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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申请书法律效力优秀20篇

近日有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引发热议和关注。为此开学吧为大家分享土地确权申请书法律效力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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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下册一单元优秀作文:我与土地人教版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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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贵阳在贵州省中部地区,是全国矿产资源最富有的地区之一,有丰富的铝、煤、铁、镁、硅、重晶石、大理石、白云石、石灰石、高岭土等50多种矿产资源。

贵阳又正好位于这个地区的中心,贵阳属亚热带温润湿和型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在15度左右,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所以贵阳市人口近年来急剧增长,无形给贵阳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因为人多了房子就要随之增加,要盖房子就必然要占用土地,那么,“林城”很快就会变成房子城,一座座楼房拨地而起,虽很雄伟、壮观,但是,你们听到没有,那些被厚厚水泥压在地底下“土地”的哭声。当你走在水泥路上,可能这里曾是一条清澈的小溪,仿佛它无声地控诉人类占有了它生活的家园。

如果再大肆开恳、乱占土地,植物、动物就会离我们远去,没有了土地,庄稼就不能生长,可能30年后,天上会不断地飘荡着黄沙,天空像一口沉重的大沙锅,太阳没精打采地挂在天空,看起来是那样的疲倦,空气中一股股呛鼻的味道,让人无法忍受,到那时就来不及了,只能坐以待毙。

我常在电视里看到海洋占地球总面积的70%,陆地占地球的30%,可见土地对人类、动物、植物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朋友,你们可知道,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已超出其自身更新能力的20%,地球上生物种类已减少了35%,其中淡水生物就减少了54%,海洋生物种类减少了35%,森林物种减少了15%,而每天有数不清的施工队,在曾是稻田、菜地、鱼塘、小树林上拼命地盖房子。一些有钱的叔叔、阿姨们,私心是越来越大一套房子不行二套、三套,还要盖自已的停车场,这种侵占土地的现象,如果不严格保护现有的土地,人类只有搬家到另一个星球上去才行。

我们每个人都喜欢碧绿的草地,喜欢它顽强的生命力,喜欢躺在上面尽情的幻想,它是大自然送给人类的礼物,它像一张绿毯向远方伸展,让人眼前感到明亮,心中感到舒服。草地上高三的大哥哥们三五成群地谈论着自己的理想,老人们坐在那里回味年轻时的情景,好一幅优美的生活画卷!

我喜欢蔚蓝的天空,喜欢它碧空如洗的纯洁,喜欢在它怀里快乐地嬉戏,它是人类的好朋友。蓝天白云,勾起多少人翩翩浮想:妹妹说:“那是美味的棉花糖。”我说;“那是白色帆船在大海中飘荡,乘载着他们驶向知识的彼岸。”爸爸说:“那是人们拥有的最宝贵的财富。”

土地是不可再生又是有限的宝贵资源,我们每个公民都要携起手来珍惜每一寸土地,利用好每一寸土地,不要为蝇头小利而毁坏自已赖以生存的家园,不要为了眼前的舒服安逸而让地球母亲伤心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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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这片神奇的土地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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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的大西北是神秘的、荒凉的、可怕的,但这次我们家要来个西北七日游。

2018年8月1日

今天我乘坐列车来到西宁,一阵阵凉风向我袭来。我那至今未吃到美味的肚子在“咕咕”叫着,仿佛在催促我快去大吃一顿。去酒店放好行李后,我随着爸爸妈妈来到羊肉餐厅,到处是带着白色平帽的男性回族人,当饭菜上齐时,我两眼放光,口水直流,一手抓着羊肉一手拿着勺子,挖了一大口西宁传统酸奶拼命往嘴里塞,开心得双脚乱踢,嘿!西宁挺好嘛!这么多特色小吃,看都看不过来。

2018年8月4日

今天我去了青海湖,我漫步在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的湖水边,万里晴空,白云飘飘,天空似乎伸手可触,仙雾团团,金花绿草,衬托着碧蓝的青海湖,我哼着小曲,沉浸在大自然中,这景色,深深刻在我心中。开心、激动、沉醉,从内心深处传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2018年8月6日

今天我们到达敦煌,我认为最震撼的不是莫高窟,而是鸣沙山。

鸣沙山其实是一片沙漠,它是因为在两座沙峰之间有一个湖——月牙泉,所以闻名天下。我骑在骆驼的背上,向四周望去,茫茫沙漠,偶尔有一两棵小植物装点一下,刚露脸的太阳,却格外刺眼,我有些茫然,骆驼毛的臭味使我皱了皱眉头。在沙漠里,你分不清方向,只感到自己的渺小,感觉自已没有了自我,反而全身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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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原址旁是三家相邻化工厂临近土地污染严重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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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学生同时出现不良反应,家长们把问题指向了学校北边的一片工地,据他们反映说,这个地块上原来是三家化工厂,怀疑污染来自对土壤进行的开挖作业。

三家化工厂中,最大的化工厂叫常隆化工有限公司,紧接着的是长宇化工和华达化工。一名在常隆化工工作了30多年的老员工说,在他记载的生产日志上,像克百威、灭多威、异丙威、氰基萘酚这样的都属于是剧毒类产品。而厂里职工有时候为了省事,不光将有毒废水直接排出厂外,还将危险废物偷偷埋到了地下,对环境带来了很大隐患。

由于长期在车间里接触污染产品,一些员工患上了皮肤病等职业病,在被开具相关的诊断证明后,很多人被要求提前离厂。后来,这几家企业也陆续搬离,当地政府准备在环境修复后将该地块用于商业开发。

在一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上,这片地块土壤、地下水里以氯苯、四氯化碳等有机污染物为主,萘、茚并芘等多环芳烃以及金属汞、铅、镉等重金属污染物,普遍超标严重,其中污染最重的是氯苯,它在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浓度超标达94799倍和78899倍,四氯化碳浓度超标也有22699倍,其它的二氯苯、三氯甲烷、二甲苯总和高锰酸盐指数超标也有数千倍之多。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指出,以上这些污染物都是早已被明确的致癌物,长期接触就会导致白血病、肿瘤等。而当地在短时间内出现这么多群体性的症状,且发病率这么高,应该与该地块的严重污染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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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法律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1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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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2、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

3、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

4、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5、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

6、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7、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8、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9、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10、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11、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12、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13、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14、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15、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16、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17、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18、法律是用来保护我们的,而不是用来欺负别人的。

19、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20、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21、法制圆规划定是非宽严,民心直尺度量奸贤分毫。

22、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23、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

24、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25、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26、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

27、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28、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29、法律家喻户晓,社会长治久安。

30、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31、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32、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33、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34、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35、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

36、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37、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

38、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39、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40、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

41、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42、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43、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44、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45、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

46、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47、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48、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49、法律有权打破平静。

50、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51、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52、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53、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54、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55、没有永恒的法律,适用于这一时期的法律决不适用于另一时期,我们只能力求为每种文明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

5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5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58、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刑罚者,民之鞭策也。

59、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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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律存在盲区惩治面临诸多难题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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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微商没有市场经营主体,只是代买、代销的关系,目前法规处于空白,不仅监管和维权有一定难度,还衍生出大量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从事商事交易应符合一定的商事交易的登记规范,这既是商事交易中对外公信力的体现,也是行政监管部门进行监管的依据,但微商的商事主体界定并不明确。此外,微商们选择的交易形式也多种多样,行业规范未能形成,导致微商交易混乱而缺乏约束,信用难以保障。不仅如此,作为初具商事主体形式的交易主体,微商还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而微商的利润一定程度上来自于税务的逃避。

“微商以其特有的销售渠道占据了大众的视线,但其销售路径的隐秘和非公开模式,也给法律纠纷处理增加了难题。”长期关注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邹雨铮律师认为,当前微商领域存在如下几个方面法律缺失:一是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品牌的侵权与保护问题;二是营销模式认定,尤其涉及传销领域边界的是非定性问题;三是微商团队成员的劳动用工与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四是涉及法律纠纷的管辖与证据的收集与认定,尤其是消费者、品牌商的维权通道。

显然,面对发展迅猛的网络交易市场,相关制约性法律法规已与现实脱节,这让微商很难得到有效管理。因此,邹雨铮建议,面对微商“井喷”式发展,应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和办法,健全行业规范及执行标准,积极建立信用体系和第三方认证来规范,避免行业处于无序发展的灰色地带。“目前微商主要还是依靠朋友圈的熟人信用模式,而要获得更大的发展,则必须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品牌质量、交易安全等进行认证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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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土地作文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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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听说妈妈要安排我去乡下种地,他们没有表现出一丝的反对,我很好奇,他们已在城市里生活了很久,适应了城市生活,要陪我一起去,他们会适应乡下的艰苦吗?爷爷对我解释说:“古人说‘万物土中生,土中有黄金。’乡下的土地里能长出很多东西,以前大到做房梁的木头,小到做衣服的棉花,还有粮食、蔬菜都是地里长出来的。农民只要有了土地,就可以满足最起码的生活需要。当初为什么那么多的农民会支持共产党啊?因为共产党胜利以后会把土地分给农民,土地之于农民正如水之于鱼,是不可缺的。”

我和爷爷到了农庄以后,四处转了转,在看到许多地因为没有人种而生满了杂草后,爷爷觉得很可惜并发感慨,如果不是年纪大了,他一定会留在这儿种地,就算自己种不了那么多,也会让人种,不会让他们变成荒地。

最终,我们选了一块边角地,不会影响到农庄以后的规划。但上面堆满了瓦片和砖头。爷爷不顾自己一把年纪,也来帮我把砖瓦移开。等总算清理好的时候,便开始挖地。一开始,我连锹都不会拿,爷爷手把手的教我,一会就汗淋淋了,地里不时的会有一些碎石、碎砖头冒出,铲不到底,很费劲。我几次想歇息,看到爷爷把碎石耐心的挑出来,也就不好意思了。爷爷一边挑碎石一边对我说:“对土地要像对儿子一样好,他可以帮你养老的,如果不是家里的安排,我就想一直生活在农村,过一种简单的生活,温馨的家、简单的衣着、健康的饮食,就是快乐所在,不像城市里,一些人漫无止境地追求奢华,远不如俭朴生活能带来幸福和快乐。”

而在不远处,奶奶也不顾满头大汗,采摘了许多豆角、茄子之类的蔬菜,一边摘,一边笑眯眯对我说:“土地真的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啊!这么多的东西,看了都喜人。”

我和爷爷一边挖地,一边聊着。爷爷又说起了表叔,一个房地产开发商,以前一个农夫,一心要到城里来,现在是身价了得。每天都好像有忙不完的事,天天到处奔波,难得在家吃几次饭。前几天还来找爷爷,看看能不能通过爷爷以前的关系,买几块地。我清楚的记得他对爷爷讲:“现在这个年头,只要能拿到地,就有钱了。到时看我怎么孝敬您。”爷爷当时就说:“我只要一分地,能种种菜就行了,我不要你孝敬,我只要过简单生活,健康、快乐就行,你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说的“土豪”半天不吭声。

爷爷和表叔都喜爱土地,只是爷爷对土地是最淳朴的爱,而表叔把土地当成了赚钱的工具,在现在这个利益先于道德的年代,金钱、地位、权利为世人所追逐,道德和价值观的培养为人们所淡忘。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我们应追求比名利更持久的。

爷爷只想过俭朴、单纯的生活,对土地充满了爱,表叔是为了奢侈体面的生活而不顾家人、不顾身体,终为病魔所困。

所以,若想心灵不长满欲望的杂草,应让她长满真善美的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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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珍爱资源保护土地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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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这样一方净土让我留恋,让我痴迷,更让我陶醉。到处绿草如茵,鲜花成群。幽幽芳香徐徐飘来,引来了无数蜂围蝶舞,鸟语花香,更引来了我的思绪------

好一处绝美的仙境!碧水清潭中的游鱼自由自在地在白云中穿梭,湛蓝的天空下雄鹰在清水中尽情翱翔。和煦的阳光闪耀着青铜的光辉,穿透繁密的树叶洒落一地,碎了一地金黄。看,顽皮的小淘气们在风儿的吹拂下快乐地嬉戏着。婆娑的树影荡漾在翠绿的草叶中,弄得她都不好意思了。

也就是这唯一的一方净土没有受到污秽的玷污。在欲望的蛊惑下,有些可怜虫竟昧着良心破坏者美丽而恬静的天堂。绿油油的田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盛气凌人的高楼大厦。朵朵芳花成为了庸俗的盆景,没有了以前的五彩斑斓,没有了以前的质朴淡雅,留下的只有谄媚和堕落。馥郁的芳馨已成了人们记忆中匆匆的过客,只剩下刺鼻的恶臭束缚着人们。

天不再蓝,水不再清,心灵不再纯洁。可悲的人们每天生活在机器无休止的呻吟中。众星拱月的美景在城市灯光的驱赶下也渐渐隐没了。可怜的人们整天生活在不夜城中------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还有这样的一方净土。和风细雨飘落在心灵最深处,干涸的心田再一次生机盎然起来。微波荡漾着,污浊的湖水再一次焕发出无限生机,再次纯洁了起来,活泼起来。

这是心灵的净土。纯洁无瑕的灵魂容不得一丝污垢的沾染,也容不得一点浮华与喧嚣的侵占,更容不得任何力量的破坏与摧残。

生命只有在这里才能得到升华,潜能在这里才能得到激发,情感在这里才能得到真正的抒发------也只有这里,只能是这里,将美丽与素雅演绎得淋漓尽致。

我的朋友,珍爱这仅有的一方净土吧!千万不要让无尽的黑暗摧毁它!因为她具有净化心灵的力量,能使灵魂得到解脱,使思想得到张扬。

不要犹豫了,不要再有片刻迟疑了。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这一片唯美的净土吧!这里可是心灵的归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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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全文共 3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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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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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法律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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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了,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法律知识同样成为自己的必修课。我们虽然很幸运地生活在一个充满平安、美丽的国度里,但必须认识到社会的平安和谐,是以法律的公正和所有人自觉地学法、用法、尊法而得来的。

最近,我们省榆林市米脂县一所中学放学途中发生了一起重大杀人惨案,犯罪人夺走了九名无辜同学的宝贵生命。通过这起震惊全国的杀人案件,在吸取沉痛教训的基础上,更是给我们学校、家长敲响了学生安全和学习法律的警钟。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而是法律就在我们每个同学的身边。学习法律知识,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不伤害别人。遵守法规是我们每一个同学的义务和责任。

今后,我一定要把学法、懂法、尊法作为生活成长的准则。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把法治教育和品德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我们现在是少先队员,长大后将成为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树立高尚的人格品德和正义的法律意识。

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是自觉重视法治教育课,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掌握法律知识,维护法律尊严和校园的安全;二是做到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安全及与法律相违背的事坚决不做;三是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在校园内出现不利于团结,不正常的情况及时报告老师,预防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学们,让我们掀起一场学法、懂法、尊法的普法活动。实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遵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我们远离违法、杜绝犯罪的发生;让我们身边充满了爱,使我们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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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爱这片土地初三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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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嗓子歌唱。这被暴风雨所击打着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这无止息的吹刮着的激怒的风,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应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这是艾青写的爱国诗。它不同于周恩来的“为中华民族之崛起而读书”,也不似陆游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爱国,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我们没有像杜甫那般经历国破家亡之痛,喊出“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也没有伟人一样经历祖国即将被人侵略的危机时写出“天翻地覆慨而慷。人间正道是沧桑。”

九千年的古国文化源远流长,几万载的礼仪连绵不绝。这就是我们的祖国!

当看到《最后一课》的时候,我震撼了!原本的小弗朗士丝毫没有爱国的概念。即使法国被普鲁士人占领,对他而言,只是换了个统治者罢了。但当他得知以后不准学法语的时候,他心中的懊悔与惋惜不正是给我们上了一课吗?如果换作是我们再也不能学习汉语的时候,我们又会怎么样呢?

现在的我们,不正像原来的小弗朗士吗?懵懂无知,天塌下来又被人去顶着。可如果到了真正需要我们精忠报国的时候,在上战场的队伍里仍会有我们的身影!

因为我们爱这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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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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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落实“七五”普法规划,4月5日,阿拉山口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结合道路运输实际,就深入开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主题的自治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结合“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2.17”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国家安全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重点宣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二是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三是围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这条主线,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四是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做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五是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去极端化”宣讲、“基层法治建设年”等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六是充分发挥微信、电子屏、板报、组织愿者深入运输企业进行法治宣传等平台开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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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仿写土地的誓言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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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馨蕊

我热爱广大的关东原野,

那是我的故乡。

我热爱那参天碧绿的白桦林,

我热爱那红布似的高粱;

我热爱那狐仙姑深夜的谰语,

我热爱那马儿戴着串铃奔跑,

皮鞭滚落在山涧发出脆响。

东风吹起的时候,

土壤的清香在空中飘扬;

空气里有一种欢喜的声音,

天空是那样的透明清亮。

美丽、丰饶令人难忘

那是我的故乡。

如今我不得不离开她

四处逃亡,

夜夜梦里听到故乡唤我的名字

叫我回乡!

我的心从没有和她分开过,

朝思暮想,

终有一天我要和她汇合在一起

我的手再放到她的大地上!

家乡,你必须站立,

必须被解放!

我愿为你付出一切,

为你战斗到底!

你要用一个更美丽的姿态

出现在我的面前,

你等着我,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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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土地上的誓言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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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干戈寥落山河破碎,当百姓流离朝不保夕,四海之内的土地上,一个个凛然壮烈的千古誓言便应运而出,或忧国忧民,或捐躯为国,或宁死不屈,或清高孤傲,究其根源,便是气结二字。

气节,是贼竖刀下凛然无畏的仁人义士,却在国家危亡的局面下发出千古长叹;气节是强敌阵前慷慨赴死的将帅征人,却在百姓蒙难的情景下溢出辛酸浊泪;气节,是泱泱中华源远流长的精神支柱,在寰宇苍穹下升腾为不朽的气魄。

气节二字贯穿了华夏五千年之久。气节,在春秋战国是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悲凉;气节,在秦汉两晋是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壮烈;气节,在南北两朝是自古圣贤尽贫贱,何况我辈孤且直的峭拔;气节,在隋唐五代是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的壮志;气节,在宋元明清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大义;气节,在近代以来是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豪情。气节,是氤氲在悠悠五千年,二十四史间不老的魂,是传唱在大江南北,回荡在天山草原的绝代的歌……。

气节,是华夏千古的英姿所在。汨罗江畔,是屈原的仰天长叹,纵身一跃;塞北胡天,是苏武的家国毋忘,执鞭牧羊;欲驾车踏破贺兰山缺,却不料国恨难酬,岳飞怀怨而终;欲匡扶社稷报国济民,却不料外患内忧,文山大义赴死;封侯非我愿,但愿海波平,戚继光披坚执锐,驱除倭寇;落月翻旗影,清霜冷剑花,夏完淳身存汉腊,难除胡沙。气节,承载于千百年的青史。

气节,是百年屈辱的立身之本。当大烟在中华大地泛滥,国民身心俱残,国家人财俱失,林则徐虎门销烟,领兵抗英;当英军嚣张的涌上虎门炮台,关天培拔出腰刀,以死相抗;当西北塞防岌岌可危,中国土地被视为刀下鱼肉,左宗棠拍案而起,率军挺进南疆,失地复收,奸人除道;当甲午危急,黄海雾浓,日军炮下,战舰几摧,邓世昌慷慨赴死,随舰同亡;当戊戌变法以失败告终,谭嗣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于是断拒出逃,决意以死明志。;当国民精神日愈麻木,鲁迅弃医从文,以笔代抢,开始了新的征程。气节,寄托于风霜间的傲骨。

气节,是抗日危急的不屈斗志。卢沟桥上,古老的雕塑朦胧着阴霾,强敌悍然,佟麟阁,赵登禹奋力相抗,捐躯为国。诸军将士高呼着:“宁作战死鬼,不做亡国奴”的誓言,将热血洒遍卢沟桥的每个角落。民族存亡之际,壮士辞家别乡,一去不返。保家卫国义不容辞。壮士用身躯组成血肉长城,为报家国之恨,无顾生死,力挽乾坤。

民族的气节,支撑着泱泱中国历经风雨飘摇而不倒。四海之内,苍穹之下的土地上,前人不屈的誓言,将气节二字,牢牢印在后人心中,深深刻于民族魂内。

前人的凛然英姿,此时仿佛有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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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土地为话题的高中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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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爱家乡的山山水水,也有人爱家乡的花草树木,乡音乡情。而我却深爱家乡的土地

在我的家乡,孩子们喜欢在地上打滚,或者玩泥塑——有时捏泥人,有时捏小汽车,有时捏水果等等。

到了傍晚,我们浑身沾满泥土,也成可爱的“泥人”了。这时候,大人们都亲切地喊我们“小花猪”“土地爷”。

有一天天气晴朗,灿烂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我心情好极了。于是,我约了几个好伙伴来到村东头,开始“工作”了。这次我捏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眼睛大大的、鼻子圆圆的、帽子上还嵌着一颗发亮的珠子。连过路人见了都说:“哟,这个小孩真聪明!你们看,她捏的多像啊!”

在与土地的亲密接触中,我们不仅获得了许多乐趣,而且增长了不少知识。

有一年,我把一包向日葵种子撒在满是石头的地方。两个月过去了,还不见种子发芽,我迷惑不解地跑回家里问爷爷。爷爷笑呵呵地抚摸着我的头:“傻孩子,种子要播撒在土地里才会生根、发芽。”

第二年春天,我吸取教训,按照爷爷的建议,把向日葵种子种到田里。没过几天,就长出了嫩绿的禾苗,后来还结出了又圆又大的向日葵。

从那以后,我懂得了:茂密的树林,茁壮的禾苗,青青的小草,我们住的房子,吃的粮食,用的家具,都来自大地妈妈的无私馈赠。土地是人类的无价之宝和共同母亲,我们要珍惜大自然赐予我们的每一寸土地,用心保护,合理利用。

我爱家乡的这片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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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适用话题:共享单车、公益、规则、法律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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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针对有竞争对手呼吁“全部销毁不具备卫星定位功能的共享单车”,ofo方面对新闻记者回应称,当看到一家受益于互联网开放、合作、共享精神,其创始人时时刻刻将“公益”“情怀”挂在嘴边的互联网创业企业,赫然吐出“强制”“销毁”这样的词语,这背后急于求胜的扭曲心态,令人深感痛心。

ofo方面指出,ofo小黄车目前已经与北斗导航北京公司开展了深度合作,正在加快量产拥有全球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的北斗智能锁,预计不久后北京市内小黄车的机械锁会全部替换为智能锁。作为中国自行研制的全球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北斗导航的定位精准度比GPS定位系统更高。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说,这是在否定公共自行车系统多年来的建设成果,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从遵规守法的角度来说,是法盲,是对规则的无知与蔑视。”ofo方面表示。

ofo此番回应,针对的疑似摩拜单车。

4月21日,《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对此,摩拜单车方面回应称,公司的技术实力和运营服务水平与《征求意见稿》的各方面要求非常契合。摩拜方面呼吁相关政府部门,强制要求行业内所有企业立即召回、全部销毁不具备卫星定位功能的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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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律的道德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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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家朗·富勒先生所撰写的《法律道德性》一书是新自然法学派的重要著作,标志着自然法学在现代的全面复兴。以下对本书阅读的情况作一个总结。

关于作者部分的介绍可参见严存生先生的《西方法律思想史》页385

富勒在本书的开始首先以两种道德的区分作为探讨法律道德性的进路,即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在这两种道德中,“愿望的道德在古希腊哲学中得到了最明显的示例。它是善的生活的道德,以及充分实现人之力量的道德”,而“如果说愿望的道德是以人类所能达至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的话,那么义务的道德则是从最低点出发。它确立了是有序社会成为可能或者使有序社会得以达至其特定目标的那些基本规则”。富勒在第一章中进而指出,法律不可能从最高的要求去要求一个人,而“只能做到将较为严重和明显的投机和非理性表现排除出他的生活”。在这里,富勒认为义务的道德是法律的“表亲”,因为两者都在于规定维持一个有序社会的最低限度和要求。

这两种道德如何做出界分,首先富勒排除了一种错误的观念,即认为如果我们要知道哪些是我们的义务,那么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一个完整的图景。换句话说我们只有首先确定愿望的道德的标尺,才能了解什么是最低的限度。富勒反对这样的看法,“在人类目的的疆域——不仅包括人类行动,也覆盖着人迹所至的其他任何角落——我们都可以发现这样一种观念的拒斥:我们无法知道什么不适合于一种目的,除非我们知道什么是最合适于实现这一目的。在选择实现我们目的的工具和手段时,我们能够而且的确是时常在对我们所试图实现的目的只有不完备的认识情况下尽力而为”。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有很明显的有限理性的印记,这一点也是同以前的理性主义的自然法的不同。因此富勒认为义务的道德反而是在愿望的道德之前的。

同时通过经济的方式进行对比,即义务的道德相当于经济上的交换经济学所涉及的内容,而边际效用经济学,即如何让有限的资源达到最大的功效,则与愿望的道德之间有很紧密的联系。

进行了上面的铺垫之后,富勒先生开始对与“道德使法律成为可能”进行论述。他的内在逻辑结构是这样的。首先富勒认为法律并不是一种“发自于政府而强加于公民的单项权威的投射”,而是一种“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目的取向互动的产物”,也就是说“法律应当被视为一项有目的的事业,其成功取决于那些从事这项事业的人们的能量、见识、智力和良知,也正是由于这种依赖性,它注定永远无法完全实现其目标”(169)。“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中,人们都能看到使某些类型的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明确控制的需要。当他们开始从事确保这种服从的事业之时,他们就会逐渐看到这样一项事业包含着某种内在逻辑,也就是说,如果它的目标要得到实现,它就必须加强某些必须被满足的要求”(175)。 “因此,正是因为法律是一项有目的的事业,它才呈现出法律理论家们能够发现并且将其视为给定事实情境中的已知因素的结构恒定性”(175)。

为什么法律是一项事业,它的目的何在?富勒先生认为法律的核心价值,或者实质性自然法应该是:“开放、维持并保护交流渠道的完整性,借此人们可以彼此表达人们的所见、所感、所想。在这个事项上,愿望的道德所提供的决不只是善意的忠告和追求卓越的挑战。在这里,它是用我们习惯于义务的道德那里听到的那种命令式的语气在说话。而且,如果人们愿意倾听,便会发现这种声音不同于义务道德所发出的声音,它可以穿越界限并跨过现在将人们彼此分割开来的障碍。”(215)

这一点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相左,即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并不包含任何道德性,法律只是一种强制性规范,是一种权威的单项投射。富勒指出法律不可能只是权威的单项投射,“而基本上是一项为公民彼此之间的交往行动提供一套健全而稳定的框架的事物,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只是作为一个维护这套系统之完整性的卫士”(243)。在这里,富勒最终指出两者的分歧的所在“制定法本身也有一个前提条件,也就是统治权为自己必须承诺在进行统治时会遵守自己确立的规则。在这个意义上,实证主义者认为是自上而下(垂直性地)设置的法律中也包含着一项平面性的因素”(269)。我认为这也是新自然法中最重要的部分。

在这里,富勒认为法律并不是垂直结构的,而更多的是一种平面结构,即一种契约性质,维持一套法律体系的运转取决于互相交织在一起的责任的旅行——既包括政府对公民的责任,也包括公民对政府的责任。这是一种互动式的契约关系,而不是投射关系,其中包含着统治权力对与公民的“承诺”。

因此,在这样一种平面结构中,既然不存在任何绝对的权威,那么法律内在就必然包含着一定的道德性来衡量契约的合法性问题。这并不是一种“功效”问题,这个词“暗示着一位头脑敏锐并看重结果的观察者,他不会轻易被模糊的目的概念所蒙蔽”(236)。但是“功效”一词意味着一个主动的主体与被动的客体,从主体的目的性出发考察一种手段能否完成本身的目的的含义,这就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思维,即法律是一种权威的单项投射。而在互动领域,在不存在明显的权威的领域,大家都尊重的规则则为“道德”,“它需要得到人类交往的牢靠底线的支持,至少在现代社会中,只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才能提供这种底线”(237)。

具体谈到法律的内在道德,富勒认为“就法律的内在道德的要求而言,虽然它们涉及同不特定的其他人之间的关系,但却不仅仅要求自我克制;正像我们的一个不甚严格的说法所表明的那样,它们是肯定性的:使法律为众人所知,使其内部的逻辑已知并且清晰明了,确保你作为一位官员所做出的决策符合他的要求,等等。要满足这些要求,人的能量必须被投入到特定类型的成就上去,而不仅仅是在警告之下不做某些有害的行为”(51)。

因此法律的内在道德是一种愿望的道德,是一种程序的道德,并不确保一种确定的实体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所称的法律的内在道德乃是一种程序版的自然法(proceduarl version of natural law);虽然,为了避免误会,‘程序’这个词应当被赋予一种特殊的以及扩展的意义,以便使它包括像官方行动与公布的法律之间的实质性一致这样的含义。不过,‘程序’这个词从总体上说非常适当地显示出我们在这里所关注的不是法律规则的实体目标,而是一些建构和管理规范人类的行为的规则系统的方式,这些方式使得这种规则系统不仅有效,而且保持着作为规则所应具备的品质”。

总结来说,逻辑的开始是确定法律是一种社会互动的契约,在这种契约中不包含绝对权威的单项投射,而是一种互动关系,因此法律首先就是要保护这样一种互动的、开放的关系,其次就是在这种平面的互动关系中我们应当确保一些道德,而不是功效,是一种首先确立的标准,而法律因为是这种互动的实践努力,因此法律最终确定的位置是在八项规则确立的标准左右,而不是一种完美状态。同时,法律正因为是在实体上确保这种开放,因此其内在道德就是一种“程序的”而不是“实体的”。

以上就是富勒的论证法律存在道德性的部分,至于法律具体内在道德的八项要求可以参见严存生《西方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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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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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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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律引了我成长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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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是小学生,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法治社会的小学生,我们应该重视法律,并将法律时时刻刻牢记在心。我们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负着现代化国家的神圣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说:“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展开。”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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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心中的这片土地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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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片土地。——题记

我是陕西人,地地道道的陕西人,从小便在这黄土高坡上长大。在我心里,这片土地有说不完的好。

1、我心中的这片土地,是五彩斑斓的。

春已至。树上的梨花可用岑参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来形容了,还有地上的迎春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儿赶趟儿。放眼望去,似雪的白色,光芒般的金黄色,还有那淡淡的浅绿色,组合在一起,显得那么和谐而宁静。

夏。绿色愈浓,花颜愈艳,一切都显得更加热情。在这个季节里,槐花一簇簇地开,香气就如同一阵清风迎面扑来。

秋冬。随着时间的推移,颜色开始变得素雅起来。

不论何时,它都如同一副可爱的画卷。

2、我心中的这片土地,是四季飘香的。

春夏之际,是百花盛开的季节。吸一口气,淡淡的花香:沁人心脾的梨花香、令人心旷神怡的莲香……

虽说冬季的世界是单调的,但她也会有香。雪花飘落,带来的是它独有的香,很淡很淡。若你足够幸运,也可闻见梅香。自古以来,没都是被人所称赞的。“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说的便是此情此景了。

3、我心中的这片土地,是坚韧不拔的。

在陕西境内,有一座名山,那就是西岳华山,去过华山的人都知道,在华山有一种独产的松树,名叫华山松。

在谈到华山松时,何西来说:“华山松千百年在在石中扎根,最后长成参天大树,这是一份十分可贵的精神,我们陕西人有没有这么一种坚韧不拔的精神呢?当然有,我们陕西人不仅有这么一种精神,而且还将这种精神很好的宣扬出去,多年来,我在外地见到的陕西人都很能吃苦,很有忍耐力,当然也取得很大的成就,十分了不起。”

华山松正是以它那傲然屹立的姿态、奋发向上的精神,被人类视为楷模。同时以它那傲霜斗雪、挺拔直立的品格,自古以来,就为人们所传颂。松还被赋予了坚忍、顽强、高风亮节的品格,而这正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写照,同时也是陕西人精神的象征。

4、我心中的这片土地,是不断进取的。

相信陕西的兵马佣许多人都去参观过,但是许多人并不了解,陕西的兵马佣的朝向全是向东,就连秦始皇的陵墓都是朝向东边的,其实不只是秦始皇陵的朝向是向东的,目前所知的900多座秦墓中,绝大部分都是朝东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秦人始终抱有吞并东方诸国,入主中原的愿望,始终有着一种不断进取的精神。

5、我心中的这片土地,有着傲然挺立的风骨。

剑是一种精神,华山就是一柄直指青天的剑,华山也就是一种挺拔傲立的精神的象征。柳宗元有一句诗是“海畔尖山似剑芒”,用它来比喻华山十分合适。他认为,陕西人都有一种华山的精神,都有着这么一种风骨在身上。

陕西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在这块美丽而神奇的土地上,一代又一代三秦儿女自强不息、辛勤耕耘,创造了灿烂辉煌、举世瞩目的文明成果,熔铸了血脉相承、品质独特的陕西精神。身为陕西儿女,弘扬践行陕西精神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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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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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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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脚下的土地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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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在一个遥远的山村,家乡里最多的最常见的就是土地了,也就是我们经常玩的泥巴。在家乡的那片土地上,有着我童年的回忆。

小的时候,最喜欢和小伙伴们在家门口的那片泥巴地上玩了。当时,我们都在一起玩一种叫做弹珠的游戏,每个人身上都会带着弹珠,然后我们在地上玩,有的时候会玩得全身都是泥巴回去,被家长责骂一顿,下雨的时候,我们也有自己的玩法,我们会在泥巴上和水,总之,那片土地上有着我全部的童年。对于我来说,家乡的这片土地是我童年的游乐场,我可以在这片土地上玩耍着,但是,对于我的奶奶来说,这片土地便是她的命根,她的安身之处。初中的时候,我们全家搬到城市里去了,父母要求奶奶也同我们一起去,可是不管我们怎么说,奶奶坚决不愿意离开这片土地,她故意对母亲说,她不习惯城市的生活,不喜欢那样的生活。其实我们都知道,奶奶是舍不得家乡的土地,因为她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直到奶奶去世,也葬在了家乡的那片土地里。

家乡的土地带着我童年的记忆,我爱家乡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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