会末期孕育的一个“新人”,他尊重女子,爱惜女子,她从小就宣布“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他尊敬每一位女子。鲁迅就曾深刻的指出“昵而敬之,恐拂其意,意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也。”他爱惜他身边的每一位女子。把她们的悲欢哀乐,荣辱得失,都包括在自己的关心注念中,几千年来被否认的女子价值,仅在宝玉眼中充分反映,几千年来被遮掩的女子悲剧,也仅宝玉眼前展开,所以鲁迅又说;“悲凉之物,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着,独宝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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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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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作品问世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重新回想这部书所概括的时光,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令人神往。生活在那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未来,用感恩看待刚刚过去的恶梦…简单、纯粹,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小小的西北黄原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出传奇般的爱情。这爱情曾让十几年前的一代人为之动容。然而,在寒假里,我翻阅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时,一次又一次地被感动,读后感《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终于,我发现,它的一些感情已在不知不觉中潜入了我的心灵深处。

孙少平,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之前的理想也不过是想跳出农村,去寻找一个新的世界,用当时的话来讲,便是做个城里人。关于城乡这种区别,如今的人看来可能有些可笑,但在那年那月,却是很难迈过的门槛。尽管不算伟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轻视孙少平的理想。凡是能够坚定不移地追求自己理想的人,总是叫人尊敬的。更何况,在寻找的过程中,已不仅仅是对理想简单追求。确切地讲,他寻找的是一个真正的生活,寻找的是一个平凡人心中更高尚的灵魂。原来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达到一种令人仰望的高度。

孙少安,一个也曾经是像他弟弟一样有很多梦想的人。但在艰难的生活中,他终于选择了扎根土地。他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生活的执着和热情,并终于也得到了灵魂的满足。两兄弟,两种不同的人生,却是同一精神。

田小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他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我们的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而她的牺牲,却把那缕阳光多走了,少平的悲痛与彷徨让我再次潸然泪下,田小霞是少平的一个梦,破碎但深情、酣畅却桎跛的梦。她的牺牲,让我认识到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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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原来你还在这里》的结局

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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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所有人都有爱的权利。就算是平凡如莫郁华,还是会爱上高高在上的周子翼——“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由天而降……”除了好看外,这个男人还有一个“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她自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从此以后痴心不渝;

毕业那天,鼓足所有勇气的告白,“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其实,这个社会里的饮食男女,更多苦恼的是:他/她不爱我,或者他/她其实没那么喜欢你。

我们真的要佩服这个女孩子,就算她再怎样的绝望,就算她明明知道这是一份不可能的爱情,可是他还是成了她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她的爱是隐蔽而无望的,她无法去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

平凡人的爱情,不一定都可以变成童话,但平凡人不平凡的心灵,却可以成为永远的童话。当他不爱你,请学会坦然放弃,然后,微笑着转身、离开。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他最开心的时刻里,他却会缄默,没头没脑地问一句:“都柏林有没有下雪?”

而她,早已成全了自己,不再有任何遗憾!

都柏林的风景,很美……

——-beijingxieying

“两个人的巧合

总有个人坚持

回到原来的路

住同一个城市”

有人说《原来》太童话,讲诉的不是成年人的故事。我只想说,但愿成年人的现实故事里一直一直都有童话。但愿我们能为爱坚持,我们。

——陪我看声音开花

一个并不浪漫的故事,一个并不天真的女孩,一个并不温馨的童话……

可是真实地爱上了这个故事

因为我们是人,所以自私。于是当时过境迁,再次相逢。不能化作天使保护你,于是成为魔鬼折磨你。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看着。看着你的不幸福,才能让自己的伤痛缓和,得到些许安慰。如果我曾用尽全力去争取,那此刻的绝望亦是刻骨铭心,离开也许不是放弃,只是太累了需要休息。或者,在等一个奇迹。你在等我……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也许曾无数次出现在梦里,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多年前温暖的笑靥。

我们一起走着,仿佛回到了过去。

终于相信这并不是梦呓,而是真实的……

原来你还在这里。

——左手幸福

喜欢程铮这样的男子,孩子气,但是认定既不放的对爱的执着,却是难得的忠诚。喜欢他们两个一冷一热的交锋,爱的不同表示,既是误解也觉得可爱。喜欢作者的手法,清淡的一点点地描述着爱的过程。

在爱里,有时候,我们要放下自以为的莫明其妙的自尊,因为敏感的人很容易把自己对自己的放弃归结到别人身上,苏韵锦就是这样,一再地把自己困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才会有不断的错过。要想别人读懂你的心,就先要把自己的心放开。放下那些无谓的矜持,自然的生活才是最美妙的。

原文的结局是这样的---

韵锦含笑看了程铮一眼,对阿太说:“阿太,我和程铮又在一起了。”

阿太继续择菜,一副不以为怪的模样,“你们不是一直都在一起吗?”

两人都是一愣,然后默默握紧对方的手,“是的,阿太,您说得对”

“想起我和你们太外公年轻的时候,总是吵吵闹闹,一转眼五十年,再也没有人跟我斗气了……”

阿太还在絮絮叨叨,太阳的暖意让韵锦有困意,她放心地将头靠在程铮的肩膀上。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结局应该算好吧,起码韵锦和程铮在一起了,只是韵锦不能再怀孕成了最大的遗憾。其实还有一个番外的,是讲莫郁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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