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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熟悉的一个人写一篇作文(通用20篇)

有时候陌生人可能让你觉得更有安全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熟悉的一个人写一篇作文,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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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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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700字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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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注意到了陌生地方的景致,却忽视了熟悉地方的风景,生活就是这样。

那条通往学校的小道,每天都要经过,但却是最容易忽略的。

炎夏已经来临,万物披上了翠绿的衣裳,鸟儿再也不必躲躲藏藏,欢快的在树上叫着,或许以前在这条路上走的太急了吧,并未注意到这熟悉的风景。

清晨,天亮的早了,仅仅四五点钟,太阳便升起来了,这浓郁的树荫似乎安静的过分了,我努力的睁双眼迎接这美好的一天,鸟儿的叫声划破了清晨的宁静,把家家户户的人吵醒了。

我以为夏日迟迟没有到来,现在只不过是春天的末尾吧,我在路上走着,却偶然间发现了夏日的影子,原来只是我未发现它罢了,它就在我的身边。

慢悠悠的散着步,途径一条小路,青葱的树木栽在两旁,树叶、草上有许多露珠从上往下滴落,太阳把光放射在这露珠上,出现了七彩的光芒,我并未发现这些,黄叶慢慢地飘落下来,在空中飞舞着,鼻旁传来一阵阵花香,那些不知名的野花也已经开了吧,点缀着这浓郁的绿,夏天是单调的,但是在这单中又不缺乏一种鲜艳,就在这重重的绿中

也不乏有几朵淡黄色的小花在其间,给平淡的夏天换了一种方式,藤蔓缠绕着栏杆,似乎不会放过每一个空隙,轻轻地吹着树叶,不知不觉间便走完了这一条路。

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仅仅只是我们没有发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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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熟悉的味道第2季观后感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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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熟悉味道》更新了,这次的嘉宾不是别人,而是陈凯歌与陈红。

这段撒狗粮式的爱情,却很真实,很多人说,陈凯歌的婚姻和情史怎能用一个乱字概括的了,但是当你看完这期《熟悉的味道》,你才会明白,真正的爱情,哪需要别人在意,真正的爱情就在你们自己的眼里,金风玉露,胜却人间无数!

陈凯歌想通过节目组给陈红制造惊喜,哪知道陈红对于陈凯歌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但万万没想到,也就是这么熟悉,这么了如指掌,这么合情合理的情况下,陈凯歌给陈红的惊喜,催人泪下,一双袜子,一封情书,道出了20年婚姻的不易,我觉得夫妻的相处之道不过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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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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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地方没有风景,我曾经这样认为。可随着时光的变迁,谁说熟悉的地方就没有令人耳目一新的风景呢: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我最熟悉的地方莫过于老家的小院了,我虽然不是从小在那里长大的,但我对那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了解。

春季,鹅黄嫩绿,不由得让人不由得置身于内,忘乎所以!夏季,姹紫嫣红,美得让人睁不开眼!冬季,白茫茫一片,是银装素裹的世界!可我最喜欢的,是秋季。秋季,是美的不像话的,秋风伴落叶。就这样任凭落叶在地上堆了厚厚的一层,也不忍去扫它,生怕会破坏了它那金黄娇嫩的身躯。秋夜,是最美好的;秋月,是最温柔的;秋风,是最伶俐的!

秋天的夜晚,我常会一人坐在小院里。看着一轮皎月挂在天空,听着伶俐的秋风弹奏的佳曲。月光如水!温柔的抚摸着一瓣瓣的落叶!美得让人仿佛置身仙境!

本以为,这个时节,这个地点,是这个小院最美的时段,可后来,终于发现,熟悉的地方也有别样的风景!

偶然间,躲到房顶上生闷气,也是那个时节,也还是那个小院,也还是一个夜晚,只是,风景却多了一份和乐美!

坐在房顶上,不大的小村,一览无余,家家灯火通明,温柔的月光散落着,照着每家的小院,人们也都忍不住出来欣赏这样美好的月光,感受这样美妙的夜晚!视线转向了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奶奶,被一大家子人围拥着,赏月光。听奶奶说,老人病重,恐怕撑不了多少时日了。老人的眼眸中却闪现着幸福与欣慰,只是,这样的幸福还能有多长时间呢?这样和乐的气氛还能持续多久呢?这样的月光老人还能赏到几回呢?

即使如此,这样和乐的气氛还是让我感到欣慰,就算下一秒老人去世了,但她也会是幸福的吧!毕竟,在上一秒,她曾经拥有过!

这处风景,让我感慨万分!

熟悉的地方也会有令人为之一振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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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熟悉的陌生人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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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是一缕照射在冬日里的阳光,在你最无助的时候,温暖你的心房;真情是一座亮在黑夜里的灯塔,在你最迷茫的时候,照亮你前进的方向,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位阿姨既熟悉又陌生的微笑……

那是一个冬天,寒风呼啸,还下着雨。放学后,我背着沉重的书包走在大街上,向公交车站走去。刺骨的寒风把我吹得浑身发抖,背上的包把我的肩重重地拉了下去。公交车上的人特别多,连半点缝隙都没有,但我还是奋力挤上去了。我拼命地挤到车子中间,想看一下有没有一个立足之地,但结果是令人沮丧的,我连一寸地方都没有,我不由得暗暗叫苦。背包真沉,我的手不由地开始发抖。到第二站有个人下车了,我喜出望外,连忙挤过去坐下了那个位置。这时一个瘸脚阿姨上车了,我乖乖起来让座。车子继续向前行驶,过了一会儿我就到站了。回到家,我心想:今天在车上的那个阿姨坐在了我的位置上,她连句“谢谢”都没说,只是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罢了。也许,她是习惯别人给她让座吧!

有一天,天空下起了大雨,我没带伞,焦急地在站在学校门口。雨越来越大,我回不了家了,眼看天就黑了,我该怎么办才好呢?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正在这时,忽然有一个女人把她的伞递给了我,对我微微一笑就走了。那个微笑让我突然想起了……啊!原来她就是那天在公交车上我给她让座的那个瘸脚女子,原来是她!握着手中的那把伞,我感动得流下眼泪。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个笑容,是那么得熟悉,那么得温柔。互相帮助是我们人类的美德,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把这一美德发扬光大,让我们的爱心洒遍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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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熟悉的陌生人小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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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这个题目,是否觉得很荒唐,熟悉的人难道还会陌生?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妈妈带我去买鞋。买完鞋后,感觉肚子好饿,于是妈妈就带我到附近的一家凉皮店吃凉皮。

刚到那里,我就看到了一位衣衫褴褛的叔叔,身上穿的衣服还脏兮兮的,头顶一个黄帽子,一看就是盖房子的工人。心想:妈呀!咱们还去别的地方吃吧!可妈妈说这附近也只有这一家店啊!唉!还是将就一下吧!

我和妈妈吃完凉皮后,就踏上回家的路程。可我们没走多远,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大声呼喊:“站住小朋友,你们的鞋。”这时我才发现妈妈的手里空空如也,自己手里也没有鞋子,这才反应过来鞋子忘在凉皮店了。回头一看,那位叔叔正提着我新买的鞋子站在不远处,于是我便以子弹般的速度跑到了那个叔叔面前,接过鞋子,又连声道谢:“谢谢你,谢谢你。”而叔叔却说:“谢什么啊,帮助别人,举手之劳嘛!”听了叔叔的话,又想到自己刚才竟然在心里瞧不起他,可真是惭愧啊!

今天,幸好有这位叔叔,要不然就亏了我的新鞋子了。以后我再也不会以貌取人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这位普通又热心的叔叔一样,那陌生人将不再陌生,世界也会变得无比和谐!

[熟悉的陌生人小学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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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熟悉的桥作文350字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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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刚刚学过了《桥》,我知道了桥是路的连接和延伸,桥是在没有路的地方修的路。桥是多种多样的:石桥、木桥、浮桥、立交桥、人行天桥、十七孔桥……

我最熟悉的桥是城市立交桥和人行天桥。西安的立交桥和人行天桥很多,它们都建在繁忙的路口,改善交通拥挤状况,疏通车辆和行人。

白天,立交桥的桥上桥下都是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每当夜幕降临,桥两旁的灯亮了,像一串美丽的珍珠项链,十分好看。

我经常从小寨人行天桥那里经过。它是一座多边形的钢桥,有八个楼梯口,我感觉它的外形像一只大螃蟹。它的栏杆上面有古钱币图案,外面刷了一层深红色的油漆,一副古色古香的模样。每次傍晚从天桥路过,总会看见天桥上一副热闹繁忙的景象:有急急忙忙赶路的人,有小商小贩在桥边摆摊卖货品,有乞讨要钱要饭的可怜人,还有人站在天桥上观看小寨美丽的夜景……

立交桥和天桥,把古城装点得更美丽,让出行的人们更安全、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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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熟悉的动物600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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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龟是一种习性温和的爬行动物。它不像甲鱼那样穷凶极恶的咬人,因此我能很容易地接近它,对它进行仔细地观察。乌龟喜欢生活在潮湿的地方,能吃饭粒,据说还吃小虫。乌龟有四条短腿,每个脚上有五个小爪子,是用来往前爬行的。它爬起来可好玩了,左边两只脚与右边两只脚交叉向前,后面拖着一条小尾巴。

它的脖子像根弹簧,可以伸缩,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搞不清它的躯干与头的分界处。在头的左右两侧有两只小眼睛,一有物体向它的眼睛靠近,它的脖子就立刻往回缩,它的眼皮上有一层透明的薄膜遮住眼睛。在它的身上还有一个大包袱——背壳,那个硬硬的壳上共有25个小方块格子。

告诉你一个知识,乌龟背上的小格子有几圈,这个乌龟便有几岁。我看过我养的乌龟,它已经两岁半了。它有一条小尾巴,缩进去紧贴在左脚或右脚上。我想坦克和装甲车的发明,也许是从乌龟壳上得到的启发吧。

乌龟很会装死。记得我家刚养乌龟时,我把它从水桶里拿出来放在地上,想看看它的表演,结果它却缩成一团,半天一动也不动。当时,我对它毫无办法。后来通过实践,我摸索到一种随时都可以让乌龟进行即兴表演的办法。原来乌龟的尾部是一个十分敏感的区域,当我用指甲一触到它的时候,它的头便很快地伸出来,我想这也许是它怕痒的缘故吧。

乌龟有很强的耐饥渴的本领,并且有相当顽强的生命力。我养的那只乌龟,曾淘气地爬出脸盆躲到大橱里,而且在里面整整待了一个月,直到我找到时还是活生生的。

现在,龟肉成了名贵的菜肴,龟甲则入了中药。据说龟甲里面含有胶质、脂肪、钙盐等营养成分,是十分珍贵的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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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熟悉的一个人爸爸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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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最熟悉的莫过于他的父母,我也是一样,今天就来说说我的爸爸吧!

爸爸每个星期都要求我和妈妈去爬山。听了我的话,千万别以为我的爸爸是个爬山能手,他每一次爬到半山腰,就连呼“累死了,累死了”,让我和妈妈先爬上去,自己过一会儿再跟上。可是,几乎每次都是我和妈妈气喘吁吁地爬到山顶,再上气不接下气地返回半山腰时,发现爸爸还在半山腰悠闲自得地欣赏风景,好像这半山腰就是他的目的地,看到我和妈妈下来,惊讶地说:“哎呀!你们怎么这么快就下来了,我们在这坐一会儿吧!”说着,他又坐在石头上,似乎他根本不是来爬山,而是到半山腰看风景的。最后,在我和妈妈的全力催促下,他才依依不舍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悠哉悠哉地下山。

爸爸十分在意我的体育运动。不过他自己却懒的动,假如看到我主动要求打篮球,他会十分的高兴。有时间时,爸爸也会来陪我一起玩。

爸爸还很注意我的安全,比如说去游泳池吧,好多次我要去挑战一米八的深水池,爸爸总是严厉地劝阻,生怕我一不小就掉进水里,即使我自己觉得完全能够挑战成功。

爸爸平时很听妈妈的话,叫他往东他不敢往西,叫他烧菜他不敢洗碗,每天晚上,爸爸都在厨房间里乖乖地洗碗。说句实在话,爸爸好像就是妈妈的“奴隶”。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位爱老婆、爱孩子的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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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写我熟悉的一个人妈妈作文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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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人就是我妈妈。妈妈中等身材,乌黑的短头发。一张常常挂着微笑的脸上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

妈妈从小就教育我做人要诚实,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就在前不久,我就遇到了这类的事,让我刻骨铭心。

那天中午,我上完补习班回家,就被火辣辣的陽光照射着,我边走边用广告纸不停的扇着,可是汗珠还是止不住的滚落下来。这时候我发现妈妈在楼下买菜,就连忙跑过去对妈妈说:“妈妈,今天天气太热了,我都要烧着了,我想买个冰棍吃。”妈妈对我说:“走,我带你去买冰棍。”说着便拿起钱包走到了买冰棍的地方,我在一旁挑选着冰棍,妈妈从钱包里拿出100元的钞票给了买冰棍的阿姨,阿姨找完钱后,我和妈妈没看就匆匆忙忙的回家了,回到家,妈妈把找回来的钱数了数,对我就:“咦?不对呀,一共是7元,怎么找回95元呢?”我一听高兴地说:“太好了!买冰棍的人糊涂了,多找了2元,妈妈那2元给我行吗?”妈妈瞪了我一眼,生气地对我说:“多找了2元,我们应该送回去,不能贪图别人的那些小便宜。再说,人家卖冰棍多不容易呀。”说完,妈妈冒着火辣辣的太陽,把那2元钱给人家送了回去。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想起了白天发生的事,心中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不能因为眼前的一点点小便宜,而做出一些对不起人的事。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妈妈,一位善良诚实的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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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熟悉的陌生人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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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万花筒,绽放五彩绚丽;透过玻璃窗,品味云淡风轻;透过掌心,尝遍曲折坎坷;透过镜子,眼前的这个人她是谁?熟悉又很陌生。

这个人,好像挺乐观。没有人看过她哭的样子。不管对谁,总是一副笑嘻嘻的面孔;不管什么事,都难得掉泪。别人说她傻,她说别人笨,哭是一天笑也是一天,人何必折磨自己?

这个人,好像挺聪明。很少有什么题目可以难倒她。那些几何图形她一看就懂,一些简单的文字更是不在话下。她也可以摆平一个个淘气包的骚扰,然后胜利的大笑。

这个人好像挺单纯。她不把任何人当敌人,愿和所有人做朋友。她说快乐时朋友可以陪着开心,烦心时朋友可以冲淡怨愤。她说,有那么多朋友很幸运。

她痴迷音乐。别人说爱听歌的人寂寞。而她应该是个例外。她说生命最需要四样东西:空气、水、朋友还有音乐。她说她就想这样单纯的生活着。虽然有一点寂寞,有一点单调,但至少不乏快乐。简简单单,没什么不好。她爱说天还很蓝呢,给人希望和幻想。

可是还会有黑暗来临,她不知所措。虽然反感,虽然憎恶,但是无法拒绝。于是她懂得了悲伤,她的笔下常常流出伤感的文字:“单曲循环,重复着哀叹;随机播放,触动了悲伤。”“没有人读懂我的悲伤,没有人知晓我的惆怅,我将它们一件一件,藏到谁都看不见的地方,独自品尝……”文字渲染着寂寞,她不敢多看,也不愿给别人看,掩藏起来也许只是为了忘却。

她尝试忘记许多东西,她的黑夜常常很短,所以她的快乐多于悲伤。她乐观、聪明、单纯。虽然不够完美,也没有完美,她至少不让自己后悔。

镜子中折射出一道多彩的光环,镜子里的这个人好像还挺不错。熟悉的面孔陌生的心灵,熟知的脾气陌生的表情。可能曾在街角擦肩而过,可能曾在梦魇不经意碰撞。误入了轮回,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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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熟悉的一个人600字作文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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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高高的个子,瘦长的身影,鞋子总是一尘不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戴着一副黑色边框的眼镜,手指间总夹着一支烟,连同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肯定让你印象深刻。没错,他就是我的爸爸。

在家中,爸爸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人了,就像熟悉我自己一样。他所有的举动,我都摸得一清二楚,尤其是那些抽烟的把戏。

一天晚上,我回到家,一进门就闻到了烟味,直冲鼻孔!这老爸,趁我不在,又玩花样了!我可不能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放过他!得抓他个现行!我放下手中的袋子,连忙捂住鼻子,慢慢地朝着洗手间走去。

我轻轻地推开门,果然不出我所料,只见爸爸一手拿着手机,一手夹着香烟,用食指和中指夹住香烟,闭上眼睛,嘴巴撮住香烟,深深地吸一口,好像要把什么都吞进肚里去似的。如此悠哉悠哉地抽着,时不时就像天上的神仙一样吞云吐雾!

我皱着眉头,迈着大步走了进去,一把夺过爸爸手中的香烟扔掉。“爸爸,不是说好了吗?不抽烟的!”

爸爸一脸的尴尬,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拍了拍我的背:“没事!就一根,你先出去吧!”边说边把我往外推。“你必须说到做到!”“行、行、行!”

过了一会儿,我透过门隙一看,只见爸爸又从裤兜里掏出一支烟抽了起来。

要想禁烟,须从根源下手。我二话不说,把爸爸所有的香烟都找出来。摸摸爸爸的衣袋,有烟,掏出来;翻翻爸爸的公文包,有烟,拿出来……我就不信,我把这些烟都“消灭”了,你还能再抽?

爸爸从洗手间出来了,他准备再抽一支时发现香烟不见了:“儿子!你又把我的香烟放哪了?”

爸爸左转右转,翻了沙发垫子,趴下身子搜寻了床底,连阳台的花盘也不放过,找遍了他知道了的所有地方,他挠了挠头:“唉?我的香烟会在哪儿呢?”听他这么叨念着,看他一副焦急的样子,我暗自窃喜:别费力了,我可是专门把香烟藏到了一个连齐天大圣都找不到的地方!想在我眼皮子底下抽烟!白日做梦!

这就是我的爸爸,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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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熟悉的陌生人作文550字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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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快走!跟上!……”每当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我的脑海里便浮现出我们学校的保安队长那和蔼可亲的面孔。

自从我上一年级以来,每天上学都看到保安队长在学校门口站岗值勤和指挥车辆通行的身影,而且这一站就是五年,但是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那是一个星期三的早晨,大雨倾盆而下,地上到处都是一个个的小水坑。我由于担心迟到,撑着雨伞,急匆匆地往学校赶。到了校门口,保安队长正在指挥交通。他一手撑伞,一手举着红旗,不断挥舞,时而大声喊着:“快走,不要停留。”他忙碌地指挥着校门口的车辆,让学生能够安全通过。那把伞,并不大,雨水已经打湿了他的头发和衣领。

快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我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没站稳,仰面摔倒。他看到了,也顾不上打伞,放下手中的旗子,马上跑过来将我扶起,还问我有没有事儿。我细细地打量着他:他大约五十岁左右,中等身材,头发隐隐约约有些花白。由于常年在校门口站岗,他的皮肤很黑。他身上的保安制服十分整齐,可现在已经被雨水打湿了。但那枚保安标志的胸章却显得格外闪亮。他帮我捡起地上的伞递给我,然后把我送进校门,亲切地对我说:“以后走路小心点。”等我走进门厅,转头一看,他又在雨中忙碌起来了。雨水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滑,他用手抹去,继续指挥学生们安全通过。那天虽然很冷,可我的心里却十分温暖。

他的职业是平凡的,但是我敬佩他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敬佩这位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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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熟悉的朋友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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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我最熟悉的同学是谁,我会滔滔不绝地说出许多曾经和现在和我共同学习的朋友。但如果你在问题中加一个“最”字,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熟悉的同学就是刘浩然。

不是我吹牛,我和刘浩然在上幼儿园时就是同学,相处的时间少说也有九年。这么长时间的同学,我就只有一个。故此和他是所有同学中最了解最熟悉的。

刘浩然很瘦,站直了像一根细细的杆子,弯腰像条软软的柳枝,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多余的脂肪。他的胳膊腿儿也都细得像木条,好像一折就断了—真是瘦骨如柴。我和他正好相反,虽然不是个大胖子,但在他面前也不敢说自己苗条。

这还不是他最大的特点。要说到刘浩然,人们想起的往往是他那尖尖的脑袋。没错,刘浩然本身身子就瘦,脸自然也不会圆,他那张瓜子儿脸,再加上两侧短,中间竖着的尖头发,使人一见了,便会深深地记住他。什么尖头啊,鸡冠头啊,菠萝头啊,都是大家给他起的外号。可相对而言,我还是喜欢叫他的大名—刘浩然。

我可不只是对刘浩然的外貌、体型特征有充分了解,更熟悉的还是他的内在。我知道刘浩然是一个外向的孩子,不但喜欢和中国人打交道,还时不时和我们学校的外教聊上几句;我知道刘浩然风趣幽默,总喜欢开一些只有我们俩听得懂的玩笑;我知道他喜欢跑步、踢球,次次为我们班争夺荣誉;我知道刘浩然多才多艺,会弹钢琴、吹葫芦丝,还能弹几下吉他;我知道语文会写作文,数学会答难题,英语也是能说会道……

只可惜一点,刘浩然要走了,要去哪儿?干什么?什么时候走?他在这个学期末就要跟着全家一起,到加拿大学习。其实,准确地说是回老家,因为他生在那里,只不过是半岁时来到北京。而现在刘浩然就要再回到那个一点都不熟悉的所谓的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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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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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最熟悉的人就是我和蔼可亲的妈妈。

我的妈妈长得不是很漂亮。她大大的眼睛好像两颗闪闪发光的钻石,一直专注地盯着眼前的东西,从她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她的温柔、可亲和可爱。我的妈妈身体胖乎乎的,就像一只肥肥胖胖的企鹅一样,可是做起家务来,却身手敏捷。我的妈妈个子不是很高,跟我相比就像是同一个年级一样。我的妈妈皮肤很黑,有一次,我们在黑夜里走路,走着走着我就看不见妈妈的人影了,我伸出手一摸,摸到了她的手。哦,原来是因为妈妈的皮肤太黑了。

我的妈妈虽然长得不是很漂亮,可她的心却是最美的。我的妈妈在医院上班,有一次,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慢慢地走进诊所。妈妈看见后,就扶着老奶奶坐下来,又给老奶奶倒了一杯热乎乎的白开水,然后亲切地问起:“老奶奶,您哪里不舒服啊?”老奶奶气喘吁吁地说:“我的头有一点痛。”妈妈听完后,很快地破好水,给老奶奶挂上水。妈妈看老奶奶身体虚弱,又叫她躺在床上。妈妈这种对待病人的态度值得我学习。

我的妈妈是我最熟悉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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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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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是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看过这样的一篇文章,题目就是《熟悉地方没有景色》。至于内容写的是什么,时间太长了早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有一句话现在我依然记得很清楚——每个人都在向往陌生充满期待和幻想的地方,但是等到了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过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甚至激怒过你的一切也不再激怒你,这时,人就对此索然无味!这句话对当时的我触动很大。

今天无聊的躺在床上瞎想,这是这个昔日的词语就这么突然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现在我对这句话应该有了它应有的觉悟了。想想刚上大学的时候我也对那里充满着莫名的期待和幻想!可是现在我闭上眼都能知道这里的路是怎么走的,所以自然就对这里索然无味,正巧这时候同寝的一兄弟回来,我就问他对“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这句话怎么看?结果他的回答让我很意外——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可是有兄弟、有记忆、还有亲人呢!再说了陌生的地方虽然风景多,但陷阱也不少啊!“我听了之后不禁莞尔。

都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可是我知道那些残留在记忆里的还是风景。尽管它们也许现在已经残破不堪,我们很想刻意的忘记它,可是换来的却是频繁的想起。如果离开了熟悉的人,熟悉的地方,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寻找。我想那时候那些残破的东西也许会变得珍贵不已。

在我的家里,草原是随处可见的,我从来都不知道这样的风景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新鲜的美丽。但是当我面对那些没有看过真正草原的人,看着他们一脸向往的样子,我才知道原来记忆也是可以值得骄傲的东西。

一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怀念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每当回到熟悉的地方,就如同走进了一个无穷的岁月。感觉时间好像重叠在了一起。熟悉的地方也许真的没有景色,但却有让人留恋的记忆。人都是有感情的,所以才会有“舍不得”这么一说。所以每次回到家里心里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悸动。尽管我已经对这里熟悉不已。

我们把青春留给了记忆,而记忆则留在了那些熟悉的地方,就像一个恋家的老人。熟悉的地方没有景色,但却有属于我们的故事,尽管现在可能那故事已经慢慢变得陌生,不过我知道那也许是生命中最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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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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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老师让写一篇自己最熟悉的人,正坐在书桌前绞尽脑汁的我,像小猴一样抓耳挠腮,忽然灵机一动,除了父母、老师、同学、兄弟、姐妹……,还有自己,可是谁也比不上自己最熟悉自己了。那好,接下来,我把自己介绍给大家:

我是一名快乐的男孩,姓张,名子煦,爸爸给我起名字的用意是希望我的前程能像太阳一样光芒四射。今年我已经满8周岁了,出生在一个幸福和谐的普通医生家庭里。我的身高1.40米,标准体重,有着一对会说话的眼睛,炯炯有神;有着一对左右对称的大元宝耳朵,招人喜爱;有着一对左右对称的小酒窝,镶嵌在白里透红的小脸蛋上,人见人爱;有着趴趴的鼻子;有着爱吃零食的小嘴。

我喜欢校讯通,于2011年7月24日建立了自己的博客,博客名为“水之特性”,用意是希望自己脑子里的知识、写的博文数量能像水一样源源不断。一有空闲,就坐在电脑前和博友们分享自己的生活乐趣,共同学习“小城说雨”老师的写作方法,共同进步。虽然174篇博文被校讯通推荐了23篇,还荣获“书香家庭”的称号,还受到了老师的好评。但我还要继续努力,争取早日戴上金灿灿的皇冠。

我喜欢读书,嗜书如命。除了吃饭、写作业和睡觉,都会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每当读书时,我就仿佛进入了故事中。比如《苦儿流浪记》,看着看着,我觉得我就是书中的主人公雷米,有趣极了!

我喜欢书法,因为我有一个大书法家的愿望,所以养成了每天坚持练三大张的好习惯。取出一张书法纸,一支长长的毛笔,一个四四方方的砚台。我会用心写每一笔,写出的字都是那么刚劲有力,真是一种愉快的心情!

我喜欢弹古筝,每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我的手指就发痒,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摇晃起来,摆动着手指和晃动着身子,真是一种美的享受!

我喜欢跳绳,因为跳绳是有氧运动,不但可以强壮身体,还可以增长记忆力呢!

马虎是我致命的缺点。因为它,我每次都与100分擦肩而过,因为它,使我错了不该错的题。记得有一次语文考试,我先浏览了一遍,觉得非常简单,于是我“刷刷……”就写完了,谁知,我把“考试”写成了“考式”,失去了一分。于是我暗下决心,不再和马虎交朋友,以后会更加细心。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一个马虎,且拥有强壮的身体,活泼开朗,多才多艺的我,就是张子煦。我是快乐的,也是幸福的,更是努力向上的!喜欢我就和我手牵手交个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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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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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的,从前的我不热爱,甚至是讨厌写作。“笔尖下的楚楚动人”“款款墨香萦绕”在我笔下似乎全都变得呆板无味。持笔,宛如站在一片腐草枯地上,茫茫然,茫茫然……

写作,一个从一年级就出现的专有名词,熟悉却乏味。那一次持起笔,站在那个枯燥的地方,毫无头绪。

发呆间,我禁不止翻开诗集。

“你不是真的,因此很高,很飘逸,比流浪客还要飘逸。”

海子的诗永远那么清新空灵。脑海中循环着这句话,心中不免有了些踏实感。

之后似乎就没那么讨厌写作了。

时隔半年,我被母亲送入写作培训班——“美文”。那片熟悉枯燥的地方,若隐若现萌发了绿芽,只因“美文”的灌溉。

初入“美文”一无所知;融入“美文”,才发觉原来文学如此美妙。

“当我还在你的面纱旁游戏,还像花儿倚傍在你身旁,还倾听你的每一声心跳,它将我温柔颤抖的心环绕……”每个文字,仿佛都开出了一朵靓丽的鲜花,点缀着我所熟悉的写作天地,别有一番风情。

又持起笔,坐在书桌前,又一次发呆,脑中却不再是一张白纸。我编织着属于我的文学绸缎。那个熟悉的地方,早已千红万紫,鸟语花香了。

熟悉的地方也有美丽的风景,岚气氤氲,小桥流水,桨声灯影,我深爱着这个地方,便在此写下“到此一游”

写作,

让我们在风中安静的行走,

风总会用温暖的大手

抚顺我们凌乱的发丝

带我们走向美好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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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熟悉的陌生人高中版

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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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坐在公交巴士上,隔着窗玻璃,我在茫茫的人海中看到了你的身影。你戴着个大大的眼镜,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朝着和我相反的方向走。呵,这么长时间不见,你的身影还是那样的熟悉

尽管我在你心里也许只是个陌生人

我开口想叫你,但是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从我们分开的时候起,Sally-这两个音节在我的喉咙里让我感到陌生。

我没有叫出声来,巴士就开走了。你在我的视野里渐渐消失,直至再也看不见。可是,关于你的记忆,却在我的脑海里越来越明晰。

小学的时候,四年级还是五年级吧,班主任把你的座位调到我的后面。我们成了前后桌。那时候你和你那个和你身材截然相反的同桌总是没法融洽的相处在一起。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你们也老是吵架,弄的前后左右都不安宁。有的时候你和你的同桌甚至还动起手来,这个时候我和我的同桌就看起好戏,还召开新闻发布会曰:“第三次世界大战开战了噢!……”在你们的桌子上,铅笔、橡皮、尺子、书本,都成了你们“作战”的武器,瓜果皮核纸屑满天飞。弄的鸡飞狗跳,惨叫不断。最后你的那个可怜的同桌终于招架不住,举小白旗投降,在你的杀死人的目光中整理马革裹尸、惨绝人寰的战场。这时候你像个胜利者一样对我摆着“V”字型手势,笑得一脸阳光灿烂。

后来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成为好朋友。你的性格和我完全是两个极端,但我们在一起却从来没有出现过争端。记得你们家就住在学校旁边,而我回家坐车的车站就要经过你家的那条小路。放学后你我在那条安静的小路上,像姐妹俩一样手拉手,向前走。那棵苍老又年轻的芙蓉树,见证了我们多少欢声笑语。我们在小路上说啊唱啊,好不快乐。你信誓旦旦的说有人欺负我的话一定要告诉你,那口气就像一个呼风唤雨的江湖“大姐大”,而我站在比我强壮的多的你身边,被你唤的像个小妹妹。在那个无忧无虑的岁月里,那条小路上留下了一串串大大小小的脚印。

嗯,你还记得那个艺术节吗?那次我们俩在一起,用了好长的时间练好了一首歌曲:《想你的365天》。在艺术节上,我们大显身手,合力给班里捧回了一张一等奖的奖状。奖状后面,是你和我的明媚的笑脸。

呵,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啊,转眼间,我们就要小学毕业了。给我写毕业纪念册的时候,你在那些祝福后面又加上一句赠言:愿我们永恒的友谊化作一颗流星永远明亮!我永远也忘不了的这句话。

领了小学毕业证的那个下午,那个杨柳拂面,蔷薇飘香的夏日,你没有和我告别,没有说再见,和所有人一样逐渐消失在我的视野。你是不是觉得离别太让人伤感?是不是没有勇气面对好朋友即将分手的心酸?我不知道。我只记得那天的夕阳染红了整个天空。

中学,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我们真的分开了,重归陌路。也没有你的音讯。

也许我们只是两片不同路数的云彩,邂逅又分手,相逢又离开,也就不那么意外了吧。只是因为有了你的陪伴,让我度过了一段最快乐的童年。

你在我的生命中,也许是一个偶然闯进我的生命的陌生人,只是我把你放在心里面最熟悉的一个角落。

萧瑟的秋风,带走了梧桐树上最后一片飘落的思念。

一年多了吧,真快呵。

轻轻的挥挥手,与那些关于你的记忆说声再见。只是我偶尔还是会想起你-我生命中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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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熟悉的一个人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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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一个人就是我的爸爸。他头发黑黑的,剃个小平头,鼻梁上架着一对金鱼眼般的眼镜,小小的耳朵,有着一张妈妈所说的性感嘴巴。身子瘦瘦的,没有别人那么强壮,但是肌肉很结实。

我的爸爸是一个典型的工作狂,每天早出晚归,几乎没有时间陪我玩,晚饭吃完,爸爸还要喝点酒,看见别人和爸爸妈妈一家人一起出去玩,我颇有几分羡慕,慢慢地不怎么喜欢爸爸了。但却有件事让我对爸爸改变了看法:去年冬天下起大雪,我兴奋地跑到雪里玩雪球打雪仗,结果感冒了,晚上又发起高烧,爸爸一直陪在我身边,喂我吃药,还打来温水,把毛巾打湿,不停地敷在我的额头上,还给我讲故事。后来我慢慢地睡着了,等我醒来时,体温已经降了下来,却发现爸爸还拉着我的手在旁边陪着我。

这就是我最熟悉,最关心,最爱我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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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熟悉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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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记得他,因为他是那么的质朴,那么的诚实,那么的善良。

还记得那天,我放学后拿着心爱的彩笔正穿梭于回家路上的大街小巷,忽然,肚子“咕”地叫了一声,哎,真是的,这么早就饿了,于是,我掏了掏衣兜,突然,我的手指碰到了一块冷冰冰、硬邦邦的东西,掏出来一看,哇,是一枚一元的硬币耶!我急忙带着它来到附近的小卖部,一进门,我就看见一张布满皱纹、十分丑陋的脸!我本想到另一家店去,可又一想,既然已经来了,走了岂不让人笑话我没有礼貌!于是,我硬着头皮走了进去,翻翻装零食的箱子,不满的嘟囔着:“怎么没有‘田园玉米’味的?”老爷爷似乎听到了我说的话似的,又去拿了几包薯片出来说:“这里还有几包。”我一瞄,有“田园玉米”味的,于是我拿出硬币抛到桌上,拿着薯片走了。

过了好一会儿,我的薯片都吃完了,我才想起我的彩笔忘拿了!没办法,我只能飞奔回去,边跑边想:这个老爷爷会不会私吞我的彩笔?会不会拿我的笔?……渐渐的,小卖部已经能看见了,有一个人正挥着什么东西,原来是那个老爷爷,跑到了,抱着彩笔,我不住道谢,可老爷爷却说:“没什么,快回家吧。”就这样,我回家了。

这就是那个小卖部的老爷爷,那个质朴、诚实、善良的老爷爷。

熟悉的一个人【3】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多熟悉的人。但我最了解和最喜欢的还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一米五八高,披着长长的直发,大大的眼睛。她的眉毛漂亮极了,这都归功于她经常修眉毛,长着一个高高的鼻梁,樱桃似的小嘴。身材有点胖,是个漂亮的人。

妈妈虽然漂亮,但发起飚来可是不好对付的;有一天晚上,我作业没有做完,邻居家的孩子找我玩“芭比娃娃”,我的爸爸已经“呼呼……”大睡了,妈妈还在上班。到了晚上十二点半,妈妈马上就要下班了,我赶紧拿起作业本,急急忙忙做没有完成的作业。“叮呤呤……”妈妈回来了。妈妈进门看见我正在做作业,到房间一看爸爸正在“呼呼……”大睡,就发起了火,对我大声吼叫道:“你怎么还没做完作业,老早干什么了。妈妈边哭边嚷地说,叫你下次还贪玩…”,又拿起皮鞭对着我的屁股狠狠地打,痛得我“哇哇……”直叫“下次不敢了……”。我知道妈妈心疼这么晚没睡觉第二天没精神上课。从这件事以后,我都把作业先做完后再玩。

在生活上,妈妈照顾得我无微不至,生怕我吃不饱、穿不暖。在学习上,妈妈教我许多学习的方法,让我能轻松学习。虽然妈妈有时很严厉,但我知道妈妈为我好,我爱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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