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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离校手续【汇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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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焦点2生育手续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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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是审批还是登记?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全国各地生育一孩已普及登记制,生育前到社区登记即可。但在单独二孩政策中,各地均要求二孩生育实行审批制,即需要报计生部门批准方可生育,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

全面二孩政策中,国家卫计委已明确:“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 ”

浙江省卫计委计生管理处处长潘祖光说,生育审批是指前置的行政许可,即当事人提出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公示,最后计生部门审批通过后发放准生证;而生育登记则是服务项目,生育家庭只需提供结婚证明和生育申请备案即可,即事即办灵活快捷。

全面二孩只需登记,意味着二孩生育所需手续将更加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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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二章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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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 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 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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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持因公普通护照劳务人员申办护照手续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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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出劳务人员改持因私普通护照,使领馆自即日起不再为劳务人员办理换发、补发及延期等因公普通护照手续;

2.2002年4月1日前已持用因公普通护照的劳务人员应继续使用现有护照直至有效期满,不必换发因私普通护照。如其劳务合同期限超过所持护照有效期,或者办理居留、签证需要,可申请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换发手续的要求;

3.劳务人员因公普通护照损坏或丢失,使领馆报经原发照机关核实其劳务人员身份和原持照情况后,可为其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补发手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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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代表建议:简化租房者提取公积金手续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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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孙晓琴提出了《关于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更大程度惠及民生的建议》,呼吁简化租房者提取公积金手续

她认为,提取操作管理过严,不但会催生更多通过中介等方式套取公积金的冲动,降低缴存积极性。她还建议,开通网上和银行自助终端等方式提取。

部门回复:职工提取无需提供租房发票备案证明

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自2015年12月25日起广州实施新规定,缴满3个月以上公积金,夫妻双方在广州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者每月可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不超出600元的公积金用于租房。职工提取时只需要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无需再提供租房发票和备案证明。

代表所提的网络和手机终端提取公积金也在进行,目前单位和职工可通过网上办理公积金汇缴、增减员、转移、查询、提取、提取预约和账户合并预约等业务。从2014年3月至今,通过网上提取公积金职工达到381417人次,占总提取数量比例54.2%。

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透露,预计今年将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推出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业务。按月还贷提取将打破原本“半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的限制,职工符合按月还贷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每月自动转账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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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焦点2生育手续——二孩是审批还是登记?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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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全国各地生育一孩已普及登记制,生育前到社区登记即可。但在单独二孩政策中,各地均要求二孩生育实行审批制,即需要报计生部门批准方可生育,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

全面二孩政策中,国家卫计委已明确:“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

浙江省卫计委计生管理处处长潘祖光说,生育审批是指前置的行政许可,即当事人提出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公示,最后计生部门审批通过后发放准生证;而生育登记则是服务项目,生育家庭只需提供结婚证明和生育申请备案即可,即事即办灵活快捷。

全面二孩只需登记,意味着二孩生育所需手续将更加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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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辞职手续

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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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 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 公司的项目资料;

3. 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 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 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 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 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 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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