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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刊物【推荐20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最令你印象深刻的节日是哪个呢?不如来写作文,介绍一下你喜欢的传统节日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喜爱的刊物,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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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乡村生活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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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了,我和爸爸妈妈趁着全家人都能休息的美好时光,来到妈妈的老家——內黄。在那里,我看到了独特、迷人的风景,感受到了在城市里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们乘车来到姥姥家所在村庄的村口,下车后,我放眼望去,只见小村周围都是庄稼,绿油油的麦苗显示出勃勃生机。我们向村子里走去,一阵凉爽的春风迎面吹来,小麦频频点头,好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那一天,正好赶上村子里过会,道路两旁,早已摆满了摊位,卖衣服的,卖家具的,卖玩具的,卖农具的……真是琳琅满目,一应俱全,比城市大商场里的东西还要多,还要丰富。这么多卖东西的摊位,当然少不了前来购买的顾客啦!有的人正在和卖衣服的讨价还价,有的人在给自己家的小孩买玩具,还有的人在买耕地时使用的农具……似乎没有一个人闲着。当然,我们也没闲着。在姥姥家稍微休息了一会儿,我们也加入了购买的行列,开始疯狂购物。不知不觉,我们在人山人海中逛了一上午。

吃午饭的时间到了,这时,家家都是最忙活的时候!主人们都献上了自己的拿手好菜,盛情款待自己的亲朋好友。紧张而又热情的午饭过后,吃饱喝足的孩子们,丝毫没有午休的睡意。我和哥哥在村中的空地上玩游戏,跑到村子东边爬土山,在河里捉鱼虾。我最喜欢的就是爬土山了。土山上的土又松又软,踩上去,感觉比城市里的地毯还要舒服。我们和其他小伙伴一起在土山上做游戏、翻跟头、摔跤,不一会儿,一个个都满头大汗,灰头灰脸。太阳落山了,玩耍了一天的孩子们,个个筋疲力尽,纷纷回家吃晚饭了。

吃过晚饭后,老人们拿着板凳,到村西头听大戏。台上唱戏的人都在卖力地唱着,他们的声音响彻整个村子,台下听戏的老人一个个笑得合不拢嘴。十一点,戏散了,村子里渐渐恢复了宁静,人们慢慢进入了梦乡。

乡村,不论什么时候,不论什么季节,都有一道独特、迷人的景色。我爱这无忧无虑的乡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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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爱的贝贝作文_人物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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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贝贝”二字,你或许想:这可能是个小孩、小狗什么的。对了,贝贝是我大姨家的一条狗的名字。

贝贝,身披棕黄色的毛,长着一双滴溜溜转的大眼睛,不时“潇洒”地摇晃着那只大尾巴。它大约50厘米高,60厘米长,挺有“体形”的,叫人一看就喜欢。

每次我去大姨家,将要进门时,它一准会吠着跑出来,一见是我,就变凶悍为温顺,哼哼两声,闻闻我的脚,然后晃动着尾巴跟在我后面,随我走到大姨家的堂屋门口。我和大姨打过招呼后,就只顾出去和这条狗玩了。我不时地把它喜欢吃的小零食抛到空中,它也随着张开口,跳跃着去接食物,一边吃还一边用身子蹭蹭我,有趣极了。

今年暑假期间,我又有机会在大姨家住了几天。一天上午,我带着贝贝出去玩。在一个小巷里正玩得欢,不料,一条大狗从什么地方窜出,龇着牙,咧着嘴,迎面向我猛扑过来。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大狗吓呆了。就在这时,只见贝贝“嗖”的一声,勇敢地迎了上去,和大狗撕咬了起来。也真应了那句话“两军相遇勇者胜”,大狗没料到比自己小很多的一条狗,竟会这么勇敢地和自己搏斗,心生胆怯,只应付了一小会儿,就灰溜溜地逃窜了。

我脱险了,激动地抚摸着贝贝的头,连声说:“谢谢你,贝贝。谢谢你。”你说,这么可爱的贝贝,能不叫人喜欢吗?指导教师:刘翠梅

简评:该作文文笔生动,用词丰富,较好地从不同侧面把贝贝的可爱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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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爱的电视节目作文_人物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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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兄弟》是一部令我疯狂的节目,这里邀请到的明星每个都是我的最爱:李晨、王祖蓝、陈赫、邓超、杨颖、郑恺、王宝强、包贝尔和鹿晗。在这里属于我的偶像的肯定是杨颖和郑恺,他们俩一个是美女,一个是帅哥,都是青春派系。在节目里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时不时屏幕里还蹦出他们的爱人,让他们警惕着点,导演组也真是的!这些嘉宾是每期注定的嘉宾,还有一期来一次的嘉宾,也非常让我喜爱,这里面除了明星还是明星,真是太吸引我了!所以我每次都会忍不住,打开电视看看。

在节目里,他们也都是开心果,逗得我笑呵呵的,唉,每次看完这个节目,晚上我就入不了眠,看来这是个整人的节目啊!网友都给《奔跑吧,兄弟》的成员取了外号,比如,郑恺的外号是猎豹,他之所以叫猎豹,是因为他在节目中跑得像猎豹一样快,见到打不过的敌人就跑,我也是对他的跑步技能赞不绝口,的确,他真的跑得很快!再比如李晨,他被称之为黑牛,因为他拥有一身强壮的肌肉,拥有像斗牛场的黑牛一样凶猛的气概,也是惟一一个打败比他更强壮的金钟国,我真是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他们之所以有这些头衔,是因为他们都是在游戏环节中体现出来的。说到游戏,我真的很想体验体验,有时看着电视,就会有情不自禁想冲进电视里的冲动。他们那里的游戏有很多、比如说:水上拍照、猜谁不知道,还有最著名的撕名牌等等,这里的游戏都很好玩。

在最近几期里,有那个“古堡杀人游戏、谁是继承人”,太费脑筋了,在最后投票环节的时候,我真想冲进电视里,告诉王祖蓝、冯绍峰和鹿晗,继承人是李晨和邓超,陈赫和ELLA是外族人,不要选邓超,选ELLA!幸好在最后投票的时候只有一个人投邓超,我这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奔跑吧,兄弟》是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它是最搞笑、明星阵容最大、游戏最新颖的节目。他是关于运动的,所以,让我们也一起奔跑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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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爱的节日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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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最喜爱节日,肯定有非常多的答案,比如:春节、元宵节、圣诞节、端午节、等等。

最喜爱的节日,肯定有最喜爱的理由。喜欢圣诞节的人会说:“因为我喜欢圣诞老人和他的那些麋鹿。”喜欢端午节的人会说:“因为可以吃到粽子而且还可以看赛龙舟啊!”我呢,肯定是喜欢咱们传统的春节啦!如果问我为什么,我给一个最直白的理由:因为可以收到压岁钱啊!哈哈哈!

说到春节啊,大家都知道要过年了,家家都会团聚在一起吃年夜饭。春节呢晚上应该是最热闹的了,吃完年夜饭有的人就等着看春节联欢晚会,有的人索性春节联欢晚会都不看了找几个人凑桌麻将或者扑克,还有的就去放放烟花爆竹之类的。过春节的时候像我们这种青少年是可喜可悲啊!喜呢,是可以尽情的玩还能收到压岁钱。悲呢,是因为有作业而且压岁钱一般都会被家长拿走。所以说春节可喜可悲嘛。

关于春节呢,是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春节又俗称过年,是在过去的传说中,年是一种为人们带来坏运气的想象中的动物。年一来。树木凋蔽,百草不生;年一过,万物生长,鲜花遍地。为了过年呢,人们就用鞭炮轰,于是就有了放鞭炮的习俗,这其实也是烘托热闹场面的一种方式。

春节让我可喜可悲,但是我最爱春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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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一种水果327字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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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岛,无论到了什么地方,到处都可以看到一排排高耸入云、挺拔秀丽的四季常绿树木,树上结满了果实,这就是我喜爱水果——椰子。

椰子大的有两公斤多重,小的也有一公斤多重。椰果的形状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椭圆的。未成熟的椰果是青色的,成熟了的椰果就变成橘黄色的了。椰果分三层:外层是椰衣,用椰衣可以制作绳索、地毯、床垫等;中层是椰壳,用椰壳可以制成花瓶、奖杯等工艺品,还可以做成罐子,在壳上面可以雕上各种各样的图案,深受人们喜爱;里层是洁白如雪的椰肉和甜美可口的椰子汁。用椰肉制成的椰奶、椰子糖畅销全国,著名的国宴饮料“海南椰子汁”就是用可口的椰子汁加工制成的。记得有一次爸爸买了一个椰子,椰肉和椰汁非常甜,让人吃了还想吃。

椰子身上都是宝!这就是我喜爱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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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爱的老师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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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爱,有师生之间的爱,朋友之间的爱,父母之间的爱……它无处不在,但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师生之间的爱。

在我上小学三年级时,记得那天是九月一日,一个人改写了我的命运,那个人就是何老师。何老师有一双让人魂牵梦萦的眼睛,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总能带着无限的光彩。她那苗条的身材简直太完美了 。何老师爱穿高跟鞋,只要在教室里听到高跟鞋的响声,就能知道是何老师。

何老师关心学生,在我们写作业时,她会边走边看我们什么错了。一旦发现有同学写错了,何老师就会抚摸着我们的头,告诉我们哪里错了,让我们改错。在改错时,老师还经常会俯下身子用手指点我 们,我们总能闻到老师身上淡淡的香气,着实让我们陶醉。

何老师很阳光,因为她爱笑,她知道我们的心,知道我们在想什么。我的每一次小动作小跑神都逃不过何老师的火眼金睛。她有时严厉,有时温柔。原来我以为老师是一个女强人,但我发现并不是 这样。有一次,我给老师送作业,发现她不断用手捶着腰部,何老师说昨晚没睡好,所以今天腰就很疼很疼,看着老师疲惫的背影,我非常的心疼。因为我知道老师为我们每天批改作业,工作很累身体 才不舒服的。所以我们更要好好学习。

有一天,何老师和颜悦色的说:“同学们,你们一定很爱你们的父母吧。咱们现在上一节感恩主题班会。”听完老师说的话,我的心又紧张又兴奋,还觉得非常的害羞,因为我还从来没又当过妈妈 的面向她表示过什么。何老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里在想什么,何老师给我安排了一个讲故事的环节,名叫《背着母亲上大学》。班会开始了,我就像一个出嫁的姑娘,脸蛋都羞得发烧。但讲完故事后, 我的心情放松了很多,刘霆可以背着母亲上大学,而我只是对妈妈说一句表达爱的话,难道……于是,我大声的对妈妈说:“妈妈,我爱你,长大以后,我会永远报答您!”妈妈听了,紧紧进的拥抱着 我,我感到从未有过的温暖。啊!我要谢谢何老师,是何老师让我明白:有一种爱迟了就无法再来,有一种情走了就无法追溯。

何老师,您是月光,我是深夜中回家的孩子,是您照亮了我们回家的路,是您让我体会到师生之间的爱像一杯浓浓的咖啡,总能让人感到一丝丝温暖和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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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爱的绘本书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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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七年级的时候,买了这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刚看不久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虽然这本书很薄,但是里面却蕴涵相当多的知识。

这是一本外国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美国评为“20世纪美国10大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她是一个不健全的女孩,一个又聋又哑的残障人。她仅在生命的前19个月中像普通人一样享受光明和声音,之后,她就跌入了黑暗与寂静。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又聋又哑的女孩,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还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

海伦小的时候,跟着同龄的人一起玩耍,快活极了。但是,再她成为聋哑人之后,就很少有朋友来找她玩,她一直很不开心。直到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出现,她的生活才开始变化。

海伦刚开始学字的时候,好几次想要放弃,最后都没有放弃到。在这之后,莎莉文小姐的谆谆教导下,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写字。1892年的冬天,海伦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霜王》。这篇小说跟格丽特·康贝尔小姐的 《霜仙》十分的相似。所以很多人都在批评她,说她是抄袭别人的,她很伤心。但她并不因此而气馁,坚持写下去。

在1896年的时候,海伦进了剑桥女子中学上学。但每次讲课的时候,海伦都很吃力,都是靠着莎莉文小姐在她手掌心上写老师上课时所讲的内容。再这所学校里,她生平第一次和同龄而且视听都正常的女孩们一起生活,她们的生活充满情趣。1897年6月29日到7月3日,她参加了德克利夫学院的入学考试。考试的时候,只有吉尔曼先生在那里,吉尔曼先生先用手语字母把题目念给她“听”。最后通过了考试上了二年级,她高兴极了。以后海伦就不在畏惧困难了,她信心十足,她在学习中经历了很多的困难之后,终于在1900年考进了大学,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我真为她感到高兴。

这本书记录了海伦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她经历了无数次困难的磨练,从失败走向成功。我们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要被困难吓倒,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才能战胜困难,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怕困难的人。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战,才能赢得生命中的光明。无论我们在何处,都要发奋图强,学会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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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爱的卡通明星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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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博扬

谁在夜里穿着黑色铠甲飞翔?谁开着黑色战车在夜里游荡?对了!他就是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蝙蝠侠。

蝙蝠侠长得非常帅气。头上戴着一个特制的头盔。穿着一身黑而坚硬的铠甲。再仔细一看,披风上有一个金黄色的蝙蝠。腰上佩戴着他的灰腰带,腰带上全都是他的武器。

他的翅膀类似于蝙蝠的翅膀,飞起来像蝙蝠一样轻快。他也非常的冷漠,正如我所说:“他只在夜间出没。”他的铠甲坚硬无比。有一次坏人们用枪射击他,他的铠甲挡住了这些子弹。坏人发现他的铠甲坚硬无比,怎么打也打不破。他们落荒而逃,蝙蝠侠获胜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卡通人物,它就是——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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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爱的颜色作文250字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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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彩缤纷的色彩里,我特别喜欢粉色。

喜爱粉色,是因为粉色让我感觉好温暖。三岁时,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粉红色的转笔刀,我高兴极了。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粉色。小时候,每当我哭闹时,只要妈妈给我一个粉红色的玩具,我就忘记了哭闹,很快高兴了起来。粉红色的衣服、粉红色的杯子、粉红色的裙子,都是我的最爱。

因为我喜欢粉色,所以我更偏爱那些粉色的花朵。像春天里的桃花呀,樱花呀,夏天池塘里的荷花呀,真让我看不够。在我生病的时候,看见穿粉色护理服、戴着粉色帽子的护士阿姨向我微笑,让我感觉好亲切,都忘记了病痛。

粉色是我的最爱,正是在这些粉色的陪伴下,让我快快乐乐地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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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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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沈石溪动物传奇故事里的一本,书的名字叫《再被狐狸骗一次》。

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年轻人被一对狡猾的狐狸夫妻骗走了一只刚从集市上买来的鸡。过了几天,年轻人上山砍柴时又遇见了那对狐狸夫妻。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带着小狐狸安全转移,竟然不惜咬断自己的腿,想把年轻人引开。看着鲜血淋漓的公狐狸,年轻人虽然识破了它的诡计却甘愿再次受骗……

我看了这个故事后有些感动,因为公狐狸为了孩子们而自己却死了。我愿意把这本书推荐给同学们,希望你们也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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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爱的传统佳节作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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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春节,有人喜欢端午节,还有人喜欢中秋节,可我却与他们不同,我喜欢重阳节。为什么呢?因为我觉得它是我们汉族人民从古代一直流传到现在的传统佳节

今年的重阳节,我们家也过得很有意义。这天,我刚起床,只见桌子上已经摆着两块圆圆的、厚厚的糕点,见我一脸的疑惑,爷爷解释道:“今天是重阳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重阳糕。”“噢1我情不自禁地拿起爷爷已经切好的一小块糕,边吃边问:“那重阳节还有哪些习俗啊,爷爷你快告诉我吧1

爷爷见我这么感兴趣,就让我坐在他身边,竹筒倒豆子般把他知道的一五一十地说了起来。

古代,民间在九月初九有登高的习俗,所以重阳节又称“登高节”。相传此风俗始于东汉。唐代诗人的登高诗有很多,杜甫的七律《登高》,就是写重阳登高的名篇。登高所到之处,没有划一的规定,一般是登高山、登高塔。还有吃“重阳糕”的习俗。讲究的重阳糕要做成9层,像宝塔,上面还做成两只小羊,以符合重阳之义。有的还在重阳糕上插上一小红纸旗,并点蜡烛灯。这大概是用“点灯”、“吃糕”代替“登高”,用小红纸旗代替茱萸。

听了爷爷的话,我了解了我们汉族文化是这么傅大精深,这让我联想起在学校里学过的一首古诗,是唐代诗人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首诗说得正是在重阳节思念亲人的思想感情。

重阳节除了有“登高”和吃“重阳糕”外,还有喝菊花酒、插茱萸等丰富多彩的习俗。近年来,我国又把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人节,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和助老的优良风气,使重阳节多了一层新含意。所以我喜欢重阳节,它使我从心底里树立起从小尊敬老人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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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爱的地方作文350字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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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地方,我也不例外那就是——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可美了。有弯弯曲曲的小河;有绿油油的树木、小草、鲜艳的野花;还有成片成片的麦田;虽然我观赏过很多自然的景观、旅游胜地、名胜古迹,但是我最喜爱的还是我家乡这美丽的麦田。

春天,在去麦田的路上你会感到一片芳香,麦田是清新的,看到绿油油麦田随风舞动,就好像它在向你招手,在田地里走上一圈跟着它起舞你的心情就会开朗。

每当收获的季节来临,麦田姑娘换上了新装站在麦田里放眼望去,一片金灿灿的光芒仿佛置身在金色的海洋,美丽极了。夕阳斜斜地挂在天的一边,微风拂过金黄的麦穗左右摇摆着,就像是在轻声低语诉说着丰收的喜悦。

我爱我家乡麦田,农民伯伯守望着麦田,一年四季辛勤的劳作才能获得收获。我要像他们一样好好学习,让自己成长,播种希望,才能收获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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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爱荷花的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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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见过各种各样的花,有娇滴滴的含羞草,婀娜多姿的桃花,富丽堂皇的牡丹,小巧玲珑的桂花,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沁人心碑的荷花!

清早的阳关照到了荷花娇嫩的花瓣上,花瓣就像被涂上一层金粉,它们昂着头,脸上洋溢着春天般的笑容,就像花季少女。接着映入眼席的是碧绿的荷叶,他们频频婷婷地伸出水面,仿佛一把把绿色的小伞,碧绿的荷叶托着朵朵荷花,和花的花瓣上还有几颗晶莹剔透的水珠在滚动着,像小姑娘穿着一条镶着珍珠的裙子,静静地坐在小小的绿船上,在池面漂啊漂啊……

荷花们有的绽放,散发着芳香;有的含苞待放,鼓鼓的,好像随时要胀开似的;有的还是花骨朵,偶尔会有蜻蜓调皮地立在它尖尖的角上。

这些飘飘洒洒,竞相开放,流光溢彩的荷花个个都茁壮成长着,他们一天比一天更漂亮!

这就是美丽无比的荷花。

[我喜爱荷花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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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蝴蝶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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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爷爷常带我去郊游、捕蝴蝶、捕鱼。一来锻炼锻炼身体,多呼吸一点新鲜空气;二来让因学习而紧张的神经得到放松;三来让我更多的学到书本上学不到的自

然科学知识。这些对我的健康成长起到了非常有益的作用。在爷爷的影响下,我学会了捕蝴蝶,更喜欢上了蝴蝶。

蝴蝶是非常美丽的昆虫,全世界有成千上万种。在我们家爷爷也收藏有好几十种,还将蝴蝶制成标本,用几个镜框装上悬挂在客厅供人欣赏。

蝴蝶分身体和翅膀两大部份。身体细长而小,翅膀宽阔而大。蝴蝶的头部有一双大大的复眼,它的视野很宽,能及时发现敌人及时逃避。它的头顶还有一对细长的触须。它的嘴是一根能伸能卷曲的细长吸管,用它来吸吮花蜜。在它的胸部有三对细长的脚,脚尖有不易看见的小毛刺,让它能稳当地立在花朵或枝叶上。蝴蝶的翅膀就是它最美丽的地方。翅薄,表面覆盖有一层排列很规则的彩色鳞片,且左右翅彩色鳞片构成的图案十分对称,甚是美丽。

凡是有花的地方几乎都能见到蝴蝶。有花无蝶不算美,有花有蝶那才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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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爱的体育运动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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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清脆的下课铃声响过,同学们便一窝蜂地走向操场,去参加我们自己喜欢的一项活动,宁静的操场上顿时沸腾起来。

我和我的小伙伴来到操场,我的小伙伴有:袁晓星、王恒飞、王浩阳。我们几个手中都拿着跳绳,原来,我们已经商量好了,要跳绳比赛,在旁边的观看着的观众,也都拿出了自己的跳绳,要和我们比赛,要我们刚要比赛时,突然,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走了过来,对我们说:“同学们,今天这场比赛可不能少了孙老师啊!我决定和你们一决高低。”同学们听了,连声叫好。

孙老师又对我们说:“首先咱们比速度。”比赛开始了,只见,孙老师脚下踩着风,手中的绳子呼呼飞舞,同学们不住地为孙老师喝彩,而再看看同学们,都跳得已经是精疲力竭了。只好向孙老师认输了,孙老师看见同学们垂头丧气地样子,又和谒可亲地对我们说:“别灰心,后面还有好几轮呢,如果你们现在对自己失去了信心,那么这后几轮的比赛,你们该样反败为胜呢?好了,我们再开始下一轮的比赛吧!”同学们一听,又都来了劲。

一轮激烈的比赛又要开始了,这次比赛谁跳的时间长,同学们都做好了准备,站在一旁的崔运浩对着我们大声喊:“预备——开始!”只见同学们都表现出必胜的信心,再看看孙老师,只见他慢慢地跳着,我们也学着孙老师的样子,胸有成竹地跳着,一分钟、二分钟、……最后还是孙老师胜了,我们都羡慕得不得了,为孙老师鼓起掌来。

看着同学们一张张笑脸,听着校园里的欢笑声,喝彩声,我感到校园的生活是那么的幸福的幸福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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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爱的动物35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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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很多动物,有可爱的考拉,笨重傻傻的熊猫。而我最喜欢的动物还是一只小狗。他可以帮我们做事情。例如,警犬可以帮助警察捉坏人、还能嗅出藏在货物中的xx和xx。还有搜救犬……

我家的狗狗名叫money,他是一只串串狗,他长得一身黄色和白色相间的毛,非常的可爱。他住在我们家的三楼。他很聪明,每天我去看他时,当我上到一半的楼梯上时,他已经探出了可爱的头。我上到楼顶(三楼),把食物在他看不见的时候扔出去,他会靠着嗅觉找到了狗粮。狗也很通人性。它们可以感受到人的感情。如果我高兴的上去,他就会跟我玩。如果我不高兴时,他就会舔舔我的腿,让我瞬间觉得高兴。

每只狗都有自己的特点。这只狗拿东西上来给他吃时,他就会不停的拜我。好像在说:“快点给我吃呀!”他的嗅觉也非常的灵敏。他曾经给我们抓了一只老鼠。在夏天的晚上,他在天台了走来走去,好像在侦查什么。有陌生的人上来,他便会“旺旺!”直叫。我便会过来瞧瞧,是谁来了。

这就是我的狗。一只串串狗,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就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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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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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性格相对较内向的女孩,平时比较喜欢做些安静闲适的事情,不需要太热闹和活跃,所以我特别的钟爱小说,看小说就是我最喜爱文学艺术形式。我看的小说种类繁多,相对比较繁杂,有言情的,有励志的,有亲情的,有网络作家写的,有著名作家写的,也有许多无名作家贡献的。

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我会欣赏不同的小说,爱上不同的作者。在初中的时候,我最喜欢郭敬明写的小说。小四的那份伤感而要华美的文字,仿佛将我的心情写得很透彻。往往看小四的小说都要准备纸巾,他的书读起来,总会让我哭成个泪人儿。他的《悲伤逆流成河》让我断断续续的五次放下书本才看完,从心坎里同情易遥,一个从小就渴望爱的女孩,更为品学兼优的齐铭感到无比心痛和遗憾。饶雪漫老师的《左耳》我将第一二部乃至终结版都看完了,爱上了那个左耳失聪但心地单纯的女孩。

进入高中后,随着学习环境的改变,欣赏水平的拔高,情趣陶冶发上来极大的改变。由衷的喜欢上了韩寒的小说,在韩寒的《通稿2003》中,我看到了一个属于当代青年人的思想。那种敢说敢写的直率让我倍感佩服。现在社会正缺乏像韩寒这样大胆站出来说出自己心声的人了。

现在看到小说越来越多,不再局限于中国本了,也喜欢上了外国小说。最近看了一部小说,名为《儿子和情人》,男主人公保罗就有严重的“恋母情结”,以至于难以和其他女孩正常交往而孤独终老。通过阅读不同类型的小说,感受这一独特的艺术形式,让我欣赏到不同作者的不同作品内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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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作文:我最喜爱的植物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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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树,没有鲜花那样娇艳美丽,没有白杨那样高大挺拔,但是,松树却是我最喜爱植物,是一种平凡又伟大的植物,我喜爱的植物作文600字。

说它平凡,是因为它不仅貌不出众,语不惊人,而且还处处可见。

说它伟大,是因为它有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北方,气候干燥寒冷,风沙还大,可在我们北方,松树随处可见。到了寒冬的时候,零下几十度,松树依然像个守卫边疆的战士,屹立不倒。到了冬天,花草枯萎,万物凋零,看不到一丁点生命的颜色。也只有它一一坚强的松树啊,裹进他那苍绿的大衣,默默地站在路边为人遮风挡雪,傲雪凌霜,永立不倒。

说它伟大,是因为它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它扎苗就能顽强地活着,生根便能茁壮地成长,。还记得有一次,我们那个城市下了一场大暴雨。清晨,我出门买早点,看到一些柳树都被大雨冲垮了,只有那些顽强的松树,瑟瑟地摇摆着叶子上的水珠儿,最终没有倒下。我万分感慨……

说它伟大,是因为它默默无闻,不求索取。松树全身都是宝:松子可供人食用,是极好的补品;松针可入药、泡茶;松油可制润滑油、风油精等。就连松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在为人类无私地奉献着,尽出最后一份力一一被人砍去烧火取暖……松树为人类做出的贡献说不清,道不完,却没有索取一点儿回报。它不需要阳光,不需要温暖,不需要浇水,不需要赞美……

松树这种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这种顽强的生命力。这种默默无闻,不求索取的精神,哪一点不值得我学习?哪一点不值得我敬佩?我爱上了松树。

那平凡又伟大的松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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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爱的花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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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是紫罗兰,因为她非常高贵、淡雅。

紫罗兰的花瓣大大的,呈五角星状,花蕊长长的,仿佛要把人卷进去似的,那淡蓝色的花瓣,那浅黄色的花蕊,让人如痴如醉。玫瑰都会羡慕她那高雅的气质,君子兰也会羡慕她那与众不同的特点。她,高雅美丽,她,芳香扑鼻,总是在群芳吐艳、姹紫嫣红时炫出最耀眼的一面。在有紫罗兰的花丛中,无论是玫瑰,还是野蔷薇,或是铃兰,都比不上她!不管在她美丽的时候,精力旺盛的时候,还是熟睡的时候,她都一样引人注目,都是第一个被发现的花朵。冬天,紫罗兰依然不失高贵,这时候的她,是与腊梅不分上下的,娇艳的花朵挺立在风雪中,独自与腊梅做伴,享受冬天寒冷的惬意,唱响冬天的进行曲!小孩见到她,不住赞叹:“在冬天也有这样美丽的花呀!”

啊,高雅的紫罗兰,你是多么的美丽啊!在春的温暖,夏的炎热,秋的凉爽,冬的寒冷里,你没有丝毫的改变,你在一年四季里是最美的,我多么羡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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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们为何喜爱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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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想必在生活中大家一定不陌生了吧?从小到大咱们都读过许许多多的故事,有小说,有散文故事,还有许多课本上的故事。但是你知道人们为什么喜欢故事呢?相比于诗歌,故事更适应于人们的口味。

因为故事可以得到人情感的发泄。一篇故事可能就是一个人的侧面的生活写照。人们在他身上得到许许多多的共鸣,亦或是从此人身上的种种不良行为习惯,一步一步的对照完善自己。也可以从他身上找到许许多多的精神正能量,从而发扬光大,使自己变得更高尚更完美。从这点意义上来讲,人们喜欢故事其实还因为是提高自己,因为只有提高了自己,才能得到更好的人生。

第二点,人们喜欢故事是因为故事具有连续性。不同于散文诗歌一样,那般的艰涩难懂。内涵丰富而深邃,而故事却是通俗易懂,主要是情节的曲折,波澜起伏,让人们仿佛在一本书波波的一本书间就领略了世间的人情世故,风情万种,心路历程经常波澜。所以故事也人们带来了许许多多惊险刺激的心理享受,满足使自己的人生阅历更加丰富,而高于他人的素养积累。

最后,故事的内容还可以引发人对人生的思考,加深对世界万物的理解。人们早就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增加自己的阅历,开阔自己的视野,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一个最大的作用还是提高写作能力,可以在考场作文中独占鳌头,使得自己的文采出众,在众多的阅卷中脱颖而出,阅卷老师刮目相看,得到好的分数。所以读书读故事也能丰富自己对作文以及知识的理解,创作的想象能力,增添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及渴望。

多读读故事,多读读书,多读读世间时间传世的名著。从字里行间,感受生命的可贵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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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

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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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看了《雾都孤儿》这部著名的戏剧之后,感慨万千,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直往下掉。在这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

奥利弗的出生使我倍感同情。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忍饥挨饿,备受欺凌。

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棺材铺的老板,老板娘以及棺材铺的伙计,都欺负他,看不起他。由于不堪他们的虐待,奥利弗独自逃往伦敦。他敢于逃避这种惨不忍睹的生活,使自己获得自由,从中可看出奥利弗是一个有勇气的人。

一路上,他又饿又累。终于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机灵鬼把奥利弗带到了他那里并待他很好,而奥利弗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他们把奥利弗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被贼窝的带头人费金抓回去。后来,由于南希变好,告诉了老绅士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放过了他的哥哥。奥利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利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着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由此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但还是有少数热心的好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使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受到这么多折磨。在他瘦弱的躯体下,却有着钢铁般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虽然他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都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进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虽然他曾经受过无数的艰难困苦,但并没有给他善良的心灵留下创伤,在他的一生中,他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的一样。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一样,邪不胜正,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奥利弗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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