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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疫苗事件启示【汇集八篇】

济南市,简称“济”,别称“泉城”,是山东省省会、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之一,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山东疫苗事件启示,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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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毒疫苗事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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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不合格疫苗流传到全国多个省市区的报道,已于近日迅速在“媒体、互联网上”扩散,人们大跌眼镜的同时,此消息又成为了继“三鹿事件”后的重磅新闻。媒体哗然,人们震惊,就在各界质疑声不断持续发酵的同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终于亲自批示“要求彻查”此案,并承诺给社会及公众一个满意答案。 同时责令最高检察院给予严格审查督办。

而就在这貌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打击活动中,却也让人们对政府的公信力开始怀疑,为什么事情的发生之前“卫计委、药监局”没有任何征兆?他们的工作职责为什么会严重疏忽?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漏洞,不完善市场与质量监管体系,造成”草菅人命“的事情发生呢?如果这一切的事件纯属偶然,那么以后会不会还有更多关于“食品或药品安全”的问题待发掘呢?还是国家的法制建设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待完善?

但我想,无论如何改进,此次的国家“卫计委、药监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他们应该给民众一个明确调查解释,详细说明这些不合格疫苗最终流向了何处,然后相关责任人必须要受到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包括这些相关政府官员必须要“引咎辞职”,否则难以抚平民愤。或许,正如则刚刚一则互联网上所报道的那样:“丑陋的‘毒疫苗’事件强奸了这个民族的血性,令人发指,令国人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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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毒疫苗事件的看法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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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毒疫苗事件发生反映的是企业与个人缺少社会良知和社会责任感。这固然不错,但我想对企业生产、个人逐利行为的规范,这本身就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毒疫苗事件发生的背后反映的就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失范。

首先是对疫苗的监管失范。过期疫苗是哪里来的?这是问题的源头,我们大家都知道,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医疗产品,国家肯定有相关准入制度。疫苗作为重要的药品,肯定也同其它药品一样有自己的有效期。作为监管的职能部门,按理也应有对本部门、本地区重要药品登记管理之责,更应有相应措施。疫苗什么时候过期,作为职能部门应要知情,即使不是一一清楚,也应强化对该疫苗使用流程的监管,避免毒疫苗流入24个省份这样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只有从源头上治理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悲剧的发生。

其次,对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失范。说到职能部门的监管,除了上文说的药品管理,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人的管理上。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社会责任感,也是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到位的重要体现。毒疫苗事件的发生,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人祸。相关医护人员、企业、药品推销员,如果有社会良知,并勇于担起社会责任,那么悲剧就不会发生。为什么这些从业人员对此十分漠视。一方面基于自身素质,另一方面,是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的。职能部门对人的监管,包括从业资格审查,社会良知教育,公民责任感之宣传。如果平时注重这些基础性工作的规范管理,我想悲剧或可避免。

再次,处罚无关痛痒、问责蜻蜓点水,本身就是一种管理失范。毒疫苗事件发生后怎么办?处理的过程也是规范管理的过程。只有从快、从重处理,才能起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的效果。毒疫苗为什么会流入24个省份,在开始未必就没有发现,为什么没有遏制?一个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不及时、不严,导致相关从业人员违法犯罪成本低,谋取的暴利远超处罚成本,进而流入24个省份,造成全国大范围内恐慌,甚至发生更多的悲剧。这次国务院用重典来问责当地主要负责人,实际上也是为相关职能部门要重处罚重问责背书!希望通过摘帽子这一官员最关心的问题来倡导政府职能部门担起重大社会责任,用重处罚、严追责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管理,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俗话说,松是害严是爱。职能部门管理失范危害的是社会公共安全,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危及的是社会的和谐安定,影响是千家万户的幸福。相关职能部门务必从这次毒疫苗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大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措施,真正着眼社会大局,百姓安康,这才是真爱国家、真爱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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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三部门针对“3.18问题疫苗”事件举行记者会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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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下午17时,公安部、卫计委、食药监总局针对“山东问题疫苗事件举行联合记者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本次发布会的相关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连日来,各地食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正迅速清查“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相关嫌疑人。目前江苏涉案9人已全部抓获;安徽专案组已锁定10名相关嫌疑人,其中2人及两家医药企业被立案;四川已刑拘3名涉案人员;福建已控制3名嫌疑人。 目前根据山东济南非法疫苗案的线索,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深入追查,目前已立案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余人。华敬锋表示,多部门联合办案,保证这个案子查得彻底。

李国庆指出,长时间脱离冷链的疫苗,有效性可能会受到影响,但一般来讲安全性不会有太大影响。疫苗短时间脱离冷链,一般不会产生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但国家有严格的规定,脱离冷链运输是不允许的。

李国庆还介绍到,经查,涉事疫苗多为3-6个月临近保质期的产品,通过违法分子销往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尤其是偏远的农村乡镇接种点。既没有药品经营资质,也没有冷链条件,非法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违法分子,长时间将大量疫苗流入非法渠道,说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漏洞。目前国内具有药品检查资质的不足500人,但药品生产企业有5000余家,40万家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有盲区。下一步,各地将核实查清疫苗流向,对尚未到案的加紧排查。“大量疫苗长时间流入非法渠道,监管人员没有及时发现,说明我们的监管存在漏洞。”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与控制局局长于竞进在发布会上说,二类疫苗是完全市场化的流通,从供应上来说,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控机构提供疫苗,疫苗批发企业也可以向接种单位及疾控机构提供疫苗,企业之间也会存在流通。因此监管难度比较大,不排除疾控机构从非法渠道购买疫苗的可能,也不排除个别机构和个人,为了谋取私利违法交易。确实存在很多问题,目前也在研究推进加强疫苗管理工作,改进二类疫苗的管理,特别是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今后在使用二类疫苗,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公开透明,严格执行疫苗管理使用登记制度,疾控机构在购进疫苗时候应该索取资质证明。

利益链条如何运作?

庞某违法所得近5000万元

华敬锋介绍,截至目前,各地立刑事案件69起,抓获涉案人员130名。华敬锋还对案件相关数字进行了特别说明:犯罪嫌疑人庞某累计购进疫苗共计2.6亿元,销售金额3.1亿元,违法所得近5000万元,并不是价值5.7亿元的疫苗流入市场。

此前,相关部门表示涉事的12种疫苗均为二类疫苗。昨日发布会上,官方首次公开二类疫苗背后利益链条的运作模式。

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表示,我国二类疫苗使用上实行市场化。从供应上,首先是生产企业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供应;而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供应,不同的企业之间也可以互相供应。

他表示,疫苗的生产、流通企业直接向接种点供应疫苗,点多面广。同时各个地方发展又不平衡,监管的难度就比较大。“由此来看,也不排除存在疾控机构从非法途径购买疫苗的可能,不排除个别机构和个人为了谋取私利违法违规的情况”。

李国庆表示,问题主要发生在疫苗流通和接种环节,目前还未发现疫苗生产企业直接涉案。“一些规模小、管理差的药品经营企业为违法分子提供资质证明和票据,使其能够在无资质情况下违法经营,为疫苗贩子违法行为提供便利和掩护”。

如何加强二类疫苗的监管?

卫计委正推进加强管理

于竞进说,目前,国家卫计委正在研究推进加强二类疫苗管理,特别是要求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今后在使用第二类疫苗的时候,都要在省级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坚持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强化管理。同时,按照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规范,提供规范服务,严格执行疫苗管理和使用的登记制度,做到疫苗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溯,努力保证疫苗安全。

他说,国家卫计委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疫苗流通管理和采购机制,加强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二类疫苗购进使用管理的监督。比如要求购进疫苗时向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索取证明文件,完善疫苗储运和冷链运转的记录,确保了预防接种的记录能够完整保留,以便加强进行监管。

世卫组织:重新接种疫苗安全

继中国三个部委在24日下午就“问题疫苗”召开记者会后,世界卫生组织在24日晚第二次回应该事件。世卫组织重申,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应当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

以下为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疫苗事件中的疑问进行的回应。

1 “无毒性反应”是否代表无害?

“无毒性反应”指儿童接种过期或储存不当的疫苗后生病的可能性极低。但是,如果疫苗由于过期或不当处理失去效力,儿童将缺乏疫苗针对疾病的预防能力,可能在未来感染疾病,对其造成伤害。这种情况跟未接种疫苗的后果类似。

2 若孩子接种了无效疫苗,要补种吗?

一般情况下,接种过期或不当处理的疫苗后,人体对疫苗针对的疾病可能不产生免疫能力,因此应该重新接种疫苗。重新接种疫苗是安全的,可以立即接种灭活疫苗,也可以在28天后接种减毒活疫苗。但是,由于不同疫苗可预防疾病在不同年龄阶段所产生的风险不同,所以不是所有疫苗都有必要重新接种。诸如麻疹、风疹、甲肝、乙肝和水痘等疾病,可通过血液检测了解儿童的免疫情况和确认是否需要重新接种疫苗。若考虑重新接种疫苗,应咨询预防接种点的专业人员。

3 安全风险非常低到底有多低?

据我们所知,未在规定温度范围内储存的疫苗或者过期疫苗不是被污染的疫苗或有毒性的疫苗。然而,问题在于不确定疫苗是否仍有效力。所有疫苗的接种均有一定的产生副作用的风险,例如对某疫苗成分出现过敏反应。但是,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应当不会产生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

4 应该给孩子注射疫苗吗?

是。中国儿童与全球其他儿童一样,需要疫苗的保护,避免感染疫苗可预防疾病。中国免疫规划可保护儿童免于患12种传染性疾病。除极少数儿童因医学原因无法接种疫苗之外,所有儿童都应根据常规免疫程序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保护儿童避免感染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最安全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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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的启示作文400字_事件作文

全文共 2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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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男孩。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书,每当我哭闹的时候,只要妈妈读一篇有趣的小故事,我就会渐渐平静下来,专心地听。

有时候我读一本书遍数多了,就会感觉自己像身临其境一样,我读《窗边的小豆豆》时,我仿佛到了巴学园,和小豆豆一起在电车教室上课、一起吃盒饭、唱校歌、做韵律操······读《三国演义》时,我仿佛来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为刘备、关羽、张飞的兄弟情谊所感动,为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所折服,为曹操的老奸巨猾、滥杀无辜而感到气愤;读《名侦探柯南》时,我仿佛和柯南一起探案,找出凶手,伸张正义;读《小木偶奇遇记》时,我仿佛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长出了长鼻子,明白了做人不能撒谎的道理。

随着我读书的增多,我越来越清晰地体会到读书的益处。家里的书我反复地读,爱不释手,经常忘了吃饭,妈妈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小书虫”,不过,我这个“小书虫”啃得可是知识,我可是很爱惜书的哟!我孜孜不倦地读书,家里的书已经不够读的了,于是,每次出去买东西时,我会让爸爸妈妈把我送到新华书店去看书,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突然一个员工说:“不买就别看”。所以,我总躲着员工偷偷看书,我经常看地手酸脚麻,可心里却美滋滋的。

好吃的东西、好玩的东西总有吃够、玩够的一天,可读书跟它们不一样,越是深入其中反复阅读,越能体会到其中的乐趣,有书籍同行,一生都会很快乐,这就是读书对我的启示

【第2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使我受益匪浅,得到了许多启发,并不断激励着我孜孜不倦地读书学习,使我空荡的脑瓜灵光起来,因此它成了我的座右铭。

一年级时,每当遇到老师布置看图写话、日记时,我的头脑便一片空白,我绞尽脑汁还是无从下笔,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团团转。妈妈见了,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别着急,多看点书,书里有许多知识,只有大量阅读,写作时才能得心应手,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嘛!”妈妈的话激起了我对阅读的兴趣。

从那以后,我一有空就钻进书堆里,静下心,专心致志地阅读,把好词好句摘抄并背诵下来,犹如鱼儿得水一般,沉浸在多姿多彩的书香世界里。《三国演义》带我穿越时空,走进战火纷飞的东汉末年;《西游记》中孙悟空敢于和妖魔鬼怪做不懈斗争的精神使我深受启发;《水浒传》里激昂悲壮的梁山聚义又令我时喜时忧;《战国七雄》让我看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七国明争暗斗的场景……疯狂地阅读使我获得了回报,它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同时,我的知识面越来越广,积累的好词好句也越来越多,并能恰到好处地应用在作文中,不再因为写作文而绞尽脑汁,对着看图写话呆呆地发愣。渐渐地,我的作文水平直线上升,许多作文都得到了老师的好评,并作为范文在班上朗读,那时,我又兴奋又激动,脚下仿佛踩着一朵幸福的云。

是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是这句话引领我走进书的海洋,使我更酷爱读书;也是这句话给我的人生又增添了几分乐趣。它将永远给我启示,激励我继续向成功的高峰攀登。

【第3篇】

在我的童年里,会发现我看过很读书,由小时候看的《认字书》;幼儿园时看的儿童读物;一二年级看的拼音书;现在看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冰心佳作选》,直到现在,我的书架上已经有很多书了。小时候不会认字,就让爸爸妈妈给我讲,有时候见到大人就缠着给我讲故事,有时候爸爸妈妈累了,不愿给我讲,这个时候我总会嚎啕大哭知道给我讲了我才会转哭微笑。那是听爸爸妈妈讲故事真的感觉好幸福。我那时总希望快快长大,去自己读我喜欢的书,想好多字认识好多字。那样我就可以读书了。

一眨眼的工夫我已经上一年级认识好多拼音了。于是妈妈就带我去书店买加拼音的书,那时候我觉得读书好快乐呀!可以自己读书了。

现在我已经上五年级了,可以自己看好多书了;可以自己读书了;可以自己去挑书了;可以自己去买书了。啊!我终于长大了,已经认识好多字了,我常常因为读书忘记写作业,常常因为读书忘记吃饭,忘记睡觉。

我快乐吧,从小和书长大,我没每天都在看书,看书使我获得很多知识。啊!我真的很快乐啊!

【第4篇】

一本好书就像大海中的航标灯,为漂泊的船只指引方向。

记得有一次,我们吃完晚饭后,妈妈对我说:“今天妈妈累了,你来洗碗吧!”当时,我正在看电视,根本没有理会妈妈,直到妈妈又说一遍,我才不情愿的跟妈妈说:“现在正是精彩的时候,为什么要叫我洗碗呢?”妈妈听了很生气说:“现在不学会洗碗,那么以后我们不在你身边怎么办?”我说:“以后有的是时间学,干嘛一定要现在学呢?”就这样,我们争吵了起来。我气愤地回到了房间,重重地关上了门。一本叫《父母不是我的佣人》的书印入我的眼帘,我情不自禁地翻阅了起来。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筹钱给生病的妈妈看病,日夜不停地外出工作。看完我的心一颤,是啊,小男孩尚且可以帮助生病的妈妈外出打工赚钱,我为什么不能帮妈妈多洗几只碗呢?妈妈每天早出晚归,除了工作还要照顾我,哪怕是上晚班很晚回家第二天也会准时起来为我做早饭。想到这儿,我不觉鼻子酸酸的。我悄悄地走到厨房对妈妈说:“对不起,妈妈,我不应该和您吵架的。”妈妈看了我说了一句:“没关系,以后不要这样任性了。”我来帮你吧!”我撩起袖子,准备弥补刚才的错误。

在之后的生活里每次遇到这种事时,我总会想起《父母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它就像海中心的航标灯为我指引方向。

【第5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读书,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多么快乐啊!我从小就非常喜欢读书,读书给我带来了不少启示和乐趣。

小时候,我读书时总是囫囵吞枣,一目十行。我本以为读书多了会得到相应的回报,可事实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却事与愿违。在写作文时,平时读的那些好词好句就像一个个调皮的小精灵,跑得无影无踪。任凭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可想而知,作文也写得跟挤流水账似的,一点儿也不生动。此时的我,就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我垂头丧气地跑去问妈妈:“你不是说只要多读书就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吗?为什么我的作文还是写得那么空洞呢?”妈妈听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那是因为你看书一目十行,只追故事情节,不求甚解,又不记好词好句,这样读书怎么会有收获呢?”我听后,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一篇作文写得再长,如果没有好词好句,或者不会运用修辞手法,就像妈妈炒菜而不放油盐一样,怎么会有美味可言呢?”妈妈接着说。原来是这样,我恍然大悟。从那以后,我又像一只充满气的皮球,每次读书时,都认真地做读书笔记,认真地摘录好词好句,有空暇的时候,就拿出来背一背。“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付出辛勤的汗水,终于得到了回报。在学校今年的语文竞赛中,我居然获得了一等奖。我喜出望外,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妈妈高兴地对我说,那是因为我平时读过的好词好句像酵母似的发挥了作用。

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了,读书一定要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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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山东问题疫苗上下线名单公布范围涉及24省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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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查获的问题疫苗案件有了新的进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问题米淼的名单,下面请继续阅读。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公布了警方侦破的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及的疫苗名单,包括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

20日,经对警方提供的查封疫苗品种清单进行核实,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分别为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汉逊酵母)、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水痘减活疫苗、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2种免疫球蛋白分别为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1种治疗性生物制品,为细菌溶解物。

21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出通告,根据相关部门掌握的信息,共梳理出向嫌疑人庞某提供疫苗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出购进疫苗的下线线索193条,共涉及全国24个省市。另外还有300名买卖疫苗的人员名单。记者查询发现,在购进疫苗的这24个省市中,并没有海南省。经查,嫌疑人庞某在2009年,就因为违法经营人用疫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现在还在缓刑期内,而庞某不但不悔改,竟带上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女儿,制造了这起案值更大、范围更广的疫苗非法经营案。目前,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因涉案人数众多,部分人员还未到案,各地还在侦办中。

违法经营五年,下线300多人

3月18日、19日,记者采访了负责侦办此案的济南市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及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了解到,这是一起去年案发的案件,济南警方也早已向社会通报了案情。

2014年底,济南警方在对重点涉药(涉嫌药品违法犯罪)群体整治时,发现一名庞姓女子形迹可疑。经过持续侦查,到2015年4月,济南警方掌握了足够证据,成功捣毁其在天桥区租住的窝点,当场查获多种疫苗。随后,济南警方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2016年2月2日,济南警方向媒体通报此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庞某5年内违法经营的疫苗流向全国24省市,仅下线就有300多人,累计涉案金额达5.7亿元。2009年,庞某因非法获利违法经营人用疫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还在缓刑期内,庞某不但不悔改,竟带上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女儿,制造了这起案值更大、范围更广的疫苗非法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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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新中考素材:山东问题疫苗事件

全文共 1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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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东省的问题疫苗事件闹的沸沸扬扬,那么所谓的问题疫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下面就来看看语文迷我大家整理的资料。

2015年,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案件,大量未经冷藏的疫苗类产品流入多个省份。对此,2016年3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此事件高度关注,已经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3月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掌握的信息,共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涉及全国24省市。

线索涉及的24省市分别是: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山东,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

据山东省食药监局介绍,对上述线索,他们正在组织调查核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及外地有关线索已向当地进行了通报。

3月18日、19日,大众网记者采访了负责侦办此案的济南市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及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了解到,这是一起去年案发的案件,济南警方也早已向社会通报了案情。

2014年底,济南警方在对重点涉药(涉嫌药品违法犯罪)群体整治时,发现一名庞姓女子形迹可疑。经过持续侦查,到2015年4月,济南警方掌握了足够证据,成功捣毁其在天桥区租住的窝点,当场查获多种疫苗。随后,济南警方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2016年2月2日,济南警方向媒体通报此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庞某5年内违法经营的疫苗流向全国24省市,仅下线就有300多人,累计涉案金额达5.7亿元。2009年,庞某因非法获利违法经营人用疫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还在缓刑期内,庞某不但不悔改,竟带上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女儿,制造了这起案值更大、范围更广的疫苗非法经营案。

目前,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因涉案人数众多,部分人员还未到案,各地还在侦办中。

问题疫苗有哪些问题?

疫苗,这是孩子从刚出生就要接种的!它通过其中含有的「抗原」来刺激人体免疫系统,来生产抗体从而保护人体健康的。任何一种疫苗的核心关键,就是它的「抗原」部分。为了保证抗原的生物学活性,大部分的疫苗都应该被贮存在2~8℃的恒温环境里面。不论是高温还是冷冻,甚至长时间的光照,都有可能影响疫苗的效力,甚至导致疫苗失活、无效。一旦接种了未经2℃-8℃存储冷链运输的疫苗,首要风险是无效免疫。例如狂犬病这类致命性传染病,接种者免疫无效会感染发病死亡。

而庞某卫所贩卖的疫苗中,部分属于临期疫苗,存储疫苗的仓库,仅有两台用来冻冰块的冰柜。庞某卫将整件的疫苗未经冷藏裸放在仓库内,向下线发货时,用泡沫箱将疫苗配货分装,放入冰块,包裹好后通过快递公司发往全国各地。在庞某卫母女的抓捕现场,天气下着小雨,气温比平时低好几摄氏度。但囤放疫苗的仓库内温度计显示室温已接近14℃。此次非法疫苗新闻曝光中造成最大恐慌的原因就在于没有进行冷链保存导致疫苗失效并销往各地。

问题疫苗致命么?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评论称“这是在杀人。”那么注射了问题疫苗真的会致命么?

接种未经2℃-8℃存储冷链运输的疫苗或过期疫苗,首要风险是无效免疫,无效疫苗会导致人体无法得到正常的免疫能力,此次涉及到的疫苗包括“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甲肝”等等。最普通的流感,也是可以致死的。而注射了无效疫苗,因此没有本来该有的免疫力,当然会面临更高的死亡可能性!例如狂犬病这类致命性传染病,本可通过接种疫苗免疫来避免死亡,但接种问题疫苗导致免疫无效,接种者可能会感染发病死亡。

给宝宝注射疫苗吗?

有疑虑的家长,可以直接选择一家放心的机构进行补种,也可以稍等接种,待案情进一步明确后,对照被查出的问题疫苗接种点,再对照孩子接种史,来决定是否进行相应疫苗的补种。

本着谨慎的原则,如果家长对现在的二类疫苗仍不放心,那就等等吧,这个时间上的延迟,一般不会影响疫苗的效果。不如等到事情更明朗之后,尽力避开那些问题疫苗。

另外,疫苗管理一直比较严格的一线城市的正规防疫中心,基本不用担心存在问题疫苗。你可以选择你觉得足够靠谱的防疫机构进行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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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部委对问题疫苗事件举行记者会

全文共 2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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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非法经营疫苗案调查处置进展情况。

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表示,疫苗脱离冷链之后并不增加更多的安全风险,不增加异常反应的概率。

“长时间大量的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说明在我们的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李国庆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表示,现在办案了解的情况,(涉案疫苗)大部分都已使用,现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查流向哪些医院,哪些机构,这些工作都在核查,目前案件已查扣了两万只。

此外,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则透露,对于目前已经使用的疫苗的情况,根据组织专家对脱离冷链储存的疫苗质量及安全性的评估情况,做好涉案疫苗受种者的风险评估,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分类处理措施。他表示,同时将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制定预案,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置。

“问题疫苗”安全性?

脱离冷链不增加异常反应概率

“问题疫苗”被曝光之后,公众关注涉案疫苗脱离冷链运输和储存后将带来的安全性问题。

昨日,李国庆表示长时间脱离冷链的疫苗有效性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从一般规律上来讲,安全性不会有大的影响。目前由于涉案疫苗脱离冷链时间的不确定性,因此对最终产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影响,也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他表示,一般来讲疫苗脱离冷链之后,它并不增加更多的安全风险,不产生更多新的问题。疫苗本身会有一定的异常反应发生概率,但是脱离冷链的疫苗并不增加异常反应的概率。

李国庆表示,从我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看,近五年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特别包括这次涉事问题疫苗比较突出的山东与河南两个省,报告数据也都在正常范围内。包括和往年及其他省比,都没有异常”。

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表示,对于目前已经使用的疫苗,正在与食药总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根据其组织专家对脱离冷链储存的疫苗质量及安全性的评估情况,做好涉案疫苗受种者的风险评估,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分类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制定预案,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置。

问题疫苗流向哪里?

流向部分农村诊所或接种点

李国庆说,截至目前,各地已查实与涉案线索相符的人员上线41人,下线46人,排查出涉嫌违法药品经营企业29家,涉嫌购进非法疫苗的接种机构16家。

其中,最早案件发生地山东省已经撤销了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实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山东福泰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暂停他们三家企业的经营活动。

李国庆说,随着案件调查逐步发现,一些疫苗接种机构与疫苗贩子和经营企业长期勾结,将容易在最终消费环节出现库存积压甚至过期的二类疫苗在临近有效期结束时低价甩卖给违法分子,再由违法分子通过借用经营企业资质、虚构购销流向的方式销售到有需求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管理薄弱的农村偏远地区诊所或接种点。

卫计委疾病预防与控制局局长于竞进称,目前,卫计委与食药监总局保持密切的沟通,根据查获提供的疫苗流入医疗机构的名单以及疫苗的名称和批号等相关信息,以便迅速查清涉案疫苗的去向,锁定使用单位,确定使用人群。

利益链条如何运作?

庞某违法所得近5000万元

华敬锋介绍,截至目前,各地立刑事案件69起,抓获涉案人员130名。华敬锋还对案件相关数字进行了特别说明:犯罪嫌疑人庞某累计购进疫苗共计2.6亿元,销售金额3.1亿元,违法所得近5000万元,并不是价值5.7亿元的疫苗流入市场。

此前,相关部门表示涉事的12种疫苗均为二类疫苗。昨日发布会上,官方首次公开二类疫苗背后利益链条的运作模式。

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表示,我国二类疫苗使用上实行市场化。从供应上,首先是生产企业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供应;而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供应,不同的企业之间也可以互相供应。

他表示,疫苗的生产、流通企业直接向接种点供应疫苗,点多面广。同时各个地方发展又不平衡,监管的难度就比较大。“由此来看,也不排除存在疾控机构从非法途径购买疫苗的可能,不排除个别机构和个人为了谋取私利违法违规的情况”。

李国庆表示,问题主要发生在疫苗流通和接种环节,目前还未发现疫苗生产企业直接涉案。“一些规模小、管理差的药品经营企业为违法分子提供资质证明和票据,使其能够在无资质情况下违法经营,为疫苗贩子违法行为提供便利和掩护”。

如何加强二类疫苗的监管?

卫计委正推进加强管理

于竞进说,目前,国家卫计委正在研究推进加强二类疫苗管理,特别是要求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今后在使用第二类疫苗的时候,都要在省级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坚持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强化管理。同时,按照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规范,提供规范服务,严格执行疫苗管理和使用的登记制度,做到疫苗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溯,努力保证疫苗安全。

他说,国家卫计委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疫苗流通管理和采购机制,加强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二类疫苗购进使用管理的监督。比如要求购进疫苗时向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索取证明文件,完善疫苗储运和冷链运转的记录,确保了预防接种的记录能够完整保留,以便加强进行监管。

世卫组织:重新接种疫苗安全

继中国三个部委在24日下午就“问题疫苗”召开记者会后,世界卫生组织在24日晚第二次回应该事件。世卫组织重申,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应当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

以下为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疫苗事件中的疑问进行的回应。

1 “无毒性反应”是否代表无害?

“无毒性反应”指儿童接种过期或储存不当的疫苗后生病的可能性极低。但是,如果疫苗由于过期或不当处理失去效力,儿童将缺乏疫苗针对疾病的预防能力,可能在未来感染疾病,对其造成伤害。这种情况跟未接种疫苗的后果类似。

2 若孩子接种了无效疫苗,要补种吗?

一般情况下,接种过期或不当处理的疫苗后,人体对疫苗针对的疾病可能不产生免疫能力,因此应该重新接种疫苗。重新接种疫苗是安全的,可以立即接种灭活疫苗,也可以在28天后接种减毒活疫苗。但是,由于不同疫苗可预防疾病在不同年龄阶段所产生的风险不同,所以不是所有疫苗都有必要重新接种。诸如麻疹、风疹、甲肝、乙肝和水痘等疾病,可通过血液检测了解儿童的免疫情况和确认是否需要重新接种疫苗。若考虑重新接种疫苗,应咨询预防接种点的专业人员。

3 安全风险非常低到底有多低?

据我们所知,未在规定温度范围内储存的疫苗或者过期疫苗不是被污染的疫苗或有毒性的疫苗。然而,问题在于不确定疫苗是否仍有效力。所有疫苗的接种均有一定的产生副作用的风险,例如对某疫苗成分出现过敏反应。但是,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应当不会产生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

4 应该给孩子注射疫苗吗?

是。中国儿童与全球其他儿童一样,需要疫苗的保护,避免感染疫苗可预防疾病。中国免疫规划可保护儿童免于患12种传染性疾病。除极少数儿童因医学原因无法接种疫苗之外,所有儿童都应根据常规免疫程序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保护儿童避免感染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最安全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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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WHO就中国疫苗事件发声遭遇质疑

全文共 2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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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三度回应中国问题疫苗时间遭遇了尴尬,尴尬的起因是,WHO认为,未经适当保存或处理的疫苗,尤其是减毒活疫苗,如果疫苗瓶或者预充疫苗的注射器未损坏,不当储存而导致疫苗发生污染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这一声明遭到部分网络媒体的质疑。部分网友认为,刊登WHO声明的网站系仿冒的“山寨版”。

那么,声明到底是否为真?《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日就此求证了该组织的新闻发言人。“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有自己的官网,我们代表处就代表WHO,而且关于疫苗的信息就发布在我们的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号上,都是真的。”WHO驻华代表处新闻官吴琳琳表示。

“中国驻华代表处发布的信息,总部都是知晓并同意的。”一位WHO驻华代表处项目经理告诉记者。

“疫苗应该正确储存和管理,否则将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但必须注意的是,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可能非常低。确切地说,若儿童接种了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其面临的风险在于缺乏对该疫苗所针对疾病的预防能力。”WHO在3月22日发布如此声明。

WHO同时称,“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但是“无毒性反应”并不意味着无害,这种危害就是:如果疫苗由于过期或不当处理失去效力,儿童将缺乏疫苗所针对疾病的预防能力,可能在未来感染疾病,对其造成伤害。这种情况跟未接种疫苗的后果相似。

WHO分为三个组织层级,即总部、区域办事处和代表处。该组织总部在日内瓦,区域办事处分为非洲区域、美洲区域、东南亚区域、欧洲区域、东地中海区域和西太平洋[1.60% 资金 研报](601099,股吧)区域。中国属于西太平洋区域,WHO在中国设有代表处。

WHO西太平洋区域办事处的英文全称是WesternPacificRegionalOffice,简称WPRO。

进入WHO中国代表处的最权威渠道是,点击搜索网站认证的WHO官网,找到区域办事处中的西太平洋区域官网,然后再点击中国代表处链接。

据WHO网站介绍,自1948年4月7日该组织成立伊始,中国就是其会员国,至今已有60多年历史。

扩大免疫是WHO的重大行动规划之一。

扩大免疫规划(EPI)组在华的使命是支持中国政府通过及时免疫接种、有效监测和加强常规免疫规划来防控疫苗可预防性疾病的工作。

扩大免疫规划组在华有三个重要目标:在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并获得认证前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到2015年消除麻疹;到2012年,将5岁以下儿童慢性乙肝感染率降至2%以下。

2012年6月,中国被正式证实已达到控制乙肝的区域目标,即,将幼儿的慢性乙肝感染率从7%以上降至2%以下。中国实际上已超额完成了任务,将感染率降至1%以下。

2012年11月,中国被证实已消除了孕产妇和新生儿破伤风。

认识疫苗

回顾人类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人类无时无刻不在受到疾病的困扰,同时也始终没有停止过与疾病的抗争,很早就已经有了用免疫接种来治疗疾病的方法,比如1796年,英国医生第一次为病人接种牛痘疫苗。实践表明,疫苗对一些传染性疾病是目前最好的预防方式。

所谓疫苗,WHO给出的定义是意图通过刺激产生抗体对一种疾病形成免疫力的任何制剂。

“疫苗分很多种类,有灭活、减毒、活疫苗等,但是它多由多肽类、人体血清蛋白以及维生素类、生理盐水等组成,其中人体血清蛋白属于保护剂,也有用氢氧化铝作为佐剂。合格的疫苗是不含细菌的,在高温下如果保持包装不破坏,不会产生细菌污染。”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原研究员杭长寿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他看来,疫苗成分中的蛋白质在高温下会水解,水解之后变成小多肽、氨基酸之类,它们从生化反应的角度,无法变成有毒的物质,注射到人体也不会发生有毒的副反应。

在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后,不断有专家和有关机构站出来对公众进行科普,业内专家表示,他们最担心的问题是,公众的恐慌情绪会让疫苗的实际作用遭到贬低,甚至被排斥。

上海生物界的一位专家表示,正是由于疫苗的广泛使用,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通过接种牛痘消灭了天花、2000年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2012年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控制了麻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等疾病,显著降低了儿童的乙肝感染率。国家免疫规划创造了极大的经济效益和持久的社会效益,在保障儿童健康、增加人均期望寿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全球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我国率先成功研发甲型H1N1流感疫苗,有效抑制了疫情扩散。

显然,正是由于疫苗对人类生命健康的贡献,WHO为避免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公众的过度恐慌,三度作出回应。

不能容忍不等于不接种

“对于非法经营疫苗,一支都不能容忍。国家规定,疫苗必须在冷链条件下运输储存。脱离冷链条件进行运输储存,这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个行为本身是不可容忍的,是不能允许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3月24日表示。

对“问题疫苗”不能容忍,不等于其他正常疫苗不能接种。

李国庆对于公众最关心的涉案疫苗脱离冷链运输和储存带来的安全有效问题也作出了解释。中国的任何一种疫苗在批准上市前,都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制度,疫苗有效期的确定,都经过了长期稳定性试验,而且这个长期有效性试验按照有关技术的要求,稳定性试验的要求至少要减掉6个月,才能作为它的有效期。假如一个药物有效期是两年的话,实际做稳定性的时间一定要超过两年半,国家才给它定两年。

另外疫苗产品批准上市之后,每一批产品都要经过监管部门检验审核后签发上市销售,温度比较敏感的一些疫苗,每批疫苗在出厂前企业都要进行挑战试验,即在极端条件下的热稳定性试验,根据不同的产品,在37℃高温条件下放置1到4周的时间。如果储存1到4周,质量不合格了,那这个疫苗就不能出厂。

“长时间脱离冷链的疫苗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从一般规律上来讲,安全性应该不会有大的影响,近五年,中国疾控中心、国家卫计委和食药监总局设有国家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通过系统报告来看,过去五年也未见异常,特别是山东、河南两个省,报告数据也都在正常范围内。”李国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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